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教育的概念范例(3篇)

时间:2024-09-24

成人教育的概念范文篇1

【关键词】概念语文后时代苏派教育意义

一、概念,对语文的意义

这是一个概念的时代。概念股、概念营销、概念车、概念手机……语文领域,不乏概念。“儿童语文”“生命语文”“诗性语文”,等等,且称“概念语文”。

概念语文,是对语文的认识进行理性、抽象,凝练成一个词或词组,合成“?菖?菖语文”格式,形成一个“知识单元”或“思维单位”,表达一个人或一群人对语文的理解与追求。

“概念语文”对语文的意义,就是语文本体的意义,智慧的老师们在“做概念”的时候,就已包含概念语文的基本特性。

其一,指向性。概念语文指向语文的创新与丰富,是语文的展望与期待,是对当下语文的超越,是引领并撬动语文发展的动力,指向语文发展的未来。

其二,双重性。概念语文,有的是反映语文真实现状,并以此为基点发展、改革,然后沿着理想、美好的路径行走;有的概念,可能是错误的概念,仅仅停留在口号上,对语文柔软的土壤无法着陆。

其三,试验性。概念语文是理念在语文领域的试金石,是面对语文现状的一种改革性的创意或试验。当然,试验本身也包括对概念的实践,对试验者创新精神和实践品质的检验。

其四,审美性。概念语文,需要艺术的想象和创造。在语文的独创性、展示性方面具有较高的审美价值。

二、语文,在概念的后时代

语文需要概念,需要用一种观念、精神引领语文向更高、更美境地发展。站在“后概念时代”,即“后生命语文时代”“后诗意语文时代”……我们发现,近十年创生的许多语文概念已悄然改变。

(一)姿态呈现转向

1.从喧闹走向静默。

世纪之交,语文的世界概念辈出,如雨后春笋,赶趟似的往外冒。如今,行走了十年的概念,好像一下子静了下来,近年的语文界,很少听到哪一位专家或名师再拿语文的概念说事。概念语文一下子羞赧起来,或许前一阶段走得太快,现在要静默,等一等语文的灵魂。

2.从感性走向理性。

语文是感性的,当初为语概念的名师,只是感性地为自己的语文起个名儿,好像树了一面旗,招得很多人围观。如今,看客少了,开始反求诸己。于是对概念进行调整、丰富……做概念或看概念的老师们也学会思考,开始理性地看待自己的概念或被概念的意义。

3.从星空走向大地。

约莫感知,在2005年左右,一大批仰望星空的教师提出自己的“概念语文”。几年下来,他们把视线转向实实在在的大地,开始成为一名既有仰望星空的情怀,又有脚踏实地的精神的行者。

4.从个体走向群体。

“一个人走路会走得很快,一群人走路会走得很远。”人们已经集体无意识地广泛认同这个观点。几年前,那些持概念语文走南闯北的名师们,不再独来独往。他们把粉丝凝聚在一起,把智慧无偿分享。他们甚至为了群体,退出英雄的时代,走向幕后,发现和培养新秀。

(二)范畴发生改变

范畴呈现的是一个思考领域或单位,以近十年的概念语文现象,作线性考量,发现概念本身也在改变。

1.从语文领域转向语文学科。

“生本语文”“儿童语文”“魅力语文”等话题,一般聚焦语文领域。现在言说的焦点回到语文学科的本体,进行“写作本位与表达本位”“主题阅读与单元阅读”“过度解读与适度关照”的语文学科。

2.从语文教学转向学习革命。

课改进入深水区,一些原本鲜活的语文概念被搁浅。人们对语文的视点转向学习革命。如“学会学习”“自主建构”“翻转课堂”等。“一大批富有创造智慧和生气活力的语文教师的教学探索,正在当代创新型社会文化精神的影响下,在语文教学探索的更高层次上获得了对语文教育本质、特性和规律的重新认识。”[1]

