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案管理法律法规(收集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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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案管理法律法规篇1

[中图分类号]R197[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5-0515(2012)-01-296-02

病历是正确诊断疾病和决定治疗方案所不可缺少的重要依据,也是反映医院诊疗护理水平和临床医师基本技能、工作态度的一个重要文本。病历还是医疗质量的载体。是反映临床医师应用医学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的客观依据;直接体现了临床医师的责任心和法律意识。同时病历还是科研、教学的基本资料和法律文书,也是医疗质量、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综合评价的依据。病历作为医院医教服务的原始证据作用及在医保医疗付费时的凭据作用也日显突出。因此加强对病历书写质量的要求不再只是医院对医疗质量进行内部监督管理的需要,也是促进医疗质量可持续改进的一个重要举措[1,2]。

我国为规范医疗机构病历书写行为,提高病历质量,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在2002年卫生部就印发了《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3,4]。《规范》实施7年多来,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医疗机构病历质量有了很大提高。2010年卫生部对《规范》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制定了新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卫医政发[2010]11号)。2002年颁布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卫医发(2002)190号)自2010年3月1日废止。新规范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与2002年版的相关规定相比,新规范的内容做出了很多“人性化”修改。是在全面总结2002版《规范》实施情况的基础上,通过7年的实践经验,结合当前医疗机构管理和医疗质量管理面临的新形势等特点而制定的。

如何根据《规范》对病历书写进行质控,提升医师病历书写水平,减少因病历书写中不规范因素引起的医患矛盾和医疗纠纷现综述如下:

1病历、病历书写的概念[5]

1.1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象、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1.2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的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2认识病历书写的重要性

2.1病历书写的重要作用病历书写是医生对治疗疾病过程的真实记载,也是医疗活动的记录,具有重要的科研价值,同时也是重要的司法证据;病历书写还是医院质量建设的基础,可以为疑难危重病例的科间、院际会诊提供重要依据;也是医生基础训练和提高医疗水平的重要环节,及时、认真、真实的书写病历是每个医师的职责,书写出内容充实、逻辑性科学性强、文字简洁流畅的病历是医师专业和文字水平的体现[6,7]。

2.2病历书写所面对的新形势病历单纯为医院医教研服务的时代已经结束,而在处理医疗纠纷时的原始证据作用及在医保医疗付费时的凭据作用日显突出[8]。因此对病历书写质量的要求不再只是医院加强医疗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需要,更关键的是病历质量将面对的是来自广大患者及社会的挑剔以及法律的约束,因此,医务人员必须要重新审视病历的功能、作用和社会价值,树立法律观念,从法律的高度来看待,将其作为证据来对待[9,10]。

3现行病历质量评价方法按照单份病历终未质量评分多少作为科室医师的质量控制目标。

3.1评分标准5大项[11]见表1。

表1

3.2病历质量等级标准见表2。

表2

3.3病历质量评价方法内容每月随机抽查一定数量终末病历进行检查,其内容按照“书写规范”进行一般项目检查评分,给予病历等级。

4病历书写质量检查中存在的普遍问题[12-14]

4.1首页填写不规范病案首页出现空项、漏项及填写不准确、不规范等。

4.2记录描述不详实主诉与现病史中,诊断当主诉;主诉缺少三要素。现病史中主要症状描述不全,层次不清,缺少鉴别诊断资料等等。

4.3诊断名称不准确一是有些医师把疾病名称写成症状。二是有些疾病名称较笼统。三是诊断选择缺陷等。

4.4病程超时不分析科主任和医师对《规范》学习不够,不重视,病程记录间隔事件超过规定;上级医师查房不及时,重点不突出,过于简单。

4.5小结记录不完整有的医师对各种小结记录的内容过于简单,未能很好反映治疗情况、目前状况和下一步治疗措施。

4.6知情同意不确认各种知情同意书无患者或家属签名确认,给日后留下纠纷隐患。

4.7医嘱涂改不签名

4.8检查项目不全面病历中化验报告单缺失,或黏贴顺序凌乱,申请单填写项目不全较为普遍。

4.9质量评定不严格医院统计年报中的病案质量评定结果可信度不高,科室主任从本科利益出发,将乙级、丙级病历评定为甲级或不上报病案统计室。

5病历质控中出现问题的原因分析

5.1医师责任心不强,没有正确认识病历书写的重要性少数医师责任心不强,询问病史不详细,查体及病情观察均不仔细,认为医生看好病,手术做得好,治疗不出问题就可以,病案好坏没有多大关系,对病历书写的重要性缺乏认识,自我保护,法律意识淡薄[15]。

