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逻辑思维方法范例(3篇)
时间:2025-10-31
时间:2025-10-31
关键词:美术理论逻辑方法非逻辑方法
美术作为人文学科之一,它包含着美术实践与美术理论两个方面。从思维科学的角度来看,美术实践与美术理论各自有着不同的思维方式,同时,它们之间也存在着某些交叉与互补的关系。美术实践主要是通过形象思维的过程来完成的,但它并不完全拒绝逻辑思维的方法;美术理论则主要是通过逻辑思维的过程来完成的,但它亦不排斥形象思维等非逻辑方法的应用。
所以说,美术理论是对美术的理性的认识。理性认识是认识过程的高级阶段和高级形式,是人们凭借抽象思维把握事物的本质和内部联系的有效方式。理性认识以抽象性、间接性、普遍性为特征,以事物的本质、规律为对象和内容。作为理性认识的美术理论主要是通过逻辑方法来完成的。逻辑方法是研究概念、判断、推理及其相互联系的规律、规则,从而帮助人们正确地思维和认识客观真理的方法。逻辑的思维形式是抽象思维。抽象与感性直观是对立的,一切科学的概念或范畴都是抽象的结果。抽象既与感性直观相区别,又是感性直观的发展,它是以感性直观为中介的对客观对象的间接反映,它所提供的关于对象本质的认识是感性直观不能达到的,因而,它又是一种创造性的思维过程。人类只有借助于思维的抽象力才能揭示和把握感性直观所不可能发现的客观对象的本质及其运动规律。
抽象思维作为一种基本的思维类型,它主要是指应用概念、判断、推理等形式反映事物内在本质和一般规律的过程与方式。它是通过逻辑方法而获得认识成果的。逻辑是一门以推理形式为主要研究对象的科学。推理是以一个或几个命题为根据或理由以得出一个命题的思维过程。作为根据或理由的那一个或几个命题是推理的前提,由前提得出的那个命题是推理的结论。逻辑作为一门科学,不仅研究个别的正确推理形式,而且还研究各种正确推理形式之间的关系和提出关于正确推理形式的系统理论。
人们的思维活动除了理性的、逻辑的因素外,它还包括着感性的、非逻辑因素。非逻辑因素一般主要指人的认知、情感、意志、动机、欲望、信念、信仰、习惯、想象、联想、灵感、直觉、顿悟等。非逻辑方法一般可分为形象思维和灵感思维两大类。我们在这里所说的非逻辑方法,是指美术理论研究中的非逻辑方法,而并非是指美术实践中的非逻辑方法。逻辑方法与非逻辑方法虽然存在着差异,但二者却具有相互补充的功能。在学术研究中,逻辑方法出现阻隔时,非逻辑方法往往是另辟蹊径的有效手法,而一旦用非逻辑方法沟通了认识的渠道之后,又需在新旧认识的鸿沟上架起逻辑的桥梁。
转贴于我们强调逻辑思维在美术理论研究中的重要性,但并非排斥非逻辑思维的价值与地位;恰恰相反,由于美术理论研究的对象具有较强的实践特征,这种实践特征本身又具有鲜明的非逻辑思维因素,因而,不仅在理论研究的过程中需要非逻辑思维方法的补充,同时在对研究对象做出客观和科学的认知时,还需要研究者必须对非逻辑思维方法有一定的把握,在某些方面,它还要求研究者甚至要具备非逻辑思维的实践经验。不可想象,一个不具备色彩感知的人会在色彩艺术理论研究中取得什么可靠的理论成果,一个缺乏对毛笔性能掌握的人会在书法基础理论研究中得出符合客观实际的结论……可以说,一个缺乏对美术品的直觉感受或对美术实践不曾有过直接体验的人,其所谓“理论成果”往往是不可靠的,有时甚至还是美术理论中的“伪科学”。我们无须要求每个理论家都必须是实践家,更无须要求每个实践家都必须是理论家。但对视觉形式的感知与体验,却应是从事美术理论研究工作的基本前提,没有这个前提,一切“理论”必然建立在虚无之中,这亦是美术理论研究的一个至关重要的特征,这个特征也是美术自身特征所决定的。我们认为它甚至应该成为从事美术理论研究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基本条件。
