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的社会意义(6篇)
时间:2024-03-18
时间:2024-03-18
[论文摘要]包括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等在内的“创新”是推动物质文明、制度文明、文化文明发展的根本动力,不断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物质、制度、文化等方面的条件,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得以实现的根本途径;我们所要构建的和谐社会也是充满“创新”活力的社会。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创新”是贯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整个过程的主题。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在我们党的历史上第一次提出和阐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论断。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再一次强调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要求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这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那么,怎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一个什么样的和谐社会呢?笔者认为,“创新”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得以实现的根本途径,我们所要构建的和谐社会也是充满“创新”活力的社会,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创新”是贯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过程的主题。
一、科技创新: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跨越式发展、推动物质文明发展的根本动力,从而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因此,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依据。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础上,实现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推动物质文明的不断进步,从而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而科技创新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关键性因素,是推动生产力跨越式发展的根本动力。
首先,科技创新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从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因素。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但是,应当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国经济结构不合理、产业层次低、增长质量较差、能源及其他资源短缺、生态环境恶化、区域和城乡发展不平衡、人口健康与就业、公共安全等问题对经济发展的制约日益凸显,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不平衡的矛盾日益突出。这些问题充分表明,我国未来经济和社会发展必须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发展道路,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工业化促进信息化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城乡统筹发展的农业现代化和城镇化道路。说到底,就是以科技创新为主导,带动和支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也就是说,依靠科技创新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事关我国经济社会的健康、全面发展,也事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
其次,科技创新是推动生产力跨越式发展的超常动力,从而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奠定坚实物质基础。贫穷不是和谐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建立在物质财富相对宽裕的基础之上,其建设、发展和繁荣也必须依靠坚实的经济基础来支撑。只有经济发展了,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只有经济发展了,才具备解决各种矛盾、协调各方面利益的物质基础;只有经济发展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才有充分的物质保障。从现实情况看,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所出现的"不和谐"现象,固然和改革发展过程中的一些政策取向有关,但是最根本的还是由于我们的经济发展不充分。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我们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而要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就必须加快科技创新。马克思早在一个半世纪前就指出:“生产力中也包括科学”(《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第211页);邓小平进一步指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江泽民更进一步指出,“科技进步和创新是发展生产力的决定因素,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导力量”(江泽民:《论科学技术》,第171页)。历史也一再表明,科技创新成果在生产上的广泛应用,使生产力的发展明显地呈现出加速度的趋势。据法国社会学家格·普·阿波斯托尔估计,由于科技创新,当今物质生产力3年内的变化,相当于20世纪初30年内的变化,牛顿以前时代300年内的变化,石器时代3000年内的变化。因此,我们必须以科技创新为根本动力,推动社会生产力跨越式发展,从而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制度创新:打破制度性障碍消除不和谐因素、推动制度文明发展的直接动力,从而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健全的制度保障
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是无时不有,无处不在的。因此,我们无法设想构建一个没有矛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谐社会应该是矛盾不断产生又不断得到协调解决的社会。现实社会生活中出现的种种“不和谐”现象,例如腐败问题、“三农问题”、社会治安问题、地区差距和贫富差距问题、人口资源环境问题等,实质上是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某些方面、环节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造成的。其之所以能够长期存在,源于我们制度创新滞后所导致的制度缺失和制度缺陷。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积极进行制度创新,以满足社会发展不断增长的制度需求,从而不断纠正社会发展中的不和谐现象,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健全的制度保障。
首先,按照充满活力的要求进行经济制度创新,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鼓励和支持新的社会阶层人员为经济社会发展积极贡献力量。要坚持解放思想、求真务实,主动了解他们的愿望和要求,对他们的创业精神给予充分鼓励、创造愿望给予切实尊重、创造活动给予真正支持,进一步坚定他们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把他们的创造才能充分发挥出来,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其次,按照公平与效率相统一的要求进行分配制度创新,解决收入分配中的收入差距过大和分配不公问题,保证人民群众各得其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效率与公平是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两大因素。效率在某种程度上代表着生产力的水平高低,公平属于生产关系及上层建筑的范畴。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生产关系与上层建筑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就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反之,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因此,一个社会的公平状况如何对生产力的发展具有巨大的反作用。和谐社会既是一个充满创造活力、富有效率的社会,也是一个追求公平正义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大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此,我们必须通过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在实现经济发展中的高效率的同时也要高度重视公平,防止收入差距过分扩大,从而把效率与公平统一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之中。
