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金运用的原则范例(3篇)
时间:2025-07-20
时间:2025-07-20
关键词:资产负债管理;资金运用;投资匹配
一、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的特点
由于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只允许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短期意外险和短期健康险业务,业务范围和保险的特性,决定了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具有如下特点:
(一)资金来源的广泛性
财产保险公司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保费和资本金。由于我国国土面积广阔,人口众多,经济增长速度快,促进了我国财产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保费规模的迅速扩大,保险资金越来越多,且来源广泛,涉及社会的各个层面。保险资金不仅来自于国有企业、外资企业,而且大量的保险资金来自于个人;从产业来说,财产保险资金来自于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从构成来看,保险资金主要由资本金、责任准备金(包括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等)、总准备金、保险储金以及未分配盈余等构成。
(二)资金性质的负债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将保险定义为:“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从保险的定义可以看出,保险公司的资金主要是来自保费收入,收取保费在前,承担保险责任在后。即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生效后,根据未来保险事故发生与否,决定了是否承担赔付责任。由此可以看出,保费资金具有明显的负债性特点。从保险资金的构成来看,除资本金和总准备金外,其他都属于负债。
(三)对外负债的短期性
从经营范围可以看出,财产保险公司除工程险等少数险种有可能保险期限较长之外,其他险种的保险期限都不超过一年;与此同时,财产保险公司可能的支出将在保险期限内完全明确。由于财产保险公司的险种的责任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这就决定了财产保险公司的负债大部分在一年内,具有明显的短期性特征。
(四)保险资产的流动性
财产保险公司风险发生的不确定性、成本支出时间的滞后性和金额的不确定性,及负债的短期性,决定了财产保险公司负债支出的时间的不确定性。为保证保险责任的及时承担,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利益,财产保险公司必须保持资产的高流动性,以防止债务产生的财务“黑洞”导致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或破产。
二、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的重要性
从以上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的特点可以看出,财产保险公司经营的风险不仅来自于经营的保险业务本身,同时与保险公司的自身管理水平密切相关。在当前财产保险行业发展迅速,竞争程度较高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内部管理水平将直接决定公司经营的成败与否。因此,保险公司应该加强自身资产负债管理,提高资产的盈利能力和流动性,保证各项债务按时支付。
(一)资产负债管理的概念
资产负债管理,从狭义的角度理解,为针对某类负债产品的特点形成的资产结构,实行业务条块上的匹配;从广义的角度理解,资产负债管理属于风险管理的范畴,它从整个企业的目标和战略出发,考虑偿付能力、流动性和法律约束等外部条件为前提,以一整套完善的组织体系和技术,动态地解决资产和负债的价值匹配问题以及企业层面的财务控制,以保证企业运行的安全性、盈利性及流动性的实现。
从以上定义可以看出,资产负债管理是通过了解保险公司的业务特点为出发点,进而合理分析其资产、负债,并合理安排资产负债的匹配关系,以保证企业运行的安全、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资金的流动性,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二)财产保险公司实行资产负债管理的重要意义
财产保险风险发生的时点的不确定性和赔付金额的不确定性,导致了财产保险公司负债发生的时间的不确定性和支付金额的不确定性。这就要求财产保险公司利用资产负债管理,加强自身资产负债的管理,以合理化解这些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从资产负债管理的角度来看,财产险公司经营的好坏,不仅取决于公司业务发展的好坏,更重要的是取决于资产负债管理的好坏。只有资产负债管理做好了,财产保险公司才能保护股东及广大投保人的利益,才能保证国家金融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因此,财产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对公司、行业、社会均具有深远的意义。
1.资产负债管理是财产保险公司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利益的需要
