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率如何计算(收集5篇)

时间:2026-04-22

利润率如何计算篇1

[关键词]预算预算编制起点利润观预算财务报告改进

大约二十年前,我国财务管理、活动和管理的教科书中,谈到预算或“财务计划”的编制时,一律主张从生产或从确定生产任务开始(可称之为“生产观预算”),企业在实务上亦如法炮制。进入1980年代以后,我国引进西方财务管理、管理和企业管理的教科书。这些教科书又一律主张预算编制应该从销售或从确定销售数量开始(可称之为“销售观预算”)。我国学术界完全接受了“销售观预算”的观点,但就我们所知,我国企业预算管理实务上成功这种观点的案例并不多。我们认为,这两种预算观念无论在还是实务上都有局限性,不适用于现代公司制企业(或简称公司)。现代公司预算编制的起点应该是“每股收益”(EPS)或利润,我们不妨称之为“利润观预算”。“利润观预算”的确立不仅有助于充分发挥会计和财务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作用,而且有可能解决财务报告缺乏前瞻性、及时性和明细化。下文,除结束语之外,安排三个部分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

一、预算观念的形成依赖于经济体制和所有制结构,“利润观预算”最适合于两权分离的现代公司,而且在逻辑上,两权分离程度越高的公司越应该采用“利润观预算”。

1980年代以前,我国实行计划经济,无论是企业之间的供需关系,还是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供需关系都不是经过市场、而是经过国家计划部门统一调配来实现的。整个国家是一个大公司,每个企业事实上是一个“生产车间”,整个国家并不存在市场,此其一;其二,当时,我国一方面生产能力低、技术落后,造成供给短缺,另一方面巨大的人口基数以及无限制的人口生育又造成对物质产品的巨大需求,即所谓“先进生产关系和落后的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企业生产什么都有人需要,生产多少都能“销售”(统一调配)多少,生产决定“销售”,而利润也无非是国家计划部门计划安排的结果。在这种情况下,类似于预算的“生产技术财务计划”编制的起点当然是生产或产量确定。只要生产“搞定了”,其他则全部“搞定”。这是“生产观预算”的基本条件。

与“生产观预算”相反,“销售观预算”以一个竞争性的市场为前提,销售决定生产,生产决定设备物料采购和人力聘用,进而决定筹资和投资。从预算编制的流程看,这就是从销售预算的编制开始,依次编制存货和产量预算,材料、工资和制造费用的预算,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和管理费用的预算,直到最后的利润预算和现金预算。也就是说,对“销售观预算”而言,只要销售“搞定了”,其他则全部“搞定”。我国从1980年代开始逐步取消统一调配的产品种类,现在已全部放开,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都正在承受着越来越大的市场竞争压力;同时,我国近几年生产能力提高迅猛,而社会消费相对滞后,市场供过于求,形成所谓消费者市场。在这种条件下,我国企业采用“销售观预算”似乎有相当充分的现实根据。

但必须指出,“销售观预算”隐含着两项假设:(1)企业或企业经营者作为预算编制者具有强烈追求无限利润的动机──其唯一限制是销售,因而销售才成为预算的起点;(2)销售与利润的增减变化具有一致性──换句话说,与被确定的销售量(额)相对应的利润在当时限定的条件下应该是最优的,否则以销售为起点编制预算就失去了实际意义,因为企业经营的根本目的是追求利润。不言而喻,满足这两项假设条件的或者说适合使用“销售观预算”的就只有独资企业(当然,也可包括合伙制企业),因为独资企业一般是所有者和经营者(或预算编制者)二位一体。对于公司而言,问题截然不同。因为典型的现代公司的主要特征之一是所有权和经营权(即两权)相互分离,公司所有者处于企业之外,并不直接参与企业经营活动,而对公司不具有所有权的经营者却直接经营公司并编制预算。公司所有者当然追求利润,而公司经营者就不一定像公司所有者那样在任何条件下都去追求利润,因此,这样的两种情况常常难以避免,即销售的增长导致利润的下降和当可以通过开拓市场增加利润时而不去开拓。前者的例证是我国相当一部分外贸企业,亏本出口,不仅使自己濒临倒闭,而且给银行造成很多“烂账”。后者的例证是我国中小国有企业,改革初期,其资金、技术、人才甚至市场都比民营企业有明显的优势,但后来基本上是被民营企业所击垮,原因之一是没有守住和开拓市场。弥补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司采用“销售观预算”的缺陷,是我们主张实行“利润观预算”的主要论据之一。

公司实行“利润观预算”的另一个重要论据在于“每股收益”具有丰富的内涵。首先,按照统筹计分卡(BalancedScorecards)的思想,每股收益既反映股东利益又与公司的愿景和战略相联系①。当然,不满足客户需要、没有优化的内部业务流程不可能取得使股东满意的每股收益,但这仍然是手段与目的的关系,而且在逻辑上公司不可能牺牲股东利益去满足顾客需要(除非公司已造成过错)。其次,按照“杜邦分析模型”②的思想,每股收益综合而又详细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杜邦分析模型直接给出的是投资报酬率(ROI),而不是每股收益。实际上,在杜邦分析模型上增加负债率因素就可以得到权益资本报酬率(ROE),进而得到每股收益数据。同理,我们也可以从股收益推导到ROE,再到ROI,最后到整个公司经营活动。第三,实证证明每股收益与证券市场中企业股票价格之间存在正相关,每股收益的变动影响股票价格(BallandBrown,1968;Bartholdy,1998)。第四,将上述三点综合起来,我们可以说每股收益也反映公司在证券市场上对资本的竞争能力,也就是说公司在需要资本时是否能够顺利筹集到很大程度上还要看公司股票的预计每股收益。值得注意的是,对现代公司来说,资本竞争与市场竞争竞争、技术竞争、人才竞争一样重要。

①平衡记分卡由美国哈佛大学教授RobertS.Kaplan和一家咨询公司的总裁DavidP.Norton于1992年共同创造,其可参见:RobertS.KaplanandAnthonyA.Atkinson.1998.AdvancedManagementAccounting.3rded.UpperSaddleRiver:PrenticeHall,368-79.平衡记分卡与公司战略的关系可另外参见:RobertS.KaplanandDavidP.Norton.TransformingtheBalancedScorecardfromPerformanceMeasurementtoStrategicManagement:PartIandPartII,AccountingHorizons,Volume15,Number1&2-March&June2001.

