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设施意义(6篇)
时间:2024-10-05
时间:2024-10-05
【关键词】冀南地区;新农村;住宅;公共设施;设计;规划
一、冀南地区新农村住宅及配套公共设施的设计的意义和价值
(一)为新农村的建设提供实践性的指导。冀南地区新农村住宅及配套公共设施的设计与规划首先是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伟大实践,新农村建设是社会主义建设的主题,冀南地区新农村住宅及配套公共设施的设计与规划是对这一理论的伟大实践。这一构想和实践体现着新农村建设不断发展、不断改革的历程和趋势,对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是实践性的指导。这一建设和规划,从很大程度上讲,丰富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涵,加速了社会主义建设的进步与繁荣。
(二)基于历史遗存和现实习惯的一种设计规划的创新。冀南地区新农村住宅及配套公共设施的设计与规划的突出的意义在于它结合了传统和时代两个因素,实现了文化和建筑的相结合。对于冀南地区新农村住宅及配套公共设施的设计与规划来说,它在肯定和尊重当地居民的生活习惯和传统习俗的基础上,进行现代化的整合和改进,力求实现设计规划的创新,不仅能够客观上与传统的文化保持一致,同时也能够积极地实现与时展相结合。这一特点是设计规划上的创新,是更加绿色、更加文明的建筑方式。是对中国文化的继承和发扬,同时也是建筑行业的不断进步,大大地丰厚了其文化底蕴。
二、实现冀南地区新农村住宅及配套公共设施的设计与规划的关键点
(一)根据实际情况做到合理地安排住宅的空间设置。要做好冀南地区新农村住宅及配套公共设施的设计与规划,首先要保证在设计和规划的时候要以当地的实际情况为基础,要对当地居民的住宅空间设置有较为详尽的了解。明确当地居民的生活习惯问题,在尊重传统文化和传统习俗的基础之上进行合理的规划和整合,进而设计出较为严格和科学的建筑方案。空间设置对于建筑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如果空间设置不到位,就会使居民在以后的居住中产生种种不习惯的问题,这与当初设计和规划的初衷是相违背的。
(二)形成较为完整、富有创意的理论体系。住宅的设计和规划说到底是一种富有创意的构想,是对传统文化继承的基础上的有机的改革,实现传统与现代的融合,做到建筑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相适应。在具体的设计和规划中,形成一套较为完整和富有创意的理论体系是至关重要的,如果只是一味地根据原始的建筑的结构来进行设计,就会将创意完完全全地忽视,不能带给居民富有创意的住宅设计。所以说形成较为完整和有创意的理论体系是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所在,一切的设计和规划都是严格地按照这一理论体系来进行的。
(三)重点是维系各户人际关系的共享交流空间的设计。在对于冀南地区新农村住宅及配套公共设施的设计与规划过程中,需要考虑的不仅仅是建筑、设计等自然方面的因素,还有人文价值的提升。尤其是在强调科技和人文并进的时代,只有将更多的人文情感积极地融入到新农村的建设中才能够实现社会发展和时展的主题。因此说,冀南地区新农村住宅及配套公共设施的设计与规划要考虑到各户居民的日常生活交流的问题,设计的时候要格外地重视共享交流空间的设计,便于居民之间的相互交流,便于缩进彼此之间的距离,实现居民之间的情感上、生活上的交流。
三、实现冀南地区新农村住宅及配套公共设施的设计与规划的具体思路和方法
(一)在综合农村的气候特点和传统文化的基础上进行设计和规划。冀南地区新农村住宅及配套公共设施的设计与规划是一个完整和系统的过程,设计和规划的前提基础是要综合农村的气候特点和传统文化,对这些因素要作详尽的了解和认识,根据当地的气候特点合理地进行住宅的设计,以居民的生活需求为根本,方便居民的生活。居民的生活习惯和传统习俗决定了建筑的类型和主要特点,符合居民生活需求的建筑才是最合理的。总之,在住宅的设计和规划之前,要对这些因素进行合理的认识和思考。
(二)公共设施的设计和规划要与居民的生活方式相适应。居民的生活方式是一个较为笼统的说法,具体到设计的时候就是要处理好居民个人的生活需求以及居民与居民之间的生活交流需要。对于个人的生活方式而言,每个人的生活习惯是不同的,因此在具体的设计和规划时要多进行居民的采访工作,依照居民的生活习惯进行设计,努力地做到求同存异,实现传统和现代的有机融合。在居民与居民之间的交流上要做好共享交流空间的合理设计,使得居民之间的关系融洽,符合当展的主题,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三)对当地的人口结构进行研究,提高居民的认同度。在进行住宅的设计和规划时还要考虑到人口的结构,人口结构的合理与否决定了住宅的结构设计,进行人口结构的调查可以对住宅的功能做相应的了解,满足不同的年龄层次和不同的职业居民对于住宅的生活需求。只有深入对于居民的人口结构的了解,才能够实现住宅的功能化,满足居民对于住宅的不同需求,提高大家对于住宅设计的认同度。因此说,在冀南地区新农村住宅及配套公共设施的设计与规划时要综合当地的种种社会条件和自然条件,才能够实现合理的设计和规划。
四、结语
关键词:住宅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原则;策略
中图分类号:F530文献标识码:A
一、住宅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涵义
住宅小区公共服务设施是指为了方便城市居民生活、促进社区居民身心的全面发展,同时也是为了方便社区管理而建立的一系列硬件与软件服务设施。其中,硬件服务设施是指教育、医疗、文体等服务设施;软件服务设施是指为了加强社会管理与服务而构建的信息网络平台,比如社会信息化管理系统、信息交流平台以及安全管理平台等等。
二、加强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意义
