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的危险程度和类别(6篇)

时间:2024-07-10

化学品的危险程度和类别篇1

关键词中国化工新材料(嘉兴)园区;消防安全;建设与对策

1化工新材料园区简介

中国化工新材料(嘉兴)园区是浙江省乍浦经济开发区的主要功能区块之一,地处上海南翼,杭州湾跨海大桥北端,与上海、杭州、苏州、宁波(74海里)距离都在100km左右。园区规划面积10km2,一期开发面积约4.5km2,经过近年来的招商引资和项目推进,英荷壳牌、日本帝人、以色列化工、德山化工、韩国晓星、新加坡美福等一批国际知名企业和嘉兴石化、三江化工、浙江信汇、嘉化能源等一批国内知名企业已相继落户,特别是近年来,化工新材料产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已成为港区第一大支柱产业,并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产业链和循环经济体系,2008年7月中国化工新材料(嘉兴)园区在嘉兴港区授牌,使嘉兴港区成为了我国化工新材料重要产业基地之一。中国化工新材料(嘉兴)园区重点发展以工程塑料、硅材、表面活性剂、新型阻燃剂、聚氨酯等为主导的化工新材料产业,目前入区的化工新材料企业共37家。2014年园区首次从全国近500家化工园区中脱颖而出,跻身“全国十强”。但随着嘉兴港区化工新材料园区企业的不断发展,我们在看到这一产业为地方经济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也必须看到大量危险化学品存在给消防工作带来的巨大压力。目前,园区内共有化工新材料类国内外知名生产企业37家,储存企业6家,其中包括对乙烯储罐10万m3,丙烯储罐15万m3,二甲苯储罐16万m3、汽油储罐20万m3、沥青储罐15万m3等,另有环氧乙烷、光气等重大危险源。这类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单位生产、储运过程中,诱发爆炸、火灾事故的因素多。一旦发生事故,易造成连锁爆炸、发生火灾后具有燃烧快、爆炸威力强,火场面积大,生产装置破坏严重,同时有多种化学物品被焚,火灾情况非常复杂[1,2]。嘉兴港区消防大队根据园区消防与企业消防的大量事故抢险经验以及现有的消防预案,在实际工作中对园区消防安全预案不断加以实践完善。

2园区危险目标分析

2.1危化品性质分类

中国化工新材料园区(嘉兴)的产业结构决定了园区内危险化学品与危险装置、设备种类繁多,经资料统计分析[3],根据《危险化学品名录》(2010年版)、《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05)及《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2005)进行辨识,中国化工新材料(嘉兴)园区已知的主要危险化学品种类主要包括醇类、芳烃类、烷烃类、烯烃类、酯类、酮类、醚类、酸、酸酐、油品等10类有机化学品及其衍生物、聚合物;以及液氯、氨、二氧化硫、三氧化硫、氢氧化钠、氢氧化钾、双氧水、五氧化二钒等无机化学品。根据《剧毒化学品目录》(2010年版)进行辨识,园区内剧主要有氯气、光气、三氯化磷、丙烯腈、五氧化二钒等。对照国家安监总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文件中重点监管的60种危险化学品目录。对园区中相关危险化学品进行辨识分析,其中涉及氯、氨、汽油、甲醇等27种。根据《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2005)按危险物质的类别和项别来进行统计分析。可知园区的危险物质分布种类较多,主要包括第3类易燃液体、第2.1类易燃气体,占比达89.51%。中国化工新材料(嘉兴)园区的腐蚀性物质则主要包括硫酸、氢氧化钠、四氯化硅、盐酸、乙酸、氯磺酸、二乙醇胺、一乙醇胺、烟酸、次氯酸钠、磷酸等。在整个区域内腐蚀性物质最大储存量37761.05t,在整个区域内占5.20%。

2.2重大危险源辨识

危险化学品发生重大事故的种类一方面与其理化特性有关,另一方面又与其生产、存储和运输的方式有关。中国化工新材料园区(嘉兴)内涉及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和有毒有害物质种类繁多,同时其生产装置和存储设备类型各有不同,故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类型也大有不同。我们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根据园区内各企业资料提供情况,同时根据企业提供的工艺路线等资料,同时考虑各企业生产工艺可能存在危险因素较多,我们对中国化工新材料园区(嘉兴)内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分级。共有27个企业的80个重大危险源,其中一级重大危险源25个、二级重大危险源5个、三级重大危险源25个、四级重大危险源25个。通过对火灾爆炸与毒物泄漏典型工艺的专篇论述确定三江化工等26企业等72个重大危险源的主要工艺危险性为火灾爆炸,嘉化能投等4家企业的8个重大危险源的主要工艺危险性为中毒。

3园区消防应急预案建设措施

3.1园区消防安全评估

中国化工新材料(嘉兴)园区主要的产业定位集中在化工新材料,尤其发展以环氧乙烷及衍生物、有机硅、表面活性剂、阻燃剂为化工新材料的衍生产品,其中部分产品在园区内实现“自我消化”,最终实现园区与宁波炼化工业和上海石化工业的协同发展、互联发展。园区最大的区位优势是其处于长江三角洲发展经济带,远离城市可减小化工园区的消防安全压力;且嘉兴地区为平原地形,位于杭嘉湖平原腹地,这两个因素均为该化工园区的长远发展提供充分必要条件。园区在多年的内部建设发展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化工企业厂区布局合理,严格把关化学品(特别是火灾风险高、危险性大)的生产、运输、储存等步骤,技术工人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操作[4,5];嘉兴港区消防大队装备精良,官兵训练有素,综合素质高。另外部分企业已建立属于自己的专职消防队。在近几年发生过类似合盛硅业、金利化工等厂爆炸火灾等安全事故,都是可控制的火灾事故,总体上园区内的消防安全系数较高。但园区内部分企业正扩大规模,积极开发新一期项目,为了更加有效控制消防安全,需要加强对在建厂区的安全评估。

