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收集5篇)
时间:2026-01-12
时间:2026-01-12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高位推动,长抓不懈,确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顺利推进。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镇长为组长,所有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村(居)书记和镇直部门负责人、挂点工作组组长为成员的洋江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7月15日专门召开班子会议听取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专题汇报会,7月17日召开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调度会,7月18日组织农村人居环境领导小组所有成员召开了第一次现场调度会,到各村实地检查排名考核,强力推进。镇主要领导先后6次到后进村进行指导调度,听取意见,解决难题。二是制定工作方案。先后制定了《洋江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洋江镇“治脏治堵治乱百日攻坚净化序化美化喜迎国庆”活动实施方案》、《全面开展“三清二改一管护”村庄清洁行动夏季战役的实施方案》,先后2次,组织村级保洁员和集镇保洁员开展了两次专题业务培训,明确工作重点,规定保洁上岗和月考核专项方案,镇村组三级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三是加强规划管理。截止目前,全镇59个宜居自然村已全部完成规划编制,并最广泛地征求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建议,集镇总体规划和村级规划基本形成。
(二)示范引领、以点带面,三治三化促进营造新农村新环境。按照“整洁美丽、和谐宜居”的总要求,紧紧围绕“七改三网”建设重点,积极做好新农村建设工作。一是抓典型,示范带动促引领。因势利导,深入挖掘各建设点的人文禀赋和地方特色,精心培育示范样板,如:长塘村石塘下组、笋田组,前江村香塘组、洋江村芦前组均已完成工程项目任务80%。目前,全镇19个省市新农村建设点共硬化进村主干道1.5公里,入户便道2.6公里;完成改水率100%;改户厕388户,新建公厕19座,拆除危旧房、空心房50间712㎡;新修排水沟渠11.7公里;改塘1处。二是抓联动,上下齐心促提升。推行每个班子成员都对自己挂点的行政村新农村点建设点负总责,3~5名驻村镇干部组成的新农村建设工作组,指定村书记是本村新农村建设第一责任人,每个建设点都推选5~7人组成新农村建设村民理事会。三是抓督查,完善考核促长效。7月18日,我镇召开了全镇新农村建设流动现场会,镇党政主要领导带领镇新村办人员定期、不定期地到建设点进行实地督查,现场反馈建设项目推进情况。
(三)因地制宜,侧重长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现高起点、高标准。一是积极开展村庄清洁夏季战役行动。开展以“三清二改一管护”(清理垃圾、清理塘沟、清理废弃物,改美庭院、改好习惯,管护村庄环境)村庄清洁行动。上半年,全镇共投入50余万元,清理生活垃圾1000余吨,整治非垃圾堆放点3个,清理村内沟渠30公里,村容村貌得到进一步巩固提升。二是进一步强化了保洁员队伍建设。继续实行村级聘请,镇清洁办暗访抽签打分等方式考核保洁员,建立保洁员关爱和业务培训机制,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保洁员全天候上岗。三是创新“路长制”工作机制,实行网格员管理全覆盖。对辖区内的道路,采取由副科级领导班子驻村挂点为单位,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按照“村组保洁、乡镇收集压缩、县转运、市处理”运行模式,积极开展城乡生活垃圾第三方治理模式(PPP项目)。三是积极探索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目前,我镇的环卫设施都有保洁员兼管,村庄的路灯、沟、渠、路管护,都由村委会组织,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解决。
(四)审时度势,全程监管,防止农村人居环境二次污染。一是强化督导考核。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镇党委年终绩效考核。制定出台了《洋江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暗访考核细则》,做到对村进行“一月一考评、一通报一排名”。二是深入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充分发挥洋江镇集镇污水处理厂的作用,使其覆盖洋江集镇周边各村。其中2018年杨潭村、车田村分散式污水处理器设施已完工并已投入使用;完成所有50户以上村组污水处理调查工作。三是加大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建立我镇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提高广大民众对秸秆综合利用效力。
(五)循序渐进,加大投入,拓宽农村人居环境资金渠道。一是加大投入力度。充分利用好上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统筹整合相关渠道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合理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目前,我镇共安排19个新农村建设点,投资510万元,共惠及农1268户农民4728人。二是拓宽管护资金渠道。积极通过商会、乡贤各级代表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争取管护资金支持,做到长效管护。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县委县政府要求相比还有一些差距,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村容村貌有待提升。对标对表上级要求,仍存在村与村组之间、项目与项目之间整治效果不均衡的现象。二是垃圾治理有待加强。由于我县去年顺利通过“国检”,所以我镇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有所懈怠,有迎检过关的思想。三是资金缺口压力较大。我镇虽然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投入大量资金,也积极想办法拓宽资金渠道,但在新农村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仍存在资金缺口。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推进村庄清洁行动。聚焦解决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从农民自己动手能干、易实施见效的村庄环境卫生整治入手,深入开展以清理垃圾、清理塘沟、清理废弃物,改美庭院、改好习惯和管护村庄环境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清洁行动。
(二)强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目前我镇已建成公厕78座,2019年新增新建公厕39座,还未建有水冲式公厕的村庄也在立即着手筹建,力争在今年第三季度前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同时我镇也做到建管同步,对公厕设施管理好、维护好,卫生要打扫好、维持好。加大户厕改造力度,逐步提高无害化卫生户厕覆盖率,努力实现2019年底无害化卫生户厕覆盖率达到90%的目标。
