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安全措施方案(收集5篇)
时间:2025-09-25
时间:2025-09-25
一、目的意义
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献血法》、《护士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品和管理条例》、《性病防治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医疗机构临床实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通过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增强我县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规范依法执业行为,消除监管盲点,规范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安全。
二、检查范围
依据“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对县辖区内的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此次检查范围包括:县境内所有一级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母婴保健机构、皮肤病防治机构。
三、检查内容
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检查:
(一)依法执业情况:检查医疗机构各种执业许可证的有效情况和执业范围;检查卫生技术人员的资质情况(执业人员按相关法律法规取得相应资质);检查科室管理情况(科室管理规范,制度健全,不得出租承包科室);医疗广告情况(医疗广告必须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广告内容应符合规定)。
(二)病历管理:检查是否建立病历管理制度,设置专门科室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本机构病历和病案保存管理工作;检查病历书写是否规范等。
(三)处方管理:检查处方书写及开具是否符合基本要求;处方调剂是否规范;检查处方的封存及销毁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执行。
(四)麻醉和管理:检查是否按照要求对麻醉和进行管理(设施、人员、记录)、采购和储存、使用及安全管理;处方管理。
(五)母婴保健技术:检查机构及人员资质、依法执业情况、科普宣传、婚前医学检查、孕产期保健、产前诊断、婴儿保健、卫生保健指导以及报告制度执行情况。
(六)性病诊疗:检查机构及人员资质,从事性病诊疗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医疗、检验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省性病诊疗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合格证》;单位是否有2名以上从事性病诊疗专业工作五年以上的医师;检查科室设置及依法执业情况。
(七)传染病防治管理:检查工作制度以及疫情报告执行情况;检查诊疗程序及科室设置是否合理等。
(八)医院感染管理:检查预防控制措施落实情况以及人员培训是否到位。
(九)医疗废物管理:重点检查医疗废物管理(是否按规定分类收集、包装医疗废物、职业安全防护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按要求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运输、按要求对医疗废物进行暂存,医疗废物暂存处选址合理,设施、设备应达到相关要求,警示标识明显);检查污水处理情况。
(十)放射工作情况:检查机构资质;执业管理(是否具有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专(兼)职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检测仪器,从事放射治疗、核医学、介入放射学、X射线影像诊断的人员是否符合《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的要求;检查放射诊疗人员是否进行个人剂量监测、职业健康检查,是否参加专业级防护知识培训,并建立个人剂量、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档案);检查工作场所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十一)临床用血管理:重点检查是否设立独立的输血科(二级以下医院设立血库),并符合《省医院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要求;是否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人员岗位责任制;检查血液的使用管理情况;检查血液储存及消毒监测等情况。
(十二)临床实验室管理:检查机构和人员资质(实验室是否由专(兼)职人员负责临床检验质量和临床实验室安全管理,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实验室负责人是否经过省级培训、实验室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相应的专业学历,并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检查科室设置情况以及执业管理。
四、检查方式
采取暗访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查阅病历、处方等相关资料,询问医务人员,对每一家医疗机构利用半天至1天时间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27日至8月28日)县卫生局组织各医疗卫生单位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下发有关标准和实施方案。
(二)自查整改阶段(8月29日至9月3日)。各医疗机构按照本方案确定的检查内容,结合本医疗机构实际开展自查,详细掌握各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组织整改。8月30日前将自查报告和医疗机构基本信息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至县卫生监督执法局医疗卫生监督科。
(三)执法检查阶段(9月4日至9月27日)。县卫生监督执法局组织专家对照检查标准和内容对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出相应处理。
(四)汇总阶段(9月28日至9月30日)。检查完毕后,将检查情况汇总,将检查结果和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法问题上报县卫生局办公会研究,依法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医疗机构给予行政处罚。
(五)复查提高阶段(10月1日至10月10日)。针对存在的问题改进情况,县卫生监督执法局要组织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在全县通报,对整改迅速、措施到位的单位给予表扬;对改进缓慢或未改进的给予通报批评,并根据复查情况从重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此次医疗机构专项整治是规范基层医疗市场秩序,净化就医环境,维护群众健康权益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认真自查,落实工作责任,务求实效。
(二)加大执法力度,落实执法责任制。各医疗机构要认真查找自身执业过程中的薄弱环节,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杜绝非法行医行为,杜绝无证行医,杜绝本单位医疗卫生服务领域的违法执业行为。
