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扬尘专项方案(收集5篇)
时间:2024-08-09
时间:2024-08-09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成立了以局领导带队的两个巡查小组,以纪检组为主的督导检查小组,迅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的制度,制定了本部门的检查项目和工作方案。对全区在建工地进行了全覆盖的拉网式检查,分析了我区需要重点巡查的区域。对市上管理的项目跟市上进行了相关的对接,对在建项目的环保整改已经基本全部完成。目前我区已建立起了从项目立项、设计、施工、监理到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的监管机制。同时我区组织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执法检查,对违规工程、违规企业和违法行为进行了有效的整治和处理。针对文明施工及扬尘防治开展的日常巡查,共出动100余人次,检查区所有的工地,对各类不文明施工行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85余份,限期整改项目36个,转发了各级相关环保文件,组织召开所有在建项目的环保会议,传达相关文件精神以及我站工作方案。
1、完善制度,措施到位。我局及时制定了在建项目的要求和相关的检查项目,发出《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要求的通知》并要求各施工企业制定了《房屋建筑施工现场扬尘专项整治方案》,重点对施工现场管理作了具体要求,如设置美观整洁的硬质围挡,装卸物料时采取喷水、遮挡等防尘措施,工地出入口配置车辆冲洗设施,裸露地面,采取硬化、临时绿化、防尘网覆盖等“六必须六不准”防扬尘处理措施和管理办法。
2、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建立了质安站巡查督办、建设单位负总责、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监理单位负监督责任的“四位一体”的文明施工综合整治目标体系,质安站与各工地签订了创卫目标责任书和扬尘防治目标责任书,明确工程参建各方职责。重点对建筑工地土石方和场地平整施工等阶段进行严控,督促参建各方主体严格落实规范标准,全面做好各项防扬尘措施。一是做好裸土覆盖,裸露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及时用防尘网覆盖,减少扬尘;二是场区道路及时硬化,保证畅通、坚实、排水畅通无积水;三是做好洒水降尘,尤其是土方等工程装卸、运输过程中,及时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尽力缩短起尘操作时间。现在城区建筑工地全部采取了防尘降尘措施,极大改善了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与人居环境。
3、强化现场管理,推进文明施工。规范各工地的现场围挡、出入口硬化、裸露土覆盖、保洁措施等扬尘防治的硬措施。针对施工现场围挡、道路硬化、车辆冲洗、临建设施等按照标准的要求实施开工前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评估,评估不合格的工程不予开工建设,不得通过各阶段的安全评估与质量备案,整改完符合要求后重新进行评估与备案。同时进一步提升文明施工管理水平,逐步推广文明施工新工艺、新措施,不断降低、解决工程建设对周边环境、居民的影响。
二、存在的问题
1、部分责任主体对文明施工的意识还不强。主要表现为思想不够重视、投入不够到位、措施不够落实,如施工现场料堆遮挡不够完整、严密,不洒水湿润,造成容易起尘的物料产生扬尘;不能及时清理和覆盖建筑垃圾,渣土等;出入工地的机动车不能及时冲洗等,均易产生建筑扬尘。
2、部分工地规范管理与现场条件的矛盾尚待破解。一些在干道上实施的工程,工程本身流动性大,有效施工时间短,白天保交通、夜间施工管制,又受到施工场地的限制等影响,给施工组织带来挑战,难以全封闭施工,现场管理矛盾重重。
三、整改情况
一是集中整治,扎实整改。开展安全施工及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整治,对城区建设工地进行全覆盖检查,对于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现场文明施工措施达到整治措施。不定期召开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现场会议,明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自职责,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设施到位,提升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关键词:建筑施工;雾霾天气;绿色施工
近些年以来,全国部分城市先后持续出现大范围雾霾天气,污染范围覆盖近270万平方公里,波及17个省市,影响近6亿人口,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对大气环境、交通安全带来了严重影响,严重影响了人们身体健康,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生态文明建设关系人民生活,关乎民族未来,必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是当前社会紧迫需要解决工作之一。