3.从语文概念转向概念哲思。

当下,概念语文已经发展成对概念与概念关系的思辨,如“教什么、怎么教、为什么教、为谁教”的教学诘问;“教材的原生价值与教学价值”的取向权衡;“从教阅读到教课文再到教语文”的美丽转身。对语文改革的热切追问,已经不完全表征在语文探索的显性成果中,而是突围到哲学层面,表达语文与人的关系建构。

(三)后时代特质透析

1.语文发展呈一种曲折态势。

概念的行走路径是曲折的:从喧闹走向静默、从感性走向理性、从星空走向大地、从个体走向群体。健康的、科学的语文路径就应该是向着一个目标,相互转化、螺旋推进、间隙转向的高速公路式的设计策略。

2.语文的理解在不断丰富。

语文领域—语文学科—语文学习—语文思辨,说明教师对语文的理解不断发生改变。这种改变也是一种反求诸己式的自我反思,正如叶澜所言:“任何观点都是特定认识者在特定阶段的内在体验与认识的表达,找出一个人观点变化的踪迹,是学术自我反思,也是再迈出学术重建步伐的需要。”[2]

3.语文建设需回到常识。

二十世纪现象学运动的标志性语录:回到事情本身。在概念语文的情境中谈语文,不需要火眼金睛,只需养成常识和为了常识。常识,是起点也是终点。看概念语文,需要向更高、更远的方向,也需要朝向语文本身。从课标、教材、儿童三个核心维度,描绘概念语文的交集,共创语文的意义空间。

三、苏派,语文的价值守望

“苏派教学不仅是一种流派,更是一种文化概念、精神归属和价值认同,她表达了江苏人民对教育的深刻理解和崇高追求。”[3]苏派教学,就是一个个属于江苏的语文概念,在江苏这块希望田野上,绽放的独具特色的美丽之花。

(一)蒋维乔到吕叔湘的世纪标杆

历史上的苏派语文蔚为大观。顾黄初、武玉鹏在先辈语文视域中遴选了十六位杰出代表,进行“先辈语文课程教材编制心路”探求。有六位大师为江苏籍(含长期工作在江苏)。如“编著新式学堂小学语文教科书第一人”的常州籍蒋维乔;“主笔起草我国小学语文教学第一个课程标准”的江阴籍吴研因;“潜心于中国汉字的科学统计和儿童国语教科书的编纂和实践研究”的浙江籍但工作于江苏的陈鹤琴,以及如雷贯耳的“语文教育思想和语文课程教材建设影响几代人”的苏州籍叶圣陶、东海籍朱自清、丹阳籍吕叔湘。[4]这些大家,已成为苏派标杆,让后学景仰。

(二)斯霞、李吉林两位大师的样本价值

首先,看斯霞的启示。斯霞,小学语文丰碑式人物。从构词格式看,没有哪一个概念能包含斯霞的语文观,但“童心母爱”的教育思想,“随课文识字”的教学方法,表现的已经不仅是一个“概念”,而是一面旗帜。把“概念”演绎成“旗帜”,是斯霞老师给小学语文积极的价值启示。另外,看李吉林的范式。从“情境教学”到“情境教育”到“情境课程”,这是李吉林老师概念语文的发展印记,并成为语文领域以概念形式成长的语文范式。“情境”概念自始至终是李老师语文研究的焦点,围绕“情境”,语文的内涵和外延在不断丰富,最终形成“情境教育学派”,成为“我国素质教育的一面旗帜”。

(三)于永正到祝禧的苏派守望

1.概念的生长。苏派是产生概念的领域,也是一个能把概念做成经典的领域。有些概念在发展的过程中,已长成概念群。有的概念属于顶层,如“苏派教师思想录”中的四十一位老师,他们是苏派小学语文的繁荣气象;有的属于田野,如以“凤凰语文”网络为载体的一批全省包括全国的语文教师,聚焦苏教版教材,繁荣苏派小语气象;有的属于地域,如以于永正为首的一大批小学语文教师,构成“徐州语文现象”。生长的概念才是有价值的概念,从概念切入,兴许能打开苏派语文发展的另一扇窗。

