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主要资金来源范例(3篇)
时间:2024-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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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几年来,我国保险业发展迅猛,保险公司积累了大量的暂时闲置资金。从国外保险业发展经验来看,保险投资是保险资金运用的较好方式,资本市场已成为保险投资的重要场所。当前,在我国资本市场发展逐渐成熟的外部环境下,加强保险投资与资本市场的有效结合,将成为拓宽保险资金运用的又一有效渠道。
关键字:保险投资、资本市场、外在动因一保险投资及其发展动因保险投资是保险公司在组织经济补偿和给付过程中,将积聚的闲散资金合理运用,使资金增值的活动。保险公司的资金来源由资本金和保费收入构成,其中可用于保险投资的基本上是资本金、准备金〔按比例从保费收入计提〕和承保盈余三部分。由于保费收支所存在的时间差和数量差,使保险公司积累了大量暂时闲置资金,为保险资金投资创造了可能;保险公司的生存发展及自身职能的履行,使保险资金投资成为必然。(一)保险投资发展的内在动因1.保险投资可以减少保险市场因竞争加剧,而导致保险公司主营业务利润下降的程度。保险公司的业务大致分为两部分:承保、投资。从发达国家成熟保险业的情况看,承保利润为基本持平或亏损,主要作用是吸纳资金;而投资利润决定了保险业的生存和发展。在1975~1992年间,除日本和德国以外,其余几国平均承保利润均为负数,保险公司主要利润来自投资收益。如表1:表11975~1992西方六国承保盈亏率和投资收益率平均水平一览表单位:%项目美国日本德国法国英国瑞士承保盈亏率(盈亏/保费)-8.20.330.51-11.62-8.72-8.48投资收益率(投资收益/保费)14.448.488.7213.0113.2911.55资料来源:《证券时报》1999年10月29日2.保险投资可以加快保险资金积累,提高偿付能力。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由资本金和公积金构成。保险投资获得的利润,一方面可以按比例计提公积金,成为保险公积金积累的间接源泉,提高保险资金的安全性,做到保险资金的保值增值。另一方面,在保险公司认许资产和负债之差不满足保监会要求的数额时,保险投资利润的一定余额可以转为扩充资本金,为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壮大提供了资金准备。3.有效的保险资金投资收益,可以降低保险费率,提高市场竞争力。在现阶段市场经济环境下过高的费率,无疑会影响投保人的投保积极性。通过保险投资活动,可以增强保险企业的赢利能力,为降低保险费率提供物质条件。这样既能发展壮大保险企业自身经济实力,提高其收益,也能降低保费,提高保险企业市场竞争力。(二)保险投资发展的外在动因——资本市场的发展与完善资本市场的迅速发展,一方面使得各种金融工具不断创新,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公司债券以及股票发行的品种和数量不断增加,使保险投资有了更多可选择的客体;另一方面,各种类型的机构投资者在资本市场的占有率也稳步上升,保险公司、养老基金、共同基金成为资本市场的主要机构投资者,不仅了扩大的资本市场的投资规模,还降低了资本市场的非系统性风险。二、我国保险投资现存的问题我国保险业在改革开放以来,始终保持了平均30%以上的高速增长。截止到2003年底,全国保险业资产总额为9122.84亿元,保险资金运用余额达到8739亿元,但在高速增长的背后隐忧亦存。投资收益率下降是保险投资中最突出的问题。我国保险公司投资收益率下降的表现:第一,保险可用资金的快速增长和资金运用渠道狭窄的矛盾突出。从国际保险市场看,保险投资采用了多种保险投资方式,具体包括:银行存款、债券、股票、抵押贷款、保单质押贷款、不动产投资等。安全灵活多样的投资方式使得不同的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的特点和需要选择投资方式,按照收益性、流动性的要求和原则对基金进行投资组合。而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仅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买卖金融债,买卖中国保监会指定的中央企业债券,同业拆借和保监会同意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虽然保险基金能进入国债市场和同业拆借市场,但受到交易品种、交易额、交易环节及市场本身发展程度的制约,难以进行现券交易,缺乏流动性,也制约了保险公司的投资运作。第二,保险资金利用率低且主要用于银行存款,投资结构不合理。在发达国家,保险投资率一般位于80%以上,寿险的投资率可达到97%。以美国为例(见表2),而我国保险投资还不到50%,有限的保险资金主要限于银行存款,资金投资运用率很低,结构单一(见表3)。