今年刚刚闭幕的全国“两会”上,雾霾治理问题成为提及频率最高的热点之一。在参加上海、广东及贵州代表团审议时,均提到PM2.5等相关环境治理问题。说,十上我们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意识在增强,认识也在提高,这是在一个发展阶段绕不开躲不开的事,治理空气污染要有定力和努力。总书记还强调,空气质量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幸福感。
毋庸讳言,治理污染已是中国人的集体意志,上至中央最高层,下至社会最基层,莫不如此。强调PM2.5关系民众幸福感,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说要像对贫困宣战一样坚决对污染宣战,都充分体现了中央对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也足以说明治霾等污染治理已刻不容缓。正如政府工作报告所显示的危机感:“雾霾天气范围扩大,环境污染矛盾突出,是大自然向粗放发展方式亮起的红灯。”所以,“各级政府和全社会都要进一步积极行动起来,呵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共同家园。”
雾霾是雾霾天气是一种大气污染状态,雾霾是对大气中各种悬浮颗粒物含量超标的笼统表述,尤其是PM2.5(粒径小于2.5微米的颗粒物)被认为是造成雾霾天气的“元凶”。雾霾的源头多种多样,比如汽车尾气、工业排放、建筑扬尘、垃圾焚烧等等。中科院的专项研究表明:“雾霾天气是人为粗放式排放和自然生态被破坏的直接后果”;机动车为城市雾霾的最大来源,约为1/4,其次为燃煤和外来输送,各占1/5,一旦排放超过大气循环能力和承载度,细颗粒物浓度将持续积聚,此时如果受静稳天气等影响,极易出现大范围雾霾。这就是在特定气候条件与人类活动相互作用的结果。
一、对于建筑行业来说消除雾霾天气的应用对策。
(一)昌导绿色施工,把绿色施工做为一项最基本方法来解决除雾霾天气,绿色建筑对于气候和天气的环境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实施绿色施工,应规划、设计阶段,在应充分考虑绿色施工的总体要求,对施工策划、材料采购、现场施工、工程验收等各阶段进行控制,加强对整个施工过程的管理和监督。通过科技和管理进步的方法,对施工图纸所确定的工程做法、设备和用材提出优化和完善的建议意见,把建筑业推进绿色施工的迫切性和必要性。切实推进绿色施工,实施建筑能效提升、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发展清洁生产、绿色低碳技术和循环经济,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强化节水、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加快开发应用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把节能环保产业打造成生机勃勃的朝阳产业。使施工过程真正做到“四节一环保”对于促使环境友好,提升建筑业整体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建立绿色施工组织管理体系,现场由项目经理组织制定绿色施工方案及细则,负责组织绿色施工的实施;对绿色施工的关键点进行监控、动态调整。对现场所有管理人员进行职责分工,把绿色施工具体落实到位。主要包括组织管理、规划管理、实施管理、评价管理和人员安全与健康管理等方面具体地实施管理
1.前期施工阶段,对施工道路、料场等进行硬化,降低裸土面积,;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采取覆盖,建筑施工区域以进行覆盖绿化等措施,施工现场出口设置洗车槽应设置洗车槽。
2.土方作业阶段,运送土方、垃圾、设备及建筑材料等,不污损场外道路。运输容易散落、飞扬、流漏的物料的车辆,采取全面覆盖密目网的措施,以减少扬尘,土方运输车辆采用全封闭车斗,保证车辆清洁,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达到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1.5m,不扩散到场区外。达不要求暂停土石方开挖、运输作业。
3.结构施工、安装装饰装修阶段,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0.5m。对易产生扬尘的堆放材料应采取覆盖措施;对粉末状材料应封闭存放;场区内可能引起扬尘的材料降尘措施,如覆盖、洒水等;浇筑混凝土前清理灰尘和垃圾时尽量使用吸尘器,避免使用吹风器等易产生扬尘的设备;机械剔凿作业时可用局部遮挡、掩盖、水淋等防护措施;高层或多层建筑清理垃圾应搭设封闭性临时专用道或采用容器吊运。
4.施工现场非作业区达到目测无扬尘的要求。对现场易飞扬物质材料仓库采用全封闭库房,针对性采取有效措施,如洒水、地面硬化、围档、密网覆盖、封闭等,防止扬尘产生。
5.构筑物爆破拆除前,做好扬尘控制计划。可采用水化阻隔法,清理积尘、淋湿地面、预湿墙体、楼面蓄水、建筑外设高压喷雾状水系统、搭设防尘排栅和直升机投水弹等综合降尘。选择风力小的天气进行爆破作业。
6.机械设备与机具,定期保养机械设备,减少废气排放,控制空气污染。机械拆除前,做好扬尘控制计划。可采取清理积尘、拆除体洒水、设置隔档等措施。
7.建筑垃圾控制,对现场废物处理进行监控,每天不少于两次的全场清理清理可能增加扬尘的材料、废物;对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施工场地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及时清运。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并收集到现场封闭式垃圾站,集中运出。