(三)全面提升村容村貌。坚持精心规划、精致建设、精心管理、精美呈现“四精”理念,以完善功能、提升水平为着力点,纵深推进新农村建设扫一遍行动,加快“七改三网”基础设施和“8+4”公共服务项目建设。
(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第三方治理模式(PPP项目),推动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开展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试点工作。全面启动50户以上及重点区域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建设。
紧密围绕和省会中心城市建设大局,全面贯彻落实农村环境“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集中资金,整村推进,连片整治,解决我区重点流域和区域最为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通过连片整治示范,在农村环保体制建设、政策机制创新、农村环保实用技术推广等方面形成典型示范经验,实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与我区重点流域、区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以及统筹城乡建设等工作的有机结合,为海峡西岸省会中心城市建设提供环境安全保障。
二、连片整治重点示范区域
(一)示范区域选取原则
1、已有一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基础(包括已经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整理、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基本建成等),连片综合整治示范工程在1~2年可以取得明显成效。
2、环境问题相类似,通过集中连片治理可使多个村庄同时受益或通过建设集中的大型污染防治设施,可以同时辐射受益。
3、示范片区可在一个乡镇行政区范围,也可跨乡镇行政区实施。
4、优先支持新农村建设示范区以及灾后恢复重建的集中安置区等。
5、优先支持乡镇政府积极性高,配套资金有保障,组织机构、管理人员落实,管理措施到位,方案编制科学合理的示范区。
(二)重点示范区域
选择饮用水水源保护任务重、农村环境问题突出、畜禽养殖污染较严重以及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的治理难度大的江流域和敖江流域为我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域。
三、工作重点、预期目标与示范效应
(一)工作重点
按照国家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部署及全省、全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重点,我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重点是实施“三清”示范工程。即:以保护农村饮用水源为重点的“水源清洁”示范工程;以整治集中连片村庄生活污水和垃圾为重点的“家园清洁”示范工程;以整治农村畜禽养殖和面源污染为重点的“田园清洁”示范工程。
(二)目标任务
1、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示范工程
通过实施“水源清洁”示范工程,全面完成示范区内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饮用水源保护设施和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截污设施基本完善,取缔保护区范围内排污口,逐步搬迁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村民,使农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95%以上。
2、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示范工程
通过实施“家园清洁”示范工程,建设一批适合农村特点的、相对完善的、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污水处理和垃圾收集处置设施,使得示范片区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得到妥善处理,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治理设施长期稳定运行,污水达标排放。整治村庄的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生活垃圾清运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3、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示范工程
通过实施“田园清洁”示范工程,使得示范片区村庄畜禽养殖布局符合当地政府划定的畜禽养殖“两禁”区要求,做到人畜分离、畜禽集中养殖、集中治理,养殖废弃物做到无害化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通过集中力量实施以上示范工程,在三年时间内,集中连片整治一批环境问题最为突出、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问题村”,使当地环境污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群众切实得到实惠。
(三)示范效应
通过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在有效解决示范片区的农村环境突出问题的同时,取得以下示范效应。
一是建立完善农村环保工作机制。通过示范工程实施,促进农村环保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制定有益农村环保的经济政策和投融资政策,创新项目管理模式,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
二是强化资金效益。在改善农村环境状况的同时,为农民增加收入或降低生产成本创造条件,提高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对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的贡献能力,实现资金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双赢”;
三是推广农村环保实用技术。以示范工程为载体,推广一批低成本、高效率、易维护的农村环保实用技术。
四、配套资金筹措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资金由中央、省、市和地方政府共同承担,其中中央补助50%,省级配套40%,市、区配套10%。原则上,整治项目地方配套资金按市、区各承担50%的比例配套。区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在项目和资金安排时优先支持示范片区,共同形成合力,支持示范区完善配套设施。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为确保我区农村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的顺利开展,区政府成立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
1、市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区政府副调研员
成员:区发改局副局长
