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发展规划(收集5篇)

时间:2024-08-06

项目部发展规划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州革命老区开发建设规划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开展好全县革命老区开发建设规划工作,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今天在这里召开砚山县革命老区开发建设规划工作会议。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安排部置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革命老区开发建设规划工作任务,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确保顺利推进砚山县革命老区开发建设。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做好革命老区开发建设规划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革命老区是指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创建的革命根据地。作为红色政权和人民武装根据地,革命老区在传播革命火种、培养锻炼干部、壮大革命队伍等方面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为党的事业发展立下了汗马功劳。如今,改革开放30年了,全县社会经济获得了较快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水平得到了普遍提高,但我县大部分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速度依然严重滞后,老区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仍然低于其它地区。为此,加快革命老区开发建设工作力度,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砚山成为摆在各级党委、政府面前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为认真做好当前革命老区开发建设规划工作,各乡(镇)、场,各部门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做好革命老区开发规划编制这一项基础性工作的重要性,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认真组织开展好革命老区开发建设工作。这主要是因为搞好革命老区规划编制工作对于促进我县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顺利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此,各乡(镇)、场,各部门要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对搞好此次革命老区开发规划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加快革命老区开发建设工作的指示精神,抢抓机遇,搞好协调配合,认真组织编制好革命老区开发建设规划,为促进我县革命老区开发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二、明确思路,严格按照工作目标任务开展好各项工作

此次革命老区开发建设规划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州上要求各县要于2008年8月份全面完成规划报告编制工作。为此,各乡(镇)、场,各部门一定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历史机遇,结合当前全县正在开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民居地震安居工作建设等项目的实施,以农民增收、财政增长、改善民生为目标,以产业发展为支撑,以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分类指导、连片开发,全面推进革命老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社会文化建设。

要严格遵循“五个结合”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好规划编制工作。一是要遵循老区开发建设与新农村建设、农村民居地震安居工程建设相结合的原则;二是要遵循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相结合的原则;三是要遵循产业发展与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四是要遵循统筹兼顾与优先扶持相结合的原则;五是要遵循政府扶持、社会资助与充分发挥老区人民的主体作用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实施“五个结合”力争使老区产业支撑明显增强,基础设施明显完善,生态环境明显改观。同时,确保革命老区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精神文明和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得到加强,综合生产力全面提高,农民人均收入在现有基础上翻一番的工作目标。确保革命老区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显著改善,基本解决老区群众行路难、饮水难、住房难、看病难、读书难等问题。

三、科学规划,突出重点,扎实推进革命老区开发建设

规划是项目建设的基础工作,革命老区开发建设规划是指导我县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革命老区建设的重要依据。为此,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这次涉及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所有规划一定要严格按照“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紧紧围绕全县“十一五”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全县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现状、贫困人口结构、贫困原因等实际问题,制定符合砚山实际的革命老区建设规划,重点解决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社会事业、救济救助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特别是要把解决好居住在丧失基本生存条件地区贫困人口的出路问题,作为此次规划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不断研究革命老区扶贫开发的工作规律,探索有效的发展途径,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快发展优势特色产业。要立足于全县农业资源开发基础条件,根据各地自然资源和气候条件,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地理优势,搞好种植业,发展畜牧业,开发林产业,大力发展辣椒、花生、蔬菜、水果、三七、蚕桑和以核桃产业为主的特色产业。加大农业科技推广力度,大力实施农业科技进村入户工程,大规模推广适用先进技术,特别要选择具有资源优势和农民参与程度高的产业,集中科技力量连片开发,形成适度规模的区域性支柱产业,使其充分发挥规模效益。原则要求每个建制村要规划实施好1至2个能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特色产业项目,每个乡镇要抓好1至2个特色产业。对有较好发展前景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行业协会等,要加大扶持和引导力度,尽快促进其做大做强。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一批县有龙头企业、村有主导产品、户有增收项目的老区产业发展新格局。

(二)大力发展农村劳务经济。发展农村劳务经济作为家民增收致富的一项基础工程,涉及范围广大,增收致富项目众多。为此,如何加强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提高贫困农民综合素质,加快富余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收入已成为摆在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之间的一项艰巨的任务。为此,各乡(镇)、场,各部门一定要充分发挥劳动力培训示范基地的作用,认真组织实施好“阳光工程”、“绿色证书”、“新型农民科技培训”等项目,不断提高老区农村劳动力的整体素质,增强其就业能力。县劳动保障、农业、科技等部门要搞好协调配合,认真分析当前城市劳动力市场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工作,提高就业率。要切实加强劳务信息服务网络和劳动力市场建设,健全完善各种服务体系和输出地输入地互动机制,引导农村劳动力有目的有组织地输出,不断提高老区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的组织化、规模化、有序化程度,确保贫困村符合条件的贫困户,户均培训转移1名劳动力,力争老区农民工资性收入提高到占年人均纯收入的20%以上,努力实现“输出一人、脱贫一户、带动一片”的目标。同时,要认真清理和取消对农民工的不合理限制和规定,加强引导、搞好服务、规范管理,切实维护和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三)突出抓好扶贫开发工作。要把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纳入全县扶贫开发的总体规划,每年从革命老区中筛选一批重点贫困村和特色产业项目,作为重点扶持的对象,在整村推进、地震安居工程建设、产业扶贫和信贷扶贫项目建设中优先组织实施。县属各挂钩帮扶单位要紧紧围绕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的总体要求,把部门行业优势与老区的资源优势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引进项目、资金,帮助革命老区加快发展。

