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理财规划的基石(6篇)
时间:2025-11-07
时间:2025-11-07
他38岁,已经是省城中医院的皮肤科主任,月薪10000元。工作十余年来,与妻子一同过年的日子少之又少,这次应妻子和儿女的要求,半年前就向医院申请调休出过年的7天长假。
她36岁,是省城中医院的产科大夫,月薪6000元。15年前就认识了现在的丈夫,一起谈了5年的恋爱后,奔入婚姻,先后生育了一儿一女,今年儿子8岁,女儿5岁。儿子已经在上小学三年级,女儿在上幼儿园大班,平时由家里的两位老人帮衬着照料孩子。一家六口的每月开销在4000元左右。
虽然两人的办公室只有几分钟的路程,但是工作时想见上一面却不容易,而他们往年的除夕夜也是在各自的忙碌中度过。目前夫妇两人有一套市值80万元的住房,一辆20万元的轿车,活期存款5万元,定期存款35万元,无其他任何投资。由于工作忙碌,孩子的教育以及家庭的资产均无暇顾及筹划,听闻我们有理财师,希望能够帮其好好规划一下。
理财目标:
1、一双儿女的100万元教育金。
2、40万元存款如何理财?
规划前的几个假设
1、丈夫与妻子的月薪10000元与6000元均是到手金额,不考虑税收因素。
2、8岁儿子与5岁女儿上公立学校,幼儿园、小学、初高中花费不大,月入完全能够覆盖。大笔的教育费用支出预计在10年后开始,主要是子女上大学的费用。
3、未考虑工资增长率。资产负债表单位:元现金流量表单位:元
家庭资产状况分析
该“70后”医生夫妻处于家庭的上升时期,从资产负债表看,家庭无负债,无还款压力。从现金流量表看,家庭收入稳定,家庭支出相对收入来说,占比仅为25%,家庭储蓄率高。整体承受风险的能力高。如果不做理财规划,大量资金放于活期及定期,相对于通货膨胀来说,整体资产是贬值的。所以从现在开始,合理理财规划很重要。
家庭理财的规划方案
一、应急资金的配置建议
应急资金主要用于家庭的日常支出。过多的话,不能抵御通货膨胀,意味家庭资产的减少。过少的话,没办法应付家庭突发状况。该医生夫妻家庭目前的备用资金过多,家庭收入稳定,一家六口的开销,包括老人可能的生病支出和两个孩子的教育支出。建议留出6个月左右开销。按照一家六口的每月开销在4000元左右,留出约2.5万元的备用金。其中手头留5000元现金,2万元可投资于货币基金(如各种“宝”)。同时,由于夫妻工作稳定,可申请信用卡,充分享受免息期。
二、家庭保险规划
虽然医生夫妻在医院一般会有相应的社保,但对防止家庭意外还是远远不够的。该六口之家主要经济来源为夫妻的工资收入,建议先大人后小孩,为家人增加人身意外险、寿险等。家庭年交保费费用控制在年收入的10%,约19200元左右。
三、存款的配置建议
去除2.5万元的应急资金,该家庭还有37.5万元富裕资金。该夫妻投资少,只做定期,即使按照降息前算,一年期定期的利率也只有3%左右。因家庭短期没有大额支出计划,完全可以考虑多样化理财。
由于夫妻均为医生,平时都比较忙,没有时间投资股票,可以考虑投资基金,由专业人士打理。
客户家庭处于上升期,无负债,家庭承受压力的能力大。基金品种推荐一些股票型基金。下图可做参考。其中,博时主题行业、兴全商业模式、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ETF联接均为典型大盘蓝筹风格,行业上集中在金融、地产、电力、汽车、家电等早周期行业;广发消费品侧重投资消费服务板块。客户可参考市场状况和自己的投资偏好,参照理财经理的建议,换仓或者抛售。
按照近一年的市场实际表现推算,年参考收益为20%左右,37.5万元的本金投资6年可达到约110万元。这时候可以按照自己的偏好和当时市场的情况,投资一些高端理财产品,比如信托、资管、阳光私募基金等。或者按照当时情况,考虑是否进行房产类投资。
四、100万元教育资金的配置
该夫妻一双儿女分别为8岁、5岁。10年之后,该医生夫妻需预留出100万元的教育资金,属于长时间的一个理财规划。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建议做一个基金定投,摊薄购买基金的成本。由于该笔支出是时间比较确定的支出,建议做一个稳健的定投组合。
按照近一年的市场实际表现推算,年参考收益为7%,月收益0.5833%,投资120期(10年*12)。按照以上条件计算得出月定投5800元,可实现10年后预留出100万元的教育资金。2015年2月凯石工场积极性组合2015年2月凯石工场稳健型组合
按照上述配置,家庭月入16000元,开销4000元,减去1920元保险支出、5800元教育金定投后,还有富余的4280元。同样建议投资于稳健型基金定投,提高家庭理财收益率。
一、财务现状分析
1、前提假设
夫妻月收入16000元为税后收入;定期存款年利率3%;基金定投年收益率7%;股票、股票型基金年收益率8%;债券年收益率6%;中意智富锁万能账户年结算利率4.5%(中等)。
2.资产分析
二、综合理财建议
1、财务现状分析
目前家庭净资产14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0万元,无投资性资产,资产收益率偏低;家庭年结余154500元,主要来源于工资收入,家庭支出主要是基本生活开支,无任何负债。结余比率0.76,结余较高;综合偿债能力较好;流动性比率高达100,严重影响了资产收益性。
2、财务建议
A、现金规划
夫妻两人都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建议降低家庭流动资产规模,保持6个月家庭基本生活开支为宜。以4000元/月、6个月计,需准备24000元紧急备用金,建议采用活期存款形式。随着孩子教育费用增加,父母年龄增长,随时调整紧急备用金规模。
B、教育金规划
该家庭希望为两个孩子准备100万元教育金,为孩子规划完善的教育。考虑到目前家庭资产收益率偏低,且两个孩子分别在14年(儿子)和17年(女儿)后大学毕业,建议采用基金定投和教育金保险两种方式准备,具体方案如下。
其中,教育金保险保障期间为80周岁,除了在22岁时提供部分出国深造费用,还可作为孩子终身的储蓄账户,补充婚嫁金、创业金、养老金等需求。
C、家庭保障规划
家庭目前仅拥有基本的保障,虽然工作稳定,但考虑年龄增长,上有老下有小,家庭负担日渐加重,需要考虑夫妻二人及孩子的保障规划。建议夫妻二人配置充足的重大疾病、意外保险,为两个孩子准备充足的意外及医疗保险。具体方案如下。
以上保险计划,加上教育规划中的教育金保险,累计年保险金58879元,占该家庭年结余的三分之一左右,在合理的范围内。通过此方案,解决了全家人的保障需求,可有效应对未来的健康、意外等风险。
D、投资规划
目前未做任何投资,主要资产以房产、汽车的形式存在,同时有40万元流动资产。为提高资产收益率,在考虑家庭紧急备用金之余,可将剩余资产中一部分作为孩子教育金专项储备,另外一部分转为投资性资产,提高收益。具体方案如下。
①流动资产中的2.4万元作为家庭紧急备用金,采用活期存款形式,以备家庭不时之需。
②流动资产中的20万元作为两个孩子教育金准备的启动资金,分别为儿子和女儿选择智富锁万能账户,各自投入10万元,进行教育金的准备,预计年收益率5%。
我们也知道,有句话叫“隔行如隔山”,不是金融专业人员,常常看到数字和专业术语就头痛,想靠自己把投资这件事学会,似乎相当困难!但我们更知道,只要是一个生命的躯体生存在群体中,就无法避免许多风险的威胁,直到走完人生旅程才得以解脱。在生与死两个极点之间,“风险”(Risks)就像空气一样无处不在。投资之所以能获利就是因为有风险,世界上没有稳赚不赔的投资,就算有,别人也不会告诉你,如果有人告诉了你,那么这个门径绝对有问题,别轻易上当。
大多数人都是因为没有目标、没有计划的投资才会恐慌,没有目标的投资人,每天又忙又慌,到处问要不要买、要不要卖、跌了该怎么办,一下子买这个、一下子卖那个,忙了半天结果却是一场空。找到工具、用对方法,才能当一个乐观投资人。每一个人的生命历程,可以分为孕育期、成长期、成熟期、衰退期,终至死亡,代代循序相传,称为生命周期(LifeCycle),为了个人在人生不同阶段都能得到充分的财务来源,维持一定的生活水平;因此每人应理性分析自己,并规划适当的理财计划,以完成生命周期各阶段设定的目标。
一个人结婚后,家庭收入会逐年增加。同时支出也会跟着增加。尤其从子女的成长过程到结婚期间,需要支付的教育费与购置住宅的双重开支,可说是家庭责任最重的时期。子女独立后,夫妇也已达到退休年龄,从这时候开始,大约还要过二三十年的晚年生活。
由此可见人的一生中,总会有几次需要大笔花费的时期。所以,一个人如果仅仅考虑一个月或一年后的生活,一定无法维持幸福安和的家庭生活。早日者手家庭理财计划,乃是一家之主的义务,也是对家庭表达爱心的具体表现。
完整的个人理财计划,应该是针对每一个人的背景、目标、生活态度及需求,设立不同的财务目标,并经由财务分析人员、保险人员、风险管理师、会计师、律师等专业人员共同参与,提出为完成个人财务目标所需的整体计划。
理财计划真正目的可归纳如下四项:
一、增加收入
透过开源的行动,在现有的财富基础上增加收入,如增加工作收入、自行创业、加班兼差、收取房租、利息等。
二、减少浪费
即节流的观念,按照预算控制开支,将支出减至最低,并使花费发挥最大的效用。每减少一元的支出,在效果上比增加一元的所得还大,因为增加的收入,必须扣除成本费用。
三、提升生活质量
透过开源节流,使每个人有较宽裕的经济能力,提升生活水平,创造美满幸福的家庭,如由租屋到自购房屋,由搭公交车到自购车辆,均能提升生活质量。
一、明确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把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
