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保障措施方案(6篇)
时间:2026-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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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扶贫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局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脱贫攻坚的工作要求,积极落实相关政策,扎实开展精准扶贫,不断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提供有力资金保障。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
2018年,局党委始终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当前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多次召开党委会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先后出台了《唐河县财政局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规划》、《唐河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等多个文件,并依据脱贫攻坚相关职责成立了三个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形成严格的责任落实制度。三个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分别是:1.脱贫攻坚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协调安排全局涉及脱贫攻坚的各项工作,组长为局党委书记、局长周全正同志,副组长为我局全部党委委员,成员为各科室和二级单位负责人;2.脱贫攻坚资金使用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扶贫资金的监督、使用和管理,组长为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曲端同志,副组长为局党委委员、财政监督管理局局长赵玉强同志,成员为农业科、预算科、国库科、社保科、教科文科、经建科等相关科室科长,办公室设在农业科,农业科科长为办公室主任;3.精准扶贫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我局86名帮扶责任人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组长为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国奇同志,副组长为局副科级干部、人事科科长李海峰同志,成员为人事科、办公室相关同志。三个领导小组以脱贫攻坚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为主,另外两个小组专职专责,各小组相互配合,多向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请示汇报,加强与脱贫攻坚指挥部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共同推进我局脱贫攻坚工作。
二、加大投入,严格资金使用管理。
(一)从三方面着力,强化资金投入保障。
一是严格执行政策,管好用好上级专项资金。2018年中央、省安排我县政策性扶贫资金2734.8万元。对中央、省、市下达的各类扶贫资金,我们及时将资金信息与扶贫办沟通,每笔资金都按照专项资金的使用要求,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同意并以文件形式分解下达资金使用计划,主要用于到户增收、雨露计划、小额贷款贴息等。对到户增收、雨露计划、小额贷款贴息的项目管理使用我们依据上级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具体工作的实际,分别制定了项目实施办法,以保证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的规范。对市派第一书记专项扶贫和易地搬迁资金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管理项目、支付资金。对所有中、省、市专项扶贫资金严格按照“及时分配、严格管理、加快支出”的要求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项资金发挥最大作用,产生最大效益。按照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招投标、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及时拨付资金,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县级专项资金支付报账制度和“一卡通”制度,确保资金健康安全运行。
二是科学安排本级预算资金,保障脱贫攻坚重点工作的推进。我县是一个贫困人口在2万人以上的非贫困县,贫困人口较多,脱贫攻坚任务较重,同时我县又是一个农业大县,财政支持保障能力受限,2018年县本级预算安排扶贫资金10437.32万元。在此情况下,我们认真研究、科学安排9类资金用于全县脱贫攻坚工作,为改善贫困户的居住环境和生活条件,按户均5000元对全县所有贫困户实施“七改四有一树”,县乡财政按6:4承担,2018年县本级安排2000万元予以保障;为统筹推进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对2014年、2015年贫困退出村,我们又安排了1507万元用于这些村的村内道路建设;面对上级危房改造资金安排不足,四类重点对象较多的情况,县财政安排2464万元给予补充保障;为加强对贫困户的意外保险,我们安排了100万元的贫困户意外保险费补助资金;贫困户农业保险补助资金100万元;对全县的扶贫产业基地建设,我们安排了250万元奖补资金予以支持;同时,对教育脱贫、健康扶贫、就业扶贫、扶贫扶志行动等全县重点脱贫攻坚工作,我们也给予了不同程度的资金支持,有力保障了全县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的顺利推进。
三是积极争取筹措融资贷款,拓宽资金投入渠道。我们抢抓机遇,主动工作,在全省第一个成功争取贫困村整村推进PPP项目,利用国开行融资5亿元,项目总投资达到6.3亿元,建设内容共分三类大项目10个子项目,包含村部建设,垃圾收集清运工程,污水管网工程,危房改造工程,美化亮化工程,农村交通工程,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等公共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建设期限3年,项目建成后将改善92个贫困村的生产条件和生存环境。2018年1月26日已到位资金2亿元,项目资金使用参照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及国开行贷款资金使用规定办理资金拨付,至目前已拨付资金1.3亿元。2018年唐河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按照省、市易地扶贫搬迁总体部署,积极利用省融资平台,紧紧围绕“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工作宗旨,为我县扶贫资金拓宽投入渠道。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通过各级干部群众积极努力,我县“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任务为易地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741户1772人。2018年度搬迁任务为220户649人,易地搬迁项目于9月15日完成全部建设任务,至目前入住率100%。
(二)落实三项措施,加快资金支出。
一是扶贫资金与项目安排要精准对接。已对接的项目要抓紧实施,及时依规支付资金;没有对接到项目的,要抓紧对接,抓紧开工实施,并按照规定及时拨付项目启动资金;对不能对接到项目的,要统一收回,重新安排到扶贫项目。
二是项目实施与资金支付要及时匹配。拨付到乡镇和县直单位的扶贫资金必须支付到具体扶贫项目或兑付到建档立卡贫困户,未形成实际支出的要收回资金,重新安排使用;对不重视报账工作、报账不及时的施工单位,扶贫项目业主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与施工单位对接,督促履行合同,限时报账。
三是项目管理与资金支付程序要从严规范。扶贫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操作不规范的,要及时补充纠正,完善规范。扶贫项目合同、文件不明确、不完善的,要依规及时修改完善合同文件,确保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支付进度与合同文件约定相一致。资金支付时要依照有关规定手续完善,资料齐全,对有问题的要及时补充完善。严格落实资金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全程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三)从三个层次着手,加强资金监管。
一是内部业务科室和财政所的资金使用监管。我们针对局有关业务科室管理扶贫资金和乡所部分管理资金、部分支付资金的实际,我们明确了科室和财政所在扶贫资金使用职责、明确了任务,厘清了责任,科室负责各自项目资金的分配监管、支付监管,乡所负责项目的实施监管、支付监管,各有侧重,各司其职,形成资金使用监管的全覆盖。
二是局里对扶贫资金的督查检查。局里成立由农业、经建、社保、教科文四个科室为成员的资金监督检查小组,定期不定期组织对乡所的项目实施情况、资金支付情况进行了督查检查,一线发现问题,推进项目实施和资金支付进度,对拒不整改的乡镇和一些带有普遍倾向的问题及时通报和汇报,加快存在问题的解决,为全县范围的督查检查提供依据和支撑。
三是县脱贫攻坚资金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督查检查。县脱贫攻坚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资金支付进度的问题,根据我局提供的进度及督查检查汇报和掌握的情况及时抽调财政、扶贫、民政、人社、住建等主要资金使用单位的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全县所有涉及使用扶贫资金的单位、乡镇进行督查检查,查执行政策情况、项目实施情况、资金支付情况,对发现问题,能整改的立即整改,需要时间整改的制定台帐,下发通知,限期督促整改。今年以来,先后组织3次检查,发现3类问题,止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四)搞好一个专项治理,逐步完善长效机制建设。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排查梳理、整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按照《河南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南省扶贫资金使用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豫脱贫组[2018]41号)要求,我县于11月1日制定了《唐河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唐河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唐脱贫组[2018]63号),专项治理内容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重点梳理排查和纠正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是否存在上级方案中的10类问题,在每个问题上详细列举了一些违规违纪事项,从扶贫资金安排、拨付、使用、管理、绩效等环节入手,以实际案例明确违规特征,以此保证问题查摆的全面彻底。
