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融资方法范例(3篇)
时间:2024-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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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绥芬河市;中小企业;直接融资
[中图分类号]F830.9[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
2095-3283(2012)03-0105-03
一、各种融资手段的差异性分析
现阶段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来源有:间接融资、直接融资、企业自筹资金和政府扶持资金。间接融资是指通过银行进行抵押、担保和信用贷款。直接融资包括股权融资和债务融资。股权融资又分为发行股票(IPO)、私募股权基金和产权交易。债权融资则是发行企业债券。
如果绥芬河市有条件的企业实现直接融资,不仅能够满足企业自身需求,还将促进区域经济整体提升。针对产业特点、发展阶段、现实条件、盈利能力和需求偏好,绥芬河市企业在适应性选择上应有所差异。
(一)发行股票
由于股票经常是溢价发行,故股票筹资的实际成本较低,而且筹集的资金无需偿还。但股票发行手续复杂,还要公布公司财务状况,所受制约较多。此外,增发股票还导致股权稀释,影响股东的既得利益和对公司的控制权。
(二)银行贷款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通常较为方便,能较快弥补企业的资金缺口,但信贷的期限一般较短,资金的使用范围往往受到严格限制。而且在企业经营状况不佳时,银行往往惜贷。
(三)发行债券
相对而言,发行债券的资金筹集期限较长,募集的资金规模较大,资金使用较为自由,而且现有股东对公司的所有权不变。但是,公司债券投资的风险性较大,发行成本一般高于银行贷款,还本付息会给公司带来较重的财务负担。
(四)产权交易
产权交易市场可以帮助中小企业进行资产并购和重组,促进产权资源的结构优化;还可以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参与和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合作,开展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融资。不足之处在于还没有建立较为完善的、全国性的产权交易法律法规,产权交易市场的流动性过低,以及区域分割严重,大大降低了市场有效性。
(五)私募股权基金
私募股权基金是股权投资,主要期望股本的分红获得收益,会直接参与管理。股权融资既能为企业赢得合作伙伴,改善企业治理结构,“门槛”又比上市融资低很多。而且私募股权基金在退出过程中,也能与主板、创业板、产权交易市场等不同层次资本市场发生有机联系,对我国中小企业发展具有不可估量的推动作用。
二、发展直接融资的必要性
(一)有利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方式中,有48.41%的企业选择自有积累资金,38.89%的企业选择通过银行信贷,而通过其它形式筹资的企业不足13%,其中仅有2.38%的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进行融资。对绥芬河市而言,企业直接融资基本处于空白状态。
合理调整中小企业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的比例,充分利用直接融资手段,使资本结构与企业所处的发展阶段相适应,可以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近年来在利用银行贷款和争取政府政策性扶持资金方面,绥芬河市已经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是由于种种客观因素的制约其发展空间已经不大。友谊木业和远东集团目前正积极运作上市,表明绥芬河市企业已经迈出了直接融资的第一步。
(二)有利于推动产业升级,整体提升市域经济
私募股权基金是通过风险投资的介入,推动创新型企业发展;在并购活动中对企业定价、产业融合以及升级换代起到重要作用;通过资本注入的形式影响被投资企业的高管层,提出战略建议,帮助企业转型。
产权交易以实现企业盘活资产存量、优化资源配置为目标,为大量的非上市股份公司提供专业、高效的融资平台和股份转让服务。
企业上市是显示地方经济实力和发展速度的重要标志。通过上市,企业不仅可以迅速扩大规模,实现低成本扩张,更重要的是通过与资本市场的接轨,有效带动整个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这些直接融资手段的引入和合理运用,将对绥芬河市优势产业结构调整和提升带来巨大支持。
(三)有利于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引导企业规范发展
私募股权基金是机构投资者,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监督能力。同时,由于注重与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私募股权投资者能为保护自身投资权益而对企业经营管理进行干预和监督。企业上市改制过程中,保荐人、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等众多专业机构要帮助企业明晰产权关系,规范纳税行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因此,这些直接融资手段不仅能为企业从资本市场带来所需资金,同时也具有影响深远的“管理价值”。
(四)有利于带动间接融资,构筑良性融资平台