(四)加强老区“四通”工程建设。在村村通公路、通电、通邮、通广播电视“四通”工程建设中,要优先安排革命老区。力争“十一五”期间实现村村通公路、户户通电,通邮和开通广播电视。

(五)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要积极争取国家、省的项目资金投入,紧紧围绕人均1亩以上旱涝保收基本农田的目标,规划新建一批小型蓄水、引水、提水、集雨水窖等水利设施,加大农村“五小”水利工程、中低产田改造建设工作力度,积极组织农户兴修基本农田,发展小型、微型水利,全面提高农村水利化程度,努力建成能灌能排的农业灌溉体系,切实解决好农田灌溉、群众饮水困难和饮水不安全的问题。

(六)抓好生态环境建设。在革命老区开发建设规划工作中要继续实施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防护林建设等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对环境恶化、缺乏生存条件的村寨要优先实行易地搬迁;大力推进沼气池、节柴改灶、太阳能建设,减少薪柴消耗,着力解决农村能源问题;同时,要建立和完善老区环境恢复治理责任机制,切实保护老区农民的生存环境。

四、明确职责,确保革命老区开发建设规划工作圆满完成

革命老区开发建设规划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综合性强,工作难度大,需要各乡(镇)、各部门认真搞好协调配合工作。为此,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部门工作职责,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协调配合,齐心协力,确保规划任务圆满完成。

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全县国民经济发展项目的规划编制工作;县经济商务局负责全县产业园区和工业基地建设的规划编制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全县规划编制工作经费的筹措并及时划拨有关经费;县扶贫办负责全县扶贫开发项目的规划编制工作;县农业局负责全县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及特色产业项目的规划编制工作;县水务局负责全县农田基础设施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编制工作;县交通局负责全县通路工程项目的规划编制工作;县林业局负责全县生态环境及经济林果项目的规划编制工作;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的规划编制工作;县教育局负责全县教育项目的规划编制工作;县科技局负责全县农村科技培训及项目推广的规划编制工作;县建设局负责全县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规划编制工作;县文化局负责乡村文化事业项目的规划编制工作;县民宗局负责全县民族宗教事业发展项目的规划编制工作;县民政局负责“三老”人员(老战士、老党员、老交通员)遗孀、遗嘱以及农村低保等项目的规划编制工作;县卫生局负责全县医疗卫生项目的规划编制工作;县环保局负责全县环境保护项目的规划编制工作;县广播电视局负责全县广播电视项目的规划编制工作;县统计局负责提供规划编制所需的各种数据资料;县畜牧兽医局负责全县畜牧业发展项目的规划编制工作;县三七特产局负责三七产业的生物药业开发项目规划编制工作;县烟草公司负责全县烤烟产业发展项目的规划编制工作;县供销社负责全县百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编制工作;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县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的规划编制工作;云南省电信有限公司砚山县分公司负责全县通信项目的规划编制工作;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砚山供电公司负责全县农村通电工程项目的规划编制工作;县革命老区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在各部门行业规划的基础上,组织起草《砚山县革命老区开发规划(2008—2012年)》的最终定稿和上报。同时,各部门的行业规划必须于2008年6月15日前上报县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项目部发展规划篇2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及其所属机构,全额或部分使用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

区财政性建设资金包括:区财政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中央和省、市补助资金(含国债资金),用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或还款担保的政府借贷性资金。

政府投资项目的主要范围是:公益性项目、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项目、推进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及区政府确定的其他项目。

第三条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过程中,各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区发展计划委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计划编制、审批和上报,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政府投资项目。

(二)区财政局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三)区监察、审计、建设、规划、国土、环保等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和监督。

(四)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做好本系统、本单位内政府投资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检查、督促建设单位抓好工程进度、工程质量与投资控制,并对建设资金的使用实施监管。

(五)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国有资产管理。

第四条拟申请政府投资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1000万以上的建设项目必须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经主管部门审核后,连同申请报告和其他相关材料报区发展计划委审批立项。按规定需要上报国家、省市审批的项目,由区发展计划委征求有关部门意见进行初审后上报。经审批立项的项目列入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

