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工程资金保障方案范例(3篇)
时间:202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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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C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是工程管理与设计的有机结合。成功运用这种模式利于合理缩短工期,有效降低投资,提高项目的实际效益,是实现简洁高效的设计、采购与建造的基础。在EPC模式中,设计不仅包括具体的设计工作,还可能包括整个建设工程内容的总体策划以及整个建设工程实施组织管理的策划和具体工作;采购也非一般意义上的建筑设备材料采购,而是整个建设工程的采购,包括工程建设的大型设备、专业设备、附属设备,以及建设过程中的材料等的采购;施工是指施工或建设,包括施工、安装、调试、技术培训等多方面和多个过程。在EPC模式运用的项目中,由EPC总承包商承担设计风险、自然风险、不可预见因素等大部分风险,责任主体更加明确。因此,在一些规模较大、工期较长、且具有相当技术复杂性的工程上,EPC模式的应用颇为广泛,效果也比较显著。EPC模式对工程管理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对于工作组成人员的素质要求高于具体的施工管理人员要求。在国际EPC项目的工作组成人员中,不乏MBA、MPA、PMP等管理专家和各类技术专家。团队人员中尤其是项目经理,要对全盘有较强的掌控力、沟通力、协调力和领悟力;在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管理、工程采购管理、工程综合协调管理等方面,需具有多年的实战工作经验。高素质和高效率的团队可以更好地解决设计、采购、施工等环节之间的协调问题。在设计阶段就融合采购工作,缩短采购周期、提高采购质量、节省投资费用;在工程实施阶段,将设计技术优势和管理优势结合起来,以设计技术为支撑开展专业分包的招标工作,确保工程质量,避免因反复修改设计导致工程款浪费。EPC承包模式是今后建筑工程发展的一个总体趋势,这是因为其具有其他模式不具备的优势:即在该系统中,业主只负责整体性、原则性以及目标性的管理。这使总承包商能够拥有更多的权利,为其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更多的空间,其先进的管理经验可为业主和承包商获取更多的经济效益;能减少设计变更,提高施工进度,确保施工质量;该模式采用的是总价合同,对业主来说能省去索赔以及追加项目的费用,精简了环节,同时能确保施工项目的最终价格及如期竣工。
2EPC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在我国的发展
随着国际上EPC工程总承包管理模式的形成和发展,20世纪90年代,我国工程建设领域开始接触EPC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在数十年时间里,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和财政部等相关管理部门先后对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开展工程总承包工作颁发了一系列指导文件、规定和办法,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工程总承包管理模式在国内的发展。同时,按照我国加入WTO时的承诺,建筑工程承包领域的过渡期已经结束,我国的建筑工程市场将按照承诺对外开放。国际工程管理领域的大型承包商将利用工程总承包方面的优势,与国际投资者一起进入我国的工程总承包管理领域,以取得更大的市场份额。这对于进一步促进我国工程总承包管理方法和技术水平的提高、加快与国际接轨产生重要的影响。长期以来,我国工程项目建设采用建设、设计、施工、物资供应单位分工协作的体制。这种临时组建的工程项目管理组织,在项目完成后就解散,往往只有一次教训、没有二次经验,也存在着建设周期长、工作效率低、投资效益差等问题。工程建设如果通过设计院实施EPC工程总承包,将使EPC模式的先进性在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中得到充分发挥。从工程建设前期开始,由于工程是投资包干,使优化设计的责、权、利紧密结合,促使设计院重视设计优化工作,达到节约投资、降低工程造价、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在实施工程总承包过程中,设计是工程建设的龙头,设计院可以通过对设计、采购、施工环节的合理交叉和衔接,取得缩短工期的效果;设计院拥有丰富的专业人才,在掌握先进技术的速度以及对工程技术参数的了解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把设计阶段与采购、施工工作相融合,还能有效提高材料采购、施工质量,节省投资费用。同时,通过设计院参与工程建设,能全面掌握施工、调试、运行的实际情况,进一步促进优化设计。