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险(6篇)

时间:2024-02-19

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险篇1

[关键词]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中图分类号]R197[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3-7210(2009)03(b)-122-02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30年的深入进行、经济的高速发展、物质和精神文明的不断提升,尤其是人们对健康的迫切需求,以及国家的2022年“健康中国”计划[1-2]的层层推进,医药卫生体制的改革势在必行。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医药卫生体制、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国家发改委、中科院、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和麦肯锡等知名大学、科研机构和公司先后提供10个版本的医改方案,其各有特色和利弊。纵观中国历史,医改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只能是边进行边摸索,但可以通过横向比较,从国外医保制度中学习成功经验,避免失败之处。

1国外的医疗保险制度

国外的医疗保险制度,其形式各种各样,无论哪一种医保模式都与其国家的社会制度、经济政策、科学和文化发展水平分不开,都有一定的政治、经济和历史背景。事实上,正是由于医疗保障制度所依赖的社会经济背景的不断发展,医疗保险制度本身才会随着这些发展而不断变化。

1.1美国

自费医疗保险[3]。美国是没有全民保险制度的国家,其医疗制度,无论是财源确保方式还是医疗供给方法都是以私营为主。个人医疗保险,除个人单独购买的保险外,主要是雇主自发地给雇员及其扶养者提供的群体性健康保险。

1.2加拿大

全民医疗保险[4]。在加拿大,国民可以参加医疗保险计划。保险计划包括各项医疗服务、诊金、住院和手术等费用,但不包括药费。如果需要住院,不论手术大小及一切化验,全部由医疗保险计划负责。

1.3英国

全民免费医疗服务[5]。政府举办和管理医疗机构,居民免费获得医疗服务。医疗经费80%以上来自政府的税收,其余来自私人医疗保险。

1.4德国

社会保险提供平等待遇[6]。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体系分离,雇主和雇员向作为第三方的医疗保险机构缴费,保险机构与医疗机构(公立、私立)签约以提供服务,不能参保者才由政府提供医疗服务。

1.5日本

公费负担国民全体保险[7]。日本通过社会保险制度的医疗保险和基于国家财政的公费负担这两个途径,对国民实施医疗保险。

2对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建议

中国的医疗保险制度与日本的医保制度形式比较相似,因此,中国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可以借鉴日本医疗保险制度:

2.1医疗费应由国家、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负担

我国是吸取日本及其他国家的经验教训,建立起由国家、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负担医疗保险费的机制。长期以来,国家和单位对职工医疗费用包揽过多,职工不负担或负担很少的医疗费用,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财政和企业不堪重负。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双方共同缴纳,可以解决目前职工医疗费用缺乏合理的筹措机制和稳定来源的问题,使职工基本医疗待遇更有保障。更重要的是,通过建立这一机制,可以增强职工个人的自我保障和节约意识。

2.2建立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作为发展中国家,如果现在不进行医疗保险基金的预筹积累,将来医疗保险基金必然会出现支付困难的状况。因此,应建立起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建立自我约束和储蓄积累机制。个人账户归个人所有,可促使职工个人节约医疗费用,促进职工年轻健康时为年老多病时积累医疗保险基金。

2.3控制医疗费用的过度增长

我国面临着医疗费用增长过快的问题。1978年全国职工医疗费用为27亿元,1997年增加到774亿元,增长了28倍,年增长率为19%;而同期的财政收入只增长了6.6倍,年增长率为11%。据有关部门的调查分析,不合理的医疗费用开支占总开支的20%~30%。因此,必须建立有效的费用制约机制,控制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杜绝浪费[8]。

2.4加强医疗机构改革

医疗机构是医疗服务的供方,是控制医疗费用的源头,医疗机构的行为直接决定医疗费用的增减。要对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进行改革,必须配套改革医疗机构:①要实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解决“以药养医”问题,控制药品费用;②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管理,并制定科学合理的医疗费用结算办法;③明确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及相应的管理办法,不符合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范围的医疗费用,不在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之列。

2.5对“一老一小”给予适当的照顾

对“一老一小”即老人、儿童的医疗保险待遇给予适当的照顾。应借鉴日本的经验,在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中,充分考虑老人、儿童的特殊情况,给予一些优惠。

3讨论

医疗保障增多,群众看病的担忧就会减少。建设覆盖全民的医疗保障体系是医改最重要的内容,抓住了解决群众当前看病就医的难题和医疗费用虚高不下的症结。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达1.94亿人,新农合制度已覆盖全国农村地区90%以上的人口[1],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也已在200多个城市推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也基本建立。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有条件的地区要采取多种方式积极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体系。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筹资水平和统筹层次,缩小保障水平差距,最终实现制度框架的基本统一。

随着《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逐步确定和实施,受惠的必将是广大的人们群众。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注重预防、治疗、康复三者的结合,使居民个人基本医疗卫生费用负担明显减轻,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参考文献]

[1]黄奕祥,曾益新,匡莉,等.“健康中国2022”卫生筹资总体方案阶段性目标预测与政策选择[J].中国卫生经济,2008,27(5):9-12.

[2]匡莉,任娜,黄奕祥,等.“健康中国2022”卫生筹资总体方案的循证研究[J].中国卫生经济,2008,27(5):5-8.

[3]张群.美国的医疗保险制度现状及引发的思考[J].中国卫生经济,2007,26(6):79-80.

[4]李国鸿.加拿大医疗保险模式及其发展评析[J].国外医学:卫生经济分册,2005,22(1):5-11.

[5]刘海燕,石大璞.英国的医疗保险制度[J].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1992,12(10):46-48.

[6]于广军,乔荟,马强,等.德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及趋势分析[J].卫生经济研究,2003,3:45-47.

[7]李艳芳.日本的医疗保险制度[J].中华老年心脑血管病杂志,2008,10(7):517.

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险篇2

【关键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社会医疗保险;国家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个人储蓄医疗保险

中国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与完善离不开对世界各国医疗保险事业经验与教训的扬弃。尽管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具有自己的独创之处,但因在几十年来的运行中几度起落,因此为了使其持续发展,有必要借鉴国外医疗保险的经验教训。

一、国外医疗保险制度的模式

经济发达国家医疗保险制度历经一百余年的发展与演变,日趋成熟与规范,而发展中国家也都在努力发展符合本国实际情况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因此本文首先分别介绍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实施医疗保险制度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

(一)经济发达国家的医疗保险制度

经济发达国家的医疗保险制度主要包括国家医疗保险制度、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商业医疗保险制度、个人储蓄医疗保险制度。

1.国家医疗保险制度

英国是最早实行国家医疗保险模式的国家,这种模式又叫国家卫生服务制度,主要通过国家预算来筹集医疗资金,支付医疗费用,为全体居民提供免费的医疗卫生服务。

由于这种医疗保险模式将福利与卫生结合起来,因此在提高医疗保险资源经济效率和加速实现卫生保健目标方面有许多好处,比如可以充分利用有限的卫生资源,避免医疗机构重复建设;有利于成本控制;有利于预防与治疗相结合;被保险人能够平等地享受医疗服务等。

但是,公有制和计划调节也造成缺少市场竞争的状况,这就导致不仅动作效率较低,而且影响医院与医生的服务积极性,医疗质量在排队时间等方面的指标相对而言不是很高。

2.社会医疗保险模式

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形式实施的强制性全面医疗保险。这种模式由雇主和雇员按一定比例缴纳医疗保险费,建立社会医疗保险基金,并由非盈利性的保险机构管理,用于支付劳动者个人和家庭成员看病就医的医疗费用。德国、法国的法定医疗保险制度和日本的健康保险制度都属于这种模式。

