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用卡管理范例(3篇)
时间:2024-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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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信用卡信用评分模式风险研究
随着电子商务、网络购物等时尚快捷的消费方式在我国的兴起与快速发展,信用卡的使用已经被广大的消费者所接受和追捧。随着信用卡业务的蓬勃发展,信用风险问题成为了金融风险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信用卡风险产生的原因
2010年对于持卡人也好,对于发卡行也好抑或是金融监管当局,都算得上是一个比较大的突破。因为国外的金融机构一般讲信用卡产品的盈利定在7年以后,从2003年算起刚好是一个周期,这期间最大的改善就是风险控制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升,但是对于我国的信用卡来说目前还存在很多问题。
(一)信息不对称
1.客户与发卡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目前由于各大的发卡银行之间都在信用卡这一块业务有着很强的竞争趋势,这势必导致很多发卡机构对客户填写的申请资料只进行静态的合适,没有信用卡的使用期,对其进行主动联系更新客户资料。
2.发卡行与发卡行之间,发卡行与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各发卡行之间,发卡行和相关部门缺少一个信用卡风险信息共享平台,各大商业银行都有一部分优质客户,由于都担心优质客户的缺少所以一直没有建立共享平台。这势必造成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是很多资源不能共享。
(二)部分商业银行恶性竞争,过度授信
由于客户在一家银行申请信用卡时,该银行并不知道此客户在其他银行的信用卡的数量,已经在其他银行的资信状况,因此多家商业银行的分支就会对信用卡的额度进行不同的授信。这样势必会形成过度授信,造成信用风险。另外,由于信用卡带给商业银行的利润普遍。
(三)套现和欺诈现象仍然很严重
此类现象在目前信用卡市场中依然存在,其主要的产生原因:一是发卡行的发卡过程过于简单,管理不严格,各大商业银行都将发卡量作为很多业务人员的工资绩效考核的一部分,这势必会造成审批过程的单一;二是特约商户和POS机具管理不严。特约商户准入门槛低:商户申请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一些基本资料,收单专业化服务机构就会派人简单核查后即安装POS机。对商户的后续管理不够深入:受人力物力因素制约,无法对所有特约商户的运营情况和POS的使用情况持续跟踪检查。收单银行职能定位不明确:只是单一的清算功能,缺少对特约商户的跟踪管理。
(四)金融监管当局制度的不完善和不健全
2010年,信用卡的风险控制之所以得以提高,从宏观环境看,财政部和公安部在这里起到了很大的作用。财政部公安部在2010年进行了为期10个月打击行动,使得国内整体用卡环境得到持续改善。同时,财政部对于信用卡呆坏账核销政策的放宽,也给了信用卡市场相对宽松的政策环境。但这也是几年来,唯一的一次大规模的打击信用卡犯罪的行为,金融监管当局对于信用卡市场的宏观环境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中国的金融监管当局和国外的相比,目前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去走。
二、信用卡风险的防范对策
(一)建立完善的个人信用评分模式
所谓信用卡的个人信用评分模式是各大商业银行建立在个人信用评估系统上的一个模式,是对个人在参与信用卡的使用过程中,取得某种服务有关的能力及其可信程度的综合评定。就目前我国的各大商业银行而言,已经初步建立个人信用评分模式,只要客户在商业银行进行实名制的开户,那么商业银行就会对其个人信用程度进行了综合的评定。对于信用卡来说个人信用评分模式有效的对各大商业银行的客户进行了筛选,对发卡机构来说,也从根本上降低了风险,用更直观的数据去理性化,科学化的对信用进行分级。然而,对于信用卡的信用评分模式来说,目前还存在着几点的不足和缺陷:
1.建立完善的信用卡评分模型。对于各大商业银行来说,其信用评分系统大多是对客户所有的金融交易包括存款,理财,投融资的一个整合,而信用卡却没有一个专有信用评分模式。比如一个在银行有几百万的存款的6星级客户可能拥有的信用卡额度才有几千块,这样就造成了信用信息不对称,对目前的信用卡的客户没有一个更细化的信用卡模型。首先,信用卡评分模型要独立出商业银行的个人信用评分系统,发卡行可以对个人信用良好的客户邀请其办理信用卡,但是对于已经有信用卡用户根据其资信状况进行评分定级,使客户得到优化、细分。其次,一旦客户的信用卡评分确定,发卡机构要以准确的授信额度和相对应的后续服务来使客户体验到使用信用卡的方便和快捷。最后,对于不同星级的客户要有不同的产品维护策略,尤其是在还款这一方面,一般当客户没有按时还款,银行都以相关方式进行催款,而对于贡献较高的星级客户,对发卡行贡献较高的客户,一、二次没有按时还款,银行应该用相关的短信善意的提醒,不要过多的催收,避免使其厌烦继而放弃使用卡片。拥有了完善的信用卡评分模式,就有一个科学,理性的系统来避免持卡人和商业银行之间的信用不对称。
2.与生命周期理论相结合。由于信用卡可以为银行带来跟高的收益,因此我国各大商业银行信用卡的竞争似乎已经到了白热化的阶段,各大商业银行追求发卡量,追求低风险,这时往往会忽略了客户自身的发展价值。比如一个客户想申请高额度的信用卡,递交了申请表,结果由于综合评分没有达到要求而被拒绝,这个时候一般的商业银行往往对此类客户停止了审核抑或是对其目前的信用状况在单方面的终结。而客户往往是随着自身发展,经济水平也会日益提升,这个时候需要发卡行对其进行动态的复合。近些年,很多学者都将国外生命周期理论引进到信用卡领域,将信用卡产品分为研发,维护和退出三个时期,发卡银行在不同的市场阶段,需要采用不同的产品识别方法、产品定价和市场策略。但是信用卡生命周期理论在管理中出现没有完整管理体系,重复营销增加营销成本等缺点。其根源在于发卡行只从信用卡产品出发,并没有有效的兼顾不同的客户。因此,将信用卡客户评分和生命周期理论相结合,既可以使信用评分系统更加的细化,使不同的客户享受到应该有的信用卡不同产品的服务,又可以完善信用卡产品的生命周期理论。
3.健全个人信用评分模式的因素。目前,各大商业银行对客户评分的判断一般还建立在从个人的年龄、学历、职业、职位、任职年限、家庭财产及收人状况等这几个方面来作信用评分,对于信用卡来说这几个方面固然不可缺少,但是在现在信用卡的发展来说这几个方面往往不能将客户对信用卡使用的潜在意识表现出来。这几个方面虽然可以在客户初次办理信用卡时,给予其适合的信用额度,但是随着信用卡的使用是否还应该从这几个方面来判断给予客户授信呢?上文中提到的信用卡个人评分模型中的七大主要因素,而在国外的信用卡评估标准当中还有一项指标很重要那就是态度,态度是指持卡人是否愿意在到期还款日主动承担所用资金。态度这项因素很重要,但往往不好把握,把握好这个因素可以使发卡行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大大地降低。
(二)套现与欺诈风险的防范
1.加强商业银行和银联的合作,共同提升对特约商户的监控和查处力度。将特约商户和其所拥有的POS机具纳为管理系统当中,制定科学考核机制,并将其资源与各大商业银行共享,从源头上杜绝不法中介机构和特约商户想勾结盗取客户信息,欺诈等风险行为的发生。加强后续跟踪管理,完善对商户和POS机具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商户的日常风险监控和巡查机制。另外,将商户等同于持卡人,将其对POS机具的使用问题也作信用的记录,将有过套现行为的商户,记入不良记录,并严厉惩罚。
2.严格控制信用审核关。增强对欺诈能力的识别能力,严格把握信用卡审批流程,对非法办卡,非本人办卡等相关的不明渠道作拒绝处理,杜绝简单通过摆摊的形式主动为客户填写申请表等行为的发生。在销售过程中要求营销人员严格执行亲访、亲核、亲签等制度,实现从销售源头对申请人身份真实性的审查。信用卡征信审核人员面对不法分子不断翻新的欺诈手法要增强风险识别能力。
3.加强商业银行和银联等机关之间的协作。首先,各大商业银行应该和银联,公安机关之间加强协作,建立一个完善的信用卡欺诈,套现的联防机制,构建一个可以共享的专门针对不良信用客户的信息平台,一旦一个部门发现了套现,欺诈交易等行为,应及时向其他相关部门作出预警,不能单方面的推卸责任。其次,对于已经发生了的信用卡欺诈案件,银行应积极主动的和公安机关作出配合,尽可能的为客户追回更多的被盗用的资金,最大减少持卡人的资金损失。最后,发卡行还可以与保险公司进行写作,建立信用卡业务的风险补偿机制。发卡行可以通过和保险公司签订理赔合同,减少由于欺诈造成的信用卡的坏账率,弥补其造成的资金损失。
(三)建立良好的信用卡宏观环境
