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留守儿童的影响范例(12篇)
时间:2024-02-26
时间:2024-02-26
一、问题导向的“留守儿童”研究综述
(一)对“留守儿童”身心问题的研究
梅传强[2]认为,留守儿童的社会化缺陷容易导致缺陷人格,主要表现为强烈的自我中心观念,的需要和动机,的人格特征,不良的道德情感,缺乏自我调解和控制的能力等。范兴华、方晓义[1]通过比较对留守儿童的不同监护方式后发现,上代监护儿童、祖辈监护儿童在10种具体问题行为的发生率、多重问题行为总分、攻击和违纪行为的发生频率、行为适应困难的个体比例方面均显著高于一般儿童。说明留守现象给上代监护和祖辈监护儿童的行为适应带来了不利影响,使得他们对问题行为的易感性较高。这两类儿童缺乏正常的情感沟通与交流,使得他们在面临一些行为抉择时,常常不知所措,问题行为难以得到及时纠正。此外,常年在外打工的父母大多认为在情感方面亏欠孩子太多,通常会从金钱方面进行弥补,希望孩子生活得更好些。一些留守儿童不善于管理金钱,把钱花在买零食、玩电子游戏等方面,甚至养成了大手大脚的习惯。父母的“金钱补偿”也为留守儿童“攀比吃穿”“沉迷游戏”等不良行为的产生提供了条件。另外,研究还指出,留守儿童与一般儿童在绝大多数行为上并无明显差异,留守儿童并非一定是问题儿童。因此需谨慎对待留守儿童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与个别性问题,即一方面,对普遍性问题行为要保持适度的关注,通过研究找出有效的帮教方法,使留守现象对他们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小;另一方面,应避免人为地夸大问题行为在留守儿童群体中的发生情况,警惕“留守儿童即问题儿童”的刻板印象。此外,张颖[3]对湖北省留守儿童进行调查后发现,农村留守儿童普遍存在学业问题、道德问题、行为问题、安全问题如欺负行为等。范兴华和方晓义[4]对不同监护类型的留守儿童进行分析发现,上代抚养、祖辈抚养的留守儿童问题相对突出。徐保峰[5]以技校中有留守经历的学生为样本,分析了留守现象对个体人格特征的影响。黄艳苹[6]从家庭教养方式的角度探讨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问题,发现同辈或无看护组的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状况最差,单亲看护的留守儿童心理健康状况最好。蔡重阳[7]在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调查中发现,少部份留守儿童存在较严重的心理问题,部分留守儿童在某些心理指标或因素方面存在问题,这些指标主要集中在学习焦虑、社交与人际关系不畅、抑郁与孤独、自我评价不高、身体症状与适应不良等方面。雷雨[8]以湖南、广西、江西、浙江、安徽与河北的留守儿童作为样本进行心理健康情况调查,发现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水平明显低于正常儿童,存在孤僻离群、焦虑抑郁、情绪不稳、逆反心理、道德缺失及注意缺陷等诸多问题。
(二)对“留守儿童”违法犯罪问题的研究
各地区司法部门对有留守经历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象进行了相关统计。例如2012年《安徽省东至县人民法院关于农村留守儿童犯罪案件的调研报告》中指出:2009年,留守儿童犯罪案件审结15件19人,故意伤害案件8件8人,抢劫案件2件3人,盗窃案件4件7人,非法拘禁案件1件1人;2010年,审结19件27人,聚众斗殴案件7件11人,故意伤害案件5件7人,抢劫案件3件7人,盗窃案件4件4人;2011年,审结24件38人,故意伤害案件8件9人,抢劫案件7件16人,盗窃案件6件9人,抢夺案件1件2人,案件1件1人,组织妇女案件1件1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开展的“未成年被告心理风险评估”课题也在工作实践中发现,早年曾有过留守经历的未成年被告数量占比较高,案件种类涉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贩卖、盗窃、等重案。张颖[3]对湖北省留守儿童进行调查后认为,留守少年已成为青少年犯罪的多发人群,并大多是团伙性犯罪;留守少年犯罪多以侵犯财产罪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为主,其中财产型犯罪占比60%,故意伤害、、杀人等暴力案件占比33%;农村留守少年重新犯罪率已达到15%。安徽东至县人民法院对农村留守儿童犯罪案件的调研报告显示,犯罪特点为年龄趋向低龄化,其中15至16岁占比最多;案件类型多为暴力、侵财类,涉及罪名有故意伤害、抢劫、盗窃、、抢夺、聚众斗殴、非法拘禁、组织妇女等,且以前四种犯罪居多,具有较强的社会危害性;留守儿童辍学现象严重,初中辍学的人数约占89%,文化程度偏低,法制观念淡薄,缺少起码的鉴别能力,很容易走向犯罪。对于留守儿童的犯罪原因和犯罪特点,冯倩[9]认为,由于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失调导致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数量逐年攀升;对未成年人的过度保护、隔代抚养宠溺、学校接纳等因素是留守未成年人多为惯犯的原因;社会不良诱导、欲望刺激等因素导致留守未成年人的犯罪类型多为侵财类和性犯罪;“读书无用”的风气等导致留守未成年人早早辍学参与社会劳动,法制观念十分淡漠,甚至丝毫不懂法。王道春[10]认为,留守儿童犯罪增多,除遵循青少年犯罪的共同缘由外,根本原因在于“留守综合症”作祟,即在缺少父母关爱监护,社会的有效监护、关心和教育等情况下,留守儿童更多地暴露在不良社会环境中,使得原本薄弱的学校教育因为家庭教育的缺失而大打折扣,从而造成留守儿童社会化过程的扭曲。他们存在着较普遍的心理和性格方面的障碍,学业更容易受阻,行为也更容易越轨等。王道春进一步说明,“留守综合症”的产生主要源于以下因素:监护人重“养”而不重“教”;亲子联系缺乏,父母放任不管或关爱肤浅;留守儿童中家庭破碎的比例较高,父母离异导致留守儿童的处境雪上加霜(海淀法院未审庭的实案举例中也提及此类型);留守儿童的学业表现普遍较差,问题行为较多;留守儿童不良交往的群体多,团伙作案态势多发;受农村条件限制,就业机会少,留守儿童闲散。聂吉波[11]对重庆地区的留守儿童进行调查后发现,留守儿童违法犯罪的根源实际上是留守儿童“社会化”的失败。所谓社会化过程是个人在社会互动中学会扮演各种社会角色,使他的行为方式符合该社会的规范和道德,从而成为他所属社会的合格成员。社会化过程要学习三大技能,一是掌握生活常识,二是获得专业知识,三是遵守基本社会规范。而社会化主体是对这个学习过程影响重大的因素,留守儿童的社会化主体如家庭、学校、同辈、媒体、社会环境等都是有缺陷的,影响了其社会化进程,从而导致缺陷人格,而再社会化的失败是造成再犯和累犯的原因。全国“农村留守青少年权益保护与犯罪预防研究”课题组2009年对8个省市农村留守青少年的违法犯罪状况进行调查后指出,在各种犯罪动机中,由于学业受挫、家庭冲突和经济受挫而犯罪的比例高达45%。因此,关注农村留守儿童身心成长过程中出现的诸多问题,未雨绸缪,避免问题行为进一步质变为违法甚至犯罪行为,已成为刻不容缓的社会议题。
二、积极导向的“留守儿童”研究综述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积极心理学视角下的农村留守儿童心理资本研究”项目在方晓义等的主导下研究编制了“农村留守儿童心理资本问卷”[1]。该问卷是由自立顽强、明理感恩、宽容友善、自信进取、乐观开朗五个一阶因素组成的二阶单因素模型;问卷总分、各维度得分与西方心理资本各要素均呈显著正相关;问卷高分组儿童的情绪、行为与学业适应水平均显著优于中间组和低分组儿童;问卷与各维度的Cronbachα系数在0.65~0.88之间,重测信度在0.78~0.85之间,符合心理测量学要求,可用于对我国农村留守儿童进行心理资本的测评。除上述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心理资本的专项研究外,国内其他学者也在留守儿童抗挫力、心理弹性等方面开展了部分探索。邓玮[12]认为,帮助面对挫折或逆境的农村留守青少年,提高其抗挫折能力或抗逆力,是预防农村留守青少年犯罪的有效措施;范燕宁[13]也作了一些尝试,从提升或恢复抗逆力的多个视角,对问题青少年、未成年劳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等特殊青少年群体进行了实务干预工作,使这些青少年的社会责任感、挫折坚忍力、社交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不良情绪和负向感受的调节能力等方面得到较大的改变。由于这些抗逆力研究的不断深化及其影响力的逐渐扩展,青少年犯罪预防方面的理论研究重心也在发生调整,从过去强调控制、惩罚为主的模式转变为强化抗逆力的模式,重点关注高危青少年的个人优势与未来发展的模式。刘慧[14]从心理韧性与适应性方面讨论了留守儿童的问题,她认为,发掘有利于留守儿童心理健康的个体特征和外部资源,能够帮助留守儿童抵御不良因素的影响并提高适应能力;王淑芳[15]从心理弹性与依恋、应对方式等方面对留守儿童群体调研发现,农村留守儿童的依恋影响着留守儿童的心理弹性,进而影响积极的应对方式。
三、“问题导向”与“积极导向”的研究视角之争
(一)问题导向在“留守儿童”研究中的诸多弊端
如若将视角一味盯住“问题”,一味用负向思维模式去反映和强调农村留守儿童的问题危险性、违法犯罪高风险性等,实则现实意义不大。一则,现今对留守儿童生存问题现状的关注呼声之高近乎“过分”,再三强调留守儿童的问题,只会在学术领域甚至社会大环境下造成一种认知假象——留守儿童是身心不健康的问题频发群体。二则,未成年人的心理发展特点表明,他们会因背负“留守儿童”标签而被定义和预言化,在公众传媒等的炒作和渲染下,他们可能表现出更多“留守儿童”标签中的不良行为,不利于自身潜能的实现和身心健康,在过分关注中形成唯一的生存发展可能。三则,取长补短远不及扬长避短的效果明显,这句话可以概括出积极心理学的思维模式。在以往长久以来的心理学研究中,人们惯常的模式是去研究问题人群,例如战争对人类精神和心灵的摧残和伤害等,不管分析的维度如何精准,却始终无法突破问题;但积极心理学诞生后,这股新思潮鼓励研究者们去发现大多数以外的个别成功群体,例如虽然经历过纳粹集中营噩梦却依旧在自由后保持心理健康的人,探索他们所具备的积极内在品质才能推进人类发展,跳出问题以解决问题。
(二)积极导向在“留守儿童”研究上的建设意义
积极心理学认为,人性中的美德与力量等积极方面能帮助身处困境中的人们过上相对满意、有尊严的生活,从而有效地缓解、抵消甚至消除困境给人们带来的各种困扰;心理学家要用开放、欣赏的眼光去看待人类的潜能、动机和能力等。在这一思潮影响下,Luthans等从组织行为学角度将“个体一般的、积极的心理状态或能力”定义为“心理资本”(psychologicalcapital),包括韧性、乐观、自我效能感和希望四个要素。这些要素是介于特质变量与状态变量之间的类状态变量,分别代表了个体凭借自身的努力和面临困境时的坚持,对周围环境的乐观评估和对成功可能性的合理预期,以及在内在动机驱使下的行为倾向。大量研究发现,在近似的社会经济背景、教育条件、地区文化、成长环境下,一些留守儿童虽然也同样面对监管不力和家庭功能缺失的处境,但并未出现身心问题,甚至表现出自强不息、明理感恩、健康成长的独立自我。这其中一定是存在某些内在的积极心理品质,例如乐观、抗挫力、希望、自我效能感等。这里的心理资本[1],就是家庭处境不利背景下农村留守儿童拥有的对心理社会适应具有促进作用的积极心理能力。提升这些积极的心理能力才是预防留守儿童问题行为,乃至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着力点。针对“留守儿童”的违法犯罪现象、问题行为、身心发展等方面,积极心理学视角是预防性和建设性的。而将留守儿童等同于有心理缺陷的论调显然是有失公允的,因为类似于此的刻板认知将置留守儿童于“转型顽疾”的处境,非唯社会变革而不可蠲除,或杯水车薪收效甚微。注:本文系2015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博士科研项目“预防‘留守儿童’违法犯罪之问题行为与心理资本研究”的成果,基金项目编号:2015BKY026。
作者:徐超凡单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学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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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梅传强,赵亮.青少年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特点与成因分析——以重庆万州区张波、张涛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为视角[J].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0,01:95-103.
