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养老服务建设(收集5篇)
时间:2025-12-01
时间:2025-12-01
关键词老龄化社区养老机构
中图分类号:C913文献标识码:A
1社区养老机构建设的的意义
(1)社区养老机构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老年人为国家、为社会、为家庭贡献了毕生的精力,他们理应拥有一个健康、快乐、幸福的晚年,这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身心健康应当受到每个家庭的关注,受到各个基层单位的关注,受到全社会的关注。如果老龄化问题解决不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就难以实现。当前正在发展的社区养老模式具有多重优势,会使老年人的晚年生活丰富多彩、快乐幸福,使其在这个充满爱和温暖的大家庭里健康安享晚年,这必然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2)有利于充分发挥社区养老资源。开展社区养老,在社区中开设老年人照顾、老年人日托和老年人活动中心,一方面可以充分利用社区资源,挖掘社区发展潜力,另一方面也可以因此提供就业岗位,使下岗待业者能够找到服务的机会。庞大的老年群体是具有很大的潜在力量的,建立起老年人的互动平台,最大化发挥老年人的余热,对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3)有利于老年人获得高质量养老服务。养老机构的收费一般较高,社区养老的收费标准更适合于普通老年人的经济承受能力,从而可以使更多的低收入老年人也能享受到养老服务。在我国注重亲情和孝道的文化氛围下,家庭意义重大,是其他任何组织不可替代的。家庭是老人生活的主要场所,更是老人情感的主要寄托。所以,我国多数老人都希望能够留在家中颐养天年。对于老人来说,在和谐美满的家中养老,本身就是一种巨大的精神慰藉;留在家中,还能够更好维持老人的人际网络,便于他们得到各种支持。社区养老既能让老人享受到养老服务,又能让老人留在熟悉的家庭和社区环境中,获得心理满足。
2社区养老机构建设的必要性
(1)有利于减少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的不利影响。由于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我国人口自然增长的不断下降,一对夫妻不仅要抚养自己的子女,同时还要照料双方的父母,“四二一”的模式将给子女赡养老人带来沉重的精神和经济压力。随着我国的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工作的流动性或者其他原因使子女不能留在父母身边,很多人是迫于社会工作的压力不能够很好的照顾父母,使不少人陷入“事业人士”的社会角色和“孝顺子女”的家庭角色这两种角色的冲突当中。
(2)有利于克服单纯机构养老的不足。在我国当前经济条件下,机构养老床位数难以满足需求。按调查测算,对机构养老床位的潜在需求量从2000年的1821万张上升到2006年的2261万张,而我国养老机构拥有的床位数仅为149万张,尚不及需求的1/12。老年人需要亲情交流、更需要精神慰藉,这些都是养老机构无法提供的。机构养老是一种高成本的养老模式,需要政府、社会提供设施和专业服务人员来为老年人提供集中供养、集中居住,还有日常生活的料理等等,
3社区养老机构建设的可行性
(1)养老产业是一个与众多行业相关联的朝阳产业,产业链延伸甚广,包括老年人用品、养老金融产品、医疗保健、养老机构等多个方面。同时,还能带动养老保险、老年地产等诸多行业的发展,具有显著的经济带动效应。
(2)社区养老在我国已具有一定的物质载体,我国在法律上肯定了社区服务在养老保障中的重要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发展社区服务,逐步建立适应老年人需要的生活服务,文化体育活动,疾病护理与康复等服务设施和网点”,以便于社区养老的开展。不仅如此,近年来,我国还颁布了《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使得社区的养老设施不断得到改善。城市里社区的单位行政划分已经成熟,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在管理和服务上都形成了一套完备的系统的管理体制,社区养老可以借助这种成熟的管理模式将社区养老一步推广,使社区养老进入到每个老年家庭。
(3)社区养老的资金来源逐渐得到拓宽,资金保障逐渐得到完善。我国的社区养老是依靠政府财政发展起来的。近年来,政府积极拓宽资金来源:福利收入成为有力的资金补充。2001年5月,民政部出台《“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实施方案》,明确规定民政部及省级民政部门掌握的福利金的绝大部分即80%要集中使用于“星光计划”;社区企业税后利润也是重要的资金来源。根据民政部2005年的《全国社区服务示范城区标准》,对示范城区要求,居委会所办经济年产值的2%以上要用于发展社区服务业,同时,区、街道、居委会所属社区服务单位年产值的6%以上要投入自身社区服务业和再发展。此外,还有社会慈善捐赠等。
