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质量安全重要性(收集5篇)

时间:2026-02-20

食品质量安全重要性篇1

关键词:食品安全;环境因素;生产因素;影响;对策

一、绪论

随着我国生产力持续提升,不仅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准,也在某种程度上加强了民众对食品安全的重视。蔬菜农药超标、瘦肉精滥用、毒豆奶、掺杂农药火腿等食品安全问题不断出现,反映出食品安全管理上存在漏洞,这也促使政府相关部门下大力气解决民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并不是单一的。生产技术升级带来的食品生产工艺的更新致使食品出问题的环节越来越复杂;三废的排放、农药和化肥的滥用等因素污染了农产品和食品原料,由此也引发了大量的食品安全问题。由于食品生产工艺水平参差不齐,部分生产人员不注重安全生产规范,引发了一批的食品安全事故。甚至有部分不法经营者为了降低生产成本,采用未得到国家批准的廉价食品添加剂,将含毒物质加入食品中,给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带来很多潜在威胁。[1]

二、影响食品安全的主要环境因素

生产过程所处的环境对产品质量的影响是很重要的,同样生产环境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控制食品质量。环境要素如大气、水或土壤等所含有的有毒成分会在生产过程中进入食品产品中。正是由于生产环境的重要性,因此必须在食品生产中严格控制这些环境因素,降低食品安全问题出现的可能性。[2]

(一)大气污染

工业生产尤其是化石燃料的燃烧会向大气中排放多种污染物,如氮氧化物、硫氧化物、碳氧化物、粉尘等。大气污染对食物质量的影响主要是通过两个途径实现的:一是大气中的多种污染物可通过植物的呼吸作用等进入植物内部,甚至会积累在食物组织内。二是在降水的作用下,大气中的粉尘、重金属等会降落到土壤中,而后通过植物根系在植物体内富集,导致污染物质超标。例如,在我国西南地区,由于土壤缺乏碱性物质,使得酸雨问题十分严重,大面积的酸性降雨对鱼类养殖是一个灾难,同样也会使农作物中积累有毒物质,从而造成食品安全问题。

(二)水体污染

与大气环境一样,水体中的污染物也是多种多样的。按照污染物的成份,可将对食品安全有影响的物质分为三类:一是氰化物、氟化物、重金属等无机有毒物质。二是苯类和多环芳烃类化工原料,难以降解的人工合成有机化合物质等有机有毒物质。三是病毒、细菌、寄生虫等病原体。这些污染物质可通过生产经营者的浇灌行为进入灌溉水体中,被植物根系吸收并富集入食物中,对食品安全造成重大隐患。

(三)土壤污染

土壤是具有自净作用的,当进入土壤的污染物质浓度在环境容量之下时,可通过土壤的自净实现污染物的消除;当污染物质积累到环境容量之上时,会使土壤中的污染物质日积月累,通过植物根系被富集到食物中,影响食物的产量和安全。农业生产中,由于生产者的不当行为,造成化肥、农药等滥用;生活和工业生产过程中废物的堆积;大气和水中污染物质的迁移等,都会使土壤中的有害物质在累积。与大气、水环境不同的是,土壤污染具有持久性和迁移速度缓慢的特点,因此就算消除污染源的排放,受污染后的土壤也需要经过极长的时间才可能消除影响。人类的植物种植必须在土壤之上进行,因此土壤退化对食物生产活动的影响很大,而土壤污染就是土壤退化的重要表现形式。正是由于这些原因,在食物生产过程中,土壤环境因素是最为重要的环境因素。

三、影响食品安全的主要生产因素

除了食品生产中的环境因素,食品生产过程中的生产因素也会极大地影响食品安全。随着农业生产技术更新换代,相比于传统农业,现代农业加大了对化肥、农药等技术性要素的利用,从而极大地影响了食品生产安全。仔细研究这些技术性要素对食物生产的影响,有针对性地对多种技术性要素进行有效管控,对提升食品生产安全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农药残留对食品安全的影响

为了降低病虫害对食物产量的不利影响,为了降低田间杂草对营养物质的抢夺,现代农业加大了对杀虫剂和除草剂的使用。农药中残留性最强的含磷杀虫剂也被滥用。依据对多地市场上出售蔬菜中甲胺磷的检测分析,发现了触目惊心的结果:近半数的蔬菜中的甲胺磷残留超标,最高浓度达1.85mgkg,其中,叶菜和豌豆中的甲胺磷残留量最大。现代医学证明,长期摄入含磷农药会对人的身体机能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这就要求必须降低食品中的农药残留。对这个问题,首先要做的就是要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对农作物进行严格监督管理,完善问责体系。

(二)食品添加剂对食品安全的影响

现代食品的色、香、味都远远超过传统食品,而这就是现代工业产物———食品添加剂所带来的。其中,着色剂可提升食物的观赏性,防腐剂可延长食物的保质期,甜味剂、酸味剂等则可为食物带来多种多样的滋味。食品添加剂对现代食品工业是极其重要的,但是不法商贩对食品添加剂的过量使用则会降低食品的安全性,甚至会危害民众的生命安全。例如,某些不法食品经营者会在面粉生产中添加超过国家标准的增白剂(氧化苯甲酰),使面粉更白;某些不法经营者在熟食、卤制品生产中,通常会为了追求好的“卖相”而添加过量添加剂,如人工色素、亚硝酸盐等;还有些不法经营者明知有毒,却为了追求米粉的劲道,将甲醛加入米粉中。这些令人触目惊心的食品添加剂滥用问题,亟需有关部门加强管理,建立健全事故问责制度。

