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活动的心得体会(6篇)
时间:2026-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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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近现代的艺术教育,已有近百年的历史。1912年,在著名教育家蔡元培先生积极倡议下,“美育”首次被确立为国家教育方针。蔡元培先生积极倡导美育教育,提出了影响广泛的“以美育代宗教”的口号。但是在中国急剧变化的社会条件下,美育教育并没有作为一项长期的国策延续下去。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应试教育已逐步向素质教育转轨,为艺术教育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1989年,国家教委颁发了关于《全国学校艺术教育总体规划》以后,各个学校艺术教育发生了可喜的变化。
一、艺术教育的内容
第一,通过艺术文化素质的穿透性,促进行为道德素质形式的速度与质量。例如:以艺术形式(诗歌、戏剧、美术、音乐、舞蹈等)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道德教育,学校要加大艺术教育的投入,增添必要的设施音响设备和教材,保证艺术教育的发展,生动活泼,而且能从意识层面进入无意识层面,并且烙印深刻、终身不忘。
第二,以艺术教育为核心的感性教育,是由学生的感觉活动通道(非言语信息通道)所产生,主要表现为极大地丰富了学生的认识素质。在频繁进行的艺术教育活动中,不仅促进了学生观察力的发展,加强了他们的记忆能力,尤其是情绪记忆力,形象记忆力与动作记忆力,而且也有力地推动了形象思维能力的发展。使学生用更新的感官和思维方式来感受中国世界。
第三,通过艺术文化素质的自燃性整体性,促进体育训练的加强与深入。艺术活动是全身心活动,不仅动脑,而且动手、动脚以及全身。艺术活动还能促进学生多方面的自然素质的形成。例如,手的灵活性。高级神经活动一般类型的神经活动强度、平衡性、灵活性以及特殊类型(视觉型、动觉型、触觉型等)的发展。课堂上创设情境,让学生通过自主探究、交流合作,学生的知识得到丰富,技能得到训练,能力得到培养,得到提升。
第四,艺术文化素质的灵活性与多变性,促使学生创造新意识能力的形式。因为,一切优秀的艺术作品均有创新特色,通过艺术作品的鉴赏与创作可以推动学生创造思维的发展。艺术活动还能在无意识的层次上推动学生的艺术兴趣、审美需要、自我社会现实需要的发展,并大大丰富学生情绪与情感活动的广度与深度。艺术教育的教学形式应该适应不同年龄、不同年级学生的心理特点,同时还要遵循美的平衡与对称、比例与节奏等等基本规律,以生动活泼的形式出现。艺术教育中的自由表现形式给予孩子们以创造的自由空间和实践机会,以培养其创新艺术和实践动手能力。在自由表现中,孩子们的想象力,创造力得以发展。
第五,以艺术教育为渗透的科学教育,有力地促进学生理性素质的形成。在这类重要的素质系统中,不仅包括学生的逻辑记忆力、逻辑思维力,还包括高层次的需要与情感品质以及他们的审美价值观与人生观。艺术教育要切合当地实际,从学生熟悉的艺术形式入手,从学生喜闻乐见的民族形式入手,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更高,更容易接受尽管当今社会文化不断融合,但是属于民族的、本土的、传统的文化影响着当地的人群,并以独特的个性加入社会文化融合的潮流中去。于此同时,在艺术教育的潜移默化中,学生辨别真善美与假恶丑的能力得到了提高,欣赏美,创造美的能力增强了。并通过各种艺术文化素质的积淀性与意涵性,有利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与民族精神,从而使低层次的感性素质系统与高层次的理性素质系统产生不可分割的互补性。
二、艺术教育的原则
艺术教育原则中要有现代艺术教育理论作指导和支撑,但是不停留在纯粹的理论研究上。
(一)发挥学生主体性的原则
在统教学原则的基础上,加强学生对鉴赏过程中的表达,思考与交流能力的培养,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与参与性,活跃了课堂气氛,真正体现了艺术教育的互动特征。
(二)学生的个性意识原则
艺术教学的过程,也是艺术模仿与艺术再创造的过程。因此,在艺术教学中必须体现教学个共性特征,这是教学的即便,也是艺术教学的保障。但是,要在共性的基础上保护每个学生的个性,充分挖掘他们的艺术潜能,培养他们的自尊心和自信心,便应该以鼓励与启发为主,注重寻找他们每个人自身的突破点,熟知他们的爱与恨、追求与希望根植于他们的生活,表现他们,培养他们,把个性寓于共性中,才能真正达到以上的目的。
三、发挥艺术在交叉学科中的作用原则
在艺术课教学中,要拓宽艺术教育的思路,将艺术教育的审美性和思想性渗
透到每一个学生的艺术学习中去,这样才能有可能实现艺术教育的真正价值。
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对于任何一门学科的教育来说,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都是最好的一种教学方法,
艺术教育更是如此。教学中,帮助学生建立正确的审美观和价值观,而后以艺术实践课程为实践环节,指导学生体会艺术所带来的各种美感。同时,带领学生积极参加对外交流活动,达到提高学生的艺术鉴赏力并在实践中予以证明的目的。
当今学校的基础教育就是素质教育,艺术教育则是素质教育的一个有机组成
一、艺术教育应用价值目标的体现
在《指南》中,艺术教育目标的第一点提出:“让幼儿喜欢自然界与生活中美的事物。”这一点表明艺术教育的目标并不是要把幼儿培养成音乐家、画家,而是通过艺术和生活的联系,通过感受,让幼儿发现艺术和生活当中的美,能够美化生活,使生活更有意义。这也就是艺术教育中价值目标的体现。我们知道,生活是艺术的源泉。艺术中的许多要素、法则,如色彩、点、线、画、节奏、音色、对称、比例等都可以在我们的生活中发现它们的原型,而且许多艺术创作的题材也来源于现实生活。艺术正是用它特有的感性、直观方式去表现生活,发现生活的意义。在开展利用本土文化课程资源的实践研究中,我们充分利用潮汕的自然环境优势及社会生活资源,带领幼儿到大自然和生活中去积累感性经验,寻找艺术要素,培养艺术感知能力。如到韩江边去,脚踩松软的沙滩,感受韩江江边的秀美;登上葫芦山,体会树木的葱翠;亲临美丽的滨江长廊,领略古城墙的雄伟。这里古朴的民居、雅致的亭台楼阁、繁华的街道、幽静的庙宇,处处蕴涵着美;朗朗上口的民谣、悠扬悦耳的潮乐、奇趣的花灯、传情的木偶,处处吐露着美。我们利用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资源,引导幼儿以艺术的眼光看待日常事物,发现生活中美的所在,从而促使幼儿更喜爱、更乐意参加生活中的艺术活动,使艺术活动更具活力。
二、艺术教育审美价值目标的体现
我们知道艺术教育的核心是审美教育、情感教育。在《指南》中,艺术教育目标第二点也明确指出:“让幼儿喜欢欣赏多种多样的艺术形式和作品。”我们在幼儿艺术教育活动中,首先注意的是能否将幼儿带进一个美的境界;能否让幼儿在感受美和欣赏美的过程中纯洁其心灵、陶冶其性情;能否让幼儿萌发感受美和表现美的情趣。例如,我们除了利用自然和社会环境资源外,还结合潮汕艺术特色及幼儿年龄特点创设校园环境,以环境的无声教育促进艺术教育的开展。首先,我们教师努力为幼儿营造轻松、愉快、自由、开放的心理环境。其次,我们为幼儿提供丰富的知识信息环境,在幼儿园的楼道、走廊挂置潮剧剧照、潮剧脸谱、竹编工艺、剪纸等艺术作品,给幼儿以艺术的氛围、艺术的熏陶,让其在美的环境中获得视觉的刺激,获得美的感受,对生活环境中的审美、艺术原理产生敏感,为艺术活动的进一步开展奠定基础。随后,又在幼儿园大环境中设置潮州风情屋、潮人小作坊、潮州文化广场,为幼儿提供集体艺术实践活动的场所。在音乐厅陈列各种潮州乐器,在各班活动室设置开放式“小潮人艺术活动区”,为幼儿提供丰富的艺术操作材料,创设“动手环境”。让幼儿在感受美的同时,拥有平等的艺术教育机会,拥有自身可自由选择体现艺术感受的活动空间,让幼儿在好奇心驱使下的艺术情趣活动及时得到表现。这样幼儿个性化的学习活动得到了倡导和发展,有效促进了幼儿独特审美的形成,也体现了艺术教育的审美价值。