8.制定综合应对雾霾天气的专项应急预案,应对严重的雾霾天气,很重要的一点是制定综合应对雾霾天气的专项应急预案。联合开展雾霾天气影响的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先做好顶层设计,使预案内容精细化、人性化和公众化,真正制定出操作性强的综合应对雾霾灾害的部门联动专项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应对措施,有效应对不利影响。
9.加强人员的培训教育宣传工作,聘请监测公司到现场测试空气质量,对检查发现问题区域,分析原因,制定控制措施。
解决雾霾天气问题也需要一个长期过程,但是我们必须有所作为!我们要加强自身工作环境的严格要求外,也要呼吁环保执法人员加大工作力度,也提醒公众加强自我防护。这件事需要树立全民意识,需要全民参与,共同治理。从共识到责任,从制度设计到贴地而行,重拳治理环境污染、建设生态文明社会,已成为全体中国人的共识。在民众的广泛参与、在国家层面的高度重视下,中国的治污之路将一步一步坚定地延伸下去,“绿色美丽中国”将会实现。
参考文献:
[1]2014年全国“两会”报告相关内容。
同志们,大家上午好!
10月26日,区政府召开xx大气污染防治行动专题会议,对我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进行部署。建筑扬尘污染整治是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严格落实会议有关要求,做好建筑扬尘污染整治行动的组织工作,xx建筑扬尘污染整治指挥部在此召开会议,传达区领导的有关要求,对建筑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动员部署。
同志们,近两年来我区的空气质量受到媒体和群众的高度关注。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区建筑规模不断扩大,施工工地越来越多,建筑施工、房屋拆迁等造成的扬尘污染十分严重,防治大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刻不容缓。同时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作为扬尘污染源之一,也成为了舆论的众矢之的。因此,我们要高度统一思想,齐心协力,强化扬尘治理。各施工企业作为施工扬尘治理的责任主体,更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负起责任、落实各项防尘措施。我针对本次建筑扬尘污染整治行动提几点要求:
一、认真开展建筑扬尘污染整治行动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有关部署,xx建筑扬尘污染整治指挥部制定了相应的《xx建筑扬尘污染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建设系统开展此项工作。各相关职能单位要对此次专项行动给与高度重视,按照方
案要求,互相协调,密切配合;各建设、施工单位应对照《xx关于开展建筑扬尘污染整治行动的通知》的要求,对本项目扬尘控制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对达不到要求的内容立即进行整改。坚决做到施工现场100%围栏、工地砂土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化、拆除工程100%洒水、出工地运输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且密闭无撒漏、暂不开发的场地100%绿化。对建筑垃圾,要求确定堆放建筑垃圾的固定场所,加强各类建筑工地及装修工程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范建筑垃圾处置行为。此外,各建设、施工单位还要在门口悬挂公示牌,接受社会监督。监理企业应当将建筑扬尘污染治理纳入工程监理范围,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的落实,并对发生的扬尘污染行为及时进行纠正。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施工产生扬尘污染的行为,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正,情节严重时可采取停工措施;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认真的,应及时报告相关管理部门。
二、加大对建设单位建筑扬尘污染整治行为的处罚力度
区xx、住建局、环保局组织联合执法检查,加强扬尘治理执法检查,加大对全区所有建筑施工工地全面督促、检查、处罚力度,对扬尘污染整治落实不到位、不合格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上限予以严肃查处,曝光相关项目和责任企业。经指挥部督查组验收不合格的建筑施工工地,一律停工整改。违法工程是建筑扬尘污染治理的一个重点,也是治理的难点。各部门要继续保持“打非治违”
的高压态势,并按职责分工,加强协调联动,对违法工程坚决予以停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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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人:______________
编制日期:______________
目录
1.工程概况..............................................................1
2.编制依据..............................................................1
3.扬尘污染治理要求...............................................1