(二)总体要求。以低收入家庭为对象,进一步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加大旧住宅小区改善和棚户区(危陋住宅区)改建工作力度,力争到“十一五”期末,使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农民工等其他城市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得到改善。
(三)基本原则。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要坚持立足国情、省情,满足基本住房需要;统筹规划,分步解决;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一政策,因地制宜;省级督促指导,市、县(市)具体落实。
二、进一步推进廉租住房制度建设
(四)扩大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围。廉租住房制度是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主要途径。*年,继续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的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提供廉租住房制度保障。从*年起将保障范围由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扩大到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并做到应保尽保。保障对象的具体条件是:
1?本哂械钡爻鞘谐WЭ冢?
2?毕硎茏畹蜕?活保障或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当地确定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以下;
3?奔彝ト司?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由市、县(市)政府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五)合理确定保障标准及方式。保障标准为人均15平方米,每户最低30平方米,最高50平方米。保障方式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核减为辅。每平方米租赁住房补贴标准为当地住房租赁市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平均租金与廉租住房租金的差额。实物配租户数一般应达到应保障户数的25%左右,主要面向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和其他急需救助家庭。实物配租房源按照大分散、小集中的配建原则,采取“四个一批”的办法解决,即新建一批廉租住房、购买一批符合标准的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利用一批现有的公有住房,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由开发企业提供一批新建商品住房。所利用的现有公有住房及收购的存量住房不符合廉租住房标准的,应当予以改造。新建廉租住房,应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廉租住房的基本标准为:房屋结构安全;单套建筑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不高于50平方米;每套独门独户,设有卧室、厨房、卫生间和上水、下水、供电、供暖、有线电视等设施并能正常使用;室外配有硬化道路,环境良好。
(六)落实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资金主要来源为:
1?笔小⑾兀ㄊ校┩恋爻鋈镁皇找妫?比例不得低于10%。各市、县(市)还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适当提高比例;
2?弊》抗?积金增值收益扣除计提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管理费等费用后的余额;增值收益余额在设区市市区和所辖县(市)之间的分配按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比例进行;
3?辈普?一般预算资金;
4?逼渌?资金。
市、县(市)财政每年在作预算安排时,应将筹集的前两项资金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如果不足,还要根据财政承受能力,再从一般预算财力中安排一定资金加以弥补。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和项目预算管理,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规定编制项目支出预算,并按照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和财政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预算管理,专款专用。每年第二季度,省财政厅会同省建设厅对各设区市保障资金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对落实廉租住房保障资金较好且财政比较困难的市、县(市),省通过廉租住房制度保障专项资金等方式给予支持。专项资金使用方案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建设厅研究确定。省发展改革委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我省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有关资金的支持。
(七)规范廉租住房管理。*年底前,各市、县(市)要开展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建立低收入家庭住房档案和廉租住房档案。严格申请、审批、公示和退出制度,实行动态管理。申请、审批、公示和退出办法要于*年底前尽早向社会公布。
对经审核符合廉租住房制度保障条件的家庭,由市、县(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向其发放《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证》。市、县(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对取得《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证》家庭的有关情况每年进行一次审核,对不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收回并注销其《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证》。原享受租赁住房补贴或公房租金核减的,在收回并注销其《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证》的第二个月停发补贴或停减租金;原享受实物配租的,在收回并注销其《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证》的第二个月起按市场租金收取租金,并要求其在六个月内将所租住房退出。
廉租住房的承租人不得将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向他人转租。否则,注销其《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证》,收回其转租的住房。
廉租住房的租金,由房屋维修费和管理费构成,由市、县(市)政府价格管理部门会同同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定,报同级政府批准后执行,并及时报上一级政府价格管理部门和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对廉租住房制度保障对象中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享受租赁住房补贴的,在保障标准内给予全额补贴;享受实物配租和租金核减的,在保障标准内全额免除租金。
享受廉租住房制度保障的家庭在租赁住房期间发生的水费、电费、采暖费等,应由承租家庭自负。对特殊困难的家庭,市、县(市)政府可采取措施予以帮助。
三、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管理
(八)规范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供应对象为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并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衔接。供应对象的具体条件是:
1?本哂械钡爻鞘谐WЭ冢?
