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直接投资的缺点范例(3篇)
时间:2024-11-02
时间:2024-11-02
关键词:外商直接投资;经济效应;利用外资
中图分类号:F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2)06-0071-02
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加快,以跨国公司为主体的外商直接投资(ForeignDirectInvestment,即FDI),在经济发展中扮演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国内外学者从不同的角度研究了FDI的流入与东道国经济增长的内在联系,普遍认为FDI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东道国的经济增长。河南省作为我国一个内陆省份,经济外向度相对较低,开放型经济发展缓慢,尤其是吸引FDI的数量累积额占全国的比例较小。在建设中原经济区的伟大进程中,提升利用FDI的水平及其经济效应对推动河南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试图在深入分析河南省利用FDI现状的基础上,实证分析利用FDI的经济效应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1河南省利用FDI的经济效应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河南省利用FDI的数量快速增加。1985-2010年,河南省签订FDI协议(合同)个数、协议利用FDI金额与实际利用FDI金额都呈现显著增长,尤其是1994年以来,利用外资数量呈现单边增长态势:签订协议(合同)个数由1985年的29个增加到2009年的362个,增长了11.5倍;协议利用FDI金额由6870万美元增加到578385万美元,增长了83.2倍;实际利用FDI金额由565万美元增加到624640万美元,增长了1104.6倍。河南省利用FDI呈现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1)FDI以独资经营为主要投资方式,2010年外商独资企业所占比重达到58.7%,合资经营所占比重为30.6%,合作经营所占比重为9.7%。(2)FDI主要来源于我国香港地区,2010年来自香港的外资占全省实际利用FDI的比重分别达到52.7%,2008年高达64.6%。(3)第二产业尤其是制造业是利用FDI最多的产业,2005-2010年期间第二产业实际利用FDI的比重分别达到74.6%、74%、72%、73.3%、68.2%和72.4%,其中制造业实际利用外资占全省的比重分别达到48.8%、52.8%、46.5%、45.6%、51.1%和52.5%。
1.1FDI对河南省经济发展的总体效应分析
对位于中部地区的河南省来说,在发展的过程中必须解决的两大根本性问题是经济总量的扩张和市场主体的成长。这两个问题的背后,都回避不了一个最重要的支撑因素――资金投入,而这恰恰是中部地区最为稀缺的要素。对中部地区而言,解决投入问题,一个最现实的选择是招商引资。资本稀缺的中部地区可以通过引入国外、境外的资金,培植市场主体,实现经济总量的扩张,对河南省尤其如此。
为更好研究FDI和河南省经济增长的统计关联,以每年的FDI对GDP回归(取双对数计量模型),建立回归方程LNGDP=c+αLNFDI+μ,选取1985-2010年的河南省GDP与实际利用FDI金额(其中GDP单位是亿美元,FDI的数据单位是万美元,数据都是以1985年为基期的不变价格得出的实际值,数据来源于河南省统计年鉴),采用Eviews.6.0数据分析软件对时序数据进行了线性回归分析,得到分析结果如下:LNGDP=1656.515+0.047LNFDI。方程表明,当FDI每增长1%,GDP增长0.047%。这说明引进FDI对GDP有扩张效应,引进外资的经济效果很明显。
1.2FDI对河南省经济发展的直接效应分析
(1)资本形成效应。
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对河南省资本形成的带动效应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首先,FDI弥补了河南的资金缺口,增加了该地区的资本存量,促进了地区经济增长。与“双缺口”理论相反的是,河南省不存在资金缺口和外汇缺口,反而存在“双溢出"现象,即省内储蓄超过省内投资并且一直存在对外贸易顺差和外汇盈余。
其次,弥补了河南省的技术缺口,提高了河南省投资质量。外资企业同省内企业相比,具有更高的资本密集性和技术密集性,较高的劳动生产率和全要素生产率,提高了河南省投资效率。
(2)贸易促进效应。
一般来说,外国直接投资的贸易促进效应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贸易替代效应、贸易创造效应、贸易补充效应和市场扩张效应,衡量的最直接方法是考察外商直接投资企业的进出口情况。自1992年以来,外商直接投资企业进出口额大幅增加,特别是2003年随着进口额和出口额的跳跃性增长,进出口总额也上了一个新台阶,FDI为河南省发展外向型经济做出了贡献。
1.3FDI对河南省经济发展的间接效应分析
(1)技术进步效应。