表2.1993-1997年美国寿险公司资产分布状况单位:%年份债券政府债券公司债券股票抵押贷款保单贷款不动产其他资产199360.620.939.713.712.54.22.96.1199461.120.440.714.511.14.42.86.2199559.619.140.517.39.94.52.46.2199658.917.641.319.59.14.42.25.9199756.915.841.123.28.14.11.86.6资料来源:lifeinsurancefactbook1998,p108-109表3.1999-2003年中国保险公司资产分布状况单位:%年份银行存款投资国债证券投资基金其他投资199951.049.037.00.811.2200048.651.337.75.38.3200153.047.021.85.719.5200254.745.320.05.619.7200352.143.816.05.322.5资料来源:中国保监会网站经整理得到
1.从表2中可以看出,1993-1997年这5年间,美国寿险公司的投资中,证券投资所占比重达70%。其中,政府债券在投资比例中呈减少趋势,股票和公司债券的比例在逐年上升;抵押贷款比例下降,保单贷款和不动产保持稳定。1997年,资产结构比重依次为:公司债券、股票、政府债券、抵押贷款、保单贷款和不动产。2.从表3中可以看出,我国保险资金主要用于银行存款,保险投资所占比重不到50%。在保险投资中,国债投资的比重较大,在投资比例中呈逐年减少趋势;证券投资基金比重较小,基本保持稳定,其他形式的投资在逐渐增加。3.两表对比分析可见,美国寿险公司以证券投资为主;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仍以银行存款为主,占其资金运用的一半以上。这种保险投资结构使我国保险公司投资收益与国外产生很大差距:美国、英国等西方保险公司1975—1992年的年平均投资收益率在8%—12%之间;而2002年我国保险资金平均收益率仅为2.97%,投资收益率很低。由于资金无法充分利用,巨大的资金余额正处于低效益的空转状态。同时,银行存款和购买国债的比例过大,证券投资基金的比重过小的投资结构,也不利于保险资金分散投资风险和建立有效的投资组合。第三,保险公司资产和负债严重不匹配。资产与负债的匹配一般是指投资资产与对投保人负债之间期限结构的配比关系,包括资产与负债期限不匹配、预期资金运用收益率与保单预定利率不匹配等。资产匹配的最基本要求是构造一种资产结构,保证在任何时候资产的现金流入与负债的现金流出相对应。如果这种对应不能实现,就会产生资产与负债不匹配的风险,导致保单偿付发生困难或资产预期收益受到影响。寿险资金一般具有保险期限长、安全性高等特点,因而在我国现今这部分资金比较适于投资长期储蓄、国债、房地产等。财险资金期限相对较短,流动性要求较强,比较适于同业拆借、股票投资等流动性强、收益高的投资品种。目前,由于我国比较缺乏具有稳定回报率的中长期投资项目,致使不论资金来源如何,期限长短与否,基本都用于短期投资。这使得保险公司资产和负债期限结构不匹配,严重影响了保险资金的良性循环和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第四,保险公司资金受到银行利率影响,存在较大的系统风险。由于我国保险投资中利率产品的比例过大,利率变化对保险投资收益影响很大。尤其是近几年来,人民银行连续8次调低银行存款利率,使保险公司的资金成本高于存款利率。目前5年期存款利率仅为2.88%,而保险资金平均成本高达6.5%,保险资金大量存于银行产生了较大的利差损。这使得我国保险业,尤其是寿险业面临较大的利率风险。三、充分利用外在动因,使保险投资与资本市场互动结合保险业的发展离不开有效的保险投资,从各国保险业的投资结构来看,证券投资在保险投资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资本市场成为保险投资的重要场所,保险投资也成为联系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的重要纽带。(一)我国已从宏观层面把资本市场作为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重要领域保险投资的渠道狭窄,限制了保险公司的投资运作,也影响了保险投资的收益率。从各国保险监管机构对资金运用渠道的规定来看,一般对保险资金入市的限制比较宽松。从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实践看,我国也正在开始把资本市场作为拓宽资金运用渠道的重要领域。1999年10月,保监会批准保险资金间接入市。根据当前证券投资基金市场的规模,确定保险资金间接进入证券市场的规模为5%。新《保险法》将原法第104条第三款,修改为第105条第三款“保险公司的资金不得用于设立证券经营机构,不得用于设立保险公司以外的企业。”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将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拓宽合规资金入市渠道,为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留下了空间。