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水土工程概论(6篇)
时间:2024-08-10
时间:2024-08-10
关键词:土地经营权流转研究分析农村经营作用价值
引言
土地是每一个国家和地区生存发展的基础因素,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农村之中的土地不仅仅是城乡一体化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核心环节,同时也是当前大力的解决三农问题的核心点。故在实践的工作之中还应当着重的解决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相关问题,真正意义上实现农村经营和生产的现代化发展。当前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改革以及农村的规模化经营之间有着相当密切的联系,工作的改革方向将直接的影响到我国经济和社会建设发展的程度,故应当在新的发展背景和新的时代背景之下提出新的工作要求,将土地经营权流转作为工作的核心项目,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
1、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概念分析
明确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主要概念和基本的价值内涵等是开展后续各项工作的核心环节,故应当加以重视和深刻的研究分析。土地是每一个国家和地区生存发展的基础因素,当前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改革以及农村的规模化经营之间有着相当密切的联系,工作的改革方向将直接的影响到我国经济和社会建设发展的程度,故应当在新的发展背景和新的时代背景之下提出新的工作要求。农村土地流转又称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具体来说是在土地承包权不变的基础上,农户(承包方)把自己承包村集体的部分或全部土地,以一定的条件流转给第三方经营。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要求对土地政策作出适应国家发展的调整,农村土地流转的出现,解放了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同时还促进了农业规模经营,提高了农业效益。
2、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主要方式
在土地经营权流转之中工作的方式较多,常见的有转包、互换以及出租等等,不同方式有着自身不同的使用环境和对象,故在实践的工作之中还应当结合具体的情况进行具体的分析,制定出健全的政策实现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水准的增强。
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原承包方享有收取转包费用的权利,如期交纳承包费用的义务。
互换是指承包方为了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经双方协商,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进行交换,互换的双方均得到对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3、土地经营权流转对农村规模经营的作用
根据上文针对当前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主要概念以及工作开展的基本方式等进行系统性的分析,可以明确后续改革的重难点。下文将针对土地经营权流转对于农村规模化经营所产生的重大效应等进行系统性的研究,旨在以此为基础更好的实现农村经济的持久平稳发展,促进今后相关事业的改革和完善。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农业规模化经营的主要概念。其指的是通过农业技术的改革,使得农业生产的规模不断的扩大,使得相关技术手段得到不断的完善,进而实现农业经营和生产效益的持续增强。Zai9当前农业规模化的经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层面之中:第一,指的是农业内部的生产规模化,进而很好的实现农业内部的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一般情况之下指的是农业作物的种植面积不断提升。第二,则指的是农业生产过程之中外部的生产规模不断扩大,进而实现外部经济的不断增强,一般是体现在农业的产业化经营这一个层面之中。随着我国当前农业生产结构和相关产业化发展计划的不断调整传统的农业向现代化农业发展和过度,已经成为了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在当前农业技术生产过程之中应当适时的引进新的技术和新的理念,使得土地经营权流转成为工作之中的核心原则,并且在农业生产原则的改进过程之中应当很好的遵循创新的趋势,不断的增强商业农业市场的综合竞争力,以有益于促进技术、资金以及土地等生产要素不断实现重新组合和配置优化为基本的工作原则,真正意义上实现集约化的生产和经营,加快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完善,加强新型技术的推广和使用,并且有针对性的、有计划性的、有原则性的运用新技术和新设备器械,着重的增强农业的经营水准以及生产效益,为节省农业技术成本奠定坚实基础。在工作开展的过程之中还应当注重农业区域产业发展,不断的增强农业生产的规模和效益,促进农业生产的现代化发展。所以从整体上加以分析当前土地经营权流转对于农村的规模经营有着重大的价值和深远的意义。
4、结束语
总的来讲在农村的规模化经营过程之中土地经营权流转发挥的作用可谓是相当的显著,故应当对此环节的工作引起高度的重视,加强对工作重难点的分析,正如上文所阐述到的,土地是每一个国家和地区生存发展的基础因素,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农村之中的土地不仅仅是城乡一体化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核心环节,同时也是当前大力的解决三农问题的核心点。综上所述,根据对当前农村规模化经营发展过程之中土地经营权流转的重大意义以及其深远的价值等进行集中性的研究,从实际的角度着手,对工作的改革方案以及改革的重难点等进行了系统性的研究,旨在以此为基础更好的实现工作的全面创新,为真正意义上发展我国现代化的农业生产水准和农业经济奠定坚实基础条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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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田;氮素流失;迁移转化;模型