3.2园区消防监督管理

中国化工新材料(嘉兴)园区内化工企业伴随有生产、储存、运输等步骤,消防监督管理乃整个园区的重中之重。因其特殊的火灾危险性,化工企业必须加强其厂区布置规划,园区的公安、消防、环保部门严格按照相关国家技术规范审核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该些部门严格审核图纸后,实时监督项目施工情况,确保消防安全。提高监督人员对工艺的熟悉程度,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建立园区消防安全流动监督岗,从而提高监督效率。新工艺试车阶段为监督重点,由于技术参数不完善,操作人员缺少本工艺经验,该阶段极易发生事故,加强试车车间的消防监督,遇到不符合规定或者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现象,执法部门会立刻叫停。

3.3园区消防安全事故运行机制

中国化工新材料(嘉兴)园区内已初步具有完备的消防设施,合理的厂区布置,严谨的操作流程是确保消防安全的前提,要想提高园区消防安全系数的关键在于建立园区事故的运行机制[6,7]。3.3.1事故预警园区已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接到有关安全事故的求助信息后,该部门立即根据抢险预案制定应对方案,根据求助信息和现场监控分析事故的严重等级,立即预警事故。预警级别按事故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划分为四级:特别严重、严重、较重和一般,按国家统一使用的颜色表示,分别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确定事故预警等级后,抢险部门制定应急预案的同时应急部门通过网络媒体、车辆宣传等方式预警信息,最终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其中应对医院、学校等特殊场所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3.3.2应急联动在整个突发公共事件前后处置过程中,由园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和调配有各援助单位的人力、物力、技术资源,指挥部主要负责与有关单位、驻扎武警部队等协调联系,实施应急联动。园区管委会和嘉兴市应急办已在嘉兴市港区社会联动指挥中心联合建立一个指挥系统,该系统解决了之前各地应急指挥单位资源共享不到位的问题。同时相关单位还建立了现场指挥系统,最终与园区管委会和应急办指挥系统互联互通,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现场情况,并准确及时得反馈指示给救援现场。3.3.3后勤援助后勤援助包括紧急处置、医疗卫生救助、应急人员及群众的安全防护。在事故救助的同时,园区管委会应加强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专业医疗救护机构和专科医院、公安部门联系合作,防止发生二次事故的同时疏散群众,及时救助事故受伤人员。3.3.4后续工作事故抢险结束后,指挥部成立事故现场监测评估小组,综合检测、评估现场,及时上报实时数据,联合市长办公室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故信息。

4园区消防应急救援工作建议

相比其他行业,危险化学品在生产、储存方面危险性更大,主要表现为生产工艺中的原料和产品都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的特点,生产过程的自动化要求高,且基本都属于24小时不间断生产;其生产规模较大,且大部分化工装置处于爆炸环境,若在生产工艺的某个环节发生故障,有较大可能将会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从而引发火灾爆炸事故,后果不堪设想。由于危化品事故具有其特定的突发性、不确定性和后果严重性,所以就决定了危化品企业在应急救援时具有复杂性和突发性的特点。2015年“8•12”天津港危化品爆炸事件就是典型的例子。虽然中国化工新材料(嘉兴)园区内已初步具有完善的消防应急救援机制,但是还需从以下几点推进化工园区的消防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应急救援保障能力[8]。1)推动企业专职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建设,加快园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步伐,同时夯实高危行业企业尤其是嘉兴石化、嘉化能源、合盛硅业等企业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作为化工新材料园区应急救援可调用的应急力量,对规模较小的危化企业,应当鼓励其相互联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同时,要积极配合嘉兴港区管委会和公安消防部队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实现区域应急救援力量同意调派,能与化工新材料园区的应急抢险需求相适应。2)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技战术学习和交流,科学编排技战术训练科目,对近些年来发生的一些火灾、爆炸事故加以重点学习、举一反三,提升应急救援水平。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指导,明确各消防重点监管企业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人员配备、装备设施和岗位职责等标准,提高相应的标准化水平。同时,要积极开展正规化管理和准军事化训练工作,通过理论学习,强化训练,提高指挥员的指挥能力,提高队员的应急救援处置能力。3)要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战略储备制度,依托嘉兴港区消防大队,所有危化企业应储备具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物资,提高应急救援物资尤其是装备和灭火救援药剂的储备水平。根据中国化工新材料(嘉兴)园区内规划与建设的进度,在条件成熟时应及时建立应急救援物资战略储备库,确保所有储备物资能够紧急调用,满足事故灾难应急处置需要。同时要提高应非现役急救援队伍人员生活保障和安全保障,确保应急救援人员稳定。

5结论

本文中国化工新材料(嘉兴)园区为例,阐述了园区危险化学品源及重大危险源识别分类,提出了在整个化工新材料园区的运行过程中,监管部门要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规范对化工企业建设、生产过程进行严格审核、监管;作为园区安全的重要保障,消防队则要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文末重点对当前形势下如何加强消防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建设,提高救援保障能力提出几点对策。本文为化工新材料园区内的应急预案做出整体上的系统研究,以期能对进行编制更为科学详细的消防应急预案提供理论上的参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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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的危险程度和类别篇2

关键词:危险品;航材

中图分类号:F27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8937(2016)18-0134-02

危险品类航材是一种特殊的航材,因为其危险性具有很强的隐蔽性等特点往往使得与之相关的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容易犯错导致严重的事故。例如被称为世界十大空难之一的美国VALUJET航空公司空难,起因就是飞机上装载有119个未申报的危险品航材――氧气发生器。这个外型类似于超市中能购买到的杀虫剂的氧气发生器在气流颠簸中产生大量氧气,遇火花起火,最终导致飞机起飞10min后便起火,在美国佛罗里达州的一处沼泽地坠毁,机上110人,包括5名机组人员全部遇难,无一生还。我国南航也曾因为送美国维修的一件燃油调节器,因未对其进行放油处理,导致器材中残留的燃油渗漏,造成一起未申报危险品事故,为此南航被美国FAA处以1万美圆的罚款。那么如何做好危险品类航材的运输,储存,使用,是摆在危险品类航材管理人员面前的重要课题。

1危险品类航材的相关概念

1.1危险品

广义上的危险品是指那些可能会明显地对人、物、环境和运输工具造成损害的物质和物品;狭义上的航空危险品是指具有爆炸性、可燃性、腐蚀性和放射性的物质在航空运输过程中可能明显地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或者财产安全的物质或物品。