在这种模式中,政府不参与法定医疗保险的具体操作,能较好地处理各方面的利益冲突,保险效率较高。但一个突出问题是医疗费用增长过快。医院和医生往往会延长病人住院时间,给予不必要的检查以增加收入,却导致了医疗费用大幅增长。如德国按住院日给医院付费,刺激医院延长病人住院时间,平均住院天数为12.3日,美国只有7日。由于医疗费用增长过快,政府和保险经办机构均采取措施抑制其增长,因此又会导致医疗服务水平的下降。

3.商业医疗保险模式

在商业医疗保险制度下,医疗保险的筹资和医疗服务的提供都是以市场运作为准则,私立的商业医疗保险机构根据不同的需求开展不同险种的医疗保险业务,供求关系主要由市场进行调节。美国是实施这种模式的典型代表。

该种模式下,商业医疗保险机构按市场规则自主经营,由市场不同需求产生不同险种,其供求关系受市场调节,因此效率较高。由于商业保险机构以盈利为目的,这就促使其合理使用医疗卫生资源,提高医疗机构的人员、设备结构的合理配置,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从而使得投保者受到更好的医疗服务。但这种模式的医疗费用负担也比较重。由于政府干预少,企业化管理的医疗保险组织之间、医疗机构之间竞争激烈,在全国范围内难以实行统一有效的控制卫生费用的措施,从而导致整个国家的卫生费用迅猛增长。

4.储蓄医疗保险模式

储蓄医疗保险制度是强制储蓄保险的一种形式。它通过立法,强制劳方或劳资双方缴费,以雇员的名义建立保健储蓄账户,用于支付个人及家庭成员的医疗费用。

这种模式以新加坡最为典型,其卫生服务提供体系是公立和私营相结合的。患者可以自由选择在公立或私营卫生机构就医,医院的医生可以到私人诊所看门诊,这样便在公立医院与私人医院之间形成竞争,医疗服务质量相对较好。这不仅可以保证每一个公民都能获得基本医疗服务而且可以很好地解决资费“代际转移”问题。此外,还能克服医疗保险的消费不公平等现象,管理效率较高。

(二)发展中国家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

当前世界上发展中国家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大致有三种类型:免费医疗保险制度、全面医疗保险制度和城乡有别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1.免费医疗保险制度

政府对乡村地区的成员提供免费基本医疗服务,贫困地区以及医疗条件差的地区的住院病人可以费用全免,除此之外的其他人员都要担负基本医疗服务费用。典型的国家包括马来西亚和南非。

2.全民医疗保险制度

巴西实行的是面向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免费制度。巴西的医疗保险事业由社会福利部管理,下设国家医疗保险协会,由该协会自办保险医疗机构。巴西着手建立遍及城乡的三级医疗服务体系,第一级以农村或城镇社区门诊部为基础,主要针对小病小祸,使大多数居民免费获得初级卫生保健服务;第二级以专科和普通综合医院为枢纽,主要针对常见病和多发病,解决大多数患者的住院诊治问题;第三级以大型综合医院为依托,主要从事疑难杂症诊治。居民患病后,必须首先在当地初级医疗机构就诊,经初级医疗医生同意,才能转到中级或高级医疗机构诊治。在经费投入方面,巴西的卫生事业经费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同时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农民以税收附加的形式缴纳保险金,再加22%左右的国家财政补贴。

3.城乡有别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墨西哥、智利、韩国及泰国等国家实行此种医疗保险模式。从总体上看,这些国家的医疗保险制度覆盖了城市居民,而乡村医疗保险制度则相对滞后。20世界90年代以来,这些国家逐步建立起面向城乡各个阶层的疾病保险制度,减少政府在社会保险方面的直接参与作用,加强政府对社会保险的法律保证以及制度规范和制度监督。

二、国外医疗保险制度对中国的启示

通过以上对包含农村合作医疗在内的国际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具体比较分析,我们不难发现,国外实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较先进的国家的一些做法对我国的农村合作医疗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加强政府在农村合作医疗中的职能

作为一种典型的公共产品,要求政府给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适当的投入和支持。一是财政投入,各级政府应把对农村合作医疗的补贴作为一项预算内财政支出,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保证资金的稳定性,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地增加投入。二是政府可以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对农村合作医疗进行社会慈善捐赠,进一步提高农民的医疗保险水平。三是政策支持,国家或省级政府要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农村合作医疗得到法律的保障和监督,促进这一制度的规范、稳定运行和持续发展。

纵览国外合作医疗的历史与发展,各国政府都十分重视其在医疗保险系统中的管理监督职能,从“办”医到“管”医,从行政管理转为依法管理。在加强对全社会医疗资源监督管理力度的同时,扩大医疗机构的自,使医疗机构能够适应社会不断变化的需求,及时调整自己的运作。

(二)建立合作医疗的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

使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良性运转艰巨而复杂。从各国实践来看,必须加快社会保险立法,用法律这个手段来规范和统一卫生行政主管机构、医疗保险操作机构、医疗服务提供机构和患者的行为,并且制定基本医疗消费控制标准,对医药的使用实行必要的限制和管理。美国实行的商业医疗保险为主的医疗改革导致一批被各类保险所“遗忘的群体”,就是因为美国医疗保险依靠企业、个人自发性地加入商业保险,所以如果适当增加保险的强制性,才能保证筹集到更多资金,用于更大范围农民的医疗保险服务项目。比如1934年,日本颁布了《国民健康保险法》,要求所有国民必须加入国民健康保险。这项政府强制推行的国民健康保险制度成为日本农民的医疗保险底线。

(三)统筹城乡,模式多样化

中国传统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导致了务农的农村人口、失去土地的农村人口和农民工医疗保险的曾经严重缺失。虽然现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了很大的进展,对他们起到很重要的作用,但是城乡差距依然很大,因此统筹城乡成为必然。但统筹不等于城乡统一一样,而是从宏观上把握城乡医疗保险的要求,逐步缩小城乡差别。在现有社会结构条件下,应该根据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采用灵活的保险方式与多样化的保险模式,除了合作医疗外,还可以逐步采用商业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多种形式,以满足农民的多种医疗服务需求。

(四)鼓励农民互助,依靠自身解决医疗问题

如日本农村中实行的互助保险组合就是在国家对农民医疗保险投入不足,农民的医疗需求较大时产生的合作医疗模式。有专家认为,引导农民组成团体,互帮互助,共同面对医疗问题是国家医疗投入不足时的最好形式。其实我国上世纪60年代湖北省长阳县乐园公社的合作医疗制度在本质上与此种类型无异。

(五)严格控制、合理使用合作医疗基金

对于医疗机构,采用统一制度、分散管理、鼓励竞争的运行原则,使他们在降低医疗成本的基础上,把为投保者提供一流服务放在首位。对于投保农民,要防止“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的问题。

(六)运用现代化的手段监控合作医疗的运行过程

从包括英国在内的发达国家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来看,它们都建立了覆盖全国的社会保险电子技术支持系统,实现了现代化的管理,使各地社会保险资金的缴纳、记录、核算、支付、查询服务等,都能实行全国计算机联网管理。相比之下,我国合作医疗的管理手段还比较落后,有待加强和改进。

以上对国外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医疗保险制度和农村合作医疗模式的比较分析为我国发展和完善自己独特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在正确看待本地区实际情况、保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前提下,我们无疑会从世界各国的农村合作医疗事业中汲取养料,为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找到一条正确而便捷的道路,解除亿万农民兄弟的后顾之忧,稳定社会治安,造福一方。

参考文献:

[1]郭泽保,梁炜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的政府职能分析[J].福建行政学院学报,2011(02).

