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建设规范(6篇)
时间:2025-01-07
时间:2025-01-07
关键词:水利工程;质量管理;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TV文献标识码:A
1、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性
在水利工程建设中,工程质量始终是水利工程建设的关键,任何一个环节,任何一个部位出现问题,都会给整体工程带来严重的后果,直接影响到水利工程的使用效益,甚至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质量管理是确保水利工程质量的生命。不达标的工程不仅增加了维修和处理的费用、缩短工程的使用寿命,还会给社会带来极坏的影响。由此可见,质量是水利工程建设中的重中之重,不能因为追求进度,而轻视质量,更不能因为追求效益而放弃质量管理。只有深刻认识质量管理的重要性,我们的工作才能做好。同时施工质量还是一个施工企业的信誉、形象和无形资产。
2、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
1.1.项目法人行为不规范
当前水利建筑市场秩序及项目法人行为尚不规范:其一,行政干预,违反建设程序,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影响工程质量。其二,资金不到位,资金运作有问题、压价,要求承包方垫资,拖欠工程款,造成盲目压缩质量成本和质量投入。其三,招投标工作不够规范,违规操作,虚假招标或直接发包工程导致低资质、无资质设计、施工、监理队伍参与工程建设。
1.2.设计部门水平不高
水利工程前期勘测和设计不规范。部分水利工程建设的项目规划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分析深度不够,缺乏对环境和经济等方面全面、综合的分析,特别是在一些小型的水利工程中很少进行可行性研究,致使设计常常不合理或不符合规范,严重影响了设计方案的比选,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工艺的应用,进而影响到工程建设的进度和质量等。
1.3.施工不按要求施工,违反国家规定
其一,工程多次转分包,层层收管理费、经济利益驱使偷工减料,粗制滥造很难避免。其二,大量民工及农村施工队伍涌入建筑市场,施工人员业务素质差,技术水平、经验不足。其三,施工不按规范,质量控制手段落后,管理粗放,质量体系有健全,质量把关不严。
1.4.监理市场不规范,监理工作不到位
监理市场尚不规范。我国工程建设监理制度实施时间不长,由于存在着地区、部门保护。监理的竞争机制尚未完全形成。监理单位管理水平和监理人员配备不足,思想麻痹大意,导致质量监控能力下降。工程建设管理是全过程的管理,工程建设监理则要求从项目立项到交付使用的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我国监理工作目前主要是施工现场的质量监理工作,而忽视了其他阶段的监理工作,有的监理公司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在监理班子组成时东拼西凑,人员素质较差,有些根本没有施工监理经验,势必造成工程质量控制达不到预期目标。
2、提高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的对策
2.1大力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秩序
保证水利工程质量需要一个良好的水利建筑市场环境。一是加强建筑法制建设,强化法制意识,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同时继续制订完善工程质量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技术规范,提高依法行政自觉性。二是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市场,依法培育和管理建筑市场,加快健全和完善有形建筑市场,规范建筑活动。三是加强建材市场材料、产品、设备监督,杜绝以次充好,防止不合格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四是健全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2.2精心勘察设计,提高设计质量
勘察设计质量是决定工程建设质量的首要环节。一是遵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依法进行勘察设计,严格贯彻实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二是推行设计招标制度,促使其提高设计资质和技术水平,将设计单位推向市场,靠竞争、信誉求发展。三是推行设计监理工作,杜绝由于设计质量低劣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四是严格建设审批制度,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有批准的初步设计。五是建立、健全施工图审查制度,实施工程设计质量第三方有效地约束和监督,防止不合格设计图纸进入施工现场。
2.3强化施工管理,保证施工质量
(1)加强法制建设,增强法制意识,认真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2)完善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事先、事中、事后“三检制”的质量控制,并确保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该体系正常和有效地运转,质量管理工作到位;(3)水利工程建设中,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主要有人、材料、机械、工艺和方法、环境5个方面。因此,在建设过程中应从以上5个方面做好施工质量的管理;(4)整个施工过程中应实行严格的动态控制,做到“施工前主动控制,施工时认真检查,施工后严格把关”的质量动态控制措施;(5)施
工时不偷工减料,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程、规范、技术标准精心施工;(6)加强相关人员的管理,对有特殊要求的人员应要持证上岗;(7)加强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信息交流和沟通管理;(8)加强技术复核。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重要的或关系整个工程的核心技术工作,必须加强对其的复核避免出现重大差错,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
