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的资金融通功能范例(3篇)
时间:2024-10-21
时间:2024-10-21
衍生的金融工具也可以具有投资的功能,其在投资领域具有重要的作用,具有金融投资功能的衍生工具是具有远期、期货以及期权的特性。衍生金融工具可以通过杠杆作用使得企业与个人在投资过程中利益的最大化,可以通过利率互换,期货以及结合工具等方式。通过衍生金融工具对风险投资进行管理在企业的投资过程中,由于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风险与收益是同时存在的。一般来说,企业想获取的收益最大化,必然要承担大的风险。通过在投资过程中引入衍生金融工具,可以有效的对投资过程中的风险进行很好的控制。
在投资过程中,通过此工具将投资的风险进行转移与分散,将投资者需要承担的风险转移到市场中,使得企业的风险承担减少。例如套期保值这种方式可以有效的回避各种金融风险,实现投资的保值;在期权中,当企业买入的债券价格出现变化,在工具的作用下将跌期权损失锁定,在此条件下可以保证企业在付出少量的资金下,确保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债券的抛出,保证企业最小的损失。采用衍生金融工具不仅方便快捷,而且在投资过程中将风险降至最低,企业获取一定的利润。
利用衍生金融工具可以增加投资效益衍生金融工具具有很好的杠杆的作用,在投资交易的过程中,需要支付契约中规定数量的保证金,来管理整个的契约资产,在这种情况下就给获取利益提供了机会。低买高卖是投资的本质,获取收益的方式就是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获取投资的收益。
在期货市场上可以通过对商品在不同日期内的价格的差异进行买入与卖出,当价格上涨时候抛出,下跌时候买入,从而获取利益;也可以针对多种相关产品之间的套利活动。同时当企业掌握了某种商品的经济信息,了解其在不同交易所的的价格的不同,通过此发那个是也可以实现跨所获利。在投资过程中,企业通过衍生金融工具获取利益的方式是一致的,只是每种方式遇到的问题与风险度都是不同的,可以利用衍生金融工具实现小的投资获取大的收益,在企业的风险投资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有关战略部署,坚持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总思路,壮大地方金融实力,加快金融创新步伐,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全面提升金融业竞争力,为全面推进廉洁发展、转型发展、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安全发展、统筹发展,实现富民强国战略提供有力支撑。(二)基本原则。按照统筹谋划、突出重点、市场主导、循序渐进的原则,充分发挥转型综改试验区“先行先试”的优势,加快推进金融改革发展,力争用较短时间建成与资源型经济转型相适应、市场化程度较高、竞争有序、运行规范、监管科学、功能完善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三)发展目标。综合考虑金融业现实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金融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1.金融产业不断发展壮大,金融机构实力明显增强。金融业占GDP的比重超过10%,成为基础性和关键产业。力争到2022年,全国性金融机构和主要外资金融机构全部设立分支机构;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驻本地分支机构业务规模在本系统内排名不断前移;培育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和较高品牌价值的地方金融机构,将股权交易中心建设成为以资本要素为特征的金融综合交易平台。将打造成为有较强影响力的金融活跃区域。金融机构布局更加合理,功能进一步完善。2.融资总量显著增长,金融市场进一步健全。货币市场交易量显著增加,交易品种不断丰富;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初步建成,证券市场、债券市场、期货市场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股票、债券市场份额占全国比重显著提高,区域股权市场交易规模继续扩大,创业和股权投资市场快速发展,资本规模大幅增加;保险市场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保障功能不断完善;金融中介服务领域不断拓宽,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到2022年,力争形成业态丰富、结构合理、功能完善、服务高效的市场体系。3.普惠金融不断发展。小微企业、“三农”、大学生创业、下岗再就业、保障房建设、棚户区改造以及农村水利建设等民生领域和薄弱环节融资需求得到有效满足。城乡金融服务水平明显提升,金融服务产品和层次更加丰富,城市社区便民金融服务圈基本形成,农村金融服务实现全覆盖。金融改革发展成果惠及社会各个阶层、所有群体。[1]
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金融改革主要任务
(一)分类扶持各类机构。1.打造地方金融投资控股集团。以国信投资集团为基础,加快股份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以资本为纽带,向国内外知名投资者开放股权,引进优质战略投资者,支持集团整体上市或推动控股法人公司单独上市,按照市场化方式,逐步整合保险、金融租赁等牌照,形成集信托、证券、融资担保、股权交易、产权交易、银行、期货、基金等各种要素于一体,有较强影响力的一流金融控股集团。2.做大做强城市商业银行。我国经济学家吴敬琏、刘彦海、文力、张维迎指出:要推动城市商业银行扩大业务和网点覆盖面,逐步成为深耕本地市场、经营稳健、服务领先的现代化商业银行。推动商业银行通过兼并、重组、收购等方式进入保险、基金、金融租赁、担保等领域,形成综合化经营优势,积极争取中票、短融、中债等债务性融资工具发行承销业务资格,向基金管理、资产管理等市场发展,做大做强同业、投行、金融市场、理财等业务,实现全牌照、多元化发展,转变经营方式,调整发展战略,充实资本规模,优化治理结构,加快上市进程,把商业银行打造成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现代化股份制银行。