[2]张良吉,郭永松.政府职能在合作医疗中的体现形式探讨[J].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2004(07).

[3]丁少群,高海霞.国外农村医疗保障模式的比较研究[J].生产力研究,2006(12).

[4]王庆安,易立峰,李国鸿.美国20世纪60年代医疗制度改革及困境[J].国外医学(卫生经济分册),2006(04).

[5]高连克,杨淑琴.英国医疗保障制度变迁及其启示[J].北方论丛,2005(04).

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险篇3

Abstract:TotimelyprovidequalityhealthservicesfortheuniversalprovisionisthebasictrendofCanadahealthreformanddevelopment.BasedontheexperiencesandlessonsofCanadahealthreform,fairness,thispaperexpoundstheexperiencesChinacanlearnfromfairness,efficiencyandlong-termthreeaspects.

关键词:加拿大;医疗保险制度;启示

Keywords:Canada;medicalinsurancesystem;revelation

中图分类号:R19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2)09-0321-02

0引言

加拿大是世界上医疗保险制度最完善的国家之一。中国正处于经济发展和医疗卫生改革的关键时期,引荐学习加拿大的医疗保险制度,对中国来说具有极为积极重要的意义。了解和学习其他国家的卫生保健制度状况,可以帮助我国更好的设计和发展适合我国国情的卫生保健制度。本文就是提出对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几点建议,它是通过对加拿大卫生保健制度介绍及利弊分析,研究和分析其对中国的借鉴意义。

1加拿大的全民医疗保险制度

加拿大是实行全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国家,全民医疗保险制度作为加拿大最主要的一项社会福利为该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末,加拿大出现通货膨胀、经济衰退、财政赤字居高不下、公共预算也不断消减。在这样的经济背景下,加拿大的卫生保健支出受到明显限制,甚至连续出现负增长的情况,[2]卫生改革面临的压力巨大。社会对健康更加重视,并日益认识到卫生系统外部诸多因素对人群健康的影响,这些都成为政府卫生改革的主要动力。[3]

早在1972年,加拿大就建立了完整的国家医疗保险系统,该国医疗保险实现了全社会化。[4]加拿大医疗保障采取全民医疗保险的制度在《加拿大医疗法》被明确确立。加拿大联邦政府在这部法律中还规定:加拿大居民全部可享有公费医疗保险计划;参加全民医疗保险计划后,居民可以得到免费医疗服务,自己只需承担药费,低收入人员还可申请药费补贴或全免;联邦政府主要负责医疗保障的立法、政策制定和监督以及提供宏观性指导,各地方政府自行负责医疗保障的日常服务,费用主要用于医院的基本医疗支出,由联邦和各省共同分担。在增加卫生经费的同时,加拿大大力推进卫生服务改革,进一步构建具有良好成本效益的卫生服务体系,努力提高医疗卫生服务公平可及和质量效率。从卫生系统内部走向外部,从医疗机构走向社区、家庭,强调初级卫生保健,重视公共卫生和健康,促进加强医学科研创新和服务质量是这次改革的趋势。加拿大是当前西方发达国家中既控制医疗费用过度增涨,又解决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较好的管理模式,这是实行市场经济和加强政府参与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2加拿大卫生保障体系对中国的启示

为设计、建立和完善符合中国国情的卫生保障制度,我们结合实际国情,借鉴各国卫生体制的优点,对比自身和加拿大在政治、经济和文化意识形态方面存在的差别,选举自己的改革措施。

2.1首先,为保证公共部门卫生筹资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需要完善我国卫生法律体系,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各级政府的公共筹资和管理责任。加拿大的卫生法案是全民医疗保险制度的法律基础,所以我们要在法律框架下规定各级政府的筹资和管理责任。

2.2其次,我国人口众多、经济基础相对薄弱,为了实现全面医保,我们要采取具有中国特色的特殊途径。提倡卫生服务的公平和可及性理念,建立了基于不同人群的医疗保险制度。这是我们应该追求的价值目标。

2.3第三,正确发挥卫生公共和私立部门的作用。加拿大立法对私立部门的发展进行了严格的限制,以防止出现穷人和富人、公立和私立的两级医疗服务提供体系的趋势,这很好的保障了医疗服务的公平性,但也导致了卫生系统的低效问题。最近加拿大的卫生改革和发展趋势表明:适当引入私立部门,建立竞争环境,对提高服务效率、增加服务可及性和改善服务质量是有积极的作用。因此在我国的医疗改革中,应该参考加拿大的这一有益尝试,正确引导私立部门发挥积极的作用。

2.4第四,我国目前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改革和农村初级卫生保健的发展,要朝着合理使用卫生资源和控制费用的方向发展,向建国初期开创的三级卫生保健网和初级卫生保健模式的方向努力,需要强化社区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与预防服务,为未来医疗机构改革打下良好的基础。

2.5第五,如何有效控制和管理医疗机构和医生的行为,是目前世界性的难题,我们要改变现有的以项目收费的医生支付方式,认真研究和探讨加拿大在控制医疗费用方面采取的管理方法,设立患者医疗费用的共付机制、医疗机构总额预算等。

3中国在公立医院改革中急需做的几项工作

3.1医改要和国情紧密结合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想在全社会尽可能公平分配有限的医疗资源,我们就要结合自己的基本国情,不能象加拿大那样,政府保证全民免费医疗,医疗福利费占GDP10%,就我国目前的国情来看还不具备这种能力。鉴于国情,应通过法律手段,逐步将互济性医疗福利制度覆盖到全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是政府强制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计划,但是在购买保险的同时,个人也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为了保障对个人构成较大经济风险的疾病医疗,政府必须承担保障公民基本医疗权利的责任。

3.2医改思路要清晰个人单位共同出资,建立个人账户和地方统筹基金,大病从统筹基金报销,但上有封顶。在城镇全体职工的覆盖面范围实行统一制度、统一政策、统一待遇、统一社会化管理。实现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属地化,服务社会化。要健全统筹基金的监督机制,强化基金的监督管理。统筹基金及个人账户要明确支付范围,分别核算,相互独立,不得互相挤占。基金的使用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事业经费不得从基金中提取,由财政预算解决,以保证基金专款专用。

3.3强化医疗服务管理,加快医疗医药体制改革制定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范围和标准,制定基本医疗服务设施服务范围和诊疗收费支付标准,以保证医疗保险各项规定和政策的落实、控制医疗保险的费用支出。它可以规范医疗行为,降低医疗费用,提高服务质量。

参考文献:

[1]CanadianInstituteforHealthInformation.HealthCareinCanada2008[R].Ottawa,Ont.:CIHI,2008.

