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心得体会(收集5篇)
时间:2024-07-08
时间:2024-07-08
47岁的成都市民唐福珍在医院与伤痛搏斗了16天后,在2009年11月29日孤独地走完了生命的最后路程。弥留之际,她的数名亲人或受伤入院或被刑拘,重症监护室被4名治保人员警戒,亲人无法探视。
16天前,为了抗拒拆迁,唐福珍将汽油泼到自己身上,点火自焚。
唐福珍在被送到医院时留给家人的最后一句话是,“你一定要从我家里面选一张漂亮的照片做遗像”。但她的自焚并没有阻止房子被拆,当天房子就变成了一片废墟。
唐福珍的悲剧上演前后,中国的拆迁之战正在多处爆发:在上海,被拆迁女住户潘蓉手持自制燃烧瓶阻挡掘进的挖土机;在贵阳,无奈的被拆迁居民用40多个液化气罐堵路讨要说法;在昆明,因为拆迁一个大型集贸市场,上千商户上街抗议……
拆迁,拆迁,还是拆迁,在2009年岁末,拆迁成了中国社会矛盾的一个爆发点。
城市拆迁实际无法可依
2009年12月7日,沈岿、王锡锌、姜明安、钱明星和陈端洪,这5位学者联合向国务院上书,要求修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下称《拆迁条例》),他们认为,于2001年颁布的《拆迁条例》在法理上同2004年的宪法修正案和2007年颁布的《物权法》相违背,应予以废除。
王锡锌教授2009年12月15日表示,这次建议与媒体报道的接二连三的暴力拆迁事件,尤其是发生在成都金牛区的惨烈事件有直接关系。无论是2004年的宪法修正案,还是2007年10月1日颁布实施的《物权法》,都明确规定了“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然而,强制拆迁、野蛮拆迁仍有发生。
对此,5位建言者之一的北大法学院教授王锡锌认为,在法理上,《宪法》和《物权法》都高于《拆迁条例》。但在现实中,手拿《宪法》、《物权法》的公民却抵挡不住按照《拆迁条例》“依法拆迁”的铲车。原因在于:一方面,《物权法》的规定,仅仅提供了对财产权保护的基本原则,缺乏具体可操作的规定。另一方面,政府拆迁部门在拆迁问题上往往更习惯于、更倾向于适用《拆迁条例》的规定,因为《拆迁条例》更加具体,操作起来对他们更加便利。再者,由于缺乏有效的违宪审查程序和操作机制,很难及时地对《拆迁条例》加以废止或改进。
2009年12月16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在举行学者座谈会上,多名学者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草案)》(以下简称《征收条例(草案)》)发表意见,在讨论之前,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郜风涛代表法制办介绍2007年3月公布的《物权法》中。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但这一“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并未得到即时确定,而2001年颁布的《拆迁管理条例》根据《物权法》的精神本来应当废除,因此“城市房屋拆迁实际上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
在此背景下,国务院法制办与全国人大法工委进行了沟通,建议在有关法律正式出台之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制定新的法规,《征收条例(草案)》由此出台。
在长达4个小时的闭门会议之后,郜风涛向媒体通报:在《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正式颁布实施之后。公众与学界诟病多时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拆迁条例》)将肯定同时废除。
新条例:谈好补偿再拆迁
叫板《城市房屋拆迁条例》,又应邀走进国务院研讨条例修改,走出国务院法制办研讨会现场后,北大公众参与研究与支持中心主任、北大宪法行政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锡锌教授在接受采访时坦言,国务院的积极回应“很令人鼓舞”,同时他也表示条例草案进行了很大调整。
据透露,条例草案内容与北大5学者此前的建议书内容精神基本一致,并且去掉了“被拆迁人”这一概念,以“被征收人”取代,对于之前上书中建议修改的包括赔偿问题、拆迁主体的界定以及授权问题等内容,在新修订的草案中都得到了体现,这是很令人鼓舞的。
王锡锌教授表示,关于拆迁制度修改,他关注的核心问题是征收环节。拆迁的前提是征收和补偿,关注拆迁问题更要关注征收和补偿。现在不少征收都是以“为了公共利益”的名义进行,在物权法中明文规定,政府征收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的征收,就是为了国防、交通、公立医院、学校等等这样一些事业才可以进行土地征收。但是事实上,许多地方政府基于局部的、短期利益考虑,片面强调城市的建设发展,忽视对财产房屋所有人的权利保护。修改条例时一定要将这一点明确清楚,将政府拆迁与商业拆迁彻底划清界限,斩断政府与开发商的利益链。
王锡锌还认为,补偿到底如何做到公平,是否该在补偿过程中引入比较公正的市场原则,在拆迁制度的修订中,如何能够防止拆迁领域的暴力行为,这些都应该在新条例中明确。
不管你同不同意,推土机先开到你家门口,这是现实中让被拆迁人最难以接受的一幕。王锡锌教授说,遇到这种情况“我可能会和其他的任何一个普通公民一样,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为此,北大几位教授一致指出:政府为公共利益进行的拆迁,必须通过正常的程序,即在取得被拆迁人的同意、给予充分的补偿基础上,才能进行房屋的拆迁。
参加讨论的沈岿教授表示,新条例出台后,如果是纯粹商业利益的开发,那么,就算开发商说动了一千户,只要有一户不肯搬,那他就要修改自己的计划,这跟国外的办法很类似。问题难因修改而消失
虽然《拆迁条例》的修改正在进行当中,经过大约一年左右的法律程序就可以出台,但是从中国目前的经济和社会现状来看,如果指望用一部修改后的《拆迁条例》来杜绝拆迁悲剧的发生,可能也过于天真了。
