功能监管与行为监管的区别(6篇)

时间:2024-09-06

功能监管与行为监管的区别篇1

关键词:自动化监测系统自然保护区APP平台构建

中图分类号:X84;TP31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791(2015)07(b)-0000-00

洪湖,中国第七大淡水湖,湖北省第一大湖泊,2008年列入“国际重要湿地”,也是部级自然保护区。近年来,由于围湖造田、过度捕捞导致水面缩小、水质下降、水草濒临枯竭、鸟类和鱼类资源急剧减少。20世纪50年代,洪湖面积达760km,现在湖泊面积锐减到348km,平均水深只有1.35m,湿地保护行动刻不容缓。

2014年12月,洪湖成功晋升为部级自然保护区。一份荣耀也是责任,部级自然保护区对洪湖湿地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随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自然保护区内生态保护与利用相结合已为大势所趋。因此,建立完善的保护区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实时掌握环境质量,指导保护区内生态保护、科学养殖、旅游开发等项目的顺利进行。科学有效的环境质量检测体系能促进生态保护与利用更好地结合。

1环境质量自动化监测系统

1.1自动化监测系统的功能

监测系统自动化包括数据采集传输自动化和资料整理分析、安全管理自动化。自动化的监测系统可以实现对监测项目的自动、连续监测,实时动态地将数据传递给在线监测系统平台。同时,监测系统平台能对采集数据进行科学化分析、计算、图表显示,还能将各种数据储存在磁盘上,建立数据库。当监测仪器发生故障时,可实现自动报警功能,提醒用户并告知故障原因,对于监测项目数据异常或超标自动报警,实现预警预报功能,防患于未然。

1.2自动监测系统的组成

自动监测系统采用分散采集、集中管理结构,在湿地区域设置若干个连续监测仪器的子监测站,它们由一个中心站控制,这些监测站点随时对区域内各监测项目进行自动化连续监测,形成一个连续自动化监测系统。子站备有采水设备,监测仪器,微型计算机及无线电台。其任务是连续化自动监测,并将数据作必要处理;接收中心站指令;将监测数据做短时间储存,并按中心站的调令,通过无线电传递给中心站。中心站设有功能齐全的计算机系统和无线电台,其主要任务是向各子站发送工作指令,管理子站工作,定时收集存储子站数据。

自动监测系统在正常运行时一般不需要人为参与,各子监测站点在电脑的控制下进行自动监测。其工作系统由信息采集系统、信息传输系统、信息管理系统、服务系统组成。

1.3监测数据的调用

中心站能自动采集各类传感器的输出信号,并把模拟量转换为数字量,子站数据传到中心站后,由中心站分析、处理并建立数据库以便有效管理。另外,为保证数据的安全,中心站系统具有数据备份功能。

有效数据通过APP内置程序进行处理,并以更为直观的数字及图片形式输出,该内置程序对于特征监测数据可进行智能化分析并提出合理化建议。APP用户可通过客户端可及时了解洪湖湿地环境现状并得到建议。

相关工作人员可对监测数据进行查询、修改、统计等操作,对异常数据及故障显示和报警进行及时处理。环保及相关部门可通过程序管理系统调用中心站数据,实现数据共享。

1.4系统质量保证与管理

自动监测的核心是监测仪器,为保证检测仪器量值溯源和与常规监测结果的可比性,仪器的检测方法应采用我国国家标准方法、行业标准方法或国际等效分析方法。为保证测量精度,选择监测仪器必须带有自动清洗功能,自动校正以及相应的程序控制装置。日常质量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定期维护与保养、校准、质控样检查、对比实验验证、试剂有效性检查及数据审核等方法。

监测系统的管理分为远程管理和现场维护。远程管理主要通过中心站控制,制定样品分析日程,查看现场数据记录及报警记录等。现场维护工作由相应的技术人员负责,主要工作有更换试剂,仪器清理、检修,各站点水电安全维护以及相应工作记录。

2基于国家标准的环境质量评价体系

该部分将在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限值的基础之上,对上述已检测到的水质指标、大气指标以及生物性指标等各类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其中水质指标和大气指标利用matlab软件,采用判别分析法来判别对应监测点的水质和大气质量,生物性指标则借鉴马静、陈蜀江等人关于《艾比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评价》的评价方式,从而全面掌握整个湿地生态系统各部分受污染程度以及健康状况,并将此信息反映到手机APP上,同时为保护区的治理提出针对性建议。

3APP对监测数据的智能化“表达”

在APP智能“表达”方面主要有以下五大作用:

(1)分层次绘制保护区环境污染地图,直观反映因过度养殖、违规作业等产生的环境污染,提高湖区执法效率及准确性;

(2)结合湖区环境质量,通过智能手机APP平台及时为湖区养殖、捕捞、种植、旅游等提供合理化建议,应对突发性污染,调整作业方式;

(3)该系统根据保护区环境质量为游客提供更加合理的游湖方案和线路,增强游客体验满意度;

(4)定期拍摄并传输各经济活动区及重要水域的影像资料,及时了解湖区情况并未渔民违规作业留下证据,增强执法合法性,提高执法行政人员公信力;

(5)定期对保护区环境质量进行综合评分,宏观上掌握保护区健康状态,为保护区管理层提供决策参考。

在满足特定需求功能的同时,一些常规功能也被设计入APP,如天气预报、保护区介绍、知识普及、科教宣传等。APP在使用的过程中,不断吸取改进意见,完善APP功能及“表达”人性化处理。

4应用前景分析

该文提出的生态理念将环境质量自动化监测系统与智能手机APP结合,以洪湖湿地自然保护区为例,完成两者的有机结合,完善系统的合理构建。基于对现有技术的可行性分析,该文提出的生态理念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及现实意义,该系统可用于自然保护区、大型种植养殖基地、重要水源地、城市内湖泊等,实时监测环境质量并通过智能手机APP对监测数据“表达”。同时,APP作为一款手机软件,需要不断提高用户体验,做到真正的人性化,根据团队设想,实际运用过程中吸取用户建议,不断改进并增添新功能。综上所述,该文所提出的生态理念应用前景较好且有较大发展空间。

参考文献

[1]陈维英,肖乾广,盛永伟.距平植被指数在1992年特大干旱监测中的应用[J].遥感学报,1994,9(2):106-112.

