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专项工程施工方案(收集5篇)
时间:2025-10-26
时间:2025-10-26
一、巩固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新机制
按照国家发改委、卫生部、人事部《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县医院从2013年10月1日开始取消药品加成,并制定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经费补偿办法的通知》文件,为取消药品加成提供了保障,并根据《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贯彻关于印发省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经费补偿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州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价格补偿办法和标准的通知》和《关于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同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性调整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的加强了取消药品加成的保障。2023年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助州级补助(补助标准1元/人)61100元;中央、省级财政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省级补助取消药品加成补助)61100万元;县级配套中藏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助4915元;县级配套县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助133115元都已到卫健局账户,卫健局按相应的比例进行拨付。
二、全面落实医疗服务体系规划
(一)制定方案。我局根据《州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5-2023)》和《县“十三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3)的通知》文件精神,合理规划,到2023年,力争完善县级综合医院传染病区的建设,力争完善县级综合医院设置精神门诊和心理治疗门诊,完成县级综合医院儿科、妇产科重点科室的建成。到2023年社区卫生服务站规划建设达标率为80%。人员配置方面,到2023年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5人,注册护士数达到2.8人,医护比达到1:1.25,卫生技术人员占全员70%以上。
(二)加强社会办医根据。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州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县大力鼓励社会办医。现我县有康仁诊所、利众诊所等民营诊所。
(三)加强监督管理。目前我县已经全部搭建了“三医监管”信息化平台,初步形成了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行为监管;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院管理层成为“明白人”和“千里眼”,并以此为抓手实现医院精细化监督管理。
三、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情况
(一)方案制定情况。2018年我县严格按照《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我县实际,制定了我县《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案》,现正在报请政府审核。
(二)章程制定情况。根据《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县县中藏医院、县人民医院于2018年底已制定了章程,现正在巩固完善。
(三)行风教育及满意度调查情况。我县县人民医院每周星期二开展三基三严培训,每周星期三开展继续教育培训,按照2023年4月全州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参与国家满意度平台测评情况通报,县人民医院患者满意度为62.1分,样本量未达标,员工满意度未达标等情况,县卫健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约谈县人民医院院长、分管院长,要求县人民医院立足问题、认真研究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采取切实可行、积极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我局把开展满意度调查工作纳入“行业作风专项整顿活动”的重要内容,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县人民医院、县中藏医院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工作任务。要求各门诊诊疗科室每日当班门诊医师负责5-10位门诊患者参与满意度管理平台门诊患者满意度测评。根据测评内容做好做实相关要求;各临床科室护理单元责任护士负责住院患者参与满意度管理平台住院患者满意度测评。根据测评内容做好做实相关要求。针对员工满意度低的情况,采取从薪酬福利、发展晋升、工作内容与环境等方面的改善,努力做好让患者就医便捷,享受服务好、态度好、质量好的医疗服务,让员工感受到医院团结和谐、积极向上、甘于奉献的氛围,共同促进医院发展。
四、全面落实政府投入责任
(一)加强中医馆的建设。我县对维古中心卫生院、维古乡卫生院、知木林中心卫生院、卡龙镇卫生院、晴朗乡卫生院等5个卫生院,投入20万建设中医馆,现维古中心卫生院、维古乡卫生院、知木林中心卫生院、卡龙镇卫生院、晴朗乡卫生院等5个卫生院都已建设了中医馆;2023年木苏乡卫生院、扎窝乡卫生院已上报中医馆建设项目。根据欧阳梅州长的要求,加大力度建设中藏医院的康复理疗服务能力。现我县中藏医院现已将康复理疗科建设成了重点科室。
(二)加强重点科室的建设。我县县人民医院先后建设呼吸内科、儿科、妇产科、外科等为重点科室,提升了我县的医疗服务质量,我县中藏医院现已将康复理疗科建设成了重点科室,提升了我县康复理疗的服务能力。
(三)全面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我县县人民医院在2015年通过了二甲复审,并于2016年通过了数字化医院的评审。2017年与省医学院省人民医院签订远程医学合作协作书,逐步实现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大医院专家的诊疗服务;县疾控中心于2017年通过二级乙等达标。2023年中藏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现正在进行进行等级评审工作。
(四)加强基础建设。截止目前我县完成了县医院采购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180万)、县医院采购胃镜设备(项目资金95万);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项目资金817万)、妇幼保健院采购DR设备项目(项目资金43万)、妇幼保健院手术室建设(项目资金120万);中藏医院基础建设(项目资金1700万)、中藏医院设备购置(项目资金110万)、知木林中心卫生院住院部建设项目(项目资金150万)、晴朗乡卫生院建设项目(项目资金280万)、中医馆建设(维古中心卫生院、维古乡卫生院、知木林中心卫生院、卡龙镇卫生院、晴朗乡卫生院等5个卫生院每个卫生院项目资金20万)、2017年40个村卫生室采购设备(项目资金20万)、2018年40个贫困村村卫生室采购设备(项目资金20万)等项目为公立医院的建设提供了保障,2023年继续加强中藏医院业务用房建设,大力开展卡龙镇卫生院、石碉楼乡卫生院、维古中心卫生院等10个卫生院维修改造项目,四美、沙拉、色尔古等10个非贫困村的维修改造项目,甲足、昌德等5个贫困村维修改造项目。2023年县人民医院医技楼建设项目(项目资金120万)已开标,加强了县医院的医疗服务能力。2023年彭州市援建县中藏医院500万,现已到账250万,用于中藏医院的手术室、检验科和放射科的建设、污水处理设备、发电机、办公设备采购等方面,加强了中藏医院的医疗服务能力。