参与研讨会的北大学者王锡锌认为,目前条例修改的阻力主要来自于一些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基于局部的、短期利益考虑。片面强调城市的建设发展,可能忽视对财产房屋所有人的权利保护,这种地方利益和商业利益的勾结,会在《拆迁条例》的修改和实施中形成强大的阻力。
关键词:政府拆迁方被拆迁方经济分析
拆迁的本质是空间、资本等经济资源的重新整合和经济利益分配格局的重新调整,拆迁的直接相关方有政府、拆迁方和被拆迁方。从经济角度分析各方的收益、成本、风险及其通常采取的策略如下:
一、对政府的分析
除商业拆迁外,政府一般具有决定是否拆迁、确定如何拆迁、把握拆迁节奏、调节化解各种矛盾的权力,是拆迁的主导力量。
1.政府的收益。政府主导推动拆迁工作,一般是从经济社会整体发展和长远利益出发,包括优化城市布局、腾出发展空间;改善地区环境面貌;改变当地居民生活情况、提高社会管理服务水平;导向外来人口;消除治安消防隐患;解决人口就业等。可以说,科学合理的拆迁工作,可以在短短数年内实现当地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
2.政府的成本和风险。拆迁并不是政府的日常常规工作,因此政府推动拆迁,首先是各部门人力的付出和行政经费的增加,这部分成本一般分散到各部门的工作安排和各项财政经费中。其次是拆迁过程中,政府可能垫付一定的资金,以维持资金周转,推动工作快速推进,这既是一种成本,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最后,拆迁会引发各种尖锐的矛盾冲突,政府将面临出现信访情况、涉黑涉恶情况、群体性聚集事件等外部失控风险,还可能面临出现自焚事件等重大事件的风险。
3.政府的一般策略。政府推动拆迁的一般过程,首先要经过前期调研,综合各方面情况和意见,以决定是否拆迁、确定如何拆迁等。然后制定拆迁工作方案,通过民主表决,调查摸底具体情况。之后是与各家各户商谈、签协议。最后是解决“钉子户”。其中主要策略有,一是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获得广大群众的了解、理解、支持、认同和配合;二是利用体制机制力量,利用党群组织、行政关系、亲友联系等,促使群众有人带头响应,有一部分积极参与配合;三是各相关政府部门充分做好支持配合工作。
二、对拆迁方的分析
拆迁方是拆迁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与一家一户的群众签订协议,在商业拆迁中是主导方,在其它各种拆迁中,一般是主动助推方。拆迁方除了房地产开发公司外,一般还包括评估公司、拆除公司、监理公司等。
1.拆迁方的利益。形式上看,拆迁方的利益只是经济利益,以付出最少的拆迁补偿款完成拆迁工作为最终目的。但现实中,很多拆迁方还必须兼顾社会稳定的要求、公正公平的原则等,并不能简化为单一利益最大化的主体。
2.拆迁方的成本和风险。拆迁方的成本除了最直接的对被拆迁方的补偿款外,还包括资金流动成本等。此外,为了长远利益,拆迁方不得不兼顾社会整体利益,维护自身良好形象,保持和政府的配合信任关系。风险方面,如果拆迁过程中发生重大事件,拆迁进程肯定受到影响,对按期完成拆迁,进而盈利回笼资金造成影响。
3.拆迁方的正常策略。拆迁方为了实现自身的最大利益,通常会紧密和政府合作,与政府各相关部门维持良好互动的关系。在拆迁工作筹备中,就全面摸底,除了各户的面积、地上财产情况外,还包括群众人际关系情况、有关历史情况等,以备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总体上会公示拆迁补偿标准和各家基本情况,以示公开透明。也会主动与各家接触,详细谈判,促进各家积极行动。
三、对被拆迁方的分析
形式上被拆迁方是拆迁工作的被动方,但一般来讲,大多数被拆迁方的心态并非是完全反抗、抵触、排斥拆迁的。大多数被拆迁方的心态其实是矛盾的,既希望通过拆迁增加收入、改变就业状态、加强社会保障、改善居住生活环境、整体提升生活水平,又充满对未来未知的焦虑、对自身利益能否受到公平对待的担忧。
1.被拆迁方的成本、收益和风险。被拆迁方表面上付出的成本是所有权不属于自己的土地上破烂的地上物,看似非常不值钱。但其内涵却是安身立命之所、故土难离之情、未来需要重新择地居住之忧等。被拆迁方的收益也不单单是拆迁补偿款。往往还包含有回迁房、城市户籍、社保、医保、就业、有关公司的股份等等。被拆迁方的风险主要在政策上。一般政策都会规定先签的奖励,强迁的处罚,并强调政策公平、前后一致。被拆迁方既想拖到最后多要一些,又担心到时反倒损失。
2.一般被拆迁方的策略。除了“钉子户”外,一般被拆迁方拆迁的策略千差万别、千奇百怪。大多数人首先是等待观望,然后是侧面打探,其后是试探接触,再后是讨价还价、认可条件,最后是签协议、交钥匙。还有不主动不关心但不抵触、一谈就走的,有分红脸白脸演戏的,等等。但也有毫不在乎,随便签完了事的。被拆迁方实施策略并不一定是为了追求“超常”利益,有的是在现有拆迁政策下解决不了困难,有的是家庭确实困难。
3.钉子户。绝大多数钉子户的产生原因都是补偿资金问题,出于各种考虑,心理期望的拆迁补偿款会远远大于政策规定和拆迁方接受程度,且认为越往后拖受益越大。还应该明确的一点是,相当一部分钉子户会在被强拆前达成协议,真正进入强拆程序的只占钉子户中的一小部分。还需要注意的是,钉子户不能与困难家庭划等号,最困难的家庭可能很快就签订了协议,钉子户一般不发愁眼前的生活。舆论经常是从同情弱者的角度同情钉子户,这是一个误区。
从以上分析在看出,拆迁工作的本质是经济利益问题,与拆迁工作相关的法律、政治、社会、文化、心理等方方面面都是围绕经济利益运转的。因此,做好拆迁应该以协调好各方经济利益为根本原则。
参考文献:
1.郭玉清:《关于加强城乡结合部维稳工作的思考》,《昌平调研》2010年第12期。
20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着大规模的城市扩张和旧城改造。拆迁问题开始凸现。有的媒体用“问题多多、积怨深深”来形容征地拆迁现状,某些地方甚至已经到了剑拔弩张的地步。从湖南嘉禾“谁影响嘉禾发展一阵子,我影响他一辈子”的强制拆迁,到重庆鹤兴路“最牛的钉子户”事件,都涉及征地拆迁。可以说,拆迁问题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但与一些地方“拆迁难”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杭州市拱墅区在实施小河直街历史文化街区整治保护中。坚持和谐拆迁理念。收到了良好效果。
