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老院公益活动方案策划范例(3篇)
时间:2024-10-29
时间:2024-10-29
养老院中秋节活动策划方案一:
一、主题:"送温暖,献爱心;关爱老人,从我做起。"
二、活动主办方:体育系志愿者协会
三、活动时间:这周六上午。
四、活动目的:"尊老爱幼"一直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作为新时代的的大学生更应该继承和发扬这一传统美德。为此,经我们协会开会后决定,举行一次献爱心活动,主题为"送温暖,献爱心;关爱老人,从我做起".目的在于给老人们的平淡生活增添一抹色彩,同时也让他们感受到来自党和社会对他们的关怀和帮助。慰问敬老院的孤寡老人,给他们送去一份温暖和爱心,让他们感受社会这个大家听的温暖。
五、活动流程:
(1)前期准备:联系敬老院、人员召集、经费筹集。
(2)活动内容:
1:给老人们呈现一台简单的演出。里面包含一些革命歌曲,让老人们回味当年的时光。
2:冬天来临之际,赠送老人们取暖器以及御寒物品,让老人们在冷的时候感受到社会的温暖。
3:和老人们聊天,让他们回忆美好的往事,注意倾听;帮老人捶背;陪老人下棋;为敬老院打理花花草草。
4:活动结束后打扫卫生。每个志愿者和老人握手,并合影留念。
六、注意事项:
1.活动期间请大家服从安排,实实在在做事,勿打闹嬉戏。
2.进入敬老院,见到老人一定要微笑打招呼,这是对老人的一种尊重与认可。
3.与老人交谈时要尽量的去倾听他们,引导老人多讲述他们的往事。
4.清扫房间时一定要将物品放回原处,不要改变它们的原来布局。
5.各志愿者在整个活动的过程中要注意自身安全及老人的安全。
6.参加每次活动的同学必须遵守本次活动的时间及安排,服从指挥,准时到达集合地点,请勿迟到。
七、活动后期:
1.相关报社报道此次活动的流程及意义。
2.做好记录,资源部负责储存资料及照片。
3.与学院沟通,发表通讯稿及照片,推广此次活动,让各社团及院系明白此次活动的意义。
养老院中秋节活动策划方案二:
一、活动主题:"同过中秋迎国庆,浓浓敬老情"
二、活动时间:2016年9月x日(星期日)
三、活动地点:XX敬老院
四、主办单位:青海XX志愿者服务队。协办单位:待定
六、活动目的:善待今天的老人,就是善待明天的自己!一份尊老敬老的温情,足以融化钢筋水泥的冷漠;一份超越血缘的守望,足以诠释和谐家园的蓝图。在这个特别的日子里,青海XX志愿者服务队决定前往偏远的城南新区XX敬老院去看望那些为社会作出无私奉献的老人们,为他们送去节日的祝福,给他们带去温暖的同时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而我们的义工也可以利用本次机会,在活动中充实自己,在奉献中享受快乐,并使得活动得以有效展开。借此机会亦能充分增强我们的团队合作意识,提高综合素质并坚定我们投身社会公益事业的决心,培养义工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展现义工风采,弘扬雷锋精神,以实际行动传承中华文化,使尊老、敬老、助老的传统美德发扬光大,让"奉献、关爱、进步"的志愿精神蔚然成风,为社会和谐添砖加瓦。
七、活动内容:1、专业修脚团队义务参与本次活动,帮老人们泡脚、修脚、理发、检测身体健康状况,在点滴细节上关怀老人,带去温暖。
2、陪老人聊天,吃月饼,倾听老人们过去的故事。
八、活动流程:1、9月30日(中秋节)上午8:30在西门华联门口,人员到位后即集体乘车前往敬老院(按分配好的小组分别乘车以确保人员安全)。
2、给老人们泡脚、修脚、理发、拉家常、检测身体健康状况(联系下洗脚屋和理发店的)。
3、安排部分义工打扫敬老院卫生、整理内务。
4、与老人聊天,提供月饼、水果等食品并表演准备的小节目。
5、活动结束后清理活动现场与老人们合影留念。
九、活动前准备(一)活动参与人员:1、敬老院:全体老人2、义工、爱心人士(二)人员分工:协调指挥小组、互动活动小组、后勤应急小组、摄影摄像小组(后定)(三)财务说明1、老人费用全免2、义工、爱心人士只承担交通费和其他可以独立出来的杂费的AA制;(其它费用待与赞助商协商)(四)物资准备1、提前与敬老院取得联系,商量具体活动事宜,提前掌握
敬老院院长联系方式、老人数、老人们的基本资料(病历、子女情况熟悉活动地点的硬件设施。(由于修脚工作的特殊性,特别注意有无糖尿病的老人,要分开进行活动)2、提前一周联系管理人员,申报经费、购买慰问物资。3、准备月饼,水果及日常小用品和文艺节目等。
十、注意事项:1、参加活动人员必须准时在指定地点集合,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负责人。2、统一着装、配带工作牌,穿戴要整洁。3、行为举止要大方得体,注意措辞用语,切忌在敬老院内大声喧哗,注意活动中老人们的情绪变化。
