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服务方案策划范例(3篇)

时间:2024-09-20

社区服务方案策划范文

第一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对象是离开户籍地的县或者市辖区,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异地居住1个月以上的成年育龄人员。因出差、就医、上学、旅游、探亲、访友等事由异地居住、预期将返回户籍地居住的人员,以及户籍为本市的区与区之间异地居住的人员除外。因婚嫁到对方户籍地生活居住或者在现居住地已购房并在其生活居住的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不作为流动人口管理,纳入现居住地常住人口服务管理。

流动人口中的成年育龄妇女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重点。

第二条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优先、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的理念,将流动人口与本地居民同等对待,做到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

第三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以现居住地为主,户籍地予以配合,现居住地和户籍地共同负责。

第四条按照流入地、流出地共同管理、共同服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职的原则,实行流入地、流出地双向考核,责任共担。

第五条加强与公安、民政、工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的协作,整合部门资源,促进政策衔接,实现管理互补、服务互动、信息共享,共同做好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工作。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六条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主要职责:

(一)组织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并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制定、完善本地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规划和相关制度;

(二)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纳入本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协调有关部门为本辖区定点免费服务机构建立免费服务经费保障机制,组织实施考核评估;

(三)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做好信息交流、数据分析和统计上报等工作;

(四)开展区域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协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及相关事宜;

(五)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加强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组织开展服务管理专项活动;

(六)协调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管理工作;

(七)受理并及时处理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有关的举报,保护流动人口相关权益。

第七条乡(镇)、街道主要职责:

(一)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制度和规范;

(二)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活动,提供政策法规、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咨询等服务;

(三)做好全员流动人口信息的录入、汇总和上报工作,及时通过信息管理系统进行通报和反馈;

(四)及时办理和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以下称《婚育证明》),做好流动人口生育登记工作;

(五)组织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指导流动育龄夫妻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依法为流动育龄夫妻免费提供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八条村(社区)主要职责:

(一)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融入村(社区)文化建设,普及相关政策法规、生殖健康和避孕节育等知识,落实各项制度和措施;

(二)负责全员流动人口信息的采集、核实和登记,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档案,准确和及时掌握相关信息;

(三)动员和指导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夫妻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协助乡(镇)、街道组织流动人口相关服务对象定期参加孕情、环情检查,做好药具发放和随访服务工作;

(四)协助乡(镇)、街道办理和查验《婚育证明》,依法为流动人口育龄群众出具相关计划生育证明;

(五)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权利义务告知和便民服务联系卡制度,在为成年育龄妇女办理《婚育证明》或者对其查验《婚育证明》时,书面告知流动人口在计划生育方面享受的服务、奖励优惠政策和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联系卡载明两地详细住址和联系方式(市人口计生委制订示范文本),由当事人签收,各执一份。

第九条定点免费服务机构主要职责:

(一)严格执行有关医疗技术服务规范;

(二)为在本辖区居住或工作的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夫妻免费提供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技术服务;

(三)免费开展生殖健康、优生优育咨询服务;

(四)落实公开挂“定点免费服务单位”牌子、公开免费收费项目、公开监督电话的“三公开”制度;

(五)在实施孕环情检查、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时依法核对身份证,查验《婚育证明》;

(六)为在本单位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流动人口依法出具相关证明,将技术服务信息通过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向户籍地通报。

第三章户籍地服务管理

第十条做好流出人员的登记建档工作。

(一)村(社区)对流出人员实行全员登记,采集相关信息并录入省计划生育综合信息平台;不能直接登录相关信息的村(社区),应当将流动人员有关信息定期汇总上报乡(镇)、街道,由其登录上报。

(二)乡(镇)、街道及村(社区)定期对辖区内流出人员进行巡查和跟踪服务,及时掌握变化情况和更新信息。

(三)乡(镇)、街道应当建立《婚育证明》办理登记簿、现居住地反馈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社区上报的《婚育证明》申领表、有关统计报表和记载特色工作的资料等档案。

(四)村(社区)应当建立流出人口信息登记簿(由《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装订成册。既有流出又有流入的,应分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权利义务告知书、流动人口便民服务联系卡存根和记载特色工作的资料等档案。

第十一条村(社区)应当跟踪了解流出人员情况,对流出时间超过60天(从流出人员信息登记日起)未反馈信息的人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并督促其到当地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登记。