支持本地银行巩固和夯实基础,加快创新发展,通过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等方式,加快风险处置。鼓励地方法人机构争取市场做市商资质,增强市场交易的广度和深度。[2]3.大力发展农村中小银行。以股份制为方向,以建立现代银行制度为目标,全面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加快农村商业银行组建步伐,到2016年6月底,全面完成高风险农信社改制工作,到2022年,县级农信社全部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培育条件成熟的尧都农村商业银行上市。鼓励发展村镇银行,并在乡镇设立分支机构。支持优质小额贷款公司转制成村镇银行。4.规范发展准金融机构。按照“控制总量、注重质量、合理布局、防范风险”的要求,提高准入门槛,完善制度设计,加强行业监管,促进融资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准金融机构健康发展。扶持大型融资性担保机构做大做强,鼓励中小融资性担保机构增资扩股,逐步形成省市县三级融资担保服务体系。加快再担保机构设立,发挥再担保机构提供增信和分担风险的功能。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拓展面向“三农”及小企业的融资服务。5.稳步发展新型金融业态。吸收、借鉴各种新型金融服务模式和产品,稳步发展互联网金融,与电商龙头企业密切合作,稳妥发展第三方支付、众筹基金、P2P和互联网理财等业务。支持中国煤炭交易中心开展煤炭现货交易,积极推动场外衍生品交易,拓宽交易品种,逐步建设成为区域能源交易现货和期货市场。推进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中心建设。推动各市设立城镇化私募基金和各类产业发展基金。6.积极发展地方保险机构。加快中煤财险增资扩股和网点布局,拓宽服务领域,打造全国保险品牌。加快成立人身保险法人机构。积极引进健康保险、养老保险、责任保险、汽车保险、信用保险、农业保险等专业性保险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村镇保险公司,鼓励发展相互制、合作制、专业自保等新型保险企业组织形式。7.支持其他地方金融机构发展。支持金融租赁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增强经营活力。做大做强期货公司,壮大现有财务公司,继续支持大型企业集团组建财务公司,加快组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二)加大金融市场创新。1.稳步扩大社会融资总量。一是扩大信贷规模。加强与全国各银行机构总行的战略合作,充分发挥信贷投放主渠道作用,积极扩大信贷投放和资金配置。支持银行业机构通过跨业跨区银团(社团)贷款、票据市场运作、发行大额同业存单、绿色金融债券等方式筹集信贷资金。综合利用再贴现、再贷款等政策工具,放大放贷能力。二是加快发展直接融资。扩大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超短融及其他债务性融资工具发行规模。继续做好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发行工作。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境外市场上市。通过公开增发、定向增发、配股等方式,发挥上市公司再融资功能。出台专项改革措施,加快推动中小企业股份制改造,为进入资本市场融资创造条件。加快股权融资发展,丰富直接融资手段。三是推进险资进入。加强与国内大型保险机构的战略合作,拓展保险资金投资领域,鼓励保险资金投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非上市公司股权,参与企业战略重组。2.大力发展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按照管理科学、运作规范、功能健全、风险可控的原则,提升股权交易中心功能,近期目标是将其打造成为中小企业投融资平台,中远期目标是建成以资本要素为特征的金融综合交易平台,加快建立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双向“转板”机制,探索赴沪、深证券交易所延伸挂牌的路径。大力培育挂牌企业主体,发展壮大合格投资者队伍。创新交易品种,大力发展中小企业私募债,逐步推出固定收益类、私募债券和资产证券化等新产品。3.加快发展期货交易市场。广泛开展期货市场宣传与培训,进一步提高企业对期货市场的认知和参与程度。充分发挥现货交易的优势,完善市场功能,加快发展期货交易。支持实体企业开展套期保值,发挥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分散风险、套期保值和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作用。[3]4.统筹规划要素交易市场建设。合理设计要素市场品种结构、数量规模和区域分布,促进要素交易市场规范有序发展。加快发展金融服务平台,用市场化手段为资金供需双方提供优质服务。依法处置地方金融机构不良资产。促进物权、股权、债权、知识产权等各类权益产品在产权交易中心平台交易。加快推进股权、农村产权、集体林权、知识产权、碳排放权、土地交易、能源交易等要素平台建设。5.拓宽保险服务领域。一是探索设立再保险金融机构、小额保险公司。支持保险机构加快发展养老、医疗、疾病等商业保险,大力拓展企业年金业务。支持保险机构在做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工作、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城镇职工大病保险承办工作。鼓励各级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保险机构开展养老、医疗保险经办服务。积极申报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鼓励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投资养老服务业。二是推动煤炭行业实行商业保险与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保险化配套改革试点,创新煤炭安全责任保险发展模式。