2004年2月颁布的《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支持保险资金以多种方式直接投资资本市场”,表明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方向和趋势已非常明确。(二)资本市场提供多种信用形式,为保险投资结构的合理配置奠定基础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由于投资结构不合理,形式单一,存在较大的系统性风险。而资本市场上多种投资工具的选择,使保险投资可用空间增大。保险投资在资本市场上可选择不同期限、不同性质、不同风险和收益的证券组合。既能满足不同性质和期限保险资金的需要,达到资产负债匹配;又能有效地分散风险,形成一个合理的投资结构,保证投资的安全性和收益性。
(三)保险投资为资本市场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保险业务的特性使保险公司拥有大量的长期稳定的投资基金,成为资本市场上一个重要的机构投资者。保险业通过吸收长期性的储蓄资金,并按照资产匹配的原理直接投资与资本市场,实行集中使用,专家管理,组合投资,可以为资本市场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即增加了资本市场资金供给,又刺激了资本市场筹资主体的资金需求,扩大了资本市场的规模。保险公司通过承购、包销、购买参与一级市场的发行和做为机构投资者参与二级市场的流通,以其在风险一定的条件下通过经常性的调整投资资产组合,实现受益最大化。这不仅有利于稳定资本市场,削弱投资者操纵市场的能力,降低资本市场的系统性风险;而且有利于完善资本市场结构,促进市场主体的发育成熟和市场效率的提高,从而实现资本市场发展和保险投资收益提高的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良性循环。总之,中国保险业要发展,不仅要发挥好保险的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还必须充分重视和发挥好保险的资金融通功能,把保险资金运用与保险业务发展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不断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加大保险业参与资本市场的力度。资本市场要利用保险投资的有利条件,盘活资金,产生效益。促进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最终达到保险业与资本市场“双赢”的目的。参考书目:《新形势下的保险资金运用:开放与投资安全》作者:张洪涛中国人民大学出版2003年6月第1版《现代保险企业管理》作者:董昭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7月第1版《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作者:魏巧琴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年11月第1版《建立健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保险市场有机结合,协调发展的机制》
[关键词]银行保险;发展模式
[中图分类号]F83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670(2007)04―0036―04
银行保险(Bancassurance)是指在金融服务一体化的框架下发展起来的保险公司与银行合作的一种模式,它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的欧洲。银行保险作为一个专用名词,较权威的解释是:保险公司和银行通过一体化的形式将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多种金融服务联系在一起,从而来满足客户多元化金融服务的要求,并通过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资源的共享实现双方价值最大化的一种战略。
银行保险公司作为银行设立、投股或参股设立的保险公司,背靠母公司银行这座大山,相对于传统保险公司拥有更多的先天的竞争优势,必将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
一、我国银行保险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银行保险能够帮助银行和保险公司实现业务的多元化,避免过度依赖单一业务带来的收入波动,而且,通过银行保险业务可以实现银行和保险机构对自身资源的进一步利用。因此,自1996年银行保险开始登陆中国以来,特别是从2000年开始银行保险迅速成为我国重要的保险分销渠道,并与个人营销、团体业务形成三足鼎立之势。银行保险业的快速发展,大大促进了总保费收入的大幅度提高(见表1)。