第五条区发展计划委于每年第三季度通知编制下一年度投资计划。各部门依据储备库内项目,结合实际情况,申报下年度计划开工和续建的项目。列入政府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上年度政府投资的续建项目;

(二)已列入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或全区中长期规划并急需建设的项目;

(三)新开工项目原则上应按规定取得用地计划,初步具备开工条件。

第六条区发展计划委会同区财政局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各单位申报情况,结合年度财力状况,拟订年度政府投资计划草案,于每年第四季度报区政府研定后下达。年度政府投资计划包括:

(一)年度政府投资项目数和投资总额;

(二)项目名称、法人情况、建设规模和内容、建设期限、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年度投资和资金来源、年度建设内容;

(三)其他应当说明的情况。

第七条年度政府投资计划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项目主管部门在每年第二季度末,向区发展计划委提出当年计划调整申请,由区发展计划委会同区财政局根据财政预算变化、政府融资执行和计划实施情况,提出计划调整方案报区政府审定;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列入年度政府投资计划且急需建设的项目,经区发展计划委报区政府同意,可追加列入当年投资计划。

第八条列入年度政府投资计划的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按程序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投资规模等不得超出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范围。

第九条建设项目正式列入政府年度投资计划并完成初步设计后,由项目主管部门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向区财政局提出资金申请。政府投资项目前期费用,原则上由各项目主管部门或项目单位垫付,待项目正式列入投资计划后,项目前期费用纳入建设成本。

第十条政府投资项目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以上各项管理制度均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规模、标准进行建设,特殊情况需做重大设计变更或需增加政府投资的,项目单位主管部门应及时报区发展计划委。区发展计划委会同财政局部门提出意见,报区政府批准后,办理调整概算手续。未经批准,项目经费超概算的,区财政一律不予解决。

项目部发展规划篇3

一、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快建立层次分明、功能清晰的规划体系

(一)明确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遵循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围绕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奋斗目标,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全面建设“平安*”,注重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问题,注重速度与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注重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注重发展需求与要素资源支撑能力、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规划的应有功能,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

(二)理清规划体系的功能分工。同一行政层次的规划按对象和功能,分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发展规划纲要)是根据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对象编制的纲领性规划,在本级各类规划中具有统领地位,是编制空间规划、专项规划以及有关政策和年度计划的依据。空间规划是根据区域内人口、资源等基本要素及相关功能区的空间结构和空间开发秩序为对象编制的规划,包括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海洋功能区划等,是指导和约束基本要素配置及相关功能区的相对位置、组合状况、聚散程度等的依据。专项规划是根据区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专门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包括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各种行业规划、专题规划、建设规划等,是指导该领域发展和政府调控行为的依据。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以跨行政区的特定区域

为对象编制的区域规划已成为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区域规划既有综合性的区域发展规划,也有区域空间规划、区域专项规划,是发展规划纲要在特定区域的细化和落实。

(三)科学界定规划编制的领域。坚持以市场为取向的改革方向。政府编制规划的领域,主要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以及需要政府扶持、调控和引导的领域。对政府履行公共职责的基础设施、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公共事业等领域必须编制规划,使之成为政府审核项目、安排财力的依据,并为企业决策、社会投资提供参考。在一定时期确需政府扶持、调控和引导的产业,可根据全省战略需要编制专项规划。对市场机制已充分发挥资源配置基础性作用的领域,原则上不再编制规划。

(四)突出发展规划纲要的战略导向。发展规划纲要应抓住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切实增强战略性和宏观性,突出指导方针、战略任务、空间布局和重大举措。要改变规划内容无所不包、涉及领域过宽的状况,减少由市场机制发挥作用领域的内容,进一步充实政府履行公共职责的内容。

(五)切实强化空间规划功能。空间规划着眼于把区域内的城镇体系布局、土地总体利用、产业聚集区、基础设施网络、限制开发地区等落实到具体的地域空间,是划定主要功能区且有一定约束力的“红线”。城乡规划是政府指导、调控城乡建设和发展的基本手段,是确定区域内空间组织和具体布局的重要依据。空间规划要统筹考虑区域内生产力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等建设,努力提高空间资源的整体配置效率。

(六)进一步明确专项规划定位。切实改变目前专项规划数量过多、内容空泛的状况,坚持突出重点、有所为有所不为,努力增强针对性和操作性,使之成为本领域落实宏观调控措施、审批项目和安排投资的依据。简化对竞争性产业发展方向、产品产量的描述,不应将扶持特定企业作为规划的内容。结合本领域的特点,着力研究政府如何通过完善体制、制定政策、合理布局、加强建设,切实提供良好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环境,为市场主体创造有利的宏观环境、制度环境和市场环境。

(七)注重研究编制区域规划。编制区域规划的主要区域是,经济、社会联系紧密的地区,需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的城镇密集地区,以及政府确定的重点开发或者保护地区等。综合性的区域发展规划一般包括:人口、经济增长等的预测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分析,各类功能区的划分及其定位,区域协调机制等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等。

