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安全总结范例(3篇)

时间:2024-11-04

防火安全总结范文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区“清剿火患”战役的统一领导,区政府成立以徐斌副区长为总指挥,公安分局陆志平副局长为副总指挥,公安、消防、监察、住建、安监、工商、教育、文化等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区“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指挥调度各地“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安分局,陆志平兼任办公室主任。各街道(乡镇)、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清剿火患”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制度,组织、指导集中清剿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排查、清剿火灾隐患,巩固扩大消防安全“五大”活动成果,全面推进社区、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高压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及小单位、“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和群死群伤火灾,打好冬季火灾防控和重大节日活动消防保卫主动仗。此次战役行动力争达到“六个100%、五个大幅度提升”的目标,即:社会单位和场所检查率100%、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100%、一般火灾隐患整改率100%、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率100%、消防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100%、消防宣传教育覆盖率100%,实现基层火灾防控能力大幅度提升、相关行业系统消防管理水平大幅度提升、公安和消防部门监管力度大幅度提升、社会单位自我管理层次大幅度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大幅度提升。“清剿火患”行动要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形成长效排查整治机制,为“平安”建设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排查范围和整治重点

(一)区域排查整治

1.社区。全面检查社区居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社区开展消防安全“六个一”、“四个能力”建设和消防平安村建设、驻社区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重点整治社区公共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私搭乱建、乱停车、设置障碍物等堵塞应急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以及建筑物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堆物堵塞等问题。

2.城乡结合部。重点整治因违法建设、非法经营、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导致防火间距、防火分区、耐火等级、消防设施、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等衍生火灾隐患。强化政府统一领导下的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依法取缔、查封一批不具备安全条件或严重带险运行的隐患单位和场所。

3.农村地区。全面检查村委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行政村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和消防平安村建设情况,重点整治小作坊、小旅店以及“农家乐”等场所火灾隐患。

(二)单位、场所排查整治

1.人员密集场所。对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以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

2.高层建筑和地下空间。继续巩固高层多业主公共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红盾”行动成果,对不放心、隐患未及时消除的高层建筑和地下空间进行“回头看”,跟踪督办,确保问题得到彻底整改。

3.未经有关行政许可或备案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建筑和场所。

4.小单位、出租房屋及“三合一”场所。家庭小作坊、小旅馆、小饭店、小歌舞厅、小录像厅、小网吧、小电子游戏厅、小美容美发(休闲)厅、小超市、小室等小单位,居(村)民出租房屋、群租房以及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等,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问题。

(三)其他影响本地区公共消防安全的行业和场所排查整治

结合地区实际,将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突出以及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行业和场所纳入排查整治范围,着力消除影响本地区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1月10日前)

各街道(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域、本部门工作方案,细化量化目标任务,最大程度落实到岗位人员,层层召开会议,迅速动员部署开展“清剿火患”战役。

(二)全面整治阶段(2011年11月11日至2012年2月12日)

1.自查自改。根据排查范围,组织对本区域、本行业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进行自查自改;各街道(乡镇)充分发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通过自查自改,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要分别建立驻社区、村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将社区、村小单位及场所全部纳入档案管理。各街道(乡镇)要以村(社区)为单元,划分具体责任网格,集中力量进行排查。

2.行业系统整治。教育、民宗、民政、住建、交通运输、旅游、文化、卫生、人防等部门充分发挥行业、系统监管(管理)作用,针对教育机构、宗教活动场所、社会福利机构、施工现场和人防工程、客运场站、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医疗机构等场所,扎实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监督单位切实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3.综合整治。按照火灾隐患情报信息工作机制要求,认真落实会商、移送、报告制度,形成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合力。相关部门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和安全监管作用,协同联动,推进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民政局综合推进居民社区消防安全建设工作,交通运输、交警、消防部门配合做好社区应急车通道治理工作。规划、城管、安监、工商、住建、国土资源等部门和街道(乡镇)结合各自职责,认真做好违法建设、非法经营、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等源头性消防问题的打击整治。农林局要结合新农村建设,综合推进农村地区消防安全建设工作,规划、住建、城管、工商等部门和街道(乡镇)结合各自职责,配合做好有关工作。针对存在突出火灾隐患的单位和场所,属于无照经营的,工商部门应依法予以取缔;属于未经相关许可经营的,相关管理部门应依法责令停业;属于未经许可、备案的地下空间,规划、住建、人防、卫生等部门应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属于违法建设或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的建筑,规划、城管、住建、人防等部门和街道(乡镇)应依法制止、查处或责令停止使用。对生产、销售不合格或国家明令淘汰消防产品的单位,工商、质监等部门应依法从重处罚。