4.扬尘治理检查制度...............................................2
5.扬尘污染防治措施...............................................2
5.1施工围挡控制措施........................................2
5.2洒水覆盖等降尘措施....................................2
5.3施工材料存放、垃圾处理措施.....................3
6.项目管理体系......................................................3
6.1组织机构图...................................................4
1.工程概况
浐河灞桥区段右岸景观绿化提升工程主要分为临河护坡和市政景观带两大部分组成。三标段总长约为850m,总面积约为46750㎡。临河护坡区域为“草坪+花海+木栈道、观景台”,背河市政景观带为“草坪+草花+乔木+人行道”,主力打造成为休闲漫步景观带。
2.编制依据
(1)《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
(2)《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GB/T50905-2014
3.扬尘污染治理要求
(1)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环境保护牌,表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责任人及环保监督电话等。
(2)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稳固、整齐、美观的围挡,主干道围挡不低于2.5m,次干道围挡不低于2.0m,围挡间无缝隙,底部设置防溢座。
(3)现场地面应平整坚实,不得产生泥土和扬尘。黄土裸露地面应覆盖绿色密目网。
(4)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并配备高压水枪,明确专人负责冲洗车辆,确保出厂车辆清理干净,不得将泥土带出场。
(5)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或市政府空气质量预警时,严禁进行土方开挖、回填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同时覆网防尘。
(6)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应严密遮盖,砂石、土方等散体材料应集中堆放且覆盖。场内装卸、搬运物料应遮盖或洒水,不得凌空抛掷、抛撒。
(7)渣土及垃圾运输车必须采用密闭运输,车身应保持整洁,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飞扬、洒落、流溢,严禁抛扔或随意倾倒,保证运输途中不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
(8)施工现场应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并设专人负责,清扫前应洒水,避免扬尘污染。每天洒水一至二次,扬尘严重时应增加洒水次数。
(9)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规模,设置相应人数的专职保洁人员,负责工地内外环境卫生。
4.扬尘治理检查制度
(1)扬尘治理小组每月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考核。
(2)在扬尘治理小组检查后,由副组长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开出“隐患问题通知单”,各班组在收到“隐患问题通知单”后,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检查小组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
(3)扬尘治理组员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抽查,并做好记录。每一个月为一个考核周期,每月底进行考核。
5.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采取相应保洁措施,以便做好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确保不出现扬尘飞沙现象,保护周边环境。
5.1施工围挡控制措施
在施工红线范围内,靠道路侧设置连续、稳固、整齐、美观的围挡,主干道围挡不低于2.5m,次干道围挡不低于2.0m,围挡间无缝隙,底部设置防溢座。
5.2洒水覆盖等降尘措施
(1)在土方开挖、回填、运输、卸载、基础处理等施工过程中,采取喷、洒水等措施,保持土方表面有一定湿度,防止扬尘。土方开挖过程中,周围裸露黄土设置密目网进行覆盖,防止尘土飞扬。
(2)对出入现场的车辆进行限速(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防止车速过快产生扬尘。
(3)专人负责关注天气预报,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得进行土方运输、开挖、回填、卸载等作业。
(4)车辆出入口设置车辆清洗专用设备,驶入和使出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车身整洁,不得污染道路。运输车辆经冲洗干净后使出施工工地,防止车辆将泥沙带出场外。