要强化区域规划在相应特定区域的指导性、统筹性和约束性,增强编制工作中部门、地区之间的衔接和协调。

二、切实规范编制行为,将规划纳入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轨道

(八)加强规划综合协调。各地各部门要从全局出发研究确定规划内容,各类规划依据发展规划纲要,专项规划遵循空间规划,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所有规划都要相互协调。既努力防止规划部门化,又尽可能减少重复编制、内容交叉。在适当撤并有关规划工作领导机构的基础上,建立省政府规划协调会议制度,由省长主持,有关副省长和省级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承担规划的综合协调和审议职能。设立省政府规划协调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规划办),由省发展改革部门牵头,会同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经贸、海洋、环保、交通、水利等部门组成,负责开展规划协调会议日常工作。

(九)规范规划立项管理。按照以事权编制规划的原则,发展规划纲要、空间规划由各级政府提出并组织编制,其中,发展规划纲要由同级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具体组织,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城乡规划由同级城乡规划部门牵头具体组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同级国土资源部门牵头具体组织,海洋功能区划由同级海洋主管部门牵头具体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专项规划一般由其主管部门提出,经同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查后组织编制,其中重点专项规划由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其主管部门研究提出,报同级政府同意后组织编制。综合性的区域发展规划由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市(县)政府提出,报同级政府同意后组织编制。

(十)深化规划研究工作。规划组织编制单位可采取自主编制、合作编制、委托编制和招标编制等方式,确定规划编制承担单位。规划编制承担单位要深入开展前期调研工作,努力保证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尤其是对规划建设的重大项目要认真研究,切实为政府决策、企业投资提供依据和参考。规划应充分体现区域特色,避免简单重复国家和省级规划的内容。

(十一)扩大规划公众参与。要采取多种形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规划编制过程和了解规划内容的权利。发展规划纲要和其他重要规划正式送审前,应预先听取人大、政协的意见,并征询社会公众意见。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空间规划、专项规划,要妥善处理保密与提高透明度的关系,在草案初步形成后,可采取听证、公示等适当形式,为社会公众参与规划编制开辟畅通的渠道。

(十二)健全规划专家论证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规划咨询专家库,根据工作需要分类设立规划咨询专家委员会,组织开展规划咨询、论证、评估等活动。发展规划纲要和重要规划在送审前应组织专家论证,其中省级重要规划由省规划办提请省咨询委主持论证并提出审议意见,努力形成规范化的规划决策咨询机制。

(十三)注重规划相互衔接。各级各类规划之前,必须与相关规划进行衔接。省级规划和跨市的区域规划由省规划办负责协调衔接,重点是衔接宏观调控目标、区域发展方向、基础设施等空间布局、重要资源开发、财政资金平衡等,切实避免规划内容自相矛盾、政策效果相互抵消。省规划办协调衔接工作根据规划性质,确定具体的省级职能部门主持;出现较大分歧意见时,提交省政府规划协调会议决定。市、县(市、区)规划也要加强协调衔接。各部门组织编制规划,凡内容涉及其他主管部门的,应及时主动进行衔接。

(十四)完善规划审批制度。规划决策主体应与规划层次、效力相对应,努力形成科学合理的规划审批制度。省级发展规划纲要经省政府审定后,提交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省级空间规划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审批。省级专项规划除少数重要规划由省政府审批外,原则上由省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相关主管部门联合审批,其中重点专项规划以“经省政府同意”的名义。跨市的区域规划由省政府审批。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之外,市、县(市、区)规划的审批,由同级政府作出决定。

三、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努力健全规划组织实施的保障机制

(十五)健全规划实施目标责任制。各级各类中长期规划都要有明确、具体的年度或分期实施计划。按照各地和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任务,并列入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各级政府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充实监督检查力量,形成完善的行政检查、行政纠正和行政责任追究机制。

(十六)强化规划配置资源的导向作用。切实按照规划的总体要求,合理配置财政性资金、政策性金融以及国有土地资源、国有资产存量等公共资源。政府投资决策坚持“以规划带项目”的原则,逐步实现投资调控由项目审批向规划审批转变,即能编制规划的领域,先编规划,后审项目,再安排投资;未列入规划的建设项目,在规划调整前原则上不予立项。通过体制创新和产业政策,为市场主体自觉遵循规划引导创造良好的环境。

(十七)认真落实规划的约束性内容。对各级各类规划规定的各项控制性、强制性指标以及禁止性、限制,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使之成为约束社会公众行为的准则。坚持空间均衡原则,注重经济分布、人口分布与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相适应,严格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用地预审等制度和实施过程管理制度。对必须由政府统一布局或在一定时期需要政府管制、调控的领域,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坚决服从规划的限定。对违反规划的,依照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项目部发展规划篇4