四、食品安全相关标准缺失对食品安全的影响

(一)初级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不足

在初级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由于生产者安全意识偏低和相关法律法规缺乏,致使在初级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存在隐患。例如,由于生产地域大气、水、土壤遭污染,生产者又不采取措施降低污染;由于食品监管缺失、问责机制虚置化,生产者滥用食品添加剂甚至是有毒物质。作为食品生产的原料,初级农产品在受污染的前提下势必会降低食品安全性。

(二)食品安全标准制定滞后

监管体制缺失,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无法可依”,在食品安全标准制定方面严重滞后。例如,部分食品安全标准是在食品安全事件已爆发的情况下才紧急制定的。针对这些问题,政府应加速制定食品安全标准标准,以保障食品安全。

(三)检验检测不规范

我国判定食品是否安全的工作流程是依据已颁布的检测标准,采用特定的检测仪器和检测方法,检测有毒有害物质。如果低于标准所规定的阈值,则认为被检样品是安全的;反之则是不合格的。虽然可在一定程度上评价安全性,但是对低于阈值标准有毒有害物质的安全风险检测的缺失,也会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

五、保障企业食品安全生产的对策

随着频发的食品中毒事件,国家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逐渐提高。食品安全不可小觑,因为它关系到政府许多部门、食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消费群体的直接利益。为确保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权益,促进社会稳定有序发展,政府部门应采取积极有效的保障措施。[3]

(一)提高食品安全领域的科学检测水平

检测机构应不断改进食品质量检测技术,提高科学检测能力,并加强食品风险检测和评估体系的构建。随着人们对食品品质、卫生要求不断提高,对食品检测的精度要求也随之提高,这就促使食品检测机构提升检测水平。1.保障硬件设备齐全检测机构可引入国内外先进的质检设备,在硬件水平上保证食品检测的高精度、高效率,为提升食品检测水平奠定技术基础。2.建设一支高水平的测技团队检测人员不仅专业理论基础要扎实、能熟练掌握检测技术、时刻关注检测技术的最新动态,工作态度也要认真细致,主动熟悉食品安全行业造假、打假案件动态,还要做到透过食品检测就可窥探其是否含有违禁物,从而进一步加大食品监管力度,直击食品造假事件。

(二)完善食品安全控制体系

借鉴国际食品监管的成功案例可发现,要保障食品安全,不仅要对即将销售的产品进行检验,更重要的是进行从生产到销售的全过程管理和控制,尤其要把重点放在食品的生产监控上。1.建立健全食品行业相关标准体系在食品行业相关标准体系中,要明确农药、兽药及其他各种污染物的标准限值,完善各个指标的检测方法。2.调节各食品监管指标之间的关系根据实际情况,调节各食品监管指标之间的关系,视条件不同要灵活变通,并经常改进标准。3.加大对生产食品的原材料的监管力度加大对生产食品的原材料的监管力度,重要的是明确相关材料质量标准,从源头上保证食品的安全性。4.颁发食品卫生标准在新形势下,随着人们对食品质量要求不断提高,要尽快颁发各项食品卫生标准。5.食品质量、卫生监管要有统一的标准时刻关注国际食品安全监测动态,建立相关食品质量、卫生监管的统一标准。

(三)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

为保证食品安全,尤其是农产品的质量卫生,必须加强食品农业标准化建设。1.保证农产品产地的卫生为减少或避免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等在农产品中不断积累最终危害人体健康,必须保证农产品产地的卫生。2.严格控制过度使用农药等有害物严格控制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农药、肥料等的过度使用,减少其造成的污染。3.明确食品添加剂的剂量明确农产品加工时使用的相关食品添加剂的剂量,采用安全、卫生的材料进行包装,避免在运输农产品过程中遭到污染。4.加快农产品生产示范工程建设加快农产品生产示范工程建设,形成农村产业化链条,并加强对村民的技术引导和科学理论教育,进而规范农业生产,可在很大程度上保证食品原材料的干净、安全,流向市场的食品成品安全也就有了重要保障。

(四)强化食品市场监管,加大执法力度

除完善标准体系、提高检测水平外,政府要发挥带动作用,强化食品安全市场监管,加大执法力度。1.实行从源头到末端的全过程监管政府的监管方式方法要不断更新,实行从源头到末端的全过程监管。在生产原材料、加工过程、包装过程、运输过程、经营销售等各个阶段,要采取不同的管控手段,建立惩罚机制,加大打击力度。2.对不同种类的产品要分类管理对不同种类的产品要根据相关标准进行不同程度的分类管理,尤其是那些不能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卫生的企业更要加强监管、严格管控。对食品质量不能过关的企业,要及时勒令其停业改进,甚至关闭。

(五)完善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

1.政府要不断地修改、完善食品安全相关立法和各项食品安全质量标准政府要积极借鉴国内外食品安全管理的成功经验,不断地修改、完善食品安全相关立法和各项食品安全质量标准,而且相关标准要尽量做到与国际上统一,从而提升我国食品行业的优势。2.企业要严格按照各项标准进行生产和销售当前,市场竞争压力越来越大,企业要想生存发展,就要不断完善企业内部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对产品进行把关,严格按照各项标准进行生产和销售。

