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农村污水处理方法(6篇)
时间:2025-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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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威胁所带来的影响是深远的。中国经济几十年来的迅猛增长已经对中国的城市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如果再任由中国的乡村环境被生活垃圾所污染和破坏,那么若干年后,也许我们赖以生存和繁衍中华大地,可能真的会没有一片净土。因此,发掘农村生活垃圾所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探讨相应的治理对策,将有助于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村容整洁”目标的顺利达成与农村和谐社会的构建,甚至为子孙后代的生存发展,为中华民族的繁衍生息预留了极大的空间。
一、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现状
1、一个典型个案——某乡镇的生活垃圾处理
笔者在湘南某镇工作时,镇政府所在地叫龟石渡,处于湖南境内最大河流湘江的支流蒸水河上游。龟石渡工商业尽管不是很繁荣,但仍然是5万多人口的政治、经济中心,聚集着1200多常住人口。由此而来的生活垃圾处理,成为了镇政府需要面对的现实问题。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生活垃圾的处理就是抛入蒸水河中。后来,随着人口的增长,垃圾相应增多,在镇政府的要求下,居民把垃圾均倒放在3个集中场地;然后由镇政府承包给一个有手扶拖拉机的农民:每星期拖一次,每次150元,把垃圾运到离龟石渡2公里的荒山坡中倒掉。由于镇政府欠下数百万元债务,财政收不抵支,曾经采取过在工商户和设立在这里各行政事业单位中摊派垃圾运费的办法来支付垃圾的运费,但由于没有法律和政策资源作为保障,摊派的办法难以进行,最后也就不了了之,造成其中一年的垃圾有半年之久没有转运。由于该镇处于交通要道,堆积如山的垃圾发出难闻的臭味,不仅引来了漫天飞舞的苍蝇,而且引起了居民对镇政府的不满和上级领导的注意。镇政府在无奈之下,只得承担拖垃圾运费的支付责任。
从以上可以看出,龟石渡生活垃圾的处理方法,就是垃圾转移,从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从有人居住的地方转移到无人居住的地方。如果运输距离太长,不仅容易使沿途产生污染,而且会增加运输成本。问题在于,这个无人居住的地方距离龟石渡只有2公里,而且离有人居住的一个农户住宅不到500米。也就是说,垃圾的最终集中地,仍然与当地居民相邻,尽管垃圾转移了,但只能掩耳盗铃地改变垃圾对当地人居环境的视觉上污染,却没有在根本上解决生活垃圾的环境污染问题。同时,垃圾的最终集中地位于湘江的支流蒸水河侧旁,一下雨就会使垃圾污染过的雨水进入蒸水河,特别是一旦山洪暴发,就会使垃圾直接进入蒸水河;这将直接影响到蒸水河下游和湘江两岸城市居民的饮用水源安全,对河流的水生物和两岸的生态环境也构成了较大的威胁。问题更在于,该镇还有3个小集市和20多个集中居住的中心村,这些地方的生活垃圾任意地堆放着,在村口、田头、河边、房前屋后,一大堆的生活垃圾随处可见,连转移也没有进行。
2、从城市到乡村——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整体情况
笔者工作过的湘南某镇所在的县,不仅所有乡镇政府所在地的生活垃圾处理是采取转移的处理措施,而且县城的生活垃圾也同样是转移到与县城相邻的城郊小山沟里进行堆放,并再也没有采取任何处理措施。根据笔者调查了解到,不仅该县如此,而且整个湖南省、甚至全国农村地区也大多如此。这种处置方式所造成的后果可能反而是污染源的扩大,因为一到暴雨期,这些污染物又势必会影响到周边地区的环境问题。有媒体报道,湖北省襄樊市襄阳区黄集镇的生活垃圾就被转移到该镇的胡岗村,堆放的垃圾已经堆成了两座体量不小的“山”,方圆数百米远,就能闻到腐臭味,还成了蚊蝇的乐园。离垃圾场只有100多米距离的胡岗村村民一组居住着400多人口,每到下雨天就污水横流,饮水井里压出来的水都有一股怪味。[1]农村生活垃圾普遍处理方式就是这样的不加处理的简单转移。
农村成为了城市转移垃圾的目的地。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工业化和城镇化步伐加快,带来了城市生活垃圾的迅猛增长,由于城市现有垃圾处理能力有限,城市生活垃圾开始“上山下乡”,呈向郊区和农村转移的趋势。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05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为15576.8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仅为51.7%。[2]大量未经无害化处理的生活垃圾转移到了农村!一些郊区和农村已成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存放地,占用和毁损了大量的道路、土地,污染了空气和水源,成为农村环境最大的污染源之一。
二、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原因
1、上级财政无投入而乡村财政无能力
目前,农村环保投入严重滞后。在一些硬件设施的建设上面,基层政府提供环保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的能力薄弱,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总体上处于空白状态。几乎没有乡镇配备专门的环保机构和队伍,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工作尚未覆盖广大农村地区。环境保护机构的缺乏使得农村环境出现无人管理的局面,涉及环保的部门亦因为经费不足、人力缺乏而只能对环境污染持观望态度,只能“爱莫能助”。比如生活垃圾的收集系统,单凭乡镇自己的力量,靠哪个村或者哪个镇来做显然不太现实。乡镇自身不具备垃圾的处理能力,只有进行简单的转移处理,甚至掩埋都没有进行。因此,即使上有政策,无奈之下基层往往会“下有对策”。
2、农村生活垃圾与现代化市场消费如影随形
在过去计划经济时代,农村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基本不存在着农村之外的生活消费品垃圾的进入。随着改革开放的全面推进,市场主导着农村生产、生活消费的各个方面。消费品主要是工业产品,而且一次性使用品在迅速增加,由于一次性使用的包装商品均是廉价物品,作为贫困群体最多的农村,消费群体最广,因而,现代化的市场消费给农村带来了越来越多的生活垃圾。
3、农村环保治理责任缺失
新农村建设,对农民看病难的问题十分重视,但对农民健康的保护,以及农村环境卫生的改善等,似乎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其实,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环境卫生了,身体就会更健康;身体健康了,就可以少花医药费。农村环境保护意识不足所带来的直接影响是环境保护能力的欠缺,而这种欠缺又会加重农民保护意识的缺乏,这是一种非常严重的互动效应。农民对所生活地方的环境保护漠然处之,“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把自己家里打扫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却把垃圾倒在家门之外就不再进行相关处理,弄得到处都是臭气冲天,不堪入目。新农村建设,就是要加快农村的发展。但是,“人”是发展的最终目的,人的卫生健康等都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发展就失去了意义,新农村建设也就失去了方向。
4、农村环保治理措施缺位
由于传统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环境保护的重点常常在城市,农村是环境保护的真空地带,环境管理体系和管理措施严重缺乏,这是当前农村环境治理上的典型病症。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曾指出:“中国污染防治投资几乎全部投到工业和城市。而我国农村还有3亿多人喝不上干净的水,1.5亿亩耕地遭到污染,每年1.2亿吨的农村生活垃圾露天堆放,农村环保设施几乎为零。[3]显然,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问题的关键是环境治理措施的滞后:由于农村环保是环保工作的盲区,不仅表现在农村环保投入不足,基础建设缺乏,也使得相应的治理措施滞后,不能从根本上化解环境污染的根源问题。
三、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危害
农村生活垃圾造成的污染问题,不仅影响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影响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而且严重威胁城乡居民生命健康。
1、造成水资源的严重破坏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我国人口总量的增加,加上农村分散居住的特点,使得农村的生活垃圾成为环境的重要污染源。农村居民在日常生活中对洗衣粉、塑料制品的倚赖性高,这些日常用品产生的大量污染都得不到有效处理和排放,加之农村对废弃物的回收率极低,残留地膜和塑料废弃物因其自然条件下降解时间长,对环境产生长久影响。因此,日常生活用品所造成的污染也就没办法得到根除,处理不及时或不当,成为严重的生活废水。生活废水污染占农村环境污染比重达1/3,这些废水排入河流和小溪,造成水资源严重破坏。根据有关资料,农村387.9万人口中饮水不安全的达80.3万,占总数量的20.7%。[4]
2、存在传播疾病的危险隐患
农村生活垃圾,使井水变绿,使河水变臭,使近年来农村患病人数猛增。要么是突发心脏病,要么是突发脑溢血,还经常得一些莫名其妙的怪病。即使转移到垃圾场地,由于现在的生活垃圾成分相当复杂,既没有分类,也没有任何处理,甚至没有掩埋,所散发的废气和造成的污染,无论给运输沿线的农民,还是给垃圾场地附近的农民的生命健康带来了不容低估的威胁。
3、影响人与自然的和谐
过去在农村集镇生活的居民,可以经常到河沟里洗澡、摸鱼,河里的水清澈见底;现在的河沟里虽然有水,但漂满了各种生活垃圾、玻璃瓶、动物死尸等,每到夏季或阴天,散发着刺鼻的恶臭。过去在农村到处都是鸟语花香,农家小孩可肆意玩耍,放养禽畜也方便;现在由于很多空地垃圾成堆,农民只得看紧自家小孩,怕不懂事的小孩玩弄那些看似漂亮却有毒的垃圾,只得把放养禽畜变成了圈养禽畜,怕禽畜到垃圾场吃了受污染的食物发病甚至死亡。同时,由于臭水沟、露天垃圾场增多的原因,近几年来,农村的苍蝇、蚊子等害虫也越来越多,有些地方的田野已经成了蚊子的天下,严重影响了人们正常的生产和生活。