美术理论作为一种学术形态,它的研究对象和研究特征决定了它无法对非逻辑思维方法采取忽视的态度。事实上,人们在思维的过程中,逻辑的与非逻辑的方式往往呈现着一种浑然一体、相辅相成的有机状态,两者之间仅仅会在不同的研究方式中出现主次差异而已。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逻辑方法在现实生活中影响和制约着人们的感性认识活动;它加工整理感性认识材料,把实践经验由个别提升到一般;它能从已有的知识推出更新的知识,并把知识构建成系统而严密的体系;它可以借助于被实践检验过的知识去探求假说是否具有真实性;它能预测事物发展的前景,给人的实践活动以目标与信心。非逻辑方法则排除了运用概念进行判断或按照逻辑程序进行推理的理性范式,从而有助于人的内在潜能和创造性思维的发展;它借助人们可以感知的形象,传达着人类用语言或理性方式所无法表述的思想与情感;它的形象特征和情感因素往往给人们完整地认识客观事物提供直接的帮助;它的思维方式也往往成为学术创新的基因。在美术理论研究中首先必须遵循逻辑思维的方法和范式,在对研究对象进行理性分析的基础上,合理应用非逻辑方法,注重个人感受与生命体验,在以逻辑方法为主体,并在逻辑方法与非逻辑方法有机结合的情况下,才能科学地揭示出美术发展的规律,从而达到学术的创新。
参考文献:
英国著名的哲学家、思想家和科学家培根说过:史鉴使人明智;诗歌使人巧慧;数学使人精细;博物使人深沉;伦理之学使人庄重;逻辑与修辞使人善辩。”法律逻辑学是一门逻辑学与法学相互渗透、相互融合而产生的边缘性、应用性的学科,一方面,它将逻辑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应用于法律和司法活动过程,从而探讨关于法律思维活动的一般逻辑形式和逻辑规律;另一方面,它要结合法律与司法活动思维的特殊性,研究法律思维活动特殊的思维形式及其合理性规则。我国对法律逻辑学的研究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初,由于历史的原因,早期对法律逻辑的研究主要体现在如何应用传统逻辑知识来解释司法实例问题上,实际上是停留在‘传统逻辑在法律领域中的应用’这一层面上。”目前在我国,随着法制建设的进步以及法学教育的发展,法律逻辑学的教学研究在广大法律工作者与逻辑工作者的广泛关注下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与法学的其他传统学科相比,法律逻辑学依然是一门相当年轻的学科,我们要加大对法律逻辑学教学方法改革与创新的关注力度,通过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创新进一步推动我国法律逻辑学教学体系的不断完善。就目前的法律逻辑教学实践来说,典型案例教学法、辩论教学法、多媒体技术教学法、情境教学法与法律职业特征相吻合,值得探索。
一、典型案例教学法
典型案例教学法是指教师在教学中选择最典型的例子讲授,使学生能依靠特殊来掌握一般,并借助这种‘一般’独立地进行学习的教学方法。”使用这一方法的主要目的是启迪受教育者的思维,培养其推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让学生在短时间内掌握同一类知识和规律,同时使学生在实例中独立学习。由于法律逻辑学是结合着法律工作者的实际思维过程和法律条文来研究人的思维形式结构和逻辑规律的,这一独特的研究视角,使得典型案例教学法在法律逻辑学教学过程效果显著。