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统计工作计划(收集5篇)

时间:2025-11-20

固定资产统计工作计划篇1

[关键词]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是通过一定的数量关系对固定资产投资过程中的数量界限进行研究,并揭示固定资产投资的经济效果。它是一项系统知识比较强、专业要求比较高的工作,在国民经济统计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记录了企业的生存发展过程,通过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速度、结构和效果,为企业的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是社会经济统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全面反映整个社会固定资产生产总规模和固定资产活动的全过程。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信息,是国家制定战略决策、社会经济计划的重要依据,也是进行国家管理、检查监督社会经济活动的重要手段。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基础工作,首先要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规范的管理细则,按照从认识上提高、从组织上加强、从制度上健全、从全面上深入、从现代化上发展的原则,根据各企业实际情况,制定一套适合本企业特点的统计工作制度,作为行动标准。

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设置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机构,充分认识统计工作的重要性

机构设置要本着确保完成国家各项统计任务、确保统计服务质量的前提下,还应遵循机构要精简,效率要提高的原则。人员配备要坚持按统计法的要求,统计人员必须遵循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按“统计法”办事,把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做为衡量统计工作好坏的标志。

二、建立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信息网

每个单位必须有一个上下连贯、畅通无阻的统计信息网络。统计人员只有按照传递程序和规范的进程工作,才能提高统计资料的实效性、准确性、客观性、科学性。良好的硬件设施能为信息的交流提供方便、快捷的条件,能保证投资统计数据上报及时、准确、完整,也能为各级主管部门的决策和管理提供可靠的依据。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是固定资产投资活动的综合反映。准确、及时地上报,是企业和每一个统计人员对国家应承担的责任。各个单位统计资料是否及时、准确全面是关系着国家全局的大事。所以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基础工作信息网是其保证体系。

三、建立、完善具体、全面的管理制度及办法

按照“统计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基础工作制度(包括:统计人员岗位责任制、统计数字管理制、统计台帐管理制、原始资料管理制,统计报表管理制等),使固定资产投资基础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在原制订制度和执行制度上做了大量工作,对原有的《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进行了完善和修订,重新制定了《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管理办法》,对项目管理部门、设计部门、财务部门的职责、要求进行了划分,明确了责任,并规定出严格的考核条款,使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做到分清部门职责,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

四、建立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

原始记录是固定资产投资活动最初情况的记载,是计算各项统计指标的依据。因此要结合项目特点,为满足企业统计核算、会计核算、业务核算的要求,设置各种原始记录,把固定资产投资活动全过程记录完整。如何收集原始资料,建立原始记录,我公司都做出明确的规定。基层统计不仅要完成向上级统计机关报表的任务,还要向本公司领导及时提供有关的统计信息和经济管理上所需的各种核算数据,因此收集原始资料的范围不应过窄,对于工作所需的资料,具备条件时,统计可以存一份复印件(原件一般是要存档的)。不具备条件时,可以将所需资料的主要内容进行摘录,特别是涉及工程造价、设备价格、概算预算、合同金额、用地面积、规划面积、设计建筑总面积等数量方面的数据,要记录准确,关于有些文件的编号、批发文机关、发出日期等也要搞录。这些记录,对于今后的查询是很有用处的。

按照国家固定资产统计报表的要求建立各种不同的统计台帐。做好统计工作,基础资料的搜集和整理至关重要,定期对搜集到的原始资料进行分类、归纳、整理、汇总,分门别类的记入相对应的台帐。这是充分利用统计资料的有效方法。统计台账是整理归纳原始资料的一种科学手段,是计算汇总指标数据的有力工具,它是介于原始资料和填制报表之间必要的和重要的中间环节。在统计部门统一制定规范的台账之前,统计人员就应根据统计法的规定和实际工作的需要,主动地建立自己的统计台账。当统计部门统一制定规范的台账之后,统计人员应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自动地编制一些明细性和辅账页、表格来充实、完善现有统一的台账。而且统计台账还是保存管理统计资料的重要方式。无论什么时候,需要查阅核对、研究分析各种指标数据它都是不可缺少的统计档案。统计台帐在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为健全原始记录和及时准确地编制统计报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创造了有利的条件。每年年底,统计工作人员都将本年的投资项按项目性质、实施单位进行分别统计,建立完善的台帐,使资料的查询方便、快捷,节省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

五、采用现代化信息技术,进行知识培训和更新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技术现代化的途径是从微机抓起,由小到大逐步建立统计信息自动系统。这样有利于大量的统计数据就地、及时处理,所以,广大统计工作者都应努力掌握计算机技术,使其成为得心应手的工具。同时严格按照规定的计算机代码填报统计报表,为实现全国微机联网,年报报送软盘或直接传送打下基础。超级秘书网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不仅要求统计工作人员具有统计方面的专业知识,同时还必须具备一定的工程专业知识和投资分析及其它相关专业知识。统计人员要定期参加省、市统计部门的学习班,及时掌握国家有关投资和统计管理方面的政策和规定,开拓视野,提高素质,使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六、做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资料整理分析,建立工程项目监查制度