三、艺术教育发展智能及情感价值目标的体现
在《指南》中,艺术教育的第三、四点目标提出:“让幼儿喜欢艺术活动并大胆表现……培养幼儿具有初步的艺术表现力和创造能力。”这也就要求我们在艺术活动中发展幼儿的智能及情感。我们在日常的乡土艺术教育活动中,并没有进行专业的或机械的强化训练,而是以尊重幼儿的态度,着眼于幼儿全面发展所必需的初步的感受力和表现力,以及独立自主的精神和创造性的品质,从而丰富其精神生活。如我们开展美术综合活动“我爱潮州柑”,教师为幼儿创设具有多种操作材料的环境,引导幼儿运用自己擅长的剪、贴、绘画、泥塑等形式表现对潮州柑的感受和理解;要求幼儿运用自己创造的作品来美化布置活动室,体会创作的快乐、分享的乐趣,表达对家乡的热爱。再如,在我们教师精心设计指导下的潮汕特色艺术活动,更能体现这一目标。你看,“潮州风情屋”中,陶居的小陶匠正全神贯注制作潮汕工夫茶具;绣馆里的“小绣女”正飞针走线有模有样地绣龙绣凤;“咚咚锵,咚咚锵”,潮州文化广场上,潮乐悠扬、锣鼓喧天,戏迷小舞台上,小演员穿着自制的戏剧服装来一段潮剧演唱……活动中,幼儿情感愉悦,获得了精神上的满足,也获得了成功的快乐;在感受到美的同时,有了更多机会选择语言、音乐、视觉、色彩、听觉、肢体等渠道去表达情感,去创造与发展;在表现情感同时,也获得了表达美的技能技巧。这体现了艺术教育的审美价值、发展智能及情感的价值。
四、艺术教育文化价值目标的体现
[论文关键词]全人教育艺术教育全人发展
一、全人教育的内涵
全人教育是20世纪70年代从北美兴起的一种以促进人的整体发展为主要目的教育思潮,后来传播到亚洲、大洋洲等地区,对各级各类教育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形成了一场世界性的全人教育改革运动。
关于“全人教育”,不同人有不同的解释。罗杰斯主张,教育要培养“完整的人”,即“躯体、心智、情感、精神、心灵力量融会一体”的人。日本教育家小原国芳认为,“人的教育应该由六个方面组成:即学问、道德、艺术、宗教、身体和生活。学问的理想在于真,道德的理想在于善,艺术的理想在于美,宗教的理想在于圣,身体的理想在于健,生活的理想在于富。这六个方面就像秋天庭院里开放的大波斯菊一样,每个花瓣代表一个方面和谐发展缺一不可。”隆·米勒认为,全人应该包括六个方面的基本要素,一是智能,包括学习和识记相关信息的能力、创作批判思维的能力、比较分析能力、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情感,指的是人对事物的关怀,包括对那些感动他、吸引他的事件的关怀;三是身体,身体上的发展不仅指健康、营养、体格健壮,也指能够意识到身体不可能完全承受感情的压力和创伤,而且身体可表达用语言无法表达的缄默知识;四是社会,主要指人们道德层面的发展;五是审美,即培养人们对美的热爱;六是灵性,指人在身体、社会和其他个性特质之外的内在特征。在上述六种基本要素中,精神性要素处于统领地位。隆米勒指出,精神性要素比知识技能更重要,教育仅是知识的传递和技能的培养,而应更着重人的情感、创造力、想象力、同情心以及对终极存在的体悟等内在精神体验和人格全面培养。
从以上学者的观点可以看出,尽管不同的人、不同的学校所提倡的全人教育理念有较大差异,但其共同点是都强调人,强调人的全面发展,强调教育要培养具备整全知识、完备人格以及拥有正确价值观和积极人生态度的“全人”,而不是“机器”或者“半个人”。全人教育认为,每个人都有一种潜在的力量,是一个活生生的、充满无限发展潜能的有机体,所有的孩子都有发展成为“全人”的潜质。教育的目的在于刺激和引导学生的自我发展。
二、艺术教育对全人发展的影响
艺术是人类在历史上创造的最为辉煌灿烂的精神财富,也是人的生活、生命中不可缺少的内容。古往今来难以计数的优秀艺术作品蕴涵着人类最有代表性的深刻哲学道理、最美好的理想和最丰富的思想感情。作为传承人类文明和文化载体的艺术教育,在整个教育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在人的整体发展中有不可替代的价值,它能和谐地将人的身体、精神、情感及社会关系等不同方面融合在一起,促进着人的整体发展。
(一)艺术教育促进人的智能发展
艺术是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优秀的艺术作品蕴涵了民族历史、、生产方式、伦理哲学、审美情趣等方面的丰富内涵。艺术教育作为一种知识技能的传授过程,其本身就是一种智育过程,它通过艺术知识的学习和审美实践,来提高人的认知水平和人文素养;通过欣赏、表演、训练等实践活动,来培养学生的感知能力、情感表达能力和审美创造力,而且借助艺术这一媒介所获得的知识、经验,因其自身生动具体的特点,而使受教者长久不忘。再者,艺术的思维方式是直觉加灵感,“相信直觉和灵感”也是科学思维的特征。因此,这种思维方式也可以迁移到人们的科学探索和创造活动中,为科学活动带来活力。
(二)艺术教育促进人的道德完善
艺术的本质是审美,艺术教育本质是审美教育。柏拉图认为,“受过这种良好的音乐教育的人可以很敏捷地看出一切艺术作品和自然界事物的丑陋,很正确地加以厌恶;但是一看到美的东西,他就会赞赏它们,很快地把它们吸收到心灵里,作为滋养,因此自己性格也变成高尚优美。”以美求善是中国儒家的美学传统,以美辅德,讲的是艺术教育的道德功用。康德说过,“美是道德的象征”,人们在审美活动中通过形象促感来理解和体察对象世界,美作为一种理想中的目的与道德境界紧密相连,当人们把美作为目的和理想来追求的时候,就可以在真与善、认识与道德、现实世界与理想境界之间架起桥梁。
(三)艺术教育提升人的精神品格
列夫·托尔斯泰说,“艺术是这样的一项人类活动,一个人用某种外在的标志有意识地把自己体验过的感情传达给别人,而别人为这些感情所感染,也体验到这些感情。”优秀艺术作品对人心灵的涵养润泽作用是难以估量的,欣赏艺术作品可以带来震颤、神驰、愉悦和慰藉,这是理性说教所根本不能望其项背的。经过一定艺术熏陶的人,与自然万物有着更多灵性的沟通,更具有灵通的心境与悲怀之情,因而也更热爱自然与生命,更具有豁达平和的胸襟,更能体验、享受、珍惜生活美好的一面。从这个角度说,艺术的生活方式是使社会走向和谐安乐的最理想、最有效的途径。
由此我们不难看出,艺术教育以艺术的方式提高受教者的人文修养,改善其精神品质,完善其人格,启迪其心灵,促进其健康成长与成熟。可以说,艺术教育在促进人的完整全面发展上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它通过艺术的情感陶冶和心灵净化的功能来实现人的完整、自由、和谐发展。全人教育作为一种教育理想,其使命在于成全人的全面发展,以全人教育的视界投向艺术教育,艺术教育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中的意义便自然而然地凸显出来。
三、基于全人教育理念的艺术教育实践
(一)艺术教育的培养目标应着眼于人的整体发展
全人教育的核心思想在于教育培养目标的转变。全人教育倡导教育要培养完整的人,使其在身体、知识、技能、道德、智力、精神、灵魂、创造性等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具有尊严和价值的人,而不是要把人培养成为工具的人、片面发展的人。关于艺术教育的培养目标,目前我国并没有权威表述。《国家艺术课程标准》提出了“通过各学段的学习,不断获得基本的艺术知识技能以及艺术的感知与欣赏、表现与创造、反思与评价、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艺术能力,提高生活情趣,形成尊重、关怀、友善、分享等品质,塑造健全人格,使艺术能力和人文素养得到整合发展”的艺术课程目标。从中我们不难看到,本次课程标准强调了艺术能力和人文素养的培养,淡化了以往的艺术理论和技能培养目标。但在具体的艺术教育实践中,认识并不十分明确,我们常常自觉不自觉地用专业艺术教育的眼光和要求来看待普通学校的艺术教育,重视部分学生,忽视面向全体;重视结果和成绩,而忽视活动本身的育人要求;重视专业知识和技能,而忽视审美能力和艺术素质的培养。全人教育对传统教育只重视知识传授和技能习得的培养目标提出批评,以全人教育为导向,艺术教育首先要确立以学生整体人格的培育、素质的全面发展为教育目标,强调以学生为本,不以课程为本,更不能以技能为本;关注学生的发展,不能为艺术而艺术;面向所有学生,不是面向少数有特殊才能的学生。