4.重要时段整治。在2012年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期间,要认真贯彻落实消防保卫各项部署要求,提前介入,严密落实烟花爆竹燃放管控、重点部位巡防看护、可燃杂物清理等防控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5.监督执法整治。公安分局及消防大队要充分发挥消防工作主力军作用,进一步明确消防大队、公安派出所排查整治范围,建立排查整治台账,量化任务指标,采取日常监督检查、错时检查、联合检查等方式,深入进行排查整治,向社区、村每个单位、场所、出租房主告知消防安全责任,做到不漏一个社区、一个村庄、一个单位(场所)。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单位、场所,要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急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要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实施行政拘留;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书面报告区政府挂牌督办。

(三)总结阶段(2012年2月12日至2月29日)

各街道(乡镇)、各部门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工作成果。区政府将对街道(乡镇)、各部门进行督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此次战役行动是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深入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求的具体举措,战役行动成效直接关系冬防工作成败、全年火灾形势稳定和2012年春节消防安全,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各单位要落实分片、分行业包干制度。各街道(乡镇)要加强督促检查,对本地区社区、农村“清剿火患”工作情况定期检查、指导。

(二)统筹推进,夯实基础建设。要充分依托综治工作平台、网格化管理平台、村庄社区化管理平台、火灾隐患情报信息平台开展工作,在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整治、城中村改造、新农村建设等工作中,统筹考虑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消防规划、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建筑物耐火等级、防火间距、多种形式消防力量等建设需要,根治易衍生火灾隐患的各类源头性问题,夯实消防安全基础。要建立社区小单位及场所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制度和村庄消防安全多户联防制度,落实消防安全互查互督。要将消防平安镇村建设纳入基层系列平安创建内容,进一步健全街道(乡镇)、村(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和责任体系,每个行政村(社区)确定一名消防安全管理员,确保年底前完成平安镇村建设达标任务;成立街道(乡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建立例会制度,依托街道(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扎实推进街道(乡镇)消防工作站建设,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监管工作;深入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全面实现标准化管理,按时全部完成建设任务;完成组建危险品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联动,提高处置各类突发事故的能力。

(三)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要坚持边排查整治边宣传教育,围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和《省消防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知识和“清剿火患”战役行动情况,引导和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投诉身边消防安全问题,公布曝光火灾隐患单位,最大化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要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和《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落实消防教育培训职责,组织开展多元化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使不同层次、不同领域、不同岗位人员都能了解基本消防安全知识,掌握基本防火灭火技能。

防火安全总结范文篇2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旅游产业健康发展”目标,全面贯彻党的关于安全发展的理念,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消防安全总体部署,在全市旅游行业全面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国“两会”和元旦、春节期间,旅游行业安全形势稳定。

二、工作步骤

全市旅游行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自即日起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部署动员阶段(即日起)。对全市旅游行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发动,逐级动员。

(二)组织实施阶段(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各旅游企业按照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制定方案,全力抓好工作落实,定期通报进展情况,上报工作小结,分析问题、推动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各旅游企业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提升防火能力的长效机制。

三、火灾防控内容和重点

(一)防控内容

旅游企业是否办理消防安全许可手续;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是否健全;消防控制室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无火警、故障和屏蔽;控制室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在岗在位;员工是否经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进行演练;是否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在门窗上设置铁栅栏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是否在营业场所违法使用明火、燃放烟花;是否违法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埋压、圈占消火栓;消火栓是否有足够水压;水带、枪头是否完整好用;消防水泵是否运行正常;是否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是否存在违章用电、用气以及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装修施工人员如:电焊、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岗前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是否存在楼内违章使用明火施工;是否落实现场监护;员工是否掌握灭火器材使用方法和火灾逃生自救的常识。