中图分类号:S158.5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6)20-0011-02
1引言
氮是植物生长所必需的营养元素,施用氮肥是补给土壤氮素和维持土地生产力的主要措施。但是由于我国科学施肥水平整体不高、部分地区盲目施肥现象严重,不仅增加农业生产成本,降低生产效益,而且还造成了一系列的生态环境问题,如土壤养分失衡、地表水富营养化、地下水硝酸盐含量增加等[1]。为了进一步弄清土壤氮素行为对农业面源污染的影响程度,定量描述农田氮素地表径流流失问题,为面源污染治理与防治提供理论支撑,近年来,土壤氮素流失规律的研究逐步成为一个热门。本文通过探讨氮素在土壤中的横向和纵向迁移规律,以及农田氮素流失的模型化研究方法,为示范区面源污染治理与防治,减少地表水体富营养化问题提供理论依据。
2土壤氮素流失规律及研究进展
土壤中的氮素来源有多种渠道,主要来自于施肥、生物固氮、雨水和农业灌溉水,后二项对土壤氮素含量贡献一般很小,施肥是农业耕作土壤中氮素的主要来源,对于自然土壤而言,微生物固氮是土壤氮素的主要来源。农田中施用的化肥一部分被作物吸收,一部分残留在土壤中转化成有机氮或被土壤吸附形成固定态铵[2],另外一部分则通过不同的方式流失掉。土壤氮素流失过程实质是土壤表层土壤与降雨、径流的相互作用过程,表现为两种形式:①由于降雨引起地表径流,土壤中的可溶性氮素随着径流流失,最终汇入河道中造成水体富营养化;②地表径流中的水分下渗,土壤中的可溶性氮素随之一起往土壤深层迁移,污染地下水,当遇到不透水层时,渗漏淋溶的水流会以壤中流的方式流入地表水。
2.1坡地地表径流流失
影响土壤氮素径流流失的因素有很多,包括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包括气候、地形地貌、土壤和植被等,是影响氮素径流流失的主要因素,例如吴希媛等[3]的研究结果发现,在相同坡度下,降雨强度与氮素径流浓度和流失总量呈正比例关系,尤其在裸地,植被覆盖度较低的情况下,这个关系更加明显。霍洪江[4]研究了不同坡度(7°,10°,18°)的径流小区降雨产流及氮素地表径流输出的形态及通量,结果显示,坡度对径流中氮素浓度的影响不明显,但是对氮素流失通量影响显著,其累积氮素流失量从大到小顺序为18°、10°、7°。Weier[5]研究认为植被覆盖度可有效的减少土壤侵蚀,进而减少地表养分的流失。张兴昌等[6]在其研究不同植被覆盖度对流域氮素流失的影响中指出,全氮流失量与植被覆盖度成负相关关系,随植被覆盖度从0%增加到60%,全氮流失量从7.51t/km2减少到0.81t/km2。这可以解释为由于植被覆盖增加了地面的粗糙度,使汇流速度减慢,增加了入渗时间,进而减弱了径流侵蚀能力造成的。
人为因素也是影响氮素径流流失的重要原因,主要包括土地利用方式不同和耕作管理模式两个方面。Mander等[7]的观点是,不同尺度的区域下主要影响因子不同,在小流域中,氮素流失主要受农业化肥的施用影响,在较大的流域面积中,土地的利用模式起决定作用,合理的优化土地利用模式可以显著减小流域内氮素的流失量。在不同的土地利用类型,相同的降雨条件下,于兴修等[8]的研究发现各种土地利用类型的初始产流时间、径流增长率、积累径流流量和氮素的流失过程等均有明显不同,随着时间的增加,积累径流量依次是稻田>桑园>竹林>草地>菜地,地表径流水中总氮的流失量桑林最大,水田最小。付伟章[9]通过实地监测多场天然降雨下农田养分流失情况,得出与空白不施肥相比,施肥会显著增大农田径流中氮素浓度和流失量,与普通尿素相比控释尿素可有效降低15%~25%的氮素流失量。
2.2土壤氮素淋溶流失
土壤中氮素的淋溶流失是农田氮素损失的重要途径,全球施入土壤的氮肥中,按照质量分数计算,大概有10%~40%是通过土壤淋溶的方式进入地下水的。
氮素淋失受气候、土壤、植物、施肥等多种因素的制约,但概括而言,受土壤水分下渗的影响最大。土壤中的水分是农田氮素向下淋溶和迁移的载体,其主要受降雨和灌溉的影响。国外学者SingandSekhon[10]的研究表明,高水量灌溉且两次灌溉之间间隔时间较长,可以导致大量未被作物利用的硝态氮淋失到根区土壤以下。Toufiq[11]研究了小麦地的硝态氮垂向和侧向的渗漏规律,结果表明,在小麦播种期最易发生氮素的损失,且以土壤淋溶的方式为主,农业灌溉模式增大了硝态氮在土壤中往下渗漏的强度。国内学者王辉、王全九等[12]研究了黄土坡的氮素淋溶过程,发硝态氮的淋溶深度和累积淋失量与降雨量与呈正相关关系,大概每4mm的降水量会使土壤中硝态氮往下迁移1cm。
2.3土壤氮素迁移转化机理与模型研究进展
土壤中氮素运移转化机理的研究是建立在土壤溶质运移理论的基础上的,Lapidus和Amundson在20世纪50年代初首次提出一个类似于对流-弥散方程的模拟模型,但未对模型的推导过程和物理意义做任何解释。Scheidegg在假设土壤均质和稳态流条件下,推算出用概率密度函数来反映溶质的运移规律[13]。20世纪60年代初,Nielson和Biggaz在总结前人理论的基础上,系统的论述了对流-弥散方程的合理性,同时通过实验来解释和说明土壤溶质运移过程,由此奠定了CDE方程作为土壤溶质迁移研究的基本方程和经典方程的地位[14]。70年代开始,对于土壤溶质运移的研究从实验室走向了田间,在田间应用时出现了理论结果与实测值不吻合的问题。为解决这个问题,美国加州大学的Jury教授1982年提出了随机传输函数模型,也称为“黑箱模型”,用于模拟田间非饱和土壤溶质运移过程[15],该模型不能反应土壤溶质运移机理,只是通过统计溶质从土壤表面迁移到土壤剖面某一深度的时间,然后用所需时间的概率分布函数来推导在某一时刻某一剖面深度处溶质的浓度,用概率函数的方法来描述溶质在土壤中的运移过程。由于土壤裂隙、虫孔、不动水体等事实存在,又在土壤溶质运移模型中发展了动水-不动水体两区模型等模型[16]。为完善CDE模型,如何求解溶质迁移的关键参数成为一个重要课题,国外学者为此做了很多研究,提出用穿透曲线法估算水动力弥散系数,用极大拟然法估算溶质运移参数等。
土壤水分和氮素迁移建模方面经过多年研究,也取得很多成果。如美国盐土实验室[17]开发的Hydrus-1D水氮联合模型,可以模拟非饱和土壤中一维水分、热和溶质的运移过程;美国康乃尔大学[18]研究开发的LEACHM模型,采用对流-扩散方程作为控制方程,可以定量描述土壤中水分、氮素和农药的迁移转化过程;美国国家盐土实验室开发的SWMS-2D模型[19],主要功能是模拟饱和-非饱和土壤中水分和溶质的二维运移过程;以及专门用于评估氮循环对环境影响的SUNDIAL系统[20]等。但这些数学模型分别是在不同的试验条件下提出的,在模型的构成和过程考虑上侧重点各有不同,适用范围都受到严格的限制。
3存在问题与展望
国内有关氮素运移转化规律的研究起步较晚,在建模方面还处于模型引进、应用阶段,少部分已经达到了改进阶段,还没有能力独自建立适合中国现状的机理模型。
