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燃气产业报告(收集5篇)

时间:2026-03-01

城市燃气产业报告篇1

6月14日,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包括用法律、标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9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被称为大气治理“国十条”。《行动计划》提出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公布“空气质量排名”并强力问责。

9月16日,环保部通知提出,各地要把《行动计划》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到地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到2013年底,环保重点城市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部建成PM2.5监测点,到2015年覆盖所有地级以上城市。

10月14日,财政部消息,中央财政将安排50亿元人民币用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

10月16日,北京市《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当橙色预警时,本市将实施“停产、停工、停放、停烧”等“四停”措施:“停产”即部分工业企业停产,部分企业限产减少30%的污染物排放;“停工”即部分土石方和建筑拆除工地停工;“停放”即全市烟花爆竹停止燃放;“停烧”即露天烧烤停止经营。红色预警时,在“四停”基础上还将增加“停车、停课”措施:“停车”即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渣土、砂石等易扬尘的运输车辆停运,“停课”即中小学和幼儿园停课。

PM2.5是形成灰霾天气的“元凶”

据10月22日环保部网站消息,2013年9月份74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范围为13.3%~100%,平均为67.2%。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32.8%,其中轻度污染占23.7%,中度污染占6.0%,重度污染占2.9%,严重污染占0.2%。19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不足50%。超标天数中以O3和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较多,分别占超标天数的48.8%和38.4%。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9月份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前10位城市分别是邢台、石家庄、唐山、邯郸、济南、衡水、保定、廊坊、天津和西安;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前10位城市是海口、舟山、福州、拉萨、盐城、兰州、厦门、台州、惠州和上海。京津冀地区13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范围为13.3%~83.3%,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40.9%,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59.1%,其中重度污染天数比例为11.6%,严重污染天数比例为1.3%。中国被《纽约时报》驻北京记者描述为“生活在有毒的国度”。

PM2.5是指粒径小于等于2.5Mm的细颗粒物,它被认为是形成灰霾天气的“元凶”。这种能负载大量污染物和病菌,直接进入肺部的颗粒物被喻为隐藏在空气中无形的“健康杀手”。陈玉宇等学者指出,长期暴露于污染空气中,总悬浮颗粒物(TSP)每上升100微克/立方米,平均预期寿命将缩短3年。按照中国北方地区总悬浮颗粒物的水平,这意味着北方5亿居民因严重的空气污染平均每人失去5年寿命。在6月17日中国第一个“全国低碳日”,《京津冀地区燃煤电厂造成的健康危害评估研究》报告显示,2011年,京津冀地区196家煤电厂导致该地区约9900例过早死亡,其中北京有2000例。这196家煤电厂中,63%来自河北,19%来自天津。

北方大气危机

从2013年1月1日开始,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共74个城市496个监测点位,开展包括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臭氧(O3)等6项指标的监测,并向公众实时空气质量信息。

环保部每个月公布率先执行新标准的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目前已有的报告是2013年1月至8月的。根据公布结果统计每个月的最差十名和最好十名。

可以看出,空气污染最严重的城市都分布在华北地区,其中邢台、石家庄、保定、邯郸、唐山连续8个月均在最差十名之列,而济南除3月份,其他月份均在最差十名之列。

空气污染探源

要有效控制中国的PM2.5污染,需要先分析污染的源头与构成。PM2.5的来源可分为自然源和人为源,自然源包括风扬尘土、火山灰、森林火灾、海盐等;人为源包括一次颗粒物和二次颗粒物。一次颗粒物由燃煤烟尘、工业粉尘、机动车排气、建筑及道路扬尘等污染源直接排放;二次颗粒物由排放到大气中硫氧化物、氮氧化物、氨、挥发性有机物等通过发生复杂的化学反应而产生,是大气中PM2.5的主要来源。

据绿色和平组织提供的中国数据显示,49%的PM2.5来自燃煤,16%来自于机动车燃油。北京大学环境模拟与污染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胡敏的研究表明,化石燃料(包括煤和汽油)燃烧占到了PM2.5来源的60%-70%。德意志银行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马骏等人根据现有研究成果所作的估算显示,中国PM2.5污染主要来自以下方面:约45%来自于燃煤以及次生的硫化物和氮氧化合物污染,约20%来自于交通运输排放,约20%来自于工业和建筑业(非燃煤)排放,其中包括燃油以及工业行业的VOC排放,另外约15%来自于其他方面(生物质燃烧、化肥、、农药、抽烟、油漆、烹饪、森林、海洋等)。在2012年首都能源与经济运行调节工作会议上,北京市副市长洪峰介绍,在北京PM2.5的构成中,除了扬尘以及工业加工中的排放,主要是能源排放。其中机动车排放占22.2%,燃煤的排放占16.7%。另外,24.5%是从周边地区飘过来的,其中绝大部分也是由烧煤引起的。事实上,燃煤的污染排放主要是工业排放,例如燃煤发电厂、燃煤工业锅炉、燃煤工业窑炉等。燃煤的危害还包括,可引起酸雨和温室效应等。中国火电厂以燃煤为主,火电厂等燃煤企业是大气污染物的主要来源之一。电厂向大气排放的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均是随烟气排到大气中去,因而对烟气的监测是火电厂环境监测的重要组成部分。采用高烟囱排放污染物一直是中国火电厂防止大气污染的主要措施之一。

要推动大气污染源减排,最主要的是对工业源头的控制,废气排放国家重点监控的4100多家企业,它们的排放占工业排放的65%左右,多是些火电、钢铁、水泥、建材、化工和石化企业,它们排放什么污染物?排放量是多少?这些污染源信息应该让公众有知情权。

时间表

《行动计划》指出,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要于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燃煤电厂、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完成石化企业有机废气综合治理。将治理任务是否完成纳入官员考核体系之中,考核不达标者将被问责,表明了政府防治大气污染的决心。