[2]张丽,杨文航,肖盟,等.2010年度卫生部全国细菌耐药监测网报告:ICU来源细菌耐药性监测[J].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12,22(1).

功能监管与行为监管的区别篇2

关键词:修井作业现场;3G网络视频;监控系统;安全管理

1系统构成和功能

1.1系统网络结构系统3G视频监控网络结构见图1。

油井现场安装两台摄像机和一台3G视频服务器,对所监视区域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视录像,并将录像保存在现场视频服务器的内置硬盘上,可以根据指令实时通过3G网络提供视频转发服务。由于目前3G网路的通讯资费还比较高,如果24小时不断的将视频转发到后台服务器上费用将相当高,并且将对3G网络造成相当大的负担,影响其他用户的使用。我们可以采取24小时在线,定时或不定时地根据需要对现场进行视频监视,其它时间只进行现场录像保存不需要进行传输,遇到问题可远程调传录像或现场取回硬盘进行视频回放。

1.2视频监控功能提供功能强大、操作简单的基于B/S结构的视频监控管理系统软件,使用便捷,监控电脑不用安装任何软件,采油厂、采油厂下属各作业大队、作业大队下属各采油作业队通过WEB方式,可以做到足不出户即可完成对各级机构的检查工作。监控系统灵活的画面切换,支持电子地图功能,支持对云台进行变焦、控制、预置位置等操作,支持视频轮巡,实现图像抓拍、录像、回放、报警和报警功能联动;多样化存储机制,支持本地、服务器、设备端的存储,方便各级管理单位结合实际环境进行设置,确保历史视频录像文件完整、安全的存储,方便各级单位的监控人员随时对某一个场景视频录像进行回放,作为事件处理的有力证据;高图像质量,采用最新的视频编解码器和自适应高性能流媒体服务器设备,融合多种新型专利技术,图像流畅、画质清晰,实时性好,独特变码流技术能根据网络环境实时弹性调整数据流量;灵活的用户管理,根据三级管理架构,可以快速的进行权限复制,通过权限细分模式可将操作控制权限延伸到前端设备,灵活的权限组合策略使应用更加方便快捷。

1.3监控等级该结构按照监控等级分为三个级别,第一监控级别为作业队,每个作业队可以对自己辖区内的视频进行监控。通过作业队内局域网连上视频服务器,然后通过Internet或专网将视频传给系统应用服务器。第二监控级别为采油厂各作业大队,通过Internet或专网对自己辖区内的所有作业队进行监控。第三监控级别为采油厂,通过Internet或专网管理局可以对该系统内所有作业队进行监控。

2硬件与安装位置及监控对象

2.1硬件3G网络摄像机可选防爆半球网络摄像机、隔爆一体化万向摄像机等。采用高性能、SOC芯片进行音视频采集、压缩、传输于一体的嵌入式网络编码设备,结合标准的H.264编码算法,能实现很好的清晰度与网络传输的流畅性。

2.2安装位置及监控对象①第一台摄像机安装在作业井架的前方修井机驾驶室上面,可对修井井口、游动滑车的工作情况、人员操作情况进行监控。②第二台摄像机安装在作业值班房上,可对修井机、油管摆放区、井控放空管汇区的工作情况、人员活动情况进行监控。

2.3系统监控管理权限①第一级管理。第一级管理为作业队,可以对本队进行视频监控和管理。②第二级管理。第二级管理为采油厂下属作业大队,可以对下属作业队进行视频监控管理。③第三级管理。第三级管理为采油厂,可以对本系统作业大队下属各作业队进行视频监控管理。

功能监管与行为监管的区别篇3

关键词:上海自贸区;银行监管体制;改革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4)07-0157-02

一、上海自贸区银行监管体制改革的必要性

(一)自贸区银行业放开措施简介

为支持上海自贸区金融领域发展,国务院、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相继了本部门银行业改革措施,支持自贸区实体经济发展,深化金融改革,扩大对外开放。

1.《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

通知中关于银行服务领域的措施主要包括:(1)允许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设立外资银行,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与外资金融机构共同设立外资银行。在条件具备时,适时在试验区内设立有限牌照银行;(2)在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加强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允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中资银行开办离岸业务。

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行业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中的措施主要包括:支持中资银行入区发展;支持区内设立非银行金融公司;支持外资银行入区经营;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区内银行业;鼓励开展跨境投融资服务;支持区内开展离岸业务;简化准入方式;完善监管服务体系。

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

意见中的措施主要包括:创新有利于风险管理的账户体系;探索投融资汇兑便利;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深化外汇管理改革;监测与管理。

(二)上海自贸区银行监管体制改革的必要性

1.上海自贸区银行业放开措施会带来更多金融风险

从自贸区现有的银行业监管改革措施来看,未来在自贸区将逐步放开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利率市场化等,这些措施一方面会促进自贸区实体经济的发展、加快中国金融领域改革、深化改革开放,但另一方面境外资金的大量涌入等现象必然会增加自贸区实体经济的不确定性,增大银行领域相关风险,增加监管难度,对中国现行的银行监管体制形成冲击。

2.上海自贸区金融混业趋势对现有银行监管体制形成挑战

首批11家获准进入上海自贸区的金融机构均为工行、中行等国有大型银行及花旗、星展等著名跨国银行,基本上都属于大型金融集团,旗下业务除了银行业外,还涵盖了保险业、证券业、金融租赁业等,业务间交叉趋势明显。上海自贸区关于第三方支付、互联网金融等方面的放开措施更是有利于金融机构混业化经营,这对中国现有的“一行三会”分业监管体制形成挑战。