2?奔彝ト司?可支配收入在当地确定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以下;
3?奔彝ト司?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过去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由市、县(市)政府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向低收入家庭供应经济适用住房,应按照家庭收入水平自低向高进行,在首先满足收入相对较低家庭住房需求的前提下,再向收入相对较高的家庭供应住房。
(九)稳定并改进经济适用住房实现形式。经济适用住房应当以建为主、定向供应。市、县(市)试行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或其他实现形式,须经省政府批准。
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由政府确定,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
(十)做好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储备。市、县(市)政府应根据城市住房建设和保障规划,提前做好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储备,为逐年滚动开发创造条件。
(十一)实行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项目审批制。市、县(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项目储备和年度用地计划情况,分年度拟定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经同级政府同意并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必要的前期准备后,逐级报省建设厅审批。
(十二)采用项目法人招投标方式确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前期准备由市、县(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负责。完成前期准备并经省建设厅批准后,由市、县(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代表市、县(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项目法人招标。
项目法人招标应采取公开方式,招标文件应包括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建设工期、建设质量、销售价格等。招标底价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由市、县(市)政府价格管理部门会同同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确定。
参加投标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具有三级以上(含三级)相应资质、项目资本金、良好的开发业绩和社会信誉。
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年5月13日印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前已确定项目法人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不再进行项目法人招标。
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项目法人资格后,应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经济适用住房名义取得划拨土地,变相搞其他类型的房地产开发。否则,取消其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开发资格。
(十三)严格控制建设标准。*年8月10日《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4号)印发后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应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之前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多层楼房应控制在80平方米以下,中高层、高层楼房应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
经济适用住房规划、设计单位应按照规定的单套住房建筑面积标准和普通的装修与室外景观环境标准进行规划、设计。
对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标准的项目,城市规划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得出具审查合格书,建设管理部门不得办理施工图审查备案手续。否则,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四)改革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方式。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经济适用住房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须将经济适用住房交由市、县(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销售。
(十五)严格监管销售价格。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中标价格即为经济适用住房的最高平均销售价格。中标价格和楼层、朝向差价由市、县(市)政府价格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应实行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十六)严格执行供应对象审核程序。市、县(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透明、公开、公平原则和上级有关规定,研究制定本地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申请、审批和公示程序,并严格执行。申请、审批和公示程序要于*年底前尽早向社会公布。
对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条件的家庭,市、县(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向其发放《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
在有房源的情况下,取得《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的家庭,可以持证选购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购房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贷款时,应向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
(十七)改革经济适用住房转让办法。购房人在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应分别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划拨土地。购房人对经济适用住房拥有有限产权。
购房人从*年5月1日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在取得经济适用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后,可以将所购经济适用住房转让,但必须交由市、县(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以市、县(市)政府价格管理部门会同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定的价格,转让给取得《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的家庭。
(十八)严格执行集资建房基本政策。市、县(市)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住房状况、居民收入、住房价格等情况,确定是否实行集资建房政策。确定实行的,集资建房的优惠条件、建设标准、供应对象、转让办法等均应严格按照有关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定执行。
单位集资建房只能由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在符合城市规划前提下,利用本单位1978年12月31日(含当日,以有批准权的政府批文时间为准)前征用的土地组织实施。严禁党政机关和有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组织职工集资建房。住房困难户较多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可比照困难企业的规定办理。
严禁任何单位借集资建房名义变相搞实物分房或商品房开发。
对党政机关和有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违反规定组织职工集资建房和借集资建房名义变相搞实物分房或房地产开发的,要坚决纠正,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变相搞房地产开发的,还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
(十九)严格审批集资建房。市、县(市)管理的国有控股企业组织职工集资建房,经市、县(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初审后由市、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其他类型的企业经市、县(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初审后由市、县(市)人民政府审批。省和中央管理的国有控股企业集资建房,在经驻地市、县(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初审,并分别经省和中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由省建设厅审批。未经省建设厅或市、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城市规划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依法向市、县(市)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办理改变土地用途审批手续与变更登记手续。对违规审批、许可集资建房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集资建房经批准后,组织单位应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集资建房的参加人,必须是本单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职工,并取得市、县(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发放的《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