②杜邦模型将投资报酬率分解成销售利润率和资产周转率之乘积,然后继续分解销售利润率和资产周转率,直到显露出企业经营活动的面貌。参见:RayH.Garrisonandetc.1999.ManagerialAcounting.4thed.Taipei:McGraw-Hill,628.。将杜邦模型与负债率结合起来,求得权益资本报酬率过程为:

a.负债率=负债/资产

b.投资报酬率=利润/资产(其中资产亦为投资)

c.用投资报酬率除以(1-负债率)得到权益资本报酬率,即:(利润/资产)÷[1-(负债/资产)]=权益资本报酬率

公司实行“利润观预算”的再一个论据在于它符合委托──理论分析模型(余绪缨等,1996)。预算是公司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一种“契约”。在这种契约中,利润不是唯一内容但不可能不被放在首位,而且只有这样,才能弥补“销售观预算”的不足。由于所有者对利润的追求是无限的,在逻辑上可能发生所有者要求的利润在数量上超出可能的销售所提供的利润。在这种情况下,可行的办法只能是按销售来压缩利润,但这种压缩并不意味着又回到“销售观预算”,因为这种压缩是有限度的,即不能低于最低投资报酬率(MRR)的要求,否则,所有者就会采取各种形式撤走资本。有趣的是,按照委托-理论,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通常表现为经营者总是比所有者掌握更多的私有信息(PrivateInformation),换句话说,如果所有者和经营者都是理性的,所有者最终要求的利润必须得到经营者的认可,这样,通过预算确定的利润在数量上不是超出、而是达不到可能的销售所提供的利润。最后预算究竟编制在什么水平,首先取决于所有者如何为经营者设计以预算为基础的激励制度③;如果该激励制度不能消除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又取决于所有者和经营者双方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如何博弈。

二、国内外企业预算管理实务上,有证据表明“利润观预算”应用相当广泛,而应用“利润观预算”,对所有者来说关键是选择一个投资报酬率;对经营者来说既要选择投资报酬率又要将按选定的投资报酬率的利润细化为公司成员的业绩指标。

我国现代企业管理始于新成立。尽管我国企业一开始就是两权分离,具有公司性质,但我国当时照搬原苏联模式,实行中央集权式的企业管理体制,企业经营并不重视利润。我国企业开始重视利润并将利润与企业职工利益联系起来是在1958年国家对国有企业实行利润分成制度,后因文化大革命中断。1978年四川省恢复利润分成制度并很快推广到全国。1981年以后国有企业又实行企业承包,承包内容主要是利润,国家获得固定利润数额,超额部分则归经营者(承包人及企业职工)、或者按比例在国家和经营者之间分配(吴敬琏等1993)。1984年我国国有企业完成“利改税”但企业承包的性质迄今并未改变,有些企业税利一起承包,而另一些企业则承包税后利润。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当我国国有企业实行利润分成和承包制时,“利润观预算”就已经产生了,并不是今天的臆断。不同的是:有些企业将承包的利润或目标利润,按组织层级、单位和个细化,形成系统而又详实的利润预算或计划④,但其余企业仅仅确定一个利润预算的总数。对于前者,“邯钢经验”可以给予一定的说明。

“邯钢经验”(于增彪等,1998;2001)是邯郸钢铁公司(简称邯钢)在我国过去50多年来企业成本管理积极成果的基础上的伟大创造,称为“模拟市场核算,实行成本否决”。“邯钢经验”作为成本管理的经验实际上也可以说成是成本预算管理的经验,成本目标制定和分解的过程正是成本预算编制的过程。由于“邯钢经验”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用“倒推法”确定目标成本,因而这种成本预算的编制过程只不过是利润预算的一个部分,具体体现了“利润观预算”。邯钢确定目标成本的公式是:

③美国学者M.L.Weitzman用原苏联报酬模型证明预算与激励制度设计的关系,该模型为:

R=W+KlB+K2(A-B)A>B(1)

=W+K1B+K3(A-B)A

其中;R=R报酬,W=固定工资,B=预算数,A=实际数,K1、K2为奖励系数。K3为惩罚系数。也就是说,经营者或下级的工资由固定工资、按预算数的一定比例提取的奖金和按预算实际完成数提取的奖金或惩罚等三部分组成。该公式的奥妙在于上级通过选择K1、K2、K3三个系数之间的量的比例关系,可以影响经营者或下级是否利用私有信息以所有者或上级的利益为代价来谋取私利。容易验证:当0

④我们注意到“以目标利润为导向的预算管理”的观点(参见:苏寿堂着《以目标利润为导向的企业预算管理》,经济出版社,2001),但与本文的观点明显不同,简单说来就是每股收益与目标利润具有不同的经济含义和功能。

集团销售收入-集团目标利润-集团总部费用=集团目标成本(1)

在公式(1),“销售收入”的确定应该包括对销售数量的预测,但这并不意味着邯钢的利润或成本预算是从销售开始的,因为公式(1)中“目标利润”在技术层面上是单独确定的,并不依赖于“销售收入”,并且从整个公式看,如果目标利润数额过大,只能导致目标成本数额过小,丝毫不影响“销售收入”。至于如何确定集团目标利润,邯钢没有给出严格符合逻辑的计算方法。无论采用什么方法确定集团销售收入、集团目标利润和集团总部费用之后,根据公式(1)可以计算集团目标成本,然后再将计算的集团目标成本层层分解,直到个人。

如此证明“邯钢经验”体现了“利润观预算”似是勉强。这里可以再换一个角度讨论。大家知道,邯钢是多品种的企业,因而公式(1)中的各个项目实际上是按产品计算之后汇总的结果,如果不考虑集团总部费用或者将它移到公式的左端,便可以得到特定产品单位目标成本公式:

(市场价格-目标利润)=目标成本(2)

从公式(2)中可以明显地看到成本预算作为利润预算的一部分是从利润开始──在市价被市场决定的前提下,首选确定单位目标利润才能确定单位目标成本;用销售数量分别乘以单位目标成本和单位目标利润便分别得到集团目标成本和集团目标利润。

值得注意的是,公式(2)正好是日本丰田汽车公司于1960年代首创的目标成本的基本公式(Young1995;于增彪2001)。目标成本法仍在日本和欧美发达国家流传,其贡献之一是为单位目标利润的确定提供了若干种方法。方法之一是先择定投资报酬率水平,然后乘以资产求得利润总额,再预测销售或生产数量,最后用销售数量除利润总额,求得单位目标利润。该方法关键是选择投资报酬率。从资本提供者的角度看,投资报酬率是资本机会成本或者要求的最低报酬率。从资本使用者的角度看,投资报酬率是利润与资本的比,表示资本使用效率。对一个企业来说,理想的投资报酬率应该大于资本提供者的资本机会成本并在本行业、本国家乃至世界范围内具有竞争力。

此外,对上市公司来说,所有者与经营者通过证券市场连接起来,如果证券市场以投资者而不是投机者占主导地位,每股收益及其引发的股价变化必定为所有者或投资者所关注,从而所有者必定对公司每股收益产生预期或要求。作为经营者,其经营计划或预算的编制必须反映所有者的这种预期或要求,并力求在实际经营过程中予以实现。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制定财务预算,股东大会批准财务预算,以总经理为首的公司管理当局执行财务预算。我国上市公司实际运作尚不规范,但如果董事会真的代表股东,而股东投资真是为了赚取利润,那么按《公司法》运作的上市公司的财务预算的编制不可能不以利润或每股收益为起点。可能的仅仅在于是长期利润还是短期利润。同时,如果总经理的个人利益与预算执行结果特别是利润或每股收益有关,作为预算执行者,他不可能完全被动,他会主动地预测一个利润或每股收益的数据。该数据可能等于也可能不等于(甚至常常低于)董事会拟定的数据。这时需要按照既定的程序进行协调,并按照协调后的数据编制预算。为了实现预算,总经理通常将预算指标按照层级、单位和个人分解,将自己承担的压力和责任传递给公司所有成员。