在工程竣工及调试方面,由于设计院熟悉整个工程并具有强大的技术优势,可以避免多家单位施工扯皮、难于竣工的问题。因此,EPC方式的工程总承包是工程建设的最佳模式,设计院是承担EPC总承包的最优选择对象。以设计为主体的工程总承包可以说是我国工程总承包的发展趋势,它能充分发挥设计源头的主导作用,在设计环节就以建设质量、工期、合同要求为目标,提前考虑工程建设的各道工序对接问题,对质量、进度、投资、材料、安全实施严格控制,有效地保证总承包项目的顺利实施。这种总承包方式既符合我国的国情,有利于承揽工程项目及节约工程建设投资、有利于控制质量和工期,也利于加强我国从事工程总承包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对整个工程的造价控制主要是在设计阶段。关于设计阶段成本控制的重要程度,在行业内有个被普遍认同的观点,即产品成本的80%是约束性成本,并且在产品的设计阶段就已经确定,而在工程实施阶段影响工程投资的可能只有5%~25%。选用不同的材料、不同的结构形式都会对整个工程造价造成很大的影响。一般而言,一项工程设计大体要经过预可研、可研、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交底及施工服务阶段。设计单位开展工程总承包是在此基础上的有交叉的延伸管理,包括总承包合同的投标及签订、设备招投标与订货、施工单位的选择与确定、现场管理与进度控制、联动试车直至工程结束交钥匙等。这其中的管理活动基本是围绕设计图纸来进行的,一项优秀的设计不仅会节省建设时间,而且会大量节约建设资金,可降低业主承担的风险,利于更好地控制工程总造价。
3EPC在沿浦路跨川杨河桥新建工程中的应用
沿浦路跨川杨河桥项目是2010年世博会的重要配套工程,被列为上海市2009年重点工程,工期紧、难度大,工程施工程序复杂。为了确保项目顺利按期建成,业主采用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模式,选择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下称市政设计院)作为总承包单位,发挥了其传统优势。市政设计院熟悉工程预可和可行性研究以及初步设计阶段的工作管理,发挥优势缩短时间,加快了前期工作进度,落实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和专家意见,并且提前了钻孔灌注桩等下部结构的开工节点,最大程度地为项目建设争取了施工时间。经过半年多的实践,作者总结出该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1责任主体明确、职责高度统一
沿浦路跨川杨河桥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的管理模式,业主通过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与市政设计院明确设计、施工的工作任务,合同关系清晰,有利于业主的控制和管理。一方面,业主不再对设计和施工的界面进行较深的切分和管理,设计与施工的界面管理与风险通过合同条款由设计院来协调,由于对设计技术有更深的理解,现场施工管理和协调工作目标统一,利于提高效率;另一方面,业主对工程造价的管理和控制也依托初步设计批复确定的合同价,由设计院进行落实和协调,减少业主对工程管理的投入,也有效控制了工程造价。
3.2通过设计、施工统一的高度和视角来解决技术难题
项目从开工到端横梁的顺利安装,都体现了这一管理思路的实施,有利于更好地落实进度、质量、安全和投资管理。(1)案例1。北主墩地下障碍物的清除,在开工前项目部就制定了清障原则,摸清地下障碍的种类、分布,分别处理。对地下旧桩采用避让的方法,设计组根据现场测量的结果进行桩位调整,并多次整体调整桩群的布置,最后全部避开旧桩,避免了处理地下障碍带来的不确定风险,并确保了施工进度。北主墩成桩按计划比南主墩早完成1周。(2)案例2。南、北引桥箱梁的临时支撑方案措施,结合施工措施与结构设计于一体,减少施工措施工作量。引桥箱梁的支座落在主桥钢梁的牛腿上,根据结构载荷的要求,南、北引桥箱梁完成后应同时落梁加载在主桥牛腿上,同时施工除了带来技术上的难度,也要求增加施工支架和张拉设备等。通过优化设计方案并结合施工措施统一考虑,将局部放大的主墩台设置临时支撑基础,减少了施工步骤,最后实现了总体优化目标的统一。(3)案例3。通过设计角度,结合永久结构和临时施工措施,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和把关,确保安全。北岸侧箱梁支架采用放大基础,坐落于一、二级防汛墙之间,一、二级墙体间因堆载造成土体整体滑移而威胁锅炉房、管线和施工的安全,能否利用已打入的防汛墙板桩、方桩避免土体整体滑移?经设计院综合考虑,进行了几个方案的计算和模拟,最后确定考虑利用西北角桩、东北角补打钢管支撑的方案,确保了施工安全。3.3外部协调转为内部控制,加强设计和施工的协调设计院增加投入,加强对分包商的管理,在实践中探索各项工作管理模式。通过沟通及协调,确定现场项目管理的工作程序,理顺各项工作制度。(1)质量验收制度。制定质量验收程序,落实责任人,结合总、分包商的各自优势,把好质量关。(2)安全工作制度。在安全管理上,落实安全工作要求,牵头组织各项检查工作和落实整改工作程序,明确各级安全责任人的岗位职责,提高效率,落实管理力度和奖惩措施条例。(3)落实总、分包商之间工作指令的传达和执行力度,采用各种方式,包括备忘录、整改单以及罚款等方式加强管理措施。