北京市副市长洪峰表示,北京PM2.5治理将分三步走,达标至少需要18到20年。

中国社科院《中国低碳经济发展报告》指出,根据发达国家的经历分析,在治理大气染污方面,英国从1952年的“雾都事件”到重现蓝天用了50多年,而德国在治理空气污染方面用了30多年,日本用了20多年。

《报告》预计,今后中国的环境可能会继续的恶化,而要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消除雾霾重显蓝天,可能还需要20到30年以上。

接受《中国经济报告》采访的全国低碳媒体联盟常务副秘书长曾衡认为这个时间表长了些,北京绿色金融协会办公室副主任饶淑玲也表示应尽快缩短这个时间表,形势紧迫,我们必须力争尽快解决大气污染问题。

北京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对《中国经济报告》记者表示:“环保部设定了大气污染治理目标,各地也设定了目标。有些因为公众难以接受,近期目标有所调整。”环保部总体目标是将全国城市平均PM2.5从近年的65降低到2030年的30,原计划北京2030年PM2.5达标。现在新的《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提出,到2017年北京市PM2.5年均浓度比2012年下降25%以上。马军指出,如果按照这样的时间表,需要加快行动,大幅度降低PM2.5污染。

北京如何治理

大气污染防治“国十条”中的一记狠招,是公布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国家每月公布空气质量最差的10个城市和最好的10个城市的名单。各省(区、市)要公布本行政区域内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排名。

根据北京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的统计,截止目前还没有开始按月公布全部开展空气质量监测的330个地级市的全名单排名,由于新标准分阶段实施,并非同时开始执行新标准。

首善之区北京如何治理大气污染是各方关注的焦点。

前不久,北京市环保局了《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提出到2017年,北京市PM2.5年均浓度比2012年下降25%以上。这是北京制定清洁空气计划以来,目标和措施最严的一个计划。“重点任务分解”共计84项,涉及燃煤污染防治、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工业及其他行业污染防治、扬尘污染防治、综合保障措施六大项。措施涵盖了排污费和交通拥堵费征收、机动车限行、小客车摇号等诸多民生领域热点。环保问责首次直指“一把手”,完不成减排指标领导班子将被“―票否决”。

北京提出,将建全国首个无煤市。2008年奥运会时,北京治理空气污染的经验值得重视,当时采取的措施是有效的:对私家车实行单双号限行;将北京最大的污染源首钢的5座高炉关掉4座;北京和周边地区大约1100家制造厂停工;1.63万个燃煤锅炉改用清洁燃料等当时治理效果挺好,北京空气质量达标。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环境资源法教研室主任周珂教授对《中国经济报告》表示:“近来北京市经常出现雾霾,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北京市政府,都在积极想对策治理大气污染。政府似乎越来越陷入困境,甚至对市民做饭烹饪、露天烧烤对PM2.5的影响都在考虑之列。我主张不必重点抓这些,缓解不了太大问题,还是应该总结我们曾经有过的成功经验,总结如何把奥运大气治污机制常态化。最有效的治理应与强可持续发展结合起来,而不是追求弱可持续发展。应该强调环境的优先性,该限制就得限制,这就是强可持续发展的逻辑。也要借鉴国外大气治理成功的经验,例如美国克林顿上台后出台的政策,限制排污企业的开工率,大气质量明显好转,但也因此得罪了一些财团。”

治理之难

中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最早颁布于1987年,2012年第三次修订将PM2.5纳入监管视线。2012年12月5日,中国了第一个综合性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即《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提出到2015年,重点区域细颗粒物年浓度下降5%,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将细颗粒物纳入考核指标,PM2.5年均浓度下降6%。

“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初步搭建起了一个正确的框架,今后在许多方面应该不断细化、量化,并将责任具体分解到部门和地方。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可再生能源法》、《节约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与大气污染防治相关的各项法律,也为减少和控制产生污染物提供了有力的支持。目前,除《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外,针对主要大气污染源,还制定了火电厂、水泥、钢铁、工业锅炉等30余项工业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11年修订实施的《火电厂污染物排放标准》是目前最严的排放标准,新建电厂颗粒物排放标准从2003年的50mg/m进一步加严到30mg/m。二氧化硫(SO2)从2003年的400mg/m进一步加严到100mg/m。

中国大气污染治理经历了由政府行政管理转为行政管理为主,市场化引导为辅的转变。

按照科斯的学说,环境污染是“市场失灵”的典型案例。煤炭消费、汽车消费是由于“负外部性”导致市场失灵的例子。而庇古主张政府干预,征收环境税或生态税。目前呼声高的市场机制主要是“谁污染谁付费”原则。

但由于多数政策缺乏可操作性、环保部缺乏强制执行权,地方保护主义、对违法行为惩罚力度小等原因,一些政策实施效果不理想,环境问题不但没有缓解好转,反而日益恶化。目前我们所看到的关于治理空气污染的多数建议还都是零零散散的、无法量化效果的措施。在缺乏约束、监督的情况下,“联防联控”政策也很难落到实处。但马军说,空气质量信息披露将有利于促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借鉴英国治理经验,除了各种控制燃煤排放和汽车排放的措施外,最重要的经验便是大力削减煤炭消费,代之以天然气等清洁能源。而中国煤炭消费增速太快。但是,在目前的对煤炭“过于友善”(包括煤炭资源税极低、烧煤污染排放收费标准非常低)的政策体系下,煤炭消费的增长多年来一直超过预期和规划,煤炭占总能源消耗的比例从35年前的70%到现在几乎没有下降。

接受《中国经济报告》采访时,马骏表示:“具体要量化分析,但从中期总体角度看光靠环保类政策治理不了大气污染。”马骏指出:“要想治理PM2.5达到好的效果,政策要大变,才能实现环保部宣布的目标。还要调整经济结构,包括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交通运输模式。一是产业结构方面,中国一、二产业占GDP比重高达46%左右,尤其是工业,70%以上是重工业,是耗煤大户。二是能源结构方面,目前常规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68%,欧洲清洁能源比例高,而我们清洁能源仅占13%,因此仅靠脱硫、脱硝以及限制黄标车等达不到治理目标。三是交通运输模式方面,我们地铁出行占比小于10%,发达国家将近60%、70%,而公路交通单位公里创造的污染是地铁的10倍。”