最后,要坚定不移地推进政治制度创新,完善我国的民主政治制度,充分发扬民主,真正让人民当家作主。民主制度不仅是国家政治管理的重要手段,而且是社会良性运行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只有将民主的指导原则和运作机制贯彻到社会政治生活中去,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表达、对话、协商权利,才能有效克服集权制、官僚制向社会渗透可能造成的弊端,防止和化解社会利益关系的失衡和矛盾,从而建设一个民主活泼、公平正义、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三、文化创新:建设先进文化确立社会和谐理念、推动精神文明发展的强大动力,从而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坚强的精神支撑
和谐社会一个最基本的特征是人与人之间的诚信友爱,也就是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平等友爱、融洽相处。培养这种符合人类共同伦理的社会观念,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精神支撑。通过文化创新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对于培养正确的社会价值观、思想理念和行为方式,从而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来说具有基础性和先导性的意义。转贴于
首先,积极推进理论创新,大力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要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要紧紧围绕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出现的新问题,紧密结合干部群众思想实际,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用人民群众在改革开放实践中创造出来的新鲜经验来回答干部群众关心的问题,坚决破除对马克思主义教条式的理解,坚决抵制各种否定马克思主义的错误观点。正确回答群众关注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引导人们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去观察社会,处理社会问题,把握社会发展的规律和特点,防止思想上的片面性和极端化。
其次,积极推进科学创新,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用科学创新的新知识、新成果、新方法、新观念来提高人们的智力,丰富人们的思想,这就不但可以增强人们改造世界的能力,而且可以推动人们在改造生活方式的过程中也改变自己的思维方式,从而进一步适应并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奠定坚实的智力支持。
最后,通过文艺作品的创新,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帮助人们树立高尚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历史表明,要建设一个快速发展、和谐稳定的社会,需要共同的思想基础。在批判继承中国古代传统文化科学成果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建设、改革和发展的社会主义实践,通过文化创新,发掘新的精神因子,提炼新的思想元素,进而培育新的和谐理念及和谐精神。以优秀的创新作品为载体,以和谐社会观为核心,大力宣传并弘扬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科学的自然观、竞争观等现代观念,积极汲取优秀传统道德的积极成分,可以使全社会逐步形成以和为真、以和为善、以和为美、以和为贵的共识,从而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中华民族优秀传统道德相承接、与和谐社会要求相吻合的道德体系,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
四、创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得以实现的根本途径以及应该具备的一个基本特征,从而也是贯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整个过程的主题
让社会充满活力,让创新成为时代强音,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目的,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我们必须把营造和谐氛围与激发社会创造力、培育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紧密结合在一起,以和谐推动创新和发展,在发展和创新的基础上促进社会和谐。从这个意义上讲,创新无疑也是贯穿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整个过程的主题。
首先,创新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得以实现的根本途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建立在社会生产力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的创造力充分发挥、社会财富充分涌流、社会公平普遍实现的基础上的。历史证明,普遍贫穷不是和谐社会,缺乏创造活力、不敢创新也建不成和谐社会。只有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开拓创新,大力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才能真正把和谐社会建立在物质财富相对富裕的基础之上;只有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开拓创新,不断突破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相适应的制度性障碍,才能够真正把和谐社会建立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制度基础之上;只有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开拓创新,不断开辟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才能够真正把和谐社会建立在诚信友爱、团结和谐的精神基础之上。唯有在不断创新的基础上,和谐社会这个人类孜孜以求的美好理想才能够变成现实。反之,离开了创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就失去了物质基础、制度保障和精神支撑,也就成为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
其次,创新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具备的一个基本特征。社会活力是历史进步与发展的源泉与动力,一个没有活力的社会是没有生命力与停滞的社会。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得到增强,人民群众的创新热情得到充分激发,社会财富的创造源泉得到充分涌流,全体人民能够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这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反之,如果没有创新热情,缺乏创造活力,经济不能发展,制度不能创新,文化不能繁荣,即使是社会相对稳定,那么这种“一潭死水”的稳定,是以牺牲效率、牺牲生活水平为代价的,只能是低水平的稳定,并不是我们所要构建的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当代价值
一、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构建的科学指南作用
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提出,是继邓小平在中国步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对于我国意识形态发展进行战略调整后的又一次重大战略调整。它标志着我们对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规律的认识,实现了又一次新的飞跃。《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形态》)中的意识形态理论为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提供了重要指导。:
第一,《形态》中的意识形态理论表明意识形态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世界上不存在无阶级或超阶级的意识形态。意识形态总是附属于一定的阶级且为其利益服务的。既然如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毋庸置疑是无产阶级性质的。在现代化建设中,我们为了保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社会主义方向不改变,关键要做到一点,即始终不渝地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无产阶级性质。
第二,《形态》中的意识形态理论表明意识形态具有历史继承性。对于意识形态的历史继承性,马克思说“人民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继承下来的条件下创造。鉴于此,在当代中国的现代化建设中,我们就要处理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传统文化之间的关系。我们在大胆吸收一切优秀传统文化的同时,决不能忽视了对糟粕文化的剔除。
第三,《形态》中的意识形态理论表明意识形态没有绝对的独立性,它受制于社会存在。与此同时,意识形态作为一种社会精神力量还具有能动的反作用。积极的、革命的意识形态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较大的推动作用,相反,消极的、反动的意识形态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相当大的阻碍作用。因此,在当代中国,我们要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努力营造团结和睦的社会氛围,争取形成奋发向上的社会精神力量,以便更好地推动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搞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用更先进的社会存在去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二、构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理论导向作用