[3]张颖.我国农村留守少年犯罪成因及对策研究[D].武汉工程大学,2011.
[4]范兴华,方晓义.不同监护类型留守儿童与一般儿童问题行为比较[J].中国临床心理学杂志,2010,18(2):23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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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蔡重阳.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问题研究[D].湖南师范大学,2013.
[8]雷雨.农村留守儿童心理问题与对策研究[D].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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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王道春.农村“留守儿童”犯罪原因及预防对策刍议[J].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6,15(3):2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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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邓玮.社区为本:农村留守青少年犯罪风险的社工干预策略——以抗逆力提升为介入焦点[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14(5):84-90.
[13]范燕宁.抗逆力在青少年成长过程中的两面性特点——以北京市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服刑者的情况为例[J].中国青年研究,2006,11:10-12+46.
1.1研究对象
按照分层整群抽样原则,从安徽省蚌埠市和淮北市2所农村小学1~5年级随机抽取1个班作为调查对象,学生主要来源自附近农村。共发放问卷500份,回收后逐一对问卷进行了核查,缺失项≥20%视为无效问卷加以剔除,最终有效问卷437份,回收率为87.4%。其中留守儿童221名,非留守儿童216名,年龄6~13岁。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子女留在户籍地交由父母单方、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人抚养、管理和教育的未成年人。同时还对248名儿童监护人和部分基层医务人员进行访谈。
1.2调查内容
主要包括留守儿童的基本信息、卫生服务需求、患病后就诊情况及相关因素:(1)儿童及家庭基本状况,包括性别、民族、年龄、是否留守等信息,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受教育水平、工作、收入状况等情况。(2)留守儿童卫生服务需求及利用情况:四周患病率及儿童患病后就诊情况。本研究以四周患病情况作为衡量卫生服务需要指标,主要考虑周期较两周更长,获取患病率数据偏差较小,更适合推算全年卫生服务需求情况,目前在国际上也较多使用该指标。
1.3统计学方法
采用χ2检验和logistic回归分析。
2结果
2.1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庭的基本情况
本研究调查对象中留守儿童221人(50.6%),非留守儿童216人(49.4%)。留守儿童中父母都外出的(双亲留守)有70人(31.7%),父母一人外出(单亲留守)151人(68.3%)。总的调查对象中,男生205人(46.9%),女生232人(53.1%);其中留守儿童男生109人(49.3%),女生112人(50.7%)。留守儿童中独生子女51人(23.1%),非独生子女留守儿童170人(76.9%)。留守儿童家庭经济状况相对较差。无论单亲还是双亲留守家庭,其经济情况中“一般”的比例都比较高(P<0.01)。饮用水情况方面,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区别较大,留守儿童饮用地下水比例较大,而非留守儿童饮用水多为自来水(P<0.01);参加保险方面,留守儿童多参加农村医保,非留守儿童参加商业保险的比例较高(P<0.01)。在住房类型上,留守儿童和非留守儿童都以平房和楼房为主,瓦房等其他类型的比例较小,3组儿童在家庭住房类型上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2.2三组儿童卫生服务需要与利用情况比较
本研究被调查儿童中,最近四周内患病有262人次。以患病人次衡量四周患病率,留守儿童患病率(60.6%)稍高于非留守儿童(59.3%);双亲留守儿童的四周患病率(57.1%)稍低于单亲留守儿童(62.3%)。3组儿童四周患病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留守儿童中患病后未采取任何措施占9.5%高于非留守儿童的6.5%;其中双亲留守儿童未采取措施比例(17.1%)高于单亲留守儿童比例(6.0%)。3组儿童生病后采取措施方面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2.3农村儿童患病就医行为比较
从患病后就医行为来看,87.9%的农村儿童患病后会选择到医院或其他医疗机构就诊,3组儿童患病后就医行为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但是结果发现,在3组儿童患病后到就近医疗机构治疗距离方面,非留守儿童到较为正规医院(距离较远)的比例较高(P<0.01)。3组儿童生病未就诊的原因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其中,14.6%的单亲留守儿童选择经济原因,高于双亲和非留守儿童。同时,双亲留守儿童和单亲留守儿童选择“无人陪同”的比例高于非留守儿童。
2.4农村留守儿童卫生服务利用影响因素的logistic回归分析
以生病后是否采取措施作为2个分因变量,性别、是否独生子女、参加医疗保险父母在外务工时间长短、父亲文化程度及母亲文化程度等因素为自变量,进行logistic回归分析,在α=0.05水平上逐步除去不显著的变量,该模型对留守儿童卫生利用总变异的解释量为43.6%。独生子女、父母年均在外务工时间、参加医保情况、父亲文化程度、家庭人口数等因素有统计学意义(P<0.05~P<0.01),而其他因素与卫生利用的联系均无统计学意义。Logistic回归方程表明:独生子女等因素对留守儿童卫生利用情况产生影响。其中独生子女比非独生子女卫生服务利用情况好;父母外出务工时间较短儿童得到更好的医疗服务。此外,参加过医疗保险和家庭人口较多、父亲文化程度较高的农村留守儿童卫生利用情况较好。
3讨论
3.1皖北农村留守儿童卫生服务利用水平低于非留守儿童
本研究发现,留守儿童和非留守儿童四周患病率基本持平,这说明留守儿童的整体健康水平状况和非留守儿童相比区别不是很大。但是留守儿童生病后选择忽略或自己忍着的比例要高于非留守儿童,其中双亲留守儿童生病后未采取措施比例高于单亲留守儿童,即卫生服务利用水平更低。可以看出农村留守儿童卫生服务需求转化为实际就医行为的比例相对较低,这与赵苗苗等研究基本一致。可见,皖北地区部分留守儿童由于父母外出务工,祖父母等监护人的照顾能力相对较弱,其卫生利用水平受到一定影响。但如果有些留守儿童能够及时获得亲戚、朋友等其他渠道的帮助,他们的卫生服务需求也能得到满足。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中家庭人口数影响卫生利用的结果也印证了这一点。
3.2留守儿童比非留守儿童更多选择就近就医调查发现
大部分留守儿童患病后会选择就近就医,这可能是因为农村留守儿童大多生活在较为偏远的农村地区,并且留守儿童监护人多为年纪较大的祖父母,经济因素、交通环境、监护人自己身体条件等导致留守儿童对基层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比较大。此外,相对低廉的服务价格可能也是吸引留守儿童就近就医的原因。从本次调查可看出,留守儿童家庭的经济状况要低于非留守儿童家庭,父母在外务工对于留守儿童家庭经济改善影响程度不高,留守儿童卫生利用水平受到经济水平的显著影响。因此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农村留守儿童就近医疗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3.3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生病未就诊原因存在较大区别
本次调查发现,52.8%的农村非留守儿童因为自己感觉病情较轻而未治疗;而农村留守儿童生病未及时就诊,则主要因为经济原因和父母不在身边无合适人员陪同,其中单亲留守儿童表现得更加明显。此外,参加医保情况可能也是影响儿童卫生利用状况的原因。本研究发现非留守儿童参加商业保险的比例较高,而留守儿童大多仅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其保障范围和抗风险能力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同时,调查结果不难看出,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中因自感病情较轻而未就诊的占有较大比例。可见,无论是留守儿童还是非留守儿童都没有较强的及时治疗意识,这可能与儿童自己或者其监护人的受教育水平较低有很大关系。因此有必要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及监护人的健康教育力度,强化留守儿童防病治病意识,在基层医疗机构中设置专门针对留守儿童的“绿色通道”,包括减免费用、优化服务、政策倾斜等。
4总结
在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由于城乡二元结构长期影响及东西部经济差距的拉大,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已有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向城市。部分进城务工人员由于各方面原因,不得已将子女留在家乡,成为留守在家的儿童。作为“三农”问题的衍生品,留守儿童的大量存在不仅关系到农民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及农村教育的可持续性发展,更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小康目标及和谐社会的实现。因此,深入探讨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现状、成因及对策,在当前显得尤为迫切。
一、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现状
目前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约5800万人,其中14周岁以下的农村留守儿童约4000多万,在全部农村儿童中,留守儿童的比例达28.29%。留守儿童的父母外出务工,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家庭经济条件,为子女接受教育提供了较大空间和可能性。但是,从总体而言,家庭成员尤其是父母角色的长期缺位,导致大量农村留守儿童缺乏父母的亲情呵护与完整的家庭教育和监管,致使他们在很多方面存在问题。
(一)行为失范、成绩欠佳
由于临时监护人监管不到位,加上父母由于情感亏欠而在物质、金钱等方面的无限补偿,导致许多留守儿童出现不同程度的摆阔攀比、贪图享乐及好逸恶劳等行为,少数留守儿童甚至时常偷盗、打架及斗殴等。
(二)亲情缺失、心理失衡
长时间的亲子分离已使农村留守儿童失去了情感和精神的依托,很多留守儿童都觉得自己很孤单、寂寞,他们会担心被父母遗弃,父母不再爱自己等,他们承受着本不是他们这个年龄所承受的心理压力,并由此导致了自卑、冷漠、孤僻乃至偏激等不良心理情感状态。这是农村留守儿童人格发展上存在的最主要问题,也是导致其相关偏差行为的心理根源。
(三)道德滑坡、价值扭曲
留守子女由于长期与父母分离,得不到有效监护与合理引导,在道德素养及价值取向等方面发生了偏离甚至于扭曲。一是放任自流,我行我素。部分留守儿童缺乏自控、不服管教、约束力差,不遵守校纪校规,有的甚至养成凡事都以我为中心、专横跋扈的恶习。
(四)教育单一、安全状况差
在全国,留守儿童溺水、触电、打斗等意外伤亡事件屡见不鲜,甚至被拐卖、被侵犯的恶性案件也屡见报端。课题组通过对我县许多地方的调查发现:经常受邻居、同学以及社会上青年欺负的占61%,偶尔或多次遭遇危险的占33%,留守儿童溺水身亡、打斗致残等意外伤亡的比例明显高于其他儿童,留守女童被拐卖、被侵害的恶性案件也发生多起,安全状况令人担忧。
二、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成因探析
现代教育是一个大系统,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作为教育的三种基本形态在各自的领域担负着培养人的使命。家庭教育是人生教育的起点,是儿童社会化的关键。学校教育是儿童学习的主要场所,在整个教育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社会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补充,时时刻刻影响着儿童的生活和学习。通过调查分析,农村留守儿童存在诸多问题正是由于家庭教育缺位、学校教育主导性不强、社会教育的环境不利造成的。
(一)家庭教育严重缺位