4现阶段社区养老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服务内容单一,服务设施缺乏,无法满足需求。目前我国城市中的老年人所需要的服务项目日渐增多,己不仅仅是简单的家政和护理服务,他们更需要的是陪伴。但事实上,各地开展的社区养老服务,看似提供很多的服务,实际上却较为单一,不能满足现阶段老年人的需要。并且社区基础设施功能不完善、规模小、档次低;医疗网点条件差、设备不全、水平低。这主要是因为我们在进行大规模的住宅建设和城市规划过程中,还没有更多的考虑养老设施的配套问题,相比国外许多国家己经在一定规模的居民居住群里,不仅配备有一定规模程度的养老设施,并且这些设施已经是具有了综合服务性的功能,因此我国在这些方面做的还是远远不够的。
(2)服务所需资金来源不足,资金使用缺乏信任。目前社区办公经费少,主要是靠自己创收和社会集资,要想开展好社区本身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已很困难,而作为社区工作之一的居家养老服务,在很多环节都需要大量的资金,仅靠政府给的社区养老服务的专项资金和一些企业和个人的捐助也是不够的,资金供给明显不足。并且有些社区存在着管理不善和严重浪费的现象,甚至还有社区的管理者挪用资金的现象,使一些有志于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资助的人士,不愿意把钱直接捐助给社区,资金问题正成为影响社区以及社区为老人服务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
(3)服务队伍的规模小、素质低。社区养老服务人员因为受到社会偏见的影响,工资待遇和社会地位的偏低,服务人员数量严重不足,一般都是低薪的人员,志愿者较少。并且,这些服务人员也基本上是四五十岁的下岗人员和外来女工,文化水平较低,大部分人员都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培训,缺乏专业服务知识,只能从事一般的家政服务和简单的康复护理等,难以提供高层次的服务,这将严重影响社区养老服务水平和质量。更难期望它能在短期内提高和完善了,所以社区养老服务人员的素质需要我们极为重视。
5发展社区养老服务的措施
(1)扩大社区养老服务,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服务保障功能。我们现在社区养老提供的服务内容主要围绕生活护理、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三大类,且偏重于日常生活护理和家政服务,也就是说主要关注物质生活的帮困需求,精神思想服务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事实上老年人的实际需求更趋向于医疗保健服务和精神慰藉服务,因此社区养老服务绝不能搞“一刀切”。社区除了提供家庭钟点工、老年应急服务、职业介绍、陪伴服务、家庭病床、心理咨询、托老所等服务供老人选择,还应对老人提出了的不同需求,根据实际情况为其提供相应的人性化管理和特色化服务。社区要扩大服务的范围同时也要大力发展福利设施,除了兴建新的公共设施,还可通过整合周边资源来完善设备,改善居住生活条件,提高服务水平。
(2)广泛开拓社区养老服务资金来源,加强监督机制。社区养老服务经费来源不能单靠基层财务补贴,而应扩大政府财政投入,建立起整体的财政预算制度。但我国政府现在还不可能对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投入大量的资金,这就需要我们拓宽资金渠道,学习西方对于税收的一些优惠政策,鼓励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等关注我国养老现状,为社区养老工作提供资金援助。政府还可以通过发行关于社区养老服务的福利,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长远开展提供充足的资金资助。
(3)扩大社区养老服务队伍的规模、提高服务人员的素质。我国在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城市中出现大量农民工失业返乡和大学生找不到工作的现象,政府可以在继续鼓励下岗职工加入的同时,鼓励一部分农民工加入到社区养老服务队伍中,这样可以增加他们的收入来源,维护社会的稳定,而年轻富有活力的大学生的加入,可以为社区养老服务注入新的活力,为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更好发展提供充实的人才储备。同时,我们应该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重视养老服务行业的培训工作,建立一支道德水平高、服务意识强、专业水平高的社区养老服务队伍。各大高校也需要开设关于老年学方面的课程,使青少年看清我国老龄化问题的严峻性,以及了解和关心老年群体,为以后更好地为老年人服务打下基础。此外,国家还要及时制定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方面的法律,使社区养老服务走上法制化的轨道。
基金项目:长江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规模小区养老机构建设可行性研究》(2014018)。
参考文献
[1]方秀云.社区应对老龄化问题的对策研究――社区居家养老的理论分析与实践探讨[J].中共杭州市委党校学报,2006(05).
