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介绍小学男生(整理4篇)
时间:2025-06-10
时间:2025-06-10
我,瘦瘦的,有一头乌黑的短发,鼻子挺拔,像水葱一样,眼睛下有一条黑黑的黑眼圈,身体黑得像块煤炭。这就是活泼好动的我——潘彦诺。
我特别爱踢足球。我从幼儿园就开始踢足球了,在那时候,我一放学就和几个同学一起去楼下踢足球。比赛的时候,更是拿出了一百分劲,对手一接到球,我就把球给抢了回来,带球、过人、射门,一套动作一气呵成,没有一点拖泥带水,打得对手毫无还手之力。
我还很爱看书。不管是外国的还是中国的,我都爱看,偷偷告诉你,《笑猫日记》、《西游记》、《三国演义》我都看了三四次了。有一次,我吃饭的`时候也在看书,一不小心,就把一片生姜给吃了下去,辣地我哇哇大叫,马上去拿了一杯水喝了下去才不辣了。妈妈要拿走我的书时,我就拽着她死活不放,说夸张一点,就是“书在人在,人与书共存亡。”
我也喜欢弹琴。每当我弹欢快的《小步舞曲》时,妈妈就一边打拍子一边唱歌;每当我弹缓慢的《摇篮曲》时,妈妈就闭着眼睛,好像被我哄睡着了一样。
这就是我,一个爱踢足球,爱看书,爱弹琴的小男孩。
上帝造人估计是最难的一道数学题。他把不同的外貌特征,不同的性格特征,进行特别复杂的排列组合,造就了每一个人区别于他人的特点,我就是上帝造就的一个独一无二的自己。虽然没有楚楚动人的外貌,但上帝厚爱,给了我一份最大的礼物,那就是快乐。
我的快乐之一是贪吃。每天三餐都狼吞虎咽,风卷残云般扫荡着桌子上的食物,我放下筷子的时候,肚子就圆圆地挺出来,像一个大西瓜快要被挤破了。有一次我吃完饭肚子里翻江倒海,芹菜骂着萝卜,牛肉踢着土豆,肚子要被涨破的感觉。关键是晚上奶奶又做了肉包子,我被包子的香味给牵到厨房里,抓起一个刚出锅热乎乎的肉包子,不管三七二十一往嘴里塞,吃得满嘴流油,导致半夜积食,一个晚上都没睡好。我的肚子可真神奇呀,好似一个无底洞,一见糖果和好吃的食物就非常激动,口水直下三千尺。尽管我已经吃撑了,我实在吃不下了,它还是会大声抗议,我常常会哭笑不得。在学校,我这嘴巴里也非常没味,总想咬一些什么,我便咬自己的'指甲,我每只手的指甲都被咬得坑坑洼洼,上下不齐。
我的快乐之二是喜欢收藏娃娃,不论什么娃娃我都非常喜欢,木头娃娃、布娃娃、树脂娃娃、塑料娃娃,我家多得可以去开商店了,家里甚至变得非常乱,床上躺了几个,沙发上坐了几个,地上堆了一堆。有时间我就会去玩具房里来摆弄他们,今天这个娃娃成了老师,那个娃娃成了学生,明天这个娃娃成为了驯马师,另外一个小马娃娃就成了他的小马。我还经常给他们编写故事,不同的娃娃扮演不同的角色,百玩不厌。还有一次我为了一个娃娃,让妈妈开50分钟的车,特地排队三十分钟买回来,我如同珍宝一般把娃娃收藏起来。
我的快乐之三是爱阅读,我们家就是一个小型图书馆,童话书,科普书,小散文,地理书,历史书,诗集,寓言故事,应有尽有。每天如果我不看上一会儿书,就像吃饭没吃饱一样,肚子饿得慌。有一天放学做完作业后,我便从书包里拿出一本沈石溪的《一只猎鹰的遭遇》待在书房里看,直到妈妈三番五次开门又关门催我睡觉,我还沉浸在阅读的乐趣中欲罢不能,晚上11点多终于把这本让我看得停不下来的书翻阅完了,沉浸在故事中睡了过去。还有一次我正在排队买包子,早上还没完全睡醒,为让自己清醒一些,我又拿出书来看,买了包子,我全部心思都被那本书吸走了,没看见一个朝我飞奔而来的自行车,包子被撞没了,还扭伤了脚,好几天走路都是一拐一拐的。
简简单单的快乐不仅存在于过去的总结里,我更希望快乐伴我长大。