(5)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黄土、临时堆放的黄土应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
(6)砂石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散体材料、现场土方及垃圾,采用表面固化或覆盖防尘网等扬尘措施。防止施工现场的沙尘及轻质材料被风吹至空中污染环境。
(7)为防止施工扬尘,施工现场应每天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及时进行清扫洒水,在土方施工,干燥天气,风力四级以上的天气情况下,应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8)现场配备洒水车一辆,每天对道路进行洒水、冲洗。
5.3施工材料存放、垃圾处理措施
(1)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统筹安排建设用地,按照“安全、环保、合理、适用”的原则规划施工场地。
(2)水泥、粉煤灰、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进行覆盖,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
(3)施工垃圾清运时提前适量洒水,并按规定及时清运。
6.项目管理体系
工程建设中,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的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的施工活动,实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水、节电、节材和环境保护)。
为加强对防尘的组织协调,保证完成各项指标,在现场成立治污减霾领导小组。
6.1组织机构图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技术负责人
以党的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市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为依据以有效控制城市扬尘污染、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为目标,采取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监管责任、强化监测监控、强化督察考核等措施,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使扬尘污染的防控措施得到切实落实,扬尘污染对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影响得到有效降低。
二、组织领导
城市扬尘污染治理是城市管理的重要方面,涉及到房屋拆迁、建筑工地施工、道路施工、渣土运输、企业堆场等扬尘污染。为便于统一指挥调度,实时收集污染投诉信息,及时处置扬尘污染,成立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分管区长担任组长,区环保局、水利局、建设局、交通局、拆迁办、市容局、公安分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扬尘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环保局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的职责为:明确部门职责和分工,督察考核扬尘污染控制工作,通报扬尘污染状况和控制工作成效;协调市、区和相关部门联动;公布举报监督电话,接受群众投诉,及时掌握扬尘污染信息,根据举报情况督促相关部门处理。
三、职责分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市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规定,区相关职能部门分工如下:
(一)区环保局负责对全区大气污染控制进行统一监督管理,组织扬尘污染专项监测,监督管理企业扬尘污染控制,征收扬尘排污费。
(二)区水利局负责对全区水利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进行监督管理。
(四)区交通局负责对全区交通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进行监督管理。
(五)区市容局负责对全区工程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处置和运输途中的扬尘污染控制进行监督管理。
四、工作要求及标准
各工地主管部门必须严格落实工地源头管理的关键环节,督促所有工地必须落实四有两不有围挡、有硬化、有冲洗设施、有保洁人员,落实车轮车身不带泥、装载不超高,措施和要求后方能从事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
(一)区环保局
1目标防治措施
对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码头、堆场和露天仓库地面进行硬化处理,采用混凝土围墙或者天棚储库,配备喷淋或者其它防治扬尘措施;采用密闭输送设备作业的落料、卸料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保持防尘设施的正常使用;出口处设置车辆清洗的专用场地,配备运输车辆冲洗保洁设施;划分料区和道路界限,及时清除散落的物料,保持道路清洁。
2部门监管措施
督促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做到有覆盖、有喷淋,控制工业企业扬尘污染;督促责任单位落实区城管平台交办的扬尘污染事件的整改;全区范围内开展扬尘污染专项监测,每月监测结果。
