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湘文化范例(3篇)
时间:2025-06-06
时间:2025-06-06
关键词:高等学校;湖湘文化;人文素质;教育;载体
湖南高校人文教育是对大学生进行启迪心灵、塑造人格、提升境界的教育,其实质是“精神成人”的教育。中华湖湘文化作为湖南高校人文教育一部不可多得的生动教材,是大学生人文教育的丰富思想资源,是大学生人文教育的有效载体。因此,湖南高校要重视对大学生进行中华优秀湖湘文化教育,充分挖掘湖湘文化中蕴涵着的丰富精神文化资源,使其更好地为人文教育服务。
一、加强高校人文教育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雄辩地证明,科学技术越是高速发展,就越要重视人文教育。因为,单纯、片面的科学技术的发展与进步,不仅不能建立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关系,甚至会使人类失去精神支柱,使人类文明陷入严重的危机。中华民族在悠久的历史中,积累了灿烂的文化,其中的精华部分在当今社会仍然不乏借鉴意义和珍贵价值。中国优秀湖湘文化体现着中华民族的伟大精神,促进了中华民族不断发展和壮大,理应成为我国当代大学生人文素质的基本成分。优秀湖湘文化滋养了中华民族几千年,也必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焕发新的青春。继承和发扬祖国优秀湖湘文化遗产,有助于改善大学生的知识结构,全面提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对于健全素质,完善人格,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湖湘文化教育是湖南高校人文教育的有效载体
1.加强湖湘文化教育,有利于陶冶大学生的爱国情感
纵观中国历史,中华文明源远流长。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里,中华文明一直走在世界文明的前列。正如所说,在中华民族的开化史上,有素称发达的农业和手工业,有许多伟大的思想家、科学家、发明家、军事家、文学家和艺术家,有丰富的文化典籍。学习辉煌灿烂的中华文明史,了解博大精深、源远流长的中华湖湘文化,有利于增强当代大学生的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从而不断地激发他们的爱国热情,促使其更深深地热爱生于斯、长于斯的祖国。
2.加强湖湘文化教育,有利于培养大学生的社会和谐意识
万物和谐、“天人合一”思想是中华湖湘文化的核心内容,也是中华湖湘文化的独特境界,指的是“天道”、“人道”的和谐统一。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提倡一种以“仁爱“为思想基础的人际关系的和谐统一;二是倡导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儒家主要倡导第一种和谐,即以“仁爱”为思想基础的人际关系的和谐统一。儒家这些人际及群己和谐思想,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尊重、理解宽容、团结友爱、博爱奉献精神。这种和谐思想有利于大学生改善人际关系,树立正确的人际观。道家倡导第二种和谐,即倡导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3.加强湖湘文化教育,有利于塑造大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