综上所述,在两权分离的企业中,预算的编制是从选择投资报酬率、利润水平或每股收益开始,但这种选择由所有者和经营者分别进行,需要既定的程序予以协调。经营者根据协调后的投资报酬率、利润水平或每股收益利润从而成本的总额和单位产品数额,并拓展成包括成本预算的利润预算。当然,所谓的预算并不仅仅是包括利润预算,还包括现金预算和资本预算,是全面预算的概念。之所以没有全部地予以论述,主要是因为在实务上现金预算是利润预算编制的副产品;资本预算属于长期计划范围,有专门的编制方法,一般需要单独讨论,而且当年资本预算中的支出部分已经包括在当年现金预算中的现金支出部分。

三、实行“利润观预算”一方面可以强化公司各个层级的经营管理,另一方面如果要求公司将“利润观预算”公开披露,则完全有可能弥补长期实行的、以成本为基础的财务报告的弊端,使财务信息具有前瞻性、及时性和明细化。

我们首先讨论第一方面。我们认为:(1)通过“利润观预算”既可以将公司所有者的利益与公司的经营活动更好地结合起来,又可以将年度经营活动与企业的战略相衔接。因为追求利润仍然是公司经营的基本目的之一,而公司战略的设计与实施归根到底是保持或增加公司的盈利能力。但是,公司是两权分离的,股东所追求的利润不一定就是管理当局经营的目的和方向。“利润观预算”可以保障管理当局的经营决策和对公司战略的设计和实施在根本上符合股东的利润。(2)通过“利润观预算”,董事会、股东或总经理既可以控制整个公司的经营活动,又可以对证券市场上本公司股票的价格施加。因为从一个方向看,股票价格与每股收益相关,每股收益可推导出投资报酬率,而投资报酬率又与公司经营活动的方方面面息息相关,因而控制每股收益就可以控制整个公司的经营活动;从另一个方向看,控制或影响公司经营活动的方方面面也就控制或影响了每股收益,进而股票价格。“利润观预算”对公司经营活动的影响十分广泛,恕不赘述。

我们再来讨论第二个方面,即“利润观预算”与财务报告的关系。我们认为:公开披露公司的“利润观预算”,并与财务报告结合使用,对现行财务报告将是一个重大改进。(1)长期以来,在准则制定机构、证券监管部门和学术界有一大批人员致力于现行财务报告的改进研究,由于无法放弃历史成本原则,致使多种改进的努力徒劳无功。如何在不丧失历史成本原则积极作用的前提下赋予会计信息以前瞻性,无疑是财务报告改进的根本性问题。其他问题还有过于总括和时间滞后等等。(2)“利润观预算”与其他预算一样,其编制结果可以归结到预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假定“利润观预算”编制的完全准确,那么,预算年度末实际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与预算年度初预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则完全相等。不同点在于:就这三张财务报表本身而言,它们将公司作为一个整体予以综合反映,而从“利润观预算”本身而言,它不仅反映公司整体,而且反映公司的结构──预算的数据结构与组织结构是一致的,每个层级、单位和个人都对应着相应的数据,并与权利和责任相连接。显然,如果年初按照一定的明细程度披露“利润观预算”,财务报告不仅具有了前瞻性,而且被成功地明细化了⑤。(3)预算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计划和控制的工具。从过程上看,预算目标的实现主要依靠预算反馈(于增彪等2001)。所谓预算反馈就是定期对预算执行的实际进度的报告,将实际进度与预算比较,并对重大差异采取矫正措施,最终实现预算目标。值得注意的是,由于预算与财务报表之间的内在联系,这种“实际进度的报告”(或者称预算反馈报告)就是那三张财务报表。发达国家90%以上的企业都编制预算,我国企业近几年也逐渐引进预算管理。实行预算管理的企业一般一个月提交一份反馈报告,但也有像我国中原油田这样的企业利用计算机系统三分钟便刷新一次预算实际进度报告。这就是说,实行预算管理的企业实际上已经提供月度的、甚至接近实时的财务报表,只是尚未公开披露,其功能未能充分发挥。(4)“利润观预算”对财务报告的改进最终体现在公司管理当局为股东或投资者之类的外部决策者提供的会计信息具有更高的有用性。在证券市场发达的条件下,不妨说,股东或投资者在年初是依据预计的每股收益来预计股票价格,然后依据预计的股票价格来决定自己的行为──是否购买或者是否继续持有一家公司的股票。如果年初公开披露“利润观预算”,其中的每股收益对这些外部决策者的有用性是不言而喻的。它向股东或投资者表明本公司将达到什么目标以及如何达到这样的目标。“利润观预算”中的每股收益数据的可靠性应该很高,因为“利润观预算”经过严格的程序编制和批准,其结构性的数据与公司各层级、各单位和各位成员的权利、责任和利益紧密联结在一起。在年度中,将定期或实时取得的预算实际进度报告或者实际的三张财务报表与预算比较,从而确认差异,并予以公开披露(在技术上是完全可能的),不仅为实现预算提供了保障,而且为股东和其他投资者提供了更加有用的信息,它帮助股东或投资者修正年度初基于预算形成的信念(或概率),并相应地调整自己的行为取向。诸如此类,不一而足。

⑤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于1976年颁布分部报告的第14号公告《盈利企业分部财务报告》,1997年颁布第131号公告《企业分部及相关信息的披露》,采用管理方法(ManagementApproach)重新界定分部概念,对第14号公告进行了修订。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于1997年颁布《分部报告》的会计准则,我国在近2-3年内也会颁布类似的准则。凡此种种都在于提高财务报告的明细化程度,这种趋势与本文观点非常接近,但其中提出的分部报告的明细程度、完整性、系统性都不及“利润观预算”。

四、结束语

上文提出以每股收益为起点编制预算的观点,即“利润观预算”,同时提出公开披露“利润观预算”,披露作为预算反馈报告的实际的财务报表及其与预算的差异,以改进现行财务报告。这其中涉及到会计和实践上的许多重大问题,诸如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统一、公司向竞争对手保守商业秘密等等。同时我们也感到:由于高新技术、全球化和公司巨型化的,刺激了企业资源规划(ERP)、业务流程再造(BPR)、适时制(JIT)和作业管理(ABM)等新的管理和工具的发展,会计领域正在面临着新的变革。本文是在这个背景下立论,希望引起诸位同仁的关注和讨论,不妥之处,也敬请斧正。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1997.分部报告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第14号公告《盈利企业分部财务报告》,1976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第131号公告《企业分部及相关信息的披露》,1997