马克思曾指出:“共产党人强调和坚持整个无产阶级共同的不分民族的利益。这就是说,共产党人始终是代表着整个社会的无产阶级的利益。这在意识形态建设、精神文化的构建上,也就体现为构建代表整个无产阶级利益需求的意识形态、精神文化。所以同志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指出:“我们党要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先进的文化是先进的社会生产、先进的社会存在的观念体现。
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是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坚持不懈努力奋斗的目标。指出,要建设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的新民主主义文化。进入新时期,中国共产党更是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下,继续强调先进文化建设。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兴起社会文化建设新高潮,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力,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作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在意识形态上就体现为我们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本质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这是时代的要求,也是中国人民的要求。
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不仅要重视内容上的创新,同时还要重视文化生产体制和传播手段的创新。同志指出在文化生产中,我们要“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只有在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下,我们的文化生产者们才能不断地从日新月异的社会中得到素材,创造出为人民群众所喜闻乐见的,可以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新作品。而只有在坚持百家齐放、百花争鸣的方针下,我们的文化生产者们才能充分发挥聪明才智,创造出异彩缤纷的文化。
三、增强人民群众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思想认同作用
马克思恩格斯的意识形态理论在提出之初就特别重视对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批判,在这种批判的基础上明确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奋斗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解放全人类。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从“革命与战争”的年代迈进“和平与发展”的时代,这一转变使社会主义的传统强项“革命”被弱化,不仅意味着社会主义会因其经济社会发展的程度和经验不足逐渐丧失在世界上的主导地位,而且意味着社会主义在意识形态方面的优势会不断削弱。市场经济体制所带来的不可避免的“拜金主义”与“享乐主义”等思想不断腐蚀着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立的基础,侵蚀着人民原本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选择上的自觉性与坚定性。
关键词:宗教慈善组织;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意义;管理创新
中图分类号:D632.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6269(2012)06-0031-04
宗教是人类历史上一种悠久而普遍的社会存在与历史文化现象。公益慈善事业是个人或社会团体基于慈悲、同情、救助等观念,为灾民、贫困者及其他生活困难者进行帮扶、救助活动的统称。近年来,全球范围出现了结社革命,世界范围内的民间慈善公益事业的发展也很迅速。我国的民间慈善公益组织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迅速发展,在社会公共服务领域及私人空间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在我国这些民间慈善公益组织中,宗教慈善组织是其重要类型。参与和兴办社会公益慈善事业是我国宗教界人士与信教群众发挥促进社会和谐和经济社会发展积极作用的现实有效途径之一。在少数民族地区,宗教慈善组织虽规模不大,其作为一支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的效应已不可忽视。宗教慈善公益行为对民族地区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社会意义。但是,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宗教慈善公益事业整体上成立时间晚、发展规模小、管理不规范。少数民族地区宗教慈善组织的优势、潜力和公信力有待进一步挖掘和发挥。培育、引导少数民族地区宗教界积极参与和兴办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的实践和理论应引起学术界的更多关注。
一、少数民族地区宗教慈善组织的社会意义
少数民族地区宗教慈善组织对个人道德人格的塑造、民间信仰文化的拓展、人们交往空间和情感的传递等方面具有显著的社会意义。
(一)宗教慈善组织的公益慈善活动对慰寂苦难者心灵,使他们重拾生活信心具有先赋优势。受历史、自然条件、地理位置、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少数民族地区的贫困现象还比较普遍,扶贫任务异常艰巨。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办2012年3月21日对外公布的贫困村名单,广西现在还有3000个贫困村。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12年4月11日公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名单的通知》,广西还确定了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8个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1个。从我国社会救助和扶贫工作效果来看,心灵慰寂的“造血”扶贫和救助方式比简单的物质给予扶贫和救助方式更有成效,对贫困者的内心更为震撼,对其自身今后的发展更有推动力。有学者近期就撰文指出:“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在从生存型救助走向发展型救助过程中,应当从生活救助到注重能力救助、从消极救助到积极救助、从单一性救助到多元化救助、从补救性救助到注重预防性救助、从救助管理到救助服务上实现我国社会救助的制度转型”[1]。广西佛教济善会在确定帮扶名单后,就会组织一些义工和志愿者代表前往帮扶对象家里进行救助物质的发放。在受助者接受捐助后,义工和志愿者代表不是马上离开,而是和受助对象及其家庭成员进行较长时间的谈心交流,帮助受助对象分析当前的生活困难和出路,鼓励受助对象树立生活信念,克难攻坚。在准备离开受助对象家里时,义工和志愿者的组织者还会把自己的联系方式告知受助对象,并在间隔一段时间后,安排受助对象回访活动,及时了解受助对象的近期情况和困难。这样的帮扶服务方式就会给受助对象更加强烈的生活勇气和更为明确的发展方向。
(二)宗教慈善组织的公益慈善活动有利于拓展人们交往空间,增进少数民族地区各民族群众的情感融合。广西地处中国西南,境内拥有壮、苗、瑶、侗等12个少数民族,是我国多民族聚居地之一和五个民族自治区之一。近年来,特别是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上升为国家战略后,全国各地前往广西谋求发展机会的人员逐年增多。广西佛教济善会以“以人为本,服务社会,正知正觉,共证菩提”为宗旨,秉乘“十方来,十方去,十方共成十方事;万人施,万人用,同结万人缘”的理念接纳广大义工和爱心人士入会。广西佛教济善会的入会门槛排除了地籍、民族、性别、职业的限制,有爱心又想参与公益慈善事业者都可以自愿申请入会。所以,广西佛教济善会会员遍布广西各地和全国部分省市。会员们在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组织协调中会进行彼此的沟通和交流,来自全国各个民族的义工们可通过广西佛教济善会这座桥梁不断增进情感交融和民族交往。
(三)宗教慈善组织从事公益慈善活动扩大了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救助主体的力量。社会救助是我国的一项基本社会保障制度。我国的社会救助制度经过60多年的发展,逐步形成了以低保救助、五保供养为核心,以专项救助为辅助,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国家的社会救助能力和社会救助领域都得到了迅速发展。而面对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社会转型期特殊矛盾不断增多和社会救助覆盖面不断扩大的新形势,单靠政府的社会救助显然不能够完全满足社会救助不同层面的需求。有学者早就指出,“面对我国仍拥有数千万贫困人口、贫困问题突出而政府救助能力不足、反贫困任务依然艰巨的国情,我们完全应该在完善、健全政府救助的同时,创造条件开发社会救助资源,推进非政府组织和社会成员之间的社会互助,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以非政府组织为补充的、立体交叉、纵横交错的、面对社会各类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系统”[2]。广西佛教济善会作为由自愿奉献爱心的佛教徒组成的非营利性慈善事业组织,成立10年来,社会救助领域、受助对象和服务区域不断扩大。仅2011年,广西佛教济善会资助贫困学生165名,关爱孤寡老人88名,建立爱心书屋13个,捐助生活物资近13万多元,还从社会募捐衣物、被褥等寄往山东、云南、、广东、新疆、内蒙古、湖南及广西区内等地的贫困家庭。可以看出,广西佛教济善虽规模不大,但其在特定的民族区域内从事的公益慈善活动对于当地特殊群体的及时救助起到了较为重要的作用。
二、少数民族地区宗教慈善组织的发展现状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的宗教慈善组织在慈善捐赠数额、志愿者数量、慈善公益项目、社会服务领域、慈善组织自身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目前还处于初级阶段,宗教慈善组织还面临转型社会的多维救助需求、专业人才队伍缺乏、善款筹集难度加大、组织自身能力建设等发展瓶颈。笔者以广西佛教济善会为样本,对其在发展过程中的困难进行分析,以便梳理出我国少数民族地区中小型规模的宗教慈善组织目前发展面临的共同困难。