2.4发挥质监机构作用,做好政府质监工作
一是在改革中稳定加强质量监督机构并给予扶持,充实力量。二是质监人员要提高素质,使工程质量监督由掌握规范准确、督促执行规范得力、责任心强、坚持原则、脚踏实地工作的人员组成。三是加强质量监督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业务培训,凭考核上岗制度,提高质监队伍整体素质。四是质量监督要与施工许可制度、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施工图审查等制度有机结合,形式应多方位、多形式,效果应能督促各方建立各自的质量体系,规范质量行为,超前控制,督促及时整改。五是配备必需的检测设备,搞好检测,加大到施工现场随机抽检、见证取样的次数和重要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质监频率。
2.5推广新技术,加强质量管理
大力开发推广应用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的先进技术和先进施工工艺及新材料、新产品。增强质量意识和质量法制观念,依法强化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和监督。改革和完善质量管理体制,建立以四项制度为基础,以建设程序为纽带,以确保质量为目标的建设管理运行机制,逐步建立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相结合的质量控制体制,完善项目法人负责、监理控制、设计、施工保证、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系。使工程质量管理更加科学、有效。
4、结语
水利工程是国家重点组织实施和管理的工程项目之一,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以及能源供应中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水利工程质量的优劣,将直接关系到一个地区的经济建设工作和社会的安定。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应随着建设市场的变化,不断调整自己的职能定位和工作方式,以切实保证政府质量监督效能的发挥。
参考文献
1.管理模式滞后
目前,制约我国水利建设体制改革进展的主要原因有两点:目前,我国绝大部分水利建设单位一直都是沿用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传统的管理模式,水利建设管理模式、方法较为粗放,各项管理工作都没有得到科学的落实,精细化、全面化、全过程化的现代管理特征在目前的水利建设管理工作中尚未显现出来,水利建设管理工作的成效仍然偏低,管理工作所带来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也相对有限;政府对水利产业的各项政策严重滞后,对水利建设的各项管理工作缺乏足够的重视和日常监督,导致水利建设管理模式改革,体制建设等工作无章可循,缺乏科学的指导和必要的调控,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水利建设体制改革进展。
2.水利建设管理机制残缺
水利建设管理是一项复杂性极强的工作,需要对于水利建设有关的各个工作层面进行全面考虑,以顾全大局,保障水利建设管理体制的有效运转,但目前,我国水利建设管理机制仍然较为残缺,系统性不足,制约了水利建设管理基础工作成效以及各项改革工作的进展。如:目前,全国水价计价机制的改革较为缓慢,水价的审批仍然由国家相关计价部门来进行严格的把控,水利单位负担较重;水利资源收入的性质划分制度十分模糊;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机制混乱;工程维修养护与实际的建设标准不相配套等等。
3.水利工程项目投招标行为不规范
目前,我国水利工程建设市场发展迅速,而市场主体行为却缺乏规范性,严重制约着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成效。目前,水利工程项目投招标行为不规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投招标规章制度不健全、工程项目体制不灵活、建设体系不完善,导致水利工程项目投招标活动混乱,恶性竞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时有发生。而一些地方政府对水利工程投招标活动干预力度过大,导致某些企业独揽大量工程,对质量管理、建设监督等工作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因此,只有进一步完善投招标制度,遏制不规范的市场行为,才能进一步推动水利建设管理体系改革。
二、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策略
1.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模式
要真正提升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效性,首先要转变水利建设管理理念,使水利建设管理从业人员认识到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性、艰巨性,摆正改革思想,将创新和完善管理体制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做;其次要积极创新水利建设管理模式,一是要将水利建设的社会效益以经济效益进行有机结合,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水利建设工作,不断提升水利建设管理模式与市场环境的适应性;二是要强化规范化管理模式建设,通过建立、健全水利建设规章制度,并建立配套执行体系,确保水利建设管理工作政企分离,责权利明确,规范性不断提高,同时科学利用一切可利用的资源,对水利建设项目进行社会监督、行政监督额法律监督。
2.健全水利建设管理体制
