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山林的建议(6篇)
时间:2024-03-18
时间:2024-03-18
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农业城建工委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安排,9月29日,常委会副主任***任组长,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区人大代表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巴家咀水源保护区、董志镇庄子洼村、肖金镇双桐村、什社乡文安村进行了现场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区政府关于贯彻执行《***禁牧条例》的情况汇报和相关部门、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基本了解掌握了封山禁牧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共辖5镇2乡3个街道、100个行政村,总人口39.1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6.6万人。全区林地面积70.33万亩,占46.93%,其中:部级公益林37.34万亩,地方级公益林21.6万亩,其他林地11.39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26.62%。聘用护林员170人,草管员79人。《***禁牧条例》实施以来,区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把封山禁牧工作和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相结合,按照“以林育山、以草护山、以人管山、全面禁牧、推行舍饲”的总体思路,大力实施荒山造林、退耕还林等国土绿化建设项目,全区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封山禁牧工作有序推进。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区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林草、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公安、财政、畜牧等部门和各乡镇为成员的封山禁牧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成立了封山禁牧工作组,村、级逐级建立了封山禁牧工作机制,细化分解任务,建立了网格化管理模式,形成了强大工作合力。
(二)加大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利用农村集市、村民会议等载体,采取板报专栏、标语横幅、专题会议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关于生态建设和封山禁牧工作的方政政策,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真正把封山禁牧工作转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共开展各类宣传活动2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制作大型宣传牌60面,防火禁牧挂历5000份,宣传画册1万册,张贴禁牧公告200份,建设围栏2000米,为贯彻执行好《禁牧条例》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强化管理,夯实工作责任。制定出台了《***护林员管理考核办法》,建立健全了管护机制,乡镇科级干部包片、一般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户、护林员草管员包山头的管理措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封山禁牧纳入村规民约,全力推行人工种草、秸杆利用和舍饲养畜,对养殖户建立详细档案,进一步加强了监管。
(四)强化保障,加大执法力度。投资3.4万元建立了护林员手机定位移动信息平台,实行卫星定位跟踪管理,落实了管护报酬,购买了雇主责任保险,基层护林队伍得到了加强。同时,加大禁牧执法力度,对随意进山放牧、屡禁不止的养殖户和羊畜毁林行为,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予以处理,共处理违法放牧5人次,罚款1800元,警示教育5人次,有效打击了违法行为,全区自然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
三、存在问题
通过深入检查,发现在生态植被保护、实施封山禁牧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封山禁牧工作宣传不到位。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及乡镇虽然采取了诸多措施宣传生态保护政策和法规,但由于宣传形式单一、深入基层宣传工作不到位,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宣传效果并不是很理想。受传统的生产方式和“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思想观念的影响,部分群众对保护生态植被、实施封山禁牧工作认识不深。个别养殖户习惯于原始的低人工、低成本、便饲养的散养方式进行养殖,对舍饲圈养、引进繁育良种、改善种畜结构、规模养殖等不易接受,部分群众没有认识到保护环境、封山禁牧的重要意义,传统观念有待进一步转变。
(二)工作落实中存在“下面热、上面冷”的现象。封山禁牧工作事关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切实搞好此项工作,需要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检查中发现,各乡镇在封山禁牧工作中普遍高度重视,及时出台相应的措施办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区直主管部门对加强生态植被保护、实施封山禁牧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对全区基本情况不熟悉,林地和草地重合,规划界限不清,相关职能部门作用发挥不充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共同协作的工作格局尚未形成。
(三)封山禁牧监管不到位。《***禁牧条例》实施以来,放牧现象明显减少,但饲草供应、圈舍补贴、品种改良、防疫灭病等问题未得到彻底解。禁牧工作涉及面广量大,且多在林区、沟壑地带,道路坎坷,工作路线长难度大,一个护林员管护上千亩林区,部分放牧人员打游击战,偷牧行为时有发生,利用早上山、早下山的方式与封山禁牧工作进行周旋,目前,除了肖金镇配备了望远镜以外,其他乡镇都缺乏相应的巡查工具、取证设备等护林设施,造成取证困难,护林员很难起到监督管理的效果,影响了封山禁牧工作成效。
(四)基层护林执法难度大。封山禁牧政策的目的是要保护和恢复生态,让群众增加收入,并不是以逮羊、罚款为目的,基层在执行政策时除了罚款和逮羊外没有更好的办法,现在散养的人员多为智障和贫困户,乡镇一级没有执法权,屡次说服教育无果后仍难有效采取强制措施。禁牧人员少,报酬低,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低,承担任务量大,工作积极性不高,不利于更好地开展工作。
四、意见建议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生态植被保护,巩固生态恢复系统工程建设成果,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如下意见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环保意识。区政府及相关工作部门要结合实际,深入基层大力宣传封山禁牧工作的重要性,通过多层次、多角度、大范围的扎实有效的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一是要将生态植被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措施,为做好环保宣传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二是要制定具体的宣传方案,采取群众易于接受、喜闻乐见的方式,把生态植被保护和封山禁牧的意义、政策、要求,在全社会范围内广泛开展宣传,让群众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要结合法制宣传活动,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要对依法保护生态、严厉打击破坏植被等方面开展重点宣传,使保护生态环境、全面实施封山禁牧工作真正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具体工作中,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将封山禁牧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通过政策扶持加快养殖业结构调整和舍饲圈养进程。林草局要充分发挥监督管理职能,定期检查林草植被保护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环保部门要严格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环境标准,联合农林部门做好依法行政工作。其他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要把封山禁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村级签订封山禁牧责任书,把此项工作纳入村级两委班子年终绩效考核。各村村民委员会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村规民约,教育引导农牧民切实增强保护植被和生态环境的自觉意识。
一、*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统筹规划,点线结合,打造面山绿化精品工程,全面完成“五线一点”林业生态绿化工程建设任务
今年的造林工作以县委、县政府造林工作规划为总体思路在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全力打造“甘肃生态旅游名县”,提升城市形象的基础上,重点开展了以绿色通道及绿化精品点建设为主的林业生态绿化工程建设,狠抓了春季植树造林活动。
千方百计筹措和整合林业项目资金170万元,动员全县5000多名干部群众,认真实施了“五线一点’林业生态绿化工程,对*公路、*公路,*、*旅游道路,莲峰镇团结村主干道150公里进行了整体绿化,栽植云杉大苗5万株,建成老君山绿化精品点800亩,栽植云杉大苗8万株,共计栽植云杉大苗13万株。
(二)坚持补植与新进并重,全面巩固林业建设成果
一是狠抓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切实做好新造工作,狂抓荒山造林和“三北·四期防护林工程建设.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和以集中连片推进的原则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将2万亩荒
山造林安排在了全县16个乡镇和3个国营林场,其中北部干旱地区主要营造以沙棘和柠条混交的水土保持林,南部主要营造以落叶松、沙棘为主的水源涵养林,完成荒山造林2万亩;
将3000亩“三北”四期防护林工程建设安排在会川、上湾、田家河、麻家集、莲锋等乡镇,完成“三北”四期防护林工程建设3000亩;坚持补植与新造并重,全面巩固林业建设成果;完成退耕还林工程补植补造面积21318.76亩,栽植苗木151.8626万株,其中云杉43840株,落叶松34270株,沙棘607256株,杏树341200株,榆树50000株,柠条40000公斤。
(三)狠抓项目建设工作
总投资164.7万元采种基地建设在完成初设的基础上正在实施;总投资30万元的五竹(贫困)林场建设项目正在实施:总投资123万元的重点公益林建设项目,制作重点公益林宣传牌53个,选配护林人员178人,完成了178名护林员证的制作与发放工作,建立健全7重点公益林档案管理工作;投资30万元的退耕还林工程(荒山造林)建设项目已下达,并完成了作业设计:投资21万元的退耕还林工程(封山育林)建设项目已下达,并完成了作业计,投资10万元的乡村造林建设项目已下达;投资3万元的灾后重建项目已下达;投资46万元的天然林保护财政专项项目已下达;投资39.20万元的天保公益林建设项目已下达。
(四)健全禁牧体系,林业资源管理逐渐趋于规范
自*年实施封山禁牧以来,严格按照封山禁牧实施办法,以退耕还林、天然林管护为重点,始终把封山禁牧作为加强林业建设,保护生态环境的一个重要方面常抓不懈,不断健全工作体系,强化工作措施,完善配套设施,发展后续产业,有力地促进了林业生态资源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一是完善封山禁牧工作体系.认真履行乡镇政府一把手为封山禁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健全封山禁牧管护制度,全面实行集体管护、护林员分片管护、乡村干部包社、社干部包片管护等管护措施,县上成立了以公安,林业、畜牧、水保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各乡镇成立了由乡,村、社三级干部和责任心强的群众组建的封山禁牧管护队伍,并在全县组建封山禁牧流动管护队伍237个,确定专职管护人员528人,切实加强封域的依法管护和日常管护,形成了纵到底、横到边的县、乡、村、社四级封山禁牧管护网络。
二是落实封山禁牧各项措施。按照预防为主、保护先行的原则,全面落实封山禁牧工作措施,建成固定标志牌210块,管护房98座,围栏25公里,并适时开展封山禁牧专项治理,采取说服育和惩戒处罚、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相结合的办法,严肃查处乱采、乱挖、开荒、毁林等人为破坏林草资源、造成水土流失的违法行为,杜绝偷牧、溜牧现象,提高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真正做到封山禁牧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切实巩固了林业生态建设成果。
三是发展封山禁牧后续产业.按照发展循环经济的思路,坚持把退耕还林,封山禁牧与产业结构调整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推广“养奋一沼气一肥田一增效”的循环经济模式,整合整村推进、世行贷款。IFAD等项目资源,不断加强“一池三改”农村沼气、农机具推广应用等配套设施建设,大力培育以舍饲养殖为i的后续产业,共计整合各类项目资金3000多万元用于配套项目建设,先后建成农村沼气5000多户,发放大阳灶1万多台,改建标准化圈舍7600多户,种植优质牧草6.6万亩,购置推广做耕机、小型铡草机等农业机械310多台(套),今年投资27万元在五竹、莲峰两镇改建标准化圈舍150户,极大地加快了舍饲养殖业发展,减少了对生态环境的人为破坏,促进了生态环境建设与经济发展的相互协调。
四是强化林业资源管理。第一,资源保护工作。为了切实保护好现有的森林资源和合理利用好资源,我局各执法岗位和行政许可办事岗位都能严格依法办事、公平公正执法,严格执行各项审核审批制度.半年来,全系统共调处涉林纠纷18起,调处成功串为100%,其中基层单位调处16起、林业局调处麻家集党治勤与镇政府林权纠纷案件1起、五竹林场与王英菊纠纷1起;查处林政案件3起,林业行政处罚6人,罚款9300元(一般程序),没收木材2.?o立方米;办理《木材加工经营许可证》4套,关闭无证木材加工经营点5处;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份,蓄积为1100余立方米,退回不符合规定的采伐申请4份;与省铁路局、省铁路规划设计院、省林勘院的工作人员一同完成了兰渝铁路工程建设征占用林地的实地勘察、初核工作.第二,认真贯彻落实《森林法》、《退耕还林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依法治林,不断规范管林、用林行为,健全森林资源管理制度和突发灾害应急预案,提高突发性森林灾害的应急和防控能力.重点加强了森林防火工作,以预防和控制人为火灾为重点,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严格落实林区用火监督管理制度,切实加大对天然林、退耕还林林区边缘村庄和人员活动密集区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及时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防、严管野外用火,严格落实值班制度,组建乡、村防火队伍,做好扑放火灾准备,杜绝了森林重特大火灾的发生.严格控制野外用火.第三,切实加强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按照预防为主、及早防范的具体要求,切实加强了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随时掌握病虫害发生发展预测预报,组织技术人员深入林区,积极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突出抓了杨树病虫害、森林鼠害和落叶松叶蜂等重点有害生物防治,遏制了有害生物发生的上升趋势,切实巩固了林业建设成果。今年以来,我县会川林场黄香沟林区,莲峰林场马鹿山、山庄林区和五竹林场红沟林区发生了落叶松鞘蛾的危害。发生面积3000多亩,整个林区由翠绿色变成灰白色,我们紧急召开了防治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防治工作,制定出了详细的防治方案.购买敌马烟剂6吨,购进直管喷烟机2台,又买了敌敌畏,杀灭菌等药品和柴油、汽油等物品,为防治工作做了充分的前期准备。在害虫孵化时期,通过饲养观察孵化的先后顺序,并结合当地的环境气候特点,制订7防治方案,确定了最佳的防治时间。先从莲峰山庄湾开始,到五竹红沟,最后至会川黄香沟结束。防治工作共用了15天,投入人力100人次,投入资金15万元。经过森防站和三个国有林场职工的共同努力,有效的防治了害虫的繁衍蔓延。防治面积达到1000多亩,确保了林木的正常生长。
(五)狠抓非法种植原植曲
面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作为林业工作者,应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狠抓非法种植原植物工作。抽调了森林公安民警和林场职工共计20人组成武装禁种人员,分别在峡城杨庄林区道坟沟9和会川黄香沟林区烧人沟口驻扎了一个多月的时间进行了武装封山禁种工作.全体工作人员团结、求真、务实、风正、坚持人不离岗。
对所有进山人员登记盘查,对未下种地块和种植地块用绿黄隆全部喷洒,并绘制了示意图,标明形状、地貌特征和明显标识物等。工作人员每天深入村庄进行了全方位的宣传。自工作开展以来张贴宣传标语5620余张,散发宣传资料10000余份,这次活动共出动人员344人次,登记盘查进出山人员42人次。
(六)认真办理政协委更提案
自收到第6号议案后,按照议案办理工作的总体要求,严密组织,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并下发7办理方案.县委、县政府围绕打造生态旅游名县的目标,完成了“三线两点”绿化工程的绿化任务,树木成活宰高,但在部分路段确实存在管护工作不到位,人为破坏严重等情况,严重影响了绿化工程的整体效果。我们严格按照政协法制委员会提案,积极同各栽植单位协调,作好办理工作,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认真全面查清“三线两点”绿化工程缺苗、死苗及成活情况,督促各栽植单位对各自绿化范围内的缺苗、死苗进行补栽;二是督促各栽植单位对各自签订的责任不到位的护林员进行更换,进一步靠实管护责任;三是我局抽调专门人员,对”三线两点”绿化工程定期不定期进行巡查,切实加大巡查管护力度,确保造林绿化成果。