根据资本外溢效应的作用机制,FDI对河南省的技术进步效应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①内外资企业的联系效应。按照现代产业价值链理论,企业是其产品价值链中的一环,它要向其上游的企业购买原材料、中间产品、生产要素或服务。事实上,许多外商投资企业产品价值链的上游企业大多是国内企业,外资企业为了保证产品的质量,必然会将其质量标准、技术标准向国内的供应商灌输。通过这种方式帮助这些企业改进生产工艺、改善产品质量。例如,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黄河租赁有限公司,新乡汤川精密机械金属有限公司,平顶山中南小汽车修理有限公司和爱迪生电力系统有限公司等;②外资企业带来的竞争效应。外资企业的进入加剧了当地市场的竞争程度,会对国内同类企业产生显着的竞争效应。同时,内资企业的技术进步也会对外资企业带来竞争压力,反过来迫使其提高技术,从而达到一种技术的螺旋型进步趋势。这类企业主要有洛阳哈斯曼制冷有限公司,平项山双鹰联合电力有限公司,中原桑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郑州中法原(供)水有限公司等。
(2)产业结构调整效应。
要素禀赋结构理论表明,生产要素供给结构的变化将影响产业结构的演进。外商直接投资是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投入,作为资本对区域产业结构的演变必然产生影响。经济发展的历程表明,伴随着经济增长,必然要实现产业结构的演进。改革开放以来,河南省的产业结构演进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第一产业所占的比重不断下降:第二产业所占比重基本上平稳上升;第三产业所占比重有小幅上升但是不稳定,具有阶段性。
2提升河南省利用FDI经济效应的对策建议
目前河南省的发展既存在动力不足,缺乏新的投资来源和技术支撑,又存在缺乏竞争意识、竞争机制和淘汰机制的问题。在深入分析河南省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的基础上,其利用外资的速度和水平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今后的发展速度和质量。因此,大力改善投资环境,全面加快利用外资步伐,切实改善包括基础设施与重点工程建设、努力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造就开放型的社会文化环境、改善融资环境等内容的综合环境,努力营造公开、平等、自由竞争的良好发展环境是河南省提高利用FDI水平的关键。
2.1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造就开放型的社会文化环境
打破内陆封闭意识和传统思想束缚,扩大开放程度。要摒弃陈腐的观念,学习吸收国外尖端技术和先进的管理经验,增加收入与就业,提高国民经济的整体素质,最大程度地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要提高对外商和外资的认识,一切按照国际惯例办事,积极主动地吸引外商来河南省投资办企业,敢于推出骨干企业与外资合营和合作。
2.2切实抓好基础设施与重点工程建设,加速改善投资硬环境
(1)大规模开展能源、交通、通讯、旅游等基础设施建设。
除少数城市外,河南省大部分地区基础设施较差,为满足改革开放、扩大引进外资的需要,增加河南省投资环境吸引力,必须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特别是交通、邮电能源等。同时还要努力改善涉外服务条件,通过独资、合资等多种形式,在主要城市建成符合国际标准的星级宾馆。
(2)加强商业和市场服务设施建设。
加强商业和市场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发展生产资料市场和金融、技术、信息、劳务、房地产、产权交易市场。要采取灵活政策,和邻省搞活边贸,严格执行《中央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搞活流通,加快市场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树立社会主义大市场的观念,破除“肥水不流外人田”的陈旧概念,彻底解决在商品紧俏时限制本地商品外销、产品积压时又制止外地商品流入、人为造成自我封闭状态的问题。
(3)加快郑州和洛阳的铁路、公路、航空口岸和保税区建设。
远离海岸线和缺乏直接对外联系口岸,是内陆省份扩大对外开放、加强和世界经济联系最大的障碍因素。因此,利用河南省四通八达的内陆交通优势,特别是第二条欧亚大陆桥开通的有利条件,在河南省交通枢纽地区建设内陆口岸,将海岸线引伸入内地,建立和世界经济联系的直接通道是十分必要的,这将大大提高河南省和国际市场与经济的联通能力,改善河南省投资环境状况,增加吸引力。同时,加快保税区与保税仓的建设,也是进一步改善河南省投资环境的重要措施。
2.3改善投资的金融环境
(1)培育和发展金融市场。
吸引外商投资必须有相应的配套资金,解决资金问题的重点是在发挥金融部门职能作用和优势的同时,培育和发展金融市场。首先要加快金融改革步伐。金融体制可仿照经济特区实行金融业务交叉,打破各专业的业务分割,另外还要创造条件引进外资银行,一方面可引进竞争机制,推动地区金融业的发展;同时也有利于吸引更多的外资,减轻河南省银行贷款资金不足的压力。开放外汇调剂市场,外汇管理部门应放宽对兑换范围的限制,不仅允许外商投资企业参加,也允许内资企业参加,保障外资企业资金的合理流出的自由。
(2)健全外商投资的服务体系。
软环境的改善除了观念的转变、素质的提高、形象的改变以外,还要具体搞好外商投资一系列的服务体系和建设,它包括进出口海关服务体系、政策咨询服务体系、法律服务体系、项目审批的一条龙服务体系、生活物资保障服务体系、生产资料供应服务体系等。
(3)优化外资产业结构。
制定引进外资的合理产业政策,加快河南省外向型经济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主要表现在:①由加工型向基础型转变;②由劳动密集型向资本、技术密集型转变;③由粗加工向深加工系列化配套化方向转变。
参考文献
[1]袁伟,贾建华.我国吸收FDI的特点及趋势分析[J].江苏商论,2011,(10):71-73.