一、全县医疗服务市场监管现状
近年来,在县公安机关的配合下,我们坚持日常监管和集中整治相结合,强化日常监管,集中整顿市场秩序,及时查处非法行医活动,全县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得到了有力规范。但是,在依法加强监管的同时,依然面临一些监管难题,主要包括:一是体制机制不理顺。目前,县卫生监督所职能尚未理顺,专业人员不到位,工作开展还有不方便的地方;二是整体执法力量弱。医政执法大队人员少,力量薄弱,虽然经过执法人员的不懈努力,但效果不明显。在依法监管过程中,执法能力较弱,缺乏有力的强制措施,有时会遭遇暴力抗拒,执法人员安全受到一定威胁。如,打击无证牙科工作中,在查扣牙科大型、价格昂贵器械时,双方容易激化矛盾,造成工作人员与执法人员之间的冲突;三是行为隐蔽取证难。非法行医行为隐蔽,执法人员取证困难,立案率减少。现场取证做笔录时,由于被监管对象不配合,常常遇到人员姓名不符,或现场找不到人,被监管对象搬家等情况;四是惩治效果不明显。在处罚过程中,虽然每年都向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部分案件,但依据《淄博市自由裁量权》等规定,对非法行医案件罚款数额小,惩罚力度不够,起不到震慑作用。针对目前面上遇到的监管难题,需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执法惩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
二、主题
打击非法行医行为,优化医疗市场秩序。
三、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打击无证行医,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
(一)严厉打击各种无证行医行为,依法取缔无证行医,严惩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
(二)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三)建立完善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无任何执业资格的游医、假医,药店“坐堂医”以及以“健康普查”、“免费体检”、“义诊”等名义开展诊疗活动的无证行医行为。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清除医疗机构中的假医生。
(三)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并以该医疗机构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四)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违规行为。重点查处诊疗活动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以及变更执业地点未做变更登记的违法行为。
(五)严肃查处违法医疗广告的行为。
五、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1、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3月25日-31日)。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整治工作方案,确定工作重点和目标。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2、自查自纠阶段(2012年4月1日-15日)。各医疗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纠正各种违法行为,自觉依法执业。各镇卫生院要组织专门人员,深入农村、社区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摸清辖区内违法诊疗活动情况,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3、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4月16日-7月31日)。按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认真组织落实专项行动,针对突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取缔无证行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并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4、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8月1日-31日)。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案件查办、责任追究等进行全面的总结,并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做到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到位。
六、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治理整顿医疗机构、规范执业行为的活动是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医疗安全,促进医疗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各医疗卫生单位法人代表是本单位依法开展执业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根据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立即对本单位诊疗活动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坚决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各镇执法中队承担具体监管职责,要明确责任,层层落实,切实把监管工作抓紧抓好。
(二)严格执法、强化责任。在县医政执法大队现有人员基础上,从各镇执法中队抽调部分力量,成立专门组织,负责集中整治工作。由于医政执法大队力量薄弱,从镇执法中队抽调2名人员,到县医政执法大队长期从事医政执法工作,强化日常监管。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严肃执法,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特别是在取缔和行政处罚时,要做到取证、处罚程序和运用法律合法,真正做到依法行政。要根据专项整治工作内容,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为深入开展我县卫生系统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彻落实《××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自治县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卫生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为依据,以重点医疗卫生单位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标本兼治,远近结合,突出重点,依法治理,夯实基础,提高水平,促进全县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实施分类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安全通道畅通、消防设施配备、应急照明灯配备和防护服配备等情况);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氧气、毒麻药品和消毒器液存放管理及办公用车辆);