(五)人才培养
1.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我局有编制446人,现有405人,空编41人,进修学习11人,其中县医院2人、中藏医院4人、妇幼保健院3人、疾控中心2人,大大的提升了我县卫生人才队伍。
2.加强科医生培养。今年共培训全科医生共计10人,其中包含了卡龙镇卫生院、晴朗乡卫生院等7个乡镇卫生院。
3.紧抓“传帮带”。到2023年5月底期间,我县共有专家59人,(其中包括业务院长、麻醉医师、护理等专业技术人员),2023年专家在我县中藏医院和县人民医院开展了常态化的三基三严培训,提高我县医疗服务能力。我县加强对专家的管理,让专家到基层,带动基层的医疗服务,让专家定期对医疗机构的员工进行业务和技术培训,让他们的技术留在藏区,加强对本土人才的培训。
(五)持续控制医疗不合理增长
根据《关于印发州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工作方案的通知》(阿州卫计发〔2017〕79号)文件要求,2023年上半年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业务收入比重,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比重,较上年下降,公立医院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消耗的卫生材料控制在目标范围内。
(六)持续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补偿新机制
(一)推动医保制度改革情况
1.持续推进医保。随着医改工作的不断深入,我县继续全面实施“参保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等“六统一政策”;2023年我县继续按照《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按病种收付费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阿州发办〔2017〕621号)和《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州财政局和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州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阿州人社发〔2018〕1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
2.一站式服务。我局与医保局合作在政务大厅开设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一站式服务”窗口,现积极有序的开展工作。截止目前我县报销医疗扶贫救助资金170.26万元。
3.异地就医。我县继续根据《州医疗保险管理局关于开展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目录统一编码对码工作的通知》(阿州医险〔2014〕13号)、《关于转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关于转发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196号)和《省医疗保险管理局关于开展省内医保个人账户异地普通门诊和药店购药刷卡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川医险办〔2018〕27号)文件精神,有序的开展了异地就医工作,切实解决了群众看病难。
(二)持续深化药品耗材领域改革
1.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我县于2011年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在2014年制定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府办发〔2014〕4号),至今我县各级医疗机构基药采购和配备比例均达标。
2.药品和耗材零差率政策执行情况。我县加强对药品和耗材零差率政策执行情况的持续跟踪评估,落实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以及医院加强成本控制管理等渠道补偿措施,原则上70%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20%通过财政给予以补偿,增加的财政投入纳入预算管理,10%通过医院加强管理,并适时调整,不断完善,确保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达到财政保障可持续、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有所减轻、医院收入不降低。
3.“两票制”。我县严格按照(川卫发〔2017〕55号)文件精神执行“两票制”制度。
(四)建立符合行业特色的人事薪酬制度。
开展常态化的考核,2018年我县制定了《县卫生和计划局关于开展2018年上半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的通知》、《县卫生和计划局关于开展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的通知》和《县卫生和计划局关于印发2018年县级卫生计生系统和乡镇(中心)卫生院综合目标管理考核方案的通知》文件,对县级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进行2次公卫考核和1次目标管理考核,对考核结果进行排名,并根据名次给与奖励,且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得与药品、检验、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2023年我县上半年公共卫生考核现已结束。
七、医联体建设推进情况
我县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根据实际情况建设医联体,目前我县色尔古中心卫生院与彭州市二医院签订医疗联合体协议,现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检验师在色尔古中心卫生院开展:乙肝两对半、大便常规、小便常规等新项目。中藏医院与省第二中医医院签订医疗联合体协议,现正在进行进修、技术指导等工作对接;2018年11月30日,我局召开了嘉兴市中医医院对口帮扶县中藏医院的座谈会,会议上对帮扶工作进行了对接与部署;2023年5月21日,总医院第四医学中心与我县政府重新签订帮带三方协议,在县人民医院设立帮扶点,并授予县医院“白金十分钟自救互救科普单位”,捐助眼科医疗设备和赠药。2023年6月4日我县县人民医院与州人民医院签订了医联体协议。
二、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一)推进医改工作压力较大。医改多部门协作机制尚不完善,医改工作涉及多个综合部门,推进改革需要各部门破除现有体制上的障碍,当前医改任务繁重,工作难度较大,日常管理协调缺少人手。
(二)基本公卫服务质量有待加强。由于我县地处偏远山区,医资能力不足,工作任务逐年增加,加之我县居民外出务工人员较多、配合意识不强、认知不到位等,导致公共卫生服务内涵质量和规范性还不高,成效不明显,存在居民健康档案更新不及时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
(三)分级诊疗体系尚不健全。一是患者选择医生就医,由于城乡之间的医疗资源分布悬殊明显,导致许多经济条件好的患者稍有小病都投向县医院或上级医院,影响了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二是基层医疗机构的专业技术水平相对较低,病人下转困难,影响分级诊疗制度落实。
(四)人才紧缺矛盾依然突出。近几年虽然人才招聘的量和质都有了一定程度提升,但总体上人才紧缺现状未得到根本改善,特别是有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缺乏。
