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投资报告(精选8篇)

时间:2023-08-11

建筑工程投资报告篇1

关键词:建筑工程;成本;管理;

建筑工程造价是指发包工程的承包价格,即工程承包合同上的合同价。通过招投标,由投资方和施工单位共同认可的因市场而形成的市场价格;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是指运用科学、技术原理和经济及法律等管理手段,解决工程建设活动中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技术与经济、经营与管理等实际问题,从而提高投资效益和经济效益。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作用是在保证建设项目质量、主体功能的前提下,做到合理设计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使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得到充分利用。建筑工程的造价管理工作涉及到建筑工程项目的整个过程,涉及到与工程有关的各个要素,涉及到业主、承包商的利益,涉及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的关系。

强化工程造价管理以确保建设工程进度,建设工程质量的理念,应渗透贯穿于工程项目

从可行性研究到工程竣工决算的全过程。建立健全造价管理与控制责任制,实现对建筑工程造价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与控制是大势所趋。下面分别就建筑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的造价管理进行详细分析。

1 决算阶段造价控制

工程决算的正确性是工程造价合理性的基础,工程决算的内容是决定工程造价高低的基础,工程决算的深度影响投资估算的精度。只有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深入现场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经过仔细分析研究,才能努力提高投资估算精确度,切实发挥其控制工程项目总造价的目的。投资估算一定要充足,并留有一定的浮动空间,特别是整个项目投资的风险和收益一定要考虑充分,留有余地。

投资估算是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的投资控制目标,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可以协助业主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增强风险系数,制定投资目标。

2设计阶段造价控制

拟建项目一经确定后,工程设计就成了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工程设计基本确定了工程建设的规模大小,据此编制出的设计概算又决定了工程建设的最高限额。确定合理的工程计划价格,可以通过设计招投标竟选设计方案,将技术问题与经济问题紧密结合,优化设计方案,节约工程成本,达到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

2、1推行限额设计

确保建筑工程设计阶段工程造价不突破限额。所谓限额设计就是按照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估算控制初步设计,按照批准初步设计总概算控制技术设计和施工图纸设计,同时各专业在保证达到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按分配的投资限额控制设计,严格控制不合理变更,保证总投资额不被突破,促使设计人员不断更新技术,优化设计方案,降低工程造价。

2、2实行招投标制度

招投标是项目实施阶段投资控制的基础,也是项目实施阶段投资控制的起点,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有利于降低工程造价。首先是对参标单位进严格的资格预审查,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其次是针对不同标段的特点编制不同的评标办法;最后是根据事先确定的评标法编制评标报告,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实行招投标管理制度,制定合理的标底,据此衡量投标者的报价,并对投标者的报价进行详细审查,对中标者的价格更应严格审查。工程造价咨询招投标时,协助企业准备和发送招投标文件,协助评审投标书、编制标底、提出决标意见,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定合理价款的工程承包合同,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控制工程设计变更,控制材料、构件的价格选择,控制施工单位的索赔,合理掌握进度款的支付,着重控制施工阶段可能发生的新增工程费用,避免结算时引起的费用纠纷,达到对工程实际值的有效控制。

3、工程施工阶段

施工阶段是直观投入最多的阶段,也是直接影响建设费用和竣工结算的阶段。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贯穿建设工程施工过程全过程,合同双方应以施工图为基础,以施工合同为依据,根据经设计、管理、业主认可的有关事实, 处理好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的关系,做好投资支出分析,充分发挥各方的主观能动性,做好全方位的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工作。

首先搞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对工程量进度进行计算并记录。

其次要对工程施工中的变更签证工作做好记录。为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要求业主代表和施工代表做好每一笔变更签证,整理好有关资料。

最后加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程施工过程中建筑材料采购清单及发票、技术变更、交底、施工技术方案、生产计划安排等资料应及时整理,按规定时间递交有关管理部门进行分析比较、核算。

施工监理是工程建设阶段控制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施工工期和工程费用,提高工程投资效益与工程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施工中要做到对整个工程项目的单项工程、分部工程以及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监督和验收,杜绝质量隐患,合理安排施工工序,按照工程施工本身的要求和内在规律,加强施工现场的组织协调,充分发挥现有机械设备的作用,合理确定材料、机械资金及劳动力等的组合方式,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及时与设计单位进行沟通,对不合理的进行修正、补充。这样不但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劳动,而且还可以节省人力、物力消耗,降低工程成本,缩短工程工期。

4工程竣工阶段

建筑工程的竣工决算是反映该工程建设成果的文件,是考核其投资效果的依据,是办理交付、验收的依据,是竣工验收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完工后应及时进行结算,一方面由于结算时间拖长可能会产生人员变动,资料查找困难,造成结算时间长,费用增加,工作难度增大,结算质量差;另一方面及时结算,发现问题可及时改进,对后面工程投资控制有借鉴作用。建筑工程的竣工决算包括从工程筹建到工程竣工验收整个过程中投入使用的全部实际支出费用。