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内部亲子之间的交往具有时间上的间断性、空间上的远距离性、交往的非面对面性以及互动频率低等特点,致使亲子之间的交往几乎成了一种正式的“次级群体交往模式”,外出务工家长实际仅是孩子学习与身心发展的旁观者。
(二)学校主导教育不强
一是学校对留守儿童关注不够。虽然学校也认为家长长期外出务工会对孩子的学习及品行发展带来一定的影响,但从未想到这是一个“问题”,很少有学校对留守儿童采取有针对性的举措。
(三)社会教育环境不利
一是户籍制度的缺陷。城乡二元体制使城乡之间存在着难以逾越的鸿沟,农民们仍然游离在城市体制之外,由此派生出一系列诸如教育、住房及社会保险等政策,形成了强大的阻止农民工及其子女融入城市的制度。
三、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路径初探
留守儿童已经困扰着农村的教育发展,困扰着一部分家庭,影响到一部分孩子的健康成长,影响着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顺利转移,更影响着中国现代化的成败。因此,彻底解决好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问题,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各个部门和各级政府的协作与支持。
(一)改革相关制度
一是要着力打破城乡二元制的户籍壁垒,确保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制定优惠政策,采取配套措施,鼓励引导有条件的农民工融入城市,帮助他们适应城市生活环境,接受留守儿童在父母务工所在地入学。
(二)改善教育环境
一是要改善农村经济环境。政府应大力发展地方经济,增加农民就近就业的机会,从而减少农村留守儿童的数量,从而为从源头解决此问题提供契机。二是要净化农村人文社会环境。要彻底根治农村精神污染对孩子的毒化。三是要改善家庭教育环境。
(三)转换教育观念
一是家庭教育理念的转换。留守儿童父母要从那种“读书无用”、“重智轻德”的片面观念中转变出来,着眼未来,根据孩子的不同特点为他们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二是学校教育理念的转换。学校不能将“留守儿童”等同于“问题儿童”。其次,要树立师生平等观。留守儿童较常态儿童而言,心理更为脆弱,传统的“绝对服从”、“体罚”为特征的师生关系必然会严重伤害他们的自尊心。
(一)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令人心痛
由于长期与父母分离和缺乏沟通,得不到完整的家庭温暖,生活上缺少必要的关爱,加上常受到周围孩子的歧视、排挤和欺辱等,一些留守儿童表现出内心封闭、情感冷漠、行为孤僻等个性特征,不同程度地存在性格缺陷和心理障碍。不少留守儿童情绪消极,失落自卑,行影孤单,甚至心理压力过大,容易形成一定的人格障碍。
(二)农村留守儿童思想品德素质教育务须重视
在这里我们所提及的思想道德范围较为广泛,包括农村留守儿童的人生观念、社会价值观念、甚至包括部分法制观念淡漠、道德失范现象增多。由于农村留守儿童缺乏父母教育引导以及陪伴,但是由于我国农村地区的自然环境以及社会经济环境等原因,父母在此方面无法及时对子女形成有效指导。再者,由于留守儿童监护人的文化层次不高,无法对留守儿童的精神方面进行有效关怀与照顾,进而使得我国留守儿童处于畸形发展。再者由于我国部分地区学校管理以及资源整合问题的原因,导致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的思想品德教育问题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正是由于没有认识到思想品德教育的重要性,我国部分地区学校重视课程教育方面而忽视品德的培养。
(三)监督弱化,学校教育独立难支
监督问题对于农村留守儿童而言具有重大现实意义。监督责任具有广泛性,包括我国教育机构以及当地政府等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但是由于一些乡村学校的教育质量较差,校风不好,加之新的读书无用论”思想的影响,大部分留守儿童”到了中学,觉得升学无望而产生厌学情绪。虽然部分留守儿童按照规定完成了国家的九年义务教育要求,但由于缺少进一步学习深造,带来的将是不适应社会迅猛发展的要求,影响全民族整体素质的提高。一方面,大部分监护人往往对留守儿童”要求不严,或缺乏文化知识,无法对孩子的学习进行监督。父母在家的检查作业、参加家长会等对孩子最基本的学习监督职责都无人担当。另一方面,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三位一体,应相互配合,协调一致。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特别是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传媒网络的普及,社会教育对人的影响显得更加突出。此外打工父母的一些观念和不良职业活动存在负面影响,由于监督力量的缺失与不足,使留守儿童”幼小的心灵上背上了父母沉重的情绪包袱,承担着很大精神压力,严重影响他们的正常学习和健康成长。
二、浅析留守儿童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监护不力导致留守儿童出现许多问题
由于留守儿童父母无法在身边进行关心以及辅导,且其他监护人文化水平不高,没有能力为留守儿童进行教育以及生活照顾,这就使得形成留守儿童教育管理的盲区,导致留守儿童出现许多问题。
(二)缺乏亲情抚慰,导致留守儿童出现心理偏差
由于不在父母身边,情感需求得不到满足,缺乏与父母之间深层次的感情沟通,缺失的情感容易导致留守儿童孤独、性格孤僻,从而导致行为习惯较差,并且极易产生心理失衡、道德失范、行为失控。
(三)社会对留守儿童的关注不够
我国尚未未形成行之有效的管理防控体系和机制。当前政府各部门以及社会对留守儿童的问题的研究仍是空白。如:学校尚未建立留守儿童档案,相关部门对留守儿童引发的一系列问题也尚未进行政策性的思考等。农村社会教育薄弱,教育资源缺乏,教育观念陈旧,不能有效地弥补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关怀的不足。
三、对策分析
(一)完善我国教育制度,改善校园环境
首先,要加强对农村中寄宿学校的管理与建设工作,通过不断优化留守儿童的校园基础设施,为留守儿童提供住宿的便利条件。其次,要大力发挥出学校和教师的管理职能和教育功能,从多方面给予留守儿童关心,以满足留守儿童的心理需求。并且针对留守儿童的特点,学校要更新教育理念,将健康教育、心理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纳入到日常教学中,以此来弥补、疏导和改善留守儿童因缺失父母关爱对其人格健全发展产生的消极影响。
(二)进一步强化家长的监护责任
留守儿童家长及临时监护人应切实承担起监护孩子的责任和义务,进程务工人员应尽量与子女居住一起,若是由于客观条件而无法与子女共同生活,则应尽量父母一方最好在家与孩子一起生活。儿童的健康成长要通过爱心教育以及家长的用心辅导。同时,对于长时间在外务工人员应更多的与子女保持联系,使得留守儿童的亲情不缺失。
(三)农村劳动力就地消化或就近转移
要大力发展当地经济,在国家政策指导下结合自身实际,优化农村的生产结构与模式,提高农民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并且可以通过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突破口,推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另外,之所以进程务工人员数量剧增,根本原因为经济因素的影响,所以要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速推进农村工业化进程,既提高了农村经济水平,又从源头上破解了留守儿童难题,做到发展农村经济与解决留守儿童教育和管理相互促进。
(四)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思想品德教育教育
首先,重视亲情关怀,强化家庭教育。要在思想上使父母充分认识到思想品德教育在子女教育中的重要地位,改变重物质轻精神,重智育轻德育的传统观念。其次,要根据留守儿童的年龄和身心发展的特点,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教学和社会实践活动,使留守儿童在学习知识的同时,思想品德方面也得到培养。最后,营造健康向上的的育人环境,形成全社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氛围。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作用,通过法律、政策和制度的不断完善保障农民工和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此外,需要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帮助农村留守儿童,为提高他们的思想品德水平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不可否认,良好的外部环境可以使留守儿童免受不良风气的影响,对他们良好思想品德的形成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
四、结语
【关键词】留守儿童;家庭教育;亲子关系;社会支持
中图分类号:G6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0568(2015)06-0029-02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3地方高校部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肇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广东省3-6岁留守儿童心理健康状况调查研究”(项目编号201310580019),肇庆学院教学改革项目“肇庆学院学生学术引导的实践与研究”(项目编号:JGZB201202)的研究成果。
一、留守儿童的界定
研究者的视角不同,对留守儿童的界定也不同。冯建等认为,“留守儿童是对我国广大农村、城镇地区存在的一种特殊儿童群体的称谓,主要是对由于儿童双亲或单亲外出打工而造成的一种亲子离异现象的描绘。”吴霓等认为,“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单方外出流动到其他地区务工,而把孩子留在户籍所在地农村,由父母单方或孩子的长辈、亲戚代为抚养、教育和管理的儿童。”范方等人的研究认为,“留守儿童是指其父母双亲长年外出打工而被留在家乡,需要他人照顾的未成年孩子。”周福林等人认为,“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而被留在户籍所在地,不能和父母双方共同生活的未成年人。”由此可见,留守儿童有一个共同点,即父母双方或一方没能与孩子在一起生活。
因此,要界定留守儿童这一群体,必须把握以下三个特点:第一,生活在农村或城镇地区的儿童;第二,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时间外出务工,不能与其生活在一起的儿童;第三,由父母以外的人承担照顾和抚养义务的儿童。留守儿童的出现,意味着儿童的监护权发生了变化,原来由父母双方共同监护变为由父母一方或父母之外的人监护,监护的方式主要有隔代、上代和自我监护三种。留守的类型也可以细分为儿童单独留守、儿童与父亲留守、儿童与母亲留守、儿童与父亲和其他亲属留守、儿童与母亲和其他亲属留守、儿童与其他亲属留守等六种。以上特点不仅是判断是否属于留守儿童的要素,同时也表明了留守儿童这个群体的基本生活状况。
二、留守儿童的相关研究
1.留守儿童现状研究。
(1)留守儿童数量急增,总体规模扩大。根据《中国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样本数据推算,全国有农村留守儿童6102.55万,占农村儿童总数的37.7%,占全国儿童总数的21.88%。与2005年相比,五年间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增加约242万。
(2)留守儿童年龄结构发生变化,学龄前留守儿童快速膨胀。全国妇联课题组2013年的调查发现,学前农村留守儿童(0~5岁)占农村留守儿童总数的38.37%,比2005年增加了47.73%;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为2948万,其中小学(6~11岁)和初中(12~14岁)分别占农村留守儿童总数的32.01%和16.30%。与2005年相比,小学和初中阶段留守儿童共减少315万,降幅为9.65%。可见,学前留守儿童快速膨胀,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呈减少趋势。
2.留守儿童身心健康状况研究。刘正奎的研究发现,农村留守儿童在状态焦虑水平上明显高于父母均在家的儿童;年龄越小时父母就离开的儿童,其焦虑水平越高;父母与留守儿童的联系频次对其焦虑水平也有重要影响。刘宗发的研究显示,留守儿童的孤独感明显高于非留守儿童,留守儿童的年龄和父母外出情况对其孤独感的影响差异有统计学意义,随着年龄的增加和年级的升高,留守儿童的孤独感呈递增趋势。程黎的研究显示,父母一方在外打工的留守儿童的自尊水平明显地高于父母双方均在外打工的儿童,而父母双方均在家儿童的自尊水平与父母一方在外打工的儿童之间没有明显差异。对年幼的儿童来说,他们娇弱的身体需要父母的关爱,他们幼小的心灵需要父母的呵护,他们懵懂的情感需要父母的引导。在他们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家庭教育的缺位,亲情关爱的缺失,导致他们在焦虑、孤独、情绪障碍、自尊等方面的问题明显高于非留守儿童。
