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审计工作计划(收集5篇)
时间:2026-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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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预算编制
开发区财政总预算由财政局按照“统筹兼顾,量入为出;科学合理,综合平衡”的原则进行编制。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管委会确定的定额标准、开支范围,认真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因国家政策调整、人员发生变动等因素,需追加调整预算的,由有关职能部门提出,经财政局审核,报管委会主要领导批准后作相应调整。财政预算按照《预算法》规定,严格实行指标管理。
(二)财政预算执行
1、经批准的财政总预算由财政局具体负责执行。其中:农业水利、计划生育、民政社保、村干部报酬等专项支出预算,由社会事业局等有关职能部门提出申请,经财政局审核,报管委会主要领导批准后执行。
2、经批准的部门预算由各部门(单位)负责执行。按照国库集中收支制度改革要求,部门(单位)每月编制用款计划,报财政局批准。具体使用时由各部门(单位)经办人签字、负责人审批后,到国库收付中心办理拨付。部门预算年度结余,可结转到下一年使用。
3、开发区招商经费,由招商局提出申请,经管委会分管领导审核,报管委会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国库收付中心办理拨付。开发区工资福利等人员经费,由党群工作部提出申请,经管委会分管领导审核,报管委会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国库收付中心办理拨付。管委会的会议、接待、考察等其他专项经费,由经办人签字、党政办审核,报管委会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国库收付中心办理拨付。每月底,财政局将执行情况及时反馈给各部门(单位)并上报管委会领导审阅。年底,财政局向管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二、开发建设资金管理
(一)管理范围
开发区下属各投资开发建设单位,即: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经济开发区开隆投资有限公司、经济开发区开泰投资有限公司、市财盛土地储备开发有限公司、市财盛土地储备中心、经济开发区投资服务中心、联合担保有限公司等单位,全部纳入开发区建设资金管理范围,由财政局统一核算。市新城东投资有限公司仍由社会事业局管理,财政局、审计局负责监管。
(二)建设项目预算编制
1、年度计划项目。根据开发区总体规划和要求,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把年度开发建设性项目(包括基本建设、园林绿化、征地或收购、拆迁安置、规划设计、评估评审等方面,以下简称“建设项目”)预算,按照实际情况排全、排细、排实,预算编制到具体每个项目;由财政局在各部门申报基础上,对建设项目进行汇总,经管委会分管领导审核,报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确定,由管委会主要领导批准后予以严格实施。
2、年度追加项目。年度没有计划但根据实际情况必须实施的,由有关职能部门提出申请,经管委会分管领导审核,报管委会主要领导批准后,作为增补项目列入当年追加预算项目管理。
(三)建设项目资金审批
1、建设工程项目。
分期付款的建设项目,在竣工决算前,由施工单位提出工程款拨付申请,填写“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付款申请表”,并提供工程建设合同书等有关资料,送有关职能部门审核,由职能部门项目负责人根据合同及工程进度进行核对,填写“付款审批单”;经职能部门领导审核,报管委会分管领导复审;经财政局复核,报管委会主要领导审批后,由财政局办理拨付。
竣工决算审核的项目,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工程决算审核报告”、审计局出具的“建设项目审核意见书”、档案中心出具的“建设项目档案接收证明”(100万元以上项目)。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根据决算情况安排付款,审批手续同上。
在开发区范围内施工的单位,必须提供开发区地税发票方能结算工程款。
2、其他项目。
除上述建设工程项目外,开发区的征地、拆迁、安置、规划、评估和财务业务费用等其他项目经费支出,由有关职能部门提出申请,经管委会分管领导复审,由财政局复核,报管委会主要领导审批后,由财政局办理拨付。
(四)其他方面
1、土地出让收入管理。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政发〔〕96号)精神,开发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由开发区财政局分别与市财政局、国土局统一结算征地和拆迁安置补偿、土地出让净收益等收入,并纳入开发区财政统一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财政部门做好土地款项的结算收缴工作。
第一条省重点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重点项目)是指列入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五年计划的重大项目和年度重点建设计划的项目。省重点项目由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商省有关部门提出,报省人民政府审查,省人大审议通过。
第二条省重点项目的确立应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自觉接受省人大、省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三条省有关部门对重点项目以下主要方面进行监督,并视情况进行检查。
(一)项目履行基本建设审批程序情况;
(二)勘察、设计、咨询等项目前期工作开展深度;
(三)项目招投标活动开展情况;
(四)工程监理情况;
(五)项目工程质量情况;
(六)项目概算执行情况;
(七)项目法人责任制落实情况;
(八)项目合同执行情况;
(九)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十)项目的建设方案和标准执行情况;
(十一)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条重点建设项目审批严格按国家规定程序进行,审批部门必须严格按照省政府部门职责分工进行,政府各职能部门对项目审批过程中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相互监督,各审批部门要定期将重点项目有关审批信息报告省人民政府。省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委派对项目进行稽察。
第五条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必须达到规范、规程规定的深度。重点项目的主要前期工作报告必须由有资质等级的机构编制,并按规定进行评估、审查。咨询、勘察、设计等中介机构必须对所提交的成果负责,并承担经济责任,在实施过程中,因前期工作深度不够发生重大变更,造成重大损失的,根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第六条省重点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责任制,保证工程质量。省建设厅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重点项目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接受质量问题举报。建设、施工、设计、监理、质检等单位和个人对所负责部分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