[2]吴燕民,金岩.社区养老的可行性与发展对策研究[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7(05).
1.城区老年人口基本组成。目前,城区户籍人口8.33万。其中,60~69周岁老年人5830人,70~74周岁老年人2988人,75~79周岁老年人1922人,80~89周岁老人1509人,90~99周岁老人188人,100周岁以上老人2人,空巢老人1371人。
2.现有养老服务机构情况。城区养老服务机构主要有公办敬老院1个、民营康复护理院2个、日间照料中心2个、老年人助餐点1个、“居家福”养老服务站3个。符合“居家福”虚拟养老服务条件的政府援助对象7人,补助对象530人;其中接受虚拟养老服务的政府援助对象3人,补助对象479人(要求自费增加服务项目40人),纯自费15人。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和《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精神,按照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原则,加快以居家养老为主体、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信息服务为辅助,服务方式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队伍专业化,资金保障和服务保障相匹配,基本服务与个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丰富老年人的物资和精神文化生活,促进城区养老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总体目标
全面加快养老机构建设、丰富养老服务设施、拓展为老服务功能,提升社会养老服务保障水平,加快形成组织健全、制度完善、设施先进、投资多元、服务规范、人民满意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2014年,“居家福”虚拟养老服务模式加快推进,在有条件的社区建设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助餐点,所有社区建有老年活动场所,不断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不断健全养老服务队伍,不断提高养老服务水平,不断优化尊老为老氛围,加快实现“老有所养”向“老有颐养、老有乐养”转变。
四、主要任务
1.加快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1)“居家福”虚拟养老服务站:城区在“居家福”试点基础上,将因地制宜整合资源,逐步优化推广“居家福”虚拟养老服务模式,加快构建由政府引导、信息依托、专业支撑、社会参与、覆盖城乡的居家养老体系。结合品牌服务建设,进一步拓展“居家福”的服务功能,充分利用“保姆式”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为城区老人优先提供健康咨询、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康复指导等医疗保健服务。
(2)日间照料中心:进一步整合社区资源,加快为老年人提供膳食供应、日常照料、保健康复、文体娱乐等日间托养服务的日间照料中心建设。2014年在美之雅和天韵社区增设2个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3)助餐点:加快为老年人提供场所配餐、上门送餐服务的助餐点建设。在华村苑结合“喜事堂”功能建设综合型助餐服务示范点,并配套设立南区、天韵和美之雅社区等3个助餐点。
(4)老年活动场所: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加快老年人活动场所设施改造工作,各社区均设有老年活动室、健身室、阅览室,并免费向老年人开放,定期开展一些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文体活动。整合资源,在苑北社区增设老年活动中心。
2.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1)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加快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养老服务人员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培养一批具有养老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业养老护理人员。
(2)倡导养老志愿服务。扶持发展各类为老服务志愿组织,积极开展志愿义务服务活动。鼓励倡导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带头参加养老服务志愿活动。支持老年群众组织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活动,建立健全健康老人参与志愿互助服务的工作机制。
3.不断完善养老服务政策机制
(1)落实各类养老机构建设经费补贴、床位运营补贴、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补贴、养老援助对象补贴政策、老年人优待服务政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激励政策、老年服务机构税费优惠政策等相关政策。
(2)建立养老机构监管机制。加强养老机构规范建设,严格按照建设质量标准开办养老机构。加强养老机构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养老服务行业规范标准,健全完善各类管理制度,规范服务内容、服务形式、服务质量、收费标准。建立养老机构监管和年检制度,完善养老服务业准入、退出、投诉、受理、奖惩等机制,切实提升养老服务工作水平。
(3)建立养老服务评估制度。探索建立养老服务评估组织模式,以保障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为核心,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组织第三方社会组织对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和机构养老服务工作开展评估。一方面加大宣传引导,充分调动老年人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另一方面强化社会监督,提升评估工作的社会参与度和公信力。
五、实施步骤
1.部署落实阶段(2014年1-3月)。制定《城区加快推进以居家养老为主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议案办理实施方案》,成立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
2.推进实施阶段(2014年4-9月)。召开工作动员会议,全面部署议案办理工作。各职能部门根据责任分工,按照时序推进议案办理工作。加强与区人大代表、提案人的联系沟通,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查议案办理工作进展情况。
3.检查验收阶段(2014年10-11月)。对办理工作进行检查、考评,汇总办理意见,形成书面材料提交区人大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
4.深化完善阶段(2014年12月及以后)。人大代表、提案人将对议案办理工作进行“回头看”,对继续深入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城区各职能部门要继续组织实施养老服务各项工作任务。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城区管委会主任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开展议案办理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工作任务,认真落实相关措施,注重整合各类资源,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支持配合和沟通协调,全面推进议案办理工作。
中国不断加剧的人口老龄化问题、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以及养老机构不足的显现,社区服务的逐步完善,对于发展居家养老意义深刻。本文阐述了南京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现状及问题,并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