(1)审核其内容是否符合规定。设计变更或经济签证的内容是否符合规定,与预算定额和应取费用的相应项目的内容是否相重复,与原施工图预算有没有重复列项。

(2)审核工程设计变更或经济变更签证的手续是否齐全,内容是否清楚,能否生效等。

工程造价咨询根据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和有关计价规定进行结算审查,加强内部管理和自我约束,既不能因咨询收费和业主的要求,损害施工方的利益,也不能和施工方窜通一气欺骗业主。最后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还要通过严格的审计程序和严格把关,签审并提交一份合理的工程决算审核报告,最终实现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及合同管理。

建筑工程投资报告篇2

【关键词】建筑工程 招投标档案 管理

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和设备采购招标投标活动中形成的文件和材料的原件,是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指导的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城市建设工程的前期、中期和后期管理水平,是城市建设部门整体管理能力和科学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在工程监管、审计、责任追究等诸多方面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进人信息时代,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管理工作也在其影响下得到快速发展。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作为城建档案重要内容,是开发利用城建档案信息资源的基地。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应该明确在城建档案中的定位。因此,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在城市建设档案信息管理与服务中就显得更为重要。

一、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原因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和大量电子文件的产生,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信息有着丰富的数字化资源、海量的存储、便捷的检索、快速的传输、高度的开放、信息的共享等优点,但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缺陷和不足。因此,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信息管理和服务中存在的缺陷,在其建设中还存在着诸多的问题需亟待深入研究和解决。

1、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信息化建设发展不平衡。条件较好的地区与系统、规格较高的单位,具有技术、资金、人力等优势,而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规格略低的单位,既无充足的资金,又缺乏从事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信息化建设的优秀技术人才,信息化建设困难重重,步履维艰。这种信息化建设的不平衡造成了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信息管理和利用的不平衡。出现了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仅处于内部档案业务管理过程,对于电子文件管理、电子档案管理还存在较大缺陷,更没有真正实现跨部门、跨机构、跨行业之间的建筑工程招投标信息资源运用。

2、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信息技术落后。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信息系统和网络建设规范性、开发性、服务性、共享性较差,不能适应城建档案信息资源的共享要求。

3、没有统一的标准和规范。没有形成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数字资源库集群,不能实现通过高速网络及数据互操作技术,将数字资源库集群连接起来,没有建立档案信息的数据仓库与交换中心,难以实现数据共享集成服务。因此,不能更好地为城市建设服务。

4、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数字信息管理存在不安全因素。安全问题是计算机网络世界的难题,也是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信息管理和服务的重大难题之一。主要来源于计算机病毒、计算机黑客、恶意破坏和摧毁系统的信息处理功能或破坏电子通讯装置、人为或偶然事故造成的威胁,使数字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信息管理和服务显得十分“脆弱”。

二、加强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管理的建议与对策

1、建立、完善和实施全国统一的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管理办法。我国已经颁布并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各省结合实际,制定和实施了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管理办法。实践中,我国各省仍然执行的是不同的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管理办法,不同程度地限制了信息资源的利用和共享,不利于管理和监督,同时影响了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的统一规范管理,制约了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整体管理水平。

2、建设和完善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信息系统。由于各城市的经济技术发展不平衡, 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管理水平及信息化发展状况也不相同,因此不同规模的城市根据各自的实力,分步实施,逐步建设和完善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信息系统,以达到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信息管理和利用。

3、加强对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信息化工作以及电子文件管理的评估指标体系和规范标准的研究工作,完善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法规体系。面向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标准直接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加快标准体系的形成和提高标准化程度。

4、加强网络安全软、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大型数据库管理系统和高可靠性的数据安全系统。

5、建立完整的档案归档目录要求。建设工程招投标档案管理内容应该包括:报建手续(计划、土地、规划等)、业主委托书、邀请招标审批表、文件、招标工作报告(招标公告、购买标书登记表、开标记录表、招标工作方案、补充文件、评标标准和办法、评委抽取表、评标报告、评标结果的确认、关于确定中标人的函、中标通知书、业主评价)、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合同备案以及其它需要归档的文件资料。这些必须存档的资料,在管理中将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如有缺失,会给管理带来无法估量的影响。因此,归档的招投标档案应当齐全完整、整理规范、真实的反应招投标活动过程中的全部内容。

6、规范档案收集、归档、管理和利用的程序和要求。招投标档案管理工作必须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指导下进行。工程招标实行委托的,由招标机构负责招投标档案原始记录的收集、整理、建档和移交工作。建设单位自行招标的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负责完成。招投标活动形成的案卷,建设单位自行招标一式二套,建设单位、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各一套。实行委托招标的一式三套,建设单位、工程监理、施工、装饰装修、材料设备采购等阶段的招投标档案应当分别组卷。