1为城市居民的生活提供方便。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再加上现代人的生活节奏很快,城市居民的需求结构呈现出了多元化的发展态势,特别是在幼儿托管、社会养老、医疗保健等方面的需求持续增长,实际上这些需求与城市居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而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恰恰就包括了医疗、教育方面的设施,这些设施对于方便居民生活,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都有着重大意义。
2有利于城市社区管理。我们知道,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的建设是由非政府组织来具体承担的,这样做一方面能够使政府摆脱繁重、复杂的日常事物,而将注意力放在宏观层面,加强推进城市化进程;另一方面,则可以克服政府直接操办社区具体事务的低效率性与服务不到位的情况,从而使住宅小区公共服务设施更加贴近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而且,非政府机构在建设的过程中,政府能够对其管理、施工、服务内容进行全面监控,从而使之能够更好地为小区居民服务。
3提供就业岗位。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公共服务项目的启动、实施以及后期的维护都需要大量人员,这样就能够有效带动我国第三产业的发展,为社会提供就业岗位,以缓解城市的就业压力。这对于促进城市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均有着重大意义。
三、住宅小区公共服务设施项目配置原则
1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
住宅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要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小区的建设规模、人口密度、自有资源和特点采取适用的配置标准。
2覆盖全面,集中布置
住宅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布置应全面,功能齐全。人口规模较小的小区可享有与周边相毗邻的中心区或公共服务的延伸服务,避免同一类型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的重复,资源浪费。同时,公共服务设施应尽量布置在居民居住相对集中的地方,有利于集中居民,活动,从而形成聚集效应,使其增强小区居民的娱乐积极性,更好地丰富住宅小区的生活内容。
3体现公益性
站在经济学的角度公共服务设施可分为公益性和经营性两类。住宅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目标既是服务,充分体现为人民服务这一标准。因此,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应以公益性设施为主,经营性设施为辅,突出公共设施的公益性,从实际出发保证资源利用最大化。增强服务居民公益事业的功能,本着便民、利民、为民的原则,合理布局。
4以人为本,以民为准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公共服务设施的载体是人,一切服务均是为人服务,因此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在住宅小区这个群体中,居民是主要的受益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按照相关的标准,内容充分符合居民的意愿与需求。以民为准,合理配置,帮助居民改善最基本的、最基础的、最急需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让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全面化、效益最大化。
四、住宅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策略分析
1.转变城市管理模式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主题,在竞争激烈的社会环境中,人们往往忽视了公共服务对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也忽视了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工作,这直接导致我国的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也带有一定的滞后性。城市在规划设计过程中,带有公共服务性质的设施本应该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但实际情况是这些设施或者在规划建设时被其他商业项目所挤占,或者公共服务设施因缺乏日常维护而遭到损坏。针对这一现状,为了确保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时效性,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将传统的政府单一管理模式转变为社会化管理模式,一是为了确保公共服务建设项目能够有效落实,保证公众的切实利益,政府必须要制定明确、严格的规章制度来保证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有效落实。二是积极推进城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政府权责对称、自我约束以及分级管理。三是推进公共服务项目的产业化、市场化,从而使中标单位能够真正履行合同,使公共服务设施达到相应的标准。四是完善参与机制,使广大市民能够参与到城市管理环节之中,为城市发展出谋划策,一方面能够提高市民的参与意识,提升市民对城市的归属感与社会责任感;另一方面市民是公共服务设施的真正使用者,他们必然会对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有着真知灼见。