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区环保局局长
副主任:区财政局主任科员
成员:各有关部门主管科室负责人
区政府将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增加有关乡镇和部门领导作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
2、职责分工
根据市里工作要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实行市政府统一领导、统筹安排,市直部门抓点促面、督促检查、协调指导,区政府总体负责、组织落实,区直部门协调落实配合开展有关工作,乡镇政府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区政府对辖区内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负总责,并根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建立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本辖区连片整治工程的组织落实、协调推进和考核验收。示范片区所在乡镇政府对本辖区整治工程具体负责,设立专门工作机构,负责片区筛选,实施方案编制,落实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并组织实施。
区环保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牵头制定示范项目管理办法。会同区财政局负责示范片区的申报、下达,落实环保配套资金。指导推动饮用水源地保护示范工程。负责对饮用水源地保护示范建设工程的筛选、实施方案编制的技术指导,负责示范工程建设过程的督促、协调和指导检查。并负责指导1个连片整治典型示范点。
区财政局负责牵头制定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市级配套资金,督促乡镇配套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统筹中央和省、市级配套资金的安排使用,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并负责指导1个连片整治典型示范点。
区农林水局指导推动“田园清洁”示范工程和“水源清洁”示范工程涉及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工程。在“田园清洁”示范工程建设方面,负责对农村畜禽养殖的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养殖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整治片区的筛选、配套资金的落实和安排、实施方案编制的技术指导,负责示范工程建设过程的督促、协调和指导检查。并负责指导1个连片整治典型示范点。在“水源清洁”示范工程涉及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工程方面,负责对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片区的筛选、配套资金的落实和安排、实施方案编制的技术指导,负责示范工程建设过程的督促、协调和指导检查。并负责指导1个连片整治典型示范点。
区国土资源分局指导推动“水源清洁”示范工程涉及矿山污染农村饮用水源整治工程。负责对矿山污染农村饮用水源整治建设片区的筛选、实施方案编制的技术指导,负责示范工程建设过程的督促、协调和指导检查。并负责指导1个连片整治典型示范点。
区城管执法局指导推动“家园清洁”示范工程。负责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村庄的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整治片区的筛选、实施方案编制的技术指导,负责工程建设过程的督促、协调和指导检查。并负责指导1个连片整治典型示范点。
区发改局结合统筹城乡工作,配合各部门推进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合力打造示范亮点。
其他相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按照区政府的总体部署要求,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确保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整治任务的全面完成并达到连片整治的预期效果和目标要求。
(二)措施保障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由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示范片区所在地政府负责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的组织落实,并把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纳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为示范工作的组织实施提供各项保障条件;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
2、健全队伍,抓好落实。区环保局应设立负责农村与生态保护工作的专门机构,并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农村环保工作。有关乡镇也必须设立环保管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有专人管理、推动和落实。
3、科学规划,认真实施。按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的总体目标要求,科学制定整治规划,明确年度工作目标、细化工程项目,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4、加强管理,监督考核。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对示范工程的组织管理、整治任务、项目经费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示范片区所在乡镇政府要建立通报制度,由乡镇政府每季度向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辖区内项目实施情况;区环保、财政、农林水、城管执法、国土资源等部门对示范工程进展和成效、资金使用、设施运行、群众满意程度等进行考核,并予以通报。
【关键词】楚雄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党的十报告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事关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农民的切身利益、农村的和谐稳定。楚雄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但农村环境保护形势仍然严峻,面临许多问题和困难,如何破解这些难题,坚持不懈地做好农村环境治理工作,显得任重而道远。
一、楚雄市农村环境保护现状
1、楚雄市基本概况
楚雄市位于云南省中部,元江水系与金沙江水系的分水岭地带,地跨北纬24°30′~25°15′、东经100°35′~101°48′之间。东临禄丰县,南临双柏县,西与南华县和思茅市景东县接壤,北同牟定县毗邻。楚雄市人民政府驻地鹿城镇,东距云南省会昆明市城区165km,西距大理州首府下关市城区178km。
楚雄市农村辖鹿城、东瓜、吕合、紫溪、东华、子午、三街、八角、中山、新村11个镇和大过口、大地基、树苴、西舍路4个乡,136个村民委员会,2851个村民小组,总人口369645人,总面积4433k,有耕地35.42万亩,旱地17.2万亩。