国际民航公约附件18第1章中对危险品作出了具有法律效应的定义。

定义明确指出危险品是指列在《航空运输危险物品安全技术细则(TechnicalInstructionsforthesafetransportofdangero

usgoodsbyair)》危险品清单中或者根据该细则归类的能对健康、安全、财产或者环境构成危险的物品或者物质。《航空运输危险物品安全技术细则》是根据国际民航组织国际民航组织(InternationalCivilAviationOrganization,ICAO)理事会制定的程序而定期批准和公布的,简称为技术细则或TI。在《技术细则》中,将危险品按照性质的不同总共分为了9类,并为每一类里的每一种危险品制定了一个运输专用名称,这个专用名称与这种危险品的商品名称、技术名称和化学名称是不一样的。这9类危险品分别是第1类爆炸品、第2类气体、第3类易燃液体、第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质及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第6类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第7类放射性物质,第8类腐蚀性物质,第9类杂项危险品。

1.2航材和危险品类航材

航材的全称是航空器材,是指用于航空器上的动力装置、螺旋桨、机械设备、零部件和其他航空材料等,主要是用于维护和修理飞机、发动机等。并不是所有的航材都具有危险性。只有符合《技术细则》对危险品的定义的航材才称为危险品类航材。

2危险品类航材的特点

航材的管理工作是航空公司非常重要的工作,即使某个航空公司并没有开展危险品运输的业务,但危险品类航材的管理也是每个航空公司都会面对的。要管理好危险品类的航材,就必须了解这类航材的特点。

2.1危险品类航材的本质是危险品

针对危险品的运输、储存等,我国民航局有一系列的管理措施和要求。例如2004年9月中国民航总局颁布和实施颁了《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这部法规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该规定适用于在我国登记的民用航空器和在我国境内运行的外国民用航空器,共有12章和一个附录部分,简称为CCAR-276部。2013年9月,民航局颁布了重新修订的《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简称CCAR-276-R1,

共13章。修订的重点内容包括对危险品航空运输的许可模式的变化,加强对从事危险品航空运输的人的管理,加强对危险品培训大纲的管理,增加对培训机构和教员管理等相关要求。所以,对危险品类航材的管理必须遵守我国民航局针对危险品制定的相关法律规章。

2.2危险品类的航材种类会“由少变多”

大部分的航材本身都不是危险品,但由于很多航材的使用会用到燃油、滑油、液压油,而燃油、滑油、液压油属于第3类易燃液体,所以,这些航材使用了这些油,此时的航材就变成了危险品。它的运输,使用,储存都必须按照危险品的要求来。由于很多航材都可能会用到这些油品,这样一来,本身较少的种类会增多。而且这还会导致某个航材有时候是危险品,有时候又不是危险品。例如上述的情况,如果将这类航材中的油全部放掉,并且经过专业的清洗烘干,这类航材又会变回非危险品。所以,这些现状增加了从业人员的识别难度。

2.3危险品类的航材识别难

除了上述因为种类增多而导致从业人员的识别难度增加以外,危险品航材的运输专用名称也会导致识别难度增加。上文中提到,每一种危险品都有一个运输专用名称,这个名称是英文的,而且与它的商品名称、技术名称和化学名称还不一样。而我们在生产生活中往往听到的比较多的是商品名称和化学名称。这使得单从名称上难以识别。

同时,某些航材的内部结构是非常复杂的,可能因为内部中的一个部件,让整个航材变成危险品。比如救生筏能在危机时刻瞬间充气,就是因为里面含有自动充气的装置和气体发生器,而这个气体发生器就属于第2类气体中的第2项非易燃无毒气体。这种复杂的构造使得从业人员必须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才能正确识别。

2.4危险品类航材通常属于隐含的危险品

通常来说,飞机的零备件,飞机设备中可能含有一些隐性的危险品。例如可能含有爆炸物品(照明弹或其他烟火信号弹,飞机在海上迫降时需要)、化学氧气发生器、不能使用的轮胎组件、压缩气(氧气、二氧化碳、氮气或灭火器)钢瓶、油漆、粘合剂、气溶胶、救生用品、急救包、设备中的燃料、湿或锂电池、火柴等。

3危险品类航材的管理建议

由于危险品类航材具备上述的特点,尤其是识别问题,使得它的管理有一定的难度。因为只有正确识别才能有的放矢的进行管理。针对危险品类航材的特点,提出以下管理建议。

3.1建立危险品类航材的数据库

由于危险品的识别是一大难点,可以将危险品类航材列出清单。清单中有该种航材的UN代号,运输专用名称及适用条件,储存要求,运输要求、包装和标记标签要求等,方便作业人员迅速准确的查找相应的信息,指导操作。

3.2增加航材标签信息

航材的库存管理中,需要为航材制作相应的标签,例如可用标签,不可用标签,待修标签,送修卡等。这些标签里有航材的名称、件号等信息。如果这类航材是危险品类航材的话,可以在标签中加上它的UN代号,并用不同的颜色加以突出标记。UN代号叫着联合国危险品编码,是专门针对危险品进行的编码。有这个编码说明该产品就是危险品。这样就能从标签上一目了然的知道这个航材是不是危险品。有UN代号就是危险品,没有UN代号就不是危险品。这样也能提高从业人员的工作效率,降低识别难度。

3.3隔离存放

隔离存放是降低识别难度的又一方法,将存放危险品类航材的架位与普通航材隔离。需要注意的是,飞机维护修理过程中还会用到一些化工品,例如清洗飞机的清洁剂,这类化工品也属于航材管理的对象。它必须存放到化工品库。