2.遵循以人为本的建设原则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人口的数量持续增加,而这些人口对于公共服务设施有着各自的要求。针对这一现状,我国政府要在确保社会公平正义的前提下,统筹规划城市资源,以人为本,从市民的实际需求入手,进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在实际建设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对即将进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地区居民的生活水平、习惯、风俗等方面进行实地调查,并且基于这些资料进行合理的规划。比如对于一些收入较低的社区,我们需要在该地区多设置一些社会求助站、就业服务站等等;对于一些收入较高的社区,我们则需要在这一地区设置一些休闲、娱乐的设施;对于一些老年人较多的社区,则多设置一些老人活动场所以及养老机构等等。
3.重视文体设施的建设
现代城市建设主要来自于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两个层面,物质文明建设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精神文明建设又反作用于物质文明,两者是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关系。文体设施属于精神文明建设的范畴,人们利用文体设施除了能够强健体魄之外,还能够培养竞争意识与自强不息的拼搏精神。除此之外,体育还是世界各国展现民族精神的重要窗口,也是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文体设施无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必须要重点建设,它对于一个民族文化的发展与继承均有着重大意义。但是我国在相当长的时间里都忽视了文体设施建设,人们在设计与规划一座城市时,往往更重视医疗、教育以及居民区,并未给文体设施预留太多的空间。当然这种规划方式也是基于当时的城市发展需要而进行的,但是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口速度增长,群众对于文化生活的需求越来越高,特别是对体育设施的需求,已经到了迫切渴望的程度。针对这一现状,国家体委督促城市在进行规划时,要做到“两场一房一池”,其中的“两场”是指城市要具有400m规模的跑道田径场以及带看台的球场;“一房”是指城市要具有一个训练房;“一池”是指城市要拥有一个游泳池。“两场一房一池”的要求,实际上是一次运动会所需要的设施的要求。因此,我们在对城市进行规划的过程中,需要从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认识到文体设施对于居民生活、城市发展的重要性,要投入资金完善体育基础设施,使广大市民能够定期从事体育活动,促进城市居民身心的全面发展。
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人们更加关注住宅小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与建设情况。而且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人口激增,也对城市的公共服务设施提出了考验。因此,我们住宅小区公共服务设施进行规划与设计时,要转变政府职能,规划设计过程要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同时还要重视文体设施的建设,如此才能够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
参考文献
一、我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基本情况
几年来,共完成改水52个村屯,新增自来水用户8500户;改厕1918户;改用沼气灶试点1500户;新建村卫生所15所、武装中心村卫生所35个,新上医疗设备120台(套);新建村文化活动室21个、“万村千乡”农家店55个;新改造有线电视光缆18公里、通讯光缆15公里,农村有线电视、程控电话入户率分别达到70%和73%;完成重点绿化村屯51个,栽植绿化树280万株;新建村内公园5处、2.8万平方米,在太平山村、创业屯推行农家通透式绿篱院落建设;完成街道亮化11个村,安装路灯530基杆;共硬化道路268.3公里,有51个村实施了村内道路硬化工程,占行政村总数的62%,有65个村实施通村通畅公路建设,占通村通畅公路任务的79.3%。全县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环境面貌得到明显改观。
今年,将继续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五项”工程。一是农村道路建设。西胜、大古洞等5个村村内道路建设工程5个,道路总长10024延长米、35084平方米;清河、山河、民富等20个村通乡通村公路建设工程20个,道路总长53963延长米、215852平方米。二是泥草房改造建设。全县改造泥草房2800户。三是路边沟建设。建设东胜、富林等5个村水泥路边沟总长34990延长米。四是村屯绿化建设。绿化浓河、富强等村屯10个,栽植绿化树11.75万株。五是村屯环境卫生整治建设。亮化长兴、东胜等5个村屯,安装节能路灯171盏;改造庭院栅栏林胜、清茶等6个村,总长度43900米。
二、公共设施使用与管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虽然我县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使用与管护情况总体上较好,但也存在管护层次较低、水平较差等问题。
一是管护不利、使用不善。少数村对建后的白色路面管理不到位,存在晴天一层土、雨天一层泥、冬天一层冰的现象;个别村没有调动起村民文化学习的积极性,文化活动室使用率低;由于缺少资金,路灯不能经常使用,由于没有专人看管、维护,公园内的休闲、锻炼设施损坏严重;等等。致使公共设施没有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二是管护意识薄弱、不到位。个别镇村领导干部重建设轻管理,将主要精力用在争项目、跑资金、搞建设上,忽视公共设施建后的管理和维护,存在推一推、动一动的现象;部分群众主人翁责任意识不强,认为农村公共设施的管护是政府的事,自己只管享受,不愿尽义务。