然而,我国现阶段银行保险发展模式仍主要采取“分销协议”合作方式,尚未实现银保业务的充分融合。由于受政策与持股比例的限制,银行难以实施自身合作战略,而保险公司利用与国内银行的资本纽带关系,更多地通过银行完善的经营网络拓展国内业务,仍未摆脱一般模式。在我国银行保险发展中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
1、产品类型单一、保障低,且趋同化。随着银行保险的发展,各保险公司相继推出了一些便于银行销售的保险产品。但产品种类还比较单一,各家保险公司的银行保险产品同质化严重,产品同质化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满足不了客户的差异化需求、以及价格恶性竞争。
2、银行主动性不强,缺少文化融合。银行方面重视程度不够,保险公司主推的投资分红类险种容易引起客户对保险产品与银行存款的比较,使银行担心其中长期存款大量流失。因此,银行在银保合作中表现得不够重视,对银行保险在人员、网点和技术上的投入不足,银行柜员也没有接受正规的银行保险方面的培训,致使他们不了解保险产品,在思想上也不够重视。
3、银行重手续费高低、轻分配,恶性竞争。现有的银保合作关系中,银行掌握着大量的网点资源,在销售渠道上占有主导地位,因此,银行可以按照手续费的高低选择合作伙伴。这就迫使保险公司之间展开手续费的恶性竞争。在这种情况下,无论对于银行还是保险公司,都无法实现长期的业务发展,更不利于银保合作达到双赢。
4、合作模式短期化。当前,银行利用保险公司争夺销售渠道,快速提高市场占有率的心理,采取“一对多”的开口协议合作方式。在银行与一家保险公司的合作中,若其的保险产品不受市场的欢迎,或者是出现更有市场竞争力的新型产品时,银行就会转向同其他的保险公司进行合作。因此,银保双方缺乏长期的共同利益,而令双方的合作无法深化。
正是由于我国银行保险自身存在上述的问题,使得我国银行保险的发展经历了一条“起步――辉煌――调整”的过程。辉煌时的2003年,银行保险业务与团体保险、个人保险三足鼎立,成为中国人身保险产品的三大销售渠道之一。然而进入2004年以后,事情似乎悄然起了变化,2004年银行保险业务占总保费收入的比例下降了0.5个百分点,2005年这一比例继续下降,下降比例达到近3个百分点,一些保险公司主动收缩了银行保险业务,银行保险的发展进入了调整期。2006年刚刚有所恢复,2007年第一季度又出现了负增长(见表2)。
尽管上述问题是造成我国银行保险发展进入颈瓶状态的主要原因,但是,制约我国银行保险发展的最根本的原因是发展模式的选择导致了银行保险发展的困局。
由于我国目前实行的是严格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制度,在这种制度安排下,保险公司与商业银行无法进行资本的融合,只能选择分销协议和战略联盟这些相对初级的模式。这些模式可以帮助保险公司在短期内迅速实现业务规模的扩张,银行也可以从中分享佣金收入,这似乎是两全其美之事。但从长远看,这种制度安排从组织层面上锁定和限制了银行保险的深层次合作,由此引起双方合作的短期行为必然使银行保险合作的结果不是双赢。目前我国银行保险发展的现状就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因为银行在我国的金融系统中居于主导地位,控制着绝大部分的销售资源和力量,在分销协议和战略联盟中处于强势地位,这种双方地位的不对等从一开始就埋下了联盟失败的隐患。从银行来讲,迫于竞争加剧,以及金融“脱媒化”趋势的加强,对于银保合作既有短期目的,也有长期打算。短期来讲,因为保险业务不能融人到银行的整体战略,银行也不能分享保险公司的利润,所以就难以避免银行行为的短期化特征:利用网点的资源价值获取尽可能高的资源租金――手续费;长远来看,为了应对“脱媒化”趋势,银行虽有涉足保险业务的意愿,但却受制于商业银行法限制,因此在与保险公司合作时往往是“身在曹营心在汉”,不可能配置较多的优质资源与保险公司进行深度合作。一个很好的例证是在英国,在银行保险起步阶段,英国的银行都偏好与保险商缔结销售联盟。但是后来,由于不满足于仅仅从销售保险中获得收入,许多大银行终止了销售联盟,“白手起家”式设立保险公司和收购保险商成为主流模式。
而从保险公司的角度看,在这种松散的合作中处于弱势地位,话语权的缺失使得保险公司很难将自己的意图强加于银行,相反,保险公司为了争夺稀缺的销售渠道资源,还要竞相抬高资源租金以争取银行的支持。日益升高的资源租金不断侵蚀保险公司的利润,甚至出现了某大型中资寿险公司银行保险业务占其业务结构50%,却只能为公司利润创造2%内涵价值的畸形局面,其后续结果是保险公司自身的动力受到了削弱,银保合作这种创新的利益基础遭到了侵蚀,银行保险在国内的发展无奈只能进人调整收缩阶段。
究其根源来看,银行保险的出现不仅仅是渠道创新与产品创新的结果,更为根本的是组织模式创新,而涉及到组织模式创新就必须有相应的政策安
排作为制度基础。而在我国,由于分业经营,分业监管制度的安排,银行保险组织模式的创新缺乏相应的制度基础,待其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就不可避免地遇到了瓶颈制约,而打破这一瓶颈就不是银行保险本身所能解决的,更多的只有依靠外部的力量来帮助它实现这艰难的一跃。事实上,银行保险在国外的成功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顺利地实现了从产品合作、渠道合作向资本合作的转变。
二、我国银行保险发展模式选择
