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紧急预案(6篇)

时间:2024-12-15

食品安全紧急预案篇1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为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消除突发安全事件的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安全事件的能力,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今年5月,我单位在“一把手”变动后,局党委及时对应急管理工作小组进行了调整,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黄韧同志为组长的新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召开了小组工作会议,在会上再次明确了相关科室的工作职责,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和具体工作人员层层落实责任的工作局面,确保了本单位、本系统应急管理工作的有序、有力、有效开展。

二、完善应急预案建设

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先后制定并了《湘潭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湘潭市商务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湘潭市商务局关于防汛期间保障生活必需品及防汛急需物资供应的预案》、《湘潭市商务局关于应对雨雪天气保障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在实际操作中不断修改完善,应急预案覆盖率达100%。我局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抓基层、打基础、强监管,认真落实商贸流通企业安全生产经营主体责任,狠抓企业应急预案建设,帮助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经营各项责任制,完善安全事故应急救助、消防紧急情况处置、紧急情况处理等预案,有效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经营。

三、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为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全面普及公众应急常识,不断提高公众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认识和能力,按照上级要求,我局于今年5月12日至18日围绕“有效应对突发事件,构建平安和谐商务”宣传主题,在全市商务系统范围内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应急知识宣传周活动。18日在火车站附近开展的集中宣传活动中,局市场运行调节科派出了3名同志进行现场宣传和咨询,结合商务工作实际,对《突发事件应对法》、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预案、成品油应急供应预案、及应急知识进行了全面宣传讲解。集中宣传日制作宣传条幅1个,宣传展板3块,印制、分发宣传折页或宣传单1000余份,出动车辆3台。各行办、中心在本单位门前也都开展了集中宣传,以宣传展板、横幅、标语、广播、现场咨询和免费发放应急宣传画册、传单等形式广泛开展了社会化宣传活动。

四、加强隐患排查,确保安全稳定

一方面,深入开展了安全隐患排查。我局结合全国、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多次组织本系统各单位对应急工作进行检查活动,深入各流通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重点部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实施整改,共排查出安全隐患7条,及时督查整改7条,整改率100%,确保了流通企业无安全生产经营事故。另一方面,积极开展涉企维稳排查。强化“稳定压倒一切”的意识,加大本系统群体性上访和不稳定隐患源头排查和调处力度,积极调处化纤公司改制群众上访问题。认真调查掌握苗头,尽力把上访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局机关还开展了1次防汛抢险演练,并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进行了集中学习培训。通过培训和演练,进一步提高了应急领导小组、突发事件应急机动队伍的实战能力,为应对突发性洪涝灾害做好充足准备。

五、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今年来,我局按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采取日常监管、专项整治、部门联合执法等多种形式规范了食品经营环境,以节日市场整治为重点,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十.一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制定了方案,落实了措施。积极协调配合工商、畜牧、卫生等职能部门,以县城农贸市场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以生猪产品为主要内容,严厉打击了注水猪肉、病害猪肉的违法经营活动,出动执法人员4130人次,车辆1200多台次,查处病害猪肉、白板肉2754公斤,通过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生猪屠宰市场秩序明显好转,确保了肉品安全。

食品安全紧急预案篇2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食品药品的安全监管,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食品药品在生产、运输、贮存、销售和使用等环节中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危害,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下列情况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

(一)特别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Ⅰ级)

1、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其他市(县、区)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超出市政府处置能力水平的;

3、发生跨地区、跨省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4、省政府认为需要由省或省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置的。

(二)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Ⅱ级)

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市内2个以上县(区)级行政区域的;

2、造成伤害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造成3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市政府认为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三)较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Ⅲ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县行政区内2个以上乡镇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超过100人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

3、县人民政府认定的较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四)一般食品药品安全事故(Ⅳ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县行政区内2个以上乡镇,给大众饮食用药安全带来严重危害;

2、造成伤害人数在30人-50人,无发现死亡病例的;

3、县人民政府认定的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第三条食品药品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条块结合、统一指挥、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系统联动的食品药品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体系。

第四条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遂宁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食品、药品相关专业法律、法规而制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食品药品突发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食品药监局)在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上级主管部门的指令下负责协调处理全县食品药品突发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日常工作。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县人民政府提出调整**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的建议名单。