苏寿堂。2001.以目标利润为导向的企业预算管理。经济出版社

吴敬琏等。1993.大中型企业改革:建立企业制度。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06-172

余绪缨等。1999.管理会计。北京:人民大学出版社,610-637

于增彪。2001a.成本管理的国际比较研究,《中国会计理论与实务前沿》,北京亚太华夏财务会计研究中心编,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于增彪等。2001b.我国集团公司预算管理运行体系的新模式。中原石油勘探局案例研究。会计研究,8

于增彪等。1998c.《论管理会计的》之质疑。会计研究,6

Ball,R.andP.Brown.1968EmpiricalEvaluationofAccountingIncomeNumbers.JournalofAccountingResearch6(Autumn1968),pp:159-178

Bartholdy,Jan.1998.ChangesinEarnings-PriceRatiosandExcessReturns:ACaseofInvestorsOver-Reaction.InternationalReviewofFinancialAnalysis,Volume7,Issue3,pp:237-252

Garrison,RayH.etal……1999.ManagerialAcounting.4thed.Taipei:McGraw-Hill,628.

Kaplan,RobertS.andAnthonyA.Atkinson.1998.AdvancedManagementAccounting.3rded.UpperSaddleRiver:PrenticeHall,368-79.

利润率如何计算篇2

关键词:装备;价格;定价模式

装备定价,是指装备承制单位会同军事代表室依据国家和军队的价格法规规定的原则、方法、形式和程序等共同核实新装备的定价成本,协商、编制新装备价格方案,上报装备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全过程。作为装备价格管理的一个焦点问题,装备定价与国防采购效益、国防经费的使用效率等息息相关。关系到我军能否以公平合理的价格获得质量可靠的武器装备及其相应的服务,关系到我军武器装备计划的落实和武器装备作战效能的提高。

1我军装备定价现状及分析

我国现行的装备定价仍然沿用50年代初确定的计划成本为基数加百分之五的利润的定价模式,遵循“低利无税”的价格政策。虽然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曾经为我军的装备建设做出巨大贡献。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建立与不断完善,装备商品属性的确认,装备需求的变化,现有定价制度与市场经济价值规律相违背,尤其是行政干预多、法规不健全、定价成本估算不合理,利润率偏低等问题越来越突出。已经不能充分发挥国防经费的使用效率,促进装备建设与发展。

1.1行政干预过多,定价环节冗余

《军品价格管理办法》总则第四条规定:“国家对军品价格实行统一管理,国家定价”。可见,我军装备定价仍然是指令计划定价。装备价格的形成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另外《办法》规定,把审批军品价格的权限划分为两个层次,即:主战、大型武器装备和跨行业的主要配套成品价格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即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审批;工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内部协作配套产品的价格进行协调管理和批价。

在实际装备定价程序中,通常先由军方高层部门根据国际安全形势,确定装备发展战略和规划,而装备部门根据各部队装备的现有配备情况和作战任务需要制定装备需求计划,然后再根据需求计划委托军工企业等承制单位进行生产。对列入国务院军品价格管理目录的军品,实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价格并由下至上报价审查的方式,即先由装备承制单位编制并向驻厂军事代表室提出军品定价的基础资料和报价方案,驻厂军事代表室按有关价格管理规定、法规制度、工作程序,做好对报价方案进行审查的前期工作,再经军方各级预审、初审和复审,完成军内报批后,由承制单位和驻厂军事代表室联合行文报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审批。对于未列入军品价格管理目录的军品,采取由供需双方协商定价的方法。在定价过程中,装备订货部门与军工科研生产单位就装备价格协商一致,联合上报;若不能达成一致的价格,则分别上报,由国家职能部门审批。军品价格制定之后,原则上每隔三年进行一次调整。

从我军现行装备定价模式来看,装备定价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定价程序中需要协调的环节过多,特别是军方各级的军方各级预审、初审和复审,有任何一个环节“卡壳”,价格就难以确定下来。过多的决策层必将导致协调难度的增大,资源的浪费和机构的臃肿。此外,有关决策部门兼有定价、审价职能,出现“自己定价,自己批”的现象,容易滋生腐败。对于军方来说,他们并不能获得所期待的真正的买方的身份,只有参与权、审查权和建议权,却没有决定权和审批权。由此造成军品市场供应主体和需求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的不平等。这种体制下确定的价格,不能真正反映供求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导致采购的装备不一定能真实反映军方训练作战需求,客观上造成国防资源的浪费和装备价格的不合理。对于企业来说,过多的行政干预,扰乱了企业正常的生产计划。例如,“一厂多室”的现象比较普遍。过于繁琐的审批定价程序,也容易挫伤企业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这些无疑加重了企业的负担,间接造成装备生产成本的增长。

1.2定价法规不健全,尚未形成体系

目前我军装备定价的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军品价格管理办法》和《军品定价目录》等。这些法规的出台在一定时期内虽然有力的指导了我军的装备定价工作,但是现有法规不健全、体系不完整,不能涵盖装备的全寿命周期。它们只是从宏观角度对定价进行原则上的指导,对于定价细节却鲜有涉及,可操作性较差。例如,在实际装备定价过程中处于装备科研第一线的军事代表,对装备科研阶段价格和生产阶段发生的费用监控力度缺乏应有的法规依据。因而,装备价格也只有事后审价的权力,装备经费的使用效率没有得到充分地发挥。另外,现行法规规定的计价方法缺乏科学性,即以军品价格=计划成本+计划成本×5%的利润率作为军品价格构成形式,强化了行政定价模式,与市场经济的价值规律不符。随着时间的推移,许多规定已与目前的装备研制和生产的实际情况不符,执行起来很困难,而且地方企事业单位新的会计制度已颁布实施,《军品价格管理办法》的有些规定与会计制度有冲突,造成了军地双方在装备定价中的争议。另外,随着“四个机制”的引入,有关价格管理引入“四个机制”的法规制度颇为缺乏,使“四个机制”的引入与开展缺少法律法规的指导与保障,最终影响了“四个机制”的高效运行。

1.3定价成本估算不合理

由于利润被固定为定价成本的5%,所以定价成本的计算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利润额。按照现行规定,定价成本由制造成本和按一定原则分摊的期间费用组成。其中,制造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和其他直接支出、制造费用和军品专项费用。而期间费用则由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组成。

