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质汇报(6篇)

时间:2024-07-07

品质汇报篇1

一、加强了领导,落实了责任。

一是调整充实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食品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组织与实施。二是制定了《2012年食品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方案》,提前做好了安排部署,明确了监管职责。

二、完善了监管体系,健全了监管制度。

一是完善了以区、涉农街道、涉农社区为主体的食品暨农产品质量安全三级监管体系。二是健全了“食品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岗位责任制度”、“整治信息通报制度”、“案件移送制度”、“举报投诉制度”、“违法企业记录及曝光制度”、“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承诺制度和台帐记录制度”等食品暨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制度。三是健全了“农资经营公开承诺书”、“农资商品进货制度”、“商品撤柜制度”、“农资经营管理制度”、“农资商品销售制度”、“消费投诉处理制度”、“农资经营服务公约”等农资诚信经营相关制度。四是健全了农资经营使用可追溯制度。分别与各农资经营点及蔬菜生产基地、种养业大户签订了农资诚信经营使用承诺书,实行农资经营使用台帐制度。

三、加强了宣传教育。

结合《食品安全法》集中宣传日、“送法下乡”、“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及日常执法监管工作,积极开展了以《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日常和集中宣传教育。上半年共开展集中性宣传活动2次,设立宣传咨询点2个,悬挂宣传挂图30余幅次,展示宣传展板9块次,散发宣传资料1000余份。通过普法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知晓了食品暨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基本内容和自身合法权益,并能知法、懂法、守法。

四、搞好了监管检查。

(一)加强了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管检查。一是继续坚持每月实施集中性监管检查2次以上,其中小春种植暨农资使用高峰期(即月)每月实施监管检查4次以上。月开展了农资生产经营监管检查17次。严肃查禁了经营水胺硫磷、甲胺磷等高毒高残留农药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使用的违禁农业投入品的不法行为,确保了食品暨农产品质量安全。二是重点对初级农产品种、养过程中农业投入品使用登记情况及有无使用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及其它违禁农业投入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了日常监管检查。经监管检查,未发现生产、经营、使用高毒、高残留、违禁、假劣农业投入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加强了对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检疫与免疫、防疫工作。一是搞好了农药残留快速抽样检测。月对龙潭蔬菜生产基地的350个蔬菜样本及世纪联华八里店、好又多新鸿店、北京华联双桥店、百佳2号桥店、沃尔玛SM广场店、鑫红星双建店等本区范围内6个大型超市的690个蔬菜样本开展了农药残留快速抽样检测。同时督促驷马桥及八里庄果品批发市场对市场营销的511个水果样品进行了农药残留快速抽样检测。抽检合格率均达100%。二是抓好了防疫检疫工作。坚持每日组织专职检疫员对区内30余个农贸市场的动物及其产品实行现场兽医卫生及疫病防疫监督,并对畜禽产品的卫生防疫条件及检疫情况进行了监管检查。经监管检查未发现逃避检疫和经营病害、变质、白条畜禽产品及不符合动物产品卫生防疫条件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加强了免疫工作。上半年对禽流感、新城疫、牲畜口蹄疫、生猪链球菌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实施了春季集中免疫,规模养殖按照免疫程序进行了定时免疫,免疫率达应免数的100%。

(三)加强了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监管检查。

将区内两个农产品批发市场(驷马桥及八里庄果品批发市场)100%纳入了质量安全监管。坚持每月重点对市场开办者不按规定履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和销售者在果品保鲜、储存中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等情况开展监管检查2次。月对驷马桥和八里庄果品批发市场的果品质量安全开展了监管检查12次,切实加强了对果品批发市场果品质量安全的监管。

品质汇报篇2

严把食品质量安全源头关

——××市关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整顿工作情况汇报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年以来,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05〕97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05〕146号)文件精神,在省食品整顿办及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在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全市上下统一思想,努力工作,克服困难,较好地完成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整顿各项工作任务。现就我市整顿工作开展情况做以汇报:

一、深入摸底调查,分类建立企业质量档案库

为全面掌握我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现状,为下一步实施监管和整治打下良好基础,我市按照“三进”(即进企业、进村、进户)要求,从城镇到农村,从大中企业到小作坊,深入对我市辖区内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了调查,初步掌握了我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情况。目前我市共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约有*多家,其中五类(米、面、油、酱、醋)食品企业*家,十类(乳制品、饮料、肉制品等)食品企业*家,十三类(啤酒、糖果、淀粉等)食品企业*家,其他食品企业*家,小作坊企业*多家。

依据调查摸底的情况,我市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由市上负责对大型食品企业和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建档,原创:县区负责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建档,通过建立企业质量档案库,使我们摸清了我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现状,为我们实施动态监管,专项整治以及制定长效的监管机制提供了基础。

二、政府重视、工作扎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整顿工作初见成效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整顿工作要取得成效,必须在当地政府的领导和全力支持下开展。我市各级政府对整顿工作都给予了高度的重视,遵照国务院关于“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要求,将食品整顿工作列入政府工作重点,由主管领导亲自抓,确保了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整顿工作扎实有效地进行。我们今年着重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周密部署、理顺关系,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的食品监管工作新机制。全面落实省整顿办“四个一”的工作要求,一是在市县两级全面建立了由各级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的“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我市在县区成立县级食品生产加工业领导小组和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制工作在全省都走在前面;二是由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05]146号),通过整顿工作方案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各方职责,确定了工作要求和步骤,有效地指导了全市整顿工作的开展;三是以市政府名义于2006年2月24日召开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会议,各县(市)区政府领导及市各有关职能部门主管领导等9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四是根据省政府要求,在会议上,*副市长与各县(市)区政府主管领导签订了《食品安全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整顿工作责任书》,层层落实了责任制,确保整顿工作顺利开展;五是在乡镇政府的支持下,发挥基层政府的作用,乡、村、街道建立了一支食品质量安全协管员队伍,并聘用了一批责任心强、工作作风过硬的同志作为社会信息员,与专职监管人员相配合,组成“三员”,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的监管网络体系,使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都处于监管状态;六是食药监、质监、工商、卫生等相关部门相互沟通与联系,密切配合,在市整顿办组织下,及时交流并共同协商解决食品生产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态势,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实施分类监管。一是在原打假责任制的基础上全面推行食品质量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我市本着属地就近、便于管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将监管目标和任务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做到四定:定人、定责、定区域、定企业,进一步明确了食品安全监管范围和职责,对监管不力,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要实施责任追究;二是根据企业及产品的质量保证能力状况,将全市内生产企业按照“由优到差”的标准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实行分类监管,对不同等级的企业采用不同的监管方法和巡查频次,把监管的重点放在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c、d类企业上来,做到目标明确、方法得当、有的放矢。

(三)严格市场准入制度,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市场准入,是国家从源头抓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举措。我市按照要求分步骤、分阶段组织实施市场准入,在受理、审查、上报等工作中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做到既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又热情服务、帮助企业。目前,全市已有28大类的*多家企业通过审查,获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前不久,国家质检总局派专家到我市进行许可前抽查时,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在对获证企业的后续监管上不放松,严格执行巡查、回访、定检、年审、加严检验等监管要求,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对存在不按照规定进行生产、产品质量严重不合格、使用劣质原料等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责令其立即停产并吊销其《食品生产许可证》,切实做到将事前保证与事后监督相结合。

(四)深入开展打假治劣,宣传帮扶优秀企业。按照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的原则,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工作:一是从生产加工源头狠抓打假。重点打击采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滥用添加剂及生产假冒伪劣等食品的制造加工窝点,严厉打击那些既没有基本的生产条件,又没有合法资格的非法企业。二是形成抓打假与抓产品质量的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打假与扶优扶强相结合,通过推行名牌战略和免检产品制度等措施,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大力开展创名牌活动。三是建立联合打假工作机制。组织开展由质监、食品药品、工商、卫生、公安等部门参加的联合执法打假活动,加大联合行动力度。四是大力扶持和宣传我市一批产品质量过硬、企业信誉度好的优秀食品生产企业,利用“3·15”等宣传活动,通过现场介绍、媒体报道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优秀企业,引导群众的食品消费。