居家养老;社区服务;养老服务;产业化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加重,高龄老人、失能和半失能老人数量急速上升,与之相对应的是逐渐弱化的家庭养老服务、渐渐体现出弊端和不足的养老机构,这种严峻的形势促使我们寻找解决社会养老这一焦点问题的新方法。在此种情况之下,社会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设和完善有了愈来愈多的新需求。我国目前现有的养老体系多以家庭为中心,因此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机构就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政府的扶持,市场的运作以及社会的介入都是完善社区养老系统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早了全国10年左右,在1990年开始迈入了老龄化社会的南京市,又因为是首善之区,其优势体现在地缘及经济基础上,不仅如此,近些年来南京市在社区养老服务的工作上做了很多新的尝试,在城市养老体系的完善上具有很强的代表性,尤其是在南方城市中重点凸显。
一、南京市社区居家养老的现状
(一)观念认识不到位、政策法规不健全。相比于其他西方国家,社会人口老龄化现象在我国大部分地区出现得比较晚,一部分服务部门、社区管理部门以及相关的职能部门仍未认识到增强和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紧迫性和必要性,没有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事业,强化到反映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一个文明社会水平进步、保持稳定社会的方面考虑来认识。同时,老年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的政策不被保证,在许多地方,帮助老年人养老意识薄弱,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现象屡有发生。这些现象与相关法规不健全的政策,不能用法律来规范社会和道德之间的关系有着必然的联系。因此,必须大力发展社区老年人的服务,帮助缓解这些问题,并提高了法律规范的道德规范,调整相关的社会关系,建立老年人的医疗政策和法规。
(二)养老基础设施薄弱、社区养老资金不。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落后,硬件设备和软件服务都无法满足当前的需求;同时医疗保险滞后,基层医疗机构缺乏,老年群体的日常健康照料难以实现;老年人缺少体育锻炼器械和文化娱乐设施,精神生活匮乏;养老设施的高费用和低使用率之间的矛盾。政府财政还是主要的社区养老服务资金,因此养老资金短缺也是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一个要重视的问题。街道社区的资金来源只有一小部分是社会赞助,几乎全是以政府拨款为主、街道自筹为辅。因此,社区服务业受到了很大的限制,尤其以基础设施建设难度更大。
(三)社区养老管理经验不足、缺乏上岗规范和训练。社区护理管理经验的缺乏是由于社区养老在初始阶段,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需要学习,作为一个整体,社区管理在一个较低的水平。在资金以及各方面条件不足的情况下,不能发挥有效的管理优势。同时因为目前社区养老工作仍在起步阶段,网络基层服务及资源不足,工作人员专业技术缺乏。尤其是在城市郊区和农村,低水平的服务,窄覆盖的服务对象,老年人对于社区服务的参与率是非常低的。
二、南京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举措
针对目前社区养老服务机构面临的种种不足,南京市的工作也在积极响应进行中,力争建立以家庭为单位护理老年群体为基础、社区养老服务为辅助、社区服务补充家庭式养老的模式,可以让社区的居家老年人享受到周到、及时、密切的护理、娱乐、康复等服务,逐渐满足居家老年人的各项需求,不断提升这一特殊群体的生活保障和娱乐需求。2013年10月15日,南京市民政局印发了《南京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办法》,南京各区各街道开始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试点,养老服务中心实行等级评定制,从低到高分为AA、AAA、AAAA、AAAAA四个等级,摸索社区养老服务的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南京市的建设目标是:2015年,实现城乡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全覆盖,50%达到国家AA级或以上。积极打造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示范工程,每个区县必须建立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示范点。以南京市栖霞区为例,栖霞区已制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3年规划,全区设立3,000万元养老资金,构建“20分钟养老服务圈”,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社区工作委员会授予栖霞区为全国社区与养老服务工程建设示范城区。于2015年底投入使用的晓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位于栖霞区迈皋桥和燕路,利用原城管办公楼改造而来,分为上下两层及夹层,该中心进一步深化“助餐、助娱、助医、助洁、助乐、助急”六助服务,配备助餐室、健身室、老少乐园、日间照料室、健康小屋等十余间助老服务功能室。在晓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筹建过程中,社区组织老年服务管理团队和室内设计团队对老年群体特殊的生理及心理特征和需求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根据《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等设计规范,对晓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进行功能空间设计、界面设计、色彩设计、材料及软装配饰设计,旨在为居家老年群体创造一个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环保、温馨的公共活动空间,力争成为栖霞区乃至全南京市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基础建设示范点,同时受到了社区居民的一致好评。目前,全南京市1,200多个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服务内容涵盖助餐、助浴、助医等10个方面。南京市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围绕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养老服务发展政策、强化养老服务设施布局等8个方面展开,争做全国养老事业的探索者。
参考文献:
[1]赵仲杰.南京城区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问题研究[M].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2
[2]郅玉玲.和谐社会语境下的老龄问题研究[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1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家庭养老功能日益弱化,老年人养老服务已经成为重大的社会问题。但目前我国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不足、比重偏低、质量不高,不能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为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提高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居家养老服务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服务形式。它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是我国发展社区服务,建立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是破解我国日趋尖锐的养老服务难题,切实提高广大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的重要出路;是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优良传统,尊重老年人情感和心理需求的人性化选择;是促进家庭和谐、社区和谐和代际和谐,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发展服务业,扩大就业渠道和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