第十二条乡(镇)、街道和受其委托的村(社区),应当免费为流出成年育龄妇女办理《婚育证明》。办理证明不得附加与公民依法履行计划生育无关的其他义务。

对已外出未办理或需要重新办理《婚育证明》的,可凭其申请和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出具的在现居住地居住期间的婚育情况证明,由家人为其代办。

《婚育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落实绝育措施一年以上的,《婚育证明》长期有效;《婚育证明》有效期满的,持证人可以凭身份证及原证换发新证。

第十三条乡(镇)、街道和受其委托的村(社区)应当指导已婚育龄妇女在外出前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在其《婚育证明》上作相应记录,加盖公章,并告知其按时参加现居住地的孕情、环情监测和服务。

第十四条村(社区)应当定期(每年的5月和10月两次或间隔半年的两个定期随访月)催要流出已婚育龄妇女现居住地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现居住地通过有关信息平台反馈了报告单记载的相关信息的,可不再催要。

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在流动期间回乡参加技术服务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为其出具《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在《婚育证明》上作相应记录,并通过省计划生育综合信息平台向现居住地通报。

第四章现居住地服务管理

第十五条在现居住地,以居住地街道(社区)为主落实“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制。街道或社区与辖区单位依法落实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责任制的,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由单位或集中经营场所管理机构负责;对未落实单位负责制和无工作单位以及在松散型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流动人口,其服务管理工作由居住地社区负责。

第十六条做好流入人员的登记建档工作。流动人口的全员信息统一归口到居住地社区统计上报。

(一)村(社区)对流入人口实行全员登记,采集相关信息并录入省计划生育综合信息平台;不能直接登录相关信息的村(社区),应当将流动人员有关信息定期汇总上报乡(镇)、街道,由其登录上报。

(二)乡(镇)、街道及村(社区)定期对辖区内流入人口进行巡查和随访服务,及时掌握变化情况和更新信息。

(三)乡(镇)、街道应当建立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孕情环情检查登记簿、生育服务登记表、有关统计报表和记载特色工作的资料等档案。

(四)村(社区)应当建立流入人口信息登记簿(由《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装订成册;既有流入又有流出的,应分装)、《婚育证明》查验登记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权利义务告知书、流动人口便民服务联系卡存根和记载特色工作的资料等档案。

第十七条对不在本村(社区)居住,但在本村(社区)有固定经营店面经商或从业的流入人口,也要进行登记和采集相关信息,并及时向其居住地通报信息。

第十八条村(社区)要对居住在辖区内的流入成年育龄妇女及时查验其所持的《婚育证明》,督促其接受孕情和节育措施现状核查。对查验合格的证明加盖查验专用章,签注查验人及日期。《婚育证明》首次查验后,每年查验一次。

村(社区)发现持证人的婚育情况有变更的,应当在其计划生育证件相应栏目记录,加盖公章,并签注查验人及日期。

村(社区)应当指导所辖区域内的从业单位(含个体经营户)、出租房屋户主,督促流入成年育龄妇女办理《婚育证明》和在现居住地交验证明。

第十九条乡(镇)、街道应当主动与流动人口户籍地乡(镇)、街道建立联系,依据流入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情况证明,及时向其户籍地乡(镇)、街道通报流动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情况。

第二十条现居住地定点免费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工作职责为流动人口育龄群众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一)为持有经现居住地社区查验过《婚育证明》或居住地社区出具有关计生证明的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免费提供基本项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二)应当建立流入已婚育龄群众免费服务登记簿、《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存根和记载特色工作的资料等档案。

第二十一条在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社区和用工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建立计划生育协会,并开展经常性活动,实现流动人口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

第五章协作服务管理

第二十二条户籍地与现居住地应当建立和健全同级协商、上级协调、相互配合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协作机制,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各级流动人口计生行政和服务机构,要做好流动人口信息平台的信息通报和反馈工作。县(区)级应当在工作日坚持登陆平台,查看信息通报和反馈情况,督促乡(镇、街道)通报和反馈信息,落实服务管理;乡(镇、街道)和直接反馈信息的村(社区)要确保每周登陆信息平台不少于一次,及时通报和反馈信息。每月第三周为全市集中登陆信息平台处理信息周,县区可明确集中处理信息日。对外地通报的信息要及时反馈,对本地通报的信息外地未及时接收反馈的要督促其接收反馈。每月20日是当月信息处理截止日,要确保乡级以上信息平台应用率达到100%,信息按期反馈率不低于98%,要尽量减少“查无此人”反馈率。