(五)加强监管力度,探索小作坊监管新模式。目前,我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中小作坊式为数众多,存在着“散、乱、差、多”的问题,他们生产的产品大多为利用当地原材料且与农民增收增支密切相关,直接涉及“三农”。在对待食品生产小作坊的监管上,要按照既要管好,又要便民的原则进行,不能搞一刀切。我市在对小作坊的管理上首先是摸清底数,在全面摸清小作坊基本信息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作坊式生产加工企业的全新监管方式。对无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由当地卫生、工商部门帮扶或予以取缔。在保证质量安全、销售范围不向外扩大的前提下,要求小作坊主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目前共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份,明确了其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第一责任。充分发挥乡镇、村基层组织作用,通过“三员”严格监管小作坊食品质量,监管工作做到“三个不放过”,即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不放过、质量安全指标不达标的不放过、质量教训不吸取的不放过。

今年上半年,我市着力对群众反应较强烈的豆制品小作坊进行了专项整治,在市整顿办的统一组织下,由市政府领导亲自带队,卫生、工商、质监、食药监、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开展了一次大规模的豆制品专项整治活动,主要对市区城乡结合部的豆制品小作坊进行了检查,原创:对现场发现的不具备生产条件,豆制品质量差的黑作坊现场给予了捣毁和取缔,有力的打击了制售伪劣豆制品的违法行为。为从根本上提高豆制品的质量,在卫生、工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具备一定生产条件的小作坊,责令限期进行改造,经验收合格后,方能正式生产和销售。通过整治,豆制品的产品质量有了明显提高,这次专项整治,在群众中反响热烈,都称这是政府给群众办了一件实事。

三、食品安全监督管中存在的问题

我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我们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困难和问题依然突出:一是我市食品企业大多规模小,分布广,实施监管的难度较大;二是受人员、经费等客观因素制约,对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不足;三是现有的食品检验检测机构与新的监管职能很不适应,不能满足监管工作的需要。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争取政府经费的支持,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力度抽查力度,切实掌握全市食品质量状况。

二是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一种氛围,使企业真正认识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切实承担起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三是要加强各部门的综合治理,把食品质量安全纳入到全市食品大安全的范围内,形成各级各部门相互通报,资源共享,开展联合执法。

四是不断完善企业档案库,加强与职能部门间的联系,完善信息互相通报制度,使整个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始终处于一个有效地、动态地工作状态。

品质汇报篇3

乙方(机构):_________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供应港澳冻肉禽出口业务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外经贸部关于《供应港澳鲜活冷冻商品出口工作暂行办法》和《关于对港澳出口冻肉禽的若干管理规定》的规定和要求,甲乙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供港澳冻肉禽的品名:冻乳猪、冻猪肉、冻牛肉、冻羊肉、冻鸡、鸭、鹅、乳鸽及上述商品的副产品,上述商品的具体品种及与海关协调制度对应的商品编码,以外经贸部定期的《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分级发证目录》为准。

二、出口地区:香港或澳门。

三、方式: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对港澳出口冻肉禽的总。具体的方式按不同情况分为以下几种:

(一)按有关管理规定,甲方以类似卖断”的方式或以代销方式委托乙方经销的一般质量规格标准的冻肉禽,甲乙双方应通过合同或传真等方式来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其中:

1.具体品种、数量和交货期:甲乙方应根据外经贸部给甲方下达的年度配额,并在广办下达下月月度配额前,由甲方落实各品种货源情况,并根据市场行情由乙方向广办提出各品种数量建议。在广办下达月度配额后,应严格按配额执行并签订合同。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月度配额规定的品种、数量和时间签订合同,甲乙双方需提前报请广办重新调整后再执行。违约者,应给予对方相应补偿。

2.质量规格:甲方的供货质规应符合供港澳冻肉禽的有关质规标准(详见《关于对港澳出口冻肉禽的若干管理规定》的附件)。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收货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确系质量问题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港澳存放期间完好无损,如发生货物损失、灭失,应负责赔偿。

