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康复训练培训范例(3篇)
时间:2026-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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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残疾一般是指脑瘫、弱智和耳聋,这三类残疾中的儿童又是残疾群体中最需要关心和保护的人,也是最需要接受康复服务和康复最容易见效的人。目前在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进程中,笔者认为应该把“三类残疾”儿童的抢救性康复放到重中之重,予以特别的关注。做到早干预,早诊断,早发现,早治疗,早康复,构筑起一道严密而有效的保障机制,尽最大努力使残疾儿童早日回归社会主流。
建立残疾儿童筛查监测制度
调查资料显示,残疾儿童先天(幼儿期)发生的比例要远远高于后天,0~4周岁为脑瘫、弱智、耳聋“三类残疾”的高发期。由于种种原因,有的家长把残疾儿童藏着掖着,所谓“家丑不可外扬”,不愿向众人透露,不让自己的残疾孩子抛头露面。残联工作人员和康复员上门调查时,有的家长不愿吐露真情,不到山穷水尽的地步就是不愿同残联打交道。患者亲属的不作为,导致一些地方对残疾儿童状况底子不明,情况不清,对开展“三类残疾”儿童的抢救性康复工作留有一定的“死角”。浙江省上虞市在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中,建立了一套比较规范完整的残疾儿童筛查监测和报告制度。一是规定和建立乡镇(街道)残联和所在地康复指导站(卫生院)向市残康办实行月报告制度,每月对辖区的“三类残疾”儿童进行调查摸排,将残疾儿童的人数及残疾类别、家庭基本情况掌握得一清二楚。二是及时仔细做好残疾儿童家长的思想疏导工作,消除他们的顾虑,要求家长积极配合,提供残疾儿童的真实情况。三是建档立卡。上虞市对226名0~14周岁的“三类残疾”儿童全部建立档案,一人一册,并实行电脑信息化管理。构建残疾儿童筛查报告制度,有利于全面掌握和了解残疾儿童的基本情况,为残疾儿童提供有针对性的康复服务打下基础。
建立抢救性康复保障制度
目前的核心问题是要构建“三类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保障机制。上虞市在这方面已做了一些探索和努力。
(一)实施康复保障。市残联会同市卫生局把全市200多名残疾儿童划分为重度、一般、轻度三种对象,提供有针对性的康复服务。一是对重度残疾儿童千方百计动员其家庭,送省、绍兴、宁波等地康复医院和康复中心进行康复治疗和专业训练。2006~2008年,全市有43名、48名、52名重残儿童分别在省慈爱医院、省康复指导中心、省聋儿语训中心,杭州、宁波、绍兴等地的残疾人康复中心进行治疗和康复训练,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二是对一般或轻度的残疾儿童,由当地康复指导医生和社区康复员挂钩联系,指导与协助家长对残疾儿童开展运动功能、姿势矫正、语言交流、认知水平、社会适应能力、生活自理能力等方面的康复训练,并实现家庭训练和到附近康复活动室训练的双重结合。对残疾儿童的康复训练方法由市残联集中进行培训,由当地乡镇康复指导站集中探讨,由康复专家对残疾儿童实行例子解剖三个结合。在家庭康复训练中,狠抓三个环节:根据残疾儿童的症状,抓训练的针对性,动员鼓励家长(亲属)要耐心细心加恒心,确立训练的长期性;加强对指导医生、康复员的业务培训与工作考核,每月上门2~3次服务指导,抓训练的有效性。
(二)实施救助保障。残疾儿童家庭为了孩子的康复一般都要投入大量的医疗费用,即使在机构康复训练上一年也要花费l万多元钱。为此,残疾儿童的家庭经济负担沉重,大多经济较为困难,有的导致债台高筑,不堪经济重负而被迫中断对孩子的康复治疗。可见,对“三类残疾”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费用成为关键,要将家庭负担逐渐向政府、社会转移。上虞市规定,对在机构康复进行治疗或训练的残疾儿童每年补助5000~7000元,对在家庭开展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由市残联提供简要器具,并每年补助500~800元,每月发给康复员工作补贴300元。上虞市在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活动中,还致力于构建社会化的康复救助保障机制,21个乡镇(街道)将残疾儿童康复补助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动员企业家冠名康复活动室并捐助一定的资金。上虞市曹娥街道规定,对在机构实施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在市补助的基础上,每年另补助2000元;又如百官街道、道墟、沥海、谢塘、小越、东关、丰惠等乡镇对贫困家庭残疾儿童的康复经费也做出了相应的补助规定。
建立残疾儿童救助保障机制,是实施“三类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的根本保证,要不断加大对贫困残疾儿童实施康复的救助力度,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予的社会化康复保障机制,以人道主义的热情,落实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的一切措施。
(三)实施评估保障。上虞市专门成立“三类残疾”儿童康复效果评估专家组,由市残康办、康复部、市级专家医生等人员组成,每半年对重度残疾儿童进行一次康复评估,提出具体的治疗措施和康复方案。全市各乡镇(街道)康复指导站都有康复评估小组,由指导站站长(院长)任组长,每三个月对辖区残疾儿童的康复训练情况做检查和评估,提出下阶段训练的改进措施,调整康复方案。评估残疾儿童的康复训练情况一要仔细全面,二要突出个性化和时效性,三要有客观科学的数据。