(二)艺术教育的内容要具有开放性、多元性
教育目标无论是抽象的还是具体的,都必须通过向学生提供丰富的教育内容才能实现。艺术教育的整体目标的实现,同样依赖于教育内容这一载体。全人教育强调多元化的通识教育理念,重视学科间的内部联系,强调通过多样化、层次化的通识学习,以实现个体与环境的协调动态发展。艺术教育的内容很广泛,包含音乐、舞蹈、美术、雕塑、书法、戏曲、话剧、影视欣赏、文学等不同形式,各种艺术形式因为具有共同的艺术要素和形式规则而具有关联沟通之处。具体的艺术教育实践中,我们的教育内容却相对狭窄、贫乏,往往只局限于美术、音乐、舞蹈,美术和音乐教育又往往局限于画画和唱歌。从全人教育的目的出发,依据通识教育理念,就需要对传统单一的艺术教育内容进行连接和整合,使其更具开放性和多元性,更具深度和广度。这里有两个方面的意思,一是各艺术门类间横向融合,二是某一艺术门类知识的纵向拓展。各艺术门类的横向交叉融合,指艺术教育的内容不再是唱歌、绘画、舞蹈等单一形式,更多的是不同艺术门类间的质的融合,甚至是艺术与非艺术学科间的融合。不同门类艺术要素恰当的融合与对话,可以激活学生的灵感与想象,促进学生的综合艺术能力以及艺术感觉的形成。某一艺术门类知识的纵向拓展,指单一门类的艺术活动不但要注重艺术创作和艺术技法学习,还要注重艺术与相关文化的关系以及学生的多层面的感受。比如,某一类型的艺术活动中,可以自然、适当地渗透初步的美学、艺术批评、艺术史、艺术创造等方面的内容,让学生了解艺术创作背后的故事,了解艺术的起源、作品的文化背景、创作动机、艺术家个人风格等。这样可以将艺术技能与艺术知识、艺术创作与艺术欣赏、艺术与情感、生活、文化巧妙结合起来。广泛、多层面、丰富多彩的内容和信息,可以丰富学生的艺术体验,开阔他们的视野,增强他们的文化底蕴。
(三)重视艺术活动中的情感体验
这一部分从艺术传播、艺术鉴赏、艺术批评三个方面阐述了有关艺术接受的知识与基本理论。学习这部分内容,要注意结合艺术传播的实际,结合自己鉴赏艺术作品的体会来理解。同时,还要补充自己没有的鉴赏实践活动,如艺术批评。此外,运用所学知识和理论进行艺术鉴赏,也是全面理解鉴赏理论、巩固鉴赏知识的有效途径之一。这部分内容在考试试题中约占20%的比例。
学习要求:了解艺术传播的涵义,理解艺术鉴赏的意义,掌握艺术鉴赏的过程,理解艺术批评的内涵与功能。
一、艺术传播
1.艺术传播指的是某种信息的传递和交流,是艺术信息在社会系统中的运行。艺术传播具有公共化与个人化相互交融的特点。它借助一定的物质媒介和传播方式,将艺术信息传递给艺术接受者,使其得到扩展。
2.构成艺术传播的五个要素是艺术传播主体、艺术传播内容、传播媒介、受传者和传播效果。
艺术传播主体即艺术传播者,是指艺术传播活动中控制与发送艺术信息的人或机构。艺术传播内容是指通过传播媒介传送的艺术信息。传播媒介是用来承载并传递艺术信息的载体和渠道。受传者是指艺术传播活动中接收到艺术信息的受众。传播效果指艺术信息在传播活动中产生的效应及其对受传者的影响程度。
3.艺术传播的方式有很多种。历先后出现口头传播、文字传播、印刷传播、电子传播和网络传播等方式。在现代社会中艺术传播的主要方式有:现场表演传播方式、展览性传播方式和大众传播方式。
(1)现场表演传播方式,是指传播者与受传者面对面进行艺术信息传播的方式,具有沟通直接、手段多样、反馈及时、互动性强等特点。
(2)展览性传播方式,是指在一定的场所陈列艺术作品,供观众直接接受艺术信息的传播方式。
(3)大众传播方式,是指专业化的媒介组织运用先进的传播技术进行大规模艺术信息传播活动的方式,主要包括报刊、广播、影视、网络等。
二、艺术鉴赏
1.艺术鉴赏的性质
艺术鉴赏是一种以艺术作品为对象、以受众为主体的欣赏活动,是接受者在审美经验基础上对艺术作品的价值、属性的主动选择、吸纳和扬弃。它是一种积极能动的再创造活动。
2.艺术鉴赏的主体能动性
(1)对艺术作品审美娱乐属性的享用
(2)对艺术作品审美认知属性的认知
(3)对艺术作品文化价值的阐释
(4)对艺术作品形象或意境的再创造
3.艺术鉴赏的过程
(1)审美期待
①审美期待是艺术鉴赏的准备阶段,指接受主体在欣赏之前或欣赏过程之中,心理上往往会有一个既成的结构图式,它使接受者具有了审美需求,并希冀在欣赏中得到满足。②审美期待可分为形式期待、意象期待和意蕴期待。形式期待即指艺术鉴赏者由于艺术作品的类型或形式特征而引发的期待指向;意象期待即指接受者由于作品中特定的意象或形象而引发的期待指向;意蕴期待即指接受者由于作品呈现的深层的审美意蕴、人生哲理和情感境界而引发的期待指向。
(2)鉴赏流程
鉴赏流程包括艺术的直觉与感知、体验与想象、理解与创造。
①直觉与感知艺术直觉是指人们在审美活动中对于审美对象具有一种不假思索而即刻把握与领悟的能力。审美感知是指人们在注意审美对象形式特点的同时,也开始关注审美对象的意义。鉴赏活动往往是在直觉与感知的心理基础上开始的,它将使鉴赏者完成对作品形式美的注意和对其意义的初步感受。
②体验与想象在鉴赏过程中,主体以自身审美经验为基础,潜入作品规定情景之中进行审美体验,不断推进与作品中所包含情感的交流与融合。同时由于审美想象和联想的展开,鉴赏者可以与作品或艺术家进行交流,洞察其深层意蕴,并逐渐生成审美愉悦。
③理解与创造理解既包括对于作品的形象、情境、形式、语言的审美认知,也包括对于作品整体价值的追寻。艺术鉴赏的结果是接受者审美再创造的完成。鉴赏者对于作品中形象、情境、典型和意境的补充与完善,正是审美再创造的结晶。
(3)审美效应
审美效应主要有以下三种表现:
①共鸣共鸣是指在鉴赏过程中,鉴赏者为作品中的思想情感、理想愿望及人物命运所打动,从而形成的一种强烈的心灵感应状态。不同时代、阶级、民族的鉴赏者,在鉴赏同一部作品时可能会产生相同或相近的审美感受,也可称作共鸣。
②净化净化是指接受者通过对艺术作品的鉴赏和共鸣的产生,使情感得到陶冶、精神得到调节、人格得到提升的状态。
③领悟领悟是指接受者在鉴赏艺术作品时由此引发的对于世界奥秘的洞悉、人生真谛的彻悟以及精神境界的升华,这是一种更高层次的审美效应。
三、艺术批评
1.艺术批评的性质
艺术批评是根据一定的思想立场和美学原则、理论体系,对以艺术作品为中心的一切艺术现象进行理性分析和审美判断的创造性文化活动。
2.艺术批评的类型
在艺术批评出现过多种批评类型,主要都是围绕“客体世界”、“艺术家”、“艺术作品”、“读者(接受者)”等艺术活动要素进行的。
(1)社会历史批评
社会历史批评立足于“客体世界”来评价艺术,强调艺术作品必然自觉或不自觉地打上这个社会历史环境的印记。艺术作品价值的高低取决于它对社会历史生活的深刻反映程度以及对社会生活的影响力。如19世纪法国丹纳在其《艺术哲学》中从种族、环境和时代三要素出发,进行艺术批评。
(2)心理学批评
心理学批评从创作主体_____艺术家的精神世界入手来评价艺术。它既可以从艺术家的创作动机、创作中的心理活动来理解艺术作品,也可以从艺术作品折射出的心理因素来反观艺术家的心理状态。如20世纪奥地利心理学家弗洛伊德运用精神分析方法来研究艺术现象和艺术作品。
(3)文本批评
文本批评认为艺术作品本身是一个自足的整体,其意蕴和魅力需要从文本中去寻求。尤其注重艺术作品的文本语言和物质媒介。如20世纪西方符号学强调对艺术作品本身或艺术符号的研究。
(4)接受批评
接受批评模式强调从接受者的角度研究艺术活动,认为观众、听众和读者的接受过程才是艺术研究的中心所在。这种模式突出了接受者在鉴赏艺术作品过程中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如20世纪60年代出现在德国的以尧斯和伊塞尔为代表的接受美学强调从接受者的角度研究艺术作品和艺术史。
3.艺术批评的功能
(1)通过对作品的分析和阐释,评判其审美价值。
(2)通过将批评的信息反馈给艺术家,对创作产生影响。
试图探讨艺术的意义问题,首先要从否定“艺术是什么”这一传统的形而上学的提问方式开始;在中止这一提问的前提下,才能追问艺术之所以存在的意义;这种追问必须要建基于人的艺术活动之上,进而才能对艺术家、艺术作品、艺术活动等传统的问题进行探讨,最后从人的心灵出发,将艺术的意义问题归结到对心灵的思考。