现行的定价模式,导致成本核算不合理,与市场经济规律相违背。主要存在以下问题:第一,定价模式打击先进,保护落后。由于军品承制单位的定价成本不是社会平均成本,而是各个企业的个别成本。即使企业采用先进技术,以低于社会平均劳动成本的方式进行生产,企业也不能得到提高劳动生产率带来的额外利润,相反利润总量会降低。这就间接形成了“鞭打快牛”的局面,导致先进的生产技术不能被采用,落后的技术不能被淘汰。企业关注的不再是技术的改进,而是如何通过提高成本来增加利润。必将导致企业的科研创新能力下降,造成国防费用的增加。第二,装备成本估算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目前民品企业成本核算依据的是新会计制度规定的制造成本法,而军方对成本的核算还是沿用《军品价格管理办法》中使用的老会计制度中的完全成本法。完全成本法以固定成本加变动成本为基础来确定成本内容,把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一切费用都计入产品成本,难以对企业的实际生产成本和管理费用做出客观准确的核算。更有个别企业,为了追求更多的利润,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福利支出等等不论高低,统统计入定价成本。加之现有审价定价制度不健全,标准不统一,更加剧了装备价格的上涨,不但造成国防资源的浪费而且容易滋生腐败。第三,成本信息不对称。相对于承制单位而言,军方在定价审价过程中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劣势地位。即使是处于生产第一线的军代表也不能完全掌握企业实际发生成本的信息,不能准确估计市场竞争、原材料价格变动等不确定因素带来的影响。加之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为了争取合同、增加利润,企业往往利用军方的“信息缺陷”,虚报成本,夸大其生产能力。

1.4利润率的确定不合理

装备利润固定为生产成本的5%,实践证明是不符合市场价值规律的,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首先,利润率固定。我军装备价格一直沿用5%的利润率,没有考虑科技含量、技术难度以及一些软知识因素的影响,也没有考虑市场竞争、经济环境改变的影响,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色彩。固定的利润率,使企业无法通过改进生产技术,提高个别劳动生产率来获得更多的利润。相反,企业为了获得更多的利润,只能靠提高成本的办法。这必将导致产品成本的扭曲,无疑将会挫伤企业改进生产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的积极性。其次,利润率偏低,军品定价实行保本微利的原则,5%的利润率普遍低于民品。利润过低,使企业的生产科研难以正常维持,影响军品性能、质量的提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原材料、工时费等成本因素的上涨,军品利润率固定且偏低,使企业不可能拿出更多的资金来进行有效的发展,不可能加大人才培养、技术革新的力度,造成人才流失,国防科研能力低下,严重制约了武器装备的发展。最后,同一厂家重复计算利润可能性的存在。例如,某型号导弹的科研、生产、维修需要协作配套的生产厂家很多,从原材料进厂、零部件的生产到产品的组装,总装厂与协作厂家各自计算自己的利润,这个“5%”就被层层加码,重复计算。

2对我军装备定价的几点建议

针对我军装备定价问题,在分析借鉴美军装备定价制度的基础上,提出以下建议:

2.1健全定价环节,减少行政干预

美军装备采办管理采取国防部统一领导、各军种负责实施的体制。这种体制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军方是采办管理的主导。对于装备定价,美军主要采取合同定价的方式,有四个组织系统分别负责合同签订、合同管理、合同审计、合同支付事宜。这种自上而下分工明确、条例清晰的组织结构,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避免了权力交叉。

针对我军装备定价主要依靠行政定价,定价、审价过程繁琐且职能分工不明确的现象,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分割有关权力机构工作职能,建立定价与审价相对独立的组织机构,增加采办透明度。统一军方的声音,针对“一厂多室”的现象,建立驻厂军方总制度,避免一厂多价现象。鉴于装备是面向特殊用户即军方的特殊商品,装备定价应该赋予军方真正买主的权利即决定权和审查权,弱化国家行政干预。实行以经济技术、合同约束为主,辅之以必要的行政干预进行管理。在技术进步的前提下,通过控制技术质量成本、目标成本、标底价格等手段来有计划地指导和调节装备价格。装备采购价格确定的方法,应由装备生产第一线的军代表,以承制单位一定时期内武器装备研制、生产、维修技术经济活动为对象,综合运用军事、技术、经济、法律等知识与技能,对装备寿命周期费用与装备成本进行预测、控制和审核,判定其价格合法性和合理性。装备价格审核的方法研究不应局限于对会计资料的审核,而应向军事、技术、管理、法律领域拓展,运用现代技术与经济管理知识、现代装备价格的审核方法和信息技术手段,提高装备价格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能。

2.2健全装备价格法规体系

建立健全装备采办价格管理法规体系,是外军武器装备价格管理的一大特点。美军有关装备价格管理的法律分散地体现在众多不同层次的法律之中,它们密切配合,构成一个比较完整、健全的法规体系,有力地促进了管理工作法制化、正规化和科学化,使各级管理部门和承包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美军国防部还依据采办法规分上下两卷出版了《武装部队合同定价手册》,主要针对《联邦采办条例》和《联邦采办条例国防部补充条例》制定的管理合同定价的各种政策和规定,详细阐明了其政策的基本概念和原则,提出估算和评价各种成本、利润和价格的原理、方法和技术,同时说明如何分析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如何谈判价格和协商定价协议,以及如何处理各种特殊的定价问题。

我军价格法规体系应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价格管理法规制度,二是价格管理工作程序制度。对于价格管理法规制度,现有的《军品价格管理办法》缺乏科学性,已不能适应新时期装备价格管理。因此有必要对《军品价格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摸索适合于装备科研、生产、维修等不同阶段和装备不同性能、质量特点的多种形式的计价管理办法,如全寿命费用周期法,制造成本法,合同招标等。对于价格管理工作程序制度,应建立起规范的报价、审价制度,如建立装备价格审批制度、复审制度、回避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奖惩制度,以此来规范报价、审价的程序。

2.3采用灵活多变的定价模式

美军军品定价实行合同定价。为了使军品价格更好的反映价值,美军根据多年采办实践,结合实际,制定了多种确定军品价格类型的合同,形成了较合理的军品价格机制。针对不同的需要采取不同类型的合同,并制定了一套包括价格分析、成本估算的行之有效的价格管理办法。实行全寿命费用流程计划、全系统全过程核算的管理模式。对于企业利润问题,美军奉行“军工企业获得高报酬对于政府也是有利的”这一观点,把竞争机制充分引入到装备定价中来,通过不同的激励合同,促进企业改进技术,提高生产积极性。

尽管我军已经大力推行竞争性采购,但此类采购比例仍然很小,依然是以单一来源采购为主,未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文章认为:装备定价应采用多种定价模式,打破成本加5%利润定价的固定模式。例如:对于竞争型装备,如工程机械、车辆等可采用市场定价;对于半竞争型和部分竞争型装备可采用招投标方式定价;对于垄断型装备,可采用协商定价的方式。加大引入竞争机制的力度,在装备全寿命的各个阶段最大限度地引入竞争。

对于成本核算问题,首先,应调整价格政策,即打破成本加5%利润的固定模式,激励企业创新技术、降低成本。在具体方法上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促使企业降低成本。一是在价格中体现技术进步的因素、引入激励机制,使企业获得技术革新带来的额外利润。二是引入竞争机制,并严格“事前审价”。在生产过程中加强监督力度,严格控制实际成本和计划成本之间的差异。其次,在具体成本计算上,应以新会计制度中的制造成本法取代完全成本法。对于成本中受客观经济环境影响较大的费用,如工资支出、费用分摊、管理费用等应统一计算标准,避免人为因素影响,杜绝腐败。最后,成本核算应贯彻全系统、全寿命管理的原则。此外,还应加强军队专业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培养既懂军事,又懂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建立具有即时性、整理性、可靠性的军品价格信息数据库系统。为实现武器装备全系统、全寿命、全过程质量、价格控制提供有效的现代化手段。

