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的监管职能(6篇)

时间:2024-10-11

财务的监管职能篇1

关键词企业集团集团公司内部控制监督财务总监

1前言

按《公司法》组建的企业集团,主要是以产权关系为纽带而聚合,决策经营结构为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经营班子---二级单位经理---经营班子---,因而,尽管管理的层次多、幅度大,但内部的治理机制是比较明晰的。

我国在1994年《公司法》颁布之前,已开始在石油、化工、冶金、机械及电子行业进行企业集团试点,但真正推行还是在《公司法》颁布之后,而且从推行效果来看,处于沿海发达省市要好于内部省市,一些新兴行业、规模中小的企业集团要普遍好于上述行业中成立较早的企业集团。这主要是那些较早成立的以国有特大型骨干企业为核心而改组的企业企业集团一开始就有非经济因素的行业垄断性,存在浓重的行政色彩和产权不清原因,这说明,我国的企业集团发展,仍处于探索过程中。

按照《公司法》,企业集团是一非法人机构,其依托一般是一个或几个集团公司的联合,在我国,绝大部分是一个集团公司,而且这种集团公司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中滚爬壮大,形成一种以产权为纽带,以母公司为核心,以母子公司关系为基础的垂直型组织体制,这种组织体系,在避免行政捏合的同时,形成富有特色的决策经营系统和比较明晰的内部控制治理机制。

企业内部控制系指组织规划和管理而采用的所有协调方法和措施,包括内部会计控制和内部管理控制二部分,内部会计控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便是财务控制和会计监督,作为按《公司法》组建的企业集团,其财务控制和会计监督又可按系统的层次性划分为对母公司和对子公司,企业集团的内部控制实际上以集团公司的内部控制表现出来。

集团公司如何开展对子公司的财务控制和会计监督?从目前的企业集团运营实践看,方式有所不一,如财务总监派出、财务主管派出和轮岗、成立内部审计、稽查部门等等,可以说,

模式多种多样。其中财务总监派出的管理机制更是有待探索。

适值《会计法》正式实施之际,集团公司要推行在子公司派出财务总监制度,具体需要构筑一个怎么样的财务总监管理体制?增加财务总监后集团公司的内部控制体制做何改变,为了弄清楚这一点,必须首先对目前集团公司一般的财务控制与会计监督体制进行分析。

2

一般的财务控制与会计监督体制模式

在作为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的财务控制与会计监督的组织体系,集团公司一般实行三级管理,即如下模式:

集团公司是以母子公司型式存在的,下面多个子公司的财务各自独立设帐核算和管理,一般来说,母公司财务部门的担子更重,除负责母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外。还要负责对所有子公司的财务管理监控。集团公司负责人

(总经理)

总会计师

财务部经理

(财务主管)

内部审计经理

(财务审计块)

图1:集团公司一般的财务控制与会计监督体系

目前,作为财务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控制与会计监督工作主要落在财务部负责人(财务主管)这一层,而问题也就出现在这一层次上,现分析如下:

2.1单位负责人(总经理)的责任如何得到落实、保障

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会计法》,与85年版和93年修改版相比,在八个方面作了更大的修改,其中之一,便是突出强调了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的责任。一是明确单位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的负责;二是规定单位负责人必须在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是规定单位负责人必须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四是对各单位会计工作中的违法行为,除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外,还要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具体体现在第1章总则和第6章法律责任中。可见《会计法》对单位负责人的责任规定是明确的,这反映了市场经济环境下对企业经营的客观要求和约束。因为,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执行《会计法》的责任主体,由于单位负责人并不负责具体的会计工作,他的这部分责任只能通过内部委托授权关系,和制定内部规章制度加以明确和落实,正因为这样,单位负责人必须强化这种责任下放的委托授权的接受对象。

2.2总会计师并不承担具体的会计监督工作

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要设置总会计师,新《会计法》第36条规定:“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可见委托授权对象,对于设置了总会计师的企业,可以把财务控制和会计监督的权利和责任委托授权给总会计师,对于没有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这种委托对象只能是下一层次的财务部门或相应机构了。

但总会计师也不从事具体的财务控制、会计监督工作,《总会计师条例》(1990年12月国务院颁布)中,第5条规定:“总会计师组织领导本单位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参与本单位重要经济问题的分析和决策。”可见,作为总会计师,所承担的是更加重要的参谋职能,是单位负责人的参谋和助手,所从事的工作不仅仅是财务控制和会计监督,而且这方面的工作也主要是起组织和领导的职能作用,总会计师的职责在《总会计师条例》第7、8、9条作了明确的规定,第7条中明确规定:“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单位的下列工作:

(1)

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本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2)

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单位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3)

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4)

承办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8条规定:“总会计师负责对本单位财会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和聘任提出方案,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第9条规定:“总会计师协助单位主要领导人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行政事业总体的任务发展以及基本建设投资等问题作出决策,参与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科技研究、商品(劳务)价格和工资奖金等方案的制定,参与重大合同和经济协议的研究、审查。”

现在,大多数的集团公司都制定有《总会计师领导责任规定》或《总会计师工作规定》等,是按照上述条例细化制定的,从对总会计师职责的规定来看,具体的财务控制和会计监督工作不是由总会计师承担,而是由有其组织领导财务部门开展。所以,如果单位负责人把这一权利责任委托给总会计师,总会计师仍要向下委托。

2.3

财务部门对财务控制、会计监督职责的承担。

财务部门理所当然地要承担起财务控制、会计监督这一职责,新《会计法》第5条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根据《会计法》的要求,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4章会计监督部分中,对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财务控制,会计监督职能、依据,作了进一步的明确规定,可见财务控制、会计监督是财务部门的重要职能,理所当然。然而,问题是财务部门作为企业的一个职能管理部门,又不仅仅是从事财务控制和会计监督这一项工作,而且,即使是监督工作也存在监督别人和自我内部监督双重内容,况且,作为一个职能部门,以执行会计核算任务为主,且权力也有限,这往往会导致财务控制和会计监督职能的弱化,再加上,财务部门的财务控制、会计监督工作质量如何保障,如何衡量,谁去衡量呢?等等,新《会计法》的制订,已注意到这一问题,因为从大量出现的财务管理案件来看,正是因为财务部门的财务控制与会计监督职能弱化所导致,因而新《会计法》对加强财务监督制度、法律责任的明确上,作了重大修改和调整。