探索建立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医疗、高危行业安全生产等地方性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加强对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管理与运用,切实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权益。试点开展巨灾保险,建立巨灾保险制度,积极探索对地震、滑坡、泥石流、森林火灾、农业旱灾等巨灾的保障模式。三是加快发展“三农”保险。积极开办棉花、马铃薯、育肥猪等国家政策性保险业务。大力发展政策性农村房屋保险。四是引导保险资金通过股权、债权等方式投资交通、通信、能源、农村水利等基础项目建设,参与棚户区改造、城镇化建设和国有大型企业、金融企业重组改制。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支持企业“走出去”。6.引导民间融资健康发展。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建设、新兴战略行业等领域。鼓励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创投基金、私募股权基金、产业基金等。争取国家政策支持,推进民营银行试点。在民间资本活跃、有一定规模经济辐射效应的地区,试点借贷登记服务中心,为民间资金借贷提供登记、合约公证、资产评估等服务,推动民间融资“阳光化”。建立健全民间融资监测体系,加强民间融资动态跟踪和风险预警工作,坚决遏制脱实向虚和非法集资。(三)提升金融服务水平。1.加大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金融服务能力。加大对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的金融支持。重点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现代煤化工、新型材料工业、特色食品工业等新兴产业融资。重点加大对推进煤炭科技创新和新型综合能源基地建设的金融服务,推动煤炭革命。保证重点在建续建工程和项目的合理资金需求。支持民生工程建设。培育新的产业增长点。进一步发展消费金融,促进消费升级。对产能过剩行业区分不同情况,落实差别化的资金扶持政策。推动金融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创新城镇化建设投融资机制,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4]2.加强对科技创新的金融服务。创新金融服务方式,促进科技与金融相结合,通过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信托投资计划、保险资金直投等方式,拓展科技型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模式。引导创业和股权投资机构投资科技创新型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企业信用债券。支持成长型科技企业完善股权结构,通过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或“新三板”挂牌融资。围绕产业链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供销企业,创新产业链融资,提供一揽子金融集成服务。支持科技创新城设立商业银行专业支行、融资租赁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保险专营机构,吸引私募股权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机构入驻,在科技创新城形成功能较为完善的金融集聚区。3.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在风险总体可控的前提下,确保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水平、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实施中小微企业成长工程,落实金融扶持政策,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培育年销售收入超亿元的“小巨人”企业。引导银行机构开展动产、股权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推行贷款保证保险服务,多举措强化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支持企业充分利用人民银行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积极开展应收账款抵押贷款业务。鼓励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发适合中小企业的信托、保险、租赁等产品。支持中小企业通过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发行集合债券和集合票据、产权市场交易等方式,拓宽直接融资渠道。落实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贴息等优惠政策,发挥各级政府性担保机构作用,创新担保方式,满足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需求。发展小企业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小企业“走出去”。4.改善民生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提供差别化服务,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加快发展中小金融机构,通过社区银行、小微支行和手机银行等提供多层次金融服务。逐步建立贴近各类客户需求、灵活多样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发理财产品,支持群众增加财产性收入。