一般来讲,中国环境经济政策主要包括征收排污费、生态环境补偿、财政和税收、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和排污权交易政策等。激励机制的最主要政策手段应该是财政、税收、收费等公共财政工具。

下一步,需要关注宏观经济结构性问题,例如,针对产业结构政策采取措施。中国工业用地的价格是住宅用地的1/8左右,全世界比例最低,这就刺激了工业;以间接税为主的税制结构不合理,不鼓励服务业;能源结构:污染的企业税收小,清洁能源补贴不够,例如煤气化。对天然气、核能、水电、风能和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的政策激励也需要明显加大力度;推广绿色交通,控制机动车污染。简言之,财税政策需要调整,此前,曾有报告建议几年之内将煤炭资源税的税率提高5倍至9倍;将对SO2和NOX等排放物征收的环境税费标准提高1倍至2倍。

城市燃气产业报告篇2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发生在城镇的燃气安全事故,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参照经济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燃气和壁挂炉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的减少燃气突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建立健全应对燃气突发安全事故的有效机制。

(2)统一指挥。在区党工委和东郭街道燃气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挥下,开展城镇燃气突发安全事故的隐患排查、应急处置、抢修抢险、救助和恢复等各项应急工作。

(3)明确职责。按照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明确各部门、各村及相关企业的职责。

(4)专业处置。组建专业队伍,开展专业培训,购置专业设备,提升专业处置能力,并充分发挥相关各级管理人员的作用,加强对燃气管理人员燃气安全常识和应急抢险等知识技能培训,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交流和研讨,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预防为主。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对燃气安全状况的风险评估,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燃气突发事件做出预测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东郭街道区域内的燃气管线、高压供气系统、输配站、液化气站等发生火灾、爆炸、泄漏等较大及以上级别突发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1.5

分类分级

根据燃气安全事故发生的地点、性质和影响,城镇燃气安全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4个级别。

1.5.1

特别重大事故(Ⅰ级)

燃气管线、高压供气系统、输配站、液化气站、石油气储配基地等燃气供应系统发生火灾、爆炸或泄漏等,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5.2

重大事故(Ⅱ级)

燃气管线、高压供气系统、输配站、液化气站、石油气储配基地等燃气供应系统发生火灾、爆炸或泄漏等,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5.3

较大事故(Ⅲ级)

燃气管线、高压供气系统、输配站、液化气站、石油气储配基地等燃气供应系统发生火灾、爆炸或泄漏等,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5.4

一般事故(Ⅳ级)

燃气管线、高压供气系统、输配站、液化气站、石油气储配基地等燃气供应系统发生火灾、爆炸或泄漏等,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

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2.1

**街道燃气应急处置指挥部及职责

成立**街道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由街道主任担任总指挥,街道副主任任副总指挥,街道宜居办、宣传、安监、民政、卫计、财政、环保、交通等科室,派出所,供电所,消防大队,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研究决定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本预案;指挥和协调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的处置;审定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总结部署年度城镇燃气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对相关城镇燃气事故应急处置做出决策,下达指令,视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或单位报告;视情况派出指导组对事故发生地区的应急救援工作直接指导或支援;组织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信息的接收、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根据事故发展趋势和处置效果,及时调整应急处置行动,适时宣布应急结束;负责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信息;指导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等工作。

2.2

工作机构及职责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宜居办,宜居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与街道应急机构及有关城镇燃气事故应急机构的联系,及时了解最新信息;负责与经济区等上级部门联络;负责安排领导小组办公地点并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参加领导小组会议;根据领导小组的指示,及时传达和执行经济区等上级有关党政部门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协调各成员单位的应急工作,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救援车辆的调配和通讯联络工作,组织对事故发生地的人力、物力支援;负责收集情况,了解事故现场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及事态的发展情况,提出报告和建议;负责组织应急响应期间的信息工作,审查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的信息稿件,编发事故应急情况简报;组建燃气事故应急专家库,负责应急响应期间专家工作小组的联络,指导各地利用城建档案,为事故发生地的抢险和恢复重建工作提供基础性资料;组织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事故调查,向街道办事处和经济区等上级党政部门上报调查结果;按照指挥部的指示,负责城镇燃气事故总结评估和上报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宜居办:负责事故应急处置的统一协调、调度和指挥联络工作。及时了解城镇燃气安全事故情况,判定事故等级,提出启动燃气事故应急预案意见,报送指挥部批准后执行。

安监办:负责组织城镇燃气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等。

派出所:负责调派民警维持事故现场秩序,做好警戒,疏散人员,确保道路通畅,保证事故抢险车辆进出有序;负责事故单位及有关责任人的控制;负责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负责核对死亡人数、死亡人员姓名、身份,协助政府通知死者和伤员家属;负责事故现场的调查、取证等工作。

宣传:负责组织信息宣传媒体配合指挥部办公室全面、客观、及时、准确地宣传报道燃气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做好舆论引导。

财政:负责为燃气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并对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督。

交通:负责组织车辆运送城镇燃气抢险应急物资。

卫计:负责组织医疗急救和卫生防疫队伍,抢救事故伤病人员;负责对事故区域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疾病传播、蔓延。

环保:负责做好事故区域环境污染的应急监测工作,提出环境污染消除和治理的建议并监督实施,防止环境污染进一步扩大或转移,公布事故造成环境污染的有关信息。

水利:负责城镇燃气重大事故涉及的水利防洪工程协调、调度和水情、汛情的预警、监测,修复毁坏的水利工程。

民政:负责在特别重大、重大燃气突发事件预警或者发生特大、重大燃气突发事件中,做好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负责组织、发放灾民生活救济款物,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消防大队:配合燃气应急救援队实施救援工作,对燃气突发事件中的被困人员进行解救,并配合燃气供应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现场侦检及器具堵漏、冷却抑爆、关阀断源等工作。