转贴于

2.4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职责

内部审计是企业内部控制的另一条线,象集团公司这类的大中型国有企业一般设置内部审计部门。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第3条规定:“下列单位,根据内部管理的需要,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三)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第4条规定:“内部审计机构在本单位主要领导人的直接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本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对本单位领导人负责并报告工作”。并依据《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具体集团公司本身系统的实际情况,会制定相应的《集团公司内部审计规定》。从内部审计的职责来看,主要着眼整个集团公司的管理,其依据是集团公司的制度体系,比单纯的财务审计范围宽得多,但财务审计仍是其重点内容,内部审计部门也具有财务控制和会计监督的职能,这一职能是《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赋予的,是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使新《会计法》中第4章“会计监督”条款得以具体实施的一个保障。由于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使得财务部门的财务控制和会计监督工作受到控制和监督。然而,前面讲过,内部审计的工作职责并不仅仅是财务控制和会计监督,所以,如果要加强内审部这条线里这方面的职能,必须加强内审相应的人力资源的建设。这就是对应的财务总监派出管理出台的原因。

3新的财务监控机制设想

根据上面的分析,集团公司的财务控制和会计监督机制可调整如下:

(1)各级财务部门首先必须作好财务控制和会计监督工作,这项职能工作的权力,由新《会计法》这一法律赋予,具体职能的开展由《会计法》及统一的会计制度、集团公司相应的财务具体规定明确。《会计法》明确要求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承担好这一职能,如果真的这一道防线能守好,那就十分完美,但现实总有不如意的地方,无法得到保障。

(2)增加独立工作机构,即由内部审计部承担独立的财务控制与会计监督职能,具体职能的开展由《会计法》及统一的会计制度、《审计法》、集团公司相应的相应的财务、审计规定明确。对财务部门的这一工作职能的履行以及由此引伸的企业财务运作进行控制和监督。

(3)总会计师作为总经理的助手发挥参谋作用,提供专业建议和业务指导,同时行使总经理(直线主管)在财务管理方面授予的直线权力,组织领导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核算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也即财务部门的业务受总会计师组织、领导,同样,内部审计部中有关财务控制及会计监督这方面的业务也受总会计师组织、领导。

(4)总经理把财务控制与会计监督的权利责任(属于财务管理范围)分别授权委托给总会计师和内审部经理,由总会计师组织领导财务部实施,内审部经理组织相应岗位实施。

(5)为强化子公司的财务控制与会计监督,由集团公司派出财务总监,编制在集团公司内部审计部财务控制与会计监督岗位。

(6)财务总监组织行政管理属内审部,业务管理同时属内审部和总会计师,以总会计师为主,内审部协助。

(7)财务总监依据新《会计法》统一的会计制度、《审计法》、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独立开展工作,接受总会计师及内审部赋予的职权,同时对对应的职责负责。

(8)财务总监日常工作汇报归口为总会计师和内审部,重大问题有直接向集团公司总经理汇报的权利。

根据上面的分析,一般的模式要改变,新的财务控制与会计监督体系如下图新模式。

4财务总监派出制度

从上面分析可知,如果是财务总监与财务管理二条线并行,就需要在加强原有会计部门的控制与监督工作之外,还需要加强第二条线,这就必然导致财务总监的派出,在上面的组织体系下,财务总监与各层次的关系如何呢?分析如下:

4.1财务总监与总经理:

财务总监对总经理负责的形式以对总会计师和内审部经理负责的形式表现出来,因为后二者的职权直接来自总经理的授予。由于财务总监独立开展工作,重大问题有直接对集团公司总经理负责和汇报的权利和义务,集团公司总经理根据特殊情况需要,可直接过问财务总监的工作,从这点讲下派的财务总监也是总经理的助手,但除非特殊情况,根据分层管理原则,财务总监日常工作由总会计师和内审部经理组织、领导。

4.2财务总监与总会计师:

小企业情况下,总经理直接管理财务工作,但在大中型规模的情况下,总经理精力有限,遵照分权管理原则,总经理把财务管理的一部直线权力分权委托给总会计师,总会计师作为助单位负责人

(总经理)

总会计师

内部审计经理

(财务审计块)

本部财务主管

子公司财务主管

财务总监

母公司财务部

子公司财务部

现有的职权责任关系

增加的职权责任关系

重大问题职权责任关系

图2:改进的的财务控制与会计监督体系

子公司经营班子

(经营管理)

手,负全部财务工作参谋职能,并负直线权力下的相应职能;对于财务控制和财务监督权,总会计师拥有直线权力,即组织领导和指挥权,在这种情况下,财务总监将接受来自总会计师的财务控制与会计监督职权,同时对总会计师负职能责任,这实际上是对集团公司总经理负责。

4.3财务总监与内审部经理:

从新《会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的规定》的规定来看,财务控制和会计监督既是会计工作的范畴,也是内部审计工作的范畴,这样规定,也许跟中国的国情有关,即内部审计仍以财务审计为主。

可见,财务总监有双重身份,既是会计工作者,也是内审工作者,或者说是从内部审计的角度从事会计工作,这与财会部门岗位主要从事会计核算工作是有根本区别的。正因为如此,财务总监的工作不受财务部门的干扰,其编制属于内部审计部,组织行政上接受内审部经理领导,其职能除从总会计师那里接受外,还要从内审部经理那里接受内部审计的职能。

4.4财务总监与子公司的财务主管

为加强子公司的财务控制与会计监督,现在的集团公司往往采取财务主管下管一级和财务总监制度,这种制度在沿海特区中的大中型国企及三资企业中运用得比较广泛和有效。如,深圳市94年颁布的《关于加强企业投资与财务的内部审计及监督的意见》中,所提出的财务监控方面的11条指导意见,就对财务主管下管一级与财务总监派出制度作了规定,这对目前集团公司有很高的参考价值。

所谓财务主管下管一级,即指集团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财务经理进行直接管理,负责其选拔、委派、考核以及奖惩等方面事务,以保证集团公司财务监控的有效性。那么,下管一级的财务主管工作职能是什么呢?与财务总监的职能怎样区分?在这种情况下,集团公司一般会制订有《财务主管轮岗管理规定》;其主要内容是要求财务主管依据集团公司的财务制度开展所在二级单位的财务工作,这就很明确地规范了财务主管的工作职能。我们再看看特区一些企业集团的做法,深圳免税集团95年颁布的《财务主管人员下管一级暂行规定》中主要内容是:

(1)下属二级全资子公司的财务部长由集团公司委派,并实行定期轮换制;

(2)各全资子公司财务部长行政上受集团公司计财部领导,由集团公司委派,其他财务人员行政上受所在单位领导,业务上接受集团公司计财部领导、监督;

(3)下派的财务部长负责所在单位的全面财务工作,组织和领导财务部严格执行国家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财务制度,如实反映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监督各项财务收支和资金使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4)集团公司每年对派出的财务部长考核一次,对表现优秀的给予奖励,对不称职的给予降职或免职;

(5)全资子公司的财务部长实行定期报告制度,由财务总监、集团公司人事部门及财务部门负责人定期听取其财务执行情况(每季一次),同时提交书面财务报告。

可见通过财务主管下管一级,在财务控制和会计监督方面得到一定的强化和组织保证,但是财务部门只是一个职能部门,职能上还要接受子公司生产经营班子领导,完全靠财务主管去执行控制和监督职能在客观上是一定困难的,原因是:

(1)财务部长要双向负责,一身二役不可得兼,既然身为二级企业经理的助手和参谋,那么地位上决定了不可能充当“监军”角色,难以向集团公司负责,维护公司利益。

(2)财务部长虽然也是属于总公司派出人员,但毕竟是二级企业的中层干部,从组织的结构与管理的角色来说,总公司很难对其进行过多的控制。

(3)虽然有的集团公司对财务部长的任免不必与所在的企业领导协商,完全可以直接委派、更换,但双向负责违背命令统一原则。集团公司与二级公司在利益分配,资源占用上毕竟时有矛盾,财务部长有可能处于要么坚持原则,与企业领导产生摩擦,要么丧失立场,做假报表、隐瞒亏损或利润,费用开支超标准入帐,乃至重大资金流动失控或资产流失的境地。

因而,集团公司在对二级企业的财务监控上既要为企业选派财务经理,更要向企业派驻“监军”,这就是财务总监管理制度。

可见,财务主管和财务总监是两条线,由于财务总监的主要工作职能是负责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因而所在企业的财务主管所负责的工作自然也就在财务总监的监察范围内。财务总监有权了解财务主管主持的所有财务活动,而且后者还要定期向前者汇报。

4.5财务总监与子公司总经理:

子公司的财务主管尽管属下派,但仍是子公司总经理(代表经营领导班子)的助手和参谋,从权力责任结构层级上讲是中层领导,负责职能部门的运作。是子公司运营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负责人。但财务总监则不然,他不是子公司总经理的助手和参谋,而是集团公司总经理的助手和参谋,履行集团公司内部审计部的岗位工作职能,从管理层次上讲,相当于子公司副总经理,集团公司的部门经理级别。正因为如此,工作有更大的超脱性,财务总监有权了解、审核子公司的重大经营管理活动,子公司总经理(代表经营班子)有责任支持、配合财务总监职能工作的开展

5集团公司财务总监管理的内容

基于上面认识,集团公司财务总监管理的内容进一步探讨如下:

先看看法律法规依据:

(1)新《会计法》以及《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的规定》、《会计工作基础规范》等机关法律法规。新《会计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会计核算、第四章会计监督、第六章法律责任已明确指出了财务控制与会计监督的职能;

财务的监管职能篇2

摘要:财务总监委派制是目前人们十分关心的一个热门话题。采用财务总监委派制度能够从组织形式上保证会计人员在不受企业行政和经济制约的条件下开展会计工作,充分发挥会计的理财监督作用,从而有助于解决会计信息的失真问题,提高会计信息在国民经济决策中的作用。

关键词:财务总监委派制监督双轨制企业管理

一、实行财务总监委派制的意义

财务总监委派制是我国政府极力推动的结果,目的在于规范会计行为、强化会计监督、根治会计信息失真。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国有企业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日渐分离,经理人员拥有越来越大的经营自,并且完全控制了企业的财务会计系统。实践中出现了许多问题:如违规经营,随意篡改财务报告,导致了会计职能弱化,会计监督乏力,会计秩序混乱已经成为滋生腐败的重要源头。社会调控和监督体系还不完善,特别是注册会计师尚未发挥真正意义上的经济警察的作用,约束与惩戒力度不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会计工作的有序性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为此,政府决定从改革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入手,试行财务总监委派制,是必要的。会计信息失真现象为财务总监委派制的提出与推行提供了直接的驱动力量。

1.极大的加强了对企业的管理和控制。在实际工作中可以发现,有的企业为了本部门的局部利益和短期利益,不惜牺牲企业所有者及其他部门或个人的利益,给集团企业的管理增加难度,使企业的资产不能增值甚至不能保值,甚至造成公司资产大量流失。而实行委派会计制度有利于在保证独立法人单位或独立经营个体的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不变的情况下,财务部门能够站在整个集团的角度实现集团利益最大化,加强了集团对企业资金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盘活了集团资金,实现了整个集团公司资金的合理调度,同时也为整个集团公司的发展提供更真实、准确的财务信息,能使所属企业更加明确的贯彻集团决策层的意图,从而更大程度上维护了企业所有者的利益。

2.加强了对企业的监督。现代社会,企业管理中出现的经济问题呈明显上升的趋势,要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经济问题,一项重要举措就是加强会计监督职能。财务总监委派制实行之前,为使企业利益最大化及自身的某些不正当利益,企业经营者往往指使会计隐瞒真实情况或制造虚假信息,造成会计信息失真。而会计监督作为一种内部约束机构,始终处于企业经营管理者领导之下,很难对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约束,从而使会计监督流于形式,不能发挥真正的作用。财务总监委派制则有效地摆脱了会计人员与单位之间的依附关系,使会计人员的工作相对独立,使会计监督由内部监督成为一种外部监督,较好解决了会计监督不力的问题,有效防止了财产的损失和浪费,加强了财务管理,尤其是资金的管理,与此同时增强了企业领导和会计人员的法制观念,使企业在经营机制、领导人员素质、财务监督及经济效益等方面都发生了积极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会计基础工作和监督职能,加强了会计服务功能和目标责任制管理。