一是加强指导,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在自查工作开展过程中,我局适时向主要领导建议于11月28日县政府召开了县直13个业务主管部门参加的扶贫资金使用管理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汇报,会上县直有关单位从资金使用澄底、自查问题、整改措施、制度建议等自查自纠工作的情况进行了汇报,财政局周全正局长对四个方面的工作进行了点评,并提出了工作要求,确保自查全面深入,不走过场。
二是强化督导,做好重点检查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要求,依据《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唐脱贫组〔2018〕63号)要求,拟定《唐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扶贫资金使用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唐政办明电[2018]281号),由财政局牵头,县人社局、住建局、扶贫办人员组成四个督查组,于2018年11月29日-12月4日对有脱贫攻坚任务的县直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办)开展督查和重点检查工作。
三是明确责任,认真落实整改工作。针对督导组检查发现的问题,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梳理排查各自负责的扶贫资金,要做到尽心尽责,扎实有效解决存在的问题。财政部门将对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存在问题列出整改台账,逐乡镇逐单位落实,该追回资金的要追回,该调整帐目的要跟踪落实,该问责的要问责,确保全面覆盖,真查真改。止目前,自查督查的问题2个,已整改完毕。
四是建章立制,完善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围绕专项治理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查摆管理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的原因,认真分析现行制度存在的漏洞,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及规定,从制度层面建立扶贫资金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高度重视,落实精准扶贫。
我局共有86名帮扶工作人员,对大河屯李湾村和王集杨庄村202户贫困户开展结对帮扶扶贫。一是高度重视。成立了精准扶贫领导小组,把86名帮扶人分成10个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扶贫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局党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探讨扶贫帮扶各项工作,为贫困村贫困户发展想办法、找路子。二是加强学习。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各级扶贫方案、文件,脱贫标准及分包村基本情况等材料归纳汇总后,印发给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提高干部职工对扶贫工作重要性和艰巨性的认识。召开扶贫业务培训会,提高干部职工扶贫业务水平。开展扶贫业务知识考试,并将考试结果纳入年度考核。三是实施精准帮扶。局党委要求帮扶人每月5、15、25号最少三次到贫困户家中上门走访,认真贯彻我县“春季提升”“夏季两业”行动要求,详细了解所分包贫困户的经济状况、致贫原因,帮助理思路、出主意,制定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完善所分包贫困户档卡资料,帮助所分包贫困户解决各种实际困难,以达到早日脱贫目的。四是资金支持。前后协调筹措资金150多万元用于贫困村李湾村自来水工程、坑塘堰坝改造及村部修建。足额保障第一书记办公经费及帮扶人车旅费,全力做好精准扶贫后勤保障。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一是结对帮扶贫困户发展动力不足,我局帮扶对像大部分是五保户或低保户,家中因病因残致贫现象突出,普遍缺乏劳动力,贫困户发展动力不足。二是财政投入保障不足。三是资金支付进度慢。四是资金支付进度不均衡。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在2019年将采取三项措施予以解决:
(一)加大财政投入,科学实施统筹整合。
在编制安排2019年县本级财政支出预算时,围绕攻坚任务的核心和重点,在保增长比率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地安排到具体项目。合理确定统筹整合规模,紧紧围绕年度脱贫目标,合理测算2019年度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规模,在“因需而整”的前提下做到“应整尽整”。提高实施方案精准度,在编制2019年度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时应以2019--2022年扶贫项目库为基础,统筹考虑季节、质保金、项目实施进度等可能影响资金结余的多种因素,合理确定当年资金支出规模,提高项目预算编制的精准度。抓好实施方案编制和落地,实施方案要瞄准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找出“坚之所在”,排出轻重缓急,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明确每个项目的责任部门,注意项目的合规性。规范各级财政涉农资金使用范围,规范实施方案项目管理,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实施方案编制报备工作。
(二)加快督催项目实施,加快资金支付进度。
一是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严格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推进项目建设,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确保资金与对应的项目相互匹配,保证项目工程质量。二是在保障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全和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简化审批手续和资金拨付程序,加快资金支付进度。项目实施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滞留、挤占、挪用、套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财政局、扶贫办要按周统计扶贫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情况,建立专项督查和定期报告制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进项目实施,加快资金支出。
(三)进一步完善协调项目资金的管理机制。
按照《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扶贫资金监管的意见》明确的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部门单位的责任和义务,明确办事程序,完善制度体系,在加快扶贫项目推进和资金支付的各环节制定具体业务办理操作规程,明确各环节业务的办理时限、达到目标和业务标准,确保相关措施可操作、可考核、可追溯。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项目实施和扶贫资金规范管理的通知》(豫政府办明电[2017]168号)文要求,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要结合我县扶贫项目推进实施情况,每月定期召开项目资金调度会议,加强扶贫项目管理、优化项目实施流程,切实解决扶贫资金支出进度慢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进一步扩大精准扶贫工作成果。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及时提供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保障公民的生命和财政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市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1.3.1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划内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以及发生在区外或境外对我区可能造成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的财政应急保障。
1.3.2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涉及公共安全的事件。
1.3.3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和影响程度,突发公共事件一般分为四级(具体分类标准按《市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相关专项预案的分级标准执行),财政保障响应等级也对应分为四级,即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财政保障响应。
1.4工作原则
1.4.1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常备不懈,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协调配合、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保障有力的原则。