关键词艺术意义艺术家艺术作品艺术活动
谈到艺术,我们毫不犹豫地可以说出一系列艺术作品,同时我们可以举出无数的艺术家。但是,当我们真正追问是什么使他们(它们)成为艺术家和艺术作品的问题,艺术的内在本质究竟是什么时,我们又变得茫然起来。艺术是什么?对于此,前人已经提出了各种各样的回答,而且接着他们的思考,我们仍可以继续回答下去。在前人已经提出的所有解释中,任何一种解释都不是没有道理,但是任何一种解释也并不是有道理,我们即使将所有的解释加在一起也还无法说明什么是艺术。
“艺术是什么?”这一艺术定义问题本身作为一个传统的形而上学的命题,与“美”的定义等问题一道,在西方现当代美学尤其是英美分析哲学美学中成为一个主要的问题,并且已被认为是一个没有实体的自我循环的假命题而多被诟病。此前从狄尔泰已经开始对艺术的本体问题不作追寻,他的探讨退出了本体问题而讨论艺术的意义。他认为艺术在上下文中才有意义;艺术在特定的历史中才有意义;艺术在人们的兴趣(关注)中才有意义,因此不存在没有前提(先决条件)的艺术。分析哲学的先驱乔治·E·摩尔认为,“美”不是一个自然客体,故不能采用像自然科学下定义的方式来加以界定,而只能采用直觉来把握;早期维特根斯坦也认为美属于不可言说的东西,对不可言说的东西,人们只能保持沉默。著名分析哲学家艾耶尔则断定,由于美学的命题基本上没有实指,所以都是“妄命题”。因此,美国美学家莫里斯·韦兹和肯尼克,都根本否定给艺术下定义的做法,宣称艺术是不可定义的。所以,在这些理论来看,艺术什么也不是,什么都不是的就是艺术,艺术的本体在它的宾词后没有成立的可能性。
但是这种没有可能的可能性,恰恰是我们思考的起点。对艺术的本质问题的追问的不可置否性,在现代艺术中显示的最大意义,就在于它显示着并不具有实体的艺术,也就是这种无有的存在,如何在人的心灵中变现为实体的艺术活动、艺术家和艺术作品。很显然,面对“什么是艺术”这类问题,我们并不是要放弃对艺术的追问,而是要改变这种本质主义的追问方式,必须首先思考艺术之为艺术的心灵特质,放在对人的艺术活动的考察上,使我们的思考直接从“什么是艺术”的问题前的问题开始。通过艺术活动的分析,进而从艺术作品、艺术家、艺术接受等所有的艺术活动的相互关系,也就是艺术与心灵的关系中去寻求艺术的意义。
一、艺术和艺术作品
探讨艺术问题,通常我们首先从分析艺术作品入手。根据经验,我们很容易判断出艺术品与非艺术品,我们在聆听音乐、欣赏绘画、阅读小说、观看舞蹈等艺术活动中,不假思索地认为它们都是艺术品,而且我们会有意识地去评判它们的艺术水平的高低。但问题也就随之产生了,我们凭什么说它是艺术品或是非艺术品,如果作为艺术品,它们的水平高下是如何确定的,我们判断的基准在于什么,也就是说,艺术作品是什么?这个问题的内在含义也就是,在我们所面对的众多物品面前,如何判断哪个是艺术品,艺术品符合什么条件才能被称为艺术品,我们怎样确定艺术品的水准的高低。显然,我们通常的判断是建立在对作为艺术品的基本构成的涵义的理解上,这种判断在我们当下的话语系统中是有效的,比如在特定的时限或氛围中,可是一旦超出这个范围,问题可能会变得复杂起来。究其实,我们对艺术品和非艺术品的追问,回到根本上也就是对艺术问题的追问。因为我们在划分艺术品和非艺术品时,我们已经存有了艺术的观念在指导着我们这样做,不管这种观念是有意识还是无意识地支配着我们。这就是说,我们对艺术品本身的追问,也就隐含着对艺术问题的追问。所以,探讨何为艺术作品的问题,实际上也就成了艺术探讨的奠基性问题。但这一探究从一开始就显得困难重重,问题遍布。
自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开始的艺术“模仿说”是雄霸西方千年的艺术理论,模仿说被作为经典的艺术理论在东西方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但实际上这一理论是直接以艺术作品为逻辑起点来探讨艺术的。柏拉图认为,世界的本质是理念,现实世界是对理念世界的模仿,作为艺术的艺术品又是对现实世界的模仿,这种模仿也就是不真实的、虚幻的。另一位哲人亚里士多德则肯定了现实世界的真实性,因而也就肯定了模仿它的艺术的真实性。后来古罗马美学家贺拉斯也继承了艺术模仿说,直到17世纪,古典主义艺术家们还提出了“艺术模仿自然”的原则,以再现现实为宗旨的现实主义文艺可以说是模仿说的最高发展阶段。虽然,随着西方现代艺术的崛起,在各种全新观念的冲击下,这一理论遭受严重的挑战而变得如此不堪,但在我国当代的一些僵化和陈旧的艺术理论中还有极大的市场,以一种变形了的“反映论”艺术观的面目出现。这一理论探讨的是艺术的本质问题,但实际上却是从艺术作品的问题开始的,分析了艺术作品和自然、理念、事物的关系。模仿说把艺术与现实世界联系在一起,把艺术看成是再现和认识世界的一种特殊的方式,从艺术作品产生的源泉来把握艺术本质。然而,其根本问题在于,一方面它把艺术局限于“模仿”世界的认识论范围;另一方面,它忽视了艺术创造的主体性。根本的问题也就在于把对艺术的探讨以艺术作品为逻辑起点,这样自然就把艺术的问题置换为艺术作品的问题。显然,严格地讲,艺术和艺术作品是有差别的,这样一来问题就变得含混了起来。
因此,从艺术作品作为逻辑出发点来探讨艺术的本质的主要问题就在于,这种探讨首先就预设了艺术是一种现实的存在,认为艺术品是一种区别于自然、理念等的存在物,然后去探讨它和世界的特殊的联系。但在这其中有两个不可回避的问题:其一也就是我们在前面提到的,在艺术之所以成立的预设中也就包含着艺术之为艺术的本质主义假定,反过来正因为有了这种预设和前提,艺术作品才得以成立和显现。显而易见,这自然就导致了对艺术的真实意义问题的掩盖,其所探讨的出发点即逻辑起点是艺术作品而不是艺术,但我们可以进一步追问,这些艺术作品存在的逻辑前提又是什么?艺术作品是怎样从世界中剥离出来的?我们怎样认定这些悲剧、史诗、雕塑等就是艺术作品而不是其他?这样,艺术的意义的真正问题就掩盖在本质主义的预设之中了,艺术的问题就变为艺术作品的问题。其二,既然艺术作品是艺术的现实存在物,它是对世界的模仿,它所体现的是艺术作品和世界的关系,那么,在这种关系中,艺术家作为这种活动的直接介入者,他的意义又何在呢?艺术家在这种模仿世界或理念的活动中,不介入自己的任何理解而机械、本真地模仿自然或再现理念,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反过来,恰恰是艺术家的活动,使得本真从遮蔽中绽出,使得艺术作品充满了生气,这样,艺术家的活动正是决定艺术作品水准高低的主导因素。所以,单方面地从艺术作品出发来探求艺术问题,显然就掩盖和遮蔽了艺术的最基准的问题。也就是艺术的意义的真实问题。
艺术模仿说以艺术作品与世界的关系为其探讨的主要问题,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艺术的这种无限多样的自由创造性,因为它一味地强调艺术和现实世界的完全的符合。但事实情况是,艺术就是艺术,它和现实就是不一样的,绘画中的颜色在现实中我们可能根本见不到,
小说总归是一种编造的故事,但它们却又实实在在地影响着人,使人神情激荡,思绪飞扬。为什么又会如此呢?显而易见,用艺术作品和现实之间的这种生硬的关系来说明这些问题,已显得极为力不从心了。这样,就使得我们不得不又向前迈进一步,把探索的目光聚焦于艺术作品的现实来源,也就是艺术的制作者,即艺术家。
二、艺术和艺术家
艺术家,通常认为,就是艺术的制作者。艺术首先是艺术家制作出来的物品,自然地,是艺术家使艺术成为艺术,没有艺术家,艺术似乎是不可能的,艺术家以及他的艺术制作活动是艺术的主导因素。逻辑地看,艺术活动首先是艺术家的制作活动,艺术作品也是艺术家的制作活动的最后结果。