第二十四条流动育龄夫妻申请再生育的,由女方户籍地依据省规定负责审批。受理申请的户籍地应当将审批结果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报其现居住地。

第二十五条加强对流动人口政策外怀孕补救措施的落实。现居住地发现流入育龄妇女怀孕的,应当及时通报其户籍地,协助核查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属政策外怀孕的,现居住地应当积极做好思想动员工作,就地落实补救措施,户籍地应当积极配合现居住地做好落实补救措施工作。对未落实补救措施并离开所管辖区域的,现居住地应当及时将个案信息登录有关信息平台,将情况通报户籍地。

第二十六条建立协商征收社会抚养费制度。流动人口有违法生育行为的,社会抚养费由当事人违法生育行为发生地或者发现地征收。发生地或者发现地在征收社会抚养费时应当与户籍地互相配合,在作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之前,与另一方进行通报协商,另一方收到通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复,逾期未回复视为同意对方意见。

未经通报或者对方在期限内作出不同意见而单方作出征收决定的,该征收决定自行撤销或者由其上级主管部门依职权予以撤销。

第二十七条协商的主要内容:

(1)核实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了解当事人的实际收入;

(3)通报本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情况;

(4)拟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方案;

(5)需要协商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八条协商双方可以采用公函、传真等方式作为协商的凭据,提供具有证据效力的原始记录。

协商时间的计算,公函以挂号签收日期为到达时间;传真以注明接收时间为到达时间;电话以原始记录的通话时间为到达时间。

第六章考核与评估

第二十九条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实行流入、流出地双向考核、责任共担,用流出地掌握的情况,考核流入地的职责落实情况;用流入地掌握的情况,考核流出地的职责落实情况。考核指标以《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检查评估指标(试行)的通知》(国人口发〔〕115号)为主要依据。

第三十条市和县区人口计生行政部门每年对相关部门及所属单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组织检查,对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并定期对PADIS平台和省人口计划生育综合信息系统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十一条下列情况由户籍地承担责任:

(一)不按规定登记、录入、建档流动人口信息资料,个案协查、信息反馈、信息统计上报不符合要求的;

(二)未按期催要流出已婚育龄妇女现居住地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和追踪通报、反馈信息的;

(三)对现居住地提出个案协查、协作处理申请未能有效配合,导致违法生育、因时间拖延不能落实补救措施等不良后果的;

(四)在办理《婚育证明》等服务工作中故意刁难、搭车收费及强制已婚育龄妇女返乡孕检、在流入地设点收费的;

(五)流动人员在流出前已怀孕,户籍地未采取有效措施,又未告知现居住地而违法生育的;

(六)违反法律法规未履行相关职责及违反本规范规定的其它相关情形。

第三十二条下列情况由现居住地承担责任:

(一)不按规顶登记、建档流动人口信息资料,造成流动人口信息登录、档案资料不及时、不完全、不规范的;

(二)不按规定管理流动人口信息系统,个案协查、信息反馈、信息统计上报不符合要求的;

(三)对户籍地提出个案协查、协助处理申请未能有效配合,导致违法生育、因时间拖延不能落实补救措施等不良后果的;

(四)落实免费技术服务不到位,违规收取服务费的;

(五)在现居住地居住30天以上,未实施有效服务管理的;

(六)违反法律法规未履行相关职责及违反本规范规定的其它相关情形。

第三十三条下列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责任:

社区服务方案策划范文篇2

1、以宏观调控为手段,全力调结构、稳增长。初步预计,今年我区实现本地生产总值2685亿元,同比增长10.0%以上,完成年度计划的102.8%;现代服务业增加值1855亿元,增长10.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__66亿元,继续居全市各区之首,按上年核定方法同口径增长15.3%;固定资产投资165亿元,圆满完成市下达的目标任务;万元GDP用地、水耗、电耗降幅均超过预期目标。整体经济运行呈现出“稳中有进、稳步向好”的发展态势。

2、以改革创新为手段,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统筹全区改革创新工作,在经济、政治、民生、社会和生态等领域进行一系列有益的探索和卓有成效的创新实践,对各职能部门20__年在改革创新方面的成果进行阶段性总结,并编印成白皮书《20__年度__改革报告》。对20__年我区改革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进度跟踪和总结,并形成信息稿件在市区信息刊物刊登。20__年除纳入市、区改革计划的18个改革项目外,有48个单位推出“微创新”项目72个,总体来看各改革项目进展情况良好,其中“审判长负责制改革”、人民调解“__模式”、“社区体制创新”、“益田社区宜居社区建设”和人大“介入式”监督模式、建立群众办证电子档案试点等一批创新项目成效显著,对推进我区发展方式和政府职能转变、加强社会建设、提升民生福利水平、优化城区环境和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