三是管理机制不健全、不成熟。虽然各村有关基础设施管理有所考虑,但运行管理长效机制尚未形成。如大部分村依靠村级机构自行组织人员,利用政府拨付的农村公益资金解决设施维护费用问题,但资金有限,难以完全满足需要;个别村管护所用资金由村集体经济收入支出,但集体经济出现困难后,导致设施无人管护的后遗症;受长期使用公共资源、设施不交费的习惯影响,部分村民没有形成公共设施需要交费的意识,没有形成良好的收费机制,使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负担加重。
三、加强农村公共设施使用与管护的几点建议
农村公共设施使用与管护是一项具有长远意义的重要工作,需要从推进新农村建设持续健康发展的高度着眼,从农村公共设施长远永续使用的目标出发,深入研究探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使用和管护工作。
(一)转变思想观念,牢固树立建管并重意识。一是在镇村两级干部中,应切实摒弃重建设轻管理的思想,把农村公共设施管护与建设摆上同等重要位置,建管并重,同步安排部署,确保新农村公共设施建设、管护、运营均衡发展;二是在农村基层组织中,应切实摒弃缺少资金不好管的畏难情绪,切实把公共设施管护作为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新农村建设的重中之重,摆上突出位置,着力研究新方法、解决新问题;三是在农村群众中,应切实摒弃只享受不管护思想,强化主体意识,加大宣传教育引导力度,向农民群众讲清“公共基础设施是农民受益,农民自然也应成为管护的主体”这个道理,使农村群众彻底摒弃“大家都在用,但都没当自己的用”的思想,不断强化农民的主人翁意识,确保公共设施建完有人管、坏了有人修。
[论文摘要]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可以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基石。而现阶段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却存在着供给总量不足、供给结构失调、供给机制有失公平以及供给监督管理体制缺失等不和谐因素。如何消除这些不和谐因素,主要应从转变供给理念,科学界定各级政府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的职责,政府提供农村公共产品时应尊重广大农民的需求意愿以及重构乡镇政府公共财政运行体制等方面着手。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在新世纪初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而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巨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的改革与调整,包括调整农业结构、完善公共产品供给、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加强农村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等等。在这众多改革层面中,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改革是其他方面的基础与动力,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环节。现阶段,应该把保障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作为中央政府及各级地方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因此,本文试图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角度来审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存在的不和谐之处并在此基础上探求改进措施。
一、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石
(一)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物质保障
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建立在农村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发展的基础之上,“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农村发展是新农村建设的前提和物质基础,农村经济能否发展,农村社会能否稳定,将直接影响新农村建设目标的实现。而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对于促进传统农业转向现代农业以及农村工业化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战略意义。要使农村发展,就必须首先改变当前这种城乡二元的公共产品供给体制,优化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为农村发展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产品,解决广大农民生存和发展面临的基本问题,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物质保障。
(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优化有利于农村的繁荣稳定,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利的外部环境