一、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总体要求,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突出体现统筹兼顾的要求,更新规划理念,提高规划编制过程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提高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突出规划重点,改进规划方法,促进我县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二)基本原则

1.统筹兼顾,科学发展的原则。“十二五”规划的编制,要在充分认识和把握我县的实际情况,坚持以人为本,把改善民生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和健康水平;坚持全面发展,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加快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坚持协调发展,积极推进城乡、区域、经济社会、人与自然、县内和对外开放五个统筹;坚持可持续发展,注重速度与结构、质量与效益相统一,内需与外需、投资与消费相协调,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相适应,人与自然相和谐。

2.坚持综合协调、相互衔接的原则。一是要对“十一五”规划的主要目标进行科学继承,体现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作用;二是做好我县“十二五”规划体系内各规划的衔接,全县总体规划纲要、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乡镇级规划要相互协调衔接,保证规划思路的统一和规划的可行性;三是做好与市级各类规划的协调衔接。

3.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原则。在规划理念上,要突破传统的规划定式,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不断创新;在规划目标上,要兼顾需要和可能,既要适度超前、鼓舞人心、凝聚力量,争取最大限度地满足各方面的合理要求,又要实事求是、切实可行,通过努力可以实现;在规划内容上,要科学务实,重点突出,避免脱离实际、大而化之、面面俱到,将专项规划和乡镇级规划做深做实,将重大发展项目的安排实施列入规划,使规划真正成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指引;在规划方法上,兼顾预期性和约束性,既要适当选择一些引导市场的预期性指标,又要突出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要求,尽可能研究设置一些相关的约束性指标。在进一步突出战略性、宏观性、前瞻性和政策性的同时,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化总体规划的指导和约束功能,避免随意性。

4.科学、民主决策原则。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增强规划的公开性和广泛性,提高规划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集思广益,提高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

二、主要任务

研究提出我县“十二五”期间的发展目标、发展思路、发展重点和对策措施,着重在以下几个层面展开:

(一)开展规划调研及学习培训。重点要认真学习研究国家发改委有关“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指示精神,探讨规划编制工作的创新,研究全县“十二五”规划的主要内容、规划主线、发展目标、建设重点等。主要通过学习文件、外地考察、组织培训、专题研讨等形式开展工作。

(二)开展重大问题研究。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充分吸收20xx年以来省、市、县出台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研究成果,重点加强对“十二五”时期的发展环境、思路目标、结构调整、产业布局、城乡区域、科教文化、改革开放、人民生活、资源环境和生态保护等重大问题开展前瞻研究,理清长远发展思路。重大问题目录由县发改局会同县有关部门确定。

(三)编制“十二五”规划纲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是总体性、纲领性的规划,在各类规划中处于“龙头”地位,是编制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制定各项经济发展措施和年度规划的依据。县“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由县政府提出、县人大审议批准。起草工作由县发改局牵头,县有关部门参与。

(四)编制重点专项规划。重点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规划纲要在特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是指导该领域发展、决定该领域重点工程和安排政府投资的依据。重点专项规划由县发改局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县相关部门牵头负责起草,报县政府审定。

(五)编制区域发展规划。区域发展规划是规划纲要在特定经济区的细化和落实。区域发展规划的主要内容是把经济中心、产业聚集区、基础设施等落实到具体的地域空间,是编制乡镇规划、县城规划和其它规划的重要依据。

(六)编制各乡镇“十二五”规划纲要。各乡镇“十二五”规划纲要由各乡镇提出,同级人大审议批准。各乡镇“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编制,要符合县“十二五”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并与县重点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各乡镇规划纲要草案中的支柱产业、跨地区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布局、重要的资源开发项目以及其它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规划内容,要与县发改局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衔接。各乡镇规划纲要经同级人大审议批准后,送县发改局备案。

三、规划编制的期限、体系和编制工作分工

(一)规划期限:规划基准年为20xx年,规划期为20xx—2015年,同时展望到2023年。

(二)规划体系:包括××县“十二五”总体规划纲要、区域发展规划、重点专项规划、乡镇级规划等。

(三)工作分工:编制“十二五”规划任务重,要求高,必须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优势和作用,形成合力。分工原则:综合部门承担综合领域的任务,专业部门承担专业领域的任务。

1、课题研究安排:规划前期研究安排28个课题,由县有关部门研究。(具体课题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见附表1)

2、规划编制安排:《“十二五”规划纲要》由县发改局编制,其余30个专项规划由各职能部门自主编制,业务要求强的规划,需要委托编制的规划,需经县规划领导小组会同意后,方可委托编制。(具体编制任务分工见附表2)

四、进度安排

根据市政府的部署和我县的实际,将我县的规划编制工作分为3个阶段(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和时间进度安排,适度超前部署规划编制各项工作):