一、关于敬老院供养对象的研究
对于人民公社化这一历史时期农村敬老院供养对象的研究,尚未见到较为系统的成果。目前,学术界主要集中研究了敬老院的入院标准,并将研究焦点集中在入院老人的供养政策和五保制度的实施现状等方面。有何昌勤的论文对五保老人入院标准进行了详尽介绍。哪些人能够进,哪些人不能进,哪些人没进,等等,都有所涉。“无儿无女的可以进”;“有儿有女大门也敞开,得自费”;“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进”;“有传染病、有精神病的不能进”;“无儿无女但有劳动能力的不能进,即将离世的不能进,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和右派分子五类人,是坚决不准吸收入院的”;“本社可以进,外社不让进”。此外,“队里不给批、不给出钱的”,“有儿有女不愿自费的”,“不愿受管制、喜欢自由的”这三类人不能进敬老院。通过对敬老院的入院标准的详细介绍可以看出,其划分的标准主要有三个部分:对集体事业贡献程度的判别;对阶级成分的明确划分;对社员身份的清楚界定[1]。
二、关于“五保供养制度”概念的研究
目前有关“五保供养制度”的文献大多是政策性、纲领性的内容。其中最早提出关于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法规性文件,是1956年1月和6月的《一九五六至一九六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和《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文件规定:“社内缺乏劳动能力或完全缺乏劳动能力的老、弱、孤、寡、残疾社员,除了在生产上给以力能胜任的安排”外,还特别规定要“保证他们的吃、穿和柴火供应,保证年幼的教育和年老的死后安葬”。这两份文件是我国最早提出的关于农村五保供养的法规性文件,是为五保的起源。相关的代表性文件还有《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等。
近年来学界对“五保供养制度”概念的界定,主要是从社会救助的视角围绕供养者与被供养者二者之间的关系来研究的。宋士云在《1956―1983年集体经济时代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初探》中指出:“集体经济组织是五保供养的主体,集体经济的发展水平是决定五保供养标准高低的最重要因素。五保供养是短缺经济条件下通过直接的分配环节来解决鳏寡孤独残疾人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2]
李春根、赖志杰持有基本相同的看法,他们认为:“农村五保供养制度是针对三无的鳏寡孤独者建立的,目的是保障农村最贫困最无助群体的基本生活,是对中华民族尊老爱幼、“扶助鳏寡孤独优良美德的传承”[3]。对于“五保供养制度”概念的研究,学者们基本达成共识,在表述中多将农村鳏寡孤独者作为五保对象,将五保供养制度概括为用来解决农村五保老人日常基本生活需要的一项制度。
三、关于农村敬老院历史起源的研究
关于农村敬老院历史起源的政策性文件,最早来自于1958年12月10日中共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决议》中提出公社适应广大群众的迫切要求,“创办了大量的公共食堂、托儿所、幼儿园、敬老院等集体福利事业”,并特别提出:“要办好敬老院,为那些无子女依靠的老年人(‘五保户’)提供一个较好的生活场所”[4]。学术界很少有对农村敬老院历史起源作深入详细的研究,大部分学者只是简略地描述了人民公社化时期农村敬老院的建立与发展。例如,温忠文等按照萌芽、形成、曲折发展、改革和完善阶段,对我国农村敬老院的发展历程进行了梳理。温忠文等人虽仅围绕那一时期相关的政策文件,对农村敬老院是如何一步步建立起来的进行研究,但对于我国敬老院自身发展和农村养老事业的良性发展仍大有裨益[5]。
目前关于这一问题的研究,最具有针对性和代表性的是何昌勤的硕士论文。何昌勤以实地调查访问的方式,对我国东北地区北佬壕村敬老院的形成和发展进行研究,通过对经历过人民公社时期敬老院成立及运行的当事人(包括当时敬老院的建设者与管理者)进行实地调查访问,对敬老院建立的历史背景作了较细的研究,梳理为:响应上面号召,争做先进公社,适应公社化形式需要,享有财力分配,拥有人力支持。由此,文章分析出了北佬壕村敬老院的产生并不是偶然的,它是随着生产的发展和人民公社的成立而出现的,是“五保”工作的进一步发展,也是广大群众的要求[1]。这篇论文通过对个案村庄相关人物的访谈来还原历史,由于文章是在口述的基础上整理而成,一方面有利于作者对这个问题加深理解,另一方面弥补了这一时期敬老院方面文献资料的不足,有助于我们进一步了解人民公社时期敬老院的真相。