直接融资手段对所投资和交易目标企业或公司推行现代企业规范化管理,客观上也增强了企业对银行放贷的吸引力,进而有助于形成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互为替代和补充的良好局面。
(五)有利于规范投资行为,提供合法投资渠道
绥芬河市民间投融资和借贷行为一直很活跃,但还存在不规范、甚至违法现象。绥芬河市企业上市和私募股权基金投入将为广大个人投资者提供合法、规范的投资平台。
(六)有利于整合现有企业,创新招商引资思路
对绥芬河市而言,在招商引资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充分整合现有企业资源,通过直接融资手段盘活存量资产不仅见效快,而且成活率高;不仅可为企业直接融资开辟道路,也有利于打造绥芬河市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基础和核心竞争力。
三、绥芬河市发展直接融资的可行性分析
(一)政策越来越有利
2007年6月1日起我国正式开始实行新《合伙企业法》,为私募机构以有限合伙的形式开展投资活动提供了法律平台。在主板和中小企业板基础上,2009年10月创业板的推出为股权资金退市提供了新的渠道。
企业发行债券的相关政策、法律及条例也已陆续出台。2008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的“金融30条”中提出,要稳步发展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开展中小企业短期融资券试点;央行在2009年年度工作会议上,也提出了要继续开展中小企业短期融资券试点,研究在银行间市场推出高收益债券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2009年11月,《银行间债券市场中小非金融企业集合票据业务指引》正式,更为中小企业发行集合票据进行直接融资提供了新的途径。近年来国家还陆续出台了《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等。
2009年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中提出:加快创业板市场建设,完善中小企业上市育成机制,扩大中小企业上市规模,增加直接融资。引导社会资金支持中小企业的创业投资,积极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稳步扩大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规模,积极培育和规范发展产权交易市场,为中小企业产权和股权交易提供服务。
2009年10月,工信部为贯彻落实(国发[2009]36号)文件要求,就开展区域性中小企业产权交易市场试点下发了通知。试点目标是为各类中小企业的产权、股权、债权等提供交易平台。
2009年11月16日黑龙江省通过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快速健康发展的23条意见。其中第四条便是积极引导民间资本投资股权基金,以互利共赢机制吸引民间资本发起创建创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等股权投资基金。第五条则是搭建全省统一的股权交易平台,通过股权交易、质押等形式,实现民间资本合理流动。2010年8月11日,黑龙江省产权交易中心牡丹江分中心挂牌成立。
(二)实践经验越来越丰富
如宁波市把握长三角地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试点城市机遇,从2008年5月起,稳步放开股权投资市场,目前该市的股权投资企业已超过20家,注册资本规模近20亿元。2008年10月宁波市政府还通过了《关于鼓励股权投资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允许企业和个人直接参股投资企业。天津私募股权基金发展迅速。2006—2009年底,天津已有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和产业风险投资基金355家,成为国内私募股权基金相对集中的城市。
2007年11月29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内首只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由深圳市政府和国家开发银行公开发行,发行额为10.3亿元,开创了中小企业新的融资模式。接着北京中关村高新技术中小企业集合债券(“07中关村”)、大连市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简称“09连中小”)相继发行。作为第一只非银行担保的集合债券,“大连模式”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提供了崭新的思路。
2010年7月6日河南省《关于全国区域性中小企业产权交易试点市场工作方案的请示》获国家工信部批复同意。这标志着河南省技术产权交易所成为我国首家、也是目前惟一一家获准启动区域中小企业产权、债权、股权交易试点的地方交易所,并于2010年11月12日开盘,营业区域为中部六省以及山东和浙江两省。
(三)交易成本前期运作费用降低
以企业上市为例,由于过去实行额度制,仅企业上市前期费用要近千万元。现在实行券商保荐制,进行市场化运作,企业上市的前期费用完全可以控制在100万元以内。
四、绥芬河市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直接融资条件的内在动力不足
企业经营管理意识、观念和方式较为落后,对融资手段,尤其是直接融资缺乏应有的认识。有的民营企业家对直接融资的规则、程序、步骤和要求知之甚少。还有些企业老板担心企业上市和私募股权基金介入后,由于股权多元化、管理规范化而丧失对企业的控制权。
(二)符合直接融资的企业资源不足
绥芬河市中小企业发展起步晚,数量少、规模小,产业单一,且大都属于传统产业。对照上市条件和发债标准,大都不具备主体资格,部分企业管理不够规范,存在产权、股权模糊等问题,没有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