关键词:湘乡市农村小城镇建设环境保护
中图分类号:F2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9082(2015)05-0060-02
农村小城镇建设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一个综合性课题。尽管农村小城镇建设的表现是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居住、工作和生活在城镇,城镇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不断上升。但就实质而言,农村小城镇建设是社会经济系统中各个要素的联系与组合发生不断变化,是农村产业系统的不断优化和资源配置的不断优化,本文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探讨湘乡市农村小城镇建设可能引发的农村生态环境问题及其治理对策。
一、湘乡市农村小城镇建设产生的生态环境问题
从系统论来看,生产要素和经济活动在地域上集聚的结果,会割裂生态系统内部的一些既存的联系。用农业生态系统理论来解释,农业生态问题可以理解为“流”的问题,即农业系统中的物质流、能量流、价值流、人口流高度密集。如果系统外界的物质流、能量流等过多地流入系统,而系统内的物质流、能量流向外界输出过少,物质和能量在系统内滞留或释放到生态环境中,就会形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危机;如果系统内的物质流、能量流等过多流向系统外,而系统外的物质流、能量流向系统内输入过少,系统得不到应有的物质和能量补偿,将产生严重的资源和能源耗竭问题。湘乡市农村小城镇建设所产生的生态环境问题,目前更多的是缘于前者,即“流”的过分集中。一般来讲,城镇化过程中所可能产生的生态环境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
1.人口的聚集所引起的有机物生态循环系统的改变
生态系统的循环存在一个内在的平衡机制,由于城镇建设使农村人口聚集于城镇,而城镇的有机排泄物及其他废弃物又不能有效地进入农田生态系统,这样就割断了有机排泄物及废弃物与原来的农田生态系统的联系,从而生成两个环境问题因素:一是城镇的有机排泄物和废弃物的集中,造成了城镇环境的有机物污染,如目前各种类型的城市共同存在的生活垃圾处理和环境污染问题,就是具体表现;二是农田生态系统的有机投入物减少,为了保持生态系统投入与产出的平衡,就必须用各种替代物如化肥等替代有机物投入,而农田大量注入化学肥料,必然会形成生态问题。
2.农村工业生产活动的集中所引起的“外部性”
农村工业化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农村工业的发展促进了我国农村城镇建设的形成,农村小城镇既是农村居民相对集中的场所,又是农村工业相对集中的生产经营基地。受乡村自然经济条件的影响,绝大多数乡镇在工业化进程中忽略了环境规划和治理,工业废水、废气、废渣等随意排放,致使空气污染、水质污染、农田污染等,造成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
二、湘乡市农村城镇化环境问题的具体表现及其危害
当前,湘乡市农村小城镇建设的环境问题十分突出,不少小城镇的大气污染和水污染情况严重,垃圾围城现象普遍,生态恶化趋势加重。突出表现是:
1.城镇周边农村及农业污染严重
随着农业的发展,农药、化肥对农产品的污染及农膜产生的“白色污染”大量增多,村镇居民产生大量的生活污水和垃圾,焚烧秸秆造成大气污染,规模化养殖及水产养殖造成的污染也愈加严重。特别是以化学肥料替代有机肥料造成的农田污染日益严重。目前,我国耕地化肥施用量约每公顷375kg(发达国家化肥施用水平约每公顷200kg)。氮素化肥过量施用,会流失进入水体。研究证明,婴儿发生亚硝酸盐中毒或变性红血素症以及成人消化道内由于形成亚硝胺而致癌的现象,都与饮用硝酸盐含量高的河水有密切关系。磷肥含有多种有害物质,过量的施用磷肥,使这些有害物质在土壤中不断富集,进入“食物链”。
2.乡镇工业污染不断加剧
改革开放带来了乡镇企业的蓬勃发展,带动了农村小城镇的复苏和兴起,但由于乡镇企业的发展具有布局分散、规模小和经营粗放等特征,使得周边环境污染严重。乡镇工业废水化学需氧量、粉尘和固体废物的排放量占全国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比重均接近或超过50%。农村工业中从事汞制品、砷制品、铝制品、铅制品等产业,由于技术工艺落后,设备简陋,管理和各种制度不健全,有毒有害的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允许排放标准的几十倍甚至几百倍,直接危害群众健康。许多水库也开始进入富营养化状态,城郊水库的富营养化问题最为严重,给城市供水带来严重危害。
3.农村工业企业占用和毁坏了大量农田,给农业生产带来了一定程度的损害
人地矛盾一直是制约我国农业发展的一个主要因素。如今我国可以开垦的荒地所剩无几,而现有耕地却被大量侵占,其中农村工业的占地面积是惊人的。自1979年以来,农村工业的占地面积已经达到1亿多亩,如农村砖瓦业就是占耕地的大户。农村工业还污染和破坏了大量农田。据统计,全国每年因工业废水而污染的耕地面积达2亿多亩,占耕地总面积的15%左右;每年因污染而减少的粮食超过了100亿公斤,直接经济损失125亿元,其中因为农村工业污染和破坏而引起的达47%以上。
此外,由于城市环境污染的严厉制裁,许多污染严重的企业转移到了郊区小城镇,从而使其污染程度明显高于大城市中心区。总之,湘乡市农村小城镇建设面临的环境形势不容乐观。
三、湘乡市农村小城镇建设中环境保护的若干有效举措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实现这一目标,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是必由之路。而通过农村工业化、城镇化解决农民的出路是其中的重要措施。随着我国农村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和小城镇建设的普及,如果不重视环境问题,势必出现农村环境污染的规模和影响不断扩大的局面,这与党的十六大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可持续发展目标是不相吻合的。因此,对湘乡市农村小城镇建设中的环境问题进行研究和治理,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尽管湘乡市农村小城镇建设的发展不能做到零污染,但使其对环境的损伤降低到最低限度,即降低到自然环境系统本身能够承受,并良性运转的限度,是推进湘乡市农村小城镇建设中处理生态环境问题的基本准则。
1.将资源环境因素纳入湘乡市农村小城镇建设的社会经济大系统
传统的农村小城镇建设经济系统把整个经济社会看作一个系统,没有特别考虑环境与自然资源的影响。这个系统未将资源环境因素包含在内,很容易对生态环境形成忽视甚至损伤。如果生产者为了产出最大化,可能会不顾资源的更新和环境的吸收能力而增加生产,形成粗放型经营模式。协调湘乡市农村小城镇建设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核心是要把农村小城镇建设发展建立在资源良性循环的基础上,因此必须将资源环境因素纳入湘乡市农村小城镇建设的社会经济大系统。
这样,引入自然资源环境因素后,经济系统就成为整个系统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经济系统与自然资源环境系统之间就形成了相互依存的关系,从而使湘乡市农村小城镇建设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有机地结合起来。
2.湘乡市农村小城镇建设的推进要兼顾农业持续发展的三个目标
2.1产量目标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非农产业对耕地的占用面积还会持续下去。据统计,今后一段时间,我国每年还将净减少耕地300多万亩,到2010年,人均耕地占有量将不足1亩。这意味着,我国今后要以更少的耕地养活更多的人口,农业生产的任务是非常艰巨的。所以,产量目标将是我国农业发展的一个重要目标。
2.2收入目标
产量目标能否顺利实现,一个重要的决定性因素就是农民的积极性状况,而农民收入状况直接影响着农民的积极性。另外,农民的收入状况还是农村市场容量的主要部分,只有不断增加收入,才能使农村市场(消费品市场和资本品市场)充满活力,为工业和劳务产品提供不断扩大的市场。因此,我国农村小城镇建设的发展过程不能忽视农民的收入问题。
2.3环境目标
生态环境的良好状态,是湘乡市农村农业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基础。湘乡市农村小城镇建设能否实现持续发展,最根本的影响因素是自然生态环境的状况。如果自然生态环境受到破坏,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就失去了基础,建立在农业健康发展基础上的农村小城镇建设也就不可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3.建立湘乡市农业和农村自然资源核算制度
所谓农业和农村自然资源核算,是指对一定时间和空间内的农业和农村自然资源,从实物、价值和质量等方面,在真实统计和合理估价的基础上,统计、核实和测算其总量和结构变化,并反映其平衡状态的工作。
目前,湘乡市尚未建立农业和农村自然资源核算制度。资源家底不清,对自然的利用动态缺乏真实的了解,这是湘乡市生态环境趋于恶化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实现湘乡市农业农村小城镇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建立系统的农业和农村自然资源核算制度非常必要。必须尽快组建专门负责全国农业和农村自然资源核算的机构,规范核算项目;从统计入手,调整和增设农业自然资源统计项目。并将湘乡市农业以及农村自然资源统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完善报告制度,逐步实现定期化、规范化、公开化的农业和农村自然资源报告制度。
4.政府要强化对湘乡市农村小城镇建设发展中的环境管理