保险,是一种风险预防和转移的工具,它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风险转移给保险人,一旦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意外损失或约定事件,保险人按约定补偿被保险人的损失或给付相应的保险金额。保险公司财务状况的好坏,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风险转移的成功与否。目前,财产保险市场竞争非常激烈,承保利润不断下降,有的险种甚至出现了全行业的亏损,在这种情况下,财产保险公司要想充分发挥保险风险转嫁的作用,就必须通过做好资产负债管理,提高资产的盈利能力,以满足广大投保人利益的需要。
2.资产负债管理是财产保险公司主动适应保险监管的需要
近年来,我国保险监管由市场行为监管逐步向偿付能力监管和市场行为监管并重的方向发展,并将最终转变为偿付能力监管。偿付能力的监管,就是要求保险公司有足够的偿还债务的能力,其外在表现为保险公司的实际偿付能力高于保险监管机构要求的最低偿付能力,而实际偿付能力等于认可净资产,认可净资产等于认可资产减认可负债。根据目前保监会的偿付能力监管的规定,公司负债全部为认可负债,而资产则根据资产的风险状况和变现能力按比例认可,保险公司要想提高认可净资产的比例,就必须在实际经营中提高资产的认可率。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可以利用资产负债管理,通过将资产配置到认可率高的资产上,提高公司的实际偿付能力,满足监管机构对偿付能力的要求。
3.资产负债管理是财产保险公司降低财务风险的需要
财产保险公司积累的资金主要来源是资本金和责任准备金。责任准备金是保险公司为保证被保险人的利益,保证未来能够及时偿付,而从保费收入中提取的准备金。由于保险公司作为经营风险的公司,风险存在具有普遍性,同时风险发生具有不确定性,这决定了保险公司赔付时间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为保险公司资产和负债的安排带来了较大的不确定性,提高了财产保险公司的财务风险。为此,财产保险公司有必要通过改造管理流程,加强资产负债管理,合理提高保险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保证公司的健康运行。
4.资产负债管理是财产保险公司改善保险企业经营成果的需要
随着保险经营主体的不断增加,保险行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财产保险公司的承保利润在不断下降,甚至有的险种出现了全行业的亏损。如何合理提高公司盈利水平,已经成为财产保险公司面临的最大难题。这就要求财产保险公司提高资产负债管理水平,合理使用和安排资产,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和资产收益率,最大限度发挥资产运用的作用,改善公司的经营结果,提高公司竞争实力和企业价值。
三、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的模式及原则
(一)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模式的选择
资产负债管理包括以负债为主导和以资产为主导两种模式。以负债为主导的资产负债管理模式,强调的是从负债的观点看待二者之间的关系,即根据负债的特点安排资产的期限、结构比例等,针对不同保险产品的负债要求,包括期限、风险、出险频率、流动性等的要求,制定相应的资产投资组合。以资产为主导的资产负债模式,强调的是从资产的观点看待二者之间的关系,根据资金运用的情况调整负债结构,也就是针对不同的资产组合,调整产品销售的品种、规模等。
由于目前我国财产保险行业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每家保险公司业务增长速度较快,保险的特性决定了保险公司成本具有明显的滞后性,成本的滞后意味着资金的滞留,为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提供了可能。同时,由于保险公司主要是经营风险的企业,在保险处于快速发展期的我国,保险公司应更加关注主营保险业务的快速发展,原则上要求资金运用满足保险发展和保险负债的要求。因此,在目前阶段,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应采取负债为主的资产管理模式,根据保险产品或保险业务的整体风险状况来决定资产配置情况。
(二)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的原则
根据保险公司资产的特点,充分考虑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的实际情况,财产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不仅要遵循资产负债管理的基本原则,而且要充分考虑财产保险行业的特点。
1.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的基本原则
财产保险公司与其他很多公司一样,在资产负债管理中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总量平衡的原则。就是要求资金的来源与资金运用在规模上的相对平衡和对称,保持资产与负债总量上的相对平衡,这里要求的平衡是资产负债总量的动态平衡。
(2)结构对称原则。结构对称是一种动态的资产结构与负债结构的相互对称与统一平衡,即根据资产负债的期限差异进行布局,长期负债用于长期资产的投资,短期负债用于短期资产的投资,而短期负债中的长期稳定部分也可以用于长期资产的投资,并根据外部经济条件和内部经营情况的变化进行动态的资产结构调整。
(3)偿还期对称的原则。偿还期对称的原则又称资产分配原则或速度对称原则,其主要内容为:资金运用应根据资金来源的流通速度来决定,即资产与负债的偿还期应保持一定程度的对称关系,最好是能保证资产和负债的期限完全一致。
(4)目标替代,总体效用平衡的原则。资产负债管理要求资产实现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目标,但这三个目标之间是相互矛盾的,安全性越高往往伴随着盈利能力的下降,流动性较高往往盈利能力较弱,但安全性较高。目标替代原则是指在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三个经营目标或方针上进行合理选择和组合,相互替代,尽可能实现三者的均衡,而使总效用最优。这里的总效用是由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三方面效用综合构成的。