3、以科学分析为手段,监测经济运行情况。密切关注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和市、区经济运行态势,针对我区经济运行中问题提出建设性对策措施,供领导决策参考。起草《20__年__区经济发展报告》在《__经济发展报告蓝皮书》发表;完成《__区20__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__区“__”总体规划中期评估报告》、《__区20__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__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并经区政府常务会、区人大审议通过;与统计局共同完成《__经济发展趋势分析及完成目标的工作措施》课题在《__调研》发表。

4、以调查研究为手段,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出台《__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工作组专责实施方案》,制定《20__年度__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计划》,细化任务分解,落实工作责任。组织相关单位走访了__市企业信用信息中心、__市__征信有限公司和市场监管局__分局等三家单位,通过学习、交流,并结合我区实际对区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梳理,提出针对性的建议。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调研学习社会信用体系管理及“价格守信商家体系”平台应用的经验,形成相关材料在《__调研》刊登,为建立信息管理平台及“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机制组织做准备。

1、重民生,稳基础,务实发展。截至__月31日,共下达政府投资计划41批共285个项目,合计资金159085万元,已完成年初区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150000万元政府投资计划。年度实际拨付资金__7__7万元,占下达计划资金的86.20%。本年度区政府投资侧重发展和民生领域,包括医疗卫生、教育、城乡社区和环境保护等。其中,城乡社区事务类项目59个,安排计划资金3__78万元,占计划下达资金的19.66%;公共安全类项目53个,安排计划资金17047万元,占计划下达资金的10.72%;环境保护类项目27个,安排计划资金

17020万元,占计划下达资金的10.70%;教育类项目78个,安排计划资金18730万元,占计划下达资金的11.77%;医疗卫生类项目28个,安排计划资金59765万元,占计划下达资金的37.57%;文化体育类项目19个,安排计划资金10498万元,占计划下达资金的6.60%;一般公共服务类项目21个,安排计划资金4747万元,占计划下达资金的2.98%。2、全方位,多角度,提升效率。一是制定《__区政府投资项目加快工程建设实施方案》。二是对《__区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暂行办法》在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已经全面修订并形成初稿。三是对《__市__区支持城中村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进行梳理,减少程序,缩短申报流程、审批流程,提高审批质量,加快城中村环境综合治理以及各项社会管理基础设施快速建设。四是组织全区各单位进行政府投资项目业务培训,熟悉申报环节,提高申报时效。五是对部分区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稽查,对推进不力的单位进行全区通报。六是牵头起草《关于落实区人大“介入式”监督政府投资项目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并按程序报区政府常务会审定印发实行。七是开展20__年区政府投资计划期中调整及20__年区政府投资项目申报工作。

3、善落实,勤跟踪,争取补助。按照市第四轮市区事权划分的要求,完成红岭中学国际交流中心综合楼、__区外国语高级中学拆建综合楼(体育馆)和扩建学生宿舍楼、__中学拆建学生宿舍楼、__中学扩建学生宿舍楼4所高中建设项目的申报,总投资6.5亿元;协助区城改办向市发改委申请下达安托山生态博物公园项目建设资金补助8000万元;完成市重大项目的申报、协调,市里计划项目的跟踪、落实、及区__规划项目调整等。

4、把好关,守好门,资金节流。受理__生态公园项目、__市__区__小学拆建一分部教学楼工程、__区人民医院后期建设工程、__-__人行过街通道工程等项目建议书、可研和总概算项目共196个。已出文187件,报审总金额为43.2亿元,审定总金额为38亿元,节省财政资金5.2亿元,核减率__.09%。

1、责任到人,分工到位,目标保障。出台《__区20__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目标责任制工作方案》,召开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工作会议,与11个职能部门签订责任书、对辖区内纳入责任制的69个项目进行跟踪服务。全年预计完成165亿元,增长8.5%,顺利完成市政府下达计划任务,为拉动和稳定我区经济增长起到重要作用。