农田系统中氮素行为的研究已有近百年的历史,涉及的内容广泛全面,但由于其在农业生产上的重要地位,加之与人类生存环境密切相关,因而这方面的研究需要继续深入。今后要重视以下几方面的研究工作:①要重视田间实验的综合研究,定量化研究氮素的各种转化和去向;②定量化研究根系吸肥吸水的规律,了解根、水、肥三者的时空耦合性,确定植物生长期的最佳水氮条件;③土壤中氮素管理需协调农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以现代农业的“高产、优质、高效、安全、生态’,为目标;④加强对土壤―作物系统中氮素行为的模拟研究,建立完善的氮素模型;五是将氮素各过程综合定量化研究并结合最新精准施肥和配方施肥的研究成果直接对农业生产提供指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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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村;土地整治;现代化;发展
1农村土地整治与农业现代化概述
首先我们要对农村土地整治的概念有一个比较准确的认识,土地整治是指对已有可用土地进行管理,提高它们的耕地质量、增加耕地面积,从而达到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以及改善生态环境的目的。在对低效率的土地进行整治过程中,土地整治势必会与社会经济、人文环境产生复杂的联系,这样在一定程度上赋予了土地多元性质的属性。
土地整理是土地整理,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为主要目的,最终实现土地资源与经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的可持续利用。土地整理效率低下,模式实施不合理,必然涉及自然、社会、多元的经济,使土地整理具有自然属性所特有的经济属性和社会属性。
所有事物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对于农业现代化发展来说更是如此,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推进,我国正在从传统的农业大国逐渐向现代化科技国逐步转变,我国改革开发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对此提出了农业发展要重视技术与经营规模的理念,使农业现代化发展具有了新的活力。同样的,针对农村建设也提出了走农业现代化的道路,这再次证明了农业现代化与农村发展的密切联系,因此笔者对于农业现代化的概念与含义做了总结,主要包含以下几个特点:第一,科技含量较高。第二,具备完善的基础设施;第三,具有较高的机械化水平与生产力水平;第四,城乡一体化。
总之,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都有了明显的进展,在这样的背景下,土地整治和农业现代化被赋予了新的内容和更重要的使命,具体来说,土地整治项目已经由传统的自然性工程转变成为了当今综合性的社会工程,在发展过程中要本着“保发展、守红线、促转变”的原则,为国家土地利用战略部署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具体来说,土地整治对农业现代化的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首先,通过相关政策的制度实施,在根本上增强了粮食的综合生产能力;其次,通过高标准农田土地的建设,实实在在地帮助农民改善了生产条件,为之后的农业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再次,目前我国土地整治政策中,主要通过土地流转、规模经营等方式,加快了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使得那些本来零散的土地不断集中起来,形成初具规模的农业企业或农村合作社;最后,优化了当前我国农村的土地使用格局,有效地推进了农业生产结构的完善。
2我国农村土地整治现状
2.1全国层面的土地整治现状
自从我国开始全面发展土地整治工作以来,其过程重要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即发展壮大阶段与综合发展阶段,时间段为2003-2008年与2009年至今。
首先我们对发展壮大阶段进行分析,在这个阶段土地整治的主要成效是面积的扩大,据相关数据统计,可得知2003年至2008年期间,我国土地整治面积增长率为11.79%,并且随着国务院2004年颁布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使得土地整治工作向着鼓励农村用地方向不断发展,同时2005年,我国的国土资源部又针对土地整治工作,增加了挂钩试点,使土地整治工作与农村整理更加紧密的结合在了一起。
其次就是第二个阶段,综合全面发展阶段,2009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大力推进土地整治,集中连片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实行田、水、路、林综合治理的政策理念,这表明了我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不在是简单的农地政治工作,还是包含了道路建设、经济发展的综合性国家治理工作。
综上所述,2003年至2017年,我国土地整治工作经历十几年的奋斗与拼搏,整体上完成了相应的计划任务,但是还存在着更多的挑战需要我们今后努力克服,那么在下面的分析中我们就针对各地区的政治现状做出相应的讨论。
2.2东中西部三大区的土地整治现状
我国土地整治面积是由东部领先向东中西部协调方向发展的,在数据统计过程中将我国省市自治区按照区域不同,划分为了东西中三大部分,发展整体趋势可以总结为“东部>中部>西部”,但是其中一些细节我们也应该加以重视,例如在2009年至今的综合发展阶段,西部地区得到了很大的提升,虽然整体整改面积不如中东部分,但是发展方向是没有问题的,希望在之后的发展过程中,更加重视西部地区的发展,使之早日追上中、东地区的发展步伐。
2.3农村土地整治带来的成效
上述两点都是从宏观方面分析了我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进展,接下来我们就从具体数据分析农村土地整治带来的成效。2010年5月,我国确定了10个土地整治示范省,截止2014年12月对这些示范区域进行评估,主要成效如下:
首先,土地整治经过专业推广之后,使得这些示范区的耕地面积有了明显的提升,以江苏省、黑龙江省等10个示范省为例,在四年期间,共建成高标准农田2321.98万亩,土地平整面积达820.81万亩,为我国农业播种面积的提高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其次,在土地整治政策落实下,土地耕地质量也有了明显的提高,同样以示范区域为例,在土地整治期间,耕地质量等级提高0.84-1.7不等,粮食产能提高66.87亿斤,具体可见图1所示。
3基于土地整治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措施
3.1实施区域差别化土地整治政策
[关键词]城市生态压力;城乡关系;土地政策
[DOI]1013939/jcnkizgsc201552193
1背景介绍