供电:负责事故灾难现场供、用电及应急装置的架设;快速修复事故受损的供配电设备,及时恢复正常供电。

各村、社区: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第一时间采取先期处置措施,开展事故抢险救援,防止事态蔓延扩大;按照应急救援职责分工,切实抓好应急救援各项工作落实。

燃气企业:负责制定现场抢修方案,组织抢险队伍,调配仪器机具,交通通信工具,具体实施现场抢修;做好生产调度、用户通告、事故现场的安全监护等工作;配合事故调查、取证、分析工作;负责制定燃气运输、储备、使用过程中的应急预案。

2.4

现场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燃气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发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事故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抢险救援方案,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事发村屯及其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根据现场救援需要,设立以下专业工作小组,按照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2.4.1

事故抢险组:由派出所和宜居办牵头,组织卫计、环保、燃气企业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抢险队员,负责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危险源控制、现场灭火、现场伤员的搜救、抢救及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

2.4.2

伤员抢救组:由卫计办牵头,组织具有相应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事发单位等有关人员,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

2.4.3

安全警戒、疏散组:由派出所牵头,组织交通、燃气企业及事发地村屯相关人员,负责布置现场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并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工作。

2.4.4

专家咨询组:由宜居办和安监办牵头,组织环保、供电、供水、通信、燃气单位等方面的专家,负责对事故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

2.4.5

协调联络组:由宜居办和宣传牵头,组织本部门相关人员及事发地村屯相关人员,负责事故现场的指挥协调和联络工作。

2.4.6

事故调查组:由安监局和工商局牵头,组织住建等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安全事故原因及事故责任的调查。

2.4.7

环境监测组:由环保局牵头,组织水利、卫生部门及燃气企业监测人员,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即时监测,确定危险物质的成分及浓度,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

2.4.8

信息组:由宣传部牵头,组织相关人员,负责引导新闻媒体,做好舆论宣传,稳定群众情绪,防止炒作和不实报道。

3

预防和预警

3.1

预防

燃气经营企业负责建立本区域、本单位安全隐患和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系统,对安全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实时监控。负责收集、汇总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信息,组织开展风险分析,建立城镇燃气安全监管体系,对城市燃气设施运行状况进行评估,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2

预警

3.2.1

预警级别

根据国家和省市的要求,燃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执行统一预警标准,按照燃气突发公共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大(Ⅰ级)4级预警,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标示。

3.2.2

预警

有关部门要及时、准确地向指挥部上报燃气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情况,并根据燃气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应急信息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机关等。

4

应急处置

4.1

信息报告内容

(1)事发单位、时间、地点;

(2)事件的简要经过;

(3)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4)事发现场应急救援情况;

(5)事件报告单位、报告人和联系电话;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2

信息报告时限

一般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当在1小时内报告经济区和住建、安监部门。

发生较大燃气安全事故后,按照直接报告与逐级报告相结合的原则,宜居、安监等相关部门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在逐级上报的同时,1小时内直接报告经济区。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和重大事故时,1小时内可直接报市住建和安监局。紧急情况下,可先电话报告后按时限补报书面材料。

4.3

先期处置

燃气突发事件发生后,村屯和燃气企业在及时报告燃气突发事件信息的同时,应启动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事态蔓延扩大。严格保护现场,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确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态扩大而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作好标志和记录。

4.4

应急响应

发生突发燃气事件,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燃气应急预案,迅速报告经济区应急办。并召开指挥部会议,研究部署应急抢险救援事宜。

4.5

指挥协调

4.5.1

抢险救援

现场指挥部组织相关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尽快分析事故原因,查明伤亡情况,制定施救方案,组织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实施抢险救援,全力抢救遇险人员,减少财产损失。

4.5.2

现场监控

现场指挥部组织力量加强对事故现场的安全监控,及时采取处置措施,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链,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

4.5.3

安全防护

现场指挥部对救援环境和作业条件进行评估,根据救援需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救援人员的人身安全。

4.6

扩大应急

当燃气事故现场应急力量不足、需要支援时,根据事故现场指挥部的支援请求,向经济区报告有关情况。

4.7应急结束

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街道办事处视情况确定并宣布应急终止。应急结束后,事故现场指挥部予以撤销,应急救援撤离现场。负责现场指挥的部门应及时完成应急处置总结报告。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Ⅳ级、Ⅲ级燃气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由相关部门按各自权限负责。Ⅰ级、Ⅱ级燃气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按有关规定进行。

对燃气安全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对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对受灾群众应做好安抚、救助工作,保证群众生活需要,维护社会稳定。

燃气供应单位及时清理现场,迅速抢修受损设施,尽快恢复正常燃气供应。

5.2

调查评估

燃气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应急指挥部要及时召开专门会议,总结和评价事故原因、性质、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责任、经验教训及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对应急工作及应急预案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分析,向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报告。

5.3

信息

燃气突发事件的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简要信息,随后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信息,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工作。

按照省、市有关规定,I级、II级燃气突发事件的信息由省政府或省相关部门负责;III级燃气突发事件的信息,由市政府办公室会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及牵头处置的部门负责;IV级燃气突发事件的信息由县区政府负责。

6

应急保障

6.1

应急抢险装备保障

各燃气企业应根据处置燃气突发事件的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抢险装备,建立和完善应急抢险装备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确保应急抢险装备处于良好状态。燃气行业管理部门应关注国内燃气技术的发展趋势,结合实际需要,适时对现有燃气安全相关的设备、设施及专业抢修装备进行更新,培养高素质的运行管理人员和应急抢修人员,不断提高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消防大队应在现有消防装备的基础上,完善专业处置燃气泄漏的应急抢险装备。