(五)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根据《关于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通知》和《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23年版)》文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县乡镇卫生院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建筑面积、床位、人员配置、科室配置、服务内容和水平等方面难以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继续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在保障重点人群签约率的同时,着重做好高血压、糖尿病、孕产妇等人群的个性化签约;利用信息技术优化流程,提升服务效能,加强健康档案的管理和使用,让居民健康档案“活”起来;同时强化督查持续改进,对家庭医生服务数量、服务对象满意度、健康档案合格率、更新率每季度开展督查考核,考核结果公卫经费拨付直接挂钩,与签约医生、健康团队绩效分配直接挂钩,提升工作实效,让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
(二)继续完善分级诊疗体系建设。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医联体建设及双向转诊等方式继续完善巩固符合我县县情的分级诊疗体系
(三)继续巩固完善“三医监管”系统的建设。构建精准、全程、高效的信息化医疗综合监管体系。在全面建成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着力构建集“数据采集、数据分析、督促整改、现场核查、裁定判决、责任追究”为一体的全过程、全链条监管体系。
一、工作重点和主要目标
坚持整顿与规范相结合,围绕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流通、使用等环节,重点整治存在安全隐患的重点品种和突出问题,严格准入制度,强化日常监管,打击违法犯罪,查处失职渎职,推动行业自律。通过专项行动,达到以下目标:
(一)从事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守法意识、质量意识、自律意识、诚信意识普遍增强。
(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得到落实,企业经营行为更加规范,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得到整治。
(三)进一步强化药品、医疗器械生产和流通、使用等领域监管,确保药品、医疗器械规范生产,使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感普遍增强;使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能够得到有效监测,合理用药用械水平得以提高。
(四)进一步提升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要任务与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药品流通秩序,规范药品经营主体行为。
1、全面清理药品经营主体资格,突出整治严重扰乱经营秩序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和取缔各种形式的无证经营、挂靠经营等违法经营活动。坚决打击药品批发企业出租(借)许可证、批准证明文件和药品零售企业出租(借)柜台行为,严厉查处进货渠道混乱、购销记录不完整以及挂靠、过票等违规经营行为。
2、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后跟踪检查,全面检查企业人员管理及物流、商流等情况,对在跟踪检查中存在问题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
3、加大对违法广告、群众投诉多和有质量隐患品种的抽验力度;加强对经营疫苗、高风险医疗器械等重点监管品种企业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专项检查。
4、继续深化农村药品监督网、供应网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的农村医疗卫生和计生网络资源,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全面推进农村药品监督网、供应网建设和医疗机构“规范药房”达标工程,进一步发挥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净化、规范农村药品市场的作用。
5、加强对中药饮片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大中药材日常监督抽样力度,严厉打击中药材掺假使假和非法制售中药饮片的行为。
(二)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药品使用秩序,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
1、推进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规范管理,规范处方行为,加强临床合理用药用械的宣传、教育、管理与监督,提高临床合理用药用械水平。逐步实行药品整理名处方,探索开展处方点评工作;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展临床用药监控,指导医疗机构实施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的超常预警,对过度使用抗菌药物行为及时予以干预。
2、加大对农村、城乡结合部个体诊所、村卫生室药品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基层卫生院的监管,严厉查处基层医疗机构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使用过期失效药品行为,探索并建立农村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长效机制。
3、健全各级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组织机构和监测网络,完善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和报告管理制度。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病例报告质量的跟踪检查,重点监测化学药品注射剂、中药注射剂、多组分生化注射剂、疫苗、高风险医疗器械等不良反应(事件),适时采取警示、公告、召回、淘汰等措施。加强重点地区药品、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的应急监测能力。
4、大力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强化对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监测、移交和查处,形成整治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合力。加强对新闻媒体广告行为的监管,建立新闻媒体虚假广告的责任追究制和行业自律机制。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者等广告活动主体的监管力度。建立违法广告公告制度和广告活动主体市场退出机制,建立广告市场信用监管体系。
三、工作要求与保障措施