7、严格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管理时限要求。收集建筑工程招投标归档资料有其实效性,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处理。按照要求,实行委托招标工程,或者经批准建设单位自行组织招标的工程,招标机构或者建设单位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将招标过程的全部档案材料报送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在收集建筑工程招投标归档资料时,应变“被动”为“主动”,本着对工作负责的态度,积极主动收集资料,及时登记,认真做好档案材料的立卷、分类、归档和集中管理工作。对于大型基础设施、市政工程的招投标档案保管至工程竣工后五年;其他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保管至工程竣工后三年;未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保管期限为开标之后半年。保管期满,经档案保管人员鉴定,保管单位领导批准,登记照册后销毁。

8、加强城建档案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招投标档案应当设专人保管,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保证招投标档案的完整、准确与安全。因此,必须注重对档案工作人员进行岗位培训与继续教育工作,着重培养信息技术性的复合型人才。建立发挥人才作用。留住人才的有效机制。

参考文献:

建筑工程投资报告篇3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深入地开展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秩序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1、近几年来,全国水利系统根据《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强化了对水利建筑市场的监管,加强了对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积极维护了水利建筑市场秩序。

但是,水利建筑市场秩序混乱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有些方面的问题还相当严重。水利建筑市场秩序的混乱,不仅严重危及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影响投资效益的发挥,而且败坏行业风气,影响水利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秩序已成为当务之急。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深刻认识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秩序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秩序,作为实践总书记“*”重要思想的重要工作来抓。

2、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按照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和水利部的工作要求,研究制订本地区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明确任务、目标、措施和组织领导,要有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并于*年7月底之前将实施意见和名单报送我部建设与管理司。

二、目标任务

3、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秩序是一项长期、艰巨而复杂的任务,必须坚持深化改革和加强法制并举的指导思想,标本兼治。既要加强规章制度建设,深化建设体制改革,又要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通过全面深入地开展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秩序,尽快使水利建筑市场秩序有明显好转。

4、今年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秩序的主要工作是:一是抓紧制(修)订与整顿和规范有关的规章制度;二是把好水利建筑市场的准入关。做好水利施工企业资质的初审工作,做好项目招标时对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做好对严格执行建设程序的管理;三是严厉查处规避招标、明招暗定、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四是加强水利建筑市场执法检查、稽察。

三、措施要求

(一)提高法制意识,完善水利建筑市场法规体系

5、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工程建设各方要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对已经颁发的有关建筑市场管理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章,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已颁发的有悖于国务院规定的文件,要立即予以纠正或撤销。

6、水利部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水利工程的专业特点,抓紧组织制定和完善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包括制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规范和约束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行为、规范设计市场、规范监理市场的规章制度;积极推行合同范本制度。

(二)加强行政监管队伍建设,完善水利建筑市场监管体系

7、完善市场监管机构,强化市场监管责任。各地应结合本地工程建设以及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秩序的需要,完善监督机构,包括人员、经费以及装备等,明确监督职责。要加强监管队伍的建设,努力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监督水平。要搞好政府监管职能的定位,端正政府行为,防止职能错位或越位,减少监管的随意性,做到依法监管。

8、完善水利建筑市场监管体系。按照国务院要求的“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分工指导,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建立行政监督与工程稽察相结合,重点地区、重点

项目监督与行业监督相结合的水利建筑市场监管体系。

9、充分发挥工程稽察的作用。水利部稽察办要把水利建筑市场秩序作为重要稽察内容,要把投资大、任务重、建筑市场秩序比较混乱的地区作为重点稽察地区,要把建设管理难度大的水利枢纽工程、堤防工程、河道整治工程作为重点稽察项目。近期稽察的重点是查处规避招标、假招标和工程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10、清理整顿对水利建筑市场主体的各种乱收费、乱摊派、乱资助现象。各在建项目的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在今年8月底前完成除法定规费外的各种收费、摊派、资助的登记、清理工作,地方项目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汇总,中央项目报流域机构汇总。9月底前,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机构将书面报告报我部建设与管理司。

11、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作用,动员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对重大事件要予以曝光。

(三)贯彻《招标投标法》,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12、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必须依法进行招标投标。凡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工程项目的施工、重要设备和主要材料采购,必须依法招标。各地不得随意扩大或减少国家规定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要提高公开招标比例,严格控制邀请招标。凡不适宜公开招标的国家重点项目或者地方重点项目,必须按有关法律规定报审后,方可进行邀请招标。

13、积极推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招标。

14、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编制要规范。招标公告应真实反映招标工程的实际情况并按有关规定公开。招标文件的编制要严格按照有关示范文本认真编制。

15、招标设计及标底编制要合理。招标设计必须按照国家和部有关规定进行,满足工程招标投标的需要。水利工程施工招标宜设置标底,标底应由水利工程造价专业持证人员编制,严禁标底编制偏低现象。要加强对标底编制的监督检查。

16、资质审查及评标、定标要严格、规范。项目法人应建立资质审查责任制,严格资质审查。评标标准和方法必须在招标文件中公开载明,不得随意更改。评标时,评标委员会要按招标文件公布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一至三家,并标明排列顺序。定标时,项目法人原则上应尊重评标委员会的意见,确定中标单位。