随着西方近性主义的高扬,人的价值,个性自由,人的主体性等问题得到了普遍的关注,浪漫主义艺术潮流也随之勃兴,艺术强调艺术家个性的自由张扬和展现,自由、创造、天才等概念成了这种潮流的主导性范畴,艺术家成为艺术的主导因素。与之相应的是艺术“表现说”对传统的“模仿说”的反叛。18、19世纪的浪漫主义思潮,标榜“自我表现”,冲破了“模仿说”的罗网,“表现说”于是兴起。表现说批评模仿机械复制,强调艺术必须以表现主体情感为主。康德最早提出“天才”论,强调艺术是天才的创造和表现,提出天才是和模仿精神是完全对立的观点。在康德的先验哲学中,主体性问题被强调到了极致,人是目的的问题是康德哲学的基本出发点,这样,他就是从艺术家的活动出发,肯定了天才和创造在艺术制作中的巨大意义,他认为天才是一种天赋的能力,这种天赋因素是艺术的决定因素,这样艺术家在艺术制作中的作用被康德充分地加以肯定了。德国浪漫派画家德拉克洛瓦认为,人即使练习作画,感情的表达也应该放在第一位。德国直觉主义哲学家柏格森认为,诗意是表现心灵状态的。意大利表现主义美学家克罗齐更是干脆宣称艺术即直觉,即抒情的表现。表现说把艺术本质同艺术家主体情感的表现联系起来,突出了艺术的审美特性。中国的言志说、心生说和缘情说大致上是与表现说相类似的观点。较之模仿说,表现说不是从艺术作品而是从艺术家作为逻辑起点来探讨艺术的意义问题,更明确地来说,就是把艺术家的情感作为艺术的核心和关键性问题。但同样可以看出,在这种以艺术家以及艺术家的情感为主导的艺术问题的探讨中,照样包含着对艺术更为极端的本质主义化的倾向。
首先,艺术活动是以艺术家为主体的活动,我们绝对不否认艺术家对艺术制作活动的意义,正因为艺术家的存在以及艺术家的制作活动的水准的高低,就自然决定了艺术作品的产生和水准的高低,否则那些非凡、伟大的艺术作品是不会产生的。但是,我们把问题拓展开来看,如果说,艺术家的制作的结果是艺术作品,推而广之,就是艺术。那么,是什么使得艺术家的制作得以成立?也就是说成为艺术作品,成为艺术,是他赋予的他的制作品的风格,还是情感,还是其他?这些都无法说明这一问题,而且会使问题再一次陷入到循环论证中而无法自拔。进一步的问题也就是,在艺术家的制作活动开始之前或进行中,他是否明确或已意识到他正进行着艺术活动,是否明确他的制作的结果将是一件艺术品而不是其他,如果是这样,那他已经就是按照艺术的模式和规则来进行艺术产生,那么,艺术的创造性又怎样灌注其中,艺术家的主体性又如何体现出来呢?这些问题又涉及到了艺术的意义问题,这就促使我们从其他方面而不是从艺术家出发去探究。显然,从艺术家为逻辑起点来探讨艺术的意义,认为艺术家就是艺术的立法者,艺术家使艺术作品得以成立的观点,同样使得问题简单化了。不难发现,艺术创造并非艺术家为遵守规则而遵守规则,实际上只是为了某种艺术创造才去遵守这样或那样的规则,艺术家不是遵循了某些规则而成就了艺术。因此,需要有另一种线索来研究艺术家是如何赋予艺术品的艺术性或者艺术质量以及艺术规则的艺术质量。
其次,艺术是一种以情感为主的活动,情感的激荡构成了艺术活动的基本意义。但是,如果仅仅承认只有艺术家具备情感的表现能力,只有艺术家的天才能力才能超越事物的表面,捕捉到那最为动人的情感,那么,问题是这种情感能表现出来吗?即使能够表现,我们又如何体验到这种表现呢?这里问题还是不少。正如我们前面已否定的,艺术本来什么也不是,我们不要试图给艺术负载什么文化、情感等的因素在其中,但情感表现主义却把模仿说中的再现自然或理念暗换为表现情感,这种情感中心主义,实际上没有什么大的突破,反而以一种模糊的情感来惑乱视听,使艺术被一种不知所云的神秘主义面纱所笼罩,或是成为肤浅的弗洛伊德主义者的某种阴暗、病态心理的暗示,把崇高的艺术变成了类似原始巫术一样的神神道道的东西。本来情感使艺术充满活力,但情感表现主义所要求的情感的意味和表现,实际上是对情感的一种贬低和严重的曲解。
从艺术家出发探讨艺术的基本思路是,因为存在艺术家,艺术才成为可能,不管来自于理念还是自然,还是表现历史、情感等,它的一个基本的前提是艺术就是艺术家的制作。其中关键的问题是,就是艺术家以及他们的这些有意识地向自然或理念模仿或是表现情感的活动,艺术才赖以成立,艺术品才从自然中分离出来。这样,艺术家成了艺术制作的主体,相应地,艺术家之外的与之对立的自然、理念或情感则成了艺术的源泉和来源,是为客体。这是一种表面化的探求和本质主义的预设,因为根据这一观点,我们自然可以推出,在艺术之前,已经存在着所谓的艺术之为艺术的实体,不管它是在自然或是理念、历史、甚至情感之中,只不过是艺术家把它抽取出来而已,艺术家在这里扮演的是一个抽取的角色。这样,自然而然就形成了两个对立的因素:艺术的本体和艺术的诸现象,即艺术作为艺术的本质和艺术家、作品等,艺术之为艺术的东西自然地隐藏在事物背后,艺术家将它开掘出来,艺术家就成了艺术的代言人。
以艺术家为逻辑起点出发对艺术的意义的追问,使得艺术的意义探寻问题向本质主义更深地推进了一步,沿着这一思路下去,艺术欣赏或艺术接受就成了二次开掘的工作,作为艺术接受者的活动就是猜谜式的或是破译密码式的工作,我们面对艺术,就要愁眉难展、费尽心力地再次去找寻艺术家植入到艺术作品中的这种意义,但是,是否存在这种永恒的意义呢?这种寻找意义的活动是否构成了艺术活动呢?这种寻求意义的意义又是什么?解释学艺术理论便试图从艺术接受方面来完成这样的工作。三、艺术和艺术接受
当从艺术作品和艺术家出发对艺术的探讨充满问题时,大家不约而同地把目光聚焦于以往的理论中关注甚少或根本没有关注的艺术接受问题上来。艺术接受包括艺术接受者及其接受活动,是对艺术作品的一种体验、感悟和评价;在这种接受活动中,通过对艺术作品的现实的存在的感受和思考,我们可能会和艺术作品一起构成一个属于我们自己的世界,获得一种情感上的体悟和评价。显然,这不单纯是个体当下的评价、接受的行为,同时也是在文化和文明的作用下产生的行为。因为这种接受、评价、体验的行为的复杂多样性和易变性,就使得这一过程变得更加扑朔迷离而难以把握,所以,因其无序性和随机性的特点,以往的研究多不予关注。但它确实是艺术活动中十分重要的组成因素,而且是艺术活动的直接发生者。20世纪以来的解释学艺术理论便试图以此为出发点来读解艺术、艺术作品。
解释学艺术理论把艺术接受作为艺术活动的主体,其基本观点在于强调从艺术接受者出发的对“文本”阐释和读解的多样性,肯定了艺术接受中“前结构”和接受中的误读和解释的合法性,
由此达到对传统的艺术理论所认为的艺术的中心意义的消解。解释学艺术理论从艺术接受出发探讨艺术,是针对传统的艺术表现论而言的,这一理论首先要询问的是艺术中究竟有没有这种恒定不变的意义中心,作为艺术接受活动的实质究竟是不是对这种恒定的中心意义的寻找。在这一前提下,他们认为,在艺术接受活动中,这种“前结构”,也即“历史视阈”是影响接受的基本因素,它构成一种“合法的偏见”,所以,对于接受来说,不存在所谓的与文本符合或发现中心意义的问题,而是由文本和接受构成了另一个世界,在这一世界中,文本向接受者敞开,接受者也向文本敞开;故而,艺术接受中对艺术的理解,不是要指向那意义,进入艺术之中,绝对占有艺术所构成的世界,而是将自己是“非现实化”,将自己“暴露”给文本;在艺术接受中,是力图和自我构筑的“他者”不断地对话,形成一个不同的世界和新的视野。所以,解释学艺术理论强调艺术接受对艺术的意义,不但主张艺术接受者对艺术意义的占有,而更为重要的是通过这种占有对接受者自己的创造和激发。这样,传统的艺术的永恒、普遍的中心意义消解了,艺术不再是反映现实或表现情感的东西,它没有普遍的标准,永恒的意义,一切都在解释和对话中不断地展现,不断地开启着新的世界。在这一理论中,他们提出“读者中心主义”的口号,力图解构艺术作品、艺术家的在艺术中的意义,这样,艺术作品的范围大大扩展,艺术家的创造不再对作品具有决定意义,甚至作者彻底地从接受视野中消失了。
但解释学艺术理论的局限也是显而易见的,果真像他们所描述的,任何文本,在认识视界中是真理,而在审美视界中是艺术,全由接受者的读解来决定,那么,艺术的意义的规定性几乎等于零。这样,艺术创造、艺术家甚至纯粹的艺术作品都会从人们的视阈中消失,我们可能面对的一切都会成为艺术的世界,我们的一切活动都可能会成为艺术化的活动,在我们随意性的指称中,艺术就诞生了,那么,艺术还有什么意义和规定性而言呢?所以,这又不得不迫使我们把问题引向纵深。
从艺术接受出发来探讨艺术的意义,对艺术的本质和中心意义的消解,强调艺术接受的意义,从而强调艺术阐释的多元化和不确定性,这是现代哲学对传统形而上学的反叛在艺术理论中的体现。这样,在艺术接受的误读和敞开中,“我”和“艺术”构筑着世界,艺术活动成了艺术的意义探究的核心,艺术经验和审美经验则是艺术中主要强调的因素,对艺术的意义的探讨就直接指向了人的心灵的意义的探讨。在这里,艺术不再是模仿现实或理念等事物,或不再是情感的不断表现,艺术没有这个必要,艺术的意义变成了一种行动,一种构筑着“别样”世界的活动,艺术的意义在于将自己“暴露”在世界中,世界向自己的一种展开和敞亮,正是在这种沉沦和上升中,艺术的意义开启了。所以,解释学艺术理论引人注目的地方就在于将艺术的意义的探讨最终指向了艺术活动,指向了人的心灵。
四、艺术和艺术活动
