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设计评估(6篇)

时间:2024-07-10

城市设计评估篇1

学习型城市建设进入深入发展阶段,评估工作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在评估工具和评估制度上有所创新,但在此之前我们有必要对学习型城市建设的评估工作的定位问题进行重新的审视,只有明确了评估工作在新阶段的定位才能把握创新的方向,解决当前面临的困惑。

(一)关于创建学习型城市目的的定位

顾明远先生在2006年发表文章《学习型社会:以学习求发展》,提出“学习型社会就其实质来说是一个以学习求发展的社会”,从建设目标的角度对学习型社会进行了精辟的定位。在学习型城市建设的理论基础问题上,学习型社会理论与学习型组织理论在学术界一直存在较大的分歧,城市作为社会的一个“有形载体”或组成部分,是发展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有力抓手,因此必须将学习型社会理论作为学习型城市建设的理论基础;同时,城市也是一个有形的复杂巨型组织,运用学习型组织理论指导城市的管理,也是一种合理的选择。因此在学习型城市建设中,无论在理论指导层面或是在具体实践层面,两种理论实现了某种程度上的统一,如:有学者提出学习型城市建设的两大基石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和学习型组织建设(陈乃林2012)。在学习型城市建设中,无论我们以学习型社会理论为指导还是以学习型组织理论为指导,就其目的定位而言都是通过学习促进城市的发展,具体包括以下几个层面:1.建设学习型城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党的十七大提出“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城市发展的最终目的是满足个体日益增长的需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市民的需求层次逐渐由物质层面向精神层面转移,建设学习型城市和终身教育体系就是要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整合、满足市民不断增长的教育需求,使人人都有参加学习的机会和享受文化成果的权利,使人们的精神世界更加充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城市人口综合素质的提高和个体全面发展所形成的优质人力资源,又转化为城市先进的生产力、经济效益和社会财富,实现了人与社会的良性互动与可持续发展。2.建设学习型城市,促进各级各类组织的发展各级各类组织是城市这个复杂巨型组织的细胞,组织的学习更加强调团队学习与个体学习的融合,强调组织管理方式、发展方式的创新。在学习型城市建设实践中,国内许多城市都积极开展了学习型组织的创建,包括: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企业、学习型学校、学习型社团、学习型社区、以及学习型家庭等不同类型的学习型组织创建工作。制定不同类型学习型组织先进单位的基本标准,引导不同类型的社会组织重视员工教育培训和人力资源开发工作,积极开展团队学习和组织学习,在学习型城市建设中发挥了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3.建设学习型城市,促进城市全面繁荣从全球城市的发展趋势来看,城市的发展由单纯强调发展经济增强城市竞争力,扩展为城市的全面繁荣。联合国人居署(UN-HABITAT)针对日益凸显的社会问题,提出“城市是繁荣的家园”这一口号,并于2012年推出全球城市繁荣指数(CPI),对城市繁荣的衡量标准包括了5大支柱:生产力(Pro-ductivity)、基础设施(Infrastructure)、生活质量(Qualityoflife)、社会公平(Equity)、环境可持续发展(Environmentalsustainability)。因此我们在建设学习型城市过程中,一方面需要注重教育对于人力资源建设的战略意义,把人力资源作为首要资源,通过提高市民素质、提升社会组织的学习能力,有效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增强城市竞争力(邵和平2012);另一方面也要注重教育社会化功能的扩大化,包括:通过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民生发展;充分发挥教育的社会凝聚功能,建立核心价值体系,凝聚社会共识;通过软性的道德养成功能,充分发挥教育的社会规范作用;发挥教育的社会调解功能,通过沟通、民主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治理方式的创新等。(马仲良2012)。

(二)关于评估工作性质的定位

学习型城市建设的评估工作,评估的最终目的均是为了促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发展,但是在具体的指向上确是存在以下几种类型:以上三类评估性质截然不同,其中第二类评估起步较早,并且此类评估主要是针对国家和地区教育系统内部的评估,从其指标体系来看具有较大的局限性,没有从城市整体发展的角度考虑学习型城市的发展问题,因此我们下面主要讨论第一类和第三类评估的性质问题。首先,资格认定类的评估就其性质而言属于一种由第三方组织开展的评估终结性的评估,是对一个城市的学习型城市发展情况进行一个阶段性的总结,无论其评估结论判定采用何种方式,其评估的实质是做出了一个判断———城市是否已经成为学习型城市。此类评估的意义在于,对于参评城市而言获取“称号”一方面是获取了一种荣誉、增加城市的吸引力,另一方面则是获取了与其他城市沟通的资源,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终身学习研究所一直主张“建立学习型城市网络,是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一项重要战略”(ArneCarlsen,2012)。其次,工作进展类的评估就其性质而言属于由区域政府自己组织开展对区域内学习型城市建设进行的发展性评估。此类评估一般均作为该区域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的组成部分之一,如:北京市将评估督导工作作为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三项机制之一,评估工作划分为:宣传发动培训提高专家视导评估诊断表彰奖励咨询指导六个阶段(邵和平,2012),各区县的“迎评”过程即是一次学习型区县建设大跨步过程。我们可以看出,此类评估已经不是单纯意义上的评,而是将以评促建具体落实到过程,使评估工作成为学习型城市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综上所述,目前我国国内开展的学习型城市评估工作,主要是各省市开展的发展性自我评估,属于政策评估范畴,也是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项工作需要在明确该性质定位的基础上长期持久进行;学习型城市建设在我国已经开展十年,国家层面尚未开展由第三方组织的学习型城市认定工作,借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今年将在北京召开第一届全球学习型城市大会契机,可以考虑由权威机构启动国内学习型城市认定工作,构建国内学习型城市网络。

(三)关于评估内容的定位

学习型城市评估的性质不同决定评估内容的侧重点不同,资格认定类的评估其评估内容侧重点是对学习型城市发展状态进行评估,按照学习型社会实质———以学习求发展来看,学习型城市的发展状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城市终身学习体系或教育系统本身的发展状态,这也是目前多数评估指标体系中的重点内容,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球学习型城市评估指标体系中六大建设模块———全面提高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入学率、给社区学习带来新气象、提升职业培训和工作场所学习的效率、扩展现代学习技术应用、改善并优化学习质量、创造充满活力的终身学习文化(UIL2012);另一方面是由学习带来经济、社会、文化、环境等城市发展各方面的提升情况,学习型城市是一个复杂系统,学习与各方面发展必然具有一定的相关性,但是学习对于各方面发展贡献到底有多大这在目前是无法衡量的,因此这一部分评估内容往往成为人们对学习型城市评估指标体系质疑之处。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进展类评估,就其落脚点来看是对各级政府部门在开展学习型城市建设政策绩效的评估。如:北京市学习型城市工作示范区(县)评估指标的一级框架———学习与认识、组织与保障、建设与发展、成效与评价,对于工作过程的评价指向非常明确。因此该类评估内容具有较强的地方性特色以及较强的阶段性特色,各地区建设学习型城市路径选择的不同、各阶段所采用的建设策略不同,均会在评估内容方面有不同的反映。当然两类学习型城市评估的内容必然存在大量的交叉,对学习型城市发展状态的评估中,对政府政策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也需要进行考量,对工作过程本身也是学习型城市建设状态一种反映,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球学习型城市评估指标体系中第三模块是学习型城市的先决条件,包括坚定的愿景及高度的政治意愿、社会各界的管理和参与、发掘利用各类资源及潜力三个二级指标;对于政府开展学习型城市建设绩效的考察,建设的成效必然是考察点之一。这种内容的较差在具体碰上工作中也会对评估专家带来一定的困惑,究竟是在评政府工作还是在评区域发展现状,因此在明确评估内容侧重点的基础上,各项具体指标虽然在内容上有所重合,但是在表述方式上应体现出评估的指向性和侧重性。