政府对农业和农村环境管理的基本手段有三个: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行政手段是我国过去在农业和农村环境管理中使用较多的手段,但是,行政命令在使用的过程中还存在规范不够、约束力不强、缺乏经常化和制度化的检查与监督等问题,因此必须不断加强。经济手段包括收费、补贴和排污权交易等几个方面。收费制度和补贴制度我国已经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但也暴露了不少问题。排污权交易,即释放污染量低于政府规定的排污标准的经济活动主体,可以把它的实际排放与允许排放间的差额卖给另一个经济活动主体,买者因而可以排放高于自家排放限制的污染物,这种交易可以在市场上广泛进行。排污权交易具有以下优点:一是只要规定了整个经济活动中允许的排污量,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企业将根据生产经营的控制成本曲线,确定生产与污染的协调方式,社会总控制成本的调整将趋于最低。二是与排污收费制相比,排污交易权不需要事先确定收费率,也不需要对收费率作出调整。排污权的价格通过市场机制自动调整,排除了因通货膨胀影响而降低调控机制有效性的可能,能够提供良好的持续激励作用。三是污染控制部门可以通过增发或收购排污权来控制排污权价格,可大幅度减少行政费用支出。
法律手段是通过立法和司法活动,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以规范经济活动主体的行为,使其与既定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一致。我国农村环境管理的法制化建设已经取得了可喜的进步,已颁布实施了一批有关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法律,但相对城市环境保护和工业污染防治而言,农村小城镇环境保护工作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基础较为薄弱。因此,我国农村环境管理的法律手段还必须强化,真正确立法律手段在管理农村环境中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参考文献
[1]李国学,农村环境保护教材,生态学在环境保护中的应用,2009-8
[2]唐辉,环境保护刻不容缓,农村周刊,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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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徐玉宏,我国农膜污染现状及防治对策,环境科学动态,2008
【关键词】农村城镇化;成因;法律意识
中图分类号:D267文献标识码:A
1.城镇化过程中的环境问题
随着我国城镇化的不断发展,由于许多环节的滞后,许多环境问题自然的体现出来,通过对农村的深入调查,农村环境问题主要表现为:
1.1土壤污染
由于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农民为进一步提高粮食及经济作物的产量,大量使用有机农药、化肥等。同时,因为一些塑料大棚的建设,一些农民大量使用杀虫剂、灭草剂,灭草枯等农药,由于有些农民对有些农药有抗体的害虫使用很多毒性较大的农药,致使很多农副产品和土壤中出现大量的农药残留和土壤板结现象,从而使生态环境严重恶化。如:水质污染、土质优质含量过低等,并且由于农民为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大量使用地膜覆盖,又没有很好的注意回收利用,使很多破旧地膜遗留在地里,使土壤的结构发生变化,从而引发土壤板结,降低农作物的产量。
1.2乱扔堆放生活垃圾
由于农村城镇化的飞速发展,农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农村经济也有很大发展,但由于人们的环境意识不强,农村生活垃圾由原来的随意性的分散式倾倒,已经越来越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由于农村没有较为完善的污水和垃圾处理系统,除了个别村庄有统一的垃圾存放点,许多自然村都是随意倾倒,房前屋后,田间地头,废弃塘坝,不但严重影响着村庄的环境面貌,而且很容易引发传染病的传播,严重的破坏了农村的生态环境,对农村经济的发展也有很大的阻碍作用。
1.3禽畜粪便和养殖业污染问题
随着农村城镇化的建设,农民发家致富的另一途径是畜牧养殖。但通过调查发现,由于农村畜牧养殖没有统一的规划,只是实施分散养殖,同时根本没有实习人畜分开的现象,个别养殖场还建筑在水源较近的地方,对人们饮用水的污染造成威胁。况且,家畜粪便随处堆放,臭气熏天,对周围的环境造成极大的污染。尤其夏天,给蚊子、各种细菌的繁殖提供了舒适广阔的繁殖空间,很容易引发各种疾病的传播。
2.造成环境污染的成因
2.1粗放型的经济增长
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片面追求高能耗、高排放、重污染的粗放型农业经济,使生态系统受到极大的破坏,生态环境也不断恶化。这种粗放型经济,不但消耗大量的不可再生资源,对资源造成极大的浪费,而且只是造成经济迅速增长的假象,却给子孙后代造成不可弥补的危害。一直以来,人们只是注重经济的迅速增长,却轻视环境因素,重视当前利益而不注重长远利益,所以,农村经济的增长是以破坏环境为代价的。况且,当前农村经济,生产效率低下,没有形成现代化农业应有的规模,滞后的生产方式,低效率高能耗的状况只能给农业经济造成重大污染。
2.2不健全的环境保护法制
农村经济的发展,需要健全的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要真正使环境保护法规落到实处,对一些违反环境保护法的工矿企业,要加大力度进行处罚,并限期停产整顿,对屡教不改的,要坚决进行剔除。因此,要加强基层环保部门的建设,提高他们的监管力度,细化监管方法,及时发现和处理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的行为,打破地方保护,真正建立高效使用农村自然资源的核算制度,提高农村环境管理机构的管理效能,使环境保护部门职责明确,有效治理农村的环境污染。
3.城镇化进程中农村环境保护的对策
为了更快的进行农村城镇化建设,使农村环境保护得到健康发展,可采用下列措施:
3.1完善农村环保法律法规
(1)健全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要以可持续发展为立法主旨,加入一些关于生态保育和资源的有效保护的规定,让农民明确环境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及保护环境的基本政策。
(2)对缺乏的与农村实际不相适应的农村环境或资源保护的有关法律规定,要进行补充,像农村环境保护评价法、国土整治与农药使用环境污染法、农业区域的有序划分、农村乡镇的长远规划等。
(3)对农村实施集约型经营,有效的利用农村的可再生资源,同时,要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彻底改变农村粗放式经营模式。
(4)对农村环境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要适当增加,明确环境资源的管理制度,消除农村环境对管理机构职权划分不明确,执法、用法不到位的现象,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管理的执法力度。
3.2增强环境执法力度,加强环境保护
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监督检查,实行政务公开,增强透明度,加强人民对环境保护的评价力度。支持社会广大民众参与环境决策、环境执法监督等活动,同时,在环境法的设立、制裁环境污染标准的制定等过程,要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对有重大影响的损害公共利益的环境措施,应实行听证会,在一些单行法规中,可以参照外国经验,对人民群众参与的方法和途径,要有严格规定,对人民群众参入的有关环境污染的评价活动的知情权要有明确界定,充分利用有限的信息资源,加强公众对环境评价的重视和认识,真正让人民群众参与和监督农村环境污染的评价,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作用。
3.3提高环境保护法律意识
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直接影响着人们的环境保护行为,随着人民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的加强,农村的一些工矿企业的环境污染也有所收敛。当前,随着我国城镇化程度的不断深入,农村环境保护变得越来越重要。所以,在农村,还必须进一步加强农民的环保意识教育,并积极宣传发动,强化环保法制建设,提高农民的环保观念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意识,同时要搞一些非常有特色的宣传活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知识的普及。另一方面,要加强舆论监督检查,树立环境保护标兵,对环境污染的违法行为要进行坚决斗争,真正营造一个群众监督、节约能源、保护自我家园的良好氛围。让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入到环境保护的活动中去,让环境保护的法治理念深入人心。[科]
4结语
农村城镇化发展是时代进步的表现,但是在进步的同时,也应该看到农村存在的一些环境问题。分析环境问题出现的原因,找出相应的保护对策,是城镇化进程中重点工作内容,毕竟保护环境是关系国计民生,关乎子孙后代的重大工作。
【参考文献】
[1]马力宏,邵峰,高抗.农村城镇化问题研究(第1版)[M].中国财经出版社,1997,8.
[2]郭振,陈柳钦.中国农村城镇化与产业结构调整[M].
[3]苏杨.新农村建设不可忽视污染治理[J].中国环境报,2006-4-14(3).
[4]刘文.娄底市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中国论文下载中心,2006-2-16.
关键词:农村城镇化;新农村建设;环境保护;问题;对策
农村城镇化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是农村产业结构和资源配置的不断优化。但在农村城镇化进程中,必须注意农村生态环境问题。
环境问题是事关国计民生和子孙后代的大问题,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渊源,在开发利用和保护上必须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乡镇企业异军突起,致使环境污染的趋势出现由城市向乡镇蔓延,再向农村扩展的势头,与农业生态环境的污染息息相关。如何科学地处理农村城镇化进程中的环境保护问题,是正确合理地处理新农村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关键所在。
1农业生态环境的特征
我国的农业主要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等,是一种产业环境,直接主体是农业类产业的生存发展。从农业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农业生态环境具有多样性、广延性、区域性、复杂性,同时又有半自然、半人为调控的特征。