3.上海自贸区有可能会成为银行机构监管套利重灾区

监管套利指的是各种金融市场参与主体通过注册地转换、金融产品异地销售等途径,从监管要求较高的市场转移到监管要求较低的市场,从而全部或者部分地规避监管、牟取超额利益的行为。自贸区对银行业的放开措施,相较于国内其他地区监管相对更宽松,某种程度上会造成一些银行机构非法套利,进而危害金融市场的健康环境。

4.跨国银行的涌入对银行监管国际合作需求迫切

可以预见,随着自贸区的逐步发展,预计会有越来越多的中外银行获批进入自贸区,其中多为大型跨国银行。跨国银行进入自贸区一方面能够为自贸区实体经济带来积极影响,另一方面也会使国际金融风险的传导更加便利。一旦跨国银行发生危机乃至破产,必然会对全球市场带来挑战,自贸区也必然会卷入其中,而中国自贸区现行的银行业监管国际合作机制无法应对相应挑战。

二、国外自贸区银行监管体制借鉴

设立自贸区形式非中国首创,迪拜国际金融中心、新加坡自贸区等自贸区早已运行多年,且发展势头良好,其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均是拥有健全的银行监管体制,可以成为中国自贸区银行监管体制改革的蓝本。

(一)迪拜国际金融中心银行监管体制

迪拜国际金融中心(DIFC)设立于2004年9月,至今大约有400余家金融机构入驻,金融领域十分发达。迪拜国际金融中心之所以会取得如此成功,很大程度上归功于制度设计,特别是在银行监管体制领域的创新。

DIFC在区域内设立了一个综合性的风险监管机构—迪拜金融服务局(DFSA),主要负责在迪拜国际金融中心的相关机构执照授予,及其金融服务活动的持续监管。其监管范围包括资产管理、银行和信贷服务、证券、集体投资基金、商品期货交易、托管和信托服务、伊斯兰金融、保险、一个国际证券交易所以及一个国际大宗商品衍生品交易所。同时,该局还负责涉及反洗钱、反恐融资、制裁合规的人员的监督与管理。DFSA的职责主要集中在六个方面:政策和法律制定、授权、识别、监管、执行以及国际合作。

迪拜金融服务局区别于大多数金融监管机构的一项权利是,其能够就相关市场问题制定法规、发展政策以及相应地在其管理下落实有关立法。该等权利使得迪拜金融服务局能够快速有效地对市场的发展以及商业需求做出回应。

(二)新加坡自贸区银行监管体制

新加坡自贸区的银行监管统归于新加坡金管局(MAS),它同时拥有中央银行金融调控与金融监管两大职能,其下设金融监管等六大职能组团。新加坡金管局的金融监管职能由“金融机构监管组团”实施,在该组团下设银行署、保险署等部门,其中银行署为MAS最大的部门,员工总数占MAS总员工数的1/8。

新加坡自贸区的银行监管有三大特点:一是监管当局具有较强的独立性;二是实行混业经营和合业监管的体制;三是银行业监管注重管监分离和有效协作。

新加坡金管局有其独特的监管理念,表现在:一是MAS颁布法规放松流动性管制,允许银行实行自我申报的流动性管理政策,逐步取消银行统一执行的流动性指标;二是专注风险性监管;三是注重银行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督促银行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制。

(三)国外自贸区银行监管体制借鉴

通过上述对迪拜国际金融中心和新加坡自贸区的银行监管体制的简要分析,可以发现,现在多数自贸区内的均由统一的监管机构对整体自贸区金融行业进行监管,多采用综合监管模式以适应金融行业的混业经营。另外,监管机构具有高度的独立性,能针对日新月异的银行业形势变化做出相应的政策规定,值得上海自贸区借鉴。

三、改革上海自贸区银行监管体制

(一)成立独立的金融服务管理局

上海可以借鉴迪拜国际金融中心和新加坡自贸区的作法,设立独立的金融服务管理局,统筹上海自贸区的金融监管工作,现有上海自贸区管理委员会下设有财政和金融服务局,但其更多的是起到配合“一行三会”对自贸区进行监管,而不是真正的监管主体,不能够发挥相应的监管作用,无法对业已混业的金融市场起到及时的监管作用。

同时成立独立的金融服务管理局也是加强宏观审慎监管的体现,人民银行在其支持自贸区发展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加强对自贸区的宏观审慎监管,在现有分业监管的模式下是无法真正做到宏观审慎监管的,只有通过独立的、综合的金融监管机构才能跨部门,站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对自贸区金融市场的宏观审慎监管。

另外之所以要强调金融服务管理局的独立性,是因为如果监管机构不独立,将无法发挥相应的监管作用,只有由央行或国务院直接设立监管机构,才能充分发挥监管机构的监管职能。

(二)从规则性监管转向风险性监管及原则性监管

从监管理念上看,当前国际上主要有三种监管模式,分别为风险性监管模式、原则性监管模式和规则性监管模式。中国长期以来坚持的是规则性监管模式,即通过建立体系化的法律法规去规制市场上的金融活动。这种方式虽然能较为有效地控制市场风险,但是由于规则的滞后性,一方面局限了市场自由度,很难及时有效的处理和规制金融创新,另外一方面也容易产生监管套利行为。

而风险性监管和原则性监管模式可以一定程度上避免规则性监管的不足。风险性监管是指监管当局根据对银行风险评估的结果,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确保银行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系统来鉴别、衡量控制风险的监管方法。原则性监管指的是通过制定监管原则,指导具体监管活动的监管方法。风险性监管和原则性监管更加注重对金融市场的实时把控,能够及时应对金融市场的变化。

因此上海自贸区的相关监管立法应该增加指导性意见、原则性陈述、减少管理性条款和具体指标,赋予被监管机构足够的空间发展自身的管理结构和内控机制。

(三)完善银行业监管的具体方式

人民银行和银监会针对上海自贸区的支持措施实施以后,现有的一些银行监管的方式方法诸如现有监测报表、存贷比等量化监管标准肯定无法对自贸区内金融机构适用,探索建立新的银行业监管方式方法显得尤为重要。