二、评估制度和评估工具的创新

通过对学习型城市评估工作定位的重新思考,我国目前各省市开展的学习型城市评估工作的性质都属于政策评估范畴,即由政府组织开展的,对区域内部学习型城市发展政策执行过程和结果的评估。按照这种定位,要实现评估工作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在评估制度和评估工具两个方面按照学习型城市建设新阶段的要求进行创新。

(一)评估制度的创新:由“评优”向政策监测评估转变

在学习型城市建设的初期,我们往往都会采用学习型城市创建这种表述,创建意味着学习型城市是一项新事物,创建过程是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那么在这个阶段评优秀树典型则是一项非常有效的政策推进手段。评估工作在这个阶段发挥了引领性的作用,首先评优、评先进激发了各个地区创建的积极性,在面对学习型城市这项新生事物,并非一开始就能完全理解其对区域发展的重要意义之时,外在“荣誉”的刺激在客观上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使得各个地区投入到创建工作中;其次评估需要建立一套指标体系,指标体系需要完整的描述学习型城市建设的各个方面,这也为各个地区开展学习型城市建设提供了基本的思路;另外,评估工作并非是一个简单的检查、评价过程,以评促建是评估的根本目的,那么政府机构在设计评估工作时会加入大量的前期指导、后期反馈等环节,评估过程本身即是创建工作的一个重要过程。那么通过初期的创建工作,各地区都逐渐意识到了学习型城市建设对于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意义,也深刻的意识到学习型城市建设是一项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工作,学习型城市的建设动力也由外部的创优争先的动力,逐渐变为区域发展的内在需求,学习型城市的建设工作也由创建逐渐转变为一项常态性工作。学习型城市建设进入新发展阶段的特征,也决定了评估制度也需要进一步创新,其创新的目标同样也是发展为一项可持续的、常态化的制度。要实现评估工作的常态化,有两种途径:一是建立定期复评制度。韩国开展的学习型城市评估,获取学习型城市资格的城市每五年将复评一次,若不能达到标准将取消其学习型城市称号;北京市学习型城市建设区县评估也进入到了“第二轮”,在学习型城市建设先进区县评估之后启动了学习型城市建设示范区评估。其中,北京市西城区在2002年取得先进区称号,时隔10年在2012年被评为示范区,示范区的评估首先从标准上一定是高于先进去,在评估过程中我们强调按照学习型城市发展新阶段的标准该区域发展的变化;另外评估过程中强调示范项目的评估,即对能够为全市其他城区未来发展起到示范作用的项目进行重点评估。但是从评估过程来看看,基本还是采用了与先进区评估相同的评估方法和手段。但是这种复评制度容易让人产生一定的误解,比如有些北京市就有区县在刚刚完成先进区的评估即提出示范区的申请,虽然作为一种有发展阶段区别的复评机制,但是由于新荣誉获取的外部动力,反而使得复评的初衷不能得以很好的实现。二是建立监测评估制度。首先在之前的评估定位研究中,我们将各省市开展的学习型城市评估定位为对学习型城市政策的评估,那么从公共政策理论发展来看,经历了以关注管理过程科层制政府的传统公共行政理论,到关注绩效管理、责任政府、以结果为导向的新公共管理理论,再到支持公众参与、倡导愿景型“共享领导”方式的公共治理理论。在公共治理理论阶段,则更多地强调了对从政策决策、执行到影响的监测与评估全过程,以确保决策质量、执行速度、政策预期目标的实现,以及政策负效应的防止和政策正效应的发挥。(胡伶范国睿,2013)这为建立学习型城市工作监测评估制度提供了理论方面的保障。其次,学习型社会这个理念从诞生之初便充满了浓厚的“乌托邦”色彩(朗沃斯2009),由于其理想化特征往往会停留在理念层面、或者精神层面,因此学习型城市的建设很容易就被“运动”化,为了迎评而抓此项工作,没有迎评压力就慢慢忽视。那么要把学习型城市建设作为一项常态化的工作,在评估工作方面也需要建立一种持续机制,这也是监测评估制度建立的现实需要。通过监测对各区域学习型城市政策执行过程和结果进行连续性的信息收集,如:建立年报制度各区域定期填报数据、建立第三方市民满意度调查制度定期对各区域进行抽样调查等;在监测获取信息基础上开展各类评估,如:定期的由专业机构根据监测数据提供的区域发展评估报告、较长间隔的专家现场辅导、评估等;另外信息及时反馈,信息反馈对象既包括上级主管政府也包括被检测区域,监测的最终目的不是“管”而是“促”。

(二)评估工具的创新:由指标体系向指数发展

从全球发展趋势及学习型城市评估工作实践来看,指标体系在学习型社会建设初期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决策者能够按照指标体系的详细描述来全面开展学习型城市的建设工作。但是随着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深入发展,评价方面则暴露以下问题标准不清晰问题,各项评价指标是否存在定性或定量的标准,有学者也尖锐的提出“并不存在一条标杆来进行判断一个城市是否已经成为了学习型城市”(杨进2012)。要建立学习型城市建设监测评估体系,如果仅仅使用指标体系作为监测工具那么,就必须为每一项指标设立一定的标准,那么在标准并不清晰的阶段,我们需要在监测评估工具上进一步创新,即在指标体系基础上建立学习型城市发展指数。

1.指数工具的特征

首先指数基本特性就是相对数。在学习型城市建设标准尚未清晰的阶段,我们在评价实际操作最为明显的体现是评价者往往只能通过对比两个区域之间的优劣来对某一项指标打分,即在这一项工作上那个区域做得相对较好,哪个区域做得相对较差。那么通过对区域与区域间横向比较,城市发展过程中不同时期的纵向比较形成的指数,则能解决当前标准不清晰的问题,使得评价工作实现可持续发展。其次,指数具有简洁、可视化等特性。指数是通过对比排名,以图表等可视化形式呈现最终结果,是一种非常有效的监测工具。同时这种简洁可视化的结果,也是决策辅助的发展方向。

2.学习型城市发展指数的构建思路

构建学习型城市发展指数的机构思路如下图:首先要在在现有评价指标体系上,提炼出指数的理论模,之后是进行指数算法的设计,最后通过将指数应用到实践中进一步对模型进行验证对算法进行修订。阶段一:理论模型的设计学习型城市评估国际国内都以开展多年,指标体系方面已经有了大量的成果,构建指数的第一阶段工作就是在现有指标体系上提炼指数的理论模型。如:我们选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终身学习研究所最新“全球学习型城市指标体系”,那么按照其基本框架构建理论模型如下图:同大多数学习型社会评价指标体系类似,该指标体系采用的模型也是尽可能完善的描述学习型城市建设的全貌,六项主要建设任务是学习型城市评估的结构性指标,社会效益则是学习型城市建设最终结果性指标,基础条件则是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条件性指标。学习型城市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学习对于城市发展的促进也并非一蹴而就,其结果性指标往往需要经历较长时间才能有所体现。作为指数的完整模型必须包括各因子间的关联性,需要在经过案例实践研究获取一定数据后,再进一步能提出一些条件与结构、结构与目标、条件与目标间关系的假设;最终指数模型的科学化则需要进一步在应用到全球多个城市、收集多年数据后方能进一步验证。阶段二:指数算法设计指数算法是指标体系跨向指数的关键,指数要达到可应用水平重点工作则是指数算法的研究,具体工作包括以下两部分:一是指标的选择:目前学习型城市评价指标体系中共包含的指标项都较多,其目的是为了尽可能全面的涵盖学习型城市建设的各个方面,以实现对于不同发展程度的学习型城市建设提供指导。但是在进行指数化过程中,首先要做的工作则是“聚焦”:缩减相似指标、提取重要指标、设计指标权重等。二是指标的量化:目前学习型城市工作评价指标体系中包括定量指标、定性指标,因此该部分工作有定性指标的量化处理、所有量化指标的如何利用相对数特性实现最终指数的运算等。阶段三:指数的应用指数的应用性必须在实践中进行检验,可以选择部分区域为样本开展指数应用案例研究。指数的应用过程,一方面具有研究的意义,通过获取实际的数据进一步对指数模型进行验证;另一方面也具有政策的意义,指数的应用过程本身就是监测评价制度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对该区域的评估监测工作必将带来实质性的推动。(本文来自于《现代远距离教育》杂志。《现代远距离教育》杂志简介详见.)