做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资料整理分析,为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管理提供依据,同时积极为社会服务,办好“开放式”统计,必须搞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资料的整理、分析工作。提高统计分析的针对性,政策性。围绕投资规模、投资结构、投资效益反映建设领域的新情况、新动向、新课题对基本建设中规律性问题进行研究、探索。在宏观上为控制投资规模、调整投资结构及最终投资决策,提供科学准确的依据。在微观上为企业生产、经营、确定发展计划提供有力的参考资料。充分发挥统计工作的服务职能。定期对工程项目的情况进行通报和分析。通过这项工作可以对工程项目建设的计划、绩效进行检查,从中发现问题,举一反三,确保整个工程项目投资控制过程有计划、有监督、有检查、有考核,杜绝项目开工后资金失控的问题,真正做到项目管理的闭环,同时能为后续开工的项目提供借鉴。

固定资产统计工作计划篇2

为进一步提升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数据质量,全面准确地掌握我区固定资产投资进度及运行情况,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现就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质量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落实统计质量管理责任。坚持“部门联动、分线负责、合力推进”,建立发改部门统筹抓、统计部门具体抓、项目主管部门专项抓、业主单位落实抓的责任体系,确保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遗不漏、应统尽统。区发改局、统计局负责牵头固定资产投资质量管理的组织实施,分析投资完成进度。同时按照行业分工,区农林局、经信局、商务局、住建局、重点办、工业园区(重点区块)管委会分别负责抓好农业投资、工业投资、商贸投资、房地产投资、重点工程投资及园区项目投资的统计协调与质量管理工作。各相关部门、各镇(乡)街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落实项目投资统计分管领导,加强进度预测分析,加强与项目单位的联系,及时解决投资统计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做到项目投资进度与统计进度同步。

二、夯实统计入库基础工作。适应统计制度的变化,按照从源头起报的工作要求,严格规范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基层报表操作流程,把握各个主要环节,防止前期工作的被动。区统计局要加强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各镇(乡)街道、项目主管部门要督促项目业主单位健全内部统计网络,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统计人员,建立并填报统计台账,齐全各项基础资料,保证源头数据准确无误。按照属地统计原则,各项目主管部门要指导、帮助业主单位认真执行新增投资项目统计报告制度,改进和完善投资统计办法,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与衔接,理顺投资统计关系,做到在鄞投资项目纳入当地统计范围。

固定资产统计工作计划篇3

关键词:信息系统医院管理固定资产核算管理

一、科学划分固定资产管理责任

医院科室众多,且地点分散资产数量大等困难,使固定资产核算管理责任划分不清,导致医院资产漏管理、少管理。通过计算机系统化,信息化的资产活动,它可以根据需求制定适宜的管理方式,系统对不同科室不同职能管理员赋予权力与责任,通过设置专属账号与密码,科学性地对职责范围内的固定资产进行管理,使各科室,各责任人管理下的固定在状态能够在必要时得以快速反应。这样系统的管理方式可以防止医疗资产信息的泄漏,提高了固定资产管理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因此,应用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医院资产时,就能充分考虑各部门员工的职能和范围,并根据每个管理人员的职能建立相应权限,根据整个医院的系统分开权限,可以合理的管理医院部分部门的资产,也可以用医院一些部门的资产管理,实现医院固定资产核算管理责任划分的科学性,降低管理难度。

二、减少管理误差,提升管理效率

经数据调查显示,传统的手工核算与计算机系统在医院固定资产核算管理中的应用就所体现的“管理误差”相比。利用计算机系统管理表现出得天独厚的优势,手工核算的出错率是计算机系统管理的50倍,所涉及的资产误差个数也是50倍,导致的误差金额也是50倍,因此,利用计算机系统管理固定资产可以将误差金额从几万降低到几千,或许更低,所产生的直接的经济效益是巨大的。利用信息系统管理医院固定资产在核算管理中可以大大节省医院的人力物力。相同的工作量只需要很少的人员来操作,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因此,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可以有效的减少医院固定资产的核算差错,最大限度降低了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的时间成本,提升管理质量和效率。

三、实现医院固定资产信息的快速响应

医院固定资产种类多、数量大,传统手工记账管理浮于表面,很难发现资产核算管理贯中出现的问题,且获取信息的过程长,有效数据较少,对固定资产进行快速,准确的综合核算是很困难的。在传统手工核算管理中,数据所获得的信息也是有限的,资产的折旧、报废时限、设备使用情况等这些信息都是传统手工管理所不能有效掌控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能够尽可能快的管理整个系统中的资产,及时了解使用情况,并可以对一些设备进行指标分析,然后为一些管理人员提供管理计划,从而使一些资产得到有效的管理,资源进行合理的配置以及优化。