从前面的分析我们看出,不论是模仿说还是表现说,不管是从艺术作品还是从艺术家出发来探讨艺术,都包含有一个不可克服的问题,都企图从让艺术来负载一些什么东西在里边,不论是作品中对世界的反映,或是艺术家感情的宣泄,都试图把理念或情感的内质强加给艺术,这是一种本质主义对艺术的否定,它在给艺术赋予一定的本质的时候,恰恰就将艺术彻底背离了。所以,我们认为,对艺术的意义的阐释的最大的问题是极端的知识化。人的任何活动都有相应的知识,归纳性的、解释性的或是反思性的等等,艺术作为人的一种活动,也被限制在知识的规范中了,这在很大程度上应该归咎于美学理论。作为艺术的规范性理论,美学理论已严重地背离了艺术,由于它过分的和极端的知识化倾向,使艺术被淹没在空洞的理论中。而要试图探讨艺术的意义,除了摆脱这种空洞理论的束缚外,最主要的还在于溯本逐源,从艺术活动的本初谈起。而解释学艺术理论的努力则扭转了这个方向,它更重视艺术是一种活动,在这种阐释的行动中,艺术和接受对自我和世界的意义的构筑和开启。因此,我们强调,艺术什么也不表现,什么也不反映,什么也没有,什么也没有的就是艺术!所以,对艺术的意义的探讨,从艺术作品、艺术家或是艺术接受出发,最终都要归结到对人的艺术活动的探讨中去。
艺术活动的根本所在就是构筑另一个世界的活动。我们之所以提出艺术什么也没有,什么也没有的就是艺术的极端的观点,并不是彻底的虚无主义和相对主义的遁词,而是要彻底否定所谓的艺术批评和美学理论对艺术是什么的概念化和知识化的思考,艺术开启的本来是一个非凡别样而不同平常的世界,而我们的理论总是试图将它纳入到我们正常的世界中来思考,这就从根本上将艺术背离了。所以,我们所要否定的就是对艺术是什么的提问。因此,问题最后会变为艺术可能的意义,艺术能够给予什么的追问,而这种追问只能再回到艺术活动中去探究,因为艺术活动是艺术的基本的和原初的起点。
如果我们以艺术活动作为艺术的意义问题的起点,那么我们又如何来描述艺术活动呢?人的活动纷繁复杂,究竟那些属于艺术活动?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又会变得困惑。但是,我们先验地认为人就是一个活动的主体的话,那么艺术活动也就是人的所有活动中的一种,这种活动的特殊性在于,它是一种再造另一世界的活动,它是一种心灵构筑意义的活动。
首先,人的活动的特殊性,用马克思的话来说,就是创造“第二自然”的活动,活动本身是自然向人生成的过程,马克思在这里看到了人和自然的关系问题,但人的活动不仅仅体现为人和自然之间的活动,人也不仅仅是使自然向着他自己,他的活动的内涵应该更广阔,马克思这里所说的创造“第二自然”的观点却为我们提供了思路。由此可见,人的活动具有某种创造性,这种创造性就体现为人对另一世界的探视的努力,在这种探视中,他不是还原现存世界,而是力图去开启和敞亮可能的世界,这种可能的世界只能是艺术世界。不管是艺术制作还是艺术接受活动,都存在着这样一种可能。所以,不管怎样,艺术活动是一个使我们的世界“陌生化”的活动,这是一个极为朴素的事实,但这正是我们思考艺术的真正出发点。正是在这种制造陌生事物的活动中,我们在不断地超越,超越现存世界有和无的隔离,在心灵中出现了另一世界,这就是艺术世界。艺术世界是心灵不断地展示自己的运动,艺术家、艺术作品、艺术接受都可以包含在这个心灵的运动之中。艺术活动的本意就是心灵自我改造的意义,面对一件非凡的艺术作品,我们感悟到的东西,绝对不是现有的知识告诉我们的,或是艺术理论告诉我们的应该是什么的东西,而是对我们心灵的改造;艺术作品也不是一个常规的现实存在的物,它绝对不是知识的对象,而是一个开启我们的世界面向心灵的物,艺术作品的本意是激荡起我们的感受,是艺术作品驱使着我们,而不是我们审视艺术;所以,真正伟大的艺术家以及他的作品,应该就是不断地刺激着我们的感觉,使我们进入到“我—艺术”的世界中,使之在思考中感受,在感受中思考,艺术就是着力于激发塑造新的心情,新的感受方式,是艺术的方式在制造着我们感觉的方式,而不是我们在不断地规定着艺术的方式。
其次,艺术给予我们的意义正是心灵的意义。艺术活动所开启的世界就是心灵的世界,艺术活动就是心灵再造一个别样的世界的活动,就是心灵构造意义的活动。不管我们所有的活动多么复杂,其基本意义的追寻要归结到人的心灵。我们不是指一般心理学意义上的心理的构成,而是哲学人类学意义上的心
关键词艺术意义艺术家艺术作品艺术活动
谈到艺术,我们毫不犹豫地可以说出一系列艺术作品,同时我们可以举出无数的艺术家。但是,当我们真正追问是什么使他们(它们)成为艺术家和艺术作品的问题,艺术的内在本质究竟是什么时,我们又变得茫然起来。艺术是什么?对于此,前人已经提出了各种各样的回答,而且接着他们的思考,我们仍可以继续回答下去。在前人已经提出的所有解释中,任何一种解释都不是没有道理,但是任何一种解释也并不是有道理,我们即使将所有的解释加在一起也还无法说明什么是艺术。
“艺术是什么?”这一艺术定义问题本身作为一个传统的形而上学的命题,与“美”的定义等问题一道,在西方现当代美学尤其是英美分析哲学美学中成为一个主要的问题,并且已被认为是一个没有实体的自我循环的假命题而多被诟病。此前从狄尔泰已经开始对艺术的本体问题不作追寻,他的探讨退出了本体问题而讨论艺术的意义。他认为艺术在上下文中才有意义;艺术在特定的历史中才有意义;艺术在人们的兴趣(关注)中才有意义,因此不存在没有前提(先决条件)的艺术。分析哲学的先驱乔治·E·摩尔认为,“美”不是一个自然客体,故不能采用像自然科学下定义的方式来加以界定,而只能采用直觉来把握;早期维特根斯坦也认为美属于不可言说的东西,对不可言说的东西,人们只能保持沉默。著名分析哲学家艾耶尔则断定,由于美学的命题基本上没有实指,所以都是“妄命题”。因此,美国美学家莫里斯·韦兹和肯尼克,都根本否定给艺术下定义的做法,宣称艺术是不可定义的。所以,在这些理论来看,艺术什么也不是,什么都不是的就是艺术,艺术的本体在它的宾词后没有成立的可能性。
但是这种没有可能的可能性,恰恰是我们思考的起点。对艺术的本质问题的追问的不可置否性,在现代艺术中显示的最大意义,就在于它显示着并不具有实体的艺术,也就是这种无有的存在,如何在人的心灵中变现为实体的艺术活动、艺术家和艺术作品。很显然,面对“什么是艺术”这类问题,我们并不是要放弃对艺术的追问,而是要改变这种本质主义的追问方式,必须首先思考艺术之为艺术的心灵特质,放在对人的艺术活动的考察上,使我们的思考直接从“什么是艺术”的问题前的问题开始。通过艺术活动的分析,进而从艺术作品、艺术家、艺术接受等所有的艺术活动的相互关系,也就是艺术与心灵的关系中去寻求艺术的意义。
一、艺术和艺术作品
探讨艺术问题,通常我们首先从分析艺术作品入手。根据经验,我们很容易判断出艺术品与非艺术品,我们在聆听音乐、欣赏绘画、阅读小说、观看舞蹈等艺术活动中,不假思索地认为它们都是艺术品,而且我们会有意识地去评判它们的艺术水平的高低。但问题也就随之产生了,我们凭什么说它是艺术品或是非艺术品,如果作为艺术品,它们的水平高下是如何确定的,我们判断的基准在于什么,也就是说,艺术作品是什么?这个问题的内在含义也就是,在我们所面对的众多物品面前,如何判断哪个是艺术品,艺术品符合什么条件才能被称为艺术品,我们怎样确定艺术品的水准的高低。显然,我们通常的判断是建立在对作为艺术品的基本构成的涵义的理解上,这种判断在我们当下的话语系统中是有效的,比如在特定的时限或氛围中,可是一旦超出这个范围,问题可能会变得复杂起来。究其实,我们对艺术品和非艺术品的追问,回到根本上也就是对艺术问题的追问。因为我们在划分艺术品和非艺术品时,我们已经存有了艺术的观念在指导着我们这样做,不管这种观念是有意识还是无意识地支配着我们。这就是说,我们对艺术品本身的追问,也就隐含着对艺术问题的追问。所以,探讨何为艺术作品的问题,实际上也就成了艺术探讨的奠基性问题。但这一探究从一开始就显得困难重重,问题遍布。