目前,学术界对于人民公社时期敬老院的起源及运行发展的研究比较薄弱,加强这一研究很有必要。
四、关于农村敬老院建设与管理的研究
关于人民公社化时期敬老院建设与管理,从现有资料看,最早的文献来自《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要加强公共食堂、托儿所、幼儿园、敬老院、小学校、卫生院、俱乐部、商店等方面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并且积极指导社会舆论……作好服务性工作,看成是为人民服务的一种崇高的工作。”[4]章伯森在《进一步办好集体生活福利事业为实现1960年农业生产更大更好更全面的跃进而奋斗》一文中提到:“建立公共食堂的,幼儿园的,敬老院的管理委员会,服务人员也要经过民主选举,经常开会研究食堂工作,充分听取社员意见……每个集体生活福利单位,都要建立粮食、现金、实物的收支账簿。”[6]
针对敬老院的建设和管理,《怎样办好人民公社的食堂、敬老院、托儿所》一书提出“党支部领导重视,书记挂帅,思想动员工作;发动老人辩论,订出发展生产、提高生活的规划;实行民主管理,勤俭办院的方针;乡、社党的组织经常加强对敬老院的具体领导”等建议,并建议“院内老人不要坐享其成,还要参加劳动,自力更生”[7]p1。《办好人民公社的福利事业》还介绍了敬老院的干部和服务人员的标准:“政治可靠、热心为老人服务的才可以担任”[8]p81。
现有关于人民公社时期农村敬老院建设与管理的研究,多是叙述院内老人的日常生活情况。其最初特别是人民公社时期敬老院形成的过程、形成的原因、运作管理的具体细节和流程,以及院内老人们具体生活真实原貌等方面的研究,几乎没有涉猎。值得注意的是,学者们很少关注这一时期敬老院在运行管理方面的缺陷之处,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十分有必要,有助于我们更加透彻地分析人民公社时期敬老院由兴转衰的缘由。
五、关于敬老院作用与功能的研究
敬老院的存在与人民公社的盛衰息息相关。人民公社化时期在农村兴办敬老院有其特定的作用和功能。对于这方面的研究,学者们大致提出了这样一些看法。例如,杨清哲在博士论文《人口老龄化背景下中国农村老年人养老保障问题研究》中阐述道:“到六七十年代,一部分大队、公社先后成立了敬老院、残疾人福利院等,目的就是使‘五保’供养制度能真正落到实处。在集体经济基础之上建立起的农村老年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虽然保障水平并不是很高,但却切实可靠”[9]。可见这一时期农村敬老院确实有效地保障了五保制度的实施,保障了五保老人的基本生活。章伯森在《进一步办好集体生活福利事业为实现1960年农业生产更大更好更全面的跃进而奋斗》中具体阐释了人民公社化时期敬老院一类的集体福利事业的优越性:“集体生活福利事业的发展,对于促进生产大跃进,有极大的作用;对提高社员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觉悟,增进人民内部团结和家庭和睦,以及普及文化等等都有极大作用;人民保健事业得到了迅速发展;是多快好省地安排老人生活的好方法”;等等[6]。《辉煌的十年》这样描述:“1958年广大农村实行了工资制与供给制相结合的分配制度,人民公社兴办了公共食堂、托儿所、幼儿园、敬老院等集体福利事业,增加了农民的社会保险。过去广大农民的那种衣不蔽体、食不饱腹、糠菜半年粮的生活已经一去不复返。”[10]边平在《让人民公社的集体福利事业办得又多又好》一文中这样写道:“有了托儿所、妇产院、敬老院,儿童受到社会的教育和照管,妇女安心生产,产妇得到照顾,孤身的老人饱暖安乐地渡过晚年。”[11]由此可见,在集体经济时代,集体福利事业的兴办给人民的生活带来了诸多好处。
六、研究的不足与建议
综上所述,学者们对于人民公社时期敬老院的研究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根据县委批转的《2018年度**县政协协商与监督工作计划》要求,经县政协第九届委员会主席办公会议和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县民政局2018年以来的工作进行民主评议。由县政协副主席***带队,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牵头,组织部分政协常委和委员成立评议组,从10月26开始至12月12日结束,通过召开动员会、听取单位自查报告、征求意见座谈会、问卷调查、实地调研、面对面的集中评议等形式,对县民政局2018年以来的履行工作职责、班子及队伍建设、行业作风、制度管理建设、政协建议案和提案的办理落实、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的处理等工作情况进行评议。从征求的意见和问卷测评综合来看,广大干部群众对当前县民政局工作总体评价较好,满意或基本满意率达98.5%,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现将民主评议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民政局基本情况