美军对于利润率的规定:试验、开发、研究项目利润率不超过15%,其他项目上限为10%。因此,我军军品利润率也应针对不同的军事项目,充分考虑市场因素的影响,制定浮动式利率。引入监督机制,制定相关行业标准,规范利润率制定,避免主观定价、重复计价的现象发生。

3结束语

我军装备定价问题研究起步较晚,装备定价法规体系尚不完善,装备定价过程中暴露的问题亟待解决。因此有必要结合我军实际,借鉴外军成功经验,完善定价法规体系、采用科学的价格管理理论、引人“四个机制”,建立有我军特色的装备定价体系。

参考文献:

[1]陈秀山.国防工业发展战略与国防工业政策改革[M].北京:兵器工业出版社,2003.

[2]张连超.美军高技术项目的管理[M].北京:国防工业出版社,1997.

利润率如何计算篇3

本文中的“股权投资损益”,只指从被投资单位分回股利、利润或分享、分担被投资单位盈亏而形成投资损益,不包括处置股权投资等形成的损益。

一、股权投资损益确认的各种不同标准及其所形成的时间性差异

(一)税法规定的确认股权投资损益的标准

国家税务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印发的《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以下简称《通知》)中,对企业股权投资所得(即股权投资损益)的确认标准作了如下规定:

1.“被投资企业分配给投资方企业的全部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包括被投资企业为投资方企业支付的与本身经营无关的任何费用),应全部视为被投资企业对投资方企业的分配支付额”。

“企业从被投资企业分配取得的非货币性资产,除股票外,均应按有关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投资所得。企业取得的股票,按票面值确定投资所得”。

2.“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企业会计账务中对投资采取何种方法核算,被投资企业会计财务上实际做利润分配处理(包括以盈余公积和末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时,投资方应确认投资所得的实现”。

3.“被投资企业发生的经营亏损,由被投资企业按规定结转弥补,投资方不得调整减低其投资成本,也不得确认损失”。

上述“被投资企业会计账务上实际做利润分配处理”,当如何理解呢?按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分配利润一般分两次进行账务处理:一是利润分配方案提出时,将应分配股利或利润从利润分配或盈余公积中转入应付股利;二是实际支付股利或利润,即以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向投资企业支付应分配的股利或利润。

(二)会计法规规定的股权投资损益的确认标准财政部新颁发的《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对于股权投资损益的确认标准作了规定:

1.企业取得股权投资时,如购入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股利,其股利部分计入应收项目,以后收到上述股利时,则冲减应收项目,不作投资收益处理。

2.企业持股期间所分得的股票股利,不论原股票投资核算形式如何,均不作投资收益确认。

3.短期投资中的股票投资,不论是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净利润或发生净亏损,均不作投资损益确认。在实现取得分派的现金股利时,也不作投资收益确认,而是按实收的现金股利冲减投资账面价值。

4.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只有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投资企业才能将本企业应得数确认为投资收益。

5.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企业在年终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的份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

二、对税法与《企业会计制度》对股权投资损益确认标准不同形成时间性差异的分析

前已述及,根据《通知》的规定,税法上确认股权投资收益的标准只有一条,即被投资单位实际支付股利或利润时,确认投资所得的实现。但在会计上,则按照股权投资的核算形式不同和取得收益的载体不同,采用不同的确认标准,加之税法不能确认损失的被投资单位年度净亏损在会计的权益法下必须确认投资损失,这就使按会计方法计算的税前利润与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以下简称纳税所得)之间,因投资损益确认标准不同而产生差异,而且这些差异一般会在以后期间内转回,因此属于时间性差异。

(一)短期投资中股票投资收益形成的时间性差异

由于短期投资中的股票投资收到股利时不确认收益,但在税法上收到股利时即应确认收益,因此会产生差异,而股利收益在投资处置时可以转回,所以这种差异属时间性差异。但是,由于短期投资持有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所以只有持有时间隔年且在前一年有股利收入的投资才产生时间性差异。

(二)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形成的时间性差异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会计上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确认收益,这一宣告一般在年度终了后4个月左右期间内实施,即在年度股东大会、股东会或类似机构正式批准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宣告,而投资企业实际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润,一般也应在下一年度,所以只存在是否需要补征税款的纳税调整问题,不存在跨年度的时间性差异问题。当然,如果当年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当年因故不能实际支付,或者因投资企业的原因本领取,在投资企业仍存在一个时间性差异的问题。

(三)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形成的时间性差异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年度实现净利润时,投资企业应在年终按其应享有的份额确认投资收益,而按照税法则要在年后实际收到股利或利润时才确认投资收益,这样也形成了时间性差异。值得说明的是,会计年前确认收益,税法年后确认收益,所确认的收益一般并不相等,因为正常情况下,年后实际分得的股利或利润要少于年前入账的应享有净利润份额,这二者的差额虽然从理论上讲也属于时间性差异,但在具体所得税处理上还是按永久性差异进行处理为宜。

(四)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损失形成的时间性差异

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时,被投资单位当年发生净亏损,除投资账面价值已冲减为0的情况外,投资企业必须按应分担的份额确认投资损失,但按税法规定则不能确认,这样也会产生差异。由于被投资单位的亏损可以由其在以后5年内用税前利润弥补,所以上述差异也属于时间性差异。

(五)分配股票股利形成的时间性差异

被投资单位以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投资企业在会计上不确认投资收益,但按税法规定应确认收益,这二者形成的差异中虽然也具有时间性差异性质,但如果是长期股权投资所取得的股票股利,则以按永久性差异进行处理为宜。

三、股权投资损益形成的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处理

(一)关于股权投资损益的所得税征免规定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财税字[1994]009号文件)指出,对联营企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一律先就地征收所得税,然后进行分配。

2.《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从其他企业分回的已经缴纳所得税的利润,其已缴纳的税额可以在计算本企业所得税时予以调整。

3.《通知》规定,“凡投资方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的,除国家税收法规规定的定期减税、免税优惠以外,其取得的所得应按规定还原为税前收益后,并入投资方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补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以上规定精神,企业投资损益形成的时间性差异中,除计入投资企业利润的因被投资单位当年发生净亏损而确认的投资损失的情况外,只有在投资企业适用税率高于被投资单位适用税率时,才会发生因时间性差异而进行纳税调整,投资企业年终也会因投资收益产生其他方面的纳税调整,但这些调整则属永久性差异或应视同永久性差异产生的纳税调整。