三、结论

城市设计评估篇2

本文从城市轨道交通的财务评价可靠性方面存在的问题出发,提出了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提高城市轨道交通财务评价可靠性的措施,以实现准确、安全地对地铁建设项目进行全面的财务评价,从而提高城市轨道交通的经济效益,加速城市轨道建设投资体制的科学化,优化轨道交通的资源配置。

关键词:

城市轨道;财务评价体系;财务效益;可靠性

地下轨道交通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人们的交通问题。地下轨道运行的速度快,且安全稳定,不会出现交通堵塞现象,这使得地下轨道成为了极受欢迎的交通方式。但是,地下轨道在建设过程中投资非常大,而回收周期又比较长,这意味着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需要巨大的资金来支持,然而现实中具备这样财力物力的,只有少数城市,因此项目审批存在一定的难度。在这种情况下,城市交通运输项目的经济评价就显得非常重要了,它能有效避免盲目投资,避免资源运用不恰当而导致浪费。

一、提高城市轨道交通财务评价的必要性

财务评价能有有效评估改城市地下轨道项目的可行性,因此,其不仅是经济效益评价环节中比较重要的组成部分,还是整个可行性研究过程中最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环节,更是地下轨道工程项目筹资的重要依据,甚至直接影响着工程财务效益。因此,只有提高城市地下轨道项目的财务评价成果的可靠性,才能提高城市轨道建设的可行性研究的科学性。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系的不断发展,投资的主体不断朝着多元化方向发展,筹资的渠道也越来越多样化,而项目的财务评价在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已越来越大,因此,投资者及项目的相关人员在财务评价的可靠性方面都有着非常高的要求。这意味着,目前我们必须不断改进财务评价的方法,不断创新评价体系,探索出一套真正适应中国经济发展结构的项目财务评价体系,才能适应经济的发展节奏。

二、城市地下轨道交通财务评价的范围

城市交通轨道的财务评价是一种针对项目的财务效益与费用进行的估算,同时,还需要编制财务报表,并根据项目制定的评价体系分析和计算各项财务指标,以得出项目的盈利能力等分析结果的过程。根据分析的结果最后得出项目的财务可行性,为投资者提供明确的项目价值和投资价值。具体而言,城市地下轨道项目的财务评价主要包括了以下内容:(1)收集基础资料。想要做出一个准确可靠的财务评估,就必须根据轨道交通的实际运营情况来分析,因此收集各项基础资料成了财务评价的首要内容。其中包括了各类人员的基本情况(编制与工资构成);其他情况相似的城市地下轨道交通的运营情况、成本利润分配情况;相关的项目缴纳税金的种类、标准和办法;主要生产设备的配置情况和使用情况;固定资产的种类、原值、折旧率等等。(2)根据项目的设计需求预测财务分析所需要的数据和条件。财务评价预测不仅仅是运营情况,还包括了整体收入、建设成本等等,而这都需要以现行的财务制度为基础来进行详细测算。(3)明确资金的流动,其中包括借、偿等方面的运行。我国的经济体制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筹资的方式开始变得多元化,但正是这种多元化的形式,对还款方式有了较高的要求,因此,借款要慎重,必须要根据项目的财务效益来综合考虑。(4)建立完善的地下轨道工程财务评价指标体系。(5)编制完善的财务报表,计算各项效益指标。

三、提高城市轨道交通财务评价可靠性的措施

(1)合理结合城市的经济、环境。

城市交通轨道的所处的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息息相关,因此,在针对城市地下交通轨道进行财务评价与财务评价时,要充分结合项目所处的区域环境,从而科学地利用各种财务分析方法(例如对比分析法,趋势分析法等),使得在分析的过程中能够科学地分析所收集的数据,从而加强分析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提高财务评价的可靠性。

(2)合理估算城市地下交通轨道的预期收益。

城市地下交通轨道的预期收益首先包含地铁的票务收入,这就需要我们合理计算地下轨道运行的平均票价及居民的交通支出。对于城市地下轨道交通运输的运行收益估算是一项比较复杂的过程,我们需要充分考虑当地的地铁票价和居民公共支出的合理比例,使得在地铁运行时能够以多种方式提高收益,一般情况下,地铁平均票价与公共交通支出的比例在(0.30.5):100,我们可以根据统计市民的交通支出计算出地铁的平均票价;其次是地下轨道的附加收入,附加收入在计算时一般将附加收入与运营票务收入按照(0.150.35):1的公式进行计算;最后是沿线土地开发收益,例如附近房价的带动,商业的带动等等,这一部分的收益具体需要根据开发策划来确定。

(3)合理估算成本。

成本是项目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合理估算城市地下轨道交通项目的建设成本尤为重要。对于地下轨道交通的成本费用估算,需要根据项目的费用分类来详细计算,其中主要包括了材料费用,项目运行的电费,设备的折旧额、维修费额,工人工资支出,行政性费用,管理费用,税费等。因此,在计算运营成本时,主要需要考虑的是项目能耗,员工薪酬两个因素。

(4)合理估算项目能耗。

不同类型的车站能耗和车载能耗占总能耗的比例不一样。例如广州某地铁有A、B型车,其运营能耗基本为4.66.1KWh/车km,而车站能耗与车载能耗的比为64。而上海地铁的车载能耗与车站能耗之间的比则为5.54.5。因此,在估算能耗时,需要结合相似城市中车站能耗与车载能耗,进而准确计算出总能耗。

(5)合理评价项目工作人员的工资及工资性费用。

在评价整个项目的工资及工资性费用时,需要充分结合运营人员配置情况、岗位配置与薪酬结构、该区域的工资性收入水平等多种情况,从而减少评价值与实际值之间的差距。在计算过程中,基本上按照生产岗位人员及辅助人员与管理类及专业职能类人员的比例为8:2来计算,而技术岗位人员则需要占总人数的10%15%左右。

总之,财务评价的可靠性不仅对投资者来说有着直接的现实意义,对于项目的相关负责人来说也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但是,按照目前我国城市交通轨道建设过程中涉及到的财务评价工作看,总体还是缺乏系统性和可靠性。因此,制定好完善的城市地下轨道项目的财务评价工作是尤为重要的。而我们对于地下轨道项目的财务评价必须有足够的事前预测和分析,以事实依据作为起点,在发展的过程中还需不断调整,项目完成后更要及时总结,这样才能尽可能实现目标值等同于实际值的目的,使得项目的建设能够有序地进行,确保目标的效益能够得到实现。

参考文献

1.朱筱菁.提高城市轨道交通财务评价可靠性的方法.城市轨道交通研究,2012(11).

2.谢逢杰.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经济效益评价方法初探.工业技术经济,2004(03).

3.李阳,吴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后评价方法探讨.都市快轨交通,2011(03).