二、基本任务
发展居家养老服务,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在城市社区普遍展开,同时积极向农村社区推进。力争“*”期间,全国城市社区基本建立起多种形式、广泛覆盖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不断充实,服务内容和形式不断丰富,专业化和志愿者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不断壮大,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管理体制和监督评估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农村社区依托乡镇敬老院、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现有设施资源,力争80%左右的乡镇拥有一处集院舍住养和社区照料、居家养老等多种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1/3左右的村委会和自然村拥有一所老年人文化活动和服务的站点。
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必须坚持以下几项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从老年人实际需求出发,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高质量、人性化的服务;坚持依托社区。在社区层面普遍建立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场所和服务队伍,整合社会资源,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营造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环境;坚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当地实际,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社区人文环境和老年人的需求相适应,循序渐进,稳步推开;坚持社会化方向。采取多种形式,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和支持居家养老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制定居家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各级政府应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地研究制定本地城乡社区发展居家养老服务规划,并把它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社区建设总体规划中,统筹安排,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快速健康发展。
(二)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合理配置资源。各级政府应转变职能,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逐步加大投入,研究制定“民办公助”的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居家养老服务业。各级政府要统筹考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队伍建设和运营管理等问题,合理配置资源。有条件的地区可针对性地设立专项资金,开设资助项目,探索适应当地特点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三)贯彻落实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的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现行关于养老服务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养老院类的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营业税,对各类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免征自用房产、土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四)整合资源,建立和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要按照当地社区建设规划和老年人实际需要,协同各个部门,整合资源,在城市社区和大部分农村乡镇建设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点等基础设施,大力推动专业化的老年医疗卫生、康复护理、文体娱乐、信息咨询、老年教育等服务项目的开展,构建社区为老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就近就便的多种服务。吸引生活自理的老人走出家门到社区为老服务设施接受服务和参加活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则采取派专人上门包护,满足老年人生活照料、医疗护理、文化娱乐、心理慰藉等多种需求。依托城市社区信息平台,在社区普遍建立为老服务热线、紧急救援系统、数字网络系统等多种求助和服务形式,建设便捷有效的为老服务信息系统。
(五)加强专业化与志愿者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设。要鼓励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考试合格发给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认真实施专业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科学界定居家养老服务中职业社会工作者的岗位和职责,加强对社工专业人才的吸纳与培养。同时,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改善和提高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
要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组织,鼓励和支持社区居民和社区单位等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
要逐步改善和提高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地位和待遇。紧密结合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的实行,为居家养老服务的专业人员落实相应的物质待遇;对符合条件的从事居家养老服务人员,要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
(六)积极培育和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按照政府职能转变以及与企业、事业、社团分离的原则,对居家养老服务中能够与政府剥离的服务职能都要尽可能交给社会组织和非营利机构去办,交给市场和企业去办。各级政府应积极培育、规范管理各类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发展连片辐射、连锁经营、统一管理的服务模式。
一、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通过改革试点,建成覆盖全县的智慧养老网络服务平台,探索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新方法、新路径,进一步健全养老服务设施,完善服务内容和标准,形成可推广、可复制、可持续的少数民族地区养老模式。到2023年底,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城乡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其中80%以上的城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交由社会力量运营,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与社会力量参与运营相结合、政府购买服务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保障失能老人和特殊群体老人惠及全体老年人为重点、专业化居家养老服务组织与“三社联动”相结合、统筹规划与分类指导相结合的推进原则。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功能。完善社区养老配套设施建设,建立健全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的工作机制,明确相关部门在“四同步”中的职责,建立健全已建成住宅小区通过购置、回购、改造、租赁等方式开辟养老服务设施,保障服务场地供给。