3.可以强化财务管理,有利于企业提高经济效益,有利于企业、单位领导负责制,是财权、人权、事权协调统一。同时,对于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防止公司资产流失,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健全。

4.实行财务总监委派制有利选拔人才和提高整体素质。实行财务总监委派制,还有利于引进竞争机制,选拔一些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的财务人员进行集中管理,为业务工作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同时,通过竞争,也可以带动财务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

二、我国推行财务总监委派制存在的问题

1.财务总监委派制导致新的委托问题的产生。委派财务总监的做法产生了新的委托关系,即财务总监与委派者之间的关系,从而导致财务总监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发生。财务总监也有其自身的效用目标,而这一效用目标与委派者的效用目标不可能完全一致,财务总监并不能百分之百地代表所有者的利益行使监督权和决策权。

2.财务总监的责权不够明确具体。依照目前有关的文件规定,财务总监享受企业行政副职待遇,在实际操作中,虽然财务总监一般都能享受相应的待遇,但其职责与权力不明确、不具体,其权责在实际运行中也常常出现偏差。如有的提出财务总监要对企业总经理行使经济监督权,有权采取措施制止企业总经理和决策失误行为,但是只派一名财务总监到企业,根本不可能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其工作更难以落到实处。

3.财务总监的业绩难以衡量与考核。用企业的经济指标衡量财务总监工作业绩,会加大财务总监与经营者共同造假的可能性。在实践中,财务总监的业绩衡量和考核仍然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4.财务总监素质不高。委派财务总监作为企业高层次的财务监督及管理人员,必然要求其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思想素质。对企业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除了政治思想和身体、年龄方面做出要求外,还按照企业分类对学历、职称、专业工作经历及实绩作了具体明确规定。但有些企业集团对委派财务总监素质要求偏低,影响了委派财务总监作用的发挥。

5.责权利不对等。一些由产权所有者或董事会确定委派的财务总监,在确定其权责范围时常常出现偏差。如有的提出委派财务总监要对该企业的总经理行使经济监督权,有权采取措施制止企业总经理和决策失误行为;有的则临时派一名财务总监到下属企业进行事后查帐,或基本上只授予其财务经理或会计主管职责,在待遇上也仅相当于财务经理或会计主管,责权利的不对等导制了“有名无实”或“无名无实”,与真正意义上财务总监监督与管理活动相距甚远。

三、完善财务总监委派制的对策

1.明确财务总监的职务定位问题。财务总监应当是代表所有者利益、全面负责对项目财务活动进行监督与管理的高层人员,但在实践中,财务总监经常与财务部经理、会计主管等职务混为一谈。职务定位不清混淆了财务总监的工作性质,也降低了财务总监的地位。无法保证他在工作中的权威性和独立性。所以对财务总监的定位首先应该统一、明确,并充分肯定。

2.要正确划分财务总监权责问题。由于对财务总监定位的不准确,造成了财务总监的权利和职责在实际运行中常常出现偏差。该享受的权利无法实现,或不能充分实现,该履行的职责也必将大打折扣。因此在对财务总监的角色充分肯定的基础上,应严格按照财务总监的权责范围,规范其行为。

3.提高财务总监的素质。财务总监地位的显赫决定了胜任财务总监并非易事,对财务总监自身素质的要求也很高,在实际上,不少财务总监本身的能力明显欠缺,严重影响了财务总监队伍的总体形象和职责发挥。所以除了加强对财务总监的培训,加快财务总监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外,还应健全财务总监的准入制度,提高财务总监的入行门槛,并加强对财务总监的考核。

4.建立财务总监报告制度。为保证监督职能的真正落实,改善财务总监工作方式,财务总监应定期向股东提交企业财务报表分析报告,对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发表独立意见,补充当期财务报表未能充分揭示的重要信息,分析企业财务变化趋势,汇报对财务状况有较大影响的经营活动等。对企业的重大投资、融资、产权调整等决策活动,向股东提供独立分析意见;对经营者执行股东会决议情况、董事贯彻股东意志情况等重要事项应实行专题即时报告制度。

5.改革财务总监的考核标准。建立以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为核心的财务总监考核指标体系,该体系应主要反映财务总监收集、掌握、分析企业财务信息并及时、准确、全面上报的责任心和能力,不与企业的经营业绩、管理水平挂钩,而对重大事项的失察漏报则应承担失职责任,因为财务总监的监督水平与经营业绩之间无直接的必然联系。

6.切断财务总监与派驻企业的所有利益关系。为保证财务总监工作的客观公正性,财务总监的全部薪酬及通信交通补贴等工作开支应该完全由委派方支付,且财务总监的待遇与所在企业的经济效益应当无关。财务总监应该实行任职回避制度,其派驻企业不能由直系亲属任职或工作。

7.加强对财务总监的再监督。加强对财务总监的再监督,不仅可以使财务总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得到切实履行,而且可以使财务总监管理机制的作用得以充分发挥。加强对财务总监的再监督要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的独特作用。注册会计师作为独立、公允的公共审计人员,通过提供真实、合法的审计报告,不仅仅对企业财务报告实施了约束,同时也对财务总监是否发挥监督职能给予了证明,所以借助于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总监实施再监督是非常必要的。财务总监委派制产生于国有企业的改制时期,服务于国有企业的所有者――国家。它是现阶段国有企业强化财务监督、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防范国有企业资产流失的一项重大举措。我们坚信,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财务总监委派制将会更加完善。

财务的监管职能篇3

摘要:实行财务总监委派制有利于企业集团规范其下属公司的会计核算,加强财务管理,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有利于企业集团对其下属公司做好监管和内部控制等工作,目前已在全国许多大型集团企业中采用。但是,财务总监委派制还需要企业集团明确财务总监的定位和授权、明确管理关系等,充分发挥财务总监委派制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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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财务总监委派制;意义;下属公司;监管;会计信息

会计委派制最早是在党政机关等事业单位中试行,后来推广到国有企业。国家财政部门向社会招募一批财务总监、会计主管以及一般会计人员,考核合格后派遣到相应的单位从事会计工作,这就是会计委派制。后来,许多企业集团为了加强对其下属公司的管制,将事业单位的会计委派制发展成为财务总监委派制,在下属公司与企业集团的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情况下,下属公司的财务总监由企业集团统一委派,从而实现企业集团对其下属公司的有效管控。