(一)起步晚,规模小。从全国宗教慈善组织的总体发展来看,我国宗教慈善组织的社会公益慈善服务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才逐渐取得迅速发展。比如,中华慈善总会在1994年才成立。同年,厦门南普陀寺慈善事业基金会正式成立。这是我国第一家经政府民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佛教慈善机构,也是中华慈善总会的创始会员和特邀理事。目前,中华慈善总会有300个会员单位。广西佛教济善会成立于2002年,目前会员只有1000人左右,而厦门南普陀寺慈善事业基金会的海内外注册会员已达15980人。
(二)组织结构不健全。广西佛教济善会由释克真法师创建,成员基本上是法师、义工和志愿者。目前该会有自己的宣传网站——广西济善公德网,设有济善QQ交流群5个。广西佛教济善会至今还因各种原因未到政府民政部门进行注册登记,没有建立内部管理机构,也没有专职人员,开展的活动主要是由入会较早、有公益激情的义工来发动、组织。与一般慈善组织相比,广西佛教济善会参与人员以佛教信众为主(也存在部分非佛教信众),其成员的奉献精神、志愿服务和信任感更为持久,组织运作的成本相对低廉。但是义工组织者往往受到家庭、工作、能力、时间、阅历、知识结构等自身条件的局限,宗教慈善组织公益事业完全依靠义工兼职进行活动策划、组织实施,对宗教慈善组织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显然是不利的。
(三)组织之间合作太少。广西佛教济善会的交流集中在会员之间和济善QQ群成员之间,很少与广西区内外的其他社会公益组织进行交流,也没有与国内外的企业、公司合作进行公益慈善项目开发,还没有过和境外公益慈善组织接触的经历。广西佛教济善会更多地是把自身看作是一个自发的慈善组织,缺乏对外交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强调佛教里讲的一切随缘教理。
(四)社会监督机制缺失。广西佛教济善会在协会宗旨上明确了开放性原则,包括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理念,勇于接受社会的监督与质疑。它每次开展公益慈善活动后,会在广西济善公德网上公布捐赠信息、帐目来往清单、活动照片和视频资料等。而广西佛教济善会成立10年来,没有政府相关部门对其开展的慈善活动进行监管,也从未进行过年度财务审计。广西济善公德网上公布的监督电话却是广西佛教济善会南宁地区负责人的电话。这说明广西佛教济善会在接受政府和社会监督上急需完善社会监督机制。
(五)服务能力有待提升。受义工知识背景、文化水平、人员数量等方面的限制,广西佛教济善会的公益慈善活动涉及领域比较狭窄。它的活动主要集中在不定期向受灾地区群众捐赠被褥、食品等生活物资,向贫困家庭赠送衣物,向贫困学生提供经济资助等方面;主要是先募集爱心人士的经济和物资捐赠,然后把这些爱心人士的经济和物资捐赠转交给受助群体,“中转站”的作用非常明显。它在社会公共服务领域的养老、托幼、医疗卫生服务、环境保护、灾后重建、社会公共设施建设等方面都还没有涉及,服务领域有待拓展,服务能力需要提升。
三、少数民族地区宗教慈善组织的管理创新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然而,部分少数民族地区仍面临着一系列亟需解决的公共服务难题。少数民族地区的这些社会需求和社会问题仅靠政府和市场来解决显然还不够,亟待社会公益慈善组织的力量来补充。这对我国宗教慈善组织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我国宗教慈善组织要在慈善理念、管理机制、服务能力等方面进行变革,突破限制自身发展的瓶颈,才会有能力参与解决少数民族地区社会公共服务领域的新矛盾和新问题。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宗教慈善组织进行管理创新的路径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以宗教慈善组织的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创新为重点,拓展宗教慈善组织发展的内生动力
1.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宗教慈善组织的内部管理。治理结构一般指治理的机构、体系及其内在控制机制,通常由决策层、执行层和监督层组成。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是国外公益服务机构治理的普遍做法。宗教慈善组织要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运行管理机制,采用现代组织策略和精细化的科层制进行规范管理,实行阳光运作,加强慈善工作队伍的专业能力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和信息公开制度,在尊重捐赠人意愿的前提下,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公开应当公开的信息,自觉接受信教群众和社会的监督,防止极少数不法分子以公益慈善活动为名开展聚敛钱财等不正当活动。
2.创新慈善救助的内涵和形式,开发宗教慈善组织富有特色的公益慈善项目。宗教慈善组织应当结合自身的优势和特点,根据社会需求进行特色公益慈善项目的统筹规划,探索“以特色项目吸引捐助,以社会捐助推动救助”的慈善模式。要在扶贫济困、救灾、助残、安老、支教、义诊、环保、改善公共设施等方面找准特色项目定位,通过特色公益慈善项目的实施,为不同社会成员参与慈善事业构筑平台、提供条件。要引导公众通过在线捐赠、慈善消费、慈善义演、义拍、义卖、义展等新型捐赠渠道奉献爱心,吸引更多的慈善资源参与慈善事业。
3.增进组织的对外交流,推进宗教慈善组织的合作开放程度。在全球化、工业化、信息化迅猛发展的社会形势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可能孤立封闭地成长。宗教慈善组织要顺应并融入时展的潮流,积极开展与其他社会组织的交流和沟通。不同宗教慈善组织之间可以发扬不同宗教的优良传统,求同存异、合作互补,共同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建设。同时,在全球化的背景下,我国宗教慈善组织要适应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变化和国际合作交流的客观需要,推进公益慈善组织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一方面,要吸引更多国际慈善资源为我国慈善事业发展服务;另一方面,要向有需要的国家和地区提供跨国界、跨民族、跨文化、跨宗教的国际性公益慈善服务。
4.加大公益慈善活动宣传,注重宗教慈善组织的社会美誉度建设。组织的美誉度是组织成员通过特定的行动和事件在社会传播并得到社会认可、赞赏的良好评价。组织的美誉度也是一个组织得以发展壮大的品牌优势。宗教慈善组织在加强自身主办的网站、期刊、报纸宣传平台建设之外,还要加大与报社、电视台、电台、网站等传播媒介的合作,以便开展的公益慈善活动得到最为广泛的宣传推介,让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和社会普通群众更多更全面地了解、熟悉宗教慈善组织的情况,最大限度地争取社会慈善资源。同时,宗教慈善组织还要深入到广大城市和农村社区中去,与社区领导和群众取得密切联系。这样一方面可以使自己更为熟知城市和农村社区的具体情况,另一方面可以使社区在遇到需要帮助救助的特殊紧急情况时随时向宗教慈善组织进行告知。
5.推广公益慈善文化理念,营造人人都是慈善家的社会扶持互助氛围。宗教慈善组织并不是宗教,在进行公益慈善时不传播宗教,但是宗教慈善组织可以结合教义精髓,宣传慈善文化的内涵,从而激发人们爱人类、爱社会、爱他人、爱自然、爱生命的善良意识,培养人们的爱心、感恩、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让慈善行为在慈善文化的熏陶下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推进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宗教慈善组织社会公益事业的现代转型。
(二)以宗教慈善组织外部管理体制改革为辅助,建立政府有效管理、社会支持监督的宗教慈善组织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1.简化登记注册手续,确立宗教慈善组织的合法身份。目前的社会组织登记仍沿用于1998年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双重管理”体制,即要求我国社会团体组织登记需要经过两个部门的批准,包括业务主管部门的业务审核和登记主管部门的登记审核。这是民间慈善组织一直以来面临的“身份”困扰。近年来,取消双重管理制度,从事公益慈善、社会福利、社会服务等领域的社会组织可以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的新的准入机制已经在北京、上海、广东、广西等一些有条件的地方开始试点施行。广西佛教济善会要抓住这个机遇,尽快到民政部门注册登记,以便今后在身份合法的前提下享受到国家的政策、资金和项目等方面的扶持。
2.建立和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提升宗教慈善组织项目执行能力。政府购买服务主要是指政府把部分公共服务职能,以转移、委托的方式,提供给市场和社会组织。20世纪80年代后,政府购买服务在美国、英国、德国、日本等世界发达国家兴盛,逐步成为各国政府向社会分担公共职能的主要方式。我国经济条件比较好的上海、广东、北京等地方政府也从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尝试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的试点。各地的宗教慈善组织可以根据当地政府实施政府购买制度的情况,结合自身优势,积极竞争有实力、有能力完成的政府购买项目,不断提升宗教慈善组织项目执行能力,拓展社会公共服务领域。
3.完善宗教慈善事业监管体系,提高宗教慈善组织的公信力。组织公信力是公益慈善活动的灵魂所在,是社会大众进行捐赠选择的首要考量因素。各地民政、宗教、工商、审计等部门要建立对宗教公益慈善组织的年检和评估工作制度,重点加强对宗教公益慈善组织的信息披露、财务报表和重大活动的监管,逐步形成法律监督、行政监管、财务和审计监督、舆论监督、公众监督、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宗教慈善事业监管体系。宗教慈善组织要主动推进慈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完善捐赠款物使用的查询、追踪、反馈和公示制度,逐步形成对慈善资金从募集、运作到使用效果的全过程监管机制,并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管理、监督和检查,切实提高宗教慈善组织的公信力。
参考文献:
在邓小平理论指导下提出的这一思想,对21世纪中国有什么意义?
思索这一系列问题,需要我们跟踪研究江泽民与第三代领导集体的思想足迹,从理论与实践结合的高度,层层深入地阐明它对邓小平理论的坚持和发展。
党的建设创新论
“三个代表”的思想精髓是什么?