第七条省重点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制度,重点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依法进行招标,择优选定中标单位。招标方式和初步发包方案须经项目审批部门核准,未经核准的,中标结果无效。省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法监督重点项目招标投标情况,并向省发展计划委员会通报有关情况。
第八条使用省级财政性投资的重点项目必须锁定概算总投资。使用省级财政性投资的重点项目,由省审批的,投资规模、建设内容必须经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准;属于国家审批的,投资规模、建设内容经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审查后上报。
投资概算一经批准,即作为安排和拨付资金的依据,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突破。
工程招标确定的中标价应作为合同签定价格,并明确作为结算价予以锁定,在合同中应予明确由承包方负责到底,不得追加投资。超概算项目申请追加投资,由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派出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进行稽察,查明超概原因,对违规单位和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后,项目单位按基建程序完善概算调整手续,方可继续安排资金。
第九条使用财政性资金的省重点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财政集中支付制度和财务总监制度,确保国家资金安全。财政部门根据批准的投资计划、投资概算、建设内容、施工合同、招投标结果等文件资料按工程进度集中支付财政性资金,
财务总监对建设单位负责人和财会人员在建设过程中执行财经纪律、政策法规情况进行监督,对建设过程中涉及重大投资变动和资金支付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向财政厅作出报告,同时抄报省计委。未经财务总监签名认可,不得拨付财政性资金。
第十条重点项目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落实有关建设条件,在有关监督制度具体落实之前,不准动工建设。
第十一条省重点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程监理制度。监理工作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通过招标选择。监理单位必须认真覆行工作职责,由于过错造成重大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省建设厅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监理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对违规监理机构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省重点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重点项目报表制度。建设单位要按月向计划、建设、财政、审计以及行业主管部门报告项目进展、存在的问题以及投资完
成和资金到位情况。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按季度综合项目情况向省人民政府报告。
第十三条省重点项目实行实施过程中的概、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制度。审计部门要将审计结果抄送计划、财政、建设及项目所属行业主管部门。
审计结果是有关部门拨付建设资金和进行竣工验收的依据之一。
第十四条省重点项目按照国家行业和省的有关规定实行竣工验收制度。省级财政性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在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省建设厅及行业主管部门监督下
进行,验收过程中,必须对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进行审查和评价,对不合格工程不予验收。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五条建立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牵头,财政厅、审计厅、建设厅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参加的省重点建设项目的稽察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建立正常的信息、资料交流制度和重大违规事项通报制度,并根据需要统一组织联合稽察。
第十六条重点项目建设单位依法自主开展工程建设工作,并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及监督部门的监督,对实施过程中的不公正待遇直接提出申诉,省有关部门要予以重点协调解决。
一、20__年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认真做好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的审查工作
一年来,我们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的宏观调控政策统领全市国民经济计划的审查监督,夯实基础工作,提高年度国民经济计划运行审查的质量。今年8月,我们组织部分人大常委到发改委听取了20__年上半年计划执行、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和争资金跑项目工作落实情况的汇报,为县人大常委会听取20__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提供了如实的参考资料。
(二)、不断强化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
在财政预算的审查监督中,财经工委紧紧围绕市委的工作部署和常委会的总体要求,突出审点,完善监督机制,不断提高对财政审查监督的质量。
1、做好对20__年度县财政决算和民政局部门决算的审查。为了做好决算的审查工作,在常委会召开前,财经工委根据县审计局关于20__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和县财政局关于20__年度县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严格按照《监督法》、《预算法》规定的内容和程序进行审查。一是根据当年人代会批准的预算,审查了决算草案,及其决算报告的合法性;二是根据审计报告,审查了决算的真实性。根据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于12月上旬对20__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情况和处理结果进行了专项检查。三是对专项资金、转移支付、非税资金收支等情况进行重点审查。四是加强细化到"目"的部门预算审查。我们把了解掌握的部门预算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及时反馈给财政部门,使编制的部门预算更加符合实际。