2.教育观的召唤。语文教育观就是关于概念语文现象和问题的基本观念体系。目前,苏派小学语文领域,提出语文概念的教师很多,但很少形成观念体系。在“苏派教师思想录”中,仅有三位明确提出语文教育观。第一位是于永正,明确提出《我的“五重”语文教学观》;第二位是孙双金,明确提出《我的语文教育观》;第三位是祝禧,明确提出《我的“文化语文”观与教学实践》。这三位恰恰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小语名师谱系”中的第三代、第四代以及“新生代”名师的翘楚。[5]

四、精神,语文叙述的教育意义

教育发展到一定阶段,需要一些形而上的追求。概念语文作为一种语文文化、一种价值观,应该是一种形而上的精神和信仰。

(一)建一个空间:实然与想象的语文世界

语言是存在的家,概念语文是提出概念老师建造的语文之家,是一个实然的存在与美丽的想象并存的空间。从语义角度看,概念营造的空间像一个富于张力的魔盒,蕴藏无限可能。教师也可借此空间,给语文找一个归属,提供一个思考的基点。如“诗意语文”,那就是属于王崧舟及其团队的空间,他们在自己建造的诗意空间里,创造语文的一个又一个神话,过着诗意的语文人生。

(二)持一种态度:倾听与改进的建构胸怀

活跃的概念是开放的系统,开放过程中,自然会引发各种声音。概念语文,作为一种现象,遭遇质疑在所难免。经得起质疑和深究的概念,才是有生命力的概念。真爱语文的教师,是不怕质疑并会直面批评的。客观批评是对概念的丰富,谦恭倾听批评,是积极完善概念语文价值体系必须守持的阳光心态,也是概念语文健康成长必须坚守的博怀。

(三)行一种路径:感性与理性的关联维度

感性的概念语文,有叙述的情境,体现生命的活力,彰显前行的亮色。理性的概念语文,从概念提出到概念发展,都需要“深思熟虑”,但其丰富而复杂的推进一定是感性和理性相互转化、相互依存。特别是一个成熟的概念,行至“概念群”“概念链”阶段,一定是感性与理性整体推进的样式。

(四)守一种姿态:现代与传统的相互叙事

新概念的介入,意味价值需要重建。语文的理解、观念、价值体系,以概念方式进入语文领域,一方面改变了语文,另一方面也重建了语文。“现代性就是过渡、短暂、偶然,它是艺术的一半,另一半则是永恒与不变。”[6]百年语文的发展,其实就是在变与不变的守衡与失衡中相互改造、彼此拉近的叙事状态,并渐趋科学与成熟。

阐释语文的概念时代,除了寻找和叙述语文意义,还应面向真实的语文世界,用概念的方式坐标语文的历史演进,召唤一茬一茬语文小时代的到来,汇聚成语文的大时代,语文的大世界。

【参考文献】

[1]曹明海.透视语文:名师教学智慧篇[M].山东:山东教育出版社.2008.

[2]叶澜.课堂教学过程再认识:功夫重在论外[J].课程·教材·教法,2013(5):8.

[3][5]朱晓进.著名特级教师教学思想录(小学语文卷)[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12.

[4]顾黄初,武玉鹏.探求先辈语文课程教材编制的心路[M]//洪宗礼.母语教材研究:第二卷.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7:318—348.

[6]波德莱尔.现代生活的画家[M].郭宏安,译.杭州:浙江文艺出版社,2007:10.