(一)密切配合,加大整顿和规范工作力度。此次专项行动由县政府统一领导,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县卫生、工商、公安、监察、宣传等部门要全力配合,形成整治合力,实行联合执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指导和督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县公安局要深挖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犯罪网络,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县监察局要依法加强监督,对拒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违法违规审批的部门,以及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问题严重的地方,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宣传部门要配合做好相关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突出重点,抓好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专项行动与“三项”建设以及治理商业贿赂等工作有机结合,正确处理监管与发展、服务的关系。认真汲取“齐二药”和“欣弗”事件的教训,狠抓薄弱环节监管。建立和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工作责任和目标,充分发挥联合打假协查机制作用,严厉查处严重危害公众安全、涉及面广、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着力解决群众反应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县监察局等有关部门严厉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严惩行政执法人员和单位、、等违法犯罪行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依法履行部门职责,切实加大药品市场整顿和规范工作力度,全面完成专项行动的各项目标任务。
(四)完善机制,提高监管水平。县政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部门汇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假劣药品、医疗器械举报投诉渠道,实行重大信息报告制度,重大信息及时逐级上报。落实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同时,积极推进药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企业质量意识,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建立行业自律机制。
四、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从9月份开始,7月底结束,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
相关部门按照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及时制订实施方案,认真进行动员和部署。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制订整治药品流通环节行动工作方案,县卫生局牵头制订整治药品使用环节行动工作方案,县工商局牵头制订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行动工作方案。各相关部门的行动工作方案,要抄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组织实施阶段
各级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按照专项行动方案和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开展药品市场秩序整顿和规范工作。定期研究分析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强化薄弱环节监管,及时解决问题,确保专项行动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目标。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对各部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县政府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键词: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薪酬理念
人力资源,泛指社会及经济事业发展需要的具有相应劳动技能的人口。当前国家已经将人力资源开发摆在战略层面,不断提高对其的重视度。同时,人力资源本身具有有限性与可用性。当前我国医疗保障局主要经办医疗保险,通过相应法律法规或自愿缔结的契约,成立一定区域医疗保险基金并进行筹集、使用及监管。我国筹集医疗保险基金时存在强制性特点,经过医疗保险机构有效应对各类医疗保险。随着我国持续完善医疗管理行业,需要提高与完善医疗保障局的人力资源管理质量,推进我国医疗行业的稳步发展。
一、机构改革背景下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问题分析
机构改革背景下医疗保障局实施医保、医疗及医药三者之间“三医联动”机制,充分解决当前存在的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但医疗保障局本身就在结构改革大背景下形成的,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直接影响到机构运行质量,先将其总结归纳如下:
(一)人员方面的问题
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日常工作就是处理医疗保险相关内容,但工作人员专业素质及学习能力存在较大差异,造成实际中从业者专业素质参差不齐。同时,医疗保险管理工作涉及很多专业知识,如医学、保险及管理学等,要求工作人员日常学习且不断创新,实现自身理论与实践结合、提高实践能力,高效处理日常工作。因此,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的一大任务就是如何确保工作人员发挥专业学科优势,更好地胜任各自管理工作,规划出符合自身其发展的职业生涯路线,推进医疗保障局的稳步发展。
(二)管理机制的问题
国内医疗保险行业属于新兴行业,具体发展时难免遇到一些问题,而且很多问题具有共性。例如,常见的管办不分现象,直接造成医保基金监督力度、监管方式等缺少科学性。同时,医疗保障局是医保行业内的行政管理部门,需要制定行业政策法规,又要操办具体事项,无法提升医保管理的科学性与规范性。在这样背景下医疗保障局采取总额打包付费的模式,无法有效落实监管,实际工作中容易出现钻空子的情况,不利于医保行业的稳步发展。出现这一问题的根本,就是管理机制层面存在问题。
(三)管理机制的问题
当前部分地区医保基金监管力度不足,存在一些问题。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下医保行业需要量力而行,切实发挥医疗保障在其中的作用,需要提高监管医保基金的力度,全面落实相关责任,完善制度层面的漏洞,推进制度建设,使得各项监管工作高效运行,避免出现钻漏洞的情况。医疗保障局成立后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基金监管,需要医疗保障局需要强化人员队伍建设、重视人才培养、提高人员素质等,落实精细化人力资源管理管理,高效履行医保基金的监管职责。
二、机构改革背景下提高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质量的措施
机构改革背景下医疗保障局开展人力资源工作时,需要结合单位内实际情况制定合适的方案,调整传统人力资源管理模式的不足,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管理质量。具体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引入绩效考核,创新薪酬管理理念