乡镇人民政府、县食品药监局、县卫生局、县农业局、县畜牧食品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要修订完善相应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并报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各医疗单位必须负责本行政区食品药品突发重大安全事故的初查和应急处理,并分别在2小时内向食品药监局、县卫生局报告,同时做好食物、药物中毒病人的救治工作。

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县疾控中心和乡镇防保所(组)要负责食品药品中毒事故现场的采样、检测、留样、中毒原因的调查分析或据情上报留样检品等项工作。

县级各相关职能部门必须按其法律赋予的职责对引起食物、药物中毒事故的物品进行严格控制和追踪查处。

第六条**县食品药品突发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一)研究制定食品药品突发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案和工作程序;

(二)研究并建立食品药品突发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系统和保障体系;

(三)审议批准食品药品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

(四)研究解决食品药品突发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确保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快速开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避免事故扩大,力争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五)负责指挥全县食品药品突发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组织对食品药品突发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县委、县府、遂宁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遂宁食品药监局)报告。

(六)必要时负责向社会食品药品突发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信息。

第七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是:制定、修订食品药品突发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负责全县食品药品突发重大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和上报工作;负责对食品药品突发重大安全事故的评估、提出应急处理建议和应急处理措施;传达应急领导小组指挥部的各项指令,协助相关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应急预案的实施;协调解决食品药品突发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中的具体问题等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名单及部门职责附后)。

第三章预防监测与报告

第八条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突发重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系统,并保证该系统的有效运行。

全县范围内食品药品的种植(养殖)、生产(加工)、运输、贮存、经营、使用环节为重点监控范围。

第九条各相关职能部门应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辖区内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的食品药品的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尤其是加大食品药品在种植(养殖)、生产(加工)、运输、贮存、经营、使用等环节的日常监管,及时分析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作出预警。

第十条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加强食品药品突发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队伍的人才建设,组织对有关人员进行食品药品突发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适时进行食品药品突发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第十一条各食品药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运输、贮存、经营、使用单位应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省、市、县人民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对食品药品的种植(养殖)、生产(加工)、运输、贮存、经营、使用等环节的管理。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管,及时发现并消除潜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食品药品突发重大安全事故。

第十二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当地政府和县食品药监局及其监管部门报告,也可以直接向县人民政府报告。

乡镇人民政府和县食品药监局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县人民政府报告。报告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下,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可直接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县人民政府、县食品药监局在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向市人民政府和市食品药监局报告。

第十三条食品药品突发重大安全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简要经过、波及范围、死亡人数、事故原因、已采取的措施、面临的问题、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报告时间和联系方式等。

第四章应急处理与程序

第十四条对符合本预案第二条规定情况之一的,应急领导小组应当立即决定按照本应急预案程序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措施。

第十五条接到可能导致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后,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的及时上报,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做好可能引发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信息的分析、预警工作。

第十六条县食品药监局、县卫生局在按照本预案第十四条作好报告的同时,应根据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立即会同当地公安部门,做好各自的应急处理准备,并采取必要的紧急控制措施及救治行动。

第十七条如系毒性药品、品、一类丢失、被盗或滥用,遂宁市食品药监局应立即启动《**县品、滥用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系重大食品、药品中毒事故发生,商务部门应立即通知药品经营单位配备相应的救治药品和器材,卫生行政部门应立即通知县级人民医院和就近的中心卫生院作好准备,以救治可能出现的大量中毒人群。

第十八条应急领导小组接报后应向市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和市人民政府及市公安局做好基本情况报告工作,并据情明确相关部门的分工及职责,采取必要的紧急控制措施并及时控制和消除重大安全事故的延续发生。并请示县政府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及时有效的保障。

第十九条食品药品突发重大安全事故处理完毕后,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根据事故性质、危害范围,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及时分析、总结事故发生的原因,评估影响,提出防范意见,并将调查处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需要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协助事故的控制和处理。

第二十条食品药品突发重大安全事故处理工作结束后,应急处理工作程序自行终止,县食品药品应急领导小组应在10日内作出总结报告。由县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报告市人民政府和市相关职能部门。必要时向社会公开食品药品突发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信息和结果。