特别是在监测报表领域,监测报表作为银行业监管机构最重要的监管数据来源,在银行监管领域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探索具有上海自贸区特色的监测报表体系显得势在必行,依据中资、外资、合资银行各自具有的特征制定相应的监测报表标准是银行监管者应立即着手的课题。

(四)加强上海自贸区银行监管的国际合作

要加强上海自贸区银行监管的国际合作体制,首要的是健全自贸区的法律体制,从法律层面对自贸区银行监管国际合作进行肯定。其次,要多加借鉴国际监管实践和监管经验,将中国现有的风险分析系统和监管指标体系纳入到国际体系当中去。最后,要积极同巴塞尔委员会等银行监管国际组织加强合作,积极参与银行监管国际统一规则的建立,发挥中国应有的影响力。

参考文献:

[1]李金泽.银行业法国际比较[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8.

[2]陈丽琴.中国银行监管的法律研究[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2,(7).

功能监管与行为监管的区别篇4

一、监区警务网格化管理的内涵

1、基本涵义。网格化管理是近年来在国际上兴起的一项信息组织和处理方式的革命。监区警务网格化管理,是社会网格化管理的借鉴、迁移和延伸,即以网格警区为基本管理单元,依托信息管理平台,囤警网格,建立起“权责明确、条线清晰、节节相连、分工合作、责任到人、覆盖全面”的值勤模式,实行“定格、定点、定人、定责”,通过强化单元网格的巡查防控,加强值班民警对监区的管理能力,对问题及早发现、及时反馈,并有针对性地进行处理和解决,从而有效掌控管理区,压降罪犯违规率,提高改造绩效。

2、理论涵义。效能是管理的逻辑起点和现代管理理论的根本特征。监区警务网格化管理,即以警务效能为导向,彰显三项特质:一是职责细化到员。优秀的管理者+无所事事的员工=管理事倍功半。这一公式揭示了“人尽其责,各尽所能”的效能管理真义。按照江苏监狱系统执法标准化的要求,监区现场带班须要1名带班领导,2-4主副班民警,1-2名以上机动班民警。针对每班警力增多,而分工模糊,职责过粗的状况,每个警务网格可设“四大员”(狱情信息员、监管安全员、教育矫治员、劳动管理员),实行“区”“格”划分,“警”“员”挂钩,建立“网格民警职责分工图系”,从顶层设计上保证效能管理到位。二是警力优势互补。配置网格警力,贯彻“能岗匹配,结构互补”的理念,注重年龄、经验、能力、性格、心理特征等因素的有机合成,网格组织具有协调整合工作目标与个人需求关系,发挥“互补聚力增效”的功能。三是运作规范高效。践行现代警务理念,以信息化推动网格化管理,实现值勤流程再造。围绕岗位目标责任制,构建“效能矩阵”:在每个值勤环节上列出责任人,将单元、工序、名称与履职具体内容、要求、目标、责任人合在一起;在现场管理、业务处理、功能协调等方面确定统一规则,实行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失职追究制,推动实现工作跟着规范走,责任跟着履职走。

二、监区警务网格化管理的模式

“安全来自监区、效益出自车间”,监区警务网格化管理无疑是这一理念的生动践行,其模式要凸显“管区网格化、用警集约化、执法规范化、反应灵敏化、考核信息化”的效能管理特征。

1、网格化设置警区。押犯监区按照生产型和功能型监区,合理设置网格警区。以试点监狱为例,生产型监区按照生产特点、厂房布局和罪犯构成,原则上每条生产线为一个警务网格,每个监区设4-5个警务网格,分别为__监区第x警务网格,每个网格区域60名左右罪犯(不同网格区域罪犯可统一制订不同的标识)。功能型监区按照不同的功能性特点、监管区域和罪犯构成,合理设置警务网格。如后勤监区以罪犯的工种、改造任务和劳动场所作为划分依据,分为菜组、烧制、服务、水电维修、瓦辅、卫生等6个网格警区。遇有监内维修和基建任务,须建立临时网格。

2、集约化配置警力。在试点实验中,每个网格警区按照“1+1+4”配置警力,即:每个“网格”由1名挂钩监区领导、1名网格长、4名网格民警组成,网格民警分别担任狱情信息员、监管安全员、教育矫治员、劳动管理员,“网格四员”在业务上由监区条线专职民警指导。监区在班次安排时,每个网格安排一名民警在班,“四员”相互错开,保证同一班次中“四员”齐备。在带值班时,“四大员”承担当班期间全监区的相应职能,以实现防控“零距离”、管理“全覆盖”、诉求“全响应”。

3、规范化定置职责。按照执法管理标准化、监管安全精细化管理等要求,细化网格内岗位职责、责任制度、岗位规范和工作流程,并将之统一制板上墙、设栏上网,予以明示,使民警形成清晰的时间化、标准化和程序化概念,力求“岗位零隐患,制度零折扣,执法零缺陷,履职零差错”。挂钩监区领导,对警区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调配当班警力,合理布置任务,协调处理值班时各项事务。网格长,专司警区的监管、改造、生产和民警管理工作,由其提出网格内罪犯考核、奖惩建议,提出网格内民警绩效考核、评先评优建议。网格民警,履行带值班职责,严格落实直接管理和“走动式”管理,同时,狱情信息员负责当班信件收发、亲情电话复听监听、视频监控回放、重点人员动态排摸等项工作;监管安全员负责当班监管设施、重点部位、劳动工具使用管理和检查;教育矫治员负责当班罪犯主题教育、矛盾排查化解、心理咨询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劳动管理员负责当班生产组织、现场管理、安全生产等项工作。