自收到第37号提案,按照议案办理工作的总体要求,严密组织,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并下发了办理方案。我县旅游景区多为森林区,景区香火不断,用电设施老化,容易引发火灾。在今年的护林防火工作中,严格按照政协法制委员会的提案,做好办理工作,一是我局分管领导逐场逐片检查督促各林场与护林点,重点林区都层层签订了责任书,把工作靠实到了各级领导和各个护林部、护林点护林员身上。二是搞好护林防火工作的宣传教育,对森林旅游区边缘的集贸市场和重点村社的干部群众、学生进行重点宣传,并结合实际联系本县本地的典型案件,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使“护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法制观念更加深入人心。三是强化火源管理,严格执行防火调度值班制度。严禁携带火源进入森林旅游景区,严禁在森林旅游景区边缘地带拾柴、放牧、祭坟、生火取暖;对重点地段,重点人员重点防范,死看死守,消除火灾隐患。在全面完成主要工作的基础上,向县委、县政府提供了工作动态、信息,报送林业动态信息20期(篇)。
自今年3月份接到县人大《关于组织县人大代表评议县“一府两院”及县有关单位工作的通知》,我局高度重视,为做好迎接评议工作,我局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成立机构,明确责任。接到通知后,我局立即召开班子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成立了林业局迎接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由我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组员;并按照评议通知的五项内容对任务进行了细化,明确了责任领导,共同抓好落实。其中党委书记同志负责抓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等方面的工作;副局长同志负责抓围绕中心、服务项目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副局长何晓林同志负责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等方面的工作;党委委员、工会主席黄德怀同志负责抓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民办实事等方面的工作;相关领导负责所分管口子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落实工作。
二、宣传到位,干群知晓率高。局召开班子会议研究后,于3月14日紧急召开了动员大会,对人大评议实施意见进行了集中学习,并要求广大干部职工按照意见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使这项工作真正落实到到每位干部职工实际工作中去。
三、落实评议工作有序推进。我局按照评议工作五方面要求,认真抓好各项林业工作和服务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林业工作实际抓好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国有林场改革、森林资源保护等各项工作。二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服务招商引资、落户企业,并在历次电视和纸质通报中受到相关部门表扬。县里有重大项目落户时,为打造优质经济发展环境,我局在林地审批方面积极报批,并在报批过程中化解了很多矛盾。林业部门主动作为,积极参与山南绿化和县里组织的征地拆迁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在服务重大项目过程中,如中广核风力发电项目、黄乐变电站、南方水泥等单位林地征占用报批,林业部门勇于担当,因服务到位,虽多次婉言拒绝,还是不能阻止服务单位给我们送来锦旗。三是服务林业、服务林区、服务林农,树立群众意识。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树立服务林业、服务林区、服务林农意识为根基,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实践活动。重点抓好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国有林场改革、山林纠纷调处、封山育林、林业执法、森林防火和林业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落实惠农政策。为林农造林绿化提供优质服务,积极为林农申报项目,及时兑现惠农资金,每年兑现造林工程项目资金1000万元左右。完善惠农办法和措施。针对调研征求意见中,林农普遍反映对林业政策不熟悉的情况,我局专门组织技术人员和法律专家编写了《林业政策汇编宣传手册》,详细介绍各项惠农政策的项目名称、申报程序、扶持标准、法规问答,分发到各基层和林农手上,进“农家书屋”,林农普遍欢迎,非常实用。落实省市要求,简化林业审批程序,简化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林业项目安排。营造林项目安排因上级下达的计划有限历来都是一个老大难的问题,多年的计划分配基层和林农都不满意,为此我们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研究制定了项目申报的具体规定。春季造林结束后进行预验收,暂不下达分配计划,待秋季年度验收后进行分配。同时要求申报者提供林权证或造林承包合同,杜绝掮客和买卖指标问题的发生,同时规定凡擅自炼山造林或乱砍滥伐山场造林者一律不安排计划。规定下达后林农拍手叫好,说林业局是真说真改,不让老实人吃亏。加大山林纠纷调处力度,仅今年1-6月份,我局就接收4起、6个乡镇、8个村民小组的调处诉求,深入实地指导、甄别、疏导十多次。通过政策宣传引导,缓和了群众激动情绪,避免了群体上访事件,也体现了林业部门为民实实在在的办事效能。四是认真落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四月中旬县政府召开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会后,我局高度重视,为贯彻县政府交办会精神,多次召开班子会议进行专题研究,落实分管领导和职能股室及时调查摸底,与代表面对面落实建议办理工作,提出林业部门有针对性的意见,确保问题得到实在解决,代表得到真正满意,即使不能马上解决的问题,也能做到与代表多次沟通协调,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五是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林业部门作为行政执法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坚持依法行政,主要涉及源头、木材流通领域和检疫检验等方面,并对刑事案件做到及时移交。省林业厅到我县检查公益林执法情况时,对我县的公益林管理予以了高度评价,认为我县封山育林行政执法工作做得扎实,杜绝了乱砍滥伐现象,保护了资源,且创新了公益林管护机制。我县从整合资源、整合队伍、整合资金的“三整合”入手,实行了专职护林员制度。“三整合”即,整合公益林资源和封山育林资源、整合公益林护林员队伍、封山育林护林员队伍和森林防火等护林员队伍,整合公益林管护资金和村级森林防火资金。严格护林员考核制度,专职护林员实行一年一聘,动态管理;统一配发了服装、袖标、喇叭等巡山工具,工资统一通过一卡通发放。开展林政执法大检查。对林业基层站所存在的问题,我们按照路线教育活动的要求,敢于亮丑,勇于担当,从自身找问题、查根源,全面检查了林木采伐、公益林管理、林地征占用、森林防火、林业案件查处,对所有检查发现的问题全面进行了整改。
各位尊敬的人大代表,今年林业重点工作任务重、要求高、标准严,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大力发扬连续作战的作风,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真抓实干,努力确保林业各项工作和服务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同志们,做好森林防火和安全防护工作,事关全市森林生态建设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们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以赴做好安防工作,一起来看看森林防火工作个人会议发言稿范文5篇,欢迎查阅!
森林防火工作个人会议发言稿1
同志们:
为切实抓好我镇的森林防火工作,镇党委、政府决定召开这次会议,目的在于总结经验教训,分析当前形势,安排部署今冬明春的森林防火工作。根据党委、政府研究的意见,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正视问题,深刻反思,认真总结去冬今春我镇森林防火工作的经验教训
去冬今春,我镇森林防火工作总体情况是好的。镇党委、政府加大了护林防火的工作力度,各村、各部门、各单位也切实把森林防火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了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形成了齐抓共管,上下联动,左右配合的护林防火格局。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森林防火责任制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和落实。去年,镇党委、政府与各村都签订了森林防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各单位在森林防火工作方面的职责,增强了森林防火工作的压力感和责任感。防火期内,特别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全体镇村干部真盯实靠,包村、包__、包地块,深入查找隐患,解决问题,把森林防火工作的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了实处。二是宣传教育到位,全民防火意识进一步增强。去年以来,我镇用标语、宣传车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森林防火条例》和防火知识,各村书写刷制防火标语400余条,全民防火意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营造出良好的工作氛围。三是火源管理到位,森林防火各项制度得到贯彻落实。防火期内,镇村两级都坚决落实专人值班制度,特别是在元旦、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等重要节点,各村都安排专门人员,到山林墓地巡逻,全体镇村干部放弃节假日休息,严防死守,密切监视,收到了明显的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看到,我们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今年春天,__、___村都发生了火情,特别是蜂子窝村这起火灾,火势之猛,过火面积之大属近几年少有,刚才刘兆鹏镇长也进行了通报,相关责任人也分别上台作了检查。对这4起火情,我们已经做了严肃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坚决予以“一票否决”,取消这4个村今年的评先树优资格。希望大家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全面做好今冬明春护林防火工作,确保不出任何问题。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正确面对今冬明春我镇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
今冬明春,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形势不容乐观,任务十分艰巨,具体情况主要表现在:一是有林面积大。我镇是名副其实的林业大镇、果品大镇,林木资源丰富,有林面积达到24.7万亩,果品面积达到10万亩,森林率高达70%。64个建制村中,有25个与国有沂山林场、九山林场、丹崮林场交界,有5个与黑松林交界,另外还有牛寨林场、蜂子窝林场等众多集体林场,村庄、耕地与大小林场交融混杂,防火战线长,任务重。二是气候条件不利。据统计,今年我镇降水量明显偏低,截止目前还不足500毫米。照此推测,今冬明春的降雨、降雪量也不会太大。但山上草木生长并没有受到太大影响,仍然生长茂盛,林间、路边、荒山杂草丛生,进入冬季以后,全部变成可燃物,又多又厚、干枯易燃,对森林防火工作十分不利,增加了护林防火工作的难度。三是进山人员增加。我镇景区比较多,来观光和旅游度假人员的进一步增多,其活动又相对分散,火源管理的难度明显加大。另外在防火期内还有春节、元宵节、清明等传统节日,燃放鞭炮、上坟烧纸等现象不可能完全禁止,造成人为火源管理难度加大。四是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镇村干部仍然存在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对森林防火工作认识不高,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抓得不紧,工作仅仅只停留在口头上和形式上。五是群众有烧荒的习惯。尽管年年抓防火、年年抓宣传,但是有的群众护林防火意识仍然十分淡薄,特别是明年春耕时,村民仍然想方设法烧荒,火险隐患大量存在。
从以上几点来看,我镇今年的森林防火工作形势相当严峻,任务十分艰巨,这就要求全体镇村干部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百倍的努力,抓牢、抓实护林防火的重点环节,不断推进我镇森林防火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三、增强责任,狠抓落实,牢牢把握今冬明春护林防火工作的主动权
(一)高度重视,切实将护林防火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我镇山高林密,植被丰茂,森林资源是我们的宝贵财富,发挥着重要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抓好护林防火工作,看好、管好、用好这些资源是全镇干部群众义不容辞责任。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危害性和破坏性大、处置极为困难的灾害,火灾一旦发生,一代人甚至几代人用血汗换来的绿化成果就会毁于一旦,生态环境和经济建设就会遭受严重破坏,搞好护林防火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对此我们应当有深刻的认识,必须高度重视护林防火工作,时刻拧紧防火弦,思想上加倍警惕,措施上更加细化,做到警钟长鸣,长抓不懈,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护林防火工作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抓好“长、常”二字,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以扎实的工作,有效防范森林火灾的发生。
(二)强化预防,坚决消除森林火险隐患。工作中,大家一定要牢固树立“防火就是防人”的思想,抓好高火险区、林缘村、进山人员、智障群体、放牧户、山林承包户、中小学生等重点区域和人群的管理,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引导全镇人民自觉遵守护林防火要求,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做到防消并举,以防为主。一要抓好宣传教育。各村、各部门、各学校、各重点__、各景区,要充分利用张贴宣传标语、召开广播会、村民代表会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镇上也将装配防火宣传车,在全镇巡回宣传,务求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任何死角和盲区,大力营造森林防火氛围。在这里要求,会后,按照500人以上的村10幅以上,500人以下的村5幅以上的标准粉刷固定标语,每天召开广播会不少于3次,在主要进山路口设立防火检查站和警示牌,加强对进山人员的防火宣传,严格检查、收缴火种,消除火灾隐患。各学校在本周内要通过主题班会的形式,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护林防火教育。会后,各村要抓紧时间进入工作状态,喇叭要立即响起来,防火标语尽快完成,防火检查站马上设置并运转起来。镇防火指挥部将在本周内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情况全镇通报。二要抓好火源管理。要把野外用火的控制和管理作为护林防火工作的重中之重。在防火期内要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严禁烧荒、烧地边地堰、烧作物秸秆,这一点村干部必须在广播里向群众讲明白,镇防火指挥部和派出所将加强全镇巡查,对野外生火冒烟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既给予经济处罚又要依法严惩。要切实抓好重点部位和节假日的防火工作,在春节、清明等重要节点,镇村干部要专人到__、墓地值班站硬岗,死看死守,责任到人。对国有林场、集中连片的集体__和火灾多发易发区,要严格落实责任,确保护林防火工作面上有人抓,点上有人管,严防森林火灾发生。三要抓好防火物资、队伍建设。会后,各单位要对现有的防火、扑火工具进行一次全面检修和完善,及时更新和补充防火工具。各村要根据人口和面积,准备一定数量的扫帚、铁锨、小桶等防火物资,确保用时拿得出。依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村都要组建2—3人的巡山护林队伍,每天坚持上山巡逻,发现火情及时通报。同时要组建一支20—30人的防火突击队,并进行一定的专业知识培训,确保紧急时候拉得出、打得羸。
(三)加强领导,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护林防火,责任重大。各村、各部门、单位都要从讲政治、讲稳定、讲大局的高度出发,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责任,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一要明确细化责任。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对全镇的护林防火工作承担领导责任,要大胆地协调各级各部门开展工作,加大防火值班督查、抽查力度,加强对各村、各部门、各单位和重点岗位防火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严肃处理。各片靠片领导、包村干部要牵头负责,支部书记、单位负责人是本村、本单位防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主动靠上亲力亲为抓这项工作,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出了问题,首先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全镇“山有人看、林有人管、火有人防、责有人担”。二要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各村、各部门要认真执行24小时防火值班、领导带班制度,主要负责同志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因公外出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坚决杜绝脱岗、漏岗、擅自离岗现象发生。各单位要严格执行火情第一时间报告制度,即:在第一次知道火情信息15分钟内向镇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确保火情信息畅通,不准迟报瞒报,更不准越级上报火情。三要强化责任追究。去年,我们对森林防火工作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全镇未发生大的火情,确保了山林安全。今年,我们对森林防火工作要继续实行重奖重罚,按照“冒烟就查、违规就罚、够杠就抓”的原则,加大对违规用火行为的处罚力度。对出现的大小火情,严格执行“六个一千”制度,罚点火者、支部书记、包村干部、片长、挂片领导和分管领导每人1000元;经镇护林防火领导小组认定,造成较大影响的,在进行经济处罚的同时还要采取组织处理措施,支部书记就地免职,片长、挂片领导、分管领导也要进行相应的处分;对于点火者,只要够上杠,就要追究治安或刑事责任。对因履职不到位,措施不落实造成严重影响的森林火灾,以及有火不报、大火小报、贻误扑救战机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希望大家都能真正把森林防火牢记心头,既要抓好经济发展,又要抓好护林防火,千万不要因为护林防火工作不到位而栽跟头。