3.留守儿童的社会支持研究。刘宗发提出:“对于留守儿童自身而言,要意识到社会支持对个体成长的重要意义,积极主动地寻求社会支持,提高社会支持的利用度。”叶敬忠认为,随着父母外出打工后留守儿童的社会网络也发生了变化,留守儿童与外出者关系疏远,而与现实生活中密切联系的成员的关系有所加强。曹建平认为留守儿童成长方式具有一些明显的特点:“社会支持的朋辈性、亲子关系的残缺性、教育管理的松散性、社会交往的闭锁性和自主性。”王秋香认为,“由于父母的外出,父母和家庭在留守儿童社会化过程中的作用逐渐弱化,同辈群体会对留守儿童的社会化产生消极影响。”不难发现,同辈群体的支持对留守儿童成长的影响利弊兼具,如何进行正确引导,挖掘同辈群体支持的积极因素,消除消极影响是留守儿童教育中的一大难题。
三、影响留守儿童心理发展的因素
1.监护人因素。留守儿童监护人的研究发现,亲属有物质使用问题、犯罪史和教育技巧低等都会导致儿童再次进入寄养系统的高风险。父母和看护人的温暖理解或支持温暖等方式对儿童心理健康的影响有积极意义。叶敬忠认为,“母亲作为监护人的留守儿童在生活上能得到较好的照顾,而隔代监护下的留守儿童问题最多。”另有研究者发现,对留守儿童而言,即使父母双方均不在身边,但只要父母与孩子的沟通得当,监护人积极给予“替代性”父母情感和责任,这样的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的发展水平相似甚至发展得更好。可见,监护人的选择对留守儿童成长有重要意义。
2.父母因素。
(1)留守儿童与父母联系的频率和亲密度。雷雳等指出:亲子沟通和儿童心理行为问题之间有着密切关系,良好的沟通可以促进儿童亲社会行为的发展,异常的沟通则造成性或非社会性心理行为。如果留守儿童的情感需要长期得不到满足,亲子关系日趋消淡,他们难以获得良好的自我感受、产生安全感和自尊心,从而导致心理上的敌意和焦虑。
(2)家庭的完整性。单亲家庭中的留守儿童,他们的不安不仅来自父母离开自己,还有父母的离异或离开。徐阳的研究发现,单亲留守儿童既要承受家庭破裂的压力还要承受单方父母外出的压力,这些儿童大部分是问题儿童。
(3)留守类型。有的留守儿童是由父母中的一方养育,有的由于父母双方的离开处于亲属寄养状态中。戴柔儿的研究分析,辗转于不同家庭中的留守儿童会面临特殊的心理发展任务:维持于父母的心理连接,维持与寄养家庭代养者的心理连接,平衡与父母、代养者之间的心理连接。
3.学校因素。
(1)学校办学模式。肖敏等人的研究发现,相对于非寄宿制留守儿童,寄宿制留守儿童情绪管理能力增强。这表明寄宿制可能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与情绪管理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学校作为儿童主要的活动场所之一,对儿童的健康成长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在资源匮乏的地区,为了儿童能健康成长,减少安全事故,寄宿制学校不失为一个好的办学模式。
(2)同伴关系。彭丽秀等关于留守儿童主观幸福感与同伴关系分析的研究显示,同伴关系与生活满意度、正性情感与同伴关系呈显著正相关;并与生活满意度的各维度呈显著相关。当儿童没有办法与父母随时联系,缺少关爱时,同伴关系给予了留守儿童情感上的支持。
4.社会因素。
(1)留守儿童的数量。“相对剥夺感”是指当人们将自己的处境与某种参照物相比较而发现自己处于劣势时所产生的受剥夺感。当一个村庄留守儿童数量较多,甚至成为主流群体时,儿童对父母外出打工产生一种共识,不感到陌生,他们就没有相对剥夺感的出现,从而减轻了他们的心理压力。
(2)当地的风俗文化。同一姓氏集居的村落,具有血缘关系,村里成员的监管对儿童行为有较好的影响,留守儿童也会受到更多的关注和关爱;具有优良教育传统、重视儿童教育的村落,也会对留守儿童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3)当地的治安状况。蔡澄邰等人的研究发现,由于放学后学校管不了、父母无法过问、祖父母放任也难管,导致放学后时间成为管理真空时间。而近年来农村小镇上一些公开的或隐蔽的网吧,大量招徕甚至引诱在校学生,儿童容易受到不良影响。此外,农闲时节,文化程度不高的农民,无事可做就会,许多留守儿童的代管监护人也参与其中,这对儿童的成长产生不良影响。
四、留守儿童研究的展望
以往的研究从不同角度探讨了留守儿童成长中的问题,这对今后的研究和解决留守儿童问题有一定的帮助,但我们也发现研究中的一些不足,可作为今后研究的方向。
1.研究对象的选择。留守儿童的年龄结构已发生变化,学前儿童成为留守儿童的主流,目前研究的关注点主要在学龄期(小学和初中),关于学前留守儿童的研究还比较少,这是今后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
2.研究方法的多样化。已有研究大多采用调查研究的方式,这样的研究结果受到研究方法本身的限制。就留守儿童问题本身来说,量化的研究方法过于粗放和简单,观察法、访谈法、叙事法、行动研究法等质性研究方法可能更能发现某些重要的内容。
3.研究的地域性。留守儿童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其出现与我国经济的发展有关,所以它的存在必然与区域经济发展有关,各地的留守儿童状况如何,存在哪些差别?如何针对地域差别给予相应的教育建议?这也是留守儿童问题研究的重要应用价值。
4.关于留守儿童的教育策略问题。留守儿童现象是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个特殊现象,要解决这个问题,必然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在我国城市化进程还未完成的情况下,如何解决留守儿童问题是当务之急,解决这个问题的对策和建议应从实际出发,才能真正为促进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尽绵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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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留守儿童;缺失教育;加强教育
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需要大量的劳动力,于是越来越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为养家糊口而外出务工,这些外出务工的父母将孩子寄托在农村的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叔伯、叔婶家,致使大批未成年的孩子被留在家里,由此出现了一个新的特殊儿童群体――留守儿童,且这个特殊的群体正处于义务教育阶段年龄,他们的数量、他们的生活和教育状况,严重地影响着学校教育活动的正常进行,特别是一些边远山区学校,其各方面的条件(如财力、人力等)非常有限,管理力度受到很大的制约。孩子在他们小的时候便没有得到足够的父爱和母爱,这对这些“留守儿童”的成长难免会带来一些不利的影响,对他们原本美好的童年生活也会留下一片片阴影,下面我就家庭教育缺失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影响进行一些分析。
一、家庭教育缺失对“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的影响
目前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情况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隔代监护,也就是说由祖辈抚养的监护方式。只要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健在,对“留守儿童”采用这种监护的方式外出务工人员比较多。对于这种监护的方式,外出务工的父母比较放心。但这种监护方式在儿童成长过程中,却有着难以克服的问题。1、由于天然的血缘、亲缘关系,许多监护人多采取溺爱、迁就、放任的管教方式。较多地给予物质、生活上的满足和过多的宽容放任,却忽略了他们的心理问题,对他们精神、道德上的管束和引导较少。2、祖孙辈由于年龄差距大,对待许多事物的看法观念不一样,老人对孩子也是不敢管或不会管,致使“留守儿童”几乎处于毫无约束的状态下,无形中便助长其自私任性,霸道蛮横等叛逆心理,呈现“代沟”明显,相互沟通难的现象。简单来说,就是祖辈们往往以他们自己成长的经历来教育要求孩子,思想观念保守,教育方法简单。而现在的孩子见识广,喜欢赶新潮,寻求刺激和创新,做事不拘一格等,老人的观念和教育方法很难让孩子们接受。另外,老人年岁大,精力不济,健康状况欠佳,再加上有的老人监护的远不止一两个“留守儿童”,着实感到力不从心。以上情况说明祖辈难以承担监护教育之责。二是上代监护,也就是“留守儿童”由父母的同辈人,如叔、伯、姑、姨、舅等亲戚或他人抚养的监护方式。由于监护对象并非自己的子女,监护人在教养的过程中难免会有所顾虑,不敢进行严格地管教。这样的情况,也让上代监护大多数管教属于物质型和放任型,容易造成“留守儿童”心理行为上的任性和逆反。而对于正处于身心迅速发展的时期,对自身变化、学习压力、人际交往等方面有独特理解和认识的儿童来说,又容易产生寄人篱下的感觉,从而形成怕事、孤僻、内向的性格。加之上代监护还容易出现转托管教的情况,即“留守儿童”被外出务工的父母托付给亲戚管教后,没多久亲戚因打工等原因外出,再次将孩子转托给另一个亲戚管教,几经托付的孩子几乎无所适从。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的父母又不在身边,这对他们的心理会产生极大的不利,常引发种种病症,如感情脆弱,自暴自弃,焦虑自闭,缺乏自信,悲观消极等心理问题。
二、家庭教育缺失对“留守儿童”自身学习影响:
据调查,目前农村在校的中、小学生年龄都在六周岁到十八周岁之间,正是品质形成的关键时期,如果这一时期内,没有形成一个良好的品质,将会对他的一生产生很大的影响。而我们乡镇外出务工的青壮年多数是一年回家一两次,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他们不可能给孩子很好的教育。平时虽然常用电话联系,但很多孩子都是在通话时一一答应父母的要求,自己做事时却常常忘了父母的嘱咐,有时玩过头忘了学习,有时和同学做了坏事而无人管教。孩子有学习下降或是有不良行为,也得不到严加管教。而这些孩子的父母,有的读过一些书,有一定的文化知识,懂一些教育方法,易与教师、孩子沟通,给孩子的教育带来了便利。而有的父母就没读过书,就不会和孩子很好的沟通,这样给孩子的教育带来不便。但他们的年龄大都集中在三十到五十这个年龄段,正是壮劳力,大都在外务工,把孩子托付给爷爷、奶奶,或其他亲人,教育孩子的重任偏离到祖辈肩上,家庭教育几乎成了空白,这给孩子的教育带来不好的条件。主要表现在:
1、有些父母因在外打工挣了钱,增长了见识,深刻体会到“知识的重要性”,他们对子女的要求一般较高,随时关心着子女健康成长和学习成绩,并经常与教师或监护人取得联系。他们的思想和情绪也会引起其“留守孩子”积极要求进步,勤奋学习。而有一些父母却因机遇挣了钱,或者认为自己下苦力挣的钱比文化较高的人挣钱还多,在他们心目中滋长着新的“读书无用论”思想,于是对子女没有明确的要求,顺其自然,从而认为“能读书就读”,对子女的一切不闻不问,不负责任。使得“留守儿童”幼小的心灵上背上了父母沉重的情绪包袱,承担着很大精神压力,严重影响他们的正常学习和健康成长。对于父亲外出务工,而母亲在家的“留守儿童”来说,由于母亲得承担家庭内外的全部劳动负担,不仅要料理家务,照顾老人和孩子,还要干农活,由于个人精力的不足,不能耐心管理孩子的学习,有些母亲也由于自身水平的限制,帮不上孩子什么忙,这便导致了“守留儿童”学习跟不上。在家访中,我们经常提醒学生的父母:如果他们都外出,则要更注意改善与孩子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时间不能相距太久,原则上最好做到每个星期交流联系一次。在沟通的内容上,不能只谈生活,应该全面了解其心理、身体、学习等方面的综合情况,让孩子感受到父母的关爱。
2、目前多数农民家长因受“打工潮”的影响,文化程度不高,他们误以为教育孩子是学校的事,家长只要给钱给物当好“后勤部长”就可以了,至于孩子学习成绩、思想品德的好差,由老师们去管教。家长应该改变这些不正确的思想,树立“子不教,父之过”正确的教育责任观,明确教育子女是自己的应尽的职责,家长自身文化水平的高低并不影响对子女的教育。即使在外地务工,也要把教育孩子的那份责任承担起来,与学校、社会形成合力,把教育孩子的工作做好。应主动与子女所在学校的任课老师、班主任联系,加强沟通。向老师说明自己的情况,了解子女的发展变化,共同商讨教育孩子的策略和方法,这样才不致于使“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方面出现盲区。对于父母双方都外出打工的孩子来说,由于隔代监护,监护人年龄大,自身知识、健康状况等局限,导致孩子的学习更成问题,由此留守儿童的学习往往跟不上,由于对学习没有信心而破罐破摔的现象极为普遍,作业不认真、迟到、旷课等现象屡见不鲜。
针对以上这样问题,我认为:
关键词:文化资本中部落后农村留守儿童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中部落后农村地区的大量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虽然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颁布了相关的政策法规,使得这些农民工的子女有权利接受父母所在打工地方学校的教育,但是由于农民工自身社会经济条件的限制,还是选择将子女留守在农村老家,托付给年迈的父母照管。根据相关资料统计,截止2012年,中部农村地区的留守儿童已达550万名。这些留守儿童远离父母,大多数处于一种放养的状态,无法接受到良好的教育,这已经成为不争的社会现实。
这些农村留守儿童到底拥有什么样的文化资本?“留守”对他们来说意味着什么?笔者在本文中将借助于布迪厄文化资本理论的视角进行相关分析,以期找出中部落后农村留守儿童无法接受良好教育的症结所在,帮助他们走出困境。
一、布迪厄的文化资本理论