(六)政府和企业对食品从生产到经营进行全过程

严格监管1.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合作,共同加强食品行业相关立法建设政府各个职能部门如监督局、卫生局等要加强合作、积极配合,共同加强食品行业相关立法建设。对不合格企业要求其整改,促进市场有序发展。2.政府和企业要确立食品安全检测技术基础,对食品从生产到经营进行全过程严格监管为确保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政府和企业一要确立食品安全检测技术基础,二要共同实现食品从生产到经营销售的全过程严格监管。以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有序发展为目标,各个政府部门、企业、消费群体之间积极配合,一定可以保障食品安全。

(七)提高全民的食品安全意识

长期以来,食品安全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人们的食品安全意识不足,一些企业为提高经济效益而生产假冒伪劣产品,公众对食品安全认识不足、关注度不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与国家的经济实力息息相关。因此,要想解决食品质量问题,就要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公众对食品安全的理论认知。

六、结论

食品安全已成为我国人民所共同关注的问题,食品企业亟待深入分析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与社会各界一起携手制定出行之有效的解决对策。随着我国食品企业、政府部门、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我国的食品安全危机定能得到有效的改善,食品安全问题也能得以解决,食品企业可以为人们生产出更多放心可靠的食品。

参考文献:

[1]肖训文.食品安全问题的影响因素及解决措施[J].食品安全导刊,2015(4X):35.

[2]谢沛滔.食品安全的影响因素与保障措施[J].食品安全导刊,2015(12Z):23.

食品质量安全重要性篇2

关键词:食品安全食品卫生质量认证法律监督

中图分类号:TS20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336(2013)22-0039-02

目前,我国的食品安全、卫生和质量三重概念已经出现比较严重的混淆现象,对待细致的产品卫生处理不够严谨,造成实际成品背后不同健康安全威胁因素的密布,这些专有名词的模糊性渗透现象,将直接影响我国食品安全质量监督相关法律制度的权威性,不利于我国依法治国战略的有效落实,更严重威胁着人们正常的生活秩序和需求状况,因此,必须对三者之间的隐性特征进行准确划分,维持安全秩序处理工作的合理进行。

1食品安全、食品卫生与食品质量三者之间的含义辨析概述

1.1食品的概念

食品的定义因国家和地域的不同而不同,美国的食品定义为:可以为人活着动物食用的一种物质。而欧盟的定义是:一切能够被人类消耗吸收的物质。然后,我国的食品定义在法律上存在歧义。随着环境及农产品的被污染,众多国家呼吁将食品纳入到产品责任中。

1.2食品安全和食品卫生概念的区别

1.2.1食品安全

在相关产品流通环节下,配合可靠的法律制度维护和管理部门严密监察工作,实际食品不存在任何对人体健康造成显性或隐性危害的状态,这是食品安全内容的主要定义。这种安全范围的内容不免会造成卫生、质量概念的混淆,因此在具体表述食品安全理论的过程中,绝不能一味地脱离安全、质量效应进行单独理解。

1.2.2食品卫生

食品卫生就是针对现实生活中的卫生习惯和预防疾病蔓延的健康理论实现论述,在一定生理法规范围下进行生产环境和生活状况下的实际应对策略补充。根据现代致病因素分布规律进行分析,良好的清洁处理工作可以较好的预防疾病的滋生,并且尽量减少对他人的传染危害[1]。我国《食品卫生法》已经做出明确阐述,在利用行政部门制定的营养、卫生标准政策落实基础上,配合现实性相关产品中的添加剂、包装材料、生产经营场所和设施等进行卫生标准管理制度的渗透,争取现代技术下的传统卫生习惯要领能够得到有效传承。现下的食品卫生法令利用广泛的强制性实施手段获得了一定的主观承认地位,加上卫生基本含义内容的淡化,造成所谓安全、卫生的食品价值定义原则更加混乱。反而在近阶段食品安全定期使用范围愈来愈广泛的条件下,食品安全成果的规范已经对卫生原始含义实现一定的分离。

1.3食品安全和食品卫生概念的区别

食品卫生的定义:保证食品及其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所有具备的一切条件。食品卫生是食品安全的前提,是保证食品安全的一种方法。

1.3.1食品安全注重包装标示的清楚、准确

食品标示的清楚、准确是确定食品安全的首要条件,它是食品最简单的描述说明。不规范的食品标示会严重影响食品的安全,但是不一定导致食品卫生。

1.3.2食品安全注重商标运用

食品的商标认证满足食品的卫生条件,即,对人体身体无害。但是,若存在虚假信息就会导致食品安全问题。

1.3.3食品安全注重食用方法

由于人本身的差异,导致了食品安全的差异性。例如:某些食品对特殊人群会产生过敏等现象。

1.4食品质量及相关性问题概述

质量是指生产工序中的产品优劣效果。我国在阐述食品质量标准的过程中,牢固把握内部关键性维度的扩散基准,对产品制备过程中的优劣标准进行充分地系统鉴定,实现优等和劣等范围的清晰界定,帮助规划指标能够实现顺利达成。所谓的食品质量是收揽影响消费者和产品价值的特征包括负面内容(腐败、污染等),正面特征(色泽、香气、加工手段等)[2]。这种安全效能和质量水准之间的区别对公共政策的灌输式引导起到一定的辅助作用,配合国家事先的食品控制体系进行本质内容的科学匹配。