3.价格及结汇时间:在由乙方采取买断”方式经销的情况下,价格由甲乙双方按照市场行情,本着优质优价、同质同价的原则商定。双方应在每月25日前确定下月有关商品的价格,一经确认,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结汇时间由甲乙双方商定,正常情况下,结汇时间不能超过甲方货物到达后三十天。在由乙方代销的情况下,乙方应按市场实际售价,扣除有关费用及佣金后,如数结付给企业,每次结付的时间由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应向甲方公布所有费用的详细情况及帐目。乙方收取的佣金比例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4.其它:供港澳冻肉禽的出口商检证(包括收货人名称等内容)、包装箱唛头标记等事项,甲乙双方严格按外经贸部的有关管理规定办理。

(二)按有关管理规定,对甲方可以选择甲方、乙方和客户三家签约方式的商品(即良种猪分割肉、小包装的冻肉禽和供给新客户的各类商品),三方应通过合同来规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其中:

1.品种、数量和交货期:根据甲方的供货能力和客户实际可以接收的能力,在三方事先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由乙方向广办提出具体的品种、数量和交货时间的建议。在广办正式下达月度配额后,三方可签合同确定具体的品种、数量和交货期。

2.质量:甲方的供货应符合相应的供港澳冻肉禽的质规标准(详见《关于对港澳出口冻肉禽的若干管理规定》的附件)和客户的具体要求。乙方有检查甲方到货的质规、数量并向国内有关管理部门报告检查结果的权利。如因供货质量问题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共同与客户交涉,有关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3.价格及结汇时间和结汇方式:采取三家签约的方式成交的出口价格不得低于乙方认可的最低价格。结汇时间原则上由三方协商确定。乙方负责统一收汇、统一结汇。客户应按三方确认的时间及时将货款结给乙方,乙方在收到客户货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货款结给甲方,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4.三方签定的合同中应明确规定乙方负责统一办理有关商品的进口手续,货物入口后,具体的交接货方式由三方商定。汇率由双方协商确定。

6.乙方有向国内有关管理部门报告客户经营销售情况的义务,如发现客户后参与走私等违章行为或有低价冲击乙方有关商品销售渠道的情况,乙方在向有关部门报告时,应通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7.其它:有关出口商品的商检证(包括收货人名称等内容)、包装箱唛头标记等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外经贸部的有关管理规定办理。

四、乙方负责市场的调研工作和市场开拓工作,有义务向甲方通报市场行情和对甲方所供商品的质量、市场销售、市场反映的情况,帮助甲方提高商品质量,发展市场适销品种,扩大甲方商品的市场销量。

五、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情况,及时解决出口中存在问题。甲方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赴市场了解所供商品的销售情况和市场反映,乙方对此应提供相应的便利条件。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根据外经贸部的规定协商解决。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交有关管理部门(贸管司、广办)备案。

七、本协议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期双方再协商续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品质汇报篇4

从银行、企业及外汇管理部门管理系统方面都可能引起未核销现象的发生。

(一)从银行方面看

1.银行对企业资金性质难以认定,存在其它性质的外汇收入以贸易收入形式入账结汇。

2.银行申报不准确而形成的虚假预收货款,个别银行误将其他方式下的贸易货款申报为预收货款虚增了已收汇末核销数据,导致已收汇未核销金额增加。目前出口收汇核销系统中的收汇数据均由国际收支申报系统导入,一旦申报数据出错必将造成企业收汇信息失真。

3.银行入账错误更正后未能及时告知外汇管理局。目前监管系统对于同一申报单号的错误收汇信息,可以自动覆盖更正,但不能自动删除,如果银行申报错误后自行删除而未告知外汇局做相应处理,错误信息就停留在系统形成已收汇末核销数据。

(二)从企业方面看

1.企业将各种形式的资金以预收货款名义收汇,导致已收汇未核销额增加。在当前国内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人民币预期升值不断加强的情况下,企业以预收货款方式收汇有利于加快货款回笼速度,防范汇率风险,因此该方式已越来越多地企业所接受,该部分收汇核销的普遍特点是核销周期相对较长,企业核销前,在核报系统中呈现未核销。