4、灵敏化处置狱情。根据网格内出现问题的易难、轻重、缓急程度,分别制定处置流程,第一时间介入,迅速妥善解决,避免问题发酵升级。对一般性狱情,网格民警负责现场处理,做好登记记载;对需协调的狱情,网格民警现场受理,并向监区值班领导汇报协调处理;对突发性狱情,网格民警立即报告监区值班领导,监区值班领导组织紧急处理,网格民警现场跟踪;对需审批报告的狱情,网格民警负责收集相关信息、资料,向网格长报告,由网格长报监区领导审批,遇紧急情况,由网格民警直接向监区领导报告审批。

5、信息化明置考核。试点实验中,监狱在内网设立监区警务网格管理信息平台,分为通知通告、每日一记录、每周一汇总、每月一评比等四个栏目,分别按照监狱、党总支部(公司)、监区设定管理进入权限。监区由每日值班领导将当班期间网格内考核情况录入系统,主要有:网格民警履职及分管工作完成情况,各网格警戒设施与劳动工具检查情况,重点人头及内控对象表现情况,罪犯改造秩序情况,个别教育及心理矫治情况,及时排查出的隐患问题情况,生产进度及产品质量完成情况,被监狱或督察组查到的问题或通报表扬情况,视频督查检查情况等。监区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对所属网格的具体考核办法,监管安全方面参照监狱4A等级评估考核办法,生产劳动参照公司生产管理办法,对民警及时兑现考核,各监区每月对所属网格进行排序考核,监狱则常态化开展“复线”督查考核。监狱根据考核结果,对网格动态性划分等级,科学规范地兑现绩效考核,以此警示和激励网格单元深化整改,推进工作,并且考核结果与每月值勤标兵评比挂钩,每年开展评比表彰优秀网格、优秀网格长活动,优先提拔担任网格长的科级后备人才。

三、监区警务网格化管理的实证

在“建设现代监狱、推动领先发展、服务两个率先”的进程中,将网格警区作为监狱管理的最基本单元,从根本处强化效能导向,对深化现代警务改革具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实验证明,网格化警务管理较之粗放型监区警务模式,更能体现“集约、规范、精细、效率”的效能管理原则。

一是由单兵值勤向协同值勤转变。在同等警力状况下,传统监区警务模式中的民警各自为战,分工不清,职责交叉,效率低下;而网格化警务模式,则有效地整合了警力资源,横向取长补短,“四员”联勤配合,纵向条线分工,“四员”各司其职,实现了警务效能的叠加增长。网格化警务的协同优势在于警、格、区“同心运转”,围绕监区的工作目标,层层分解下达到网格、网格民警,作为网格民警不能孤立地履行包干、包教、包管理的职责,要有“一盘棋”思想,还得依靠挂钩监区领导、网格长和同班次其他网格民警的支持、配合,使个体履职与网格、监区的运行节奏合拍,岗位目标与整体目标相一致。

功能监管与行为监管的区别篇5

一、引言

为了遏制生态环境的日益恶化,生态补偿①机制的建立已成为世界各国政府的共识。中共十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建设生态文明,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实行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而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中,监管制度是必不可少的。十报告指出,要“加强环境监管,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中国环保部周生贤部长指出,环境监管是实现环境保护目标的重要保障,也是守住生态红线的最后一道防线,只有在各方共同努力下,环境保护工作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②。国务院2010年出台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按开发内容将中国国土空间分为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并把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作为国土空间开发的重要任务。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设立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产品、服务产品和工业品的提供,国家理应对受限地区提供生态补偿。财政部分别于2009年、2011年和2012年改进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国家层面规定了对重点生态功能区所在区域进行补助的办法。但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政策的实施并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财政部预算司关于2012年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奖惩情况的通报①,证实了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问题。2011年全国有451个县享受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政策,其中,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的有32个地区,占7.1%;生态环境发生轻微改善的有26个地区,占5.76%;生态环境出现轻微变差的有12个地区,占2.66%;生态环境明显变差有2个地区,占0.44%。在评价EI值变化的5种状态描述中,有379个县的生态环境质量基本没有变化,占比达84.04%,可见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并没有达到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目标。因此,在提供生态补偿转移支付的同时必须重视监管机制的建立,只有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才能规范县级政府的生态保护行为,实现社会生态效益的最大化。

国内外学者都认为健全的监管机制是生态补偿机制有效运行的必要条件。Kaganetal.(2003)认为环境治理规制监管是过去三十多年里发达国家环境质量得以改善的重要原因;而Doonanetal.(2005)、Delmas&Toffel(2008)也认为监管是被监管者积极履行环境保护责任的重要影响因素。赵建军等(2012)将生态补偿监管平台列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区生态补偿平台之一;王金南等(2006)在探讨中国生态补偿框架及政策效果评价时指出,监管不严导致生态补偿资金在收取和使用上存在很大漏洞,是生态保护效果与预期差别较大的重要原因;易伟明和李志龙(2008)从政府对环境监管部门的再监管缺失、一般性再监管和有效再监管三种再监管三种方式出发,通过博弈模型对环境监管部门的监管行为以及企业的排污行为选择进行分析,认为应将地方环境监管部门纳入国家环保总局的垂直管辖体系,对监管部门进行有效再监管;王江(2013)认为应结合背景和环境保护的实际需求创新和完善中国的环保监管模式,从监管机构设置、监管职权配置和监管权力运行三个方面着手实现环境善治的目标;李国平等(2013)认为监管机制不健全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绩效低下的主要原因之一。郭田田和刘东(2011)认为建立生态补偿监管评估机制是解决生态补偿效率低下的重要举措。本文在从县级政府的行为选择和中央政府监管的作用两个角度分析了监管的必要性后,构建中央政府和县级政府生态补偿监管博弈模型,找出二者的最优行为选择,进而找出影响县级政府保护生态环境的主要影响因素,依此提出提高县级政府生态保护积极性,完善生态补偿监管机制的政策建议。