一、企业集团实行财务总监委派制的意义

1.实行财务总监委派制是企业集团运作模式的必然走向

企业集团化之后,开始纵向和横向的迅速扩展和延伸,下属公司也逐渐增多,委托关系也从一级逐渐走向多级,企业集团对其下属公司的管控力削弱了,这不利于企业集团的可持续发展。而且,管控力的削弱极容易导致企业集团无法及时掌握下属公司的会计信息,会计信息失真风险增大,不利于企业集团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做大做强。所以说,实行财务总监委派制是企业集团运作模式的必然走向,企业集团通过财务总监委派制,向其下属公司派遣代表着企业集团利益的财务总监,全面监管下属公司的财务运作状况以及生产经营活动,规避会计信息失真风险,及时获取大量真实的会计信息,促使企业集团做出科学的决策。

2.是企业集团加强下属公司监管的必然选择

财务总监全面参与下属公司制定财务计划,监管财务运作状况,负责会计核算、预算管理等工作,掌握下属公司运作状况的第一手可靠资料,从而有效监管下属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所以说实行财务总监委派制是企业集团加强对下属公司监管的必然选择。

实行财务总监委派制可以有效降低下属公司的财务风险。比方说:当财务总监在审核各项经济业务的入账处理时,可以使下属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都在财务总监的监控之下,有效防范财务风险。而且,当发现下属公司有重大失误时,可以及时汇报给企业集团,并由企业集团相关负责人与下属公司负责人加强交流沟通,进而采取相应的措施预防失误的发生或是减轻失误带来的不良影响。

3.有利于提高下属公司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财务总监代表的是企业集团的利益,在参与下属公司财务管理工作时,可以掌握充分的财务信息,为企业集团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而且,下属公司的一切重大开支、资金调拨等都必须经过财务总监的审核和批准,财务总监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对有关事项进行审批。凡符合规定的,财务总监应当签字同意;凡违反规定的,财务总监不得签字,并有责任予以劝阻,不听劝阻的,财务总监应及时向集团公司预算财务部报告。在这个过程中,财务总监的人事管理权以及薪酬利益等是独立于下属公司的,只有这样才能使财务总监公正客观的完成其监管下属公司的任务,努力为企业集团提供最为真实的会计信息。某集团公司明确规定:集团公司对所属企业财务负责人实行交流制度,财务总监原则上任职3年一轮换,其他人员由集团公司视其个人年度工作考核情况及实际工作需要实行交流,不服从安排的由所在企业安排转岗。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预算财务部负责组织对财务总监的年度考核工作,考核方式以财务总监述职为主,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和预算财务部分别评分,考核结果记入个人管理档案,作为续聘、提拔、解聘和奖惩的重要依据。这一规定有利于提高委派财务总监的工作积极性,使其主动做好财务管理工作,降低财务风险,为总公司提供真实的财务信息。

4.有利于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

财务总监委派制对财务总监的素质要求非常高,业务素质、人文素质、社交素质、职业道德修养等都必须达到一定的标准。而集团企业一般采用竞争、招聘、层层选拔等形式挑选最为优秀的财务总监。而这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会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促使会计人员主动利用业余时间学习新知识和新技术,丰富自身素养,寻求更广阔的职业发展。而这种良好的竞争工作氛围有利于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5.有利于促进下属公司尽快建构起完善的内控体系

内部控制是一种新型管理理念和方法,能有效控制企业成本,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而实行财务总监委派制后,财务总监进入了下属公司的决策层,可以借用企业集团的内控体系以及自己的专业知识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内控管理中要重视结果,更要重视过程管理,过程与结果并重是内控建设区别于一般管理的显著特点。强调过程控制,每一个风险点都要有相应的控制流程,并强调控制点执行都必须留下痕迹。过程管理是确保消除内控风险的重要手段。

二、企业集团实行财务总监委派制需要注意的要点

1.财务总监的定位和职权

当下属公司的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独立于企业集团时,实行财务总监委派制必须明确财务总监的定位和职权。对于下属公司管理者而言,财务总监代表的是企业集团利益,是监视自己工作的人,所以说往往对财务总监怀有戒备之心,致使财务总监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处于劣势,进而不利于财务总监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所以说,企业集团在委派财务总监时必须明确财务总监的定位和职权,使财务总监与下属公司负责人之间形成相互牵制的关系,并明确财务总监自身的职责和权利,使财务总监在下属公司充分发挥自身才能,避免大材小用或是小材大用等现象的出现。在职权的确定上,根据财务总监的工作管理模式来确定。

2.财务总监的职业规划

财务总监的人事管理权属于企业集团,与下属公司的组织结构是分离的,而这很容易导致财务总监产生企业集团和下属公司均不重视的感觉,不利于财务总监的职业发展,进而不利于财务总监充分发挥其才能。所以说,在委派财务总监之前必须帮助其做好长远的职业规划,为其提供职业发展路径,激发其工作热情和动力,促进企业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比如说:可以为财务总监设置这样的职业发展路径:下属公司财务总监———版块财务总监———企业集团财务副总监———集团财务总监。如果企业集团没有区分业务版块的,那么就可以设置片区财务总监,使财务总监同时负责该片区所有下属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

帮助财务总监建立职业规划和发展路径,可以让财务总监看到自己的职业发展前途,从而促使其在日常财务管理工作中主动学习新知识和新技术,努力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合理规划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自身的财务技能水平,向着更远的方向发展。

3.财务总监的管理关系

第一,双重领导关系。财务总监进入下属公司的决策层之后,既受下属公司负责人的领导,又受企业集团的领导。财务总监的行政业务要对下属公司负责人负责,而财务管理工作要对企业集团负责。而这种管理关系对财务总监的个人素质要求较高,财务总监要处理好企业集团与下属公司负责人的关系,预防财务权利的分散,提高财务管理的专业性。财务总监由集团公司聘任并委派到企业任职,原则上兼任所在企业财务部门负责人,其人事劳动关系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劳动合同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办理。所属企业财务部门负责人由任职企业聘用,实行双重管理体制,日常财务工作对所属企业董事会(或经营班子)负责,并受集团公司预算财务部的职能领导。