城市设计评估篇3

总部设在纽约的“智慧社区论坛”(IntelligentCommunityForum,ICF),创建了一套“遴选-分析评价-颁奖”流程,自1999年_始在世界范围评选“年度智慧城市”,分别遴选出“智慧城市21强”、“智慧城市7强”,最后评选一家“年度智慧城市”。

ICF构建的“智慧城市关键评价指标”,由宽带连接、知识型劳动力、数字包容(后改为数字平等)、创新、营销和共识等5个一级指标构成;2015年又增加了“可持续性”指标,表达对城市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关注。1999年,新加坡荣膺第一届“ICF年度智慧城市”奖。

ICF评比活动对智慧城市理念的普及和推广产生积极的影响。从其历年的年度顶级智慧城市奖项来看,逐步聚焦于城市的信息-网络-智慧化建设,但对城市传统产业转型的重视,尤其是近年获奖内容,更加关注智慧建设对现代城市“经济发展”和“创新经济”的贡献,例如2013年ICF了年度主题白皮书《创新与就业》,介绍了一系列获奖城市转型案例。这些,也为我国智慧经济建设提供了国际范例。

欧洲智慧城市6维度指标体系

2007年,维也纳大学等机构受邀为欧洲开展智慧城市评价及排名活动。

评价方法和数据来源。研究采用2001-2007年间的城市数据,从欧洲ESPON空间规划项目的1600个城市数据库中选择了70个中等城市为样本。评价系统由6个一级指标(关键维度)、31个二级指标(见表2)和74个三级指标构成,例如,一级指标“智慧经济”由创新精神、创业才能、经济情景与知识产权、生产率、劳动市场弹性、国际市场参与度和经济转型能力等7个二级指标组成。数据来源方面,74个三级指标中,48个采用本地或区域数据,26个采用各相关国家的数据,也有部分数据从其他研究中获得。数据收集后需进行标准化处理。

排名评价结果的表达。提炼并归纳出智慧城市的6个维度特征,包括:智慧经济、智慧交通、智慧环境、智慧市民(公民)、智慧生活和智慧(政府)治理,其理论基础分别对应区域竞争力理论、交通和ICT经济学、自然资源理论、人力和社会资本理论、生活品质理论,以及城市治理中的公民参与理论等,并对卢森堡等70个城市依评价分值进行了排名。

整整十年了,维也纳理工大学不经意间完成了首次大规模的智慧城市评价实践,堪称完美成功的一次评价活动。其构建的智慧城市研究框架体系,严格的评价逻辑和数据处理方法,著名论文《智慧城市-欧洲中等城市排名》的发表,以及六维度模型的提出,形成了业界广为引用的智慧城市评价报告,被广泛认同为智慧建设评价体系的经典样本。

“中欧绿色智慧城市合作”评估框架

2013年起,我国与欧盟开展了“中欧绿色智慧城市合作”项目,双方各选择15个试点城市(区),评估主旨是“比较每个城市的主要特征,以便确定智慧城市诸多项目中的最佳实践;通过一套共同的标准来评估各个城市,评价智慧城市项目所产生的效益,理解智慧城市项目所面临的挑战”。2016年,我国浙江省宁波市作为该项目合作方之一,获得“卓越奖”。

项目评估框架包括9要素,即智慧城市战略思路、利益攸关方、治理结构、融资、价值评估、商业模式、ICT基础设施、城市智慧服务,以及法律与监管政策。

其中“智慧城市战略思路”方面,关注是否具有智慧城市战略规划或顶层设计,是否制订了智慧城市建设目标的关键绩效指标(KPI),是否体现了ICT技术发展趋势;KPI指标是否以国际标准为基准。“利益攸关方”关注智慧发展决策的主要利益相关方,也关注市民参与智慧城市的发展。“价值评估”指智慧城市建设的经济、环境、社会和文化影响,包括创造多少收入和就业、对城市GDP的影响、解决交通拥堵和城市碳排量能力,以及对智慧项目投资的社会回报率问题。“商业模式”则关注将智慧项目投资变现的商业能力,如收取交通拥堵费来为改善公共交通系统提供资金等。“城市智慧服务”关注服务的技术系统架构设计,包括是否可扩展到城市的其他系统或其他城市、是否云上交付、是否利用了物联网技术、是单一服务还是集成产品的一部分、是否利用应用程序接口API设计的开放系统等。

项目还编制了“试点城市成熟度评估标准”,将评估9要素分别设置为“基本、合格、较先进、最成熟”等四个级别成熟度。

【案例】巴塞罗那被誉为世界上最优秀的智慧城市之一,在中欧评价框架上,其评分为:

“智慧城市战略”之“最成熟”:清晰地制订了各类可量化的智慧城市关键指标,具有完整的智慧城市战略规划或顶层设计;智慧城市考核绩效指标符合国际标准,适用于所有利益攸关方;在城市规划中体现了ICT技术发展趋势;

“利益攸关方”之“较先进”:各利益参与方的作用和关系能够清晰定义;市民能够较大程度地参与应用设计,政府具有及时的响应反馈机制;

“治理机制”之“较先进”:形成了跨部门覆盖整个城市的治理结构,制订了跨部门绩效评价目标;

“融资”之“较先进”:拥有充裕的资金将试点项目推广到整个城市,对智慧建设资金的使用设计了完备的监控体系;

“价值评估”之“较先进”:建立了智慧城市评价框架,包括社会、环境等非财务因素,且对所有智慧项目开展评估;

“商业模式”之“较先进”:其具有可持续的商业模式;

“智慧应用”之“最成熟”:智慧应用在城市内大范围普及,一些应用代表了最佳实践水平,并获得荣誉;能够通过开放数据和资源提供智慧城市各项服务。

中欧绿色智慧城市项目的启动,通过提出较为全面的评价框架及成熟度模型,为我们提供了探知智慧城市建设国际视野的良好机会。

从文献材料看,中方注重评估框架和智慧城市建设,而欧方优选了巴塞罗那、阿姆斯特丹、曼彻斯特、哥本哈根等知名智慧城市,重点在评估逻辑和项目完成的可移植性,9大评估因素让我们直接观察到不同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及其评价视角。为此,建议将中欧交流的经验及教训适时与国内其他城市分享,及早扩大合作成果。

国际标准机构制订智慧城市评价指标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第一城市国际标准,《城市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城市服务与生活质量指标(ISO37120)》,于2014年5月,上海成为全球20个试点城市之一。

ISO37120从城市服务和生活品质两个维度,在经济、教育、能源、环境、财政、火灾与应急响应、城市治理、健康、休闲娱乐、公共安全、住房、固体垃圾、通讯与创新、交通、城市规划、废水、用水与卫生等17个主题,提出100项指标(46项核心指标和54项辅助指标)来衡量城市可持续发展状态。该标准提供一套全球通用方法,帮助不同国家的同类型城市进行横向比较,以期发现各城市推进可持续发展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2014年5月ISO37120同时成立的“国际城市数据理事会(WCCD)”提示人们警示全球性的“城市数据赤字”,表达了对城市级数据严重不足的关注,强调高质量、标准化的城市级数据是构建智慧城市的核心,因而致力于创造一种“城市数据文化”。为此,该机构倡议开发新的“智慧城市指标体系”(indicatorsforsmartcities)ISO37122将涵盖智慧基础设施、智慧经济、智慧环境、智慧政府、智慧生活和智慧交通等六维度内容。

城市设计评估篇4

目前从事电子政务绩效研究的主要有政府智囊组织、咨询公司以及科研机构的学者,根据研究对象和偏好的差异,大致可以将电子政务绩效的研究分为三个层面[1]:

第一个层面的评估研究对象集中在电子政务的直接“产出(Output)”,包括对政府网站建设、信息系统建设,人员培训等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与软硬件建设等方面,通常评估的是电子政务自身的建设状况。联合国的电子政务准备度测评包括三个方面:政府网站的状况、基础设施状况、人力资源状况。[2]

每个方面采用定量指标进行评测,包括政府网站发展阶段、人均计算机、手机与电话数量、信息通道指数与UNDP发展指数等指标,评估各国的电子政务发展状况。IBM电子政务研究院也从电子政务基础设施的角度提出了灵活、可升级与可靠性三类技术评估标准,具体包含9项关键指标。国内的电子政务绩效的研究,国内马连杰[3]、Ma[4]等学者从成本—收益的角度设计的电子政务指标体系,将指标分为成本和收益指标两个维度,利用DEA等分析方法,进行电子政务项目之间成本与收益的横向比较,以此评估电子政务项目的绩效。机构研究者,如赛迪顾问公司、计世资讯公司、中国软件测评中心等,也较多的集中在了产出的层面。如中国软件测评中心主办的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5],主要评估政府网站内容和类别的完整性,并加入了少部分服务有效性和用户调查成分。

第二个层面是对电子政务应用“结果(Outcome)”评估的研究,表现在对电子政务应用的效率(Efficiency)、效益(Effectiveness)与经济性(Economical)等方面的关注。Joan等[6]借鉴电子商务模型,建立了电子政务网站服务效率绩效模型,包括六个方面指标:推广(Awareness)效率、受欢迎(Popularity)效率、内容(Content)效率、转化(Conversion)效率、保持(Retention)效率,利用网站访问人次,排名,内容数量,服务人次等数据对绩效进行了量化分析,取得了较好的效果。Gupta[7]和WangLili[8]等人分别从电子政务项目的有形与无形的价值、信息的易获取性等角度建立了评价模型,主要包括电子政务项目的导航、访问渠道、运行时间、定制能力与服务效率等指标。

第三个层面关注的是电子政务的“影响(Impact)”,考察电子政务在社会效益、公平、政府信任、公民满意以及对政府责任和响应的绩效。这类研究一般需要进行广泛的社会调查,如Gartner咨询公司的电子政务有效性评估包括对公民的服务水平、运行的效益和政治回报三个方面,并对每一个方面细化了若干具体的指标,如服务成熟度,服务的可用性,提供服务的数量和在线服务的影响等。OECD也提出了以“善治”为导向的电子政务绩效评估准则,包括合法、法制、透明、效率、参与等七个方面。For-rest[9]对电子政务的绩效评价,主要从调查用户使用的感受来评估,如网站对个人需求的满足程度、用户使用的满意度、用户的重复使用与信赖程度等等,并与电子商务的指标比较,测试电子政务与电子商务的绩效差距。还有Borucki[10]、Carter[11]等人分别研究了电子政务对组织架构和公民信任等方面的绩效与影响。由于问卷和数据获取等原因,国内采用调查问卷方式所进行的电子政务绩效评估较少,多数集中在评估原则和评估指标的设计上。对电子政务产出的评估能够掌握电子政务的基础设施发展,而通过对电子政务效果和影响的评估和应用能够引导电子政务的发展方向。结合国内的电子政务发展实际情况,本文从用户需求的视角,对电子政务的公共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评估和分析,以期为建设服务型电子政务提供参考。

二、评估指标体系的分析与构建

1.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绩效构成要素

从评估的层次上来看,以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绩效评价强调的是对用户利益和需求的满足,是对电子政务服务“结果”的评估。纵观电子政务的基本架构,面向用户提供政务服务并与用户互动的主要渠道是政府网站。与其它电子政务系统相比,政府网站是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的主要载体,其应用绩效可以认为是电子政务的服务“结果”。同时,其开放性也使得评估更具可操作性。因此本文选择政府网站提供的服务作为主要的测评对象,并围绕政务网站服务绩效建立测评指标体系。

一般认为,政府网站面向用户的公共服务功能构成包括三类:提供与政府和政务相关的信息资讯;提供政府公共服务的在线政务服务;承担公众与政府信息沟通和反馈的渠道。而政府网站三大功能的服务绩效,则由用户的接受与使用行为所决定。根据Davis[12]所提出的TAM(Tech-nologyAcceptanceModel)模型,从用户的视角来看,决定接受和使用过程中感知政府网站服务质量的主要影响因素包括:有用性感知(Perceivedusefulness)和易用性感知(Perceivedeaseofuse),同时,用户在使用政府网站的过程中是一种SST(SelfServiceTechnology,自服务技术)[13]过程,除去用户的信息素质与上述两种因素,用户对服务效果的感知直接影响服务质量。

由此,本文从易用性、有用性和服务效果三个方面评估前述政府网站的三类服务功能。首先,易用性主要评估政府网站的组织、导航与获取(Access)的便利性,包括信息、服务和沟通三方面的易用性;其次,有用性评估政府网站的用户个性需求满足能力与服务效率,包括信息与政务服务的服务定制能力与服务效率,其中政府业务服务目前缺乏服务定制能力,可由在线服务能力描述满足用户需求的程度;最后,服务效果主要评价用户接受政府网站服务的结果,可由用户实际接受服务的结果进行描述。同时,因为网站的整体应用效果作为描述服务效果的重要部分且不分属于单个服务功能,将其作为单独的评测指标加以评估。

2.指标体系构建

通过对评估因素构成的分析,本文设计的政府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分为三个层次:首先,一级指标分别按照三个主要的服务功能分类进行划分,并加入了对网站整体应用情况的评估;其次,根据前文的分析,按照易用性、有用性和服务效果构建二级指标,其中因一级指标的有用性评价角度不同,因此按照前述分析将有用性评价指标进行了拆分;最后,参考Joan、Forrest、Wanglili和Gartner咨询公司等对网站和服务易用性、以及信息服务能力的评价指标,选取量化指标对二级指标进行测量。电子政务公共服务总绩效(A)的具体指标体系及编号见表1所示:为了评估政府电子政务向服务型转变的过程和结果的绩效,将指标分为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两个方面。其中易用性和有用性评价与公共服务使用过程相关归为过程指标,而服务效果与使用服务的结果相关归为结果指标。过程指标可以刻画政府网站在改善用户服务过程与体验的绩效,结果指标可以描述政府网站服务效果现状。

三、评估方法与数据

本文采用层次分析法(AnalyticHierarchyProcess,AHP)进行评估,对10位电子政务研究领域的专家采用德尔菲法进行了调查,从电子政务用户角度建立判断矩阵,采用常用的1-9标度法对评测指标的权重进行评定和赋值。本文所选取的测评对象为国内主要的省会城市政府门户网站,由于研究时间和测评数据获取难度的限制,具体在东、中、西部地区分别选取了较有代表性的10个省会城市,广州、福州、济南、武汉、长沙、太原、成都、贵阳、郑州和西安,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我国城市电子政务最新的发展状况。

评估指标所采用的数据主要来自网站自身的统计数据,搜索引擎(Baidu,Google)与中国网站排名(Chinarank)的统计数据,以及由中国软件评测中心所举办的第九届(2010)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数据。在实际数据收集过程中D7~D10的数据在多数政府网站中不能有效统计,并因这四项指标与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中服务的三项指标的考察方式与目的相似,因此实际评估过程中将该四项指标合并为新虚拟指标“服务指标(D7’)”,采用相关城市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结果的均值数据,相应的二级指标C5~C7合并为虚拟指标“服务过程(C5’)”。

四、评估过程

按照AHP过程采用和积法计算出各级指标的权重,得到指标的层次排序结果。然后将无量纲化后的指标数值与指标权重相乘等到该指标的得分,各指标的得分相加即为该城市的绩效评估得分。