我国是典型的银行主导型金融系统,截至2006年12月末,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内本外币资产总额达到43.9万亿元,而同期保险业的总资产仅有1.97万亿,两者相差极为悬殊。在这样一种特殊的系统中,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又是一个特殊的群体。截至2006年底,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资产总额达22.5万亿元,拥有境内分支机构71993个,公司客户约1017万,个人客户约5.6亿。正因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我国金融系统中的独特地位,于是成为了保险公司竞相争夺的对象。但由于力量差别悬殊,在双方围绕银行保险创新进行的利益博弈中,保险公司的利益往往受到损害。如果想改变这种局面,就必须改变合作双方的力量对比,这在目前的情势下基本是不可能,而双方的力量对比如果不平衡,合作的基础就不牢固,即使对松散合作这种模式进行改进也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最终仍会出现一方利益受到严重损害,银行保险发展停滞不前甚至倒退这样的结局,双方合作基础受到进一步侵蚀,从而陷入一种恶性循环。从这一角度看,我国现行的银行保险发展模式必须向更高的层次演进。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国际金融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时期,银行、保险、证券的混业经营成为了国际金融业发展的新趋势。它不仅是一场金融制度的变革,更是一个金融机构竞争与整合、金融服务手段创新、金融监管体系完善、金融服务理念革命的过程。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和我国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化,这一革命必将对我国金融业产生深远影响,如果我们不顺应潮流,跟上革命的步伐,就必然会在未来的竞争中处于下风。事实上,目前已经有很多外资综合金融集团进入我国市场,它们从银行、保险、证券等多个业务途径逐步加深对我国的渗透,它们一般都具有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金融创新能力和一体化服务能力,综合竞争能力让国内金融机构望尘莫及。为了应对这种挑战,笔者认为有必要鼓励国内有条件的金融机构进行综合经营创新的尝试来提高国内金融机构的竞争能力。
针对我国银行保险的发展状况和国家宏观环境,采取金融控股公司的模式是比较现实的选择。金融控股公司是指母公司以金融为主导行业的控股公司。金融控股公司一般可分为纯粹控股公司和经营性控股公司两种类型。纯粹金融控股公司的设立目的只是为了掌握子公司的股份,从事股权投资收益活动,控股公司本身并不直接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经营性控股公司是指既从事股权控制,又从事实际业务经营的母公司。金融控股公司模式的主要特征有:(1)控股公司为一非银行金融机构或金融集团,并取得相应的金融牌照;(2)该公司全资拥有或控股一些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金融服务公司以及非金融性实体等附属机构或子公司;(3)这些附属机构或子公司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都有相应的营业执照,都可独立对外开展相关的业务和承担相应的责任;(4)集团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或影响其子公司的最高管理层的任免决定及重大决策。这一模式在欧美较流行,例如瑞士信贷集团、美国的花旗集团和大通集团等。
对我国来说,金融控股公司能够使金融业在现有分业经营的法律框架内实现混业经营,是当前我国由分业向混业转变的比较合适的制度安排。成立金融控股公司,将是在金融分业经营体制下,顺应全球金融服务一体化趋势,应对国际金融控股集团竞争的有效方式。这种模式能够通过资本融合的方式,有效形成同一集团在品牌、经营战略、营销网络以及信息共享等方面的协同优势,降低集团整体运营成本并从多元化的经营中获取更大收益。在同一母公司的调控下,银行和保险公司经营的整体性提高,必将进一步提升合作关系,为客户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内部实现资源共享。采取金融控股公司的形式,既可以保持原有产、寿险及相关业务的相对独立性,又能在集团不同金融业务之间形成良好的“防火墙”,从而有效控制风险。同时在金融控股公司制下,采取二级法人制而不是内设部门的单一法人制,子公司之间不交叉持股,这样银行和保险公司共同受到金融控股公司的控制、但相互之间没有控制关系,这符合银行和保险公司独立经营的原则,并且控股集团对子公司的责任、子公司相互之间的责任,仅限于出资额,而不是由控股集团统付盈亏,有效防止了不同的业务风险相互传递,也对内部交易起到了遏制的作用,避免了个别高风险子公司拖垮整个集团情况的发生。这种模式另一个好处就是投资主体明确,产权制度清晰,混业中有分业,既方便发挥整体优势,又便于分类指导、个别发展。国际经验已经表明,金融控股公司这种机构制度安排实现了从低级阶段的全能制银行向高级阶段的业务多元化金融集团的飞跃。而随着经济全球化和金融一体化的不断深入,中国进入世界贸易组织时代,金融控股公司正成为中国金融机构保持和提高综合竞争能力的必然选择。