1、落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套政策。新建居住小区要根据住宅建筑面积,严格按照《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规定标准,建设和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民政部门使用。
2、发挥社区养老服务阵地功能。整合社区各类服务资源,将社区医疗康复、体育文化、家政服务、助餐配送、便民购物、培训学习等资源与社区养老幸福驿站有效结合,借鉴社区网格化管理机制,充分发挥社区养老服务能力。
(二)培育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
1、大力培育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努力培育养老服务市场多方面社会养老服务组织,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医、助行、助洁和居家探访等服务。统筹使用各级财政投入的资金,优化财政支持养老服务组织的发展机制。
2、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延伸。鼓励现有养老服务社会组织、机构和企业,充分利用“互联网+养老”服务平台技术和养老资源,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延伸服务。养老服务社会组织,机构及企业可以开办中小型的社区养护院、照护站、颐养院等机构,依托现有养老服务资源,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为居家和社区老年人提供多元化、专业化的养老服务。
3、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公益创投项目。充分发挥养老服务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以及慈善公益组织的作用,设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公益创投示范项目,面向社会组织、企业和机构公开评选项目,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重点对特困老年人、低保家庭、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困难职工家庭、低收入家庭老年人以及有全国、省、州劳模(含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等特殊贡献的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医、助行、助洁、居家探访等公益创投项目给予支持和资助,创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模式。
(三)培育“品牌化”、“连锁化”养老服务品牌。优化社区养老服务供给,依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在乡镇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幸福驿站。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扶持培养一批综合化、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品牌企业,推动形成以社会力量为主体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多元供给格局。
1、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以县级养老服务运营中心信息网络平台为主导,强化线上管理和线下服务两大支撑,在县设一级网络管理平台,乡(镇)设二级网络服务平台。打造统一数据规范的二级居家和社区养老网络体系,高效地将“互联网+养老”统一服务系统和智能养老技术应用到全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中。
2、打造“社区养老幸福驿站”示范项目。探索政府引导、市场化运行的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扶持培养一批综合化、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品牌企业,鼓励专业餐饮服务商利用自身的服务网络、科技手段或智能设备、通过餐饮服务商(幸福厨房)+社区养老幸福驿站+老年人家庭方式,重点对空巢、失能、高龄老人等特殊群体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医等服务。
3、探索“农村养老幸福驿站”示范项目。各乡(镇)要确定一批软硬件基础较好的村(社区)养老服务阵地,整合村社周边养老服务资源,通过公建民营、民建公助等方式,鼓励养老服务企业(机构)建设、运营农村养老幸福驿站示范项目,提供专业化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以幸福驿站为基础,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形成全覆盖的居家和社区养老地面服务网络格局。
(四)打造高素质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按照《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修订版)》,加快建设养老护理员队伍,提升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完善养老服务人才的培养、使用、评估和激励机制。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对养老护理员开展培训和职业技能认定,培训及提升养老院院长、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主任和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的工作能力。
1、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人才培养。通过与高校、医疗机构等合作形式,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护理员培训,委托专业的养老护理培训学校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人才培训,推行持证上岗制度,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人力支撑。
2、探索养老服务人才激励机制。支持专业职业培训学校培训养老服务人才,鼓励职业院校培养老年护理、养老管理等养老专业人才。支持社会组织、企业和机构通过岗位补贴等方式对优秀的养老服务人员进行奖励,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激励养老服务业的人才发展。
(五)完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社会组织作用,广泛发展互助式养老服务,积极采取社会捐赠、老人自筹、村民互助等方式举办农村幸福院和养老大院,实现可持续发展;推进有条件的养服务设施增加日托、上门服务等功能,提高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质量。
1、拓展农村敬老院服务。积极推进农村敬老院服务提升扩面,完善服务设施,增加服务功能,为居家和社区特困老人提供延伸服务的同时提高服务质量。
2、建立互帮互助服务机制。结合农村生产生活,传统习俗等实际情况,鼓励老年人依托农村养老幸福驿站服务设施,形成低龄老人帮助高龄老人、健康老人帮助失能、半失能老人的良好机制。
(六)完善“互联网+养老”服务平台。依托全省“12349”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立县、乡(镇)统一运营管理、统一服务热线、统一数据规范、统一服务系统的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全县形成以一个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为基础,一家养老服务运营企业为主体,一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为支撑,多个社区养老幸福驿站服务网点为依托,各乡(镇)养老机构为补充,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健康理疗、文化娱乐、膳食供应等互联网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