健全水利建设管理体制,对于提升水利建设管理改革成效,促进水利建设事业规范化、科学化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科学合理的水利建设管理体制,能够适应新形势下水利系统的运行需要,保障我国水利系统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适应人民群众和社会生产对水利资源的需求。结合目前我国水利建设管理现状认为应采取以下几项改进措施:⑴要积极完善全国水价调控机制,设定科学而统一的水价计算方法,保证水价的制定能维护足市场供需平衡,同时遵循价值规律;⑵完善城市用水机制,强化与节水、计量用水等有关的各项建设与改造活动,确保水利资源得到高效利;⑶完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机制,对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工作的责任、目标、方法、程序等进一步完善,保障维修养护工作成效,维护水利工程建设成果。
3.规范水利项目投招标运作
规范水利项目投招标市场运作行为,健全水利工程投招标评估与管理制度,是维护水利建设市场秩序,促进水利建设事业健康发展,以及推进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改革进程的重要途径。对此,首先要强化对投招标过程的监督管理,保证投招标过程公开、公正、公平,通过科学有效的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手段,维护水利建设投招标市场的透明度,逐步提升投招标主体市场行为的规范性;其次,要对任何不公正、不公平、影响市场秩序的水利建设项目投招标行为进行严肃追究,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对相关企业、组织、部门和责任人绝不姑息;此外,建立一套科学、全面的水利建设项目投招标评估制度,也是保障水利建设投招标过程有章可循,有序开展的重要基础。
三、总结
【关键词】建筑质量;水利工程;现状及反思
【中图分类号】F407.9【文章标识码】A【文章编号】1326-3587(2013)06-0161-01
近几年来,国家从宏观的层面制定并颁发了一系列工程质量管理法规,对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以《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为龙头,颁发了工程建设程序、质量监督、质量评定、质量检查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法规体系框架已形成。在此基础上,各地也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并颁发了地方法规,这些法规的制定和实施,使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纳入了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轨道。我国水利工程质量总体水平已有大幅度提高,但质量问题仍然存在,一些质量隐患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暴露出来,影响水利事业的发展。
一、当前我国水利工程质量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有些水利施工单位业务水平偏低。设计或监理工作多由县(区)级以上相应单位负责,基层水利人员从思想上有了靠山并产生了惰性,致使整体技术水平徘徊不前,有的还出现下降趋势。另一方面,技术人员技术水平提高的速度慢,更缺乏深层次的实践经验,难于承担有一定深度的工作。
2、有些施工管理单位技术资质不具备。设计单位按其资质等级及业务范围承担勘测设计任务,监理单位依照核定的业务范围承担相应的监理任务。管理范围窄、级别低、其职能不单纯是行政管理,技术服务也是一项很重要的内容,兼有设计、监理、施工、政府监督等多种职能,但一般不具备相应资质。
3、有些工程设计施工不规范。小型水利工程立项很少组织可行性论证,工程建设常常不合理或不规范。国家或水利部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但很多水利基层单位和个人并没有掌握并付诸实施。技术人员由于缺乏足够的建筑学知识和艺术训练,往往只注重功能的需求而甚少涉及艺术和美观的需要,使得大部分水利建筑给人们的印象是粗老笨重。
4、有些部门监控措施检测手段落后。有的没有建立起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也没有行之有效的质量监控措施,有的甚至从思想意识上就根本没有这根弦,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也就在所难免了。对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的监控多停留在目测上,凭直观印象下结论,很少有先进的监测设备、仪器,更缺乏监测人才,在实施质量监控活动时没有强有力的说服力。
二、水利工程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
1、项目法人行为亟待规范。当前水利建筑市场秩序及项目法人行为尚不规范。就项目法人方面讲:(1)行政干预,违反建设程序,任意压缩合同工期,影响工程质量。(2)质量意识薄弱,管理松懈,项目法人责任制不够落实。(3)资金不到位,资金运作有问题、压价,要求承包方垫资,拖欠工程款,造成盲目压缩质量成本和质量投入。(4)招投标工作不够规范,违规操作,虚假招标或直接发包工程导致低资质、无资质设计、施工、监理队伍参与工程建设。
2、设计水平不高,质量“先天不足”。(1)前期工作不充分,工程仓促上马。(2)设计人员水平低,设计因素考虑不周,结构布局不合理,设计深度不合理,设计深度不够,方案比较不充分,设计人员不熟悉规范,未执行强制性标准。(3)设计质量不高,图纸粗糙,施工时随意变更图纸。(4)设计质量缺乏有效监督。
3、施工不按规范,出现“豆腐渣”工程。(1)工程多次转分包,层层收管理费,资金流失。经济利益驱使偷工减料,粗制滥造很难避免。(2)大量民工及农村施工队伍涌入建筑市场,施工人员业务素质差,技术水平、经验不足。(3)施工不按规范,质量控制手段落后,管理粗放,质量体系不健全,质量把关不严谨。
4、监理市场不规范,监理工作不到位。(1)监理队伍少,人员素质良莠不齐,部分人员无证上岗,工作责任心不强。(2)监理市场不规范监理单位存在“一条龙”、“同体监理”、“自行监理”现象,监理成“兼理”。(3)监理工作不到位,工作深度和广度不够,质量能力不强,缺乏有效的方法和手段。
5、质量监督缺乏力度,作用难发挥。(1)法律、法规不健全、不完善,执法不力,质量监督处罚可操作性不强。(2)无检测手段,质量评定缺乏权威性。(3)质监机构为事业或企业编制,收费标准低,财力、人力有限,工作难以深入到位。(4)质监员专业知识水平有限,监督起来力不从心。(5)质量管理职能交叉,责任不明,质量问题难整改,质量监督机构作用难发挥。
三、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的建议
要对水利工程全过程的每一个环节,都严格把关,及时消除质量隐患。