[2]周文娟,张坚.经济转型时期江苏省吸引FDI的现状与建议[J].江苏商论,2011,(10):74-76.
(一)韩国的外资优惠政策
90年代中期特别是亚洲金融危机之后,韩国政府开始改变以往限制外资流入的政策,采取积极措施鼓励外商投资。首先是大幅度放宽行业准入和各种限制性规定,其内容:一是放开准入行业,在所有1058个行业中,仅有近海渔业、沿岸渔业、广播电台、电视台等4个行业禁止外资进入,其他全部放开。二是放开关于外方持股比例的限制,1030个行业允许外方100%持股,只有24个行业有不同程度的比例限制。三是取消过去对外资企业持有土地用途和面积的限制。四是放宽关于外国投资者投资资金下限的要求,目前的规定是投资资金不得少于5000万韩元(约5万美元)和投资比重不得低于10%。
其次是实施外商投资的鼓励和优惠政策。1995年4月韩国开始实施新的《引进外资法》,将电子信息、电气机械设备制造、精密机械、新材料、生物工程、航空、运输、环境能源领域、社会基础设施等行业列为鼓励行业,此后在1998年11月又进行了补充。目前总共有533个行业被确定为鼓励外商投资领域。对于这533个行业,主要实施了以下优惠政策:一是对企业所得税实行最初7年免征,以后3年减半征收的“七免三减”政策;二是对投资用机械设备免征进口关税、特别消费税和附加值税;三是对投资企业进口提供通关便利。
(二)泰国的外资优惠政策及其特点
按照泰国政府2000年3月公布的《外国人事业法》,所有行业都允许外资进入,只是在43个行业外方持股比重或外方投资占投资总额的比重不得超过50%。其中绝对禁止的行业有9个,需要经过内阁会议同意并由商务部长批准的行业有13个,需要经过外国人事业委员会同意并由商业登记局批准的有21个行业。绝对禁止外方持股超过50%的领域包括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农业、果树园、渔业、药草采集、文物交易拍卖、佛像和僧钵的制造和贩卖、土地交易等。
按照泰国的产业分类,鼓励外资进入的行业有126个,第一类是26个农业和农产品加工行业;第二类是18个采掘业;第三类是16个轻工业行业;第四类是22个机械、运输设备和金属制品等行业;第五类是电子、电气机械零部件行业;第六类是15个化学、造纸、塑料等制造业;第七类是20个服务和公共事业行业。对鼓励类行业的优惠程度根据投资地区有所不同。所有外资企业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包括:从盈利之日起的3~8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如果在免征期内发生亏损可以从优惠期结束后的税前利润额中扣除。其次,还根据不同地区对外资企业给予不同的机械、原料进口关税减免优惠政策。
(三)日本的外资企业鼓励政策
不仅发展中国家通过优惠政策鼓励外商投资,一些发达国家也开始在这方面进行尝试,日本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日本从80年代中期实行资本项目自由兑换以来,基本取消了对外商投资的限制。但是由于其国内企业之间所特有的序列纽带关系,以及人工成本高昂等因素的影响,外资进入相对困难。90年代以来,长期的经济萧条使得日本政府开始大幅度调整经济政策,希望通过吸收更多的外国资本给日本经济带来活力,尤其是许多深受人才外流困扰的地方政府也准备通过积极吸收包括外资在内的投资者来本地投资,采取了许多积极措施,1998年日本政府出台了一项鼓励外商投资的政策,决定对157个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信贷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流动资金贷款,最高担保额可以达到企业全部资产的95%。此外,为了完善面向外资企业的服务体系,日本还在政府设置的企业信息服务机构“日本贸易振兴会”建立了专门的咨询窗口和网络。
近年来,日本政府进一步提出了通过制度创新促进结构调整、振兴经济的方针,其中主要内容之一,就是允许地方政府建立各种形式的“经济结构改革特区”,并通过颁布专门法律在特区内实施特殊政策。其中包括了以吸收外资为主要目的的“经济特区”。例如在日本冲绳县设立的“特别自由贸易区”,在吸引外来投资方面实施了以下优惠政策:一是区内企业可以从事加工贸易、保税(关税和消费税)加工产品并出口,如果产品需要在国内市场销售,企业可以在按照零部件、或按照成品自由选择一种税率缴纳关税。二是对区内企业给予企业所得税、法人事业税、固定资产税、土地保有税等减免优惠待遇;其中关于企业所得税的减免政策规定:在开业后连续10年中企业所得税按照从企业所得中扣除35%之后的基数征收;照此计算,在前5年企业所得税率仅为22.9%,相当于法定所得税率(40.9%)的55.9%;后5年的所得税率平均为27.4%,相当于法定税率的67.0%。三是对制造业设备投资给予一定减税优惠,如可从企业所得基数中扣除相当于机械设备购入价值的15%、建筑物投入金额的8%;同时投资设备可享受特别折旧优惠。四是对区内企业吸收当地30岁以下年轻人就业给予特别补助和奖励,其中补助最长可享受两年,补助金额最高可达补助对象员工工资的1/3。五是区内企业还可以享受冲绳县的其他鼓励性政策优惠,如对制造业、公路货物运输、仓储、包装、批发商业、软件、信息处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设计、自然科学研究等行业给予产地调查、清理和购置费用补贴等。该区从2001年建立以来,已经在吸收外来投资方面取得明显成就,其中包括来自德国、意大利、加拿大等国企业的投资。