小河直街历史文化街区位于运河杭州市拱墅区段西岸,东起小河路,南临三河(运河、小河、余杭塘河)交叉口,西依湖墅北路,北至登云路,总占地169.36亩。小河直街整治保护工程是杭州市运河综合保护二期工程首批重点项目之一。经杭州市政府批准,由拱墅区负责拆迁。市运河集团负责整治修缮。2007年初,该项目正式启动。杭州市委、市政府要求一期重点保护区当年拆迁、当年建设、当年开放。一期重点保护区占地55.36亩。涉及拆迁住户285户。2007年1月15日启动拆迁,进展顺利,为保证国庆节前开放赢得了时间。由于一期工程拆迁进展顺利,广大拆迁户积极配合、拱墅区提前一年实施二期工程拆迁。二期风貌协调区规划用地114亩,需拆迁住户159户、单位1家。自7月28日至9月27日,60天时间拆迁156户,占98%。两次拆迁期间,没有因拆迁引发群体性上访,反而出现了一期拆迁首日住户漏夜排队领号、二期拆迁动员大会上拆迁政策赢得广大住户鼓掌通过的动人场面。成为杭州拆迁史上实施速度最快、进展最顺利的工程之一。2007年国庆节,小河直街一期重点保护区如期对外开放。广大回迁户和周边群众对整治修缮后的街区交口称赞。
随着小河直街拆迁的顺利推进,该项目的拆迁政策和做法迅速在拱墅区内得到了推广应用。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桑庐遗址项目仅用58天时间,完成了全部4l户住户的拆迁,创下了杭州运河综合保护口俞东来工程史上单个项目拆迁时间最短的记录。10月5日启动的拱宸桥桥西历史保护街区整治保护工程,单个项目拆迁量达1112户,首日拆迁57%,刷新了小河直街首日拆迁27%的纪录。实践证明,小河直街和谐拆迁的做法具有示范效应,值得认真总结和推广。
小河直街和谐拆迁的基本做法
总结小河直街和谐拆迁工作实践,归纳起来,主要是以下5个方面的基本做法:
1.调查先行摸实情。小河直街拆迁及整治保护卫程,是文化专家多次呼吁作为杭州20条历史文化街区之一予以重点保留建设的文化工程,是运河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标志工程,也是当地居民群众迫切要求改善住房现状、提高生活品质的民心工程。这些认识和把握是决定项目建设、加快项目建设的决策依据。拱墅区在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过程中,不是被动应付、不顾实际、盲从蛮干,而是坚持调查先行,把功夫花在调查上,做到了决策执行主动性与科学性的高度一致。一是梳理历史文脉。调查表明,小河直街是一条集中反映清末民初城市平民居住生活文化、生产劳动文化和运河航运文化的重要历史文化遗存。其历史渊源可追溯至唐宋时期。它最初由杭州城外的草市发展而来。明清时期,小河直街为来往船舶商品的集散中心。民国时期,小河直街成为热闹的水陆码头,街上有茧行、米行、布庄、孵坊、酱园、饭馆、茶楼、书店、客栈、打铁铺,是京杭运河市井文化的缩影。专家考证,这里的商埠水街是杭州城因河而兴的一个硕果仅存的样本。小河直街具有很高的历史文化价值,必须切实加以整治保护,这是实施拆迁及整治保护的一个重要决策依据。二是掌握居民现状。从调查的情况看,下河直街居住的群体具有“一小、两多、两低”的特点。“一小”即住房面积小,建筑面积46平方米以下的户数占54.13%。“两多”即老年人多,60岁以上的老年人约205人。占总人数的19.5%:下岗失业与无业人员多,中青年22%以上为下岗失业或无业人员。“两低”即家庭收入低,60%的家庭年收入在3万元以下;居民受教育程度低,36%以上的居民为初中以下文化程度。这一地块属危旧房改善区域,居民大多为生活困难的城市弱势群体,他们既没有富余的钱款进行扩面,更没有雄厚的实力购买商品房,甚至有的家庭连价格稍高一些的过渡房房租都支付不了。通过发放问卷表、上门入户走访、分片包干到人、每日情况汇总、建立一户一档等调查举措,全面摸清了小河直街范围内每一户住户、每一幢房屋、每一片区域的现状,为实施拆迁及整治保护提供了详实的依据。
2.据实定策惠民利。作为历史文化街区整治保护项目,小河直街以《杭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政策法规为依据制定拆迁办法。今年3月29日,《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颁布后,小河直街二期风貌协调区成为杭州实施新拆迁条例的第一个搬迁项目。针对小河直街“一小、两多、两低”的实际情况,在符合拆迁工作基本原则、要求的前提下,创造性地推出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惠民拆迁政策。一是安置方式多样化。针对50%以上的住户希望原地回迁的实际,充分尊重住户的故土情结和历史文化街区原住民保护原则,推出了原地段安置、外迁安置和货币安置三种安置方式,即“允许原地段回迁、允许自保(确定保留的建筑可自行修缮恢复)、鼓励外迁”的政策,由住户自行选择。同时结合居住地段、住户经济状况等情况,将一期外迁安置地选择在离小河直街较近的和睦南区,二期外迁安置地选择在和睦南区和地段等级稍低、扩面价较优惠的长青嘉苑。二是安置政策差异化。调查了解到,小河直街住户家庭人口普遍偏多,户均人口在3人以上的占64.3%,有的甚至是三代或四代同堂。根据这一情况,制定了“住得下、分得开、确保基本、限制超量”的扩面原则进行安置,推出不同扩面价,增加住户特别是低收入家庭的选择余地。同时坚持政策透明,把扩面优惠面积及其价格事先在拆迁协议书上加以注明,而不是等到安置时再行确定,使住户拆迁早知道、早吃定心丸。三是过渡补助人性化。按照政策规定,小河直街所处地段的拆迁户,过渡期内享受每月12元/平方米的过渡费。由于居民住户大多面积在40平方米左右,每月近500元过渡费在市区基本租不起过渡房。鉴于这种情况,在过渡补助政策上给予了倾斜和优惠,明确按期拆迁住户每证每月补贴500元。使拆迁户在同地段能租得起过渡房。另外,考虑到一期拆迁户春节期间在外过渡,又给予每证3000元的过节奖励。二期
拆迁正值夏季高温酷暑,对按期拆迁住户给予每证5000元的高温补助费,处处体现人文关怀。