(二)投资损益的纳税调整方法

1.已分回的投资收益。(1)如果投资企业适用税率不高于被投资单位适用税率:①凡投资企业年终尚未确认投资收益的,或者投资企业在上年已确认收益的,均不作纳税调整;②凡投资企业已在当年确认投资收益的(包括短期投资中股票处置),则按已记收益调减纳税所得;(2)如果投资企业适用税率高于被投资单位适用税率(以下将上述双方税率的差异简称为“税率差”):①凡投资企业尚未确认投资收益的,可采用“补税法”进行纳税调整,即按还原后的税前收益和“税率差”计算应补缴税款,不另调整纳税所得;②凡投资企业已确认投资收益的,可采用“扣税法”进行纳税调整,即将分回所得在被投资单位的已缴税款并入纳税所得统一计算应纳税额,再扣除所得在被投资单位的已缴税款,计算出全年应纳税额。“补税法”、“扣税法”的相关计算公式如下:

来自被投资单位的税前收益=分回所得÷(1一被投资单位适用税率)

应补缴税款=来自被投资单位的税前收益×(投资企业适用税率一被投资单位适用税率)

尚未确认收益时,全年应纳税额(补税法)=已作其他纳税调整后的纳税所得×投资企业适用税率十应补缴税款

分回所得在被投资单位已缴税款=来自被投资单位的税前收益×被投资单位适用税率

已确认收益时,全年应纳税额(扣税法)=(已作其他纳税调整后的纳税所得十分回所得在被投资单位已缴税款)×投资企业适用税率一分回所得在被投资单位已缴税款

2.尚未分回的投资收益。企业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应分得的股利或利润尚未实际分回时就确认收益的,不论股权投资采用哪种形式核算,也不论投资企业与被投资企业适用的税率就高孰低,均应在年终按尚未收到股利或利润对会计上已确认的投资收益(确认收益金额一已收到股利或利润),调整减少纳税所得。

3.投资损失。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年终确认被投资单位净亏损应分担份额记人损益后,纳税调整时应按确认的投资损失,调增纳税所

得。

4.记入应收项目的股利。企业取得股权投资时已宣告但未领取的股利,在实际收到时,如果投资企业适用税率高于被投资单位适用税率,应采用“补税法”计算应补缴税款。

四、涉税股权投资损益的会计处理

(一)短期投资

1.企业收到被投资单位发放的持股期间现金股利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短期投资——XX股票”科目。

企业当年处置当年收到现金股利的股票,其账务处理与一般短期投资相同,其股权投资收益包含在处置净损益中。

利润率如何计算篇4

关键词:EVA;企业资金使用效率;应用

与传统的会计利润指标相比,EVA能客观评价企业的经营业绩,引导企业关注价值创造,从而使以EVA考核经理人业绩更为科学和合理。因此,将企业资金使用管理与EVA有机地结合起来,为提高企业经营效率,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实现企业的战略目标提供管理支持有着十分现实的意义。

一、EVA的核心理念

EVA(EeorlomicValueAdded)即经济增加值,也称经济利润。是1982年由Stem&StewartCo.公司提出的新型绩效评价指标。它站在股东和投资者角度衡量企业经营者真正创造的价值,是贯彻价值管理,引导经营者关注企业长期绩效和股东长期利益的经济指标。其基本思想是公司应该通过赚取超过资本成本的报酬来创造股东价值,使得股东财富最大化。因此,简单地说,EVA就是指企业资本收益与企业资本成本之间的差额:如果这一差额是正数,说明企业的收益不仅弥补了股东资本的成本,而且还为股东创造了财富;反之则表明企业的收益不能弥补股东资本的成本,股东财富受到了侵害。用公式可以表述为:EVA=净利润-股权资本成本=净利润-全部资本的加权平均成本=净利润-(债权资本的比重债权资本成本+股权资本比重股权资本成本)。

按照杜邦分析体系的方法对上述EVA指标计算公式进行分解后,可得到EVA=(营业利润率×资产周转率-资本成本率)×资本总额。可以观察出EVA指标与资金使用效率相关联。因此,为提高EvA指标,管理者就必须提高资产周转速度和资金效益水平。进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EEA在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中的应用

1.应用EVA理念制定企业资金预算体系

资金预算管理活动将预算管理的基本方法、原则应用于资金管理过程,对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具有重要意义。通过EVA理念可有效提高企业资金利用效率。一是应用EVA综合指标。企业原采用的预算指标体系由盈利能力指标、费用控制指标、资产运营效率指标和现金流指标组成,主要包括收人、利润、现金流、资金周转率等绝对值指标和相对值指标。根据以往经验判断,业务单元(包括业务部门、分公司)比较关注收入和利润指标,而忽视了对费用控制指标、资金周转率和现金流指标的关注,从而制约了企业的资产周转速度,资产可供运用的机会减少。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对此,笔者建议将EVA指标作为一个综合指标。来对企业各业务单元进行考核;将盈利能力和业务往来款管理纳入一个指标来考核;将营业收入和可控费用(羞旅费、招待费、其他直接费用)偏离度作为辅助指标来考核。从而实现用一个综合指标替代多指标,由关注经营规模向重视经营质量转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应用EVA预算表。EVA表是经济意义上的企业损益表,列示了如何将企业的会计账面利润经过一系列的调整转化为经济账面利润的过程。企业在确定预测EVA后,往下逐级分解,然后计算所得出EVA与目标EVA,两者数值相差较小时,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核。审核通过可将计算所得EVA作为当年预算EVA;相差较大时或者审核不通过时,要继续调整EVA的分析项目。主要包括销售收入、成本和费用等,直至达到预算目标EVA的水平,从而促进企业资金的合理利用。

2.应用EVA理念提高企业资产周转率

从上述公式可以看出只有资本回报率大于资本成本率时企业才能盈利。只有提高资产的周转率,加速资产的周转,才能带来利润绝对额的增加,提高总体资产的价值创造能力。企业传统的业绩评价体系往往一味地强调激励各部门管理者追求市场份额、销售收入等日标,却忽视了在这一过程中如何激励管理者提高资产周转速度,从而造成收入见涨而现金回笼效果差的现象。既然EVA与资产周转率正相关,那么如何以EVA作为业绩评价标准,激励企业管理者关注资产周转率并进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呢?首先,企业在设计价值贡献模型时应充分考虑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分别确定整体价值贡献指标、销售系统价值贡献指标。销售系统价值贡献公式为:销售系统价值贡献:(实际单价-预算单价)×预算销量-销售费用-销售系统资本总额×资本成本率,其中。销售系统资本总额=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这样。企业通过加强对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的管理,占用资金得到更好控制,从而促进资产周转率得到持续增长。转贴于

同时,无论是债务性资本还是权益性资本使用都是有成本的,有一个合理的资本结构对提高企业资产周转率非常重要。因此。企业主要是应通过财务杠杆的有效使用,扩大融资的途径,降低付息债务的利息率,从而提高EVA回报率。企业要通过选取一系列数据进行测算,找到较理想的资本结构。