2、楚雄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现状
楚雄市十分重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在政策法规执行、污染治理和生态示范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1)严格执行农村环保法律法规,提高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水平。楚雄市严格执行云南省及楚雄州下发的为保护农村环境制定的一系列文件,认真研读文件精神,围绕贯彻落实农村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制作电台环保公益广告、制作标语等形式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努力使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加强对农村及城镇周边地区的环保执法监督,把农民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为环保执法的重点,不断创新执法监管的手段与方式,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水平。
(2)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有序推进。2006年以来,楚雄市共投入农村改厕资金1985.12万元,建成卫生户厕3.97万座。不少村庄基本实现村庄布局合理优化,住房新型特色化、饮水安全化、道路硬化亮化、排水有序化、厕所畜厩卫生化、垃圾收集定点化、燃料节约化、村庄绿化美化、村容村貌整洁化,既节约了资源,又减少了环境污染,涌现了一批环境优美乡镇、生态乡镇和生态村。
2010年,楚雄州人民政府印发了《楚雄州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案》(楚政通〔2009〕93号),方案要求从2010年起,每年安排300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并根据财政收入情况逐年增加。方案对乡镇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建设完成时限作了明确要求,到2012年前将分别完成6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方案还对农村工业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业循环经济、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和生态示范创建等方面作了具体要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载体,与农业农村工作和扶贫整村推进工作相结合,重点整治乡镇所在地村委会、乡风文明示范带、扶贫整村推进村委会和处于重要水源地、主要河流及水库周边的村庄。
2010年,楚雄市共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8个,全面推进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建沼气池、改灶为主的农村能源项目建设。
目前,楚雄市农村环境污染加剧的势头有所控制,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10%和15%,规模化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15%,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25%;农村改厕工作顺利推进,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53.9%;已基本摸清全市土壤污染与农业污染状况,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取得一定进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与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率提高30%;农村环境健康危害得到适当控制。
3、大力开展农村生态示范创建活动
近年来,楚雄市大力加强农村生态示范建设工作,不断改善农村环境状况。2009年,楚雄市以七彩云南保护行动为契机,大力开展生态保护行动。楚雄市创建的部级生态示范区于2009年3月12日至13日通过了省环保厅组织专家的验收,同时楚雄市积极争取中央农村环境综合项目整治专项资金,现已建成了苍岭镇西坝河生态示范村、楚雄市鹿城镇“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实施完成西舍路乡龙岗村委会小康环保行动项目。全市已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1个、省级生态乡镇3个、生态示范村3个、省级绿色社区1个。东瓜镇、新村镇、树苴乡被省人民政府命名为省级生态乡镇。目前,楚雄市正在苍岭镇开展生态示范村建设试点工作,并选取15个乡镇40个自然村3973户16712人实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积极探索新农村建设与农村环境保护的结合点。
二、楚雄市农村环境保护形势严峻
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口基数的增加,农村综合开发日益扩大,农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情况日趋严重,农村环境的总体状况不容乐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仍面临严峻的挑战。
1、村民饮水安全存在隐患
不少村民饮水直接取自水库或水井,不少水库因受到自然因素或人为污染,水质已逐渐变坏,不少村庄供水、引水基础设施较差,无完善的安全保障措施,对村民的生命安全造成一定影响。以楚雄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40个自然村为例,40个自然村有7个山区的水是使用井水或山泉水,其余33个村都使用自来水,但所有的集中式供水设施如高位水池等都无安全防护设施,使农村饮用水源存在安全隐患。
2、生活污染加剧,生活污水和垃圾随意排放和堆放
农村生活污水是农村污染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现场调查,农村污水排水主要来源于日常洗浴和厨房烹饪产生的家庭污水。调查表明,目前农村基本无污水处理设施投入使用,几乎所有村落都存在污水、灌溉水、雨水合流制,无污水处理设施,都由村内自然土沟或修建的明渠直接外排,流入附近的河道、河沟或水库中。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村庄生活垃圾堆积和污染日益严重,生活垃圾日益增多。有的村庄虽然建设有简易型垃圾收集坑,可以收集部分生活垃圾,但无健全的清运和管理体系,垃圾坑内及四周长时间堆积和散落各类生活垃圾,散发恶臭,而且由于垃圾停留时间过长产生的浓度较高的渗漏夜流入沟渠加大生活污水排放浓度,影响村庄环境卫生状况。
3、畜禽养殖及农业生产废弃物污染严重
楚雄市农村养殖猪318279头,大牲畜118405头,羊145118只,家禽162456只。根据《农村能源生态工程设计施工与使用规范》,污染源核算按人均日排泄粪便0.25kg,猪日均排泄粪便3kg,大牲畜日均排泄粪便18kg,鸡、鸭日均排泄粪便0.1kg计算,楚雄市辖区人畜禽粪便产生量约56476.23t,粪便除少部分用于农田施肥外,不少多以简单的公厕、粪塘堆沤,或直接堆放于地边街旁,外溢、渗漏严重,雨季受地表径流等冲刷,对下游水体的污染明显增加。由于对人畜禽粪便和生活垃圾处理简单粗放,加上处理不规范和资源利用技术跟不上,流失量约为6777.15t。人畜粪便浓度高,污染负荷大,流失进入水体后,可增加水体的富氧化程度,对水体污染严重。