四、保障医疗设备的使用寿命

医疗设备和机械的维护和保养直接关系到手术和其他医疗活动能否正常进行,如果医疗设备和机械不及时维护和保养,必将降低医疗设备和辅助治疗设备寿命,在利用设备对病人治疗过程中中断对病人的治疗,将导致一老事故的发生。通过计算机系统对医疗设备的管理,对其使用寿命及频率的实时监控,在系统中导入适宜的保养计划,计算机信息系统可以自动提醒管理人员,并能记录医疗设备的保养信息,并记录保养,维修后医疗设备在应用的效果以评估其报废时限。系统化的定期、及时、有效地管理医疗设备和机械,提醒维修保养时间,从而有效掌握医疗设备的使用寿命,及时报废超期使用设备,降低医疗事故的发生。

五、有效地实现固定资产核算管理的实效性

医院对院内固定资产的管控范围越来越分散,核算管理程序复杂。因此固定资产核算管理的现状是繁杂的。比如:(1)领导决策:在管理过程中没有明确记录资产所产生的效益,使用情况等信息,也许会造成对医院领导者在管理方面做出决策。(2)管理实效:在医院中所应用的医疗设备数量大,种类多,导致管理人员耗费大量时间来核算管理,难以控制时效性。(3)维修成本监控:对医疗设备维修频次和成本的监控不到位,难以使管理人员对高额维修成本把握及分析,增加医院的运行成本。因此,不能及时、动态、全面地掌握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造成固定资产的不当核算管理。对固定资产进行条码标识赋予特有的“身份证号”,利用先进、智能的系统对固定资产进行实时管理、实时监控,及时掌握医疗设备和机械的使用及维修情况,实验固定资产核算管理的有效性。

固定资产统计工作计划篇4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计划总投资(或实际需要总投资)在2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房地产建设项目,均应依照本实施办法办理开工统计登记和竣工统计登记。

第三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工和竣工统计登记的主管机关是县以上人民政府统计部门。

凡符合本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论其经济类型、隶属关系、规模大小,均应向建设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办理开工和竣工统计登记手续。

济南铁路局、省黄河河务局系统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跨地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山东省统计局办理开工统计登记和竣工统计登记。

第四条符合本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之前,必须到统计部门办理开工统计登记;建设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并完成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到统计部门办理竣工统计登记。

第五条建设单位到统计部门办理开工统计登记,需携带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批准文件、项目预算等材料,并填写《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工统计登记表》,经审查后发给《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竣工统计登记证》。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工统计登记表》一式二份,经统计部门审查盖章后,一份由统计部门存档,一份由建设单位留存。

第六条建设单位办理竣工统计登记,需携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竣工统计登记证》和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书、验收鉴定书及其他主要验收资料,经统计部门审查后,填写《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竣工统计登记表》。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竣工统计登记表》一式二份,经统计部门审查盖章后,一份由统计部门存档,一份由建设单位留存。

第七条建设单位办理开工统计登记后,应同时指定专人负责投资统计工作,由统计部门负责向其宣讲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并发放投资统计基层报表、统计台账及有关业务资料。

从事投资统计的人员,必须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统计工作。

项目投资统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按时向统计部门报送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统计人员如有调动,应当及时选配合适人员接替,统计工作不得中断。

第八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竣工统计登记证》是建设项目已办理开工统计登记和竣工统计登记的有效证件,各级人民政府统计部门有权随时对其进行查验。

建设单位要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竣工统计登记证》的管理,一旦丢失,应立即到统计部门补办。

第九条不按规定办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工和竣工统计登记或不如实申报登记的,依照《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的规定,以拒报统计资料或虚报、瞒报统计资料论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警告、通报批评、处伍千元至伍万元罚款,并责令其在限期内补办登记;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照《关于统计违法行为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固定资产统计工作计划篇5

第1条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2条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3条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4条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企业(含51%股权的全资、内联企业)的财务工作,都必须执行本制度。其他中外合资合作及内联企业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节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第5条公司及下属独立核算的公司、企业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非独立核算的单位配备专职财务人员。

第6条公司部会计师。

公司设计划财务部。计划财务部设部长、副部长。

下属独立核算的公司、企业设财务部。财务部设部长、副部长

计划财务部及各财务部,根据业务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

第7条总会计师协助总经理管理好整个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全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

总会计师主要职责如下:

1.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主持编制并签署公司的财务计划、信贷计划和会计报表等,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各项财务活动,考核生产经营成果,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2.审查公司基建、投资、贸易等发展项目及重要经济合同,对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估意见;