4结语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土木工程学院,西安710055)
(SchoolofCivilandArchitecturalEngineering,Xi’anUniversityofArchitectureandTechnology,Xi’an710055,China)
摘要:当前,日益严重的能源与环境危机迫使我国必须加快节能减排的步伐。但是,占社会总能耗比重大的既有建筑能耗却逐年攀升,迫切需要通过建筑节能改造来降低社会总能耗。然而我国的建筑节能改造发展缓慢,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缺乏适合我国国情的节能改造模式。因此,研究适用于我国国情的既有住宅节能改造EPC运作模式是必要的、也是迫切的。
Abstract:TheincreasingseriouscrisisofenergyandenvironmentcurrentlyforcesthatChinahavetospeedupthepaceofenergysavingandemissionreduction.Buttheenergyconsumptionofexistingresidentialbuildingwhichaccountsforasubstantialpartofthetotalsocialenergyconsumptionrisesyearbyyear,Chinaurgentlyneedstoreducethetotalsocialenergyconsumptionbybuildingenergy-savingreconstruction.However,oneofimportantreasonsthattheChinesebuildingenergy-savingreconstructiondevelopsslowlyisthelacknessofenergy-savingreconstructionmodelthatsuitstoChinesenationalconditions.Therefore,itisessentialandurgentthatweshouldstudytheEPCoperationmodelforenergy-savingreconstructionofexistingresidentialbuildingwhichsuitstoChinesenationalconditions.
关键词:节能改造;EPC;间接分享型;建议
Keywords:energy-savingreconstruction;energyperformancecontracting;indirect-sharemodel;suggestion
中图分类号:TU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5)25-0003-05
摘要:当前,日益严重的能源与环境危机迫使我国必须加快节能减排的步伐。但是,占社会总能耗比重大的既有建筑能耗却逐年攀升,迫切需要通过建筑节能改造来降低社会总能耗。然而我国的建筑节能改造发展缓慢,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缺乏适合我国国情的节能改造模式。因此,研究适用于我国国情的既有住宅节能改造EPC运作模式是必要的、也是迫切的。
关键词:节能改造;EPC;间接分享型;建议
中图分类号:TU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5)25-0003-05
收稿日期:2015年4月15日。
作者简介:刘亮(1988-),男,河南信阳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施工技术。
0引言
我国已进入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时期,能源需求旺盛,但世界能源危机使得我国能源状况不容乐观。与此同时,不断席卷全国的雾霾天气让环境污染成为亟待解决的焦点问题。能源与环境危机已成为我国发展道路上的绊脚石,因此,通过节能减排、提高能源利用率来控制社会能耗成为我国发展的必由之路。在我国,由于建筑能耗占社会总能耗的比重很大,而且还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所以进行建筑节能改造是必要的、也是紧迫的。
1研究背景
1.1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情况
在我国社会能耗中建筑能耗所占比重大,预计2022年城镇建筑能耗占到社会总能耗的比例将到35%以上[1],并存在建筑能耗持续增长,用能系统效率低,既有住宅能耗占比高等问题。我国的建筑节能工作开展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相对于发达国家起步较晚。在20世纪90年代末,我国开始加大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研究,在哈尔滨、唐山、乌鲁木齐、北京、天津、上海等城市陆续启动了既有住宅节能改造的试点工程。其中哈尔滨嵩山小区节能改造项目,在第一阶段实现建筑节能30%[3],乌鲁木齐市操场小区节能改造项目,在节能改造后实现总体节能60%[2],通过工程实践,我国在建筑节能改造技术和政策方面积累了经验。我国既有住宅节能改造集中在我国北方地区的主要城市,没有形成大范围的改造,这与居住建筑的能耗地位不符,应尽快打破这一僵局,缓解建筑能耗居高不下的矛盾。
