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禁烧巡查简报(8篇)

时间:2026-01-15

秸秆禁烧巡查简报篇1

一、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认真学习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文件,增强大家的环保认识,同时进一步明确职责,抓好宣传教育工作,并结合下队入户工作普及宣传力度,利用LED、横幅标语,宣传车等多种形式进广泛宣传。首先,确立了从源头抓起,从基础抓起的指导思想,坚持把好“关”,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秸秆禁烧及秸秆综合利用,严控秸秆焚烧,强化宣传教育,提升群众环保意识,认真落实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健全完善网格化管理理机制,加强对网格监管人员业务培训,确保工作有力推进。加大问责力度,镇纪委对禁烧工作不作为、慢作为,环保责任不落实,未完成目标任务的科室和个人,依纪依规进行调查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二、阶段成效

按照市委县委要求,我镇针对不同时间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防治秸秆禁烧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53余次。针对辖区内生产企业开展检查5次,对焚烧林木树皮的西川村朱家湾组村民朱本华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责令缴纳卫生处置费500元。签订保证书。

三、存在问题

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问题时,缺乏对监管对象的强制措施,导致违法违规行为不能及时彻底得到处理。部分村民认为秸秆、树皮处置不便,仍存在侥幸心理。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做好宣传发动,仔细摸排,同时开展好自查自纠工作,尤其是针对有意向发展中药材的`农户,近期正在腾地砍树的农户,加大工作力度,上门认真讲解政策,不等不靠,主动作为,迎难而上,抓好环境保护。

(二)加大宣传氛围,赢得整治共识。环保工作是一项长久的攻坚战,要想取得胜利,必须得到群众的参与支持,凝聚各方共识,形成工作合力,营造良好氛围。

秸秆禁烧巡查简报篇2

县文广体新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秸秆禁烧的有关工作部署,采取五项措施,扎实推进秸秆禁烧宣传工作。

一是在县电视台、新闻网开辟“秸秆禁烧在行动”专栏,全方位报道我县禁烧工作要求、决策、部署,报道禁烧工作先进单位的经验做法,曝光反面典型。

二是在怀远一套、二套电视节目中反复播放《禁烧秸秆告知书》、标语口号以及秸秆禁烧片花,并在《荆涂瞭望》、《邦富农业天地》等专题栏目中增加播出秸秆禁烧的政策法规,宣传秸秆禁烧的危害以及科学利用秸秆的经验、做法,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为秸秆禁烧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是抽调骨干记者,成立秸秆禁烧宣传报道队,深入到秸秆禁烧第一线,同时,加强与农业、农机、环保、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秸秆禁烧动态,第一时间进行宣传报道。

四是加强外宣工作,及时将秸秆禁烧工作中的典型事例、价值较高的新闻稿件,向上级新闻媒体报送。

另据报道农村题材电影《小村大道》在我县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平台上映,受到农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影片讲述了xx村在党的正确领导下,建设强有力的村领导班子,充分发挥精神文明建设对物质文明的`推动作用,实现了村风由乱到治、村务管理由“没正事”到村民主动参政议政、村容村貌由脏乱到整洁、村经济由落后到繁荣的过程。影片具有自己的鲜明特色,原汁原味的农村故事让观众有一种天然的亲切感。我县计划下半年增加该影片的放映场次,以满足农民群众的需求。截至目前,我县农村数字公益电影已放映1120场,观众达224000人次。

秸秆禁烧巡查简报篇3

为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和市区领导的`批示要求,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认真部署,精心组织,积极开展秸秆焚烧巡查工作,坚决遏制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圆满完成了秸秆禁烧巡查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站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巡查领导小组,负责禁烧巡查工作的调度指挥;

二、制定具体执法巡查实施方案,指导巡查人员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巡查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大社会宣传力度,通过联合发放《三夏农作物秸秆禁烧通告》以及利用电视、微信等方式开展宣传,努力扩大社会影响面,积极营造秸秆禁烧工作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四、认真开展执法巡查工作,禁烧工作开展以来,张店分局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间断深入田间地头巡查,重点加强对高速公路沿线、铁路干线、重点禁烧区和禁烧“死角”区域的检查,一旦发现火点及时制止,并立即通知涉及的镇办第一时间组织灭火;

五、注重部门配合,互通有无,强强联动,形成合力,严厉查处露天焚烧秸秆等违法行为。

夏季禁烧工作开展以来,截止7月10日,张店分局共出动人员45人(次),出动巡检车辆22辆(次),检查村庄47个(次),圆满完成了秸秆禁烧的巡查工作。

秸秆禁烧巡查简报篇4

连日来,孟村镇政府成立了由镇政府工作人员和村两委班子组成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与巡查队伍,制定工作方案,全天候巡查,悬挂宣传条幅,利用微信公众平台推送秸秆禁烧政策。

秸秆是一种资源,废弃是害,利用是宝。焚烧秸秆百害而无一益,它造成土壤板结,有益微生物减少,破坏土壤结构,导致农作物产量下降,焚烧秸秆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导致雾霾天气天数增加。焚烧秸秆极易引发火灾,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凡露天焚烧秸秆的`行为均为违法行为,发现后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不听劝阻,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2000元罚款,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交司法机关处理。请广大农民朋友自觉做禁烧模范,坚决做到自家农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留一处黑。我们鼓励广大群众监督秸秆禁烧工作,积极举报焚烧秸秆行为。