法国著名的社会学家布迪厄在其《资本的形式》一书中将资本分为三种形式:经济资本、文化资本、社会资本。他认为孩子之所以所取得的成就不同,是因为他们所处的社会阶层不同,所拥有的文化资本不同。由于教育的文化是统治阶级的文化,因此在统治阶级文化背景中长大的儿童被赋予了更多的文化资本,处于教育中的有利地位。“文化资本”是指借助于不同的教育行动传递的文化物品,是以作品、学历文凭、名誉头衔为符号,它不同于经济资本,无法对其进行定量化操作,但却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与金钱起着同样的作用。[1]个体可以通过自己的亲历学习,获得知识、技能,培养良好的素质和修养,从而获得文化资本。在本文中,笔者所界定的家庭文化资本是指在家庭场域内,个体通过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交流和实践所积累起来的文化知识、文化技能、文化素养和文化商品等特定的资源。
二、留守儿童的家庭文化资本分析
对于中部落后农村地区的留守儿童而言,家庭和学校是他们生活的主要场地,也是他们文化资本的来源地。但是相比较而言,他们的大部分时间是在家中度过的,因此,家庭文化资本的缺失给他们造成了极大的影响。而中部留守儿童所占有的家庭文化资本的缺失主要表现在监管人文化水平低、教育投入少及学历资格的缺失三个方面。
(一)较低的文化水平和教育期望
布迪厄将文化资本分为三种形态:第一种形态是具体的形式,指个体通过家庭文化背景、知识、技能等熏陶和教育所获得的,并内化为自身的学识和修养,外在的表现是能力、信心、学识、修养等。[2]良好的家庭文化背景、知识、技能等对于孩子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而父母较高的文化水平与这些家庭文化背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这些中部落后农村的留守儿童,大多数是由祖(外)父母照管,他们的文化水平普遍偏低。笔者在本次的调查中,发现文盲或半文盲的(外)祖父达到调查人数的4%,(外)祖母达到调查人数的6%。由于(外)祖父母的知识有限,孩子在学习中遇到的诸多问题无法解决,再好一点的情况就是求助于高年级的哥哥或姐姐。交谈中,笔者还发现了有这样一个特殊的女孩子,她的语言表达流利,思维清晰,但是一起生活的祖父母是聋哑人,只能靠唇语和手语交流。因此,这个小女孩与同龄的小伙伴在一起的时间比较长,从同伴身上学习到更多的东西。在教育期望方面,大多数留守儿童的(外)祖父母没有过多的时间督促孩子学习,他们往往教育孩子老实本分,踏踏实实地工作,将来能混口饭吃就行,对于孩子的教育成就没有很大期望。访谈中,笔者听到最多的说法就是,“我们家祖上没有出过秀才,现在也不奢望孩子能有多大的出息”。由于亲戚网络中没有较高的学历,因此,他们并不要求孩子在学业上有多大的成就,这种保守的观念与放任的态度,使得家庭没有追求学业成绩的氛围,孩子在学业成就方面缺少父母及亲人的期待与关注。[3]这样缺少(外)祖父母的监管与教育,自然就不会有强烈的学习愿望。
(二)教育投入少
笔者通过与老师、同学交谈,得知留守在农村老家的(外)祖父母每天都在田间辛勤劳作,他们没有认识到良好的教育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所具有的重要性。家中的经济条件不是很宽裕,这些留守儿童从未参加任何特长补习班,连一些基本的学习、游戏用品都得不到。当问到留守儿童校外课余时间是怎样度过时,孩子们的回答是和小伙伴玩耍或者是看动画片。有一两个孩子说自己有一本童话书,但是在小学低年级就已经读完了。再好一点的情况就是有本作文书,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文化资本的第二种形态是客观的形式,具体地说就是书籍、图片、图书、机械、词典等物质性文化财富,是现实可见的。但是个体即使拥有了这些客观文化资本,如果不投入到具体的市场中去的话,那么也无法成为一种文化资本。[4]在信息化时代里,互联网铺天盖地,电子学习工具更是生活学习的好帮手,必不可缺。然而,在这些物质性文化财富方面,调查结果令笔者震惊。在被调查的40人中,他们每人只拥有一本新华字典和一个数学计算器,再无其他任何学习工具。那些留守在农村落后地区的孩子大部分没有接触过已经普及的电脑,电子词典等之类的工具书,这让笔者觉得很不可思议。由于这些留守儿童监管人落后的教育观念及在教育投入上比较少,落后农村地区的留守儿童很少有专门的图画书、故事书、彩色等,更不会拥有昂贵的智力开发玩具。在许多闲暇的课余时间中,这些留守儿童无法像城市中的孩子那样参加各种特长辅导班,学习各种乐器和舞蹈。这样一来,孩子的音、体、美等各方面素质不能够健全的发展,更别说利用客观文化资本提高竞争力了。
(三)学历资格的缺失
一般而言,父母所拥有的文化资本总量,即家庭文化背景对于孩子在学校及社会所取得成功程度是成正比的。孩子的人生道路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父母拥有的经济和文化资本总量的多少。而相比之下,这些农村留守儿童没有较高的起始点,很少有机会接受到优质的初级学校教育,进入一流学校接受精英教育,获得较高的学历,获得较高的社会地位。然而,中部农村地区的留守儿童他们的父母学历很低,除了接受父母微不足道的经济援助(教育投资)外,很少有父母持各种高学历的资格证书,很难从他们那里获得学习上的帮助。
文化资本的第三种形态是体制的形式,是一种客观化的、必须加以区别对待的形式存在。文化资本的体制形态就是个体将其掌握的知识与技能以某种形式(通常以考试的形式)正式予以承认并通过授予合格者文凭和资格认定证书等社会公认的方式将其制度化。它是一种将个体层面的身体化文化资本转换成集体层面的客观形态文化资本的方式。所以,体制形式的文化资本是一种介于具体化文化资本与客观形态文化资本之间的中间状态。[4]拥有较高学历资格的父母,他们可以将学历资本转换为经济资本,为子女获得较高的学历资本投入需要的金钱。不过,要使自己的孩子获得较高的学历资本光靠金钱投入显然是不够的。父母除了提供金钱等物质投资之外,还必须想方设法地为自己的孩子收集各种学习信息(尤其是考试有关的信息)。如果有必要的话,他们应该随时准备投入自己的文化资本,亲自辅导孩子学习的任务。而那些中部农村地区孩子的父母虽然也会全心全力地支持子女上学,总是强调“砸锅卖铁也要让孩子上学”。但实际上,他们常年在外务工,仅仅为孩子提供金钱,很少关注孩子的成长,与孩子没有进行有效的沟通交流,更别说是为孩子收集各种学习信息了。同时,他们的文化水平最高的也就是初中文化程度,很少拥有各种能够证明自己能力的学历资格证书。课改以后仅有的一点知识更是捉襟见肘,不能够承担辅导孩子的学习任务。另外,调查中还发现大部分父母不能客观地对待孩子的成绩:假若成绩好,孩子会被极力地炫耀,十村八庄的人都会知道;假若成绩不太理想,则会责怪孩子笨,不努力,较少有父母会考虑自己对于孩子学习带来的影响。
三、结语
通过本文的分析,农村家庭文化资本与中部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之间的确存在很大的关系。尽管国家颁布了法规政策,推行并完善了九年义务教育及开辟贫困生绿色通道等,使农村的基础教育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使每个孩子在义务教育阶段享有均等的入学机会,但是因为所拥有的文化资本不同,直接影响了孩子所接受教育的不同。因此,要想缩小城乡之间的教育差距,提高农村的教育发展水平,就必须重视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重视农村家庭文化资本的培育。
运用布迪厄的文化资本理论分析笔者本次的调查,研究中国中部农村地区文化资本的缺失对孩子教育的影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希望能够引起社会、教育界的反思和关注。
参考文献:
[1]朱伟钰.“资本”的一种非经济学解读——布迪厄“文化资本”概念[J].社会科学,2005(6).
[2][4]浦蓁烨.论布迪厄的“文化资本论”[J].中山大学研究生学刊(社会科学版),2010(3).
关键词:农村;留守儿童;现状
中图分类号:D43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9-0-01
一、引言
农村留守儿童是指农村流动人口(其中80%左右是农民工)在户籍地以外谋生时把其未成年的子女留置在户籍地而产生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具体指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分离并留守在农村的少年儿童。[1]根据全国妇联的《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显示,我国农村留守儿童数量达6102.55万,总体规模不断扩大,与2005年相比增加242万。全国流动儿童规模达3581万,数量大幅度增加。[2]农村留守儿童由于父母不在身边,在生活上无法得到很好的照顾。同时,亲情的缺失,容易给留守儿童造成心理上的阴影。农村留守儿童的学业、心理、健康、前途等都是值得我们关注的,他们是未来农村建设的主力军。因此,本文将详细分析农村留守儿童的现状,希望通过对留守儿童群体的分析,找到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方案,并付诸实施。
二、留守儿童现状
1.留守儿童规模大且分布区域集中
据全国妇联2010年的《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显示,我国0-17岁农村留守儿童达6102.55万,占农村儿童总数的37.7%,占全国儿童总数的21.88%,与2005年相比增加约242万。
此外,我国农村留守儿童主要分布在四川、广东、江西、安徽等省,这些省区多是农村剩余劳动力输出或是人口流动频繁的大省,其中四川、河南的四川、河南的农村留守儿童规模大,占全国农村留守儿童比例最高,分别达到11.34%和10.73%。每年都有大量的农民工外出务工,留守儿童问题显得尤为突出。[3]
2.留守儿童的生活状况
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的大量外出,加重了家庭留守成员的负担。对于留守儿童来说,家庭成员劳动负担的加重,会使得监护人对留守儿童关注和照顾的精力减少,往往容易忽视孩子在生活上的一些需求。特别是父母外出打工后,由老人承担起家务劳动的家庭,老人年事已高,行动很不方便,这些家庭里的孩子很多时候都需要自己照顾自己,甚至有时还要照顾老人的身体。很多农村留守儿童在生活上得不到很好的照顾,而他们又大多处于身体发育的时期,生活条件状况的欠佳往往会影响孩子的成长。
3.留守儿童的教育状况
(1)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情况。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存在严重的缺失、弱化以及不合理问题。目前,留守儿童的监护状况缺乏必要的家教氛围,爷爷奶奶等监护人对孩子的家庭教育大多局限于吃饱穿暖之类的浅层关怀,难以尽到对孩子的教育责任,留守儿童长期处于无管束状态。隔代监护还会带来其他的教育问题,比如:老人的思想观念往往比较落后,特别是在农村中,很多老年人还固守着很多落后的思想意识,他们往往给孩子灌输一些不合时宜的思想,对孩子的思想和心理形成误导。另一方面,很多外出打工的父母会觉得自己没有陪在孩子身边,亏欠了孩子。因此,他们往往容易采用物质满足的方式来进行弥补,而过度的物质满足容易使孩子形成功利主义价值观和享乐主义人生观,产生“拜金主义”、“物质利益至上”等错误的思想。[4]
(2)留守儿童的学习情况。农村地区所分配到的教育资源相比较于城市要少很多,而留守儿童由于家庭原因在学习上的表现更是差强人意。父母外出打工使得孩子的学习动机因缺乏家庭温暖而降低,他们在更多的时候会去追寻友情来弥补父母不在家时的孤独。父母亲自监督与否、监护人的监护到位与否都会对留守儿童的学习状况带来显著影响。很多留守儿童在学校里常常表现为学习缺乏主动性、积极性,在性格上表现为不合群、自卑等。父母不在家,监护人监护不到位使得留守儿童在学习上的表现很差。
4.留守儿童的心理状况
农村留守儿童在父母外出务工后,由于家庭结构上的不完整、情感沟通和亲子互动的缺失,使他们的人格和心理的健全发展都受到了影响。很多留守儿童有非常强烈的自我保护心理,许多留守儿童都有厌学情绪、性格内向,在人际关系和自信心方面明显不如父母在家的儿童。他们非常缺乏安全感,自尊心极强且情感脆弱。正常的心理环境的缺失和农村教育环境的不理想,让留守儿童形成任性、冷漠、自卑等不良的性格。
5.社会化方面
在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当中,父母双方或一方的缺位,使儿童习得基本生活知识、技能以及基本社会行为规范的最直接的教育途径遭到了破坏,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儿童社会化的顺利进行。农村留守儿童社会化不足主要表现为人际交往能力不强、生活自理能力相对较差、产生认知偏差与行为偏差,以致形成不良的价值观念与行为方式,如抽烟、打架、、偷盗和更为严重的犯罪行为等。[5]
三、结语
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是一个及其复杂、综合性的问题,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流动使留守儿童与外出务工的父母在时间上、空间上长期隔离,这给留守儿童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但是,从宏观来看,这也是我国加快城市化、现代化进程的产物。本文分别从规模、生活状况、学习状况以及心理和社会化几方面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现状进行分析,以期能从中得到启示,为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解决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陈峰.农村留守儿童的现状调查与思考建议[J].文教资料,2010.