1.4.2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措施,包括财政收入政策、财政支出政策、资金快速拨付办法等方面。根据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影响程度,确定采取相应的财政应急保障措施。对造成全局性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可同时采取财政收入政策、财政支出政策、资金快速拨付办法;对造成局部性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可采取财政收支政策或资金快速拨付办法。
1.4.3加强应急保障措施和决策机制的超前研究,提高处置效率。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机构及职责
2.1.1领导机构
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安排全区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财政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区人大财经工委、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局、区国税分局、地税局、人民银行支行和突发公共事件相应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随着区级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的启动,决定启动区级财政保障预案,并组织开展财政应急保障工作。
2.1.2日常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财政应急保障工作,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区财政局局长兼任,成员由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国税分局、地税局、人民银行支行和突发公共事件相应主管部门的有关负责人组成。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根据领导小组的要求,认真研究应急资金保障措施和相关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及时安排、拨付财政应急资金,确保落实到位;做好相关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应急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2.2组织体系与应急联动机制
2.2.1领导小组决定启动本级财政应急保障预案后,各成员单位立即按照各自的职责,快速反应,沟通信息,密切配合,按以下分工及时开展工作。
(1)资金保障组
由区财政局、区发改局、人民银行支行、突发公共事件相应的主管部门组成,负责安全和筹措应急保障资金;紧急调拨资金并落实到位;安排对征用的设备、物资和场地等进行补偿的资金;向上级财政提出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资金补助申请。
(2)政策拟定组
由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国税分局、地税局、人民银行支行、突发公共事件相应的主管部门组成,负责根据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影响,对受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单位和个人以及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机构,在财权范围内研究地方财政收入和支出政策的调整,并组织落实;对影响较大的突发公共事件,报请区政府或市政府作相应的政策调整。
(3)监督检查组
由区财政局、突发公共事件相应的主管部门组成,负责对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2.2各成员单位处理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工作的内部运作流程由各单位另行制定。
3应急准备
3.1为了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及时提供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区财政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及时协调各相关部门,筹集与应急工作相适宜的应急资金,提供相关的政策支持。
3.2应急资金的来源
3.2.1建立应急保障专项资金。由区财政建立应急保障专项资金,保证一定的额度,用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财政应急保障。
3.2.2动用年度预备费。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在当年的预算编制中,按本级政府预算支出额的一定比例设置预备费,优先用于处置当年预算执行中的突发公共事件。
3.2.3年度预算调整。在必要时,财政部门在保证人员工资和必要支出的前提下,协调预算单位调整优化预算支出结构,优先保证应急支出。
3.2.4申请上级补助。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财政部门和相关部门要积极向上级财政部门和对口管理部门申请,获得资金支持。
3.2.5社会捐助资金。社会各界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捐助资金应该用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捐助者有捐助意愿的,严格按捐助者意愿安排;捐助者无捐助意愿的,由接收捐助的同级民政、财政部门提出初步意见,报政府批准后统一安排。
3.2.6其他资金来源。必要时,突发事件相关单位和主管部门要优先动用责任人和保险公司赔款、历年结余、临时贷款和其他单位自有资金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程序
4.1.1发生一般(IV级)突发公共事件,启动本预案。领导小组率工作组赶赴现场确定保障方案,开展相应的保障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对乡镇(街道)处理突发公共事件财政保障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
4.1.2发生较大(III级)突发公共事件,启动本预案。在规定时间内向市政府汇报,并提出启动市级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的建议,领导小组率工作组赶赴现场确定保障方案,开展相应的保障工作。同时,请求市财政给予支持、帮助。
4.1.3发生重大(II级)突发公共事件,启动本预案。在规定时间内向市政府汇报,并提出启动市级和省级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的建议,领导小组率工作组赶赴现场确定保障方案,开展相应的保障工作。同时请求市财政、省财政给予支持、帮助。
4.1.4发生特别重大(I级)突发公共事件,启动本预案。在规定时间内向市政府汇报,并提出启动市级以上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的建议,领导小组率工作组赶赴现场确定保障方案,开展相应的保障工作。同时请求市财政、省财政和中央财政给与支持、帮助。
4.1.5如果上级财政应急保障预案在我区财政应急保障预案启动之前已经启动,那么我区财政应急保障预案随之立即响应。
4.2财政收入政策
4.2.1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和公民,领导小组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及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时研究提出税收优惠政策建议,按审批权限逐级上报。
4.2.2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和企业,领导小组及时拟定临时性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减免政策建议,按相关审批权限报批后执行。
4.2.3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优惠(减免)政策到期后,突发公共事件对相关行业、企业和个人的影响仍然较大的,按原审批程序报经批准后,可适当延长优惠(减免政策)期限。
4.2.4因执行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优惠(减免)政策而减少的财政收入,原则上按照现行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负担。对减收影响重大而地方财政特别困难的,按程序积极向上级反映,争取上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4.3财政支出政策
4.3.1对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单位、公民以及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机构,由领导小组及时提出财政支出政策,报区政府批准执行。
4.3.2财政支出政策包括: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公民个人、行业、企业、单位的损失,由相关责任人和保险公司给予补偿,没有直接责任人或责任人无力承担的,政府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救助和支持;在一定时期内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贴息;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作给予经费支持;其他财政支出政策。
4.3.3处置突发公共事件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属于中央政府事权的,按程序积极向中央反映,争取经费由中央财政负担;属于省政府事权的,按程序积极向省政府反映,争取经费由省财政负担;属于市政府事权的,按程序积极向市政府反映,争取经费由市财政负担;属区政府事权的,经费由区财政负担;属乡镇、街道政府事权的,经费由乡镇、街道财政负担。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和财政困难的乡镇、街道,区财政从财力和资金调度上适当给予帮助、支持。
4.3.4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已在年度预算中专项安排的,财政部门应及时拨付资金。需要由部门预算进行调剂的,财政部门在保证人员工资和必要支出外,应及时协调各预算单位调整预算支出结构。预算调整工作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4.3.5年度预算安排和调整不能满足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作需要时,财政部门可提出动支预备费、超收使用安排等方案。特殊情况下,经领导小组批准,可先安排资金,再按程序补办相关手续。