3考核标准
目标防治措施落实,部门监管措施到位;企业各类堆场无扬尘产生;施工现场配备车辆冲洗保洁设施,无扬尘产生。
(二)区水利局
1目标防治措施
水利工程施工工地进出口道路应当硬化并保持清洁,出口处必须设置冲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施工车辆离开现场前应当将车体、车箱和车轮冲洗干净;严禁将泥浆、渣土排入河流和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施工工地四周应当设置不低于2米的硬质密闭围挡,施工作业层外侧必须使用密目安全网进行封闭。
2部门监管措施
将水利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纳入工程招投标及验收项目,落实扬尘污染治理措施;督促建设单位按照规定运输工程渣土,加强河道堤岸设施养护工作,严厉查处破坏和侵占水利设施的行为;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区城管平台交办的扬尘污染事件的整改。
3考核标准
目标防治措施落实,部门监管措施到位;水利工程施工现场无扬尘;工地泥浆未经处理不得排入城市管网和河道;施工现场出口处有清洗车辆的专用场地,配备车辆冲洗保洁设施,无扬尘产生。
(三)区建设局
1目标防治措施
全区范围内从事道路施工与道路挖掘施工,开挖工程完工后在5日内完成土方回填,有特殊施工技术要求的7日内完成土方回填,并恢复原状;施工工地严格采取围挡措施,新建、大修道路工程采用符合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围挡措施;使用风镐等机械挖掘地面或者清扫施工现场时,应向地面洒水;切割机切割道路路面、砼材料、石材时应带水作业;对施工工地进出口道路进行硬化并保持清洁,出口处设置冲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驶出施工现场前将车体和车轮冲洗干净;施工工地内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有遮盖或者在库房内存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应当在48小时内完成清运,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应在施工工地内临时堆放并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施工工地外无堆放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的应采用密闭方式清运,严禁抛撒滴漏。建筑施工工地四周设置不低于2米的硬质密闭围挡,;施工工地进出口道路硬化并保持清洁,出口处设置冲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施工及运输车辆驶出施工现场前对车箱、车体及车轮进行冲洗;施工工地内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有遮盖或者在库房内存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应当在48小时内完成清运,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应在施工工地内临时堆放并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不得在施工工地外堆放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的应采用密闭方式清运,禁止凌空抛撒;不得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闲置3个月以上的施工工地,应对其泥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者采用铺装等防尘措施;工程项目竣工后,应平整施工工地,并清除积土、堆物,不得使用空气压缩机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
2部门监管措施
落实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现场和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责任主体;将扬尘污染治理纳入文明施工措施考评及竣工验收,落实扬尘污染治理措施;强化对市政养护工地的环境管理,减少土方开挖面积,尽可能缩短施工时间,尽快清理施工渣土,对建筑工地实施扬尘污染控制监管网络管理,推进建筑工地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对建筑工地实施远程全天候监控,将扬尘污染控制在最低限度;加强对市政工程工地和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的监管,加大检查频次,督促责任单位落实区城管平台交办的扬尘污染事件的整改;将施工单位扬尘污染治理成效与单位信用等级评定、工地评优挂钩。
3考核标准
目标防治措施落实,部门监管措施到位;市政公用工程和建筑施工现场无扬尘产生;施工现场无混凝土搅拌和燃烧沥青;无使用非清洁能源和焚烧建筑垃圾现象;施工泥浆未经处理不得排入城市管网;工地内堆放的物料采取喷洒、覆盖等,做到无扬尘;施工现场出口处有清洗车辆的专用场地,配备车辆冲洗保洁设施,无扬尘产生。
(四)区交通局
1目标防治措施