第二,绩效考核和薪酬。某集团公司在财务总监委派中明确规定:1、财务总监的薪酬按任职企业班子副职待遇确定,由任职企业负责发放。社保、公积金等福利由任职企业按有关规定办理,享受任职企业同职级待遇。2、财务部门负责人薪酬由任职企业领导班子或董事会确定,由任职企业负责发放。社保、公积金等福利由任职企业按有关规定办理,享受任职企业同职级待遇。3、财务负责人薪酬要与任职企业绩效考核挂钩,并结合集团公司预算财务部年度考核评定意见。为避免发生过分追求企业集团利益,损害下属公司利益情况的出现,应当设置一部分的绩效奖金,由企业集团和下属公司负责人综合考核。同时,当下属公司业绩做得不好或是很好时,财务总监要与下属公司负责人共同接受惩罚或者分享成果,实现财务总监与下属公司利益的结合。该公司规定:所属企业财务部门考核获得优等的,由省集团公司奖励人民币2万元;考核结果虽未获得优等但财务工作取得巨大进步的,由省集团公司奖励人民币1万元,优等奖和进步奖的比例各不超过20%。这样有利于激发财务总监的工作积极性,促使其做好本职工作。

结束语

总而言之,企业集团在看到财务总监委派制的积极作用时也要看到其存在的问题,从现实情况出发,找到注意要点,充分发挥总监委派制的重要作用,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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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徐海燕.完善财务负责人委派制的思考[J].当代经济,2009(13).

[2]蒋杰.论集团企业的财务负责人委派制[J].科技创业月刊,2012(1).

[3]吕学刚.集团公司财务负责人委派制之我见[J].现代商业,2012(24).

财务的监管职能篇4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兰州730000)

摘要:财务总监在公司中主要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财务总监自设立以来,对公司的全面发展就有着重要的影响。对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真实性,规范会计信息的披露,维护国家和公司的利益都具有重要的作用。但是在新形势下,该职位还是存在着许多的问题,例如职权不明确、缺乏统一的法律保障等,所以我们试着从原因和解决方式两方面入手,探讨如何完善解决这些问题。

关键词:财务总监;CFO;职责;财务战略

中图分类号:F275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772(2014)19-0174-02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逐渐成熟,企业的发展也愈加迅速。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为了使产品在同质条件下具有较强的低成本竞争力、在经营和投资活动中能更好地规避财务风险,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因此许多企业在管理层中都设置了财务总监这一岗位。财务总监不仅具体管理企业财务方面工作和监督企业财务会计活动,而且对于企业发展战略的制定也起着重要作用。强化财务总监在企业中的领导地位,有助于财务总监履行所有的财务职能,进而为企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出力。

1.财务总监与职责

财务总监与国际上的首席财务官,不仅在职能上存在着差距,而且这两个词在一定程度上表达的含义也不一样,工作上的性质也不尽相同。中国的“财务总监”这个词语有不同的含义和用法,比如说,财务总监更多的是倾向于管理和监督,首席财务官主要是全盘掌控财务和会计事务,除了将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报告传达给投资人外,如对于公司发展中需要的资金,由首席财务官具体管理决定,可通过股市、银行等方式进行筹措,可以说首席财务官的权利是比较大的。综合以上所述,财务总监不论是站在公司的角度还是政府的角度,都不能改成首席财务官。公司发展战略、决策都需要财务总监的参与,财务总监主要是协助公司制定发展计划,做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短期或者长期的公司财务决策和战略,同时保证公司中长期计划的有效完成。财务总监在公司的发展计划中充当着一个不可或缺的角色。财务总监具体管理公司财务方面全部工作,负责制定公司短中期的财务决策和战略,负责加强和提高公司财务工作的控制力和团队工作能力;同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完成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和审计工作,协助公司团队共同完成好公司的财务体系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财务总监的职责主要有以下几点:1.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制定财务目标、相关的操作流程及有关政策,并向总经理或董事会进行汇报。2.建立健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各个岗位的工作职责,降低公司的经营管理成本;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保持公司内部财务信息通畅,实现公司财务工作效率的最大化。3.整理分析公司财务信息,分析对外项目投资等,为经营管理者提供可靠的理论决策依据;定期检查、审核、分析,并且采用合理措施防止公司经营发展中所存在的内在风险和外部风险。4.确保公司财务体系的高效运转,组织公司的年度预算计划、年报编制和报表审计,积极筹集公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等工作,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的经营发展保驾护航。

2.财务总监在公司中面临的问题

2.1财务总监的设置缺乏统一的法律保障

目前,我国在《公司法》和《会计法》中提出了要在公司中设置总会计师岗位的规定,但是却没有对财务总监这一岗位提出要求,导致了我国目前财务总监尚未有全国性的法律依据。虽然财务总监的设置存在地域性,但是各个地方的要求却是不一样的,如果不设置总会计师,在法律上是不合法的。如果同时在公司内设置总会计师和财务总监的话,由于财务总监没有可靠的法律依据,会造成财务总监的权利和义务缺乏有效保护,也会对财务总监的工作造成刚性不足的现状。当出现总会计师和财务总监发生问题冲突的时候,一般会是总会计师占上风,这样下去,在公司中必然会让财务总监的工作没有实质性的发展,即使工作也只注重表面形式,这就影响了财务总监工作的积极性和职能发挥,降低了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效率。

2.2财务总监职责定位不明确

财务总监在公司中的地位和能否获得足够的财务信息,这两方面与其监督作用是否能真正的发挥息息相关,目前我国有两种不一样的做法:1.财务总监隶属于董事会成员,参与公司战略管理,这样财务总监融入了公司工作中,成为其中的一员,但是缺乏独立性,并且在没有委托人的情况下,容易与公司经营人利益一体化,联合对付所有者。2.财务总监不参与公司的管理,单纯的执行监督作用,这样虽然保证了其独立性,但是财务总监没有真正地参与到公司的经营管理中,无法获取足够的与财务相关信息,这与财务总监的监督职能是背道而驰的。

3.加强财务总监在公司领导地位研究

3.1财务总监是公司财务战略的制定者

财务总监在某方面是能够体现出股东或所有者意志的一个岗位,因为财务总监是通过股东或所有者推选出来的。站在公司角度来说,财务总监主要负责的虽然是财务管理和监督方面的工作,但同时财务总监也属于董事会成员,所以财务总监的活动范围不会仅仅局限于财务会计活动之中,也可以参与到公司内部经营发展计划的战略管理中。公司想要实现经营管理目标,那就需要得到财务战略的支持,以财务战略作为后援,才能更好的实施公司相关工作。财务总监是财务管理的领导者和监督者,所以财务总监有必要参与到公司的发展战略制定中来。此外财务战略还影响了公司资源配置的取向和模式,决定着公司的理财活动行为和效率,所以说财务总监在公司战略管理制定和实施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由于财务总监的压力有时主要来源于公司进一步发展中财务面临且必须解决的问题,所以财务总监会渐渐地成为总经理的经营伙伴。