5.2医生对自身业务要求不高,不注重基础训练,没有学习专研的精神有的医师知识面过于专业化,对本系统外的疾病缺乏判断,不能及时治疗、诊断。有些教学医院病历大多为实习生、低年资医师书写,经验不够,《规范》内容掌握不够,临床经验少,对疾病缺乏全面认识,病历书写容易缺乏逻辑性和科学性。科室工作繁重,没有足够的审查和修正力。上级医师往往要承担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任务,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对病历进行审查和修改,出现医师自己代签字现象。随机抽查病历质控,把关较局限。医院每月出院病历多,但终末病历检查人员较少,只能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只能注重检查形式和制度落实,对病历质量内涵缺乏认识[16,17,18]。

5.3法律意识淡薄,管理不到位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管理中存在较大漏洞,上级医务人员没有尽到“传、帮、带”的作用,各级医务人员法律意识不强。根据《宪法》和《民法通则》,公民在患病时应该享有知情权。知情权是指公民应该享有了解与自己利益相关情况的权利。患者对其疾病以及疾病的诊断、治疗具有知情同意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也承担告知义务,患者有权了解其疾病情况和对其实施检查治疗的方法、内容等[19]。据调查发现住院病历的告知制度总体上执行良好,但近来医疗纠纷投诉中仍将告知不全作为医疗纠纷投诉重点内容之一[20]。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是,虽然大部分医疗机构采取了模板的形式将告知内容一一罗列,但项目繁多,缺乏个性和针对性,而且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许多执行不力的情况,如相当一部分入院告知书存在患者没有签名或手印、委托书中患者和委托人签名由委托人一人包办、医师缺签名等现象;有个别科室的入院告知书中患者称呼栏全用病区加床位代替[21,22]。

上述病历质控问题基本上存在于终末病历质控中,只有在患者出院后,病历的大部分问题才暴露出来,有些问题可以及时改正,有些时候为时已晚。造成医疗纠纷和医疗矛盾时,证据往往从病历里寻找出来。医院应该从发生病历书写问题的源头上抓起,提高医护人员的质量意识,注重医务人员的上岗前培训,对病历书写进行规范化培训,对科主任和院领导进行岗前培训,学习相关的卫生法规和制度。提高管理水平,保证病案质量。多途径寻找病历质量监控由事后检查向事前预防方向转化的方法,做到防患于未然[23,24]。其次,各级医师应该各司其职,加强病历质量的监控,完善与规范“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明确各级医师查房的作用和职责,并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履行自己的职责,充分体现病历书写质控的时效性。最后院级应该加大病历质量监控的力度,充分发挥好各个职能部门的作用。病案质量内涵与医疗质量、技术水平、管理水平息息相关。职能部门及病案管理者要建立反馈制度,定期将病案中存在的问题反馈公示,并督促其整改,提出合理化建议,实施一种动态的病历书写质量监控和评估,加大奖惩力度,与科室和个人的绩效考核挂钩。采取一系列办法将病历书写中存在的质量缺陷消灭在病历书写的每个环节中[25,26]。

书写病历不只是单纯为了提高病历质量,减少医疗纠纷,而是出于最起码的对患者生命负责,对患者的健康负责,试想,哪个医师也不可能只负责一个病人,每个医生都会主管好多病人,每个病人的病情如何,用药如何,目前恢复的如何,各种检查结果如何,医生不能单纯的靠大脑去记,总应该有个书面的记录,这样,才不容易出现差错[27.28]。再说,书写病历的过程,也是医生的临床思维判断能力的体现与提高,通过分析,为患者提供最佳的诊疗方案,对医生业务水平的提高有很大的帮助。所以,每一位医务人员都要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病历质量管理的重要性,把质量管理渗透到整个医疗过程中,这样,书写病历时就会认真仔细,有高度责任感[29,30]!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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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案管理法律法规篇2