应当说,“三个代表”的思想,是在继承我党优秀传统基础上作出的适应时代与国情的重大创新,旨在要求实现党的建设与科技、文化、体制的综合创新:按照科技创新、文化创新、体制创新、全面创新的要求,来推动党的建设创新;以党风党建创新为关键,来支撑科技创新、文化创新、体制创新、全面创新;中国共产党应成为国家创新体系中多元主体的核心力量,从而开创中国式的国家创新体系,既不同于特别突出政府通产省主体作用的日本技求创新模式,也不同于特别突出企业创新主体作用、知识创新与技术创新综合的美国模式。
从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的思想发展轨迹来看,从80、90年代之交开始,尤其是从反思1997年东亚金融危机历史教训的1998年以来,经过十来年反复酝酿、反复锤炼、反复琢磨,逐步提出了以科技创新为龙头的全面创新论。
2000年1月14日,江泽民同志在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谈话中,率先提出了科技创新、全面创新与党的建设创新问题:“当今世界处在重大而深刻的变动之中,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党的建设遇到了许多前所未有的新矛盾、新问题。”
2000年2月24日,在广东考察工作时,特别明确突出地讲到科技创新与体制创新的“两个创新”问题:“面向21世纪,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必须大力依靠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任务更艰巨了。如何在新的国内外条件下通过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增创经济发展的新优势,要加紧研究和实践。”
2000年6月初,江泽民在中国科学院第十次、中国工程院第五次院士大会上,再一次纵论创新对中华民族的重大意义:“我多次说,‘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科学的本质就是创新,是不断有所发现,有所发明。”“科学精神的内涵很丰富,最基本的要求是求真务实,开拓创新。”
2000年6月22日,在西北宁夏、甘肃视察工作时,江泽民更进一步阐发了至少包括理论创新、体制创新、科学创新、技术创新四大内容的全面创新理论:“创新包括理论创新、体制创新、科技创新及其他创新。”“我们进行体制创新,就是不断完善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全面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求的各方面的体制。我们进行科技创新,就是要使科学技术成为我国跨世纪发展的强大推动力。我们进行理论创新,就是要使我们党的基本理论在继承的基础上不断吸取新的实践经验、新的思想而向前发展。”“思想解放、理论创新,是引导社会前进的强大力量。”
2000年6月30日,江泽民应邀为美国《科学》杂志撰写了社论《科学在中国:意义与承诺》,再次提纲挚领地阐发了全面创新论:“中国将致力于建设国家创新体系,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提高全社会创新意识和国家创新能力,这是中国实现跨世纪发展的必由之路。”
正是在这种历史背景、思想背景下,江泽民从2000年1月起到6月间,多次阐发了“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主旨首先在于面向21世纪科技创新、全面创新的时代潮流,全面推进中国共产党自身建设的重大创新。
“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自身体现了在继承传统基础上的创新精神、创新意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层面上:第一,“三个代表”集中体现了党的建设上的重大创新
以“战争与革命”为主题的历史时代,马克思主义史上的“头两个五十年”,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的建党学说与建党实践,在党的建设上都突出了阶级斗争这个纲:首先强调党是工人阶级战斗的先锋队,是阶级斗争工具,是把握武装斗争的武装集团。
而面向21世纪,我们面临的是以“和平与发展”为主题的崭新时代,现代科技革命与经济全球化两大潮头代表时代主流。正是在这种新的形势下,“三个代表”思想坚持和发展了邓小平理论,要求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工人阶级先进政党,最重要的工作重心不是再搞阶级斗争,而是代表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和广大人民利益、人民民主的未来发展方向。
第二,“三个代表”体现了创新主体的重大创新
在当代国际上流行的创新理论中,往往对创新主体做出不同规定:把企业与企业家作为技术创新主体;把科学家、科学院、大学作为科学创新、知识创新主体;把国家政府作为政策创新、体制创新主体……但很少专门探讨党的创新、执政党的创新、工人阶级执政党的创新主体作用问题。
“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则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从中国国情实际出发,专门探讨了中国共产党作为工人阶级执政党的全面创新问题,把党作为创新主体,作为中国国家创新体系的核心力量,这不愧是一个理论与实践统一的重大创新。
第三,“三个代表”体现了中国国家创新体系的独特创新
在目前已有的国家创新体系中,较有影响的是美国模式与日本模式。
美国式国家创新体系,显著特点是强调科学创新与技术创新结合,特别突出企业与企业家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在一定意义上或许可称之为“企业主体型国家创新体系”。
日本式国家创新体系,过去比较突出与市场结合的技术创新,特别强调政府通产省在技术创新中的主导作用,在一定意义上或许可称之为“政府主导型国家创新体系”。
中国在认真学习借鉴美、日等发达国家创新体系的同时,也努力开创有自己特色的国家创新体系,显著特点之一,就是把中国共产党作为国家创新体系的能动主体之一,并作为领导多元主体综合创新的核心力量与整合机制,或许可称为“党领导型国家创新体系”。
三大振兴的历史使命
高度概括地说,江泽民与第三代领导集体提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最根本的目的就是要使21世纪中国共产党实现三大振兴的伟大历史使命:振兴党风——振兴中华——振兴社会主义。
(一)提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首先是为了“振兴党风”,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克服官僚腐败、不正之风,使21世纪中国共产党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力量,中国式国家创新体系的能动主体与多元主体中的主导力量。
正在迎来建党80周年的中国共产党,以“过五关斩六将”的开拓奋斗精神,经历了一系列重大历史考验:
从地下党,转变为执政党;
从武装斗争为主,转向和平建设为主;
从“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向以现代化经济建设为重心;
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型体制;
从封闭半封闭状态,走向对外开放、全面开放、参与经济全球化;
从比较单一的经济成分、经济结构,走向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多层次经济结构。
总的来说,中国共产党表现出强大的生命力、战斗力、综合创新能力,历尽磨难,千锤百炼,成长壮大,不断发展。
当然,不应讳言,在改革开放、实现现代化这样一个大变革、大发展过程中,党的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有的问题还相当突出、相当严重、相当尖锐。最大的两个问题,是精神文明建设问题与党的建设问题。最突出、最典型的表现,是官僚腐败、不正之风。
为此,江泽民和第三代领导集体,一再为我们敲响警钟:“从这些年和最近揭露出来的一些大案要案来看,一些领导干部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简直到了利令智昏、利欲熏心、胆大包天、无法无天的地步!”“如果治党不严,纪律松弛,组织涣散,发展下去,不是没有亡党亡国的危险啊!”
正基于此,在提出“三个代表”,思想的同时,江泽民代表第三代领导集体,不仅重申了“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指导方针,而且提出了“振兴党风”的“三个必须”:
“必须进一步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必须抓紧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必须适应新的情况,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
按照“三个代表”的方向与标准,全面建设21世纪中国共产党,正是“振兴党风”的必由之路与根本途径。
(二)提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最根本的目的是为了“振兴中华”,实现中华民族在21世纪的现代复兴.让中华文明在未来世界新型文明中大放光彩。
中华民族、中华文明,在古代世界有过光辉篇章,而在近代世界历史上,从1750年英国走向近代工业化以来,中国却走向封闭、走向落伍了。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中国更陷入了落后挨打的屈辱局面。
1894年,孙中山在成立近代资产阶级政党前身组织——兴中会时,率先喊出了“振兴中华”的响亮口号。
20世纪中期,毛泽东把中华复兴作为中国共产党与新中国的伟大历史使命,1962年在会见英国元帅蒙哥马利时,还专门列出一个时间表。
邓小平在1990年,专门以《振兴中华民族》发表了重要谈话,并使“振兴中华”重新成为中华民族的时代主题。
2000年5月,提出“三个代表”思想的江泽民,在视察上海时,同样把“振兴中华”作为自己一切思考,包括提出“三个代表”的出发点和中心点:“怎样使我们党在复杂的国内外形势下始终充满活力,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宏伟事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我想的最多的一个问题。”这个思想主旨,他反复讲了多次,并且点明了这也正是提出“三个代表”的思想宗旨:“提出坚持‘三个代表’的要求,其出发点和着眼点就在这里。”
按照“三个代表”要求,全面建设21世纪中国共产党,实现党自身建设的伟大创新工程,这是中华文明走向21世纪现代复兴的强大支点。
(三)提出“三个代表”思想,不仅为了振兴党风、振兴中华,还有一层世界历史性使命,就是以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支点,迎接21世纪社会主义的复兴。
八、九十年代交错点上,东欧剧变,苏联解体,当代社会主义遭受了前所未有的大曲折。
“马克思主义死亡论”、“社会主义终结论”流行一时,甚嚣尘上。
邓小平南方谈话,尾声之处,一针见血地点明了问题实质:“一些国家出现严重曲折,社会主义好像被削弱了,但人民经受锻炼,从中吸收教训,将促使社会主义向着更加健康的方向发展。因此,不要惊慌失措,不要认为马克思主义就消失了,没用了,失败了,哪有这回事!”
