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法制教育的知识范例(3篇)

时间:2025-10-04

未成年法制教育的知识范文

一.我区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情况

(一)宣传形式多样化。充分发挥学校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绝大部分学校把法律知识教育列入学校教学计划。在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中,学校采取了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参观法律图片展览、编排法律黑板报等形式,激发青少年学生的学法热情。同时,检察院还利用寒暑假、法制宣传日开展了以“带法回家、送法进社区”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大了青少年法制宣传的力度,扩大学法主题的范围。

(二)抓预防,重长效。在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过程中,市南区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其中,市南区检察院筹划“阳光检察---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大型廉政文化巡回演出,活动开展以来先后演出20场,5000余人接受廉政文化教育。同时,为体现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护,进一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市南区检察院成立专门课题组,研究制定了《刑事案件标准化、快速、和解办案办法》、《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工作办法》,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讯问方式、程序、权益保障、亲情感化、教育挽救、宽缓处理等方面做了明确翔实的规定,建立起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教育、改造、挽救的长效机制。

(三)抓协作,发挥综合效应。青少年工作涉及部门多,范围广,更需要各职能部门的积极协作。市南区检察院联合社会各界力量,建立临时人志愿援助机制。针对很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属异地作案,在市南区无业无住所,少数甚至连身份地址都不详,办案检察官很难通知其法定人到场的问题,该院创新建立志愿者援助机制。据此机制,在无法定人、因客观原因法定人在规定的时间无法到场或法定人放弃到场权利情况下,经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同意,该院主动给予相应援助,由办案检察官通知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志愿者讯问时到场,充当临时人。志愿者由律师、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心理辅导专家和翻译人员组成。为保证机制正常运转,该院与汉通律师事务所签署“青少年法律服务联建书”,联合成立“青少年法律服务站”,必要时由汉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援助;与辖区内的街道办事处等单位联合成立“青少年心理咨询服务站”、“青少年社会维权工作站”,联合各界力量搭建青少年犯罪综合治理平台。截止目前,已成功办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案件16件18人,使受援助的未成年嫌疑人深刻体会到社会的关爱和温暖,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经验做法被市委政法委推广。

二.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一)学校法制教育有误区,重知识传授,重视学校升学率,忽视青少年健康全面发展,轻法制教育的现象在中小学校普遍存在。

(二)学校法制教育缺少课时、教材保障,老师在教授法律知识时没有适合学生特点的专业法制教材,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学习缺乏实践性。

(三)青少年正处于人生观、世界观形成阶段,缺乏社会经验和明辩是非的能力,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加之我们的普法宣传工作也有不到位的问题,我区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时有发生。

三.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普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宏伟事业,直接关系到国民素质的高低,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成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职能部门必须切实履行职责,全面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在推行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作为刑事控诉部门的检察院更应该利用好检察资源,拓展职能工作,开展好青少年普法宣传工作。

(一)把握青少年特点,针对性地做好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在校青少年学生是青少年的主体,针对在校小学生检察院可以结合自身法律资源,搜集选编真实案例编写简单易懂的学生读本。针对在校中学生,检察院可以开展普法讲座进课堂活动,加强对《宪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明辨是非、依法自我保护、抵御社会不良影响的能力以及预防违法犯罪的意识。针对进城务工青年、社会闲散青少年,要结合进城务工青年工作主要集中在建筑、服务等重点行业,通过编写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教材,发放宣传册,开展公益性法制培训与咨询等方式,帮助进城务工青年提高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同时预防他们因为务工中的小矛盾产生违法犯罪行为。

(二)进一步丰富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的载体和形式。检察院可以在中小学校开展模拟法庭活动,组织青少年学生在活动中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原告、被告、犯罪嫌疑人等角色,使中小学生亲自体验各种法律角色转变带来的不同感受,从而增强学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

(三)举办法制夏令营,让未成年人近距离感受刑法前置教育。检察院可以开展“走进刑法”青少年暑期法制夏令营活动。通过走进公检法,参观检察院阳光检察大厅,与检察官座谈,旁听庭审,举办专家讲座,接受直观、形象的“现身说法”教育等方式,让学生们加深对刑法的认知和理解,让他们最直观地了解和感受司法机关的工作程序和法律的严肃性。

(四)加强检校共建。检察院携手辖区的学校,开启检校共建之路,使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刑法前置教育工作走上理论化、体系化、常态化和深入化之路。

未成年法制教育的知识范文篇2

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XX教育关于开展中小学2022年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的活动的通知》通知,更好的学习领会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紧紧围绕“创建平安和谐校园”这一主题,xx中学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引导青少年依法行使权利和义务,自觉预防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现将本次活动进行总结。

一.