康德说:“美是道德的象征。”没有崇高道德的人,其人格不可能是美的。在人格美的统一体中,崇高的德性居于核心地位。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博大精深,内容丰富,涉及到治国安邦、治生理财、读书求学、安身立命等诸多方面。中华湖湘文化可以说是如何做人的文化,是让人学会如何做人的最好教材。在个人品德上有:崇尚志向、诚实守信、刚直不阿、重道贵义、自强不息、节俭不奢等。在家庭邻里关系中有:尊老慈幼、夫妻相敬、兄弟相亲、朋友有信、邻里互助等。在职业关系中有:敬业守职、尊师重教、公平交易、童叟无欺、救死扶伤等。在社会公德中有:奉公守法、友善爱人、礼貌谦让、造福乡里、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深入挖掘中华湖湘文化资源,对大学生进行传统美德教育,有利于大学生加强自我道德修养,陶冶道德情操,培育良好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等道德意识和品质,从而塑造崇高和美的道德人格。
4.加强湖湘文化教育,有利于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
在中华传统道德的发展演化中,公私之辩始终是一条主线。“公义胜私欲”是中国传统道德的根本要求。可以说,一切传统美德都是围绕着这一主线和根本要求而展开的。正是从国家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原则出发,古代思想家强调:在“义”和“利”发生矛盾冲突时,应当“义以为上”“先义后利”“见利思义”,主张“义然后取“,反对“重利轻义”和“见利忘义”。加强中华湖湘文化中“整体主义”思想和“义利观”教育,让大学生承继那种“夙夜在公”“天下为公”和“义以为上”“先义后利”的崇高思想和精神,有利于大学生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社会和国家的利益关系,培育对社会、民族、国家的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从而树立“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社会本位价值观。
5.加强湖湘文化教育,有利于培养大学生的科学思维和创新能力
从湖湘文化中学习各种思维方式,吸收传统思维营养,是培养大学生科学思维和创新能力的前提。“中国文化呈现的思维模式是多样性和复杂性的,其中‘二’的思维模式是中国古人最常用的思维模式。这辩证观对当代大学生仍具有重要的启示和教育意义。大学生学习用“二”的思维模式,全面地了解我国的过去和现在,辩证而理性地思考未来,就能正确地看待我国的社情、国情,正确地看待社会发展转型时期存在的许多有关民生方面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从而坚定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在湖南高校人文教育中激活中华优秀湖湘文化
1.将湖湘文化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的全过程
湖湘文化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除了要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主渠道、主阵地的作用外,湖南高校各部门、全体教职员工都要积极参与,形成合力。教师是教书育人的主体,在湖湘文化教育中起主导作用。各科教师在教学中都应结合教学内容和本学科的特点,自觉地加强湖湘文化教育,将湖湘文化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全过程。行政后勤人员应充分发挥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作用,在工作中注意运用湖湘文化中诸如诚实守信、节俭不奢、敬业守职、礼貌谦让等传统美德涵养自我,以感染熏陶大学生,从而培育大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修养。
2.着力拓宽和创新湖湘文化教育的内容和方法