成人教育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音乐审美教育;概念;复合性;普遍性;特殊性;个别性

中图分类号:J6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104(2009)07-0209-03

当今,音乐审美教育越来越受到音乐教育界的重视。其研究现状表现为:1、对音乐审美教育的内容及作用的探究。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对音乐审美教育与人的素质培养之间的作用和影响力的解释与论述;2、将审美确定为音乐教育的核心价值,由此推出可培养多种能力的结论,如审美鉴赏力、审美创造力、审美认知能力等;3、在既有的音乐美学理论的引导下,把情感表现视为音乐的主要特征,由此进一步推演出音乐表现情感的功能与人的素质之间的对应关系。

上述三种研究方式使研究结论呈现出诸多功能结论,如情操得到陶冶;情感得到升华;道德得到提升;意志品质得到锤炼;行为方式得到规范等等。

在具体解释何谓音乐审美教育时,其概念界定表述为:

作为美育目的和手段之一的学校音乐教育,对德、智、体诸方面有巨大的渗透和潜移默化的作用,但最本质最核心的东西,是培养少年儿童具有感知、理解、感受、体验、评价、鉴别和创造音乐艺术美的教育,我们可以称之为“音乐审美教育”。即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

从美育的角度洞察、研究音乐教育行为的理论,就是音乐审美教育。

音乐审美教育是以音乐为媒介,以审美为核一心的一种教育实践活动。

从上述对“音乐审美教育”的定义可以看出这样几个特点:

首先,反映出我国音乐教育理论研究所沿袭下来的传统封闭式研究方法。所谓传统是指对研究对象只做认识论范畴的讨论与研究的理论研究视域,其方法是从概念的界定开始来圈定研究对象的范围,然后以主客二分的方式对其作出静态的分析与阐述,并由此得出结论。

其次,对概念本身的使用没有层次的区分和相关的限定。在连接上下文的具体过程中,只要认为是概念圈定下的研究范围,就对具体概念作出界定,然后再用所圈定的研究范围来证明这个概念的正确性,对概念的准确性、有效性范围从不质疑。显然,这里掩藏着为了目的而设置前提的逻辑错误,其中不难看出研究者为自圆其说而付出的思虑和手段。

其三,对概念的使用,不究其具体所指和能指的关系,呈现出默认状态,并竞相效仿。似乎只要使用这个概念的人数逐渐增多,概念本身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就自然形成。

“音乐审美教育”概念的界定和使用正处在这样一种状态之下。

当今的理论研究,特别是作为理论研究基础的哲学领域,一个最为显著的变化是,在人与世界关系中,仅仅就认识论范畴的结论已经无法满足理论研究的需要,而且其研究结论是静止的、局部的,有时甚至与具体实践活动相距甚远。因此,目前的理论研究已发展到“五论”――即存在论、本体论、认识论、价值论、实践论,并由封闭式研究方法逐渐走向开放式研究方法。所谓开放式研究方法是指,不把概念的界定作为研究的起点和研究范围卷定的唯一条件,而是从具体存在的实践现象出发,来逐一描述所感知和理解到得东西,并逐步向前推移;最后,依据自身的研究能力,在能够有效、准确作出概念界定的情况下,对概念加以界定;反之,则不作界定。

事实上,类似的理论研究方法早已有人为之。俄国音乐家鲍里斯・阿萨菲耶夫的《音调论》一书,从头至尾也未曾对“音调”这一概念作出界定;英国的音乐学家戴里克・柯克在《音乐语言》一书中,也未对“音乐语言”作出概念界定;美国的音乐教育家贝内特・雷默的《音乐教育的哲学》。一书,也不曾给“音乐审美教育”下定义。如按传统理论研究的思维方式来看,这种研究方法似乎连自己的研究对象“是什么”都没有确定下来,看到什么说什么,很难接受,但事实上,这不仅仅预示了研究方法的改变,更加深层的原因是人的认知方式和思维方式的改变。为此,笔者试图以开放式结合封闭式的研究方法,尝试对“音乐审美教育”概念作出能力范围之内的描述或界定。

一、概念所指的“音乐审美教育”