由于决策目标和资金的限制,政府为农村提供的公共产品数量有限,并且质量不高,难以满足农民对公共产品多样性、高质量的要求,这既严重地制约了农业和农村的发展,进一步延缓了工业化,也造成了农民对政府的不满和抵触,形成了国家不稳定的隐患。所以,通过优化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特别是优化农民最关心的卫生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公共产品的供给,可以为我国农村发展提供持续动力。同时,让农民参与到公共产品供给的选择中去,有助于实现他们的愿望,从而转变他们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态度,由在对某些公共产品供给中的抵抗、不满走向与政府的合作,因此,这将大大有助于维护好农村繁荣稳定的大局。
(三)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是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突破口和关键措施
城乡二元社会体制的长期存在导致了公共产品供给的不平衡,即城市公共产品完全由国家提供,而农村公共产品很大程度上是由农民“自给自足”。这种体制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成为城乡协调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障碍。为此,党中央及时提出了统筹城乡发展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这一战略最核心的内容就是要重新调整城乡利益分配格局,使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这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公共财政要向农村倾斜,而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的突破口和关键措施就是实施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从某种程度上说,只有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纳入国家公共财政的范围内,“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才能找到着力点,统筹城乡发展才能落到实处,城乡二元结构问题才能最终解决。也只有实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使农民真正享受到国民待遇,保障农民的根本利益,从而逐渐扭转城乡利益分配格局失衡状况,改善农村生存和发展环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才有良好的基础。
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下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和谐的体现
现阶段,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取得了较大的成就,部分地满足了广大公民的要求。但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大背景下,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不和谐之处还不少。
(一)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总量不足
长期以来由于以农补工的财政政策和税制改革而形成的“财权上收,事权下放”造成了农村公共产品的总量供给严重不足。主要表现在:第一,农业基础设施严重不足。我国对农业的投入始终偏低。1978—1998年,国家对农业的基本建设投资总额仅占同期国民经济各行业基本建设投资总额的1.5%。第二,农业科技供给不足。我国普遍存在对农业科技的投入不足,科技人员短缺,科技成果转化率低,对农村科技软硬件的监管不到位等现象。第三,农村社会保障缺位。农民没有享有如城市居民所享有的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等各项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很多农民看不起病,因病致贫的现象并不鲜见。
(二)农村公共产品供需结构失调
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不仅表现为总量上严重短缺,而且还表现为供需结构的失调,即供给过剩和部分短缺现象并存。因为,现阶段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主要不是由乡和村内部的需求决定,而是由乡和村外部的指令决定。在政绩考核和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地方政府往往热衷于一些见效快、易出成绩的短期公共项目,即对上级考核的防洪设施建设、农村电网改造及交通道路建设等“硬”的公共产品积极实施,而对于提供农业科技推广和应用及农业发展的综合规划等“软”的公共产品,则流于表面应付。其结果不仅造成农村公共产品供需结构失调,而且导致供给成本较高、增长无序的现象,无形中加重了农民负担,损害了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
(三)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有失公平
目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中的不公平性主要体现在:一是城乡的不公平性。由于历史形成的城乡差别在公共产品的供给上显得尤为突出,城市里公共产品几乎全部由国家财政负担,而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的供给均远远低于城市。二是地区间的不公平性。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相对要较多、较好,而中西部经济落后地区的供给就差一些。三是体现在公共产品成本分摊上。近几年来,随着党和国家对“三农”问题的重视,政府已全面取消农业税,即使这样,农民公共产品成本分摊不公平的现象依然存在,因为取消的这些只是农民手中的“明税”。据有关学者估算,目前我国农民负担的直接间接税费每年至少达到7406.6亿元,其中间接税近5000亿元。这些“暗税”并没有以公共产品形式返还给农村,而是流出了农村。