(三)政府对直接融资的推动不足
培育企业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从先进地区经验来看,在初期,政府推动极为关键。例如,江苏省江阴市政府全程参与企业上市相关工作。目前,江阴以拥有27家上市公司成为全国县级市中上市公司最多的城市。与之相比,绥芬河市政府对企业直接融资工作还缺乏足够的重视和推动,如尚未出台相关政策文件,也没有统一的组织领导机制等。
五、对绥芬河市中小企业开展直接融资的对策建议
(一)扎实做好基础工作
加大力度,尽快提高直接融资主体的承载能力和管理水平,是顺利推进绥芬河市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工作的前提条件。
1.引进中介机构,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积极协调引进中介机构对目标企业进行严格治理改造,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确保为资本市场输送合格的企业。
2.优化整合资源,加快壮大企业规模。私募股权基金目标企业和拟上市的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规模和持续的盈利能力。应综合运用产权联合、兼并重组、资产分离等手段,促进企业资源实现优化配置。
3.推动自主创新,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把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作为推动企业直接融资、尤其是企业上市的有效措施,大力提升科技和品牌的带动力。
4.营造舆论氛围,提高企业对直接融资的认识。广泛深入宣传国家加快发展资本市场的政策法规。积极搭建平台,强化企业与有关中介机构的沟通、交流,以及对直接融资的了解和认识。
(二)尽快完善体制机制
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运作、政策扶持”的工作机制是顺利推进绥芬河市企业直接融资工作的重要保障。
1.抓政策支持。尽快出台诸如《绥芬河市关于加快推进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的意见》等相关文件,从用地供应、信贷支持、设施配套、税费减免、资金扶持和人才引进等方面,对直接融资后备企业给予大力支持。同时,要积极为企业争取、落实上级优惠政策,尽快让绥芬河市企业进入省、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
2.抓组织领导。成立全市直接融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市企业融资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
3.抓协调服务。设立政府融资办公室,具体负责企业融资业务的协调服务,并从财政、发改委、经贸、审计、统计等部门和企业抽调骨干人员,加强对国内外资本市场和信息的研究分析,帮助企业搞好股份制规范改造,组织上市业务培训,引荐中介机构,争取上级支持,办理上市和债券发行材料申报等工作,并安排专人常驻企业进行帮扶。
(三)主次分明有序推进
调查筛选直接融资的企业主体,并对这些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特点和不同需求的企业结合外部条件匹配个性化的融资手段,是绥芬河市企业直接融资工作顺利推进的必要措施。
1.行业选择。木业在绥芬河市最具发展规模、发展基础和发展前景。绥芬河市现有规模以上企业27家,其中木业就占20家之多。而且,友谊木业已经运作上市,具有示范带动效应。所以木业应当作为绥芬河市企业发展直接融资的起点和战略重点。
2.手段选择。私募股权基金是绥芬河市企业现阶段发展直接融资最为适宜的手段。一是从时间上看,目前企业估值较低,正是投资良机;在主板和中小板基础上,创业板刚刚开市为投资者退市又开辟了新的通道。二是从机会上看,对于中小企业而言,私募股权基金可操作性更强、成功几率更大。三是从特点上看,私募股权基金对其他手段而言具有基础性的作用,又兼具其他手段不具备的优势。四是从操作上看,可以把盘活绥芬河市现有民间存量资金和引进域外增量资金相结合。即引进私募股权基金并将其管理的资金选择绥芬河市的企业投入的同时,可由私募股权基金以互利共赢机制吸引绥芬河市民间资本投入股权基金然后再投入选定企业,或两者并行;还可以由地方政府主导成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并引进外部专业管理人进行管理,地方政府可通过与管理人的交流和审核管理人的投资过程吸收、学习相关知识,积累投资经验,培养本土人才。
从绥芬河市木业的产业集群现状看,可对木业企业之间通过产权交易优化配置资源,增强企业实力,实现整体产业升级。还可以通过发行企业联合债券的方式,满足单个企业自身无法达成的融资需求。
关键词:中小企业直接融资融资渠道
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小企业,重要元素是实现社会整体协调、和谐发展,在促进经济不断增长、提供优质服务、解决现在就业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主要因素是融资难。
一、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现状
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现状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状况虽然不是十分理想,但是也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可谓机遇与挑战并存:
一方面:融资通道过窄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一向。由于我国证券市场门槛过高与创业投资体制不够完善债发行的准入的限制,使中小企业不容易通过资本市场进行公开筹资。
另一方面:我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也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机遇。一是目前社会各界对推动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发展高度关注;二是当前我国良好的宏观经济金融环境为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三是法律法规制度不断完善、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健全和市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为发展企业直接融资创造了十分有利的基础性条件。
二、解决我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问题的现实选择
1.中小企业的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1)中小企业的制度化与经营管理的科学化建设不断加强
中小企业应该通过改组改制,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现代企业制度对产权结构进行优化。现在我国中小企业财务制度普遍不健全,财务报告的真实与准确性不高这些现象是因为治理结构不健全。国有中小企业必须采用退出战略运用改制重组道路;私营企业必须走资本社会化方向的制度对家族式管理制度彻底改变运用现代的管理要素与制度;集体企业对产权进行改革,规范企业产权关系。最后对不同的企业都要做到财务制度规范合理,根据国家的财务管理规定建立正确的财务制度使企业财务透明度提高。
(2)树立正确的信用观念意识
长期以来,人们的印象中,借债不还、逃废银行信贷、拖欠工人工资、制造假冒伪劣产品等似乎总与中小企业相互沟通。改变中小企业在人们心中的印象,要求企业从自身做起对自己进行监督,加强中小企业的竞争实与市场信誉。
(3)树立正确的融资与理财观念
中小企业融资难,不仅仅是一个缺乏资金来源问题,也有一个如何寻找资金的知识问题。许多中小企业在出现资金紧张时,除了向政府伸手外,就是向银行要贷款。目前,我国企业的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已有多元化的趋势,各种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的规则和管理办法也不尽相同。利用好这些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需要有专门的知识,需要有一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企业实际情况的融资意识和理财观念。
2.充分发挥政府的职能作用
政府在解决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加大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可以为中小企业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1)构建高效的法律保障与服务体系
对中小企业的制度进行逐一完善,采用正确的法律保障服务体系规范企业法律法规这样对中小企业发展提高完善的法律体制。我国目前针对中小企业的法律体系还很不完备。《中小企业促进法》的颁布,为中小企业发展、融资提供有力的法律保护和支持,但在各个方面只是作了概括性的规定,可操作性不强。我们还应建立与之相配套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法》、《中小企业融资法》、《中小企业贷款法》等法律法规,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的调整和完善。
(2)鼓励中小企业投靠优势企业
我们政府必须采取相对应的激励与鼓励方法和措施提高大型企业市场占有率,这样对吸纳中小企业与零配件生产单位有很大帮助。对引导中小企业向专、精、尖的企业转型提供道路,从而解决产品滞销的问题,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单位促进了社会生产的专业化与社会化。
3.发展和完善金融市场
(1)改革现有的信用等级评定标准
在国有商业银行的信用等级评定办法标准中,经营规模(或经营实力)一项,权重较高。在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中,应弱化企业规模这一指标的权重,变重规模为重效益、重成长性,以相对消除对中小企业的信用歧视,这对于大量成长性中小企业尤为重要。
(2)完善中小企业证券在场外的交易系统与制度
在对地方性产权和股权交易市场的清理整顿与规范基础上,建立逐步开放的全国性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场外市场。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有效解决方法是发展地方性产权交易市场,这样在一定程度上比建立创业板股票市场要好很对。证券场外交易市场是现有的创业板市场的高级形态,对建立和发展奠定基础。
4.以产业集群促进中小企业直接融资
(1)加强中小企业之间以及中小企业和中介组织之间的合作
集群内企业之间对专业化与分工进行提高,企业与科研院所要加强、在咨询等中介组织机构建立亲密合作的关系,而政府制定适当产业指导规划对现有新建的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建立专业化分工协作相辅相成的关系。
(2)提高区域之间的经济集中度