学校宣传

学校24小时滚动屏显示宣传“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等宣传标语。

二.开展专题宣传教育及法制知识学习

通过这次学习,加深了教师对新《未成年保护法》的认识,大家一致认为,《未成年人保护法》站在对民族兴旺、国家昌盛负责的高度,突出了儿童利益优先化、最大化的特点,它的实施必定在全社会形成一个尊重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关心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同时大家也清醒的认识到,作为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全面发展的小学教师,率先学法,在知法懂法的前提下,自觉改正一些过去惯用的教育学生的口语和行为,带头做法律的维护者显得十分重要。老师们纷纷表示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学法、正确用法,做到依法执教、依法治教。

6月25日以来,经学校行政部门研究决定利用职工大会进行全校教师法制知识学习。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明确规定学校的教职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言行,违者最高可追究刑事责任;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吸烟、饮酒,否则也将被予以惩处……校领导针对这些现象进行了认真解读与阐述,要求每位教职员工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体现“未成年人优先保护”的理念,营造尊重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希望大家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大力支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大队部要发挥作用,积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三.加大预防毒品知识教育、预防溺水、防性侵、防骗、防欺凌等教育。

5月以来xx中学进行系列主题教育,特别是6月份校园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安全八桂行、安全活动月等专题活动任务下,重点做好禁毒教育、预防溺水、预防性侵、防拐防骗、防欺凌等专项专题教育,促使全体师生认识到爱护保护生命,特别是保护未成年人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取得了积极成效。同时,xx中学加强控辍力度,确保未成年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此外,xx中学对各班的特殊人群进行统计,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宣传,对留守儿童、孤儿、随工就读、家庭困难儿童给予关怀爱护。通过活动,广大学生也更清楚地了解应该怎样正确地保障自己的权益,避免受到伤害。

四.

未成年法制教育的知识范文

一、有效利用思想品德课中的有关法制内容,开展法制教育

要真正发挥思品课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中的德育功能和法制作用,必须要有一批高素质的思想品德课教师,并能够利用思想品德课当中有关法制内容做好学生的思想品德和法制教育。如:《身边的诱惑》一课,介绍如何正确对待金钱,绝不能沾染法律禁止的“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等违法行为,更不能触犯刑法。让他们知道对待金钱,我们一定要取之有道,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获取。又如,《网络上的人际交往》一课介绍网络交往超越了空间,实现了古人“天涯若比邻”的梦想;它超越了年龄、职业、地位、相貌和肤色,提供了平等交往,广泛联络的自由平台,改变了我们以往的交往方式,丰富了我们人生的经验。我们教师要指导学生正确认识网络的两面性,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发挥网络在学生学习和生活中的积极作用,加强校内网络和计算机管理,在学生中广泛开展“绿色网络学习活动”,教育学生自觉抵制和遵守互联网管理规定,不看、不传播反动出版物,坚决抵制网络上各种不良信息的侵害;拒绝黄赌毒和的诱惑,指导他们只有不断提高自己辨别是非和抵抗诱惑的能力,才能保护自己。

二、关爱“学困生”,规范教师行为

在学校,一些成绩差的学生得不到老师和同学的青睐,久而久之会产生自卑心理,造成师生情绪对立,影响教学效果,甚至出现厌学、逃学和退学的现象。因为是“学困生”,他们自卑,有要求不能提,有问题不敢问,背着沉重的心理包袱,由于他们长久地生活在被忽视、被歧视的环境中,心理容易发生变化,人格容易扭曲,因此使一些原来学习不好的“一学困生”转变为学习不好、品德不好的学生,他们逐渐对家庭和教师的教育产生抵触和不满,甚至有的会走向违法犯罪道路。作为教师,我们要不断转变教学理念,对学习不好的学生不抛弃、不放弃,不随意开除学生,将他们推向社会。教师更应该尊重和激励“学困生”,帮助他们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实施素质教育必须善待“学困生”,让“学困生”享受同等的教育,享受师生关怀。在未来的生活和学习中,给他们充分展示自己特长的机会,让他们知道学习不好的学生一样可以展示自己的风采,也一样可以在学校里健康成长。

三、面向全体师生开展法制教育,认识违纪违法犯罪的危害性

我们要继续加强师生德育教育、法制教育,强化学生自我保护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依法执教,预防师生之间的暴力冲突,增强学生的法制教育观念,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纳入学校法制教育计划,并广泛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等宣传法制知识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常识,增强学生法制教育观念和自我教育、自我保护能力,使法制教育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活动真正得到实效,预防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通过讲授《法不可违》一课让学生知道违法与犯罪的区别,违法是指违反法律法规禁止做及不允许做的或者是应当做的而不去做的行为;而犯罪是指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严重危害社会,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要让他们知道违法不等于犯罪,但是犯罪必定违法。在课间组织同学们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八种不良行为。以上八个方面概括了容易引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八种不良行为。我们应该注意到,现实生活中有的同学就是在这八种行为上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在对学生开展法制教育的过程中,我们不仅应该告知学生守法,还要告知学生如何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社会是复杂的,在现实生活中不尊重未成年人,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需要国家给予特殊的关注,为此,我国专门制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教育青少年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会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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