(四)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监督管理体制缺失
在现有的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体制下,农民由于被排斥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决策和管理体制之外,没有把农村公共产品受益的主体——农民的积极性调动起来,结果无法形成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有效监督和管理。由于信息不对称、预算的不完整和行政体制改革的滞后,农村公共资源的使用过程往往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难以对农村公共产品资金的筹措、管理、使用进行规范的监督。因而,往往会导致农村资源和公共产品供给的低效率和无序增长,增加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成本,造成社会公共资源的浪费。
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要求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根本上要求改变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现状,实现合理、高效的供给。为此,我们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转变理念,树立农村公共产品和谐供给理念
从某种意义上说,理念决定态度,态度决定行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树立和实现什么样的理念,将直接决定现实中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言行。因此,要实现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就必须树立正确的理念,最重要的是要树立和谐理念。在供给过程中,以实现广大农民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实现城乡区域、经济社会文化、人与自然环境、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只有这样,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才能确保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业的发展和农村的稳定。
(二)合理划分事权,科学界定各级政府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的职责
根据公共产品的特性及其外溢性的大小,科学地确定公共产品的供给主体,进而明确各级政府的事权。中央政府应主要从事大江大河大湖的治理、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农业环境保护、农业信息网络建设以及与国防建设有关的民兵建设、与国民素质相关的义务教育等。效益辐射到多个村镇的公共产品,如乡村道路,由乡镇县来提供;局部受益的村级公共产品,如:机井、农村小水利等,由村民自治组织解决。
(三)政府提供农村公共产品时,应公开和透明,尊重广大农民的需求意愿
由于我国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不同地区的公共产品的供给和需求水平千差万别。如果忽视了不同经济发展阶段广大农民对公共产品不同需求的差异性,公共产品供给必然难以达到理想的效果。因此,如何真实而准确地掌握不同地区、不同经济发展阶段农民对农村公共产品的真实需求就显得尤为重要。从长远来看,必须建立一种能够准确反映农民需求的表述机制,在尊重大多数农民意愿的基础上,鼓励农民参与到农村公共产品决策的制定与执行过程中,形成政府与农民共同决策模式,保证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就目前而言,必须针对农民组织化程度低、个体素质不高的情况,在尊重村民自治原则、切实反映广大农民的公共产品实际需求的前提下,县乡政府和村委会组织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因地制宜地为农民提供急需的公共产品。
(四)重构乡镇政府公共财政运行体制
我国农村基层政府长期处于巨大财政压力之下,这是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重要原因。要想解决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问题,必须重构农村基层公共财政运行体制,使其具有稳定、合法、合理、充足的财力,保障其正当、合法利益和履行职能的能力。
关键词: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现状;融资方式;策略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提高,国家越来越注重在文化方面的软实力的提高。国家出台的发展规划纲要就指出,到2018年基本上使我国大小城市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的全覆盖,建立起完善的体系和制度,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方便顺利的享受各种公共文化服务,使其基本的文化权益得到有效的保障。近年来,我国的民间资本正在有条不紊进入公共文化服务领域,从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生产力更快地进入文化领域,使得文化服务的覆盖范围更加广泛。