及时认真评估残疾儿童的康复训练情况,有利于判断残疾儿童的康复训练效果,有利于调整康复训练方案,有利于提高患者家长的积极态度和康复意识,促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1991年3月18日,时任中国总理代表中国政府,在《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和《执行九十年代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行动计划》上签字承诺:“到2000年中国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
1993年9月,国务院召开了“中国2000年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动员会”,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朱基代表中国政府再次做出了消除碘缺乏病的郑重承诺,提出到2000年中国基本消除碘缺乏病的宏伟目标。
1994年8月,国务院颁布《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卫生部等部门共同制定的《中国2000年消除碘缺乏病规划纲要》,成立了“国务院消除碘缺乏病协调领导小组”,建立了协调会议制度。
经过卫生部与碘缺乏病防治相关部门的协调,确定从1994年起,每年的5月5日为防治碘缺乏病日(自2002年起改为5月15日)。
1988年中国残联成立以来,就积极参与智力残疾预防与康复工作,并将此项工作连续纳入中国残疾人事业的四个五年计划。1993年国务院召开“中国2000年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动员会”后,中国残联作为国务院消除碘缺乏病协调领导小组成员,积极开展碘缺乏病防治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下发《关于在缺碘地区开展新婚育龄妇女、孕妇、婴幼儿补用碘油工作的安排意见》([1993]残康字第93号),在缺碘地区开展对新婚育龄妇女、孕妇、婴幼儿等特需人群补用碘油工作。在“八五”、“九五”期间,共为缺碘地区的9194万特需人群服用碘油丸,使特需人群补碘率达85%。“八五”以来,中国残联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了《全国智力残疾康复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共为近30万智力残疾儿童提供了系统的康复训练。
20世纪90年代初期,在中国的农村贫困地区、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对智力残疾人仍存在歧视和隔离的态度,尚无可以借鉴的智力残疾儿童筛查和康复训练的方法与模式,智力筛查和康复训练的专业人员极其匮乏,绝大多数智力残疾儿童没有接受康复训练的机会和条件,智力残疾预防与康复工作仍然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在中国残联邓朴方主席的积极推动和倡导下,瑞典政府决定在碘缺乏病的预防、监测、特需人群的补碘和智力残疾人康复等领域对中国进行支持。中国残联与瑞典方面的合作于1993年开始酝酿,1995年开始实施。
――1995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合作项目首次动员大会在北京召开,这次动员会为以后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
――1995年、2003年,中国残联与瑞典方面先后签署“中国――瑞典碘缺乏相关的智力残疾预防与康复合作项目”(以下简称中瑞合作项目)协议,在我国福建、甘肃、青海等11个省,选择碘缺乏病流行的17个县,开展历时12年的合作。
这是中国开展的持续时间最长,研究最为系统,效果显著的智力残疾预防与康复合作项目。共涉及11个省,17个县,覆盖人口756.8万人。项目包括补碘与监测、儿童智力发育筛查和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三个子项目。
项目的组织与实施
建立完善组织管理体系
项目实施之前,中国残联召开专家论证会,组织全国统计学、医学、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等相关领域的著名专家对项目的总体设计、组织架构、目标管理、现实性与可行性等内容进行论证,作为项目实施和总体评价的重要依据。
为保证合作项目的有效实施,中国残联成立了中国――瑞典碘缺乏相关的智力残疾预防与康复合作项目领导小组,由中国残联理事长任组长,下设中瑞合作项目办公室,由中国残联康复部负责人担任项目办主任,中国残联康复部和国际部共同组织协调项目实施工作。各项目省成立合作项目办公室,负责督导实施本省的合作项目工作。各项目县成立合作项目领导小组,主管县长担任组长,卫生、教育、残联等有关部门为成员。
卫生部门负责项目县人群碘营养的监测和智力残疾儿童筛查工作。教育部门负责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对智力残疾儿童进行教育和康复训练,并进行有效的教育安置。残联负责进行项目宣传教育,组织协调项目实施。项目县还成立县中瑞合作项目办公室,设在残联,负责协调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院、学校、幼儿园等机构开展碘监测、智力筛查和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工作。