2、加强对部门预算编制的监督。为了认真做好对20__年度县本级部门预算编制的监督工作,在部门预算编制过程中,我工委积极参与、介入到部门预算编制的各个环节,掌握第一手资料。在部门预算草案初审中,我工委多次听取计划和财政及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通过召开部门座谈会等方式互相交换意见,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全县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规范化,提高了各项计划和预算指标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3、加大了对预算调整的审查监督力度。随着我县经济的快速发展,全县财政大幅增长。为了使财政增收资金得到合理有效的安排,我工委注重了对财政预算调整的审查监督。多次到财政部门查资料、对数据,分析调整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我委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初步审查建议得到了财政部门的采纳与吸收,在常委会上也得到了组成人员的认可。
(三)、围绕常委会的安排,做好对口部门的工作监督
一是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我工委在今年的工作中,把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和分配使用情况作为今年监督管理调研的重点。组织调研组采取听汇报,电视台公告、开座谈、走访部门、实地察看等方式,对我县规定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人均年收入标准情况,经济适用廉租房住房选址、开工、套型面积、数量情况、最高限价、销售情况、建设和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和做法等开展了广泛而深入的调研。取得了较好的实效。二是积极配合上级人大部门在我县开展了安全生产工作视察、经济运行情况调研等专项工作。
(四)、组织开展了对《统计法》的执法检查工作
按照省人大财经委的安排和县人大常委会今年执法检查计划,我工委在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领导下,于7月中旬至下旬组织开展了对全县40余个乡镇和单位的《统计法》执法检查工作。通过此次执法检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各单位的《统计法》意识。
(五)、积极做好各项联系工作
今年,我工委委加强了与所联系县直单位的沟通,了解他们的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其依法行政,积极为发展县域经济服务。同时经常深入基层了解代表和群众的心声,并及时反馈给政府的有关部门。加强了与抚州市人大财经委的联系,积极做好配合执法检查等有关工作。
过去的一年,财经委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如在计划、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方面,还需要不断总结实践经验,进一步深化和完善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主动克服,加以改进。新的一年,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监督法》,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有效的监督形式和途径,进一步开创我县人大财经工作的新局面。
二、20__年工作要点
一、加强计划审查监督工作
1、做好我县20__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__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工作,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审查报告。
2、做好对代表大会有关计划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督促工作。
3、
做好20__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审查工作。二、加强预算审查监督工作
1、做好20__年度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工作。
2、做好20__年度县级决算的初审工作。
3、组织好20__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
4、做好对20__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情况和处理结果的督查工作。
三、认真做好执法检查工作
1、配合省、市人大开展有关执法检查工作。
2、对对口联系部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推动县域经济赶超发展。
上半年的主要工作
2008年,我局年初审计计划项目51个,其中:审计项目44个(跨年度项目4个),调查项目7个。2008年5月,计划项目调整为50个,其中:审计项目44个(跨年度项目4个),调查项目6个。现已完成14个项目(审计项目12个,调查项目2个),在审项目14个,查出违纪违规金额1591万元,责令自行纠正金额1591万元,审计工程总投资9424万元(工程竣工决算审计815万元,工程预算审计8609万元),为国家节约资金320万元(审减320万元),向地方党政、上级审计机关和各级新闻媒体报送审计信息12篇,提出审计建议43条,在维护我县经济秩序,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积极推进和谐富顺建设
(一)进一步深化预算执行审计工作,促进规范预算管理
按照审计“一体化”思路,围绕促进我县财政体制改革,规范财政管理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目标,在财政预算的制定和执行上,在财政资金合规合法性、财政集中支付、预算执行的结果上加大了审计力度,在审计方法上继续把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与各项专业审计相结合起来,突出了重点,改进了方法。2008年上半年,我局开展了对县财政局、地税局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开展了县地税局机关、县委党校两个单位的部门预算审计,目前已完成了以上项目的现场审计工作。
(二)继续开展乡(镇)财政决算审计,规范财政决算管理
2008年,我局安排对李桥镇、狮市镇财政决算进行审计,此项工作在下半年进行。
(三)继续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审计,规范财政资金行为
2008年,我局拟开展县计生局财务收支审计,此项工作在下半年进行。
(四)狠抓基建投资审计,规范固定资产投资行为