第一阶段(20xx年4月底以前)。成立领导小组,确定前期研究课题,起草形成规划思路,研究提出重点专项规划的工作方案。

1、抽调专人成立“十二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编写班子和专家咨询小组。编写班子和专家咨询小组在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下开展工作。

2、确定“十二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落实研究课题承担单位(详见附表1),于4月15日底提交研究报告(初稿)并通过专家咨询小组的审查。

3、收集资料、开展对“十一五”运行情况和“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研究。组织开展专项规划、行业规划和乡镇级规划基本思路的研究和编制。

4、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参与,在汇总分析前期专题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形成我县“十二五”发展基本思路。经过广泛听取意见以及专家小组咨询,并与省、市规划基本思路衔接后,4月底前报县人民政府。同时,以基本思路为指导,提出编制重点专项规划工作方案。

5、完成与市重大项目衔接工作,保证我县的重大建设项目纳入市“十二五”规划的盘子。

6、编制宣传(利用会议、培训、新闻报道等多种形式),此期间组织人员参加省、市的相关培训。

第二阶段(20xx年5月—11月)。全面开展××县“十二五”规划纲要、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乡镇级规划编制。

1、各研究课题承担单位根据专家咨询小组对研究报告(初稿)的审查意见,对课题进行补充、完善,于20xx年5月底前结题。县发改局将课题研究成果汇编成册,并印发给县委、县政府领导及各课题研究承担单位。

2、于20xx年8月底前完成《“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

3、通过广泛征求“十二五”规划纲要意见,组织专家咨询、论证,反复修改完善。

4、20xx年11月底前完成《“十二五”规划纲要(送审稿)》。

5、有关部门在20xx年11月底前相应完成专项规划初稿。

第三阶段(20xx年12月—20xx年3月)。完成送审工作,经县政府同意后报县委、县人大审定、审议,公布实施。

1、《“十二五”规划纲要(送审稿)》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县委常委会审定。

2、《“十二五”规划纲要(送审稿)》提交县人代会审议通过,由县政府正式公布实施。

3、各专项规划按县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十二五”总体规划要求修订,由县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论证,按规划管理权限报批、印发实施,县发改局负责将××县“十二五”规划成果汇编成册。

4、3月底做好规划编制总结工作。

五、编制要求

(一)认真做好“十一五”规划总结工作。各乡镇和部门要对本地、本部门“十一五”规划最后一年实施情况进行预测,总结成功经验,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为编制“十二五”规划提供依据;同时,认真总结“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经验,改进“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二)突出规划重点。科学界定规划编制领域,把规划重点放在政府履行公共职责的基础设施、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领域。这些领域必须编制规划,且要做深做实,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之切实成为政府审核项目、安排投资的依据,为企业决策、引导社会投资方向提供参考。要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原则,认真分析“十二五”期间面临的重大战略性问题,围绕重点任务、重点领域、重点区域以及重点项目等,研究提出解决问题思路和对策措施。对一般性竞争领域,政府规划的内容主要是规范秩序,制定政策导向,以促进公正、公平和公开的竞争环境的形成和完善。

(三)加强重点项目的前期研究工作。重点项目是落实规划建设任务的重要载体,是实现规划目标的重要手段,是规划的重要支撑。在以政府为主体的规划中,重点项目主要是指应由政府配置资源的交通、能源、水利、环保、生态、教育、科技、文化等建设项目,也包括一些应由政府协调建设、不直接参与投资的支柱产业大型项目。要尽早启动新建项目的前期研究工作,研究提出一批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政府组织实施的重点项目,明确“十二五”期间需要建设的公共产品、基础设施、可持续发展的重点项目,并做好前期工作,为做深做实专项规划打好基础。

(四)加强规划间的相互衔接。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是保障规划科学性、有效性的必要环节。衔接协调的内容包括:宏观调控重要指标、支柱产业、基础设施、重要资源开发以及关系全局的重点项目布局和主要对策措施等。要做好县“十二五”规划体系内总体规划纲要与重点专项规划、区域发展规划、各乡镇规划纲要衔接,避免冲突,保证规划思路的统一和规划的可行性;尽量使本县规划和市、省、国家各类规划相衔接,充分体现国家和省市的要求,使我县发展尤其是重点项目建设获得国家及省市的大力支持;增强规划的全局性,加强部门间分工合作,防止规划部门化,要形成规划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上的合力;做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空间规划衔接,把各项发展思路和措施落到实处。

(五)增强规划编制民主性和科学性。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集思广益,增强规划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使政府决策能更好地反映民情,提高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认真做好规划编制的基础调查、信息搜集、课题研究、项目论证等前期工作,并采取座谈会、协调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特别要注意倾听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建议。在规划编制程序上,要建立和完善规范化的民主制度、衔接制度、论证制度、公布制度、评估制度等。要改进规划评估论证方法,除本部门、本系统专家参与评估论证外,还要注重吸收相关部门专家参加评估论证。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编制我县“十二五”规划是在全县范围内进行的一项大型系统工程,时间长,任务重,涉及面广。为保证“十二五”规划的协调性、衔接性、可操作性和规划编制过程的科学化、民主化,县政府成立××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县直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发改局局长担任),具体负责协调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组建专家咨询小组。组建不同领域的专家组成全县“十二五”规划咨询小组,负责对“十二五”规划的基本思路、草案以及有关重点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进行咨询论证。