17、项目法人要将评标报告及中标结果报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对于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以及中标结果,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追究项目法人代表的责任。

18、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尽快建立评标专家名册和评标专家库,流域机构和有关水利工程招标机构也应尽快建立和完善评标专家库。要严格认定专家资格,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对评标专家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19、提倡平等竞争,反对压价中标。招标人应给所有潜在投标人提供平等竞争的条件,不得将评标过程变为变相议标过程,不得要求投标人盲目压价,评标标准和方法以及中标条件不得含有任何地方保护及行业保护的内容。

20、勘测、设计、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接的工程。要建立水利工程承包合同及分包合同备案制度。对不履行备案制度的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予以通报批评,并在资质年检中作为不良行为给予记录;发现有非法行为的,要责令整

改,依法查处。

21、分包工程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对于项目法人(建设单位)不依法履行分包管理,或者与勘测、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串通,允许其转包、违法分包或者转让监理业务,甚至强行指定转包、违法分包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给予通报批评,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该单位直接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四)严格执行建设程序

22、所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都必须严格执行法定的建设程序。要明确项目法人(建设单位)为工程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建设承担法定责任。在工程建设中不执行法定建设程序,应当首先追究项目法人(建设单位)代表的责任。

23、严格执行开工报告和竣工验收制度。要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进行开工报告管理。对于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实行招标、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不进行监理的工程,有关部门不得办理开工报告;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和未按规定进行竣工验收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必须作出严肃处理。

(五)建立严格的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

24、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当前水利建筑市场的供求关系严重失衡问题。必须按照四部委文件要求和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资质等级标准,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对水利系统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单位资质进行清理整顿,调控规模,优化结构,静态控制,动态管理。

25、水利施工企业要按新标准重新就位。要按照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利用一年时间,对全国现有水利施工企业重新就位。所有施工企业,不管其隶属关系和所有制如何,也不管是主营还是兼营,只要申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资质,都必须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并签署明确意见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才能予以批准、颁发资质证书。

26、强化水利建筑市场的准入制度。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咨询、招标单位,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的水利工程建设活动,严厉打击无证、越级或者挂靠承接业务的行为。

27、建立动态管理的清出制度。对于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发生严重工程质量事故,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出现工程转包以及不执行水利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行为的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作出降低资质等级,直至依法将其清出水利建筑市场的处罚。

建筑工程投资报告篇4

1、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不足

由于近年来建筑工程行业发展过于快速,企业对利润追求过于强调,导致估算、概预算数据过于苛刻,削减资金投入现象严重。然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工程概算和决算出现超支现象。究其主要原因是对于项目投资概预算不合理所导致的,但是这个方面的研究报告却鲜少被人们所重视,也缺乏相关内容的研究和可行性分析。这一现象也导致项目存在严重的先天不足,对后续工作造成重大的影响。存在的主要表现形式如下:

(1)部分项目选择的可行性报告编制单位不正确或者编制单位选择的编制人员存在选人不当的现象。有些研究单位,实际对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专业和领域缺乏了解,选择编制的人员也不是本行业中的优秀人员,编制的项目概预算可行性报告的科学性和可执行性就可想而知了。

(2)建设单位普遍存在对可行性报告研编内容的规范性要求不明确,这样导致编制人员在编制的过程中,无法做到工作优化方案。有的时候也存在规划的内容过于复杂,重要技术参数规定的较细致,实际施工建设难度加大,可行性严重下降。

(3)部分项目委托编制可行性报告的资金费用偏少,这就会直接导致编制单位对编制工作参与人员投入减少,还会导致现场调查勘察工作不够深入,收集、掌握的相关数据资料不足,存在闭门造车现象,研究报告科学性和可执行性较差。

1、2缺少合理的建筑工程设计

建筑工程设计工作可以看成是建筑工程施工工作的核心与灵魂,也是建筑工程施工将设想变为现实的重要依据。拟建建筑工程在施工的过程中能否顺利地完成质量目标、进度目标和投资目标的重要指导性和决策性的依据。这一工作的落实情况的好坏也直接取决于设计工作质量的优劣。由于许多工程项目急于开工,由此造成设计周期被严重缩减,甚至存在边设计边施工现象,更有甚者在施工之后补设计图纸的不良现象,这样一来,工程质量难以保障,为资金投入概预算工作也带来了意想不到的困难,资金投入严重失控,直接造成工程进度、质量、投资目标无法顺利完成。

1、3项目管理较为混乱

建筑工程施工组织与管理是实行一整套被普遍认可的管理技术方法,这些技术和方法被应用到计划、评估、设计、施工、验收、保养等整个工程全寿命期之中的,也是保证工程目标顺利达成的重要手段。工程以按时、按概预算、遵从规范的思维模式,达到理想的工程效果。项目管理的作用就是要求工程施工的整个过程要在规范的一系列标准的要求之下,科学合理的完成各个环节的工作,进而保证建筑工程目标的达成。

2提高建筑工程概预算工作的措施

针对以上概预算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措施,以此达到能够科学有效提高建筑工程概预算工作效果的目的。