对“音乐审美教育”概念作直观描述可理解为三个概念的复合,即“音乐”、“审美”、“教育”。其所指既区别于单纯的“音乐学”;也有别于单纯“美学”和“教育学”,而成为一个复合学科,我们常称为“新型交叉学科”。“音乐审美教育”概念的所指内涵是通过“音乐”、“审美”与“教育”三个方面体现出来。“音乐”是这一复合概念的本体论和认识论范畴,“审美”是这一复合概念的价值论范畴;而“教育”则是这一复合概念的存在论和实践论范畴。在这一复合概念中区分而来的本体论、认识论、价值论、存在论和实践论,是针对这一复合概念而言的。但对于各自单一的音乐、美学、教育三个学科来说,各自都有“五论”的具体研究视域和范畴。这里,笔者只是从这个复合概念本身来作这样的区分。以下从三个概念分别所属的学科以及所对应的研究领域,对其作出概念复合以后所指的具体描述与分析。

首先,音乐本体论、认识论的教育实践活动。其着眼点是对音乐本体(哲学的本体――即本质)的认知过程,从具体音乐音响形态出发,复合教育的具体行为实践活动,使之成为学习和延续音乐样式的有效手段,达到学习和传承的目的。即是说,以有效的本体论和认识论研究结果,借助于适当的教学形式和手段,在音乐本体论、认识论范围有效认知的前提下,促进其知识和技能的发展,增强其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最终实现音乐本体论和认识论视域下的音乐教育目的。音乐本体论、认识论结论下的音乐教育,既可以对应专业音乐教育,也可对应普通学校的音乐教育。

其次,审美的价值论教育实践活动。其审视的是音乐美的构成与价值,而非其他的美(如自然美、社会美)的构成与价值,即通过教育实践活动,以培养人的正确的审美观念为目的,提升人的审美情趣和美的鉴赏能力。审美取向的价值论教育实践活动,对应的应该是所有学校。至于音乐教育实践活动是否“以审美为核心”,首先取决于音乐自身的内涵和外延,同时,还取决于受教育者自身的主观因素,审美无法离开主观因素,它是双向合力的结果。教育者强调审美价值并不等于受教育者实现了审美价值。因此,“以审美为核心”能够在多大可能性上成为学校音乐教育的“核心”概念,仍然是一个有待进一步深入探究的重大课题。

其三,教育的存在论和实践论视域。其着眼点在人的存在和教育本身,即以教育作为人的存在论意义的实践活动,来看待音乐教育的价值。事实上,在“音乐审美教育”这个复合概念中,核心概念是教育,音乐只是教育的手段,通过音乐所具有的美的属性,来辅助实现教育学意义的各种功能。即是说,通过音乐试图达到教育中的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的目标。在这个全面发展目标中,美――只是其中目标之一。这也正是“音乐审美教育”所要实现的主要目标。但从根本上讲,教育的存在论和实践论视域所遵循得是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其前缀了音乐概念之后,并不改变教育概念的核心地位和教育规律,只是增加了一个手段。

以上将复合而成的概念所具有的内涵和外延做了拆解以后的孤立性描述,这显然与具体实践活动的事实不符,在实际的音乐审美教育活动中,三个层面的视域同样呈现为复合状态而共在,并互为条件,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相辅相成,并非单一状态、单一视域和单一结论。

二、理解认知下的“音乐审美教育”

黑格尔认为,概念本身包含三个环节:(1)普遍性,作为在它的规定性里的自由的自相等同性;(2)特殊性或规定性,在其中普遍东西真纯不变地依然与自身等同;(3)个别性,作为普遍性和特殊性这两个规定性在自身中的映视,这种否定的自相统一性是自在自为地得到规定的东西,同时,也是自相同一的东西或普遍的东西。