2食品安全、卫生与质量之间辨析途径分析

在利用灌输式逻辑思维引导活动中容易出现一系列的混乱现象,尤其是在公共政策和国家法律制度制定相关规定方面,现实服务手段不足以发挥现实指导工作的价值水准。由于具体标准化和产品相关质量法令的规定要求,使产品的质量日渐受到人们的重视,但是理性内容向法律制度的转化过程中,食品安全的主导地位尚未被确立。因此,可以具体重新确立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结构,规定食品安全的主要实证原则和方针技巧,尽量控制行政处罚的波及范围[3]。利用食品卫生监督制度、动物防疫法令和食品安全检验等措施进行监管法内容的完善,逐渐渗透完整的食品安全法律支持格局形式,保证国家必要生产活动的有序进行,维护全国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素质。

3分清食品安全、卫生与质量定义的重要性

理清三者定义的联系及区别是为法律制定及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前提,食品安全的全过程预防的观念主要是针对供应链的各个环节进行细致质量整改,在生产环境中,利用管理机构强制性的污染防治手段和食用农产品的保护措施,进行总体食源无害化处理。通过分清食品的三个具体含义,才更有利于国家政策的确定及相关法律的制定。

4结语

现实中的食品生产工作,对必要的安全、卫生和质量三者之间的分别诠释还不够细致明确,必须联系现代群众的反馈渠道进行阶段策略的调整,争取实际经济效益和全民健康素质的巩固,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

参考文献

[1]焦丽敏.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困境与出路研究[D].西北大学,2008.

食品质量安全重要性篇3

近期发生的三鹿牌婴幼儿奶粉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给婴幼儿的生命健康造成很大危害,给我国乳制品行业带来了严重影响。这一事件的发生,暴露出我国乳品行业质量安全控制和监管方面的问题。为保证乳品质量安全,更好地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国务院于*年10月9日公布了《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之日起施行。为充分发挥卫生部门在贯彻落实《条例》中的作用,履行好《条例》赋予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责,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将贯彻实施《条例》作为当前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

《条例》是在我国处理三鹿牌婴幼儿奶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国务院启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I级响应的重要时刻实施的,也是在借鉴和吸取以往食品安全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形成的,充分体现了国家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和对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关心,体现了党和国家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心。《条例》明确了乳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对各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讲严格要求,赋予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照职权负责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并赋予卫生部组织制定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责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条例》,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从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根本目标出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提高对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思想认识,加强领导,完善制度,细化措施,以科学认真的态度,扎实负责的作风,履行好卫生部门在乳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职责。

二、突出重点,做好乳品质量安全综合协调和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组织查处工作

当前,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从完善机制、顺畅信息、科学指导、落实责任和稳步推进五个方面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

(一)发挥好政府职能作用,不断完善乳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强化乳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指导思想,做好乳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综合协调职责,尽快建立与相关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信息沟通制度、工作督查制度、事故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要组织专家队伍,开展对乳品质量安全监管情况的调研活动,掌握本地区乳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发现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足。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乳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长效机制建设,着力解决影响乳品质量安全的关键因素和症结问题。对尚未将乳品质量安全综合协调职能调整给卫生部门的地方,目前承担综合协调的部门要继续履行职责,同时,要按照《条例》的规定,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尽快理顺、完善新的综合协调体制和机制。

要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的作用,协调完善基层乳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上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下级政府卫生部门乳品质量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的指导,定期向地方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乳品质量安全情况。要积极探索乳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的有效措施,加强乳品企业质量安全诚信机制建设,通过企业自律、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加大失信惩戒力度,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强化乳品生产经营者和政府监管部门的责任意识。

(二)加强乳品中的污染物监测,科学指导乳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各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乳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探索以风险评估为基础的乳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方法,将乳品质量安全监测、公众健康、食源性疾病等,作为制定乳品质量安全监管规划的重要依据,协调、指导本地区监管部门做好乳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要加强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机构建设,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检测和服务能力,逐步实现结果互认、信息共享、优化资源、提高效率的目标。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开展乳品中的污染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发现非法添加或者可能添加到乳品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要立即向我部报告。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乳品质量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加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建设,积极参与区域性乳品质量安全标准制订修订,重点加强对乳品中新出现的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致病因素的风险分析水平,提高对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应急检测能力。

(三)积极构建乳品质量安全信息平台,强化乳品质量安全信息报告与管理。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与有关乳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建立健全乳品质量安全信息沟通、投诉举报受理渠道,公布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并按照《条例》规定切实加强管理。要加快建设地区性乳品质量安全信息平台,努力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逐步形成统一、科学、公开透明的乳品质量安全信息评估、受理举报投诉和乳品质量安全预警体系,提高乳品质量安全信息管理水平和综合利用效率,对乳品质量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整顿、早解决。

要强化食品安全信息报告意识,严格报告纪律,严肃查处迟报、瞒报和漏报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者。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做好乳品质量安全信息沟通与工作。