2、1科学做好可行性研究报告工作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要选择行业内较为优秀的单位完成,也要加大报告编制工作的投入,保证其资金费用的合理投入,在编制人员的选择中也要尽量保证人员投入和配置的合理性与科学性、优秀性等。这样才能为建筑工程顺利施工与完成打下坚实的基础。2、2优化设计方案设计方案是工程施工的灵魂,设计方案要尽量优化,这是施工概预算科学性、合理性、可执行性的必要保障。这也是细致编写概预算方案的重要依据。在设计之前要充分做到实际现场情况的勘察、了解工程地质条件、周边环境特点、水文特性等内容。

2、3完善工程概预算管理工作

工程概预算是为建筑工程顺利完成保驾护航的重要条件,工程概预算工作完成于执行的好坏直接影响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优劣。对于工程概预算的管理工作必须具备全局观念,必须时刻牢记从大局出发,在概预算工作落实过程中逐步提升管理工作的水平,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的落实,加强从业人员持证准入制度的落实,在实际意义上充分发挥对整体工程调控资金合理投入的目的。

2、4科学设计施工图

施工图是直接指导施工操作的指导性和规范性文件,施工图的设计必须在切实了解施工现场全部情况的基础之上来完成。施工图要准确描述反映出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质地貌、水文特征、保护建筑、保护植物、文化遗址、环境气候特质等因素的描述,加强施工图预算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执行性,是有效防治发生“三超”现象的有力前提。因此,加强和提高施工图质量,充分做好施工图概预算,避免或减少施工图发生错、漏、缺等不良现象,切实保护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目标的顺利实现。

2、5加大政府职能部门监管力度

建筑工程概预算工作的具体落实,单靠企业自身的监督管理是不够的,要加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力度,从行业规范、市场准入、企业评估等方面,大力实施监督管理严查、严管、严罚、严处制度的落实,形成企业不敢违规的行业监管风气,为建筑工程质量提升保驾护航。

3结论

建筑工程投资报告篇5

为了快速推进灾后重建、扩大内需项目实施进度,确保按期完成灾后重建、扩大内需项目建设目标任务。按照全市重大项目建设暨灾后恢复重建协调会议精神,现就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简化灾后重建扩大内需项目办事程序工作通知如下: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一)对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小型建设项目,取消初步设计审批,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程序。小型建设项目的范围具体为:

1、住宅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及以下,且单体建筑不超过12层。

2、公共建筑项目: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下,且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

3、工业建筑项目: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下,且跨度15米以下、吊车吨位5吨以下的单层工业厂房和跨度在12米以下、层数3层以下的多层工业厂房。

4、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投资(不含征地拆迁费用)1000万元及以下的建设项目(大、中型桥梁除外)。

(二)取消部分灾后重建、扩大内需项目施工许可证及开工报告办理事项,下放施工图审查备案管理权限。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实施意见》(甘政发[]50号)政府投资项目“除特殊情况外不再审批开工报告”、“不再审批开工报告或办理施工许可证”的规定,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对农业、林业、水利、防灾减灾等非房屋类建设项目取消开工报告及施工许可证办理事项。

对总投资300万元及以下的灾后重建、扩大内需项目,施工图审查备案由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办理。

(三)加快招投标工作节奏,提高工作效率。

1、缩短公告时间。实行项目招投标网上报名制度,公告时间由原来的5天缩短为3天。

2、缩短进场开标时间。进场开标时间由原来的25天缩短为10—15天。

二、规划管理部门

按市、县区两级规划许可权限办理相关手续,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事时限。

1、合并审批程序。对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同步受理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对置换或出让用地的建设项目,将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两个环节合并为一次办理;取消原有的规划设计方案行政审查环节,经技术环节审查后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县区办理“一书两证”的权限按照《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法》的规定执行,“一书两证”按时序分别发放,要求建设单位一次性递交不同事项的申请表、附图、附件等资料。

2、减半压缩项目许可时限。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时限由原20个工作日压缩为10个工作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时限由原10个工作日压缩为5个工作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时限由原20个工作日压缩为10个工作日,建设工程验收合格证的时限由原10个工作日压缩为5个工作日。

3、建立规划许可“绿色通道”。设专人受理规划许可申报资料,组织工作人员当日审查,按规定时限办结,建立规划许可“绿色通道”。

三、国土资源部门

1、简化审批资料,建立快速通道。建立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项目用地审批“快速通道”,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件资料由原来的13个减少为7个(即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文件、申请表,发改委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意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应出具经专家论证的规划调整方案和建设项目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标注项目建设位置及走向的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意见,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证明文件);城市(镇)分批次建设用地报件资料由原来的14个减少为6个(即县区人民政府建设用地请示文件,县区国土资源局审查意见,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及农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标注用地范围的市、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标注用地位置的1:1万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

2、缩短审批时限。土地预审时限由原20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用地报件审查时限由原3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用地批准文件办理时限由原10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