1.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从全球信用卡的发展史,在信用卡的一些关键问题的处理上还是需要有关的法律去支持,很多的发达国家都已经建立了相关的法律措施去完善本国信用卡的法律体系。虽然我国出台的《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关于办理利用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等这些专本针对我行信用卡的法律法规,但是相对时间较晚。比如《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是于2011年的2月份刚刚颁布的,和我国1985年第一张信用卡发行以来,已经相差了26年。另外在一些针对个人信用的问题并没有相关的法律出台像《个人信用管理法》和《公平信用法》等等。
2.加强宣传,普及诚信,提高个人风险防范能力。商业银行应该和金融监管当局合作,通过各种媒体加强信用卡风险宣传力度,普及广大持卡人信用卡的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公众金融法规的相关知识,使公众可以自觉的对一些不法的信用卡诈骗分子进行抵制,养成良好的信用卡用卡习惯。另外,要在公众当中营造出一个守信用可贵,失去信用可耻的一个环境,为我国信用卡的宏观环境树立一个道德标尺。
三、结束语
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可接受的风险级别下的收益最大化,而不是风险最小化。风险和机遇共同存在,目前我国的经济增长加速,信用卡的消费群体日益增多,这都给我国各大商业银行带来了机遇,也带了挑战,因此要以一个科学、严谨的风险管理体系和一个创新的态度,不断推出新的信用卡产品,促进我国信用卡产业更快更强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周宏亮.现代信用卡管理[M].北京:中央财经出版社,2003.
[2]熊仕平.品牌战略与产品推广策划[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3.
[3]章强.信用卡风险的防范[J].新金融,2002(3):36-37
[4]周宏亮.信用卡风险管理[M].北京:中国全融出版社,2002.
发卡银行操作上的漏洞为信用卡违法人员提供了许多机会,因而加强信用卡风险管理,能有效地促进银行卡业务人员依法经营,促使银行建立规范的信用卡风险防范机制。信用卡风险管理是银行维护自身经济利益的需要,风险的发生大大影响银行利润的增加。如果能对信用卡风险进行有效的管理,银行就能在科学分析风险管理的成本上找到最经济可行的管理方法避免或减少风险,从而将风险损失降到最低,以至实现发卡机构收益的稳定增长。信用卡风险管理能维护银行自身形象,进而创造一个良好的用卡环境,达到最佳社会效益,整个社会的用卡环境也就会明显改善。
一、信用卡风险管理经济分析
信用卡风险管理是指发卡机构在信用卡业务运作过程中,对信用卡风险进行识别分析的基础上有效地控制与处理其风险,用最经济合理的方法来实现最大安全保障的行为。在实际的管理过程中,发卡行往往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这一代价就是金融风险管理的成本。信用卡风险管理的成本主要有执行成本、机会成本、声誉成本和风险成本。执行成本是指发卡机构管理信用卡风险所必然要花费的不可避免的成本。如银行为转移风险向保险机构投保需要交纳保险费以及采用先进设备所需要的付出。机会成本是指发卡机构因投入到信用卡风险防范上从而丧失了将这笔资金投入到其他业务上所产生的效益。现实中一些银行不愿将大笔资金投入到改善软件、硬件设施上就是出于这个原因考虑的。声誉成本是银行形象,银行形象是现代商业银行竞争的重要内容,努力塑造良好的银行形象,既是为了在竞争中求生存、发展,也是避免声誉风险的有效举措之一。风险成本是指发卡行有可能通过其他衍生性金融工具来管理他们面临的金融风险,然而这种金融工具本身又可能引发新的信用风险。
综上所述,不同的策略有着不同的成本,选择适当策略用较低的成本达到一定的管理目的。另一方面,要考虑的是风险管理的效率和效益。所谓效率是指采用一定风险管理手段能使自己所面临的金融风险减少或消除的程度。有时我们往往只追求效率,但效率与成本成正比,因此,就要正确估计其成本与收益,以求各种各选策略的最小净成本或最大净收益。效益就是采用一定的风险管理手段所能带来的收益或者可能避免的损失。一般情况下,人们应尽最选择那些既能避免可能的损失,又能保护可能带来意外收益的策略。
二、信用卡风险管理手段分析
信用卡风险管理手段有以下几种:
(一)风险回避
风险回避是发卡机构在对从事某项业务可能因风险而引起的损失及冒这种风险可获得的利益进行分析的基础之上,认为利益小于损失,则设法避免。如在信用卡申领过程中,由于发卡机构难以对申请人的资信状况作全面的调查或不能确信中请人所提供情况的真实性,为避免以后风险的发生而主动拒绝授予该申请人信用卡的行为就属于风险回避。