秸秆禁烧巡查简报篇5

为认真落实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扎实推进秸秆禁烧工作,区环保局大力开展秸秆禁烧巡查工作。

一是明确职责。积极开展现场巡查工作并做好因焚烧秸秆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

二是组织巡查。成立4个巡查组,每天组织人员按督查区域上路巡查并将当日巡查情况及火点统计并及时上报。

三是事中督查。根据秸秆禁烧现场巡查情况,对于各乡镇未安排人员现场巡查、重点禁烧区域无专人值守、未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火点处理的,巡查人员予以记录在案,作为秸秆禁烧工作的.考核依据,上报区环保委。

通过以上举措,环保局工作人员积极深入乡镇,严防死守,确保禁烧工作落到实处。

秸秆禁烧巡查简报篇6

时值高温酷暑,正是早稻、玉米等农作物成熟收获期,也是夏季农作物秸秆焚烧高发期,为切实做好夏季秸秆禁烧工作,提高广大农民朋友保护大气生态环境、维护公共安全的法制意识,让禁烧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自觉支持和参与秸秆禁烧工作,烟墩镇从七月中旬开始,采取三项措施扎实开展夏季秸秆禁烧宣传教育与巡查处置工作。

一是责任到人。镇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班子成员包片,镇村干部包村组,网格员包户等,镇农业办、环保办负责协调秸秆回收和再利用工作,禁烧重点时期全体镇、村干部进村入组集中开展秸秆禁烧相关政策、法治宣传工作。

二是责任到组。镇成立了秸秆禁烧宣传巡查组,专人专车在晴好天气的重点时间段对辖区内国、省、县、镇村主要道路沿线周边及中心村,美好乡村循环开展法规、政策宣传、收割田块的巡查及相关处置工作;各村也相应成立了宣传巡查组,对辖区各片、组、偏僻田地及重点人员、田块反复进行宣传和巡查,发现火点立即处置并报告。

三是专案协办。烟墩司法所负责法制宣传服务的同时,还负责因秸秆禁烧工作而引发的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工作;烟墩派出所受县环保局的委托,负责对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生活垃圾堆、特别在重点禁烧区域焚烧的的村民进行批评教育和案件调查处理工作,通过处罚促进禁烧工作,力争夺取夏季秸秆禁烧工作的全面胜利。

秸秆禁烧巡查简报篇7

为切实做好2014年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及禁烧工作,9月11日,我县环保局在宁阳县华丰镇举行全县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及禁烧工作会议,县长、环保局长于志大、各乡镇(街道)、宁阳经济开发区主要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确定了一手抓综合利用,一手抓禁烧,立足实际,多措并举,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加大了宣传力度,营造了浓厚氛围,为提高秸秆综合利用及禁烧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为加强对秸秆综合利用及禁烧工作的领导,各乡镇(街道)、宁阳经济开发区都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工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及管理区书记为成员的工作机构,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严格的责任包保制度,形成了乡镇包村、村包组、组包户、户包地的责任体系。文庙街道、八仙桥街道、磁窑镇、宁阳经济开发区、东疏镇、鹤山乡等早动员、早部署、早安排,逐级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将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到地块。

二、广泛宣传、提高思想认识。为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及禁烧工作的宣传力度,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乡镇(街道)、宁阳经济开发区采取扎制宣传车、录制磁带、发放《致农户的一封信》、张贴联合通告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八仙桥街道、蒋集镇、东疏镇在主要交通干线悬挂了宣传条幅;文庙街道、磁窑镇、伏山镇等积极发动学生,强化家校联合,增强了广大群众秸秆综合利用意识,提高禁烧自觉性。

三、立足实际,强化综合利用。为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各乡镇(街道)、宁阳经济开发区积极采取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方式,立足实际,发挥优势,大力推广秸秆还田、饲料青贮、国能生物发电公司收储等措施,提高秸秆利用率。个别村实行集中堆放,将大大减少秸秆焚烧现象的发生。东庄镇、堽城镇、葛石镇、泗店镇积极购买和维修农机设备,大力推广应用玉米机收、小麦免耕播种等技术;伏山镇充分利用国能生物发电公司优势,积极扶持培育秸秆收储经纪人;蒋集镇、华丰镇、乡饮乡等乡镇主动联系辖区内养牛场,让利于民,进行秸秆饲料青贮。通过多种形式的综合利用,将大大减少秸秆焚烧现象的发生。

秸秆禁烧巡查简报篇8

5月22日,泸州市纳溪区合面镇中心小学组织开展禁止焚烧秸秆、落叶等杂物的宣传教育活动,旨在增强学生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使学生养成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良好习惯。

“同学们,露天焚烧秸秆会造成空气污染,危害人体健康;引发火灾,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引发交通事故,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破坏土壤结构,影响农作物的产量和农民增收……”在集中对学生的教育活动中,安办负责人以真实的事例,向全校学生深入浅出地讲解禁止焚烧秸秆的目的意义、焚烧秸秆的`危害以及解决秸秆农用的有效途径等相关内容。学校还充分利用安全课,主题班会、观看专题片、办手抄报、LED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向学生普及禁止焚烧秸秆的相关知识,营造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

同时在全校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向家长印发《禁止焚烧秸秆落叶等杂物,共创美好家园——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并要求学生向家长、邻居和亲戚朋友广泛宣传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农作物秸秆焚烧的危害及禁烧政策,从而使家长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焚烧秸秆,进一步做好秸秆综合利用,为维护家园生态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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