国内外学术界对于土地问题的研究历来是热点,笔者以“城乡关系”为关键词在cnki中搜索,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共20个结果,论文时间跨度从1983年到2013年,进行仔细梳理和对比,真正与主题相关的结果为14个。
对于21世纪的荷兰,面临的最棘手的问题之一就是如何组织、使用有限的空间。今天的中国也恰恰面临同样棘手的问题,经济的快速增长,庞大的人口基数,人口素质的不断提升,同时对生活空间和品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经济的增长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使得人们对于空间的需求不断提升,也对空间的功能性提出的新的要求。早先的概念更多是从基于政府部门的授权的行政功能的角度出发,试图从传统的空间区域上进行城市区域和生态区域的划分。这类概念往往是建立在强势的农业部门保护下,从而避免了全球化、城市化以及人口流动对农村带来的冲击。然而,近期的政策评估报告表明,政府作为管理者在应对和抵制由于社会多元化引发的人们对住房空间、基础设施及工厂选址等问题的关注及一系列问题。同时,人们对于自然保护区及水源储备的关注程度远远超过了对农业本身的关注程度。如同城市对于绿地的呼唤,农村地区也对休闲娱乐和更高质量的生活提出了新的要求。农村地区对于城市地区而言,还需要更多的劳动机会及相对应的服务机会。在这一过程中有一共同点,那就是农村和城市之间实现了经济活动的交流与互动,实现了农村与城市间的协同发展。而这一交流互动的一个重要结果就是实现了过程的互通以及实现了农村与城市之间的高度融合,这一融合过程深刻体现在中国现代城市化进程之中。
在农村地区,日益活跃的经济活动最初是由城市化进程带来的,然而,农村地区的设施并没有因为使用绿色景观而得到更多的改善与发展,尤其是在基础设施方面,因为很多新增加的活动与地点联系并不是那么紧密(农村地区具备先天的绿色资源和优良的生态环境,农民更多的是对教育、医疗和养老等民生保障及基础设施建设的诉求,这一点在偏远地区表现尤为明显)。基于社会经济学和先天自然条件的双重推动力,相关政策的实施过程必须要探索出一条新的并且使得农村与城市之间相互作用因子相互合作并融合的道路。目前,不论是农村还是城市规划的设计,都更加倾向于建立在基于同市民合作以及同社会组织合作的发展战略基础之上。“就地城镇化”的概念被提及并在国内广泛运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党国英认为,“就地城镇化”意味着人口在本地的聚集,公共服务向中心镇、村延伸,让农民在当地过上现代生活,避免形成“繁华的城市、凋敝的乡村”。2013年11月28日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3-11/28/c_118336409htm。尽管在此过程中,人们的一些需求会和绿色空间的保护产生冲突,但是不能否认的是在该过程中,创造出更多提供绿色服务的机会,而这一点使得环境保护策略得到进一步加强。所谓绿色服务,其实是一种产品,一种活动,与自然、农业、水、文化历史及其娱乐休闲等紧密相连,无形之中提升了农村地区的生态保护质量,而其本身又超越了法律框架内的社会责任的范畴。就目前世界范围内,“绿色”这一概念的广泛运用一方面反映了人类对于自身生产、生活方式的反思,试图通过一系列诸如:可持续发展、生态文明及绿色生态等来唤醒人类的生态环保意识;另一方面,具体可行的措施也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实施。
2关于空间问题的社会理论
普遍意义上的社会理论对于空间问题关注较少。对于城乡问题的专业研究和理论,尤其是从经济、社会角度的理论发展还有些局限(Asbeeketal,2002)。经济学家的更多关注点往往停留在分配问题上,在这一过程中,空间问题被作为具有功能性的商品来对待。地理学界对待空间问题的出发点往往是基于土地或空间是可以被可观测的这一观点,将空间的距离作为一个主要影响因素和衡量指标,重点关注在于城市。随后,又衍生出两种新的派别:新马克思主义地理学派则认为空间是作为生产系统的衍生物而存在的。(Harvey,1989)人文地理学家则认为空间本身就是一个构建的过程,(Cloke,1985)。社会学家将关注点则放在人类行为和社会功能性等问题上,而这些问题都被认为是在时间和空间上存在相对独立性的问题,即受到时间和空间的制约性减小。一些古典社会学家则认为,所谓城市,其实就是现代化进程进行较早的地方。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社会学家往往逐渐认识到他们所提出的理论与时间和空间的关联逐渐增加,更多地扮演的角色是社会进程中的点缀。受社会空间特点新变化的影响,一些新的主题,如全球范围和地方范围之间的互动、空间与身份之间的关联、地区间区域化划分及地方消费趋于设计等问题逐渐进入人们视野,并引起广泛关注。在新的社会理论中,城市与农村的关系不再是仅仅起到点缀作用的“装饰品”,而是一种社会关系的表达。空间问题不仅仅是作为社会实践的产物,更是一种社会关系的表达。空间问题不能被看作是独立于社会群体,被构建起来的一个概念,而是存在于系统内部,并不断和系统内部各要素不断进行互动的一个概念。因此,空间问题应该在分析过程中作为一个内在的问题来对待。(Giddens,1984;Castells,1996;Urry,1990)。
Giddens分析了社会实践中关于空间变量的问题:影响现代社会社会活力和社会分配的因素是一种和时间、空间相分离,非嵌入式的,而且具有更多自我反省特征的影响因子。(Giddens,1990)在传统社会中,时间和空间彼此相互联系,正如同格林威治时间是统一的,但各个地区也存在时差一样。不同于空间作为一个客观存在的空间概念上的地理位置,和区分时间和空间的概念,两者具有相似性,原因在于在小的区域内,都存在这种社会关系。而这种社会关系的缺失才是其必要条件。广义上时间和空间的发展成为了非嵌入式动力的发展条件。在这种背景下,社会关系逐渐脱离原来依托的本土环境,继而获得更大的时间和空间上的区域。自我反省性的不断增加带来的一个后果是社会实践过程不断地被探讨和重新诠释。由新科技和抽象系统带来的非嵌入式机会,导致自我反省性更加彻底和更为广泛的应用于社会实践过程中。
3土地政策及土地使用计划
土地政策,这个概念是在近些年才被提及并频繁使用的,尤其是在一些国际文献综述及国际会议中,其主要内容和作用包括土地所有权、土地分配政策与制度及土地的使用与发展,从社会政策到经济政策Lichfield&Darin-Drabkin(1980)将土地政策看作是发展政策的一个子集。Dunkerley等作者(1978)用土地政策这一概念涵盖了所有包括土地所有权、土地流转、土地成本、土地分配、土地价值及城市土地控制及使用等在内的概念。在英国,近期的学术研究趋势是将土地政策同土地所有权、土地价值等概念分别进行讨论,试图寻求每个概念的意义。
PatsyHealey认为,对于土地政策的研究,没有必要将研究领域进行过细的划分,在他看来,所有政策的环节、涉及部门及领域都是相互联系的。他举例,在土地政策中,经济因素和社会因素是两个不同的要素,然而在实际土地政策中很难将两者区分开来,然而,实际情况是不论在政府组织还是在学术研究中,有时需要将“政府活动”等概念进行再分割,其目的是为了更加细致化的分析和操作。同时,有一点就是这种概念和界定与分割在很大程度上往往是人为进行的,因此,任何关于政策方面的研究都要综合考虑研究领域框架内影响本研究结果的更为广泛的研究因素及本研究领域同其他政策领域的相互联系。