2.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需要考虑的特殊因素
由于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财产保险及意外健康险业务,保险期限较短,保险事故发生较为频繁,使财产保险公司在资产负债管理方面需要考虑如下特殊因素:
(1)财产保险公司负债的特点。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范围决定了财产保险公司的负债以短期负债为主,为保证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利益,财产保险公司的资产必须具备较高的流动性。
(2)险种结构及不同业务的现金净流量。目前,我国财产保险公司经营范围为财产保险业务、短期意外险和短期健康险业务。在具体险种上包括财产保险、车辆保险、责任险、建工险等,不同险种由于保险标的和责任范围不同,其风险状况、出险频率及损失可能产生的金额大小也不一样,对赔付资金的需求也不同。如车辆险业务对赔付资金的要求相对其他财产险业务高,因为车辆属于移动的标的,事故发生较为频繁,出险的频率较高,导致赔付的频率也高,对资金的流动性要求高。而普通的财产保险业务的出险频率低,但由于保险金额大,一旦发生保险事故,要求的赔偿金额大。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在资产负债管理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公司的业务结构、险种类别,以保证偿付责任的及时兑现。
(3)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中国保监会通过认可净资产与要求的最低偿付能力的比较结果,来判断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是否充足。由于保险公司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偿付能力水平高低不同,对资产的认可率的要求也不同,公司对资产的选择也是不一样的。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在资产负债管理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偿付能力的要求,以保证公司的偿付能力能够满足监管的需要。四、财产保险公司资产的组成及投资的重要性
从产业性质来看,财产保险公司属于金融服务企业,也就是说保险公司属于第三产业,同时属于金融企业。第三产业从资产结构上看,具有固定资产占比相对小的特点,财产保险公司也一样,固定资产在总资产中的占比也不高。同时,财产保险公司又属于金融企业,金融业的特点决定了财产保险公司积聚了大量的保费收入,对资金运用的要求较高。
从表1可以看出,我国财产保险公司投资性资产(银行存款投资)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人保60.49%,太平洋77.32%,大地74.34%,太平65.78%。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可用于投资的资产所占的比重高,资金运用的需求旺盛。资金运用已经成为财产保险公司中与保险业务经营同样重要的经营活动,客观要求保险公司不断提高资金运用水平,加强投资资产的管理,关注其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动性,为财产保险公司及财产保险行业整体实力提升做出贡献。
五、财产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与资产负债管理
目前,我国财产保险公司保费规模增长快,但由于保险主体的增加,竞争特别激烈,承保利润率在不断下降,有的险种甚至出现了全行业的亏损;同时,保险公司是经营风险的公司,本身对公司实力的要求高。财产保险公司实力的提高,取决于保险业务经营和资金运用两方面,且两者是相互促进的,这也是符合国际财产保险行业发展规律的。在国外,财产保险公司承保业务的赔付率均接近100%,利润主要来自保费资金运用产生的投资收益。因此,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应加强资金运用方面的研究,合理、有效地提高资金运用的效率和效益,充分发挥保险资金对公司的贡献,提高经济实力。为使财产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满足资产负债管理的要求,财产保险公司应对公司负债进行深入的分析,紧密联系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合理安排投资的期限、品种等。
(一)根据负债的特点配置投资的久期
财产保险公司是典型的负债经营的公司,且其保费资金大部分属于短期负债资金。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在安排投资前,应根据保费资金在公司总资产中所占的比重,合理安排投资的期限。在考虑负债资金占比的同时,财产保险公司应预测公司盈利能力,并根据盈利能力的不同及发展的不同阶段,安排不同的投资组合和投资期限。当预测财产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经营具有盈利能力时,意味着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基本不会动用资本金,公司应将资本金配置到期限较长,收益较高的投资上去;同时根据预测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现金净流量,将盈利积累的资金也配置到期限较长的投资中去,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而将日常经营过程中需要使用的资金,配置在期限短、流动性强的资金上,以保证公司履行保险责任的及时性。