1、建立老年人养老信息数据库。建立全县老年人基本信息和服务企业数据中心,由乡(镇)负责老年人基本信息的采集、录入和汇总等基础工作,逐级汇总到县级信息平台数据库。其中乡(镇)负责养老服务企业基本信息的采集、录入和汇总等工作,统一汇总后上报县级信息平台数据库,做到底数清晰,信息真实准确全面。乡(镇)按照分类管理原则,对一般老年人、特困老年人、特殊老年人以及低收入老年人和自理、失能、失智、半失能老年人等指标分类管理,同时对老年人信息安全进行保护,避免老年人信息泄露。
2、建设二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县级运营平台,乡(镇)管理服务平台,形成布局合理,分工明确的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实现全县养老基础信息实时采集、分级汇总管理、数据动态监管、信息及时反馈,实现“多机构一平台”融合,即实现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益慈善机构、文化娱乐机构、商品供给机构等通过一个网络信息平台有效的融合。
3、培育孵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实体。县级养老服务运营中心、乡(镇)在负责线上运营管理的同时要积极孵化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按照宽进严管、非禁即入的原则,鼓励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主体通过政府购买、公建民营等方式,依托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幸福驿站开展线下养老服务,培育和打造一批品牌化、连锁化、成规模的龙头社会企业和社会组织,使社会力量成为提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实体。
(七)推动医养结合,完善护理保障。有序推动医养结合工作,使老年人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获得方便、快捷的医疗卫生护理服务。
1、建立医养融合发展的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采取多种形式实现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按照就近就便、互利互惠的原则,推动县级及以上医院与养老服务企业和组织建立合作机制,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建立完善可持续强的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医院可通过整合医疗、康复、养老和护理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一体化的健康养老服务。
2、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机构可根据服务需求和自身能力,按相关规定申请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等,也可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推动提升养老机构基本医疗护理服务的能力。对无力设置医疗卫生机构的养老机构,医院可采取主办、协办、托管等形式参与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的经营管理。鼓励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支持有相关专业特长的医师及专业人员在养老机构规范开展疾病预防、中医调理养生等非诊疗行为的健康服务。
3、鼓励各级卫生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县级综合医院要开设老年病科,做好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相关工作,提高综合医院为老年患者服务的能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鼓励其根据服务需求增设老年养护、临终关怀病床。全面落实老年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医疗卫生机构要为老年人特别是高龄、重病、失智、失能老年人提供挂号、就诊、收费等就医便利服务。
4、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依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服务机构、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农村)养老幸福驿站开通医养合作通道,着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到疫情防控和健康服务“两手抓”“两手硬”。支持家庭医生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指导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人群的个人健康管理;支持家庭医生积极为居家和社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落实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工作,引导家庭医生通过“互联网+养老”服务平台,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照护、健康管理、保健、康复、咨询、预约挂号、药品配送等服务。
5、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为长期失能老年人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基本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水平和老龄化发展趋势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框架。推动建立健全满足群众多元化需求的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制度,重点解决包括失能失智老年人、重度残疾老年人基本护理保障需求。长期护理保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符合规定的机构和人员提供的基本护理服务,根据护理等级、服务提供方式等不同实行差别化的待遇保障政策,鼓励使用居家和社区养老护理服务。做好长期护理保险与经济困难和高龄老年人服务补贴及特困老年人和重度残疾人护理服务补贴等政策的整合衔接工作。
(八)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1、建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政府购买机制。科学精准确定政府购买服务的对象、范围和补助标准,优先将分散供养的城乡特困老人,重点优抚对象,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半失能老人、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60岁以上的县级以上劳模、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和先进工作者等特殊群体老人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2、建立养老服务评估机制。建立涵盖老年人能力评估、养老服务机构评估、老年人服务需求评估等为内容的养老服务评估体系,通过委托养老服务机构、企业与服务对象之外的第三方养老评估机构,对老年人身体状况、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老年人需求等情况进行评估,为养老服务企业提供养老服务指导,促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整体水平。