笔者之所以推崇该教学法,主要是基于如下理由:一是由于法律逻辑是一门实践性与操作性都很强的专业基础课,其内容繁多,公式复杂,概括抽象,使人易感枯燥乏味,而典型案例教学法可以把比较抽象、枯燥的知识内容,在典型案例分析中,逐渐的刻画到了脑海中;二是利用典型案例激发学生学习法律逻辑学的兴趣、促使学生养成主动学习和批判思考的推理能力、为学习者提供一种不用亲自实践但却能在短期内接触并处理大量实际问题的机会;三是典型案例教学法可以运用于法律逻辑学的任一章节,易于学生对相关知识的理解记忆。但是,案例教学法并非孤立的教学活动,应与法学教育中的其他教学方法有机地结合起来,既可以进行举例说明,又可以进行模拟训练;既可以进行个人练习,又可以展开小组讨论。总之,典型案例教学法实际上是一种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方法,在法律逻辑教学过程中,利用典型案例把逻辑理论与司法实践紧密结合起来,用法学的观点看逻辑,用逻辑的观点看法律。法律逻辑学应属于逻辑学,即它主要是逻辑科学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因而属于应用逻辑的分支。”列宁曾说过:一切科学都是应用逻辑。”
二、辩论教学法
法律逻辑学是研究法律思维的逻辑学科,是培养法律思维能力的重要工具。因此,该课程教学的根本目就是要培养和提高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促进其自觉地运用逻辑知识,更好地为我们的生活、工作服务。而法律思维能力只有通过逻辑思维和法律实践的紧密结合才能得以不断提高,辩论教学法正是这一过程的真实再现。辩论教学法有如下优势:一是有助于学生对所学知识的融会贯通。通过辩论,学生可以根据自己所掌握的知识,运用正确的逻辑推理形式获得新知识;二是有助于提高学生的表述能力。人们表达思想和建构理论都力求思想明确、条理清楚、结构严谨、首尾一贯,这些都需要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说过:只有学会语法、修辞和逻辑,才能使思想成为有条理和可以理解的东西;三是有助于学生提高运用所学法律知识论证个人观点和反驳他人观点的能力,提高其论证能力。对于法官和律师来说,都应善于说理、善于辩论、熟练运用论证方法。辩论中教师不告诉学生现成的结论、定理和正确的证明,也不表明自己的态度,而只是引导学生通过自己的分析理解,自己去发现其中的规律和方法,得出自认为合乎逻辑的结论。
三、多媒体技术教学法
边缘性的学科性质注定了法律逻辑学具有高度抽象性。在法律逻辑学教学中,将多媒体技术教学法这一现代化的教学方法和传统的教学方法相结合,可以大大提高教学效果。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在教学过程中是必不可少的,作为现代化教学手段之一,多媒体技术教学法就是利用PowerPoint软件系统把法律逻辑学的概念和原理制作成演示文稿的形式,向学生进行展示和讲解的方法。通过多媒体教学教学,可以使学生利用现代化的高科技技术轻松地理解掌握内容较为抽象的法律逻辑知识。同时,多媒体教学法也弥补了教学与社会实践相脱节的缺陷。多媒体技术教学法的优势突出表现为:一是具有较强的表现力和感染力,容易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积极性。例如,在讲到复合推理的综合运用时,运用多媒体课件,将案发过程和侦查人员的调查经过重演,引导学习者列出侦察人员所掌握的情况,并以此作为前提进行推理,破获案件;二是知识容量大,可以拓宽课堂教学的时空范围,优化教学资源的合理利用。
关键词:逻辑;思维方式;改革