1病历档案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1没有形成统一规范的管理模式

就目前现状而言,很多医院都没有把病历档案管理纳入医院档案管理体系当中。

医院综合档案室对医院档案的管理仅限于党政文书、财务、基建、科研、设备等档案上,而病历档案一般由医务科管理,且只保存病历档案的文字材料,病历档案中相关的胶片又由放射科保存,病理切片由病理科保存等,造成病历档案保存分散、收集困难。由于没有一整套规范的医院病历档案管理模式,在实际病历档案管理中部门之间往往是各行其事,医院档案管理部门并未起到指导和管理的作用。

1.2专兼职病案人员配备不足,综合素质偏低,病历档案管理人员不足是影响我国病历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因素。

由于医院的医疗、教学、科研任务繁重,专兼职病案人员的配备与日益增多的医院病历档案工作任务相比明显不足,只能做些基本的整理、编目、首页录入、写袋、装袋、上架等工作,没有更多的精力进行档案编研、信息开发与利用。此外,重藏轻用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地存在于病历档案管理中,忽视了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对专兼职病案人员忽视业务培训,病案人员缺乏专业理论和技术,素质参差不齐,无法满足病历档案现代化管理的需求。

1.3病历档案质量不高从目前医护人员的病历记录内容来看,普遍存在着对病历档案质量不以为然的态度,存在对病情、手术、查房记录不及时,内容书写不完整、术语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在应付上级检查或发生医疗纠纷时,一些单位甚至突击书写病历。另外,也有一些医护人员不经正常途径行医治病时不建立任何病历材料。这些行为的存在,直接影响着病历档案的质量,如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就会使有关人员在举证倒置中产生举证不力,甚至败诉的后果。

1.4法律责任意识不强

病历档案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本,但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病例管理规范》颁布以前,病历档案的凭证作用一直没有引起人们的重视。

医护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法律观念不强,没有意识到记录自己医疗行为的病历很有可能成为医疗诉讼中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的法律依据。往往该记录的不记录,该告知的不告知,该签名的不签名,不按有关规章制度办事,造成纠纷时不能举证,给工作带来极大被动。

1.5计算机技术应用不够完善

目前,大部分医院都实现了计算机管理病历档案,但是计算机的运用也只是简单地进行病历档案首页的录入和管理,实际病历档案管理工作中还是以手工操作为主、计算机管理为辅,工作效率低下、检索途经单一、储存空间不足,医疗信息资源得不到充分的开发和利用。

2做好病历档案管理的办法

2.1加大病历档案管理投入力度

没有科学的病历档案管理,就没有今后的有效利用。病历档案不仅是患者接受检查、诊、治疗、护理等全过程的原始记录,更是处理医疗纠纷举证倒置的有效证据。因此,医院要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加强病历档案管理工作;要为档案室配备防火、防尘、防潮设施;配备档案微缩、多媒体运行及光电传输等设备,改变医疗机构中普遍存在的重视临床一线、轻视病历档案管理的错误做法,逐步实现病历档案管理现代化。

2.2把病历档案纳入医院档案管理体系由于病历档案的专业性较强,故长期以来医院都是独立管理。为了使病历档案的整理、保管、利用与其它档案协调一致,从实际出发,就应该把病历档案纳入医院档案管理的总体系,做到统一领导、统一整理、统一保管、统一利用。还可以将医院综合档案室与病案室、统计室、图书室、计算机网络中心合并形成医院的档案资料信息中心,真正适应现代医疗卫生事业的不断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2.3加强病历档案质量管理