4.4资金拨付
4.4.1财政部门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资金拨付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建立紧急预案拨款和用款的“绿色通道”。
4.4.2对区本级部门或预算单位突发公共事件的拨款,由区级财政部门以文件形式下达应急资金预算后,用款单位接到有效通知,即可从本单位现有账户中支用资金;财政部门应在当日或次日上午10点前办妥相关拨款手续,确保应急资金及时拨付用款单位。
4.4.3对乡镇、街道财政部门突发公共事件的拨款,由区级财政部门将应急资金预算及时下达相关乡镇、街道。乡镇、街道财政部门在接到有关预算执行依据后于当日或次日上午10点前办妥相关拨款手续,确保应急资金及时拨付。
4.4.4乡镇、街道财政部门收到区级财政部门应急资金预算后,如财政存款不足以支付的,要确保应急资金到位,并及时向区级财政部门申请增加资金调度额度,区级财政部门及时办妥下级财政的专项资金调度工作,保障应急资金的预算执行。
4.4.5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要积极支持和配合财政部门、用款单位做好应急资金调度和款项拨付工作,建立健全特别是节假日的应急资金调拨保障机制,保障用款单位对应急资金的支付,提现等工作。
4.5应急采购
4.5.1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采购,可以不适用《政府采购法》的有关程序和规定。
4.5.2除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采购,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可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和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4.6应急结束
4.6.1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结束,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相应结束。由领导小组宣布解除应急措施,恢复正常工作。
4.6.2财政部门应及时将本地区支持突发公共事件的财政收入政策、财政支出政策、资金拨付情况等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
5应急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5.1财政部门应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2财政部门和突发事件主管部门要根据突发事件的处置特点及应急资金管理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管理。
5.3应急资金的管理、使用,实行专人、专账管理,保障资金的安全、有效。
5.4区级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向区财政部门报送应急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区级各相关部门要定期向上级对口部门报送应急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上级各相关部门对下级对口部门应急资金使用进度和执行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5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财政部门应及时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资金进行清算,对资金使用进行绩效评价。
5.6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附则
6.1根据实际情况发展变化,由区财政局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并报区政府批准实施。
关键词:施工工期;北京地铁;保障措施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北京地铁10号线11标段的开工日期为2008年12月28日,完工日期为2013年9月30日,该工程历时57个月,涉及到土建工程、装修工程、安装工程、试运行等四个相互衔接的工期,要保证工程按时、按质完成。文章从组织措施、管理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资源保证措施、协调措施等方面着手制订合理的保障措施。
一、组织与管理措施
建立相应的组织管理体系,成立高效、精干、务实的项目部,配足配齐各种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建立专职机构、制订责任制度,并把相应各职能部门的计划职责予以划分,具体如图1所示。在施工过程中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一)统筹考虑,兼顾一般
工程总体筹划时既要考虑拆改移、交通、围挡等各种客观条件的限制,还要考虑各单位工程的互为条件的需要,从全局的观念出发,在突出主体重点的同时兼顾附属工程的施工需要,避免因小失大。
(二)抓好关键线路的控制
工程网络计划编制前严谨地分析工作之间的逻辑关系,通过工程网络的计算发现其中的关键工作和关键路线,以及非关键可使用的时差。计划下达后各工序严格按照进度计划安排施工,在保证关键线路按计划开工的前提下,制订应急预案,在关键线路工程因故延迟时,加大资源配置。
(三)把握好施工过程中的动态监控
施工过程中内、外部环境是经常变化的,计划的实施难免会出现偏差,而且随着对工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各种措施也有可能会作相应的调整。所以施工过程中要及时了解计划的执行情况,对工程技术、质量、安全、资源配置、材料和设备保障、资金、工序作业时间和衔接中存在的问题实施全面监控,实施动态管理,根据主、客观因素的变化对计划做出相应的调整。
(四)搞好信息传递和反馈
由项目部综合办公室及时将各级、各类会议及文件精神及时予以分发和传达到工区、施工作业班组,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其他有关部门及时收集各自分管范围的施工信息,并及时反馈和处理。
二、技术与经济措施
(一)技术措施
第一,设计文件的会审和交底。施工设计提供以后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会审,对设计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和不理解的地方提请甲方组织设计技术交底予以讲解和明确,保证设计意图得到正确理解。
第二,方案及作业指导书的编制和审查。在充分理解设计意图、规范规定的前提下,按照要求编制总体及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各种专项施工方案以及特殊及关键工序、工艺的作业指导书,并及时组织内外部专家评审和报批工作。
第三,教育和培训。首先,思想教育:通过会议、宣传材料等形式让职工认识到工期目标的重要性,以及工程进度和国家、企业、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把被动地赶进度变成主动努力,最终成为每一个职工的自觉行动。其次,业务素质教育:管理人员根据各自岗位的不同要深入学习本专业的项目管理知识,规范自身的管理水平和管理行为。对劳务人员要开展操作技能、施工注意事项的培训学习,确保作业进度和工程质量。
(二)经济措施
第一,资金需求计划和供应条件。由财务部门根据工程计划要求编制资金的年、季、月使用计划,并根据原材料采购、工程半成品和成品加工、模板和支架、设备配置、工资等分项分别给予考虑,超前考虑安排好资金,对有可能出现的资金不足的情况要提前采取措施,保证现场的正常运转。
第二,奖罚。实行奖金包干,设立单项目标奖,在质量、安全达到目标时,完成单项目标工期,给予重奖,充分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
三、资源保证措施
施工中提前做好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资金计划,确保资源满足现场实际需要。具体措施如下:
第一,人力资源。上场充足的专业队伍,保证熟练劳动力的投入。
第二,工程材料。由具有丰富的市场调查、采购、库存、供应的专职人员从事材料的调查、采购、库存、供应及监控工作。
第三,设备购置和调配。按施工组织计划要求配足、配齐各种机械设备,加强管、用、养、修,确保设备完好率,提高设备利用率;以先进的设备,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确保工期目标实现。
第四,资金。财务部门根据工程进度计划、材料、设备计划、劳动力使用计划编制相应的材料用款计划、设备购置和进退场费用计划以及工人工资计划,超前安排好资金的供应工作,避免因流动资金不足影响工作计划的落实。
四、协调措施
在以上各措施到位的情况下,不同部门之间还需要协调合作才能保证工程的如期进行,该工程拟制订的协调措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第一,工程例会。建立项目部,定期现场协调会制度,加强现场指挥调度工作,及时协调节解决人力、财力、材料和机械设备等方面问题,保证工程正常有序地施工。
第二,内外部协调。加强与招标人、其他施工人、监理人、设计人、公务人、管理部门的外部协调配合,改善外部环境;同时搞好现场调度,减小施工干扰,协调好机械配合、班组间作业和工序的衔接。
第三,劳动竞赛。在各施工队、工班间开展比质量、比进度的劳动竞赛活动,调动广大施工人员的积极性和劳动热情。
本文从组织措施、管理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资源保证措施、协调措施等方面着手,论述了要保证北京地铁10号线11标段工程按时、按质完成需要建立的各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为工程的正常进行、工期按时完成提供了可行的保障体系。
参考文献:
1、王振军.交通运输系统工程[M].东南大学出版社,2008.
2、张洁.施工组织设计[M].机械工业出版社,2006.
一、民生工作推进举措
今年以来市及各县区民生办主动牵头协调领导,不断夯实基础工作,指导推动各级各部门完善调度考核机制,各项组织推进工作务实高效。
一是及早安排部署,明确目标任务。工程类项目提前做好招标准备工作,提前实施“四好农村路”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校舍维修改造等项目。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精神,5月初印发《X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5月21日,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民生工程工作部署推进会,5月底市级33项民生工程各单项实施办法、运行方案全部出台。