同志们,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森林防火,事关全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生态安全,不可半点马虎、不容丝毫懈怠。希望各村、各部门脚踏实地、认真扎实地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为建设“幸福美丽九山”做出积极贡献。
另外,对当前的几项其他工作,我一并再强调一下。
关于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实行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提升镇村环境卫生水平,是建设生态文明乡村的重要措施,也是县委、县政府今年以来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虽然经过我们的努力,镇村面貌有了较大改善,但受群众生活习惯、基础设施、保洁队伍配备等因素的影响,当前,我镇生活垃圾随意乱倒和“三堆”现象仍十分严重,垃圾围村现象在一些村还非常突出。县城管局近期先后多次到我镇现场检查,有7个村被通报,镇党委、政府已经对以上村做出每村每次罚款500元的处理。12月20日左右,省文明办将采取电话抽访的形式进行城乡环卫一体化满意度抽查,在此,要求各村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支部书记要亲自抓。下一步,镇党委、政府将进一步加大环卫一体工作力度,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收取一事一议资金。根据县里有关要求,借鉴其他镇街的经验做法,镇党委、政府决定,按照每人每年20元的标准,收取环卫一体化一事一议资金,采取专款专用的方式,统一由镇经管站代管,用于各村保洁员的工资支付和环卫设施的更新修缮。各村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抓紧时间进行征收,12月31日前必须交镇经管站。二是加强保洁队伍管理。镇上将全镇保洁员队伍进行统一管理,统一定职责,定制度,定工作量、定保洁区域、定工资支付,实行全天候保洁。三是加大督导考核力度。镇环卫办将加大对保洁队伍工作情况的督查和考核,实行随机督查、一月一考核,发现工作不到位,按比例扣发保洁员工资。
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安全事故出不得,一旦出了问题,就会“一丑遮百俊”,我们一年来付出的努力都会付之东流。我们一定要认真吸取寿光11.16火灾,烟台11.19特大交通事故教训,全面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就我镇来看,应当重点抓好以下几个重点:一是全镇所有企业,包括矿产品加工、食品加工企业,加油站等,安监站要真正担起责任,深入排查安全生产隐患,落实整改措施;二是超市、学校等人员密集区域,特别是校车安全,更应该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教管办要采取有效措施,联合交警等有关部门,对全镇校车质量和驾驶员资格进行一次拉网式大检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校车要坚决予以取缔;三是食品药品问题,食安办、药监所要定期对学生餐厅、乡村卫生室、农资经销门市等进行检查,确保不出问题;四是农村危房问题,各村要抓紧时间对本村老旧房屋,特别是孤寡老人的住房进行一次摸底排查,对存在的问题要高度重视,决不能有丝毫松懈和马虎,切实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确保不因大风、大雪等发生安全事故;五是烟花爆竹问题。春节前后是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高峰期,工商、派出所、安监站等部门要加强监管,各村也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做到不漏村,不漏户,让非法生产的小作坊和非法销售的黑窝点无容身之处;六是社会治安问题。年尾岁末,社会闲散人员增多,给社会治安带来一定压力,公安部门要加大打击力度,从重、从快处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和强大的震慑作用。
抓好安全生产,关键在落实。会后,各村、各企业要立即行动起来,排查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镇安监站要加大对各单位的检查力度,查一查还有哪些单位心存侥幸、麻木不仁,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不够,对不重视安全生产、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依法严管严惩,决不能心慈手软、姑息迁就,养患成灾。
关于国土矿产资源管理。这个问题也是前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镇上专门将其列为8项重点整治的内容之一。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治理,我镇在国土矿产资源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秩序有所好转。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镇国土矿产管理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违法违规用地、未批先建、少批多建、乱搭乱建现象和偷挖盗采河砂矿石、风景石、风景树等现象仍然十分猖獗,严重破坏了镇村建设规划和加工经营秩序。在这里强调几点:一是落实责任。各片负责本片辖区内的国土矿产管理工作,挂片领导、片长是第一责任人,包村干部是具体责任人,村党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出了问题就追究上述人员的责任。二是严厉打击。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和偷挖盗采行为,镇党委政府的态度是重拳出击,严厉打击。规划办、国土所、矿管办、派出所等单位要加强联合执法和日常巡逻,该立案的立案,该罚款的罚款,决不手软。三是加强考核。将国土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纳入农村工作千分制考核,与各片和村干部的评先树优、工资发放相挂钩。发生一起违法违规行为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发生二起以上的,除责令限期整改外,按比例扣发村干部工资。
森林防火工作个人会议发言稿2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区森林防火工作会,目的是为了贯彻落实全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总结去冬今春森林防火工作,深入分析当前防火形势,安排部署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动员全区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强化措施,全面提升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能力,全力确保全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前面,区政府分别与各乡镇、区级相关部门签订了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发全同志总结了近一年来森林防火工作,安排部署了今冬明春各项工作,讲的很具体、很全面,我完全赞同。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认清形势
近一年来,在上级有关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各乡镇、区级有关部门科学防控、科学组织、积极应对,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森林火灾发生和灾害损失,全区未发生一例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和群死群伤事故。成绩来之不易,值得充分肯定。这既是各乡镇高度重视的结果,也是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齐抓共管、不懈努力的结果,更是全区森林防火战线的同志无私奉献、扎实工作的结果。当前,全区上下已经进入新一轮森林防火警戒期,形势不容乐观,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因素:一是环境因素。我区作为重要的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地处山区,森林覆盖率高,山连林密,生态保护力度的加大使林下可燃物越积越厚,秋冬季天干物燥,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二是人为因素。当前,全区林地流转、森林资源利用率不断提高,在__施工的工程项目逐渐增多,人流物流增加,火源管理难度大;重要时间节点,特别是春节、清明前后和农忙季节,广大群众拜坟祭祖和焚烧秸秆等活动、行为管控难度大,极易引发森林火灾;同时,由于我区近一年来未发生较大的火灾,全区上下极易产生松懈情绪,诱发不安全隐患。三是工作因素。我区森林防火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比如基础设施建设不够完善、部分乡镇专(兼)职扑火队伍还不健全、扑救森林火灾综合能力还有待提高等等。因此,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区森林防火的决策部署上来,始终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自觉承担起各自的职责,动员和组织全社会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形成全社会抓保护、全民抓防火、政府负全责的森林防火工作格局。
二、突出重点,严防严控
(一)要抓住宣传发动这个重点。森林防火关键在基层,重点在村组,难点在群众。各乡镇、区级相关部门要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的第一道防线来抓,坚持“预防为主、教育为先”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广大群众参与森林防火的自觉性。一要注重宣传的经常性。既要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宣传周等专题活动,又要把森林防火宣传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做到人人讲、时时讲、处处讲,着力营造浓厚地森林防火氛围。二要注重宣传的多样性。各乡镇、区级相关部门要充分借助传统宣传手段,建立永久性户外大型森林防火宣传广告牌、长期性标语牌;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网络等现代媒体,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政策法规、基本常识和应急避险知识等内容;要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__、进农户等活动。三要注重宣传的实效性。既要大力宣传森林防火先进单位、典型人物和事迹,起到正面引导作用,又要公开曝光典型火灾案例,使宣传工作发挥应有的警示教育作用。同时,要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对扑火人员的安全教育,切实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
(二)要突破火源管控这个难点。各乡镇和森林防火部门要坚持疏、导、堵相结合,把握重点时期,抓住关键环节,管住重点人群,严格落实各项火源控制措施,从根本上防范森林火灾的发生。在森林防火期内,要严格实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因特殊情况需要用火的,必须通过法定程序严格审批。在防火紧要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切实加强对入山人员和车辆的管理。火灾多发地段,要增设临时防火检查站,增加临时护林员,加大巡护密度,做到路口有人把、__有人看、坟头有人守,把巡山守卡和重点盯人的责任分解落实到人。
(三)要做亮队伍建设这个亮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统筹考虑防汛、防疫、防地质灾害、森林防火等抢险救灾需要,在已组建的森林防火专(兼)职队伍基础上,不断巩固壮大抢险救灾队伍,要注重吸收退伍军人等有一定抢险救灾技能人员的加入。建立由区林业局、区人武部、区消防大队负责对各乡镇森林防火队伍负责人进行业务技能培训,各乡镇森林防火队伍负责人对各自成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的体制机制,切实提高抢险队员识灾、防灾、救灾和自救技能。同时,要结合国家实施的生态护林员政策,聘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担任生态护林员,切实为贫困群众增加就业机会,促进贫困群众脱贫增收。
(四)要发扬协调配合这个优点。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继续发扬过去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密切协作的优良传统,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林业部门要搞好组织协调、应急处理和督促检查,确保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区教育、民政、农业、气象、广电、通信等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职责,加强对__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加强对野外祭祀用火、农事生产用火的管理,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做好高火险天气信息预警,积极主动地完成在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工作中应该承担的任务。各乡镇要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加强对生产、生活用火的监测监管,切实降低森林火灾风险。
(五)要把好节庆假日这个节点。在元旦、春节、全国全省“两会”期间、清明节、五一节等重要时段和森林高火险期,加强对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区、输气输油管道、仓储库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行业的巡查、监管和监控,高度警惕、严加防范、死看死守,确保不发生问题。
三、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要根据班子换届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落实分包责任,增强组织保障能力。乡镇主要领导要把森林防火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件大事来抓,亲自部署、亲自检查;分管领导要分阶段制定森林防火工作任务,适时召开防火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各个阶段森林防火工作,督促相关人员履职尽责,真正把森林防火工作抓紧、抓好、抓实。
(二)严格落实责任。要认真落实《__省森林防火条例》关于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规定。各乡镇乡镇长要主动承担起所在辖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作为主要责任人要具体抓、抓具体。要继续坚持“区级领导包片、指挥部成员单位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__地块”的原则,建立完善森林防火责任体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目标考核管理,做到事有人抓、火有人管,着力构建起各级政府负总责、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森林防火新格局。
(三)严明工作纪律。各乡镇、区级有关部门要严明抢险救灾工作纪律,做到有令则行、令行禁止。一旦出现险情,要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第一时间组织撤离,第一时间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在最短的时间内,采取最有效的措施及时消除险情,把灾害造成的损失控制在最小程度。要坚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禁止脱岗、空岗现象发生。区护林防火指挥部要随时抽查各乡镇、区级有关部门值班值守情况。
(四)抓好监督检查。各乡镇要及时组织专项隐患排查,重点检查野外火源管理措施和扑火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各类扑火机具设备是否配齐补足,通信联络是否畅通,扑救预案是否健全有效。通过查隐患、查漏洞、查薄弱环节,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点,隐患尽除。特别是对重点地区必须进行反复多次检查,确保万无一失。要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加大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检查力度。各乡镇要加强隐患常态化整治,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检查,对发现的隐患,要限期整改,消除隐患。
(五)严肃责任追究。火案必破,责任必究。要切实加强森林火案的查处和责任追究工作,对因失职、渎职,责任不明、措施不力等造成森林火灾的,要严格追究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区森林公安局要加大火案查处力度,及时侦破火案,严厉打击故意纵火、失火烧毁林木肇事者及违规用火行为。对发生的每起森林火灾都要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同志们,新一轮森林防火工作,任务艰巨,形势严峻,我们要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安排部署,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扎实的工作,全力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保障森林资源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建设更高水平的生态文明繁荣和谐新朝天作出贡献!