(四)认真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落实食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制,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的责任意识,防止越权乱作为、失职不作为和渎职行为,坚决落实国家乳品质量安全的政策、法规和标准。要建立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快速反应机制,及时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查清事故原因及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讲责任追究建议,并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五)稳步推进,不断提升乳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区乳品行业质量安全监管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有关部门采取可行有效措施,力争在*年年底前建立起本地区乳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体系和良好运转机制。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选择一个地(市)作为乳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的试点,探索和交流综合协调工作经验。在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后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任务的卫生行政部门要将乳品质量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的经验和方法推广到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整体工作中去。

三、加强疾病监测,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卫生监督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自我防护意识,努力降低食源性疾病发病率。要加强可疑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和调查、救治工作,临床发现食源性疾病等异常情况,要及时将有关信息报告给卫生行政部门。

食品质量安全重要性篇4

食品的来源广泛,涉及环节众多,所以其品质受多种因素的影响。近年来,虽然我国食品安全状况逐步改善,但食品安全事故仍有发生。就主体而言,食品安全问题与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政府等关系最大。

一、食品安全简述

我国《食品安全法》将食品安全的定义为“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其实,食品安全还有“质”和“量”的区分,对于经济不发达国家或地区而言,食品供应量不足,温饱问题困难,是食品安全中量的本质;在供应量无问题后,由于有毒、有害物质对人类健康的损害,规模较大,造成公共问题,这是食品安全中质的本质;在食品质量安全的基础上,还要求食物的获取既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又要注重资源利用的可持续性,这是食品安全中发展的本质。

二、食品安全问题浅析

(一)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的不履行

食品企业应提供安全、优质的产品,满足广大消费者的需求,同时也要保障消费者的身心健康,维护公共安全。然而企业不是社会公益机构,在市场经济中,企业求利、个人求财,无可厚非。正如古人云“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这是人的本性使然,也是生存之道。但是当食品安全与利润产生矛盾时,企业往往会选择后者,而忽略前者。纵观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没有一件是因科学技术落后导致的,无一不是追逐利益的后果,无一不存在主观上的故意,无一不存在道德的丧失。

(二)消费者购买观念的不正确

消费者是产品质量和安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其消费行为对食品安全也有一定的责任。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消费欲望在不断增长。食品的外观最能激起消费者的购买欲望。消费者的需求直接影响到企业自身的生产。有的企业为了迎奉消费者的需求,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昧着良心去生产,形成不良竞争,乃至恶性竞争,损害其他企业合法利益和消费者的健康。如有人喜欢红心鸭蛋,苏丹红就应运而生;有人喜欢瘦肉多的猪肉,盐酸克伦特罗横空问世等。消费者在购买食品的时候,忽略食品的安全和原生态,一味的追求美观和口味,这就让不法企业有了肆意发挥的空间。

(三)国家法制体制不完善

现阶段,中国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健全,缺乏相关配套规章制度,各项强化措施未上升到法律体系建设层面,缺乏操作性,无法形成长久的有效机制。

根据《食品安全法》,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最高层次的议事协调机构协调、指导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国家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依法分别监管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这也再次确认了“分段监管”体系的继续实施。一方面,级别高于国务院各部门的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虽组建完成,参与“分段监管”的各部门之间的平行关系,使得食品信息不能得到有效的传递与链接;另一方面,《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配套文件尚未出台,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未完成,基层政府的卫生监督、药监、质检等有关机构如何分工合作、执法监督,还有不明确之处。

三、食品安全问题应对举措

(一)加强企业食品安全与质量管理

企业是产品生产及市场竞争的主体,是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食品企业要本着对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时刻把质量和安全摆在企业现实及未来发展战略第一位。食品安全和质量管理贯穿食品企业的所有社会责任,从经济责任到法律责任再到伦理责任,都离不开质量管理及食品安全。

质量的保证离不开企业领导和实施员工。企业领导对管理的重视程度和参与程度决定了质量管理的效果。加大对企业家质量管理、责任、诚信等培训和监管力度,通过企业社会责任的宣传及其实施,提高其对质量管理的重视程度,促进企业的质量管理。同时,质量管理的实施离不开所有员工。员工的专业技能和工作态度直接影响着质量管理的成败。为了保证产品质量,企业要对员工履行相关的伦理责任,做到没有就业歧视、保护员工隐私、保障工作安全、定期对员工培训,从而保护了员工的权益,提供其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二)引导消费者安全健康消费

当前,我国相当一部分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缺乏必要的认识,在以“低价位”为导向的消费观念的驱使下,忽略了食品的安全性,导致接连不断的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规定,将食品安全问题纳入消费者卫生和营养教育体系,通过课程教育和社会各界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重视质量安全的浓厚氛围,逐步建立覆盖全民的食品安全教育体系。第一,普及全民性的食品安全知识。使消费者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用自己正确的消费方式引导企业合法生产。另一方面要强化消费者责任和维权意识。利用法律武器积极维权,使假冒伪劣企业无处藏身。

(三)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法规和监管体系

鉴于发达国家治理食品安全问题的经验,我国应加大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建设领域的工作力度,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措施,为制定和实施标准、检验检测等活动奠定法律依据。重视在生产加工过程中监控食品安全卫生,对从农场到餐桌的各个环节进行多次监控,建立了从农场到餐桌的食品质量安全监控体系。为使企业参与全球竞争、有效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建立食品可追溯体系。