产业集群出现的同时并不需要把所有相关产业放在一起,不是进行简单堆积,而是对这些相关产业进行相互之间有机结合的结果。要发展产业集群必须对企业加强合理规划,这样才能促进企业发展井然有序。要做到上述的要求必须加强专业化市场的建设,通过专业化市场本身的优越条件与良好前景来吸引众多企业自愿加入市场,更好的加快区域产业集中度。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要包括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具有成本较低、规模较大、方式便捷、期限灵活等特点。党的全会强调指出,要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积极发展债券市场,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年,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了《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品种不断丰富,规模不断壮大,已逐步成为企业直接融资的重要渠道和资源配置的重要平台。长期以来,我市企业融资一直依赖银行信贷资金,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等直接融资比例较低,融资结构不合理问题十分突出。着力推进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作,多渠道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重,有利于破解企业资金瓶颈制约,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降低企业财务成本,提高企业经营业绩;有利于培育壮大产业集群,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促进全市经济加快转型发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工作的重要性,强化服务意识,坚持政策引导,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工作开展,不断优化我市企业直接融资环境,推进全市企业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切实增强我市经济发展后劲。
二、明确目标任务
全市企业直接债务融资的目标任务是:围绕全省“债务融资工具倍增计划”的总体要求,加大扶持,完善措施,优化服务,快速推进,“十二五”期间,全市力争实现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100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重点支持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势头良好,治理结构完善的优质中小企业。
三、优化融资服务
(一)加强宣传培训。市金融办和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要积极开展全方位、多渠道的宣传推介活动,通过组织直接债务融资政策宣讲会、产品推介会、银企对接会、印制宣传手册等方式,不断加大银行间债券市场管理政策的宣传和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推介力度。同时,对重点企业经营管理者进行专题培训,积极推动银企交流合作。
(二)储备企业资源。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要会同市经信委在对全市企业进行全面摸底的基础上,选择具有地方优势的特色板块,不断完善企业融资需求数据库,重点选择一部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地方政府重点扶持的,连续三年盈利的行业龙头企业作为直接债务发行企业后备资源,实行重点推荐、及时更新、动态管理。各县(市、区)也要相应建立辖内企业资源库,并重点做好对辖内中小企业集合融资的组织筹备工作,及时上报推荐企业特别是拟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企业名单。
(三)健全担保体系。市中小企业局要坚持“积极稳妥、适度发展”的原则,加强监管,规范运作,努力做大做强市级融资性担保机构。市金融办积极协调,进一步延伸省再担保体系服务链,发挥省再担保分公司职能,加大对担保机构的再担保支持,增强担保机构担保能力,放大担保倍数,扩大担保规模,提升担保质量,积极为企业融资提供担保再担保服务。
(四)开辟绿色通道。对于企业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直接债务融资工具过程中需要理顺和规范的有关问题,各县(市、区)政府及市各有关部门要落实有关政策措施,依法帮助企业妥善处理。对重点企业运营等过程中涉及的各项审批等事项,要开辟绿色通道,坚持特事特办,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加快办理进度,提高服务效率。
四、加强组织推动
(一)建立协调机制。由市金融办牵头,市经信委、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等部门和有关金融机构组成协调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县(市、区)政府要明确牵头部门,指派专人联系,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力度,为直接债务融资工作顺利推进提供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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