一、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供给现状中存在的问题
1.关于文化的大众化需求和精英化供给不协调
我国的公共文化具有悠久的历史,公共文化萌芽于封建主义社会,当时的文化是由上层阶级的少数精英才能够消费和享受,因此,当时的文化可称为“精英文化”,文化的发展主流为精英文化[1]。随着现代社会人们科学技术、经济水平和思想意识发生的巨大改变,文化也出现了不同的发展方向,例如,大众文化。大众文化就是由广大人民群众所消费的文化,它的出现是我国文化发展历史的新纪元,代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色和小有成效。然而,大众文化的发展形态还不够成熟,深入研究后发现现阶段的大众文化仅仅是以一种传播形式存在于我们的社会生产和生活中,而且它的传播方式在某种程度上与封建社会的精英文化有所类似,传播端开始于上流社会阶层,公共文化并没有与市场经济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挂钩,而且由上流社会精英诸如艺术家、文化管理部门制定的精英文化与公共文化相差甚远,这就造成了精英文化与大众文化之间的矛盾冲突。
2.公共文化服务设施配置的不平衡
文化与经济发展是两者相辅相成,因此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产生了不同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水平[2]。由于我国目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水平相比于发达国家有着一定的差距,城市与乡村之间,不同的阶层之间,不同的人群之间都存在着巨大差异,这就造成我国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整体不平衡。这种不平衡的根源是深远的,早在改革开放初始阶段,我国重点发展的区域的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是很高的,然而水平高的区域并没有带动其他区域,这就成为了我国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不平衡发展的重要原因。另外,虽然我国地大物博,但是资源矿产分布极不平均,这就造成了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巨大差异,从而加剧了它们公共文化服务设施配置的不平衡。
3.文化供给脱离公共文化愿景
从规模来看,我国公共文化服务实施的投资水平是相当大的,但是其产生的作用和成效相比于它的规模却是远远不够的[3]。例如,我国某大型城市的某博物馆。从其外观上来说,建筑气势宏大壮观,无论从建筑面积和风格来说都是令人瞠目的。可是,博物馆的重点在于其内部所展览的物品,展览品的文化底蕴和内涵价值决定了该博物馆的真正价值。然而,博物馆内的展览品不仅从数量上来说与其占地空间相差甚远,而且所展览的物品也是平淡无奇,毫无价值,前来参观游览的人流量日渐减少。博物馆就是公务文化服务设施,那么建造这么一个豪华宏伟的博物馆的钱从何而来,这些是否真正为我们公共文化所服务了?究其原因,就是因为我们花费巨资所建造的公共文化设施脱离了大众愿景,这样的博物馆并不是我们大众所追求的,它不仅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价值,反而浪费了国家和人民的钱财。
二、公共文化服务融资方式的选择策略
1.政府是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融资的主体
因为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偏远乡村和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的地区依然存在,因此,政府供给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环节[4]。由于经济发展相对不成熟,市场资源的配置能力尚不强势,市场的形成还需要一定的时间和机遇。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在这个关键的阶段有需要崛起,因此,国家需要大量的资金来投入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建设中。这就需要政府及相关部门出手援助,必须加大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投资,努力进行相关方面的工作。对政府来说,其本身就具有进行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的基本义务和责任。政府为融资主体是指政府将资金从所有者的手中融集起来,然后再分配给管理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相关部门,予以建设工作。目前政府融资方式包括:国家预算、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政资助、城市相关部门维护建设资金、公用事业资金援助等。政府融资方式实力雄厚、种类多样,将成为我国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的主体力量。
2.资本市场融资是关键