农业由于分布面积广,光、热、水、气等外界环境因素又是农业生产所必需的条件,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不断地改变环境的组成和结构,从而影响着环境中物质和能量的循环系统。另一方面,农业生产的自身也不同程度地影响着农业生态环境,农业生产上盲目过量施用的农药、化肥、除草剂等化学物质,也会对农业环境造成污染,加上病害、虫害、气候等自然灾害,使得农业环境问题更加复杂。
2农村环境的状况
目前,农村环境状况不容乐观。随着农业的发展,农药、化肥对农产品的污染及农膜产生的“白色污染”大量增多,村镇居民产生大量的生活污水和垃圾,焚烧秸秆造成大气污染,规模化养殖及水产养殖造成的污染也愈加严重。以山西运城市为例,该市是全省粮、棉、果基地,小麦、棉花、果品等诸多农产品的商品率均占全省的80%以上,农业生态环境质量不容乐观,土地利用率已达80%以上,耕垦指数为43.7%,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化学农药的大量使用,破坏了生态平衡与生物种群的稳定,化肥农药施用极不平衡,农药残留量增多,农药中毒人数逐年增加,还造成土壤板结,作物贪青晚熟,淋溶下渗流失,造成水质污染。超标污水的灌溉,大气降落物的污染,工业固体废弃物的堆存,污染事故的增多,使土地和作物污染增多。恶劣的环境使农业生产受到了严重的威胁和损害,农业环境污染纠纷事件逐年上升。
改革开放给乡镇企业带来了蓬勃的发展,带动了农村小城镇的复苏和兴起,但乡镇工业废水化学需氧量、粉尘和固体废物的排放量占全国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比重均接近或超过50%。农村工业中从事汞制品、砷制品、铝制品、联苯胺等产业,以及噪声和振动污染的行业,由于技术工艺落后,设备简陋,管理和各种制度不健全,有毒有害的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允许排放标准的几十倍、几百倍甚至上千倍,直接危害职工健康。比如运城,近年来随着工业的发展,经济结构有了很大变化,已由单一农业大区发展为门类较全,农工并举的组合区域。环境污染特征是以二氧化硫污染为主,烟尘和二次扬尘为副的大气污染,以有机物质和氮素为主要污染物质的水质污染,以工业固体废弃物为主的固体废物污染,且污染趋势趋于加重,并由城市向乡村蔓延扩展的势头,从而影响农业生态环境。
3农村城镇化中的环境问题
3.1城镇周边农村及农业污染严重
我国农村城镇化发展中,城镇周边农村及农业污染严重,特别是以化学肥料替代有机肥料造成的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目前,我国耕地化肥施用量约每公顷375kg,而发达国家化肥施用水平约每公顷200kg。氮素化肥过量施用,会流失进入水体。研究证明,婴儿发生亚硝酸盐中毒或变性红血素症以及成人消化道内由于形成亚硝胺而致癌的现象,都与饮用硝酸盐含量高的河水有密切关系。磷肥含有多种有害物质,过量地施用磷肥,使这些有害物质在土壤中不断富集,进入“食物链”。
3.2工业“三废”排放的影响
近些年来,农村经济有了很大发展,特别是企业增加较多。但由于乡镇企业的发展具有布局分散、规模小和经营粗放等特征,从而造成工业“三废”排放居高不下,呈增长趋势,使得周边环境污染严重。据统计,全国每天排放的污水量超过1亿t,其中80%以上未经过任何处理就直接排入水域,使河流、湖泊、水库遭受污染,许多水库也开始进入富营养化状态,城郊水库的富营养化问题最为严重,给城市供水带来严重危害。
3.3城镇乡村基础设施滞后
这方面突出体现在城市气化率低、热化率低、绿化率低、烟尘控制区发展水平较低,烟尘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力度、治理资金投入较低。目前,山西农村的能源消耗主要是煤炭,不合理的能源结构。同时由于集中供暖建设滞后,居民取暖、做饭及餐饮业的耗煤多为直接燃烧,低空排放,大量的由煤炭消耗产生废气直接排放到大气中直接影响着环境质量状况。
3.4农村生态环境脆弱
目前我国农村环保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农业投入品使用不合理,农业面源污染有增无减。伴随着养殖业的快速发展,畜禽粪便70%未经处理直接向外排放。农作物秸秆资源浪费现象较为普遍,近30%的秸秆没有得到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垃圾乱堆乱放和生活污水随意排放现象突出等。
3.5大量农田被占用和毁坏
如今我国可以开垦的荒地所剩无几,而现有耕地却被大量侵占,其中农村工业的占地面积是惊人的。除直接占用耕地外,农村工业还污染和破坏了大量农田。据统计,全国每年因工业废水而污染的耕地面积达2亿多亩,占耕地总面积的15%左右;每年因污染而减少的粮食超过了100亿kg,直接经济损失125亿元,其中因为农村工业污染和破坏而引起的达47%以上。
4农村城镇化中的环境保护对策
4.1持续发展必须兼顾环境目标
生态环境的良好状态,是农村农业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基础。农村城镇化能否实现持续发展,最根本的影响因素是自然生态环境的状况。如果自然生态环境受到破坏,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就失去了基础,建立在农业健康发展基础上的农村城镇化也就不可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4.2强化农村环保法律手段
我国农村环境管理法制化建设已取得可喜进步,颁布实施了一批有关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法律,但相对城市环境保护和工业污染防治而言,农村城镇化后的环境保护工作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基础较为薄弱。从总体上看,尚未建立起适应小城镇特点和环保工作实际需要的法律法规体系。而且,由于绝大多数小城镇环境保护机构不健全,监督执法工作不到位,难以将小城镇环境保护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因此,我国农村环境管理的法律手段还必须强化,真正确立法律手段在管理
农村环境中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4.3创新环保思路,科学制定规划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中央加强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创新思路,科学制定规划。把新能源技术、农村节能技术、垃圾无害化利用技术、农作物秸秆资源化技术、无害化农产品的生产技术、污水处理利用技术、生态保护等技术有机地结合到一起。
4.3.1创新思路,切实做到管理到位
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人们在还处于相对贫困的情况下,环境保护意识十分淡薄。面对农村环境保护的现状,加强宣传教育。让广大农民群众了解环境保护知识,掌握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及法规。结合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和目标,广泛宣讲农村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各乡镇要组建相应的环境保护机构,配备专职环保工作人员,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形成县、乡、村三级环保管理网络,以确保农村环境保护机构和工作人员落实到位。农村环境保护具有分散、面广、量小的特点,必须加强管理,积极服务于农村环境保护。农民建房选址定点、畜禽圈舍的布局、农药及化肥的使用等都是新农村建设中环境保护不容忽视的问题,以更好地控制农村新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4.3.2制订规划,切实做到投入到位
治理农村环境污染,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因此,农村环境保护必须要有合理的规划,要有短期、中期和长期规划。通过这些规划,有步骤地实施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有计划地安排资金的投入。在争取国家投入的基础上,发动广大群众,增强自主意识,加大自身对环境保护方面的投入,加快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步伐。
4.4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形成环保工作合力
农村环保是内涵丰富、涉及面广、任务量大的一项系统工程。应纳入地方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中,并将目标转化到经济社会发展评价范围和干部政绩考核。抓好环境规划、执法监督,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环保工作的合力,同时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
4.4.1确立农民主体地位,建立长效机制
农村环境建设的主体是农民,要充分发挥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满足农民的需要、尊重农民的意愿。不搞统一模式、统一标准、不搞“一刀切”。努力探索既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又适应农村特点的长效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服务制度。
4.4.2科技领先,切实做到技术到位
农村环境污染因素复杂,污染源分散不集中,治理难度大,对治理技术的要求较高。因此,必须坚持科技领先的原则,加强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以及先进治理技术的推广和应用。目前运城推广的农村沼气利用技术具有很好的环境效果。大力发展沼气、风能、太阳能、秸秆气化生物质能等新型清洁能源。
4.4.3协调配合,切实做到参与到位
农村环境保护工作需要环保、农业、林业、水利、畜牧等部门的通力协作和配合,积极参与,才能有更大的整体性的收效。按照农村环境保护规划,发挥各自的职能和职责,做到力度到位、措施到位,真正承担起保护环境的重任。
4.5结合乡村建设实际,开展环保综合整治
随着城乡一体化的发展,农村环境污染由以乡镇工业污染为主转变为乡镇工业污染、生活污染、农业污染等污染并重的态势。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要做到与环保责任状相结合,与乡村建设规划相结合,与绿色创建相结合,与改变种植结构相结合,与提高村民环境意识相结合。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倡导绿色生活、绿色生产,树立全新的环保理念,在全社会形成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4.5.1与村庄建设规划相结合