1、要认真分析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水利工程质量的影响因素,可概括为人、机、料、法、环等五大因素。这里不再一赘述。
2、要抓好设计环节。设计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关键。在建设项目确定以后,设计就成为基本建设的关键问题了在保证质量,节约投资,建成后能不能获得最大的经济效果的前提下,设计工作起着决定作用。要采用先进的工艺和设备,设计科学的生产流程,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益,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进行综合开发利用,以收到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3、要抓好施工质量监督。施工质量控制主要为施工现场的质量监控,施工质量监控分为前期、施工中和后期质量监控三部分。前期质量监控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严格考查施工企业的技术资质,建立健全质量保证系统,质量管理制度,质量保证活动,完善其质量检验和计量技术及手段。对工程施工中所采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构件的质量%包括混凝土的配合比进行审核,组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对施工作业进行严格的监督和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后期的质量控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认真组织工程的联动试车或试运行;二是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对单位工程%单项工程和整个工程进行竣工验收;三是实行保修制度!并提供必要的服务。
4、加强建设资金管理。工程投资是确保工程建设的重要保证,投资应统一管理,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单项工程单独记账,避免投资被挤占或挪用。要严格控制资金使用,要按合同要求、工程进度和质量分期付款。凡是质量不合格的,工程进度未按要求和违反合同条款的,可以拒付款。要对各项分部工程采用分项招标,预算总价大包干的办法进行承包,以降低工程造价,提高工程质量。
【关键词】水利工程;招投标;质量监督;解决措施
在我国,水利工程是构成水利事业的中枢和灵魂,在国民经济中的命脉和基础产业的地位已经越来越突出。因此,水利工程建设不仅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也事关水利发展大局与社会的和谐稳定。近年来,随着水利工程建设的不断推进,以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和招标投标制为主要内容的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水利工程质量总体水平大有提高,但一些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暴露出来。因此,如何加强水利工程项目管理,提高水利工程的质量,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是摆在每个水利人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下面,本文就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进行探究。
1.招投标中的不当行为
1.1项目单位行为不规范
主要是招投标工作不够规范,有违规操作现象发生。个别领导干部非法插手干预工程项目招投标,或存在有的业主评委利用职权便利,引导或影响专家评标甚至左右评标结果的现象。有的项目单位不公开招标,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违规设置限制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以达到满足自身利益的目的。
1.2投标过程违规
一些参加投标的承包单位相互勾结,通过“私通报价、合伙投标、有偿陪标”等手段进行围标串标,或借用资质进行投标,破坏招投标市场的正常秩序。另外,还有招标机构违规操作,私下透露标底;参与评标的评委违规为请托人打高分的现象。这些行为直接导致了条件不良的或不符合投标要求的投标单位入围甚至中标,给工程建设埋下质量安全隐患。
2.项目建设过程中较易发生的问题
这一阶段的问题主要是各参建单位在工程管理、质量及安全方面产生的问题。
2.1建设管理能力有待提升
部分业主单位由于缺乏与工程相适应的管理经验和技术力量,所建立的工程建设管理机构在行使工程建设管理职能过程中不能充分有效发挥作用。甚至抛开规范要求,只强调业主意志,随意性大,任意改变建设内容或压缩合理工期,协调工作不及时、建设资金不到位,因此对项目的建设产生不良影响。
2.2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质量意识需进一步加强
在目前的一些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中,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普遍存在人员设备配备不足、不到位,技术、管理水平不高的情况,造成质量体系缺陷,暴露出以下一些问题。
(1)勘察设计工作设计深度不足,如地质水文勘察与实际不相符合。结构设计或布局不合理,部分设计图纸直接抄袭或照搬过来,甚至都不进行必要的修改,致使在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图纸的错误而频繁进行工程设计变更。
(2)施工单位在施工中质量安全意识不强,虽有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但不能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规程进行施工。不从加强内部管理入手,却采取偷工减料、以次充好、野蛮施工、敷衍了事的办法,以牺牲工程质量和安全来达到获取利益的目的。个别施工单位还出现私自违规转包、分包工程的行为,给工程的质量及安全管理带来更大难度。
(3)监理单位存在监理工作不到位、监理责任不落实的问题,监理人员无证上岗,技术、管理水平得不到保证。总监理工程师兼任多个项目,现场管理缺位,项目管理与控制能力薄弱,难以全方位全过程进行质量及安全控制。同时易受业主和承包方等方面影响,原则性不强,不能充分发挥监理的独立第三方作用。