3.引导疏导得民心。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发动,广大住户识大局、明政策、消顾虑,从而主动配合拆迁。一是老办法新用。前期全体动员大会以及全覆盖式的拆迁公告、具体拆迁方案、告住户书、拆迁须知,做到家喻户晓:全过程的报纸、电视、电台等大众传媒报道;流动宣传车每天不间断的现场巡回宣传;编发新闻,刊登进展,弘扬新风,营造全面推进之势。二是优良作风活用。耐心细致地进行思想引导和教育说服开导,针对住户的顾虑,对症下药,换位思考,设身处地地帮助住户算好“经济账”、“名誉账”、“法纪账”。对少数不能在规定期限拆迁但有一定工作余地的住户,尽量不急于进入法律程序强拆,通过以心换心、苦口婆心,以例说事、以事说人,彻底打消其“做钉子户得便宜”的想法,愉快签约。三是基层力量重用。充分发挥基层社区干部熟悉住户、联系紧密的优势,让他们担当宣传工作排头兵,创造了以时间倒排、责任到人为特征的全天候上门入户工作法。“你放假、我上班;你下班、我上门”,把政策带到每一户拆迁户家中。把工作做到每一名拆迁群众心里,切实发挥了宣传工作鸣锣开道、舆论引导、工作疏导、解疑释惑的积极作用。
4.依法办事促公平。从机会公平、起点公平、过程公平着手,坚决依法推进小河直街拆迁。一是严格执行政策。坚持政策以内不克扣、政策以外不松口,并针对以往拆迁中早拆吃亏、“钉子户”占便宜现象,坚决把好政策执行关,绝不“放水”,确保了政策口径统一。政策执行的公开、公平、公正。对违法建筑和突击装修等违法行为。也绝不迁就。明确任何突击装修和违法建筑不予补偿的政策,先后集中拆除5处、300余平方米的违建。为制止违建和突击装修立下了公平公正的“铁规矩”,对今后的城市拆迁具有“判例”效应。二是强化综合执法。充分发挥区公安、行政执法、建设、工商等职能部门的积极作用,组成若干执法小组,深入一线,依法开展外来人口清理、拆违、无证照经营查处、房屋租赁管理等联合执法。针对极个别直管公房住户不配合拆迁的情况,推出了先由区建设局依法下达解除直管公房租赁关系告知书,再对直管公房住户进行拆迁安置的创新政策。从而有力地推动了拆迁工作。三是慎用行政强搬。对极个别不配合拆迁的住户,慎重采取行政强搬措施,一方面做好深入细致的宣传说服工作,另一方面坚决依法履行法律手续,在确保规定程序全部到位的情况下,依据历史街区保护相关条例,积极申请实施行政裁决,妥善行使行政强搬。切实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障广大拆迁户的共同利益。
5.稳妥善后赢民心。鉴于拆迁到回迁安置一般要两年左右时间的实际,树立一时拆迁、长期关怀的思想,坚决克服“房拆掉、人迁走。拆迁就结束”的做法,切实避免拆完就算、拆后不管,高度重视并采取行之有效的举措为拆迁群众解决后顾之忧和实际困难,把一切为了群众贯穿于拆迁工作前、中、后的全过程。一是疏导。在拆迁现场设立点,和拆迁干部轮流“坐堂会诊”,做到政策不明说清楚、安置有疑讲透彻、份内优惠勤协调、家中有难真帮助,切实减少因拆迁上访。二是及时走访。建立拆迁过渡户走访制度,及时了解过渡户的居住状况、工作生活情况,主动征求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开展子女就学、医疗救助等解围工作。三是长效帮扶。每季设立“回访日”,确保在外过渡户有“娘家”可走,与社区保持常联系、不断线,使拆迁户在外过渡期间,不因环境改变而生活不便,不因遏事不顺而抱怨埋怨,进一步拉近了与拆迁户之间的感情距离。
几点思考
小河直街和谐拆迁的做法,给了我们如何坚持科学发展观、推进城市有机更新的深层思考。从小河直街和谐拆迁这一具体的、个性化的工作实践中,找出带有规律性、根本性的东西,对于我们切实破解拆迁难问题,确保城市化有序推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思考之一:必须坚持用科学发展观引领和谐拆迁。科学发展观强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反观以往城市建设,就建设抓建设的多。没有很好地把城市建设与区域的全面发展,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与历史文化的传承保护很好地统一起来。往往使拆迁成为政府“一意孤行”、“一厢情愿”、“一拆了之”的行为。由于得不到方方面面的“公认”。城市拆迁成为“天下第一难”的比比皆是。小河直街拆迁从根本上摒弃了这种做法,始终把科学发展贯穿于拆迁工作的全过程,有力地指导和推动拆迁实践。第一,确立小河直街拆迁是经济建设重要组成部分的理念。科学发展首先是发展。对小河直街等运河沿线城市项目的拆迁、整治,是为了实现城市有机更新,整合经济要素,放大运河经济效应,优化发展环境。近10年来,拱墅区重视运河,挖掘运河。大大提升了拱墅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为拱墅经济提了速、加了力。特别是今年以来。拱墅区运河两岸在“申报世遗、还河于民、打造世界级旅游产品”三大目标鼓舞下,进一步夯实了运河产业基础,不断增强了区域发展的竞争能力。第二,确立小河直街拆迁是重大民心工程的理念。小河直街由于年久失修,街面低洼积水,房屋破旧不堪,周边环境极差,生活水平很低。科学发展强调要坚持以人为本,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本。小河直街拆迁及整治保护和城市建设,说到底就是为了改善老百姓的居住状况,提高老百姓的生活品质。要坚持在城市建设发展中,兼顾群众的切身利益,使生活品质之城由人民共建、由人民共享。第三,确立小河直街拆迁是延续历史文脉的理念。发掘保护运河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彰显运河文化价值,是科学发展在城市有机更新中的集中体现。小河直街是镶嵌在古运河上的一颗明珠,是千年运河文化的见证。我们要借小河直街等运河综合保护项目的拆迁及整治保护,更加自觉地把挖掘历史文化遗存、发掘历史文化碎片作为推动城市有机更新的重要内容,更加自觉地把运河两岸的原生态、原居民、原文化保护起来,让历史文脉在当代和未来得到延续,让运河文化在历史发展中不断得到诠释和弘扬。