3.4增加危险品类航材的专题培训

航材管理环节复杂,对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高。所以定期开展危险品类航材的专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非常重要。培训需要由权威并且官方的机构来组织和进行。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nternationalAirTransportationAssociationa,IATA),简称国际航协,是世界航空运输企业自愿联合组织的非政府性的国际组织,本质上是一个航空企业的行业联盟。在国际民航组织《技术细则》时,也颁布了一份规则即《危险品规则》(DangerousGoodsRegualtions,DGR),简称《危规》。《危规》是依据运营和行业标准实践方面的考虑所制定的,并且具有更强的约束性,这一规则每年都要进行修订。《技术细则》每两年修订一次,《危规》每年都会修订。所以专题培训最好由取得IATA危险品运输教师资格证的人员来进行,并且每两年进行一次复训以此让从业人员掌握最新的危险品操作知识。同时,由于有些危险品类航材结构的复杂性和特殊性,还建议为从事危险品类航材工作的人员提供航材构造,作用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如机型理论、飞机、发动机构造等。

化学品的危险程度和类别篇3

摘要:化学品在人们的生产、生活中发挥着不可代替的作用,促进了人们的生活质量,提高了人们的生活水平。然而,危险化学品在给人们带来巨大效益的同时,也对人们的安全和健康带来极大的隐患,掌握危险化学品的性能、特点以及处置措施,才能在现场先期处置中进行自我保护。

关键词:危险化学品;处置措施;自我保护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各种新化学品产生的速度愈来愈快,据有关资料报道。20世纪50年代,全球化学品的年产量在百万吨数量级,20世纪末,化学品的年产量已超过四亿吨,在已知的约六百万种化学品中,在市场上出售的已超过八万种。每年约有千余种新的化学品被生产出来。同时各类化学品的越来越广泛。今天,化学品在人们的生产、生活中发挥着不可代替的作用,化学品促进了人们的生活质量,提高了人们的生活水平。然而,化学品在给人们带来巨大效益的同时,也对人们的安全和健康带来极大的隐患,大到化学品引起的重大火灾,爆炸,毒物泄露事故,导致人类生命和财产的重大损失,小到因日常接触化学品对广大劳动着带来的健康损害,严重地影响了生活的质量,破坏或剥夺了人们对日益美满生活的享受。

危险化学品带来了挑战是严峻的,据统计,日前市场上出售的化学品中有近万种对人类构成较严重程度的危害,其中约两百种已被确认为致癌物,一些化学品或者几种化学物质的混合能引起人体损伤病,某些化学品能导致足以致命的伤害,化学品还能导致火灾和爆炸,近年来,屡次发生的事故还历历在目。

(1)清水河危险品仓库爆炸事故,1993年8月5日13时25分至17时30分,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附近的危险物品储运仓库发生多次爆炸,爆炸中有3栋仓库被炸毁,12栋仓库局部燃烧,造成15人死亡,101人受伤,据事后调查,干杂仓库被违章改作化学危险品仓库以及仓库内危险品存在严重的违章,是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干杂仓库4号仓库内混合氧化剂和还原剂接触而发热燃烧是主要原因。

(2)重庆硫化氢井喷事故,2003年12月23日四川石油管理局川东钻探公司承钻的位于重庆开县高桥镇晓明村境内的罗家10号井,在起钻过程中,发生天然气井喷事故,从井内喷出大量含有高浓度硫化氢的天然气四处弥散,导致243人死亡,2142人中毒住院,6﹒5万人被紧急疏散安置,造成经济损失6432﹒3万吨。

近期国内发生的化学事故导致人员重大伤亡的案例不胜枚举。

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公安民警总是第一接到报警,第一到达现场。民警受到伤害的事件屡次发生。

危险化学品容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但不同的化学品及在不同情况下发生火灾时,其扑救方法差异很大,若处置不当,不仅不能有效地扑救火灾,反而会使灾情进一步扩大;此外,由于化学品及其本身燃烧物大多具有较强的毒害性和腐蚀性,极易造成人员中毒、灼伤,因此,扑救危险化学品是一项极其重要而又非常危险的工作。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特点及紧急救治对策研究已是当务之急。严峻的形势要求一线干警在工作中必须掌握相关的业务知识和技能,以适应工作的需要,才能在现场处置中对危险化学品处理,而后达到自我保护的目的。

要进行有效自我保护,

首先,必须了解危险化学品的标识,因为危险化学品标志是通过图案的、文字说明、颜色等信息,鲜明与简洁地表征危险化学品特性和类别,向作业人员传递安全信息的警示性资料。

例如:底色:白色

图形:骷髅头和交叉骨形(黑色)

文字:黑色

其次,还要了解危险化学品的有关性能数据。

1.编号在《危险化学品名录》中,每种危险化学品有三个编号:⑴危险货物编号;⑵UN编号是联合国对危险化学品给出的全世界统一的编号,如一氧化碳为1016;⑶CAS号是美国化学工程师协会给出的在欧美通用,我国国家“危险化学品登记中心”也采用此编号,如一氧化碳为630-08-0。

2.相对密度相对密度是指物质的密度与参考物质的密度在规定的条件下之比。一般危险化学品是气体、蒸气时,以空气=1为标准,如一氧化碳为0.97,氯气为2.45。

3.熔点在规定的条件下,将固体试样升温,测得的固态与熔融态相互共存时的温度,单位以摄氏温度表示。

4.沸点液体物质在沸腾时温度称沸点,单位以摄氏度表示。

5.临界温度是指物质处于临界状态时的温度,就是加压力使气体液化时所允许的最高温度。在这个温度以上,物质只能处于气体状态,单用压缩方法不能使之液化。各种物质的临界温度不同,如氨是132.4℃,氯是144.0℃

6.临界压力是指物质处于临界状态时的压力(压强),就是在临界温度时使气体液化所需要的最小压力,也就是液体在临界温度时的饱和蒸气压。各种物质的临界压力(压强)不同,如氨是11MPa(112.2kgf/cm2),氯是7.46MPa(76.1kgf/cm2)等。

闪点和自燃温度(1)闪点又称闪燃点,是可燃性液体性质的指标之一。在一定温度下,可燃液体表面上的蒸气和空气混合物与火焰接触时,能闪出火花,但随即熄灭,这种瞬间燃烧的过程中闪燃。液体能发生闪燃的最低温度叫闪点。可燃物质没有外界火源的直接作用,在空气或氧气中因受热或自身发热,热量蓄积使温度逐渐上升所发生的自行燃烧现象称为自燃。