湖湘文化教育是集传统性和现代性于一体的系统教育工程。在当今时代,开展湖湘文化教育必须拓宽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法。在内容方面,除了讲授、学习、了解中国湖湘文化产生的根源与背景、发展历史和基本特征、传统哲学、传统管理思想、传统节日民俗、传统饮食文化、传统文学艺术等内容之外,还要对湖湘文化进行重点和深度的发掘,以体现时代性和与时俱进性。在湖湘文化教育的方式方法上,除了继续吸收和借鉴传统教育方法外,还要将理论灌输和实践体验活动相结合,将队伍建设与教材建设相配合,将显性教育与隐性教育相统一,将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兼备,在全方位、立体式的教育与教学、协调与配合中提升湖湘文化教育的实效性。
3.充分发挥地域文化在湖湘文化教育中的作用
一是为了使大学生湖湘文化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学校要积极整合社会资源,主动与当地博物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历史文化遗址保护单位、少数民族村寨等加强联系,建立一批较稳定、育人作用大的民族文化教育实践基地,以确保大学生湖湘文化教育活动持续健康地向前发展。二是学校应有计划地组织大学生参观当地博物馆、名胜古迹、历史文化遗址等,以帮助大学生了解祖国悠久、丰富的文化遗产,增强大学生的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三是学校应组织大学生定期深入少数民族村寨开展民族民俗文化采风活动,让大学生直接参与当地民族歌舞、传统体育项目等文化活动。这些活动的开展,有利于大学生领略少数民族的风土人情,亲身感受这些久传不衰的民族民间文化魅力;有利于促进大学生对民族民间文化的高度认同和传承。
4.重视加强湖湘文化教育的制度建设和机制建设
关键词:湘湖师范湘湖地区教育文化
【中图分类号】G640
湘湖师范或湘师是浙江省立湘湖乡村师范学校的简称,这所师范学校是伟大的人民教育家陶行知继1927年创办南京晓庄师范以后,受浙江省教育当局之托,于1928年直接参与创办的第二所乡村师范学校。
1928年10月1日湘湖师范正式开学。学校践行陶行知的“教学做合一”、“乡村学校应当做改造乡村生活的中心”的教育思想,在操震球(湘师首任校长)、金海观(湘师第四任校长)等的领导下,规模越来越大,知名度越来越高,形成了湘师自己独特的乡村教育和乡村建设思想和做法。
湘湖师范的法定任务是培养小学师资,然而,在具有先进教育理念的陶行知、金海观等教育家看来,乡村教育决不能孤立于整个乡村建设之外,办乡村教育的人不能仅限于教几个学生,而必须从事乡村建设,“学校必须为地方的中心,进行乡村改进的事业”.,乡村师范有责任“使学校附近的民众都受到教育”,“在文化、经济、健康等方面均有进步”,湘湖师范在抗战前的十年间,在湘湖地区开展了一系列的乡村建设活动,尤其是在教育文化、医疗卫生、民众生计、公民意识教育等方面都取得了突出成绩。本文仅就湘湖师范在湘湖地区的教育文化建设方面做如下探究:
一、湘师办学目标与要求
湘湖师范在创办初期就明确提出:“乡村师范的学生,应兼收高中初中和高级小学的毕业生以及现在小学教师的认为不合格者,而施以分别的训练。不限定毕业年限,由学校定一个标准的阶度,按时察看学生的工作,认为达到了可以出去任事的标准,就由学校介绍他出去。在校期间,最短的半年出去,最长的二年出去,过此最长年限尚不能达到预定标准程度者,淘汰之,永远不能任小学教师。此为学校首期训练,目的完全在几年内造成全省普遍所需要的齐一程度的乡村教师。等到这一步做到了,学校当依次召回他已经出外任事的学生再施训练;这样再番训练,目的完全在提高乡村教师的学识能力,使不致久处乡村,而变成孤陋寡闻,而因循自误,而老朽腐化,使他终身在一个教学合一的状态中。教师有这样紧张的精神,学校自然常呈朝气,而乡村的空气,亦逐渐新鲜。”在金海观任校长期间,更是明确规定,湘湖师范不仅要培养乡村小学教师,还要培养“改良乡村组织、增进农民生活之人才。”因此,湘湖师范从一开始就明确了陶行知“社会即学校”的生活教育路线,未来的乡村教师在学校期间即培养他们从事乡村建设的志趣和能力。同时还规定,在校学生都必须参加乡村建设的实践。从湘师办学的目标和要求,我们可以看到,湘师的教育理念是先进的,是知行合一的,是符合当时社会发展的。
二、发展乡村初等教育