(二十)防止变相商品住房开发。按照每户一套的原则,集资建房的套数须对应于参加集资建房的职工户数,不得多建。如因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原因建设了超出集资建房单位职工实际需要的住房,则多建的住房由市、县(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以市、县(市)政府价格管理部门会同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定的销售价格,向集资建房单位以外的取得《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的家庭销售。售房款在支付集资建房单位的实际成本后,剩余部分应全部上缴本级财政,主要用于补充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其中经财政部门预算核定,可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相关工作的业务经费。
集资建房单位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建的,集资建房单位应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代建服务费,不得用所建住房抵顶。违反规定的,有关合同认定为无效,由市、县(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抵顶代建服务费的住房收回,按多建的住房处理。
(二十一)按照建房成本收取集资建房款。集资建房单位应按照集资建房批准部门核定的建房实际成本(包含所用土地的当前划拨价)向参加集资建房的职工收取建房款。
在交付住房前先行向职工收取的集资建房款实行专户管理、专项使用,并接受集资建房批准部门的监督管理。
(二十二)多渠道解决省直机关职工住房问题。省直机关职工应按照不同收入和住房情况分别纳入当地住房供应和住房保障体系。一定时期内,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可利用危旧住房改造等方式,统一建设一定规模的省直机关职工住房,按实际建设成本向职工出售。有关部门应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
四、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
(二十三)健全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进一步健全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机制,落实会议制度、重大事项备案制度和年度报告制度。*年底前必须将设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县(市、区)管理部、分中心全部理顺,使之正常运转;继续推动驻冀大型独立工矿区、铁路系统、石油系统等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
调整各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办公室设置方式,将其统一设置在市政府办公室(厅)。
(二十四)继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目前尚未给财政供养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县(市),*年底前必须建立制度,为职工缴存公积金。否则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市要加大执法力度,调查、掌握所有单位和其职工人数情况,对能缴而不缴、断缴、欠缴单位上门催缴,对拒不缴纳的,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十五)规范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和基数。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不得低于职工工资的5%,初始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县(市)可适当低于缴存比例。单位缴存部分最高可以提高到职工工资的15%,个人部分可以提高到职工工资的10%。1998年12月15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部分最高可以达到职工工资的25%,个人部分不得低于职工工资的10%,但不应高于15%。具体缴存比例,由各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拟定、本级政府审核后,报省政府批准。
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计算月缴存额的职工本人工资基数,不得超过职工工作所在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二十六)努力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使用率。各市应加强宣传,通过媒体、广告让更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了解公积金的贷款功能和相对于商业贷款的优惠条件,在需要住房贷款时首选公积金;调整贷款额度和期限,最大贷款额度可达30万元,最长期限可达30年。简化贷款手续,提供便捷服务。
(二十七)继续清收被挪用的资金、逾期项目贷款和国债。*年底前,挤占挪用住房公积金的县(市)必须将挤占挪用的住房公积金全部追回,到期未追回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各市应通过诉讼努力追讨逾期项目贷款,争取在*年底前每笔贷款均由法院判决或调解。有关市应继续做好追偿风险国债工作。
(二十八)实行考核办法。继续执行省建设厅和省财政厅2006年印发的《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将各市中心的工作成效与奖惩挂钩。
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和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等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住房公积金的安全。
五、逐步改善其他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
(二十九)大力实施旧住宅小区改善工程。各市、县(市)要对旧住宅小区(含组团)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基本情况档案。对房屋、道路和各种管线年久失修、服务设施不配套、环境脏乱差但尚能居住的旧住宅小区,实施改善工程,内容包括整修房屋,清理垃圾,补建、改造配套设施,拆除违章建筑,进行建筑节能改造等。鉴于这些旧住宅小区所住居民收入普遍偏低的情况,改善工程资金要通过“政府补一点、公用设施运营单位投一点、原开发建设单位拿一点、居民出一点”的办法解决。各市、县(市)应统筹使用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公用事业附加等城建资金作为政府补贴资金,用于道路、排水、消防、绿化等设施的更新、补建和房屋外墙面的粉刷及其他公共部位的维修。供电、供水、供气、供热、电信等设施的更新、补建,由各运营单位负责。原开发建设时遗漏的设施,由开发建设单位投资完善。居民自用部位和设施设备维修,由住房产权人负责。要统筹规划,积极推进,分步实施,设区市市区要在3年内完成,使旧住宅小区的居住条件有较大改观。
(三十)强力推进棚户区(危陋住宅区)改建工程。对不具有改善和保护、利用价值的棚户区(危陋住宅区)进行改建。各市、县(市)应抓紧编制城市房屋拆迁中长期规划,并据此编制各年度计划。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市场运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实行政府征收、拆迁和安置,形成的净地以招拍挂形式出让给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改建过程中,对被拆迁居民,按照国家和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法规政策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中相当于拆迁补偿价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出部分征收契税;对开发项目,也应根据实际,实行优惠政策。用于安置被拆迁居民的住房,必须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和《住宅设计规范》。设区市市区要在3年内完成。
(三十一)多渠道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用工单位要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为招用的农民工提供符合安全标准和基本卫生条件的居住场所。农民工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要按照集约用地的原则,统筹规划,集中建设农民工宿舍,实行统一管理,供园区企业租用。城中村改造时,要考虑农民工的居住需要,在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集中建设向农民工出租的集体宿舍。有条件的地方,可比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相关优惠政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建设符合农民工特点的住房,以农民工可承受的合理租金向农民工出租。
六、发展和规范住房市场
(三十二)积极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中小户型住房面向社会出租,多渠道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供应,引导居民通过换购、租赁等方式,合理改善居住条件。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三十三)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要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深入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建设、销售的全过程监管,坚决查处违法建设、违法销售、虚假广告和违法利用集体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等行为,以及在中介服务、物业管理和房屋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对严重违法、扰乱市场秩序的的房地产企业,一律清出市场。同时,抑制房地产价格过快上涨,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七、完善配套政策