森林防火工作个人会议发言稿3
市政府决定召开这次森林防火工作紧急会议,为什么叫紧急会议?我想主要有四个原因:一是火情不时出现,市林业局在16日上午巡查中发现了24处着火点;二是近期我市有效降雨偏少,土壤墒情差,据气象预报,未来半个月仍然没有有效降水;三是当前进入群众焚烧秸秆的特殊时段;四是各级政府、林业系统干部职工思想麻痹,松劲厌战。这次会议是市政府认为必须开的、立即开的,因为森林防火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
会前,郭市长对召开这次会议作出了明确要求: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安全体系建设,克服麻痹思想,严格责任落实,严格措施管控,严格责任追究。
刚才,满仓局长通报了16日对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巡查情况。会后,希望各区县、各景区管委会结合通报,认真查找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及时予以整改,切实把今天的会议要求落实到位。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高度重视,坚决克服松劲厌战思想。年初,市政府与各区县签订了防火目标责任书。进入防火期以来,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市防总发文安排,冯书记、郭市长也在有关会议上多次强调冬季森林防火。从前一阶段情况来看,各区县在落实责任、广泛宣传、严格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但是,我们必须看到森林防火工作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和潜在隐患,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稍有松懈就可能酿成灾难。前一段,省政府就安康旬阳火灾发了通报。各区县一定要认真汲取教训,防患于未然,务必把森林防火作为今冬明春特殊而重要的工作。各位分管领导要切实提高认识,亲自安排部署、督促检查,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坚决打消侥幸心理,坚决克服厌战情绪,全力抓好森林防火工作。会后,各区县分管领导要迅速深入辖区乡镇、街道办,检查防火责任是否落实,防火预案是否到位,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市林业局要成立督查组到各区县、各景区进行不间断巡查。
二、强化宣传,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搞好森林防火工作,群众是基础,重点在基层。近年来,我市发生的森林火灾95%以上都是人为因素引发的。森林防火的群众性,决定了森林火灾预防工作必须依靠广大群众,群众发动得越充分越广泛,森林火灾发生的几率就越小。要通过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防火氛围,使大家认识到森林防火是社会性、公益性的工作,让“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变被动灭火为主动预防。要加大宣传投入,在主要__、重点道路、关键部位设置森林防火宣传碑、宣传牌。要创新宣传形式,安排防火宣传车在主要景区、主要__、乡镇、村庄进行不间断宣传。充分利用手机短信、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开展多形式、多角度的全方位宣传,在全市营造人人知晓、共同参与防火的浓厚氛围。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各区县一定要增强做好宣传工作的意识,把宣传的主动权牢牢抓在手上。
三、夯实责任,确保防火措施落到实处。《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我认为关键是直接责任人,主要领导管全局,管大事,管统筹,分管领导要集中力量负责这方面的工作,所以分管领导责任重大。事故追责首先是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一定要落实分管区县长、分管乡镇长的责任。会后,市政府督查室、林业部门要组成督查组,到全市各乡镇、重点景区,检查各区县分管领导、林业部门领导是否进行实地指导。市政府与各区县签订的防火目标责任书不能只停留在书面上,流于形式,要制定有效的落实机制,使防火责任和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一)要严格管控野外用火。今春,全市发生的125起火情,有122起是群众烧秸秆、烧地畔、烧荒引起的,有5起是上坟烧纸引起的。今年气候异常,进入冬季以来没有一次有效降水,而且树木落叶比较多,林下干燥、易燃,尤其在元旦、春节期间,是群众上坟的高发期,一定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管控火源是森林防火工作的核心和基础。各区县要切实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严禁各类野外用火行为,积极倡导秸秆还田新措施,不能还田的秸秆全部清理出__,以消除火灾隐患。耀州区在推行秸秆还田技术方面成效显著,我曾批示,要求在全市范围内推广耀州区的做法。各区县要探索、推行秸秆利用的好办法,坚决刹住烧秸秆、烧荒等危险行为。同时,要对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点人员实施重点监控,确保特殊人群有人监管、重要地段有人管护,从源头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
(二)要加大巡查力度。各区县要组织林业、公安、农业、环保、监察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深入辖区,坚持每天不间断开展防火巡查,重点督查野外违规用火行为、__施工企业用火安全、各级防火责任落实情况等。对发现的问题,要现场及时处置,立即进行整改。今天会后,各区县分管领导要迅速深入辖区范围内的重点地段、__,开展一次全面检查。
(三)要严格查处火灾事故。各区县要根据《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对所有的失火毁林案件,做到有案必破,有责必究,究责从严。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今后一旦发生较大火灾,无论是否造成人员伤亡,都要依法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处理的火案结果要公布,以案说法,警示教育。铜川森林覆盖面很大,如果不采取严格的措施追究失责、渎职行为,就不能从根本上管控火源。
(四)要科学有序组织灭火。市森林消防队已经政府批准成立,要抓紧人员配备,尽快开展工作。各区县也要加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做到组织、任务、训练、机具四落实。现在森林火灾的人员伤亡,大部分是在后期救火造成的。要定期进行扑火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队伍应急反应能力。在扑救森林火灾中,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做到科学指挥,科学灭火。担任一线灭火指挥的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安全扑火的基本战术和火场组织指挥要领,防止盲目指挥、盲目扑火造成人员伤亡。
(五)要加强值班,灵通信息。各级森林防火部门和单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森林火警火灾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各类火灾信息。坚决杜绝隐瞒不报、大火小报、拖延报告等现象。一旦出现火情,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市防火办,切实做到因险设防、因灾而动,确保火情信息畅通,确保森林火灾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同志们,盛世兴林,防火为先。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确保林业生态安全,是广大群众的殷切期望。各区县一定要讲政治、顾大局,牢固树立“抓防火就是抓发展、抓和谐、抓稳定”的思想,凝心聚力,周密部署,全力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全市森林资源安全。
今天的会议,规模虽小,责任不小;时间虽短,任务艰巨。希望大家回去以后迅速抓好落实,于12月26日前将今天会议的贯彻落实情况报市政府办。
森林防火工作个人会议发言稿4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的是我局__年秋防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__年全省森工系统秋季森林防火工作现场会议及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如何做好今年的秋防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抓好推进落实。按照会议安排,我再强调两个方面内容:
一、提高认识,强化措施,确保秋防工作取得全胜
第一,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森防工作。在森林防火主管部门和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取得了连续40年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好成绩,在党的即将召开之际,我们一定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意识,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全局出发,务必提高认识,务必高度重视,务必万分警惕,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继续绷紧防火这根弦,以对党、对国家、对__职工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继续把森林防火工作抓紧、抓实。森防指及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包点局领导和科室部门负责人要不定期深入包点单位,积极主动地完成在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工作中应该承担的任务,特别是要将森林防火紧要期的工作进一步做细做实。防火办要做好防扑火的充分准备,发挥好综合协调作用。各单位负责人一定要承担起森防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研究部署,亲临一线检查,解决实际问题,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住自己的林、防住自己的火,确保今年秋季全局森林防火工作万无一失。
第二,要认真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工作。各单位要在“防”上多下功夫,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尽全力确保“不发生”火险火情。要狠抓火源管理。强化森林火险预测预报,特别是高火险时要落实超常规的应急防范措施,加强火情了望和监测,加大巡护密度,严禁入山人员携带火种。要严管野外火源,禁止林缘烧荒用火,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遇有极端天气,严加控制__内的生产活动,要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并建立联防联保工作机制,互通信息。在中秋、国庆节等重要时段和森林高火险期,对旅游景区、油库等重点部位要严加防范、死看死守,不得出现问题。要狠抓隐患排查。会后各林场(所)要立即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工作,做到不留死角。局场两级领导干部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禁缺岗、漏岗。有火必报,坚决不允许瞒报、谎报甚至不报。局森防指要重点督察,巡回检查,重点要做到“四抓”,即抓重点环节,抓重点时段,抓重点部位,抓重点人群,彻底消除火险隐患。要狠抓应急机制建设。秋防期间,从局到各单位要真正做到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落实、人员调配落实、机具装备落实、通信联络落实、后勤保障落实,确保扑火预案科学、规范、实用。一旦发现火情,要集中优势兵力,快速反应,快速出动,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第三,要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等媒体的作用,及时做好火险气象信息、防火动态报道;围绕野外火源管理、安全用火规定、防火扑火知识等方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改进宣传方式、方法,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森林防火,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对国务院颁布的《森林防火条例》和我省人大通过的《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要继续学习、加强培训、广泛宣传。通过采取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进一步推进我局依法治火工作,全面提高全民森林防火责任意识。
我们在狠抓秋季森林防火工作的同时,也要把全局的消防安全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山火家火一起防。消防安监部门要把当前的经济防火工作抓实抓细,不断加大消防环境整治力度,对全局的消防环境,特别是各林产工业厂家、木材加工厂点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检查治理,不留死角死面,力争消除一切火险隐患,确保今秋防火工作万无一失。
二、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做好当前各项工作