7.爆炸极限是一种燃气体或蒸气与空气混合物能发生爆炸的浓度(或压力)范围。空气中含有可燃气体(如一氧化碳、氢气、甲烷等)或蒸气(如乙醇、苯、汽油等的蒸气)时,在一定的浓度范围内,遇到火花会引起爆炸。其最低浓度称作爆炸下限;其最高浓度称作爆炸上限。

第三,要认识常见危险化学品的危害及防治

包括:

1.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危害及防治。如氯气等;

2.易燃液体的危害及防治。如苯等;

3.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的危害及防治。如连二亚硫酸钠,别名:保险粉等;

4.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的危害及防治。如过氧化氢等;

5.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的危害及防治。如氰化钠等;

6.腐蚀品的危害及防治。如硫酸等;

7.放射物品的危害及防治。如铯-137

第四,还要掌握和使用各种防护设备

主要由以下必备的防护设备和器材:

1.化学应急救援装备;2.常规化学应急救援装备;3.特种化学应急救援装备;4.呼吸防护器材的分类;5.常用呼吸防护用品6.简易呼吸防护器材;7.简易皮肤防护器材;

那么一旦出现核辐射突发事件,民警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是十分重要的。以保障这些人员在完成应急救援任务过程中不会受到不可接收的照射。为了使受照射危险减至尽可能的小,首先要了解减少照射剂量的三个原则:(1)在有辐射的环境中停留时间要少,(2)与放射源的间隔距离要大;(3)若有可能,要充分利用屏蔽防护。其次,要为他们配备能报警的辐射探测仪和个人剂量计。同时,还要给他们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具,例如,防护面具或口罩、防护服、防护鞋和帽等,以减轻或防止放射性污染。

使用辐射探测仪的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培训,内容包过仪器的特性、需要测量的量,以及相应于报警水平照射的辐射危险。

化学品的危险程度和类别篇4

关键词: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制度体系

一、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必要性

危险化学品是指化学品中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放射性、腐蚀性,会对人员、设备、环境造成伤害或损伤的化学品。这些危险化学品在其生产、经营、存储、运输、使用和废弃的过程中,如果处理不当或疏于管理,就很有可能对人类和环境造成危害。随着化学工业的发展,涉及到的化学品的种类和数量也显着增加,很多危险化学品的易燃易爆性、反应性和毒性本身就决定了事故的多发性和严重性。现代化学工业的生产呈现出设备多样化、复杂化以及过程连接管道化的特点。如果管线破裂或设备毁坏,会有大量易燃气体或液体瞬间泄放,迅速蒸发形成蒸气云团,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下限。论文参考。云团随风漂移,飞至居民区遇明火爆炸,会造成难以想象的灾难。多数危险化学品对人体有害,由于设备密封不严,人员操作失误或处理不当等因素,容易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可直接导致人员急性或慢性中毒甚至死亡,生态环境也会受到严重污染。正是危险化学品的固有危险性使我们在利用其益处的同时,也有可能受到伤害。因此,必须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的监督管理,避免其可能带来的对生命、财产、健康及环境的伤害和损失。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制度体系不健全

针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我国建立了一套自己的法规体系,并相应出台了一系列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规定和标准,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危险化学品名录》等,这对有效控制和预防危险化学品的危害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我国现行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制度体系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制度建设本身存在着立法滞后、制度体系标准矛盾、与国际不接轨等突出问题。

化学工业经过数十年的发展,至今为人们所知的化学品有500-700万种之多,并且每年以数万种的速度产生新合成化学品,其中绝大多数都应该属于危险化学品。国家现行最新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和《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都是2003年出台的,严重滞后于经济的发展,导致在实际操作中很多新化学品没有按照危险化学品登记要求进行注册登记,造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漏洞,存在着极大的安全事故隐患。

现有的有关危险化学品管理的制度中包括着原化工部、交通部、环保总局等部门制定的相关的规定和标准.而这些规定和标准之间存在着互相不协调甚至矛盾的问题,让执法者无章可循,让企业无所适从。危险化学品鉴别分类管理上缺乏多部门共同认可的权威的鉴别分类机构,各部门按照行业特点自行制定标准,造成了实际监管的难度。

我国作为危险化学品进出口大国,与国际化学品管理体系不接轨。国内外危险化学品分类标准不同。危险化学品出口企业的产品直接采用国外的配方、说明书和标签,在在登记中时由于国内外危险化学品分类标准不同,导致产品归类不同,危险化学品标签差异明显,给安全监管带来困难。部分国外已禁用或严格限用的化学品,如甲胺磷、久效磷、偶氮染料等,我国仍有一定量的生产,给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和潜在危害。

2、危险化学品安全登记监管难度大

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实行登记注册制度,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是一项告知性备案工作,缺乏有力的制约手段。在登记开展过程中,很多企业积极性不高,认为登记工作进行与否对企业的影响不大,不能积极响应和认真配合。

危险化学品登记对象为生产和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使用剧毒化学品和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化学品登记机构,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具体工作和技术管理工作。在实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中很多不构成重大危险源,达不到登记注册条件,市级和企业没有明确的登记监管部门,缺少技术支持指导,监管体系不完善,存在安全监管盲区。同时存在监管部门不同,信息交流困难的问题。例如使用剧毒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企业需要公安部门进行登记,剧毒化学品使用企业的名单一部分掌握在安监部门手中,还有一部分为公安部门所掌握。实际登记过程中就有一个互相协调、沟通及资源共享的问题。论文参考。

3、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体系不完备

危险化学品大多具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特性,如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过程中如有不慎,会造成的大量危险化学品泄露,发生危险危险品事故,会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财产的损失,对大气、水体、土壤造成污染。2005年中石油吉林石化苯胺爆炸,造成影响恶劣的松花江污染国际事件,暴露出危险化学品应急管理问题严重。虽然我国也出台了一系列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方面法规和要求,各部门、企业组织人员编写了应急预案,但大多都是敷衍了事,没有太多的实用价值,没有针对性及目的性,可操作性差,且没有按照要求认真进行演练。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还是处于手忙脚乱,临时抱佛脚,仓促面对的现象,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是一个多部门合作,分工明确,综合协调的体系,而今我国目前的对于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处理还处于各部门各自为政,各扫门前雪的状况,没有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体系。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管的对策措施