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险篇4

道德风险及表现形式

在保险领域里,道德风险是任何一个保险人都必须面对的一个无法回避的风险。国家实行基本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后,使医疗机构和患者都成为“经济人”,而“经济人”在做决策时就会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作为其出发点。我国的基本社会医疗制度推出时间较晚,医疗卫生体制也存在诸多的缺陷,医疗保险中的道德风险在我国就更为严重。如何对其加以有效的防范与控制显得极为迫切。

(一)道德风险的概念及其影响

道德风险最早源自于保险业,现在已经被广泛应用到经济生活中各个领域的各个方面,成为微观经济学的一个重要概念。道德风险亦可称之为“败德行为”,一般是指一种无形的人为损害或危险,是市场失灵的一种形式。泛指市场交易中一方难以观测或监督另外一方的行为而导致的风险。[1]在医疗保险领域,道德风险是指一方为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

在经济活动中,道德风险问题相当普遍。获2001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的斯蒂格里茨在研究保险市场时,发现了一个经典的例子:美国一所大学学生自行车被盗比率约为10%,有几个有经营头脑的学生发起了一个对自行车的保险,保费为保险标的15%。按常理,这几个有经营头脑的学生应获得5%左右的利润。但该保险运作一段时间后,这几个学生发现自行车被盗比率迅速提高到15%以上。何以如此?这是因为自行车投保后学生们对自行车安全防范措施明显减少。在这个例子中,投保的学生由于不完全承担自行车被盗的风险后果,因而采取了对自行车安全防范的不作为行为。而这种不作为的行为,就是道德风险。可以说,只要市场经济存在,道德风险就不可避免。

(二)不同角度下的道德风险

1、从时间的角度分析道德风险。道德风险来自于个人的机会主义倾向,机会主义倾向假设以有限理性假设为前提。[2]是指人们借助于不正当的手段谋取自身利益的行为倾向。医疗保险中的道德风险以发生时间上的先后为依据,可以将道德风险分为事前的道德风险和事后的道德风险。事前的道德风险与事后的道德风险相互之间存在一定的联系。

(1)事前道德风险。保险可能会影响被保险人的防灾、防损措施,改变被保险人的行为,个体通过选择不同预防措施会影响自身疾病发生的概率。事前道德风险会对被保险人疾病发生的概率产生一定的影响,从而增加保险人在医疗费用方面的支出,给医疗资源带来更多的消耗。

心理风险是与人的心理状态有关的一种无形的因素,它指由于人的不注意、不关心、侥幸或存在依赖保险的心理,以致增加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和损失幅度的因素。如企业或个人投保了财产保险后放松对保险财产的保护措施;投保人身保险后忽视自己的身体健康等。逆向选择是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现象。逆向选择是说一个制度的实施非但没有把好的对象选出来,反而使比较差的入选了,逆向选择的存在说明此项制度是不合理的或者说是有待改进的。利用制度缺陷而获得额外利益的行为肯定是非道德的,或者是道德水平下降的。逆向选择使社会承担的风险随着道德水平的下降而提高。心理风险直接影响个体的逆向选择,也影响事后道德风险发生的概率。个体的心理活动必须通过其行动来实现其目的,但心理风险是个体的心理活动,法律无法对其加以控制,只能通过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对其具体行动进行约束来减少心理风险。事前道德风险的发生是制度安排不合理所造成市场资源配置效率扭曲的现象。

(2)事后道德风险。个体在患病后相应的治疗成本不是固定的,患者可以在从便宜到昂贵的各种治疗方案中进行选择。实际上,对于治疗方案的选择并非越昂贵越好。由于这种形式的道德风险对于医疗费用的影响更大,因此,在医疗保险中,事后道德风险的防范就显得尤为重要。由于道德风险的发生与疾病费用的价格弹性有关,价格弹性大的医疗服务可能产生更大的道德风险。在这种道德风险的作用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相对较高的个人可以靠玩弄道德风险来解决不能享受医疗保险或享受待遇较低的家属及亲戚朋友的看病吃药等问题。[3]因此,在经济学中,将道德风险看作是人们医疗保健服务价格的需求弹性造成的经济激励机制的理性反应。

2、从微观的角度分析。根据道德风险中不同主体在微观上的表现,可以将医疗保险中的道德风险分为患者的过度消费引起的道德风险和医疗服务人员的诱导性需求而引起的道德风险。

(1)患者的过度消费心理。患者在投保之后,其实际承担的医疗费用下降导致其对医疗服务需求的上升现象。由于社会医疗保险的提供减免了个体所需支付的部分或全部医疗费用,造成个体对医疗服务的需求就会比没有医疗保险时的需求量大,从而导致对医疗卫生资源的过度利用。

(2)医疗服务人员的诱导性需求。医疗服务人员利用其信息优势诱导患者接受过度医疗服务的现象。在诱导需求中,患者的不合理的医疗需求并非出于自愿,而是被医疗服务人员激发出来的。医生兼具医疗服务的指导者和提供者的双重身份,医生与患者之间的信息又存在严重不对称,医疗服务机构和医生的收入与医疗费用的高低成正比,促使医生对诱导需求产生强烈的愿望和动机。他们就会通过增加服务量和提高服务价格来实现自己目的。

二、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一种社会经济制度,是公共选择的结果,具有准公共产品的特点,即具有社会性、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特点;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自身实践活动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变化。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作为现代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使它在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中起着“减震器”和“安全网”的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保障制度的作用也显得越来越重要。

社会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社会稳定担负着巨大作用,因而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非常重视医疗保险,政府以各种形式来组建、完善和提供社会医疗保险。在理想的情况下,医疗保险的提供不应改变被保险事件发生的概率和医疗费用的变化,也就是说,保险当事人的行为不应该影响保险事件发生的概率及增加医疗费用的支出。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这一条件是很难满足的。在医疗保险中,医疗费用并不是完全由个体所患疾病来决定的,它还受个体对医生的选择、就医习惯和医生提供的医疗服务内容等因素的影响。大量的事实表明,由于医疗保险的提供,它为患者提供了过度利用医疗服务的动机和激励机制,也给医疗机构的过度供给创造了更多机会和条件。即通常会引发所谓的“道德风险”问题。

医疗保险中的道德风险是医疗保险机构所面临的一个最重要风险,也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在我国如何减少道德风险,提高对有限资源的利用率,防止对医疗卫生资源的过度消耗,却值得我们认真去探讨与研究。

三、医疗保险中道德风险分析

医疗服务具有准公共性及专业性的特点,决定了其在提供服务价格和数量时,可能偏离市场的实际需求水平,造成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经济学对医疗服务的观念,在于强调医疗服务的需求是强调医疗服务是消费者用于生产健康的投入要素。世界卫生组织认为,健康不仅是没有疾病或不受伤害,而且还是生理、心理和社会幸福的完好状态。由于疾病风险的不确定性,医疗服务又具有高度专业性,这导致消费者和医疗服务的提供者之间的信息严重不对称。信息不对称使得医疗服务的供给方缺少内在的成本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甚至可以造成供给方的诱导性需求,必然使医疗费用上涨的趋势得不到有效抑制。

确立医疗保险制度,其初衷在于分散疾病风险,减少因医疗费用开支过大而造成的家庭收入水平的大幅度下降,从而保障公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但是,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客观上提高了对医疗服务的需求水平,加大了对医疗卫生资源的消耗。我们必须看到,医疗保险制度在其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造成了消费者的道德风险意识,使得人们对医疗服务产生过度消费,进而导致全社会医疗费用开支不合理的过快上涨。

医疗保险领域所涉及的医院(医生)、患者、医疗保险机构三方都非常清楚自己的利益所在,并且都会尽量维护自己的利益,相互之间就形成了一个微妙的博弈关系,于是,道德风险也由此而生。在医疗保险运行过程当中,无论是医疗机构还是患者都不需要自己掏钱,而是由第三方来支付的,因此造成道德风险的概率就大大增强。