4、农村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较低,废物资源未得到较好的循环利用
农田废弃物以及离散养殖产生的畜禽粪便的综合利用率极低,没有形成完整的农村物质及能源多级综合循环利用体系,大部分废菜叶随意倾倒,沤制回田利用效率较低,造成可回收利用资源的浪费,同时严重影响区域环境质量。
5、化肥、农药污染问题突出
辖区耕地面积较大,以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为主,化肥、农药施用频繁,在整个面源污染结构中,化肥、农药流失污染问题突出,经分析辖区内化肥、农药污染占总面源污染的15%左右。
三、楚雄市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几点思考
1、广泛宣传,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环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主导是政府,主体是农民。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手段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扩大“以奖促治”政策影响面,采取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传播各种典型模式和选取先进经验,营造有利于保护和改善农村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广大村民理解、支持并参与到农村环境保护中,积极参与连片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发动农民群众对直接受益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工投劳,同时大力宣传农村环保科普知识,加强环保法制教育,使环保教育成为培养造就新型农民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广大农民的环保意识。
2、落实目标责任,完善环保法律体系
楚雄市把农村环境污染防治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态建设和环境污染整治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在2010年市人民政府出台《楚雄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案》,明确了整治目标,划定了整治范围,第一批整治范围为全市15个乡镇广大农村,重点整治乡镇所在地村委会、乡风文明示范带、扶贫整村推进村委会和处于重要水源地、主要河流及水库周边的村庄。各乡镇建立农村环境保护责任制,实行乡镇环境质量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年度和任期目标管理。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环保部门牵头协调、农民群众广泛参与、社会各界积极支持”的工作机制。各乡镇要建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每年都与楚雄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签订责任书,依法解决农村环境管理机构缺乏,职责与职权不明晰的问题。
3、建立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从源头开始处理好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保护饮用水水源
对于广大的农村地区,由于经济实力及技术手段的欠缺,简单地模仿城市污水的处理体系显然是不现实的,因此,需要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和管理制度,以乡镇、村为单位制定环境保护的村规民约,指导村镇因地制宜地进行垃圾处理,尽可能在本区域内消纳本地垃圾。政府应出台鼓励生产和使用有机肥的政策,鼓励农民使用农家肥和有机肥;乡镇和村应该建立生活垃圾堆放点,对农村生活垃圾普遍实行定点封闭式堆集,有条件的地区应推广“村收集、乡镇运输、县处理”的处理模式,集中处理;县域内的乡镇垃圾处理场进行布局规划,尽可能在本区域内消纳本地垃圾。
4、依靠科技进步,大力发展生态农业
依靠科技,优化肥料结构,增施有机肥,通过测土配方施肥,提高肥料利用效率,减少养分流失对环境影响;推广病虫综合防治技术、精准施药技术。通过以低毒、低残留农药替代高毒农药,以生物防治、物理防治部分替代化学防治,控制农作物虫害发生频次,减少化学农药用量。
加速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将农业废弃物、畜禽粪便、作物秸秆等通过资源化途径加以综合利用。如畜禽粪便和秸秆通过沼气化处理,既利用了沼气能源,又可利用沼渣、沼液作果园肥料;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完善免耕覆盖还田、机械粉碎(整株)翻压还田、留高茬还田、秸秆生物反应堆等技术模式,改善土壤理化性状,增加土壤肥力和有机质,逐步消除焚烧和弃置乱堆秸秆现象。
5、建立健全农村环境污染监管机制
加强对环境监测工作的管理,通过部门之间交叉检验等科学方法,提高监测数据质量。以监测评估、及时预警、快速反应、科学管理为目标,构建科学合理的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建设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信息共享平台,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提供及时高效的信息和技术服务。
清原县“十三五”水源地污染防治对策
---清原县政协经科提案委杨绪升
清原满族自治县地处辽宁省东部山区,总人口35万人。全县总面积为3932.96平方公里,其中山地占82.7%,平地占13.8%,水面占3.5%,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清原又是浑、清、柴、柳四大河流的发源地。境内主、支流共有103条,总流长183公里。其中浑河,境内流长83公里,是大伙房水库最上游。清河,境地内流长40公里,是清河水库最上游。柴河,境内流长35公里,是柴河水库最上游。柳河,境内流长25公里,是吉林磨盘山水库最上游。全县地表总水量约10.49亿立方米,地下蓄水量约5700万立方米。是沈抚中部城市饮用水的重要水源地,为此水源地水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下游千万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影响城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一直以来,为确保下游城市安全用水,清原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并为此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水质污染的主要危害
水污染不仅危害农业生产,更重要的是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
一是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由于水污染而造成的主要疾病有癌、结石、心脑血管硬化、氟中毒、消化系统疾病等,水污染已经成为人类健康的隐形杀手。二是影响镇村居住环境。三是污染地表水源和地下水源,生态环境退化,造成人畜、农业生产、企业生产的用水短缺,制约各项事业的发展。四是污染的水源及其污染的土壤,降低农产品的质量和产量,带来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等等。