(三)强化人员保障。要充实规划队伍,抽调知识结构好、业务能力强的部门骨干,组建得力的规划编写队伍,具体负责各部门的规划编制工作。

(四)落实规划经费。编制××县“十二五”规划纲要、区域发展规划、重点专项规划所需的前期工作经费、论证经费和其他工作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安排;各乡镇及部门编制规划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解决。

八、几点建议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有关部门要相应成立规划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一名领导负责“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指定熟悉本单位业务,具有较强文字综合能力的同志具体负责规划的编撰工作,并在办公条件、时间安排、经费来源等方面给予支持。

项目部发展规划篇5

一、完善规划体系推动《规划纲要》实施

重庆的“十一五”规划除规划纲要外还包括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按行政层级,包括省级规划和区县级规划。《规划纲要》是战略性、纲领性和综合性的文件,是规划的“龙头”,既对其他各级各类规划具有指导性的作用,同时还反映了重庆市在“十一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目标和重大方向。所以要求专项规划应该以《规划纲要》为依据,对其目标任务在特定领域具体化,并落实在本领域的发展目标和重大项目及措施上。重庆市目前根据重要性和薄弱环节,一共设计了27个重点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作为《规划纲要》的细化着重体现在目标任务的空间布局上,需要重点解决―定区域的功能定位和产业定位等,重庆市在“十一五”时期按照区域的分布、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区域发展的相关性,将辖区分为主城都市区、渝西经济区和三峡库区生态经济区进行区域规划,以此探索在一个相对大的行政区范围内,对资源进行统筹配置的路子。同时所辖的40个区县所编制的规划要以《规划纲要》为依据,从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特别是在个性特色上下工夫,这样在规划的层次上构建起了实施《规划纲要》的基础条件。与此同时,城市总体规划和国土总体规划也要以《规划纲要》为基本制定依据,加强与《规划纲要》的衔接。这样就能够建立起按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服从总体规划,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之间相互协调的原则,建立起全市统筹协调的规划工作机制。

二、以年度计划推动《规划纲要》实施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年度计划应该是《规划纲要》分步实施的重要途径。纲要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必须逐年实施,分步推进,要坚持制定和实施年度计划,并作为实施规划的基本手段。首先要做到年度计划的制定以纲要为依据,将规划的发展方针、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政策体现于年度计划之中,坚持防止年度计划与五年规划的脱节;重庆市在《规划纲要》的制定中,根据发展对象的不同性质,将发展目标分为预期性指标和约束性指标,在逐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对于约束性指标应该在年度计划中重点安排。其次年度计划要回答执行规划的动态情况,运用信息反馈的原理,及时发现五年规划与现实经济运行之间的差异和矛盾,从而形成规划和年度计划调整的基本依据。第三是要避免年度计划成为规划的机械分解,运用系统工程学的原理,将规划与年度计划有机结合起来,既要服务于纲要的目标,解决中长期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也要根据不同年度的实际情况,突出解决年度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第四是要完善年度计划工作机制,与计划经济时代的年度计划相比,与规划相衔接的年度计划的最大特点是年度计划实施的综合性和系统性,年度计划已经不再是传统的计划部门推行的计划,它是各方面实施规划的综合性年度行为,所以应该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年度计划的安排,交流年度计划的实施工作,协调解决计划执行中的问题。