二、县级政府生态资源保护的路径选择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最主要的目标在于保护生态环境,但在大多数情况下,县级政府会基于自身的偏好,相对缺乏提供生态产品的积极性,对中央政府的标准往往进行适当变通,降低生态环境保护标准。这种现象主要是由以下两方面的原因造成的:一是中国“向上负责”的政治体制和财政分权相结合的地方政府治理方式使得发展地方经济会给地方官员带来经济上的激励(顾元媛和沈坤荣,2012;皮建才,2012);二是转移支付办法中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的奖罚措施相对较轻,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激励不足(李国平和郭江,2013;董红,2014)。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所在的县级政府具有双重目标———保护生态环境和发展地方经济,因此,也可以认为县级政府在这两个目标之间分配财政预算资金。中央政府作为社会利益最大化的代表,通过转移支付来提高县级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的预算投入。为便于分析,将县级政府在双重目标之间的财政预算分配行为视为公共消费行为的选择过程,也就是说将县级政府视为一个消费者,将县级政府原有的财政预算视为预算约束条件,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视为新增加的预算,而最终的消费品有保护生态环境和发展地方经济两种。中央政府提供给县级政府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是为了激励县级政府加大对保护生态环境的投入,但县级政府有可能会基于自身的偏好,选择不同的路径。如图1所示。图1中,横轴表示发展地方经济投入的财政预算,纵轴表示保护生态环境投入的财政预算。A图表示中央政府提供转移支付后希望县级政府选择的保护生态环境和发展地方经济的路径,B图表示县级政府实际选择的保护生态环境和发展地方经济的路径,假设在中央政府对县级政府提供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之前,县级政府的财政预算约束线为AB和A'B',曲线G1和G'1表示相应的效用函数曲线。实现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之后,如果县级政府的保护生态环境和发展经济的思路不变,则财政预算约束线会平行于AB和A'B'向右上方移动,相应的变为CD和C'D',效用函数曲线变为G2和G'2。但是,中央政府提供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的目的在于保护生态环境,中央政府提供转移支付BD后(这里假设BD=A'C'),希望县级政府的预算约束变为AD,而不是B'C'(这里假设BD=A'C'),也就是说县级政府要把中央政府提供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消费”到保护生态环境中,在发展经济的预算投入不变的条件下,将生态环境保护投入从OQ1提高到OQ2。而县级政府在得到转移支付之后,基于自身的偏好,会将更多的转移支付“消费”到发展地方经济中,也即预算约束由A'B'变为B'C',将更多的财政预算投入到发展地方经济中,而不会提高保护生态环境的投入,如图1中的B图所示,县级政府发展地方经济的财政投入从OP'1提高到OP'2,而投入到保护生态环境中的财政预算仍为OQ'1①。中央政府对县级政府的生态环境保护“消费”行为进行的监管能够改变县级政府的“消费”行为路径选择,也就是说争取使县级政府在获得生态补偿转移支付之后的消费路径从E'3E'4向E3E4转变。中央政府对县级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的考核指标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实施一年之后县域生态环境指标EI体系的变化。这种监管是一种事后监管,它不能真实监管到县级政府的生态环境保护努力程度,而只能根据生态效益产出来“倒推”县级政府的努力程度。当中央政府通过对生态环境指标进行核算之后发现县级政府的生态效益产出除不可抗因素影响外没有达到应有的最小值(过B图中的E'3点作平行于A'B'的直线与原有路径的交点)时,就可以认定县级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不足,这时中央政府就可以按照《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对县级政府进行惩罚②。当然,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性开发过程中,县级政府的生态保护和开发行为可能不止这两种,还可以具有更多的表现形式,在此只是提出两种理想情景进行分析。

三、中央政府与县级政府生态补偿博弈分析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是中央政府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所在县级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给予的生态补偿,中央政府和县级政府为博弈主体。中央政府代表公众行使监管权力,具有制定生态补偿标准、监管县级政府生态保护和恢复以及生态破坏治理等方面的权利;而县级政府有限理性使其以自身效益最大化,注重能够给其带来较大政绩的经济发展,忽视生态保护。在这一过程中,中央政府和县级政府基于各自的利益诉求,存在博弈关系:首先,二者都有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追求目标,中央政府的目标是最大程度的充分利用生态补偿转移支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而县级政府的目标不仅是要按照政府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生态保护,更重要的是促进本地区经济的发展,增加政绩。其次,二者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双方有不同的信息搜集渠道,各自掌握着不为对方所了解的信息,但总体来说,县级政府掌握的信息相对较多,对生态破坏的程度、生态治理与恢复的资金投入拥有较全面的信息,而中央政府无法充分掌握上述信息,因而无法全面客观地观测到县级政府在生态保护与治理方面所做出的努力。显然,这是一个不完全信息博弈下的混合状态,因此本文设计了一个基于混合策略的生态补偿监管博弈模型。

(一)假设条件为便于分析,假设中央政府的监管方式分为两种,即实质性监管和形式性监管。实质性监管是指中央政府就县级政府生态保护和恢复以及生态破坏治理过程中的各种具体措施、成本核算等进行全方位的监管,以避免违规行为的发生,形式性监管是指中央政府的监管部门缺乏协作、相互推诿,未形成统一的监控体系,不能对县级政府实行有效的监管。县级政府的行为选择也简化为两种情况:一是积极保护,二是消极保护。为便于分析,令形式性监管的成本为零,实质性监管的成本为C,无论中央政府采用那种监管形式,都只能获得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而不能获得经济收益,因此这里假设中央政府生态补偿监管的经济收益为0①。县级政府消极保护生态环境的成本为0,积极保护生态环境的成本为C'。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为S,若县级政府被发现未积极保护生态环境,则中央政府会对其进行惩罚,县级政府的惩罚损失为U②。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资源在积极有效的保护下,发生生态资源恶化和破坏的概率及一旦发生后造成的生态损失都会降低。假设当县级政府消极保护生态环境时,发生生态恶化的概率及造成的生态损失分别为P'和V',县级政府承担全部损失并且被扣除部分转移支付,为便于分析,这里假设中央政府将扣除所有转移支付;当县级政府积极保护生态环境时,发生生态破坏的概率及造成的生态损失分别为P″和V″,此时,县级政府和中央政府承担生态损失的比例分别为β和(1-β)③。