1.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现阶段,医疗保障局针对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评定的标准和内容过于简单化,无法针对工作人员个人综合素质及能力进行科学考核和评估,并以此评定标准来量化工作人员个人工作能力。当前的关键是需要针对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的模式和内容进行重新规定,全面优化,通过对工作人员岗位职能的明确以及日常实际工作表现的考核,确定其薪酬设计的有效范围,保证绩效考核内容设计的合理性以及有效性。并以此作为评定工作人员个人能力的基础和依据,通过有效措施,保证考核内容在设计上的精细化以及事实上的差异化,保证其在人才管理过程中激励作用的有效发挥。需要将薪酬管理制度和绩效管理相结合,才能进一步激励工作人员,催动其工作积极性。而绩效考核的评定需要结合工作人员日常工作表现,其表现结果直接决定其考核评定的等级,而薪酬管理则是根据工作人员实际考核评定等级来确定,是对工作人员工作表现最好的肯定和反映。为此,医疗保障局可以根据自身发展以及工作人员对物质的需求制订一个绩效薪酬调整表,确保工作人员对医疗保障局的贡献和付出能够取得最大的利益回报,以激励工作人员,提升工作热情和动力,避免“大锅饭”的同时,拉开相互之间的收入差距,增加工作人员工作的冲劲与积极性。2.制定科学合理激励措施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开展时,可以引入全面薪酬理念,综合考察单位实际情况,构建各种非经济性的激励机制,鼓励工作人员主动参与培训,提高自身专业技能等,给工作人员制定完善的职业生涯规划方案。针对此,医疗保障局可以发挥全面薪酬的作用,引入丰富的激励方式,如谈判工资、绩效工资等,结合其个人生涯规划,提高内部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此外,医疗保障局要对内部各岗位进行综合评估,实现薪酬对内公平。要想达成这一目标,就需要落实两点内容,即同工同酬与按劳取酬。需要提高对岗位评估工作的重视度,利用这种方式准确评价挂念岗位的薪酬,增强岗位薪酬的吸引力,避免出现人才流失及提高人才归属感。
(二)转变管理理念,强化人事档案管理
首先,结合自身实际发展,根据新形势下医疗保障局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形势,对其相关制度进行审核,确保制度的合理性以及适用性。同时定期对医疗保障局档案工作的制度和内容进行修补和完善,维护制度的稳定性、完善性和严肃性。通过相关工作人员的努力、总结以及实践,建设一套具有本院发展特色且适用的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其次,作为医疗保障局管理层,一定要转变自身高高在上的工作态度,主动施为,对国家关于医疗保障局档案管理工作的管理制度以及相关要求等进行深入了解学习,认识到各类档案管理的价值,从而意识到知自身所担负的责任,将档案管理工作从原本的服务性质转变为责任性工作,并列入年终考核项目,以此提高医疗保障局工作者对档案管理工作的关注和重视。目前,医疗保障局数字化档案管理平台的建设开始受到人们的关注。对此,需要格外重视数字化档案管理平台在设计上存在的问题,就医疗保障局档案管理个性化、功能设计方面,需要以实际情况为基础,积极满足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另外,在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的过程中,需要关注系统的兼容问题,确保资源共享的效率。医疗保障局推进数字化档案系统建设,需要配备好相关的设备,如高速扫描仪、数据备份等功能,提高档案资料归档的真实性,实现提高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档案管理安全性与质量的目的;还应该在系统中设立相应的查询系统,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和信息检索的功能,实现档案的数字化管理。就医疗保障局数字化档案系统和模式而言,需要及时做好定期的检查与优化工作,不断提升医疗保障局档案管理系统的安全性和便捷性。最后,人事档案管理中运用大数据,不仅可以共享档案,还能实现主动推动医疗信息服务,达成实时推送信息的目的,信息使用者之间也可以高效交流,提高人事档案管理质量。人事档案管理信息化,通过推进信息建设标准化及网络化,因此通过大数据技术可以提高人事档案管理的可靠性。传统人事档案管理时需要管理人员整理文本、录音、视频等资料,整理后需要统一进行鉴定核对,最后使用PC单机软件管理系统进行统一规整。这种管理模式下查阅难度较大,通常归档后档案不会再次查阅,逐步成为“死档案”,而且容易出现的资料老化问题。通过引入大数据技术,可以将档案资料转为电子文本、音频等,降低档案管理难度,提高人事档案管理的安全性。
(三)创新管理方法,提高人力资源管理质量
首先,医疗保障局工作开展时,需要管理者创新管理思维与理念,创新管理方式,主动引入先进的人力资源管理理念与方法,提高工作的实效性。同时,内部需要详细分析工作人员各方面的需求,还要根据其情况、工作能力等实施个性化管理方案。这就需要通过合理引导,让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主动摒弃传统管理方法,掌握先进管理理念,落实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制定完善的激励制度,实现薪酬制度与激励机制的完美融合,充分挖掘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其次,医疗保障局需要合理调整工作人员的岗位与组织架构,提高岗位的流动性,可以给管理工作中注入更多的新鲜血液,提高管理工作的实效性。还可以引入一些柔性化管理方法,鼓励其工作开展,培养与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具体工作落实时,依据表现给予表现优异的工作人员进行奖励,包括语言、物质及精神层面的激励,发挥绩效工作的作用,给工作人员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实现培养其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最后,强化日常培训工作。对医疗保障局内部工作人员做好培训工作,强化培训力度,对人力资源培训体系进行完善。单位内部进行定期培训,制定完善的培训方案,促进工作人员专业素质的提升。具体培训时,培训人员通过循序渐进方式渗透专业内容,帮助其做好职业生涯规划。另外,重视引入高素质的人力资源管理人才,逐步形成一支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人力资源管理团队,为医疗保障局改革工作开展保驾护航。
(四)强化医保人员管理,全面落实改革工作
医疗保障局的前身是医疗保险中心,也是从这基础上改制形成的,机构成立时间较短,而且受到机构重组及改变的影响,对工作人员产生较为严重的思想冲击与压力,不但要进行单位内整改,还需要工作人员调整工作思路与方法,短时间内学习与掌握新业务处理的知识。这就需要及时调整人力资源管理方案,重点进行工作人员的引导与培训,强化人力资源管理,利用战略人力资源管理消除传统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培养工作人员的工作成就感,提高其归属感,增强岗位职责与使命感。同时,需要强化对医保工作人员的管理,选择合适时机考核其业务水平,又要培养一支具有战斗力的队伍,主动响应国家号召,全面落实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并主动进行完善,夯实工作高效完成的基础。管理医保工作人员时,需要侧重培训与考核其专业技术知识,又要引入复合型人才,切实培养与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更为高效地履行医疗保障局的职责,实现确保医疗行业健康发展的目的。
(五)做好基层服务,做好医疗保险推广