2、拓宽渠道,职能转变,和谐发展。20__年启动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我区公共事业建设,召开领导小组第一次和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福涛幼儿园、__餐厨垃圾处理厂以BOT形式运作,合计引入社会投资约2亿元,推动国企融资规模超过10亿元,并规范了项目操作流程,保证项目有序实施,为我区引入社会资本起到了示范和宣传作用,为吸引社会投资,节约政府资金,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起到重要作用。

3、制订计划,做好服务,有序下达。拟定我区20__年度人口机械增长计划,并向市发改委提出计划的申请。今年,下达我区的户籍人口机械增长计划共5860人,其中人事口(含组织部门)2160人,劳动口3700人。截至11月累计发放入户信息卡4592人,其中人事口1659人,劳动口2934人;向市人口办申请并下达“农转非”专项入户指标27批9__人次。做好两亿元以下社会投资项目备案工作,优化流程,缩短时限,由法定时限7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实际办理过程更控制在3个工作日内。主动服务企业,对企业提出的问题给予耐心细致解答。20__年全年累计受理项目立项共61个,投资总额__.2亿元,年度投资6.2亿元。

4、搞好配套,交通整治,服务居民。做好社区服务和公共配套设施专项计划安排工作,有效改善社区工作站办公服务条件,新建4个老人日间照料中心,下达计划资金738万元,为社区老人提供日间养老、娱乐等服务,丰富了他们的老年生活。累计安排鹏基文化广场舞台改造工程等15个项目,共下达计划资金877万元。有做好辖区次干道以下市政道路建设项目

立项工作,受理__工业区改造配套市政道路、__布心通道和____路道路工程等项目,下达投资3.62亿元;做好片区交通整治项目前期协调和计划资金预留工作,包括车公庙片区交通整治、__保税区三号门人行天桥、二号行政通道等项目的前期协调。1、贯彻落实收费政策。降低因丢失要求补发因私护照的收费标准、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了户口准迁证费、绿化费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房屋租赁管理费、户口薄工本费、户口迁移证工本费(不含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户口迁移证收取的工本费)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每年减轻社会负担约246__.47万元。按规定办理相关收费许可证的注销、变更手续,加强对收费单位执行情况的跟踪督查,确保收费政策落实到位。

2、开展年审严格把控。共对23个行政事业性收费主管部门、52个收费点、2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收费许可证制度执行和票据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进行年度审验,对年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有效制止乱收费行为。严格按照《__市现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项目目录》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核发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并将2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信息公布在“__政府在线”网站,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年共计核发51个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

3.主动服务严格备案。进一步完善和明确价格备案程序,对申请备案或调价的非学历教育机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深入调研,严格审核备案资料。共完成60家非学历教育机构、11家物业服务企业收费的审核和备案工作,完成__、皇岗两个客运站共528条省内省际长途汽车线路票价的备案和网上公示工作。

关注民生,高度重视市民反映的价格事项和诉求,落实专人负责处理价格工作,化解价格矛盾,总计处理34个事项。

1、积极推动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由区节能减排办牵头,组织节能主管部门和专家对列入20__年度计划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进行现场考察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总结用能管理和节能改造经验,为其他计划实施项目提供借鉴;制定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实施计划,20__年完成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26个、改造面积21.2万平米,其中更换LED灯4.2万盏,单项预计可节电300万千瓦时,年节省电费约200多万元。

2、加强完善循环经济企业引导服务。启动辖区产业园区、楼宇、商场循环经济发展状况摸底调研,着手研究循环经济示范评选规则及技术标准;牵头推动产业空间对接项目,努力解决企业发展空间需求;召开循环经济行业协会座谈会,充分发挥中介组织、民办非企业等各类社会力量对辖区低碳发展的推动作用;全年共举办4场循环节能企业优惠政策的培训、解读、宣讲会,200多家企业参会。

3、加大力度扶持循环节能产业发展。修订出台《__市__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实施细则》,新增清洁生产审核、能源审计等扶持项目,加大对合同能源管理、新能源、环保等产业化项目的政策扶持力度。20__年共对91家企业__8个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项目予以支持,当年支持的循环节能类企业数、项目数及资金总额均较上年有所提高。

4、加强日常管理开展循环节能宣传。出台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实施方案,全面核查各单位的节能措施落实情况并核算各街道公共机构能耗下降目标进度,28家被考核单位均达到优等或完成等级。开展区太阳能发电项目和产业园区供热情况调查,将铭可达光伏并网等4个项目共3.__兆瓦纳入我区太阳能储备项目,收集了100多台锅炉信息,梳理工业供热锅炉29台,重点对南天电厂供热情况形成专题报告;围绕全国节能宣传周“践行节能低碳、创建美丽家园”主题,积极开展“低碳行动进校园”、“节能减排进社区”、“节能义工进U站”等11项丰富多彩主题活动。