四、道德风险产生的途径

探讨如何防范医疗保险中的道德风险,必须首先对道德风险产生的途径进行分析,才能对如何防范道德风险提出有针对性建议。医疗保险市场与普通的市场相比有它的特殊性,医疗保险市场实际上存在三个主体,即:保险人、被保险人和医疗服务提供者。医疗保险中的道德风险也来自这三个方面,即:一是被保险人(患者);二是医疗服务提供者(医院);三是保险人(医疗保险机构),医疗保险机构的职能是直接由法律、法规规定的,因而其实质上属于医疗卫生体制范畴。在我国,由于体制原因而给医疗保险带来的道德风险更为严重。

(一)患者的道德风险

作为医疗保险的需求方,患者就诊时医药费不需要自己支付,而由第三方(即医疗保险机构)来支付,患者的医疗消费需求可能会无限膨胀,出现小病大养、门诊改为住院等现象。在参加医疗保险的情况下,人们将面临较低的医疗价格,当消费者只需支付其医疗费用的一小部分,且他们的消费行为又难以观察时,过度消费医疗服务的需求就不可避免。这种因医疗服务的提供使社会边际成本大于边际收益而形成的过度使用医疗服务资源的道德风险与医疗保险的目标相冲突,不利于医疗风险的完全彻底转移。而且会严重破坏医疗保险系统的正常运行,造成医疗保险机构支出增加,甚至亏损,正常运行难以为继,进而导致医疗保险市场萎缩。患者对医疗服务需求的膨胀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预防的忽视从而增加疾病发生概率。众所周知,良好的生活习惯、合理的饮食结构、自我保健行为可以预防疾病的发生,减轻疾病造成的危害。参加医疗保险后,被保险人往往认为自己参加了保险,患病时医药费可以报销,不需要自己掏钱,对如何避免风险的工作可能就会较少去做,如吸烟、不太注意饮食和不太注意锻炼身体等等;个人减少了健康预防措施,从而改变疾病发生的概率,增加了医疗费用的支出,导致资源配置效率低下。短期内虽然无法观察到,从长期上看却增加了医疗卫生费用的支出。

2、患者的“过度消费”心理。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后,患者就诊时不需要自己付费或付费很少,部分患者会提出要求给予过度检查及选择昂贵治疗方案。“过度消费”的心理倾向很普遍,人们普遍存在着一种“多多益善”的消费动机。许多患者会提出一些不合理的要求。在许多情况下,治疗方案的选择可以有多种,使用其中任何一种治疗方案都可以使患者恢复健康,而使用何种方案取决于医生的偏好和患者个人的意愿,在提供社会医疗保险的条件下,患者相互之间存在攀比心理,使用低成本方案治疗的患者会觉得自己吃亏,因此往往会放弃“便宜”的治疗方案而选择“昂贵”的治疗方案,出现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现象,从而影响医疗保险机构的成本控制。

(二)医疗服务提供者的道德风险

在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医、患双方的信息不对称以及患者对医疗知识的匮乏,使患者缺乏对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数量进行事先判断的知识和能力,缺乏对医疗服务的提供者所提供服务的质与量是否符合自己病情的准确信息。国家不允许其他资本进入医疗市场,医疗行业具有较高的垄断性,造成医疗服务提供者的道德风险是各类道德风险中最为严重的。

1、医疗机构对医疗服务的垄断性。医生在其提供医疗服务的整个过程中,掌握着主动权,对医疗技术又拥有足够多的信息,患者在接受治疗时不能讨价还价,难以控制卫生消费的种类与数量,加上疾病具有突发性和需求缺乏弹性的特点,患者的被动地位非常明显。病人在接受医疗卫生服务时,通常不能像在完全竞争市场上购买一般物品那样可以通过比较的方式来进行选择。医生则可以通过抬高医疗费用,或降低收治标准或分解住院套取结算单元等方式增加医疗机构收入。在医疗卫生市场,病人获得的信息是相当不充分和不透明的,如医疗卫生的服务质量,医生的工作资质与技术水平等几乎找不到客观真实的鉴别资料。尤其对要支付的价格具有不可预测性,病人对医疗服务的需求就更没有选择余地,一直要到医疗服务提供结束后才能知道。医疗卫生市场存在的这些信息障碍使其不能正常而又有效地运转。

2、医疗服务的过度供给创造了需求。较高的专业性使医疗服务常常处于垄断地位,医院具有医疗服务供给的排异特权,不允许外行提供医疗服务。在信息不对称严重存在的情况下,医生要求病人做什么检查,吃什么药,病人只能唯命是从。一方面,医生为了保护自己,减少医疗事故发生的风险,存在着不适当服务现象,医务人员从最大限度减少自身利益损失的角度出发,要求患者做“高、精、尖”医疗设备的检查,甚至在病情已确定的情况下,仍然建议患者做这些检查。另一方面,来自医疗服务提供者的道德风险表现为医疗服务提供者的“过度供给”行为,也就是在传统的按服务付费制度的情况下,医疗服务提供方因为其提供服务越多,得到的收益就会越大,医生的收入与其提供服务量的多少是成正比的,这种经济利益上的好处往往鼓励医疗服务提供者提供过多的或昂贵的医疗服务,从而诱发了需求。并且医院和医生的收入与其所提供的医疗服务数量相联系时,在利益驱动下,开大处方、小病大医等就成了一种必然出现的现象。由于医疗行业的特殊性,通过更换不同剂量的药品,提高用药档次,将过去价廉、疗效高、实用的药品变为价格昂贵的药品。这就是所谓的医疗服务领域的“萨伊定律”:医疗供给创造医疗需求。[4]

(三)医疗卫生体制造成的道德风险

我国长期实行的计划经济体制以及城乡二元结构下的医疗卫生体制,也使我国医疗卫生领域道德风险更具有复杂性。实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后,对基本医疗保险政府在认识上存在误区,认为医疗卫生服务不创造经济效益,为减少医疗卫生费用的支出而把医疗卫生事业市场化、产业化,许多道德风险也由此而生。

1、“第三方支付”制度

医疗服务提供者的道德风险在很大程度上与“第三方支付”的制度设计有关,医疗服务的费用不是由被保险人本人直接支付,而是由第三方支付。这种“第三方支付”的特点和结果是:(1)患者(被保险人)和医生(医疗服务机构)在“交易”过程中的感觉是“免费的”。在“第三方支付”制度下,尽管医疗费用在交易过程中金额可能很大,但他们双方在整个“交易”过程中都面临着“零”成本;由于医疗服务的需求者并没有受到其支付能力的限制,其结果必将是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的背离。(2)在“第三方支付”制度下,医生事实上是被保险人和保险人这两个委托人共同的人,在这复杂的委托关系中,由于信息严重不对称,医疗机构、保险机构、患者三方之间信息不通畅,加之健康的标准和治疗的效果与其他服务相比很难界定和度量。所以,“健康”这个标准就难以写进合同之中,更何况一种疾病存在着多种治疗方案,不同个体之间在体质上也存在差异,采取哪一种为最佳就更难以明文规定了。由于医、保、患三方权利义务的不对等,医务人员和投保人为了各自的利益可能联合起来对付保险机构。[5]

2、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

我国对卫生资源的配置过多地集中在东部地区、大城市、大医院,集中在医疗上,而不是公共卫生和广大农村基层,造成了卫生资源分配的不合理状况。受市场经济作用的影响,卫生资源的重复配置所形成的闲置和浪费,加上医疗机构基础设施的改造、医疗补偿机制不完善所引发的诱导需求等因素。[6]