根据2011年**县《三定》方案,对**县民政局职责和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增加了扶贫开发和防灾减灾、社会救助职能,核定6个科室,行政编制7名,事业编制1名。目前民政局班子1正副,有行政编干部人,事业编干部人,公益事业型岗位人员人。
二、主要工作成效
为科学、准确地反映我县民政事业发展情况,此次评议以民政局《三定方案》职能为基础,对照《**县“十三五”民政事业规划》、《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县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布局专项规划》、《**县综合防灾减灾“十三五”规划》(送审稿)等内容开展评议活动。评议组认为民政局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能够克服困难、完善制度、改进服务、规范管理,为全县民生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民生工程实施有效果
一是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不断完善低保(特困)标准科学确定和补助标准增长机制。目前,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590元/月·人;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350元/月·人,农村特困集中供养保障标准提高到年人均6000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年人均5040元。较好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二是严格规范城乡低保管理。坚决贯彻“七不保”、“四从严”、“五步骤”城乡低保管理规定,坚持落实上户调查、群众评议和低保公示制度。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加强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工作。目前,我县城市低保户共有****户,****人;农村低保户共有****户,****人。三是认真实施医疗救助政策。进一步优化医疗救助受理机制,开通了“一站式”医疗服务同步结算系统,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2017年以来,累计实施医疗救助****人次,****万元。及时实施临时救助,累计实施临时救助****人次,****万元,极大缓解了困难群众因病、因灾等临时困境。
(二)灾害应急救助有保障
一是健全灾害应急管理体制。推进综合减灾救灾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县灾害应急预案》等防灾减灾救灾机制,有效应对各类自然灾害。二是及时准确发放救灾物资。2017年以来,累计下拨救灾资金****万元,保障了灾区灾民基本生活。三是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台、民政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通过印发宣传单、宣传车、播放防灾减灾宣传片等多种形式,开展“5·12”防灾减灾宣传活动。
(三)拥军优属工作有落实
一是优抚对象各项政策得到落实。2017年以来,累计发放人次,发放金额208万元。二是积极稳妥地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2017年以来,累计接收退役士兵100人,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121万元;鼓励引导11名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发放生活补助1.29万元。三是广泛开展拥军优属和公祭日活动。2017年以来,累计走访慰问优抚对象1200人次,发放慰问物资60万元。