3.2明确财务总监的职权,防止权责不清晰

财务总监要了解清楚自己的职能,要与公司的经营权利相分离,不能妨碍公司经营者的自主权。财务总监的职责有:及时发现、阻止,纠正公司内违反了国家财务法规的行为,并向相关的部门汇报情况;协助公司建立健全有关的财务管理监督制度:保证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参与公司重大经营计划,预算、方案、并监督其执行情况;定期向委派机构报告公司的国有资产运作和财务状况等。

3.3做好财务总监的选派工作

财务总监要想在公司管理中发挥其监督作用,那么就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能够坚持原则,廉洁自律。2.具备相关的法律、政策、财务管理、战略管理、信息管理的知识和沟通协调的能力。综上所述,财务总监要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良好的业务素质,卓越的工作能力。在选拔人才的时候,我们应当根据“得才兼备、择优委派”的原则,采用内部选拔和社会公开招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4加强财务总监的相关考核

加强财务总监后期的管理工作,可以保证委派目标的有效实现。想要做好后期的管理工作应该做好以下几点:1.对财务总监进行定期培训,不断提高财务总监自身的业务素质,有计划地更新知识体系。财务总监必须具有熟练的财务技能,系统的财务法规知识,还要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当然这些都是建立在财务总监坚持原则,奉公守法,廉洁自律的基础上。2.对财务总监要定期考核。对财务总监进行考核可以有效的建立高素质会计队伍,同时建立考核档案,作为其被任用和晋升的依据之一。3.建立奖惩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规范财务总监工作行为,使其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4.建立公司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例如:报告制度、述职报告、离任审计制度、定期轮换制度以及监督制度等,并制定内部管理办法,以保证财务总监委派制的顺利实施。

4.结束语

公司财务总监这一职位介于股东和经营者之间,在公司内部担当着承上启下的重要桥梁作用;与此同时财务总监还应在企业发展战略等管理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成为公司战略决策的制定和执行者之一,从而强化财务总监在公司中的管理和领导地位。

参考文献:

[1]唐先明.加强财务总监在企业中领导地位研究[J].企业研究,2012,03.

[2]李小祥.我国企业财务总监制度完善研究[D].华中科技大学,2012,10.

[3]王满.从产权制度看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制度[J].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12(1).

财务的监管职能篇5

企业集团财务控制是否有效执行,与人的因素有很大的关系。所有的业务流程、财务活动都是由人实施。企业集团最终采取什么样的财务控制方式与面对的人有一定关系,面对不同的人可以有不同的财务控制方式,而且在决定财务控制方式后也必须注意对人的管理。事实上,集团总部可以大量使用人员控制来影响其下属经营者的行为,下属经营者也可以使用人员控制来影响其下属的行为,并以此贯穿于整个组织之中。

财务总监派出制,便是典型的对经理层进行人员控制,是完善企业集团财务控制系统的有效手段。

财务总监委派制

财务总监委派制是母公司为了维护集团整体利益,强化对子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财务控制与监督,对企业整体财务进行专业监督,由母公司推荐、报子公司董事会批准,并成为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委任子公司财务总监,并纳入母公司财务部门的人员编制,实行统一管理与考核奖罚,总管子公司的财务事务,从而直接介入子公司的管理决策层的财务控制方式。

在发达国家,比如美国、南亚诸国,“财务总监”一词并不新鲜;在我国的外资企业,也早有了“财务总监”。但是,在我国国有全资或控股企业中出现“财务总监”却是近几年的事。依据财务总监的职责范畴,通常可有三种类型:财务监事委派制、财务总监委派制和财务监理委派制。

目前,监督企业的机构或方式多种多样,有党委、工会、职代会、监事会、审计、财务总监、委派会计人员及稽查特派员等等,人称“十只手”。在众多的监控方式中,都是事后的,惟有财务总监,是长期坐阵于企业,加之有一个与总经理的联签制度,能够较好地实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控制,发挥的作用相当明显。

财务总监委派制功能

财务总监委派制主要是一种财务监督机制。作为子公司财务活动的总管,财务总监相当于子公司的总会计师或专司财务管理的副总经理,是子公司经营者的财务助手。作为出资方委派于子公司的财务总监,其职责权限除了涵盖单一法人企业总会计师或主管财务工作的副总经理的范畴外,还有一种特殊的身份,即代表母公司实施对子公司的财务控制职能。企业集团在其成员企业中通过财务总监制度实施对成员企业的财务控制的效果是明显的,在我国企业集团中的实践也进一步得到了肯定。

在实践中,财务总监的作用主要是监督、服务和桥梁。具体来说有六点:第一,审核联签会计报表,保证信息真实可靠。第二,审核贷款担保事项,防范抵御或有风险。有大型集团公司中,贷款担保事项较多,很多财务总监已经在客观上发挥了控制作用,使或有风险降到了最低。第三,参与对外投资论证,防止企业盲目投资。原来不少企业干部被人们戏称为“三拍”干部――上项目时拍脑袋,“上”;途中出现问题拍胸脯,说“我负责”;真正出了事拍屁股,“走路”。财务总监到了企业以后,对大的资金投向,该支持的支持,该反对的反对。参与投资的论证,对投资过程进行跟踪,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投资的安全、有效。第四,纠正违规操作事项,降低成本费用。在费用开支方面,对一些不规范的行为,如对一些企业搞高息集资、增大财务费用的做法予以制止和纠正。第五,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强化二级企业管理。实际上,现在大多数财务总监都涉足企业内部审计事务,而内部审计又延伸到了二级企业。第六,辅导培训财会人员,提高财会队伍素质。财务总监凭借其较高的专业水平,通常都会对企业的财会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因而从整体上提高财会队伍的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