病历档案质量管理是体现医院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病历档案质量管理,首先,应制定质量管理方案,建立质量管理小组,部署具体制度和流程,实施全面质量管理控制;其次,对医护人员加强质量教育,强化病历档案的质量意识,进行病历档案书写的规范化培训;再次,病历档案管理人员要加强自身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在病历档案管理中做好前期、中期和终末质量控制,尤其要加大中期质量控制的管理,实现动态质量控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有效促进病历档案质量的提高。

2.4提高病历档案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直接关系到病历档案管理水平的高低。对病历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教育,是实现病历档案管理现代化的重要保证。首先,病历档案管理人员要不断加强自身的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觉悟和明辨是非的能力,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理论学习和档案工作的实际相结合;其次,档案管理人员要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技能及相关的现代科学知识,尤其要具备计算机和应用软件管理病历档案的知识,便于工作中应用计算机对病历档案进行存储、编制索引,提高工作效率、拓宽检索途径。

2.5开展病历档案的法制化宣传

目前,面对临床医疗工作中复杂多样及日趋增多的医疗纠纷,尤其是伴随病历公开、患者成分和社会环境复杂化而造成患者投诉率上升的状况,医院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广泛宣传与病历档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强化全体职工特别是医院领导及职能部门人员的责任感和法律意识,对病历档案原始记录进行科学分类、整理和归档,有效杜绝敷衍、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等现象的发生,保证病历档案的真实、完整、系统,确保病历档案的安全,减少医疗事故、保护医患双方利益。

2.6充分开发利用病历档案信息资源

病案管理法律法规篇3

[论文关键词]病案管理重要性问题建议

[论文摘要]探讨病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指出目前病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普遍问题,并提出提高病案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病案管理的重要性

(一)有助于医疗纠纷的裁决

当发生医疗纠纷时,司法鉴定主要依据病案记载的内容和其他材料,法庭相信的也只是病案记载的内容,其他证明材料和法医的鉴定文书,因此病历作为医疗纠纷鉴定的重要文件,为了保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司法机关在对医疗纠纷进行调查和对医疗事件鉴定的时候往往病案就是原始记录而真实的具体的证据,在法律上具有有效的证据材料。

(二)有助于医疗保险的实施

建立和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是现代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的工作。目前我国日益增多的保险机构一步也离不开病案,保险机构在支付医疗保险费时首先要检查医院的处方和收费清单,对于一些重大的检查和贵重药品的使用,还需要检查报告证件,客观病历复印件,门诊做CT或拍片必须要门诊病历和诊断书,如果既往史记载过有一些不允许的慢性病或者肝炎、糖尿病、结核病等等。

(三)有助于法律监督与保障

病案是疾病发生发展和就医诊治过程的全部记录,具有科学研究和医疗病史的证据;以事实为准病案可以为法院提供法律责任的铁证或仲裁机构解决纠纷的权威性文件,还可以提供人身赔偿案件受害人、刑事伤害案件被害人、工伤案件的伤残鉴定和交通事故引起的法医鉴定等方面,为当事人提供合法权益性得到保护的证明材料。

(四)有助于提高医疗和科研

病案是医疗、科研的重要信息和现代医学的法定文件。完整的病案可以为临床医师提供完善的医疗信息,有利于提高医疗质量,有利于为患者提供全面的后继治疗。因此,病案在科研方面的作用是研究人员通过既往发生的病例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找出某些疾病发生变化诊治的过程,提高医疗水平,促进诊疗技术发展和药物更新推动医学科学的进步。

二、病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医务人员病案责任意识不强

病案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本,但是在《条例》与《规范》颁布前,病案应用于法律的有关问题一直没有引起人们的重视,相当数量的医务人员不了解自己所肩负的法律责任;部分病案质量意识淡薄,存在对病案质量不以为然的态度,记录不及时、内容不完整、不全面,严重影响病案在医疗纠纷司法鉴定中的应用效果;还有些医务人员在病历工作中的行为与病案要求的客观性、真实性、完整性存在差距。所有这些都严重影响了病案的质量。