在黑格尔看来,任何概念都存在着不可分割的三环节,即普遍性、特殊性、单一性,三者并不相等。任何概念也都存在着三者的相互联系。任何事物,它既然是单一性的存在,必有其单一性特点;它也是某一类特殊事物中的某一个体,与该类事物之间存在着共同的特殊性;它又是一种普遍性的存在,具有普遍性特点。应当承认,黑格尔的认识是符合概念存在的逻辑规律的,但遗憾的是,我们长期的理论研究并没有重视概念不同层次的区分。

依据黑格尔的原理来理解“音乐审美教育”这一复合概念,可将其理解为:在普遍性层面,其归属于教育的范畴,它所承担的是普遍性任务――即全面育人要求;作为特殊性层面,它又归属于审美的教育范畴,担负着普遍性任务之下的特殊性任务――即提高审美素质的要求;在单一性层面,它归属于“音乐”的教育范畴,担负着一项具体的个别性任务――即音乐文化的传承和发展。

当强调这一复合概念的普遍性时,必然要把培养合格的人的目标――即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作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教育宗旨来看待。如果片面看待这一过程,音乐审美教育的单一和特殊必然受其普遍的制约,由此而产生的实践活动就会影响到这个复合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使其失去这一复合概念的具体所指。因而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强调普遍性的同时,特殊性和单一性仍然包含其中,同样不能被忽略,不能把审美教育的使命和传承音乐文化的功能弃之不顾。在这个逻辑中,既能体现普遍性、特殊性和个别性三者之间的存在关系,同时,又能很好地理解普通音乐教育中之所以强调通过音乐来实现审美价值和其他功能的重要性。

当强调这一复合概念特殊性时,所体现的是以音乐审美素质及音乐知识技能为主要目标的教育实践活动,但如果片面加以强调,就会影响普遍性教育目标的实现,音乐审美教育的普遍和单一就可能被抑制。就目前我国中小学音乐教育中强调音乐教育实践活动的现实来看,“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理念就是在这一层面上加以提出,但在强调特殊性的同时,必须兼顾普遍性和单一性的功能要求。

当强调这一复合概念的个别性时,所体现的就只有音乐知识与技能为目标的教育实践活动。此时的普遍性和特殊有可能受到制约,甚至有可能完全丧失,因为个别性就是单一性,单一性不可能呈现普遍性和特殊性所具有的全部功能,它只对个别性的教育实践活动产生意义。

三、实践描述下的“音乐审美教育”

针对音乐审美教育具体实践活动所面对的具体对象来看,可分为中小学音乐审美教育;普通高校音乐审美教育;专业院校音乐审美教育。由于具体对象的不同,从而构成了这一复合概念不同的内涵和外延。内涵体现的是教学内容的不同和教学对象的不同,外延体现的是教学形式的不同和具体环境的不同。

音乐审美教育在三个不同教育实践活动下分别表现为:

1、中小学教育实践活动下的音乐审美教育是侧重于音乐感染力的教育;

2、普通高校音乐教育实践活动是侧重于受教育者自身修养与音乐文化认同感的情感教育;

3、专业院校音乐教育实践活动则是侧重于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能力教育。

音乐是审美教育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之一,由于美育本质被表述为情感教育,因此,通过情感教育来实现音乐教育的其它功能,应该是符合音乐教育规律的认知理念。因此,不论“中小学”、“普通高校”还是“音乐专业院校”,其音乐审美教育核心特征首先应该是具有特殊文化传统的情感教育,它是第一要义。

其次,音乐审美教育是建立在音乐学科基础之上的,音乐的特殊性决定了音乐审美教育的特殊性,使之有别于通过其他艺术渠道通达的情感教育。也就是说,音乐审美教育要使情感教育遵循音乐声音材料所具有的艺术特性和规律,通过听觉对音乐进行感受和理解,当然,听觉并不是感受和理解音乐唯一条件,但它一定是必须的条件和途径。