二是落实配套资金,提供资金保障。《安徽省2022年民生工程资金筹措方案》下发后,市财政局及时组织民生办、预算等科室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学习文件精神,同时,结合2022年全市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制定全市33项民生工程资金筹措方案。各县(区)结合市里分解下达的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和资金筹措方案,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新增财力、盘活存量资金优先用于民生工程,加大民生工程资金投入。2022年民生工程全市投入资金136.8亿元,市及各县区园区配套资金全部落实到位,为工程有效实施提供了支撑和保障。
三是坚持日常管理,实施精准调度。坚持通过月底排名调度各县(区)民生工程实施进度,全年多次召开民生工程现场观摩调度分析会议和市直民生工程联络员工作会议,查摆问题,开出“药方”,改进工作。同时,X市民生办主动上门会商,加强部门协调配合。2022年市民生办持续强化同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市卫健委、市环保局、市教体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房管中心等部门之间的会商,就实施内容、推进措施、协调机制等问题进行座谈分析。进一步完善民生工程协调配合机制,加强协调沟通,开展联合督查,共同做好民生工程推进实施。
四是优先保障资金,及时足额到位。X市优先安排、重点保障民生资金,从严把关,不留缺口,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更加注重提质增效,更加注重结构调整,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坚持民生优先原则,结合财力和实际做好重点保障改善民生领域的投入,兜牢“三保”底线。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民生工程资金筹措事项的通知》要求,制定X市2022年民生工程资金筹措方案,依据年度目标任务,认真开展年度资金需求测算,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为民生工程实施提供资金保障。
五是全面绩效评价,提升实施水平。建立了以市、县部门绩效全面自评,省、市民生办绩效重点复评,市人大绩效监督参与的绩效评价体系,实现了对民生工程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绩效评价。新修订出台资金管理办法、绩效评价办法4个,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X市抽取6项2022年实施的民生工程项目,通过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市级绩效复评工作,评价结果纳入年度考核。现在评价已全部结束并将评价结果反馈至各县(区),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及时落实整改。
六是重视管养运行,持续发挥效益。完善民生工程建后管养制度,出台管养办法,按照公益性、准公益性、市场化等类型民生工程项目,分别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外包经营等社会化方式,引导多元投入,实行分类管养,切实提升了管养工作的质量效益。2022年实施的工程类项目,全部出台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建后运行方案,确保项目建好管好用好并长久发挥项目功效。
七是持续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不断创新宣传方式,注重“互联网+”新媒体宣传。在县区电视台黄金时间组织民生工程政策解读,在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公示栏,持续在《拂晓报》、电视台开设《民生财政》专栏宣传民生工程。加强民生工程网站建设,及时更新网站栏目内容,丰富网站信息量。
八是主动公开公示,发挥民主监督。加强网上公示,推动政务公开。市民生办、市直部门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实施方案、推进情况、实施成效、绩效自评等内容,既宣传政策,又接受监督。不断完善民生工程特邀监督员制度,邀请24名驻宿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市级民生工程特邀监督员。在每两个月一次的全市民生工程集中调研活动中,邀请特邀监督员参加调研活动,积极征询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的评价和建议,并在工作中加以落实改进提高。
二、民生工作实施推进情况
一是强化就业创业工作。城乡劳动者创业就业能力提升,全年共提供公益性岗位2291个、就业见习岗位1940个;技能脱贫培训3533人次、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1.6万人次、新技工系统培养2661人、退役军人培训任务1461人、新型农民培训1850人,全部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培训合格率也达到相关要求。
二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式发展,统筹协调教育资源,新建、改扩建幼儿园55所,进一步扩充学位,有效应对了不断增长的入园高峰。提升师资质量,培训幼儿教师2076人次。资助家庭困难幼儿1.46万人次,缓解家庭困难幼儿入园经济压力,提升学前教育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以贫困地区、农村学校为重点,建设智慧学校284座,实现贫困地区、农村地区智慧学校全覆盖。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巩固完善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在四个部级贫困县实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惠及学生30.79万人,补助资金1.21亿元。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覆盖面、补助标准都有所提升。
三是大力推进健康安徽建设。全民医保体系和大病保险制度加快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际参保552.26万人,参保率为103.24%,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达64.1%,超额完成参保任务;健康扶贫取得了阶段性的发展,健康脱贫兜底保障6.69万人次,资金支出1.86亿元;慢性病补充医疗保障95.09万人次,资金支出2.14亿元;妇幼健康水平稳步提高,提供免费婚检84180人,完成率109.32%;儿童免疫接种141.2万剂次,完成率117.18%;智慧健康建设蹄疾步稳,积极对接试点建设“智联网医院”,结合疫情防控要求,推广使用“安康码”,“安康码”的实际申领率达96.9%,设置检查点2.3万处,核验记录7164.9万人次,在全省率先实现了新冠肺炎留观患者住院医疗费用“零自付”。
四是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向25万名低保对象发放资金10.78亿元,兜底保障五保、孤儿、残疾人等生活困难群众;救助生活无着人员1074人次,救助资金854万元;城乡医疗救助累计救助64.6万人次,救助资金1.34亿元;困难职工生活救助1956人次,助学救助313人次,困难职工医救助135人次,严格按照应保尽保、应助尽助的原则,资金及时足额补助到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当年缴费任务199.4万人,实际完成222.17万人,向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85.37万名老人发放养老金10.01亿元,发放率100%。进一步完善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街道(乡镇)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到100%。发放高龄补贴5191万元,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实现应补尽补。
五是推动公共文化发展。全市6个公共图书馆、6个文化馆、2个美术馆、4个博物馆、102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全部对外免费开放,中央、省、市、县(区)补助资金共计1146万元。同时在全市1204个行政村,每村补助0.76万元开展各类农村文化活动。2022年,全市支出农村文化专项补助资金916.4万元,完成全年计划100.2%;开展农村文化活动(“送戏进万村”)1244场,完成全年任务103%;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建设支出240.8万元,完成全年任务100%;开展农民体育活动1236场,完成全年任务103%。
六是强化公共安全和社会治理。2022年,X市“三品一标”任务91个,7月底已完成111个;规模生产经营主体追溯任务91个,6月底已完成117个。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审批各类法律援助案件6803件(任务数6074件),目标任务已全面完成。其中,结案6370件,结案率为93.6%,超过省绩效评价要求“结案率达到75%以上”的考核指标;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2944件,占办案总数的43.3%,通知辩护2047件,占刑事案件总数的69.5%;诉讼类案件(5064件)达到全市已结法援案件总数的79.5%,律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035件,达到全市已结法援案件总数的79.0%,超过省绩效评价要求“诉讼类案件占比70%以上、律所律师办案占比60%以上”的考核指标。从数据分析,全市法律援助案件办案结构均超过民生工程绩效评价要求。
七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我市四县一区均是农村人环居境整治三类县区,根据各县(区)财政承受能力和群众意愿,新建农村卫生户厕31195户。我市去年实施的X市埇桥区运粮河治理二期工程及砀山县小寨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个项目已完工并完成单位工程验收。新开工的萧县闸河治理工程、泗县唐河二期治理工程,已于10月份签发开工批复,截止到12月底,萧县闸河治理工程已完成投资计划81%,泗县唐河二期治理工程完成投资计划91%。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已建和在建的共339个,其中2013-2018年度的233个省级中心村已通过省级考核验收;2019年度72个省级中心村建设全面完成,11月份进行了省级验收;2022年度34个省级中心村正快速有序推进,已完成建设任务的94.12%。