(二)病案遗失现象时有发生

有的医生需要借阅再次入院病人的旧病案时,随便差使实习生或进修医生到病案室借用,更有甚者请病人或家属来借;有的实习医生、进修医生为上级医生代借病案或互相传阅,调动科室后,病案未及时归还;有些病人乘医护人员不注意,在出院时自行拿走病案;有些病人要求复印出院病历和检查单时,未能如数返还等,致使病案全部丢失或部分丢失,这些都增加病案管理工作难度。

(三)病案管理人员不足,业务素质不高

随着病历数量的不断增多,病案管理人员明显不足,致使病案管理人员仅能忙于应付日常工作,无暇顾及病案信息的开发利用。而且我国在病案管理教育方面落后,设置此专业课程的高等学府很少,所以目前的病案管理人员大多由其他专业改行而来,虽然这些病案管理人员具有一定的医学或护理专业理论,但缺乏一套系统的、规范的病案管理知识和技能,不利于病案管理工作的发展。

(四)编码问题

如医务人员或病案管理人员工作疏忽,则易造成入院病人编号混乱,一个病人多个编号,导致同一个病员住院病案存放在多处位置,既不利于对病人病情的长期监控,也不利于地方流行病学调查及科研教学等。

三、提高病案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病案管理人员的素质培养

病案管理是一门涉及多学科的边缘学科,病案管理人员也不再是一个单纯的保管者.而应该是随着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来研究病案管理专业新技术.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的病案管理研究人员和科技工作者。因此,病案管理人员不仅具有一定工作能力、文化水平,还应掌握比较全面的医学科学知识、管理科学知识、电子计算机知识等;此外,病案管理人员还应能够对病案信息进行加工汇编,配合科研需求,开发各类病种资料的编研.从而达到有效地开发利用病案资源的目的。因此,提高病案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是一项任重道远的艰巨工作。

(二)规范病案管理过程

首先是要完善制度、规范行为。加强病案管理是一个系统管理过程,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与病历的记录、医务人员保存、传递、利用、病案建立、保管、查阅、复制利用相对应的可行性规章制度和有关提供服务的具体程序,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其次,要强化源头管理。建立完善的质控体系,在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下分级分专业负责,实施考核奖惩制度,从挂号、住院、收费处开始到门诊、急诊、住院科室,确保病案合格率,只有切实抓好源头管理,输出无缺陷,才能保障高质量的病案质量。最后要健全病案建立的管理。病案的建立是指病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号、装订、登记、归档和排列、编制索引的过程。病案管理人员要及时查收每一份病历,发现缺陷及时通知科室并兑现奖惩措施,按规定顺序整理编码、装订成册、编号排存、上架并确保病案完整;建立姓名索引、日期索引、疾病索引等索引工具;建立现案供应登记、借阅登记、科研教学病案阅览登记和入、出院病案登记等登记工具,便于查阅又确保万无一失。

(三)推进病案管理信息化

病案管理法律法规篇4

【关键词】病案质量;质量管理;重心前移

病案质量是指病案书写质量,其重点是内涵质量,即突出病案记录的准确性、真实性、科学性和及时性〔2〕。病历质量管理是医疗质量管理的基础,提高病历质量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是医院管理工作的重点。多年来我们一直探索和实践病案质量管理的有效方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经验和体会简单介绍,以供参考:

1强化法律意识,注重案例分析

保证病案质量是依法解决医疗纠纷的基础和关键。病案质量管理本身就是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安全管理的重要方面〔3〕。病案作为合法的法律文件,其书写质量关系到患者和医生双方利益,关系到医院的社会和经济效益〔4〕。因此从法律高度规范病案质量,规范医疗行为,是医疗安全的基本保障。我院不定期的邀请知名法律专家进行法律知识讲座和宣传,对身边或院外的医疗纠纷案例进行警示分析,宣传病案质量的法律举证地位,定期开展“精析病例”、“精湛医术谈”等系列精品报告会,不断强化医务人员的自我维权意识和证据意识。