3、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6、加强对基础设施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是否制定相关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等施工安全防范措施,管理措施落实及施工安全台帐是否齐全;
7、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的;
8、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安全监管人员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9、全面检查是否有用电线路、架设零乱及私拉乱接、外线与建筑物较近等现象;
10、对干部职工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严禁超速、疲劳、酒后驾驶车辆,对单位用车做好日常维护,确保用车安全。
11、加强对干部职工的防盗意识教育,强化单位内部的防盗工作;
12、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禁毒防艾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防护能力;
13、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建立及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加强演练;整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在建工程施工工地等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落实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等消防安全要求,消防栓系统是否运行正常;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人员密集场所在投入使用或营业前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要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方可施工、投入使用;所使用的消防产品的质量符合要求。
四、进度安排
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要贯穿各医疗卫生单位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始终,与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和同步总结,并结合卫生系统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的组织实施。
(一)细化方案,自查自纠(5月底以前)
1.各医疗卫生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和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发现的突出问题,制订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
2.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工作,大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目的和意义,提高有关各方参与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的要求,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二)督促检查,全面推进(6至9月)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行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对全县卫生系统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展情况进行专项抽查;对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分析原因,研究对策,集中整治;对危险化学药品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贮存、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治理以及建筑施工等安全管理进行治,着力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深化治理,巩固成果(10至12月)
结合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工作特点,深入治理“三违”现象,认真开展隐患整改情况“回头看”,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各医疗卫生单位将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总结于11月25日前报县卫生局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安全治理行动是“安产生产年”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建立组织协调机构,明确各医疗卫生单位的职责;认真落实单位法人代表负责制,明确分管领导,工作人员(名单于6月10日前报县卫生局),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采取有效措施,将安排部署落实到每个岗位,并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各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行动要突出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及消防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要注意日常检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全面深入开展治理行动,努力将事故减少到最低。
一、活动目标
在县委、政府领导下,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全县医疗机构积级参与,全面开展平安和谐医院创建活动。通过采取相应措施,使医疗执业环境明显改善,医院及周边安全状况明显好转,医疗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医院内部医患纠纷、刑事、治安事件和安全隐患明显减少,医患关系更加和谐,医患纠纷调处机制逐步完善,为构建平安医院、和谐医院建设长效机制,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有序的诊疗环境,促进卫生事业和谐、健康、持续发展。
二、活动内容
(一)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提供和谐优质的医疗服务。