(二)充分分析公司的业务结构,根据不同产品的风险状况、出险频率配置投资
如前所述,由于财产保险公司的产品种类多,且不同种类的保险产品具有不同的风险特点、出险频率及对赔付金额的要求等特点,因此,同一收入规模的公司对投资组合的要求差异较大。如以车险经营为主的公司,要求投资的流动性高;以财产险业务为主的公司,对资金的流动性要求相对较低,但对金额的要求可能较大,一旦保险事故发生,对资金总量要求较大,要求投资的整体变现能力强。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应根据产品的特点配置投资,合理确定投资组合及投资期限。
财产保险公司应根据大数法则的要求,充分考虑不同险种的出险概率和平均偿付金额,合理分析单一险种债务平均偿还期,进而计算出公司险种所要求的整体保险业务负债的偿还期,并根据偿还期对称的原则的要求,配置投资资产的偿还期限。可以通过计算平均流动率来判断投资配置是否合理,平均流动率等于资产的平均到期日和负债的平均到期日的比值,如果平均流动率大于1,则表示资产的运用过度,应根据负债的具体类别,缩短投资的期限;反之,则说明资产运用不足,应适当提高长期资产的比重,以保证平均流动率维持在1的水平。但在使用平均流动率时,最好对时间进行分段处理,如将期限分为3个月、6个月、1年等,分段越多,计算结果的运用越合理,资产期限与负债期限越匹配。
(三)根据公司不同发展阶段对偿付能力的要求,选择不同认可率的投资组合
根据中国保监会对财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的要求,不同资产的认可比率是不一样的,认可比率的不同,对公司实际偿付能力的影响较大。同时,由于法定的偿付能力要求与公司的业务规模紧密联系在一起,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在业务发展的不同阶段,对公司投资资产的认可率要求也是不一样的。如在公司业务的起步阶段,由于公司资本金充足,基本不需要考虑公司资产的认可率,可以只考虑流动性、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影响去配置投资。但当公司业务规模较大,资本金处于不十分充足的时候,就必须将投资配置在认可率高的资产上。因此,财产保险公司的投资配置需要充分考虑公司的发展阶段,及不同阶段对偿付能力的要求。
关键词:保险基金;保值增值;投资组合;指数化投资
中图分类号:F830.4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1428(2007)10-0079-04
一、保险基金保值增值与投资风险评析
由于保险经营对象的特殊性、经营资产的负债性、保险基金的返还性以及影响范围的社会性,都决定着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至关重要,这是保证保险偿付能力的基础。影响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因素有实际赔付率、投资收益率、营业费用率、业务增长率、赋税率和红利分配率,而其中投资收益率的影响程度日益显著。这是因为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金融在经济中的核心地位更为突出,投资型、万能型、分红型的保险品种作为金融创新产品符合民众需求增长很快,而这些产品比传统保险产品更注重投资收益。我国从2001年推出投资类产品,而今这些险种已占据主要地位,至2005年人身保险产品中传统型普通寿险继续呈下降趋势,而隐含投资收益的险种大幅增长,尤其是万能寿险。(见表一)
资料来源:《中国保险年鉴2006年》数据整理,第36页
可见,现时代的投保群体不仅关注保险保障功能,而且还热切期望分享保险专业公司的投资收益,而现时我国保险投资收益并不理想。(见表二)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保监会公布的数据编制
从中可以看出,2001年-2006年的投资收益率在2.6%-5.8%区间波动。专家指出,3%的投资收益率是当前我国保险资金的保命线,通常保险公司投资收益率要达到7%才能够得到良性发展。
其实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实际效益一方面受制于投资环境,另一方面还受制于业务品种结构以及承保质量,尤其是寿险业务需长期投资,其面临的投资风险又自然与经营风险相连。这些风险可概括为:精算风险(实际死亡率、伤残率、费用率偏离预定比例,保单中自愿退保、不丧失现金价值、保单质押贷款选择权的行使,这些都会导致寿险公司资产与负债不确定),系统性风险(利率风险、通胀风险、汇率风险,实施再筹资、再投资发生的市场价值变化,也会导致资产与负债不匹配),信用风险(投资对象信用问题),流动性风险(投资不能及时变现),业务操作风险(结算风险和技术风险)等。根据美国保险业1996年-2000年的测算,保险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为:保险风险20%,信用风险1%,利率风险11%,商业风险4%,保险分支机构投资风险23%,保险资金风险41%。上述数字表明,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是保险公司最大的风险源。(注1)
由此可见,要真正实现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目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或保险专业投资机构必须在资本市场寻找到风险适度的获利工具,并合理配置成投资组合,以有效规避各类风险。目前,我国的保险基金投资总体上还处于发展起步阶段,我们可以充分借鉴国外发达资本市场的成功经验,在逐步完善的资本市场中积极寻找有效的投资技术,最大限度规避风险,满足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要求。
二、有效规避投资风险的策略选择
(一)保险基金投资的国际经验