中国残联项目办聘请国内碘监测、智力筛查和智力残疾康复三个领域的权威专家成立中央级专家技术指导组,与瑞典乌普萨拉大学的瑞方专家共同制定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提供技术咨询,并承担人员培训和现场指导工作。各省也相应成立本省的技术咨询专家组,促进项目科学规范开展。各项目县依托当地疾病控制中心(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院、幼儿园、学校分别成立县级专业技术小组,负责碘监测、智力筛查和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等技术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指导。
制定行动计划
中国残联根据合作项目协议,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计划》,明确了合作项目的任务目标、工作内容、进度要求、检查评估等内容,启动项目实施工作。中国残联项目办与项目县政府签订《协议书》,根据每年项目工作任务下发文件,具体部署指导项目地区的实施工作。各县项目领导小组高度重视项目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根据中国残联项目办制定的《行动计划》和年度任务及本县实际,制定县《行动计划》,明确责任,落实项目经费,确保完成任务。项目县制定一系列有力措施,推动合作项目的开展。
组织培训,编写技术手册
项目培训工作采取二级培训模式,即中央级培训和县级培训。首先由中国残联项目办组织专家对项目县碘监测、智力筛查和康复训练的技术骨干进行系统的中央级培训,然后由项目县项目办组织专家和技术骨干对基层乡镇技术人员进行二级培训。项目实施以来,中国残联项目办共为项目县印发培训讲义3000册,资料2000份,累计开展中央级培训14期,培训技术骨干近300名。项目县在中央级培训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二级培训,培训技术人员近1700名,培训儿童家长1200名。
项目督导检查
为保证项目任务完成的质量,中国残联项目办定期召开会议,总结现阶段项目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果和主要经验,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项目办积极组织人员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督导,组织中外专家对碘监测、智力筛查、康复训练三个子项目进行检查和现场技术指导,了解项目县工作动态,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积极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
中国残联利用“防治碘缺乏病日”、“助残日”等节点,积极与卫生部、发改委等部门共同组织开展防治碘缺乏病、预防出生缺陷等系列宣传活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此外,中国残联项目办还定期制作形式多样的宣传材料发放到项目县。项目开展以来,共出版碘缺乏病预防书籍1万册,印制补碘宣传小册子30万册,发放宣传教育录像带4000盘,制作补碘宣传围裙5万个,印制补碘宣传画15万张,印制小学生补碘宣传作业本10万册,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促进了项目工作的开展。
科学分析处理资料,保证项目质量
合作项目三个周期的工作,使用表格近35万张(份),形成10余万字的文字资料。收集、汇总、处理这些表格与资料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专家、技术人员按照国家的有关技术标准,对全部数据和资料均采用计算机进行分析、统计和汇总,保证了项目实施的科学性和数据的可靠性。
项目内容与成效
补碘与监测
对项目县人群碘营养状况进行基线调查,评估人群碘营养状况,了解碘缺乏病流行水平。调查的内容包括:儿童甲状腺肿、尿碘和家庭碘盐食用情况。
在项目实施的前两个周期,对项目县特需人群实施口服碘油丸的干预措施,以预防因碘缺乏造成的智力残疾发生,同时对妇女的尿碘进行跟踪观察和监测,对新生儿进行尿碘和TSH的监测,以确保碘油防治计划取得预期效果。
利用电视、电台、报刊、杂志以及制作宣传画册等多种形式对项目地区人群进行宣传教育,举办培训班,对教师、学生、家庭妇女、领导干部等群体重点宣传碘缺乏的危害和食用碘盐的重要性,以提高家庭食用碘盐的普及率。
碘缺乏作为群体的公共卫生问题,在17个县的756.8万人口中,已经得到了有效控制。在重点人群中树立防治意识成为项目县持久消除碘缺乏病的重要保障。
通过重点人群补碘和普及碘盐的综合防治,项目县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碘营养状况明显改善,有效地预防了与碘相关的智力残疾儿童的出生,显著提高了补碘出生后儿童的智力水平,极大地提高了项目地区的人口素质。
儿童智力发育筛查
评估项目县0~6岁儿童智力发育状况以及康复需求,开展农村基层儿童卫生保健人员的智力筛查培训,探索适于农村地区使用的儿童智力发育筛查技术及建立儿童早期智力筛查工作模式。
举办培训班,向农村基层儿童卫生保健人员传授智力筛查知识和筛查诊断工具使用方法,并进行现场指导。
成立筛查组,组织筛查人员对项目县0~6岁儿童进行智力发育筛查,并将被诊断出的智力残疾儿童转介接受康复训练。
对项目县10万多名0~6岁儿童进行了大规模的智力发育筛查,共筛查出1258名智力残疾儿童,了解了项目县智力残疾儿童的现患率及分布特征。儿童智力发育筛查结果表明,项目县智力残疾儿童发生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同时为康复训练提供了对象。
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
在项目县建立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机构和社区康复服务网络,培训康复训练技术人员和智力残疾儿童家长,对智力残疾儿童进行康复训练,探索适合中国边远农村地区开展学前智力残疾儿童教育与康复的模式。