风险回避的措施也就是成本非常小甚至是零成本。但是零成本伴随的是零收益,放弃某笔业务也就放弃了从事该笔业务可能带来的收益,而商业银行是以“三性”为经营方针,尤其是盈利性,没有盈利,银行就没有生命力。目前信用卡业务的盈利率较高,国内各大银行都竞相开展信用卡业务,如果经常采用回避风险的做法,将会对业务开展有很大影响,这就很难与其他银行竞争,所以回避风险尽管极为有效,但却是很不经济。
(二)风险预防
风险预防策略是指信用卡风险尚未发生时,发卡机构事先采取的一定的防备性措施以减少或降低信用卡风险发生的可能性。预防策略是一种主动、积极的策略,由银行主动通过采取措施减少风险发生的次数和损失规模。
预防措施是“防治结合、预防为主”,具有安全可靠、成本低廉、社会效果良好等优点。只要权衡风险与可能带来的收益比例,如果确定收益会大于风险造成的损失就应该大胆去做。在实践中,银行可采取的预防措施很多,如对透支和挂失止付管理等。加强对信用卡透支的管理,尽量减少信用卡交易资金结算环节,提高结算速度,从而及时核算信用卡透支,保障银行的正常收益。信用卡止付是在信用卡业务中因持卡人信用卡遗失、被盗、恶意透支以及违反信用卡章程等,由发卡行实施的,为保护持卡人及发卡行自身利益的行为。止付可以提高发卡行和持卡人的资金安全,有效降低信用卡风险。
(三)风险的分散转移
分散转移方法是信用卡风险管理经常采用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是指发卡行通过某些合法的交易方式将自己所面临的信用卡风险分散转移给其他经济主体承担的一种策略。风险转移的对象一般是保证人、持卡人和保险公司等。发卡机构要求申领人提供担保人或单位,并在签订协议的基础上明确彼此的权利义务关系。当持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担保人承担责任,从而把风险转移给担保人。银行发卡行应考虑怎样设计担保人担保责任的时间、数额及担保的范围才是最经济的,花费的成本较小,收益较大。银行还可在申请信用卡的过程中,要求申请人用存单、有价证券等以抵押、质押等方式向银行申领信用卡或要求申请人交纳一定的保证金,把风险尽可能向持卡人转移。发卡机构也可通过向保险公司投保,在发生风险损失时,由保险公司补偿,从而避免或减少实际损失。保险作为一种风险管理策略,是分散风险、补偿损失的一种重要手段。
三、措施
(一)信用卡风险管理部门应该特别重视风险的预防工作,制订严密的风险管理规章制度;重视对从业人员及特约商户的培训工作,尤其要加强发卡机构内部的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减少现金支付结算,加强财政监督,方便预算单位用款,根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银发[1999]17号)和《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07]63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务卡,是指经***医院审核同意,以单位工作人员个人名义开立、持有,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银行信用卡。工作人员是指在编职工,不含离退休、长期病退和临时人员。
第三条公务卡实行“一人一卡”实名制管理,公务卡持有人(以下统称持卡人)自行保管公务卡卡片和密码。规范使用公务卡办理公务支出的支付结算业务,并及时向所在单位财务部门申请办理报销手续。
第四条我院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等有关商品和服务的零星购买支出应使用公务卡结算。
第五条公务卡实行免费开卡、免收年费、免费短信提示、免担保和到期免费换卡,具有一般银行贷记卡的其他功能,享受发卡银行与银联的各项优惠活动。
第六条实行公务卡制度不改变我院先行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报账规定。
第二章公务卡使用和日常管理
第七条我院公务卡发卡银行为***银行,实行公务卡结算后,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
第八条持有公务卡的职工,应当妥善保管公务卡,规范使用公务卡办理公务支出的支付结算业务。
第九条公务卡密码和安全均由持卡人负责保管,遗失造成经济损失,按照持卡人于发卡银行的领用合约或服务协议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各科室在工作人员新增或调动、退休时,应当及时组织办理公务卡的申领或停止使用等手续。涉及公务卡的增减及账号、信用额度等信息变动时,财务处应当及时通知***银行维护公务卡支持系统。