21世纪以来,我国现当代逻辑学取得的长远进步,不只为国内近代逻辑科学的进步起到继往开来的效果,让国内逻辑学进步产生巨大变化,另外它对于西方逻辑的系统输入,在某种方面上触发了我国陈旧思想方法的改革,而且让这类改革深入科学、历史学、教学、哲学等许多领域,因而它在我国社会甚至我国文化从传统转向现代的过程中具有一定的影响。
(1)在思维方式上的作用
“思维方式就是说广泛的有效果的又长期稳固的思维方式、大众认可的观念、思想习惯与看待事情的审视走向。像是注重理性考虑、分析分解和有效推理,或者偏重于感性思想、直观联想和整体结合等,都是思维方式里的思维习惯、思维对策的部分主要内容。”思维方式既有自己的个性,就是民族的差异化,更拥有全球共同的一方面。
逻辑思维能力是人持续发展前进的产物,也是区分野蛮人和文明人的重要标志之一。在创新人才的综合素质中,科学严密的逻辑思想是十分重要的逻辑思维能力。它不仅有影响创新的作用,同时也是创新思想产生和应用的坚实基础。如果某个人没有良好的逻辑能力,很易发生定义不清晰、判断不准确、推论不符合逻辑、证明缺少说服力这类低级错误,很难理智地看清事情的最本质特征,这样虽然具有很强的创新意识,还是很难让思想准确地反映出真实状况。从某种程度来讲,创新思想的形成是循序渐进的过程,整个过程都与逻辑思维最基本的素质密不可分。
而重视经验、辩证思维、感觉、整体是我国陈旧的思维方式的特点,这类思维方式在创造金碧辉煌的华夏文明中发扬优势价值的同时,也因为它的守旧、缺少逻辑的严慎性、含糊不清和穿凿附会等缺点,让我国近代出现被动挨打与落伍的情况。以严复为表率的近代一些先进知识分子意识到必需“改变个人的思维能力”,用西方科学的方式与思维打击那些从“古代流传下来的典籍”着手,求取“利益”和“闭塞才智”的封建思想与传统文化,追求民族自强和脱困的正道,在本源上变更思想方法。我国先进知识分子的改革陈旧思想方法从近代西方逻辑的系统输入上得到了满足,逻辑学不仅为有识之士对批判我国陈旧思想方式的缺陷供给了兵器,又为他们提倡的改变思想方法供给了依托。
(2)对国内逻辑学进步的重要作用
在我国古代的时候,逻辑思维都是在不同的认知论和政治伦理思维中夹杂产生的,并没有单独的逻辑学。在我国南北朝时期,古印度逻辑学被当做证明佛教法相唯识宗的手段传入,可它并没有对国内逻辑学的进步造成主要的作用;最初逻辑学被介绍到我国是在明末时期,李之藻第一次翻译了17世纪早期葡萄牙高因盘利大学耶稣会会士的逻辑学讲稿《名理探》,这本书的最初的名字叫《亚里士多德辩证法概论》,此时逻辑学逐渐传入东方,这与教徒和传教士的对西方文化的传播有关,并没有对国内思想知识领域与社会造成重要改变,因而难以达到促进国内逻辑学根本改变的影响。
近代我国逻辑学的进步是从本源上确立了我国逻辑学进步的根基,让我国逻辑学渐渐步入独立进步的轨道。由于西方逻辑的系统输入,让西方逻辑学可以在国内大面积宣传,甚至最后扎根在我国的文学领域里,因此,国人开始重视在思维方式学科的探究;用西方逻辑当做参考,人们在发现长时间深埋在旧纸堆里的先秦思想家关于名实问题的辩论逻辑的现代影响后逐渐开展了对我国古代逻辑的钻研与探求;我国逻辑学的进步是通过三大逻辑系统的对比作为主要的钻研方式,这不只能够有益于达到中西逻辑思维的结合,还是科学的宣布和阐述我国古典逻辑的固有思维和其价值的主要方式与推进近代国内逻辑学前进的大致路线。由于国内近代逻辑学的进步,开辟了国内逻辑学进步的新篇章,让逻辑学在国内被广大宣传和普及的根本上,其探索也逐渐步入新的阶段。
(3)在科学上的作用