除了以上三个国家之外,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菲律宾、越南和印度等国家都在继续实施、并不断增加鼓励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和措施。
二、国际直接投资的新动向
第一,跨国购并仍然是国际直接投资的主导方式。统计表明,2001年世界直接投资的急剧减少,首先是跨国公司之间的购并大幅度下降所造成的,但是,由于跨国购并额的下降幅度与全部直接投资流入额的下降幅度相近,前者在后者中所占比重并没有降低,跨国购并仍然是最主要的投资方式。
第二,IT投资是引发国际直接投资波动的决定性因素。IT产业购并投资的快速增长曾经是90年代后半期国际直接投资的显着特点之一,2000年该行业购并增长对全部购并投资增长的贡献率达到72.8%。另一方面,在2001年跨国购并的下降额中,仅IT投资购并的下降额就占了55.5%(日本贸易振兴会《贸易投资白皮书》,2002年9月)。2002年起IT商品和服务开始进入缓慢复苏阶段,但是由于海湾战争的影响,国际着名机构(美国高技术调查公司IDC)已经将原来IT产业投资6%的增长预测值下调为3.7%(《中国经济时报》,2003年4月1日),据此估计,短期内IT相关的直接投资仍然难以出现较快增长。
第三,流向发展中国家的FDI比重有所提高。流入发展中国家的国际直接投资占全部直接投资的比重,1997年曾经达到41%,但以后逐年降低,2000年仅有17%。2001年,流入发展中国家的国际直接投资虽然也出现下降,但由于下降幅度明显低于发达国家,使得所占份额上升到28%。主要原因在于流向发展中国家的直接投资以绿地投资方式为主,而这种投资受发达国家资本市场波动的负面影响相对较小。
第四,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引资竞争日趋激烈。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一是出现两极分化倾向,2001~2002年,中国、菲律宾、印度等国家仍然保持了较大幅度增长,其中中国2002年的外商直接投资流入量已经上升到发展中国家流入总量的37%(根据世界银行《2003年全球发展金融》,2003年4月2日;另外,2001年中国吸收外来直接投资占发展中国家的比重是23%);其他发展中国家(地区)的下降幅度很大。二是墨西哥作为NAFTA(北美自由贸易区)成员同时又与EU(欧盟)建立FTA(自由贸易协会)关系的发展中国家,吸引直接投资方面成效突出,在连续几年增长的基础上2001年再增86.1%,占世界FDI总额的比重也由0.9%提高到3.6%,表明已经加入自由贸易区的发展中国家在吸收直接投资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三是各国竞相采取更为开放和优惠的吸收外资政策,这一点尤其值得我们注意。
三、我国在引资竞争中面临的主要压力
长期的经济增长潜力和巨大市场规模以及大量存在的廉价劳动力是我国在吸收外资方面的明显优势,这也是2001~2002年我国吸收FDI能够实现恢复性增长的主要原因,但是,由于许多国家竞相调整外资政策,向外国投资者提供更多优惠,各国之间的引资竞争日趋激烈,再加上我国目前在市场体制、投资环境和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今后吸收外资的总体形势不容盲目乐观。
(一)政策优势正在逐步消失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的经济主体结构单一、市场化程度很低,投资环境与国际水平相差甚远,为了加快经济发展进程,采取了积极有效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经济发展战略,并向外资企业提供了各种政策优惠。但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和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多元化的经济主体结构已经初步形成,投资环境也得到了明显改善。外商投资企业长期享有的部分超国民待遇陆续取消,目前仅在投资设备进口、加工贸易管理和企业所得税方面保留了一些区别于内资企业的优惠政策。但实际上这些政策与韩国、东南亚国家相比已经没有什么优势
,在优惠期限、行业准入限制等方面甚至处于劣势。
(二)流入我国的直接投资增长存在不确定性
90年代的经验表明,我国吸收外国直接投资的增长趋势与国际直接投资增长趋势并不完全一致,多数年份出现反向变化,即在国际直接投资快速增长时期流入我国的外商直接投资增长明显回落;而在国际直接投资萧条时期我国吸收的直接投资会出现强劲增长。这种特点说明二者之间、特别是我国与美国等主要资本流入国之间在吸收国际资本方面存在一定替代关系。2002年中国吸收外资首次超过美国位居世界第一位,并不能说明我国的引资竞争力已经超过美国,主要是由于“911”和美国股市疲软、企业信誉危机等因素的影响,带有很大的偶然性。短期来看,美国资本市场的低迷仍然要持续一段时期,这有利于我国吸收外资的增长,但是随着美国等世界主要国家经济复苏、资本市场再度出现繁荣,同样有可能导致流入我国直接投资的减少。英国经济学人资讯社(EIU)4月1日发表的报告认为,中期内美国仍为全球FDI的主要目的地,在2004~2007年期间将占世界FDI总量的1/4,对此,我们必须有清醒的认识。(三)在建立自由贸易区方面相对滞后