注:①本表系调整后的测算数;②按当年价格计算;③2001年起卫生总费用不含高等医学教育经费。

数据来源:卫生部《2005年中国卫生统计年鉴》

数据显示,从1978年到2003年,卫生总费用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从1978年的3.04%上升到1988年的3.27%,1998年则上升为4.7%,特别是1998年到2003年的短短5年,上升到了5.62%(见表1)。卫生总费用的筹资渠道不外乎三种:即政府、社会和家庭。政府财政预算中用于卫生的总费用在全国的卫生费用支出中所占比重从1982年最高时38.9%下降到2000年最低时的15.5%。家庭筹资却从1978年20.4%上升为2001年60.0%,并且城乡差距越来越大。

我国政府在医疗卫生方面的投入不断地大幅度减少,个人支出自然大幅度增加。最后都表现为个人看不起病、吃不起药。国家相对减少对卫生事业的投资和拨款,又对集资加以限制,鼓励卫生医疗机构广开财源,提高效益,采取的措施是把医药费收入与医院利益挂钩,把医疗卫生事业作为一个产业来经营,这一切都具有促使卫生保健系统进入市场,或使其逐步适应商品化的倾向。医疗机构对资源的利用极不合理,存在极大的浪费。

3、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太窄。目前,我国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非常低(见表2),承保范围和水平也有很大的不足。新实行的基本医疗保险也没有为职工家属和学生提供保障,在实际运作中更没有覆盖城镇非正规就业的劳动者。从表2中我们可以发现,截至2003年底,基本医疗保险仅覆盖城镇职工人口的31.10%,其所占城镇总人口的比例仅为20.81%(不包括全国农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过窄,造成一种普遍的现象就是一人生病,全家吃药,一卡多用(医疗保险卡)等中国特有的风险问题。

数据来源:根据各年度“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和《中国劳动统计年鉴》有关资料汇总

4、医疗制度不完善

具体表现为政府制定的“以药养医”政策,使医疗服务的提供者(医院)必须依靠销售药品实现自己的生存,并且还要从药品的销售中获利,医务人员的收入也与开出药品价值的多少相联系。医生的工资奖金与医院的经济收入挂钩,想方设法从病人身上创收就成了医生的本能选择。部分地区出现平时不参加社会医疗保险,身体出现不适需要住院,就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去参加医疗保险,出院后就停止缴费。也是制度上的缺陷。

常宁市中医院的“经济管理方案”,就是一种“以药养医”政策的具体体现。这种制度的存在更促使医疗机构想方设法从患者身上创收,并且这种制度并未触犯现有的法律和政策。院方声称,经济管理方案符合《劳动法》第47条和国家三部委2000年31号文件,具有明确的政策法律依据。[7]这种“不给钱给政策”的方式已经成为主管部门纵容医院乱收费的通行方式。政府一味鼓励卫生行业去讲究经济效益,财政自给,这就相对地转移开了对“预防为主”政策的关注,因为预防和保健在经济上是不盈利的,因此出现了整个社会对预防保健和公共卫生事业越来越不重视的倾向,从而给未来的健康和医疗埋下了巨大的隐患。湖南等地几乎灭绝的血吸虫病又有复发抬头的迹象,就是忽视预防和公共卫生事业的恶果之一。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就是国家体制和政策造成的。

五、道德风险的防范

以上分析了道德风险产生的原因及其根源,道德风险给多方的利益带来了损失,是各方主体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以及制度约束软化而导致的一些不符合社会道德和法规的社会现象。加强对道德风险的防范也是势在必行。如何防范道德风险自然应从其产生的根源着手。

(一)对被保险人的防范措施

1、适当提高医疗保险自负的比例。提高医疗费用的个人支付比例,可以鼓励参加保险的患者参与成本管理,监督医疗供方道德风险并防止其与医生合谋。但是,患者在医疗服务市场上处于劣势,医生对医疗费用的影响力远远强于患者,且患者的过度消费也必须通过医生的配合才能实现[8]。由此可见,这种作用是非常有限的。所以,此种方法必须与其它方法配合使用。

2、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全民覆盖。当前,我国应取消二元社会,不应该像现在这样搞城乡二元化的社会管治,通过户籍管理制度强化社会等级身份等歧视性的制度,扩大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真正实现广覆盖。如果全社会中每个公民都享有基本的卫生医疗保健,根本就不可能也不会出现中国特有的一人生病,全家吃药,用别人的医疗保险卡来冒名顶替的现象。国家应强制无论从事何种职业均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不允许“想保就保,不想保就不保”的现象。

3、提高全民的卫生保健意识。参加医疗保险后,参保人认为自己拥有保险,患病不需自己付医药费或只需支付其中很少的一部分,往往会放松对自己的卫生保健工作。针对此种情况,可以采取经医疗机构诊断,因患者吸烟、酗酒等不良卫生习惯等原因而直接引起的疾病提高自付比例或者拒保。而对很少患病的参保者则可采取降低自付比例、提供免费体检等方法作为一种奖励。鼓励大家加强自我保健,增强体质,减少疾病的发生。城市以社区、农村以村庄为单位,定期举办卫生保健知识讲座,提高人民的卫生保健意识。

(二)医疗服务机构道德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医疗机构是医疗服务的提供者,医、患双方的信息存在严重不对称,现行的“以药养医”的医疗服务价格补偿机制,医务人员的个人收入与医务人员为医院创造的经济效益挂钩,也推动了医疗机构道德风险的滋生和蔓延。

1、改革医疗服务机构的管理部门。当前我国医疗机构的管理机关是各级卫生部门,而保险机构作为“第三方支付”者,没有对医疗机构的管理权,起不到监督作用。应对卫生医疗体制进行改革,将医疗机构的管理权交给保险机构,卫生部门则监督医疗机构和保险机构相互之间业务往来关系,对医疗机构提供技术上的指导。

2、行使对医疗机构的检查权。医疗保险机构要定期对病人的付费单据对照病历、处方等进行核对检查。要建立和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的评审和鉴定制度。社会医疗保险机构、企业和病人对医院服务质量、费用等有权进行监督,包括对不合理的医疗服务拒绝支付医药费,索取赔偿直至解除医疗保险合同。[9]也可以参照商业保险的做法,即在病人住院后的规定时间内,必须向医疗保险机构报案,否则,医疗费用将要被保险机构扣除一定的比例,医疗保险机构则应及时派人员到医院进行实地检查,予以核实。在患者治疗过程还应不定期进行巡查。

3、切断“以药养医”的渠道。政府及有关管理机构应该加大药品市场改革力度,一方面,加大医药产品生产结构的改革,规定医疗机构采取招标采购,提高采购的透明度避免众厂家竞相向医疗机构推销药品,暗地给付医生回扣,导致医药价格严重偏离成本;另一方面,可以借鉴国外经验,实行医药分离,即医生只拥有处方权,医院只提供诊疗服务,除备有急救所需药品外,不能直接向患者出售药品,患者凭医生的处方在定点药店购买药品。在这样的情况下,由于医院和医生不直接涉及药品利益,可以有效地遏制医药费用的大量增加。

(三)改革现行的医疗卫生体制

现存的许多医疗道德风险从表面上看是医院和患者两方造成的。笔者却认为,其实许多问题都是政府在体制上没有理顺,各职能部门没有负起应承担的责任而引起的。必须对现行的医疗卫生体制进行改革。