财务总监的定位

1财务总监的角色定位。公司的财务管理服务和服从于公司价值最大化这一基本目标,并逐渐聚集在产权(公司筹资和控制权)、战略(定位与决策)和控制(激励与约束)这三大基点上。与此相适应,财务总监兼具财务分析师、管理会计师和注册会计师这三种基本角色。财务总监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在公司治理和公司管理中承担着理财、控制和监督职责,其工作可进而归结为价值管理(理财)和行为管理(控制和监督)这两个基本方面。

2财务总监的职责定位。财务总监既是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公司治理层面,财务总监代表所有者对经营者进行监督,主要履行监督职责;而作为企业管理层的一员,财务总监又必须抓好会计基础构件的建设,承担起企业的价值管理人角色,全面、全过程地参与企业管理控制系统。

所有者监督职责作为股东利益代表,财务总监主要对公司财务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履行监督,涉及到公司财务活动的制度方面、资金方面和人员方面的控制。财务总监需要对报出的公司财务报表和报告的真实性,与总经理共同承担责任,需要对公司财务管理混乱、财务决策失误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相应责任,需要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决策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相应责任,还需要对公司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3会计基础建设职责。财务总监首先需要在公司治理和公司管理层面中拥有较好的工作平台,需要做好会计基础建设,参与审定公司的财务管理规定及其他经济管理制度。会计控制机制是公司财务管理与控制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与业务控制共同组成企业的内部控制系统。财务总监要认识到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性,从会计控制机制的基本要素入手,逐渐完善企业的会计控制机制,从制度建设上来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

财务的监管职能篇6

关键词:部队;会计监督职能;强化

会计监督是部队财务工作的一项基本职能,是确保部队财务活动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随着部队建设进程的加快,部队财务环境日趋复杂,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本文对此进行了初步分析,并提出了几点可行建议。

1.会计监督是部队财务工作的重要内容

会计监督是部队经济监督体系中的一种重要形式,具体是指通过财务核算、分析和审计等手段,对部队的资产管理和财务活动进行有效调节和控制。部队会计监督以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为目的,以国家对部队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计划标准为依据,对部队财务活动进行监管,以便能够及时发现问题、规避风险,是部队经济活动顺利进行的有力保障。近年来,我国加快了军队建设改革进程,加大了部队后勤保障社会化的改革力度,部队经济运行与监管的矛盾日益明显。为了提高部队财务管理和监督水平,促使部队经费发挥最大使用价值,强化部队会计监督职能势在必行。

2.部队会计监督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在部队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着对会计监督职能重视程度不足、会计监督机制不完善、会计监督方法不科学、会计工作人员素质有待加强等问题:

2.1会计监督职能重视不足

受传统财务管理观念的影响,部队领导和财务工作者对会计监督职能的认识不到位。大多数人认为,部队财务部门的具体工作是财务核算,主要包括财政预算的编制,固定资产的登记、保管,资金的分配、收支管理等,至于所谓的“会计监督”,则是上级财务管理部门和审计部门的职责,是一项“可住可不抓”的“附加”任务,不必将其提到工作日程中来。再加之,当前部队的财务工作环境日趋复杂,财务人员在工作中承担着更多的具体事务,无心无力进行监督管理,会计监督职能不断弱化。

2.2会计监督机制不完善

目前,部队会计监督工作未形成常规,具体表现为:重视突击性监督,忽略对财务行为的日常监控;注重对财务工作结果的监督,忽略对财务预算审计分析和具体财务行为的跟踪控制;侧重对单项财务支出行为的监督,忽视对全面财务工作的综合考察。在部队建设发展和后勤改革不断深化的今天,这种监督机制已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2.3会计监督方法不科学

目前,部队会计监督方法的科学性有待商榷。财务工作人员主要是通过部队账目、资产记录是否清晰、完整,会计账簿与凭证、会计报表是否一致,资金支出是否合理,财务原始凭证是否符合会计法律法规等来判断部队财务管理的效果。但以上方法往往流于形式,会计监督现实依据不足,对于财务工作中所出现的滥发福利、资金挪用、随意开支等现象不能进行有效的遏止。

2.4会计工作人员素质有待加强

随着部队财务工作环境的日趋复杂,对会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职业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会计工作人员要有先进的财务管理观念,不仅要完成财务工作中的基本业务,还应能够对财务事务进行基本的分析和预测,为领导提供有效的财务信息,使部队财务管理工作走上预算合理、监管有力、调整及时的良性发展道路。

3.强化部队会计监督职能的具体策略

针对以上问题,结合部队财务建设工作的实际情况,可以尝试通过通过以下策略强化会计监督职能:

3.1转变观念,提高会计监督意识

转变观念,提高单位领导和会计工作人员的监督意识。单位领导要重视对财务工作的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管理,财务工作人员要执行会计监督职能,把握岗位职责明确、财务行为慎重、会计监督有力的财务工作原则,使部队财务工作步入有规划、有监督、有分析的发展轨道,切实提高部队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3.2完善机制,加大会计监督力度

会计监督机制是部队会计监督体系的基础,完善的监督机制使部队财务管理得以有序进行。要从总部到基层连队,建立起一整套适应本单位特点,体现经费保障规律,经费、资金、资产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机制,在充分发挥内部财务监管和审计效能的基础上,引入地方会计监督力量,加强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进行全过程的审计监督,加大对财务腐败、违纪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部队财务运行的效度。

3.3健全制度,规范会计监督行为

健全会计工作制度,促进部队财务工作管理和会计监督的规范化。要结合当前部队的财务管理实际情况,健全会计监督制度中关于监督审查程序、财务手续审核、现金管理、银行账户管理、复查复核等方面的条款,使会计监督管理适应时展,会计监督行为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4加强培训,提高会计工作人员素质

重视对会计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和业务能力培训。会计人员是会计工作的具体实施者,要通过短期集训、岗位练兵、外送代培等多种形式,加强对会计人员的思想道德、职业操守及法制教育和会计业务能力培训,增强会计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法治意识,提高他们抗拒腐败、抵制诱惑的能力和财务工作业务水平,以上措施对于强化会计监督职能,提高部队资金使用效率有重要意义。

4.结语

新时期,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部队财经改革的深入,部队的财务管理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要重视部队会计监督职能的作用,通过提高会计监督意识,完善会计监督机制,健全监督制度,加强对会计工作人员的岗位培训,提高部队财务管理效能和有限经费的使用效益,切实加强后勤保障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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