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叶子,也没有两个相同的人。我就是我,这世上独一无二的周煜珺。
我瘦瘦的,用别人的话来讲就是“皮包骨头”,不管摸哪儿,都会是硬邦邦的。俗话说“短小精悍”,你看,一张圆润的脸上镶嵌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和一个高挺的鼻子,鼻子下方还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天才大嘴”。一看就知道我肯定是一个金句频出的幽默大师。正因为我五官端正,连黄校长都夸我“相貌堂堂”是个大帅哥呢。
我喜欢品尝美食,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吃货;喜欢旅游,不管路途有多困难多遥远,我从不叫苦叫累,还会做旅游攻略呢;喜欢搭乐高,常常搭得废寝忘食,有时候还会混搭,看起来可高科技了;看书也是我的最爱,《哈利波特》这套书我至少看了三遍,都快成为哈利波特的研究专家了……
要说我最突出的特点就是我的自恋和身手敏捷了。我是一个超级自恋的小孩,我经常在同学面前“王婆卖瓜,自卖自夸”。什么颜值当担、聪明绝顶之类的词,我天天挂在嘴边,就是老师或者同学的家长在一旁,我也会夸得“脸不红,心不跳”,好词好句就像泉水般从我那张“天才大嘴”中源源不断的地流出。妈妈对我说别人都是从写作文当中体现出他的语言天赋,而我就是从自恋时说的话语中显得有才。的确是啊,我夸起自己来,就是这么脑洞大开。
说起身手敏捷,我可有一项绝活——像猴子一样灵活地爬攀爬架,那样子简直帅呆了。有一次我们去临江秋游时,有个项目就是爬攀爬架。很多同学刚出发就纷纷的掉下来。而我呢,则牟足了劲儿,两只手臂轮流交替,随着身体的摆动奋力向前抓杆,瞄准目标,在同学们的欢呼声中顺利到达了对岸,还赢得了一根甘蔗呢。
这就是我,一个自恋又身手敏捷的宇宙无敌大帅哥,你们记住我了吗?
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两只会“动耳神功”的大耳朵,一张大大的嘴巴,大得能一口吞下一个小笼包。咦!这是谁呀?这就是大腹便便的我——__X。
我虽然看上去文静,但是“人不可貌相”,我不仅喜欢动,而且还酷爱运动。我喜欢的'运动很多,如打羽毛球、踢足球、打篮球、打乒乓球……打乒乓球时,我擅长推球,挡球和扣球,我扣起球来力量大着呢!有时,我还打赢过爸爸。踢足球时,我总是使出浑身的力气,将球踢得又高又远,一边听球“砰砰”地响,一边又用脚将球颠得高高的,以此来展示自己高超的技术……
我的爱好是看书,一看起书来就忘了周围的世界,有一次晚上熄灯后我躲在被窝里看书,实在被书中精彩的内容吸引,我一直打着手电筒看着。突然,被妈妈发现了。很久都没有发觉妈妈在我身旁。妈妈看着我如此喜欢看这本书,也不好意思批评我,只是让我保护好眼睛,我才合上书本,但我的脑海中一直萦绕着书中的情节……
最让我头疼的是我有一个“坏”朋友——粗心。无论是在平时写作业,还是在考试,他总是在我的身边。有时他会让我把加号写成乘号,“史”写成“吏”。可真害惨我了,我一定要跟他绝交。
这,就是我。一个粗心又爱看书、爱运动的我,你们喜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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