1、改革药品生产和流通模式。药品由药品生产企业流通到消费者身上时,是通过层层加价的方式进行的。我国生产药品的企业有5千多家,存在药品生产企业重复建设多、规模小、水平低,竞争激烈,药品超额利润多数被药品经销商所赚取,企业在销售领域投入的经费过大,销售成本过高,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对现有的药品生产企业进行兼并,减少企业数量,提高规模生产能力。药品营销企业更有1万7千多家,同样存在小而多的现象,相互之间为生存,不断进行着恶性的竞争,经销商为了使自己的药品及医疗器械能推销出去,采取给医生药品回扣、对招标方或医疗机构的人员进行商业贿赂等方式,成为医疗界的一个毒瘤。可以实行由药品生产企业直接参与投标,减少中间环节。也可以采取药店直接由医疗保险机构经营,药品生产企业只需要通过竞标的方式与社会医疗保险定点药店之间产生业务往来,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2、将事后按服务项目后付制改为按病种预付制。按病种预付制,就是根据病人的年龄、性别、住院天数、临床诊断、病症、手术、疾病严惩程度等因素,将病人归入不同组,每个分组都代表具有相似病症和适用相似治疗方案的病例。再根据疾病轻重程度及有无合并症、并发症等将每组分为若干级,对每一组及其不同级别都制定相应的支付标准。[10]借鉴国外一些国家的成功经验,按病种预付制强化了医院降低成本的动机,使医疗服务提供者承担了部分医疗成本风险,同时考虑不同病种和不同医院的级别,议定各项服务的合理收费标准。美国和其他发达国家实施按病种定额预付制后,在促进医院努力提高医疗服务的有效性、避免不必要的支出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按病种预付制成为世界卫生组织竭力推荐的一种支付方式。

3、提高国家在卫生费用方面的投入。尽管卫生费用的总额增长较快,但卫生事业本身的发展却赶不上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且这种增长是在国家投入不断减少,个人支出不断增长,个人在卫生费用支出所占的比重不断扩大的情况下实现的。只要多数百姓自费就医,看病贵就永远是制度难解之痛;只要多数医院还要直接向病人赚取维持运转的费用,看病贵就是社会挥之不去的阴霾。不从根本上改革现行的医疗卫生筹资机制,不从分配制度上兑现宪法的承诺,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就会一直持续下去。因此,提高国家对卫生事业的投入是根本。

4、加强疾病的预防和保健工作。国家对预防和公共卫生事业的忽视,也体现了这种重眼前而忽视长远的社会哲学。今天忽视了对慢性病发生和扩散的主要危险因素的预防,如吸烟、高血压、食物构成、环境污染等,今后将要为此付出高昂的代价,更何况健康方面的损失具有不可逆性。世界银行1992年的一个研究报告预测,按照中国目前的人口、健康及政策状况发展下去,卫生健康费用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例将由今天的3.4%增长到2030年的24%。如果是加强预防,提高现有的医学水平和服务效率,这个比例到2030年则可以保持在10%左右;而仅仅是预防本身就可以把这个比例降低15%。可见预防对整个国民经济是一种效益极高的投资,它对中国未来的健康卫生状况、人民生活水平和社会经济发展具有特殊的意义。建议将基层的卫生医疗机构改为保健康复机构,为本社区的居民提供医疗保健及预防知识。

六、结语

本世纪上半叶我国人口进一步老龄化,对现有的医疗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构成双重的压力。目前我国医疗保险制度仍然存在成本高、效率低与公平性差等问题,不深化改革就难以应对经济转型和人口老龄化的挑战。我国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改革的关键是更加有效和充分地提高医疗服务资源利用的效率,同时强化政府在保护消费者利益和为弱势群体提供最后医疗保障等方面所肩负的职责。

表面上看,患者、医疗机构存在的道德风险是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根本的原因是国家对医疗卫生事业的管理与政策体制不符合医疗卫生事业。只有国家改变认识,改革目前的医疗制度,才能改变目前的状况。不管是从社会效益还是从经济发展的角度,国家都应该更加重视医疗保健事业,应该把预防疾病和公共卫生事业建设用法律的形式变成国家行政和财政支出固定的一部分。预防为主,免除后患。曾被联合国称赞的初级卫生保健网和公共卫生网是中国的长处,是中国能在短期内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法宝,应该保持和发扬。应该使公共卫生事业制度化、规范化、群众化。当前,我国医疗保健的重点已不再是流行病和急性病,而是预防和治疗慢性病;不再仅仅是妇幼保健问题,而是越来越多的中老年人的健康问题;不再仅仅是饮食和水的卫生问题,而是综合的环境污染和生活方式变迁所带来的健康问题。

健康是人类共同美好的追求,每一名患者都应该享有平等的受治疗的权利,医疗卫生服务不论从经济,还是从医疗的角度,均应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国家理应实现全民医保,不要再让“人人享有卫生保健”只是一句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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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险篇5

1998年,中国开始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经过近十年的发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具体表现在:医疗服务领域的供给能力全面提高;医疗服务机构的数量有了明显的增长,技术装备水平全面改善,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迅速提高;建立了合理的医疗保险基金筹措机制和医疗费用制约机制,保障了职工的基本医疗;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促进了医疗机构改革;在城镇中成功地建立起统筹医疗保险的基本框架,在农村中试行合作医疗模式。此外,通过所有制结构上的变动、管理体制方面的变革以及多层次的竞争,明显地提高了医疗服务机构及有关人员的积极性,内部运转效率有了普遍提高。卫生部在此基础上于2008年进行新医改试点,安徽、云南、江苏等地有望成为首批新医改方案试点地。

各地医疗改革取得的具体成果有:

1.各地市响应卫生部在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提出“限制兴建豪华医疗场所”的号召,选择了一部分综合公立医院建立平价医院或济困病房,实行预算式全额管理,收入上缴,支出由政府核拨。自2005年下半年起,全国各地就雨后春笋般地出现了大大小小的“平价医院”。2005年12月21日,北京首家“平价”医院——上地医院在海淀区树村西街正式开诊;新疆乌鲁木齐市推出济困医院,乌市计划在现有12家济困医院的基础上,再增加12家,全疆县以上医院设10%的扶贫病房;长沙市第六医院决定在其分院——长沙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推出平价病房。

2.在城镇医疗改革中,以城镇医疗卫生结构与功能转变为核心,充分挖掘、整合和利用现有资源,最大限度地改造现有医疗机构,使其为社区卫生服务。以肃州为例,肃州每年由区财政划拨资金10万元用于社区卫生服务,增强了医疗机构参与社区卫生服务的积极性。在农村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上,该区按照"控制总量、调整存量、优化增量、提高质量"的总体要求,在重点加强中心卫生院所和边远地区卫生院所建设,提高农村医疗水平,方便农村群众就医的同时,积极引导增量资源和存量资源向预防保健、村组及城市社区卫生薄弱环节转移,使医疗资源得到优化组合。肃州先后制定出台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等8个配套文件和社区卫生基本职责、基本工作制度17项,推行了统一标志、统一管理、统一健康档案、统一微机管理的“四统一制度”,有力地促进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健康有序的发展。目前,该区已建成两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居民检查费用较以前降低了30%,药价降低了10%。

3.各地市推出了具有特色的收费机制。以镇江为例,镇江市第二人民医院2007年4月起在全省推出外科系统单病种限价收费,到目前为止限价病种已扩展到外科系统70个常见病、多发病,一年多来已有582名患者受益,共为病人节省费用36万元。单病种限价受惠的不仅仅是患者,医院也从中受益。与去年同期相比,50个单病种的工作同比增长12%,均费同比降低19%,其中一些常见病种的工作量增幅和均费降幅尤其明显,基本实现社会满意、患者实惠、医院得益的三赢局面。