自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开始的艺术“模仿说”是雄霸西方千年的艺术理论,模仿说被作为经典的艺术理论在东西方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但实际上这一理论是直接以艺术作品为逻辑起点来探讨艺术的。柏拉图认为,世界的本质是理念,现实世界是对理念世界的模仿,作为艺术的艺术品又是对现实世界的模仿,这种模仿也就是不真实的、虚幻的。另一位哲人亚里士多德则肯定了现实世界的真实性,因而也就肯定了模仿它的艺术的真实性。后来古罗马美学家贺拉斯也继承了艺术模仿说,直到17世纪,古典主义艺术家们还提出了“艺术模仿自然”的原则,以再现现实为宗旨的现实主义文艺可以说是模仿说的最高发展阶段。虽然,随着西方现代艺术的崛起,在各种全新观念的冲击下,这一理论遭受严重的挑战而变得如此不堪,但在我国当代的一些僵化和陈旧的艺术理论中还有极大的市场,以一种变形了的“反映论”艺术观的面目出现。这一理论探讨的是艺术的本质问题,但实际上却是从艺术作品的问题开始的,分析了艺术作品和自然、理念、事物的关系。模仿说把艺术与现实世界联系在一起,把艺术看成是再现和认识世界的一种特殊的方式,从艺术作品产生的源泉来把握艺术本质。然而,其根本问题在于,一方面它把艺术局限于“模仿”世界的认识论范围;另一方面,它忽视了艺术创造的主体性。根本的问题也就在于把对艺术的探讨以艺术作品为逻辑起点,这样自然就把艺术的问题置换为艺术作品的问题。显然,严格地讲,艺术和艺术作品是有差别的,这样一来问题就变得含混了起来。
因此,从艺术作品作为逻辑出发点来探讨艺术的本质的主要问题就在于,这种探讨首先就预设了艺术是一种现实的存在,认为艺术品是一种区别于自然、理念等的存在物,然后去探讨它和世界的特殊的联系。但在这其中有两个不可回避的问题:其一也就是我们在前面提到的,在艺术之所以成立的预设中也就包含着艺术之为艺术的本质主义假定,反过来正因为有了这种预设和前提,艺术作品才得以成立和显现。显而易见,这自然就导致了对艺术的真实意义问题的掩盖,其所探讨的出发点即逻辑起点是艺术作品而不是艺术,但我们可以进一步追问,这些艺术作品存在的逻辑前提又是什么?艺术作品是怎样从世界中剥离出来的?我们怎样认定这些悲剧、史诗、雕塑等就是艺术作品而不是其他?这样,艺术的意义的真正问题就掩盖在本质主义的预设之中了,艺术的问题就变为艺术作品的问题。其二,既然艺术作品是艺术的现实存在物,它是对世界的模仿,它所体现的是艺术作品和世界的关系,那么,在这种关系中,艺术家作为这种活动的直接介入者,他的意义又何在呢?艺术家在这种模仿世界或理念的活动中,不介入自己的任何理解而机械、本真地模仿自然或再现理念,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反过来,恰恰是艺术家的活动,使得本真从遮蔽中绽出,使得艺术作品充满了生气,这样,艺术家的活动正是决定艺术作品水准高低的主导因素。所以,单方面地从艺术作品出发来探求艺术问题,显然就掩盖和遮蔽了艺术的最基准的问题。也就是艺术的意义的真实问题。
艺术模仿说以艺术作品与世界的关系为其探讨的主要问题,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艺术的这种无限多样的自由创造性,因为它一味地强调艺术和现实世界的完全的符合。但事实情况是,艺术就是艺术,它和现实就是不一样的,绘画中的颜色在现实中我们可能根本见不到,小说总归是一种编造的故事,但它们却又实实在在地影响着人,使人神情激荡,思绪飞扬。为什么又会如此呢?显而易见,用艺术作品和现实之间的这种生硬的关系来说明这些问题,已显得极为力不从心了。这样,就使得我们不得不又向前迈进一步,把探索的目光聚焦于艺术作品的现实来源,也就是艺术的制作者,即艺术家。
二、艺术和艺术家
艺术家,通常认为,就是艺术的制作者。艺术首先是艺术家制作出来的物品,自然地,是艺术家使艺术成为艺术,没有艺术家,艺术似乎是不可能的,艺术家以及他的艺术制作活动是艺术的主导因素。逻辑地看,艺术活动首先是艺术家的制作活动,艺术作品也是艺术家的制作活动的最后结果。
随着西方近性主义的高扬,人的价值,个性自由,人的主体性等问题得到了普遍的关注,浪漫主义艺术潮流也随之勃兴,艺术强调艺术家个性的自由张扬和展现,自由、创造、天才等概念成了这种潮流的主导性范畴,艺术家成为艺术的主导因素。与之相应的是艺术“表现说”对传统的“模仿说”的反叛。18、19世纪的浪漫主义思潮,标榜“自我表现”,冲破了“模仿说”的罗网,“表现说”于是兴起。表现说批评模仿机械复制,强调艺术必须以表现主体情感为主。康德最早提出“天才”论,强调艺术是天才的创造和表现,提出天才是和模仿精神是完全对立的观点。在康德的先验哲学中,主体性问题被强调到了极致,人是目的的问题是康德哲学的基本出发点,这样,他就是从艺术家的活动出发,肯定了天才和创造在艺术制作中的巨大意义,他认为天才是一种天赋的能力,这种天赋因素是艺术的决定因素,这样艺术家在艺术制作中的作用被康德充分地加以肯定了。德国浪漫派画家德拉克洛瓦认为,人即使练习作画,感情的表达也应该放在第一位。德国直觉主义哲学家柏格森认为,诗意是表现心灵状态的。意大利表现主义美学家克罗齐更是干脆宣称艺术即直觉,即抒情的表现。表现说把艺术本质同艺术家主体情感的表现联系起来,突出了艺术的审美特性。中国的言志说、心生说和缘情说大致上是与表现说相类似的观点。较之模仿说,表现说不是从艺术作品而是从艺术家作为逻辑起点来探讨艺术的意义问题,更明确地来说,就是把艺术家的情感作为艺术的核心和关键性问题。但同样可以看出,在这种以艺术家以及艺术家的情感为主导的艺术问题的探讨中,照样包含着对艺术更为极端的本质主义化的倾向。
首先,艺术活动是以艺术家为主体的活动,我们绝对不否认艺术家对艺术制作活动的意义,正因为艺术家的存在以及艺术家的制作活动的水准的高低,就自然决定了艺术作品的产生和水准的高低,否则那些非凡、伟大的艺术作品是不会产生的。但是,我们把问题拓展开来看,如果说,艺术家的制作的结果是艺术作品,推而广之,就是艺术。那么,是什么使得艺术家的制作得以成立?也就是说成为艺术作品,成为艺术,是他赋予的他的制作品的风格,还是情感,还是其他?这些都无法说明这一问题,而且会使问题再一次陷入到循环论证中而无法自拔。进一步的问题也就是,在艺术家的制作活动开始之前或进行中,他是否明确或已意识到他正进行着艺术活动,是否明确他的制作的结果将是一件艺术品而不是其他,如果是这样,那他已经就是按照艺术的模式和规则来进行艺术产生,那么,艺术的创造性又怎样灌注其中,艺术家的主体性又如何体现出来呢?这些问题又涉及到了艺术的意义问题,这就促使我们从其他方面而不是从艺术家出发去探究。显然,从艺术家为逻辑起点来探讨艺术的意义,认为艺术家就是艺术的立法者,艺术家使艺术作品得以成立的观点,同样使得问题简单化了。不难发现,艺术创造并非艺术家为遵守规则而遵守规则,实际上只是为了某种艺术创造才去遵守这样或那样的规则,艺术家不是遵循了某些规则而成就了艺术。因此,需要有另一种线索来研究艺术家是如何赋予艺术品的艺术性或者艺术质量以及艺术规则的艺术质量。
其次,艺术是一种以情感为主的活动,情感的激荡构成了艺术活动的基本意义。但是,如果仅仅承认只有艺术家具备情感的表现能力,只有艺术家的天才能力才能超越事物的表面,捕捉到那最为动人的情感,那么,问题是这种情感能表现出来吗?即使能够表现,我们又如何体验到这种表现呢?这里问题还是不少。正如我们前面已否定的,艺术本来什么也不是,我们不要试图给艺术负载什么文化、情感等的因素在其中,但情感表现主义却把模仿说中的再现自然或理念暗换为表现情感,这种情感中心主义,实际上没有什么大的突破,反而以一种模糊的情感来惑乱视听,使艺术被一种不知所云的神秘主义面纱所笼罩,或是成为肤浅的弗洛伊德主义者的某种阴暗、病态心理的暗示,把崇高的艺术变成了类似原始巫术一样的神神道道的东西。本来情感使艺术充满活力,但情感表现主义所要求的情感的意味和表现,实际上是对情感的一种贬低和严重的曲解。
从艺术家出发探讨艺术的基本思路是,因为存在艺术家,艺术才成为可能,不管来自于理念还是自然,还是表现历史、情感等,它的一个基本的前提是艺术就是艺术家的制作。其中关键的问题是,就是艺术家以及他们的这些有意识地向自然或理念模仿或是表现情感的活动,艺术才赖以成立,艺术品才从自然中分离出来。这样,艺术家成了艺术制作的主体,相应地,艺术家之外的与之对立的自然、理念或情感则成了艺术的源泉和来源,是为客体。这是一种表面化的探求和本质主义的预设,因为根据这一观点,我们自然可以推出,在艺术之前,已经存在着所谓的艺术之为艺术的实体,不管它是在自然或是理念、历史、甚至情感之中,只不过是艺术家把它抽取出来而已,艺术家在这里扮演的是一个抽取的角色。这样,自然而然就形成了两个对立的因素:艺术的本体和艺术的诸现象,即艺术作为艺术的本质和艺术家、作品等,艺术之为艺术的东西自然地隐藏在事物背后,艺术家将它开掘出来,艺术家就成了艺术的代言人。