1、建立、健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

根据我国目前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现状及未来的发展趋势,吸取国外的先进行管理经验及国际惯例,与国际化学品管理体系接轨,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使得执法者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制定的法律、法规、标准要有一定的前瞻性,可操作性强,实用性强,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修改,消除法律、法规、标准的滞后于实际情况的弊病。

一是尽快修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部分条款,尽快修订新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和《剧毒化学品目录》,当前应对不在《危险化学品名录》的化学品实施新的化学物质申报审查制度,完善新化学物质申报监管;二是加快制定完善有关危化品安全的配套规章,在危险化学品鉴别分类技术、危险化学品限量标准、重大危险源鉴别标准、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等方面需加强研究,统一监管标准;三是在危险化学品分类制度、标签和标志、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等标准上,需进一步和国际通行做法接轨。从而基本建立起以《安全生产法>为总纲,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为核心,以相关配套规章、规程、标准和地方性法规为基本组成部分的一整套法律法规体系。实现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废弃处置的全过程的依法管理新局面。

2、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全程监管

继续大力推行化学品登记制度,从法律形式上固定下来。进行化学品登记管理是各国加强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通行作法。国外绝大多数工业发达国家及一些发展中国家,如欧盟、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和韩国等,都制定或实施了化学品登记制度或新化学品申报制度。我国应将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作为一种行业准人凭证和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入市场的首要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和储存条件的企业,将不能通过登记审核,也就不能领到证书。没有证书的企业,可以不予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工商登记证等,可以取消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或储存等工作的资格。

危险化学品涉及的部门多、行业多、环节多,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显着特点,因此政府和企业都应建立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对全部危险化学品采取登记管理,建立本地区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数据库和动态统计分析信息系统,对管辖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废弃等环节进行实时的监管。各部门的协调、合作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顺利进行的关键。环保、经贸、公安、交通、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要加强联系,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从生产、运输到废物处置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化学品的危险程度和类别篇5

[关键词]危险化学品;进出口;检验监管;包装检验

[中图分类号]F74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3283(2013)10-0041-03

[作者简介]董新蕾(1982-),男,汉族,河南南阳人,研究方向: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一、前言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及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2011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令)规定,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为履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赋予的新职能,切实加强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的检验监管,国家质检总局于2011年12月30日将《危险化学品名录》中的部分商品调入法检目录,要求各检验检疫机构于2012年2月1日起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检验监管。2012年1月20日国家质检总局又《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2012年第30号公告),进一步明确了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出入境报检及检验有关新要求,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开始正式实行检验。

二、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监管内容

(一)受理范围

受理报检的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应是我国《危险化学品目录》(2002版)中的品种。

(二)报检审核资料

报检审核的单据除《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要求的单据外,还包括下列材料:

1.进口报检

(1)进口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符合性声明(固定格式);(2)中文安全数据单(MSDS)、危险公示标签的样本;(3)对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产品,应提供实际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名称、数量等情况说明。

2.出口报检

(1)出口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符合性声明(固定格式);(2)《出境危险货物包装容器性能检验结果单》(散装货物除外);(3)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4)安全数据单、危险公示标签样本(如是外文样本,应当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件);(5)对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产品,应提供实际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名称、数量等情况说明。

(三)检验内容

1.对进口危险化学品,按照以下规定实施检验

(1)检验报检货物的主要成分/组分信息、物理及化学特性、危险类别、包装类别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与报检时提供的安全数据单、危险公示标签是否相一致。(2)检验报检货物中是否随附中文安全数据单、包装上是否有中文危险公示标签;安全数据单、危险公示标签的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3)对进口危险化学品所用包装,按照以下规定实施检验:检验货物的包装型式、包装类别、包装规格、单件质量、包装标记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并与报检货物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检验货物的包装方式、包装使用状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2.对出口危险化学品,按照以下规定实施检验

(1)检验货物的主要成分/组分信息、物理及化学特性、危险类别、包装类别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与报检时提供的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安全数据单、危险公示标签是否相一致。(2)检验货物中是否随附安全数据单、包装上是否有危险公示标签;安全数据单、危险公示标签的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3)对出口危险化学品包装,按照海运、空运、汽车和铁路运输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管理规定、标准实施性能检验、使用鉴定,分别出具《出境危险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出境危险货物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

3.检验依据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按照以下要求实施检验监管:(1)我国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进口产品适用);(2)国际公约、国际规则、条约、协议、议定书、备忘录等;(3)输入国家或者地区技术法规、标准(出口产品适用);(4)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技术规范、标准;(5)贸易合同或信用证注明的高于以上规定的技术要求。

三、新规实施以来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检目录与《危险化学品名录》中的危险化学品范围不一致

按照文件要求,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列入国家《危险化学品名录》的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实施检验监管,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法定检验的商品范围依据是《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以下简称法检目录),2012年最新法检目录调整最大的变化是将160个涉及危险化学品的HS编码列入法检,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的62个HS编码检验检疫类别进行调整。现行有效的法检目录内包含的危险化学品种类远小于《危险化学品名录》,对属于法检目录同时也在《危险化学品名录》内的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实施检验监管无可厚非,但《危险化学品名录》内、法检目录外的进口危险化学品实际上并不需要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检验,出口危险化学品也只需实施包装的性能检验和使用鉴定,无须进行产品检验。这就导致各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对危险化学品的检验范围不一致。

(二)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与包装使用鉴定分两次进行

按照规定,出口危险化学品除了需要进行安全、卫生、健康、环境保护、防止欺诈等要求以及相关的品质、数量、重量等项目检验外,其包装还应按照海运、空运、汽车、铁路运输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管理规定、标准实施性能检验、使用鉴定,分别出具《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和《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但在很多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危险化学品实施产品检验和包装鉴定的并不是一个部门,导致企业出口一批危险化学品时需要向两个部门申请检验鉴定,延长通关时间的同时也增加了企业的商检成本,如果两个部门的要求不一致,企业便会无所适从。