思考之二:必须坚持以民为本落实和谐拆迁。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民为本,强调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反观以往的许多拆迁工作,拆迁户往往都处于被动状态,对征地拆迁、回迁安置等没有发言权,对征地拆迁及补偿安置政策、方案的制定缺乏有效的参与,缺少民主程序,缺乏透明度。同时,由于拆迁责
任主体常常把更多的注意力在“征”、“拆”上,而对因拆致贫、有房户成为无房户等现象重视不够、关心不够。客观上影响了拆迁工作的开展。小河直街拆迁中,我们真正站到群众的角度来推进拆迁,把以民为本、以民为先、以民为重的理念融合贯穿于拆迁工作的每一个具体细节之中。无论是调查摸底、制定政策、宣传发动,还是依法拆迁、回迁安置、稳妥善后,我们坚持把维护广大老百姓的利益。使老百姓满意,使老百姓真正得到实惠,作为贯穿始终的第一原则。通过坚持以民为本、有情操作,切实维护了拆迁户的切身利益,从而赢得了广大群众对拆迁工作的拥护和支持。
思考之三:必须坚持依法办事保障和谐拆迁。法治是社会和谐的重要保证。和谐并不是无原则、无冲突,也并不是一味的妥协和迁就;实现社会和谐,必然要充分发挥法治的重要作用。在以往的拆迁工作中,由于过于关注拆迁工作的速度,实际操作中往往出现,落实政策不统一,处理违章建筑搞亲疏的情况,这种处事不公现象,必然导致群众的反感,增加拆迁工作的难度,最终影响整个建设工程。这次小河直街拆迁、既严格落实各项政策规定,切实把好政策执行关,坚决杜绝早拆吃亏、“钉子户”占便宜现象,又依法严厉打击突击装修、违章建筑等违法行为,切实加强外来人员清理、无证照经营查处、房屋租赁等综合管理。特别针对“钉子户”现象,绝不迁就。坚决依法履行法律程序、慎用行政强搬,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保障了拆迁中的公平和谐。
根据工作计划,经党委、政府研究,今天召开某某工业城征地拆迁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工业区内征地拆迁工作。对于工业区的征地拆迁,平台建设,我们早已有所考虑,前期做了大量工作,调整了相应规划,确定了征地拆迁的范围。建立了工作机构,抽调了相应人员,现在到了实战阶段。下面我就本次征地拆迁工作讲二点意见:
!一、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这次征地拆迁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这次工业区征地拆迁是今年我镇经济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和基础工作,工业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快慢、平台建设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我镇经济的发展。其重要性和必要性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这次征地拆迁工作是县对我们的工作要求和考验
加快工业区平台建设,提高项目承载能力,县委、县政府领导相当重视关注,特别是富士康项目签约落户后,我镇某某工业城被县列为富士康的配套投资区,因而,加快工业区平台建设,全面承接配套项目落户,这是县委、县政府对我们的工作要求,也是对我们工作的一次考验。加大平台建设,承接好配套项目落户,关系到富士康项目产业链的投产和发展,关系到嘉善的投资环境和形象。我们必须集中精力,全力以赴,以优质高效的工作,向县委、县政府交出满意答卷。我们某某镇镇村干部队伍是一支拉得出、打得响的队伍,是一支敢于打硬仗、打胜仗的队伍,这一次我们一定能够顺利完成征地拆迁任务,经得起县对我们的考验。
(二)这是加快推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新跨越的极好机遇和必然要求
去年11月富士康落户嘉善西塘电子信息产业园,县确定我们某某工业城为配套投资区,这给某某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千载难逢的机会。我们必须统一思想,以积极的姿态全面承接配套项目落户。全力做好工业区的配套建设,坚持把工业区的平台建设作为我们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把承接富士康配套项目的落户作为某某经济新一轮发展的重要机遇、重要载体,我们必须举全镇之力,全面抓好平台建设。
加快平台建设,承接富士康配套项目落户有着极为重要意义,它对于加快推进全镇经济发展,实现我镇开放发展的新跨越,对于我镇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升级。对于推进人口和产业集聚,推进城乡一体化都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通过平台建设,全面承接配套项目落户,有利于加快我镇开放型经济发展,壮大综合实力;改造提升、调整优化我镇的产业,发展电子信息新兴产业,推进五金机械、服装产业调整提升,木业、建材业改造。因而,加大工业区平台建设力度,提高承载能力,是推进某某经济实现新一轮发展的重中之重,我们要把它建设成为某某镇经济发展的“一张名片”,把某某工业城建设成为某某经济发展的产业高地、经济发展的引擎。
(三)这是推进我镇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
推进农民居住向中心村集聚,缩减自然村,建设中心村是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我们要抓住本次征地拆迁的契机,加快黎明、俞曹等新农村建设。在以前的工作中,我们抓住了申嘉湖高速公路的建设契机,建成了范泾中心村小区建设,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特别是结合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和民居的建设来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推进农民向中心村、新农村集聚,提高农村资源的利用效率。
要注意克服几种错误的思想认识