(二)中央政府和县级政府生态补偿博弈基本式在运用博弈论分析问题时,须明确其自有的前提条件:参与者都是理性(或有限理性)的经济人,即在博弈过程中都是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当一个理性人选择占优策略时意味着他会最大化其预期的效用函数(张维迎,2004)。根据上述假设条件,生态补偿博弈的基本式定义如下:

四、博弈均衡结构及影响因素分析

(一)中央政府和县级政府的反应函数因此,降低中央政府实质性监管的成本是加强实质性监管的必然选择。本文认为降低实质性监管的政策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提高监管效率和监管技术水平,直接降低监管成本;二是激励社会公众以及媒体等第三方监管主体对县级政府环保行为进行监管,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制度、环境保护举报、制度,畅通环境投诉通道,鼓励实行有偿举报,支持环境公益诉讼,完善媒体监管制度等;三是继续完善环保状况新闻和重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推进城镇环境质量公开,重点污染源、重点城市饮用水水质、企业环境和核电安全信息公开,建立涉及有毒有害物质排放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降低中央政府和县级政府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间接降低实质性监管的成本。

(二)县级政府选择积极保护生态环境影响因素分析由式(16)可知,函数y是中央政府监管成本C的减函数,其经济含义是:当中央监管成本减少时,县级政府积极保护生态环境的概率增加。在监管总投入不变的限定下,中央政府监管成本越低,监管范围就会越大,产生倒逼机制,减少县级政府为发展地方经济而牺牲环境的机会主义行为。由式(19)可知,函数y是县级政府消极保护生态环境造成的生态损失P'V'的减函数,其经济含义是:当县级政府消极保护生态环境造成的生态损失减小时,县级政府积极保护生态环境的概率增加。其原理是,在一定的收益条件下,承担的风险损失越小,履行责任的积极性越高。

(三)中央政府选择实质性监管的影响因素分析由式(20)可知,函数z是县级政府生态保护成本C'的增函数,其经济含义是:当生态保护成本增加时,县级政府采取消极生态保护行为的可能性增加,而中央政府为保护生态环境必然会加大监管力度,降低生态环境损失。即较高的生态环境保护成本使得县级政府生态保护投入意愿降低,更趋向于搭便车,而此时的中央政府必然会加大实质性监管力度。由式(25)可知,即函数z是中央政府生态损失承担比率(1-β)的减函数,其经济含义是:当中央政府生态损失承担比率增加时,中央政府实质性监管的概率下降。中央政府承担的生态环境损失增加,这会降低中央政府实质性监管的意愿。即在服从相同监管成本的条件下,监管收益的降低也即损失承担的增加必然降低中央政府实质性监管的概率。

五、结论及政策性建议

功能监管与行为监管的区别篇6

【关键词】RFID;智能监狱;安全管理

1.引言

随着刑事犯罪增加,犯人数量激增的态势,犯罪的类型和罪犯的成分也越来越复杂,罪犯也变得越来越阴险狡诈,这给传统的监狱管理模式带来了巨大压力。犯人暴狱、逃跑、闹事等安全隐患随时都有可能发生,这对监狱工作人员和执勤人员人身安全以及秩序的稳定造成巨大威胁。

本文提出的RFID智能监狱管理系统可使管理人员实时监控犯人动向,掌控各监区在押犯人详细信息及数目,能有效的防止在押犯人暴狱、脱逃、闹事,减小安全隐患发生的几率,秘密监视高危犯人,实时跟踪和追查闹事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的保障工作人员和犯人的人身安全。另外,系统还能实时清点指定区域犯人和掌握执勤干警信息,大大减轻监狱管理人员负担,在遇到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定位犯人及执勤干警的所在位置,从而有效提高监狱管理水平。

2.RFID技术概述

RFID技术是一种非接触式的自动识别技术,它通过使用射频电子设备发射射频信号,射频信号通过空间耦合来自动识别目标对象并获取相关数据,并且可以将新的信息写入目标对象的标识设备。RFID的工作无需人工干预,可自动工作于各种恶劣环境。

RFID电子标签具有多种特点,体积小、重量轻、寿命长、可重复使用、支持多次读写、唯一标识号移动识别,无线定位跟踪管理。RFID技术通过结合通信技术、互联网使用,可实现跟踪全球范围内物品和信息共享。在交通物流、火车调度以及军事、建筑等方面的应用,可大幅度提高管理与运作效率,降低成本。

2.1RFID系统组成

典型的RFID应用系统由电子标签、读写器和中间件组成:

电子标签:也称作射频标签、应答器或数据载体,组成包括耦合元件和芯片。每个电子标签具有唯一的电子编码,高容量电子标签有用户可写入的存储空间,附着在物体上标识目标对象。读写器向电子标签发射无线电射频信号,电子标签获得能量,然后将储存的信息及数据发送给读写器。

读写器:也被称为阅读器、接收器。读写器通过一个或多个天线传送射频能量,电子标签的天线接收这些能量,并返回无线电射频信号,即电子标签数据,经相应处理后获取电子标签数据信息。

中间件:是在读写器和主机之间运行的一组软件,它是在标签和读写器上运行的RFID系统软件和在主机上运行的应用软件之间的桥梁。

2.2RFID技术特点

目前,RFID技术越来越广泛的被应用在日常生活中,并且朝着高效率、低成本的方向发展。和其他技术相比,RFID技术具有以下突出特点:

(1)安全性高:可对RFID系统中标签进行反复擦写加密,并且可以防止信息的泄露;

(2)可无线识别:能够远距离无线定位识别标签,并获取相关信息数据,无需工作人员在恶劣环境中工作;

(3)存储数据容量大:与传统条形码技术相比,RFID标签有良好的扩展性,能提高数据存储量,96位的RFID标签可以提供数十亿个物品的识别能力;