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可以采取以银行为主体或以其它非银行机构为主体成立金融控股公司,也可以采取其他形式。其实,以上三种形式在我国都是有例可循的。
以银行为主体的金融控股公司:我国银行业无论从历史、还是从资产和规模上来讲都远胜于保险业,而且银行原本就成立过保险公司,如交通银行在1991年投资成立了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成为中国第二家全国性保险公司。但由于后来分业经营的需要,又将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由交通银行全资附属改为控股。所以,银行对于保险业务并非十分陌生。最近几年成立的几家金融控股公司,就多是以银行为主体的,如中央汇金公司、光大集团、中银国际等,它们涉猎的业务范围更广。
【关键词】保险公司利润管理
我国保险业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经积累了近2.5万亿的总资产。虽然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现阶段我国保险公司目前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是如何由创业期平稳地向成长期转变,一方面保险业竞争加剧,各公司承保利润逐年下降;另一方面,2.5万亿元的资产却主要以银行存款形式存在,收益率较低。如何对保险公司的利润进行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一、影响保险公司利润来源的因素
1、资金运用与保险利润
在成熟保险市场上,保险资金运用业务对保险公司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一是提高股东资本金的收益率。股东投资于保险公司的资本形成资本金,资本金的资金成本则是股东要求的投资回报率。资本金超出最低偿付能力额度的部分为自有资产,这部分资本可以承担更多的风险,实现更多的利润以增大股东权益。同时,只有有效地投资,才能缓解不断增大的保费收入的资金成本带来的压力。二是壮大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高效的保险资金运用,能够带来更高的利润收益。随着资金收益的增加、利润基础的扩大,税后利润固定比例的公积金计提也会不断扩大,所以资金运用收益是保险公积金积累的间接的重要来源。因为公司的偿付能力主要来自于公司的自有资本和公积金,所以,有效的保险资金运用能够增强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三是降低费率,提高市场竞争力。保险资金的有效运用,相应地带来更多的投资回报,扩大保险基金规模,从而使保险公司有条件降低费率。保险费率的降低,会增加保险需求,吸收更多的保费收入,从而有更多的资金运用,最终形成良性循环。
2、承保业务与保险利润
承保业务是保险公司两大主要业务之一,承保业务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保险公司的经营利润。由于各国经济发展水平、保险发展的程度不同,各国保险公司的保险利润方面必然有较大差异。一是承保业务对保险公司经营业绩起着重要作用。承保业务在欧洲和亚洲地区对保险公司利润有较大的贡献,我国保险公司在承保业务上做的不够。这与我国保险公司一直采取粗放型的、低水平经营战略不无关系。所以,我们在谈及国外保险公司的投资业务对保险公司的最终利润所发挥的莫大作用时,我们不应该忽视他们的承保业务的重大贡献。二是保险资金运用业务对国外保险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不能盲目夸大其作用。如果资金业务经营不善,会影响保险公司的最终利润水平。即使在投资业务相当发达的欧美地区,也有相当一批保险公司取得不错的承保利润。
3、成本费用与保险利润
保险公司的成本是指保险公司为提供劳务和产品而发生的各种耗费。保险公司从事业务经营活动中,不仅大量吸收资金而相应地支付利息,而且还要支付业务经营和管理人员的工资等费用,同时耗费一定的物品,所有这些耗费用货币价值的形式表现出来,就构成了成本。我国保险公司相对国际保险公司而言,在国际上更具有竞争力,单纯成本费用控制的较好。但是我国保险公司因综合赔付率、综合费用率较高,导致综合业务成本率较高,其赢利能够较低。
4、偿付能力与保险利润