八是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支持沱湖流域上下游水环境生态补偿,加快形成“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流域保护机制和治理长效机制。推广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建立健全以市级横向补偿为主,省级纵向补偿为辅的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
九是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2022年,全市贫困村特色产业扶贫园区建设任务335个,实际建成379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贫任务3.04万户,实际完成4.04万户;贫困户自种自养任务3.19万户,实际完成5.04万户。以上指标任务在4月底均超额完成。计划安排扶贫工作队办公经费802万元,已支出802万元,支出率100%。计划实施资产收益扶贫项目31个,已实施31个,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三、2022年工作打算
2022年,全市33项民生工程继续坚持完善制度体系,加强日常管理管控,强化资金使用管理,持续提升资金绩效,不断创新政策宣传方式,进一步推进建后管养改革。确保各项民生政策落到实处,有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
一是抢占先机,进一步落实工作谋划。省重点监测的工程类项目要着重做好谋划工作,掌握了解年度任务、督促县区抓紧开展标前准备,具备开工条件的抓紧开工,力争所有工程类项目开工进度超全省平均水平,力争在启动阶段建立工程进度领先优势。
二是快速高效,进一步扎实动员部署。2022年民生工程实施内容确定后,第一时间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通知,召开全市动员部署会议,调整领导小组成员,落实任务分解,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制定各单项实施办法,指导县区、基层全面启动工程实施。
三是及时足额,进一步保障资金投入。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民生工程资金来源规定,制定X市资金筹措办法,结合目标任务,测算落实地方财政投入资金,及时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强化资金使用管理,加快资金支出。
四是精准调度,进一步抓好日常管控。继续坚持“123”工作管理机制,一月一考核,两月一调研,三月一分析。持续提升调度问题的精准性、解决措施的可行性。进一步用好政府约谈、人大视察、政协巡视、月度通报等考核考评制度,推进工程快速高效实施。
五是强化绩效,进一步提升实施水平。制定修改完善绩效评价办法,客观科学设置绩效评价指标。强化绩效管理,严格按照实施办法、绩效评价办法、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规范实施行为,提升管理水平。继续坚持单位自评、财政抽评、人大监督的评价体系,注重评价结果运用,评价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六是久久为功,进一步扩大政策宣传。不断总结创新民生工程宣传方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走访调研,了解民情民意,提升民生工程实施水平。采取通俗易懂的方式方法,向老百姓广泛持久地开展民生工程政策宣传活动,让民生工程政策家喻户晓,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
关键词:人权;法律保障;司法程序
今年年初同志在就如何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工作问题上的一个重要批示中首次提出了建设法治中国的新目标。这次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法治中国定入改革《决定》,就意味着“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已成为中国新时期法治建设的新目标和新要求。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是司法改革的新亮点。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首先要准确把握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的基本要求然后要全面贯彻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的改革部署。
一、我国的马克思主义人权观
人权状况的发展受到各国历史、社会、经济、文化等条件的制约,是一个历史的发展过程。由于各国的历史背景、社会背景、经济发展状况、文化传统都存在巨大的差异,因而对人权的认识也往往不一致。在人权保护的发展过程中,由于对人权的理解不同,特别是站在不同阶级的立场上,观察人权的方法不同,便产生了两种不同的人权观,即资本主义人权观与社会主义人权观。资本主义人权观看似建立了完整的人权保障制度,其实,在资本主义的世界里天平永远偏向资产阶级的一边,只有拥有财富的人才享有人权。我们认为那是片面的人权观,是侵犯人权的人权观。
我国的马克思主义人权观是从其历史唯物论的角度展开的,他们的观点可以归纳为如下几点:一、人权不是天赋的,也不是人的自然属性所固有的,而是历史发展的产物,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二、在阶级社会里,人权不是普遍的,是超阶级的。三、人权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它是一定经济要求的反映,并受社会经济、文化条件的制约。“任何权利都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该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社会文化发展。”四、人权不是绝对的和不受限制的,权利与义务是一致的,要使人权真正成为每个人都享有的权利,就必须使每个人在行使权利时也承担相应的义务。五、人权的内容不是永远固定不变的,而是随着社会条件的变化而变化的。六、反对维护剥削阶级私有制的人权,主张消灭阶级、消灭私有制,实现彻底的、真正的人权。
社会主义的人权实现具有真实性,社会主义不是形式上宣布权利和自由,而是让人民能实际享有权利和自由,国家为人权的实现从制度上、法律上、物质上给予保障。社会主义的人权在内容上具有广泛性,享有人权的主体不是少数人,也不是某个阶级或阶层的一部分人,而是全体公民。人民群众能够享有政治、经济、文化、宗教等各方面的平等权利。社会主义人权的主体具有普遍性,只有社会主义才能使所有人享有各种平等权利。
二、准确把握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的基本要求
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是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要正确处理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程序公平与实体公正、追求公正与注重效率的关系,确保人民群众有尊严地参加诉讼,及时得到公正的裁判结果。
一是完善人权司法保障要注重对法治原则的遵循。法治原则要求良法善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加强对人权的司法保障要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逐步健全人权司法保障的法律法规,完善制度设计,细化保障措施。在司法活动中,要切实遵守人权保障的相关法律规定,着力提升司法理念、加强保障力度、完善监督制约,做到尊重人权与防止侵权有机结合,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
二是完善人权司法保障要体现对基本人权的尊重。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是宪法的明确要求,要始终贯彻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切实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利等合法权益。司法活动直接涉及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财产权益等基本权利,要以完善人权司法保障改革为契机,不断提升人权司法保障的制度化、法治化水平。
三是完善人权司法保障要突出对司法权力的制约。在司法活动中,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的权利相对司法机关的公权力,处于弱势地位,容易受到侵犯。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就要强化对司法权力的限制和制约,防止滥用权力侵犯人权。要完善外部监督制约,认真贯彻《宪法》和《刑事诉讼法》关于司法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基本原则,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改革人民陪审员制度,健全人民监督员制度,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为公民维护自身权利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四是完善人权司法保障要强化对诉讼权利的保障。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严禁刑讯逼供、体罚虐待。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辩解权等诉讼权利,要重视其辩护辩解的内容,对涉及无罪、罪轻的辩护意见要认真核实。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发挥律师在依法维护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五是完善人权司法保障要加强对公民权利的救济。完善人权司法保障,既要有效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又要切实保障公民权利在受到侵犯后,能及时得到有效救济。不论是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还是刑事诉讼,司法活动本身就是对公民权利最有效的救济手段。一要充分保障当事人在刑事诉讼中的申诉、控告权利,充分重视申诉、控告的内容,认真审查,及时反馈;二要健全司法救助制度,切实保障被害人、困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要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保障当事人获得法律专业人员帮助的权利;四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强化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五要落实国家赔偿制度,不断加强对公民权利的救济。