邓小平真可谓一个老练成熟的政治家、思想家,果然不出所料,1992年就是当代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低谷时期的谷底,以后再没有发生多米诺骨牌式的崩塌现象。尽管世界社会主义实践不会在短期内走出低潮时期,但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却从90年代中期开始,率先逐步出现回升势头。
1995年,俄罗斯共产党人与专家学者,发出呼唤:“社会主义曲折隧道尽头,21世纪必将复见光明!”
1998年,来自60多个国家的1500名代表,齐集巴黎大学、国家文化会堂,纪念《共产党宣言》发表150周年,发出了“马克思没有死”的强烈时代呼唤。
1999年,马克思被某些西方有影响的大众传媒评为“一千年来最有影响的思想家”,“千年马克思”获得新的生命。
江泽民和第三代领导酝酿形成“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过程中,当然首先关注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同时也以广阔理论视野,关注着世界社会主义历史命运。
90年代中期,当世界社会主义开始出现某些历史转机先兆时,江泽民和第三代领导集体就要求一些中央研究机构,加强对当代世界社会主义运动与思潮的跟踪研究,注意他们提出的各种新问题、新观点,并特别关注一些人提出的世界社会主义如何在21世纪走出低潮、走向复兴的问题。
2000年1月14日,首先提出“三个代表”基本思想的《江泽民同志在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就要求我们“结合世界社会主义事业的曲折历程来进行总结和反思”,并要求我们注意到“二十世纪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社会主义的兴起”,以及在世界格局变化条件下,同世界资本主义展开的长期较量与激烈斗争。
2000年6月28日,江泽民在中央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发展重要讲话,提出“四个如何认识”的问题,头一个就是“如何认识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进程”。
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的中国共产党人,不仅以振兴中华为己任,而且以振兴世界社会主义为己任。邓小平提出“三步走”战略时就提出其国际意义、世界历史意义:“这不但是给占世界总人口四分之三的第三世界走出了一条路,更重要的是向人类表明,社会主义是必由之路,社会主义优于资本主义。”
在邓小平理论指导下提出的“三个代表”思想,将不仅为振兴党风、振兴中华提供强大支点,而且必将为21世纪世界社会主义复兴,带来东方曙光!
论文摘要: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的创造性主要体现在两大方面。一是首创性特征,新民主主义社会论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独创同时,它与民粹主义也格格不入。二是启迪性意义,它不仅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源头和参照系,而且为落后国家在革命胜利后过渡到社会主义树立了光辉榜样。
对创造性(Creativity)一词的解释,学术界各有己说,莫衷一是。不过,对其主体特征的概括基本是一致的,即:一是具有首创性,二是具有社会意义。新民主主义社会论正是这两大特征的生动体现。尽管该理论付诸实践仅短短几年,但是,其首创性特征、其理论意义在毛泽东思想理论宝库中仍是熠熠生辉的,并且留给今人许多的启示和思考。
一、社会背景的独特性
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的主要创造者是毛泽东。毛泽东自抗日战争开始后就在不断思考着抗战胜利后中国应建立一个什么样国家的问题,从起初提出“建立自由平等的新中国”到《新民主主义论》发表时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具体描绘,毛泽东对抗战胜利后的中国将要建立的新社会有了一个清晰、明确的目标。一般认为,1940年发表的《新民主主义论》是新民主主义社会论形成的标志。之后,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张闻天等为新民主主义论的丰富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到建国初期,该理论基本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理论体系。
回眸新民主主义社会论构建时的社会历史特点,能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其创造性特征。新民主主义社会论从构建到新中国成立的十多年间,中国的社会经济形态仍是殖民地半殖民地,中国社会一直处于战争、动荡之中。这就是说,战争贯穿整个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的创建过程。由于新民主主义社会论属于预见性的,因此,在构建过程中不能不受当时局势的影响。因此,在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一直在设想打败日本帝国主义之后,中国要建立一个“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2)的国家,并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纲领进行了具体的描述。然而,抗战胜利后,蒋介石发动了内战,和平建国的愿望成为泡影,因此,毛泽东关于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思路也随着形势的变化不断地进行着调整。特别是随着解放战争的胜利进行,一个打败蒋介石、建立新中国的光明前途近在咫尺之时,毛泽东便将这个将要建立的新社会称为“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纵观新民主主义社会论形成发展的十多年,中国社会的主要特点是帝国主义的侵略与中国人民的反侵略、蒋介石挑起内战与各族人民要求和平民主的交错复杂的局面,在这样的情势下构建的新民主主义社会论,不能不打上时代的烙印。社会背景的独特性决定了其理论构建的独特性。
第一、趋同性。抗日战争时期,在以国共合作为基础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感召下,全国人民同仇敌汽,共同抗击侵略者。尽管蒋介石抗战态度由积极转向消极,不时与共产党军队发生摩擦,但他始终没有向日本投降。所以,在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构建新民主主义社会论,在提法上更多的具有趋同性。在论及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政治时,毛泽东说:“国体—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政体—民主集中制。这就是新民主主义的政治,这就是新民主主义的共和国,这就是抗日统一战线的共和国,这就是三大政策的新三民主义的共和国,这就是名副其实的中华民国。”
第二、包容性。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的包容性,特别体现在对资本主义的认识上。随着抗日战争的深人,毛泽东关于利用资本主义的思路愈加明晰,到抗战胜利时,其发展资本主义的思想达到了一个相当宽广的境界。毛泽东认为:“我们主张的新民主主义制度的任务,……能够自由发展那些不是‘操纵国民生计’而是有益于国民生计的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保障一切正当的私有财产。(5)还说:“现在的中国是多了一个外国的帝国主义和一个本国的封建主义,而不是多了一个本国的资本主义,相反地,我们的资本主义是太少了。(6)“我们共产党人根据自己对于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明确地知道,在中国的条件下,在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制度下,除了国家自己的经济、劳动人民的个体经济和合作社经济之外,一定要让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在不能操纵国民生计的范围内获得发展的便利,才能有益于社会的向前发展。从这些论述中,我们不难看出,毛泽东在40年代中期对新民主主义国家中资本主义发展的宽容态度。
第三、策略性。在中国革命胜利后,要建立一个新民主主义的国家,这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既定方针,但是,由于形势的发展变化,毛泽东的思路也不断地进行着调整,对一些问题的提法也有变化,如对新民主主义共和国性质的认定问题,毛泽东根据时局的变化,就有不同的提法。
第四、科学性。自1840年以来,中国不断受到列强侵略,领土被瓜分,主权遭践踏,财富被侵吞,人民受奴役。旧中国山河破碎,民穷财尽。在这种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废墟上是建不成社会主义的,因此有必要经历一个作为过渡时期的新民主主义社会,来从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为社会主义准备条件。
总之,新民主主义社会论建构于民族解放战争和人民解放战争的炮火硝烟之中,这种独特的岁月使得新民主主义社会论被深深地打上了时代的烙印,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状况和构建新民主主义社会论时的具体历史情形考察,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的确是中国特殊国情的产物。
二、社会名称的首创性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把人类社会划分为五个依次更迭的社会经济形态,即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社会主义为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列宁在此基础上,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发展学说的思想向前推进了一步,明确指出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之间存在着一个过渡时期。毛泽东又进一步发展了列宁主义,提出了经由新民主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思想。这个过渡时期称之为新民主主义社会。对这个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建立、建设、性质、任务和前途等作了较多的论述。特别强调在这个新民主主义社会里,要大力发展生产力,允许资本主义的存在和发展。这里,毛泽东其实指出了一条不经过资产阶级专政但却有资本主义发展的中国式的新民主主义建设道路。总之,毛泽东之前的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学说中虽然没有新民主主义社会一说,但是,由于中国国情的特殊性,社会发展阶段的情形也应具特殊性,新民主主义社会无论从其命名看还是从其内容看,都显示了其首创性特征。