(4)具有穿透性:标签若被纸张、木材和塑料等非金属或半透明的材质包裹

的话,也可以进行穿透性通信。如果是金属材质,则需进行特殊处理。

3.RFID智能监狱管理系统设计

3.1RFID智能监狱管理系统工作原理

由于监狱的环境特殊,因此本论文研究的RFID智能监狱管理系统使用有源电子硬件设备,设备由三部分组成,包括读写器、激活器和有源电子标签。这三部分相互作用,相互联系,共同实现定位追踪监控功能。具体工作原理如图1所示:

从图中可以看到,激活器和读写器分别被安装在预定位置。读写器读写范围比较大,激活器激活范围比较小。当带有电子标签的犯人进入激活器的激活范围时,电子标签受到激活后向读写器发送一个信号,读写器经过信号处理,就能识别出电子标签中所储存的犯人信息和资料。

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每一个激活器和读写器都分别含有一个固定的ID号和IP地址,激活器和读写器根据监狱具体环境安装在各个地方。当佩戴有电子标签的犯人或其它物件进入激活器的激活范围时,电子标签就会接收到能量被激活,并向读写器发送信息,包括激活器的ID号。当读写器收到此信号后经过中间件传送到后台网络服务器,结合读写器的IP地址、激活器ID号和电子标签ID号,经过相应的数据处理,根据监狱模拟电子地图,就可以清楚的知道并掌握在某一时间犯人或物件在哪个地方,实现对犯人和物件的实时定位追踪监控。

3.2RFID监狱管理系统网络连接图

激活器含有收发天线,不需要与局域网相连接,接通电源就可以工作。电子标签佩戴在犯人或其它物件上,标签内含有电池,也不需要连接网络。接收器及读写器,通过以太网及RFID中间件与后台网络服务器相连接。

RFID智能监狱管理系统的网络连接图如图2所示:

主要的追踪定位监控功能处理流程图

接收器接收到电子标签返回的数据信息,并通过以太网和中间件传输到后台应用服务器,应用服务器对数据信息进行相应的分析处理后,将记录存储到数据服务器,并将分析处理结果发送给各个监控工作站,工作人员就能对犯人和物件进行实施监控。

3.3RFID监狱管理系统事件处理流程

RFID智能监狱管理系统主要的追踪定位监控功能处理流程图如图3所示。

接收器收到电子标签中数据信息后,在后台数据库服务器中查找相关人员记录,如果没有相关人员记录,就发出警报,并开启现场视频监控;如果有相关人员记录,就查看是否有访问权限,若没有权限就发出警报,并开启现场视频监控,若有权限也可以在现场平面图上显示相关人员位置,并进行视频监控。

3.4RFID智能监狱管理系统功能说明

系统主要对相关人员和物件进行实时定位和监控,主要功能包括人员及物件的实时定位、资料管理、历史记录查询、视频监控等。具体功能说明如下:

(1)实时定位功能

①追踪定位

根据接收到的IP地址和ID号,能够追踪定位到相关人员在哪个区域。并将定位信息显示在监狱模拟电子地图上。不同的人和物件用不同的标识显示在地图上,点击显示标识就能查看相关信息和资料。

②出入控制

使用专门的读写器控制监狱大门,相关人员佩戴电子标签,只有被授权人员才能被识别并进出入大门。

③非法进入报警

不同的区域有不同的访问权限,只有获得相关权限才能进入相关的区域。如果未经授权而进入非法区域将触动非法进入警报,工作人员便能及时对事件进行处理。

④防拆卸破坏报警腕表

有源电子标签做成腕表形式佩戴在犯人手腕,体积小、重量轻,当电子标签腕表遭到非法破坏和拆卸时将发出报警信号。

(2)资料管理功能

每一个电子标签都有唯一的标识码,电子标签中记载着相关人员的各种信息,包括人员的姓名,年龄等资料。如果是犯人,还会包括犯人的危险程度,属于哪个监区以及犯罪类型等信息;如果是工作人员,就会含有人员工作职业,部门级别等信息。此外还可以为相关人员设置访问权限,并且可以在后台网络显示器上对人员资料信息进行改写和统一操作管理。犯人的表现,身体状况,以及消费记录等信息也可以写入标签进行管理。

(3)历史记录查询功能

通过后台数据库服务器和相关软件,在终端输入要查询的信息,就可以查看相关人员和物件在以前某个时间的位置、状态等信息,进行历史记录的查询。

(4)视频监控功能

视频监控采取触发式和手动相结合的方式。当有突发事件发生或有未经授权人员进出非法监控区域时,视频监控功能被触发打开。此外,如果想要查看某个犯人在哪个区域,以及在做什么,可以随时调出监控区域视频进行查看。手动式和触发式相结合的视频监控,既可以有效实现视频监控功能,又可以提高突发事件处理效率。

(5)兼容其他技术

系统能够与其它相关技术结合使用,如指纹识别,语音监控及突发事件处理预案等。

4.结束语

随着犯罪类型的的多样化以及罪犯的激增,传统监狱管理模式的弊端越来越凸显出来,研发RFID智能监狱管理系统成必然趋势。本系统能实现智能监控管理、实时定位跟踪、犯人资料管理、历史记录查询、视频监控、越界报警等功能,对提高监狱管理水平有着重大意义。它可以降低在押犯人逃跑,暴狱以及闹事的几率,大幅度提升监狱内部管理的安全性和管理效率,减轻监狱管理人员负担和执勤人员压力,最大限度的达到资源优化配置。同时系统还可以与其它相关技术相接轨,比如与视频语音监控,脸型识别等技术相结合使用。另外,也可与指纹识别等安防监控系统相整合,扩展整个监狱监控管理系统功能,全面提高系统监控安全性。虽然目前RFID技术成本比较高,在我国发展还不是很成熟,但随着RFID技术的不断发展,应用的不断推广,其应用成本也越来越低,RFID智能监狱管理系统也将会受到极大重视。

参考文献

[1]张品秀,任守华,等.RFID技术在监狱综合管理系统中的应用[J].科研发展,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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