4生态保护对策
对于城市和乡村关系中最关键的一个载体――土地,亦是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进程中的关键环节,其保护和发展机制涉及多个综合因素间的协同作用。
第一,对于传统生态文化区域的保护和传承机制的建设与发展。积极构建并引进一种可持续的发展方式,重新构建对于自然资源体系中的资源及其他要素的评估体系,形成立体、多层次的评估体系。对于传统生态土地的保护需要借力当地生态旅游的发展,生态旅游作为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及生态保护的“定心丸”,一方面给当地带来可观的经济利益,另一方面,可以最大限度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使经济―环境―人和谐发展,共同进步。
第二,构建内部民主决策机制、利益分配机制及教育培训机制。通过创新的权力中心、新的政治任务和新的领导方式,改变过去由于土地、社区经济落后和意识封闭等原因造成的“主体错位”,即改变过去由政府主导的发展模式,引入社会主体、企业主体等的发展创新模式,赋予土地利益相关区域更多的自主选择权和最终决策权。同时,构建一种社区自主经营的生态土地管理模式,让参与者都成为利益分享者,构建更佳的生态利益分配模式,做大生态的蛋糕,分好生态的果实。生态框架中的土地问题是作为关联城市与乡村之间的关键因素,当地农民作为土地相关活动的参与主体,需要不断提升生态保护意识,一方面,需要传统习俗的影响与指导,另一方面,需要当地政府以社区或村落为单位,对村民生态意识、生存技能、生态文化保护等内容进行培训,不断提升村民生态意识,规范其生态伦理和道德规范,探索新的生态―土地―城市―乡村发展新模式。
参考文献:
[1]杨通进走向深层次的环保[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00
[2]姬振海生态文明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关键词:农村;社会结构;乡土社会;新乡土社会
中图分类号:C912.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l003-4161(2012)05-0134-04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快速社会转型过程包括:社会结构转型和经济体制转轨两个密切相关的过程。社会结构转型是指中国社会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和信息社会的转型过程,是工商服务业在社会生产中逐渐占据主导地位的过程;经济体制转轨是指中国20世纪50年代建立起来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过程,是国家主导下的市场化过程。社会实践结构的这种历史性巨变反映在农村社会发展过程中就体现为传统农村“乡土社会”向“新乡土社会”的转型。
一、传统中国农村的乡土社会
传统中国社会是一个典型的农业社会,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和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业人口造就了其“乡土”特征。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指出“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把中国传统社会的基本性质理解为“乡土社会”。此后,“乡土社会”便成为人们对中国传统乡村社会性质的基本判断。“乡”和“土”是理解乡土社会的两个关键字:“乡”是一个标志特定地域文化和情感归属的概念;“土”是一个标志特定地域范围的概念。“乡土”合在一起则指特定地域范围及人们对此特定地理区域及区域亚文化的某种特殊情感关系。“乡土社会”是理解中国传统农村社会结构的一把钥匙。与以农业为主的经济生产方式相联系,乡土社会具有土地依赖、聚村而居和家族归属三个显著特点。
(一)土地依赖
在乡土社会里,土地是至关重要的。乡土社会中“‘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农村居民对基本生活资料——粮食作物的依赖和基本谋生手段——种植业的依赖,转变为对土地本身的依赖。正是由于与农民的生计息息相关,土地才成了农民问题的关键。正如斯科特所说的“对土地的控制成了权力的关键基础,在同寻求获得小块土地的佃户的交往中,土地所有者的地位得到了加强”。虽然斯科特讨论的是东南亚殖民地时期佃户和地主的关系问题,但土地问题背后所映射的权力关系则是仍然适合于传统中国农村。在中国历史上,无论是“均贫富、等贵贱”,还是“耕者有其田”,其所指向的都是土地问题。历史上,中国革命的关键问题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的关键是土地问题,谁解决好了土地问题,谁就赢得了天下。因此,“土地是调动农民激情和积极性的激励机制”,土地问题也是农民问题中最敏感的问题,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
(二)聚村而居
中国传统农业社会中,农村居民的活动范围非常有限。农民对土地的半人身依附关系、不发达的工场手工业和工商业、落后的交通通讯工具等都大大限制了农民的活动范围。往往是若干户相互联系的人家聚居在一起,形成一个村落,在长期的交往中形成了一种共同的村落文化和非正式制度。村落之间少有往来。聚村而居会产生两个直接后果:第一,生于斯长于斯的村民之间互相熟识,形成了一个“熟人社会”,村庄内居民的社会行动更多地受当地长期形成的村规民约、习惯法等支配;第二,由于村民之间互相熟识,并因生产、安全、情感等需要相互依赖,从而形成对村庄的归属感和依赖感。前者形成村庄的“礼治秩序”,后者形成村民的“乡土意识”。“礼治秩序”所展示的是文化传统和非正式制度的巨大力量。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认为中国传统社会“可以说是个‘无法’的社会”,是一个“礼治”的社会。这里的“礼”就是一种长期的文化积淀所形成的区域亚文化及其制度表现形式——非正式制度。“乡土意识”体现了村落居民对养育了他的村落的归属感,所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相应地,一方人也会依赖于一方水土。农村居民这种对生于斯长于斯的家乡的依赖根深蒂固,“乡”也成为联系来自同一地区互不相识的人们间一种天然的纽带。这种联结纽带背后所维系的是聚村而居的生活方式所形成的村庄认同及其延伸形式——村落认同、地区认同、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
(三)家族归属