尽快建立科学、完善的垂直监管体系,强化农业部门对农产品种植养殖、初加工、流通环节的全程监管,整合质检、卫生、工商、食药、商业等部门职能,形成一个负责预包装食品加工、制造、流通全过程以及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综合性部门。强化食物质量安全管理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要逐步实行食品质量安全检测资源共享、检测结果互认制度等,畅通食品安全信息,降低管理成本。

食品质量安全重要性篇5

1.1传统的食品危害因素

传统的食品危害因素主要有生物危害、化学危害和物理危害。1.1.1生物危害在食品生产过程中所面对的生物、化学和物理3大食源性危害中,以生物危害的分析及控制较为重要。生物危害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难以分析,难以控制。在我国,食品中微生物危害导致的食品安全问题在总数中占很大比重,是影响食品安全的头号敌人。据2012年卫生部统计,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共收到全国食物中毒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食物中毒事件)报告174起,中毒6685人,死亡146人,其中,微生物性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最多,占总数的56.1%。主要是由沙门氏菌、蜡样芽胞杆菌、副溶血性弧菌、大肠杆菌、肉毒毒素、葡萄球菌肠毒素、变形杆菌、气单胞菌、志贺氏菌、肺炎克雷伯杆菌及椰毒假单胞菌等引起的细菌性食物中毒。1.1.2化学危害化学污染来源较为复杂,种类繁多,主要有3种来源:一是来自生产、生活和环境中的污染物,包括天然有害化学物质及人工合成有害化学物质;二是天然物质,如河豚鱼毒素、贝毒素、组胺以及有害重金属等;三是人工合成有害化学物质,如农药、兽药和二噁英等。世界各国对农用化学药物的品种、使用范围以及残留量作了严格限制。例如欧盟规定,中国出口到欧洲的蜂蜜中氯霉素的残留不得超过0.1ngmL。食品植物在种植生长过程中,使用了农药杀虫剂、除草剂、抗氧化剂、抗菌素及消毒剂等,或畜禽鱼等动物在养殖过程中使用的抗生素、合成抗菌药物等,这些化学药物都可能给食物带来危害。在我国农药残留对食品的影响最为严重,以蔬菜为例,为防虫害或促使作物早熟等原因,农民过量使用除草剂、杀虫剂与植物激素,造成蔬菜中的农残超标和化学品残留等安全问题。例如,有些餐馆使用洗衣粉清洗餐具、蔬菜或水果,造成洗衣粉中的有毒有害物毒,如增白剂等对食品及餐具的污染。1.1.3物理污染物理性污染主要是指掺杂物、核物质和放射性3种。掺杂物污染造成的后果是直接对人体形成伤害,而核物质及放射性污染可造成人体的急、慢性放射病。物理性危害与化学性危害和生物性危害相比,往往消费者看得见,所以经常是消费者表示不满和投诉的事由。物理性危害包括碎骨头、碎石头、铁屑、木屑、头发、碎玻璃及蟑螂等昆虫的残体和其他可见的异物。物理性危害不仅造成食品造成污染,而且也时常损坏消费者的健康。

1.2非传统食品安全危害

非传统食品危害主要包括蓄意破坏、故意污染和转基因食品安全性。1.2.1蓄意破坏为伤害他人或扰乱社会,通过生物、化学和物理等因素对食品和食品生产过程进行破坏的行为。产生的原因主要有:(1)员工抱怨社会“不公”或劳资关系紧张等原因恶意报复;(2)因政治、经济、文化及宗教等方面矛盾的激化,人为制造食品安全恐怖事件;(3)不良企业为提高市场占有率,对同行的产品进行人为破坏等恶性商业竞争行为等。1.2.2故意污染故意向原辅料或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故意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农兽药和食品(饲料)添加剂或采用其他不适合人类食用的方法生产加工食品等的行为。其产生的原因主要是非法敛财,在利益驱动下,采用一切可能手段来降低成本、扩大市场占有率,甚至不惜采用违法行为,形成所谓的行业潜规则。1.2.3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探讨转基因技术的应用一方面给食品行业的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另一方面转基因食品安全的不确定性也给食品安全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虽然转基因食品研究历史只有短短几十年,但其提高产量、增强自身抗病、抗虫等优点较为明显,另一方面,有其潜在的风险,有关专家认为,转基因农作物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人类健康及环境污染都有可能产生威胁。转基因有可能产生以下问题,转基因作物对非靶生物的影响,基因的安全性、转基因的逃逸、食品的过敏性等,都将对该农作物用作食品的安全性问题产生重大影响。转基因食品之争不仅是对转基因产品安全性问题认识上的分歧,也是对安全性进行风险分析结果上的差异,其本质在于各国在利益启动下利用这种分歧和差异对转基因产品采取了截然相反的风险管理措施。在新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这些新技术在食品生产领域实际应用的情况下,风险分析有被滥用的可能[2]。