(三十四)落实经济政策和建设用地。一是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旧住宅小区改善和棚户区(危陋住宅区)改建工程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二是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各地要根据住房建设和保障规划,在土地供应计划中予以优先安排,并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切实保证供应。三是住宅小区外城市基础设施由政府负责配套建设。四是商业银行根据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的申请向其提供贷款,应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不得上浮。用于个人购房贷款的住房公积金,应优先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发放。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在建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开发贷款。五是社会各界向政府捐赠廉租住房,执行公益性捐赠税收扣除的有关政策。六是社会机构投资廉租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旧住宅小区改善和棚户区(危陋住宅区)改建工程的,可同时给予相关的政策支持。
(三十五)加快制定地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省建设厅要会同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等部门抓紧研究起草《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提交省政府;省建设厅要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民政厅和省物价局等部门抓紧研究制定《河北省城市廉租住房制度实施办法》和《河北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省民政厅要会同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省统计局等部门抓紧研究制定《河北省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办法》,省财政厅要会同省建设厅抓紧研究制定《河北省廉租住房制度保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推进和规范住房保障工作提供必要的法规、政策依据。
八、强化各级政府的住房保障职能
(三十六)提高对住房保障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完善和落实住房保障制度,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是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的重要职责,是当前建立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各级政府一定要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出发,切实履行好政府职责,把住房保障工作抓紧抓好。
(三十七)完善住房保障工作组织体系。各设区市房产管理局要按照规定程序,统一更名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负责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以及其他房产管理工作;各县(市)房产管理部门也要增加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职能。各市、县(市)要整合房产管理部门现有事业机构编制资源,成立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作为非营利性事业机构具体负责廉租住房的购建、维修管理、租赁住房补贴发放、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前期准备和销售等事宜。各级政府应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及其工作机构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和工作条件。各级建设、规划、财政、民政、价格、税务、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和住房公积金等管理部门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强化服务,共同做好住房保障工作。
(三十八)编制并认真实施城市住房建设和保障规划。各市、县(市)应根据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编制或修改城市住房建设和保障规划,*年底前向社会公布并报省建设厅备案,石家庄市还应向建设部备案。城市住房建设和保障规划应合理确定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等各类住房的建设规模和结构,并将具体项目落实到各个地块,按年度提出建设时序;明确提出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落实计划和有关工作安排。
各市、县(市)应认真实施城市住房建设和保障规划,优先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确保城市新审批、新开工的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用地的年度供应量不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努力满足居民合理的自住住房需求。
(三十九)确保住房质量和使用功能。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旧住宅小区改善和棚户区(危陋住宅区)改建工程,要坚持经济、适用的原则,提高规划设计水平,在较小的户型内实现基本的使用功能。要按照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的要求,推广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切实加强施工管理,确保施工质量。
多个理财目标同步进行
这类家庭有一个比较鲜明的特点,就是同一时期内有多个比较重要的理财目标,比如子女教育金的储备、夫妻养老金的储备、老年父母的赡养金问题等,这些理财目标都比较重要,而且时间上都比较紧迫。
处于这一时期的裴先生,和大多数同阶段的人一样,目前遭遇了一定的财务焦虑。好在裴先生夫妇早已有所打算,每个月向父母送去一定的生活费,还每个月以基金定投的方式为女儿做好教育金的长期储备打算。
同时,以裴先生夫妇的收支状况、家庭资产负债状况来看,想要在一定时期内,尽量处理好以上多个理财目标之间的关系,兼而得之,还是有可能的,当然也需要好好规划一番,我们建议裴先生继续以长期基金定投的方式储备女儿教育金,同时建议裴先生夫妇购买一定的商业年金保险,作为今后退休养老金的来源之一。
为养老理财组合奠定基础
在各种养老理财工具中,保险对于养老而言又有特殊的意义。一个完整的养老理财组合中,保险毫无疑问是坚实的基础,犹如一块“压仓石”。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养老年金类保险等商业保险比较简单可操作。其中,养老年金类保险的回报特别明确,只要确定自己希望在退休后每月从保险公司领到多少养老金作为补充,就可以让保险公司帮助计算出个人需要购买的额度和缴费时间,到了约定时间就可以开始按月领钱了。
而且,养老储备是一项长期的理财计划,通过复利滚存计算收益的保险,也是储备时间越久,效果越佳。“复利的魔力”恰好可通过养老年金这类长期商业保险得到明显的体现。
此外,终身领取型的养老保险能够让人活得越久,领得越多,可以部分解决退休后“活得太久”带来的经济压力,这一特点是其他任何理财工具都无法实现的。
在准备将商业保险作为将来养老资金来源之一后,当然就是挑选合适自己的产品了。在低利率时代购买养老(年金)险等长期储蓄险种,我们建议还是选择有分红功能的年金险为佳,除了享受这类产品本身内含的固定收益率部分的利益,一旦将来市场利率上升后,投保者还能够通过分红收益,抵消一定的通胀影响。
比如,40周岁的裴先生如果投保“交银幸福人生年金保险”,每月缴5100元左右,分10年缴费。他从65岁起每年可领35000元的养老金,可领至100岁,累计领取年金126万元。除此之外,该产品还提供红利分配,投保人可以选择现金领取和累积生息两种方式灵活进行红利的领取。裴先生如选择红利累积生息的方式,在产品期满时,可领取累积红利金额按中档红利计算约157万元。
保单贷款功能满足资金应急需求
建立利益导向与社会制约相结合的新机制,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方向。在深入转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新机制建设的过程中,全省上下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努力实践,千方百计致力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用奖励优惠政策引导群众转变传统的婚育观念,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也让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切实得到了实惠。
为了深入了解全省各地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情况,把这项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使其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最近,我们先后对黄石市的下陆、鄂州市的华容、梁子湖、武汉市的江夏、新洲、黄陂、蔡甸等区、县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调研采取听取有关情况介绍、查阅相关资料、深入乡镇村组现场查看、和基层干部及育龄群众座谈访问等方式进行,调研使我们取得了大量一手资料,加深了对基层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同时,也增强了做好下一步工作的信心。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与经验