[2]苏琳.全国妇联《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EB/OL].中国经济网,2013-05-10.http:///xwzx/gnsz/gdxw/201305/10/t20130510_24368366.shtml.
[3]同[2].
[4]潘璐,叶敬忠.农村留守儿童研究综述[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2009.
媒介素养教育是指教育者运用一定的媒介手段向受教育者传递与媒介相关的知识、态度、价值观和技能的实践活动,其目的在于不断提升个体选择、分析、使用和传播媒介资讯的能力。
1933年,英国学者力维斯和丹尼斯·汤普森在《文化与环境:批判意识的培养》中首次提出了媒介素养教育的概念。经过八十年的发展,西方媒介素养教育已趋于成熟。我国媒介素养教育起步相对较晚,最早可追溯到1997年学者卜卫引入“媒介素养教育”概念的学术论文,它开启了我国媒介素养教育的研究之路。
近年来,国内学者对媒介素养教育展开了较为深入的研究,涉及对象大都集中于教育工作者、媒体人及大学生群体。随着我国“三农问题”愈益受到重视,不少学者把焦点集中在了家庭结构缺失、临时监管不力、学校补位不足的农村留守儿童身上。他们大都基于这样一个假设,即媒介对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发展影响较为明显,并由此提出了一些提升个体媒介素养的建议和对策。毋庸置疑,国内有关农村留守儿童媒介素养教育的研究,从某种程度上讲,对提升农村留守儿童媒介素养具有一定借鉴意义,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值得反思。
一、农村留守儿童媒介素养研究反思
反思一:媒介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消极影响是否更为显著?
研究者对这一问题的回答不尽相同。多数研究者认为媒介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消极影响更为显著,并由此提出对其开展媒介素养教育的必要性。然而,这类结论大都是基于对理论的逻辑推理,缺乏有力的数据支撑。也有研究者发现,媒介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消极影响与一般儿童比较并无太大差异,并认为没有必要将农村留守儿童单独作为一个特殊的分化群体进行媒介素养教育。
农村留守儿童由于个体心理韧性水平的差异,在与媒介互动过程中受媒介影响的效果也不尽相同。他们或因媒介而导致心理失衡、行为偏离,出现人格障碍;或因媒介而宣泄情感、转移痛苦,进而历练出坚忍不拔的优秀品质。
因此,需采用实证研究与理论探讨相结合的方法,不断加强农村留守儿童与一般儿童媒介素养的比较研究,以进一步证实将农村留守儿童单独作为一个特殊群体而开展媒介素养教育的必要性。否则,将农村留守儿童单独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开展媒介素养教育的意义将大打折扣。
反思二:农村留守儿童媒介素养教育的核心意义是什么?
有学者认为,培养农村留守儿童具有媒介理解与批评能力,使其能够充分地利用媒介资源完善自己,乐用媒体、善用媒体,积极参与社会发展,是其媒介素养教育的核心意义。也就是说,农村留守儿童媒介素养教育要达到预期效果,个体需完成认识、理解、审视和利用媒介四个阶段的任务。
农村留守儿童是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根据皮亚杰的认知发展理论的四个阶段:感知运动阶段(0~2岁)、前运算阶段(2~7岁)、具体运算阶段(7~11岁)、形式运算阶段(11岁以后),可知农村留守儿童在不同阶段的认知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异。在形式运算阶段前,农村留守儿童的认知能力、理解能力和审视能力都还很差。由于农村留守儿童跨越了多个认知发展阶段,不可能每个阶段都能完成认识、理解、审视和利用媒介的任务。
因此,本文认为,农村留守儿童媒介素养教育的核心意义在于:根据不同阶段农村留守儿童认知发展水平的实际,提升其相应阶段的媒介素养能力,或是认知媒介的能力、或是理解媒介的能力、或是审视媒介的能力、抑或是利用媒介的能力,最终使个体逐步自我完善。
反思三:农村留守儿童媒介素养教育该如何有效实施?
研究者对此问题也有过一些建议和对策,诸如开设专门的媒介素养教育课程、将媒介素养教育融入其他学科等。然而,在经济落后的广大农村地区,师资队伍参差不齐,绝大多数教师自身的媒介素养还很低,即便开设相关课程,也缺乏专门的师资队伍予以实施,将媒介素养教育融入其他学科更是无稽之谈。此外,部分研究者还从参与式视角进行了探索,即通过系列实践活动,提升农村留守儿童认识和审视媒介的能力。然而,有研究表明,农村留守儿童大都较为内向,主动性和参与性相对较差,开展参与性实践活动能否确保他们积极参与,达到预期效果尚值得商榷。
可见,对农村留守儿童而言,开展灌输式教育可能更为有效,如从构建四级阶梯的视角对农村留守儿童开展媒介素养教育。研究者需根据不同阶段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发展特点,分层次、多视角、讲实效,逐步实施媒介素养教育。对形式运算阶段前的农村留守儿童,应着重培养个体的媒介认知能力,包括对媒体本质、媒体常用手段的认知,以培养个体的媒介情感和媒介态度;对形式运算阶段后的农村留守儿童,应着重培养其对媒介的审视能力,包括对媒介内容、媒介形式及媒介利用的审视能力。
二、农村留守儿童媒介素养促进措施
要切实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媒介素养教育,应在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与一般儿童媒介素养的比较研究,以及根据不同阶段农村留守儿童认知特点开展媒介素养教育的基础上,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促进。
1.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缺失,尤其是父母教育大多处于真空状态。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讲,媒介素养教育的重任就落在了学校方面。然而,我国农村广大地区教师自身的媒介素养还很低,更谈不上指导学生开展媒介素养教育。因此,加强农村地区教师媒介素养教育或大力引进媒介人才已势在必行。教育主管部门可以对农村教师开展媒介素养培训工作,提升其媒介素养;或引进中小学媒介师资,通过他们来指导和促进农村儿童媒介素养教育。
2.借鉴国外成功经验
加拿大和英国已建立了一些媒介素养教育的公益性网站,构建了媒介教师联盟,建立了媒介素养协会。在我国亦可建立相应的协会组织,通过组织的力量,协调各大高校新闻传播和教育技术等学科领域的专家学者,定期或不定期对农村教师开展公益性的在线或现场媒介素养培训工作。此外,相关专家学者还应积极编写媒介素养教育的普及读物,由政府部门、教育主管单位或爱心人士征订、采购,免费发放给农村学龄儿童。
3.充分利用假期返乡的大学生群体
以村委会牵头,组织本村假期返乡大学生,尤其是新闻传播和教育技术等专业的大学生,为提升农村留守儿童媒介素养服务。对形式运算阶段前(11岁之前)的农村留守儿童,返乡大学生应该多采取讲解或讨论等方式,如讲解电脑的基本功能、结构,让农村留守儿童掌握基本的办公软件,学会查找资料等;对形式运算阶段后(11岁以后)的农村留守儿童,应采用案例探讨、专题讲座等形式,如开展关于媒介暴力的危害、沉迷网络游戏的危害以及如何有效利用媒介抵制不良影响等专题讲座,使农村留守儿童自觉抵制媒介的不利影响。
此外,还应积极利用NGO、社会团体、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村官、大众传媒等力量不断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媒介素养教育。
留守儿童主要有一下几种类型,一是孩子的父母均外出打工,孩子交给爹爹奶奶照看,跟随爹爹奶奶一块生活;孩子交给学校或老师,在学校住宿、生活;或者孩子一个人在家独立生活,请邻居和附近的亲戚朋友帮忙关照一下。二是父母离异或一方死亡,孩子生活在单亲家庭,家长工作忙,生活压力大,有时还经常出差或应酬,无暇关照孩子的生活和学习。三是父母双亡或者离异,孩子没有法定监护人管理,独自生活,或跟随长辈或亲戚朋友在一起生活等。
留守儿童问题,是近年来出现的一个比较突出的社会问题。根据权威调查,中国农村目前“留守儿童”数量超过了2300万人。57.2%的留守儿童是父母一方外出,42.8%的留守儿童是父母同时外出。留守儿童中的79.7%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抚养,13%的孩子被托付给亲戚、朋友,7.3%为不确定或无人监护。这些处于成长发育关键时期的留守少年儿童,他们无法享受到父母在思想认识及价值观念上的正确引导和帮助,缺少父母情感上的关怀和呵护,极易产生认识上的偏差,心理发展异常,一些人甚至因此而走上犯罪道路。由于留守儿童多由祖辈或亲戚朋友照顾,父母监护教育角色缺失,对留守儿童的全面健康成长造成不良影响,“隔代教育”问题在“留守儿童”群体中更为突出。据调查显示,父母外出打工后,与留守儿童聚少离多,沟通少,其他人远远达不到作为监护人的角色要求,而隔代教育又出现许多不尽人意的问题。这种状况容易导致留守儿童“亲情饥渴”,心理健康、性格缺陷等方面的问题,孩子身心健康和学习受到严重的影响。留守儿童由于亲情缺失,心理健康等方面存在诸多的阴影,一部分表现出内心封闭、情感冷漠、自卑懦弱、行为孤僻、缺乏爱心,不善交流,还有的脾气暴躁、冲动易怒,常常将无端小事变成打架斗殴的事情,甚至造成恶性事件。
留守儿童性格的主要特点,一是缺乏父爱或母爱,亲情感情比较冷漠;二是心里相对封闭、孤独,缺乏亲情感情交流,激情活泼不足;三是比较任性,顽皮,偏激,脾气暴躁,有的还我行我素,难以管教;四是学习自觉性较差,有的学习马虎、拖拉,缺乏像父母一样有效持续的关心和监管;五是不太合群,有的性格孤僻,独往独来;六是缺乏安全感,有的胆小怕事,蹑手蹑脚,上课都不敢举手发言,有的又胆大妄为,经常顽皮捣蛋,搅得班级或家庭都不得安宁,有的甚至偷窃、斗殴等。
解决好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关系到我国未来人口素质和劳动力的培育,关系到国家未来人才的培养和质量,关系到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也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的未来。政府、社会、家庭、学校等都对儿童少年的教育和管理赋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我国大量的留守儿童在农村,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尤为严重和突出,必须要高度重视起来、迅速行动起来,解决好这个十分重要而又紧迫的问题。
怎么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与管理问题呢?我想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进一步明确、细化并落实教育和管理农村留守儿童的义务和职责
国家及有关部门,要针对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出台相应的文件或规章,进一步明确、细化和落实各级人民政府、社会、学校、家庭、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等对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和管理的义务和职责,使政府、社会、学校、家庭、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章可依,有章可循,形成政府牵头统筹,教育部门主管,社会有关部门和有关方面协助,学校、家庭、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等齐抓共管的新格局,形成教育和管理农村留守儿童的新的合力。
其次,孩子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或其委托人要切实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学校以外时间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孩子生活的家庭对孩子成长影响极大。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其他法定监护人或委托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一言一行都对孩子的成长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孩子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或其委托人都要高度重视和关心对农村留守儿童的跟踪教育和管理。一要注重安全教育和管理;二要重视品德和法纪教育;三要指导和培养孩子养成自觉认真学习的好习惯;四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五要与孩子多交谈,了解孩子的思想动态和学习状况,因势利导地进行教育和培养。
第三,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发挥教育和管理农村留守儿童的主导作用
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管理的主要责任在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是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和管理的主渠道、主阵地。一是要把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和管理纳入自己工作职责和范围,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考评。二是要主动联系争取政府、有关部门、社会方方面面及孩子的家庭与有关人员的支持和配合,做好宣传、教育和协调工作,积极发挥主导作用。三是要利用学校教育和管理农村留守儿童的主阵地,采取多种措施,强化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与管理工作。要摸清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庭的基本情况,因情因人施教。学校和老师要对农村留守儿童倾注更多时间和爱心,对孩子多观察、多交流,多爱护,指导和帮助孩子解决思想、生活和学习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给孩子以特别的温暖和关爱。四是要为孩子多创造宽松的生活、学习和活动环境,改善在学校住宿的孩子的生活、学习和活动的基本条件,并配备指导老师跟踪指导和管理。