1.2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模式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模式按照实施的主体不同,可分为:
①政府主导模式。
各国政府在建筑节能改造中都是先驱带头者,该模式依靠政府强大的执行能力、严格的考核标准,能够促使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在短时间内规模化实施[1],同时便于统筹协调改造中的矛盾和当地发展的要求。但是这种模式容易产生资金筹措渠道单一、市场相关主体积极性不足、投资主体与收益主体分离等问题,同时政府在节能改造中,既充当实施者又是监管者,使得监管效果差强人意。
②产权单位主导模式。
产权单位主导的建筑节能改造,一般以大型的产权单位为主,如学校、医院、大型企业和大型商场等。在能耗成本居高不下的情况下,这种模式通过节能改造降低其整体的运营成本,实现节能改造收益和提高生活质量[1]。该模式中产权主体改造意愿强烈,对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十分有利。但是该模式具有局限性强、普遍适用难度大的缺点,同时产权主体在节能改造的管理、技术和资金等方面也存在着困难。
③供热企业主导模式。
供暖地区的建筑节能改造是改造的重点,供能企业进行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一般以供热计量改造、管网改造及热源改造等方式进行,其改造目的是通过提升管理水平、降低供热成本等方式提高自身收益[1]。该模式的改造优点在于,保证了资金投入链和收益链的一致性,有利于节能改造市场化的推动。但该模式限于在供暖地区进行,同时存在供热企业对供热系统外的改造技术和管理水平有限等问题。
④能源服务公司主导模式—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即EPC模式)的节能改造实施主体是能源服务公司(EnergyServiceCompany,简称ESCO,指提供用能状况诊断、节能项目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服务的专业化公司[4])。ESCO通过合同形式,为能耗主体进行节能改造,并从中分享节能收益[5]。该模式具有很好的市场化运作效果,能够大力吸引市场上的资金、技术、管理等先进因素参与到建筑节能改造中来,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广泛的适用性,并能把传统模式中政府的被动角色和资金压力等给予很好的解决。
2EPC及其运作模式的研究
2.1合同能源管理(EPC)
合同能源管理(EnergyPerformanceContracting,简称EPC):是指节能服务公司(EnergyServiceCompany,简称ESCO)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ESCO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ESCO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6]。
EPC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客户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以降低运行成本;或者ESCO以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或承包整体能源费用的方式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6]。
EPC项目一般具有两个特征:一是ESCO必须投入(资金、设备、技术和管理等),并承担风险;二是用能单位向ESCO付出的代价不大于合同期内的节能收益。而随着合同能源管理的不断发展,如图1所示,在其结构本质上,越来越广泛的社会各方参与进来。
如果有更多的社会机构参与EPC,ESCO可以通过调用市场上更专业的技术、管理和资金,来实现自己的利润并分担风险。同样,由于EPC的本质是通过节能并分享节能收益,所以ESCO也可以由多个主体共同组成,参与各方整合各自优势来更好的实现节能服务,获得收益。图2为一般的ESCO业务流程,可做为多方参与的业务流程参考。
2.2EPC运作模式
在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中,形成了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保障型、节能费用托管型、融资租赁型四种基本的运作模式[6]。下面对这四种基本模式进行介绍,给出无社会其他参与方的基本构架图,即只考虑能耗用户和ESCO的运作关系图。
①节能效益分享型运作模式。