第五章保障措施

第二十一条食品药品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突发重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系统(网址、电话号码等),确保有关信息24小时畅通。

第二十二条县财政和商务部门应当保障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保障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救援资金和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所需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食品安全紧急预案篇3

一、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情况

我乡已建有乡应急总体预案(即乡应急管理制度),同时建立了乡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乡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乡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等专项应急预案,乡突发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乡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乡重大食品安全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乡水上应急救援预案、乡处置应急预案、乡重大疫病防治应急预案、乡森林防火安全应急预案、建立了乡防灾救灾水上应急演练预案、乡孝德文化旅游节安全处置应急预案等重大活动应急预案;在08年的时候还因特殊突发事件建立了飞船着陆应急救援预案、唐家山堰塞湖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等14个预案。

学校也根据乡政府和教育局的应急预案总案制订了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应急预案、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被盗案件应急预案、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应急预案、防洪抗汛抢险应急预案、交通事故应急预案、食物中毒应急预案、饮食、饮水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学校紧急事态预案、学生急性伤病处置预案、实验伤害事故的防范及处置预案、外来人员安全管理预案、校园治安保卫工作应急预案、教学楼紧急疏散预案、用电、用水安全预案、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体育课意外运动伤害应急预案等19个预案。

菜刀厂根据乡政府的应急预案总案制订了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应急预案、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被盗案件应急预案、防洪抗汛抢险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外来人员安全管理预案、用电、用水安全预案、工伤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等7个预案。

页岩砖厂根据乡政府的应急预案总案制订了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应急预案、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被盗案件应急预案、防洪抗汛抢险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放炮作业安全应急预案、用电、用水安全预案、工伤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等7个预案。

社区建立了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应急预案、火灾事故应急预案、防洪抗汛抢险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食品安全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处置应急预案、铁水火龙表演安全应急预案等7个预案

我乡从2005年至今根据县府应急总案,结合我乡实际基本建立起了应急预赛建设的体系,主要是采取政府牵头,分级负责的原则,逐步建立起各级各部门的应急预案,并在近几年通过各种活动逐步对各项预案进行了完善和修订。特别是通过孝德文化旅游节,全国内河水上救援应急演练等大型活动,对我乡建立的应急预案进了验证和修订。

二、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1、预案编制缺乏专业性

由于我们乡人员少,专业人才特别缺乏,而各种预案的制订都需要有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所以编制的预赛的专业性不够,很多预案的编制都仅停留在安全性的考虑上,而应急防控,应急救援等专业性要求相对较强的环节就显得不够细。

2、预案编制验证和修订困难

由于很多预案都是根据县级总案和上级部门预案编制,如地质灾害,自然灾害,重大食品安全、重大疫病防控等,这些预案本身是针对特定的条件的,不发生就没办法验证其是否科学合理,而无法验证就更谈不上修订。而一旦发生,预案的执行也就存在着一定的风险性。

3、预案物质的准备和储备困难

由于预案的执行本身也需要一定的物质准备和储备,这就需要一定的经费支持,而乡级财政资金困难是普遍现象,这就导致很多预案的物质准备和储备不足,如果预案发生,而物质准备不足,就会给预案执行带来影响。

4、预案经费的解决困难

没有专项的预案经费解决渠道,预案的经费只能通过挤占其他资金的方式来解决,这就导致预案经费总是处于紧张状态,也会影响预案的执行。

三、预案编制的建议

食品安全紧急预案篇4

一、总则

(一)救灾应急工作的指导方针是: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

(二)救灾应急工作坚持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决策,镇(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原则。

(三)本预案为本区行政区域内风雹、洪涝、滑坡、泥石流、崩塌、地陷、地裂、地震等突发性灾害发生后救灾应急反应的总体预案。

(四)凡遇有特大灾、大灾,启动本预案。

二、救灾应急反应机构

(一)领导机构。

成立区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区长担任,成员包括: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公安局、区农业局、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区文广局、区卫生局、区交通局、区林业局、区国土分局、区教育局、区水利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等部门负责人。区救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全区救灾救济工作,研究部署各项救灾救济和应急准备与实施工作措施,督促检查救灾工作落实情况,研究决定处置有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民政局,负责全区生产救灾的日常工作,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救灾救济的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如发生特大灾害时,从区救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工作人员,以区民政局为主,组成救灾工作联合办公室,下设安置救灾组、宣传报道组、对外受援组、查灾核灾组。救灾工作联合办公室在区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特大灾害发生期间的救灾工作。