把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清洁水源、清洁田源、清洁家园和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农业生产清洁化、城乡环保一体化、村庄发展生态化等内容纳入规划之中,并因地制宜、因村制宜,充分反应地方特色,努力做到人与自然的和谐。
4.5.2与绿色创建相结合
创建环境优美的乡镇、生态村、绿色村镇的根本目的在于发展农村经济,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4.5.3与改变种植结构相结合
积极发展有机农业,这不仅能解决农村面源污染,提高农民收入和人民健康水平,也是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根本举措。
4.5.4与提高村民的环境意识相结合
建设新农村的主力军是农民本身,要通过广泛宣传,让广大农民从“要我建”转变到“我要建”,主动为建设美好家园尽职尽力。使其对新农村建设规划和经济发展规划同时进行。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加大乡村工业污染防治力度;要以发展生态农业为主线,在经济、生态、社会效益的结合点上做活文章,发展生态安全农业;解决农药、化肥过量使用的问题,有效地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5结束语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通过农村工业化、城镇化解决农民的出路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举措。随着我国农村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我们必须重视农村环境保护问题,否则就会出现农村环境污染规模和影响不断扩大的局面,这与党的十六大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目标是不相吻合的。所以,只要我们重视和积极应对农村城镇化进程中的环境问题,加大力度对其进行有效的治理,我们是能够让广大农村真正实现“生态良好”的目标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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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争创生态县(市)、环境优美小城镇和生态文明村为载体,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优先解决农民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改变农村环境“脏、乱、差”状况,有效解决农村面源污染问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环境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10年,初步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农村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得到控制,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取得一定进展,农村地区工业污染和生活污染防治取得初步成效,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公众环保意识得到提高,农民生活与生产环境有所改善。
到2015年,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状况明显改善,农村面源污染加剧的势头得到遏制,基本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畜禽养殖业废弃物得到有效处理和利用,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和公众环保意识明显提高,基本实现农村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重点工作
(一)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
1.目标任务:到2010年,全市计划解决67.5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2009、2010年分别计划解决15万人、16万人、16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分别建设2处、2处、1处农村饮用水源地环保示范工程。
2.技术标准:一是采用打深井取水、消毒处理、压力罐加压、聚乙烯管道输水方式,供水能力不小于50升/人·天,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5%。二是划定水源保护区,建设并完善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建筑物。三是供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或《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每年定期进行1—2次水质检测。
3、责任分工: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由市水利局牵头,各级卫生部门负责水质卫生监测,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农村地区工业污染防治工作
1.目标任务:利用3年时间解决农村地区工业企业超标排污问题,严防已关闭取缔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反弹,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年,完成耐火材料行业的污染综合整治;2009年,完成铸造、档发行业的污染综合整治;2010年,完成豆制品加工、“三粉”加工行业污染综合整治,全面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2.技术标准:一是符合政策可以保留的企业,必须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通过环保部门验收。二是关闭取缔“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必须做到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清除原料。三是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必须做到拆除落后生产设施。
3.工作要求:一是凡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依法实行限期治理、停产治理,直至关闭。二是各级发改部门组织开展落后产能的排查工作,*年底前摸清底数,确保2010年底前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三是除资源型项目、技改项目以及一些特殊情况外,新建工业项目原则上必须进入全市确定的“一带九区二十个产业集群”。工业集聚区都要建设一定数量的标准化厂房,方便中小项目入住。各乡(镇)、村不得层层设立工业小区,避免“村村点火,户户冒烟”。
4.责任分工:农村工业污染防治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各级环保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三)养殖业污染防治工作
1.目标任务:*、2009、2010年,新建、改扩建“零排放”规模养殖场分别达到150个、500个、1000个,实行“养沼一体化”庭院养殖模式的农户分别达到6万户、8万户、10万户,建设规模化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分别为50个、100个、150个。
2.技术标准:传统规模化养殖场要规划设计管理区、生产区、粪便和污水无害化处理区,设置绿化隔离带,推行清洁生产技术,采取“雨污分离、干湿分离、粪尿分离”等措施,建立统一的污水处理池和固粪堆积发酵场,可配套建设沼气工程,粪便、污水必须全部做到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生态养殖场要做到污染物零排放,养殖废弃物全部综合利用。
3.工作要求:一是划定禁养区和限养区,在重点区域、流域、生态敏感区严格控制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逐步取缔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二是新建的规模化养殖场和集中式养殖小区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污染治理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三是全市132个生猪标准化规模养猪场项目建设单位和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支持的365家养猪场户,率先应用生态环保养猪新技术,示范带动广大养猪场户建设生态环保养猪场。
4.责任分工:养殖业污染防治工作由市畜牧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四)农业面源污染和土壤污染控制工作
1.目标任务:到2010年,全市化肥使用量控制在20万吨左右;测土配方施肥面积达到440万亩,*、2009、2010年分别达到380万亩、420万亩、440万亩;地力监测点达到42个,*、2009、2010年分别发展到28个、36个、42个;建立万亩“测土配方施肥”示范区12处,*、2009、2010年各建立4处。到2010年,全市农药使用总量从670吨减少到570吨,减少15%,*、2009、2010年分别减少4%、5%、6%;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量从168吨增加到200吨,占农药使用总量的百分比从25%提高到35%,*、2009、2010年分别增加4%、3%、3%。