节能效益分享型运作模式是:在项目期间能耗用户和ESCO双方分享节能效益。节能改造工程的投入按照ESCO与用户的约定共同承担或由ESCO单独承担。项目建设完成后,经双方共同确认节能量后,双方按合同约定比例分享节能效益。项目合同结束后,节能设备所有权无偿移交给能耗用户,以后所产生的节能收益全归能耗用户[7]。
②节能量保证型运作模式。
节能量保证型运作模式是:以ESCO承诺保证节能量为前提,能耗用户事先支付一定年限的节能效益或者费用,作为节能项目的全部投资以及ESCO的服务费用,委托ESCO实施节能项目。项目完成,经双方确认达到承诺的节能效益,用户一次性或分次向ESCO支付服务费,如达不到承诺的节能效益,差额部分由ESCO承担。节能量保证型合同适用于实施周期短,能够快速支付节能效益的节能项目,合同中一般会约定固定的节能量价格[7]。此种模式在发达国家政府机关节能改造中比较常用。
③节能费用托管型运作模式。
节能费用托管型运作模式是:能耗用户委托ESCO出资进行能源系统的节能改造和运行管理,并按照双方约定将该能源系统的能源费用交ESCO管理,系统节约的能源费用归ESCO。项目合同结束后,节能公司改造的节能设备无偿移交给能耗用户使用,以后所产生的节能收益全归能耗用户[7]。
④融资租赁型运作模式。
融资租赁型运作模式是:ESCO或融资租赁公司把节能设备租给能耗用户,能耗用户以设备生产的节能效益支付租金。合同期满,ESCO或融资租赁公司可以将设备转让给能耗用户,也可以收回。如果采用融资租赁公司的设备,则ESCO负责对能耗用户的能源系统进行改造[8]。
2.3EPC模式在我国节能改造中应用分析
2.3.1应用EPC模式的必要性
国外在住宅改造中EPC模式有一定的应用,在我国的应用却十分困难,经过深入分析研究,在我国采用EPC进行既有住宅的节能改造是非常必要的,主要原因有:
①改造资金的需求。
节能改造技术在国外发展已经非常成熟,我国节能改造技术也迅速发展,对既有住宅改造的整体技术门槛不高。相对改造资金来源成为能否顺利进行节能改造的关键点,在有技术没资金的情况下节能改造是无法推进的。
②政府资金的局限。
现阶段既有住宅的节能改造资金中各级政府的出资占据了非常大的比例,而这种政府占大比重出资甚至全资的改造项目,即使在技术应用、节能效果和节能收益上都取得了成功,但由于政府财政的限制,在进行大规模节能改造的推广中往往力不从心。所以政府的财政情况决定了,资金问题成为推广既有住宅节能改造的最大障碍,想进一步扩大资金来源、真正解决对财政出资的高依赖,必须通过调动市场的资金进入节能改造中来,才能真正实现节能改造的快速发展。
2.3.2应用EPC模式的障碍
EPC模式调动市场资金的能力是巨大的,但在我国既有住宅节能改造推广应用的过程中遇到了巨大障碍,其根源是:
①我国住宅高私有化率。
与非居住建筑的产权结构单一的情况(如学校、私人企业、政府机构等)不同,既有住宅的产权结构更加复杂,而这种涉及多位产权人的结构在推进EPC应用中产生了巨大的障碍。
②我国多业主住宅形式。
我国私有住宅的形式也与发达国家不同。20世纪20年代,西方发达国家的大城市开始出现郊区化,大量兴建独栋式住宅,50~60年代,郊区化达到高潮。如美国在二三十年代初期,单体或双体别墅所占居住建筑的比例比较低,随着郊区化的发展,独栋住宅的比例不断上升,在1960年有68.8%的住宅为独栋式住宅,到2006年上涨到70%左右[9]。这种独栋的单业主私有产权在节能改造中所面临的沟通难度小,也能通过节能改造收回直接的经济效益,而我国大部分为多业主的整栋住宅,在协调改造和出资问题上难度极大。
③其他障碍。
在推进EPC模式中我国还存在其他的障碍,如:虽然EPC企业数量不断增长,但是发展很不均衡,根据国家发改委2010年到2013年先后公布的五批ESCO备案的名单中[10],共3210家公司(不包括取消的32家)各省统计分布情况可以看出这种分布不均匀的情况,具体统计情况如图3所示,从中可以看出在建筑能耗比较大的东北地区ESCO并不是很多,西部地区ESCO很少。
政府在推广EPC模式时不够深入,体系不够健全,使得ESCO公司成长速度比较慢,且存在ESCO公司用各种手段骗取财政补贴的现象。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支持力度也不够,居民的建筑节能改造意识不够强烈、认识不深刻、需求不迫切,这些也增加了EPC推进的障碍。
3EPC模式优化研究
针对能耗用户出资难度大和节能效益分配难的核心问题,对EPC运作模式进行优化,本文设计了一种间接分享型模式。间接分享型运作模式是:由ESCO与供能公司签订节能合同,对能耗用户进行节能改造,供能公司向能耗用户提供能源,收取不高于改造前的总能耗费用,因节能改造使得实际能耗降低,故供能公司多收取了节能部分的费用,并拿出这部分费用与ESCO进行分享。间接分享型运作模式的基本构架见图4。
该模式发展初期,需要政府进行协调、监督、政策支持和一定的资金支持等工作,在市场模式运作成熟,节能改造效益分享顺畅后,政府可逐步退出。间接分享型模式运作构架详图见5。
间接分享型运作模式不需要居民直接出资,资金由ESCO所代表的投资方承担,或初期政府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这样就避免了居民协调难的问题,在资金的落脚点上找到了出路。同时实现了投资回收,通过供能公司对能耗主体多余供能费用的收取,来实现节能的经济效益,并与ESCO进行节能效益分享。这形成了投资回收点,开拓了利润渠道,吸引了市场资金的投入。
4基于EPC模式既有住宅节能改造的对策建议
4.1广泛采用合同能源管理调动市场力量