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的不断加快,各种层次的自由贸易区纷纷建立,世界经济格局出现了很大变化。自由贸易区的建立,有利于促进区域内成员之间的相互投资,同时能够吸引区域外企业为了达到零关税进入自由贸易区市场的目的到区域内进行投资。因此,作为重要自由贸易区成员的发展中国家在吸引外资方面更具有竞争力,墨西哥就是一个典型例子(墨西哥是NAFTA成员,并且与EU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因此,在墨西哥投资的企业,其产品可以零关税进入两大市场)。目前在东亚范围内各种形式的自由贸易区开始出现,日本、韩国之间已经在建立自由贸易区方面取得进展(2002年7月日本和韩国正式启动了由政府官员、学者和企业代表共同参与的日韩FTA研究计划,预计2004年完成研究报告,2005年启动政府谈判),而且都在积极准备与东盟国家建立自由贸易区。这将十分有利于韩国和东南亚国家吸收更多外国投资,对我国吸收外资会带来一定分流压力。
(四)投资环境还存在很大差距
调查显示,尽管我国已经在完善基础设施等“硬件”环境方面取得明显效果,但是诸如政策制定缺乏透明性、变动频繁,各地政策执行不尽统一、具有随意性,政府工作效率低、缺乏服务意识,市场监管不力、出口退税困难重重等外商关于“软”环境方面的批评依然强烈。此外,从企业税赋来看,一方面,我国的企业社会保障支出相对于薪酬的比例高于韩国、印度和东南亚各国;企业所得税率(法定税率)仅低于印度2.7个百分点,高于韩国、东南亚国家5~10个百分点;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仅低于越南5个百分点,高于韩国、印度和东南亚国家5~20个百分点(参见日本贸易振兴会《亚洲的投资环境比较》2002年5月)。由此可见,在没有政策优惠的条件下,外资企业税赋成本明显高于主要竞争对手。另一方面,我国目前存在的法定税赋之外的“乱收费”现象对外资企业投资环境的危害更为严重。
(五)知识产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
知识产权保护程度是投资环境的重要方面。长期以来,国内存在的侵权行为成为困扰外资企业的难题之一,许多企业为此付出了高昂成本。虽然政府加大了打击力度,但是效果不够明显,制假售假现象依然十分猖獗。根据日本贸易振兴会2002年一项针对在华日资企业所进行的问卷调查结果,回答说自身受到侵权的企业和认为中国国内的侵权行为具有进一步恶化趋势的企业比重都超过了50%。此外,近60%的企业对中国政府打假行动的实际效果表示不满意。由此可见,这种状况对外资企业的投资信心已经产生了很大影响。
(六)有利于购并投资的制度环境尚未形成
随着资本市场趋于稳定和经济复苏,购并形式的直接投资仍然会出现大幅度增长势头。尤其是IT制造业和金融、石油化工、机械设备等大型投资多数是按照购并方式运作的,墨西哥2001年吸收外资的高速增长主要就是来自美国城市银行集团大规模购并投资的贡献。但是我国的购并活动刚刚起步,相关法律制度尚未形成,并不具备大量吸收购并投资的制度与操作条件。这将大大降低我国吸收外资的竞争力。
四、取消外资企业优惠政策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
目前理论界和实际经济部门关于外资政策调整问题存在一些不同看法。一部分观点认为应该尽快调整外资企业的优惠政策,在实施内外统一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的同时,取消外资企业设备进口免税政策。毫无疑问,构筑一个多元化的经济主体结构,实现各种所有制企业的公平竞争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随着投资环境的逐步完善和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取消目前外商投资企业所享有的优惠税率等“超国民待遇”也是一种必然。但是,在目前形势下如果取消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政策,将会进一步加大我国在引资竞争中所面临的压力和困难,并给经济增长带来一些不利影响。
首先,取消优惠政策可能导致流入我国的外商直接投资增长趋缓,甚至出现下降。在我国原有的政策优势已经基本消失的情况下,取消对外商投资的税收优惠,意味着外商投资的成本、特别是其中的进口设备关税和海关代缴税税赋会明显上升,并改变投资者的收益预期。为了回避这些成本,跨国公司可能选择其他具备政策优惠和综合成本优势的国家进行投资。1996年4月我国一度取消了对外商投资设备进口征税的减免优惠,结果导致1996~1997年连续两年出现外商直接投资协议额的大幅度下降,流入东南亚国家的外资比重却明显上升。直到1998年重新恢复对鼓励类和允许类直接投资进口设备减免税政策之后,协议额的下降趋势才得到抑制。但已经对其间及以后实际到位资金增速的大幅度回落、甚至转为负增长产生了一定影响。