2.企业出口货物不通过报关渠道的外汇收入。如某公司出口样品或者出口数量少、重量轻的货物均以快递方式寄出或是客户白带等方式出口,无需报关和领取核销单,而交易所得的款项以货款申报进入账户,由于这部分收汇没有对应的核销单可核销,长此以往系统中便多出了一部分收汇数据。

(三)从外汇局管理系统方面看

新旧系统切换分笔核销的收汇无法按余款导入新系统,导致系统内多出一部分外汇。而这多出的外汇目前在新系统内无法清空,从而导致已收汇未核销额虚增。

二、政策建议

(一)加强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的出具管理

建议银行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仍应凭出口收汇核销单正本办理,同时要求银行在出口收汇核销单上签注具体的收汇情况并加盖银行业务章,杜绝企业随意填报核销单号或重复使用核销单号。

(二)继续完善出口核报系统

一是增强收汇数据导入功能,对国际收支申报数据中的删除信息进行处理,在数据导入时能够删除出口核报系统中对应的收汇数据?鸦二是完善系统查询功能,使之能够直观反映企业同期收汇总额与出口总额,对已收汇未核销情况加以印证,如两者之间缺口较大,应在日常监管中加以关注。

(三)加强外汇局与银行之间的沟通合作

建议在外汇局和银行之间联网实现数据共享的平台,银行可通过这个平台查询出口核销状况,而外汇局能通过这个平台了解企业的收汇状况,尽量做到让不法分子无机可乘。对于银行数据信息更正也应建立报送制度,通知外汇局进行相应的更正,以提高数据的准确性。

品质汇报篇5

“食品安全是大事,食品事故无小事”,为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督管理。**区分局根据国家、省、市局关于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文件要求,全局食品监管人员与稽查人员积极行动起来,对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进行了数次拉网式执法检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

1、根据国家文件要求,2011年5月1日小麦粉生产企业停止使用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与过氧化钙,**区分局立即组织食品监管人员督促辖区内3家获证面粉生产企业撤除添加设备,销毁或退回剩余添加剂,并汇报后处理情况,分局组织食品监管、稽查人员不定期检查。为此一家面粉生产企业(**市伟航面粉有限公司)由于设备落后,所生产面粉无法达标,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一千余万元,重新建设厂房,购进设备,满足生产需要。

2、督促企业粘贴《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的公告》,要求企业负责人重新签订《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根据企业大小组织企业全体从业人员进行1-2次添加剂知识培训学习,达到食品从业人员“个个了解,人人遵守”的目标,杜绝辖区内食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发生。

3、规范添加行为,合法合规添加。**区分局强化源头把关筑牢食品添加剂防火墙,推行添加剂“四个专”监管模式:即食品添加剂的存放、配料、领用由专人负责;企业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专柜存放,并设置专门的配料间;配置、存(盛)放添加剂的工作器具专器专用,并使用专业的计量器具;要求企业建立添加剂专用台帐和专用的配料记录表,对添加剂流转的各个环节涉及的的生产批号、用量等进行详细准确的记录,确保食品安全要素全过程可追溯。

4、重新制作公示牌,加强社会监督。**区分局食品监管人员对企业在用添加剂重新核对校准,根据实际使用添加剂品种、最大使用量、实际使用量等重新制作添加剂公示牌,悬挂企业显著位置,接受社会监督,提示实际操作应用。实行添加剂申报核对制度,在日常监管过程中,企业改变添加剂生产厂家、品种、使用量时,要及时携带相关资料前去分局申报,经核对无误后方可使用,有利于企业更好的落实添加剂合法规范使用。

5、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标准规范添加行为。

围绕食品添加剂备案、使用量及记录、索证索票等重点环节,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食品添加剂整治活动。共检查食品企业18家次,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起,结案1起。整治活动中以肉制品为重点,督促企业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原料进厂验收、索票索证制度及相关台帐记录,查看是否严格按照规定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存在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违法行为,食品添加剂标签、说明书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等。不断规范食品生产企业添加物质使用,努力做到食品加工企业添加剂物质“用前有报备、用中有监督、用后有跟踪”。