以艺术家为逻辑起点出发对艺术的意义的追问,使得艺术的意义探寻问题向本质主义更深地推进了一步,沿着这一思路下去,艺术欣赏或艺术接受就成了二次开掘的工作,作为艺术接受者的活动就是猜谜式的或是破译密码式的工作,我们面对艺术,就要愁眉难展、费尽心力地再次去找寻艺术家植入到艺术作品中的这种意义,但是,是否存在这种永恒的意义呢?这种寻找意义的活动是否构成了艺术活动呢?这种寻求意义的意义又是什么?解释学艺术理论便试图从艺术接受方面来完成这样的工作。
三、艺术和艺术接受
当从艺术作品和艺术家出发对艺术的探讨充满问题时,大家不约而同地把目光聚焦于以往的理论中关注甚少或根本没有关注的艺术接受问题上来。艺术接受包括艺术接受者及其接受活动,是对艺术作品的一种体验、感悟和评价;在这种接受活动中,通过对艺术作品的现实的存在的感受和思考,我们可能会和艺术作品一起构成一个属于我们自己的世界,获得一种情感上的体悟和评价。显然,这不单纯是个体当下的评价、接受的行为,同时也是在文化和文明的作用下产生的行为。因为这种接受、评价、体验的行为的复杂多样性和易变性,就使得这一过程变得更加扑朔迷离而难以把握,所以,因其无序性和随机性的特点,以往的研究多不予关注。但它确实是艺术活动中十分重要的组成因素,而且是艺术活动的直接发生者。20世纪以来的解释学艺术理论便试图以此为出发点来读解艺术、艺术作品。
解释学艺术理论把艺术接受作为艺术活动的主体,其基本观点在于强调从艺术接受者出发的对“文本”阐释和读解的多样性,肯定了艺术接受中“前结构”和接受中的误读和解释的合法性,由此达到对传统的艺术理论所认为的艺术的中心意义的消解。解释学艺术理论从艺术接受出发探讨艺术,是针对传统的艺术表现论而言的,这一理论首先要询问的是艺术中究竟有没有这种恒定不变的意义中心,作为艺术接受活动的实质究竟是不是对这种恒定的中心意义的寻找。在这一前提下,他们认为,在艺术接受活动中,这种“前结构”,也即“历史视阈”是影响接受的基本因素,它构成一种“合法的偏见”,所以,对于接受来说,不存在所谓的与文本符合或发现中心意义的问题,而是由文本和接受构成了另一个世界,在这一世界中,文本向接受者敞开,接受者也向文本敞开;故而,艺术接受中对艺术的理解,不是要指向那意义,进入艺术之中,绝对占有艺术所构成的世界,而是将自己是“非现实化”,将自己“暴露”给文本;在艺术接受中,是力图和自我构筑的“他者”不断地对话,形成一个不同的世界和新的视野。所以,解释学艺术理论强调艺术接受对艺术的意义,不但主张艺术接受者对艺术意义的占有,而更为重要的是通过这种占有对接受者自己的创造和激发。这样,传统的艺术的永恒、普遍的中心意义消解了,艺术不再是反映现实或表现情感的东西,它没有普遍的标准,永恒的意义,一切都在解释和对话中不断地展现,不断地开启着新的世界。在这一理论中,他们提出“读者中心主义”的口号,力图解构艺术作品、艺术家的在艺术中的意义,这样,艺术作品的范围大大扩展,艺术家的创造不再对作品具有决定意义,甚至作者彻底地从接受视野中消失了。
但解释学艺术理论的局限也是显而易见的,果真像他们所描述的,任何文本,在认识视界中是真理,而在审美视界中是艺术,全由接受者的读解来决定,那么,艺术的意义的规定性几乎等于零。这样,艺术创造、艺术家甚至纯粹的艺术作品都会从人们的视阈中消失,我们可能面对的一切都会成为艺术的世界,我们的一切活动都可能会成为艺术化的活动,在我们随意性的指称中,艺术就诞生了,那么,艺术还有什么意义和规定性而言呢?所以,这又不得不迫使我们把问题引向纵深。
从艺术接受出发来探讨艺术的意义,对艺术的本质和中心意义的消解,强调艺术接受的意义,从而强调艺术阐释的多元化和不确定性,这是现代哲学对传统形而上学的反叛在艺术理论中的体现。这样,在艺术接受的误读和敞开中,“我”和“艺术”构筑着世界,艺术活动成了艺术的意义探究的核心,艺术经验和审美经验则是艺术中主要强调的因素,对艺术的意义的探讨就直接指向了人的心灵的意义的探讨。在这里,艺术不再是模仿现实或理念等事物,或不再是情感的不断表现,艺术没有这个必要,艺术的意义变成了一种行动,一种构筑着“别样”世界的活动,艺术的意义在于将自己“暴露”在世界中,世界向自己的一种展开和敞亮,正是在这种沉沦和上升中,艺术的意义开启了。所以,解释学艺术理论引人注目的地方就在于将艺术的意义的探讨最终指向了艺术活动,指向了人的心灵。
四、艺术和艺术活动
从前面的分析我们看出,不论是模仿说还是表现说,不管是从艺术作品还是从艺术家出发来探讨艺术,都包含有一个不可克服的问题,都企图从让艺术来负载一些什么东西在里边,不论是作品中对世界的反映,或是艺术家感情的宣泄,都试图把理念或情感的内质强加给艺术,这是一种本质主义对艺术的否定,它在给艺术赋予一定的本质的时候,恰恰就将艺术彻底背离了。所以,我们认为,对艺术的意义的阐释的最大的问题是极端的知识化。人的任何活动都有相应的知识,归纳性的、解释性的或是反思性的等等,艺术作为人的一种活动,也被限制在知识的规范中了,这在很大程度上应该归咎于美学理论。作为艺术的规范性理论,美学理论已严重地背离了艺术,由于它过分的和极端的知识化倾向,使艺术被淹没在空洞的理论中。而要试图探讨艺术的意义,除了摆脱这种空洞理论的束缚外,最主要的还在于溯本逐源,从艺术活动的本初谈起。而解释学艺术理论的努力则扭转了这个方向,它更重视艺术是一种活动,在这种阐释的行动中,艺术和接受对自我和世界的意义的构筑和开启。因此,我们强调,艺术什么也不表现,什么也不反映,什么也没有,什么也没有的就是艺术!所以,对艺术的意义的探讨,从艺术作品、艺术家或是艺术接受出发,最终都要归结到对人的艺术活动的探讨中去。
艺术活动的根本所在就是构筑另一个世界的活动。我们之所以提出艺术什么也没有,什么也没有的就是艺术的极端的观点,并不是彻底的虚无主义和相对主义的遁词,而是要彻底否定所谓的艺术批评和美学理论对艺术是什么的概念化和知识化的思考,艺术开启的本来是一个非凡别样而不同平常的世界,而我们的理论总是试图将它纳入到我们正常的世界中来思考,这就从根本上将艺术背离了。所以,我们所要否定的就是对艺术是什么的提问。因此,问题最后会变为艺术可能的意义,艺术能够给予什么的追问,而这种追问只能再回到艺术活动中去探究,因为艺术活动是艺术的基本的和原初的起点。
如果我们以艺术活动作为艺术的意义问题的起点,那么我们又如何来描述艺术活动呢?人的活动纷繁复杂,究竟那些属于艺术活动?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又会变得困惑。但是,我们先验地认为人就是一个活动的主体的话,那么艺术活动也就是人的所有活动中的一种,这种活动的特殊性在于,它是一种再造另一世界的活动,它是一种心灵构筑意义的活动。
首先,人的活动的特殊性,用马克思的话来说,就是创造“第二自然”的活动,活动本身是自然向人生成的过程,马克思在这里看到了人和自然的关系问题,但人的活动不仅仅体现为人和自然之间的活动,人也不仅仅是使自然向着他自己,他的活动的内涵应该更广阔,马克思这里所说的创造“第二自然”的观点却为我们提供了思路。由此可见,人的活动具有某种创造性,这种创造性就体现为人对另一世界的探视的努力,在这种探视中,他不是还原现存世界,而是力图去开启和敞亮可能的世界,这种可能的世界只能是艺术世界。不管是艺术制作还是艺术接受活动,都存在着这样一种可能。所以,不管怎样,艺术活动是一个使我们的世界“陌生化”的活动,这是一个极为朴素的事实,但这正是我们思考艺术的真正出发点。正是在这种制造陌生事物的活动中,我们在不断地超越,超越现存世界有和无的隔离,在心灵中出现了另一世界,这就是艺术世界。艺术世界是心灵不断地展示自己的运动,艺术家、艺术作品、艺术接受都可以包含在这个心灵的运动之中。艺术活动的本意就是心灵自我改造的意义,面对一件非凡的艺术作品,我们感悟到的东西,绝对不是现有的知识告诉我们的,或是艺术理论告诉我们的应该是什么的东西,而是对我们心灵的改造;艺术作品也不是一个常规的现实存在的物,它绝对不是知识的对象,而是一个开启我们的世界面向心灵的物,艺术作品的本意是激荡起我们的感受,是艺术作品驱使着我们,而不是我们审视艺术;所以,真正伟大的艺术家以及他的作品,应该就是不断地刺激着我们的感觉,使我们进入到“我—艺术”的世界中,使之在思考中感受,在感受中思考,艺术就是着力于激发塑造新的心情,新的感受方式,是艺术的方式在制造着我们感觉的方式,而不是我们在不断地规定着艺术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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