为此必须切实加强水源保护及水污染治理,不能等污染到了不可逆的地步才想办法,否则成本和代价将会更大。
二、造成水污染的原因
一是农业生产活动影响。传统农业生产离不开化肥农药的施用,据报道,我国化肥的亩使用量已经超过世界平均亩使用量的一倍多,而利用率不到50%,部分农药散落在土壤和水中。近年来,农业生产中的地膜使用量也呈增加趋势。化肥、农药及地膜的使用,往往会使土壤出现板结、酸化、土壤肥力下降,化肥、农药等随着农田排水和雨水的冲刷,进入地表水体,引起地表水体的富营养化,同时,也会渗入地下,引起地下水的污染。此外,农村畜禽养殖也存在较大污染。部分畜禽粪便直接排放导致大量氮、磷等排入河道、渗入地下,引起地表水体变黑发臭和富营养化、地下水污染。
二是群众生活方式及水收集处理措施不利。虽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大部分群众生产生活方式发生了较大变化,但部分偏远农村依然存在生活污水随意泼洒、垃圾直排现象。绝大多数村镇还没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收集管网还未覆盖,农村建设缺少相对完整和系统的规划。
三是部分群众环境保护、水源涵养意识较差,个别村屯存在滥砍盗伐现象。由于农村文化水平相对较低,部分群众对水污染造成的危害还没有足够的认识,对水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了解不够,水污染防治知识欠缺,环保意识淡薄。
四是水污染防治方面地方性法规还不完善,缺少针对农村防污治污的具体条规。
三、水污染治理措施
1、发展有机农业,减少面源污染。农业生产活动中化肥、农药的施用对水环境等污染严重,是农业污染源中的重要部分,研制高产、抗病虫害新品种,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量,提高其利用率,可以大大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此外,利用秸杆还田技术减少化肥使用,增强土壤保肥、保水性能等,是农业循环生产模式的典范。十三五期间应重点加大有机农业基地建设,在现有的34382.66亩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保有面积,大力发展有机中药材、有机杂粮、有机水稻等项目。完善农产品三品认证、质量追溯体系,规范农业投入品管理制度,并在示范基地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实现全过程监管。
2、规范畜禽养殖业,减少污染排放。继续坚持水源地保护分类治理原则。对一级保护区内的畜禽养殖户实行禁养搬迁;对二级保护区内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实行鼓励搬迁或自行投资治理相结合;准保护区内的规模养殖场由政府适当补贴进行生态化改造升级,即养殖场进行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治理须经环保部门确认达标后,政府以奖代补。强化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综合治理,推广畜禽养殖业粪便综合处理,鼓励建设养殖业和种植业紧密结合的生态工程。完成公益性病死动物集中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任务。全面实施全县病死动物的统一收集和集中处理工作,将有效防止病死动物随意丢弃和流入市场等情况发生,同时保护水源地水质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3、积极对上争取,加强湿地保护、水源涵养林项目建设。积极对上争取,拓宽筹资渠道,增加对水源地投入力度,实现保护与开发并重。将生态建设放在首要地位,加大湿地保护及水源涵养林项目建设力度。全面完成浑河流域英额河湿地项目,修建拦河闸、蓄沙池、设置拦污网、进行生物防护、打造生态湿地。同时以河道生态治理、自然修复为主,遵循防洪安全,最大限度的恢复河流的生态功能,开展水源地多条干流治理工程,根据河流有堤段、无堤段具体情况,在河道两侧实施生态带工程,栽植乔灌木;对沿河重点村屯段,设置围栏封育,防止群众向河道内倾倒垃圾、放牧等行为。
在水源涵养方面,一是实施了严格的保护。对公益林禁止皆伐类采伐;天然林停止了商业性采伐;对一级、二级大伙房水源保护区以及公路两侧可视范围以内的商品林禁止了皆伐类采伐;建立辽宁浑河源省级自然保护区,禁止了林木采伐;规划红河谷国家森林公园,实行规范化管理。二是封山禁牧,保护森林。对生态脆弱地段大力封山育林、封山禁牧,确保封育成林。三是大力培育森林后备资源。四是全力推进青山工程。三年以来,我县完成小开荒还林9.7万亩,完成坡地退耕还林3.5万亩,完成围栏封山育林720公里。五是强化资源管护。我县采取多种措施扎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实现了连续33年无重大森林火灾;完成森林病虫害防治面积7.3万亩,防治率达80.22%;开展了“春风”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行为,全县林区治安趋于稳定。六是提高涵养水源能力。五年来我县总计完成国家森林抚育面积30万亩。
水源地实施森林分类经营、分类管理、分区施策,切实做到保护有范围、经营讲科学、利用要合理,注重科学营林,优化森林资源结构,努力打造林业生态强县。全面清退“小开荒”和超坡耕地,大力封山育林,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保护水源区生态环境、涵养水源,促进自然资源的合理、科学利用,实现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
4、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好整体规划。新农村建设的目的在于改善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提高农民持续的自我发展能力,最终实现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生活幸福、文明和谐的新农村。由于水源地大多数农村没有污水处理系统,污水直接排入周边水体,造成河流、水塘等水环境污染,是农村重大的安全隐患。为此要在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中,提高整体规划意识。既要做好基础设施的建设,又要做好相应配套设施的实施。镇村全面安置垃圾箱,设立固定垃圾排放场,并在十三五期间全面建成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立环境监测站,完成生态安全防护工程,完成红透山、北杂木、湾甸子等重点乡镇居民区污水收集处理、管网河道治理项目。
5、合理规划,调整工业企业布局。工业企业发展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治理,划定并科学合理利用工业园区,收集和集中处理工业企业的污染物,建设污水处理厂。在工业企业发展中,要严把项目审批关,狠抓减排工作,对于重污染企业予以关停,鼓励发展对水环境无污染、少污染的行业和产品,提倡水资源的循环利用,推动工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农业进程。
6、加强饮用水源地防护工作。严格饮用水水源地划分和管理。在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周围通过设置围网、护栏、防护林等进行围挡建设,实行隔离防护。防止污染饮用水水源地行为发生,在饮用水水源地设置界碑、界桩、警示牌、宣传牌等明显警示标志,在饮用水水源地的重点部位安装摄像等电子监控系统实施,全天候电子眼监控。在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关闭排污口,搬迁垃圾堆放场及规模化养殖场,在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从事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在二级保护区进行点源和非点源污染整治。通过生态农业建设、废物资源化、垃圾集中收集转运、取缔养殖等措施,防止农业、生活、畜禽(水产)养殖及公路、铁路等流动线源非点源污染。