四、全面贯彻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的改革部署
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在法治建设和司法改革的过程中,创新理念、整体规划、突出重点、严格落实。《决定》从明确人权保障原则、提升人权保障理念、健全人权保障措施等方面对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作出了全面部署。
(一)进一步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
查封、扣押、冻结都属于诉讼中的强制性措施。查封是对涉案的财物或场所就地封存的措施。扣押是为了防止涉案人员或者第三人处分、转移财产而对涉案财物采取的扣留、保管的措施。冻结是为了防止涉案人员或者第三人转移、抽逃资金等财产而对涉案财产采取的限制其流动的措施。处理涉案财物是司法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依法对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返还被告人、退赔被害人、罚金、没收财产等处置的决定。严格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对于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保证案件顺利办理具有重要作用。但是,长期以来一些司法机关在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时,具有一定的随意性,对涉案财物的范围认定不严格,解除强制性措施、返还涉案财物不及时等情况还时有发生。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确保涉案财物处理的法治化、规范化、公开化,一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执行法律关于处理涉案财物规定;二要规范司法程序,完善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决定、执行、解除程序,细化涉案财物认定标准、明确执行主体、健全当事人复议申诉投诉机制、建立对相关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机制;三要加强对涉案财物处置的法庭调查,完善涉案财物处理的司法程序;四要强化对涉案财物的管理,妥善保管涉案财物,探索建立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平台,完善涉案财物处理信息公开机制。
(二)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
《决定》提出的“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中的“错案”是对一般意义上冤假错案的统称。冤案一般是指使无辜者受到刑事追诉的刑事案件;假案一般是指司法人员栽赃陷害或者当事人替人入罪的刑事案件。错案的产生,既有特定历史时期的客观原因,也有司法人员的主观因素。错案对司法公正的损害最大,对公民权利的侵害最大。曾经明确提出,要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中央政法委及时出台了《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就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加强防止和纠正错案作出了明确规定。健全防止和纠正错案机制,一要健全防止错案机制。要严格遵守证据裁判原则,严禁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严格执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准确把握刑事案件证明标准。二要健全发现错案机制。要着力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申诉、控告权,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提出的申诉、控告、检举材料,应当及时送转、认真对待。充分发挥律师的辩护作用,认真对待律师的辩护意见和提交的证据材料。三要健全纠正错案机制,明确错案的认定标准和纠错启动主体,完善错案纠正程序。四要建立错案责任追究机制。实行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形成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的管理体系。
(三)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
死刑是剥夺犯罪人生命的刑罚,是刑罚体系中最为严厉的刑罚方法,故被称为极刑。目前,确有一些国家废止了死刑,但是离开中国国情盲目照搬国外废止死刑的做法并不可取。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是“既保留死刑,又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刑事案件高发多发,特别是一些手段极为残忍、后果极为严重的恶性案件时有发生。只有保留死刑,才有利于遏制这些极其严重的犯罪,才能保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民权益。适用死刑必须慎之又慎,绝不能错杀。2011年颁布的《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占死刑罪名总数的19.1%。要根据社会治安的形势,继续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的罪名,控制死刑的适用,完善死刑复核程序,准确把握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的司法理念,严格落实我国对罪犯惩罚与教育改造相结合的方针。
(四)废止劳动教养制度
劳动教养是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实行强制性教育的行政措施。195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了《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正式确立了劳动教养制度。在建立之初,劳动教养制度兼有教育矫治和收容安置功能。“”期间,劳动教养制度基本停止实施。197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了《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明确了劳动教养的审批、管理、期限和监督等问题。50多年来,劳动教养制度为维护治安秩序、确保社会稳定、教育挽救违法人员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经过各方面坚持不懈的共同努力,我国法律制度进一步完善,处理违法犯罪的法律不断完善,劳动教养的功能逐渐被相关法律制度所替代,劳动教养的适用逐年减少乃至基本停用,废止劳动教养制度的社会共识已逐渐形成,时机日益成熟。废止劳动教养制度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必然要求,是强化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社会的重要体现,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必然选择。按照法律规定,劳动教养制度应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法律程序予以废止。在劳动教养制度废止后,要及时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和矫正法律。
(五)健全社区矫正制度
社区矫正是将管制、缓刑、暂予监外执行、假释等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在法定期限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及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会志愿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作为刑罚的执行方式,体现了专门机关与人民群众相结合,在节约监狱资源、节省行刑成本、有力改造罪犯、促进罪犯回归社会等方面成效明显。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从2000年开始试点,2009年在全国全面试行,2011年颁布的《刑法修正案(八)》和2012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明确了社区矫正制度的法律地位。要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立法工作,加强社区矫正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完善社区矫正配套制度,扩大社区矫正工作覆盖面,促进相关部门配合衔接;加强社区矫正保障能力建设,完善机构设置、强化队伍建设,提升社区矫正的教育帮扶水平。
(六)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
司法救助是体现国家关怀的抚慰性、救济性措施,是国家对因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获得有效赔偿,而造成生活困难的当事人予以一次性救助的制度。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补充。我国的司法救助工作总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发展还不平衡,存在救助覆盖面过窄、救助对象不明确、救助工作不规范、救助资金保障不到位等问题,既影响了司法救助的效果,也不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要推动国家立法,一是合理确定司法救助的对象,突出救助重点,使资金用于最需要救助的人员;二是完善司法救助措施,健全救助方式,明确救助标准,合理确定救助金额;三是健全司法救助程序,明确救助资金的申请、审批、发放等救助程序,建立救助公示和公开制度;四是强化司法救助保障工作,在政府主导下,确保司法救助资金有保障、使用有规范、救助有实效。
(七)完善法律援助制度