为了加强乡村小学教育建设,湘湖师范专门设有小学教育部,在创办一所小学之前,会专门派人做详细的调查,了解那里的具体情况。如,建立定山中心小学,“定山村的居民,经我们详细调查,只有五十二家人家,他们每天的生活,以捕鱼为主业,一天到晚,并无休息的时候,就是夜间,也没有给他们舒服的安寝……所以定山的儿童,亦往往因家庭生计问题逼迫,帮助捉鱼,不能入学。或者时常缺席。”根据这种情况,确定“训练宗旨――取“生活即教育,社会即学校”的意旨。明确:“(一)健康的体魄。(二)征服自然界的能力。(三)活泼爱美的心灵。(四)互助博爱的精神。(五)运用三民主义改造社会,服务国家。”的教育目标。
1932年,金海观接任校长,他从实际出发,在稳健中求进步、求发展,决定建立一个以“湘湖”为中心的初等教育实验区。建立以“湘湖”为中心的初等教育实验区,不仅解决了“湘师”毕业生无足够的场所进行教育实习的困境,最重要的是可以使周围方圆几十公里之内的小学、私塾以及周围的民众能够受到“湘师”教育的影响,间接提高了他们的文化修养。正如金海观在《记住对于民族的责任――为十周年告校友书》一文中所说:“我们要配合乡村民众可以求学的时间、可以就学的地点、可以就学的工具和组织,来办各种教育;并从种种社会事业方面来唤醒民众的工作。这种种工作要构成一个文化交织网,之民众随时随地随事得到文化的濡染,庶几提高民众文化水准和普及义教的目的可以达到。”
在湘湖师范的不断努力下,湘湖沿岸五六十里,60个左右村庄,1700余户,8750余人,原来没有一所小学。到1936年上半年,已有附小10所,代萧山县办小学4所,共计14所,1937年在校学生共862人。极大地提高了湘湖地区的教育水平。
三、推行妇女文化教育
湘师在办好初等教育的同时,努力推行妇女文化教育。湘师中年级女生到周围村落组织妇女训练班、少女团,推行妇女识字教育和文化教育。湘师学生杨秋月在《锭山妇女夜学实习经过》中有这样的记述:“我们觉得乡村妇女的教育,以改善她们的生活为首要,使她们的身心健康,使她们的家庭快乐,因此我们很想对于常识一科特别注重,尤其是常识中的卫生和家事二科,定每天四十分钟,此外是国语算学音乐……对于乡村妇女教育这个问题,却给我们一个不可磨灭的印象,并知乡村妇女教育连带许多其他的问题,同时使我深深的感到乡村中的姊妹们的脑筋并不十分陈旧,有良好的教育很有引其上光明大道之可能……”“湘湖乡村少女团”成立于1935年春,由湘师学生杨秋月、方锦佩、孔允元三人试教石岩时所建的组织。“石岩少女团现有团员二十八人,占石岩少女总数百分之九十八。她们最大的十八岁,最小的七岁。分成甲乙丙丁四组。每天下午一时至三时是她们上课时间,三时至五时,是“小先生”活动时间。……现在在这批少女团团员教育范围内的妇女,已有二十余人。两星期来成绩,颇令人满意。”可见,湘师在提高湘湖地区妇女素质方面的成绩是突出的,是卓有成效的。
四、组织公民训练班
湘师在湘湖推广教育的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尝试新的模式,研究适合民众的教育教材和教法,公民训练班就是较为成功的一种形式。公民训练班“颇侧重于补充知识方面。有时要养成他们的创造思考的习惯,有时要养成他们欣赏判断的能力……”大家学习劲头很足,进步很快,当时有这样的记载:“因为教师与学生双方都感兴趣,遂决定由每周两次(以前是每星期三,六夜间上课的),改为每天晚上上课,因此进步更快。”
通过训练班的学习,补充了公民的文化知识,尤其在培养公民的创造思考习惯和欣赏判断的能力方面,收到了一定的效果。
结语
关键词:湖湘文化;断裂与整合;楚文化
关于文化,其内涵是人类主体通过各种有意识、有目的的实践活动,实现对社会和自然客体的适应、利用和改造。[1]因此,文化是自然系统对社会系统;历史条件对社会群体产生影响的必然结果。换言之,文化是社会成员在特定的自然、社会历史条件下形成共识的结果。
到春秋战国时期楚势力的扩张所带来的楚文化,对湖南地区的文化形成有着深远影响。直至战国后期的楚国灭亡,巴人的进入所带来的巴人文化。此过程为早期的湖湘文化的分裂与整合。
一、春秋时期湖南文化的分水岭
湖湘文化发展过程早期追朔至尧、舜时期,当时已然存在着当时势力及广阔活动范围的“三苗”国部落集团。禹将三苗国瓦解后建立夏朝,成为中国第一个奴隶制王朝,夏朝500年间再无三苗国记载,直至商朝晚期,湖南地区出现了于三苗国有传承关系的“荆蛮”部落,越人的出现也为楚文化的进入打下基础。
1.三苗部落的分布与灭亡