2.3质量监督过程中存在的困难
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利工程质量进行强制性监督管理的专职机构。目前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采取了三级设置,但是中小型工程基本都由市、县一级承担,而这一级的质量监督机构还在逐步建立过程中,所以基层质量监督管理体系还不完善,质量监督人员、经费不足,致使监督难以及时到位,影响了质量监督工作的开展。
3.相关问题的解决措施
3.1严格规范招投标活动,完善监督机制
(1)规范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行为
为保证招投标活动的规范进行,应该要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行为,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禁止领导干部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投标的有关制度规定。同时,对违反者给予严厉惩处,以起到教育、预防和震慑的作用,使有意违反者不敢再越雷池一步。确保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开展招标活动。
(2)完善监督机制和监控体系
继续完善水利工程评标专家库及中介咨询机构管理办法,以制度和相应的惩处措施保证评标的公平性。加强围标串标治理,有效打击水利建设领域围标串标、借用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监督机制和监控体系,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条件具备的地方实行招投标集中管理,建立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以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也便于监管。加快推行网上电子化招投标系统,增强招标活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最大程度的减少人为因素干扰,使工程招投标工作有序依规进行。
3.2以质量和安全为核心,规范行为、强化管理
要坚决贯彻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严格执行各项规范规程、技术标准,这是项目建设顺利实施的基础和保障。参建各方的所有活动都要在这个前提条件下展开,以思想上的高度重视、行动上的高度统一协调来实现项目建设目标。
记者从甘肃省水利厅获悉,甘肃省水利厅决定将2007年作为“全省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规范年”,从八个方面严格规范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以切实解决饮水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项目前期工作不扎实、建设程序不规范、资金管理不严格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全省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加快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工作进程。
这八个方面为:一是规范前期工作。所有项目的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的编制均严格按照《甘肃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技术文本》的要求规范操作,按技术文本规范审查审批。二是规范水源论证。对Ⅲ型以上的工程项目,实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深化对水源地来水、供水保证率和供水可靠性的系统分析论证,确保选择的水源可靠。三是规范建设管理。在认真落实“四项”制度的同时,进一步明确建设项目质量终身负责制。严格建设程序,对调整和设计变更的项目严格按建设程序办理设计变更报批手续,杜绝违规、越权审批。四是规范财务管理。项目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帐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市级报帐、转帐结算,严格现金支付,坚决杜绝资金转借、截留、挤占、挪用等违规违纪行为,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果。五是规范水质监测、检验。重视工程水源地保护,研究有效防治农村污水排放的措施和办法,防止形成新的污染源。加强水质日常监测工作,制定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六是规范建后管理。明晰产权、落实管理责任,分类确定管理模式,合理设置供水管理机构。单户工程实行农户“自建、自管、自有、自用”;联户工程受益农户自愿组建用水户协会管理,集中式供水工程实行专业化管理,采取供水站与用水户参与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七是规范水价形成。按照“成本加微利”的原则核算供水价格,力求做到按制水成本批复工程水价。对于执行水价暂达不到制水成本的,设定最低限价或制定相应的补偿措施,保证工程运行费用。八是规范项目验收。严格按照《甘肃省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做好项目自检自验,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整改,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按基建项目的要求,整理完善项目建设管理资料。