其次,外商直接投资增速回落或出现负增长,将对全社会投资增长、乃至经济增长产生一定负面影响。按照实际到位资金计算,目前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在我国全社会投资中的比重超过10%,新增投资的减少或下降,都将对全社会投资增长产生直接的影响。以1999年为例,当年外商实际到位资金减少11%,仅此一项因素的影响,就使得全社会投资少增长了1.1个百分点,在当时通货紧缩趋势加剧、投资需求严重疲软(全社会投资增长仅达到5.1%)的背景下,对宏观经济稳定的影响很大。2002年我国能够在世界经济普遍萧条的背景下实现8%的较快经济增长,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外商直接投资的恢复性增长和外资企业出口的强劲增长。此外,目前主要来源于外商投资企业的涉外税收、外资企业工业增加值、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在全国税收、工业增加值和出口总额中的比重也分别达到了19%、28%和52%左右的水平,因此,外商投资增长形势的变化会对这些经济总量产生相应影响。
再次,通过吸收外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效应可能减弱。引进先进技术、资本和管理知识,促进国内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是我国产业政策的一个重要内容。20年来吸收外资的实际经验表明,由于外商投资企业在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明显优势,对提升我国制造业整体的装备程度和技术水平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由于比较优势等内在因素的影响、跨国公司的投资相对集中在我国的劳动密集型行业或资本密集型行业的劳动密集型加工环节(如电子通讯设备的非核心技术部分的加工、装配环节),这样的结构性因素在一定程度上抵销了外商投资本身的资本和技术优势,使得外商企业投资对整体产业结构的提升效应有所减弱(赵晋平:“吸收外资的产业政策研究”《管理世界》2002年5期)。为了进一步提高吸收外资对资本和技术装备水平升级的影响,吸引外商向资本密集型行业和加工环节投资的产业政策导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需要保持有效的政策调控手段。从鼓励发展的资本密集型产业投资来看,投资设备和技术投入占有相当高的比重。因此,在国内缺乏足够替代能力和进口关税仍然较高的条件下,对这些鼓励类行业的投资设备进口免征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和实施一定的企业所得税减免仍然是最为有效的政策手段之一。1997年我国取消新批外资企业设备进口税收优惠之后,外商投资项目平均规模比上年下降了18.5%,1998年重新恢复这项政策后,这一指标又很快上升了8.4%;此外,从产业结构的变化来看,1997年外商工业投资比重比上年下降了9个百分点,其中机械、交通运输设备、电气机械行业等资本密集型行业的合计比重由上年的9.6%下降到2.8%,1998年又出现不同程度的回升。这些变化反映了此项政策对外资项目的资本、技术水平以及产业结构的直接影响。
五、政策建议
(一)将建立内外资企业统一的政策体系确定为我国外资政策调整的中长期目标
从长期来看,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和投资环境的不断完善,对于外商投资企业来说,我国目前存在的许多制度性成本因素将逐步消除,综合实力会真正成为各类企业之间竞争的决定性因素,在这种环境下,吸收外资将具备由政策鼓励向市场引导转变的条件,方能真正实现各类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
(二)现阶段,应当保持吸收外资鼓励性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为了提高对跨国公司投资的吸引力,在世界各国的引资竞争中保持必要的优势,今后一个时期我国需要继续实施吸收外商投资的鼓励性政策,对面向国家鼓励行业或地区的外商投资给予减免投资设备关税、海关代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待遇。
(三)为实现长期政策调整目标作好过渡性安
为了防止过快的政策调整可能对经济增长产生的负面影响,对于中长期的政策调整目标,有必要作好过渡性安排。其基本方向是由按照企业身份确定的政策优惠逐步向按照鼓励内容确定的优惠政策转变。进口设备的减免税收政策应当与国家的产业政策相结合,对于面向鼓励行业投资的所有企业逐步给予优惠;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则应当与地区政策相结合,如对于面向国家鼓励的中西部和其他特殊区域投资的所有企业逐步给予优惠等。
(四)对进入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特殊区域的外商投资实行长期的鼓励性政策
由于进入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特殊经济区域的外商投资企业,主要从事加工贸易,便于政府对其进行海关和税收监管,应当成为继续政策鼓励的主要内容之一。而对于向这些地区集中的企业除了长期给予投资设备、原材料等必要生产手段以免征关税、进口环节的海关代缴税等优惠之外,也可以在企业所得税或其他税收(包括地方性税收)优惠方面给予地方政府一定的灵活性。