3、用足用活灾后重建项目用地政策。对灾后重建、扩大内需项目需报批土地征用手续的,可以报先行用地,先期开工建设,后期报批土地征用手续;控制工期的单体工程、受季节影响急需开工的工程、民生工程、基础设施项目、生态环境项目等符合先行用地政策的,可及时申请办理先行用地手续。

四、环境保护部门

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实行限时办结。对灾后重建项目、扩大内需项目的环评审批,一律特事特办,随到随办。对市级环保部门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时间,由原60个工作日缩短为30个工作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时间,由原3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对需要报省级环保部门办理的,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上报。

五、其他部门

建筑工程投资报告篇6

一、适用范围

*市范围内由市级直接办理和审核转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二、指导原则和工作目的

坚持“一门受理、限时办结、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的原则,切实简化办事程序,依法维护投资者权益,规范投资行为,促进*市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健康发展。

三、办理程序

(一)项目确立阶段

1、项目受理。市发改委通过设在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专门窗口,统一受理项目申报材料。

实行核准制、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含外商投资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提交申报材料,市发改委窗口工作人员会同相关部门窗口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出具项目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告知需补充或者修改完善的材料。

政府投资的项目,由建设单位提交项目建议书,市发改委综合平衡并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办理。

2、项目初审。市发改委按规定对项目从国家产业政策、投资政策以及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方面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市发改委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项目前期工作联络函,连同受理材料一并送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窗口,同时通知项目单位。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等部门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分别出具规划选址用地、土地预审、环评初审等书面意见,反馈至市发改委窗口。项目同时涉及市安监局、水利局等部门的,参照上述程序办理。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市发改委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批复、核准、备案的通知,并书面说明理由。

3、项目批复、核准、备案。市发改委综合各有关部门的初审意见,对符合规定的项目,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项目批复、核准、备案文件或转报上级发展改革部门;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在2个工作日内下达不予批准、核准、备案的通知并书面说明理由。

对按有关规定需进行咨询评估的项目,以及可能对公众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项目,由市发改委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进行咨询评估或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根据咨询评估和征求公众意见的情况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完善后,市发改委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项目批复、核准、备案文件或转报上级发展改革部门。

4、环评审批手续。市环保局在进行初审的同时,进入环评审批程序,按照填写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报告表和报告书3种情况,分别在3个、7个和15个工作日内出具环评批复文件,发项目单位并抄送市发改委。

5、提交市城市建设项目审批小组研究的项目。城市规划敏感区(具体范围由市有关部门界定)内的项目,可暂不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市发改委窗口受理、有关部门出具初审意见,并由市发改委提报市城市建设项目审批小组研究同意后,项目单位再提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市发改委按规定时限办理有关手续。

对项目初审阶段部门意见不一致,但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大促进作用的项目,由市发改委提出意见报市城市建设项目审批小组研究后按规定办理。

6、其他事项

(1)以公开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市发改委直接办理项目核准文件。

(2)在项目单位现有场地内的改建、扩建项目,市规划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市发改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准、备案或转报手续。

(3)已取得合法项目批复、核准、备案文件的项目,可直接进入开工准备阶段。

(4)*高新区范围内的市级直接办理项目,由*高新区参照本规定办理。

(二)开工准备阶段

1、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项目单位取得项目批复、核准文件或备案证明后,向市规划局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市规划局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建设用地规划通知书),12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

2、办理用地手续。项目单位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用地手续。对不涉及农用地转用和集体建设用地征用的项目,市国土资源局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用地性质变更或土地出让等相关手续。

对涉及农用地转用和集体建设用地征用的项目,市国土资源局在受理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不含组织听证时间),完成勘测地界、权属调查、指界签章、规划调整、耕地占补平衡、拟制建设用地说明书、建设用地开发建设方案、征地方案,在建设单位缴纳有关规费后报市政府审核后转报省政府。

3、详细规划、建筑设计审查。项目单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后,组织编制详细规划或建筑设计报市规划局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设计审查核准意见书(详细规划或建筑设计)。详细规划与建筑设计同时编报的,市规划局在12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设计审查核准意见书(详细规划和建筑设计);仅编报其中1项的,市规划局在8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设计审查核准意见书(详细规划或建筑设计)。

4、施工图审查、缴纳规费。项目单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设计审查核准意见书(详细规划、建筑设计)后,向市行政审批中心施工图联合审查办公室提报施工图设计文件,各联合审查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联审,出具相关审查通过文件和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联络单,项目单位持联络单按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到市建委缴纳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到市人防办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5、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单位凭联合审查通过的施工图及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和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交讫凭证、土地证,向市规划局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规划局在3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项目单位组织施工、监理招标,凭土地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通过文件、施工、监理合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市建筑工程手续通知单等相关材料,向市建委申办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市建委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发。

四、监督和保障措施

(一)实行项目办理情况旬报制度。每旬旬初,市发改委将上一旬项目确立阶段受理情况和各部门办理情况,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等有关部门将本部门的受理和办理情况报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有逾期未办结事项的部门出具督办意见书,并于每旬旬初上一旬各单位项目办理情况,作为部门考评的重要依据。