为了促进国家建设项目的规范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廉政建设,提高投资效益。一是加强宣传,扩大影响。我县审计机关始终重视投资审计工作的宣传。一方面利用会议、报纸、广播电视、信息及新闻媒体就我县投资审计的范围、重点、程序、要求、投资审计工作的开展等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招标定价、审计定钱”制度等进行宣传,另一方面审计人员结合审计工作直接进行宣传,扩大了投资审计的影响,为我县投资审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得到了地方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好评。二是突出重点,提高质量。为了“合理确定造价,有效控制质量”,2008年我局根据投资项目的规模大小,政府重视、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程度相对划分重点建设项目与一般建设项目,对重点建设项目实行(概)预算、在建、竣工决算全过程跟踪审计,即事前事中审计与事后审计并重,对一般建设项目实行竣工决算审计,即事后审计。既突出了重点,又保证了质量,提高了效率,体现了成果,同时顾及了审计力量不足的状况,综合效果显著。三是开拓领域,强化服务。我局继续加大了投资竣工决算审计力度的同时,将审计“关口”前移,对重点建设项目实行事前事中审计,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合规、合法、真实性审计的基础上,对实施项目中建章立制及执行等问题及时提出建议,把问题及时消灭在萌芽状态,也为竣工决算审计奠定基础。为国家节约了资金,有效防止了国有资产的流失,而且预防了腐败现象的发生,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2008年我局已完成投资审计项目7个,审计投资额9424万元,节约投资320万元,为政府和有关单位部门提出了二十多条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得到了县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四是积极探索,提高效益。对污水处理场项目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进行有益的审计探索。
(五)狠抓企业审计,为政府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2008年,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规范管理,深化我县企业改制工作,我局在下半年拟开展对县富康公司、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审计。
(六)强化民生专项资金审计,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2008年,为严肃财经法纪,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我县民生资金发挥更大效益,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局拟开展扶贫资金、“金土地”项目专项资金、2007年粮食产区中型灌区渠系配套、2007年省级财政旱山村集雨灌溉工程、2006年乡镇兽医站设施建设等6个项目的审计。此项工作在下半年进行。四川汶川“5.12”大地震发生后,按照省审计厅要求,我局抽调了一名审计人员,奔赴灾区第一线开展抗震救灾资金审计工作,根据市局安排,积极配合市审计局开展全市中小学校抗震救灾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同时,组成审计组对我县抗震救灾资金的筹集、管理、拨付、使用等情况进行跟踪审计,以保证抗震救灾资金落到实处。
(七)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强化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
开展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从机制和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项有效措施。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审计法》,加大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力度。2008年,县委组织部委托我局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7个,现已完成5个项目的现场审计工作,力争在2008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经济责任审计目标任务。为严肃财经法纪,促进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发挥积极的作用,为干部管理部门考核、使用干部提供可靠依据。
(八)搞好审计(效益)调查,为政府宏观经济决策服务
根据省、市审计局2008年工作计划安排,我局拟对全县农村信用社发放党政机关贷款、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失业保险基金和就业补助培训资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经济实用房及廉租房、“普九”偿债资金等6个审计(效益)调查。同时,根据县政府交办,拟开展对四川富益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经营业绩情况调查、四川自贡国康实业有限公司省道207线资泸路(富顺段)改建工程投资情况的审计调查。
上半年,已完成了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审计调查,审计金额864万元,通过审计,揭示了我县缩减农村中小学校计划建设面积187.66平方米及未完工程投资90余万元等问题,分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了4条审计建议,为规范我县农村中小学校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的筹措、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已完成对四川自贡国康实业有限公司省道207线资泸路(富顺段)改建工程投资情况的审计调查,揭示了该公司多列投资成本322万元、多付工程款168万元、无依据调整债权债务507万元、通行费收入未按规定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86万元、试运营期间经营亏损338万元及土地使用权证未及时办理、抽逃注册资本、代扣税金未及时入库等问题,分析了原因、提出了建议、为政府实施国有股权复位奠定了基础。富益公司2007年度经营业绩情况审计调查正在实施过程中,预计6月下旬完成。
(九)竭力配合上级审计机关搞好审计或审计调查工作
一是根据省审计厅的统一安排,为支持我省抗震救灾工作,确保救灾款物严格管理,合理、合法、合规地有效使用,我局抽调了一名审计人员,奔赴灾区第一线开展抗震救灾资金审计工作;抽调一名审计业务骨干参加市审计局企业审计工作。二是积极配合市审计局开展全市中小学校抗震救灾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十)积极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
为实现我局年初提出的“两个完善、两个提高、一个探索”的审计信息化建设工作目标,推进先进的审计技术手段与有效的审计工作方式,不断探索计算机审计的新路子、新方法。一是加大了计算机在审计业务等领域的探索和应用。2008年,我局在财政、地税、四川富益电力股份公司、水资源公司等项目的审计中,加大了计算机审计的探索和应用,有效缩短了审计周期,提高了工作效率;二是积极探索开展联网审计,与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进行了联网,为推进我县审计技术手段与有效的审计工作方式、提高审计工作效率打下了基础。
二、加强审计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审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思想建设。