由于EPC模式可以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进行更好的优化配置,结合间接分享型等运作模式,可以对我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所以政府应该积极引导市场,针对我国不同地区的情况和改造主体,鼓励采用EPC相应的运作模式,充分调动市场的节能改造力量,最终实现市场的运作良性循环机制,使得节能减排与经济效益更好、更和谐的发展。由于现阶段政府在我国既有住宅节能改造的主体地位,所以政府广泛采用EPC模式进行节能改造示范尤为重要。
4.2财政和金融政策支持
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EPC模式推广初期,虽然EPC模式能更好的提高政府财政的利用率,但是不代表政府在支持节能改造财政总量上的缩减,相反政府应该在这种高利用率的模式下,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总量,特别对采用EPC模式的节能改造行为给予大力的财政支持。相应制度上,完善财政支付的流程,针对不同的节能改造模式指定更加详细的财政支付计划,如针对间接分享型EPC运作模式,可以在初期给予一定额度的资金支持,后期再通过财政补贴逐步实现政府出资额度比。
4.3相关标准和法规完善
建立完善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标准体系是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开展的重要环节。由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范围广、任务重,管理工作涉及资金测算及使用、工程立项及招投标、项目验收及备案等多方面管理,工作复杂,应给出相应的节能改造项目管理办法,针对不同地区和不同改造主体进行编制,以减少管理不利造成的成本和运行等问题,更好的实现节能改造的标准化。
4.4提高参与度
针对能耗用户以及社会各方对节能改造认识不深和参与度不够的问题,应该采取更广泛的宣传手段,如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纸媒等方式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带来的经济效益、环境和社会效益进行宣传,并介绍政府相关的政策信息等,宣传给出具体的效果数据,增加节能改造效果的说服力。通过宣传和教育,提高市场的整体参与度和社会关注度,为节能改造创造良好的气氛,调动市场的活力,关键是释放节能改造的需求。
4.5信息平台共享
政府应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相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信息平台,使得节能改造的参与各方能通过该平台获取信息、进行交流。各参与方在信息平台上可以学习和了解节能改造的管理、技术和需求等信息,这样不仅提高了建筑节能改造行业的整体水平,更快的匹配市场需求信息,让更多的人充分了解建筑节能改造,而且还促进尚未进入节能改造领域的主体积极参与到节能改造中。同时,信息平台公平、公开、公正的分享政府的信息资源,能有效的促进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化的健康发展。
4.6采取全面完善的节能改造措施
在节能改造中不仅对建筑围护结构进行节能改造,分别针对热源、热网、热用户等进行全面整体的节能改造,因地制宜采用新技术、新能源,使得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效果更好。其中对热源的节能改造技术包括;采用热电联产的方式、采用热转化率高的先进锅炉和采取其他技术手段减少热源的发热损失等。热网的节能改造技术主要是采用计量控制系统的节能改造,对能耗用户进行热量计量的硬件改造,这样配合供热计量收费的改革,能更有效的从人为控制方面减少能耗用量,也避免一些“节能建筑不节能”的怪象。热用户系统的节能改造,包括了建筑护结构的节能改造及因地制宜的利用新能源等措施。积极开发利用新技术和再生能源等也是节能改造不可或缺的技术发展趋势。
5结论
①通过研究发现,我国住宅私有化率高,且主要住宅形式为多业主结构,导致我国能耗用户出资可行性低、难形成节能效益分享机制等问题,所以现有的EPC运作模式在我国既有住宅节能改造中难以应用。因此,针对这一问题对EPC模式展开研究。
②设计EPC的优化运作模式—间接分享型EPC运作模式。间接分享型运作模式采用ESCO与供能公司合作进行节能改造的形式,由供能公司在收取不大于改造前总能耗费用的基础上,与ESCO进行节能收益分享。该模式避免了居民成为出资主体并形成了效益分享机制,有效地解决了我国EPC应用面临的核心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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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EPC总承包模式;全过程造价管理;成本控制