1、加强党团力量,以党建带团建。

新一届领导班子及时对党支部和团支部进行了调整,党支部进行了改选,调整了党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增设了青年委员,团支部新增宣传委员和组织委员,加强了团支部力量。

2、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制度管理。

今年我局制定完善了《“一支笔”审核报销制度》、《资金使用申请制度》、《日常业务经费使用制度》、《车辆管理使用制度》等若干财务制度,严控公务用车管理、公款宴请、公务接待、因公差旅等费用支出,严格执行制度规定,按程序申请相关经费;同时完善收发文管理规定、业务科室工作管理规定、考勤制度等,通过惩治庸懒散奢,规范工作程序,提升工作效率。

3、丰富党团活动,活跃机关气氛。

围绕“重走二线关,体验改革路”主题,组织全局青年团员到____水库__垇(__山)绿道开展党史、基本知识问答、新时代团员青年对团章内容再学习等活动,全局人员热情参与,活动取得很好的效果;组建局义工服务队,听取群众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并将良好的建议融入工作中;积极参与机关团工委组织的“聚力青春、圆梦__”定向越野及CS野战主题团日等活动。

1、学习领会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研究我区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中机制体制中的突出问题,到重点事项改革主要单位进行调研,公开向社会各界征集改革意见和建议,编制《__区20__年度改革计划》,加强对计划的统筹协调力度和指导检查,强力推进20__年改革工作。

2、制定20__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密切关注国内外、省、市发展形势,跟踪计划执行情况,确保完成市区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任务。

3、深入研究我区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探索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等多种形式开展重点课题调研,深入基层掌握第一手材料,提高理论研究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4、牵头开展田面股份合作公司股权改革工作,以建立高效的现代企业制度为长远目标,探索适度减低集体股比例,促进股权在内部合法流转和股权主体多元化。

5、做好20__年区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的编制工作,待区政府投资计划经区政府、区人大审议通过后,统一下达A类项目的新开工和续建计划。

6、根据《关于落实区人大“介入式”监督政府投资项目的实施办法》,配合区人大对五个政府投资项目

进行全过程“介入式”监督。7、根据我区情况制订指导性价格指引。通过分析我区近年来政府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与平均单价水平,分为建筑工程类、绿化工程类、学校建设工程类等综合平均造价,提出相关价格指引,规定所有政府投资项目参照价格指引进行限额设计后再申报。

8、宣传社会投资项目备案有关政策和规定,做好企业咨询服务。做好社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备案流程,提高行政服务效率。

9、贯彻执行上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完成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发证、换证工作;做好辖区非学历教育收费、物业服务收费、省内省际长途汽车票价等备案工作;衔接辖区价格综合管理工作。

10、修订循环经济扶持政策,加大行业发展和节能降耗的支持力度。

社区服务方案策划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机制为动力,通过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系统推进,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运行机制,切实保障流动人口的基本权利和发展权利,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促进融合。以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推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创新。坚持人本理念,逐步满足流动人口对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需求。

(二)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各区、县(市)要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政策衔接,整合部门管理力量和信息资源,形成政府主导、公共财政为主体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全面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服务水平。

(三)因地制宜,鼓励创新。各区、县(市)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在领导体制、管理体制、综合决策、居住证管理、社区登记、信息共享、投入保障、服务网络、服务拓展、城乡统筹等一个或多个方面,有针对性地创新体制机制,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模式。

三、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实施、有序推进和逐步深化,到2012年,全市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流动人口,流动人口与当地户籍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差距明显缩小;社区合理配备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满足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需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实现与户籍人口同等标准投入。全市基本建立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运行机制,初步建立适应城镇化、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体制、新机制。

四、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工作统筹管理、综合决策体制

成立主要领导负责的流动人口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流动人口工作的统筹协调。制定出台文件,明确相关部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职责任务分工,每年召开相关部门协调会。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政策与户籍管理、劳动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住房等政策制度的衔接和协调,制定和完善均等化服务相关公共政策,形成部门协同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合力。