一、TRIMS协议产生及内容1、国际直接投资的发展状况国际贸易古典与新古典理论均假定生产要素不能进行国际移动,新贸易理论则放松了这一假定,从而使新贸易理论更加适合当今的国际贸易现实。国际直接投资(ForeignDirectInvestment,简称FDI)是指一国的投资者利用资本或其他生产要素,以获取或控制他国企业经营管理权为核心,获得利润或稀缺生产要素为目的的资本对外投资活动。国际直接投资是在国际社会分工发展到一定阶段,一国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直接投资呈现的特点主要有:国际直接投资仍主要发生在发达国家、国际直接投资流入的发展中国家的数量虽分布严重失衡但有明显增加、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也在迅速发展、国际直接投资重点逐步转向服务业和技术密集型产业2、国际社会对国际直接投资法律规制的努力从20世纪70年代起,国际直接投资法律规制不断创新,一些国际组织或机构为协调国际投资关系所做出了不断的努力。分别是:关于《联合国跨国公司行为守则》、《关于解决东道国与其他国家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关于外国直接投资的待遇标准》、《关于国际投资的多国企业宣言》。但这些协调活动的范围和领域不全面,仅是部分国家或国际投资的个别领域。另外,已经付诸实施的规则或协议缺乏权威性和约束力,难以发挥较大的作用。3、TRIMS协议主要内容通过多次艰苦谈判产生的并于1993年3月达成了《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TRIMS协议作为多边贸易谈判的成果之一问世,即成为WTO法律体系框架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TRIMS协议的正文部分包括9个条文,具体内容是:对东道国引进外资的限制的规定、例外条款与发展中国家成员、通知与过渡性安排、透明度要求、建立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委员会、磋商与争端解决、货物贸易理事会检查。TRIMS总体上呈现以下特点:①TRIMS协议仅为与投资措施有关的多边贸易协议,并非国际投资法典;②TRIMS协议是对既有GATT规则的重申,未有重大突破;③TRIMS协议虽条文简短,但弹性较大;④TRIMS协议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相互妥协的产物,但发达国家的观点略占上风。4、TRIMS协议的意义TRIMS协议的诞生,对于完善全球多边贸易体制,促进贸易与投资自由化,推动国际投资法的发展,具有划时代的深远意义。该协议的法律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大大促进了世界多边贸易法律体制的完善、实现了投资领域国际立法的重大突破、促进各国完善与修改外资立法、完善了解决国际投资争端的法律机制、加强了贸易与投资自由化的进程。TRIMS协定是到目前为止在国际范围内第一个正式实施的有关跨国投资方面的多边协议,它扩大了多边贸易体系的管辖范围,将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纳入到了多边贸易体系之中。其宗旨在于避免投资措施给贸易带来的限制和扭曲,从而促进世界贸易的逐步自由化,并促进跨国投资,以达到增进所有贸易伙伴,尤其是发展中国家成员经济增长的目的。二、TRIMS协议对我国投资影响的经济学分析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一般分为激励措施和限制措施。绝大多数国家对外资采取激励和限制相结合的政策,即一方面制定优惠的激励措施,注意保障外国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以吸引更多的外资;另一方面,又通过各种政策和立法手段对外资进行多方面的限制,以保护民族工业和本国资源。1、对引进外商直接投资的福利分析模型介绍美国经济学家克拉克认为:产品的边际产出价值MRP=VMP=MPP*P,其中MRP与VMP是分别用实物量与价值量表示产品的边际产出,MPP是对总产品产出求导得出的边际产品产出。麦克杜格尔(MacDougal)在1960年提出的新古典主义的模型仍然是分析国际投资的福利效应的主要工具。图一中,有A、B两个国家,各自的资本边际生产率由左右两方斜线表示。在开放资本流动之前的初始均衡中,国家A持有OA-Q的收益率为OA-Ra的资本;B持有OB-Q的收益率为OB-Rb的资本。假设允许资本流动,A国把Q*—Q投资于B国,A国产出减少Q*QDG,B国产出增加Q*QFG,两国收益率为Q*R*,世界福利增加GDF。产出的增加是所有资本运动的结果。在新均衡下,数量Q*QKG代表A国的资本所有者在东道国投资取得的资本收益,收益净增加GDK,B国净收益增加为GKF。A国内部资本-劳动比率降低,增加了资本的相对收益,但减少了劳动相对收益,B国相反。这是在资本自由流动状态下的福利情况。2、对外商直接投资限制政策的经济分析如图二所示,东道国政府对外商投资实行限制,假定实施的效果相当于投资的资本边际生产率从Q*R*降至Q1J,外资的流入量也出Q*Q减少为Q1Q。从东道国的角度看,现在使用外资的收益为QFCQ1,其中由外商投资者得到的收益为JLQQ1,而东道国的收益为CFLJ,同资本自由流动时相比,东道国减少支付外国投资者收益JLKI。然而,东道国得到的收益额比资本自由流动时的减少GCI。一国通过获得外资可享受外资带来的一系列好处,但对外资实行一定的限制,并不一定影响国外投资者的投资行为,相反只要限制得当,投资国和受资国双方都可从中获益。