(二)部门工作职责。

1、区民政局:负责全区自然灾害救灾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并监督各镇、办事处救灾救济工作预案的制定;根据水利、气象部门测报的水雨情,分析研究灾情和发展趋势,按规定和程序对外灾情;检查受灾地区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救灾款物的筹集和储备,负责救灾款物的安排、使用和管理;及时制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承担灾民无力克服的吃、穿、住和因灾引起疾病的医治等生活困难的救济工作;组织救灾捐赠工作,做好捐赠款物的接收、使用、管理工作;开展救灾救济方面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全社会的防灾、抗灾、救灾和减灾意识。

2、区水利局:负责全区各水库、河流水位监测,分析预测水量以及可能出现的险情。

3、区交通局:负责救灾应急交通运输工作。备足和解决转移安置灾民和财产所需的车辆、船只等交通工具,组织救灾物品的运输,保障交通畅通。

4、区商务局:负责救灾物资供应。管好国家储备粮,确保灾民粮食供应;做好与灾民生活相关急需品物资的储备、供应工作。

5、区卫监局:负责疫病防治、药品市场监管工作。及时组织派遣医疗小分队,搞好灾区的防疫治病,负责药品的供应以及捐赠的救灾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接收、管理和发放;加强对药品质量、价格的监督管理。

6、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负责灾区治安防范,做好重点目标的警卫以及交通疏导工作,保证灾区社会稳定。

7、区财政局:负责将救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做好救灾经费下拨工作,保证救灾款及时发放到灾民手。

8、区监察局、审计局:负责对各级救灾款物的接收、使用和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9、区委宣传部、区文广局:负责救灾的宣传工作。

10、区农牧局:负责组织指导灾民开展生产自救以及转移期间的耕牛安置饲养等工作,做好灾区种苗供应和动植物病人的防治工作。

11、区国土分局:负责做好滑坡、泥石流、崩塌、地陷、地裂、地震等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工作,防止上述次生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区住建局:负责灾区的危房鉴定和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工程设计施工等工作。

13、区林业局:承担全区护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挥、监督、检查全区森林防火、防灾工作。负责指导帮助灾后林业生产自救和恢复。

(三)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职责。

成立相应的救灾领导机构,承担相应的职责,负责本区域内救灾预案的制定与实施,动员和组织灾区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积极开展抗灾救灾工作,维护灾区稳定,恢复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三、救灾准备

(一)紧急转移方案的制定。

我区灾民的安全转移方案由区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制定。要求从组织指挥机构的建立、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编制转移路线和方队、落实责任人、通讯联络工具的安排、运输车辆及船舶的征集落实、灾民的粮食供应、流行疾病的防治、灾区的安全保卫等工作都要做到环环相扣,职责明确。

(二)救灾资金的筹集。

根据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实际救灾投入情况,区财政局要采取动用“1708”科目资金,并追加当年救灾资金,发动社会捐赠,请求上级财政支持等措施筹集救灾款物。

1、在救灾方案启动后,区民政局向区财政局提出用款申请及分配方案,财政部门将款拨付民政部门,由民政部门拨付灾区。在灾情较大的年份,各级财政要根据实际需要,相应追加本地财政预算,并迅速到位。

2、社会捐赠。由区人民政府组织领导,通过区红十字会等社团机构向社会各界发出募捐倡导,动员社会各界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为灾区人民捐款捐物。区民政局成立救灾捐助办公室,负责接受社会各界捐赠款物,并对各个渠道接受的捐赠款物和分配去向作好汇总统计,及时报告区人民政府。

3、上级拨款。视灾害的严重程度和灾情的发展,区人民政府及时向上级政府提出下拨救灾款的请示。

(三)救灾物资的筹集。

区民政、商务、林业等部门在指定仓库保持一定的救灾物资存量。救灾预案启动后,经救灾领导小组批准,及时将物资发往灾区。物资调配要按照就近原则,完善物资调动和结算手续。凡是区级以上安排调运的物品一律凭区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拨通知单,由区负责结算或者指定结算单位;凡是受灾镇(街道办事处)自己安排、联系调运的物品,一律由镇(街道办事处)自行负责结算。