三、理论内容的前喻性
新民主主义社会论形成于抗战初期和中期,发展于抗战后期和解放战争时期,到建国时基本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理论体系。新民主主义社会论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建立、政治经济文化的建设、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特征性质任务和前途等都作了全面的阐述。具体体现在: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成功之后,中国要建立一个新民主主义的共和国,在这个新民主主义国家里,要充分利用资本主义大力发展生产力,为社会主义的建立打下坚实的基础,待条件成熟时再一举进入社会主义,新民主主义社会具有过渡性特征,其前途是社会主义。在新中国成立之前,新民主主义社会论就已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理论体系,使得新中国在成立之时显得较为从容,有章可循,《共同纲领》就是在新民主主义社会论指导之下制定颁布并被实施的。
四、理论构想的启迪性
新民主主义社会论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一个最重要的来源。毛泽东等中国共产党第一代领导人认为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中国要建立一个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在这个国家里,要允许资本主义的存在和发展,利用资本主义来发展经济,使生产力得到较大发展,为社会主义的建立创造丰厚的物质前提。邓小平为代表的第二代领导集体也准确地判断了中国的国情,认为中国生产力还很落后,商品经济还不发达,因而确认这样的社会主义尚处于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正是基于中国现阶段的实际国情,在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的基点上创建而成的。
我们再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和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的主要内容作一比照,从中可以看出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的参照系作用。从建设时间上看,新民主主义社会论曾设想新民主主义社会大体需二三十年时间,大力发展经济,为走向社会主义而打下基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认为初级阶段需一百年时间,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使中国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程度。从政治纲领看,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政治纲领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行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政治纲领是坚持和完善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以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依法治国,以德治国。从经济纲领看,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经济纲领是国营经济领导下的五种经济成分并存;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纲领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从文化纲领看,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文化纲领是反帝反封建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文化纲领是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从这些比照上,我们可以看出,新民主主义社会论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合理的参照系,只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内容更丰富、内涵更深厚,层次更高,更具时代特征。
一、创新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动力源泉
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是人类历史上社会制度的一次根本变革。新生的社会主义能不能快速发展,显示出比以往社会制度的优越性,关键在于它能否继续走创新之路。如果一种新事物产生之后不思进取,就会很快成为旧事物,就会在万物竞发的历史长河中被无情地淘汰,这是事物发展的客观逻辑。邓小平对此有着清醒而深刻的意识,他说:“在革命成功后,各国必须根据自己的条件建设社会主义,固定的模式是没有的,也不可能有。墨守成规的观点只能导致落后,甚至失败。”[1](P292)在他看来,保守僵化,墨守成规,是社会主义落后和失败的根本症结,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才是社会主义生生不息的动力源泉。
首先,只有不断创新才能持续激发社会主义的勃勃生机。从理论上讲,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社会主义由于消灭了剥削和压迫,建立了新的经济和政治制度,因而,它比以往的社会更具生机和活力。但从实践上看,社会主义制度的生机和活力并没有持续地发挥出来,有的国家还因此而放弃了社会主义制度。这一现象不能不引起人们普遍地关注和思考。有的人只看到事物的表面现象,将社会主义运动的低落和在某些国家的失败归咎于社会主义本身。对此,邓小平给予了坚决的否认。他认为,社会主义遇到的困难和曲折,并不能证明社会主义制度不好,而是实践社会主义的人思想保守,缺乏创新精神,长期固守一种僵化模式的结果。社会主义蕴含着巨大的生机和活力,只有不断创新,才能使这种生机和活力持续发挥出来。基于这种认识,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他带领全党和全国人民大刀阔斧地进行改革和创新,恢复和发展了毛泽东同志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陆续实行了一系列适合新情况的重大政策,使全国的面貌焕然一新。
其次,只有不断创新才能发挥社会主义的比较优势。社会主义要得到人们的普遍认同,不仅要从纵向比较中体现出对以往社会形态的优越性,更重要的是在横向比较中体现出对当代资本主义的优势。这一点邓小平讲得很清楚:“社会主义制度优于资本主义制度。这要表现在许多方面,但首先要表现在经济发展的速度和效果方面。没有这一点,再吹牛也没有用。”[2](P251)经济发展速度和效果是衡量一种社会制度先进与否的根本标准,但怎样才能实现经济的快速发展?归根结底就是要在新的观念支配下,通过新的手段和方式,在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方面实施全面改革和创新,为生产力的快速发展扫清障碍。社会主义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之所以没有很好地发挥出对资本主义的比较优势,其根本原因就是没有认清和把握世界经济发展的新特点和新趋势,陶醉于已经建立起的社会主义经济模式之中,孤芳自赏,难以自拔。我国的改革实践充分证明,社会主义一旦认识到自身的弱点和劣势,并在重新觉醒中实现社会主义的全面创新,就能像新的社会制度诞生那样,以经济上的重新崛起,充分证明自己优于资本主义的本质特征。
第三,只有不断创新才能实现社会主义的最终目标。社会主义取得对资本主义的比较优势并不是最终目的,只是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的过渡的一个必要条件。邓小平认为,共产主义的实现是一个极其艰巨复杂的过程,它不仅要求社会物质财富极大的丰富,而且要求人们的思想文化水平极大的提高。推进两个文明建设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事业,必然会遇到一系列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矛盾和新问题,在新的事物面前,旧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是无能为力、无济于事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没有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实现共产主义就是一句空话。由于邓小平深刻认识到共产主义大厦要靠创新观念和能力来支撑,所以他在谈到为共产主义奋斗的时候,总是要求各级干部增强创新意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他说:“时代和任务不同了,要学习的新知识确实很多,这就更要求我们努力针对新的实际,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努力提高解决新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问题的本领,“加强我们工作中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只有这样,我们党才能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建设和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一直达到我们的最后目的,实现共产主义。”[1](P146—147)