各级医疗机构要结合医院管理年活动,加强医德考评工作,加强对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的服务宗旨、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和职业责任教育,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落实省卫生厅“三坚持三不准”规定,进一步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坚持依法执业、坚持职业道德、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各级医疗机构要创新服务流程,优化诊疗环境,为患者提供及时、方便和人性化的医疗服务。切实加强医院基础管理,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管理组织,落实各项核心医疗工作制度和安全措施,保证医疗仪器设备合法、合理、安全使用,避免发生医疗差错和事故。严格资格准入制度,规范医疗执业行为,坚决取缔无证行医和非法执业,确保医疗安全。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二)依法妥善处置医患纠纷,维持和谐的医患关系。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把医患纠纷处置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的权益。要制定预案,坚持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的原则,建立健全医患纠纷预防处置机制,周密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加强医患沟通,完善沟通内容,改进沟通方式,注重沟通效果。积极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并把医疗责任保险与医患纠纷调处有机结合起来。要严格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事,规范医疗事故处理程序,严格执行医疗事故申报制度,实行医疗事故以法人单位备案制,各单位要把制定绩效考核办法与医疗事故赔偿处罚挂钩,报卫生局医政股备案。卫生行政部门要会同政法部门,运用综合手段,防止因医患纠纷引发和恶性事件,严肃查处和打击严重影响医疗秩序、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不断强化医院内部治安管理,保持和谐优良的内部环境。
各级医疗机构要强化安全工作责任制,定期组织安全工作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学习培训,落实各项内部安全保卫措施。建立健全治安、消防等群防群治组织,加强医院内部消防设施建设。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及时消除内部安全隐患。制定和完善防恐怖、防破坏、防灾害事故、防等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加强医院内部重要部位和重点科室、部门的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强对各类毒麻药品、菌种和放射源的管理,严防发生流失事件。认真贯彻《保密法》,切实做好保密工作。建章立制、强化监督,努力预防职务犯罪。落实防范、惩治势力和非法组织活动的各项措施。加强与基层社区组织、公安派出机构的联系,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四)认真治理医院及周边环境,保证医院和谐平安发展。
要认真落实省卫生厅、省公安厅《关于维护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的通告》的精神。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周边流动人口、暂住人口的管理,及时排查并消除各种治安隐患。合理规划和建设医疗机构周边的交通安全设施,改善医疗机构及周边交通环境。强化对医疗机构周边煤、油、气、电设备的管理,及时拆除违章建筑、取缔违法摊点。经常分析医疗机构及周边地区违法犯罪活动的特点和规律,加强巡逻守护,严密防范侵害医务人员、患者及其家属人身安全的案件发生。定期组织开展医院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整治,依法打击散发、张贴虚假医疗广告和虚假医药印刷品广告等违法行为。
(五)进一步改进涉医新闻宣传工作,营造和谐健康的舆论氛围。
各级医疗机构要强化政务公开和院务公开意识,建立统一协调的信息通报机制,及时向新闻媒体通报最新的政务信息,增加行政行为的透明度,满足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新闻媒体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大力宣传平安医院、和谐医院创建活动,大力宣传医务工作者为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出的不懈努力和无私奉献精神,营造尊重医学科学、尊重医务人员的社会氛围,增强医患之间的信任感;客观宣传生命科学和临床医学的特殊性、高科技性和高风险性,引导群众理性对待可能发生的医疗风险和医疗损害纠纷;对有关医患纠纷,在搞清事件真相前不轻易、轻率地报道,杜绝不实报道。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共同营造有利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舆论氛围。
三、时间安排
4月份开始在全县启动平安和谐医院创建工作,到4月份为一个工作年度。创建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
按市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协调小组下发的文件要求,成立平遥县创建和谐平安医院活动协调小组,广泛动员活动相关参与单位,明确创建活动目标、活动主要内容及工作要求,并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创建和谐医院具体方案。
(二)全面实施阶段落
1、各医疗机构要对照和谐平安医院创建目标和要求,结合医院管理年活动,以改善服务态度、优化就医流程、落实医疗安全措施为重点,加强宣传教育,查找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推进创建工作。
2、各医疗单位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探索开展医患纠纷第三方调处和医疗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建立长效机制。
3、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医院及周边治安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公安、卫生、城管执法等部门联合开展医院内部治安专项检查和指导。
4、县平安和谐医院创建协调小组开展专项督导,通报活动进展情况。
(三)巩固提高阶段
1、继续按照活动方案落实各项措施,巩固成果。
2、组织开展创建活动考核评价工作,并结合市协调小组及相关部门的考核评价进行总结,提高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相关单位要把创建和谐平安医院的工作作为加快和谐平遥建设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强化部署,认真组织实施。为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特成立平遥县平安和谐医院创建协调小组。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秉富兼任,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负责日常工作。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都要成立创建活动协调组织,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二)明确职责。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创建工作的合力。综治部门要加强对开展和谐医院创建活动的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履行相应职责,并将平安和谐医院创建活动纳入平遥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设和谐平遥的整体规划及考核指标体系。