第一,要抢前抓早做好冬季旅游季的准备工作。要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好全省森工系统__秋冬季旅游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打造两座“__银山”。旅游部门要加强旅游从业人员培训,提高旅游服务质量,进一步完善旅游管理联动机制,加强旅游市场监督管理,制定应急预案,推进今冬旅游运营的准备工作。营林部门要做好景区绿化。住建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做好改造工程收尾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配合,将转型发展产业做大做强。
第二,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推进创业创新工作。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好黑龙江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森工主题日启动仪式会议精神,全力推进我局“双创”工作,做到扬长避短、扬长克短、扬长补短。9月23—24日,局领导带领有关部门和山上林场(所)负责人到绿博会和方正局进行了参观学习,希望大家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解放思想,因地制宜,搞好本单位的多种经营、林下经济、特色养殖等产业项目。要进行政策扶持,技术支持,培养典型,选树典型,典型引路,积极发展壮大我局的富民产业。
第三,要加强资源管理工作。按照总局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局实际,资源管理部门要做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部级公益__划落界工作,并对我局近卫片判读期疑似地块全部进行自查,迎接__年度森林资源管理情况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做好配合工作。
第四,要继续推进河长制建设。加强河长制宣传工作,进一步完善局、场两级河长制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和任务,认真履行河长会议、信息共享、信息报送、工作督导检查、工作考核、验收6项工作制度,要有河长会议记录。继续加大海浪河野生鱼类保护力度,各河段河长、警长必须把此项工作高度重视起来,当成重点任务抓出成效。依据法律法规,严厉打击恶性捕捞行为,尤其是对野生鱼类繁殖季节恶性捕捞行为更要从严处理,让野生鱼类能够得以繁衍生息,保护好海浪河生态环境。
同志们,今年已马上进入四季度,各战线要对照年初的工作计划进行回头看,对尚未完成的要查漏补缺加以完成,同时要继续加强作风建设,以饱满的热情全面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以实际行动向党的献礼。
森林防火工作个人会议发言稿5
同志们:
进入今年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尤其是在国庆、重阳两大节日的关键时期,市政府召开全市森林防火工作会议,部署全市今冬明春森林防火以及国庆节、重阳节安全防护工作。刚才,祖飞同志通报了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情况,讲得很好,我完全赞同。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森林防火工作成绩
去年防火期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紧紧围绕预防和扑救两大任务,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强化组织领导和灾前防范,狠抓各项措施落实,克服了持续干旱极端天气等不利因素,科学有效应对高火险天气,实现了有火不成灾、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的森林防火工作目标,得到省的充分肯定。主要工作成效体现在“三个到位”:一是责任落实到位。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认真落实执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市、县两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积极按照《肇庆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履行职责,配合抓好各责任区的森林防火工作,逐步形成“互联互防、无火同防、有火同扑”的多层次联防机制。二是防范措施到位。结合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广泛利用各种媒体,多方式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在特别防护期,采取超常规措施,全面排查整改火灾隐患,及时森林火险等级、启动预警机制并“禁火令”。在高危火险期,在重点地段实行严管严控,加强巡查和火情监测,设卡设哨把火源堵在山外林外。三是应急处置到位。全市各县(市、区)均已组建森林消防专业队,共570多人。重点乡镇、省市属林场均建立半专业队和应急分队,共5700多人,配备充足的防扑火物资和装备,加强培训和演练,扑火技战术水平不断提高,多起火情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实现了有火不成灾。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全市的森林防火工作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群众的防火意识仍有待加强。野外生产生活用火还没有全部做到“禁则不用、用则安全”以及“规范用火、安全用火、科学用火”的要求,野外火源管理仍存在盲点死角。二是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设备配备有待提高。森林消防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技战术水平和后勤保障能力,以及防火设施设备尚未达到有效控制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的要求。
二、切实强化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今冬明春森林防火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
一要强化责任意识。按照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层级责任制,把防火责任落实到村,落实到农户,落实到人。尤其要抓好重点单位、高火险区、敏感地区的责任落实,保证领导责任有人担、防范工作有人抓、火情处置有人上、火案查处有人办。要充分运用多种手段和形式宣传普及《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护林防火知识,引导广大群众遵章用火、依法护林。要有针对性地深入__居民点和作业点、林缘农户、中小学校,集中宣传野外火源管理和安全用火规定,切实提高全社会的防火意识。新闻媒体要做好防火动态报道,及时宣传国内外重大森林火灾事例和森林防火典型案例,加强防火安全警示教育,使森林防火工作真正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二要强化火源管理。要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科学合理安排和疏导生产用火,严格规范__用火行为。要抓好重点时段防火措施的落实,尤其在重大节假日等森林防火关键期,必须控制“重点人群”,坚持设卡防控进山人员,加强火种检查,做到拒火种于林外。要加大巡查力度,各地要严格按照省每5000-6000亩配备1名巡山护林员的要求落实好人员,并把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尽早建成覆盖全市的森林防火巡山护林体系,做到有火早发现、早报告、早扑灭,切实把森林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要做好排查整改,在全市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活动,对排查出的隐患限期整改,特别要抓好高火险区、重点部位、重点地段的检查督促,及时消除隐患。
三要强化应急管理。各地要针对今冬明春的防火形势,切实做到及时预警、全面监测、分级设防、信息共享、联动处置。要坚持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保证每个卫星热点得到及时查实和反馈,每起森林火情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置。要加强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实施重兵扑救,做到靠前指挥、安全扑救、火场清理彻底,努力提高林火当日扑灭率,力争有火不过夜,把山火消灭在初发状态。森林防火的基础在预防,预防的关键在队伍,各地要把森林防火专项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为扑火队伍建设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要加强扑火机具的操作使用和扑火技战术的演练,提高防火队员的科学扑救水平。要做好设备设施保障,及时检修扑火机具、补充物资装备,加强通信设备管理,确保关键时刻管用够用。
三、全力做好国庆节重阳节安全防护
重阳节是森林防火和安全防护工作的重点时段,今年重阳节与国庆节重叠,预计登山人员增多,安全防护和森林防火工作压力大增。各地各部门要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国庆节、重阳节安全防护工作。
一要加强组织协调。重阳节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有三个方面:一防森林火灾,二防安全事故,三防治安事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重阳节期间安全防护和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要求,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挂帅的防护指挥部,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做到每个地段、每个进山路口、每个岗都有领导挂点、专人把守。交通管理部门要做好交通安全指挥调度,公安部门还要做好治安防范,气象部门要做好天气和森林火险预警预报,卫生部门要做好救护的准备,各部门要协调联动,确保信息的畅通和指挥系统运转流畅。在做好安全防范的同时,也要做好随时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各级应急抢险队伍、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半专业队伍要处于高度的应急戒备状态,确保安全事故或森林火灾能得到快速有序有效处置。
二要严管野外火源。各地要在主要登山点安排足够的防守人员,在各个入山路口设立临时检查站,对进山人员进行检查和宣传,在登高的主要道路要进行流动巡查,严禁进山人员携带火种进山,严禁在山上烧火取暖、烧烤食物、吸烟和乱丢烟头、烧香烧纸钱、燃放烟花炮竹、燃放“孔明灯”等,进入寺庙的要到指定地点烧香。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林业局要负责全市重阳节期间的森林火灾防控,尤其是统筹北岭山沿线的防控,各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林业部门要做好本辖区的森林火灾防控。重阳节过后,还要继续抓好国庆黄金周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严格按照原定的防护工作方案,抓好落实,确保安全。
三要保障登山安全。重阳节期间,很多群众扶老携幼、全家老少一起登山祈福,特别是今年重阳节恰逢国庆黄金周,预计有很多市民于重阳节前一天夜间上山,甚至在山上过夜,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和风险,要特别注意一些非景区的登山点,对不具备登山条件或防护措施不落实的地段,坚决封住不准登山。开放登山点的旅游景区要安排工作人员做好服务和人流的疏导工作,并在危险地段设置警示牌,开放登山点的非旅游景区的管理单位要合理设置上下山指引牌,七星岩、鼎湖山、四会贞山、高要象山等重点登山区的管理单位要制订防护工作方案,并安排足够人员,把防护工作落到实处。
一、我国各民族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民间规约及其形成机制
(一)各民族历代有关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的民间规约
1.藏传佛教的“十善法”与藏区僧俗的自然生态环境保护规约。
世居青藏高原的藏族先民,早在吐蕃时代就有了以佛教“十善法”为基础的民间规约,其中规定:“要相信因果报应,杜绝杀生;严禁猎取禽兽,保护草场水源;禁止乱挖药材,乱伐树木”等等。青海藏族刚察部落规定:“一年四季禁止狩猎,若捕杀一匹野马罚款银洋10元”;川西理塘藏族部落内部规定:“不准打猎,不准伤害有生命的东西。若打死鹿、雪猪和岩羊等,均各处以数额不等的罚款”;青海木拉藏族部落内部规定:“禁止采挖药材,凡挖药材者不论在自己的草场、田地,还是在别人的草场、田地,均要罚款藏洋30元。”“不准砍伐树木作薪柴,也不准到其他部落区内樵采,违犯者均罚藏洋30元。”历代藏区寺院所属的森林和草场均得到较好的保护,凡有寺院的地方,其周边地区历代均有僧俗群众种草植树,尽管历代许多寺院都处于自然生态环境比较脆弱的地带,但佛寺周围历来都有茂密的森林和丰美的草场。据调查,青海地区的一些寺院周围的森林已有千年以上的历史,是历史时期高原仍处于温暖的气候变更期所保留下来的原始森林。如著名的西藏拉卜楞寺,建寺前周边地区森林稀少,第一世佳木祥建寺后,亲自带头植树,并规定每个僧人每年需种3-5棵树,自此200余年来相沿成习,现仍保存大面积森林。
2.傣族的祖训与寨规、勐规。
西双版纳的傣族祖代流传下来的傣文抄本《布双郎》,汉译为“祖训”。其中关于自然生态保护环境的训条有:“不要砍菩提树”,“不要改动田埂”,“不要砍龙树”,“不要砍树来挡路”等等。另外,傣族土司头人还通过《土司对百姓的训条》等规定:“寨子边的树木要保护,不要去砍”;“寨子上和其他地方的龙树不能砍”;“寨子边的水沟、水井不能随意改动,就是不要也不能填”。同时,傣族民间历来祀奉勐神,各村寨均制定勐规,规定“龙山上的树木不能砍,寨子内其他地方的龙树也不能砍;寨子边的水沟、水井不能随意填埋”等等。
3.羌族的禁山誓约与户主“议话”。