2中国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

2.1种养殖环节问题

我国农产品生产多以农户为单位,非法使用违禁药物现象严重,农产品全过程质量监控难度大。国家明令禁止或限制生产、使用的农药、兽药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仍有发生。以饲料为例,随着我国经济发展,饲料工业呈现前所未有的繁荣景象,我国现在已成为世界第二大饲料生产国,但出现了由于市场体制不健全导致的无序和混乱,尤其是日益突出的饲料卫生和安全问题。目前饲料安全已经不局限于饲料行业或畜牧行业本身的问题,而是涉及到更广泛的社会问题、政治问题、生态问题甚至国际问题,已经成为行业外社会大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瘦肉精问题已经成为饲料安全或者食品安全的一个典型问题,再如,配合饲料中若添加低劣的矿物元素添加剂,会导致重金属元素超标,其中以汞、镉、铅、砷最为重要,成为畜禽重金属元素中毒和残留的途径[3]。

2.2食品生产加工和流通领域问题

我国食品生产企业呈现多、小、散、乱的特点。约70%食品生产单位是10人以下的家庭小作坊,大多不具备生产合格食品的必备条件,食品安全隐患多。例如生猪屠宰行业总体发展水平低,特别是一些达不到法定条件和标准的屠宰企业违法违规生产,不严格执行生猪屠宰规程和肉品品质检验制度,给肉品质量安全带来了隐患。食品流通秩序比较乱。据统计全国食品经营企业达300多万家,个体工商户所占比重较大,且缺乏必要的设施,经营管理落后。有些经营企业贪图私利,蓄意出售过期或变质食品现象屡禁不止,甚或个别不法食品生产经营者还时常伪造标识、滥用标识,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另外,许多食品批发市场缺乏有效的安全检测手段和质量控制措施,致使造假者有机可乘,甚至成为假冒伪劣食品的集散地。

2.3转基因技术应用引起的食品安全问题

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一直是全球争议的焦点问题,转基因作物究竟对人类、动物及自然环境有没有影响,有些什么样的影响,目前没有任何国家的科学家能够给出定论。转基因技术虽然为农业二次绿色革命的关键技术,但其潜在的风险应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第五十三届世界卫生会议决议将转基因工程食品列为一个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要求为判定转基因食品对人类健康的影响提供充足的科学依据,并建立重组DNA技术生产食品的致敏性评价方法。转基因食品是新的科技产物,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随着科技的发展,它的所有利弊都会彻底展现在世人面前。只有按照严格的不对人与环境有害的立法规定去做,中国生物技术的发展才会是健康、有序的,我们的生活也会因生物技术带来的转基因食品而变得更加丰富精彩[4-6]。

2.4食品经营行业诚信体系缺失

近年来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绝大部分是由于食品生产经营者道德失范、诚信缺失、见利忘义、故意生产加工伪劣食品。商务部印发了《商务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等文件的意见》(商秩发[2012]327号)提出建设流通领域的食品经营行业诚信体系,要依法依规、有理有据,在完善生猪屠宰、酒类流通执法检查记录基础上,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和违规企业和个人的“黑名单”公布制度,开展商务诚信建设试点工作,在流通领域建立起诚信褒扬、失信惩戒的外部约束机制,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树立和提高诚信经营意识[5]。前几年伴随媒体对奶粉、粉丝和四川泡菜等食品安全案件的连续报道,日本、美国等国家和中国香港、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等对国内大陆生产的食品高度关注,并相继采取设限措施,致使粉丝、罐头和水产品等出口下降,严重影响了我国食品的国际和地区贸易。

3中国食品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

我国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表面上是食品生产过程、保藏过程中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笔者认为还是食品质量管理领域出现纰漏。主要存在的问题有:

3.1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不完善、不统一

我国食品相关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共4级标准,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和发达国家及国际组织相比接轨程度不够,食品安全标准技术含量低、不统一、不完善,从而导致标准在国际上的可信度不高。《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指出,我国的食品管理体系主要是围绕保障食品供给建立起来的,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明显滞后。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以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监管环节较多,在实践中还存在监管职能不清、责任不明等问题。首先,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滞后,技术指标水平高低不一,采用国际标准比例少,执行差距较大。其次,企业标准与国家标准存在不配套、不便执行甚至相互矛盾的情况。再次,标准覆盖范围不全,有的一品多标,有的无标,如农药及兽药残留量标准不健全,从而导致企业相关检验出现漏洞。

3.2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能不清、监管不力

我国关于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各类规范性文件很多,但整个体系缺乏系统性和完整性,在执行监督的过程中易出现漏洞。综合协调机制仍待完善,一些地方还没有建立综合协调机制、明确办事机构;各监管环节衔接不够紧密,监管力量分散,缺乏信息、资源共享机制,监管效率较低。一些地方政府监管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不完善,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2009年6月《食品安全法》出台,确立了我国以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2010年2月,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设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作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加强对全国食品安全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指导。各省(市、自治区)成立了由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的食品安全委员会等议事协调机构,农业、卫生、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注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内设机构建设,监管力量不断加强。食品安全法的渐进式改革体制在2010年的实施中已经暴露出严重问题,譬如2010年9月郑州市发生的两万斤“毒蘑菇”事件,到2012年2月天津水产品市场的“注胶虾”事件,再曝多头监管导致的严重食品安全问题。多头管理指各个部门之间职能交叉,职责分工不太明晰,导致出现监管盲区,造成食品安全监管乏力和监管资源分散,没有形成合力,也没有建立起长效监管机制。当前的“分段监管”难以做到无缝监管,但我国食品产业链太长、小企业、小型市场多,又不能简单照搬国外机制。因此,笔者建议食品安全问题要从经济、技术和政策等层面综合考虑,从根本上破解食品安全难题。2013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等惩办有了更加严格的法律依据[6-12]。总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任重道远,既需要深入研究安全监管规律,不断充实和完善监管体系和政策法规,还要加强各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落实各级地方政府的责任,整合食品安全监管资源,探索创新监管方式。