在西方,“家”一般是指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在中国文化中,“家”的含义比较模糊,在西方“家”概念以外,中国的“家”还可能包括兄弟姐妹、成年子女、父母、祖父母、叔婶姑姨等远近亲疏关系不同的其他社会关系。中国传统家庭“是一个自成一体的小天地,是一个微型的邦国”。在多数情况下,“家”实际指的是家族或宗族。在中国文化中,个人从来都不是意志自由、行为自决的独立个体,庞大的“家”结构把个人的社会生活完全纳入了家族的整体意义结构之中,从而成为家族整体结构的一部分。个人和家族共同体之间形成了一种互依关系,各家族之间则相对独立。中国的家族和家族主义引起了文化人类学家浓厚的兴趣。弗里德曼研究指出福建和广东家族组织度比较完善的三个可能原因:水稻种植、水利灌溉和边区环境。这种概括与费孝通对中国农民聚村而居原因的概括都强调了农业生产和居民安全两个因素的重要影响。许娘光通过中国、印度和美国家族的比较研究认为中国人具有情境中心和相互依赖的处世观,他们“倾向于在家庭这个人类初级社会群体中来解决他生活中的问题”。林耀华则认为外界环境包括组织、物质、技术及家族内部主要成员更替是家族组织发展变化的影响因素,并指出在家族组织的发展变化中文化发挥着重要作用,“它们制约着每个人与其他人之间的关系,决定了一个人必须与其他哪种人往来,因而也就为他的体系和结构组成提供了基本的规则”。强大的家族力量不但维系着中国的家庭稳定,也复制了千百年来形成的社会关系。每一代人都按照上一代人培养他那样教育他的下一代,这种对家的依赖和忠诚构成了中国人行为的意义基础。
费孝通在研究中国的乡土社会时提出了“差序格局”理论,把中国社会比喻为“就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离投入点越远,圈就越大,关系也就越远。费孝通由此认为中国社会是一种“自我主义”。这种自我主义的核心就是居于中心的“我”,而一圈圈的波纹则是与“我”的不同关系。虽然表述方式和研究重点不同,但费孝通与弗里德曼、许烺光、林耀华所讨论的核心问题是一样的,都是中国的以“我”为中心的家族关系。
中国农民对土地的依赖、对乡土的归属和对家族的依托使传统农业社会形成了一个相当封闭的、低流动性的社会结构,一般情况下,农村居民不愿进行社会流动。在社会流动过程中,农村居民即使因各种原因离开家乡,终老之后仍然要以各种形式回归村庄,被称为“叶落归根”,这里所归属的是村庄,更是家族。
改革开放以来,快速而广泛的社会转型过程不可避免地扩展到广大农村地区,开启了中国传统农村社会结构的快速现代转型进程。进入21世纪以来,伴随着农业税的取消、逐年加大的农业补贴政策的实施以及20世纪90年代以来风起云涌的进城务工浪潮等因素交织在一起,共同促进了近年来中国农村社会的结构性巨变。“分散和封闭的乡土社会已越来越深地进入或者卷入到一个开放的、流动的、分工的社会化体系中,与传统的封闭的小农经济形态渐行渐远”。乡村经济结构、社会关系、家庭结构等在社会转型期所发生的显著变化使得“乡土社会”已经无法概括当今中国农村社会的基本状况。贺雪峰提出“半熟人社会”来指称结构巨变中的中国农村社会;陆益龙则提出“后乡土社会”概念;黄家亮等用“新乡土社会”来指称快速转型中的中国农村社会。本文以为,用“新乡土社会”来概括加速变革中的中国农村社会,明确地指涉了中国当前社会结构的新特质,也表达了新乡土社会与传统乡土社会的连续性,比较贴切。因此,本文沿用这一表述,认为中国农村社会转型就是从“乡土社会”向“新乡土社会”转型的过程。与上文所讨论的乡土社会的三个特点相联系,本文从经济结构、文化结构和家庭结构三个方面分析“新乡土社会”的特点。
二、新乡土社会的经济结构:人地关系与农户收入结构的变迁
自20世纪80年代末期开始,伴随着国家的整体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以及持续存在的工农业“剪刀差”迫使农村劳动力开始流向劳动收益更高的工业和服务业部门,从而减少了农业从业人口,缓解了由于农村人口增长而日益尖锐的人地矛盾。图1是1990--2010年中国乡村从业人员与乡村人口的变化情况。
与乡村人口的减少相应,乡村从业人员中非农从业人员的比重却逐年升高,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而异军突起的乡镇企业成为乡村非农就业的首选,其就业人员比例逐年上升,到2010年,达到乡村从业人口的38.37%。乡村私营企业和个体户也成为农村非农就业的重要形式,到2010年分别达到乡村从业人口的8.08%和6.16%。图2反映了1990--2010年中国乡村非农就业情况。
传统农业种植业从业人员的减少和乡村非农就业人数的稳步上升反映了农业在农户家庭经济结构中重要性的下降。值得注意的是,即使乡村农业从业者中,也出现了大量的兼业行为,即通过家庭兼业手工业及副业生产,以及在村庄、乡镇及周边地区“早出晚归”或短期外出从事其他非农产业。这种兼业行为和外出务工一起促进了农民从传统的低效率农业生产中脱离出来。这不但改变了传统农业社会中农民对土地的强经济依附关系,而且改变了农户家庭的收入结构,促使农民的现金收入增加,实物收入减少。表1是1985—2010年以5年为间隔的中国农村居民收入构成状况。
由此看来,自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以来,中国农村居民收入构成发生了重大变化,其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在家庭收入结构中的比重增加,相应地,家庭经营收入的比重逐渐降低,农业和非农收入的重要性正在发生逆转。这表明,外出务工的工资收益已经成为农户家庭现金收入的重要来源。2011年,中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已达到6977元/人。由此看来。农村劳动力人口大量外出务工和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改变了传统农村的种植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甚至全部收入来源的收入结构,从而使农民与土地的传统依赖关系出现了部分松动,土地不再是农民的唯一“命根子”。无论是地广人稀的农村山区、还是人口稠密的平原地区,都出现了势不可挡的进城务工潮流,务工收入已经成为农户家庭现金收入的最主要来源。收人结构变化必然带来农村社会关系、社会观念的结构性变迁。
三、新乡土社会的观念结构:乡土意识的式微
传统乡土社会中,居民对村庄和家族的认同感构成了农村居民生活意义的基础。村民的村庄认同可分为两种类型:自愿认同和强制认同。前者是特定地域(村落)居民在长期的社会化过程中内化的自觉自愿的村落归属感和认同感;后者是基于村落地方性文化和非正式制度的强大压力而被迫表现出来的对村落的归属和依赖,是一种表象认同。当社会结构处在剧烈变动的社会转型时期,基于不同认同方式村庄成员对外来文化的反映也各不相同:基于自愿认同的居民会对外来冲击产生排斥和疏离反应;基于强制认同的居民的反应则是对村庄的疏离和对外来新生事物的接受。这种认同差异在农村社会转型过程中主要表现为年轻一代和老年一代之间在乡土意识和家族归属感上的巨大差异。随着青年一代的成长和地方话语权的代际转移,乡村的地方文化和非正式制度环境也发生了重要变化,这种变化最主要的就是乡村居民对村落和家族的归属感和依赖感的降低。