地处川西北高原的羌族,是一个历史文化悠久的古老民族。羌族民间历代盛行“祭山会”,一般以村寨为单位,因各地羌区农事不同而分别在4、5月份举行,祭坛设在各村寨的“神林”中,通过“祭山”仪式的庄重气氛举行全民性盟誓,其盟约中规定封山育林和禁猎禁伐禁樵采等详细,一般由寨老和祭司主持举行全寨男女老幼的集体盟誓,违反了必遭严惩。有的羌区还在集体盟誓中当众把一只狗吊死在“吊狗树”上,村民轮流上前向死狗吐口水并痛骂死狗,并宣誓谁违犯封山誓约必遭死狗一样的下场。此外,羌区群众历来盛行一种称为“议话坪”的户主议事制度,这是原始民主议事制度的一种孑遗社会现象。据调查,直到近,每个羌寨一年中至少举行一次,由寨首召集,各户户主参加,其内容包括褒扬或惩处在内的各类村寨事务,许多当众褒扬或处罚的事例,均作为日后寨民行为的规范或惩处的范例。据调查,许多在封山期间乱砍树木,乱挖药材或滥捕鸟兽等的处罚决定,均在“议话坪”上由各户户主集体议定。这种经过“议话”而形成的集体盟誓立约,日后便成为全寨羌民的行为准则。
4.苗族的“榔规”、“榔约”与“议榔词”。
在苗族传统社会中,普遍存在一种名为“议榔”的社会组织,这种社会组织由氏族部落议事会而来。由“议榔”组织定期议定的经过公认的民间规约称为“榔规”,亦称“榔约”。它涉及苗民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在苗族社会中,议榔规约一经集体议定,就成了不成文的习惯法,人人必须遵守,否则就会受到集体的谴责和惩罚,这对维护当地的生产、生活及正常社会秩序等等,都起到了积极作用。由于苗族历史上没有本民族的文字,故“榔规”“榔约”多系口口相传,历久不衰。近代以来,有的地方出现了以汉文写成的规约条文,有的写在纸上,形成文本;有的写在木牌上,挂在“议榔树”上;有的刻在石碑上,晓谕乡里。对于违反“榔规”“榔约”的行为,既有上的处罚,也有肉体上的惩治,还有剥夺名誉乃至开除寨籍等的处分。有的苗民聚居区,还将榔规、榔约进一步规范化为带有法律规条性质的“议榔词”,规定“定期封山和开山,保护树木生长”,“偷砍别人家的杉树,罚银三两”,“偷盗别人家的松树,罚银一两三”,“偷盗别人家地里的庄稼,罚银六两”,“偷放别人家田里的水,罚银二两”,“偷盗别人家田里的鱼,罚银四两”,“偷砍护寨树、风水树,罚银九两”等等。在传统的苗民社会里,“榔规”“榔约”一经公众议定,就要竖立标记,以示庄重,有的埋一块石头,一半露出地面,称为“埋岩”,并在旁边栽上杉树、枫树、楠木树等,称为“议榔树”,因而被研究法文化传统的专家们称之为“埋岩立法”或“议榔立法”。部份地区的苗族至今仍把一切形式的会议都称之为“议榔”。
5.侗族的“款约”与款首裁决。
侗族传统社会以地缘为纽带的社会组织称为“款”或“侗款”。“款”即侗语“片”“联盟”之意。每个侗款组织无论大小,都有自己的“款首”。通常由款首召集本“款”所属各户户主定期或不定期地聚会,议定有关生产、生活及社会风俗、道德等有关事项,经集体议定的规则,称之为“款约”。侗族“款约”涉及内容广泛,如生产活动、风俗习惯、道德准则、信仰禁忌等等。对违反款约的成员,裁定方式有两类,一是神判,二是人判。神判即是在证据不确定时,通过占卜、捞油锅等巫术来判定当事人是否有罪错或如何进行相应的制裁。人判则是由款首依据款约进行裁决,或由款首邀集寨老族长等长者依据款约议定,以决定给违规当事人相应的惩处。历代侗族社会的“款约”多涉及封山育林、保护林木、保护水源和水利设施及禁渔禁猎等等自然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并有相应的惩处条款。
6.水族的“封山议榔”和“毁林罚戏”。
水族主要居住在黔桂滇等的山区和林区,传统的水族社会有与苗族相似的“议榔”组织,称为“议榔联盟”。地处黔东南和桂北等地的水族,每年都要定期举行“封山议榔”,所议定的“封山榔规”,对保护山林资源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当地号称我国的杉木之乡,丰富的山林资源是历代水族群众集体保护的成果。此外,地处滇东地区,素有“滇黔锁钥”之称的云南省富源县水族村寨,近年来还形成了一种独具特色的民间规约,对于违反护林育林规定的村民,处以一定数量的罚金,并将罚款尽数用来邀请当地的文化演出单位或放映队为村民演出或放映电影,一方面对违规者进行惩罚,一方面对村民进行护林育林的宣传。
7.布依族的“榔团盟约”与“文明公约”。
传统布依族的地缘性社会组织称为“榔团联盟”,经过榔团联盟议定的有关规定称为“榔团盟约”。诸如“不准放火烧山”,“不准乱伐林木,违者罚银洋伍元”;“不准在水井边洗衣、洗菜,违反者罚款银洋伍元”等等。新成立以来,布依族地区普遍订立了护山育林、兴修水利、及依时封山、封水并禁伐、禁猎、禁渔等乡村规约,改革开放后又将上述内容纳入各村寨的“文明公约”。如贵州省开阳县水头寨均为罗姓布依族,以阖族群众的名义于上世纪九十年代订立的“文明公约”中,专列了“关于封山育林,美化环境”部份,明确规定:“封山期间禁伐下列树木,薪炭和用材林木:松、杉、柏、杨、枫、梓;经济林木:桐、漆、棕、橡、竹、青冈;风水树,护岸树,护路树等。外寨公民严禁在我寨范围内砍柴、烧炭及挖疙篼,亦禁止我寨村民进入他人责任山砍柴伐木。”对违反者的惩罚规定为:”砍护路数一棵罚款10元,失火烧山罚款50元以上,伤古树、毁坟山罚款100元以上,并罚杀猪一头封山。偷瓜果菜等罚款10元,牛马遭害照赔,毒害一只猫罚款3元,纵容违约不报者罚款3元。”对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对举报毁林事件者,每次奖20元;抓获毁林者,一次奖40元。每年元月六日颁奖一次,对文明家庭给予表扬奖励,对不文明行为给予批评处罚。”
8.壮族的“都老制”与都老裁定。
“都老”是壮族群众对其部落长老或头人的尊称,一般由族中或村寨中年长而又公道正派的男性长者担任,由村民公议推举产生。“都老”在传统壮族社会中已相沿成习,形成壮族民间独具特色的“都老制”。“都老”的职责之一就是召集村寨各户户主议定村规寨规,维护社会公德和社会秩序,掌管全族或全村寨的公共财产,并负责处理村寨的对外事务。壮族传统社会的“都老制”赋予“都老”召集各户户主议定有关兴修水利、封山护林等规定,使其成为本族或本村寨成员必须遵守的规约,并负责对违规者惩处的最终裁定。
9.瑶族的“石牌”与“料令”。
瑶族传统社会中,由各户户主公议产生并由全村寨群众共同遵守的规定,多刻在石碑上,立于村寨经常举行聚会的场所,昭示村民共同遵照执行,这种石碑被瑶族群众称为“石牌”,近世又被民族学、民俗学、法律学的专家学者称为“石牌律”。事实上,围绕着“石牌”上的条款议定与“石牌”的设立,“石牌”已成为传统瑶族社会组织的代名词。一般一个村寨或几个村寨称为一个“石牌”,一个村寨又可以同时参加范围大小不同、规约的条款内容重点不一的数个石牌。“石牌”的成立,是通过“会石牌”,即“石牌会议”的方式,由几个头人预先拟订好规约条款,然后由一人为代表在会上“料话”,即代表各位头人“讲话”时,向瑶族群众郑重宣布。这种在“石牌会议”上通过“料话”向群众宣布的条款,称为“料令”,“料令”一经通过,即刻石立碑,将其条文刻在石碑上立于公众聚会的地方,使村寨成员人人遵照执行。从历代散布于瑶族各支系的“石牌”来看,其“料令”的条款基本上都有封山育林,禁止乱砍、乱猎、乱捕及保护水利设施等方面的内容,并有相应的奖罚条款,有的“石牌”所定的“料令”,还有包括山林、水源等发生权属纠纷时的调处原则及相关条款。
10.哈尼族的“分区育林”与“种子孙树”。
哈尼族是一个崇林拜树、农林兼营的山地民族,历来注重山水田林路的综合治理,历代以来保持了良好的农业生态环境,举世闻名的“哈尼梯田”堪称传统生态农业的一个典范,亦成为世界一绝。历代哈尼人从实践中认识到有林才有水,他们根据森林的不同功能,将其划分为六大功能林区:即寨神、勐神林区,公墓坟山林区,村寨防风防火林区,传统经济植物林区,传统用材林区,边境防火林区等等。其中,传统经济植物林区和传统用材林区可以适时封育,定期开放和开发;其他林区主要功能是祭祀、护寨和维护村寨环境等功能,一般不能进入上述四类林区内进行伐木和樵采等,违反者将受到严惩。特别是“寨神、勐神”林区和公墓坟山林区更是神圣不可侵犯,人畜未经许可一律不准进入,更不准伐树和垦殖。在哈尼族群众聚居地,这两类林区是历代保存最为完好,至今仍处于原生状态的森林,几乎无人敢于犯禁。历代哈尼族群众还严禁砍伐溪河两岸和山箐的森林,以保护水源。即使在历史上盛行刀耕火种的哈尼人聚居区,都要在村寨周围预留不少于千亩的风景林,其作用一是防止野火延烧村寨,二是将刀耕火种的轮歇地与村寨分隔开来。凡到过哈尼村寨的人们,无不为当地群众历来对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所形成的独特的梯田风光所陶醉和折服。同时,哈尼族群众在历史上就有”立寨植树”、”为子孙种树”的民谚和风习,凡栽植藤、茶、竹、树者,历来是谁种谁有,永久继承。一般是父辈、甚至祖辈种下的林木,儿子、孙子成家立业时已成为大宗财富。
11.仫佬族的“会款禁约”与“冬头裁定”。
仫佬族传统的宗族组织称为“冬”,各大姓氏内部都划分为不同的“冬”,基本上每个“冬”都有自己的祠堂,每个祠堂都有“首事”,称为“冬头”,多由族长或德高望重的长老充任。各祠堂每年都要举行一次大型聚会,称为会款,届时全宗族成年男子都要集中于祠堂,商议族内大事,制定或修改族规禁约,涉及祠庙财产的管理和经营,各项道德规范的通过和实施,各种族内纠纷的调处,对违反各项”会款禁约”的惩处,以及各项涉外事务的交涉等等。仫佬族世居山区、林区,对山林树木怀有深厚的感情,封山育林,保护山林资源是各祠堂“会款禁约”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违规违约事项的处罚,一般由“冬头”召集村民当众宣布,冬头拥有最终裁决权,一经裁决,必须服从,其他村民都要以此为戒。
12.布朗族的“龙林”崇拜与盗树罚种规约。
布朗族民间历来广泛流传“削木为人”的族源传说,每个布朗村寨都有自己的“龙山”,龙山上的神林称为“龙林”,历代布朗人对森林树木怀有深深的崇拜和敬畏之情,“龙林”中的树木严禁砍伐和毁损,每年都要定期举行祭林拜树的仪式。另外,布朗族群众普遍信奉小乘佛教,每个男性青少年都要定期出家当和尚,规定每个和尚至少要种活一棵树,所以围绕着佛寺周围都有成片郁郁葱葱的树林。同时,布朗族民间历代都有护林育林规约,其中规定违规砍伐林木者,除按例赔偿并进行处罚之外,还要种活同样数量的树木,以示惩戒。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每个布朗村寨都将原有的民间规约进一步规范化为“村规民约”,并完善了保护村寨生态环境及其违规处罚的内容。
13.德昂族的崇山崇树习俗与环境保护惯例。
德昂族民间流传大量的民谚和俗语,对树木与水源的紧密关系认识得比较清楚,如“砍了大青树,断了水源”“有了大青树,就有了村寨和人家”等等,普遍崇奉大青树等树木,同此,每个德昂村寨从建寨时起,必栽一批大青树,并砌石筑成台基,将树苗种在台基上。德昂族群众普遍认为,大青树绝对不能砍,即使是被风刮倒、被雷击中的大青树也绝对不能拿回家用,否则会遭雷击。每个德昂族村寨都有自己的神林神树,并有严格的树木禁忌,对村寨共有的风水林、水源林、邪树林等,任何人都严禁砍伐毁损。同时德昂族也因普遍崇水而严格保护水源和水利设施,对水源林更是进行严格保护。上,芒市土司曾于1928年专门刻石立碑,明令保护森林和水源。几乎每个德昂村寨历来都有保护山林、水源的成文或不成文的禁约和戒律,改革开放以来进一步规范化为”村规民约”,明确规定了严格的保护措施和奖惩条款。
14.阿昌族的物权规约与“保寨钱”。
阿昌族历来有许多成文和不成文的民间规约,其中比较突出的是物权规约和村寨生态环境保护戒律。其中关于山林权属的规约包括两个重要方面,一是家族共有的山场、林木由祖宗流传下来,这类财产属于公共所有,合而不分。其山场、林木通过公议可以使用,但不可典当或转卖。二是房前屋后的土地可以围起来作为菜地、鱼塘、林地和果园,由各家自由种养支配,但成片森林的采伐和出售要经过土司、头人等同意方可。历代阿昌族村寨的山林纠纷都依照民间惯例调处裁定。另外,阿昌族民间历来有保护村寨环境的良好习惯。凡失火烧毁山林者,要负责重新造林,并处以罚款,该罚款称为“保寨钱”。凡不按村寨公议的“规条”按时入山打猎或伐木;以及采茶、采果等,也要罚交“保寨钱”。阿昌族群众历来把对树木、山场、水源等的保护与村寨环境的保护视为一个整体,认为对一草一木的破坏就是对村寨自然环境的破坏。
15.拉祜族的寨规与“僧俗联防”。
拉祜族村寨有四类森林属于集体公有:一是神山林,由宗教神职人员“着巴”(“佛爷”的助手)专管,任何人不得砍伐毁损,否则就会触犯神灵,给村寨带来灾难;二是水源林,任何人不得砍伐,否则会引来公愤;三是坟山林,由各家族管护定期祭祀祖先,一般都保持原生状态,平时不让任何人畜进入;四是集体所有的用材林,属村寨公有,其开发利用需经村寨群众公议决定。由于上述四类山林分属僧俗所有,所以产生山林权属纠纷时,不管是属于村寨内部还是村寨外部,其调处方式和程序都已形成一种约定俗成的模式,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从而形成“僧俗联防,共护森林”的良性互动局面。在调处山林纠纷过程中,一般由族长、寨老及寺庙神职人员”着巴”及行政管理人员,包括村长等各方面的代表组成调处小组,其调处决定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加上拉祜族传统的物权观念对公私财物历来界限分明,所以几乎每个拉祜村寨都有成文或不成文的护山育林公约,其村寨四周总是青山葱翠,碧水长流。
16.独龙族的传统生态农业与农林兼利。
独龙族民间历来流传树木生人的族源传说,爱树、敬树、护树是历代独龙族群众的传统习俗。尽管独龙族聚居区直到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仍盛行刀耕火种,但独龙族村寨不但没有出现大规模水土流失,反而形成了一种农林混作兼利的独特的传统生态农业模式,为国内外生态农林业的专家学者们所称道。历代独龙族群众发现当地有一种特别速生的树种叫水冬瓜树,该树3-5年即可长成大树,由于水冬瓜树枝繁叶茂,砍烧后,其灰烬肥力较强。这种地连种三年后轮息,周而复始形成良性循环。历史上独龙族群众由保护野生水冬瓜树,依靠其天然下种成林,到近代以来人工采种培育水冬瓜树苗,并在水冬瓜树苗中间套种粮食、油料、茶叶、药材等作物,既防止了刀耕火种可能带来的水土流失,又做到了林粮、林药、林油等的长短结合,既保持了水土和地力,又做到了农林混作、轮作兼利。这种原生型的传统生态农林兼营获利的模式,已成为独龙族群众历代相传的“老规矩”,谁要违背这种“老规矩”,谁就会受到公众的指责。进入上世纪八十年代,尽管刀耕火种已基本上成为历史,但独龙族民间创造的这种生态农林业模式,经过人员的规范提炼和示范推广,已逐渐在云南曾经盛行刀耕火种的山地民族中广泛推行,形成了一套亚热带山地农林混作的比较规范的生态农林业耕作制度。一般是第一年种植玉米等高杆粮食作物;第二年或第三年开始种植水冬瓜树苗,同时再套种荞麦、旱稻等矮杆粮油作物,这样水冬瓜树苗和粮食及其他经济作物可以起到相互促进的作用,待水冬瓜树长大郁闭成林后,即可成片砍伐,烧后灰烬特别多,可保持地力,是一种较好的天然肥料。由于水冬瓜树5年后即可轮伐,轮伐后再轮种3年粮食和其他经济作物,实际上形成了”耕3休2”的轮伐轮耕的农林混作生态农林业模式,具有性和合理性。
17.白族民间的“族中公约”与“立树惩戒”。
白族是一个历史文化传统比较深厚的民族,民间宗族组织较为广泛和紧密。大理白族民间历来盛行“祖训十戒十务言”和“族中兄弟子侄公约”等族规祖训,其内容涉及“家常”、“喜事”、“急难”、“”、“夜行”、“抢妇”、“争讼”、“山林”、“守望”等等,这些族规祖训涉及社会公德、环境保护等广泛内容,有的还刻写在木板上,悬挂在村中祠堂、庙宇内,成为有章可循的“公约”。有的白族村寨对凡有二人以上屡做坏事且不思悔改的人家,罚其自行在家门口种上一棵棕树,予以惩罚。实施这种以羞辱为惩戒手段的民间规条,先要由村中最有威信的长老当众宣布错误事实,然后竖立一棵独立无枝桠的棕树,象征该户人家名誉丧失、威仪扫地,尤如光棍一条。由于凡被罚在其家门口种植棕树后,会受到村民的普遍鄙视和唾弃,从而被彻底孤立起来,所以对村民具有特别强烈的和警示作用。