1.扩充工作人员数量在面对医疗保险之间的矛盾时,首先补充医疗保险工作部门的工作人员数量,通过人数的扩充,促进矛盾的解决,同时也能有更充沛的精力和时间应对各种突发问题。而在人才吸收方面,作为国家部门,其本身就是一个最强有力的后盾,轻易就能获得人们的信赖和认可。因此,即使是最常规的招聘活动,也能吸引很多专业人才的注意,并且想要融入这个大集体中。所以,想要扩充医疗保险工作部门的工作人员数量,其实非常简单,而且容易办到,在整个过程中只需要对后续可能的财政支出问题进行考虑,保证所吸收进来的人才的各项资金支持。2.提升领导部门的重视实际上,解决医疗保险工作部门问题的根本,是要提升领导部门对该问题的重视程度。而当前的主要问题就是领导层的忽视,针对当前现状,首先要提升领导部门对医疗保险工作的行动力。比如针对当前实际现状制定相关政策,这就是最好的关注,只有让领导们意识到这些工作和内容的重要性,才能有所重视,从上到下起到一个推动作用,从而促进各项基本工作的落实。如此,各基层工作人员为了完成上级领导所布置的任务,实现各项指标而努力奋斗,最终全面提升医疗保险工作部门的运行速度,使其能更好、更全面、更快速地为人们服务。3.完善业务流程当前医疗保险工作部门在实际运行中,凸显的另一个问题就是各项业务流程繁杂且不够完善。针对这种情况,首先需要找到参考对象,从而对各项业务流程进行及时优化和完善。就当前实际发展而言,最好的参照对象就是国外。虽然国外并不推行社会主义制度,但是他所推行的制度中也有很多福利并且适合我国吸收和借用。如此,可针对该问题成立专家小组,针对国外各项相关措施和流程进行研究,对有利于我国医疗保险工作部门发展的内容进行借鉴和吸收,转化为一套属于并适合我国当前国情的医疗保险工作部门业务流程,从而更好地服务于人民。4.适时创新当前环境下,面对各种繁杂的工作内容,相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均是焦头烂额,从而忽视了创新的重要性,一直墨守成规,按照传统规章制度开展各项工作内容,而传统工作模式并不足以解决这些问题,如此恶性循环,对我国基层医疗保险工作的开展较为不利。想要改变当前这种状况,首先需要对相关工作内容和规范制度进行创新,这就需要工作人员从日常工作实际入手,通过实际工作了解人们诉求,从而根据诉求点展开创新,对其中内容实现有效规划和解决。同时,作为基层医疗保险工作部门,还要积极加强与政府间的联系和交流,针对现实问题,提高对应申请,通过政府的支持和引导,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以及及时创新。
三、结语
总之,医疗保障局作为新的机构,实际运行时需要强化人力资源管理,寻求新形势下如何高效开展人力资源管理,融入人力资源管理的战略思想,深入结合医疗保障行业的特点,继而给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新政策蕴含着机遇与挑战,需要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管理的作用,提高医疗保障局的运行质量,主动寻求建立与促进保险制度长远发展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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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报送落实<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相关情况的通知》(医政〔2023〕4号)文件精神,我们就我区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现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县级医院(中医院)建设工作,宜秀区人民医院(市八院)已于2014年被市第一人民医院托管,相关建设工作由一院统筹推进。
2.我区无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工作任务;
3.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开展情况,从2017年2月我区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开展以来,我区稳步推进救治工作,印发了《宜秀区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新增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的通知》,组建了20个大病专项救治服务团队,对全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了全面摸排。建立健全以区级医院与市第一人民医院医联体为依托的分级诊疗体系,完善双向转诊工作机制,对需要治疗的大病和慢性病患者进行分类救治。加强贫困人口大病救治工作,对罹患大病的贫困患者,根据病情的轻重缓急和救治对象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有计划地组织患者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救治,逐人建立大病救治台账,实行动态追踪管理。目前共确定156例集中救治对象,已全部安排救治,救治率100%,其中治愈38人、好转25人、死亡18人、正在治疗75人。
二、存在问题
(一)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不足
1.人才总量不足,结构失衡,服务水平提高难。目前,基层公立医疗机构还是沿用2009年的编制核定人数,与实际需求差距大。如我区大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定编制46人(其中12个编制被原郊区二院医改三年过渡安置人员占用),实际在编在岗30人,随着安庆东部新城建设日新月异,外来人口大幅增加,辖区户籍人口3.6万,实际常住人口近10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多达40余项,医疗卫生工作量显著增加。卫技人员紧缺矛盾十分突出,现有的编制已经不适应卫生事业的发展要求。
高级人才匮乏。全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中,高级职称和本科学历人才比例明显偏低。普遍缺乏临床执业医师,3家基层公立医疗机构放射科无医生,群众不得不舍近求远,到上级医院就诊,分级诊疗制度难以落实。在专业分布上妇产科、儿科、影像、口腔等专业医生缺乏,随着二胎政策落实,人口出生率增长,妇儿科医生紧缺问题更加凸显。三是编外聘用人员多,队伍不稳定。聘用人员多数是护理人员,人员专业水平差异大,队伍稳定性差,一定程度上存在安全隐患。
3.人才机制不活,专业水平难提升。一是由于人才引进政策和激励政策等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落实,人才引进门坎高,加之基层医疗机构工作环境相对艰苦,专业施展和业务提升空间不大,导致多数医学院毕业生不愿到乡镇卫生院工作,招聘指标往往不能足额落实到位,部分毕业生应聘后又辞职现象时有发生。二是人才培养力度不够。基层医疗机构由于缺员严重,选派十分困难,特别是全科医生培训和业务骨干培训难以派出人员参加,医疗技术难以提高。
(二)基础设施薄弱,各级支持力度不够。2016年后中央财政不再有专项资金支持基层公立医疗机构建设,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皖政[2015]16号)文件要求,基层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及更新、周转房建设等经费由区级政府负责,因区级财力有限,此项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自2016年起,基层公立医疗机构收支结余计提39%用于医院事业发展,2016年全区6家医院共计提73万元,2017年计提189万元,远远不能满足发展需要。
(三)信息化水平不高,分级诊疗难以实施。目前基层卫生信息化水平还不高,缺乏跨区域顶层设计谋划,“信息孤岛”、“信息碎片化”现象严重,信息集成化程度不高,基层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HIS、LIS)、健康档案系统未实于市级医疗机构互联互通。远程心电会诊系统、远程影像系统、分级诊疗系统都是独立的系统,方便程度、使用率不高。
三、意见建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20*〕51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区政府决定,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区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现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与工作重点