建筑工程投资报告篇7

(江苏省招标中心,南京210024)

摘 要:《招标公告暂行办法》指定《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的媒介之一,指定在具有公信力的媒介上招标公告,其目的在于及时准确地使所有潜在投标人平等地获得招标信息。而目前《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采用收费会员制方式服务于客户,这一模式不仅损害了招标投标必须遵循的公开原则,也间接影响到公平原则和公正原则。文章探寻析了会员制与公开原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会员制对招投标公开性的影响:(1)招标人间接产生歧视行为,违反公平原则;(2)非会员投标人无法获得所有招标相关信息,违反公正原则;(3)给不法之徒带来可乘之机。

关键词 :招标投标制度;公开;公平;公正;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会员制

中图分类号:F27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772(2014)31-0065-02

收稿日期:2014-10-19

作者简介:凌文(1968-),男,江苏南京人,处长,高级经济师,招标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研究方向:经济、风险投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自2000年1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我国招投标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招投标市场不断壮大,行政监督管理体制逐步完善,招投标制度日趋完备,对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优化资源配置,提高采购质量效益,预防惩治腐败,发挥了重要作用。

招标投标制度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必然要遵循市场经济活动的基本原则。在《招标投标法》总则第5条明确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公开原则要求招标投标活动必须具有高度的透明性,使信息不对称性降到最低,使所有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程序、招标公告的全部信息、评标办法的评分标准和中标结果等信息能够及时获得,从而决定是否参与投标竞争。同时公开透明的环境,也为招投标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提供了重要条件。依此不难看出,招标投标的公开性是公平、公正的基础和前提。

能否及时准确地使所有潜在投标人平等地获得招标信息是公开性的首要前提,为此《招标投标法》第16条第一款规定:“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制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同时为确保媒介的公信力,2000年7月1日通过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4号颁布了《招标公告暂行办法》(又通过2013年3月11日《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3年第23号令进行了修正。)该令第一条规定:“为了规范招标公告行为,保证潜在投标人平等、便捷、准确地获取招标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同时第三条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务院授权,按照相对集中、适度竞争、受众分布合理的原则,指定依法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介,并对招标公告活动进行监督。”同时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务院授权,指定《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的媒介。其中,依法必须招标的国际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在《中国日报》。”这就是业界俗称的“三刊一网”。对于未按要求在指定媒介招标信息的,在第十六条第一款做出了处罚规定:“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视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处罚:(一)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不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介招标公告的。”

由于网络传播具有即时性强、受众面广和覆盖面大的特点,因此在实际操作中,招标人或招标机构更多地通过《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招标公告。而目前《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采用会员制方式服务于客户。该网站的会员服务指南指出只有成为年缴费4000元的普通会员才能拥有以下权限:“可以在第一时间浏览本网全部招标公告,中标公示,采购信息。招标公告信息结构:业主,招标机构,招标机构联系方式,招什么产品,投标企业的资质要求,标书款,投标截止时间,购买标书地址及开标时间等”。而不是会员的客户只能阅读招标公告的标题和8天前的招标公告。《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规定:“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同时《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的时间、地点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由此不难看出,如果不成为缴费会员或者无法看到完整的招标公告信息或者看到完整信息时,绝大多数招标文件已过了发售截止日期。这样一个由国家法令规定,为确保招标信息公开原则的网站,由于一个会员制的要求,不经意间成为公开原则的障碍。

由于会员制的存在,必然造成以下负面影响:

一、招标人间接产生歧视行为,违反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要求招标人一视同仁地对待所有投标人,不歧视或排斥任何一个投标人,使他们享有平等的机会,从而享有同等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为此《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的投标人,不得对潜在的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会员制势必导致一大批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将被拒之于招标门槛之外,难以成为潜在投标人。对这些企业来说,即使成为会员也未必有大量的投标机会,更不要说成为最终的中标人,4000元的会费将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使他们难以承受。

二、非会员投标人无法获得所有招标相关信息,违反公正原则

公正原则要求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程序规范,标准统一,同时所有的程序必须在第一时间使所有的参与者平等获知,以尽可能保障招投标各方的合法权益,做到程序公正。《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而非会员投标人无法保证及时获得公示信息,难以维护自身的权利,有失公正。

三、给不法之徒带来可乘之机

一些不法之徒,通过缴费成为会员,利用会员的条件,通过修改招标公告的内容,倒卖招标信息,甚至直接欺骗非会员的潜在投标人,使其在经济上蒙受损失,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当前全国上下都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从而激发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活力。会员制的招投标网站,不仅增加了企业的负担,更损害了招标投标的公开性原则,无疑到了需要调整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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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投资报告篇8