EPC总承包模式是现代化建筑工程施工建设中的重要承包方式之一,该模式能够提高总承包单位的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效益。总承包单位要想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获得相应的经济效益,就需要结合工程项目的具体承包方式,对设计、采购、施工以及试运行等阶段进行全过程管理,具体管理工作包括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内容。其中,造价管理是对施工全过程中各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各项资源的分布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的过程,也是决定最终经济效益的关键。因此,总承包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全过程造价管理工作,及时有效地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成本控制问题,从而提高整体经济效益。
1EPC总承包模式的特点
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各地区对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也在不断加大。在建筑工程施工建设过程中,不同的承包方式具有不同的特点,它们对整个工程施工建设带来不同的影响。以EPC总承包模式为例,其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EPC总承包模式能够有效地节约项目前期的建设时间。EPC总承包模式中的总承包合同是建设单位与工程总承包单位共同签订的,招标人对于项目建设目标(建设规模、功能需求、建设标准、投资限额等目标)较为明确。在这一模式下,总承包单位可以快速地进入施工阶段,从而确保施工建设全面、顺利推进。此外,在EPC总承包模式下,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三者有效实现了一体化,极大地节约了前期准备时间,有利于快速推进项目建设。第二,合作关系更加简单。在EPC总承包模式下,建设单位与总承包单位之间签订的是总承包合同,即由总承包单位全权负责整个项目的组织实施与分包管理。并且在招标完成后,建设单位的整体组织协调工作还将逐渐减少。第三,设计、采购、施工等环节可以交叉进行。在EPC总承包模式下,总承包单位全权负责工程的安全、工期、质量以及造价管理等工作。由于主体统一,所以项目决策、设计、采购、施工等多个环节可以交叉进行,这不仅能有效减少前期准备时间,还能提高总承包单位的整体管理效率,进而保证整个工程项目的顺利建设。
2EPC总承包模式下全过程造价管理的要点
2.1完善造价管理方案
在建筑工程中应用EPC总承包模式,可以有效规避传统建筑工程承包模式在设计、采购、施工等各个阶段的矛盾和问题,进而通过整合项目资源、加强各阶段之间的联系等方式,帮助建筑企业不断完善造价管理方案,达到提高工程项目经济效益的目的。在完善造价管理方案时,相关人员需要做到以下几点。首先,相关人员要优化工程项目的整体设计方案。只有不断优化施工工艺、流程等设计内容,才能真正提高整个工程项目的造价管理水平。其次,所有重要的投资决策均以投资企业相关要求为前提。在开展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时,相关人员不得降低建筑工程的使用性能和要求。与此同时,设计人员在对设计方案进行完善时,必须正确认识技术与经济之间的联系,同时在满足工程设计要求的基础上,有效节约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成本,从而进一步降低工程造价。最后,在完善工程设计方案时,相关人员还应避免建设后期出现设计变更的情况,从而有效控制施工周期与整体经济效益。
2.2建立健全全过程造价管理体系
对于建筑工程而言,设计与施工环节均是整个工程造价管理体系的关键,这两个环节不仅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的整体施工质量和效率,还会对整个工程的经济效益产生重大影响,因此,造价管理人员必须重视这两个环节的造价管理工作。工程采购管理同样是工程造价管理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造价管理人员必须对各项材料、设备等的使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对比,选择出性价比最高的材料供应商,从而在实现科学管理供应链目标的同时,保证供应链的稳定性。需要注意的是,在EPC总承包模式下,造价管理人员还应要求设计人员积极参加采购工作,进一步把控每一台设备、每一种施工材料的使用性能和相关参数,从而在确保设备与材料在后期使用过程中能够配合实际施工需要进行优化配置的同时,有效提高整个建筑工程的施工水平。此外,在签订采购合同时,建筑企业须明确双方的责任,并在规定范围内尽量提高整体服务质量以及合同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全过程造价管理体系,加大每一个施工环节的造价管理力度。与此同时,造价管理人员也应配合企业工作,有效完成各个阶段的造价管理任务,从而保证每一项造价管理工作都能顺利开展。