1925年在爱因斯坦给斯威莱的信里就分析了近代西方科学进步的经验,这里表明了逻辑是成全西方科学的根基。信中表明“经过系统的研究认识到可能找出因果关系(在文艺复兴时期)和希腊哲学家创造的形式逻辑体系(在欧几里德几何学里),这两个伟大的成果就是西方科学进步的根基。”“现代西方科学技术是在发展和传承以牛顿《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为代表的典型力学的钻研方式、科学精神及成就的根基上进步的。其中缜密探索的理性方式、精确数目叙述的方式及观察研究的方式等都是在这些方式中的,可惜的是,中国不可能也没有出现经典力学,这是由于中国还没有预备好产生经典力学不可或缺的条件。因为有归纳和演绎逻辑的支撑,西方的近代科学才能保持稳定长久的进步,也是因为逻辑传统和基本概念的缺失,虽然我国有源远流长的文化历史,但未能产生任何一类成为一个体系的自然科学。即使我国历朝科举考试共选拔了500多位状元,以及数不胜数的秀才、举人、进士,仍未能产生一位像爱因斯坦和牛顿这类的科学家。著名历史学家、中国问题观察家费正清教授在谈论我国近代科学落后的原因时指出:“我国的科学没能繁荣发展与我国没有制定更加合理的逻辑体系相关”。
我国近代逻辑学的进步,尤其是西方逻辑科学的宣传和系统输入,在国内思想领域出现了追崇方法的潮流,国内的学者由此开始分析导致国内科学进步落后的因素,探索确实有效的科研方式,追寻科学进步的出口,因而引领国内近代科学技术的快速进步,整个社会也因为科技的进步变得更加繁荣富强,以近代逻辑学进步为根本的国内逻辑学的进步在社会的发展与科技的进步上起到了举足轻重的影响。
(4)在教学上的作用
早在20世纪80年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式将逻辑学列为数、理、化、天、地、生之外的第七大基础学科。1977年版大英百科全书也把逻辑学列为知识的五大分科之首。了解和理解逻辑常识,对提高智商,促进理解力,增强创新能力是非常重要的。这有助于培养我国国民的逻辑思维素养,进一步促进我国的社会主义精神和物质建设。与此相同,大学生学习逻辑学对本身素养的提高更是十分必要。这体现了逻辑学对于世界的重大作用。我国近代教育思维及教学内容都受到近代逻辑学进步的影响,严复极为注重逻辑学,并率先把逻辑学带入实践教学里。教育中主要包含德、智、体,三者都同样重要,但是严复认为“德育是三者当中最重要的。”然而逻辑学在开发民众的智慧,借助“西学”的德育里面才是最关键的。王国维在设计“文献科大学之各科”时,把逻辑学放在除了“史学科”,其它科目都要教授的课程,这都是表明他已经充分了解到逻辑学是工具性学科的根本。此外,逻辑学在1911年辛亥革命后,国内各大高校都先后设立了逻辑学课程,充分证明了逻辑学在我国教育上的作用。
(5)对史学、哲学等其他学术进步的作用
我国近代逻辑学的进步对国内其他科目的进步都具有重要作用,尤其是西方逻辑的系统输入,现在只将史学和哲学等科目作为例子阐述一下。
近代我国哲学面临的两大难题就是对古代哲学的解析和了解还有重建哲学,这两个问题都因为近代逻辑学的进步受到了主要影响。胡适被人们公认为是促进我国哲学史全新观念的第一人,他的《中国哲学史大纲》(上卷)(1919)和《先秦名学史》(1917)向学术领域呈现了我国哲学史的全新面貌,逻辑是胡适建立我国全新的哲学史与对国内古典哲学实行探索诊释的主要武器之一。他在台北版《中国古代哲学史》自记(这本书就是《中国哲学史大纲》(上卷)里表达的很清楚“本书的独特态度就是要掌握每个学派或每位哲学家的‘名学方法’认知思索的方式就是逻辑方式”),把这个当做哲学史的主要问题。……我认为这个看法的根本很好。”“逻辑方式的进步影响着哲学的进步,其方式也约束着哲学。……我总结了我国哲学九百年来的历史,深刻感受到逻辑方式限制着哲学的进步。”近代逻辑学的进步是重建哲学的基础,20世纪三四十年代,在逻辑概念持续深入的状况下,部分哲人把引进英美分析哲学的逻辑分析法,让它和我国古典哲学综合建立起一个全新的体系和方式作为最主要的事情。