1、不断加强职工政治业务学习,提高审计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按照我局《2008年度机关“五五”普法、党支部生活和政治业务学习工作意见》安排,重点学习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省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县十届二次党代会精神、“十一五”规划、科学发展观、荣辱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有关知识。
2、认真开展领导班子“五好”创建活动。按照中共富顺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富顺县委组织部关于2008年全县科局级领导班子开展“五好”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富委办发[2008]39号)精神,我局成立了创建“五好”班子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进行了部署,制定了实施意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了学习教育,其余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二)加强法制建设
1、加强职工法律知识的学习
2007年是实施“五五”普法的第三年,根据市、县要求,我局一是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二00八年度机关“五五”普法、党支部生活及政治业务学习工作意见》,结合我局审计工作的实际,在重点学习宣传了新修订《审计法》、《四川省内部审计条例》的基础上,加强对《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务员法》、《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自贡市审计局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法律援助条例》、《条例》、《五五普法规划》等30余个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了我局干部职工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掌握法律知识的积极性。
2、不断强化审计质量控制,切实防范审计风险
2008年,一是以贯彻落实《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为重点,严格实行审计项目全过程质量控制,着力解决审计方案、工作底稿、审计日记等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促进了审计工作质量的提高。二是认真执行《四川省审计厅审计项目复核暂行办法》,不断规范复核程序,提高审计复核质量。三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依法行政。在审计执法中,一方面严格执行《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审计执法中故意或者过失造成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依据错误、违反法律程序、超越或者的,要依照《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按照《自贡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暂行规定》和《自贡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试用)》,认真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受理和审查有关案件,依法客观公正地做出处理。
(三)加强队伍建设
我局注重对全局审计业务人员进行培训,不断充实审计队伍力量,努力建设一支政治思想合格,审计综合业务素质过硬的审计执法队伍。在加强全局干部职工思想建设的同时,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2008年,我局组织全局审计人员学习了《审计法》、《四川省内部审计条例》、《会计法》、《税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行政许可法》、《审计质量项目控制办法》、《监督法》等基本法律知识。结合平时审计业务工作的开展,组织全局审计业务人员学习审计业务知识、计算机基本知识、计算机联网审计以及OA、AO系统审计有关知识和审计专题学习讨论。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各种形式的文化进修学习和各种职称考试。组织全局审计业务人员参加审计署举办的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培训,对全局年轻审计人员进行了会计、审计知识培训和考试,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008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中心工作,按照第时期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九届省纪委第二次全会、县委十届七次全委会及省、市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部署和有关会议精神,一方面,我局制定了《二00八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富审[2008]17号),与县委、县政府签订了《2008年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书》,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廉政承诺》,将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层层分解,明确了目标、职责,确保了廉政建设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加强了全局干部职工队伍反腐倡廉教育,工作中,严格审计人员纪律,不断促进领导干部和审计人员廉洁自律,促进了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另一方面,作为审计监督机关,我局积极发挥审计执法监督作用,促进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一是作为牵头单位,要认真搞好县级机关各部门、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权力的约束,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行为,从而为从源头上预防治理腐败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今年,受县委组织部委托,我局将对全县17名县级机关各部门、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开展任期经济审计;二是作为协办单位,积极协助县有关部门,积极发挥审计执法监督作用,不断促进规范管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推动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前发展。
三、圆满完成地方党政交办的任务