1、怕烦怕难的思想。感到征地拆迁工作烦,难度大,有回避的思想,有怕困难的思想。2、怕得罪人的思想。征地拆迁涉及农民利益,往往由于补偿政策与农户的愿望要求有差距,工作中关系会搞僵,会得罪人。3、精力不够,影响条线工作的思想。认为分管条线工作任务重、要求高,既要做中心工作,又要兼顾条线工作,显得力不从心,条线工作做不好,会影响个人的评价。必须克服上述错误思想,以积极的姿态合力投入到本次征地拆迁工作中去。
二、要明确任务,克难攻坚,全力以赴做好征地拆迁工作
在过去几年,我们在发展工业经济,推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方面,主要是沿路、沿河开发。为了抓住申嘉湖高速公路建设通车的契机,推进资源的集聚,按照工业向园区集中的要求,进一步拓展发展空间,推进招商引资,我们从04年起,在黎明、俞曹规划新建并实施某某工业城的建设开发。应该说,通过这几年的努力和工作实践,工业区建设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形象初显,成为某某经济发展的一个新的增长点。
(一)本次征地拆迁的目标任务
根据承接富士康配套项目的发展要求和工业城的区块现状,我们规划某某工业城总面积4500亩,去除现有企业、在建项目及已落实项目用地、三产配套用地等20__亩,实际新增工业项目建设用地2500亩,需拆迁农户300多户;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要完成“六路三桥”的建设和绿化、水电、通讯、污水管网等配套设施建设。整个规划分二期实施。本次征地拆迁为第一期开发,开发面积1400亩,需拆迁农户140户(其中黎明张家浜24户、俞曹俞家浜96户、俞曹曹家溇河南面20户),在这140户中有房有地的有120户,有房无地的有2户,有地无房的18户。(同时,为落实拆迁户的安置,需要征用安置点的农户的土地
户,
亩)。本次征地拆迁的时间要求是:从现在起到5月底完成,力争能快则快。同时,要做到文明拆迁、有序拆迁,不要产生过多的麻烦和不必要的不稳定因素。
(二)对本次征地拆迁工作的要求
本次征地拆迁是某某历史上最大的一次拆迁,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意义深远。要完成本次征地拆迁工作,全体
机关干部和工作组同志务必思想上高度重视,务必行动上抓紧抓实,全力以赴,确保一股作气完成本次征地拆迁任务。
为确保完成这次征地拆迁工作,对全体同志提以下四点希望和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镇建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政策组、治安组、后勤组等专门工作组。设立了工业区管理办公室,落实了专门的人员,专门工作地点。在本次征地拆迁工作中,除全体班子成员、联村干部外,我们还抽查部分村干部一起参加,克难攻坚,参与征地拆迁的在具体工作中。班子成员要统筹兼顾,协调各方,带头集中精力做拆迁工作,发挥示范表率作用,组织好小组成员开展工作。全体征迁组成员要服从大局,集中精力,出好主意,想好办法,积极为征地拆迁献计献策,尽心尽责。被抽调的村干部要按照工作要求,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做好征地拆迁。工业园区管委会同志一方面要对园区的规划建设提出好的建议和方案,同时积极参与征地拆迁,全身心地投入。全体同志要做到“三个到位”。
一是时间到位。发扬敬业奉献精神和连续作战精神,要按照“黑夜当作白天用,双休日当作工作日用,一天当成两天用”的时间要求,采用“八进八出”的工作时间表。二是精力到位。全体成员在相对集中的三个月中,要全身心地投入,除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之外,一律到现场上门做农户的工作,确保精力到位。三是角色到位。全体同志要围绕中心,服从大局,正确处理本职工作与中心工作的关系,及时转换自己的角色,服从工作大局,全力以赴投入拆迁工作。
2、讲求工作方法。
一是政策的一致性。全体征迁干部要尽可能把征地拆迁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考虑周全,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补偿标准。加强对政策的宣传引导,努力纠正群众对政策的误解、曲解,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领导小组和政策组在加强对各组工作的指导,特别是政策的宣传,政策的指导,及时解决征地拆迁中出现的新情况。
二是口径的一致性。在实际征地拆迁过程中,全体征迁干部坚持做到政策执行的前后统一,坚决防止急于达标而放宽尺度,导致前后标准不一现象的出现,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决不“前紧后松”,实现“先拆后拆一个样”,“闹与不闹一个样”,避免整个签约工作产生不必要的矛盾。
三是工作要人性化。在具体工作中,要坚持以人为本,以思想工作为先导,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以真诚以韧劲来打动拆迁户。
3、落实工作措施。
一是要加强工作协调。这次征迁以小组为单位,责任分工明确,要及时对各小组的工作进度情况进行公示。在鼓励竞争的同时,各小组又牢固树立全局观念,既分工又协作,组与组之间经常互相交流、互相帮忙,形成良性竞争的工作氛围。
二是要做好配套服务。为推进征地拆迁,对拆迁户有着形象直观的一个印象,我们要加快拆迁安置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安置地的征地,加快道路、设施建设,让拆迁户看到拆迁后安置现场。
三是要争取各方支持。一是在人力、政策等方面争取上级领导及部门的支持,使征迁工作顺利有序推进。争取县国土局、劳保局、建设局等相关单位的工作指导和帮助。二是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充分调动和利用各方积极有利因素来帮助解决征迁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同时要注重发挥老党员、老干部的作用,发挥他们群众威信高、工作经验足的优势,帮助我们做征地拆迁工作,确保我镇征迁工作顺利进行。