3.应用EVA理念优化企业资金投放

在取得经营所需的资金以后,企业管理者就要运用科学的理论、方法和手段,通过一定的程序进行资本运营。在进行投资时,企业能否选择有利可图的投资机会。直接影响着资金效益水平。20世纪80年代以来,实践表明很多企业就算是合理的效益最大化制度也存在着一定的缺陷,这是因为效益最大化里面主要指标的数据来源都是基于企业财务报表,而企业财务报表反映的又仅仅是发生成本,而没有考虑到股东投资的机会成本。这样容易造成公司管理层片面追求企业规模和利润从而导致企业过度投资和过度生产的一种不良现象。而EVA能够有效抑制过度投资。经济增加值EVA的定义是企业的税后利润减去投入成本的机会成本所得。研究实践证明。经济增加值EVA越高,企业运营状况越好。它强调企业经营时使用的资本和债务都是有成本的。从而实现了把机会成本和实际成本联合一起的管理。计算公式:EVA=税后营业利润-机会成本=税后营业利润-全部资本+加权平均成本。公式说明公司只有在EVA大于等于零时,才可以做出那些投资决策。从而使得资金的使用者认识到在做出某项投资决策时,至少应该获得与其投资的机会成本相对等的收益,只有这样,才有可能使公司不蒙受损失,从而优化企业资金的投放,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

参考文献

利润率如何计算篇5

利润问题

学习目标:

1、理解利润问题中成本,售价,利润之间的数量关系,掌握相关的数学公式;

2、能够熟练运用利润中的数量关系正确的解题;

3、通过解决实际问题培养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

教学重点:

1、熟练掌握利润问题中各部分的数量关系,并用来正确地解题;

2、学会用百分数应用题的方法来分析和解决利润问题。

教学难点:

将利润问题与百分数应用题联系起来,巧用单位“1”解决问题。

教学过程:

一、情景体验

师:莱特叔叔新开了一家超市,为了把超市经营好,他每天都要仔细计算成本、利润等数据,还要计算如何进行打折优惠活动。你也想了解其中的知识吗?接下来我们一起看看吧。

今天我们来一起学习利润问题(板书课题:利润问题)

(也可按ppt上方式导入)

二、准备题

展示准备题:

莱特叔叔从批发商处用15元购进了一批钢笔,结果以24元卖给顾客,莱特叔叔可以盈利多少元?

学生抢答,点学生发言。

生:24-15=9(元),用卖出的钱―购进的钱=盈利的钱。

师:购进时的钱叫做成本,出售时的钱叫做售价,利润是售价比成本多的钱,即利润=售价―成本。

教师板书:利润=售价―成本

师:大家会用这个公式变形,求出售价和成本?

学生回答,教师板书。

教师板书:售价=利润+成本,成本=售价―利润

二、基础巩固

展示例1:

某商品的批发价是50元一袋,规定零售价是70元一袋,求这一袋商品的利润是多少元?利润率又是多少?

学生读题。

师:利润怎么求?

生:利润=售价―成本,用售价70元减成本50元。

教师讲解:利润率是以成本为单位“1”,指利润占成本的百分数。利润率=利润÷成本。

师:题中的利润和成本都知道吗?

生:成本是50元,利润是20元。

师:你会求利润率吗?

生:20÷50=40%。

师:同学们,算的不错,看来对老师讲的知识理解的不错。

教师板书:利润率=利润÷成本

展示例2:

商店从某供货商以每台1200元,购进了50台空调。该商店以20%的利润率来定价,空调的定价是多少?如果按这个价全部卖出,商店共获利多少元?

学生读题。

教师讲解:利润率是以成本为单位“1”,指利润占成本的百分数。利润率=利润÷成本。

师:题目中利润率20%,是指利润占成本的20%,售价比成本高出20%来定价。谁是单位“1”?单位“1”知道吗?

生:成本是“1”,成本是1200元,是已知的。

师:你会求定价吗?

生A:定价是1200+1200×20%==1440元。

生B:定价是1200×(1+20%)==1440元。

师:同学们,算的不错,看来对老师讲的知识理解的不错。例题中的第2问如何求?

生C:求利润,利润=售价-成本。

(1440-1200)×50=12000元。

生D:1200×20%×50=12000元。

教师小结:在有利润率的数学问题中,利润=成本×利润率,定价=成本×(1+利润率)。

教师板书:利润=成本×利润率,定价=成本×(1+利润率)

展示例3:

商店以400元的成本购进一件商品,准备以50%的利润率来定价,但因为价高,没有人购买,只好打7.5折优惠,问现在这件商品卖多少钱?

学生读题,弄清题意。

师:

成本400元是已知的,“准备以50%的利润率来定价”,同学们能求出定价吗?

生:定价=成本×(1+利润率),列式为400×(1+50%)=600元。

师:“只好打7.5折优惠”是按定价的百分之几出售?定价已知,怎样求打折后的价钱?

生:7.5折是指定价的75%出售,单位“1”是定价,求折后价用乘法。

学生列式,教师指导。

教师小结:求定价可直接用公式定价=成本×(1+利润率)来计算;商品打折问题中,用定价乘以折扣等于打折后的售价,打折后的售价除以折扣等于定价。

展示例4:

一件衣服进货价80元,按标记打六折出售仍获52元利润,则这件衣服标价为多少元?

学生读题。

师:同学们,衣服的实际售价是多少元?

生:

80+52=132元。

师:132元是按标价的六折出售,即是标价的百分之几?哪个量是单位“1”?知道吗?怎样求出标价?

生:“六折”是标价的60%,求标价用除法计算:132÷60%=220元。

学生完成解题步骤。

教师小结:商品打折问题中,打折后的售价除以折扣等于定价。

四、综合拓展

展示例5:

某商场进行促销活动,顾客购物有两种优惠方式:

①八折优惠;

②购满200元送购物券100元(不满200元不送购物券,购物券购物不足100元不退现金)。

两种方式只能选一种,妈妈看中价格250元的一件衣服,还准备买一双96元的鞋子,请你帮妈妈选用哪种优惠方式更划算,列式计算说明理由。

师:根据题意,你知道哪些信息?

师:优惠方式①按八折优惠,怎样列式?

生:(250+96)×80%=276.8元。

师追问:优惠方式②满200送100,最后花了多少钱?

生1:

250+96-100=244元。

生2:不对,买250元的衣服送100元购物券,用购物券买鞋只花了250元

师:通过比较你发现哪种优惠方式更划算?并完成解题过程。

学生答题。

教师板书:优惠①:(250+96)×80%=276.8(元)

优惠②:250元

276.8>250,优惠方式②更划算。

教师总结:购物方案问题,按优惠方法计算各自的钱数,通过比较钱数少的方案更优惠。

例6:一种智能笔如果按9折出售则可以赚28元,如果按8折出售不仅不能赚钱还要亏损2元,那么这种智能笔的定价是多少元?

即学即练

一件商品随季节变化降价出售,如果按现价降价10%,仍可获利180元,如果降价20%就要亏损240元,这种商品的进价是多少元?

更多范文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