我国在尧、舜、禹时期曾在现湖南地区存在过一个庞大的部落集团―“三苗”或称为“三苗国”。所谓“三苗国”名字的来源,古人在数字排序中常以“三”为多,故所谓“三苗”,多指此部落集团包含了许多氏族、胞族和部落。孔安国传云:“三苗,国名……为诸侯”。《帝王世纪》载:“诸侯有苗氏”。《汉书・地理志》颜师古注日:“三苗本有苗氏之族”。典籍中提到的如“苗民”、“有苗”均为氏族部落的名称。而将称为“国”、“诸侯”,则是说明其占据了一定地域范围的部落集团。
自春秋战国以来,有关三苗集团的分布情况和活动区域记载较多,但大多说法不一。综合资料及考古发现,在历史长河中存在的“三苗国”,其分布及活动范围大致处于江汉、江淮流域以及长江中游南北、洞庭、彭蠡二湖之间地域内,而湖南是“三苗”集团分布和活动的重要地区。
由于尧、舜、禹在位时,为巩固其地位而不断地且大规模的征伐,“窜三苗于三危”、“放O兜于崇山”在这过程中,三苗集团被打垮而以瓦解告别历史舞台。禹传位启后,建立了夏朝,标志着我国进入奴隶制社会。夏朝统治的五百年间,诸多古书及记载中并未曾发现有关“三苗”或“三苗国”的相关记载。
2、越人文化与荆蛮部落
在商朝晚期于周朝初期阶段,出现了史籍所载的“荆蛮”、“蛮荆”,有时又称“荆”,或“荆楚”的庞大部落集团。
“荆蛮”其主要分布在古荆州地域。而古荆州的位置大致为今湖北、湖南二省及与之毗邻的河南、安徽、江西等省份的部分地区。《毛诗正义》云:“蛮荆,荆州之蛮也”。指的是分布于荆州地域之内的“蛮”。这正是三苗部落集团“左洞庭、右彭蠡”、“汶山在北、衡山在南”的的主要分布区域。由此可见,“荆蛮”与“三苗”在分布与活动范围方面相吻合,可以说明荆蛮与三苗之间存在着传承关系。
湖南当时为“荆蛮”地域,到商周时代,湖南地区分布着大量越人。越人文化在新石器时代已初具特点,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商周时代的越人文化有了较大程度的发展。由此可以推断出,湖南境内的越人是构成“荆蛮”集团的一个组成部分。
二、楚文化之前的分水岭文化现状
1、西周时期的文化融合
西周时期,楚国对南方“荆蛮”地区的多次用兵,虽战乱纷飞,但同时促进了中原文化的南传与南方土著文化的交流。湖南出土的青铜器上有几个族名徽记多次出现,如“凤”、“戈”,以及凤鸟。考古学界考证,这些青铜器可能是商未周初中原以“凤”、“戈”和凤鸟为族徽的氏族,一部分人南下带来的。[2]这说明,西周时代,不仅中原文化在继续传入湖南。而且某些华夏族成员也开始南迁。中原文化同土著的“三苗”、“荆蛮”文化在西周数百年间的进一步交流融合,为湖南地区越人青铜文化的发展和楚文化的形成、发展打下了基础。
2、春秋时期的文化发展
春秋时期湖南境内依然分布着大量越人,并且创造了高度发达的青铜文化。1982年在长沙县金井茶场发掘了一处越人墓地。出土青铜器共七件,其中有匕首和鼎,与中原的作风不同,又与楚器迥异,可以说是南方土著民族独特的产物。说明长沙一带在楚人进入以前,仍为越人活动和分布的地区。此外,近几年来,湘江流域的平江、湘乡、衡南、资兴等地也都有春秋时期的越式铜器出土。这都为春秋时期湖南古越人的分布提供了证据。
三、楚国的扩张与楚文化的进入
春秋战国时期,诸国当中以楚国势力强大,在当时已成为雄踞大江南北、称霸中原地区的大国。
1、楚国势力的大规模扩张
楚国势力在春秋时期曾扩张扩张进入湖南,一条线路在春秋早期,沿洞庭湖西向湘西北地区扩张,第二条线路在春秋中叶,沿洞庭湖东,经岳阳、长沙到达五岭地区。楚国势力的扩张带动了楚国文化进入湖南,与湖南本土文化的融合并发展。
战国时代,楚国再一次大规模扩张,西线拉长过贵州直至云南。东线拉长至广东、广西地区,楚国版图变大,楚国的文化传播影响变广。
(1)楚国势力面向湖南地区的第一次扩张。
在春秋早期,楚国势力已进入湖南地区。其中据考古资料表明,楚文化的传播主要有两条线路。其一是沿洞庭湖西部,经湖北的松滋、公安,先由水路过松滋河、荆江,再由陆路逾过现湖南张家界地区的天门山,武陵山,进入洞庭湖西部和澧水、沅水中下游地区,即现在的湘西北张家界、湘西苗族土家族自治州、常德等区域。从考古来看,湖南在洞庭湖西部澧水下游的澧县发现春秋中期楚墓和楚文化遗址,还有沅水中游麻阳和辰溪之间九曲湾铜矿遗址,经考古鉴定是春秋时代楚人的铜矿开采和冶炼处。这都说明春秋时代楚国的势力和楚人已由西线进入了湖南。