偿付能力是指保险公司偿付债务的能力,它表示企业资产与负债之间的一种关系。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经济内容表现为一定时期内企业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同未决负债之间的差额,一般由资本金、总准备金与未分配盈余之和来代表。资本金、总准备金和未分配盈余构成保险公司的偿付准备金,偿付准备金的增减,体现着偿付能力的消长。如果保险期间的实际索赔总是与索赔期望相等,那么,保险公司只要将总资产维持在与保险责任准备金相等的规模上,就足以偿付全部债务。但是,如果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势必影响到保险公司经营的稳定、长远发展,甚至影响保险公司的利润稳定。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偿付能力表现为保险公司自有资本或股本,保险公司可以据此提高在承保业务上的竞争力,甚至可以牺牲暂时的利润而换取长远的市场优势;也可以利用这些接近零成本的资金进行投资运用,提高利润。因此,我们分析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非常重要。
二、加强保险公司利润战略管理的措施
由于我国保险业存在承保业务效率低下,成本费用占比大等原因,我国保险公司利润战略管理方面尚有相当大的市场空间和提升空间。
1、确立承保业务的基础地位
保险的本质功能在于风险管理,因而保险与承保业务相互依存,只有通过承保业务,在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建立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才使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有了基础。也只有通过承保业务,才可能实现经济补偿、资金融通、社会管理等现代保险功能。因此,承保业务是保险业发展的基础,也是保险业别于银行业、证券业的显著特征,离开了承保业才可能实现经济补偿、资金融通、社会管理等现代保险功能。因此,承保业务是保险业发展的基础,也是保险业别于银行业、证券业的显著特征,离开了承保业务,保险业也就无所谓的保险业了。其次,承保业务也是投资业务的基础。这体现在承保业务为投资业务提供了大量资金基础。保险公司的投资资金来源主要有三部分:准备金、自有资产和其他资金来源,其中准备金是保险公司投资的最主要来源之一,准备金又来源于保费。因此,承保业务也是投资业务的基础,离开了承保业务,投资业务也就失去资金支持。
2、加大产品开发力度
当前保险产品费率持续走低的原因之一是竞争激烈,而引发激烈竞争的重要原因之一是险种同质化严重,竞争过于集中。因此保险业应加快实施产品开发战略,修改那些不太适销的老产品,使之适应市场需求。
3、加强保险风险管理
保险公司经营的是风险,因此加强风险控制,实现稳健经营,是争取好的经济效益的必然要求。首先,要认真开展以核保、核赔为中心的全面内控管理。要不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其次,要加强再保险工作,要按照《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自身稳健经营的要求,做好保费自留和分保工作。第三,还应充实保险公司的资本金,提高承保能力,保证公司的稳健经营。
4、加强保险从业人员管理
低素质的保险展业人员和保险人员是道德风险的主要来源,保险经纪人和公估人出现后带来了新的道德风险源头。事实上,近年来我国的保险案件不断增加,其中与保险人相关的案件是主要方面。中资保险公司应该坚持规范经营,加强保险风险的严格控制。为此,保险公司应对从业人员和保险人建立一套科学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约束机制,放弃那种以保费收入作为唯一的绩优评价指标的激励制度。此外还应合理利用和慎重选择保险中介机构。大规模的保险中介从业机构和人员,难免鱼龙混杂,良莠不齐。保险公司应充分利用这庞大的中介市场来降低经营成本;但又必须慎重选择和使用,以防滥用导致企业声誉和形象的毁损、致使道德风险的发生。
5、建立有效的内控制度
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除了按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从宏观上的控制和管理外,还应从公司内部出发还应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资金要集中管理、统一使用在资金管理上采用收支两条线的政策,即每个分支机构都设立收入账户和支出账户,收入账户只能用于保费的收入,支出账户只用于赔款的支取和费用的开支,收入户的资金要定期上划总公司,支出户由总公司根据其经营规模下划限额资金以保证公司正常的运作,这样就保证资值是由劳动者创造的。
【参考文献】
[1]魏迎宁:我国寿险公司的增长方式和可持续发展问题[J].保险研究,2006(6).
[2]张维:保险资金证券投资风险测度的实证研究[J].保险研究,2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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