调查的四个市及有关区、县党委和政府对建立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利益导向机制均高度重视,采取了系列得力措施,全方位、多角度地建立了奖励、优惠、减免、扶持、保障、救助“六位一体”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社会保障机制和政策体系,让独生子女及实行计划生育的女儿户在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所到之处,正逢高考、中考成绩揭晓之时,处处都能感觉到对独生子女及实行计划生育的女儿户中考加分及高考重奖的浓厚氛围。
(一)突出重点,千方百计破解独生子女保健费难题
独生子女保健费是《**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给予的一项法定奖励。长期以来,由于受地方经济条件的限制,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兑现和落实成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县乡机构改革和财政体制改革以后,“乡提留”、“村统筹”和“义务工”被取消,我省基层财政大多是“吃饭财政”,只能勉强保人员工资,原先主要靠乡村、居委会自行解决的独生子女保健费,税费改革后已无处着落,导致大部分地方农村村民和城镇无业居民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在税费改革后不能得到较好的落实。
为了破解这一难题,所到的几个市的领导都高度重视,克服了当地财政的实际困难,想方设法,采取了一些切实可行的措施,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武汉市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把依法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作为全市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抓落实。
经调查,至20xx年底,全市一孩家庭1129541户,办理独生子女证803332户,占一孩家庭总数的71%。全市办理了独生子女证且子女未满14周岁的总户数为415686户,已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的224548户,落实率为54%,尚有191138没有得到落实。
针对种种情况,通过反复研究,市人口计生委决定将落实农村村民和城镇无业居民独生子女保健费作为全面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的突破口,制定了具体的解决方案。
其总体思路是:对集体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居)委会,其村民和城镇无业居民的独生子女保健费,由村(居)委会依法落实;集体经济薄弱的村(居)委会,采取“四个一点”的方法解决,即村(居)委会自筹一点,市、区、乡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分别补贴一点,加大市、区两级政府的投入;对城镇无业居民,要重点保证低保户独生子女保健费的落实。
从20xx年开始,市人口计生委分别从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专项资金中每年划拨200多万元对各区进行补贴,专门用于独生子女保健费的落实。20xx年市人口计生委一次性向各区、县划拨独生子女保健费奖励补助资金460万元。各区人口计生委按不低于市级补贴资金的标准提供配套资金。各乡镇和街道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提供相应的配套资金。新洲区正在抓紧出台文件,明确区街、乡镇要拿奖励金的50%,用于发放;蔡甸区采取先局部落实、再整体推进的方式,在全区10个街乡中选取7个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率先全面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对经济条件较差的地方,由区政府补贴逐步落实;江夏区采取分类补助的方式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对经济条件较好的街乡,按经费需求的40%予以补助,对条件一般的街乡,按经费需求的50%予以补助,对条件较差的街乡,按经费需求的60%予以补助。黄陂区采取“一次性兑现”的方式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对办理了独生子女证的夫妻,待独生子女年满14周岁后,一次性兑现独生子女保健费。
20xx年,全市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近2600万元,26.5万个独生子女家庭基本上落实了独生子女保健费,落实率达到65%,比20xx年提高11个百分点。黄石市下陆区20xx年区、街两级共筹资54万多元,按法定标准全额落实了4438名独生子女当年的独生子女保健费;黄石港区、黄石开发区也基本上全额落实了独生子女保健费。
(二)关注热点,同心协力落实计划生育女儿户奖励优惠政策
为了从根本上转变群众的婚育观念,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近年来,武汉、黄石、鄂州、仙桃等地以“关爱女孩行动”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载体,采取了系列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措施,关爱女孩、关注女性,出台了系列对女孩家庭的奖励优惠政策。
武汉市市政府在起草《武汉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过程中,非常重视吸收计生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将计划生育节育手术、节育并发症等纳入生育保险范围;教育部门对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的独女户、双女结扎户的子女参加中考,给予增加5分的优录加分政策;财政部门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对边远城区农村独女户、双女结扎户家庭的奖励;民政部门对因受灾、疾病造成生活困难的女孩户家庭,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并享受相应的配套救助政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优先安置实行计划生育的人员就业和再就业;工会、共青团、妇联和计生协会等单位在实施“希望工程”、“春蕾计划”和安排资助贫困学生时,优先照顾女孩户家庭。
蔡甸、江夏、黄陂、新洲等区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了专门针对女孩家庭的奖励优惠政策。新洲区出台了《关于对农村已绝育的独(双)女户实行政策优惠和给予经济扶持的规定》,对已落实绝育措施的农村独女户家庭和双女户家庭在生产、生活和生育方面给予帮扶和优惠,成立了“关爱女孩基金”,对高考分数线的女孩户家庭的孩子给予20xx-4000元的一次性奖励;蔡甸区从1998年起对农村办理《独生子女证》的独女户,除按规定落实独生子女有关奖励政策外,另外还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黄陂区投入50万元设立奖励基金,专门用于奖励实行计划生育的女孩家庭。
据不完全统计,20xx年,全市各区为农村独女户、双女户办理养老保险12521户,投入经费200多万元,发放各类奖(助)学金、贫困救助金、困难补助金近59万元,惠及女孩4531人,减免学杂费6200人次,合计44万元。
为推动全市“关爱女孩行动”的深入发展,市人口计生委开展20xx年“武汉市关爱女孩阳光援助行”活动,对170名按政策生育的独女户、双女户贫困家庭和20xx年高考成绩优异、家庭困难的计划生育女孩户分别给予800-1000元的援助。
黄石市阳新县积极实施阳光普照“纯女部落”工程,完善女孩户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从20xx年起,该县在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和省专项拨款中切块40万元作为专项基金,对全县二女户、终身一女户和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家庭实行帮扶,确保她们在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劳动就业、救济保险、基本建设、收益用工和项目发展等方面享受优惠待遇。农村二女户的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免收10%学杂费,考取一类重点大学的奖励1000元;在县以下医疗机构就医分别减免10%—15%的医疗服务费和5%药费;对农村主动放弃二孩生育指标的终身一女户,除享受二女户一切优惠待遇外,并一次性奖励20xx元;对计生手术后遗症对象给予减免50%的医疗费;县直单位要为所驻村二女户提供不少于500元的帮扶资金,帮助二女户家庭发展致富项目。据统计,该县已为340个村的二女户家庭落实了帮扶项目,累计落实帮扶资金120万元,20xx年将会有近3000个纯女户家庭普遍受益。20xx年该县在过去已办理了养老项目的基础上,将二女户纳入社会养老保险范围,由政府部门负担50%的养老保险费,民政部门统一办理农村低保;同时对农村终身一女户办理1000元的养老保险。
(三)突破难点,积极探索建立二女户结扎节育奖励措施
建立计划生育节育奖,有利于新形势下低生育水平的稳定,有利于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综合治理,有利于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落实。近年来,武汉、黄石、仙桃、鄂州等地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探索创新,建立计划生育节育奖,对农村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两个女儿后结扎的家庭一次性奖励1000-5000元,有效地促进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发展。
20xx年以来,新洲区采取区级出资60%,街乡镇场出资40%的方式,免费为农村1100个双女结扎户每户办理了1000元养老保险。其中,凤凰镇从1998年就开始为双女结扎户办理养老保险,共办理了78户。今年,凤凰镇将为双女结扎户办理养老保险改为发放现金的形式予以奖励,上半年,已向7户对象共发放了奖励金7000元。
20xx年5月20日,黄陂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对农村绝育的纯女户实行政策优惠和给予经济扶持暂行办法的通知》。20xx年至20xx年,黄陂区采取区级出资600元,街乡镇场出资400元的方式,对377个已结扎的女孩户家庭每户一次性奖励1000元;今年上半年280名符合政策的对象即将领到此项奖励金。
黄石市出台了《黄石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对20xx年1月1日以后主动落实结扎措施的农村二女户家庭给予一次性奖励。最近,黄石市政府决定对51个农村二女结扎户由市、县共同出资奖给每户20xx元。