【关键词】 大型公共建筑 工程项目投资管理 泰达市民文化广场

1 引言

随着我国综合实力日益增强,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政府越来越重视人民生活水平与质量的提升。大型公共建筑近年来逐渐增多,对百姓的生产与生活服务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2007年1月我国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五个部委联合了《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该政策将鼓励建筑设计方进行国内招标,不提倡盲目的国际招标行为,国内外设计方享受同等待遇;提出建筑设计方案应在考虑国情和财力的基础上,重视保护和体现城市历史风貌;并且还强调了公共建筑的节能环保性能。[1]本文将在国家对于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相关政策的基础上,分析大型公共建筑工程项目的投资管理应注意哪些问题,并以泰达市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为例进行案例分析,提出该项目在投资管理中所采用的方法。

2 大型公共建筑工程项目的投资管理分析

(1)以经济适用为原则。多数大型公共建筑工程是政府投资或政府参与投资,在建设投资过程中应注意资金的总量控制,以及在施工过程中的投资有效性与必要性管理,要确保建筑全寿命使用周期内的可靠与安全。另外,要在坚持遵循适用、经济,立足国情,在可能条件下突出以人为本的理念,并且突出建筑的审美,重视保护和体现城市的整体历史文化与风貌特点,弘扬历史文化,反映时代特征。

(2)坚持科学决策。项目投资决策之前,建设单位应委托专业咨询机构编制内容全面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组织行业专家对报告进行仔细论证;经过论证并获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应严格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还应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的风险管理机制。全过程的科学投资决策与管理可以有效的降低大型公共建筑工程的整体风险。

(3)加强投资监管。大型公共建筑工程的投资监管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设计与施工投标阶段要依法实行公开招标,公示评审专家,听取公众意见;建设期间,建设主管部门和发展改革主管部门要定期对建设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建立完善的强制性标准与监管机制,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问题要追究责任,依法处理;在项目完成后的使用阶段,财政、检查与审计等部门要严格对项目的工程质量、功能效果、资金使用等内容进行检查评价。[2]

(4)提高投资效益。大型公共建筑工程的投资效益不仅仅是经济效益,更多的体现在社会效益上。在建筑设计中除了要考虑建成后的商业功能的实现还要考虑公共服务等功能的体现,并且在设计、施工过程要突出节能与环保,将环境、生态等因素作为建设重点考虑的设计要点,以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3 泰达市民文化广场项目案例分析

泰达市民文化广场是由国际著名建筑大师埃里克森设计,工程建筑面积约20平方米,是迄今为止天津市单体最大的公共建筑设施。[3]泰达市民文化广场工程建筑造型复杂多样,工程规模浩大,建设标准较高,施工工期紧张,这使得施工的难度相应增大,对工程投资管理与控制提出了挑战。下面将介绍针对本工程特点所采取的项目投资管理手段。

(1)静态控制,动态管理。工程施工过程中,建立了“静态控制,动态管理”的工程造价管理模式。在工程实施之初设置总的投资控制目标,并且每月进行工程投资动态分析,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按工程的每月进度编制工程投资目标;在确定总体目标与分阶段目标的同时,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分析、预测施工各阶段的投资支出,向有关职能部门定期提交投资控制报告;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投资跟踪控制与监测,定期对投资实际支出值与计划目标值进行比较,如果发现偏差,及时分析原因并采取相关整改措施。[4]

(2)公开招标,公平竞争。本项目采取全国公开招标方式,在国内外各大厂商与施工方中选择综合实力强且报价合理的工程承包商与设备提供商。在招标过程中,邀请行业专家、工程师参与评标,严格进行资格预审,充分体现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在工程投资管理、质量保证与进度管理方面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全部工程中标价款比概算投资节约了20%以上。

(3)合理变更,委托监管。工程变更、洽商是编制预算增减项的依据,变更与洽商越多导致结算造价越高。施工过程中,通过建立合理的工程变更签办制度,使得各方在相互配合的基础上,又能够有效的相互制约,相互监管,防止了虚假变更和不正当索赔。本项目的施工监管充分依靠监理公司与管理公司等第三方人员对工程的变更进行审核与控制。工作人员各司其职,相互独立,工程技术人员只负责技术内容,第三方委托造价咨询公司负责审核经济方面的变更以及设计合同条款及取费等事项,防止施工企业漏报与虚报。

(4)健全制度,严格结算。大型公共建筑工程中,承包方与发包方往往在结算环节出现较大的争议与分歧,施工中一些费用不明确的项目,以及合同中一些措辞模糊的内容都会给结算工作增添很大的难度。本项目在财务、造价、合同管理等方面投入了大量了解建筑市场行情、熟悉合同条款及预算定额的经验丰富人员,并在现场办公,争取在结算中处于主动地位。工程竣工后,实行工程结算复审和尾款结算会签制度,对已积累的工程造价动态变化资料进行整理分析,把材料价差和增减项等与原标报价进行对照计算,在将月进度款报审价和工程变更与赔款等费用进行对比,分析是否账目吻合,多级审核确定最终的结算价款。

参考文献:

[1]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N]、中国建设报,2007-01-11001、

[2]胡国民、公共建筑施工监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3,20:5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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