第十一条公务卡涉及到的有关信息维护、财务报销、银行划款和动态监控等业务,通过***银行提供的公务卡支持系统辅助办理。财务科应当依托公务卡支持系统,认真审核公务卡报销事项。对于批准报销的公务卡消费支出,应当按照规定时间,办理向公务卡的资金还款手续。
第十二条公务卡主要用于公务支出的支付结算。公务支出发生后,由持卡人及时向所在单位财务部门申请办理报销手续;公务卡也可用于个人支付结算业务,但不得办理财务报销手续,单位不承担私人消费行为引致的一切责任。
第十三条公务卡的信用额度由医院根据银行卡管理规定和业务需要,与发卡行协商设定。原则上每张公务卡的信用额度不超过5万元、不少于2万元,调增信用额度须事前征得医院财务部门同意。持卡人在规定的信用额度和免息还款期内先支付,后还款。
第十四条持卡人对公务消费支出发生疑义,可按发卡行的相关规定等提出交易查询。
第三章公务卡支付管理
第十五条对于办公费、印刷费以及差旅、会议、购买等公务支出,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应在公务卡授信额度内,先通过公务卡刷卡支付,并须取得发票等财务报销凭证和有关公务卡刷卡凭证(即POS机签购单,下同)。持卡人对于公务支出有事前审批要求的,持卡人应事先按要求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第十六条特殊情况下公务卡信用额度不能满足公务支付需要时,持卡人可通过单位财务部门提前向发卡行申请临时增加信用额度,增加的额度和使用期限等具体事项,按照发卡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持卡人在执行公务中原则上不允许通过公务卡提取现金。确有特殊需要,应先经单位财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的提现业务,提现手续费等费用由持卡人承担。
第四章公务卡财务报销管理
第十八条持卡人办理公务卡消费支出报销时,必须提供有关财务报销凭证(发票等)及公务卡刷卡凭证,报销程序按医院内部财务管理规定执行。因报销不及时造成的罚息、滞纳金等相关费用,以及由此带来的对个人资信影响等责任,属于个人原因的,由持卡人承担。
第十九条持卡人办理公务卡消费支出报销业务时,应当按照财务处规定的报销审核制度填写报销审批单和公务卡报销凭证,并附有发票、明细清单、银行刷卡POS单等有关财务报销凭证,按照医院内部审核程序报请审批。
第二十条单位财务人员登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支持系统,根据持卡人提供的卡号、交易日期和消费金额等信息,查询核对公务消费的真实性,审核确认后批准报销;对不符合报销条件的,有权全部或部分不予报销,对不予报销的部分由持卡人自行偿还。
第二十一条医院财务人员对批准报销的公务支出,按以下程序在公务卡支持系统中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一)医院录入“报销金额”、“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支付摘要”等信息,选择对应的用款计划,汇总生成《财政授权支付凭证》,以电子文档形式提交发卡行。
(二)医院通过公务卡支持系统,编制“还款明细表”,并以电子文档形式将“还款明细表”提交发卡行。
(三)医院签发银行支付凭证(支票等),附加盖单位财务公章的“还款明细表”,通知发卡行向指定的公务卡还款。预算单位签发授权支付指令时,支付凭证的收款人要素填写公务卡银行提供的还款账户。
第二十二条“还款明细表”电子信息与纸质信息必须确保一致。医院提交发卡行的“还款明细表”必须从公务卡支持系统直接打印,不得使用另行编辑或下载修改的“还款明细表”。
第二十三条银行根据医院签发的支付指令和“还款明细表”等信息,于收到支付指令的当日,将资金分解到公务卡账户。
第二十四条发卡行应以纸质或电子形式按月向预算单位提供公务卡报销信息对账单。对账单格式区分预算科目(功能分类),按日期、姓名、卡号、报销金额、退回金额等内容编制。
第二十五条因向供应商退货等原因导致已报销资金退回公务卡的,持卡人应及时将相应款项退回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并由单位财务部门及时退回零余额账户。持卡人退款的财务审核手续按所在单位内部财务制度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持卡人对于应由单位报销的公务卡消费支出,必须在发卡行规定的免息还款期内到单位财务部门报销。因个人报销不及时造成的罚息、滞纳金等相关费用,由持卡人承担;因单位报销不及时造成的利息等费用,以及由此带来的对个人资信影响等责任,由单位承担。