通过康复站、学校、幼儿园和社区、家庭等形式,对筛查出的智力残疾儿童进行教育安置;依托项目县现有资源,建立以县、乡两级康复训练指导站为龙头,社区和家庭为依托的康复训练模式;组织康复人员为筛查出的智力残疾儿童建立康复档案,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进行康复训练和指导;对项目县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效果进行评估,对社区居民、康复训练员和家庭成员采取问卷调查的形式,综合评估康复训练效果。通过项目实施,树立了社区康复理念,充分利用项目县学校、幼儿园和社区、家庭资源,逐步形成了社区康复模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组织编写了培训教材及训练手册,形成了适合中国边远和农村地区使用的一套学前智力残疾儿童教育康复评估模式。
走出家门融入社会
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工作是“十一五”康复工作的一项新业务,是视力残疾者走出家门,融入社会,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重要途径,是社区康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007年9月和11月,中国残联康复部、教育部基础教育司、中国盲协和德国克里斯朵夫防盲组织(CBM)在宁夏银川市、河南洛阳市举办了两期全国盲协主席和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指导师培训班。
培训班期间,中国残联康复部和中国盲人协会联合发出《倡议书》,号召广大盲人朋友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坚定自己创造美好人生的信心和勇气,积极接受培训,努力掌握科学方法,勇敢地迈出自信的步伐,走出家门,融入社会。
全国的盲人朋友们:
正值全国人民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之际,为更好地普及盲人定向行走知识,提升各级残联和盲协组织为盲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定向行走训练工作深入开展,由中国残联、教育部、CBM、中国盲人协会共同举办了两期“全国盲协主席和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指导师培训班”,这标志着我国视力残疾康复事业又跨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全国有视力残疾者1233万,其中绝大多数没有受过专门的定向行走训练,缺乏正确的行走知识和行走技能。自身行走能力的丧失,极大地限制了视力残疾者的活动范围,致使视力残疾者难以走出家庭,融入社会。能否像健全人那样顺利地行走是视力残疾者生存发展的最基本条件,也是应当享有的最基本的人权。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残疾人事业的不断进步,广大视力残疾者维护自身权利、平等参与社会、奉献人生价值的愿望日益强烈,视力残疾者渴望沟通,渴望得到关怀和帮助,更渴望融入社会和奉献社会。关注盲人出行,推进定向行走训练,提高盲人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和水平,已成为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近年来,党和政府非常关注盲人出行的问题,在积极改善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同时,开展了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工作,经过几年的探索、实践,盲人定向行走工作初见成效,截止到2006年底,全国已有1.6万名视力残疾者得到定向行走训练服务。定向行走训练工作是残疾人康复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一项惠及千百万视力残疾者的利民工程。我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明确提出:“未来五年在全国开展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工作,为3万名盲人进行定向行走训练”。这充分说明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盲人的权益保障,正努力采取措施改善视力残疾者的生存与发展状况。
定向行走训练是盲人一生中最重要的技能之一,是盲人安全、独立地走出家门,接受教育,实现就业,融入社会的基本前提,更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和标志。各级残联和盲人协会一定要高度关注这项工作,主动肩负起自己的使命和责任,紧密配合,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让更多的盲人踊跃参加培训。广大盲人朋友们也一定要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坚定自己创造美好人生的信心和勇气,积极接受培训,努力掌握科学方法,勇敢地迈出自信的步伐,走出家门,融入社会。让我们伴随着全国人民的脚步,共同沐浴改革发展的春辉,走出尊严,走出风采,走出自信,走出幸福。我们脚下的光明之路一定会越走越宽,无限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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