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着力破除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管理体制。健全出租房屋、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市场、暂住人口、流动育龄妇女、流动党团员等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制度。逐步将公共服务享受资格与户籍制度剥离,稳步推行居住证制度,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人口登记管理制度。

(二)全面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1.宣传倡导服务。强化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每年开展流动人口“关怀关爱”主题宣传服务活动,制作和发放免费宣传品,普及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以及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科普知识,保障流动人口免费参加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知识以及生殖健康知识普及活动,引导流动人口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知晓率达到90%以上。

2.计划生育服务。以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依托,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服务项目,按照规定为流动人口提供免费的孕情环情检查。流动人口在流入地接受免费服务的比例逐年提高,2012年达到95%以上。流动已婚育龄妇女在现居住地免费接受孕检率达到90%以上。深化药具服务管理体制改革,流动人口免费药具获得率达到90%以上。

3.优生优育服务。加强优生优育科普知识宣传和普及,为流动育龄人口免费提供咨询服务,组织开展婴幼儿早期启蒙活动,将流动人口纳入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项目中,流动人口在流入地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流动已婚育龄妇女获得免费孕前优生咨询等项目服务率达到80%以上。做好宣传倡导,防止发生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选择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保证母婴安全。

4.生殖健康服务。加强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科普宣传,提供生殖健康咨询指导,为流动人口提供必要的随访服务。将流动育龄妇女纳入当地生殖健康项目服务,对持有《婚育证明》的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及时免费发放《生殖保健服务证》,每年2次免费为其提供生殖健康检查。做好流动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档案管理,落实住院分娩、B超检查、计划生育手术等实名登记制度,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并实行网络化管理。

5.奖励优待服务。各区、县(市)要采取多种措施,建立流动人口利益导向机制。对自觉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流动育龄夫妻,可按照规定给予奖励;流动人口晚婚晚育或在现居住地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享受与户籍人口同等的休假等待遇;探索实行医疗单位为流入人口减免就医费用办法。

在扎实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同时,认真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的转移接续,切实加强新生代农民工服务管理。加强相关政策协调,促进流动人口获得子女教育、技能培训、医疗、社保、文化体育设施、公共福利等其他基本公共服务,加快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社会进程。

(三)探索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机制

1.拓展市民化优质服务。实施“五个一样”服务机制,使流动人口与市民一样享受免费“药具服务、技术服务、宣传服务、信息服务和参加各种活动”;推行“四心服务”模式,对流动人口做到“政治上关心、生育上贴心、生活上暖心、生产上热心”。

2.健全完善社区管理模式。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和服务网络。依托城市基层社会治安综治中心、流动人口服务中心等综合工作平台,实现流动人口“一条龙”服务、“一站式”管理;切实增强城市社区流动人口服务力量,根据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需要,合理配备社区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继续开展以流动人口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新社区、新市民、新风尚”创建活动,为广大育龄流动人口提供生产、生活、生育帮助,为其安心居住、创业发展创建良好的人口环境。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落实率达到100%。

3.进一步强化综合协调机制。加强对流动人口工作的统筹协调,切实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以项目运作的方式,整合有利于流动人口发展的经济社会政策,促进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生活。

4.探索建立区域协作双向管理新机制。加强与流动人口流出地的信息沟通和服务管理协作配合,在生育政策执行、计划生育服务、信息交换、违法生育处理等方面做好协同工作;做好“依附企业建协会,依靠法人强管理,依托属地抓服务”的区域协作、双向管理,实现现居住地与户籍地的信息互通、职责共担,促进流入人口的快速融合,努力形成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一盘棋”工作格局。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转发国家人口计生委等四部委《指导意见》,制发全市试点工作方案。召开全市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启动会议,安排部署试点工作。督促各区、县(市)充分调研摸底,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形成具体实施方案,并上报市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深化试点阶段。研究制定试点工作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案。开展试点工作调研,掌握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适时召开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会、现场会,交流各区、县(市)工作经验、主要做法,推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三)总结推广阶段。各区、县(市)对试点工作进行自查自评,形成综合评估报告,上报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在自评基础上,组织全市试点工作评估。适时召开总结大会,总结各区、县(市)试点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和工作规范,为推进我市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工作职责见附件),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召开会议协调、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将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纳入《市“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十二五”规划》。各区、县(市)要将促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纳入地方社会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相关部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项目内容,成立试点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制定方案、周密部署、统筹推进。

(二)建立经费保障机制。要按照与户籍人口同等投入标准,认真研究和确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和开支,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确保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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