2.工作要求:一是建立耕地地力监测体系,形成覆盖全市耕地的地力监测网络。二是编写《*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范指导》,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三是搞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全市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
3.责任分工:农业面源污染和土壤污染控制工作由市农业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五)农村改厕工作
1.目标任务:到2010年全市新改建卫生厕所7.74万户,累计改建农村户用卫生厕所62.93万户,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1%。*、2009、2010年分别完成改厕2.74万户、2.5万户、2.5万户,卫生厕所普及率分别达到65%、68%、71%。
2.技术标准:一是要普及推广沼气式、双瓮漏斗式、三格化粪池式卫生厕所。二是厕所要达到“四有四无”,即有墙、有顶、有门窗、有化粪池并加盖;厕所内基本无蝇、无异味、无渗漏、粪便无害化处理。
3.责任分工:农村改厕工作由市卫生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六)农村沼气建设工作
1.目标任务:到2010年,全市新发展户用沼气18万户,*、2009、2010年各发展6万户。新建沼气工程100座,*、2009、2010年分别建成30座、30座、40座。
2.工作要求:一是加强质量监管。坚持模具建池,专业施工,持证上岗,合同规范;要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施工,实行统一技术培训、统一规划设计、统一物料采购、统一施工安装、统一质量监管。二是搞好技术培训。采取分级分类培训,提高县、乡、村沼气管理和使用技术水平。三是强化沼气服务。确保服务网点建设全部到位,农村沼气服务覆盖率达到100%。
3.责任分工:农村沼气建设工作由市农业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七)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
1.目标任务:*年,各县(市)垃圾处理场全部投入运营,并分别建设1个乡镇级的垃圾集中处理试点和村级简易垃圾集中收集处理试点。2009年,各县(市)1/3的乡镇建成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1/3的村庄建成简易生活垃圾处理(分拣)堆肥场和站(池)。推进区垃圾处理站(池)全部建成投入使用。2010年,全部完成乡镇简易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和村庄简易生活垃圾(分拣)堆肥场、站(池)的建设任务,并确保正常运营。
2.技术标准:一是乡镇简易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选择较为稳定、运输便捷、取土条件方便的废土坑、废矿坑或大面积的洼地、山谷等场地建设简易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场分有害、无害两个库容区,必须进行防渗处理;填埋场四周应种植杨树或其他高大树种,形成5—10米防护带。二是村庄简易生活垃圾(分拣)堆肥场建设。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左右,四周围墙不低于2米,底部三七土夯实防渗,上部用彩条塑料面盖顶进行防雨,四周设雨水沟防止雨水倒灌。三是村庄垃圾收集站池建设。垃圾收集站池按200米一个进行设置,并按分类方法标明垃圾类型,底部水泥硬化,设倒入口和出口,每个口用彩钢瓦或玻璃瓦密封以防雨和臭气外泄。四是农户垃圾分类桶。每户准备4个大塑料桶,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存放,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五是环卫队伍建设。组建环卫队伍,制定作业标准,实施制度化、经常化环卫作业;原则上500人配1名保洁人员,乡镇配备垃圾中转运输车辆及清运队伍。
3.工作要求:以县级生活垃圾处理场为中心,服务半径10公里内的乡镇,按“户分类、村收集、乡中转、县处理”的模式运行。县生活垃圾处理场服务区域外的乡镇,建设简易生活垃圾填埋场,按“户分类、组收集、村中转、乡处理”的模式运行。达到户有垃圾分类桶,组有垃圾收集池,村有垃圾堆肥场,乡(镇)有垃圾填埋场的建设要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重点是乡镇政府所在地和重点小城镇、集镇、重点村,应先行抓好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广。
4.责任分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由市城管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
1.目标任务:*年,*城南污水处理厂和尚集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2009年,*市*镇、*县*镇、*市*镇、*县*镇和*镇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年底前建成投运;完善*至*城乡一体化推进区内污水管网建设,实现推进区内农村生产生活污水应收尽收。2010年,在各县(市)选择部分人口居住比较分散,不具备条件的偏远农村,试点建设投资小、后期管理简单的先进生态化污水处理设施(如沉淀、过滤、植物净化等);完善各试点镇污水管网建设,其他建制镇相继开工建设污水处理厂,力争“*”期末完成所有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建设。
2.技术标准:各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要适当超前,日处理能力要与镇区人口和工业生产规模相适应,处理后的生产生活污水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以上,并尽可能综合利用。污水管网建设实现环通,保证区域内生产生活污水应收尽收,全部集中处理。
村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应科学选择沉淀、过滤、植物净化等先进的生态化污水处理工艺,处理后的污水可直接用于农田灌溉。同步修建村民生产生活污水排水管道(或沟渠),使污水能够由农户汇集到主要管道(或沟渠),便于集中收集和处理。
3.工作要求:城市周边及推进区内的乡镇、村的污水可纳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在农村人口比较集中的中心镇筹划建设集中式的污水处理设施。在硬化村内、村际道路的同时,修建排水管道或沟渠,解决污水排放和收集问题。
4.责任分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由市建委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九)农村坑塘治理工作
1.目标任务:*年治理*市及各县(市)规划区、*至*城乡一体化推进区内的坑塘。2009年治理全市建制镇范围内所有坑塘。2010年完成所有沿国道、省道乡镇的坑塘治理。
2.整治标准:一是按照《村庄整治技术规范》(GB50445-*)和《*村庄环境整治分类指导标准(试行)》,对坑塘整治不制定统一标准,要因地制宜,灵活利用。坑塘应及时清淤,保证其正常生态功能。二是搞好堤岸维护,配置保护自然植被,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坑塘实施安全防护整治,根据需要设置护坡。三是做好坑塘河道堤岸的环境卫生治理,保持堤岸和水面清洁。
3.责任分工:农村坑塘治理工作由市水利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十)农村河道沟渠整治工作
1.目标任务:*年完成曹操饮马河和小洪河等2条河道及其支流、沟渠治理试点,2009年和2010年各完成9条河道及其支流、沟渠治理任务。
2.整治标准:一是根据河道沟渠功能,搞好堤岸维护,配置保护自然植被,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河道实施安全防护整治,根据需要设置护坡。二是做好河道堤岸的环境卫生治理,保持堤岸和水面清洁,保障其正常使用功能和水景观环境,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
3.责任分工:农村河道沟渠整治工作由市水利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十一)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工作
1.目标任务:按“用材林围村、乡土树种上路、果树入院、闲置土地建园”的要求进行绿化美化,规划新增绿化面积13.87万亩,到2012年村镇绿化率达到50%以上。*、2009、2010年分别新增绿化面积2.77万亩、2.77万亩、3.47万亩。到2012年,规划建设生态廊道3419.9公里,其中*、2009、2010年分别建设513公里、684公里、855公里。
2.技术标准:一是围村林宽度50米以上,街道两侧至少各栽植一行乔木。二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干渠两侧各栽植宽度100米以上树木;铁路、高速公路、国道、颍河、颖汝干渠、白沙干渠等,两侧各栽植10行以上树木;省道、景区道路、清潩河、贾鲁河、白沙支渠、纸坊支渠等,两侧各栽植5行以上树木;县乡道、三级支流,两侧各栽植3行以上树木;村级道路、沟渠,两侧各栽植至少1行树木。
3.责任分工: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由市林业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十二)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工作
1.目标任务:*年,完成3个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50个乡(镇)总体规划,717个村庄建设规划。到2010年,全部完成村镇体系规划、乡(镇)总体规划、农村新型社区布点规划、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规划。