4、建立工作制度。
1、工作责任制。征地拆迁是当前我镇工作中的重中之重,班子成员、拆迁组的同志及工作园区工作人员都要强化工作责任,全身心地投入,做到分工负责,责任到组,责任到人,拆迁工作的成效与年度的考核奖励相挂钩。
2、汇报交流制。定期召开工作汇报交流会,听取各组征地拆迁工作情况汇报,了解工作进展、征地拆迁中存在的问题、群众的想法,特别是政策落实中的问题,以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
3、公示制度。(1)拆迁政策公示。在征地拆迁现场或工作点设立征地拆迁公示栏,公示内容主要包括:《征地拆迁通告》、《房屋拆迁许可证》、《征地拆迁工作程序》、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补偿标准、安置房的基本情况和征地拆迁政策法规等。(2)拆迁情况公示。就拆迁范围、期限、安置补偿标准及奖励办法公告,接受群众监督。同时,逐户宣传拆迁安置方案,听取拆迁户意见,就补偿标准、补偿房屋面积等问题形成协议,将土地补偿金发放等工作环节完全暴露在阳光下,接受群众监督,让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
大量的拆迁矛盾纠纷在拆迁专业性调解组织的调解中得到了圆满解决,及时排除了因拆迁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促进了地方城市建设的发展和进度,这充分表明拆迁专业性调解组织发挥着极大的社会化作用。要发挥好该机构的社会化作用,应当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高度重视,机构健全完善
为了使拆迁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程序化、法制化的轨道,调解人员全部经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专业岗位培训,具备相关的专业技能和法律法规知识,全部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同时,调解机构制定了一套完整的调处机制,设立受理、送达、听证、调解、裁决、执行等一套工作流程。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重大疑难问题、政策边缘化问题实行逐级汇报、逐级审核、逐级审批制度,定期召开局长办公会,对重大事项和决策实行集体研究制度,确保处理拆迁矛盾纠纷能够做到“四个到位”,即政策到位、宣传到位、解读到位、补偿到位,决不让每一个被拆迁人吃亏,并要让每一个当事人通过调解机构的处置后能够化解存在心中的“积怨”,要让他们苦脸进门,笑脸出门,把拆迁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调解办公室内,尽可能不让矛盾纠纷扩大化,更不允许拆迁矛盾纠纷演变成社会化问题。
二、工作方法多样,矛盾化解及时
在处理拆迁矛盾纠纷的具体工作中,工作人员工作方法能够采取多元化的方式开展工作,运用心理学和采用情感交融的工作方法来做矛盾化解工作,起到了事半功倍的良好效果。在调处矛盾纠纷过程中,工作人员较多采用“以静制动”的工作方法,注重观察,发现“焦点”,通过分析,查找源头,找准“症结”,配制“处方”,进行大量的调查,收集大量的信息,掌握详实的第一手资料。为此,在处理个案时就能够制定出非常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在调解过程中能够非常明确应该做什么(设定目标和预测);为何做(确立说服论点和依据);何时做(安排程序和时间);何处做(考虑什么场合和方法);如何做(研制工作计划和方案),使拆迁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能够得到及时化解并取得较高的调解结案率。
调解人员在处理拆迁矛盾纠纷案件时,就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预案,分门类别,切入“要点”。对评估方面出现的矛盾纠纷,采取复核方式重新评估,被拆迁人还有异议的,委托评估鉴定专家委员会进行鉴定;对家庭住房困难买不起新房的,采取异地安置、货币补偿、慈善救助、产权共有等方式解决;对思想扭曲,抱有幻想的被拆迁人采取说服教育、政策解读、法规宣传等方式。同时,大量的注入情感和心理感悟的人性化工作方式,多数的矛盾纠纷案件在调解两次时就能够化解双方当事人矛盾纠纷。
多年来的实践证明,调解人员在工作中注重运用心理情感交融的工作方法是解决、化解拆迁矛盾纠纷的基石。因此,工作人员在处理矛盾纠纷案件时,除了要严格遵照工作程序外,更重要的是要有专业的知识,真诚的情感和满腔的热情去正确、公正、深入分析当事人的心理状态,去打开当事人的心灵之窗。运用心理学和情感沟通是拆迁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和必要手段。
在处理拆迁矛盾纠纷时,最重要的是首先要取得当事人对调解人员的充分信任。调解人员要善于与当事人在情感和心理上进行正面沟通,充分交换意见,能够让当事人有充分的发表意见的机会,尊重、理解当事人的心情和感受。由于当事人的生活阅历不同,气质不同,志趣不同等,因此,也就表现出不同的性格。当事人在陈述矛盾纠纷时,有的直率袒露,有的迂回曲折。不论当事人表述的方式如何,但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都有一个较强的自尊心,都期望得到别人的尊重、理解和帮助。只有当事人与调解人员之间有了理解,才能在情感上得到“真正”的沟通,才能听到更多的“真实”话语,才能得到当事人的“真实”想法,调解人员才能“真正”将矛盾纠纷化解。
三、救济途径通畅,拆迁矛盾减少
完善救济途径是解决拆迁矛盾纠纷的源头,也是“和谐拆迁”的基本保障,特别是针对棚户区改造中部分收入不高、经济条件较差的低保户、特困户的实际情况,要有一套完善的保障措施。