1.层次排序

根据专家调查结果,本文采用和积法(计算过程略)计算判断矩阵的特征向量W=(W1,W2,…,Wn)t作为该判断矩阵中各指标的权重,分别计算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的层次单排序,作为各层指标之间的重要性次序的权值,并检验判断矩阵的一致性。得到的各层次指标的层次单排序如下所示:判断矩阵的一致性通过随机一致性比率CR进行检验,计算判断矩阵(B)的最大特征根λmax=ni=1(BW)inWi,并根据λmax判断矩阵一致性指标CI(CI=λmax-nn-1),和一致性比率CR(CR=CI/RI,RI为矩阵阶数n的常数)。经过验证,各层次单排序的一致性比率CR值小于0.1,因此判断矩阵具有良好的一致性。通过进一步计算指标层次总排序,得出表10中各指标层次总排序的权重,即综合评价指标权重。

2.指标计算

鉴于各指标数值的量纲不同,对样本数据集进行无量纲化处理,将各指标属性值统一变换到[0,1]范围内。本文指标体系中正指标包含:D1~D6、D7’、D11、D12、D14、D16、D17;负指标包括:D15和D13;无区间指标。其中指标D11、D14与D16因与城市人口规模直接相关,按常住人口数量进行均化处理。各城市指标评估结果见表11。

对其中的指标进行归类可以进一步得出一级指标的值以及各城市在过程和结果两方面指标的数据,如表12所示:作为对评估结果的对比与验证,本文通过实证数据得出的城市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绩效排序,与网站自身建设为导向的第九届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结果排序相比,样本城市的排名顺序相似率约60%。而与其用户调查结果的城市政府网站排名次序相似率达到90%,与本文的测评结果相互验证,从侧面证明了本文评测的有效性和用户导向性。

五、数据分析

1.指标因素评价分析

首先,从总的绩效评估结果可以看出,10个城市的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绩效大致可以三个层次,首先是成都和广州,这两个城市作为东部和西部市民社会发展的代表,相应的电子政务的发展也取得较好的效果;其次是福州、武汉、西安和济南,其电子政务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各服务功能没有得到平衡发展,导致了整体的评估成绩的下降,如武汉和济南的信息服务绩效影响了整体的测评结果;最后是长沙、贵阳、郑州和太原,其在三类基本服务功能中大多有两项以上的测评较为落后,说明其电子政务服务建设仍旧处于起步阶段,且四个城市都处于中西部地区,其面向用户的电子政务发展环境受到了管理理念、经济、基础设施和公民信息素质等因素的制约。

其次,从分类指标来看,各城市的发展有较大的差别,如在信息更新数量上不同城市的差距就非常大。由于目前用户查询信息的主要手段是搜索引擎,如何让搜索引擎尽可能多的收录政务网站的页面,也是政府网站需要关注的。另外在回复用户问题的平均效率方面,最快的城市回复效率是1.6天,而最多的需要27天,在信息的沟通效率上存在着严重的滞后。利用分类指标的绩效评估树立电子政务应用中的标杆,并将其创新和实践在政府间进行扩散推广是促进各地电子政务发展的有效方式。

最后,从政府网站服务功能的三个组成部分:信息,服务和沟通来看,许多城市有着严重的发展不平衡。如武汉、济南和太原在信息服务方面存在着不足,而郑州在在线政务服务上存在严重的缺陷,长沙在政府网站的沟通服务中需要较多的投入。反观绩效评估结果较好的成都和广州,其服务功能的发展都较为均衡,可见服务型电子政务的建设需要均衡发展。

2.过程结果模型评价分析

服务型电子政务建设主要体现在服务过程中,而服务结果的改善需要时间积累,如果单纯从结果分析就忽略了对其发展过程的公正评价。因此本文从过程和结果两个维度,分析各样本城市电子政务服务的发展现状与所处的建设阶段。过程结果评价模型将过程和结果评价成绩分别作为横向和纵向坐标轴,根据在二维平面中根据过程和结果的不同,大致分为四个阶段:初始发展阶段、潜力发展阶段、高效阶段和衰退阶段,分别表示评测对象的发展现状。[14]

根据前文得出的各城市过程类指标和结果类指标的得分,各城市的评估成绩在二维坐标中的投影如图1所示:在样本城市的比较中,可以看出多数城市的服务结果绩效处于较低的层面,少数城市的服务过程评价较低,总体来说,多数样本城市已经在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的建设投入了较多精力,但在服务结果上取得的效果有限。

具体包括:首先,郑州、太原、贵阳几个城市基本处于初始发展阶段,其电子政务在向服务型转变处于初始阶段,取得的效果也较小。需要在发展过程中确立服务为中心的发展方向,以用户的需求和利益为导向,加大发展的力度和步伐。其次,处于潜力发展阶段的城市包括:福州、武汉、西安、济南、广州和长沙,其在促进服务型电子政务的发展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由于时间积累不足或是发展的不均衡导致取得的效果有限。最后,处于高效阶段的城市为成都,其在服务型电子政务的发展中投入较大,同时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需要保持发展的态势,避免进入发展的衰退阶段。

城市设计评估篇5

【关键词】模糊预测;贴近度;城中村;房屋重置价格

在国内各大、中城市,“城中村”问题是政府、村民及学术界所谈论和关注的热点。通常所说的“城中村”是指在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不断推进的过程中,原来处于城市边缘的村落因周边土地用于城市建设而逐步被城市包围,但剩余土地性质、建筑格局、社会管理和居民生活方式等仍保留传统农村特征的区域。由于城中村缺乏统一的规划和管理,造成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低下,房屋建筑占地面积大,建筑风格与城市规划不够衔接,土地利用十分粗放,土地资产流失。城中村的性质使城市管理部门管不到,街道、村、镇管理又不力,村集体组织和村民受经济利益的驱动,乱搭乱建成风,违法违章用地十分普遍。城中村里建筑密度大,抗震性能差,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已成为城市抗震设防的“软肋”。城中村人口结构多元,社会治安堪忧,公共设施缺乏,环境问题严重,村民素质较低,就业问题严峻。城中村的这些特征使其已经成为城市化过程中形成的一种新的城市病,严重影响了城市化的质量,对城市的持续发展和社会进步带来了严重影响。对城中村进行改造、尽快实现其向现代文明城市社区转型是我国城市化面临的重要问题。

对城中村改造首先就要对其进行拆迁,在拆迁过程中要保障村民的利益就要对其房屋进行估价。房屋拆迁评估,是指为确定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位置、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对其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的评估。城市房屋拆迁评估随着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5号文件的施行,全国各省以国务院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为大纲,先后出台了各省更进一步细化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及城市房屋拆迁评估办法。目前,大多数城市房屋拆迁评估所使用的评估方法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50291—1999房地产估价规范中的“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这三种方法为主。

一、问题的提出

由于城中村房屋乱搭乱建,周围也没有相似的市场交易案例,所以对于城中村房屋拆迁评估采用的是“成本法”。例如西安市为了加快拆迁工作,由西安市人民政府颁发《西安市房屋拆迁估价暂行规定》,规定了对西安市城中村中的住宅房屋、营业用房、办公用房、仓储用房、旅馆用房采用基准价格修正方法评估,即根据市政府公布的拆迁区位基准价和相应的修正体系对房屋进行估价。以住宅房屋评估为例,住宅房屋拆迁估价=区位基准价格×(1+综合环境修正系数)×(1+层次差异调价系数)×(1+单元住宅房屋朝向差异调价系数)×建筑面积+房屋重置价格+房屋附属物重置价格。