7、加强饮用水源地潜在污染源摸排检查工作。常态化组织相关部门对可能影响大伙房水库水质的境外来水、库湾种植、尾矿流失、旅游开发和城镇生活污水排放等潜存危害进行摸排,对具有重大影响的因素登记在案。对水库控制流域中的工业污染源进行摸排,定期对企业排污口进行检查,重点加大对汞、氮、磷等有主要污染因素企业的检查,并将重点企业数据登记在案。对周边重点污染源进行摸排,特别加强对上游采矿企业进行检查并登记在案。对水库汇水区范围内农村面源污染进行摸排并登记在案。
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我镇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改善农村生产和人居环境,按照“城市抓创模,农村抓生态”的工作格局,在巩固提高“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成果的同时,稳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农村环境质量不断得到改善。但是,农村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生活污水普遍未得到有效处理;农村“家园清洁行动”长效管理机制还未健全;畜禽、水产养殖污染依然存在;农业面源污染未得到有效的防治;行业污染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农村环保宣恃和农村环保协管员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农村环境保护是我镇环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村(站)、各企业、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创建活动的紧迫性和重要性,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把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创建摆上重要位置。
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为原则,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为基本任务,紧扣“海西应先行、走前头”实践载体,加快推进生态创建,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
(二)主要目标
通过持续开展三年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创建活动,至2012年底前,农村环境污染得到较好的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得到较好的治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恢复与建设取得较大进展,重点区域环境质量明显好转。村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及农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90%以上,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50%以上,开展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20%以上,开展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置的行政村比例达到80%以上,生活用能中清洁能源所占比重达到40%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60%以上,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分散养殖户建设有沼气池,工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达到80%以上。全镇建成农村三级环境管理机构,环境监管能力得到持续加强,公众环境意识得到提高。
围绕农村环保工作重点,解决农村突出的环境问题
(一)深入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和建设
1、加快实施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管理。至2010年底前,各村(站)要加强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排查;建设二级保护区内生活污染处理设施,加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农田退耕等工程措施;制订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至2011年底前,成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
2、加快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建设。至2012年底前,完成乡、村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成立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制订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及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90%以上。
(二)加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
l、制定全镇畜牧业发展规划。农技站牵头,在2010车底前完成全镇畜牧业发展规划编制和规划环评工作,上报市政府批准实施,积极引导养殖场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2、加快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各村(站)根据《市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划定方案》,在2010年底前,依法取缔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完成禁养区外超标排污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整治;建立畜禽养殖长效管理机制,对无法达标排放的养殖场依法予以关闭,至2012年底前,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
3、严格审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建设。各村(站)要坚决严禁新建、扩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要严格控制可养区分散养殖规模,分散养殖户必须配套建设沼气池,通过沼气、堆肥、无害化畜禽粪便还田、生态养殖等综合利用方式,实现养殖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4、制定全镇水产养殖规划,加强水产养殖污染整治。分管农业领导牵头组织各村(站)在2010年底前,完成本辖区的水产养殖产业规划编制,并报本级政府批准实施;通过推广名优新品种和生态养殖模式,扶持和壮大一批生态型养殖企业和加工基地;要依法取缔和搬迁饮用水源保护区、重要永零、歌感水域养殖、无证经蓄、不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水产养殖。
(三)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