一是根据县政府的安排,我局抽调4名审计人员协助县纪委开展全县偿债资金的检查,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信息依据;二是积极开展帮扶乡镇和企业工作,年初,我局领导班子与我局定点帮乡的宝庆乡主要领导一起,就该乡新农村建设、农业产业结构、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等方面进行了探讨,提出了建议,并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提供协调与服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我县“工业强县”战略,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开展了2008年工业服务月活动,了解了联系企业经营状况,发展目标和目前存在问题,为推进我县工业经济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三是积极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四川汶川“5.12”大地震发生后,我局动员广大党员、干部职工,通过参加当地党委政府组织捐款、缴纳“特殊党费”、“特殊团费”、“系统支援”等多种形式积极为灾区献爱心,截止目前,全局19名干部职工共为灾区捐款为1万余元,已定向支援绵竹、什邡市审计局各5000元。2007年春节,到宝庆乡慰问贫困党员3户。2008年“六一”期间,按照县委、政府的工作安排,到宝庆乡第二小学校和铁炉村小学校进行了慰问,结对帮扶了4名贫困小学生。
四、审计工作目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审计任务重与力量不足的矛盾十分突出。
二是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仍有较大差距,影响了审计质量的提高。
三是审计执法力度还存在差距。
四是干部职工的政治待遇、经济待遇偏低,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2019年经济科将立足发挥科室职能作用,主要采取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审议工作报告等监督形式,加强对政府经济建设类、城建等重点工程、农林水、安全生产等事项的监督,对政府相关部门发挥职能、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提出意见建议。今年,经济科将按照县人大常委会总体安排,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推进预算监督联网工作。
立意:审查和批准政府预决算,监督预算执行,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新预算法实施以来,人大的审查监督权不断扩大,对政府全口径预算、预算公开、政府举债行为等方面的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强。然而,仅通过审议预算报告、听取工作汇报等传统方式已不能满足日益规范严格的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要求。
做法:实现人大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联网,再逐步与政府收入征管、社保、国资和审计等部门联网,实现预算收支信息的横向联通对比,逐步实现对预算的全口径审查和对预算执行的全过程监督。
目的:开展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为人大依法开展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搭建了新平台,拓宽了新渠道,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深入性和有效性,有利于政府规范预算管理,提高预算水平,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打造阳光政府、责任政府。
二、5月份,对全县重点项目开工、建设情况和交通路网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调研。
立意:了解全县重点项目开工、建设情况和交通路网体系建设情况,督促政府加快相关项目建设的步伐,进一步提高交通路网体系建设的效率和质量。
做法:1、调研采取实地看点、查阅资料及召开座谈会的方式进行,了解全县重点项目开工、建设情况和交通路网体系建设进展情况。2、牵头组织委员和部分代表进行视察,听取相关情况报告。
目的:推动政府主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等加强沟通衔接,强化协调配合,提前做好项目规划,办理好相关手续,合力推动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和交通路网体系建设顺利有效地进行。
三、10月份,听取和审议计划和财政预决算等相关报告。
立意:贯彻相关法律规定,做好此项常规性工作。
做法:深入财政、审计、发改等部门进行调研;与计划预算委员会、财政经济预算审查监督专家咨询委员会一起,认真做好相关报告的预审工作,为常委会议审议和批准县政府2018年财政决算报告提出主体审议意见;听取和审议县财政局关于201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审计局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报告;听取和审议县发改局关于2019年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四、12月份,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县2019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立意: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是全体人民共同的宝贵财富,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依据宪法和法律,人大及其常委会负有国有资产监督职责。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是县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手段。
做法:1、明确报告方式。县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年度报告采取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报告全面反映各类国有资产基本情况,专项报告分别反映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等国有资产管理情况。2、突出报告重点。根据各类国有资产性质和管理目标,确定各类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重点。3、提高报告质量。县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科学、准确、及时掌握境内外国有资产基本情况,切实摸清家底。要建立健全我县各类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制度,依法明确和规范报告范围、分类、标准,确保各部门各单位的国有资产报告结果完整、真实、可靠、可核查。
目的:在全县建立起人大和政府部门间横向协作、上下纵向联动的国有资产报告工作体系,全力支持人大履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职责,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全面如实地向人大、向人民提交一本“完整账”和“明白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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