2.技术标准:一是农村新型社区要达到“五通”、“五化”,即水、电、路、有线电视、通讯网络通畅,道路硬化、路灯亮化、社区绿化、环境洁化、整体美化。二是中心社区原则上都要建有以“一二三四五”为主要内容的公共服务。即一个中心(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二个栏(宣传栏、党务村务公开栏),三个室(综治警务室、老年活动室、图书阅览室),四个站(救助帮扶站、医疗卫生站、计生服务站、农情信息站),五个队(文化活动队、志愿者服务队、治安巡逻队、体育运动队、环境保洁队)。基层社区也要根据需要配备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以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3.工作要求:农村新型社区的建设应坚持分步实施、试点先行的原则,首先做好“城中村”、“城郊村”、“推进区内村庄”、“乡镇”及“中心村”改造规划,指导其建设成为农村新型社区,进而带动全市的农村新型社区建设。
4.责任分工:农村新型社区规划工作由市规划局牵头,建设工作由市建委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四、工作措施
(一)坚持规划引领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坚持规划先行。各地要结合实际,突出抓好重点镇、中心镇、中心村和城市周边、交通干线两侧、风景名胜区周边的村镇规划编制。村镇规划要符合自然风貌、历史文脉和地域特色,要把污水垃圾处理、清洁能源使用、集中供水和水源保护、生态建设与保护等作为重要内容。同时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相衔接,增强规划编制的科学性。要加大村镇规划的效能监察,保障村镇规划的有效实施,严禁未经规划许可的建设活动,各级国土、建设、规划部门要严肃查处违反村镇规划的用地和建设行为。
(二)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把农村环保工作列入政府目标管理体系,确保按计划顺利推进。各级政府要逐级签订农村环保目标责任书,加强督察、考核,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和措施到位。市政府目标办和市环保局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农村环境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定期进行考核,对未完成农村环保工作年度目标任务的地方,按照《*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评先表彰中实行环境保护工作一票否决的通知》(豫政办〔2007〕21号)规定,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对在农村环境保护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三)切实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各级政府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认真做好村镇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统筹规划农村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在固体废弃物特别是生活垃圾处置方面,合理规划,分类指导,建立垃圾集中收集、转运、处置设施。二是在生活污水处理方面,要结合村镇实际,科学规划环境设施,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系统,采用分散治理和集中治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三是要将大中型沼气池建设和庭院“一池四改”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治理畜禽养殖污染,建设卫生厕所,大力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四是要强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饮用水源保护工程,确保农民喝上干净水。五是加强农村道路建设,逐步实现“户户通”,让广大农民都能走上平坦路。同时,建立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和日常管理机制,确保各项农村基础设施规划一个、建成一个、运行一个,充分发挥投资效益,让广大农民满意。
(四)坚持以生态创建为载体
创建国家生态县、省级以上环境优美小城镇、市级以上生态文明村是做好农村环保工作的有效载体。各级政府要把生态创建工作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指导和推动一批具有较强经济实力、良好生态环境的乡(镇)、村率先创建环境优美小城镇、生态文明村,*县要率先创建国家生态县。各有关部门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每年解决一批农村环境热点、难点问题,以点带面,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
(五)加大农村环境保护投入
逐步建立政府、企业、社会、群众多元化投入机制。各级政府用于农村环境保护的财政预算和投资应逐年增加,坚持以城带乡、以工补农,要在土地出让金和城市维护费中划出一定数量和比例的资金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支持饮用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有机食品基地建设等工程。编制和实施农村环境保护规划,以规划带动项目,以项目争取资金,将农村环境保护落到实处。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逐步实行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收费政策。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建立农村生态创建专项资金,实行以奖代补,对建成生态县、环境优美小城镇、生态文明村的县(市)、乡(镇)和村庄进行奖励。
(六)加强农村环境监督管理
各级政府要把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农村环境保护相关规划,制定工作方案,检查落实情况,及时解决问题,加强农村环境监督管理。乡(镇)人民政府应明确一名副乡(镇)长具体负责环保工作,各行政村要设立环保监督员,形成反应敏捷、管理高效的运行体制和机制。同时要加强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加大农村环境监管力度,逐步实现城乡环境保护一体化。
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等环境管理制度。禁止建设不符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防止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环保违法行为。
(七)强化农村环保宣传教育
各级政府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环境保护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环境保护意识,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引导广大农民自觉养成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开展环境保护知识和技能培训活动,培养农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的能力。广泛听取农民对涉及自身环境权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的意见,尊重农民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维护农民的环境权益,调动农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农村环保工作顺利开展。
1、环境问题是三农”问题的重要内涵
所谓三农”问题,是指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一个从事行业、居住地域和主体身份三位一体的问题。农村环境问题是三农”问题的重要内容。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农村环境问题日益凸显,并已成为威胁群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保护好农村生态环境事关三农”工作大局,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因此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举措,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快实现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的客观需要[1]。
2、遂川县农村生态环境现状
遂川县人才市场状况遂川县位于江西省西南部,是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县共有29个乡镇,2个国营林场,总面积3144平方公里,总人口50.8万,其中农业人口占90%,耕地面积39.4万亩,人均耕地不足八分,是一个人多耕地少、山地面积大的县[2]。
遂川县2013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致力加强城乡统筹,三农工作得到新发展。不断夯实农业基础。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抓好农业本文由收集整理生产,粮食总产达到25.22万吨,增长7.8%,实现九连增”;实现农业总产值20.41亿元,增长8%。扎实推进了8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4万亩中低产田改造、1.24万亩高标准农田、县城防洪堤、南澳陂灌县改造等建设,解决了5万农村居民和1.1万师生饮水安全问题,启动了全国第四批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完成了农村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3]。