1、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保险公司主要是依靠投资组合来实现保险资金的保值增值,弥补经营亏损取得经营利润的。发达国家的保险业早在上一世纪70年代后期,投资业务与保险业务就形成并重格局成为两大主导业务,而且投资收益逐渐成为保险公司的主要盈利来源。(见表三)
1975-1992年六国保险公司综合盈利率构成状况
单位:%(表三)
资料来源:王绪谨,海外保险投资方式研究,金融研究,1998,5
2、建立与保险资金运用相匹配的风险管理体系。保险公司最主要的风险集中于资产与负债在数量、期限和结构等方面的不匹配。因此资产负债管理(AssetandLiabilityManagementALM)越来越受到国际保险界的重视,并被广泛运用于保险投资风险的管理之中,尤其成为寿险公司投资管理工作的核心。美国法定寿险会计规则将寿险公司的资产划分为认许资产和不认许资产,认许资产指在资产负债表上计列的资产,主要包括现金以及能迅速变现的投资资产,诸如债券、股票、抵押贷款、担保贷款、保单质押贷款和不动产,还有可摊回的再保险赔款、再保险佣金和费用等;不认许资产主要指流动性差,其价值全部或部分不能在法定资产负债表上计列的资产,诸如办公设备、家具、汽车、一定期限以上无担保应收的保费以及公司雇员的贷款和预支款等。负债则分为对投保人的负债和对保单持有人的盈余。美国保险监管局对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确定就是依据法定资产负债表中的认许资产与负债的差额来衡量的(注2)。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负债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寿险公司的投资策略。
3、运用信用评级机制约束保险投资。发达国家对保险公司实施信用评级取得成效,信用评级是一种外在监督约束力。如果保险公司对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管理不到位,或存在严重缺陷,就必然会影响其评级等级,从而降低其市场上的公众形象,影响其未来发展前景。全球50家最大的商业保险公司中,已正式评级的有35家,另外实行公开信息评级的有12家。
4、优化保险资金内部风险管理体制。事实证明要取得理想的投资收益,保险公司内部就必须建立完备的保险资金管理体制,形成协调有效的投资决策系统、执行系统和考核监控系统,并制定公司中长期投资策略,对保险资产进行战略性分配和风险控制。
如前所述,国际经验表明保险基金往往采用投资组合策略。通常保险基金的投资组合表现为市场多种金融工具的灵活配置,主要目标是为获得市场的平均收益率水平。对于保险资金投资的非系统风险,可以通过多样化的投资工具规避风险。对于系统性风险则可以采用指数化投资组合方式来加以控制,即把具有广泛市场代表性的股票指数作为市场组合的替代品,或者采用复制跟踪市场指数的策略,以某一市场指数所包含的成分股作为投资对象,以成分股市值所占的比重作为投资比例,以期获得该市场的基准回报率。美国和加拿大的保险基金都采用了指数化投资,并取得了成功。指数化投资运营取得巨大成功的原因,是指数化投资的主要优势恰好满足保险基金的运用原则。须知任何投资都要兼顾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的原则,而保险基金的保障功能决定了其投资原则的安排顺序是: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即在保证投资基金安全的基础上,保持必要的流通性,提高基金的收益率。而指数化投资策略具有的主要优势恰好与之吻合。
(二)我国保险基金投资的策略选择
国际经验证明,保险资金投资效益在保险业发展中具有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应引起保险界的高度关注。我国保险界要改变以往只注重保险市场份额的扩展,只考核保费收入指标,而忽略保险业务构成以及保险投资收益增长的现象。从长远趋势观察,保险资金有效运营是保证保险业务良性循环的根基。而保险投资组合策略是保险资金取得稳定收益的科学方式,现资组合理论的真谛就是充分运用各种具有不同风险和收益的资产进行多元化投资组合,有效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现时投资组合的资产类型主要有债券、股票、贷款、不动产和实业投资。
基于保险投资的特殊性质,保险投资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排序十分鲜明,保险投资组合务必要把握好。其一,保险投资属于风险规避型的投资,对投资风险损失敏感,保值应是保险资金第一考虑的要素。因此绩效优、成长性好、具有稳定收益的品种是保险投资的首选,而今政策对投资已增长100%的蓝筹股取消了限制,并准许保险直接参与金融业的同业拆借,这无疑更有利于保险投资组合的配置;其二,保险承保风险的不确定性以及保单持有人行使选择权的随时可能性,使得保险投资还必须保持一定的流动性,以便应对及时兑现赔付需要。因此保险投资组合中银行存款、债券、股票、贷款和不动产、实业投资要保持一定比例合理配置,而投资渠道的放宽为保险投资组合的配比提供了必备条件;其三,寿险保单预定利率的承诺是保险投资收益率的最低要求,而要提供保险优质的服务以及显示公司的竞争实力,则需追求更高的投资收益。保险投资组合策略要考虑将不同收益率、到期日、流动性和风险度的投资资产进行合理配置,并进行有效管理。保险投资组合管理的内涵,由资产配置、主要资产类型的权重调整以及在各资产类型内选择合适品种三类活动构成。