(三)不同实验室出具的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不一致

目前,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审核出口企业提供的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时大多采信以上实验室出具的报告,但不同实验室出具的分类鉴别报告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不同实验室出具的分类鉴别报告内容不一致。大多数实验室出具的报告对危险货物的分类依据《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TDG)进行,侧重于货物包装运输;仅有极少数实验室出具的报告同时包含GHS分类,从危险化学品生命全周期考虑其危险特性。二是同一种危险化学品在不同实验室出具的分类鉴别报告结果不一致。以活性碳(HS编码:3802109000)为例,在《危险化学品名录》内,其危险货物编号42521,UN编号1362,应为4.2类自热物质,但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出具的报告显示该物质为非危险品,企业据此申报为普通货物,造成逃漏检验。其他诸如油墨、硅铁和乳酸亚铁等化学品在不同实验室出具的报告结果也不一致。

(四)危险公示标签与安全数据单编制质量不高

新要求很大的一个变化是要求企业报检时提供危险公示标签与安全数据单样本,目前企业制作危险公示标签与安全数据单主要有以下几种途径:一是企业自行组织人员编制;二是企业在检验检疫部门的指导下编制;三是企业付费委托有资质的实验室编制。第一种途径由于企业大多缺乏了解GHS及相关文件要求的人员,编制过程随意,大多草草应付了事;第二种途径受检验检疫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的局限,掌握的尺度不一致,各地制作的样版也不尽相同;只有第三种途径编制的危险公示标签与安全数据单质量比较有保证,但由于费用偏高,中小企业普遍不愿采用这种方法,这就导致企业实际使用的危险公示标签与安全数据单可信度较低,篡改、缺项现象时有发生,不能真实表达危险品的危险公示信息。

(五)出口逐批检验模式不适应企业快速通关的需要

目前检验检疫机构对列入《法检目录》的出口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办法,即根据企业类别和产品的风险分级确定检验监管方式。但《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又规定:列入国家标准公布的《危险货物品名表》《剧毒化学品目录》等的商品及其包装按照严密监管方式进行检验监管,《法检目录》内的危险化学品大多在此列,应采用严密监管方式,这就要求检验检疫机构对此类企业实施严格监督检查的同时,对其出口的危险化学品实施逐批检验,随着危险化学品出口量的不断增加,逐批检验的模式显然不能适应出口企业快速通关的需要。

(六)危险化学品的瞒报、误报、漏报时有发生

危险化学品作为普通货物出运既有监管机构自身检验能力不足的原因,也有危险品托运人和货代公司瞒报、误报的原因。检验检疫工作人员由于专业知识不足可能未考虑到某些物质可能带有的危险性凭经验把危险货物误判为普通货物,如钢屑,本身是普通货物,但因在加工过程中可能添加切屑油,而使钢屑上沾有油类物质,从而成为易自燃固体而变成危险品。

四、加强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监管的工作建议

(一)创新检验监管模式,提高监管有效性

一是尽快制定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工作规范,把国务院591号令和国家质检总局30号公告落实到每个关键点,明确监管范围、检验内容、检验依据、不合格处置和处罚等工作重点,统一检验依据,统一原始记录,统一证稿格式,进一步规范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的检验监管工作,保证检验监管工作的有效性。二是研究创新监管模式,探究分类管理、风险分析、电子监管和诚信管理等业务创新成果在危险化学品检验监管中的应用,构建既能确保安全又能便利企业的适应危险化学品外贸状况的监管模式。三是加强业务创新,将危险品分类鉴定、安全数据单和危险公示标签的预审查环节放在企业出口之前进行,对企业出口的同一批次货物中包装使用鉴定和法定检验同步进行,做到一次报检、一次抽样、一次检验检疫、一次计收费、一次签证放行,缩短检验流程,减少通关费用。

(二)加强实验室能力建设,提高检测技术水平

一是加大化学品分类鉴别与评估重点实验室能力建设投入,使其能够分别按照TDG和GHS对危险品进行分类定级检测,同时可进行必须的危险化学品理化项目的检测;二是深入研究检测方法,组织技术骨干进行技术攻关和检测方法开发,力争尽早覆盖我国主要大宗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的检验鉴定。三是探索快速检测手段,在确保检测质量准确的前提下,用最短的时间完成检测,保证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快速通关。四是强化技术指导,确保企业检测实验室发挥保障质量安全的有效作用。五是加强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通过国际认证,进一步与国际接轨,打破GHS全球实施后引发的技术壁垒。

(三)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学习,提高专业技能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专业性强,产品风险高,安全技术要求高且检验监管责任大,只有检验人员自身业务能力提高,才能更好地规避检验环节的风险,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关于实施2012年〈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等文件、GHS制度及国外危险化学品技术贸易措施的研究,定期组织召开危险化学品检验监管业务学习和业务讨论,以过硬的业务素质武装自己,切实提升检验监管能力。同时还要对出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报检公司进行培训和重点政策讲解,明确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的职责,统一做法,理顺危险化学品相关业务流程,引导企业诚信自律。

(四)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增强责任意识

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将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实施检验的职责赋予了检验检疫机构,各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应高度重视、积极适应,严格执行新要求。一是加强学习,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各相关企业要认真学习《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质检总局相关配套文件精神,结合企业自身进出口产品情况,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不断增强法律法规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二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进出口危险品检验监管工作的重要性,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规定,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顺利进出口;三是加强沟通配合。要积极配合检验检疫的施检和管理,加强与外方、货代及危险化学品包装生产企业的沟通交流,促进各项工作有效展开;四是不断强化企业诚信建设和质量第一责任人意识。要认真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充分发挥质量主体作用,牢固树立质量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加强企业的自检自控能力,力保诚信,严抓质量。建议企业加强与国外供应商的联系沟通,要求供应商严格按照我国最新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输出产品中随附安全数据单和粘贴危险公示标签。

(五)完善标准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新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出台后,质检、环保、安监、公安、交通等监管部门也制定了一系列法规、标准,但目前这些法规、标准还不能做到产业链各环节间全覆盖,存在着互相不协调甚至相互矛盾等问题,既给不法企业有空可钻、有机可乘,也给守法企业造成执行上的困难,需要根据新情况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以促进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晓兵.推进GHS在中国的贯彻执行[J].中国标准化,2011(7):87-90.