1、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制定规范化管理机制。结合全市生态创建活动,分批在创建生态乡(镇)、生态村中同步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并进行规范化管理,至2012年底前,全镇开展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比例应达到20%。
2、加大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建设力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要大力推广“村收集、乡(镇)中转、县处置”的城乡统筹垃圾处理模式,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力度,至2011年底前,完成80%行政村垃圾整治工作。
3、加强海滩和海漂垃圾整治。各沿海村在20lO年底前,完成沿海乡、村海滩和海漂垃圾、废油收集设施和处理点建设,全镇60匹马力以上渔船均应配备“两桶”(生活垃圾收集桶、废油收集桶);组建海滩和海漂垃圾清理保洁队伍,定期清理海滩和海漂垃圾;实施废油无害化处置及报废船只的处理工作。
4、大力推广使用农村卫生户厕。各村(站)要积极实施农村卫生户厕建设整村推进模式,加快卫生户厕改造,至2012年底前,全镇农村卫厕普及率达到50%以上。
5、提高农村清洁能源使用率。各村(站)要加强农村清洁能源使用推广,垦地制宣,积极普及电能、沼气、秸秆、太阳能、水能、风能、地热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及天然气、清洁油等化石能,减少薪炭使用,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至2012年底前,全镇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40%以上。
(四)控制农村重点行业污染
1、规范工业集中区建设,加强污染整治。要加强农村新建项目的审批,规范工业区管理,指导各地政府制定集中区整治方案,至2012年底前,村工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达到80%。
加强废渣堆放场的管理。在2010年7月底前完成废渣堆放场的整改,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和安全事故。
(五)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快循环农业基地建设
1、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及有机农业。各村(站)要加快生态农业建设,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业、绿色农业及有机农业,逐年提高种植面积比例,开展生态创建村(站)的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业种植(养殖)面积应达到60%以上。
2、大力推广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药等技术,减少农药施用量。
3、加大农膜回收再利用。各村(站)要大力推广既能降解又能被土壤微生物分解的降解膜,提高农膜回收再利用。至2012年底前,全镇各村(站)的农膜回收率达到60%以上。
4、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加强田间露天焚烧管理。农技站牵头组织各村(站)在2010年底前,制定本辖区秸秆综合利用方案,积极推行秸秆还田、秸秆堆肥、秸秆气化等资源回用技术,严格禁止露天焚烧。
(六)衣极防治农衬土壤污染
建立土壤环境质量常规监管体系。建立适合我市实际的土壤环境质量监管体系,每年要对主要农产品产地、污灌区、工矿废弃地等区域的土壤污染实施监测,并向社会公布,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七)加强农村自然生态保护
加强村绿化建设。林业站牵头组织各地制定农村绿化方案,重视农村自然恢复、天然植被保护、村庄绿化、庭院绿化、通道绿化、农田防护林建设和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争取每个村建设一块绿地。
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工作长效机制
(一)推进农村环保管理体系建设
1、加快构建农村三级环保管理机制。要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2010年底前,建立村(站)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村(站)明确环保专干。
2、提升农村环境保护地位。重点加强环境监察的硬件设施、技术手段和人员队伍建设,逐步建立较为完善的农村环境预警监控体系,使农村环保工作真正得到落实。
(二)建立健全农村环保投入机制
1、提高生态创建奖励资金。实行“以奖促治”、“以奖代补”、“以奖”等鼓励政策,对成功创建各类村(站)的,在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奖励基础上,币级财政安排预算予以奖励。
2、加大农村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的资金投入。在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资金的同时,市、县(市)区两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重点支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水质改善和卫生监测、农村改厕和粪便管理、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海洋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农村环境健康危害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外来有害物种入侵防控。
(三)严格实施农村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制
1、严格执行省、市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各村(站)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职责范围内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农村环保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农村环境保护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指导相结合的原则。各村(站)全面负责行政区域内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四)完善村(站)环保工作年度考核制度
建立村(站)环境管理考核制度。将农村环保三级管理机构建设、重点流域整治、重点行业整治、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畜禽与水产养殖污染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及垃圾治理、海漂垃圾治理、生态村(站)创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各项内容纳入其中,将村(站)街道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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