从近代开始,理性精神在史学的进化过程中得到发展和提倡。史学专家们都遵循理性,确定历史可以通过人的智慧来证明、叙述及解析;钻研历史要注重实证,脚踏实地;不可以依照旧史学的那种猜想、觉悟或信仰、比附式的分析方式,而是要根据逻辑的解析、理性的推理。近代西方逻辑的宣传和系统输入都和这些有关联,史学方式与史学观点都受到西方逻辑的主要影响。近代“新史学”建立者梁启超与近代史学家王国维等人认为逻辑学的求因果关系、求真,是解析史学的主要参照之一,也是“新史学”概念的起源之一。“新史学”的主要特点和“新史学”理论系统的根基与目标就是求取“因果联系”求取“真事实”。史学家通过传统逻辑里的总结、思维、推理三个规律受到启示,得出了新的治史方式。
(6)以逻辑学为依据,证明改变思维方式的必要性,全力推进思维方式的改革
由于清末“师夷长技以制夷”难以换回悲剧的重创,列强的欺辱与近代我国的软弱,让以严复为表率的部分先进学子陷进悲痛的研究与思考中。他们在中西文化对比钻研时察觉到,西方“两百年学运昌明”,如果没有培根总结逻辑“打破陈规的功劳”,很难会使西方科学技能有如此大的发展。因此他们了解到,只有在社会体系方式与物质技巧上学习西方,是不可能从本源上拯救国人脱离苦难的,最重要的是效仿与把握支持西方科学“两百年学运昌明”的“思想理念”,想要实现民族自强与脱困的目标,必须要从源头上改变陈旧的思想方法。逻辑就是”名数诸学,则籍以教致思穷理之术”、“一切法之法,一切学之学”,因此,有识之士应当推崇这种“新理”,将数学与逻辑充分利用起来,引导群众“致思穷理之术”,这对于开发群众的智力有着重要的作用,只有达到了“民智”,才能实现国家的繁荣富强。
逻辑能够促进社会朝更加理性的方向发展,是一门支柱性学科,缺乏逻辑思维方式也代表理性思维方式的缺失。根据相关专家预计,2022年,发达国家会创建把知识创新作为基石的国家高新技术体系,而发展中国家在2040年能够完成这项任务,所以全球预计在21世纪后半世纪迈进知识经济时代。伴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来到,社会文化的基础和核心就是知识创新,同时作为国家竞争力的核心,创新型人才会起到重要作用。所以,中国需要教育培养出一批拥有创新思想、理念和能力的新型人才,在新的知识经济时代具有更强竞争力,占据更高的地位,而逻辑在这一个过程中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
(7)以逻辑科学为参考,找出陈旧思维方法的缺点和改变路线
我们在论述这个观点时,将以晚清为例,结合早期以严复为代表的启蒙家加以分析,更能说明逻辑科学对于破除陈旧思维的重要作用:
1)将散乱的说法变成综合性说法。严复等人发现由于我国传统文化没有形式逻辑作为根本,所以具有很多散乱的说法而没有系统性。将散乱的说法变成综合性说法,严复认为,要吸取西方的规矩法戒,让国人当做学习的准绳,逻辑学是“一切法之法,一切学之学”,当然要依据这个基础“法”,达到思维方法从散乱到系统改变的目的。
2)将含糊改变成明确。我国陈旧的综合性思想经常会产生“浑而不晰”,“名义不晰”在里面变现的最为明显,“名义不晰”在缜密的科学追求上产生很大的阻碍,经常引起交谈分辩与含糊的思维争议。“名义不晰”在西方形式逻辑的系统输入上显得更加引人注目,严复为了处理这个问题,在观察西方的基础上,表明“教学人先为界说”,先问“界说云何”,让专业语言、名词不互相含糊,意思清晰,最终能改变思维含糊的情况,不再是“名义不晰”。
3)将主观臆想变成实际证明。我国陈旧的思维方法,具有强烈的主观臆想性,该思维方法没有进行缜密的逻辑推论与综合认知,没有在经验事实上进行具体的解析,着重于感性经验的直接超越,就像严复指出的“第其所本身大地心成之说”,该主观臆想的思维方法带来极为恶劣的影响。严复认为要变革这类臆想,一定要用实际证明的思维方法进行辅助,就是讲传统逻辑中求因果法与归纳法,一理之明,一法之立,必验之物物事事而皆然,而后定之为不易。归纳不但要“必验之物物事事”,而且应当“所验也多贵”,从而“成见必不可居,饰词必不可用,不敢丝毫主张,不得稍行武断”,实现思维主观随意性的转变。