自20世纪80年代末“农民工”现象出现以来,中国以农民进城务工的形式进行的城乡社会流动已经有20多年历史了。虽然20年来到底有多少农民工进城务工,没有统一的统计数据,但是中国的农民工可区分为若干代,并存在明显的代际差异却几无争议。本文把中国的农民工区分为两代:第一代农民工和第二代农民工。两代农民工的区分大体上以出生年代区分为“80前”和“80后”两个群体。两代农民工在外出务工的动机、务工形式、务工待遇、务工去向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
在外出务工农民中,第一代农民工是外在压力驱使的结果,其外出的主要目的是解决农户家庭日益增长的现金支出需要同家庭收入来源单一且数量有限的矛盾,这是家庭作为生产和消费的基本单位,在现有的生产体系内无法生产出家庭经济支出所需数量的现金收入,是“硬预算约束”的结果。进入21世纪以来,20世纪80年代后出生的新一代农民逐渐成长起来并成为外出务工的主力军。第二代农民工基本接受了完整的义务教育,其“库存知识”与第一代农民工明显不同,也容易接受新生事物,其外出务工的动机不再是挣钱回家盖房、娶妻生子,而是脱离农村。新一代农民工在职业期望、个人权益保护、城市人的身份认同、创业知识学习需求等方面都具有明显的特点。和第一代农民工相比,第二代农民工“表现出更高的职业期望、融入诉求和个人发展期望”。如果说第一代农民工外出务工主要是一种经济生产行为;那么,第二代农民工的务工行为则可视为一种人力资本投资。他们可以承受城市的排斥与疏离,也可以承受城市生活的窘迫,就是为了能够使自己在城市立足,从而成为城市居民的一员。有学者对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和中西部地区四个城市农民工进行了问卷调查,把农民工按出生年份分为1956—1966年、1966—1976年、1976—1985年三个组别并研究了不同组别农民工外出务工的动机,发现农民工的出生年代与生存型动机负相关、与个人发展动机正相关。在新一代农民工中,大约有40%的人外出务工是为了寻求个人发展,这一比例在前两个组别中分别为6.7%和22.4%。谋求在城市中立足。获得个人发展已经成为第二代农民工的主要务工诉求。
新一代农民工务工诉求变化使新生代农民工把在城市落脚、融入城市生活作为自己外出务工的基本目标。务工动机的改变直接改变了农民对传统村庄和家族关系的依赖关系,其个人认同的基础正在发生静悄悄的革命,传统的“叶落归根”的乡土意识逐渐式微。虽然很难清楚分辨农民外出务工和农民对乡土依赖程度的降低那个是因、那个是果,或者是其他复杂的因果关系,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这二者之间存在一种选择性亲和关系,并且在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结构转型的中国农村不可逆转地发生了。
四、新乡土社会的家庭结构:家庭规模与结构的变化
家庭既是一个经济单位,也是一个基于血缘和姻缘关系的社会共同体。在中国历史上,家庭一直是兼具生育、经济、政治、教育、情感等多重功能的社会基层组织,而且,家庭总是和家族、宗族等组织联系在一起。20世纪80年代以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普遍实行使家庭重新成为独立的社会经济组织。在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健全完善、社会结构调整和分化的社会转型时期,家庭的形式和功能也发生了重要的变化。
费孝通对江村家庭结构变迁的研究表明,在1936年时。江村家庭中主干家庭和残缺家庭最多,分别为45.4%和27.6%;到1960年,这一数据分别下降到35.5%和27.4%,核心家庭第一次超过主干家庭,占32.3%;到1984年主干家庭和核心家庭分别占43.2%和39.0%,开始占据绝对主导地位。值得注意的是,1936—1984年间,联合家庭的比例都没有超过5%,1980年更是下降到0.4%,已经算是凤毛麟角了。由此看来,中国传统社会家庭结构中,大家庭一直是不占主导地位的。费孝通在《生育制度》中认为传统中国户均人口数在4~6人之间。基本可以肯定,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家庭结构是以联合家庭为主的。
自1978年以来,我国农村居民家庭人口规模出现了持续下降趋势。1978年,户均人口为5.7人,和费孝通调查研究的30年代江村的家庭人口规模基本一致。到2007年,这一数字下降到4.0人,并在此后多年内一直保持这一数字。按照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农村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孩子来计算,这只相当于一个普通农村核心家庭的人口规模。图3反映了这种人口变动趋势。
传统中国的家庭是一个集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社会的“细胞”,满足了家庭成员多种需要,也是社会人口再生产的基本单位与社会稳定的“安全阀”。家庭规模的缩小必然引起家庭功能的变化。在社会现代化、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的背景下,家庭原有的子女教育等功能逐渐被专业的教育机构承担起来。就目前来说,农户家庭的最主要功能是情感寄托、人口生产和经济核算等功能。人们在解释为什么两亿多农民工在城乡之间游走却没有引发大的社会问题时,更多地关注了土地的重要性,认为土地这种“零风险资产”构成了农民工的“最低生活保障”,使他们免于成为“绝望的群体”,从而降低了其疏离感和被剥夺感。对于作为“人性的养育所”的家庭的重要性却关注不够。实际上,农户家庭不但是经济单位,也是社会的细胞,承担着社会成员的情感寄托和人性抚育的重要功能。就目前的社会流动趋势来看,农民流动以青壮年男劳动力进城务工为主,其妻子、子女、父母则大部分仍然留在农村,形成“留守儿童”、“留守妻子”、“留守老人”,“农村家庭中最强壮的劳动力被城市工业体系所吸收,但他们代际人口再生产的成本却由农村家庭不成比例地承担了”。家庭承担着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是社会的“安全阀”。特别是在社会结构快速转型,各种社会矛盾集中爆发的社会转型加速期,这种安全机制的作用更加突出。
关键词:常德市武陵区;农业生态;修复原理;建设
在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往往都经历了这样的历程。既先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来发展经济,然后又在受环境破坏的惩罚后逐渐认识和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的历程。农业生态领域也不例外,土地长期耕作造成了比较严重的农业生态问题,工业“三废”排放量不断增加,化肥、农药、农膜的大量使用,导致农业生态环境恶化,搞好农业生态环境建设是我们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农业生态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危害
常德市武陵区农业生态环境的现状,其中包括水资源、森林草地,耕地水土资源,农用塑料薄膜、化肥、农药、农业废弃物等方面的污染。综合而言,武陵区当前主要的生态环境问题表现在:
(一)水土大量流失。由于毁林、毁草、开荒、滥伐等原因,造成水土大量流失。全区耕地水土流失面积约9.64平方公里,占耕地总面积的34.4%。水土流失破坏了全区的农业生态系统,导致土壤中氮、磷、钾等养分大量损失,严重影响了本区的农业生产,同时,水土流失使沅江河床抬高,导致水患频繁。
(二)农村淡水生态问题突出。全区农村淡水生态问题突出,呈迅速恶化趋势。例如:地表水体富营养化,地下水质逐渐恶化等。据统计,全区有70%的河流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我国农村50%的饮用水受到有机污染,而且由于农药等化学物质的广泛使用,致使许多地方的地下水不适于饮用,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三)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加速。改革开放以来,常德市农村中小企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以耗能高、污染重的行业或企业有城市向农村转移,未经处理的工业与生活用水经污灌或任意排放进入土壤后,大量的重金属元素可在土壤中富集,从而进入食物链,直接影响农作物的品质和产量,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
二、生态修复及理论基础
(一)生态修复的涵义
生态修复是一个宏观的概念,它是应用生态系统自组织和自调节能力对生态本身进行修复。为了加速已被破坏生态系统的恢复,还可以辅以人工措施以加快生态系统恢复的步伐。生态修复是按照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想,切实遵循自然生态经济规律,充分利用当地的水、土、光、热、生物等自然资源,依靠大自然的循环再生能力和人为干涉快速恢复植被,控制水土流失,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二)农业生态环境演变的规律是生态修复必须遵循的自然规律
生态修复的理论基础是农业生态环境发展的自然规律。自然生态环境是包括生物体与环境(气候,水,土等)自然因素组成的一个互相依存与制约、相对稳定的有自组织功能的大系统,该系统具有恢复到接近于原自然生态状况的自我修复功能。建设性的农业生态环境,应根据当地的自然条件,否则,往往事与愿违,不仅达不到目的,反而会带来新的问题。由于人们对自然规律认识的局限性与偏差,在我国农业生态建设中,就有很多这样的教训。
(三)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理念是搞好农业生态修复的保障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人类面对自然灾害深刻反思后产生的新认识。人是自然生态系统的组成部分。违背生态规律的自然改造,不仅损害了自然生态系统还会造成自然灾害。因此,任何形式的自然改造都必须建立在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基础上。要从人口、资源、资源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观点出发,开展生态修复,加快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步伐,建立良好的水土保持生态系统。要在实践中不断拓展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的内涵,保持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丰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理论。
(四)农业生态修复的实践方法
农业生态修复是依靠大自然的力量,充分发挥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实现水土保持目的的措施。其技术方法概括起来主要是有“封”、“退”、“造”、“建”,“综合治理”、“结构调整、生态移民”、“突出小流域治理,以小促大”等。
“封”既是“封山禁牧,舍饲养蓄”。要真正做到“封得住、有效果、不反复”,还需要因地制宜、因时施策。“退”即是“退耕还林还草、以粮代赈”。大量事实表明,坡耕地是水土流失的主要产沙区,坡度在!)*以上的坡地必须退耕。如果措施得当,退耕后农民还可增加经济收入。“造”即是“造林”。坡度大于+)*的荒山荒坡、退耕地,以营造水土保持林、薪碳林和用材林为主,强加管护抚育,形成乔、灌、草多层次防护体系,有选择的发展经果林。通过推广节柴灶,沼气池等措施,彻底解决群众的燃料问题,可有效的保护植被。“建”即是“建设一亩高标准农田”。农民在退耕二亩坡地后,在山坡下或沟谷地建设一亩高标准基本农田。
搞好农业生态修复,必须注重水土保持的综合性。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是生态修复的根本措施,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系统的基础。调整结构、生态移民是生态修复的保障措施。农业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是我国农业发展过程中的一次深刻变革。要想使生态修复持续发展,就必须将生态修复与调整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和生态移民相结合,这样才能使广大农牧民增产增收,植被得到恢复和保护,地区经济得到发展30%。生态修复作为一项水土保持新举措,需在实践中不断摸索、不断创新,总结新经验、新方法,丰富和发展其理论与实践。
三、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对策
(一)增加农民的生态意识,提高人们对生态修复的认识水平。各地在水土保持生态修复上不断提高认识,积极探索生态修复的技术与方法。在政府的大力宣传和积极引导下,大多数农牧民逐渐接受了这一新的理念,认为生态自我修复是一项让土地休养生息的好办法,是人类实现持续发展的正确选择。大量生产生态绿色环保产品,做好“环保”品牌,让农民从保护生态环境中获得实惠,使他们主动参与到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的行动中来.
(二)加强立法,建立和完善农村生态保护、污染治理的筹资机制。把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纳入国家法制化管理体系中,加大财政资金的专项转移支付力度,明确保护农村生态、治理农村环境污染的财政资金的转移支付方式,确保专款专用。
(三)加强农药、化肥和农用地膜控制和替代,不断改善和提高农药使用技术,合理用药,安全用药,确保农产品质量,确保施药人员安全,减轻环境的农药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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