区位基准价是政府按照商业、住宅、工业等土地利用类型分别评估的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是分用途的土地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每个城市都会对每个区域进行划分分别给予区位基准价。而对于城中村拆迁评估工作来说,基准价格已经确定,主要是进行房屋重置价格的确定。房屋重置价格是指在当前的建筑技术、工艺水平、建材价格、运输费用和人工费用等情况下,重新构建与原有房屋结构、式样、质量、功能基本相同的房屋所需的费用。由于城中村房屋在建筑结构上形式各异,并出现一些半框架半砖混等混合结构,而且城中村房屋建设基本上都没有设计图和预算表,这样对于房屋重置价格的确定带来了困难。为了加快城中村拆迁评估工作和提高房屋重置价格的准确性,我们可以引入模糊预测法来确定房屋重置价格。

二、模糊预测的基本理论

1965年,美国加州大学柏克莱分校的L.A.Zadeh教授第一次提出了“模糊集合”的概念。随后,世界各国研究人员发表了数千篇论文,使模糊数学成为一门新的学科。对一些采用模糊性语言来描述问题,用模糊的方法来思考问题,进行推理,往往可以得出清晰、明确的结论。

模糊预测就是利用模糊数学基本原理,用和要评估的房屋相似的若干已评估的房屋重置价为原始资料,采用指数平滑法推导出的快速估算数学公式进行估算。模糊预测采用的是模糊贴近度理论,贴近度理论是模糊数学中的重要理论,在模糊模式识别、模糊人工智能等模糊信息处理中有极其广泛的应用。模糊关系作为一种特殊重要的模糊集,模糊关系之间贴近程度的度量在模糊数学及模糊信息处理中将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际意义。

所谓贴近度是指两个模糊集接近的程度,其取值在之间,贴近度越大,两个模糊子集越接近;贴近度越小,两个模糊子集越疏远;当贴近度为1时,称两个模糊子集完全贴近;当贴近度为0时,称两个模糊子集完全不贴近。模糊贴近度的原则为:设是的模糊幂集,若映射,满足条件:

(1-1)

则称为模糊集与的贴近度。

贴近度是刻画模糊集合接近程度的一种度量,其计算公式一般如下:已知论域是有限集,其上定义个模糊集合,其中构成标准模型库,为待识别集合。与的贴近度的计算公式为:

(1-2)

中与的贴近度越大,说明两者相似差距越小;反之,贴近度越小,相似差距越大。

三、建立模型

1.设立特征元素。已知个已评估过的典型房屋,设为,用表示各个房屋价格组成的特征模糊集合,记为:,其中为房屋重置价格组成的特征元素,为特征元素的个数。对于特征元素的选取我们采用“部件积分法”中的特征向量,从1992年起,北京市制定了《北京市房屋重置价格评估标准》,在总结当时各地使用的分等定价法、定额核算法、折旧扣除法、分项计价法的基础上,提出了“部件积分法”,这位我国房屋重置价格标准的制定开了定量分析的先河。“部件积分法”基本原理就是将整幢房屋按其结构分解为屋顶、房架、墙身、地面、装修、设备六大部件,按每一部件所使用建筑材料的不同划分为若干等级,根据房屋评估条件制定不同部件等级标准,分别判定分数、计算总分,然后通过分值折算,从而确定所评估房屋的价格。“部件积分法”能较好地体现宏观与微观、总体与局部的结合,更好地体现按质论价的房屋评估原则。

2.计算贴近度。我们以某一房屋作为标准,其六个特征向量值为1,然后设计房屋评估打分表,确定打分等级。例如按较小、稍小、中等、较大、很大五个等级,分别以0.1、0.3、0.5、0.7、0.9、1.1、1.3、1.5、1.7、1.9打分,通过若干个评估师将房屋与标准房屋的特征向量比较,进行打分,每个评估师的打分取平均值,就是各个房屋在六个特征向量下的隶属度。通过上述方法可计算出模糊集,再利用公式(1—2)计算出与的贴近度。

3.计算房屋重置价格。

将与的贴近度从大到小排成一个有序数列:,相应的房屋重置价格为,则第个相似房屋重置价格预测值为:

(1-3)

将(1-3)展开,并考虑到不同时间材料价格差异,引入材料价格调整系数,一般取最相似的3个房屋进行计算就可满足精度要求,所以这里,得到待评估房屋重置价格为:

四、结束语

利用模糊预测中的贴近度理论计算城中村拆迁房屋重置价格有几点优势:与拟评估房屋越相似的房屋其权值越大,其房屋重置价格越得到重视;随着拆迁评估的进行,积累更多各种房屋类型的重置价格,使用该方法计算的重置价格的准确度就越高;采用贴近度做平滑指数,预测值能迅速反映出房屋重置价格的变化状态;权值和隶属度通常是根据经验或统计而定的,其确定带有一定的主观性,而采用此方法,可利用上述公式检查其权值和隶属的精度,假定一个已评估的房屋为,其它房屋为已知典型房屋,根据确定的权值与隶属度,计算出房屋的重置价格,与原来的评估值进行比较,看是否满足精度要求;该方法可操作性强,使评估更全面、准确,能加快城中村房屋拆迁评估工作。

参考文献:

[1]王宝军,崔义中,对西安市城中村改造的若干问题的思考[J].西北工业大学学报,2005,25(4).

[2]沈良峰.我国城市房地产估价的模糊数学应用述评[J].华中科技大学学报,2006:23(4).

[3]刘法贵,赵娟.模糊贴近度及应用[J].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报,2006,27(3).

城市设计评估篇6

论文摘要:本文在已有信息化测评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城市信息化的特点和趋势,构建了城市信息化水平的测评指标体系,并运用层次分析法确定了各因索的权重,旨在为城市信息化的评估提供可行的方法。

工业文明是以城市为载体而发展和丰富的,信息文明同样青睐城市这个人才流、技术流、资金流、信息流的集聚地。城市信息化在整个区城的信息化进程中扮演,举足轻重的角色,而城市信息化侧评就是对城市信息化的发展水平进行定与定性相结合的侧算、评估,以揭示和勾勒城市信息化的实际水平和发展趋势,并指导管理决策部门从侧约因素人手安排、规划现实工作。近年来,推进信息化已经成为我国许多城市实现踌越式发展的必然选择,城市信息化建设进人加速期,但是城市信息化的侧评研究还较为薄弱,标准和权威的城市信息化评价体系还远未建成。因此,迫切需要加强城市信息化的侧评研究,以便为城市信息化水平的纵向比较、横向对比以及未来顶侧提供科学、客观的依据。

1信息化测评研究的进展与评述

在进行城市信息化侧评研究之前,本文先对近三四十年来信息化侧评研究积早的一些具有代表性的理论和方法,进行简要的归类和评述。

(1)信息经济的侧评:“波拉特法”。

信息化侧评研究兴起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美国,以信息经济学为理论依据,侧重信息经济的侧评,目的是从宏观层面上分析信息对经济的贡献以及信息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其中最具影响的评价方法首推“经济结构法”又称“波拉特法”,它是由关国经济学家马克·波拉特1977年在其专若《信息经济》中建立的。“波拉特法”吸收和发展了“后工业社会论”和克拉克的三次产业分工理论,利用投人—产出法和部门分类法,将信息部门从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中逐一识别出来。利用两个数据库,即关国劳动统计局的“产业一职业结构矩形”数据库和美国经济分析局的“产业一资本流通矩形”数据库,计算出三项指标:①信息劳动者占总就业人口的比重,②信息产业产值占gdp的比重,③信息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从而评估出信息经济对gdp的贡献率。该方法运用严谨、规范的评价体系,可以有效地反映出信息经济对国民经济的推动作用,但是数据整理比较复杂,侧算时需要与之相应的统计体系与口径,应用具有一定难度。