1、粮食筹备。区粮食主管部门要在指定的粮食仓库保存一定的粮油存量,一旦灾情发生,经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立即将粮食发往灾区。

2、衣被和救生物品筹备。建立救灾物资仓储中心,购置棉衣、棉被、日用品、帐篷等日常急需物品等急救设备。灾害发生后,根据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迅速调拨到灾区。

3、食品筹备。设置相对固定的食品供应点,并与食品、饮用水生产厂家签订灾后食品和饮用水供应的协议。

四、灾害发生时的应急措施

(一)应急反应机构的工作。

自然灾害发生时,应急反应机构的工作可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在少数镇(街道办事处)和局部地区发生灾害时,灾害发生地应当进入紧急救援状态,救灾机构开始运作,当地救灾预案开始实施,各种措施准备到位,并逐级上报灾情。所在镇(街道办事处)根据灾害程度和发展趋势,做好救灾的前期准备工作。区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灾害地区的情况报告和有关方面的信息,对灾害的发展以及可能出现的新情况进行分析,并派员前往调查,掌握真实情况。

第二、受灾范围、险情、救灾任务较初期阶段增加,在一个镇(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有多个区域发生险情,紧急转移灾民或即将转移灾民人数达该镇(街道办事处)人数总数的10%左右时,该救灾预案立即启动,各种措施迅速到位,救灾工作全面展开。区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镇(街道办事处)的灾情报告和所掌握的实际情况及需要,立即作出救灾计划,组织工作组前往灾害地区协助指导救助工作。

第三、特大自然灾害发生时,启动救灾预案,并开展以下工作:

1、区减灾委立即召开救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报全区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可能出现的更大灾害及对策。

2、立即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报告市减灾委、市民政局及市相关部门,请求市政府和民政部门现场察看灾情,给予援助。

3、区减灾委立即组织若干工作组,进驻受灾严重地区,协助指导地方救灾工作,掌握情况,反馈信息。

4、区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根据自己的职责和任务,深入灾区第一线,对口帮助受灾地区做好救灾工作。

5、区减灾委办公室组织各级民政部门,在灾后24小时内将遇险群众基本安置就绪,及时做好灾民急需的食品、饮用水、日用品、衣被等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根据核实后的灾情数据,制定灾民吃、穿、住、医等总体方案,报经区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分步实施。

(二)灾民转移安置。

如在洪涝灾害发生或按上级要求炸堤分(蓄)洪,造成灾民因住房倒塌或被洪水围困需要紧急转移时,区人民政府要迅速组织实施相关分(蓄)洪区、湖区、库区制定的紧急转移预案,尽快将灾区群众转移到预定的安置地点。

(三)灾民紧急救助。

1、生活保障。对于转移安置的灾民,由地方民政部门负责组织登记,并按每人每天0.5公斤粮食,1公斤蔬菜,每人每月0.5公斤食油的标准作好安排,及时送到灾民手中。

2、卫生防疫。根据灾情分布情况,区卫监局立即组成医疗卫生组,迅速调集全区医疗救护力量,在灾后4小时内初步建立起伤员救治网络,紧急救治伤员;在灾后24小时内派出防疫队进入指定区域,检查、监测饮用水源、食品等,进行疫情调查防治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病暴发流行。

3、社会治安。由区公安部门抽调警力,在灾民撤离全程加强治安防范工作,维护分洪区水陆治安秩序和公私财产安全。同时成立紧急救援队,在区内巡查,救助滞留人员,应付突发事件。

五、灾情的收集与报告

区、镇(街道办事处)、村(居)三级救灾办公室实行24小时汛期值班制度,每村(居)设立一名灾情报告信息员,重要险段要指派专人实行24小时值守,保证及时准确地通报灾情;重大灾情发生后的2小时内,镇(街道办事处)民政工作人员必须到达受灾地点,测算灾害损失及受灾人口,并迅速汇总上报区民政局;区民政局组成查灾小组,要在得知灾情的第一时间到达受灾村(居),核实灾情,并在灾害发生后24小时内,用电话、传真、电报或电子邮件报告市民政局,从灾害发生之日起,一天一报或一天多报,灾情稳定后还要作综合报告。