其三,音乐审美教育离不开人的心理活动和具体社会环境的影响。就学生的心理特点而言,中小学与普通大学生的心理发展差异明显;就具体社会环境而言,大学生社会化程度较高,因此,普通高校大学生的音乐审美教育与中小学的音乐审美教育虽同属普通音乐教育,但二者有着明显不同。因此,大学生在音乐审美活动时,出现超越听觉感受的主观化思维认知活动,是一种正常现象。但无论中小学生还是大学生,在接受音乐教育时,把自己的生活阅历、文化素养与理解音乐结合起来,也是多数人理解和接受音乐的常见现象。

成人教育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民族教育概念特殊性

【中图分类号】G【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3)08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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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为促进民族地区的繁荣与发展,逐步加大了对民族地区发展的支持力度。与此同时,民族教育作为加快民族地区发展的重要途径被提上新的日程,民族教育这一概念也被广泛吸纳并使用。民族教育界的学者和专家对民族教育的概念及特殊性进行了广泛的探讨,应该说,这些概念的界定在促进民族教育学科的繁荣与发展中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奠定了我国民族教育理论研究的基础,丰富了民族教育实践研究的思维范式。但到目前为止,似乎还没有全面涵盖民族教育本质的概念,某些对民族教育特殊性的解读也仅囿于对民族教育发展基础现状的描述。通过分析民族教育概念的现状厘定民族教育的本质概念,突破民族教育发展的现状阐释民族教育的特殊性,已成为摆在当前民族教育研究领域亟待回答的问题。基于此,本文想谈点粗浅之见,以抛砖引玉。

一、我国民族教育概念的现状及解析

(一)从某一具体层面对民族教育的界定

区域说,民族教育就是民族地区、民族区域的教育;民族语言说,凡是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或双语教学的教育;服务说,凡是为少数民族地区政治、经济、文化服务的教育都是民族教育;文化说,凡是传承民族文化的教育都是民族教育;泛指说,在我国是指中华民族的教育,少数民族教育才专指55个少数民族的教育;对象说,凡是少数民族成员接受教育就是民族教育;民族地域结合说,我国的民族教育就是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教育。

以上民族教育的概念都是从民族教育的某一角度、层面、范围、出发点给出的定义,仅从单一角度对民族教育概念进行的研究,虽符合某些民族地区的教育实际,在指导民族教育发展方面具有积极的一面,但如果以这样的理念来指导我国民族教育实践,恐怕会犯以偏概全的错误,不利于民族教育和民族地区的发展。

(二)从多元文化角度定义的民族教育

滕星教授从民族教育学学科建设的立足点出发,在区分民族教育、国民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多数民族教育、单一民族教育、复合民族教育的基础上指出,民族教育可以分为广义的民族教育和狭义的民族教育。广义民族教育是指对作为有着共同文化的民族或共同文化群体的民族集团进行的文化传承和培养该民族或民族集团的成员,在适应现代主流社会,以求得个人更好的生存与发展的同时,继承和发展本民族或本民族集团的优秀传统文化遗产的社会活动;并指出广义民族教育在实践中有五种表现形式。狭义概念是指少数民族教育,就是对在一个多民族国家中人口居于少数的民族的成员实施的复合民族教育,即多元文化教育。李官和张婷婷在对我国民族教育概念进行评述的基础上,提出我国的民族教育是指中国境内各民族通过传承本民族文化和中华文化,影响本民族成员身心发展,促进其生存和发展的教育活动。