第四,各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要多渠道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方便就学问题
要把农村留守儿童方便就学问题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关心农民工子女特别是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建立留守儿童跟随外出务工的父母就近就学制度,安排农民工子女在父母务工所在地学校就近就读。有条件的地方,要建立农民工子弟学校。对接受农村留守儿童的学校给予专项资金扶持。各地农村中小学,都要建立“留守儿童之家”。政府及财政部门、教育部门都要为“留守儿童之家”配备电脑、图书和体育活动器材等。
关键词:农村留守儿童;教与管;现状;对策
一、农村留守儿童的教与管概述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人口的流动速度急剧加快,农村人口也不断涌入城市,这也使得出现了大量农村留守儿童,其教与管环境与质量都引起了公众的认识,因此有效地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教与管问题显得尤为必要。基本来看,这种必要性具体展现为如下各方面:
1.社会发展现状对于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教与管问题的迫切性
目前,农村劳动力在经济发展的大环境下不断地涌入外乡打工,并且这一趋势发展得越来越迅速。就农村留守儿童而言,由于缺乏较为完善的父母监护,因此导致其在心理、思想、道德等方面都存在较大的不足之处,而这也直接导致儿童群体缺乏学习积极性,损害价值观的培养。因此,关于农村留守儿童的教与管问题已经成为我国教与管方面的重点问题之一,如何解决缺少直接监护人,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较为有效的教与管体系也变得尤为重要。
2.现代教与管科学的不断发展,为农村留守儿童的教与管问题提出了新的问题
时代的进步也催生了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与发展,因此也导致教与管理念发生了新的变化。在新的教与管理念的指导下,对于受教与管者的主导参与性十分重视,这也对于受教与管者的自身发展情况十分关注。然而,对于农村留守儿童而言,家庭、学校、社会环境等方面都无法为其提供较为完善的教与管体系,因此,很难在受教与管过程中充分将自身的潜力得以发挥,教与管也难以促进自身有所发展。因此,结合农村留守儿童受教与管的环境,将较为先进的教学理念融入日常教学当中十分必要。
二、完善农村留守儿童教与管水平的对策
1.加强政府职能,保障农村留守儿童的受教与管权
在我国的某些省份,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甚至某些偏远的乡村里,绝大多数的成年人都选择了外出务工。这些进入城市打工的农村人在增加自身经济收入的基础上,也为自己家乡的经济发展做出了一定贡献,外出打工也成为某些地区的主要经济收入来源。成年人进入城市打工,家里只剩下老人和未成年的留守儿童。老年人的体力和精力都有限,对留守儿童的照顾可能并不周到,而且对儿童来说,受教与管权是非常重要的。因此,政府必须充分发挥职能,保障农村留守儿童的受教与管权,制定并完善相关的制度法规。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对儿童受教与管权的保护一般只是依靠《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其他的相关政策,家庭教与管只局限于道德范畴,并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对处于一般情况的儿童来说,均会在合适的年龄接受合适的教与管,其家庭教与管也一般处于正常状态,父母会对自己的子女予以关心照顾,对子女的学习也很关心,受教与管权无需特殊、专门的保障。而对于农村留守儿童来说,父母不在身边,与其一起生活的老年人文化程度不高。据有关调查显示,在辍学儿童中,农村留守儿童占了相当大的比例。因此,有必要制定相关的制度,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教与管做出一定的规定,以提高留守儿童父母的教与管意识。在制度完善过程中,要注意两点:一是要对留守儿童父母的责任和义务做出详细的规定。对于不让孩子接受教与管或者是不履行抚养、监护义务的家庭,应让其承担一定的责任。二是要对相关政府机构应履行的职能做出规定。教与管主管机构、学校等机构,在发现留守儿童的受教与管收到侵犯时,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为留守儿童能够正常地接受教与管提供保障。
2.强化父母的培养意识
家庭对一个人的一生都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家庭对人的影响多始于儿童时期,家庭中的每个成员的所作所为都对儿童起着潜移默化的影响。良好的家庭环境和和谐的家庭氛围,对儿童良好性格的养成来说是非常必要的。对农村留守儿童来说,由于父母多数时间并不在身边,无法对儿童的日常表现作出评价,对儿童的影响也不像与家长一起生活的家庭一样。因此,必须更加关注孩子,在最大程度上促进孩子的健康成长。加强家庭成员之间的交流,共同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一个人性格的养成在儿童时期最为关键,父母对孩子的影响是非常巨大的。因此,在孩子还小的时候,父母应尽量选择与孩子待在一起。即使选择外出务工,也要尽可能让孩子跟着自己。如果确有困难必须将孩子放在家里时,要选择合适的监护人照顾孩子,在日常生活中,父母要注意多与孩子联系,多交流,了解孩子的想法,对孩子提出的问题予以认真的解答。与此同时,父母也要注意多与孩子的监护人联系,便于了解孩子的真实状况,对孩子遇到的问题予以关注。
3.充分发挥学校的教与管优势
上文已经提到过,留守儿童的父母多不在身边,在他们的日
常生活中,缺少父母的关爱与家庭的温暖。在家庭亲情缺失的情况下生长起来的儿童,容易养成偏激的性格。学校和老师应该积极行动起来,利用自己与留守儿童经常接触的先天优势,给予留守儿童关心与支持。每个留守儿童的具体情况都是不同的,因此做好这一工作必须以掌握留守儿童基本情况为前提。要深入留守儿童生活的村落和家庭,了解留守儿童的家庭状况,掌握留守儿童的心理状况,对于情况特殊的留守儿童予以特别的照顾。在日常的教学活动中,也要多注意留守儿童的心理状况,在学习中要尽量多帮助他们,同时要让他们对自身的情况有一个清楚的认识,鼓励他们学习。学校要多组织一些课外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同时利用课外活动陶冶学生的情操,使其树立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
参考文献:
[1]张艳国,胡盛仪,周小霞.农村留守儿童社会教与管的发展趋势:以湖北农村留守儿童现状为例[J].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09(3).
为全面准确地了解农村留守儿童现状、生存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与迫切需求,20__年国务院农民工办将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状况研究列为前瞻性研究课题,全国妇联为此联合有关专家成立了课题研究小组,对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现状、问题与对策进行研究。
一、研究目标与方法
1.研究目标
我们将本次研究的目标确定为以下三点:第一,进一步全面准确地把握目前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的数量和基本特征;第二,深人研究不同年龄和性别农村留守儿童的生存发展状况和问题,认识农村留守儿童的分层特征与需求差异;第三,认真总结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经验和不足,为有效解决留守流动儿童问题,落实和发展相关政策服务。
2.研究方法与特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全面考虑儿童生存发展需求的多面性与特点,本研究将“农村留守儿童”的概念界定为:父母双方或一方从农村流动到其他地区,孩子留在户籍所在地农村,并因此不能和父母双方共同生活的17周岁及以下的未成年人。
本研究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
定量研究⑴主要是通过对20__年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的统计分析和推断,把握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在数量、区域分布、年龄、性别、受教育状况、监护人情况等方面的总体状况和发展趋势。
定性研究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了解政府机构相关人员、儿童和家长及其他监护照料者的认识、需求和看法,客观准确地判断农村留守儿童生存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二是总结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与挑战,进一步提出解决留守流动儿童问题的对策建议。
本研究的特色和切入点在于:
一一按年龄分层,将农村留守儿童分为幼儿(0--5周岁)、义务教育阶段儿童(6--14周岁)和大龄儿童(15--17周岁)三个部分,了解其各自面临的问题和需求,并根据他们的不同需求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一将性别作为贯穿年龄分层与问题分析的一个基本视角和主线,认识并揭示农村留守儿童现状与需求的性别差异。
一一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相结合。以定量研究为基础,把握农村留守儿童的总体状况和主要特征。通过定性研究了解不同留守儿童群体面临的突出问题及其主要影响因素,分析、讨论农村留守儿童问题解决的政策制度环境,探讨针对不同年龄、性别农村留守儿童问题与需求的对策建议。
现将课题研究的主要发现与结论介绍如下。
二、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的总体现状与基本特征
本研究关于农村留守儿童状况的分析,以258万人口抽样数据为依据。抽样样本采用简单随机抽户的方法从20__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中抽取。本报告引用的所有数据资料均为加权之后的结果。
本研究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筛选,根据人口抽样资料提供的儿童的个人记录及其所在户的其他个人信息逐个进行。
1.农村留守儿童的总体规模和发展变化
按照前述定义,根据20__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抽样数据,可以确认0--17周岁留守儿童在全体儿童中所占比例为21.72%,据此推断,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约5800万人,其中14周岁以下的农村留守儿童约4000多万。和20__年相比,20__年的农村留守儿童规模增长十分迅速。在全部农村儿童中,留守儿童的比例达28.29%,农村留守儿童已非常普遍。
2.农村留守儿童的结构和分布
各年龄组所占比例随年龄增长先缓慢上升后下降。从0周岁到15周岁,各年龄组的农村留守儿童所占比例基本呈随年龄增长缓慢上升的趋势,但从16周岁组开始的比例迅速下降。在按年龄划分的学龄前(0-5周岁)、小学学龄(6-11周岁)、初中学龄(12-14周岁)和大龄(15-17周岁)四组中,各组所占全部农村留守儿童的比例分别为27.05%、34.85%、20.84%和17.27%。其中义务教育阶段的农村留守儿童约3000多万。各省农村留守儿童的年龄构成情况基本接近。大部分省份的农村留守儿童中,小学适龄儿童较多,如:四川、安徽、广东、湖北、江苏、重庆等;但河南、湖南、广西、山东等省区的幼儿更多;初中以上适龄儿童比较多的省份是四川、安徽、湖北、河南、广东、湖南和江西等。
性别比偏高,特别是在低年龄组,大部分省份的农村留守男童多于农村留守女童。在全部农村留守儿童中,男孩占53.71%,女孩占46.29%,性别比为__.75。从各年龄组的性别构成上看,各年龄组的男孩数均多于女孩数,而且年龄越小,性别比越高,这种趋势表现得十分稳定。总体看,各省农村留守儿童的性别比差异,与当地儿童的性别比存在很强的相关性。大部分省份的农村留守男童多于农村留守女童,农村留守男童少于农村留守女童的省(市、区)只有北京、上海、内蒙古、宁夏、新疆。
农村留守儿童集中分布在四川、安徽、河南、广东、湖南等省。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的分布十分集中,而且多数居住在中南部的省份。四川、安徽、河南、广东、湖南和江西6个省的农村留守儿童在全国农村留守儿童总量中所占比例超过半数,达到52%。除上述六个省外,农村留守儿童数量排名前十位的还有广西、湖北、贵州和江苏。农村留守儿童分布集中的十个省份中,多数属于典型的劳动力输出大省,但广东、江苏由于省内劳动力流动,从而也产生了一定规模的农村留守儿童。
3.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状况
超过半数的农村留守儿童不能和父母中的任何一方在一起生活。按其监护类型,农村留守儿童目前的家庭结构如表2-1。
在全部农村留守儿童中,父母一方外出留守儿童占47.14%。父母双方外出留守儿童占52.86%,如表2-2。
不同年龄组儿童的家庭结构有一定差异。从不同年龄组的分析可以发现:年龄越大的农村留守儿童中单亲外出留守的比例越高。在更加详细的分类中发现,随着农村留守儿童的年龄增大,“和母亲单独留守”、“和父亲单独留守”的比例都增大,但和父母亲一方以及祖父母一起生活的比例却在降低,而在年龄更小的儿童中,双亲外出留守的比例反而更大。表2-3中的数据显
示,双亲外出并与祖父母一起留守的儿童中,0-5周岁所占比例最高,达40.19%。大部分留守儿童的祖父母并非“年迈体弱”,但受教育程度偏低。通常认为,留守儿童被留在家乡由“年迈体弱”的祖父母照顾,但从数据上看,情况并非完全如此。和祖父母生活在一起的农村留守儿童祖父的平均年龄为61岁,祖母的平均年龄为59岁。绝大部分祖父母年龄在50一70周岁之间,其中50一59周岁的祖父、母分别占43.19%和47.64%。留守儿童祖父母的受教育状况主要为小学或者未上过学,留守祖父的受教育程度比祖母相对稍高,祖父中只念过小学和未上过学的比例为74.96%,祖母的该比例为84.02%。