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工作

根据**市政府对小作坊的界定,**区辖区内共普查小作坊127家,经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共有76家,其中馒头34家,豆腐27家,凉皮3家,面包6家,猪下水3家,香油、咸鸭蛋、面条加工各一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数量繁多,呈现“多、小、散、乱、差”的特点,大多都处于城乡结合部的大杂院,环境差、从业人员素质低下,绝大部分为无证照生产;生产条件简单,生产设施和设备简陋,卫生条件难以保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将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任务。

采取措施,重点整治。**区分局已将辖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摸排情况及时上报区政府领导,安排部署小作坊的取缔整治工作;利用区安委会“五小”整治之际,对条件极差的12家豆腐坊、两家凉皮作坊,一家馒头房撤除生产设备,捣毁锅灶,砌底取缔;对环境较差的小作坊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5份,限期整改提高;对整改后仍达不到条件的,坚决劝退。

督促提高、规范管理。对符合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将加强管理,从根本上引导走上正规,引导他们加大投入,改善条件,规范生产,办理营业执照与人员健康证;规范添加剂使用,坚决打击一批基础条件差,对整改又无动于衷的小作坊,扶持表扬一些正规、合法的样板小作坊,逐渐走上规模生产的企业之道,现已整治提高一家馒头房(苏淑丽馒头房)一家豆腐坊(张雷豆腐坊)作为样板,已备下一步规范提高其他小作坊。

三、强化区域监管责任制工作。

**区党组早在年初就制定了“区域划分,责任到人”文件,将辖区八办两乡食品日常监管工作分为三个业务股室负责,无证查处工作有稽查队负责。每个股室根据人员确定每个获证企业的具体监管对象,责任与利益相结合,是没和食品监管人员真正尽职尽责。

四、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风险和问题,好的做法及意见、建议。

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风险主要存在两方面:一是食品从业人员素质低下、法制意识淡薄、非法牟利思想作祟,食品事故频发性、随意性、不确定性;二是监检技术、范围的滞后性。

品质汇报篇6

市政府就如何强化质量监管,根据市人大的统一布置。打造大米著名品牌情况演讲如下,请审议。

一、稻米产业基本情况

多次被评为“全国粮食生产标兵县”年市水稻种植面积178.9万亩,实现水稻产量24.5亿斤,市是全国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平均单产685公斤,分别比去年增长13.6%和11.1%商品稻谷20亿斤,加工商品大米14亿斤,水稻总产值50亿元,仅商品大米一项农民收入49亿元,户均14800元,人均4200元。水田面积和水稻商品量两项指标在全国县级单位中名列第一。从1994年开始,就列入全国水稻生产“五强”县行列,被誉为“张广才岭下的水稻王国”大米年获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年被国家质检总局命名为“中国名牌”产品,被农业部评为中国名牌农产品,年再次评为“中国名牌”产品。年评为省著名商标。

绿色植被覆盖率高达75%以上,1水稻生产自然和基础设施条件。市水稻生产条件得天独厚。大气环境达到国家A级绿色食品大气规范。终年活动积温2700度左右,无霜期130-140天,优良的一季寒地粳稻种植地区。土地肥沃,水利充分,境内水库蓄水2.7亿立方米,新建成的磨盘山水库蓄水5.4亿立方米。水利设施完备,有大、中、小各类灌区2200多处,有效灌溉面积200万亩。地跨一、二、三、四积温带,以二、三积温带为主,种植品种主要为“五优稻系列”松粳系列”中晚熟品种,最知名品种为五优稻四号(稻花香2号)良种覆盖率达到100%其中五优稻四号达到80%不时开发水稻新品种,先后培育了松粳二号”五稻三号”五优稻一号”等品种,多次在国内、国际获奖。建立了市、乡、村三级农业技术推广网络,精心编制的绿色食品水稻栽培模式图》和《绿色食品水稻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指导着全市水稻生产。大棚育苗和温室两段育秧,稀植超稀植栽培模式,被日本专家誉为同纬度最先进栽培技术。