3.负责全系统的资金融通调拔决策工作,经总经理或董事会签署后执行。

4.审核下属公司、企业投资和效益的计算方案;

5.编制公司员工工资、奖金、福利方案和股东分红派息方案;

6.监督全系统的财务管理和活动;

7.监督全系统的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财经纪律,制止不符合财经法令、不讲经济效益、不执行计划和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

8.对各级财务人员的调动、任免、晋升、奖惩等提出建议、评定,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9.负责搞好全系统财务人员的培训工,断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10.签署下属公司、企业的100万元以下贷款担保书。

第8条计划财务部是公司的财务主管部门,除做好本部门各项业务工作外,负责从业务上对下属各级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进行领导、指导、检查、监督。

第9条计划财务部部长领导计划财务部的工作,在总经理和总会计师领导下主持公司的财务工作。

计划财务部部长的主要职责是:

1.主持计划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务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切实地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作;

2.执行总经理和总会计师有关财务工作的决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审核监督资金的动用及经营效益,按月、季、年度向总会计师、总经理、董事会提交财务分析报告;

3.筹划经营资金,负责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批、报批和银行借、还款工作;

4.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会计人员对下属公司、企业进行财务检查,监督下属公司、企业执行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

5.协助总会计师编制各种会计报表,主持公司的财产清查工作;

6.参与公司发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第10条计划财务部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负责公管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11条下属公司、企业的财务部设部长,在经理领导下主持本单位的财务工作。财务部部长的主要职责是:

1.主持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会人员完成各项会计业务的工作;

2.制订财务计划,搞好会计核算,及时、准确、完整地核算生产经营成果,考核计划执行情况,定期提供数据、资料和财务分析报告;

3.参与投资、重大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4.负责编制会计报表,主持清查财产;

5.执行财经法令、制度、决定,坚持原则,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6.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帐表、单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

第12条财务部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负责分管的财务工作。

第13条各级财务部门都必须建立稽查制度。

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14条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洁,按期报帐。

第15条各级领导必须切实保障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第16条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上级财务部门报告。

公司支持财务人员坚持原则,按财务制度办事。严禁任何人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公司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予以表扬或奖励。

第17条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

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被撤销、合并单位的财会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立、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册,办理交接手续。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移交交接必须监交。下属公司、企业一般财会人员的交接,由本单位领导会同财务部部长进行监交;财务部部长的交接,由计划帐务部部长会同本单位领导进行监交;计划财务部部长的交接,由总经理会同总会计师进行监交。

第三节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报表

第18条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第19条公司采用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并按有关的规定办理会计事务。

第20条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位币。人民币同其他货币折算,按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规定办理。海外企业应选定一种货币为记帐本位币。

第21条合资企业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收益和费用等应按实际收付的货币记帐,同时应选用一种货币为本位币,将所有外币折合成本位币记帐和编制财务报表。

第22条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必要时可用外国文字旁述;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第23条公司对公司资本坚持资本确定、资本充实的原则。

第24条公司各单位收益与费用的计算,实行分级核算,按部设帐。

对同一时期的各项收入及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都必须在同一时期内反映,如应付工资、应提折旧等均按规定时间进行,不应提前或延后。

第25条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董事会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第26条凡与公司合作经营的企业,应按合同规定的资本总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投入资本。具体如下:

1.以现金投资的,应以收到或顾入开户银行的日期和金额作为记帐依据;

2.以厂房、设备、原材料等实物投资的,应按合同规定并经检验核实的实物清单、金额、收到实物的日期作为记帐依据;

3.以专有技术、专利权等无形资产作投资的,应以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为记帐依据;

4.各方交付的出资额,应由政府批准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据以发给出资证明。

第27条公司向其他单位投出的资金,应按投出时交付的金额记帐,所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应在投资损益科目中入帐,在利润表中单独反映。

第28条公司对境外的投资或在境外购置房屋等固定资产,必须经董事会批准后方可行。

第29条长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使用单位用款时间计算利息。

第30条公司以单价XX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5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如手提程控电话机、复印机、电传机等);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第31条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机器设备(含室内装修)10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

4.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第32条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价。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关税及工商税等。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第33条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帐,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3.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公积金,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4.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及内部转移等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进行核算。

第34条凡单项债权(不论境内外)帐龄超过1年仍未回收时,各核算单位按年度提取10%的比例提取坏帐准备金。

第35条公司主要的会计报表有如下几种:

1.资产负债表(年、季、月);

2.损益表(年、季、月);

3.股息红利分配方案(年度);

4.财务状况变动表(年度);

5.专用基金明细表(半年);

6.固定资产增减变化表(月);

7.银行贷款增减变化表(月);

8.现金出纳月终盘存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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