4.农村留守儿童的受教育状况
农村留守儿童接受小学教育的机会基本能得到保障,接受初中教育的机会尚未得到完全保障,但其受教育状况仍然好于农村其他儿童。
绝大部分农村留守儿童在学校念书,男孩在校的比例为92.58%,女孩在校的比例为92.01%。男孩未上过学的比例为1.75%,女孩的这一比例为1.82%。
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男女留守儿童受教育机会的差异极小,男孩的在校比例仅比女孩高0.48个百分点。比较而言,各个年龄组农村留守儿童的在校比例都高于全部农村儿童的在校比例,特别是15-17周岁年龄组,农村留守儿童的在校比例仍然达80%,而农村儿童的在校比例只有70%。
部分中西部省份农村留守儿童的受教育状况应该受到重视。部分中西部省份的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状况相对较差,辍学比例较其他省份高。
5.农村留守幼儿状况
我国0一5周岁农村留守幼儿占全国农村同龄儿童的比例为30.46%。
农村留守幼儿集中分布在中西部人口大省。农村留守幼儿的数量超过100万的省份有四川、安徽、河南、湖南、江西、贵州、广东,这7个人口流出大省学龄前留守儿童总和占全国学龄前留守儿童的65.97%。
监护类型以单亲监护和隔代监护为主。农村留守幼儿隔代监护最为常见,和祖父母生活在一起的留守男童比例为37.38%,女童比例则更高一点为38.73%。在单亲监护中,和母亲一起生活的比例高于和父亲一起生活的比例,男童和母亲单独留守或者和母亲及祖父母一起留守的比例为42.1%,女童相应的比例为40.03%,和父亲单独留守或者和父亲及祖父母一起留守的比例很小。
6.大龄农村留守儿童就业状况
三分之一的15一17周岁农村留守儿童初中毕业以后开始外出打工。数据显示,15-17周岁组的农村留守儿童在校比例虽然较高,但与小学和初中学龄儿童相比出现较大幅度下降。三分之一的大龄留守儿童初中毕业后外出打工。
绝大部分已经就业的农村留守儿童依然从事农业工作。15一17周岁农村留守儿童中在业的比例为12.53%。在业农村留守儿童中83.15%为土地承包者,其他还有一些在私营企业工作,有些为个体工商业者等。男性务农者多于女性,而女性进私营企业者多于男性;女性雇员多于男性,而男性自营劳动者多于女性。
三、农村留守儿童面临的突出问题
1.农村留守儿童易产生的问题
一一亲情缺失问题。相关调查发现,超过半数的留守儿童不能和父母生活在一起,33%的父亲、25%的母亲外出5年以上。而且60%一70%以上的父母是在外省打工,30%的父母每年回家一次,打电话成为留守儿童与在外父母联系的主要方式,但也有约2%的父母与孩子常年无联系。由于长期与父母分离,儿童在面对自身变化、学习压力、人际交往等问题时,缺少父母的关怀,容易对他们的心理健康造成影响。
一一生活抚育问题。由于部分农村家长缺乏科学的喂养知识,家庭的饮食习惯还基本是有啥吃啥,特别是父母不在身边的留守幼儿,科学喂养更是缺乏。据留守儿童营养与健康状况的相关调查显示,部分留守儿童体格生长发育指标水平明显低于非留守儿童,留守儿童低体重率和生长迟缓率高于非留守儿童。
一一教育监护问题。从整体情况看,多数留守儿童与祖辈共同生活,由于老人文化教育水平较低,加之还有近一半委托监护人同时监护几个儿童,老人监护往往主要是照料孩子的生活。由于家庭将更多的教育监护责任“转嫁”给学校,但对于学校而言,由于教育资金不足,专业资源匮乏,面对留守儿童特殊需求,学校、老师常常是有心无力。
一一安全保护问题。相关调查显示,有56%的临时监护人经常关注并采取措施预防留守儿童意外伤害发生,但也有34%的人只是有时会注意,还有8%明确表示顾不过来。一些农村大龄留守儿童离开了学校,脱离了正规组织的管理,处于无人监管,自行其事的状态,容易侵害他人或受到侵害。留守儿童溺水、伤亡事故也时有发生。据有关部门反映,被拐卖儿童中,流动儿童居第一位,留守儿童居第二位。
2.不同年龄段所面临的突出问题
迄今为止,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研究和工作更多地侧重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农村留守儿童。占全部农村留守儿童40%以上的留守幼儿和大龄儿童问题一定程度上被农村留守中小学生问题所掩盖,以致对留守儿童问题认识一定程度上存在普遍化的倾向。目前,农村留守儿童中学龄前儿童、小学学龄儿童、初中学龄儿童和大龄儿童均已达到了相当的规模。儿童在不同的年龄段,其生理、心理发展的特点和需求不同,所面临的问题也存在较大差异,只有分别加以关注,才能针对不同年龄儿童的特点开展更为扎实有效的工作。因此,本研究对不同年龄段留守儿童面临的突出问题进行了研究分析。
(1)农村留守幼儿面临的突出问题
一一科学喂养问题。近20%的务工父母在儿童1岁前外出,其中30%在儿童出生1一3个月外出,相当数量的农村留守婴儿由于母亲外出得不到足够时间的母乳喂养,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儿童的生长发育。
一一情感和社会性发展问题。0一5周岁留守幼儿有55%和祖辈或其他人一起生活,由于缺少父母亲情呵护与亲子交流,对幼儿认知、情感、社会性发展都会有深刻而持久的影响。
一一接受正规学前教育的机会少。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不足,托幼机构数量有限,农村幼儿接受正规学前教育的机会明显少于城市儿童。留守幼儿在家庭教育上的不足得不到正规学前教育补偿,早期发展受到局限。
(2)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面临的突出问题
一一安全和青春期教育缺乏。父母外出导致对孩子的监管弱化,留守儿童特别是留守女童受到侵害的风险更大。
一一寄宿制教育需加强和规范。目前寄宿制学校在一些地方还不能满足农村儿童包括留守儿童的需求。部分已建立的寄宿学校由于管理薄弱,教育资源有限,监护范围、监护现状也达不到要求。
一一流动儿童在城市生活面临困难。国家规定的以公办
中小学和流入地为主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政策,在一些地方尚未全面落实。受各地课程设置、教学质量及升学制度制约,部分流动儿童难以适应城市教育。
(3)农村大龄留守儿童面临的突出问题
一一父母流动对学业完成具有一定影响。数据显示15一17周岁的农村留守儿童中,在校比例大幅度下降,辍学比例上升。而目前流入地政府有关促进流动儿童就学的配套政策基本以小学阶段的教育为主,初中阶段以后流动儿童的就学存在不少政策限制。中考高考制度、城乡教材和科目设立的不同等,也阻碍着留守儿童跟随父母进城就读。
一一多数农村大龄留守儿童就业层次较低、缺乏社会保障。部分农村大龄留守儿童在结束了初中教育之后即进入了劳动力市场。由于自身文化素质低,学历上处于劣势,多数只能进入非正规劳动力市场,子承父业或延续低层次就业和边缘化的社会地位。他们中近9成的人工资收入低、缺乏相应的社会保障。
一一大龄留守女童的害问题值得关注。留守女童除了面临和其他留守儿童相同的安全问题之外,还有着特殊的困扰与危机,近年来,留守女童遭受害的案件屡有曝光,而家庭、学校及社区往往缺乏对留守女童的有效保护以及性安全防范意识的教育。
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对策建议
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下,近年来,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建立了由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构,完善了相关政策,开展和深化了各种不同类型的关爱活动,逐步建立起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监护网络,扩大和强化了宣传范围及力度,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针对研究中发现的农村留守儿童及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提出对策建议如下:
1.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
建议把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纳入国家和各地区新农村建设、农民工工作等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部门工作规划,置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之中。要把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与各级政府实施儿童发展纲要结合起来,将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各项权益保护列入纲要实施的监测评估体系。把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作为促进城乡统筹、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内容,以政府为主导,动员社会力量,确保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学业有教、亲情有护、安全有保。
2.推进相关法律政策的不断完善。
要加大对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法律保护力度,确保《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的有效实施。要完善留守流动儿童的各项权益保障,强化法定监护人责任,完善委托监护制度,建立以家庭监护为主,以社区、学校或其他人员监护为保障,以国家监护为补充的监护制度。要积极推进户籍管理、社会保障和住房、教育、卫生等相关法律政策的不断完善,逐步消除与户籍管理相联系的就业、医疗、教育等政策障碍,促进城乡、区域、部门之间相关政策的衔接与配套,保障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在流入地和流出地都能平等分享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资源。
3.重视对家长和其他监护人的指导培训。
建议在政府部门实施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等项目中,增加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增强家长作为第一监护人的责任意识。要发展各类家长学校,全面建设农村家庭教育网络,拓展城乡家庭教育渠道,通过远程教育网络、农村广播电视网络等渠道,加强对监护人特别是祖父母的培训指导,不断提高他们的监护意识和能力。
4.加强相关调查研究和政策研究。
要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研究的支持力度,使研究成果更好为国家和政府解决留守儿童问题、农民工问题以及“三农”问题服务。当前要特别加强对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的研究,及时对各地经验进行总结和提升;加强相关创新性政策制度的可行性研究,积极探索农民工社会保障、探亲休假等制度;加强对农村留守流动幼儿以及大龄等儿童问题的研究。
5.针对不同年龄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开展更加扎实具体的工作。
要克服过于笼统、表面和形式化的倾向,针对不同年龄和性别农村留守儿童的需求、状况和问题,因地制宜开展更有针对性的工作。要加强对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档案数据库的建设和管理,建立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动态监测网络,及时掌握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分层信息,为留守流动儿童工作和相关政策决策服务。
(1)解决农村留守幼儿突出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一完善留守幼儿的计划免疫和保健管理。提高预防接种服务水平,提高留守儿童保健的系统管理率;抓住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利契机,确保农村留守幼儿享有应有的基本医疗服务。
一一加强农民工流出地和流入地的学前教育工作,将农村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之中。政府要加大对农村幼儿教育事业的投入,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托幼机构。城市流人地政府应扩大对流动人口子女入托、入园的接收能力,并提倡形式多样的托幼服务方式。
(2)解决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突出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一加强教育监护网络建设。大力发展和完善农村寄宿制学校等适合农村学生需求的教育管理模式,规范管理。要以政府为主导,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建立“留守儿童托管中心”、“留守儿童之家”、“留守儿童校外辅导站”等,对留守儿童进行关护,努力构筑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教育监护网络。
一一加强心理健康、法制与青春期教育。学校要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制度,加强心理咨询和疏导工作,加强安全知识与青春期教育;社会综合治理等部门要加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宣传法律知识,培养他们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行为,同时做好乡村、学校治安防范。
一一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和均衡化发展。要改革教育内容、课程设置等相关教育制度,推进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制度。消除义务教育内容的城乡差异和地区差异,改革高中报考和高考制度,保障农村留守流动儿童能够与城市儿童平等享有教育资源和服务。
(3)解决农村大龄留守儿童问题的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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