3EPC总承包模式下全过程造价管理的措施
3.1做好招投标阶段的造价管理
招投标阶段是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要基础阶段,所以总承包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招投标工作,并正确认识造价管理的重要性。在收到招标文件后,总承包单位需要全面开展前期调研工作,并就业主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进行充分研究。与此同时,总承包单位还应积极召开招投标专题会议。在会议上,总承包单位要与管理人员、投标人员、设计人员以及造价管理人员共同明确业主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并要求他们仔细地审查影响工程造价的各类因素,全面掌握整个工程的具体设计标准、施工规范以及质量验收标准等内容。另外,总承包单位还要对相关材料供应企业和项目分包商的基本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同时结合当地建筑市场上的材料价格以及变动情况、人工成本等进行综合分析与比对。对于施工现场的水文条件、地质条件等自然环境,总承包商也应通过派遣专业人员进行实地勘察来获取真实数据。之后,总承包商便可根据获得的数据和信息进一步完善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参考指标与投标文件,从而在保证工程投标阶段的造价管理效果的同时,提高整个工程的中标率。
3.2做好设计阶段的造价管理
虽然EPC总承包模式下工程设计费用的占比不高,但是设计阶段的造价管理效果却直接影响着整个工程造价管理效果。所以,总承包单位必须保证设计方案的科学性,从而在合理降低工程造价的前提下,获得理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在工程设计阶段,造价管理人员与设计人员之间应紧密联系,加快设计方案的优化进度,并充分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工程造价总成本的要求。与此同时,设计人员也可以通过运用先进的施工技术来提高设计方案的科学性与可行性,以防止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出现设计方案变更等问题而增加成本。另外,总承包单位还应实行限额设计和标准设计,即在开展设计工作前,总承包单位就要进行全面调研分析,充分了解建设单位规模、设计标准以及材料、设备、人员的实际情况,并以此为根据,为后期的设计工作制定合理的管理目标。
3.3做好采购阶段的造价管理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材料、设备等造价的管理效果直接体现了整个工程造价管理的水平。因此,在材料和设备采购环节,总承包单位需要增强成本控制意识,并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要求来制订完善的采购计划和采购方案。同时,总承包单位还要时刻关注当地建材市场的价格变化情况,并以此为依据及时调整采购方案,对各类材料、设备的采购数量、性能、质量等进行合理、全面的管理。另外,造价管理人员要明确采购细节,完善限额采购标准,从而避免造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情况。除此之外,造价管理人员还应控制采购时间和运输距离,以避免材料、设备等因运输时间过长导致成本增加。
3.4做好施工建设阶段的造价管理
施工建设阶段是造价管理的重要环节,总承包单位需要从合同签订、设计、工程变更等方面出发,全面加强施工建设阶段的造价管理。在签订合同时,造价管理人员需要考虑可能存在纠纷的条款,以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一旦合同条款出现变更,则造价管理部门需要及时与设计部门进行沟通,以确保变更后的合同不会对施工造成不利影响。另外,造价管理人员还应结合工程项目的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完成工程造价预算分析任务,并通过合理调整预算来优化设计方案。同时,在对供应商进行管理时,造价管理人员应加强对企业职责以及相关管理规定的研究,并全面落实EPC总承包模式下的施工现场管理措施以及各项审查工作,从而有效避免工程造价因施工建设出现问题而上升。
3.5做好竣工结算阶段的造价管理
竣工结算是工程项目建设的最后阶段。在此阶段,造价管理人员需要对整个工程的造价、成本、支出费用等进行综合分析,同时还要根据设计方案做好相应的竣工结算工作。在EPC总承包模式下,造价管理人员不仅要根据竣工图纸、合同等来开展审核工作,还要根据工程项目的预算编制方案以及工程预算总额,对超支情况及其原因进行深入分析,从而确保总承包单位能够获得理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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