图二中,对于投资国,只要东道国限制政策实施后的资本边际生产率仍然大于其本国的资本边际生产率,就会有资本的流动,投资国也从中获得收益。对于东道国,在面积JLKI大于面积GCI的情况下,实行限制政策为国民带来的福利要大于资本自由流动时的福利,对东道国来说,实施这样的限制政策是有利的。这不但在国际经济学中得到证明,而且也为战后发展中国家的实践所验证。与其他贸易保护政策具有负面效应一样,限制性的投资措施也具有相应的负面效应,实施这些措施要付出一定的代价。图二中,如果东道国采取的限制政策的幅度过大,使外资的资本边际生产率降低,面积JLKI缩小,面积GCI扩大,当JLKI小于GCI时,东道国会由于实施限制政策,整体福利小于资本自由流动下的情况,即东道国利益受损。如果考虑到外资进入会影响东道国资本投资的边际生产率曲线向上移动,由此增加的产出为东道国居民获得的情况,东道国潜在的损失将会更多。3、对外商直接投资的优惠政策的经济分析如图三所示,东道国给外商投资企业高于本国企业的优惠措施,期望能吸引更多的外资流入,可以假设使外资的边际生产率高于资本自由流动时的边际生产率,为Q1M。这时资本流入量由QQ*增加至QQ1,东道国引进外资的总收益为QFHQ1。然而,东道国应按照外资的资本边际生产率支付给外商收益,数额为QPMQ1,其中,HML由东道国从自己所得中支付。LFP由东道国所有,但比资本自由流动时少获收益GKPL。总的说,东道国由于采取优惠措施,使收益减少GKPL+HML。东道国之所以给予外资优惠待遇,在于外国直接投资通常含有不能单独获得的新技术、提高工人的技术水平等好处,即东道国可得到外商直接投资的“溢出效应”。这种影响使东道国中资本投资的边际生产率曲线MPKb向上方移动,由此增加的产出为东道国居民获得;同时外商直接投资使东道国国内竞争更加激烈,并因此提高各种国内资源的利用效率;另外两国贸易条件的变化会以各种方式对福利产生更多的派生影响。因而对外资的优惠政策对东道国的影响是复杂的,关键在于能否真正有效地吸引外资的进入。除了数量的增加外,外商投资企业的技术构成和地区构成应作为重要的衡量指标。三、我国实施的投资措施分析1、对外资实施限制政策的分析几乎在所有国家中都对外资实施一定的限制。我国从外商直接投资进入的领域到对外资企业经营行为都有法律限制规定。通过对外商投资的投资领域的限制,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我国的民族工业的幼稚产业的发展,也体现了经济利益。然而,实施限制政策的负效应也比较突出。如削弱了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反而不利于产业的发展,我国的汽车工业的发展就反映了这种缺陷。我国成为世贸成员后,考虑我国目前拥有8000亿USD的外汇储备,之前我国的外资法规中关于外商企业自行解决外汇收支平衡、出口实绩要求、外销比例、当地成分要求等均不适合世贸的贸易政策评审的要求,国家相继修改与完善了外资外贸方面的法律正是符合世贸的要求2、对外资实行激励性投资措施分析在我国改革开放初期,为弥补投资环境的缺陷,需要通过实施优惠政策来吸引外资的进入。我国的对外商投资的优惠程度比较高,在我国引进外资、发展国民经济中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外资是否流入我国,取决于我国能否使外资在我国的边际生产率高于国际市场上的资本利息率,取决于我国是否能对外资形成真正有效率的需求。我国可以通过给外资某些特殊的优惠来将外资的利润率拉到国际通行的利息率之上,但这样形成的对外资的需求不会是真正有效率的需求,这一类作法是损害我国的经济利益的。会导致相应的不良后果:优惠政策造成不公平的市场竞争和低效率的国际热钱的过度流动、优惠政策可导致国家利益受损、优惠政策加剧我国产业结构和区域经济结构的不平衡从而削弱了对外商直接投资的吸引力、过高水平的优惠政策不利于提高我国外商直接投资的质量水平。3、TRIMS协议对我国吸引投资及对外投资的启示由于许多发展中国家常常利用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引导外资流向,保护相关产业,而随着TRIMS协定的实施和这些措施的逐步取消,与此有关的产业政策将不复存在。当地成分要求,贸易平衡要求和进口用汇限制的禁用,各成员方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市场开放度将会扩大,这无疑十分有利于我国海外直接投资发挥比较优势,缩短发展周期,从而使入世真正成为中国海外投资事业发展的契机。TRIMS协定对我国海外直接投资所具有的现实意义。我国要实现资源最佳配置,资本在全球范围内谋求利润最大化,壮大我国的经济实力,海外直接投资是必由之路。成为世贸成员不仅可以为我国对外贸易和吸引外资带来机遇,而且还可以为我国海外直接投资创造更为方便和有利的条件。TRIMS协定作为其中最重要的法律规则之一,构成了对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的有力的约束和限制。东道国对国际投资管制的放松、政策法规透明度的提高、投资环境的改善,为我国海外直接投资必将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和更多的成长机会。
上一篇:环境与化学的关系(6篇)
下一篇:二十年后的我优秀作文(整理9篇)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