2健全质控体系,规范病案管理

为规范病案管理,我院建立了多层次、多角度、互动式的四级病案质量控制体系。一级体系为院级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由业务院长及医教部主任牵头组成,其任务是确定病案质量管理发展方向,对重大问题提出决策意见。医教部质量管理科作为二级管控体系,负责执行病案管理委员会的决定,制定病案管理的具体计划与执行各项管理措施,负责病案形成过程的全面、全程质量监控。三级管控体系是院病案质量督查专家库,主要对病案内涵质量进行评审和把关。四级管控体系为科室质控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科室质控组长、科室质控医师构成,负责病历归档前质控。三年来我院甲级病案率一直保持良好势态(>95%),未按时限要求完成病历书写现象、病历缺陷问题、终末病案乙级数均呈明显下降趋势,杜绝丙级病历。

3重视环节质量,质控重心前移

3.1强化科室质控小组职能随着收容量的逐年增加,单靠质控医师的大范围全面监控已不现实。遂将质控重心前移,使原先以质量管理科为重心的质控模式,优化为以科室质控小组为主的质控模式。科主任是科室的主要负责人,对提高病历质量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每月仔细评审出院病历不小于5份。科室质控组长主要负责该病区的所有出院病历质控,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人员予以修正完善。死亡病历、疑难危重病历、重大手术病历、纠纷倾向病历科室内必须由副主任医师以上级别进行重点质控,每月形成《科室病历质量控制月报表》,上交医疗质量管理科。

3.2加强运行病历质控力度我院实施电子病历系统以来:可以随时监控所有在院病人的医疗记录,从而使质量控制的重点从终末前移到具体的诊疗环节中,特别是医疗文件的及时性、书写内容的准确性及书写的规范性。还可以及时与临床医师沟通,充分发挥事前提醒预防、事中跟踪监督控制,及时发现缺陷、及时解决问题,是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的重要举措。

3.3改变终末病历质控模式

3.3.1按照国家军队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终末病案质量的控制我们做了大胆探索和改进,取消既往为片面追求甲级病案率而进行返修现象,杜绝了临床医师对终末病历返修的依赖性,促进病案质控重心前移到各科室。

3.3.2院病案质量督查专家库由18位本院四级以上知名专家组成。对死亡、疑难危重、非计划二次手术、纠纷等重点病案进行例例质控,逐项把关,查找内涵质量缺陷,形成病案质量评价报告,全院通报。

4加强医师培训,规范病案书写

医教部质量管理科每月举办一批“住院医师病案书写及质量控制培训班”,由具有丰富临床管理经验的高年资医师和专家进行病案质量的专题讲座,解析病案缺陷的原因,阐述减少缺陷,防范纠纷的有效对策。严抓岗前培训制度,对进修医师、研究生、新招聘住院医师实施上岗准入制度,病历书写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临床工作。

总之,病案管理应当遵循客观真实、准确规范、注重质量、依法管理的原则〔5〕。良好的病案质量不仅反映医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文化素质,而且也体现医院诊疗和管理水准。所以,提升病案质量,是提高医院整体质量的重要环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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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案管理法律法规篇5

关键词:精神病司法鉴定;档案管理;体会

ExperienceinForensicPsychiatricRecordsManagement

YUYa-hong

(JudicialIdentificationCenter,TheShaoxingSeventhPeople'sHospital,Shaoxing312000,Zhejiang,China)

Abstract:Withtheincreaseinthegeneralstandardoflegalconsciousnessofpeople,moreandmorecivildisputes,andbyresortingtothelawtodispute,requirementevaluationinvolvedinpsychosisorsuspectedmentalpatientscivilcapacityalsoincreasedaccordingly.Psychiatricjudicialauthenticationfilesisanimportantpartofmedicalrecords,andprovidethebasisforthelegaltrial,sentencingeffect,therefore,howtofile,isveryimportanttoensuretheintegrityofthearchivesandsystemic.Theauthoronthebasisofsummarizingexperience,somepracticalexperience,nowreportasfollows.