2.1近几年所做的工作
近年来,遂川县委、县政府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农村生态环境恢复和改善,各涉农街、镇高度重视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尤其是2008年底遂川县通过了吉安市环保局组织的生态县建设预验收以后,针对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县委、县政府专门召开整改会议,全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09年下大力气全面开展了农村四绿工程”和农民居住县的环境清整,经过努力,全县农村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1)加快各镇工业集中县建设,促进企业污水集中治理。加大对农村工业污染源的治理力度,积极推动对化工、造纸、电镀企业的污水治理设施改造,强化对各类重污染企业的监管力度,农村重污染企业的整治初显成效。
(2)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近2年全县共建设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站6座;垃圾转运站1座,各镇都配备了专人进行居住小县的环境卫生工作,由县农委组织,定期对居住中心县进行环境卫生检查。
(3)局部地县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恢复。于田镇经过几年的综合治理,砂子岭工业园区现有11家企业均按要求进行了综合治理,县政府投巨资对周边环境进行了整治,通过污水管网铺设、深槽河改造、污水坑填埋等措施,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4)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大力实施农业结构调整,转变农业生产方式,积极推广高效生态农业、节水农业技术,鼓励发展设施农业;完善0.133万hm2金桔无害化生产基地,抓好4个现代畜牧示范园县和2个优势水产品示范基地的建设;鼓励发展茶叶、板鸭等农产品深加工。实现了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的统一。
(5)积极推进环境优美乡镇和文明生态村创建。通过多层次推进绿色系列创建,探索建立农村环境长效管理机制。2007年年初,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创建工作部署及国家生态县建设的实际要求,启动了于田镇、汤湖镇、左安镇、泉江镇、碧洲镇、草林镇、衙前镇、禾源镇、汤湖镇、珠田乡、巾石乡等23个镇、143个文明生态村的创建工作。
2.2存在的问题
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是全县农村环境保护、生态建设还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
(1)水环境质量有待进一步改善。一些河道淤积严重,上游客水水质严重超标,原有水系遭到一定程度的破环,河道自净功能得不到有效发挥。
(2)部分农村居住小县环境卫生管理较差,镇、村环卫配套设施配套率、完好率不高,收集不及时,转运不规范,垃圾随意堆放在村头、道边、河边的现象仍广泛存在,塑料袋、农膜等白色污染现象仍时有发生,尤其是秋冬季节仍比较严重。
(3)农村工业污染设施的治理水平参差不齐,企业对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不到位,受利益驱动的影响,部分企业污染处理设施不能保证稳定正常运转。
(4)畜禽养殖污染亟需重视。县内畜禽养殖以非专业分散养殖为主,畜禽粪便大多未处理直接回用;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便污染的处理率也非常低,大多采用堆积发酵处理后回用,尚未实现大规模有机肥生产,许多中等规模的养殖场未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
3、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难点
与城市、工业环境问题相比,农村环境问题呈现面广、点多、污染来源复杂”的特点,问题的主要原因:
3.1认识不足。长期以来,农村面源污染问题重视程度不够,农民自觉进行环境保护的意识较差,责任感不强,广大农民的日常生产、生活行为还缺乏必要的环境知识作指导,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的积弊根深蒂固。
3.2法制缺位。我国目前的《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现行的环保法规主要是针对城市和重要点源污染防治,对农村污染及其特点重视不够,加之农村环境治理体系的发展滞后于农业现代化进程,导致环境立法缺位,在解决农村环境问题上不仅力量薄弱而且适用性不强,对农村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的具体困难考虑不够,可操作性差,缺少解决农村环境污染的法律根本依据。
3.3资金不足。一是财政渠道的资金来源不够,导致污染治理不力;二是扶持措施不力,导致农村污染治理的市场化机制难以建立。由于农村污染治理的资金本来就匮乏,建立收费机制困难,又缺少扶持政策,因此,农村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的市场机制难以建立。
3.4技术薄弱。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较多,治理技术模式不适,导致农村污染治理效率不高。由于农村环境污染物面广量大、污染物收集难、治理成本高、防治技术有特殊的要求,有别于工业污染和城市污染治理技术,需要研发适合农村污染实际和农村可接受成本的治污工艺和技术。
3.5职责不明。目前,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的相关职能和治理资金分散于环保、农业、畜牧、林业、国土、水利、建设等多个职能部门中,各个部门针对农村环保的工作职责不明确,不利于农村环境污染的综合防治。
3.6监管滞后。农村环境管理体制法律法规滞后、不配套,给农村环保执法和环境问题的解决造成了一定的困难;农村环境管理体系相对滞后于农村现代化进程,监管力量难以覆盖广大农村地县;农村环境监管的合力不够,与日益繁重的农村环保工作任务不相适应。
4、加强农村环保工作的建议
4.1摸清底数,制定对策。组织开展农村污染源普查,摸清全县农村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农村生活污染、农膜污染和施用农药、化肥造成的农村面源污染等底数,有针对性地制定农村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对策。
4.2以开展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的建设为抓手,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把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和推动一批具有较好社会基础、较强经济实力、生态环境良好的镇、村率先达到新农村建设环境保护要求,推动农村环保工作至下而上全面开展,对已建成的镇、村要加大复查力度,从而建立农村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4.3实现农村环境管理监督的标准化、网络化。首先,选择较大的建制镇建立环保所,推动农村环境管理工作;其次,抓好考核。把重点镇(街)、村的环保工作直接纳入县级考核范畴,建立健全环保工作考核验收的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增强重点镇(街)、村抓环保工作的主动性;第三,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和工作责任。建立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环保牵头、部门协同、联合推进”的工作机制[4]。
4.4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的污染防治,控制面源污染。规模化养殖场必须建立必要的污染治理措施,遵循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原则,综合利用和处置畜禽排放的污染物,并在土地承载能力范围内进行还田。
4.5要在清洁村庄、集中整治生活环境上下功夫。第一,要妥善处置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要推广组保洁、村收集、镇运转、县处理”的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模式,禁止随意倾倒垃圾、随意堆肥和简易填埋处理垃圾;第二,需要强调指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医疗废弃物必须单独收集,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防止医疗废弃物污染;第三,引导农村居民改变生活污水随意排放的传统陋习,采取分散或相对集中、生物或土地深埋等多种处理方式,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净化处理。
4.6多渠道增加对农村环境整治的投入。农村环境保护是公益性事业,各级政府要起主导作用。一是在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公益性较强的领域,政府担负主要责任,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建设、水利、交通、绿化、治污等任务应落实到各相关部门组织实施;二是各级财政要按照新增财力着重支持三农”的要求,千方百计增加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投入;三是要加强资金配套,努力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用好中央关于农村环保的以奖代补”、以奖促治”政策,排污费应有一定比例用于农村环境保护;四是要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制定优惠政策,运用市场机制吸引各类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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