仙桃市方根据自身实际,对农村两女节育户实行节育奖制度。市工业园已连续六年对农村两女户节育户采取一次性奖励5000元现金或采取办理5000元养老保险的方式,为30户两女户绝育家庭发放“节育奖”。仙桃市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意见》规定:“从20xx年7月1日起,农村两女户结扎对象按不少于20xx元标准兑现奖励金,由市、镇(办、场、园)各负担50%”。仙桃市将有更多的农村两女户结扎对象享受节育奖。
鄂州市一些地方也建立了节育奖。华容区庙岭镇今年对6户双女结扎户每户一次性发放2千元奖励金,并为他们办理养老保险;梁子湖区从20xx年开始,共对9个双女结扎户每户一次性发放2千元奖励金。
(四)找准兴奋点,用“三结合”平台推进少生快富工程建设
重视计划生育家庭自身造血功能的建设,一直是武汉市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的一个特点。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推行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以来,武汉市一直把全面推行计划生育“三结合”作为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1998年,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关于在全市农村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决定》,成立了以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计委、经委、农业局、财政局、妇联、团市委、计生委等19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部门在推行“三结合”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1999年,“三结合”工作被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目标管理内容,市政府每年对各区和各相关部门下达帮扶目标任务,每年进行考核验收。
在推行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时,主要实行三种帮扶方式:一是政策帮扶,各部门结合本部门实际,突出行业特点,制定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的倾斜性政策,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在生产、生活方面提供优先和优惠政策;二是对口帮扶。为了保证“三结合”工作落到实处,武汉市委、市政府把“三结合”工作同扶贫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结合各部门的实际,对市“三结合”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每年下达50-100户的帮扶任务,将帮扶工作落实到户。据不完全统计,到目前为止,该市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投入帮扶资金700多万元,对7000多个计划生育家庭进行了对口帮扶;三是重点帮扶。
为了推动“三结合”工作的深入发展,1997年,武汉市委、市政府划拨专款300万元,作为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专项资金,按照“专款专用、无息投入、定期回收、滚动发展”的原则,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实行重点帮扶。新洲区计生委投入资金48万元,在武汉天添食用菌中心建起了48个计划生育女孩家庭食用菌生产基地,投产后,每个女孩户在这个基地里可以增收一万元以上。
(五)狠抓着力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全面落实
20xx年,国家在部分省、市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试点,武汉市虽不是试点市,但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这项工作,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决定从20xx年7月1日起,先行在全市部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实施。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了以副市长刘顺妮任组长,市计生、财政、监察、宣传、公安、审计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奖励扶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制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计生委市财政局关于在全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开展奖励扶助工作意见的通知》(武政办[20xx]153号),组织开展了奖励扶助目标人群调查摸底,下发了《武汉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职责》、《武汉市相关部门和机构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工作职责》、《武汉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监督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坚持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把奖励扶助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二是抓好试点,稳步推行。市人口计生委将江夏区确定为全市奖励扶助试点区,加强对试点工作的调查、研究和指导,为全市奖励扶助工作的全面启动积累经验。
三是加强宣传工作。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大规模地广泛开展宣传培训活动,使奖励扶助对象的资格条件、奖励标准、奖金发放的渠道和领取方式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是统一操作程序,严格管理规程。20xx年,全市确认奖励扶助对象3626人,落实奖励扶助金108.78万元,全部由市、区两级政府落实。20xx年,全市确认奖励扶助对象3375人,落实奖励扶助金202.5万元,其中:国家101.25万元,市级50.625万元,区级50.625万元,已全部通过信用社发放到个人存折上。黄石、鄂州、仙桃等地均于20xx年启动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严把资格确认关,审核关,资金发放关,确保了这一惠民政策落到实处。黄石、鄂州、仙桃等地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也得到了全面落实。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调研的四个市及有关县、区在建立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方面虽然采取了系列过硬措施,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各个地方领导认识上的差异、奖励扶助长效机制还未根本建立、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社会经济政策的制定和落实还有一个过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分配还不近合理、落实也未完全到位等诸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调研的地方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和社会保障机制的建立和落实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尚需进一步完善。
(一)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缺乏必要的资金支持
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关键是投入。武汉市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中,仅独生子女保健费一项,20xx年市级就拿出了资金200多万元,新洲区测算0-14周岁儿童每年需280万发放,最低的年份也需要30万。调查的几个地方每年投入奖励资金都在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这实在是一笔不小的负担。
武汉、黄石、仙桃、鄂州这几个地方在全省相对来说是经济比较发达的地方,虽然这四个市及有关区(县)、乡镇政府和计划生育部门都作出了很大的努力,但尚有很大一部分奖励优惠政策无法落实到位,更何况一些基础较差的地区。
因此,奖励资金的严重缺乏将成为完善和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最大障碍。加之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推行,国有和集体企业改制,地方财政收入增幅减缓,投入不足的问题将严重制约着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建立、完善和持续发展。
(二)现行利益导向政策覆盖面小,没有形成系统工程
一是由于经费受投入不足,大多数地方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覆盖面都较小,只是在一个或者几个方面做了一些尝试,一些地方很难同时兼顾到独生子女家庭、计划生育纯女户家庭、农村独女户、独生子女伤残对象、节育后遗症对象、企业退休职工等目标人群的奖励。
二是在利益导向制度的建立和措施的实施上,输血多,造血少,缺乏项目扶持与支撑,“扶贫启智”、“三结合”、“少生快富工程”等项目虽有一些尝试,但由于面比较小,效果还不是很明显,产生的影响有限。
三是目前实施的一些奖励政策大多限于一些方面典型,需阶段性的,很难全面推开,政策缺乏连续性和可持续性。
(三)部门协作机制尚不健全,制定有利于计划生育的社会经济政策的环境尚未形成
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综合施治。
现实情况是,一些地方党委政府由于发展经济的压力较大,无暇顾及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有关部门在实施扶贫工程、希望工程、春蕾计划、招生优惠、最低生活保障、劳务培训和输出等工作中,各自为政现象比较突出,人口计生部门显得独木难支。
全面出台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社会经济政策的环境尚未完全形成,相关部门如何出台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社会经济政策尚有大量工作要做。