化学品的危险程度和类别篇6

关键词:化工工艺设计危险识别和控制

一、前言

近年来,化工工艺设计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工艺设计中危险识别和控制对化工工艺过程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新时期下,我们要加大对化工工艺安全设计中危险识别和控制的思考与探索,确保化工工艺的顺利进行。

二、关于化工工艺设计

在整个化工设计过程中,我们必须熟悉它的原则和精神,从而贯彻到其中去。把化工工艺设计中的细节进行灵活运用,既符合规范,又不造成对生产的违背。实现对化工生产的安全高效运行。因为在化工生产中,安全是第一性的,所以我们必须对生产中的安全性进行剖析。

熟悉我们的原材料和产品性质,以便我们对号入座。化工规范把物品的危险程度分为五个等级。它的划分主要是综合生产过程中所使用、产生及存储的原料、中间品和成品的物理化学性质、数量及其火灾爆炸危险程度和生产过程的性质等情况来决定的。根据危险等级的不同我们才能确定防火间距、防爆等级。它对我们选用设备仪表、操作方式、消防器材的选用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三、化工工艺设计的分类

1、概念设计。概念设计是假象设计,它是按拟建规模工业生产装置进行的,概念设计一般在中试前进行,主要目的是为了检查工艺条件和生产路线是否合理,确定数据和小试补充的内容以及必要时中试规模和中试目的。

2、中试设计。中试内容和任务主要是检验小试确定的工艺路线和条件;试制产品考核的使用性能;考验工艺系统连续运转可靠性;获取设计工艺必需的工艺和工程数据;考察放大致应和检验校正放大模型;考核杂质积累对工艺过程及最终产品质量的影响;以上内容和业务在检验时可以是全部也可以是部分,视具体情况而定。

3、基础设计。基础设计是整个技术开发阶段的最终研究成果,目的是提供建设生产装置的一切技术要点。

4、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是精细化工工程设计的第一阶段,它的成果是初步设汁说明书和总概算书。根据基础设计和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厂址选择报告,对工程在技术和经济上进行总体研究与计算的具体建设方案。初步设计结果应能满足项目审查和施工推备,材料与设备订货,项目招标等要求,能提供建厂投资依据。

5、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是依据上级对初步设计的审批意见,将初步设计中确定的设计原则和方案,根据建筑与非标准设备制作的要求,以图样和文字方式招工艺和设备各个组成部分的尺寸,布置和主要施工方法具体化,明确化,并解决初步设计阶段待定的各项问题。

四、化工工艺设计的特点

设计基础资料不完整。设计基础资料一般由科研单位根据已有试验数据及有关资料编制而成。由于没有经过工业化生产的检验和完善,其数据的可靠性和完整性都不如常规装置。

由于化工装置工艺流程一般较独特,包括的设备种类繁多,规格特殊,设备的功能化无论是对非标设备的设计,还是对定型设备的选用都提出了特殊要求。

工作量大。具有总体投资大、设备多、管道多,且处理的物料都较特殊,其管道设计也要作特殊考虑。设计周期短。为了尽快占领市场,缩短建设周期,化工工艺设计往往要打破正常的设计周期,边开发边设计,边建设边更改设计的现象较普遍。

规模大小不一,一般情况装置的规模有大有小,为节约投资,某些设计不可能完全按照规范、规定去做。但有时为了测得所需的工程数据或获得一定的产量,往往也需要较大的规模。

五、化工工艺设计中安全危险识别和控制

1、化工工艺设计的安全危险识别

所谓的化工工艺设计中的安全危险识别、就是指对化学工艺流程中引发安全事故的危险因素的发现和识别、也就是说在化学产品生产活动中会因为各种不安全因素到引起的安全事故、安全危险识别就是研究并分析其活动中的不安全因素和隐患问题。由于化工工艺设计中安全危险因素的不确定性和潜在性、我们在加强规范化、科学化操作的基础上、也要加强对其潜在危险因素的分析能力和识别能力的提高。

要想加强化工工艺设计中安全危险识别能力、我们就要加强对化工产品特别是危险化学品原材料、中间产品和产品副产品的固有危险性的认识、认真对生产工序和生产工艺的进行研究、通过考察整个工艺流程的生产过程、对一些有可能出现的安全事故作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尽量消除所有隐患、从而提高化工工艺设计的安全性。

2、化工工艺设计危险因素的控制

对于化工工艺设计安全危险因素的控制、我们可以根据其工艺流程特性的不同、分别采取相应的措施。我们分别从化工产品的原材料、工艺流程、设备材质、物理化学反应条件以及管道运输等几个方面来研究。

(1)我们可以对化工产品的原材料的挑选和质量方面进行控制、在不影响产品的性能的基础上、尽量选择危险性地、危害性小的原材料。

(2)对于相应的工艺流程、我们可以努力研究、争取设计一种工艺流程较为简洁、工艺路线较为规律和统一的生产流程、合理的分析并考量产品的制作流程、尽量降低危险物质的生产、并减低其产品的危险性和危害性。

(3)对于产品的设备来说、我们也要充分考虑其材质对于整个生产流程的影响、包括其湿度、温度、物理化学反应等等这些因素、要根据实际生产情况选择质量高、耐高温以及耐腐蚀的合理设备。

(4)在化工产品生产制造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物理化学反应有很多、因此我们对这一环节的控制比较困难、对于这些我们就要设置一些容易控制的反应器来控制其化学反应过程、从而控制其危险因素、可以根据化学反应所需条件的不同、来调节其反应温度和反应速度等一些可控条件和因素、从而避免危险的化学反应的产生。

(5)在管道运输中的材料一般都是一些腐蚀性强、危险性高以及对人体毒害大的物料、因此我们一定要严格控制其运输过程中的密封性、对于管道的强度和结构也要进行合理的选用、避免泄漏、爆炸等危险事故的发生。

六、结束语

通过对化工工艺安全设计中危险识别和控制问题分析,进一步明确了危险识别和控制在化工工艺中的重要性。因此,我们要加强对该工艺设计的重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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