这次“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规范年”活动,分整改、提高、总结表彰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各地在5月底前,对本地已建饮水安全工程进行回头看,认真对照检查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第二阶段,用4个月的时间,对查找出的问题,对照相关规定和规范,落实措施,认真进行整改。第三阶段,对饮水安全工作“工程规划好、工作质量高、建设进度快、管理规范”的市(州)、县(区)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甘肃省水利厅厅长许文海告诉记者,“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规范年”活动的开展,将有效解决该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设计、建设管理跨上新的台阶。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下列水利工程设施的保护:
(一)防洪、排涝工程设施;
(二)水利蓄水、供水工程设施;
(三)灌溉工程设施;
(四)水利保持工程设施;
(五)水电工程设施;
(六)水文报汛工程设施;
(七)水利工程配套的附属设施、设备。
第三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水利工程设施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规定的实施。
区、县级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分级管理权限,分别负责所管辖的水利工程设施的保护。
镇人民政府依照分级管理权限,负责保护本级的水利工程设施,并协助保护市、区、县级市管辖的水利工程设施。
第四条水利工程设施保护范围的划定,应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权属状况,自然现状以及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依法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并设立保护标志。新建、改建、扩建水利工程设施,必须同时划定保护范围。
第五条在水利工程设施保护范围内,影响水利工程设施正常运行的障碍物,按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清除,所需费用由设障单位或个人承担。因设障对水利工程设施造成损失的,设障单位或个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在水利工程设施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修建影响水利工程设施正常运行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二)倾倒余坭、渣土、垃圾等废弃物;
(三)在堤坝、渠道上挖沙、取土、采石、垦植、砍伐、破坏防护林木和植被;
(四)损坏工程设施管理单位的通讯,报汛线路;
(五)损毁、破坏水利工程设施及其附属设施、设备;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七条在水利工程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下列活动的,须经水利工程设施管理单位同意,并按管理权限报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一)在水利工程库区或引水、提水工程范围内取水、截水;
(二)向水体设置或增大排污口;
(三)改变河涌、河道流向:
(四)筑坝拦水;
(五)进行其他建设和经营活动。
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须经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各类工程建设,影响水利工程设施正常运行的,必须制定配套的保护方案,按分级管理权限,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经审核同意的保护方案,应作为工程建设的必备项目,按基建程序报批,并应与工程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经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第九条各类水利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其资质按管理权限由市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认定。
已获省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资质的单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水利工程设施设计和施工的,应到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按国家标准对水利工程设施进行安全等级分类,确定水利工程设施安全使用年限。水利工程设施管理单位对其管辖的水利工程设施运行情况,应建立检查制度。需要维修的,应制定维修方案,按管理权限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需要报废的,经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分级管理范围,对所管辖的水利工程设施,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作出安全技术签定。
第十一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管理范围内有安全隐患的水利工程设施,应及时组织维修。维修费用根据工程性质由政府或水利工程设施所有者承担。
第十二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明晰水利资产产权,加强监督管理。水利工程设施管理单位的固定资产和物资需要处理的,按管理权限报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属国有资产的,还应报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三条水利工程设施因开发建设需要占用的,实行有偿占用和等效替代相结合的原则。占用者应按分级管理权限报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负责兴建与其效益相当的替代工程;不具备条件兴建替代工程的,应按新建等量等效替代工程设施的总投资额交纳开发补偿费用。具体补偿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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