随着社会经济市场的完善和发展,资本市场以其雄厚的实力、先进的意识、成熟的管理特性成为当代经济市场的主流。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国际贸易的兴盛,越来越多国外的先进企业进入中国,跨国企业如今已成为我国企业发展不可缺少的企业。如今,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基金市场已成为资本市场的主要形式,越来越多投资者甚至是普通大众都加入了资本市场中,成为投资资本市场的一份子。资本市场有效地调节着资金供求双方的平衡合作关系,资金充裕的所有者将资金转移到资金缺乏的所有者手上,这样在一定程度上长期维持了一种市场的平衡发展。通过资金的有效转移,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可获得大量且充裕的资金补给。如果说政府的财政支撑是主体,那么当公共文化服务融入到先进的资本主义市场之后那便是真正地走上了发展的正轨,资本主义融资是我国公共文化服务实施走上兴盛的关键方式。3.项目市场化融资是保障项目市场融资是我国经济发展多样化的一种代表性产物,它可以合理有效地运用于我国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建设投资工作中。项目融资具有多方面的含义,主要包括两种方式。表面上的项目融资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贷款[5]。因为我国的公共文化的服务设施建设工作是大势所趋,这归根结底是利于广大的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它是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而且,国家和政府相关部门也在多方面鼓励和扶持社会公共文化服务实施的建设工作,因此,在贷款方面是一路畅通的,而且贷款对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工作这种具有广阔前景的利国利民的工作是十分适合的;深层次的项目融资包括产品支付,资产证券化等等。其中产品支付已经得到广泛的应用,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不同的项目融资方式都有其自身的优点和不足,我们应该针对不同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去采取不同的项目融资方式,只有这样才能合理有效的促进我国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融资工作。
三、结论
由于我国社会发展的不均衡以及现阶段经济市场体制的复杂性,导致我国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投资工作的举步维艰。基于这样的艰难背景,我们应大力促进我国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发展才是硬道理。不同的发展时期,我国的公共文化服务实施的供给形态是不同的,我们应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和探讨。只有从其根本问题出发,详细的分析其产生的现象及原因,才能真正做到对症下药。如今的社会融资方式多种多样,每种融资方式都有其优点和不足。对每种融资方式都应该进行研究,将它们与我国现阶段的公共文化服务实施供给形态整体分析,只有在最适合的状态下选择最合适的方式才是最终的目标,才能在真正意义促进我们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发展工作。
作者:杨铮铮何文婷单位:浙江万里学院
参考文献:
[1]徐鲲,肖干.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的创新研究[J].探索,2010(02):9-94.
[2]吕炜,王伟同.发展失衡,公共服务与政府责任———基于政府偏好和政府效率视角的分析[J].中国社会科学,2008(04):52-64.
[3]何芳,李晓丽.保障性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供需特征及满意度因子的实证研究———以上海市宝山区顾村镇“四高小区”为例[J].城市规划学刊,2010(04):83-90.
这一命题的提出,是社会客观要求与国家档案馆内在需求合力推进使然。2002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加强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档案馆等公共文化和体育设施建设。”国家首次明确将档案馆列入公共文化设施进行建设。2004年,全国档案局长馆长会议提出,要把档案馆建成档案安全保管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已公开现行文件集中向社会提供利用的中心和档案信息服务中心。
在此背景下,档案界对公共档案馆建设从理论上作了及时而热烈的回应。但有点遗憾的是,对公共档案馆的有关基本理论问题尚无厘清脉络,比如我国公共档案馆的产生、发展,有关文章认为是由综合档案馆向公共档案馆转型。且不说这在逻辑上说不通,“综合”与“公共”适用的是两个不同的分类标准,“综合”相对的是“专门”,“公共”相对的是“非公共”,互相之间并无对应关系,何来“转型”之说?更何况这一说法否定了国家档案馆原本就有的“公共”性质,这在法理上说不通。
《现代汉语词典》对“公共”的释义是“属于社会的;公有公用的”。由此而论,公共档案馆至少应该符合这样两个要素:档案馆是由国家和政府设立并管理;资源属于国家和社会全体公民并为全体公民所共享。以此来解析我国国家档案馆的性质,应该属于公共档案馆性质。其实,我国国家档案馆建设之初,就决定了建设公共档案馆的方向。1960年3月国家档案局颁发的《县档案馆工作暂行通则》和《省档案馆工作暂行通则》,首次对国家档案馆的性质作了界定,规定其为文化事业机构的性质,明确了公共档案馆的方向。1987年9月颁布的《档案法》则进一步从法律上明确了我国国家档案馆公共档案馆的性质。
但是法理上的公共档案馆并不等同于实际意义上的公共档案馆。由于当时国家档案馆还带有深刻的机关内设机构的“胎记”,加之面对历史性的变革,各级国家档案馆在观念、理论、实践、馆藏、设施等诸方面都准备不足,因而《档案法》的颁布实施,并未意味着国家档案馆就此会摇身一变为实际意义上的公共档案馆,而是为我国建设公共档案馆奠定了法律基础。因此,建设公共档案馆,与其说是从综合档案馆向公共档案馆转型,不如说是从法理意义上的公共档案馆向实际意义上的公共档案馆转型更为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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