六、灾后救灾工作

(一)根据灾害恢复情况,组织灾民尽快返回家园。

(二)召开生产自救工作会议,迅速组织恢复生产、重建家园。有计划地组织劳务输出,开展多种形式的生产自救活动。

(三)认真组织查灾核灾工作,重点查核因灾造成房屋倒塌、农田绝收、财产损毁等特重灾民及其它方面的损失情况。

食品安全紧急预案篇5

关键词:食品安全,认识,措施

Abstract:fortheprotectionofconsumerhealth,istheenterprisemanagementresponsibility.Basedonthefoodsafetymanagement,improvingthemanagementoffoodsafetyknowledgeandcopingmeasures.Ensuringfoodsecurity,preventingfoodcontaminationandharmfulfactorsfortheharmtohumanbody,however,foodsafety,involvesmanydepartments,ensuringfoodsecuritymuststrengthenthewholeprocessofmanagement,theenterpriseandtheconsumerneedparticipatedinjointly.

Keywords:foodsafety,understanding,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S20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当前,我国食品标准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总体水平偏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之间存在着交叉、矛盾或重复,重要标准短缺,标准的前期研究薄弱,部分企业标准低于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部分标准的实施状况较差,甚至强制标准也未得到很好的实施。在对食品的安全监管中尚未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制度。为此,提出了完善食品安全管理的认识及应对措施,对当前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加强食品动态管理,提高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一、基于食品安全管理的认识及应对措施

(1)进一步加强以《食品卫生法》为核心的食品安全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加强食品安全法规体系建设,不仅是确保我国消费者健康的需要,也是依法行政工作的迫切要求。同时,要结合对消费者的健康保护水平和国内食品安全的总体情况,采用危险性分析方法进行综合评估。(2)转变监督管理模式,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量化管理制度。我们将积极吸纳国际先进的食品安全管理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采取分类指导、逐步推广的原则,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中实施管理技术,将监督管理的重点从对终产品的抽检过渡到对生产经营全过程的管理。同时,按照食品加工中存在的污染因素,确定危险性程度,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定量考核,动态管理,提高生产经营管理水平。(3)要正确分析食品安全形势,采取标本兼治的措施。要正确分析食品安全形势,进一步明确任务,坚定信心,增强责任感,按照“五不放过”的原则狠抓措施落实,采取综合治理和长效管理的措施,从源头、经营环节及消费者参与上控制食品污染,共同培育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和市场环境。(5)开展食品污染物监测工作,完善食品污染物监测网。食品安全管理是建立在危险性分析基础之上的。只有通过科学的手段才能加以识别和控制。加强监测网络建设,完善质量控制,满足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6)扩大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管理的途径和内容。《食品卫生法》规定“国家鼓励、保护社会团体、个人对食品卫生的社会监督”,也规定了对违法行为任何人都有权检举和控告。在食品安全管理中,我们继续扩大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管理的途径和内容,进一步完善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管理的机制,让消费者更多地参与食品安全立法、执法活动,享有更多的知情权,发挥消费者的社会监督作用。(7)继续加强食品卫生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提倡、鼓励、引导市场主体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法律规定的要求,规范自身行为。要提高对新闻宣传重要性的认识,转变观念,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的作用,结合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对大案要案进行公开揭露和警示教育。要主动公布食品卫生状况,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营造良好食品安全管理舆论氛围。

二、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体系的探讨2.1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体系

(1)建立并不断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食品安全方面的应急管理过程由三阶段(事故发生前、发生中和发生后)组成,在每一个阶段,都需要建立相应的应急管理机制。应急管理机制的建立应当围绕5个主要环节进行:应急信息收集、应急预防准备、应急演习、损害控制处理以及事后恢复。不仅有助于食品问题的解决,还可以加强食品安全执法部门的队伍建设。

(2)需要建立应急计划系统、应急训练系统、应急感应系统、应急处理小组和应急处理专家、应急监测系统和应急资源管理系统。事故发生前的管理活动要努力将事故化解在爆发前。事故发生中的管理活动要注意将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事故发生后的管理活动重在恢复原状,汲取教训。