3、建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主体等级评定制度。制定《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主体等级评定标准》、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企业(机构)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成效进行综合评估,并且评定等级,建立科学合理的星级评定制度,按照“奖优惩差”的原则,鼓励养老服务主体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4、建立养老服务企业准入和退出机制。建立健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企业的准入和退出机制,按照“宽进严管”的原则设定准入和退出机制,各乡(镇)要与加盟企业签订服务提供协议,实行服务质量监控和评价管理,对信誉度高、服务优质的企业进行优先推荐、优先派单,对信誉度低、服务质量差的企业实行末位淘汰,确保服务质量。
5、建立居家和社区老年人服务标准。以省上《居家养老服务管理规范》、《社区养老服务管理规范》为指导,规范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内容,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组织、从业人员、服务项目、服务流程以及服务改进提供服务标准,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水平。
6、建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体系。建立以县级为业务监督、乡(镇)为主体管理、评估机构为第三方评价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体系,发挥好政府部门“裁判员”角色。同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质量进行运营监管,督促养老服务企业(机构)提高服务质量、从业人员提升服务水平。
(九)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环境。支持专业社工和慈善组织依托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发挥专业社工、志愿者的重要作用,形成互联互动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制,大力培养一万名专业社工和志愿者,推动公益助老,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实力。
1、支持专业社工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依托“三社联动’机制,鼓励专业社工、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以社区为阵地,社工专业人员为抓手,整合社会资源,探索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新模式。
2、支持慈善力量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挥慈善组织和志愿组织的作用,依托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平台,扶持慈善组织与志愿组织重点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志愿服务。在“互联网+养老”服务平台上搭建互助养老服务分平台,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为高龄、失能老年人提供服务,倡导互助互帮的养老服务风尚。
3、鼓励养老组织与学校志愿者联合会开展为老服务。充分发掘志愿者队伍,鼓励养老组织与学校开展互助合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者服务老年人活动,形成全社会关注服务老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4、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开展特殊和困难老年人情况筛查摸底工作并建立数据库。建立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重点满足经济困难家庭的失能、失智、失独、空巢(留守)、高龄等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有效提高和保障困难老年人的生活水平。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7月)。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调研,县上成立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改革试点工作,分解工作任务,明确部门责任。
(二)试点实施阶段(2023年8月至2023年12月)。全面开展试点工作,逐步形成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良好氛围。定期召开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出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相关政策,建立督办机制,按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及进度表开展督查,加大督办、检查和年终考评力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通报试点工作情况。
(三)验收评估阶段(2023年1月至2023年2月)。按照试点工作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责任单位工作完成情况验收考核,汇总形成全县改革试点工作书面总结,接受上级部门验收评估。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3月至2023年11月)。全面汲取评估成效和不足,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相关政策、标准和制度,在试点基础上不断提升服务,加大投入力度,形成一批品牌强、口碑好的连锁养老服务企业(机构),巩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成果。
(五)总结推广阶段(2023年12月)。总结改革试点经验,提炼亮点,召开全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总结会,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推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建立政府领导、政策保障、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成立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二)制定落实政策。各乡(镇)要根据县上方案,8月中旬前出台扶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8月底前出台配套政策,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公建民营、以奖代补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发展政策,制定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办法、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实施办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主体等级评定标准等配套政策,形成以保障特殊困难居家和社区老年人为基础,逐步惠及其他居家和社区老年人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制。
(三)加大资金支持。加大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要科学合理使用省、州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专项资金,通过向养老服务机构(企业)购买服务、“以奖代补”、“民建公助”等方式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参与机构、企业给予扶持,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软实力,培育养老服务市场,撬动社会资本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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