(二)防控重点

1.旅行社。重点做好经营场所和游客出行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完善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对电器设备、灭火器材等进行检查。加强企业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加强对导游人员消防安全宣传管理。做好游客出游期间消防安全提醒工作。

2.A级景区。重点做好森林消防、古民居、古建筑等安全隐患排查和消防安全警示工作。同时,针对全国“两会”和元旦、春节等关键节点,加强巡逻检查,做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和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工作。

3.星级旅游饭店。重点做好特种设备、电气设备、易燃易爆物品等安全管理工作。抓好厨房、客房、人员密集场所、员工宿舍等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巡查制度,加强火灾隐患整改落实。安全监控人员要高度重视报警信息,及时与巡查人员沟通联系,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完善消防安全应急措施,积极开展应急演练,确保从业人员、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各旅游企业要充分认清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旅游消防安全事故,确保今冬明春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旅游行业消防安全无事故。

防火安全总结范文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办、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社会治理办。召开森林防火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安排会,明确了各级各部门职责。制定了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各分管领导负责检查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二、强化宣传教育,树牢安全风险防范意识

为提高全民安全风险防范意识,我镇大力开展安全事故和森林防火教育工作,及时组建宣传分队在集镇区、学校、村委会、村小组开展宣传,制作大型户外宣传广告4块、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单30000余份;小型宣传牌5000块、累计出动宣传车133台次,出动人员379人;广播宣传22场次;累计巡山护林100余次,落实残疾人监护。在重点林区、重点路口、连片坟场设置卡点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拉横幅20条。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

镇党政主要领导牵头,认真落实大检查各项工作。重点检查森林防火、地质灾害点、道路交通、烟花爆竹等工作。

1.森林防火。一是严格执行森林防火镇党政班子领导轮流带班制和防火办工作人员值班制,坚持做到森林高火险期24小时值班。二是设置卡点。在进村必经路口设置森林防火宣传检查点,配备一名村干部和一名网格员,对进出车辆和行人特别是上山祭祀人员做好登记、宣传。三是组织巡逻。各村成立由村干部、网格员、志愿者等组成的一支30人的民兵应急分队和54支540人的应急义务扑火队伍,(其中:镇1支30人、各村10人),每天上山巡逻。

2.地质灾害点。加强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汛期内对可能发生滑坡、崩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区段进行监测和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应及时处理和报告;做好汛期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村干部带班、监测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相关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和处置;加强群众特别是地质灾害隐患区群众的防灾和安全教育,特别树立好“预防为主”的观念,进一步加强群测群防工作,努力提高对地质灾害的防范意识和安全意识。

3.道路交通。每月召开一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例会,认真研究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以各村(社区)委员会为单位,签订道路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加大对辖区内两轮、三轮摩托车管理,利用各类交通事故图片及传单的形式在群众中广泛宣传,大大的提高了驾驶员的安全意识。组织辖区内机动车驾驶员参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培训,并印发《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手册》。有效遏制了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4.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加强防雷电设施的检测维护,对易受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威胁的化工企业和烟花爆竹仓库,提前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灾害事故发生;对于油气长输管线周围存在滑坡、山洪等地质灾害的,采取相应的工程防灾措施,确保安全运行。

5.水库。预报有强降雨时,要立即部署停产撤人,组织开展对水库排洪设施、坝体稳定性以及周边环境的检查,确保防排水系统畅通。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专人值守监控制度。

6.建筑施工场所。加强对建筑工地、生产厂房、临建设施的排查,严格落实龙门吊等起重机械设备和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等高空作业设备设施的防风加固措施,对营地、工棚、仓库要合理选址,严格控制安全距离;对施工工地存在滑坡、崩塌、洪水、等地质灾害危险全面掌握、超前防范、彻底治理。加强对施工作业现场的防灾保护工作,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要按规定停止相关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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