而楚文化的另一条传播路线由沿洞庭湖东部,进入(今称)岳阳、长沙地区后继续向南扩展,直达五岭地区。但其年代稍晚于西部路线。从史料看,楚文王(公元前689-676)徙罗子国于现今岳阳、汨罗一带,为楚国势力由东部路线进入湖南之始。然后是楚成王(公元前671-626年),征服南方“夷越”,拓地“千里”[3]。近几十年来,湖南考古工作者已在长沙、湘潭、湘乡、衡阳、资兴等发掘了大批春秋晚期和战国初期的楚墓。这反映了楚国势力自春秋中叶以后,由北而南逐步进入洞庭湖东南部和湘江流域的史迹。
(2)楚国势力面向湖南地区的第二次扩张
战国时,楚国势力向湖南又有两次大的扩张。一是楚悼王时(公元前401-381)“吴起相悼王,南并荆越,遂有洞庭、苍
梧”。[4]即从洞庭湖地区直达五岭南北,均进入了楚国的版图。另一次,是楚威王(公元前333-329)遣大将庄F溯沅水而上,扩地黔中以西,进入现今贵州东南部,以至云南。
近些年来,湘南地区以及广西恭城、平乐,广东清远、广宁等地,先后都发现了战国时代的楚墓群。出土的文器物与长沙楚墓,甚至和河南、安徽的楚墓中的器物都有许多相同之处。这也就表明了战国时代,楚国和楚人进一步向南拓展的结果。
(3)楚文化的进入与当地文化的结合发展。
春秋战国时代,楚人和楚国势力日益扩大,但在原“荆蛮”地区内同时仍存在其他民族酌先民和氏族部落。其中势力最大的是“蛮”、“濮”。或许是因为其氏族部落众多,又称“群蛮”和“百濮”。“濮”实际上也属于“蛮”。故韦昭云:“濮,蛮邑……叔熊逃难奔濮,而从蛮俗”[5]。“蛮”、“濮”原本同楚人一起都包括在“荆蛮”集团之内,只是其发展落后于楚人。
进入湖南的楚人,同湖南部分土著“蛮越”民族以及殷商、西周进入湖南的华夏集团中某些氏族的融合,构成了后来湖南民族的最初先民。
四、战国后期湖南巴人与巴文化
巴人进入湖南是在战国后期。唐梁载言《十道志》载:“故老云,楚子灭巴,巴子兄弟五人,流入黔中;汉有天下,名曰酉、辰、巫、武、沅等五溪,为一溪之长,故号五溪(蛮)”。唐李吉甫《元和郡县图志》卷三十:“辰州,蛮戎所居也,其人皆盘瓠子孙。或曰巴子兄弟立为五溪之长”。说明了“巴人”在国灭之后所残留的人民中有一部分随战乱移民流入湘西地区。所谓“楚子灭巴”,应是始于楚国占领巴国的国都――枳。在《战国策》中记载“楚得枳而国亡”[6]。即楚占领巴国国都――枳之后不久,秦就攻克了楚都――郢。
巴人进入湖南,同时带来了不同于“蛮、濮”族和越族文化的“巴文化”。根据四川发掘的大批巴人墓,所挖掘出的文物与湖南湘西的沅水中下游和澧水中上游的战国墓中多有雷同。1985年7月发掘的益阳一座楚墓中,出土了“巴式戈”。这也就反映了巴文化同楚文化的交织和对它的影响。
战国以后,关于湘西地区民族成分的史料中,确实也还有“巴”人的记载。如《三国志・吴书・黄盖传》载:“武陵蛮”中有“巴、醴、由、诞(蜒)邑侯君长”。这里所说的“巴”,应是指流入武陵五溪地区的巴人。正是这部分生活在湘西及邻近的川东、鄂西地区的巴人,长期保存了‘巴文化”的特色,并同在其进入之前已分布于这一地区的“蛮、濮”民族文化上的相互影响和渗透,秦汉以后逐步形成了一个具有自己民族特征的民族,即今天的土家族。强势文化成为主导文化。推动了信巫蛊、敬鬼神的浪漫主义思想的形成。
湖湘文化既包括光辉灿烂的远古青铜文明和中古时期的湘楚文化,还包括博大精深的宋明理学为核心的湖湘传统艺术,以及湖湘文化“经世致用”,“实事求是”,“百折不挠”,“兼收并蓄”的人文精神。在楚文化进入湖南前的远古时期,湖南主要以“三苗国”和“荆蛮”部落为主导,生产力低下。中古时期的楚国势力扩张带动了楚文化的进入,说明中原文化与南方文化的融合与发展,带动了湖湘文化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田广林,中国传统文化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
[2]何介钧,《湖南商周时期古文化的分区探索》,《湖南考古辑刊一》第二辑。
[3]《史记・楚世家》。
[4]《后汉书》卷86《南蛮列传夷传记》。
[5]《国语・郑语》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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