二、城镇医疗保险改革仍存在的不足

1.改革中过分重视经济增长,包括医疗卫生事业在内的社会事业发展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改革开放开始以后,传统的医疗卫生体制特别是医疗保障体制在相当长时间内都没有形成明确的体制调整和事业发展思路,而是被动地修修补补、维持局面。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逐步提上议事日程后,在改革的目标设定上存在明显的偏差。更多地是服从于其他体制改革的需要,将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视为一种工具性政策,忽视了其服务于保护公众基本健康权利目标的重要性。

2.对医疗卫生事业的特殊性缺乏清醒的认识,简单将医疗服务机构视同于一般企业,政府放弃自己的责任,企图通过鼓励创收来实现医疗服务机构的自负盈亏,这就偏离了医疗卫生服务于社会的大目标。鼓励医疗卫生机构追求经济目标,必然损害社会和患者的利益。在医疗费用筹集与分配方面,忽视疾病风险与个人经济能力之间的矛盾,忽视风险分担与社会共济,也违背了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基本规律和要求。此外,政府将医药生产流通企业视同一般的生产企业,放弃了必要的监督和规制,也是一个明显的失误

3.自费比例太大。中国人看病的费用大部分要自己支付,看个感冒要花几百元,动个手术要一次性拿出几千元甚至上万元,这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都是一笔很大的支出。这就是为什么在中国看病,不但穷人叫贵,连生活较为富裕的人也叫贵的主要原因。自费比重太大时,使得医院有条件利用信息不对称和自己的垄断地位来收取高额费用。

三、解决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问题的对策和方案

1.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

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很不平衡,不可能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模式,必须设计多层次多样化的保障模式来适合不同人群多层次的医疗保障需求,这是发展中国医疗保障体系的必然之路。

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包括:第一层次:基本医疗保险。第二层次:补充医疗保险。第三层次:商业医疗保险。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监督和管理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在社会保险和政府保险模式下,政府要有一套严格的监管标准,包括保险覆盖人群、保险待遇、基金管理机构的准入、基金操作规范等。对于非强制性保险,政府可以不直接干预保险计划的运行,但必须对其进行引导和监管。政府应主要是通过税收政策、市场准入制度、产品审核等手段对非强制性保险进行引导和监管。

2.建立新机制保证医疗卫生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资金来源多渠道、项目建设市场化,鼓励社会资金进入医疗领域,不但可增加医疗资源供给,更重要的是加快医疗领域竞争机制的建立,有利于打破公立医疗机构一统天下的垄断格局。

3.恢复医院的公益性。应该调整公立医疗机构投入政策,公立非营利医疗机构是保证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的主体,应由政府承担责任,同时,实行医疗机构的收入上缴,其建设发展及运行费用由政府核定拨付,并实行严格的价格管理。建立“公立医院管理制度”,强化公立医院的公共服务职能,纠正片面追求经济收益的倾向,实行“政事分开”和“管办分开”以及“医药分开”。“政事分开”和“管办分开”意在强化政府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医药分开”的实质是改变医院“以药补医”的状况,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政府财政对医院给予相应经费补贴,并实行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切断药品收入与医院的经济联系。

4.加强城镇医疗保险的宣传和监督。治理认识偏差,让广大职工从被保护的救济对象转变为积极的社会保障参与者,使“基本保障人人有责、量入为出逐步积累、效益优先维护公平、社会服务公众监督”等医保理念深入人心。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必须动用社会舆论以及行政监察手段进行有效的监督。对于长期抵制医保工作、拒缴医保费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追究其责任、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建立一套科学的医疗保障评价系统,对参保情况、基金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医疗机构的服务和医药市场公平性、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健康改善与医疗保障的关系确定一套全面科学的评价指标。

笔者通过分析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解决策略。认为必须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使医疗卫生投资主体多元化,恢复医院的公益性,建立全民的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医疗保险的宣传和监督,才能积极稳妥地解决我国城镇职工医疗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参考文献:

[1]孙宇挺.中国医药卫生体制深化改革总体框架初确定.中国新闻网,2007.

[2]汪言安.医卫改革拒搬国外模式坚持公益走中国道路[N].第一财经日报,2008.

[3]王俊秀.三大“药方”治医改病症[N].中国青年报,2005-7-28.

[4]江金骐.多数意见支持公立医院公益化[N].华夏时报,2008.

[5]李宗品.医改新方案或年底启动保留的公立医院超收上交[N].新京报,2005-08-04.

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险篇6

关键词:基本医疗保险;灾难性卫生支出;集中指数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其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参保人数一直稳定在13亿以上,参保率达到95%以上①。然而,一些研究表明,我国在基本实现保险全覆盖的背景下,参保居民的现金卫生支出的比例仍然过高,部分家庭由于高额的医疗费用超出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而引起“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②③④。本研究将以全国抽样数据为基础,评价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对缓解灾难性卫生支出的效果。

一、资料来源与方法

(一)资料来源本研究所的数据来源于2016年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该项调查是由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调查中心实施的具有代表性的大型微观入户调查。CFPS每两年一轮,调查数据反映中国社会、经济、人口、教育和健康的变迁,是国内第一个规模较大、综合性较强、以学术为目的的社会追踪调查项目。2016年CFPS调查样本覆盖了全国25个省162县和635个村庄(社区),共计14033户家庭、33296位成年人。本研究选取的指标包括家庭成员参保类型、家庭消费支出、家庭食品支出和家庭医疗卫生支出。剔除家庭成员参保不一致的家庭(如部分家庭成员参保职工保险和部分家庭成员参保居民保险)与部分相关数据缺失的家庭,因此最终样本量为10,364户家庭。

(二)数据分析方法1.灾难性卫生支出发生率的定义与计算。灾难性卫生支出指如果家庭现金支付的医疗卫生费用占家庭支出的比例超过界定标准,就认为该家庭发生了灾难性卫生支出⑤。本文将家庭支出中的食品支出剔除,因为其代表了家庭的基本生活开销,具有一定刚性,因此将非食品支出作为衡量指标。研究灾难性卫生支出常用的界定标准有10%~50%不等,本研究采用较为常用的40%作为界定标准进行分析⑥。灾难性卫生支出发生率指发生灾难性卫生支出的家庭占全部样本家庭的比例,反映了医疗支出对家庭经济负担的影响。其计算公式:其中,H表示灾难性卫生支出发生率,Ei=1表示家庭发生灾难性卫生支出,N表示家庭样本量。2.集中指数。本文通过计算集中指数来表示不同经济水平的家庭发生灾难性卫生支出的分布情况,从而判断其公平程度。集中指数的取值范围在-1~+1之间,绝对值越大,表明不公平性程度越严重。值在-1~0之间,说明灾难性卫生支出常发生在贫穷家庭;值在0~+1之间,说明灾难性卫生支出易发生在富裕家庭;当贫富家庭之间灾难性卫生支出的分布状态达到平衡时,值为0⑦。

二、研究结果

(一)不同保险类型的家庭灾难性卫生支出发生率在40%界定标准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保险)下的家庭灾难性卫生支出发生率最低,仅为8.64%。接下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居保)下的家庭灾难性卫生支出的发生率为11.8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下的家庭灾难性卫生支出发生率最高达到16.22%。

(二)不同医疗保险类型下家庭灾难性卫生支出发生的公平性由表2可知,在40%界定标准下,参保三种不同医疗保险制度家庭灾难性卫生支出发生率集中指数均在-1~0之间,说明灾难性卫生支出容易发生在家庭经济状况较差的家庭;其中,城居保家庭集中指数为-0.1483,不公平性最差。为了更为直观地观察三种不同保险类型家庭灾难性卫生支出的公平性,本研究绘制了集中曲线(见图1)。

三、讨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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