18.京族的“翁管制度”与畲族的“罚酒禁林”。
地处广西防城地区的京族群众,历代尽管以出海捕鱼为生,但对祖居地的山林都备加珍惜,特别设立“翁管”一职,专事山林资源管护。在京族聚居的海岛渔村,每村都由群众推举一个在当地颇有威信和名望的人士担任“翁管”,专门协助村长(京语称“翁村”)管护山林资源,负责处理与山林有关的事务,并对毁坏山林的事件执行处罚。“翁管”由村民选举产生,一般没有报酬,任期3年,可以连选连任一届,历代相沿成习,已经形成了一种“翁管制度”。至于畲族民间的“罚酒禁林”,主要做法是对违规乱砍滥伐林木,乱捕乱猎飞禽走兽,乱采乱挖药材等行为进行惩处,其罚款用来置办酒席,邀集全体村民聚餐,并由犯事者在席间当众赔礼道歉,保证不再重犯,较好的起到了惩前毖后的教育和警示作用。
事实上,中华民族的祖先早在二千多年前,就定下了“禁伐有时”“鱼不长尺不得取”“孕者不得杀”等规矩,春夏季节封山、封湖、封滩,禁伐、禁渔、禁牧,以便育林、休渔、育草;秋冬季节开山、开湖、开滩,以便开展伐木采集、捕捞渔猎与储草越冬等林、渔、牧业生产活动。与此同时,我国历代群众配合以上农时、林时、渔时、牧时节令和生产活动,还成立了许多诸如封山会、禁山会、青苗会等民间群众组织,形成了历代多民族各具特色的族规祖训、寨规村约、会款盟誓等成文或不成文的民间规约;经过历代的衍化,形成各种各样的岁时节庆和人生礼俗。时至今日,全国各地都出现了诸如马樱花节、梅花节、桃花节等利用传统文化习俗搭台唱戏、招商引资的文化经贸活动,使民间规约从被动式规范约束的旧模式中走出来,主动参与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真正做到了放中有管,管放适度,管而不死,放而不乱,既保护了与生态环境直接有关的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又搞活了地方经济并富裕了一方百姓,从而使历史悠久传统民间规约赋予了新的精神和民族文化内涵。
(二)历代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民间规约的形成机制
流传久远的各民族民间规约是构成上下五千年中华文明的一块文化瑰宝。其精华部份已形成我们今天构造主义民主与法制社会的基石。我国各民族群众在长期的生产和生活实践中,早已从切身的感受中认识到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历代有识之士或盟誓立约、或勒石立碑,或著书立说,广泛呼吁并身体力行地保护山林、鸟兽、水源和草场,真是史不绝书、言不绝途。经过历代学人的记述与阐释,我国历代民间规约,特别是与自然生态环境保护有关的民间规约的形成机制,主要包括原始宗教信仰的压力机制、原始民主意识的约束机制、传统道德教化的示范机制、封建宗法社会的维持机制等等。
1.原始宗教信仰的压力机制。
我国各民族历史上普遍崇林拜树、爱鸟敬鹰,即使是在文明鼎盛的当代社会,各民族民间仍存在大量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祖先崇拜,以及灵物崇拜等的孑遗现象,”万物有灵”的原始宗教信仰在历史上乃至当今仍着相当部份人群的思想、观念和行为,并在其衍化和嬗变的过程中形成了诸如封山育林、绿化护路、以虫治虫、兴修水利、桑基鱼塘、草场轮牧及传统生态农业等利国利民,具有良好生态效益、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群众性习俗活动,并逐步积淀和内化为具有强制力和约束力的民间规约。我国各民族历代流传大量树生人、竹生人、葫芦生人及义犬救主等美丽的族源传说,且无一例外都存在着以”万物有灵”的原始宗教意识为基础的多神崇拜,从对天地日月的崇奉,到对树木花草、蛇蛙虫鸟的崇拜,其包罗万象,其历史源远流长。探索原始宗教信仰与民间规约形成之间的渊源关系,其一般是由神秘而产生敬畏,由敬畏引发祀奉,再由祀奉强化为禁忌,并在禁忌的基础上积淀和内化为具有强制力和约束力的誓约和规条。事实上,我国山区、林区的封山育林,牧区草场的封滩育草,湖区海域的休渔护渔等等,最初都是从先民们对自然规律的朦胧意识中产生神秘和敬畏,进而引发定期或不定期群众性祭祀活动而来,这种蒙昧中闪烁出来的智慧之光,正是历代先人们在漫长的生产和生活实践中孕育出来的思想的萌芽。根据笔者近年来对林业民俗文化的初步,以历史上的崇林拜树现象为例,深入研究源于”万物有灵”的原始宗教信仰的压力机制,可以看出这种原始宗教信仰所产生的压力机制与民间规约的产生与发展存在着三个方面的依存关系:其一,树生人、竹生人的族源传说强化了历代先民对森林和树木强大的生命力和繁殖力的崇拜,并通过历代群众性的祭林拜树活动固化为色彩斑斓的岁时节庆、人生礼俗等仪式和活动。我国广大山区、林区的封山节、开山节、祭山会、青苗会等等,无一不包括祭林拜树的内容;由于祭林拜树习俗具有融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祖先崇拜于一体的复合性原始宗教信仰特征,所以许多诸如生儿育女、婚丧嫁娶的人生礼俗都与敬树、拜树、种树活动结合在一起,许多少数民族的成年礼、成丁礼都要在神树林中举行,寓意青少年象树木高大挺拔,充满蓬勃的生机和活力。由于神林神树赋予人生强烈的借寓与暗示,所以越发强化了森林和树木与人们息息相关、生死相依的紧密联系,无人敢动神山、神林、神树,这就是原始宗教信仰所产生的压力机制的一种外在表现。其二,祭林拜树习俗在其衍化过程中逐渐从对神林、神树的盲目的泛化的崇拜和祭祀,转变为有目的地对特定的森林和树木的保护和祭拜,以求福祉、平安和康泰。在我国广大的少林地区,至今在寺庙、书院、祠堂、水口及墓地,历代保护下来大量的风水林、水口林、墓地林等等,已成为少林地区罕有的绿色风景线。由于这些森林和树木除了受原生性的崇林拜树观念习俗的保护之外,已经融入了历代人文历史的因素,以及人们在生产活动和社会生活实践中所产生的特定精神文化需求,包括祈福求安、祭祀祖先、尊师敬贤等等。这种祭林拜树活动尽管已开始摆脱原始宗教禁忌对崇拜物的禁用状态,但从各民族民间流传至今的儿童寄拜“树保公”“树保婆”等现象可以看出,在以避祸禳灾和求安祈福为目的俗信活动中,树木仍以其强大的生命力历来被群众视为绿色的保护神和护身符,视为神圣不可侵犯的禁脔之物。这也是原始宗教信仰所产生的压力机制的另一种外在表现。其三,祭林拜树习俗在历史进化的过程中逐渐渗入了功利因素,嬗变为以趋利为目标的封山育林活动等等。人们为了生存和发展,逐渐摆脱了对森林和树木被动的、盲目的敬畏和祭献,开始了先拜后取或边拜边取等生产性活动,比如砍树前先祭树,打猎前先祭神,放排前先上香等,甚至出现年节时刀砍果树、喂果树,并胁迫果树来年多结果等等,这些功利性很强的俗信活动虽然带有强烈的敬树拜树特征,但均以功利为追求目标,视森林和树木为求财牟利的对象,其祭拜目的一是生产活动的平安,二是生产活动的丰获,祈求平安是动因,祈求丰获是目的。时至今日,部份人群仍笃信良辰吉日,择日开工、出行等,仍是原始宗教信仰的压力机制作用下所产生的孑遗现象。剖析祭林拜树习俗的衍化与嬗变的历史过程,从盲目的泛化的崇林拜树,到对特定森林和树木的祭拜,再发展到大规模封山育林,崇林敬树的原始宗教信仰所产生的压力机制一脉相承,正是这种压力机制引发了许多与岁时节庆、人生礼俗、世事变迁等有关的大规模群众性活动,这些活动起到了凝聚人心、传承文化的历史功能,而在此过程中所形成的爱树护林、种树育林的民间规约,正是祭林拜树的原始宗教信仰习俗的一种衍生物和聚合物。
2.原始民主意识的约束机制。
我国历代各民族都有以血缘、地缘或业缘为纽带的宗族性、地域性或行业性的民间社会组织。其中地缘性社会组织如苗族的“议榔”,羌族的“议话”、侗族的“款”仫佬族的“冬”等等,都带有原始民主的性质。其榔头、款首、冬头等一般由寨老、村老担任,有事由其召集村民,聚众公议,或盟誓,或立约,或裁决,或惩处俱是民意为先,公议在前,然后才由榔头、款首、冬头等定夺。经公议所定的条款,有的刻石立碑,有的形成文书,更多的则是当众宣布,口口相传,成为一定社会组织内部各成员言行的共同准则。剖析这种原始民主意识对民间规约产生过程所带来的约束机制,可以从仪式的神秘肃穆和承诺的神圣庄重两个方面进行阐述。首先,不管是封山育林,还是封湖休渔,都有公众集会议事的程序,其间几乎都穿插祭山、祭湖、祭林、祭水等神秘肃穆的仪式,寨老、长者是集会的召集者和规约的提议和最终决定者,而祭祀仪式则由各民族民间巫师等神职人员掌控,祭仪强化了公议的神秘气氛,而公议则是民间规约产生的原始民主程序。其次,经过公议产生的誓约和规条,使公议当事人产生由庄重承诺而带来的某种义务感和责任感,并进而树立起每个参加公议者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对家族、村寨乃至本民族的某种信念、伦理和公德观念,从而产生对每个社会成员的约束机制。这种约束机制包括自律和他律两个方面。在自律方面,一是为参与盟誓的庄重而又神秘的气氛所震慑和感召,特别是其间穿插的祭祀神灵的仪式和场景,使当事者产生了对神灵的敬畏和崇拜,反过来强化了对当事者践行规约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促使当事者及其家庭成员对照规约进行自我省察和反思。二是民间规约都包含对一定血缘、地缘、业缘社会组织内集体利益的维护和全体成员福祉的保护和追求。针对一定社会组织内部的公众利益,违规背约者既触犯公众利益,引起公愤;也损害个人利益,导致名誉和利益的双重损失。三是某些社会组织成员由于偶然性事件引发疾患甚至死亡,反过来强化了当事人及其家庭成员对违规背约的言行产生深深的自责和反省。比如有人擅自进入神树林樵采放牧,导致疾病或人畜伤亡,这类偶然性事件既强化了神林禁忌,又促使当事人对自己的言行进行严格自律。我国各地大量神树林、风水林一直没有受到人为破坏,均得益于人们的这种自律机制。在他律机制方面,一是对当事人进行经济处罚,历代民间规约对破坏林木、水源、草场等的当事人的有关经济处罚条款名目繁多,不胜枚举;二是肉体上的责罚,对违规者轻则当众罚站、罚跪,重则鞭怠、拷打甚至处死;三是名誉惩罚,包括对违规者挂牌游乡、游寨示众,在违规者居住地周围竖立侮辱性标志物如树木、木牌等,甚至开除族籍、村籍并驱逐出境等等。我国历代民间对破坏自然生态环境的处罚形式多种多样,一般与侵犯公私财物或违反社会公德有关,故他律性的强制性惩罚措施既有效,又极具社会影响力,一般是处罚一个人,影响一大片,有的典型案例甚至影响当地几代人。新成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以倡导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契机,从经济发达的都市郊区,到边远闭塞的深山边塞,基本上都在原有零散的民间规约的基础上陆续发展为比较规范的”乡(村)规民约”和”文明公约”等等,使民间规约从原始民主状态中脱颖而出,与各级立法机构和行政机关正式颁行的、法规和规章相互衔接,对广大城乡社区,特别是地区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起到了桥梁和纽带的作用。
3.传统道德教化的示范机制。
我国历史上一方面是历代统治者的穷奢极欲和残酷掠夺所带来的对自然资源和自然生态环境的极大破坏,另一方面却是历代大批有识之士包括帝王将相、诸子百家和志士仁人对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的强烈呼吁与率先垂范,这种道德教化的示范和引导作用,既是对民间规约的与提炼,又为民间规约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思想源泉和依据。例如西汉时汉高祖刘邦之孙淮南王刘安(公元前179—122年),就曾邀请门客编纂成《淮南子》一书,比较详尽地阐发了自然界万物相生相长的客观规律,充溢着朴素的唯物观和自然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故东风至,则等雨降,生育万物,羽状如伏,毛者孕育,草木荣华,鸟兽卵胎,莫见其为者而功既成矣。”(《淮南子·原道训》)人们必须遵循自然规律去发展生产,一则“优(柔)天地而和阴阳,节四时而调五行”。即天时地利,依照农事节令进行生产活动,就能“喻(长养)覆育,万物群生,润于草木而侵于金石,禽兽硕大,毫毛润泽,羽翼奋(壮)也,角生也,兽胎不贕(死胎),鸟卵不毈(鸟卵孵不出)。”(《淮南子·原道训》);再则人们的生产活动也不能违背自然万物的自身规律,否则就会事与愿违。“各用于其所适,施之于其所宜”。即“率性而行为之道”。(《淮南子·齐俗训》)至于种树“今夫徙树者,使其阴阳之性,则莫不枯。故桔树之江北则化为枳,鸲鸽(八哥鸟)不过济(水),(貉)渡汶(水)而死,形性不易,势居不可移也。”(《淮南子·原道训》)统治者还必须十分注意爱护民力,切不可随意滥伐森林而大兴土木,“解扁为(治)车封,上计入三倍,有司请赏之。文侯曰:吾土非益广也,人民非益众也,何以三倍?又曰:以冬伐木而积之,春浮之河而鬻之,文侯曰:民春以力耕,暑以强耘,秋以收敛,冬间无事,以伐木而积之,负轭而浮之河,是用民不得休息也,民以敝矣,虽有三倍之用,将焉用之?”(《淮南子·人间训》)假如“焚林而猎,愈多得兽,后必无兽。”(《淮南子·人间训》)“井植生梓而不容瓮,沟植生条而不容舟,不过三月而死。”(《淮南子·览冥训》)则从反面论证了违背自然规律就会事与愿违,最终导致失败的道理。与此同时,《淮南子·主术训》还为后世描述了一幅我国古代劳动人民保护自然生态平衡的动人图景:“……教民养育六畜,以时修树,务修田畦,滋植桑麻,肥饶高下,各因其宜,丘陵阪险不生五谷者,以树竹木。春伐枯槁,夏取果蓏。秋畜疏食,冬伐薪蒸,以为民资。是故生无乏用,死无转尸。故先王之法,畋不掩群,不取麛夭,不固泽而渔,不焚林而猎。豺未入水,鹰隼未挚,罗纲不得张于溪谷。草木未落,斤斧不得入山林。昆虫未蛰,不得以火烧田。孕育者不得杀,鷇卵不得采。鱼不长尺不得取,彘不期年不得食。……故先王之政,四海之云至,而修封疆;蝦鸣燕降,而达路除道。阴降百泉,则修桥架,昏张中,则务种谷。大火中,则种黍菽。虚中,则种宿麦。昂中则收敛畜积,伐薪木。……”上述论断译成汉语即是:“……教育人民养畜马、牛、羊、犬、猪、鸡,按时令种田植树,修整田地,养种桑麻。土地肥力各有不同,应按其所适宜去栽植不同的品种。丘陵山地不宜种庄稼,就植树养竹。春季采干枝,夏季采果实,秋天收粮储菜,冬天砍柴,以备人民生活。所以先王之法,打猎的不能把野兽都捕尽,不猎取小的动物。不能把水放干而捕鱼,更不能烧林打猎。每年十月以前,不要在山间谷地布网;开春以前,不要入水捕鱼;立秋以前,不要进山捕鸟;冬天以前,不要进山伐木;十月以前,不要用火烧田,不要捕杀孕兽;不能到鸟巢之中取鸟卵及幼鸟;鱼不长大不要捕,不到一年的猪不要宰食。……立春之后不要整修田亩;三月以后整修道路;十月修桥梁;三月种谷,四月种黍豆,八月种冬麦;九月砍柴;……。”这段话论述了不违农时季节,因时因地制宜地进行农业生产活动的道理;以及适时适地种树伐木,渔捞猎捕,以实现自然生态平衡的朴素的唯物辩证思想,蕴含哲理,读来深受启发。我国历代诸如《淮南子》这样的文化典籍在封建道德教化中既起到了开启民智,又规范大众言行的作用,也是历代民间规约产生和发展的思想渊源和文化源流之一。
答:林权是以森林、林木和林地为客体的一项权利,凡是有关森林、林木和林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或者处分的权利都可以归入林权这一范畴中。
集体林权是指集体所有制的经济组织或单位对森林、林木和林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集体所有制的经济组织或单位享有林权。
2、我县林权制度改革经历了哪些主要阶段?