区域内进行道路施工,应采用符合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围挡措施;开挖工程完工后在5日内完成土方回填,有特殊施工技术要求的7日内完成土方回填,并恢复原状;使用风镐等机械挖掘地面或者清扫施工现场时,应向地面洒水;对施工工地进出口道路进行硬化并保持清洁,出口处设置冲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驶出施工现场前将车体和车轮冲洗干净;施工工地内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有遮盖或者在库房内存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应当在48小时内完成清运,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应在施工工地内临时堆放并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施工工地外无堆放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工程施工应当使用预拌砼及预拌砂浆,不得使用现场搅拌砼、现场拌石灰石和二灰结石。
2部门监管措施
落实交通工程施工扬尘污染治理责任主体;将扬尘污染治理纳入工程招投标及验收项目,落实经费保障和奖惩措施;做好交通道路责任区域设施管养工作,加强对交通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监管,做到路面无破损、无泥沙、无砖石,确保交通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落实到位;强化交通工程施工的环境管理,加大检查频次,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区城管平台交办的扬尘污染事件的整改。
3考核标准
目标防治措施落实,部门监管措施到位;交通工程施工现场无扬尘产生;取喷洒、覆盖等,做到无扬尘;施工现场出口处有清洗车辆的专用场地,配备车辆冲洗保洁设施,无扬尘产生。
(五)区拆迁办
1目标防治措施
拆除工地周边设置2米以上硬质密闭围挡,人口密集区及临街一面设置密目网,实行封闭拆除;风速达到五级以上时,停止爆破或者拆除建筑物、构筑物;人工拆除或者爆破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对被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洒水或者喷淋;建筑垃圾清运符合渣土运输管理规定。
2部门监管措施
督促建设单位在申领拆除许可证时,同时上报房屋拆除工地扬尘控制工作方案;落实拆除工地扬尘污染治理责任主体;将拆除工地扬尘污染治理纳入文明施工措施考评及竣工验收,落实扬尘污染治理措施费;推进房拆队伍资质认定和建立专业房拆队伍管理制度,规范房拆队伍准入管理;加大对房屋拆除工地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拆除单位落实区城管平台交办的扬尘污染事件的整改。
3考核标准
目标防治措施落实,部门监管措施到位;房屋拆迁施工现场配备降尘设施,扬尘得到有效控制;工地内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采取喷洒、覆盖等,做到无扬尘;建筑物拆除期间,应在建筑结构外侧设置密目网并在建筑物上喷淋;施工现场出口处有清洗车辆的专用场地,配备车辆冲洗保洁设施,无扬尘产生。
(六)区市容局(区行政执法局)
1目标防治措施
运输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泥浆)车辆实施全密闭运输;违章建筑拆除,落实相应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2部门监管措施
落实五巡一快扬尘控制管理制度,、每周对城郊结合部实施巡查、对渣土弃置场地实施高频巡查,快速处理已形成的污染,有效控制渣土在装载、运输和弃置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污染;采取全区统一整治与区域联合整治相结合、定期整治与突击整治相结合、专项整治与综合整治相结合等措施,每月组织一次渣土运输专项整治行动,规范渣土运输行为,对渣土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和渣土弃置地点实施全程监控,控制渣土运输途中产生的扬尘污染;严格实施建筑垃圾处置作业信用考核办法。
3考核标准
目标防治措施落实,部门监管措施到位;渣土运输车辆外观清洁、不超载漫溢,行驶途中无抛洒滴漏、无扬尘产生;渣土堆场无扬尘产生;全区道路(街巷)路面保持清洁,清扫过程无扬尘产生,无焚烧垃圾现象;违章建筑拆除现场无扬尘。
(七)区公安分局负责配合上述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
(八)各办事处积极配合职能部门做好扬尘污染控制工作。
五、督察考核
扬尘污染控制是一项持续性、长期性工作,需要各级各部门常抓不懈才能取得成效。
(一)各责任单位要制定扬尘污染控制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健全长效管理体制机制,组织督察考核,督促落实监管责任,确保辖区扬尘污染控制在优良标准以上。
(二)区环保、水利、建设、交通、拆迁、市容、公安等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扬尘污染监管职责,将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列入本部门日常工作计划之中,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督察、有考核。将扬尘污染治理成效与施工单位的验收和评比相挂钩,对控尘不力的企业延期验收、责令整改并取消相关评比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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