以上民族教育概念多从文化传承的角度出发,认为民族教育是一种多元文化教育,把我国的民族教育研究与世界的民族教育研究联系起来,主观上拓宽了我国民族教育研究的视野。虽然我国的民族教育广义上也有多元文化教育的属性,但却忽视了我国民族教育的特殊性。就民族教育实践的整体性而言,以上两种概念没能很好地把握我国民族教育的实际,没有把发展民族教育的核心任务作为定义我国民族教育本质概念的立足点。即使有的概念是从我国民族教育的实践出发,也没有指出民族教育这一概念在我国,特别是在民族地区特定的、确切的含义。实事求是地说,促进各民族文化的传承与认同是我国民族教育的重要历史任务,但毕竟不是民族教育的全部内涵。如果用多元文化教育的概念来替代我国的民族教育,如此一来,我国的民族教育与普通的国民教育又有何区别?虽然民族教育与多元文化教育所倡导的教育理念有共同之处,但是我国多民族文化教育的形成与发展过程不仅和西方的多元文化教育不同,而且两者的性质与内涵也不尽相同。是故,若要真正把握我国民族教育概念的本真,还须以我国民族地区的实际状况和我国的基本国情为着力点。在我国党和政府之所以要提出民族教育这个概念,其核心价值在于重点并优先发展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各级各类教育事业,以之加快推进我国民族地区经济文化事业的发展。如果民族教育不能体现民族地区的特点,不参照各少数民族发展的具体实况,就很有可能使民族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方针政策脱离民族地区的实际。

(三)从其他角度对民族教育概念的界定

耿金声教授认为凡是具有某个民族反映在语言、地域、经济生活以及表现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方面的基本特征的,为其政治、经济服务的培养人才的社会活动,就是民族教育。王鉴教授从我国民族教育发展的四个历史时期出发,认为我国的民族教育是除汉族以外的55个少数民族的教育,并指出民族教育的本质是使民族成分成员迅速成长为一定社会(在阶级社会里是一定阶段)的合格成员,从而促进不同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工具。

耿金声教授虽然指出民族教育是为民族地区培养人才的社会活动,但其概念强调的是某一单一民族的教育活动,在中国,我们不可能在一个种封闭的环境中去传承某个民族的文化传统,因为从文化的角度看,我们找不到一个如此单纯的民族文化分布区,来推行某一个民族“自己教自己”的教育。我国境内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分布混杂,鲜有某个少数民族成员单独编班接受教育的情况,用带有过于统一性的概念定义民族教育,似乎并不符合民族地区教育的实际状况。王鉴教授也指出民族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实现民族地区各民族的繁荣发展,民族教育的主体是少数民族,但这忽视了在民族地区,与各少数民族处于同一发展境地的汉族成员。一般来说,民族教育的对象是少数民族成员,但是,民族教育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普遍提高少数民族及其地区所有人的文化素质,为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服务。从这一角度来说,民族教育的对象也应该包括居住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汉族成员,把居住在同一地区,经济文化发展和物质生活条件处在同一水平的少数民族和汉族截然分开是不恰当的,也不利于民族教育和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同理,其他地区的少数民族成员因其特殊的民族文化和民族心理等特点,也应受到一定民族发展政策及相应民族教育政策的眷顾,因此,他们的教育活动也理应成为我国民族教育的一部分。

这里所说的民族教育的内容指的是传统民族文化,它是各族人民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积淀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诚然,它不能代表民族教育的全部内容,但却是民族教育的重要有机组成部分。教育是传承人类文明,发展创新的源地。因此,发展我国民族教育也要把民族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及创新结合起来。当前我国正处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传承并发展传统民族文化是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举措,这要求民族教育的发展不仅要考虑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使民族教育的内容体现民族文化的特色,赋予民族文化适当的时代内涵,适切体现现代文化的特征,使各少数民族的群众既能适应本民族的文化环境,又能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需要,通过民族教育这种有目的的社会实践活动,不但将文化精华代代相传,而且创造性的传递少数民族文化传统,不断地使少数民族文化传统增添新的内容,使学生既能打破对本民族文化盲从和自守,又能不断提升自身批判的继承性和创造性,形成传统民族文化和现代文化间相互补充、互相协调、协同推进的民族教育发展新局面。在民族教育的发展过程中两者是对立统一、相辅相成的关系,但其根本目的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发展少数民族文化,培养少数民族人才,促进各少数民族文化的繁荣与发展,推进民族地区的全面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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