(一)主要目标:通过专项行动,使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申报行为得到惩处,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申报秩序逐步好转;行业自律水平有所提高,《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得到落实;违法药品广告得到整治,流通企业经营行为更加规范;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能够被有效监测,合理用药水平得以提高,确保药品规范生产和上市质量,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感普遍增强;涉药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诚信守法意识、质量责任意识普遍增强,药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二)工作重点:坚持整顿与规范相结合,围绕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及广告宣传五个环节,突出重点,严格准入管理,强化日常监管,打击违法犯罪,查处失职渎职,推动行业自律。
二、主要任务与工作措施
按照*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根据现有的管理体制,各有关部门要依据自身职责,主动做好与市级部门的衔接,围绕主要工作任务和措施,整顿和规范我区的药品市场秩序。
(一)药品研制环节:主要任务是清理整顿虚假申报行为。
1.督促药品注册申请人开展自查自纠。对20*年1月1日至20*年5月20日申报的所有申请临床或申请生产的药品品种进行自查。自点:研制过程中所使用的化学原料药和中药原料及其来源的合法性;研究人员、设备、实验动物等是否具备条件,并符合有关管理规定;生产申请临床试验和申请生产的样品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工艺研究和稳定性研究是否科学、完整、合理、真实;研究资料、档案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2.规范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审查。重点清理20*年12月以来在产品注册过程中是否存在高类低报、非医疗器械按医疗器械管理的情况;全面检查企业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核实企业在产品注册过程中提交资料的真实性,特别是出厂检验报告的真实性,检查已注册产品的规格型号、适用范围、使用说明书是否与注册资料一致。
3.加强对药物临床前研究开发机构和药物临床实验机构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弄虚作假、管理混乱、擅自开展药物临床实验的机构,保证研究工作真实,保障受试者安全和权益。
4.加强医疗机构制剂调剂的审批和管理。从20*年6月1日起,未换发批准文号的医疗机构制剂不得配制;依法查处无证配制、不按标准配制的制剂和医疗机构。严格规范医疗机构制剂室,重点检查医疗机构制剂室是否符合配置管理办法,制剂调配是否符合要求。
(二)药品生产环节:主要任务是对《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1.组织开展对药品生产企业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GMP)情况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内容:药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和原辅料购入、质量检验情况。重点检查对象:注射剂类、青霉素类药品生产企业、近期日常检查中问题较多的企业、20*年药品质量抽查不符合标准的企业、有接受委托生产行为和有委托检验的企业、20*年度监督等级B级、C级的药品生产企业以及因兼并、改制、重组、更名等使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发生重大变化的药品生产企业等。
2.组织开展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全面检查。重点对象是管理相对薄弱、存在安全隐患、有投诉举报、生产重点监管品种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医用电气类、卫生材料类生产企业;重点内容是:开办条件符合性和质量体系运行情况、医用电气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是否执行GB97*.1-1995标准、是否配备相应的检验设备,是否有能胜任职责的检验人员,卫生材料类企业的卫生环境、原料采购、产品检验、产品包装、使用说明书等情况,检查企业有无未经登记委托加工的现象。
3.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室的原辅料供应商审计、原辅料购入及质量检验、储存保管、中间品及成品的质量控制、产品审核放行等环节的检查。
(三)药品流通环节:主要任务是规范药品经营主体行为。
1.强化药品批发、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GSP)认证后的监督检查。对关键岗位人员、购销渠道和购销记录、储存条件等进行重点检查。在检查中发现各种形式的无证经营、挂靠经营、出租、出借许可证的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加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做好处方药凭处方销售、其他处方药登记销售、药师在岗的检查。
2.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的日常监管,尤其是规范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渠道、药品储存条件以及药品购进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全面推进个体诊所、学校、厂矿医务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医疗机构的药品规范化管理。
3.对植入(介入)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验配助听器经营企业以及提供免费体验方式进行经营活动的经营企业进行检查。严格隐形眼镜经营企业的市场准入,确保发证工作的公正、公平。
4.加强特殊药品监管,重新确认特殊药品研究、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完善定点企业审批程序,加强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建设,实现特殊药品流向的实时监控,保证医疗需求的同时,防止流入非法渠道。
5.推进药品物流业发展。充分利用现有农村医药卫生资源,并与农村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紧密结合,把农村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品规范化管理纳入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建设中,统一规划,强化监督管理。推进与食品安全“千万工程”相结合,引导和鼓励我区“千镇连锁超市”龙头企业在农村的连锁门店设立乙类非处方药专柜,加快农村药品供应网、监督网建设。
(四)药品使用环节:主要任务是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和再评价。
1.高度重视上市药品的监管,加强临床合理用药的宣传、教育、管理与监督。全面清查社会医疗机构超范围使用药品问题,督促基层医疗机构严格按照省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和个人设置的门诊部、诊所常用及急救药品目录规定用药,规范处方行为,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开展临床用药监控,指导医疗机构实施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的超常预警。