各级燃气应急处置机构,应掌握各燃气专业抢险队伍应急抢险装备的储备和分布情况,并进行定期检查。

根据处置燃气突发事件的需要,现场指挥部决定调用应急抢险装备时,装备产权单位应坚决执行,迅速将应急抢险装备送达现场,并派专人负责现场操作和维护。

6.2

应急队伍保障

各村屯根据处置燃气突发事件的需要,组建和完善本村燃气专业抢险队伍。

公安消防队伍要充分发挥在区域分布和技术装备上的优势,负责组织消防队员进行系统的燃气专业抢险知识培训,提高处置燃气突发事件的能力。

燃气企业应加强燃气抢险队伍建设,通过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等手段提高燃气抢险队伍的综合素质,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6.3

治安保障

事发地公安机构负责现场交通管制和疏导,维持交通秩序,确保应急抢险装备、人员和物资运输畅通;负责组织设置警戒线,控制和保护现场,并根据需要组织受灾群众迅速疏散,控制事故肇事人员。

6.4

医疗卫生保障

卫计办协调街道医院负责做好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有关应急物资准备工作。必要时,组织动员红十字会等社会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6.5

经费保障

财政所应保障应急处置燃气突发事件所需经费。对处置燃气突发事件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由财政局按规定给予适当补偿。各燃气企业抢险物资、器材的储备以企业投资建设为主,必要时由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6.6

通讯保障

工信部门负责应急通讯网络的建设和维护。加强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建立集通信网络、调度指挥中心、移动指挥平台为一体的通信指挥体系,提高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协调有关通信运营商负责应急状态有线、无线通讯网络的正常使用和维护,确保应急救援机构之间信息通畅。

应急处置机构成员单位和燃气企业抢修队伍应设置24小时值班电话。现场指挥部负责事故现场通信联络,保证信息及时上传下达,同时利用消防队伍和燃气专业抢险队伍等现有设备建立无线对讲通讯网络,保证指挥通讯畅通。

6.7

社会动员保障

宜居办组织燃气供应单位对燃气用户做好安全用气的宣传工作,提高公众的公共安全意识,鼓励及时报告燃气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

在发生燃气突发事件时,要确保本辖区的社会稳定,协调解决供、用气纠纷,组织居民协助燃气供应单位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向居民通报燃气突发事件相关情况,以得到理解与支持。落实巡查、巡线、入户检查制度,切实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7

附则

7.1

城市燃气产业报告篇3

【关键词】燃气管道安全管理

近几年,随着城市燃气普及速度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人亲身体会到了城市燃气的便利,与此同时,城市燃气安全管理问题也日渐凸显,并受到了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

1.城市燃气不安全因素分析

城市燃气管道的安全运行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安全管理问题存在于城市燃气输送过程的每一个环节中,从上游采气环节、输送环节到用户使用燃气环节等都可能有安全管理风险。

1.1上游采气环节。上游采气环节受地质环境的影响很大,例如汶川地震中,致使中石油在西南地区的油田部分气井关闭,城市燃气的日产量大大减少。

1.2燃气输送环节。在我国当前所使用的城市燃气输送方式主要有管道燃气、液化燃气等,在这些输送方式中,管道输气方式相较于其他的方式虽然安全性较高,却并不意味着没有安全隐患,而是这种管道输气方式也同样存在着发生重大事故的风险因素。根据调查,发现由于管道的腐蚀、焊接等原因可能会引起管道输气发生事故。

1.3燃气接收站环节。燃气接收站主要负责各城市燃气的接收、调压、输送等工作内容,这个环节也同样存在着安全风险,主要的安全风险是设备是否安全使用、安全管理、工作人员是否按章作业等。

1.4用户使用环节。用户包括有工业用户和居民用户,虽然工业用户使用燃气量大,但是因其安全措施等都比较齐全,一般很少发生安全事故;反观居民用户,虽然燃气用量不是很大,但是由于他们对燃气的不正确使用,反而容易发生安全事故。

2.城市燃气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

2.1符合相关规定原则。当前,政府正日益淡化对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度干预,而在行政管理方面却逐步加强监督。在生产经济方面,燃气企业在输送城市燃气各个环节都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等要求,要清楚的明白具体的条款规定,把惯常做法与行业标准区分开来,此项原则即为燃气企业要遵循并严格执行各类相关要求和行业标准等。

2.2抓住关键问题原则。在城市燃气安全方面,要做的安全管理包含有多项工作,而且要管理的事物琐碎、复杂,在不同级别、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的安全管理人员要做的安全工作也不相同。例如,生产部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要注重抓住本部门的关键安全问题,并着手解决,而安全职能部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要引导各部门关注各自部门的重大安全风险,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2.3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要限期整改原则。对于燃气企业而言,如果能做到及时发现各个环节的安全风险,及时采取措施控制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那么基本上这个燃气企业就不会发生安全事故。但是在实际中,根本就不存在这种可能性,基本上在安全检查中才会发现并正视安全隐患。燃气企业一旦发现安全隐患,最恰当的做法是设定合理的期限,采取有效的措施及时地消除安全隐患。

2.4实行奖励和惩罚并用原则。奖励和惩罚是激励与警醒职工的一种手段。在燃气企业中,调动职工对于安全工作的重视、降低安全隐患的最好最快的办法就是实施奖罚政策,奖励或惩罚不是最终目的,无论何种手段最终都是要消除安全隐患、安全事故。

3.城市燃气的安全管理措施

在实际工作中,对于城市燃气管道的安全事故的预防、控制等是一个系统的复杂的难题,在城市燃气输送过程中,大部分的管道线路和设备等基本上都在地下,有着接点多、管线长、覆盖面广的特点,一个环节出现安全问题,可能会导致整个城市燃气系统的瘫痪,造成无法估计的生命安全以及经济损失,因此及时地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成了整个城市管网安全运行中亟待解决的难题,为此,笔者从以下几点提出了一些安全管理措施:

3.1燃气企业要完善现有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事故的发生,往往不能被及时发现,而大多是在安全检查中才发现,此时进行整改可能会对燃气企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这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现有的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造成的。完善现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定期检查计划,组织员工进行实战演习,使得企业职工融入安全生产的工作氛围中,提高大家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这对于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3.2加大技术投入,积极引入先进技术。积极引入新技术,逐步建立GIS、SCADA等信息系统,完善过去传统的管理方式,使得燃气企业达到现代化的技术水平。GIS系统能够将燃气管网所分布的地面实体图形数据存储,之后进行空间分析得出结论,并可以结合相应的理论来制定决策。SCADA系统在城市燃气输送过程中能够达到对燃气输送管道工况进行监测的目的,同时,还可以在燃气企业内部实现资源共享,保证燃气输送安全的同时,大大节约了企业成本。

3.3从施工各个环节上强化安全防范。首先从城市燃气管道施工过程方面,承担燃气管道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建筑施工安装相应的资质,在施工过程中,对质量检查和验收必须要严格加强。与此同时加强对管沟与管基施工方面的管理。一般情况下燃气管道进行埋地敷设,所以在回填土和地面的外部载荷的长期作用下,对管道抗拉抗压强度要求较高,并且要按照实际情况的需要合理的进行开挖深度与回填的密实度等施工系数的计算与管理。在管材的选型与质量方面也要做到严格把关,对于管材商的许可证以及管材的合格证、材质分析化验报告、试压报告等材料进行有效地管理。保证管材的质量符合技术要求。对管材进行如涂刷防腐漆等防腐技术处理,及时有效地防治管材腐蚀、生锈等现象。与此同时对管沟回填加强监管。在进行分层回填的工作时,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分层夯实。对于靠近管顶的土层要进行人工夯实。保证管沟的夯实质量,防治由于多年挤压而出现地面下沉、重载荷作用下导致管道断裂或泄漏等现象。

参考文献:

[1]孟祥德.浅谈如何加强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J].中国科技博览,2011(06).

[2]李猷嘉.城市燃气安全体系的分析[J].城市燃气,2007(04):3-8.

城市燃气产业报告篇4

一、老旧小区、城中村、小餐饮用气管道化工作现状

(一)老旧小区

我办一直积极推进老旧小区用气管道化的工作,各管道气供应企业也比较重视,近年来此项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其中xx公司从2012年开始,自筹资金开展有计划的老旧管网整改工作,已累计整改近200多公里,目前老旧管网经风险评估,仍有73.34公里为高风险的老旧管网,主要为铸铁管和埋地镀锌钢管;xxx公司已完成中压铸铁管网改造近25.2公里,随xx区旧城改造停用拆除旧管网50公里,剩余1.2公里中压铸铁管网计划于2019年完成改造,但该公司现仍有57个社区近170公里低压铸铁庭院管网尚未改造,存在重大安全风险;zzzz公司燃气管道由于使用年限较长、管材和管道防腐层质量差、缺少电保护系统,造成管道的金属流失较大,导致燃气管道穿孔、裂缝或断裂,并发生燃气安全事故。

由于老旧小区供气管网改造过程中存在种种困难,仍然有一部分老旧小区没有进行管道化改造,同时也有部分已通气的老旧小区由于通气时间较长,管道老化严重,存在安全风险。2019年1月11日我办召集管道燃气供应公司负责人,研讨老旧社区管道燃气报装困难和安全风险整改事宜,会上中心城区三个供气公司积极发言,总结以前老旧社区改造的经验,交流各自公司制定的优惠措施,分析目前存在的困难,对后续老旧社区管网改造建言献策。为摸清我市老旧社区的底数,1月14日我办分别对各区和管道气供应公司发通知,要求统计有管道天然气用气需求和有燃气管道安全风险的老旧小区情况,并于1月16日前上报我办。

汇总上报的数据,目前我市有用气报装需求的老旧小区88个,涉及23833户居民,其中符合安装条件的有13797户;需要进行燃气管网改造升级消除安全风险的老旧小区274个,涉及到263735户居民;涉及的管道气供气企业3家。具体情况见附表。

(二)城中村

我市的“城中村”主要分布在6个区,共有147个行政村和15个农林单位。“十三五”期间,将完成中心城区剩余的49个城中村改造,也就是说,2023年,中心城区将没有城中村。目前还有多少城中村没完成改造暂时未收集到公开信息。

(三)小餐饮店

2011-2012年,餐饮场所燃气泄漏爆炸事故时有发生,国务院安委会制发了《关于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2013〕1号),要求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

我办从2013年初对全市城管队员进行小餐饮店用气安全检查培训,组织市、区燃气管理部门开展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小餐饮店用气安全检查,截至目前全市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小餐饮店约3.5万家,主要存在的问题有:供气企业未能按规定对小餐饮店进行安全检查;小餐饮店未与燃气供应企业签订安全供用气协议;小餐饮店存瓶总重量超过100KG,未设置专用气瓶间;钢瓶与燃具安全间距不足0.5米;软管埋地、穿墙、拖地、穿过道;软管龟裂、老化继续使用;软管采用三通连接;燃具连接软管超过2米;软管未使用卡箍固定;使用超期未检钢瓶;用气场所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或地上密闭不通风房间内等。

二、推进用气管道化存在的困难

(一)老旧小区

1、企业存在的困难

一是未通管道气的老旧小区外市政道路大多已成型,安装燃气管道需要大面积破路,供气企业施工成本较高。二是未通管道气的老旧小区内部地下管线复杂,按照现行国家标准,为了保证不同管线之间的间距要求,燃气管线设计时路由布置困难,企业施工时不能使用机械只能采用人工开挖,施工周期长,费用高。三是部分老旧小区厨房达不到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的要求,不具备安装管道气条件。

2、小区居民存在的困难

一是部分老旧小区居民安装管道燃气意愿不强,也不允许公共燃气管线穿过自己权属房屋,导致其他有用气需求的居民无法通气。二是部分老旧小区列入了拆迁计划,克服困难通气后不久就被拆迁,造成用户和供气企业投资浪费。三是未通管道气的老旧小区内部道路都比较狭窄,燃气管道施工时对小区内居民出行有较大影响,导致出现小区居民阻扰施工的情况。