2大米产业化经营情况

按所有制性质分,现有大米加工企业350家。国有企业1家、日本独资1家、中外合资3家、合股经营26家、民营319家。按加工能力分(年加工300天、日均10小时)10万吨左右的5家,35万吨的23家,1万吨的46家,5000吨以下的275家,加工能力320万吨。从企业注册品牌上看,依法注册大米品牌的163个,正在申报的12个。现已建成部级绿色食品水稻原料规范化生产基地150万亩。有机水稻基地认证面积11万亩。申报绿色食品标志的大米企业有26家、产品70个,无公害大米标志企业3家、产品4个,有机食品标志企业32家(省内认证12家)产品32个。稻米产业初步形成了市场+龙头+基地”或“市场+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产业化生产模式。订单面积达到160万亩,占水稻收获面积的90%

3大米销售情况

进入大小超市2000多家,直接从事销售人员近3万人。大米以优质品质和品牌影响,价格不时攀升,09年水稻价格由“两节”期间的1.53元/市斤一路飙升到2.20-2.25元/市斤,大米现已在全国30多个省市建立旗舰店、专卖店、连锁店、配送中心400多个。五优稻四号大米价格达到5.30元/市斤,高档礼品米达到4050元/市斤,中良美裕公司的美裕牌大米在北京卖到56元/市斤,东方集团的天地稻牌大米卖到98元/市斤。

二、稻米产业发展中存在问题

市委、市政府为维护大米品牌作了大量的卓有效果的工作,多年来。也作了许多有益的探索,但仍然有许多问题期待解决。

企业性质、生产规模、销售渠道、经济条件、经营动身点各不相同,一是品牌维护上的不统一市委、市政府在2001年提出全市大米“机制集团化、加工精品化、营销品牌化、管理法制化”发展战略。但由于大米加工企业多。按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短时间内很难统一起来,致使“大米”证明商标的使用率由年的98%下降到目前的80%

市政府对以上三个标识实行区分情况、捆绑使用。但有些企业拒绝使用证明商标,二是大米认证标识使用上的不统一大米有产地证明商标、原产地域保护产品、中国名牌三项部级认证。用优质的稻谷打造自己的品牌,甚至打造其他品牌。

至使80%大米通过批发市场销售进来,三是市场开发层次上的不统一大部分加工企业乐于市场批发。价格较低,造成大米的品牌效益受损。目前,只有葵花阳光、中良美裕等少数几家大米加工企业在全力开发中高层次市场。大米品牌多,市场定位还不尽合理,高端终端经销量小,进入高档价位的大米比例还不够。

企业只是注重自己的品牌宣传,四是品牌宣传上的不统一。随同商品品牌化的加强。而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大米品牌是”大米的光环下产生的以农产品为原料的产品特别是初级产品不同于其他工业产品,其地域性特征明显。各个企业的大米品牌如果离开了”二字,其品牌效应将明显降低。

受利益驱动,五是内外市场打假维权上的不统一。大米知名度很高。假冒现象突出。而现有监管人员少,市场监管的覆盖面小,打假维权力不从心。

三、做大做强稻米产业的主要思路及措施

确定“以农民增收、财政增税为主线,依照我市提出的率先在全省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战略安排。围绕建设大基地、组建大集团、打造大品牌、培育大产业的发展目标,制定实施稻米产业发展规划,实施五大战略,努力把建成国家第一优质水稻生产基地,把大米打造成中国大米第一品牌”总体思路。

建立现代水稻规范化生产基地,一)建设大基地。综合运用现代科技装备改造激进农业。打造全国最大的现代水稻示范园区。土地平整条田化,方条田建设达到80%提高土地利用率6-8%增加有效面积10万亩。水利渠系全硬化,渠系、池埂硬化和半硬化率达到70%节约水源30%全程农业机械化,收获、育苗、插秧、除草、收获全程机械化,机械应用率达到90%生产过程规范化,全面应用绿色食品水稻栽培模式,根据气象条件和水稻生长需要,确立水稻品种、技术模式、生产时限,建立规范化水稻生产流程,指导水稻生产。质量监管信息化,生产全程建立电子档案,实行数字化、信息化管理,追溯产品质量。