4)将经学思维改革成创新自得。经学思维是指替圣人立言,“以圣贤之是非为是非”,墨守成规,没有新意。经学思维方法的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孔子所说的“述而不作,信而好古”,该思维方法极度妨碍了文化、学术甚至理性的进步,控制了我国认知领域两千多年。在比较了中西方文化时,严复对经学思维方式进行了深刻的批判,表明“于学也,慎信古”,贵独获创知,而述古循辙者不甚重。所考求而争论者,皆在文字素之间,而不知求诸事实。一切皆资于耳食,但服质于古人之成训,或同时流俗所传言,而未尝亲为观察调查,使自得也。对于这种陋习,严复指出,应当注重从逻辑上进行归纳,实事求是、探索真理,实现思维方式的改变,从而改善“皓首穷经”的的弊端。
5)把综合思想改变为解析思路。我国古代的思想方式经常将人和社会、自然界当做一个有机整体,它注重认识的经验性整体,这是其综合性的特征。产生这类综合性思想方式有历史的合理与必然性原因,可是随着人类认知向更深的阶段发展的需要,在外面世界的综合性认知上,还要对外面世界进行分解、辨析,这就要对辨析的思考进行充实。传统逻辑中的推理,是在解析的基础上,设立在对部分事物里某个或小部分考察的基础上。因此,在严复引入归纳逻辑的时候,也着重提出了分解的方式。他提出,解析让人的认识更加清楚明白,解析能够让我们了解到事物间的差别,和事物中偶有属性和固有属性的差别,也能认识到各种事物中的相同之处,因而让认知从罕见、特别进到普通,得到一种事物的“公例”,就是规律性的知识。这个推断阐述了解析思考的特点和长处,道出了战胜我国传统思想方式的缺陷,并可以清楚明了的得出“能析”是认知事物的必要途径,具有很深刻的见解。
在人的知识体系中,逻辑思维是最初所具备的内容之一,其理论和方式对科学的诞生和发展都具有深远影响。逻辑科学是一门基础性学科,它不仅改变了自然科学,还对人文社会科学的发展起到重要作用。虽然科学分类广泛,研究内容差异巨大,研究手段各具特色,但是即使在科学如此迅猛前进的当代,逻辑科学仍是它所依靠并且不能背离的。每一种类型的科学均是由一连串理念、假设、推断所形成,并且随其一起不断进步。整个理论体系也会做出相符合逻辑的改善和调整。所有这些都无法离开逻辑科学,无法离开对逻辑知识在现实条件下的实践。在此层面上,列宁引用黑格尔的名言:“任何科学都是应用逻辑”。所以,不管是自然科学或是社会科学,都需要建立严谨、正确并且具有逻辑的体系。
如果缺少逻辑知识,未经严格的逻辑练习,人类无法拥有丰富的理论知识。这对于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维素质,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宋文坚:《逻辑的传入与研究》,福建人民出版社,2005
[2]王克喜.逻辑东渐与中国文化[J].社会科学辑刊,1998(1).
[3]王克喜:《中国语言与中国逻辑》[M].中国戏剧出版社,2006
[4]王习胜,张建军.逻辑的社会功能[J].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
[5]杨武金主编:《逻辑思维能力与素养》[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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