3、已通气小区的安全风险

一是部分已通气的老旧小区燃气管道使用年限较长,历经人工煤气到管道天然气,材质老化严重,亟待更换。二是部分液化石油气管道气小区要求置换使用天然气的意愿强烈。

(二)城中村

1、城中村缺少城市规划,地下管线杂乱,燃气管道设计路由选择困难。

2、城中村房屋结构存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情况,特别是厨房面积及通风条件不符合要求,不具备使用天然气的条件。

3、部分城中村面临拆迁,克服困难通气后不久就被拆迁,造成用户和供气企业投资浪费。

(三)小餐饮

1、房东方面

一是餐饮店报装管道天然气费用较高,也不能为房东带来超额收益,房东不愿意投入资金建设燃气管道。二是安装天然气管道对房间的分割有一定影响,如果后续承租方不从事餐饮行业需要拆除管道。

2、承租方面

一是小餐饮店的承租方一般都是签的短期租赁合同,如果投入资金进行用气管道化改造,一旦房东不在续租,投入资金无法收回。二是天然气热值比液化石油气和轻烃燃料的热值都低,作为餐饮业的燃料使用不具备优势。

3、燃气公司方面

一是小餐饮店集中区域一般都是比较密集的城市区域,地下管线复杂,铺设燃气管道困难重重。二是餐饮行业的燃气器具需要的燃气工作压力大于城市居民用气压力,就算是餐饮店附近有管道,由于压力达不到要求也需要重新铺设管道。三是有少量企业采用租赁方式为小餐饮店提供用气服务,后续从小餐饮店的气费收入中回收成本,前期投入大,如果小餐饮店不再续租,企业投资将打水漂,还要承担拆除管道的责任。

三、其他城市的做法

(一)小餐饮店

2018年8月9日,为防范和遏制餐饮场所瓶装液化石油气泄漏爆燃事故发生,强化燃气安全风险点的排查治理和源头管控,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南京市餐饮场所瓶装液化石油气转换管道天然气工作方案》,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鼓励推进餐饮场所瓶装液化石油气转换管道天然气,并在中小餐饮场所禁止使用50公斤液化石油气钢瓶。目标是到2023年底主城区餐饮场所管道天然气覆盖率70%,远城区覆盖率达到50%。不包括无产权、产权不明、违章建筑、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餐饮场所和流动摊贩;不包括不符合天然气管道设计、建设、运行安全相关标准规范的餐饮场所;不包括2023年底前启动地块开发、房屋征收的场所。由市建委牵头统筹推进,安监、质监、商务、财政、物价、公安、消防、城管等部门各司其职。按照用户承担30%、企业承担40%、政府承担30%的比例共同筹措资金。对转换工作涉及的道路挖掘占用费、渣土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给与优惠。

(二)老旧小区和城中村

2016年12月27日,为加快老旧住宅区、城中村管道天然气普及工作,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制发《深圳市老旧住宅区、城中村普及管道天然气工作方案》,目标是到2023年累计普及老旧住宅区和城中村管道天然气99万户,2025年完成符合条件的老旧住宅区和城中村管道天然气普及。要求纳入普及范围的小区满足三个条件:一是燃气管道敷设和安装能够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建筑本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二是老旧住宅业主同意建设的数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深圳市经济特区去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城中村房屋产权人同意安装燃气管道;三是五年内未纳入城市更新改造计划。此项工作由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市有关部门,燃气集团配合。资金筹措按照小区居民房屋红线范围内的工程建设费用由居民自行承担;小区范围内,居民房屋红线外的管道建设费用由市、区两级财政承担;小区范围外的市政燃气管网建设费用由燃气供应企业承担。

四、下步的工作思路

(一)加强沟通协调

1、按照目标任务责任分解表的要求,积极配合市建委牵头的老旧小区管网改造,主动提供有燃气管网安全风险的老旧小区情况和有报装需求的老旧小区情况。

2、加强与各级建设部门联系,跟踪相关地铁、道路建设、旧城区改造信息,力争与之配套建设,不断提高燃气管网覆盖范围,不断整治燃气管网安全风险。

3、将老旧小区管网改造列入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中,作为推动工作的有效手段。

(二)加大督办力度

1、督促各管道气供应公司拿出年度老旧小区管网改造计划,跟踪改造工作进度。

2、在实施管网改造的小区内,由于施工过程影响居民出行,存在居民、店面业主阻扰施工现象,督促老旧小区改造建设施工单位积极同小区居民和相关部门沟通,减少进场施工的阻扰,加快管网安装改造进度。

3、督促各区相关部门做好不能进行管网改造的老旧小区居民安全稳定工作。

(三)加强质量监管

1、对老旧小区管网改造的燃气工程施行特事特办,减少报装手续,压缩审批时限。

2、对老旧小区管网改造的燃气工程加强质量监督,确保施工质量。

五、工作推进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

(一)研究资金投入的问题

1、小区居民房屋红线范围内的工程建设费用由居民自行承担。

2、小区范围内,居民房屋红线外的管道建设费用由市、区两级财政承担。

3、小区范围外的市政燃气管网建设费用由燃气供应企业承担。

(二)研究政策突破的问题

1、对老旧小区管网改造的燃气工程施行特事特办,减少报装手续,压缩审批时限。对老旧小区管网改造的燃气工程加强质量监督,确保施工质量。

2、积极同各区城管部门的沟通,研究减免相关市政破路费用,老旧小区管网改造的破路费力争由惩罚性收费降低为补偿性收费。

(三)研究维护稳定的问题

城市燃气产业报告篇5

关键词城市天然气安全问题对策措施探索

中图分类号:F407.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近年来,户内燃气管道泄漏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也给公共安全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成为燃气企业共同面临的问题。为了有效避免事故的发生,及时发现和消除户内燃气设施隐患,降低户内燃气设施的潜在风险,提高燃气企业的安全运行水平,提升用户安全用气意识,应该定期进行户内安全检查工作,要搞好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就要从基础做起,