法律援助是国家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依法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指派律师或者法律工作者,向其免费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制度。作为实现社会正义、促进司法公正、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行为,法律援助制度是一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切实解决好老百姓打官司难问题,特别是要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2012年,我国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达到100万余件,提供法律咨询累计568万人次。完善法律援助,要继续创新法律援助模式,保障弱势群体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一是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及时调整法律援助范围,放宽经济困难标准,建立法律援助范围和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二是加大法律援助办案经费保障,推动建立法律援助专项资金,完善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加强法律援助机构力量配备;三是完善法律援助与相关部门工作衔接机制,健全刑事诉讼中公检法司各部门工作衔接配合机制;四是推动法律援助立法,通过国家立法明确政府法律援助责任、法律援助范围和标准、经费保障、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等问题。
参考文献: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05页。
参见[英]丹宁著:《法律的正当程序》,等译,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109页。
徐显明主编,《人权研究》,第三卷,第150-153页。
傅强著:《论刑事侦查活动的司法监督主体》,载《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4年第3期。
关键词:政策跟踪审计;实施流程
一、引言
我国审计机关对跟踪审计的探索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末,但在随后很长的一段时间内,这种审计方式并未得到广泛应用。但近年来,随着我国转型升级力度不断扩大,一批批重要的改革举措以政策措施的形式颁布并实施,其中涉及教育、医疗、创业创新、环保、新型城镇化等各项内容。而地方各级机关单位对相关政策措施的执行效果有强烈的关注以及了解政策执行现状的迫切需求。我国对政策跟踪审计的需求不断增加,审计的内容不断扩充,范围不断加大。在2016年9月2日的《审计署绩效报告(2015年度)》中指出:通过持续开展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推动资金落实、项目实施、政策落地和追责问责,促进了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可见,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已成为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内国家审计的重要内容。但我国对于政策跟踪审计探索的时间还很短,实践经验并不丰富,学术界对于政策跟踪审计的文献较少。因此,笔者选取了我国各省、市的6个政策跟踪审计项目,分别为:审计署稳增长等政策跟踪审计、上海市审计局对援疆政策的跟踪审计、青海省抗震救灾政策跟踪审计、南京市保障房工程跟踪审计、北京市平原地区造林工程跟踪审计以及浙江省特色小镇政策跟踪审计。通过梳理这6个政策跟踪审计项目的实践,从审计实施流程和评价内容两个方面对我国政策跟踪审计的经验进行总结与思考,以期为后续的政策跟踪审计的实施提供切实、可靠的参考。
二、审计实施流程
通过对6个项目分析发现,政策跟踪审计路径主要从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审计报告三阶段展开。(如图)具体而言:
(1)在审计准备阶段,使用深入梳理政策、整合各方资源、实施审前调查、制定审计方案四步进行,即在选择重大审计项目的基础上,利用各方审计力量梳理各部门根据基本政策制定的各项措施,并通过问卷、访谈、调查等方法实施审前调查,从而制定适合实务的审计方案。由于审前调查的结果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审计方案的设计,而审计方案的合理性、科学性对于该项目的顺利开展起到关键作用。因此,审计署稳增长项目、稳增长等审计组经过专家指导以及一段时间的审前调查后,才能制定详细、准确的审计方案。在南京保障房政策审计准备阶段,因保障房政策涉及巨大的财政支出,同时也受到政府和群众持续、高度的关注,故保障房政策的审计被列为南京市审计局的审计项目。审计组人员对保障房政策进行收集,梳理出相关要求和标准,经专家组共同讨论,结合历年审计结果,编制具体可行的审计方案。浙江特色小镇审计组,采取政策措施清单、研讨会、相关部门面谈、专家咨询等多种形式,不断加深对政策的学习和理解。同时,对高校资源、政府资源、社会资源进行整合,实现各要素的最佳调配,发挥协同效应,从而提高审计效率,最大化地利用社会资源。在此基础上,审计人员挑选几个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小镇,赶赴现场观察建设情况,获取第一手资料。如在2016年4月,审计组对绍兴黄酒小镇实施审前调查,实地考察了小镇的建设情况以及小镇的规划内容,对小镇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资金、人才、土地等各方面的情况详细地询问并多方求证,并以该调查的结果结合之前的分析,设计了一系列的填列表格,也为审计方案的确立打下基础。平原造林工程是一项改善人居环境、造福广大群众的民生工程,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北京市审计人员与农林方面专家进行讨论,共同制定科学合理的审计方案。而青海省审计厅在地震灾害发生后,立刻将抗震救灾政策的审计列为当下的重要审计项目。审计组以收集的相关救灾政策为判断依据,将救灾资金和物资作为审计的重点,经专家和审计组人员共同讨论,编制了审计方案。
(2)在审计实施阶段,使用发放审计通知书、整理基础资料、实施现场审计、定期汇报交流四步进行,即审计组先通过现场等方式发放审计通知书正式开展审计工作,再利用网络、问卷等收集并整理相关资料,随后实施多次或反复的现场审计(主要包括提前沟通、进点会议、实地查看项目建设情况、个别约谈、获取审计证据、制作取证单及工作底稿等内容)并在实施过程中进行小组内部定期交流以保障审计顺利实施。如审计署稳增长审计小组人员通过发放审计通知书将审计的基本情况告知被审计单位,随后特派办与各省审计厅会对不同地区进行审计并定期相互交流,以实现特派办之间信息互通,减少审计实施过程中的偏差,保障审计的顺利实施。在保障房政策审计实施阶段,从保障房开工建设开始,南京市审计部门先后组织了16个审计小组、72名审计人员,对四大片区保障房项目进行审计。通过一次次的实地调研,在专业工程师以及审计专家们的共同协助下,对施工设计、材料计价、材料采购的招投标过程、财务制度的建设、资金的收支和管理等进行重点审查。特色小镇审计小组在4月12日就印发审计通知书,将审计信息传递给各相关单位。北京市审计局在平原地区造林政策跟踪审计中,重点审查土地利用、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建设程序的合规性、施工建设管理等情况。同时向各镇派出驻场审计人员,在种植期间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实施现场监管,并公布驻场审计人员联系方式,方便现场出现问题时能够及时沟通。青海省审计厅对资金的来源、数额、分配去向、用途和管理使用情况等进行审计,以确保救灾资金的有效使用。救灾资金包括青海省级财政拨付的8000万元、玉树州财政拨付的4800万元和玉树州民政局发放的118万元得到审计人员的确认。
(3)在审计报告阶段,使用撰写征求意见书、相关方进行反馈、出具审计调查报告、审计资料整理归档四步进行,即审计组先撰写征求意见书与相关方进行协商,使其提出不同意见并进行调查,从而最终出具审计报告并进行资料归档。如审计署每月将稳增长等政策审计报告公布在其网站,目的在于揭示当前政策执行存在的问题。在2015年12月报告明确指出,江苏、吉林、陕西等省的民生保障工作落实不到位、项目进展慢、未按时完成节能环保方面工作任务。这促进了这些省份进行改革,真正发挥了审计报告的价值。在浙江特色小镇审计报告阶段,征求意见书寄送至各特色小镇所在市、县政府和13个省级部门后,各单位及时将送达回证和反馈意见寄回。青海省审计组人员将获取的资金使用、物资发放、遇难人数等可靠信息向相关部门进行汇报,促使救灾政策进一步落实。南京市审计部门从保障房开工建设开始,先后组织了16个审计小组72名审计人员,对四大片区保障房项目进行审计。通过一次次的实地调研,在专业工程师以及审计专家们的共同协助下,对施工设计、材料计价、材料采购的招投标过程、财务制度的建设、资金的收支和管理等进行重点审查。
三、结论与启示
1、结论
政策跟踪审计实施主要从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审计报告三阶段展开。在审计准备阶段,使用选择审计项目、深入梳理政策、整合各方资源、实施审前调查、制定审计方案五步进行,即在选择重大审计项目的基础上,利用各方审计力量梳理各部门根据基本政策制定的各项措施,并通过问卷、访谈、调查等方法实施审前调查,从而制定适合实务的审计方案。在审计实施阶段,使用发放审计通知书、整理基础资料、实施现场审计、定期汇报交流四步进行,即审计组先通过现场等方式发放审计通知书正式开展审计工作,再利用网络、问卷等收集并整理相关资料,随后实施多次或反复的现场审计(主要包括提前沟通、进点会议、实地查看项目建设情况、个别约谈、获取审计证据、制作取证单及工作底稿等内容)并在实施过程中进行小组内部定期交流以保障审计顺利实施。在审计报告阶段,使用撰写征求意见书、相关方进行反馈、出具审计调查报告、审计资料整理归档四步进行,即审计组先撰写征求意见书与相关方进行协商,使其提出不同意见并进行调查,从而最终出具审计报告并进行资料归档。
2、启示
通过对我国6个政策跟踪审计项目实践的总结,笔者认为在政策跟踪审计实施时需注意以下几个关键点,以提高审计效率和审计质量。首先,在审计准备阶段要重视对政策理解,深化思想认识。对于所审计的相关政策要多次讨论、深入理解才能真正了解政策意图,才能确定正确的审计目标和审计对象,并及时发现问题。其次,在审计实施阶段,绝不能忽视基础资料的整理工作。政府审计的特点之一就是其审计对象的特殊性和报告的严肃性,基础资料作为出具审计报告的重要依据,必须保证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对基础资料的审核要求应非常严格。最后,在审计报告阶段,必须重视审计成果的展现,充分体现审计价值。随着政策跟踪审计浪潮来袭,社会各界对审计报告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必须着力提升政策跟踪审计成果运用价值。
参考文献
[1]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5〕8号,2015年4月27日。
[2]史吉乾:政策跟踪审计的重点和方法探究[J].审计研究,2016(01):17-19.
[3]谭志武:政策执行情况跟踪审计若干问题的认识———基于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的实践[J].审计研究,2012(06):19-23.
[4]宋依佳:政策执行情况跟踪审计若干问题探讨[J].审计研究,2012(06):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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