在徐州市的拆迁安置过程中,坚持货币安置与实物安置相结合自愿选择的原则,以满足不同居民的居住需求。同时,不断创新安置模式,鼓励被拆迁人选择货币安置,在评估价的基础上再增加10%的补偿额,到市场购买住房。这样做一是有利于被拆迁人有更多的选择空间;二是有利于被拆迁人减少过渡时间和因拆迁过渡带来的生活困难。而对困难群体则采取廉租房安置,拆迁户只需交纳政策性房租。此外,拆迁管理部门还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拆迁户申请经济适用房等安置房源,对经济条件特别困难的群众予以统筹考虑、适当补贴。同时,推行由区、街道、社区三级认证办法,解决部分拆迁户房屋产权认定问题,并积极协调单位直管公房拆迁户的所属单位,为拆迁户争取更多补偿。
畅通救济渠道,是解决拆迁矛盾纠纷的基本保障。徐州市为了减少拆迁矛盾纠纷,成立了拆迁救助中心。这家由民政、残联、慈善总会、房管、工会、棚改办、拆迁办等部门组成的专门机构,负责在棚户区改造拆迁中受理特困户的投诉和求助。救助中心目前掌握着用各种办法募集的2250万元救助基金,对经审核属实的特困家庭,其拆迁补偿额与安置房房价的差额部分,将从救助基金中支付,双方各按资金额拥有相应的房屋产权。同时,各区政府也成立相应的救助投诉中心,由市区财政、慈善总会、投资公司、社会各界拿出一定的资金作为慈善救助基金,用于救助工作。这一人性化举措,无疑将成为和谐拆迁的助推器,既让更多的特困群众住得起、住得好,实现“居者有其所”的梦想,又能保障拆迁工作做到“拆得了、拆得好、拆得稳”,这一举措已成为和谐拆迁的标本。
为有效地把拆迁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拆迁专业性调解组织与各区政府、各区人民法院进行联动,积极推行居民自治调解方式和司法庭前调解方式相结合的工作模式来化解拆迁矛盾纠纷。
居民自治调解方式:是被拆迁人因家庭内部财产分割、继承等原因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而无法与拆迁人达成拆迁协议产生的双重矛盾纠纷,这类矛盾纠纷通过拆迁专业调解机构和办事处司法所进行协调,使得家庭成员首先形成一致意见并由司法机构出具司法调解书后再与拆迁人签订拆迁安置协议。
司法庭前调解方式:是被拆迁人与家庭外部产生的借贷、抵押、买卖等问题造成拆迁协议无法签约的矛盾纠纷。对于此类纠纷,则由区法院拆迁巡回法庭和拆迁专业调解机构采取庭前调解方式,通过组织调解达成统一意见后,由法院出具司法调解书来确定房屋所有人与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书来完成。
四、好事要想办好,要靠制度保障
如何把好事办好,是拆迁矛盾需要破解的难题。破解之法是坚持阳光拆迁、依法拆迁、有情拆迁,要靠严格的“三项制度”来保障。
一是公示制度。做到拆迁全过程公开透明,让群众知根知底,心中有数。每个拆迁项目都事先在媒体、网络上进行公告,公开拆迁人、拆迁实施单位、拆迁范围、拆迁项目等事项;在拆迁范围内设立公示栏,将拆迁政策法规、相关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房源等内容进行公示,并邀请拆迁户代表全程参与拆迁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二是投诉制度。在拆迁过程中做到畅通投诉渠道,认真听取群众诉求,妥善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每个拆迁项目都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设立接待处,抽调建设、、公安等部门人员组成接待组,积极受理群众的投诉。
三是监督制度。每个拆迁项目的实施方案,都组织相关部门会审,进行联合审批。同时抽调检察、法院、纪检、公安等部门人员组成督查组,积极受理群众的投诉,对于群众举报属实的违法拆迁行为,由督查组进行依法查处,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害。
徐州市的人性化拆迁,创造性地制定了一套周密的房屋拆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作出房屋拆迁的必经程序。通过风险评估及早发现房屋拆迁中存在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化解,是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拆迁矛盾纠纷,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的重要举措。而要从实质上解决这一问题,就需要引入具有专业知识的第三方评估机构来对房屋拆迁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估。只有引入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其评估结果才具有真实性和可靠性,才有可能真正找到不稳定因素和风险点。
同时,评估机构要想真正找到不稳定因素和风险点,就应当公平、公正、客观地从房屋拆迁的每个法定程序上进行审查,确保房屋拆迁程序合法。而风险评估的重点应当从房屋拆迁项目手续的合法性;拆迁安置方案的合法性、可行性;房屋面积认定的准确性;安置房源的建设情况;拆迁补偿标准的合理性、拆迁补偿资金的到位情况;政策宣传落实情况;征求群众意见反馈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和论证,只有确保房屋拆迁项目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确保群众有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确保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具有科学性、真实性、可靠性,才能确保房屋拆迁项目社会稳定具有“低风险”、“无风险”。否则,房屋拆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只是一种形式和过场。
上一篇:拆迁申请书(收集5篇)
下一篇:优质护理论文(收集5篇)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