实施保险投资组合管理必须采用的技术原则。首先是规模匹配原则,即保持投资规模与负债规模的匹配。这种匹配需充分考虑承保风险的不确定性和经济形势波动性所导致的资产和负债价值的变异情况,以便保持动态平衡。我国以前的保险资金管理是按单个品种逐一规定投资比例,现调整为对单一主体投资比例的控制。这一调整为保险机构自主决定配置投资结构和比例提供了灵活性。保险投资主体可发挥主动性,充分利用市场时机,优化投资组合,保持资产与负债规模匹配。第二为结构匹配原则,即根据业务类别,保持长、短期负债分别对应于长、短期投资,外汇业务则需选用相同的币种投资规避外汇风险。要保持寿险的投资期限和负债偿还期一定程度的匹配关系,还需要依据资产平均到期日和负债平均到期日的比率决定投资。以前我国长期寿险、终身寿险和两全保险都难以找到相匹配的投资品种,国内20-30年长期有固定收益的债券供给缺乏。而今开放了境外投资渠道,全行业的保险公司不论中外性质、不分规模大小投资权力一致,均可运用自有外汇或购汇,到美国、英国、新加坡和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成熟资本市场投资,可充分利用国际资本市场的投资品种,选择长期固定收益品种,弥补国内短缺,改善资产负债的匹配状况。必要时还可涉足成熟市场的股票、股权和证债化产品,拓展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的空间。第三为综合平衡原则,即力求使保险投资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达到综合平衡,以便能在可接受风险程度上获取收益的最大化。保险投资在不同市场、货币和资产类别之间进行全球化的配置,有利于分散投资风险,多样化的投资选择有利于提高投资收益,币种的分散化和金融衍生工具的适量运用也有利于降低汇兑损失,对冲汇率风险,保持流动性。
我国保险投资正逐步根据自身业务的性质以及资本市场的发展情况,在规避非系统性风险方面已经取得了可喜的进步。我国的保险总资产2005年为15526亿元,而到2007年6月增长到25334亿元,保险资产管理的余额也从2005年的14315.8亿元增长到2007年6月的23074亿元。投资配置也不断调整,2005年末保险资金债券投资比例达52.3%,银行存款占37.13%,权益投资为1223亿元,占8.98%。而到了2007年6月底,保险投资股票、基金的资金达到4492亿元,占保险资金运用余额比例19.47%(注4)。保监会在年初还专门研究保险投资政策,鼓励加大公用建设、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力度,为人寿保险资金开辟长期稳定的投资渠道。2007年进行基础设施投资新试点,目前已在京沪高速铁路项目首期投资100亿元,总额100亿元的“泰康开泰铁路融资计划”已发行。此外还试点“债权投资计划”,有选择地试点股权投资计划以及资产证券化方式。境外投资新办法出台后,海外投资将正式启航。凡此种种说明我国保险投资在规避非系统性风险方面已掌握了一定经验,投资收益呈不断上升态势。
与此同时,运用指数化投资规避系统性风险也已提上议事日程。股指期货即将推出,保险界也准备尝试运用股指期货规避投资风险。沪深300股指期货的即将推出为保险基金指数化投资的安全性创造了条件。现在沪深300股指期货的各项准备已基本完成,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将适时推出股指期货。股指期货的推出将对我国资本市场带来重大影响,它将改变我国股票市场长期以来的单边市状态,市场将迎来一种全新的交易格局。
股指期货的推出将为规避保险基金投资的系统性风险提供重要条件。由于股指期货具有做空机制,能够完善市场定价功能,随着沪深300股指期货推出,保险基金可以将股指期货空头与指数基金多头相配合来改善投资组合的风险收益结构,构造一个合理的收益组合,从而有利于化解我国股市多年来单边运行所带来的系统性风险。股指期货的引入为市场提供了对冲风险的途径,保险基金投资指数基金,可以通过股指期货的套期保值进行风险转移,把投资组合风险控制在浮动范围内。另外股指期货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有利于保险基金迅速改变其资产结构,进行合理的资源配置。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或保险投资机构在实施资产配置、主要资产类型的权重调整以及在各资产类型内选择合适品种的活动中,要定期总结、考量投资收益和潜在风险。虽然我国现时还未对保险公司实行评级,但我们也可尝试请国际著名的评级机构定期评级,以使保险投资更有实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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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孟昭亿.保险资金运用国际比较.中国金融出版社,2005
【摘要】世界上许多国家均对保险业实行特殊的会计规则,主要是因为保险业的经营属性决定其会计原则必须区别于其他行业。发展完善保险业会计规则,必须首先分析影响会计规则的各个保险属性。本文力求从理论层面分析决定保险业适用特殊会计规则的重要属性,进一步充实我国保险会计规则发展的基础理论研究,以推动我国保险会计制度的发展。
【关键词】保险属性;保险会计;保险合同;公认会计准则
改革开放30年以来,我国保险业呈健康发展态势。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市场机制作用的日益增强,保险市场主体大量增加,业务规模迅速扩大,保险产品日益完善。保险公司由此面临着如何全面、客观地反映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如何为保险公司的投资者、经营者、债权人、投保人以及其他利益相关人进行投资决策提供重要依据;如何为保险监管部门实施有效监管提供重要信息等会计问题。然而,尽管2007年新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包含了保险行业特殊会计准则,但是该准则内容过于概括并且缺乏权威的应用指南,我国保险会计规则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势在必行。
一、我国保险会计的发展
我国保险业起步较慢,相关保险行业适用特殊会计规则的研究相对滞后。尽管保险业在中国已经有超过一百年的历史,保险会计理论研究的历史却只有二十余年。主要原因是因为保险业适用特殊会计规则的认知需要以行业的发展为前提,据此才能制定出适合于行业特点并且有利于行业发展的会计规则。