4加强中国食品安全及管理的建议

4.1明确职能,制定和完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

法律法规是食品安全监管的依据。我国应该积极借鉴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立法经验,以现有的国际食品安全法典为依据,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认真梳理、补充和完善。2009年6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设定由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确立了一系列法律制度,构筑起食品安全新防线,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从源头抓起,落实生产经营者责任,到规范各项标准,完善政府监管职责,食品安全法以全新的理念和制度为公众构筑了严密的食品安全网络。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继续推进法规清理工作,加快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配套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修订,促进法律法规有效衔接。完成食品召回、退市食品处置、食品安全可追溯、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食源性疾病报告、食品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安全诚信和新资源食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酒类、畜禽屠宰、进出口食品、粮食和食品相关产品监管等方面的行政法规和规章制修订。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制修订工作,尽快完成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卫生、食品质量标准和食品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标准的清理整合工作,加快重点品种、领域的标准制修订工作,充实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13-16]。

4.2制定以预防为主的风险评估监管体制

国际食品安全管制经历了3次改革过程,即企业良好生产规范(GMP)、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制度(HACCP)与以风险评估为主体的风险管制。第1次改革的重点是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一般卫生原则;第2次改革是对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关键过程进行分析,以找出关键控制点;第3次是针对食品供应链的全程风险管制,即食品安全风险管制,以从根本上保护人体健康。纵观现在世界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全部都是风险管理型的监管体制。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主要基于强化风险监管职能的需要,对内部机构进行了大幅度改革,从而使监管能力进一步增强。例如日本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亦是预防为主的风险管理。其安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第一,做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通过组织专家采取科学分析的方法,进行食品安全实施风险评估和检查,以确定安全风险的程度和等级,这是日本全国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最主要职能。第二,监督和指导风险监管部门的业务活动。对于存在安全风险的企业,根据风险评估的结论,要求风险监管部门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并监督其实施情况,防止行政执法不作为、失职、渎职以及行为不当。第三,建立风险信息的公开、交流与沟通平台。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建立起由相关政府机构、消费者和生产者等广泛参与的风险信息公开与交流、沟通平台,以保障信息交流和反馈的通畅,并对风险信息网络实行综合管理。又如美国,在历年的食品安全制度国家报告中,均以大量篇幅详细阐述食品安全预防的重要性和实施措施,明确界定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运输、销售部门及食品安全管制部门等为确保食品安全必须采取预防措施的法律责任,由此可见,预防也是美国食品安全制度的基石。风险管理是识别、选择并采取能够减少风险的措施,对这些措施有效地跟踪管理和检查是对风险进行管理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201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前,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总协调,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业部等多部门共管,在此监管体制的有效运作下,更加注重食品安全的风险管理。我国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基础上,于2011年10月13日成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评估中心作为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部级技术机构,承担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交流和食品安全标准等技术支持工作。通过良好企业生产规范(GMP)、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技术(HACCP)、食品安全标准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运输、消费行政许可制度及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等实施食品安全的风险预防管制。

4.3食品及相关企业实行全面的质量管理

1961年,费根堡姆提出全面质量管理(TotalQualityManagement,TQM)的概念,即以质量为中心,组织全体职工和有关部门积极参与,从而有效地利用人力、物力、财力和信息等资源,把专业技术、经济管理、数理统计和思想教育结合起来,建立起产品的研究、设计、生产和服务等全过程的质量体系,以最经济的手段生产出顾客满意、组织及其全体成员以及社会都得到好处的产品,从而使组织获得长期成功和发展。全面质量要求是质量的全过程都要进行质量管理,谋求长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其特点是把过去以事后检验为主转变为以预防为主,即由注重管理结果转变为注重管理因素;把过去就事论事、分散管理转变为以系统的观点为指导进行全面综合治理;围绕质量组织开展经营管理活动,把以产量、产值为中心转变为以质量为中心,由单纯符合标准转变为满足顾客需求。TQM强调:质量管理是企业管理的纲,要求全员参与,一切过程都要以质量为中心,通过不断改进过程质量来达到不断改进产品质量的目的[17]。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之后,企业面临的竞争形势和市场压力更加严峻。以质取胜,走质量效益已是我国企业生存发展的必然选择。为此,提高员工基本素质和全员质量意识,在顾客满意的情况下,对整个质量管理系统进行相应的调整,将会是企业将来发展的新趋势。随着TQM在全球范围内得到普遍发展,产品竞争将日趋激烈,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线,在我国全面推行TQM已是大势所趋。从我国部分企业实施TQM的历程中发现,无论产品质量还是质量管理水平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已由以质量为中心的内向型管理转变为以顾客满意为中心的结果与过程相结合的外向型管理[18-22]。

4.4完善食品检验标准,加大违法惩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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