(2)社会信息化评估:指数侧评法。

由于信息化不只局限于单一经济领城,而是涉足杜会发展的各个层面,它不仅带动经济结构的升级换代,而且引导,社会生活方式的更新,所以,信息化是一个全方位的发展过程。用于评价社会信息化水平的代表性方法是日本电信与经济研究所在1965年建立的“指数侧评法”。该方法从娜电、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行业,选出与信息f.信息装备率、通信主体水平、信息消费系数有关的n项指标,组成一个社会信息化水平的评价体系,与波拉特法相比,它具有统计数据容易获得、操作过程简便易行、侧评结果直观清晰的特点,但是,在指标设立上对信息产业的作用强调不够,有些指标也较为陈旧。

(3)国家信息化建设评价:国际电联的指标体系与国际数据集团的信息建设指数。

1995年国际电联组织(itu)向正在召开的以“信息社会”为主题的西方七国集团会议,提交了一套评价七国信息化的指标体系,主要指标有:电话主线、蜂窝式电话、综合业务数字网(isdn)、有线电视、计算机、光纤,体现了近年来以西方七国(美、加、法、日、英、惫、德)为代表的世界信息化建设的新特点与新趋势。评估忽略了各国信息产业划分的不同,简便而实用。1996年,国际数据集团(idc)又提出了信息建设指数,它由社会基础建设、通信建设、电脑普及率三类组成,以评价各国搜集信息、吸收信息及有效使用信息的能力。

(4)我国信息化侧评的研究成果。

我国信息化测评研究虽然起步较晚,但是成果也不容轻视。十年来,我国情报学、信息学等相关期刊上,涉及信息化侧评的文章达百余篇,图书情报部门和高校信息管理院系是研究的主力军。在信息化评估模型上,主要借用波拉特法和指数测评法,其中波拉特法由于信息产业范畴界定间题在学术界莫衷一是、现有统计数据口径相异、应用较少。大部分学者都对原有模型的框架构建和指标选择提出了修正惫见,进行了有益的创新。

随着我国信息化建设的全面展开,政府部门也对信息化测评研究注人极大的热情。2000年初,国家成立了“全国部分省市信息化水平联合测评组”,推出了信息化测评指标体系(试测版)。整个指标体系分信息化设施、经济信息化和经济、社会信息化三类22个指标,是一套具有综合性特征的区域信息化水平的测算标准。

2001年,国家信息产业部信息化办公室公布了悉心研究八年的国家信息化指标体系构成方案(征求惫见稿)。这一方案特别强调了信息化政策、法规和标准在实施信息化中的重要地位,具有很强的导向性作用,是一具备权成性和实用性的国家信息化评价体系。

2城市信息化的特点与评价内容分析

从现有的信息化评估研究成果看,信息化测评对象主要集中在宏观尺度的国民经济信息化、区域信息化、社会信息化上,对中观、徽观尺度的城市信息化、部门信息化、产业信息化、企业信息化涉及较少。中观、微观层次的信息化是全国信息化以及全球信息化的有机组成部分,特别是处在中观层面上的城市信息化,不仅是区域信息化的突破口和增长极,而且还为部门信息化、产业信息化和企业信息化在城市的推进提供环境支持,是信息化建设的关键领域。因此,城市信息化的侧评研究必须受到重视,并逐步形成科学的评价理论和可行的测评方法。

与其它类型的信息化相比,城市信息化在地域范围、功能定位、发展路径上都有许多自己的特点和个性,这些特点决定了城市信息化在评估模型的构建与解释指标的选择上也应有自身的倾向性和针对性。

(1)城市信息化评价应突出城市在区域信息化中的“龙头”作用。

在城市与乡村所组成的区域信息系统中,城市由于具有较好的经济基础、较强的科技力量和较浓的文化氛围,无疑成为信息流的节点,这惫味粉城市的功能不仅是向腹地提供产品,更要提供有关贸易、金融、科教、人才的各类信息。城市是整个腹地的“信息集傲地”,只有城市信息化的带动和辐射功能真正实现,农村与城市才能避免!用工业化条件下的“二元经济结构”的砚辙,编小城乡的“效字鸿沟”。在这样一个功能定位下,城市信息化的评估不仅要注!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的硬件水平,还要考查城市为广大的外田地城提供基础性、动态性、权威性、公益性的信息效据的能力。

(2)城市信息化评价要重视信息产业发展和信息化对工业化的带动作用。

信息产业属于知识、技术密集型产业,具有较高的产业关联度和较大的裕求收人弹性,被认为是城市结构润拱的突破口。因此,在进行信息化建设时必须加快信息产业的发展,努力将信息产业培育成城市的主导产业,只有信息产业自身壮大才能引发整个产业结构升级换代。同时,在信息化建设中“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战略核心便是运用信息技术和手段对传统产业和管理棋式进行更新改造,使传统产业的技术含量提高,产业内部结构优化。所以,信息产业的发展水平和信息技术的推广和运用是城市信息化评估的关性内容。

(3)城市信息化评价应注重信息技术在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公益事业、社区服务、科学教育等方面的应用。

城市的发展目标是追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三维一体,城市的信息化也不仅体现在它的经济性上,更是渗透于人文社会各个领城,我国城市信息化应体现“科技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力图通过信息化手段完普城市的服务功能,提高居民文化素质,关化城市的人居环境,扩大城市的知名度。因此,在城市信息化的评估中,效字困书馆、网络新闻、远程教育、地理信息系统,以及有关城市行政管理、交通管理、治安管理、档案户.管理的信息系统的发展状况是城市信息化评估的不容忽视的内容。

(4)城市信息化评价应突出城市作为人才高地的创新能力。

工业文明是以消耗原材料、能裸、资金和人的体力为基础的,信息文明是以人的智力和物化在产品中的知识和信息为基础的,在信息化建设中人才是关性。城市是人才的积.地,是各种科研院所的密集区,因而要利用这一智力优势,发掘社会智能潜力,自觉承担信息化中的关性性技术、战略性技术超常规自主开发的任务。因此,在城市信息化的评估中人才问题必须予以重点考虑。

3城市信息化测评模型的构建

(1)建立评价城市信息化总体水平的指标体系.

根据以上城市信息化评价内容的分析和综合性、导向性、可行性、规范性的评价原则,建立城市信息化的评价指标体系,如表1所示。

(2)运用系统工程中的层次分析法(ahp法),确定指标体系中各评价因素的权重。

层次分析法是将决策人对复杂系统的评价决策思维过程的数t化,基本思路是将同一层次各要素以上一层次的要素为准则进行两两比较、判断和计算,从而明确指标体系中各要素的重要性程度。为了得到权威性的判断值,笔者向相关学科学者、信息产业管理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了“专家判断”问卷,将专家意见汇总,通过判断尺度的转化,得到最终评定值。然后,进行单排序和总排序的计算,并对排序结果进行一致性检验,各个矩阵的一致性检脸指标c.i.均小于0.l0,都在允许误差范围内,说明据此计算的权重值是可以接受的,表2是计算的最终结果。

(3)根据收集的数据对城市信息化水平进行侧算。

具体运算步骤.为:首先,对照指标体系各项因素的要求,收集相应的数据,对于一些缺乏现成数据的指标,要积极深人研究客体内部进行实地调查研究,以获得准确翔实的一手数据资料。其次,将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消去量纲的限制。最后,采用线性加权的方法:(式中ei是i城市信息化水平的综合评价值。wj是j因素的复合权重。fij是i城市j因素的标准化分值),就可以计算出最终的城市信息化水平的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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