答:景谷集体林权制度的演变始于1954—1958年的农业合作化时期,原属各家各户的山林折价或带林入社,归集体所有,社员房前屋后的零星果树、竹林归农户所有。之后,经历了三个较大的改革阶段。第一阶段:1962年的“四固定”工作
集体山林由集体管护、支配,自用部分免缴山价税,国有林由国家和集体共同管理。确定了全县山林面积为914.7万亩,其中集体林275.7万亩,占30.14%,人均占有集体林14.4亩。其中集体林与国有林的比重为30:70。
第二阶段:1979—1983年的林业“三定”工作
全县开展了以“稳定山林权、落实林业生产责任制和划定自留山”为内容的林业“三定”工作,森林资源所有权的归宿得到进一步的确认,全县集体林361.7万亩,占林业用地总面积的38.6%,人均占有集体林13.9亩,集体林与国有林的比重为40:60。1983年底,开展了“两山一地”到户,落实了责任山,划定了自留山和轮耕地。同时,划定使用权归集体的公共放牧场和机动山,把产权制度改革的重点放在“五山五证”上:一是落实国有代管山,签订代管合同证书;二是落实责任山,签发责任山使用证;三是划定自留山,颁发自留山使用证;四是划定轮耕地,颁发轮耕地使用证;五是划定放牧地,颁发牧场使用证。对全县集体山林实行生产责任制,颁发林权证书,初步界定了森林资源资产主体。
第三阶段:1994—1997年的“三山换一证”工作
将荒山、荒地的使用权有偿出让给农户和个人,将“林业三定”和“两山一地”划定给农户的自留山、轮耕地以及农户自行开垦的小片荒地,本着“变无偿为有偿,变无期为有期”的原则,统一发换了新的《自留山使用证》。这在全省乃至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可谓是突破性的创举。其间,1995年,按照“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的原则,推行林业股份合作制改革,作为试验示范,在景谷乡创建了五个林业股份合作林场,把分散到户的自留山、责任山和零星分布的小块国有林,折价入股进行重组,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开发、规模经营、年终按股分红。从经营体制和产权上解决了“一户多山、一山多主、分散经营、得利甚少”的问题。被人们称为“云南林业股份合作第一村”。
然而,在景谷的林权制度改革历史过程中,除了所有权和产权主体基本明晰外,主要是在林地、林木使用权上兜圈子,而关键和核心的产权利益即处置权、收益权仍然得不到保障。随着景谷林产工业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集体林权制度与景谷林业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日益突出。
3、为什么要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哪些重要意义?
答: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解决林业发展动力机制的一项根本性措施。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林产工业的不断发展,集体的统一经营与林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日趋突出,集体林存在归属不清、权责不明、利益分配不合理、经营机制不活、产权流转不规范等问题,制约了林业生产的发展和林业增收。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措施,就是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通过明晰产权、放活经营、规范流转,激发广大林农和各种社会力量投身林业建设的积极性,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实现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我县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条件已经基本成熟。《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明确要求推进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我县已在民乐镇翁孔村开展了试点工作,为我县全面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其重要意义有:
(一)林业是景谷富民强县的重要支柱。林业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承担着生态建设和林产品供给的重要任务。景谷是云南省林业大县,全县共有林地面积894万亩,占国土总面积的79.1%,森林覆盖率达74.7%,活立木蓄积量4832万立方米。在林业产业发展上,坚持把原料林基地的培植摆在林产业发展的首位,认真贯彻“生态立县,工业主导,以林为主”的方针,走“林纸、林板、林化”结合的林产业发展路子,林产工业获得长足发展,初步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门类较为齐全的林产工业体系。林业已成为景谷经济发展和山区各族群众脱贫致富的支柱产业,农民人均从林业上获得收入520元,林产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达74%,成为财政增长、农民增收的最大支柱,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4、这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这次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林业改革发展全局,在林业“三定”和分类经营的基础上,全面改革,整体推进,进一步明晰集体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放活经营权,搞活处置权,确保收益权,依法维护林业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解放林业生产力,发展林区经济,增加林农收入,促进林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各种生产要素向林业的有序流动,促进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5、这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答: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建立起“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监管服务有效”的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实现村民增收、村财增长、社会增效;激活林业机制、盘活森林资源、搞活林业产业;转变群众观念、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干群关系;确保林农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落实;确保森林资源总量增长和生态环境改善,确保林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6、这次集体林权改革的任务有哪些?
答: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包括:
(1)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在保持林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进一步明晰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落实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体、多种经营形式并存的集体林经营机制,将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权落实到户、联户或其他经营主体。
(2)开展林权登记,发换林权证。对改革范围的集体林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查图核证。对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一经明晰,及时开展林权换证登记,发换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对图证不符,但能通过林权调解,理顺关系的及时登记换证,对调处不顺的待调处无争议后再进行换证登记。
(3)规范流转机制。遵循林地使用权和所有权相分离的原则,在集体林地所有权性质、林地用途不变的前提下,按照“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原则,建立规范的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有序流转机制。
(4)创新林业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建立“稳住公益林、搞活商品林、放开人工林”的运行机制,实现“还山于民、还权于民、还利于民”的目标,调动全民爱林护林育林营林的积极性,逐步建立和完善服务体系、保护体系、管理体系、产业体系和合作体系,创建一批现代林业经济组织,逐步实现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全面提升林业管理水平。
7、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的含义是什么?
答:明晰所有权:就是把集体林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落实到户、联户或其他经济实体,并确权发证。
放活经营权:是指在《森林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程的规范下,适当放活,放宽对林地和林木的经营权。
落实处置权:是指林权所有者对森林、林木和林地依法进行处置的权利,主要是指对林木依法流转和对生产的木材及其产品的处分权,包括继承权、流转权、担保抵押权。
确保收益权:是指确保林权所有者在经营林木或林地过程中获得收益的权利。
8、这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须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答:这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须遵循的原则有:
(1)依法依规原则。改革要符合《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两大法律,使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平等享有承包经营集体山林的权利。同时,必须严格按照《森林法》、《云南省实施森林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若干规定》和《云南省农村工作守则》的要求开展工作。
(2)分类指导原则。要根据当地森林资源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依据社情民意、村情林情,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一村一策,稳妥推进,不搞一刀切。
(3)尊重历史原则。改革中必须注意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尊重历史,取信于民。对已明确林权,并为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且大部分群众满意的经营形式,予以维护;对在改革前签订的合同,只要是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转让行为规范,合同真实有效并依约履行的,均予以维护;对合同不完善和不规范的地方,则采取“动钱不动山”的办法进行利益调整。
(4)群众主体原则。要在改革的目的上以实物或货币形式保障林农的利益;在改革的主体上以广大林农为主体;在改革的方式上要充分体现民意;在改革的保障上及时开展林权登记发换证工作,用法律形式保障林农的合法权益,做到体现民意,谋求民利,符合民心。
(5)利益兼顾原则。正确处理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分配关系。要坚持把林业经营收益的大头留给林农,确保林农从改革中得到实惠,增加林农的收入;同时,要保障集体经济组织作为林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6)稳定第一原则。必须认真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三者的关系,坚持把稳定放在第一位,本着尊重历史、尊重事实、依法依规的原则,妥善处理好历史遗留问题。对群众暂不理解的地方,待条件成熟后再开展改革。
9、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范围是什么?
答:主要是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尚未明晰的集体商品林、牧场、机动山及县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其中,集体商品林是重点,一次改革到位,落实到户、联户或者其他经营主体。对已明晰权属的自留山、责任山以及国有、民营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依法购买和租赁经营的林地林木原则应予稳定,经权属核实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合同,确认登记并发换林权证。天保区集体林和一般公益林必须落实代管责任,签订责任合同具体到人或经营主体,明确责、权、利,管严管好;已划为国家重点公益林的集体林,原签订的管护责任和形式不变。承包到户管理的生态公益林和天保区集体林,按照国家生态公益林、天保工程林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管理、经营。
10、明晰产权主要有哪几种形式?
答:(1)家庭承包经营:对集体统一经营的山林,可按现有人口折算人均山林面积,以户为单位划片承包经营,或自由组合联户承包经营。
(2)集体统一经营:对集体统一经营且群众比较满意的山林,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可以继续实行集体统一经营。
(3)有偿转让经营:将现有山林评估作价,通过公开招标租赁、拍卖等方式转让给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或内部自由组合,联户承包,或其它社会经营主体承包。转让费可采取一次清缴、分期缴付、按年计收等形式。
(4)股份合作制。按照“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的原则,对集体统一经营的山林,将现有林地、林木折股分配给集体内部成员均等持有,明确经营主体,林木由持股者共同经营管理或委托管理,财务单独核算,收益70%按股分配,30%用于林业发展和公益事业。股权持有者享有相应部分的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允许继承或流转。
确定集体林权改革,必须根据群众意愿和林木收益情况依法确定,无论采用何种改革方式,都要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同意,并依法依规进行公示、完善或补签林木、林地承包(流转)合同,换发林权证书。
11、集体林权改革中林地使用金和林木资源费如何收缴和管理。答:依法获得集体商品林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用权的经营者,不论农户承包、联户经营还是其他经营主体,应当缴纳林地使用费和林木资源费。林地使用金按地类差、中、好划分,每年按每亩2—4元收取,林改时一次性缴纳林地使用金的,按照每亩50元—100元收取;林木资源费在采伐林木时按销售收入10--20%的比例一次缴纳。林地使用金和林木资源费主要用于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搞好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公益事业建设,其中,80%用于村民小组公益事业建设,20%上缴村民委员会作为集体公益事业建设费用。
林地使用金和林木资源费具体标准、收取办法、管理使用由各村组在改革中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
12、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由哪些人组成?
答: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组成。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召开研究承包方案的村民会议可以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是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参加。村民代表会议是指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人数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可以推选产生村民代表,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根据我县农村林地大部分属村民小组所有的实际,研究承包方案的会议一般应为村民会议。
答:转变林业管理职能,更好地为广大林农服务,是确保林业产权改革取得成效的重要内容。因此必须转变职能,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要强化林业社会化服务管理,将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造林规划指导、林权登记、市场信息化服务等纳入公共事业管理,提高服务水平。要减少审批环节和手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对符合即申即批条件的采伐申请,应即时办理采伐许可证,其它林木采伐申请原则上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要向林农公布举报电话,畅通林农反映问题的渠道,凡林农举报经核实无误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22、怎样保护你的林权?
答:随着非公有制林业的迅速发展,以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为核心内容的林权的保护日益成为包括林农在内的广大林业建设主体关心的问题。只有林权人的合法权利得到切实保护、其财产利益得到有效保障,林权的保护问题得到法律解决,各种社会力量才能更积极地投身林业建设,促进林业快速发展。
那么如何保护自己的林权呢?国家通过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已为保护林权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支撑,只要林业建设主体正确运用这些法律武器就能有效地保护自己的林权。
我国《森林法》第十七条规定:“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争议,由当地县级或者乡级人民政府依法处理。当事人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人民法院。在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解决以前,任何一方不得砍伐有争议的林木。”这是我国林权法律保护的直接依据。现结合《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和有关法律适用原则,将我国林权保护法律制度简述如下。
(1)林权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主动、互谅、互让地协商解决。经协商依法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在协议书及附图上签字或者盖章,并报所在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人民政府设立的林权争议处理机构(以下统称林权争议处理机构)备案。
(2)当事人经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按照规定向林权争议处理机构申请处理。林权争议处理机构在收到申请后,应当及时组织处理。林权争议经林权争议处理机构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在协议书上签字或者盖章,并由调解人员署名,加盖林权争议处理机构印章,同时报同级人民政府或者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林权争议经林权争议处理机构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林权争议处理机构应当制作处理意见书,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
(4)当事人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林权争议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其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60日向作出该处理决定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5)当事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当事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讼。
(6)当事人拟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确认林权的行政决定提请行政诉讼的,应首先申请行政复议,只有在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时,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同时,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用土地的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林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不得提讼。
(7)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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