我国的第一个保险行业会计制度是1984年2月份颁布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会计制度》。由于这一时期我国的保险公司还处在起步阶段,所以该保险公司特殊会计制度并没有体现出其应有的作用,而更多的是采用“资金占用总额=资金来源总额”这一计划经济会计原则,突出保险公司在财务会计制度上进行统一计划、分户经营、以收抵支、按盈提奖的财务管理制度。上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保险公司开始转型,外资企业开始涉足中国保险业,1993年的《保险企业会计制度》具有转折性意义,奠定了目前保险业会计规则的理论基础和基本框架;紧接着我国于1999年1月1日正式实行《保险公司会计制度》和《保险公司财务制度》,并且通过2000年颁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对会计要素进行重新定义,以此为契机推出了针对保险公司和其他金融企业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保险业实行专门的会计规则,既是保险业发展的必然结果,也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保险业的发展。
随着近年来中国经济的发展,中国保险公司开始进行海外融资和开拓海外资本市场,我国保险行业特殊会计规则面临着新的挑战。新会计制度不仅要立足于国内保险业发展的状况,更应该从全球视角出发,对保险业面临的特殊会计问题比如保险合同确认、准备金计提等实行改革,最大程度地实现国际会计趋同。2007年我国开始执行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尽管适用于所有企业,但是具体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和第26号《再保险合同》充分兼顾了保险行业的特殊性,改变过去以保险公司为规范主体的特点,进一步从保险产品属性的角度规范会计规则,基本上保证了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前提。
二、保险业适用特殊会计规则的原因分析
保险行业会计规则研究是典型的交叉学科研究领域,它既是会计学的一个分支,又要求把会计的基本理论和研究方法运用于保险公司,核算和监督保险公司的各项经济活动。这就要求这一会计规则必须充分兼顾到保险行业的属性,以保险属性与特点为基础来发展和完善保险会计理论。
保险业适用特殊会计规则的原因有多个方面,从保险行业的特殊性看主要分为三个原因,即保险行业宏观意义、保险产品的无形性和未知性以及保险运营资金链的反向性。首先,保险业顾名思义就是通过转移公众的风险从而自己承担风险并且通过大量风险的集合内部消化和平衡风险。因此它具有很强的社会意义,公司运营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公众的利益和社会的稳定,如果保险公司破产或者倒闭,负面影响将使广大被保险人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受到损害,带来社会福利损失和影响社会稳定。普通企业会计制度无法保证保险公司保持应有的偿付能力。
其次,保险产品是一种无形的产品,它以经营特定风险为前提,以集合大量风险单位为条件,以大数法则为数理基础进行保险赔付,风险的无形性决定保险产品的抽象性。由于保险公司在保单的有效期限内无法准确预知事故发生概率和造成损失程度的大小,因此保险产品的经营相对于其他行业而言更具有不确定性。如果保险公司执行普通企业会计制度而没有兼顾行业特点,其会计数据将无法满足基本会计准则的谨慎性原则,也无法为报表使用者进行经济决策提供有用的信息。
最后,保险运营资金链有别于传统制造行业。对于传统制造业,资金链表现为先支后收,即成本发生在前,收入发生在后。保险运营的逆向性表现在先收后支,保险产品定价在先,成本即保险理赔发生在后,因此保险公司在计算利润过程中需要采用特殊的程序和方法。一般企业所适用的存货周转率、固定资产周转率等并不适用于保险企业,为了正确评估保险公司的运营,不仅需要对保险会计进行详尽的披露,而且必须单独界定保险企业财务指标,增加赔付率、退保率等特定指标。
由此可见,保险会计所适用的会计规则必须有别于一般企业。保险规则既要考虑会计的一般特点,又必须充分体现保险业的特殊性;既要考虑保证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要求和保护投保人利益,又要兼顾保险公司本身的盈利能力和股东权益;既要考虑我国保险业现行的发展特点,又要兼顾国际会计制度的趋同性。
三、保险属性对保险会计规则的影响
尽管保险业适用特殊会计规则成为全球性的认知,但是极少有学者关注其产生的具体原因。本文将影响保险业适用特殊会计规则的主要保险属性归类为4性,即时间关联性、利润射幸性、产品无形性和大数平衡性。该部分重点分析以上四类保险属性,并结合其特点分析其对会计制度的特殊要求和影响。
(一)时间关联性
时间关联性是影响保险业会计制度最主要的保险属性,其表现为保单的出售一般都横跨一定的时间,公司运营的优劣与时间的关联十分密切。这一关联性引出了会计学上的两大基本问题,即保险公司资产账户投资科目类的确认和负债类责任准备金的计提。
保险公司在签署保单的同时向保户收取保险金,承诺在未来一段时间里对保险合同约定条件下对投保人进行保险赔付。从收取保费到支付理赔之间,保险公司完全可以将该部分保费收入进行再投资,通过同业拆借或者购买金融工具等形式获取收益。保险公司的投资类科目成为保险会计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方的重中之重。另外,由于目前市场上大量的人寿产品引进了投资的概念,许多保险公司出售投资连接账户人寿保险中包含了保户有权利参与分红的投资,如何在财务报表中科学合理地反映这一部分保户投资,成为保险会计制度中的特色之一。
责任准备金的计提是我国目前保险会计制度规范的重点,这也是保险经营时间关联性使然。尽管大部分财产保险合同都为短期合同,但是其合同的有效期不同于保险公司的会计年度。因此保险公司在年终会计报表上有必要对保费收入进行调整,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此外,由于保险公司处理理赔需要相应的时间,保险会计年度报表为了客观反映保险公司的运营状况,有必要对保险事故已发生已报案或已发生未报案的保险赔付计提准备金。对于人寿保险合同和健康保险合同,该类合同的有效期间往往超过一年,收入补偿和发生成本之间存在着较长的时间差。对该类合同计提责任准备金是会计制度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也是为了保证保险赔付,从而更好地为投保人提供服务。