二、社会主义创新是全方位的创新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只要有利于国家兴旺发达,人民富裕幸福,有利于社会主义发展的事,就要全力以赴去做;凡是不利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有碍社会主义发展的方面,就要坚决地进行改革和创新。这是邓小平的一个重要思想。按照这一思想,他提出了社会主义必须进行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的创新,以全面推进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一是观念创新。没有思想观念的更新,其他方面的创新就无从谈起。遵循这一思想,邓小平冲破“两个凡是”的束缚,支持真理标准大讨论,提出要完整准确地理解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他说:“只有思想解放了,我们才能正确地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解决过去遗留的问题,解决新出现的一系列问题,正确地改革同生产力迅速发展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确定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具体道路、方针和措施。”[2](P141)在他看来,思想能不能解放和创新,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和命运,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的前途和命运。“一个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一切从本本出发,思想僵化,迷信盛行,那它就不能前进,它的生机就停止了,就要亡党亡国。”[2](P143)这不是小题大做,也不是危言耸听,而是颠扑不破的真理。纵观人类发展的历史,凡是思想保守僵化的民族,肯定是没有生气和前途的民族。凡是生机勃勃的民族,也必然是思想开放活跃的民族。社会主义要发展壮大,首先应该有全新的思维模式和思想观念。
二是道路创新。邓小平深刻总结了国际社会主义运动的经验教训,认为采用某种固定的模式和统一的道路建设社会主义,只能葬送社会主义事业。只有从实际出发,实现发展道路的创新,才能把社会主义事业推向前进。他说:“在革命成功后,各国必须根据自己的条件建设社会主义。固定的模式是没有的,也不可能有。墨守成规的观点只能导致落后,甚至失败。”[1](P292)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教训深刻印证了这一思想,正如邓小平所总结的:“中国革命的成功,是毛泽东同志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的实际相结合,走自己的路。现在中国搞建设,也要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的实际相结合,走自己的路。六年来,中国农村就是根据这样的原则,走自己的路,取得成功的。最近通过的以城市为重点的改革的决定,也是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走自己的路。”[1](P95)邓小平的思想非常明确,能否在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上突破创新,直接关系着社会主义的生死存亡。 
 
三是方法创新。社会主义事业是前无古人的全新事业,如果不在思想方法、工作方法、行为方式上创新,就无法完成建设社会主义的历史重任。这是邓小平的又一重要思想。他反复强调各级干部要克服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教条主义、事务主义等思想方式和工作方式,要密切联系群众,广泛深入实际,雷厉风行办事,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提高效率。他对那种整天沉溺于文山会海、办事拖拉、相互扯皮、不负责任、效率低下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极为不满,主张通过体制改革等“外科手术”式的方法革除这些弊端,以全新的方法适应全新的事业。他说,改进工作方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迫切问题,“工作方法总要适应四个现代化的要求,改得好一点、快一点。”[2](P282)在他看来,没有方法的创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就难以落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蓝图就无法实现。
四是制度创新。邓小平认为,社会主义能否发挥其优越性,关键在于其制度的好坏。他所说的制度不是指社会主义根本制度,而是指具体的制度或体制。他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2](P333)制度问题比起其他问题来更具有全局性、根本性和长远性。基于这种认识,他主张对现行体制所存在的弊端进行全面改革,以实现体制的根本创新。如不进行改革和创新,就很难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就会严重妨碍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发挥。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对经济体制、政治体制、科技体制、教育体制、干部体制、财政体制、金融体制等的改革和创新有过专门的论述,提出过具体的要求。从一定的意义上讲,邓小平所领导的改革开放事业,就是一项制度创新的伟大工程。我国20多年的实践证明,没有制度的变革与创新,就不可能有社会主义的辉煌。社会主义要永葆其青春和活力,就需要我们按照邓小平的制度创新思想,根据变化着的新情况适时进行体制改革,使社会主义制度以新的内容和形式走向新的历程。
五是科技创新。邓小平有一个极为重要的思想,就是人类的进步,社会主义的发展,归根结底依靠科学。他明确指出:“实现人类的希望离不开科学,第三世界摆脱贫困离不开科学,维护世界和平也离不开科学。”[1](P183)在他看来,科技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已经被提升到了第一位。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最终也要靠科技来实现。因此,科技创新在社会主义创新工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他认为,科技创新最重要的标志就是发展高新科学技术,就是要站在世界科学技术发展的前列。他说:“高科技领域,中国也要在世界占有一席之地。”“搞科技,越高越好,越新越好。越高越新,我们也就越高兴。”[1](P378)为了实现科技创新,邓小平主张在科技政策、科技体制、科技人才、科技投资、科技成果转化等一系列方面都要打破常规,一切都要从有利于出科技成果,有利于出科技人才出发。要大胆引进国外智力,吸收世界科技精华,为我所用,以促进我国的科技创新。
六是文化创新。文化建设状况直接影响着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也影响着社会风气的变化。因此,邓小平从社会主义“不变质”的战略高度强调了文化创新的重要意义。他把思想文化战线上的战士看作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强调所有从事文化工作的同志都“应当高举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的旗帜,用自己的文章、作品、教学、讲演、表演,教育和引导人民正确地对待历史,认识现实,坚信社会主义和党的领导,鼓舞人民奋发努力,积极向上,真正做到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为伟大壮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而英勇奋斗。”[1](P40)要使社会主义文化产品成为鼓舞人、鞭策人、激励人的精神武器,就应该在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前提下,大胆改革,勇于创新。无论是理论研究成果,还是文学艺术作品,都应该深刻反映社会生活,探索社会发展规律,具有厚重的历史感、深沉的思想内涵和崭新的表现形式。总之,文化发展的源泉在于创新,文化功能的实现也在于创新。
三、社会主义创新必须坚持科学的指导原则
创新不仅要有高度的热情和强烈的冲动,而且要有科学态度和求实精神。只有把创新热情和科学态度结合起来,坚持以科学的原则作指导,才能真正实现创新。否则,创新只能陷于空谈。遵循这一逻辑,邓小平提出了社会主义创新的五条指导原则:
第一,坚持继承与发展相结合的原则。社会主义创新主要表现为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而理论创新则主要表现为马克思主义的发展。怎样发展马克思主义?邓小平一贯的态度是,必须在坚持和继承的前提下发展。如果抛弃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就会走偏方向,就无所谓发展和创新。同时,坚持和继承不是原封不动地照搬,更不是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来度量和切割现实,而是要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指导下,认真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提出新理论,使马克思主义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不断得到丰富、充实和发展。按照这一原则,邓小平批驳了马克思主义“失败了”、“过时了”的论调,指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永远是社会主义的旗帜,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他说:“不要认为马克思主义就消失了,没用了,失败了。哪有这回事!”[1](P383)同时他又指出,马克思主义理论从来不是教条,而是行动的指南。“绝不能要求马克思为解决他去世之后上百年、几百年所产生的问题提供现成答案。列宁同样也不能承担为他去世以后五十年、一百年所产生的问题提供现成答案的任务。真正的马克思列宁主义者必须根据现在的情况,认识、继承和发展马克思列宁主义。”“不以新的思想、观点去继承、发展马克思主义,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1](P291—292)可见,发展、创新离不开继承,继承必须创新,不创新就不是真正的继承。两者是辩证统一的。
第二,坚持借鉴与独创相结合的原则。邓小平一贯认为,随着世界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各个国家的联系愈来愈紧密,每一个国家都不能脱离世界而孤立地发展,都需要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社会主义要发展创新,决不能把自己封闭起来,应该勇敢地吸取世界各国的先进经验,以作为自己发展创新的起点。不会借鉴,也就不会创新。所以,“关起门来搞建设是不能成功的,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1](P78)邓小平同时又指出,像中国这样的大国只靠借鉴别人的东西也不能发展起来,借鉴只能建立在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基点之上,借鉴必须通过内化、创新才能发挥作用,借鉴离开了独创,就会变成照搬或者爬行。他说:“无论是革命还是建设,都要注意学习和借鉴外国经验。但是,照抄照搬别国经验、别国模式,从来不能得到成功。这方面我们有过不少教训。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1](P2—3)不言而喻,不借鉴不会有创新,只借鉴也不可能有创新,只有把借鉴和独创结合起来,才能实现高起点的创新。这是走创新之路的一条重要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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