通过营销谋划和资本运作,二)组建大集团。评估大米品牌价值。组建大米产业集团。实施引进大集团战略,加速大米企业整合。鼓励扶持东方、中粮、北大荒、葵花阳光等企业集团以联合合作方式整合兼并中小制米企业,将中小企业变成企业集团的生产车间或代收点。经过努力,大米主要生产品牌大米的企业达到5-10家。东方集团计划三年投资50亿元,建立年加工能力30万吨生产线,规划建设水稻基地100万亩,从事品牌大米、米糠油、米糠蛋白、生物质能源等系列产品开发,现已完成一期10万吨大米生产线建设,落实基地40万亩,大米交易市场和物流中心正在建设中。北大荒5万吨生产线已经调试生产,落实基地10万亩,着手利用日本技术开发麦饭石高端大米。中粮集团稻米加工项目厂址和企业用地已经完成,一期项目建设10万吨生产线,着手进行土建工程施工,计划10月投产,现已落实基地20万亩。大集团牵动下,有11家小企业给葵花阳光米业做加工车间和代售点。有23家中小企业给东方集团收储水稻。

实施大品牌战略,三)打造大品牌。通过大企业、大集团把水稻资源优势与大企业知名度、经济实力结合起来。打造中国第一的高端大米品牌,专卖配送达到40%超市销售达到60%召开大米品牌高峰论坛会,创新经营模式,开展形象代言和广告强势宣传,提高品牌影响力。挖掘大米文化,建立大米博物馆,举办大米节,开展稻乡文化旅游。

延伸稻米产业链条,四)培育大产业。以大米生产加工为基础。发展副产品加工业和稻米相关联产业,把大米产业培育成富民强市大产业,进而做大稻米经济。延伸大米产业链,开发方便米饭、米粉、米粥等速食产品,提高产品多样性。开发米糠油、生物质能源、物流运输业,文化旅游业等相关联产业。

打造著名品牌的想法和措施四、强化质量监管。

保证大米内在品质。重点建立五大规范体系。建立水稻生产规范体系,一是推进规范化生产体系建设。全部应用五优稻四号、松粳系列水稻品种,应用《市绿色水稻规范化栽培模式》实行五统一管理。建立投入品管理体系,市乡村成立监管队伍和群众“十户联保”保证投入品科学使用。建立环境监测体系,对基地内的水源、土壤、大气进行布点,定期取样监测。建立产品检测体系,成立大米检测中心,随时抽检产品质量。建立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水稻生产全过程,对基地每个农户、每个地块都建立规范化档案,从生产、地块、企业、加工到销售全部实行数字化管理,建立“产品质量追溯卡”追溯产品质量。同时搞好新品种的培育和开发推广,提纯技术体系建设,对其它特征不明显的品种不得使用大米标志,使消费者真正体会到大米品牌的特点。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和编码技术,二是将大米加入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对产品质量实施电子监管的全国性网络系统。该系统对每一件入网产品标注数码信息,可以通过电话、短信、互联网、信息终端等途径查询产品的真伪,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可以通过互联网迅速掌握产品营销情况,行政执法部门可以随时掌握有关假冒产品的信息并采取奖励措施。

地理标志产品必需执行地理标志维护产品规范”大米是地理标志产品”因此生产地理标志产品大米必需执行国家的地理标志产品大米规范,三是中国名牌大米与地理标志产品大米两个标识并用。依照国家质检总局《地理标志产品维护规定》要求。否则按伪造地理标志产品来论处。同时将中国名牌大米与地理标志产品大米两个标识并用,就是说大米使用中国名牌标志必需是地理标志产品大米,否则不准使用中国名牌标识,这样可以为大米提供法律维护。

严历打击各种侵权和假冒商标的违法行为,四是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净化大米市场。各相关执法部门将维护大米商标列入重要内容。要密切配合采取联合行动,定期研究部署,及时掌握市场情况,解决维护大米工作存在问题。严格控制周边县(市)水稻流入市场及加工企业,严厉打击擅自印制和销售大米包装物的违法行为。通过产地证明填报、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将所有水稻资源进行信息覆盖,从源头解决外地水稻冒充水稻问题。通过组织大米域外打假,树立大米形象,增强大米企业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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