(四)新型社会福利体系有优化
一是认真做好孤儿救助金发放工作。2018年起,城市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标准提高到800元/人·月,机构集中供养的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标准提高到1200元/人·月,农村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标准提高到***元/人·月。2017年以来,累计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共****万元。二是认真做好老年福利工作。自2017年7月1日起,我县80—89岁老人高龄补贴标准提高到***元/人·月,90—99岁老人高龄补贴标准提高到***元/人·月,100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标准提到500元/人·月。2017年以来,累计发放高龄补贴*****人次,327.704万元。为70周岁以上老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共计****万人次。三是贯彻落实残疾人“两补”政策。积极做好残疾人“两补”发放工作,根据残疾人新增、死亡或低保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残疾人“两补”发放名单。2017年,累计发放残疾人困难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共****人次,****万元。
(五)民政专项事务管理有规范
一是救助管理工作稳步推进。2017年以来,累计救助各类流浪乞讨人员****人次。深入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全县****名农村留守儿童得到有效监护。新建成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项目。二是依规开展婚姻登记工作。2017年以来,全县共办理结婚登记****对,离婚登记****对,办理补领手续****对,办证合格率100%。三是积极稳妥推进绿色殡改工作。在推进绿色殡改各项工作,尤其是在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和成效。建成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墓地**处,累计投入资金***万元。截止目前,全县“三沿六区”范围内违规坟墓共迁移*****多座,完成裸露坟墓、大型硬化坟墓整治***余座,整治率达100%。累计有偿回收棺木****副。四是全面完成全县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全面完成全县**个行政村和**个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目前,我县各农村和社区均成立了村民监督委员会、建立了协商民主制度。
三、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在评议活动开展中,评议组认真聆听了民政局、乡镇民政所工作人员、基层群众的意见,从群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和群众反馈情况来看,大家对近年来我县民政事业的改革进步是肯定的,但由于经济社会发展较快,造成了民政事业发展与群众期盼不对等的矛盾,部分矛盾还很尖锐。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农村养老体制改革探索与基层群众需求的矛盾。我县是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和第三批全国养老示范县,2017年编制了《**县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布局专项规划》,提出完善“城、镇、社区”三级养老网络,目前进行了积极探索,如县清风苑(县敬老院、**镇敬老院、县养老院建于一处)建设,公益养老与社会养老结合较好,运行较为成功。但在其他地区,目前仅能做到保障“五保户”等特困群众养老,无法兼顾其他人群。群众代表提出,部分子女在外地做面包的“留守老人”也有就地就近集中养老需求,但得不到满足。而在基层,特困群众养老资源也并不平衡,如**乡打造了民政部三星级敬老院,床位***张,但真正入住***人,多余床位因敬老院严格的入院标准和不得从事经营活动的规定,无法向有需要的群众提供;而***镇,仅有床位***余张,因需集中养老人数过多,不得不将*人寄养于县敬老院,同时计划对现入住敬老院的不达标人员进行一次清理。此种情况容易造成新的矛盾。同时,包括县敬老院在内,普遍存在医务人员缺乏、医务室如同虚设的情况,医养结合不如人意。