第二十七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所产生的费用由持卡人个人承担,不予报销:一、使用公务卡用于个人消费部分;二、报销费用与提供的报销凭证、公务卡消费刷卡机(POS机)小票不符的;三、持卡人透支消费所产生的手续费、利息等;四、因个人原因,持卡人未能在公务卡免息还款日前申报报销所产生的罚息和滞纳金等;五、因持卡人个人保管不慎或遗失等原因,导致公务卡被盗所刷的支出和损失;六、其他不符合财务管理规定和要求或超出消费标准的消费。
第二十八条公务卡报销时限
第二十九条确因工作需要,持卡人不能在规定的免息还款期内返回单位办理报销手续的,可由持卡人或其所在单位相关人员向单位财务部门提供持卡人姓名、交易日期和每笔交易金额的明细信息,办理相关借款手续,经财务部门审核批准,于免息还款期之前,先将资金转入公务卡,持卡人返回单位后按****个工作日内补办报销手续。
第三十条为避免因特殊原因,公务卡还款不及时,给持卡人产生透支利息,滞纳金以及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等,建议持卡人将本人工资卡(属借记卡,不能透支)作为公务卡制定自动转款还款账户,实在不能及时报销还款时,授权发卡行在到期还款日当天,从个人工资卡自动扣划公务卡的应还金额(到期还款日当天,工资卡应有足够余额),事后再按正常报销程序办理报销领款手续。
第三十一条预算单位办理公务卡报销和资金退回等业务的账务处理,按现行会计处理有关规定执行。银行签章返回的“还款明细单”等应作为原始凭证随报销凭证装订归档。
第五章管理职责
第三十二条财务部门主要管理职责:
(一)负责公务卡支付系统日常维护,及时向人事科了解在编人员新增、调动退休或账户信息发生变动等信息;
(二)审核持卡人提请报销的公务卡消费信息,及时办理公务卡报销还款业务,做好财务处理,并按月与发卡行就公务卡报销还款情况进行对账;
(三)保证符合公务卡报销规定的资金全额打入持卡人公务卡,协助发卡行催告公务卡持卡人还款工作,不承担公务卡还款资金不足等情况造成的对账或其他责任;
(四)特殊情况下,持卡人公务卡信用额度不能满足公务卡支付需求时,经财政部门和分管领导审批后,向发卡行申请临时增加信用额度;
(五)协助办理公务卡新卡和补卡工作;
(六)配合上级财政部门做好公务卡监督管理等工作;
(七)配合发卡行做好公务卡相关知识宣传和培训工作;
(八)严禁将非本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公务卡管理范围,违规办公务卡报销业务或查询、泄露持卡人的私人交易信息。
第三十三条公务卡持卡人的职责:
(一)公务卡实质上是个人在银行办理的贷记卡,涉及个人信誉资质高低,要本着诚实守信和对自己负责的态度,保管使用好信用卡;
(二)须妥善保管卡片和密码,并承担因个人保管不善等原因引起的一切损失;
(三)公务卡消费时要保留好个人签名的消费交易凭条(POS机小票)和相应发票等原始凭证,以备报销使用;
(四)因个人报销不及时造成的罚息、滞纳金等费用,由持卡人承担;在发卡行规定的免息还款日前若无法完成报销还款流程,由持卡人自行还款,承担不及时和不完全还款的全部责任;
(五)因调离、退休、辞职等原因离开本单位,要向财务科报告,及时清理并妥善处理公务卡项下债权债务;
(六)对消费交易发生疑义,可按发卡行规定向发卡行提出交易查询;
(七)严禁持卡人违规使用公务卡、恶意支付或将非公务支持用于公务报销,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八)遵守国家关于银行卡使用管理规定的法律法规和单位规定,规范使用公务卡。
第三十四条持卡人所在部门负责人管理职责:
(一)审核本部门持卡人公务支出的真实性,并负责审批;
(二)督促本部门持卡人及时办理公务卡公务消费支出的财务报销手续。
第三十五条发卡行主要职责
(一)兑现中标方案中的条款,结合医院年公务卡的管理使用要求,制定与之对接的申报、使用、结算流程,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
(二)在符合规定的范围内为医院提供优惠服务,及时公布和兑现承诺的公务卡服务优惠措施,做好公务卡相关知识宣传工作,并及时解决公务卡使用中出现的问题;
(三)根据医院的用卡环境要求,积极扩大银行卡机具布设范围,及时提供财务报销相关的银行卡消费数据信息,注意保密;
(四)为医院职工办理公务卡;为公务卡报销、审核与支付还款业务提供及时、准确、规范、便捷的服务;
(五)办卡、开卡、挂失、补卡和换卡均免费,免收年费、免担保;
(六)与医院协商设定公务卡信用额度,为持卡人提供公务卡使用、挂失、注销等方面的便捷优质服务,并及时向持卡人反馈资金还款情况。
第六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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