健全制度,落实人员,明确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一、城市燃气管网安全运行存在的问题

天然气管道遭破坏而引发的事故每年均有发生,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威胁,居民的燃气供应受到影响。管道的安全管理应是各地燃气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点。

对地下管网缺乏规范管理,增加了不安全因素

近年来,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和旧城区的改造,给燃气管道铺设带来了便利条件,给发展燃气管道用户提供了新的机遇。与此同时,由于城市管理的条块分割,对地下管线缺乏规范管理,少数建设单位不按规范施工,有些市民安全意识薄弱都给城市燃气管网运行增加了不少安全隐患。局部地区严重威胁着城市燃气管道的安全运行。

违章建筑的严重影响

城市燃气管网和设施上的违章建筑是埋设在城市中的严重安全隐患,少数居民乱搭乱建,有的占压在燃气管线上,有的将燃气调压设施封闭在违章建筑内,燃气抢修维修人员无法进行正常的维护保养工作,只要燃气管网及设施被损坏漏气,极有可能造成严重的燃气安全事故。

3.道路和建筑施工损坏燃气管道,造成燃气泄漏安全事故

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市道路及旧城改造建筑施工频繁,再加上城区通信电缆、电力电网地改造给燃气管线安全运行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燃气管线及设施被施工挖断及损伤的现象时常发生,屡见不鲜,少数施工单位不按规范施工,破坏了燃气管线隐瞒不报,也不通知燃气企业维修,仍将被损坏的燃气管线掩埋地下,给燃气管线运行留下了安全事故隐患。

4.燃气管道安装工程质量监管不到位,给燃气管线运行留下了安全隐患

在燃气管道安装施工过程中,由于监理公司现场工程质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及施工单位现场质监员对燃气管线安装施工质量管理不到位,有的沟槽深度达不到要求,有的钢管在埋设过程中,将没有做好防腐处理的钢管,或将已被损伤防腐层的钢管直接埋设地下,使被损坏防腐层的钢管直接与土壤接触,加上南方土壤潮湿,从而加快了燃气管线的腐蚀,使原来可以使用20年—25年的管线只能用10年,甚至更短的时间,会因管线锈蚀穿孔而漏气,给燃气管线安全运行埋下了安全事故基因。

5.用户私自改装燃气管线,造成安全隐患

随着城市经济的不断发展,城镇居民居住条件得到了很大改善,生活质量得到了普遍提高,城市大部分居民对房屋装修的要求也越来越讲究,按照燃气管线《GB50028城镇燃气设计规范》要求,应采用明装,不宜采用暗装,穿越卫生间不应有接头,外加装套管,但少数居民用户为了装修外表美观,私自改装户内燃气管线,将燃气管线密封在装饰墙内,有的甚至隐蔽在整体橱柜内,没有良好的通风条件,也没有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给燃气管线安全运行和用户的用气安全造成长期隐蔽的危害。一旦燃气泄漏,将产生难以估量的后果。

二、城市天然气使用安全问题对策

因城市燃气管道具有开放性(铺设在城市的大街小巷)、隐蔽性(埋设地下)、危险性(燃气泄漏后极易造成事故)和长期性(使用时间长)的特点。所以要使其安全可靠的运行,必须要相关方面的高度重视乃至全市市民的共同关心。

1.建立燃气安全检查工作管理体系。

(1)制定安全检查工作流程、岗位工作职责、安全检查工作的具体内容操作规程以及岗位管理制度,共安全检查人员尊守。

(2)制定隐患判别及真该的具体标准,评估户内安全隐患风险,视轻重进行分级处理,指导安全检查人员入户进行安全检查工作。

(3)建立定额管理及绩效管理机制,激励并约束安全检查人员多检多修,及时消除户内燃气设施存在的各种隐患。

(4)安全检查人员实行独立工作,可实行每日报到制度。

(5)确立抽检管理制度,并及时对安全检查工作的效果进行总结分析,总结安全检查工作经验及不足,对安全检查工作适时作出改进,进而实现零事故的目标。

2.加大燃气安全宣传力度。

丰都县燃气公司高度重视燃气使用知识的普及与宣传工作,在总结了用户应该注意的使用事项,并和三合镇各社区、名山街道社区积极联系,联合举办了“燃气安全宣传进社区”活动启动仪式。燃气公司工作人员现场为前来观看的数百名居民播放了主题为“掌握安全知识、确保安全用气”的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宣传片,通过片中形象生动的实际操作和指导演说,让广大居民用户消除使用中的麻痹心理,在思想上真正重视起来,养成良好的用气习惯,更清晰地了解燃气使用知识,学会安全、正确使用天然气。同时,燃气公司还通过在各社区居委市民活动场所建立了宣传展板。让广大居民真正学会安全使用燃气,避免产生各类隐患。

3.进一步加强燃气管道安装施工质量的监管工作,提高燃气管道安装施工质量。

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监理制度和监理程序,另一方面公司要提高燃气管线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要求他们熟悉燃气设计安装规范标准。对燃气管道的设计、材料选择,沟槽开挖,防腐处理,管线焊接,管道铺设及竣工验收等要有一套完整的质量控制标准和要求。且要明确责任人,确保燃气管线达到国家燃气安装质量标准。

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对管道准确定位,减少事故的发生。

有些事故的发生完全是由于管道位置不准而造成,因此有条件的地区在管道施工时,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增设易于识别管道的标志。

加强燃气管线及设施的安全巡查工作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定期在入户进行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隐患时,应立即关闭隐患点供气阀门且加贴封条,签发《管道燃气隐患告知书》,告知居民用户停止用气并尽快整改。对于门锁户,应当采取在居民小区或居民楼的显著位置张贴通告方式进行告知,也可采取在气费通知单上注明的方式告知用户,以方便用户预约安检。

总之,城市天然气使用安全问题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对城市燃气管道安全运行的管理,需要用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等多种方法和手段。这既要依靠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又要依靠全社会方方面面的关心和支持,确保城市燃气管道安全运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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