2、低保体制运转与人文关怀需求的矛盾。一是群众反映低保清退政策执行比较简单粗暴。应该说低保“七不保”、“四从严”、“五步骤”等制度使我县低保事业进入了良性轨道,但部分村干部代表反映在执行清退制度时没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存在“一刀切”现象,在低保户的认定和临时救助的审查工作中,存在实质性的核实过程空缺情况。二是目前低保金实行的是“一季一发放”方式,有群众要求实现“按月发放”,同时年末送温暖活动安排在春节前1-2天(农历廿八、廿九),群众虽然拿到钱,却误了买年货的时机,还是过不好年,甚至存在走访资金年后到户的情况,群众要求时间提前。三是分散供养保障金发放满足“到帐”,对特困群众“用钱”环节关注不够,极少数分散养老“五保户”没有得钱用。
3、殡葬改革群众反映矛盾较为尖锐。基层群众对当前殡葬改革效果不太满意,部分群众说到殡葬工作情绪激动,言辞偏激。一是反映县火葬场服务很不到位。火化炉分等级,且存在焚烧不完全事故;服务态度粗暴,存在当着亲友面,利用“面子”逼群众买贵的骨灰盒的现象,使政府对群众的火葬补助效果体现不出来,造成误解;商业性墓地价格畸高。二是农村公墓建设投入使用,但管理缺失和配套基础设施不到位造成矛盾。如公墓在选址时均在荒野,道路未硬化;供群众烧纸钱等祭奠用的安全场所没有;墓地没有建设厕所给群众造成不便随地大小便更影响环境卫生;乡村公墓管理全县没有统一的制度。
4、其他改革中存在的矛盾。一是民政局机构改革的矛盾。当前县民政局职数不足,干部职工兼职过多,精力分散;婚姻登记处被设为公益性岗位,收入低,人员不稳定,不利于保障工作开展;乡镇民政所长、民政助理员普遍存在一人多岗情况,极少数乡镇甚至存在民政所长经常更换的情况,多的一年两次;民政局与基层民政所编制、财力两条线,基层期盼县民政局在经费、办公设备上的支持很难落实。二是社会组织管理改革与蓬勃发展的社会组织的矛盾。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成立了大批行业协会、公益协会等群众组织,如毛竹产业协会、面包产业协会、跑吧、乓协、羽协、花协、老年体协、老年科协等等,《县民政事业“十三五”规划》中明确要建立科学管理的评估机制,对这些社会组织开展评估工作,规范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资格、产生程序、任职年限,实行法人离任审计和过错责任追究。实际评估和审计很难实施。三是“慈善行动与互联网+”探索工作不到位。县行政中心警务室旁边的福利自助机安装1年多时间,仍然没有启用。
四、几点建议:
民政事业,关乎党恩落地,关系政府形象,关联群众切身利益,特别是在当前我国改革进入“深水区”,各类矛盾层出不穷、交替显现的情况下,抓好民政工作更显重要。
1、建议借助当前机构改革之机,适当增强县民政局力量。一是充分考虑民政局职能,在干部职数上予以增加;二是婚姻登记处联系千家万户,专业性强,建议设置为事业单位;三是乡镇民政所长、民政助理员的更替应征求县民政局意见,避免出现工作断层;四是建议在基层民政工作经费和工作设备上给予保障。
2、建议强化正面宣传,消除误解。在评议中发现,很多矛盾源于误解。如对“七不保”的误解,对优军优属政策的误解(有军官家属提出未得优属费,而此政策实际针对士兵),对殡葬管理的误解(民政部门正着手解决火葬场问题,但群众并不知晓),对敬老院和养老院职能的误解等等,这些误解均因对政策不熟悉、对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不了解造成,应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群众知晓率,缓和矛盾。
3、建议加大争资金、争项目和财政投入力度,确保《***县民政事业“十三五”规划》完成。《规划》涉及六大方面,21个单项工作,任务非常繁重。2018年即将过去,“十三五”业已过半,我县还有很多任务尚未完成,部分项目建设还存在资金拖欠的情况,如县***苑养老院,尚有****多万资金未支付。建议加大上争外引和财政投入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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