三、以重大项目推动《规划纲要》实施

与传统的五年计划相比,“十一五”规划以重大项目为载体推进规划的实施,所以必须树立以项目抓机遇、以项目促发展的观念,按照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原则,组织实施一批战略性、前瞻性、全局性和带动性强的重大项目,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首先是滚动完善重大项目库。重大项目应该体现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方向,所以重大项目库的建设实质上是一个统筹协调的问题;项目库的建设已经不是一个单纯的单个项目的叠加,项目库的组织实施最终应该体现规划所确定的基本方向和重大原则,所以重大项目库的建设已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项目管理部门的工作,而是政府有关部门和重大企业以及有关方面共同工作的结果。重庆市在这方面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从“十五”期初以来,市政府就确立了年度实施“双百”项目的原则,即每年安排100个重大在建项目和100个重大前期工作项目,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将这些项目又分解为市场主导类项目和政府投资类项目,这些项目的确立并非市发展改革委所能及,项目从提出到最终确立,都体现了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识。所以“十五”时期,重庆市的“双百”项目实施情况非常好,成为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其次是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重大项目的策划着重遵循现代经济的要求。如重庆市近年来重大项目的策划中,单个类项目少了,而反映产品链关系的重大项目多了,同时也按照这一原则动态地充实、完善重大前期项目库。三是加强规划与项目的紧密结合,重大项目及其产品链的涉及要紧紧围绕规划目标和任务展开,充分体现“规划思想出项目、项目促规划思想”,坚持“规划管项目”的原则,市政府目前基本确认凡纳入规划的重大项目优先审核和安排投资,成熟一个开工一个;凡未列入规划又确实需要建设的重大项目,应先调整规划后再建设。四是规划的重大项目必须按照发展的要求形成相应的实施机制。重庆市在“十一五”规划中初步确立了总投资9000亿元的500个重大项目,并考虑在“十一五”期间完成7000亿元的投资,市政府为了确保这批项目的推进,对项目实行了分类管理的原则,其中政府主导类的项目严格按照目标要求,加大对管理部门和服务部门以及政府投资主体的考核力度;而对市场主导类项目是重点考核政府服务部门的“响应率”和“办结率”,通过服务来积极引导和协调社会资本的进入,从而加大对市场主导类项目的投资力度。五是政府要结合区域的特点,在创造环境和吸引投资上做文章。市政府在“十五”时期就提出了服务型政府的响亮口号,对部门在为企业服务中所出现的拖拉和敷衍问题的处理从不手软;同时加大了招商引资的力度,通过加强项目策划、包装和推介,吸引更多市外投资者参与重大项目。逐渐完善市政府投资工作专题会制度,强化年度重大项目工作协调机制,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四、优化配置资源推动《规划纲要》实施

完成《规划纲要》目标和任务主要依靠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同时政府要有效引导社会资源、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保障规划有效实施。首先是配置资源的分类性。对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促进就业、扶贫减贫、防灾减灾、公共安全、公共文化、精神文明等公共服务领域,以及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又确需建设的领域(如难以市场化和产业化的基础设施),主要通过政府配置公共资源予以实施。对能够通过市场配置资源的领域,要发挥好市场的基础性作用,并通过政府引导,确保市场主体参与规划所明确的重点发展方向和领

域的建设。政府通过制定和实施产业政策、地区政策、消费政策、投资政策等,引导资源配置方向。市政府结合重庆的实际情况,决定在“十一五”时期,对六大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发展、渝东南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三峡库区经济社会的发展等重大事项,通过建立引导资金或配套资金,发挥政府的导向作用,吸引和鼓励社会资本的投入。其次是强化对公共资源的统筹配置。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分析,政府目前还是举足轻重的投资主体,政府资源要取得良好的效益,必须变历史上的分割性配置为统筹配置,从而促进资源效益的最大化。重庆市在“十五”时期通过建立政府投资主体,充分发挥了政府在部分投资领域中的骨干作用,在“十一五”时期将做好市级财政性资金的统筹平衡,在编制投资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中,将其作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投资计划和资金拨付,以及提供相关资源保障的重要依据,以确保财政性资金的集中使用。将做好强化建设用地的总量平衡工作,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报批,通过中长期规划进行建设用地平衡;编制土地储备规划,提高土地储备工作的计划性和前瞻性,加快储备用地的整治,增强对土地的统筹调控能力。将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主体的作用,编制政府投资主体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优化资产结构,加快改革步伐,尽快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主体资本营运评价和考核体系,使其在政府投资领域发挥更大的主导作用。

五、统筹经济社会综合改革推动《规划纲要》实施

改革的根本目的是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要通过统筹推进改革,逐步解除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性约束,为《规划纲要》实施提供动力和保障。首先要在全市形成全面推进改革攻坚的合力。把改革和发展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依据《规划纲要》组织制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加强全市改革任务的统筹协调,强化各专项改革的相互衔接。其次要系统有序安排改革任务。注意把改革力度、发展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程度进行衔接,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按照“力争改革突破一批,推进一批,前期研究一批”的思路,整体滚动推进各领域改革;纲要提出的重大改革任务,分解落实到年度和部门并合理安排次序分步推进,确保任务的如期完成。三是要完善改革的工作机制,从改革的总体时序看,我国的改革已进入了攻坚阶段,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一阶段所要求的改革配套性更高,所以完善改革的统筹协调机制十分重要。重庆市在“十一五”时期以加强市级各部门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形式,从而完善改革的统筹协调、信息的传递整理加工;同时努力探索建立改革绩效评估机制,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修正改革方案以及实施中的偏差;完善改革的决策机制,吸收各利益主体和社会公众参与改革规划和重大改革方案的评价,提高科学性和可行性;规范改革的程序,加强监督检查,严防借改革之名谋取个人或小集团私利;推进改革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注意把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用法规、规章和制度的形式确立下来。

六、强化目标责任和跟踪评估确保《规划纲要》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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