(四)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政策落实力度远远不够
落实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政策成为目前一些地方计划生育工作的难点之一。
武汉、黄石等地是我省老工业基地,原国有、集体企业退休职工约占全省近年来退休职工总量的一半,破产、亏损企业比例也较大,企业在改制过程买断工龄,职工个人参保也占较大比例,一些企业无力落实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政策,这部分职工退休时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只能由当地政府来落实。
1996年全省企业职工实行养老制度改革以来,由于思想认识不统一,管理体制未理顺,加之资金紧张,调研的几个地方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政策落实很不理想,人民群众对此意见很大。一些效益较好的企业也不愿为退休职工落实这方面的奖励,处于观望状态,一心指望政府全部包揽。
(五)计划生育事业费的分配使用不尽合理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近几年来,计划生育事业费的投入增幅很快,20xx年,我省计划生育经费投入是这样的,中央投入人平0.53元,省级投入人平1.25元,市(州)级投入人平1.38元,县级投入人平6.84元。中央、省、市、县四级人平投入累计约10元,这样,我省每年计划生育事业费投入累计应有6亿多元,但用于计划生育奖励方面的经费却少得可怜。仅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是中央、省、市、县专款支付的。
20xx年省财政厅和省计生委联合下发的《**省计划生育事业费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独生子女保健费”是计划生育事业费支出的主要项目之一,但几年来这项规定执行效果并不理想。未用计划生育事业费落实独生子女保健的地方也未受到法律追究。
由此可见,计划生育事业费的使用不尽合理。同时,我们也感到计划生育事业费的分配方案不尽合理,应该将大量的经费用于对育龄群众的服务和奖励上。
三、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对策建议
(一)建立规范的可持续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项目体系
要坚持“突出重点项目,不洒糊椒面”的原则,重点抓好独生子女保健费、计划生育女儿户、节育奖励、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及节育手术后遗症救助、企业职工退休养老保险、少生快富工程等六个重点项目的建设。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一年选准2-3个项目,实行重点突破,使实行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项目既规范,又具有可持续性。
(二)建立稳定合理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投入机制
财政投入机制要把用于计划生育保险、实施“扶贫工程”、落实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开展计划生育免费基本项目技术服务、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的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并按一定比例逐年加大投入。要合理确定计划生育事业费的分配方案,使稳步增长的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大多用到为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的服务和奖励方面。
(三)积极依靠社会力量,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专项资金
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专项资金是《**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一项奖励与社会保障措施,我们要狠抓这项规定的落实。专项资金通过政府拨款、社会捐助、社会抚养费、计划生育罚没收入等渠道筹措,也比照体育募集资金的做法,经过中央批准,采取发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福利等方式筹措奖励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奖励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女儿户。
(四)建立部门齐抓共管的协作机制,制定出台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社会经济政策
要整合部门资源,构建“党政牵头、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协作机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土地、企业、医疗、社会保障、户籍、劳动、教育、财税等制度和改革措施,要统筹考虑,互相协调,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口计生部门要牵头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制度;扶贫部门要认真做好农村计划生育贫困家庭的帮扶工作;民政部门要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实施救助,把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优先纳入社会保障试点;教育部门要对农村独生女入学给与降分优待,对农村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子女入托和入学给予学费减免。财政、劳动保障、农业、卫生、妇联等单位,要积极制定和实施有利于农村计划生育贫困家庭脱贫致富的政策措施,不断扩大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覆盖面。
性格:开朗、直爽、独立、敢作敢当、乐观、固执、负责。
爱好:写日记、听音乐、旅游、看电影、喜欢阅读名人传记和各种报刊。
优势:抑制力很强,意志力很强,善于与人交往、沟通,坚持自己的做人原则是不轻易认输、放弃。有很强的团队意识,有过创业经验。
总体上看,我是一个正直、有主见、学习能力比较强的一个人,这一点有助于较快的适应新的工作环境。但有时过于固执,需要加强与别人的沟通,适当的听取别人的一些意见和建议!
职业前景分析
1.SWOT分析
优势(S):在校期间我已独立创业,并且领导着我的工作团队,锻炼了我的领导能力与客户之间的沟通能力,相对于其他的竞争者,我已有了较多的工作经验与创业经验。人际关系网较广泛。
弱势(W):我的英语水平还不够高,特别是会计专业英语。
机会(O):因在校期间的创业工作与维维集团有关,所以,有机会进入维维集团工作!在校期间,学好英语,并且通过CPA或ACCA考试及导游证的几门课程,就能增加一些竞争的砝码。争取在毕业的时候把我的团队带领出来,一起奋斗!
威胁(T):作为一名不是名牌财经大学毕业的学生来说,会有很多竞争者来自中央财经、人大、东北财经、中南财经等会计学专业很强的学生和我竞争。如果我不够优秀,那么胜出的可能性不大。
2.家庭环境分析
(1)家庭经济。
父亲是一名建筑行业的从业人员;爷爷奶奶在家经营者小型的个体工商户;家人希望我拥有一份与专业有关的稳定工作。
(2)家庭关系。
姑姑、姑父在南京做生意;表姐目前在苏州的一家公司担任财务主管;二叔在徐州担任教师;三姨和三姨夫在上海居住,姨夫开一家中型的会计师事务所。
3.学校环境分析
(1)专业分析。
我就读的专业是会计电算化。在我国现阶段,全国数百所高校中几乎每个学校都设有财经专业,尤其是会计专业。每年都有成千上万的会计专业大学毕业生涌上人才市场,虽说会计是热门职业,我国目前持证会计总体状况是供大于求,但是高级会计人才还处于缺乏状态,尤其在近几年亟需大批合格的注册会计师,毕业生就业形势非常理想,所以,我对财会专业的发展前途非常看好!
(2)老师的影响。
目前我所接触到的老师都是非常有经验的老师,他们在课堂上不仅教我们专业知识,还经常教育我们学会做人、做事,让我们今后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针对我们以后的就业情况,老师还会给予我们许多信息,教我们如何看有用的信息,如国家对职业学校学生耳的新政策,求职形势的新变化等等,让我们能够随时了解一些自己想要的信息,时时刻刻做到心中有数。所以,我对我们学校的老师还是很满意的!
(3)所学专业的侧重点。
我所学的专业是财会专业,学校根据专业人才的培养方案,我们在校期间共开设了23门课,其中:专业方面的主干课程就有13门,除此之外,还有德育课、公共基础课和其他拓展我们课外知识的课程。我们一边学习专业理论知识,一边参加各种专业技能的训练。我的珠算打的比较好,我觉得在日益开放的今天,对我以后的工作会有很大的帮助。
4.社会环境分析
会计作为一种商业语言,在经济贸易交往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我国具有良好的就业前景。适应中国外型经济迅速发展的形势,本专业宗旨在为国家培养一批既懂中国会计,又懂国际会计惯例的会计人才。为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会计师事务所培养具有良好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基础扎实和具有较强业务能力、有较强外语水平和具有创造品质的会计与财务管理的专门人才。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会计人员,经过几年的努力,可能会走上领导岗位,甚至于走上非常高的管理者岗位,在跨国公司里边,也有相当多的管理人员,是有非常强的会计背景的。
职业生涯目标的设定与实施
俗话说的好:人如果没有目标,就像断了线的风筝不知该飘向何方。所以,为了使自己更大的目标早日实现,本人计划先从在校进行规划,作为自己职业生涯总规划的开始。一步一个脚印去努力。
为此,设计了如下的目标:
目标设计表
评估与反馈
1.我的规划评估与调整
一个人的职业生涯发展往往不是一帆风顺的。所以,在面对工作或事时,我们也要为自己的规划做适当的调整。以不变应万变!今后的发展谁也说不准,我的职业生涯规划变化及调整如下:
(我得评估会根据实际的情况每月计划或变化一次,以不变应万变!)
2.评估与计划的调整总结
通过对以上的分析和规划,我对自己有了全面的了解和定位,我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调整自己,向着目标坚持不懈。我相信自己的能力,虽然以现在来看我还没达到那个实力,但我会不断学习,不段提高自己,发展自己。我相信:我的明天会更好!我也明白:今后会有很多压力和挑战,但那只是在磨练我,我会勇往直前,微笑面对!
坚持+努力+态度=成功IthinkIc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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