Keywords:JudicialIdentificationofMentalIllness;Filemanagement;Experience

近年来,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越来越多的民事争议,与纠纷被诉诸于法律来解决,要求评定涉案精神病或疑视精神病患者民事行为能力的委托也相应增多[1]。由于精神病司法鉴定档案是对疑有精神障碍的诉讼当事人或诉讼参与人的精神状态及其法律能力,进行精神状态检查、分析、诊断、判定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它既具有为法律审判、量刑提供依据的效应,又是医学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如何归档整理,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系统性,是每个档案管理者应该思考的问题,笔者是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精神病司法鉴定中心的专职档案馆员,在从事精神病司法鉴定档案管理工作中,得出了一些实践体会,现与同行商榷。

1精神病司法档案管理的归档依据及内容

精神病司法鉴定档案资料的整理是档案资料能否有效发挥作用的基础,所以必须依据整理。我们在整理、归档精神病司法鉴定档案时,是参照《中国档案分类法》和《中国图书分类法》将资料分为:行政类(精神病司法鉴定中心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析评、验收等资料)、和鉴定类(主要是精神病司法鉴定被鉴定人的档案资料)。文中阐述的档案整理是指后者。

一份精神病司法鉴定档案的形成,包含了从接收鉴定到档案归宗的整个过程。①作为鉴定单位,在精神病司法鉴定前,会收到由委托单位提供的材料,包括委托单位介绍信、司法部门统一监制的"精神病司法鉴定委托书"、涉案卷宗的相关材料复印件等。我们在接到鉴定委托时,会把这些信息做详细登记,项目内容有:序号、委托单位、委托时间、被鉴定人姓名以及委托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的名称、份数等等。②是在鉴定中形成的原始材料,包括司法鉴定讨论记录,辅助检查报告单(心理测验、脑电图、CT、磁共振等)、司法鉴定书的原稿和打印件副本、鉴定者实地调查并经委托方认可所获得的材料,以及鉴定结论不一致时,不同意见方的书面材料等。这些资料是整个精神病司法鉴定档案中的核心内容。因此,我们会把所有的资料,按照一定的规律进行排序归档。并在首次接待的登记本中完善鉴定结果的填写。使登记本成为司法鉴定档案的检索工具,方便资料的查找利用。

2精神病司法档案管理的归档卷宗整理

我们对精神病司法鉴定档案卷宗的整理,采用病历档案排序法,按年份和时间编号,一人一卷,与委托时登记的日期呈现一致性,譬如,某卷接收鉴定的日期为2012年3月5日,当年度是序号为第18位,那他的卷宗号即为:2012-03-05-018;这样的排序有利于查阅,也有利于年度统计。卷内材料排列从首页到尾页依次为: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书(副本原稿)司法鉴定小组的鉴定讨论记录辅助检查报告单(心理测验脑电图CT磁共振)其他方司法鉴定书复印件病历档案复印件有关案情的旁证材料司法鉴定申请单位委托书司法鉴定申请单位介绍信。这样的整理方法,既能保证整份档案的完整性,又能保证档案的统一性、规范性。

3精神病司法档案管理的归档保管期限

目前,我国对精神病司法鉴定档案的保管期限没有具体的规定和标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53条规定:医疗机构的门诊病历档案的保存期不得

4精神病司法档案借阅管理

由于精神病司法鉴定档案既有法律的属性,又有医学的属性。因此,其借阅的规范性尤为重要。阅档制度规定,阅档必须满足以下条件:①根据实际需要,借阅有关档案。这一类借阅主要是本单位专业人员在科研、教学、撰写论文时使用,借阅前必须办理由医务科、科教科、护理部审批同意的手续。②外调人员查阅鉴定档案时,必须持县(团)级以上机关的介绍信,办理借阅手续。③借阅者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档案内容,确保档案安全;查阅档案时,不得遗失、涂改、拆散、剪裁、勾画、批注档案材料,以保持档案的整洁完好。④借阅时间一般不超过7d。⑤档案馆员根据要求做好登记、借还手续,并具体解答借阅人查阅档案中的有关问题(专业问题,由中心主任回答)。

总之,精神病司法鉴定档案是客观全面地反映被鉴定人是否患有精神病以及作案时是否有精神症状的具体资料,是依法量刑的重要依据之一。故而规范、完善档案的管理十分必要。

参考文献:

[1]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能力验证鉴定文书析评[M].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2012,6:236-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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