卫生部门要根据创建目标任务,指导督促医疗机构开展创建工作,加强与有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创建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管理、打击和预防犯罪的职能,依照《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规定,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加强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在县级综合医院设立警务室或警务点,严厉打击侵害医护人员、患者人身财产安全和扰乱医疗秩序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坚决维护医院正常工作秩序。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对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监督指导,规范医患纠纷调解程序,提高医患纠纷调解能力,及时有效调处医患纠纷。民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对弃婴、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以及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医疗救助工作。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医疗广告的监管,协助医院对医院内自身广告宣传进行规范。人民法院、检察院、司法、城管执法、劳动保障、药监、质监、物价等有关部门在当地综治办的组织协调下,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创建工作给予指导和支持。
关键词:病案管理;问题;解决方案
研究显示:医院病案管理作为医院档案管理体系中的重要构成元素,当前还存在一定的不足[1],这些问题使得医院对于病案资料的利用度较低,无法发挥病案资料对医疗卫生服务的指导价值,故而导致了一定的不良事件产生[2,3]。特别是在当前新医疗体制改革的背景促进之下,大量的医改方案出台,相关配套改革措施进一步落实,对于医疗信息化建设所提出的研究更加的具体[4]。在这一背景下,提升医院病案管理工作质量无疑有着重要的意义与价值。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对我院当前病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针对问题探究相应的解决方案,对比方案实施后的效果与价值。
1.2方法
1.2.1病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病案管理工作当中存在的问题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①思想意识上不够重视:当前绝大部分医院管理的中心为医疗服务,对经济的关注高于对病案管理工作的关注。病案作为医疗卫生机构的科技型档案之一,没有在医院医疗卫生服务中发挥相应的价值与功效,一定程度上造成医疗纠纷等不良事件发生率的增长;②病案质量低下,信息利用率低:一份完整的病例资料除需要涵盖患者的一般资料信息以外,还应当覆盖包括疾病诊断、疾病治疗、以及疾病护理在内的相关内容,但当前部分病案在资料信息上不够详实,书写记录不够规范,甚至存在胡乱涂改的问题,潜在一定的安全隐患;③管理人员业务水平低下:医院缺乏集中组织病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的故障制度,知识更新速度较慢,缺乏对病案管理工作的系统认知。
1.2.2病案管理问题的解决方案针对病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几点问题,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对病案管理工作加以完善:①促进病案管理规范性的提升:病案作为能够直接反应患者疾病临床治疗干预情况的第一手资料,医师大多是通过借阅的方式展开对病案信息的研究。病案的借阅管理,在医学教学研究、公检法和保险等方面都有涉及,所以需要对病案的借阅过程进行规范化的管理。在病案的借阅中,不能够把病案的原文本给相关部门。要借用一些扫描的文件。从这一角度上来说,建议医院方面购置专门的扫描仪和打印机设备仪器,这样能够有效的防止把病案带出病案室,一方面为患者保守秘密,另一方面还提供了借阅的服务;②促进循环性监控工作制度的全面落实,推行基于三等级的循环监控机制:加强"三级循环监控"是加强责任落实的重要措施,即主治医师对住院医师、科主任对主治医师、职能部门对科主任的监控体系的建设,各级都要把握好质量关卡,积极加强监控和反馈,及时修改审阅病案,对病案的质量管理可以起到良好的效果;③引入质量管理理念的方法,提高相关病案信息资源的利用率:在医院病案管理工作中引入ISO质量管理体系,促进病案管理中,有关医疗文书的书写、诊疗资料的记录等关键工作环节流程得到规范。特别是针对分类、等级处理后的病案资料而言,需要安排专人进行保管,严禁对这部分资料数据进行涂改、伪造、或窃取;④加强对信息资源的开发质量:改变被动的服务方式,提高病案信息资料开发的主动性,通过统计、归总等方式,定期面向医院领导、管理层人员提供阶段性的病案信息,拓展病案资料的利用途径,将病案信息的利用范围进一步扩展至包括医院管理、医疗保健、医疗纠纷、以及医疗科研等多个方面当中;⑤重视对病案管理工作人员综合素质与技能的提升:医院方面需要根据工作人员的不同工作岗位,制定对应的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特别重视对病案管理专门性人才的培训,定期在岗学习、专家讲学、外派参加学习班等均是人才培养的有效手段,将学习情况与晋升、与绩效挂钩,及时结合行业发展需求,更新相关人员的病案管理理念与知识。
1.3统计学处理本文数据使用SPSS17.0软件进行分析与计算,计数资料以%表示,以X2检验,可信区间95%,检验水准为0.05,当P
2结果
在医院落实相关病案管理措施后,病案质量完善率、患者满意率均明显高于实施前数据,投诉率明显低于实施前,数据对比存在显著差异,P
3讨论
在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数量迅速提升的背景之下,医疗卫生服务开展过程当中所形成的病案资料无论是从数量,还是从完备性方面上来说,都取得了相当长足的进步。有关研究中指出:健全、有效的病案管理工作制度与措施有助于维护医院医疗环境的和谐、稳定,在降低医疗纠纷以及不良事件发生率方面意义重大。
本次研究过程当中,针对当前医院病案管理在思想意识、在信息利用度、在人员业务水平等多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展开了积极的探索与创新,在重视对相关法规、标准的宣传与学习基础之上,促进了医院档案管理工作体系与病案管理工作的进一步融合,同时通过引入质量管理理念的方法,提高了相关病案信息资源的利用率,在加强对信息资源开发质量的同时,更进一步重视对病案管理工作人员综合素质与技能的提升。在以上相关措施的引导下,病案管理措施实施后,病案质量完善率、患者满意率均明显高于实施前数据,投诉率明显低于实施前,数据对比存在显著差异,P
综上所述:当前医院在病案管理工作的开展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与不足,需要通过对病案管理规范性的提升、推行基于三等级的循环监控机制、提高信息利用率、加强信息资源开发、提升病案管理人员综合素质与技能等多项措施的落实,进一步提高病案管理的工作质量与水平。
参考文献:
[1]黄锋,陈剑铭.医院病案管理工作现状及发展趋势探讨[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13,29(3):192-194.
[2]唐丽华,沈玉梅,朱崇光,等.质量控制在病案管理工作中的应用效果分析[J].中国医院管理,2013,33(12):5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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