(3)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不同于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结合前面分析,它们的主要区别是:“预案”应对事后,"机制"管理事前、事中以及事后,成一系统;“预案”具有可变性,“机制”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预案”以事先沟通为保障,“机制”以制度建设为保障;“预案”强调分工和职能,“机制”强调协作和职责;建议在现有的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逐步总结相关经验,形成较为完善的、系统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因此,国家在建立食品安全应急机制的同时,应抓紧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应急机制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主观上故意瞒报、不作为、隐瞒信息等行为,都必须追究法律责任。2.2完善统一全面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1)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由于订标工作缺乏有效的统一协调机制,现有的食品安全标准在实施中暴露出不少相互矛盾的问题。比如质量标准、检验检测标准或方法不同、含量限度要求不同等。政府有关部门在对全国黄花菜市场进行清理的过程中发现:我国没有专门针对黄花菜含硫量的鉴定标准,只能参照卫生部关于干菜类食品的卫生标准执行。按此标准,黄花菜的含硫量不能超过0.035毫克/千克。国家农业部颁布的《无公害脱水蔬菜标准》(NY5184-2002)规定二氧化硫残留量的卫生指标是不得超过100毫克/千克。2004年8月9日,卫生部2004年第16号公告,扩大了焦亚硫酸钠和硫磺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制定了黄花菜中二氧化硫残留标准不得超过200毫克/千克的新规定,至此黄花菜的含硫量标准终于统一。

(2)加大对食品检测检验研究和应用的投入。在实行从农田到餐桌管理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中,检测工作应当紧随标准的修订不断完善。检测工作作为食品原料、生产加工过程、运输以及市场销售等环节中内部自我监控和外部监督检查的重要手段,直接影响食品的质量和安全。随着食品中安全卫生指标限量值的逐步降低,对检测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检验检测应向高技术化、速测化、便携化以及信息共享迈进。建立科学的检测质量保证体系以及加强检测技术储备和人员储备是从总体上提高我国食品检测能力的重要举措。

3结束语

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以及标准的检验检测方法,是进一步提高食品生产经营动态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的统一完整,将为我国大力开展的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和对食品安全一系列的监管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目前,应急预案在及时控制和减轻消除食品突发事故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方面能够发挥一定的积极作用。

食品安全紧急预案篇6

第一条粮食市场的稳定,直接关系到居民生活安定和社会稳定。为保证特殊情况下的粮食(含食油,下同)有效供给,形成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机制,确保粮食安全,制定本应急预案(以下简预案)。

第二条**县粮食应急供给工作实行**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分级、分部门负责制。县政府要建立粮食应急机制,切实承担起本县应急供给的责任,**县有关部门要按照本预案明确的职责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

第三条**县县级储备粮是稳定**县市场的重要物质基础。**县粮食应急供给以**县县级储备粮吞吐等经济调节手段为主,特殊情况下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

第二章**市场监测和预警小陈老师工作室

第四条**市场监测。以**县粮食局信息中心为核心,建立覆盖全**县78个网点的信息监测网络。监测网络的构成:(一)10个粮食批发市场。(二)18个县粮食局(粮办室)。(三)10个粮油购销企业。(四)30个城连锁店(或超**县)。(五)10个加入本**县粮食购销企业资源库的企业。

建立信息收集和制度。正常情况下,每周出一期《粮油信息》,每月出一期《粮油综合信息》,每季度举行一次粮油**市场形势分析会。特殊时期,要加大监测力度,建立信息日报制度。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依据。

通过全国粮油信息网等其它途径,了解和掌握全国及国际**市场信息。

第五条预警。当面粉、大米、食油等主要粮油品种或单一品种,在半个月内**市场价格连续上涨,涨幅20%左右,**县粮食局要密切关注动态,及时向**县政府做出**市场价格信息分析的报告,并做好各项应急供给准备工作。出现以下三种情况之一时,**县粮食局向**县政府报警,请求启动预案:

(一)本**县出现居民排队集中购粮,部分监测点出现主要粮食品种脱销断档。

(二)**市场粮食供应紧张,主要粮油品种零售价格不正常涨幅达30%一50%。

(三)由于战争、病疫、自然灾害、国际封锁以及其它突发事件,造成本**县粮食**市场急剧波动,出现粮食供给危机。

第三章应急措施

第六条经**县政府批准,本**县进入粮食应急供应状态。

第七条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安定民心。

(一)以**县政府或有关部门的名义,召开新闻会,或电视广播讲话,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政策、措施及**市场监测的情况,防止信息误传、谣言误导引起社会恐慌。

(二)各县要根据**县政府应急安排的精神,通过街道、居委会做好宣传、稳定工作。

第八条加大**市场监测力度。启动本预案后,应急指挥网络的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开通。各县要加强对本行政域内粮油**市场的监测,建立信息日报制度。加强对重点网点的监测,及时将粮油购销及库存情况报**县指挥部。

第九条抛售储备成品粮油调控**市场。

(一)全**县指定4家粮食批发**市场抛售。同时,全面启动承担应急零售供应的连锁企业网络及其配送中心向各零售网点配货,迅速扩大供货面。

(二)**县政府通过新闻媒体公告,公布政府抛售储备成品粮油的时间、地点、品种、价格和承担抛售任务的企业名称等相关事项。

根据本**县的实际情况,在**县县级储备粮油中安排成品粮油储备1050万公斤。

第十条增加本**县零售企业货源渠道、扩大**市场粮油投放量。

(一)动员本**县零售企业,利用原有渠道加大粮源采购力度。

(二)县分指挥部及时上报需要安排补充货源的计划,**县指挥部从**县储备成品粮油中安排调剂货源,并由县分指挥部组织本县承担应急供应的配送中心负责配送到各连锁网点。

(三)**县指挥部根据**市场供需情况,可直接通知跨县的大中型连锁企业的商品配送中心(物流中心)到指定地点,拉运储备成品粮油,补充跨县连锁企业的零售粮油货源,扩大**市场粮油投放量。

第十一条扩大生产,增加**市场粮食可供量。

(一)组织粮油加工企业扩大生产,并将产品及时投放**市场,增加**市场粮食可供量。本**县列入应急范围的面粉加工厂9个,大米加工厂2个。按月开车24天计算,月可加工出成品粮6万吨。

(二)必要时动用原粮储备。采取委托加工的办法,由企业代加工储备粮,产品由政府安排投放**市场。

第十二条采取多种方式协调组织外埠成品粮油货源。

(一)发挥**县粮食局竞价交易平台和粮油购销企业资源库的作用,在北京粮食网站公布品种、包装规格、价格、送达时间等要求,以网上竞价的方式,集中采购**市场急需的小包装粮油品种。

(二)向**县政府和国家粮食主管部门报告。请粮食产帮助本**县组织成品粮或部分品种的原粮货源。

第十三条加强粮食**市场管理,打击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违规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第十四条如采取以上措施,仍不能稳定**市场,采取全**县统一限价、粮源统一分配,居民定量供应等其它必要的行政措施和法律措施。

第四章预案的启动

第十五条当粮食**市场出现波动,需要启动预案时,**县粮食局向**县政府提出启动预案、动用**县县级储备粮和设立**县粮食应急供给指挥部的请示。全**县粮食应急工作在**县指挥部的领导下进行。**县指挥部的组成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

指挥:**县政府主管粮食工作的副县长。

成员:**县计委、**县粮食局、**县财政局、**县农发行、**县工商局、**县物价局、**县交通委员会、粮食集团、本**县两家粮油批发**市场、本**县两家大型连锁零售企业的主要负责同志。

**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粮食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粮食局局长担任。

(二)职责

1、根据粮食**市场形势判断粮食紧急状态,提请**县政府决定实施和终止预案。

2、指挥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粮食应急工作。

3、审定和批准粮食应急供给方案。

4、下达应急供给指令,组织应急供给队伍。

5、全面了解和掌握应急供给工作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应急供给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6、随时向**县政府和国务院及国务院有部门报告事态变化情况,落实**县政府下达的指令。

(三)分工小陈老师工作室

指挥:负责全**县粮食应急供给的全面指挥。下达应急指令、签署应急方案,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衔接。

**县计委:协助**县领导做好综合协调工作。

**县粮食局:负责监测粮食**市场信息和组织粮源。

**县财政局:负责粮食风险基金调配。

更多范文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