2.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全面检查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情况,对化学药品注射剂、中药注射剂、多组分生化注射剂和疫苗、医疗器械等产品不良反应(事件)进行重点监测和再评价,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控制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不良反应事件。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运行机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切实提高不良反应(事件)报告的上报数量和质量。
(五)广告宣传环节:主要任务是大力整治虚假违法的药品广告。
严格执行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制度;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检查频次,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店堂内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日常监管,尤其是加强对资讯服务类和电视购物类节目中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内容的监管,对屡次违法虚假广告、群众投诉多和具有潜在质量隐患的品种进行监督抽验;加强对新闻媒体广告行为的监管,建立新闻媒体虚假违法广告责任追究制和行业自律机制;对多次违法品种和违法企业在全市主要媒体进行曝光,及时向社会警示。
严厉查处六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以新闻形式的药品广告;在药品广告中使用患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药品广告夸大功能、保证疗效;处方药违反规定在大众媒体上广告、医疗机构制剂违法广告、治疗障碍等禁止的药品广告;未取得有效的广告审查文件,篡改广告审查文件或使用过期、失效、撤销的广告审查文件药品广告;药品广告不明显标示整理名称的行为。
三、保障措施与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要求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区政府成立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各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承担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将专项行动的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逐级分解落实,一抓到底,抓出实效。
(二)明确责任分工,加强部门协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集中力量协调抓好药品市场的整顿和规范工作,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指导和督查;社发部门要加强医疗机构药房药品质量监管,提高医疗机构合理用药水平,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工商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药品、医疗器械违法广告查处力度,使药品、医疗器械虚假违法广告得以及时有效地查处;公安机关要深挖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犯罪网络,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监察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对拒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违法违规审批,以及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问题严重的地区和部门,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财政部门要积极为专项行动的开展提供保障,确保顺利完成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各新闻宣传单位要充分发挥正确舆论导向作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乡镇(街道)和其他相关部门要围绕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加强沟通和联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全区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三)提高思想认识,严格依法行政。要以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制售假药等事件为戒,强化宣传教育,统一思想认识。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坚持以人为本,增强大局意识,树立科学监管的理念,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严厉查处严重危害公众安全、涉及面广、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药品、医疗器械大案要案。深挖重大案件背后的腐败行为,对案件查办过程中发现涉嫌商业贿赂的,及时转交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机构查处。
(四)完善长效机制,促进企业自律。大力推动药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形成行业自律机制,积极鼓励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诚实守信、合法经营。进一步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对不守法不诚信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时向社会公开曝光,责令其限期整改。加快食品药品监管和卫生系统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改善相关监管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撑条件。加强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的监督抽验力度,积极发挥药品、医疗器械质量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支撑作用,合理安排经费,增加监督抽验的批次。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应急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10月中旬)。按照此次专项行动的总体要求,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强与市级部门的衔接,研究制定相关环节的具体实施方案。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牵头制定整治药品研制、生产、流通环节的实施方案,区社发局牵头整治制定药品使用环节的实施方案,区工商分局牵头制定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的实施方案。各部门的实施方案要抄送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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