(二)利润射幸性
利润射幸性是指保险公司的利润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影响,保险行业利润周期的震幅很大,随机性很强。利润射幸性这一特点决定了保险会计计量方法的特殊性,即会计确认和计量必须运用特殊的方法和假设,保险会计必须与精算密切联系。
在确认非寿险保费收入时,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精算确定的金额,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作为保费收入的调整项目;在非寿险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精算确定的金额,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计入当期损益;在确认寿险保费收入时,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精算确定的金额,提取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计入当期损益。与其他行业会计制度相比较,保险会计中凸显了精算的重要性,实现精算与会计的资源共享。此外,利润射幸性引发了保险会计中对巨灾准备等会计问题的探讨,针对目前众多学者对巨灾准备确认负债或者所有者权益的分歧,利润射幸性的会计要素界定成为未来解决这一分歧的主要途径。
(三)产品无形性
产品无形性是指保险商品的构成要素在很多情况下是抽象和不可见的,一般情况下投资者很难凭借外在的直观感受获得对保险商品品质的准确判断。产品的无形性使得保险会计的披露制度远远复杂于其他行业。
保险公司产品的无形性加强了市场交易信息的不对称性。一般的投资者和债权人很难简单地从会计信息中获得保险公司相关风险评估、产品定价等详细信息。为了帮助报表使用者获得有效的信息,保险公司的财务报表较其他行业财务报表而言必须披露更为详细的信息,以识别和解释承保人财务报表中因保险合同而产生的金额和相关风险。除此以外相关的信息还必须帮助报表使用者理解源于保险合同的未来现金流量金额、时间和不确定性。
(四)大数平衡性
大数定理是保险运营的基础法则。大数平衡性是指保险公司承保的风险单位越多,风险在内部平衡的可能性就越大,保险总赔付相对于保费总收入而言就越小。大数平衡性给保险会计提出的挑战是,如何在保险会计中使用单一评估法和综合评估法。
保险的大数平衡性为会计实践中采用综合评估法提供了可能。单一评估法是指对会计要素的计量采用单独分开计价(比如针对每个保险合同或者每个风险的评估),综合评估法是指通过简易的方式对多个合同或者多个风险进行综合评估计价。保险会计中综合运用了这两种方式,比如我国保险公司当前适用的会计制度中对准备金充足性测试中综合运用了整体测算、按产品大类测算和按照个别产品测算等多种方式。保险公司既可以按公司所有产品品种计算应补提的整体准备金差额,也可以选择按照产品大类分别计算各产品大类应补提的准备金差额或者按照个别产品分别计算各产品应补提的准备金差额。大数平衡性客观上增加了保险会计计量方式的选择性。
四、由保险属性确立保险会计规则的意义
我国2007年开始执行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包括了适用于生物资产、保险和石油天然气开采等特殊行业的会计规则,这主要是由各行业的特殊行业属性使然。尽管我国新企业会计制度与国际会计准则实现了基本的趋同,但是现行的会计制度仍然与国际会计准则存在着不少差异,趋同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由于各个国家保险业的发展程度不同,各国所适用的保险企业会计规则也存在差异。但是各个国家保险业之间的共性所在便是保险属性相同,保险产品和经营主体等要素在本质上并不存在明显的差别。实现保险会计的国际化趋同,只有从保险行业的属性出发,并且根据其属性制定相应的会计制度,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差异,使保险会计服务于保险业,加强国际保险市场融合和推动国际保险业的发展。
为了使保险公司在2005年能够执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决定将保险业适用特殊会计规则即保险合同项目分为两个阶段完成,第一阶段成果于2004年3月,主要对现行保险会计实务做出一定修改,第二阶段是由保险合同专家组对保险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视,帮助分析保险合同相关的会计问题。第二阶段的研究成果尚处在讨论阶段。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相比,我国目前实行的新企业会计准则所涉及的保险行业特殊会计规则内容更为丰富,规定更为详细,对保费收入的确认计量和准备金计提等均进行了明确的规定。随着国际会计准则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未来我国的保险业适用特殊会计规则还存在着与国际会计准则磨合和修改等问题。研究保险属性决定保险业适用特殊会计规则必然性,有助于减少磨合时间和降低修改成本,从制度上保证我国保险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参考文献】
[1]侯旭华,许闲.保险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国际比较与启示[J].保险研究,2008,(4):17-20.
[2]许闲.世界各国保险合同界定分歧大[N].中国保险报,2008-03-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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