创建“信合便利店”“农金服务站”,设立“助农取款服务点”“金融流动服务车”,积极开展“两权抵押”(农村住房、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进一步向乡镇以下延伸金融服务,提高广大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可得性。开展“惠农卡+转账电话”村村通工程,让广大农民足不出村,在“家门口”享受刷卡消费、转账结算、资金汇划等便利的金融服务。完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机制,发展针对社会弱势群体创业、就业、住房、教育等方面的金融服务,扩大贫困学生助学贷款规模和覆盖范围。大力发展养老、健康、医疗保险,推进建筑施工、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公共安全等领域责任保险。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村庄整治的金融支持。5.提升金融信息化水平。加快发展新金融,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促进金融机构布局重心从物理性网点建设向信息化网点建设转变。发展现代支付体系,进一步提升以现代化支付系统为主体、各类区域性电子支付系统为补充的电子支付网络的支付清算能力,提高经济运行数字化、智能化和网络化水平,优化企业和居民支付环境。建立地方金融统计体系,为金融工作提供及时准确的统计监测数据。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信息系统,将信息系统建设、金融业务创新和业务流程再造有机结合,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加强金融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增强竞争优势。[5](四)深化金融开放与合作。1.加快引进金融机构。鼓励全国性金融机构在本地增设分支机构。争取所有政策性银行在本地设立分支机构。引进外资金融机构来本地设立机构。引进境外知名金融控股集团、财富基金、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来本地设立投资基金和分支机构。引进金融机构后台服务中心,建设功能完备的登记、托管、支付、结算、清算等系统,增强金融基础服务能力。2.深化与经济发达地区的金融合作。加强与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亚洲投资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的沟通。抓住发展机遇,解放思想,结合实际,找准比较优势,不断深化金融合作,加快“一带一路”金融招商。建立完善与北京、上海、重庆、天津、山东等发达省(市)协同合作机制,积极开展机构、业务、市场、人才智力、风险防范处置等方面的深入合作。3.做好对“走出去”企业的金融服务。鼓励境内外金融机构提供跨国并购贷款、股权融资服务,建立对外承包工程融资担保平台,综合运用跨境担保及出口信用保险等金融工具,为企业开展对外贸易、投资和工程承包活动提供有力支持。发展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推进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直接投资、外债管理等领域外汇管理改革,扩大外债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提高外债资金使用效率,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出口收入存放境外业务,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发挥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性金融工具作用,为企业提供信用保险、资信调查、商账追收、保单融资等综合服务。支持开展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
三、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金融改革的保障措施
但是仅从防范利差损目的出发开发投资型保险产品,进而要求拓宽投资渠道;或者,仅从繁荣股市目的出发,鼓励保险资金入市及保险公司上市,都患了“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近视病,过多资金入市也可能引发股市过热的危险。因此,强化保险业的金融功能需要从更宏观的视角出发。笔者认为,强化保险业的金融功能还可以从货币政策体系入手。
货币政策的新发展
货币政策目标是通过货币政策工具的运用来实现的。但从中央银行动用货币政策工具到实现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中间要经过许多环节。中央银行为了随时掌握经济状况的发展变化,必须利用一些能反映经济发展变化的金融变量,作为观察从货币政策工具到最终目标的实施过程和效果的指标。长期以来,美联储把货币供应量作为货币政策的中间目标,以公开市场业务作为调节货币供给量的主要手段。但进入上世纪90年代后,货币政策作用的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第一,金融创新的发展,特别是各种衍生金融工具层出不穷,一方面使美联储的货币供应量统计越来越困难,货币供应量渐趋失控;另一方面使货币需求的稳定性大大下降。第二,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融资方式的创新,使中央银行通过控制货币供应量以影响商业银行信贷规模,进而影响企业投资行为的政策意图难以见效,商业银行对货币政策的传导功能弱化。第三,经济金融全球化及金融市场深化导致的大量资本在国际间的流动,使传统的货币供应量与产出之间的联系被打破。正是以上原因使得美联储以货币供应量为中介指标的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受到严重限制。
在我国也出现类似情况,中央银行为了刺激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的增加,连续8次下调利率,希望通过利率机制对银行储蓄分流,鼓励居民、企业贷款、消费,或进入证券市场进行投、融资,获得更大的利益,发挥资本市场将储蓄转化为投资的重要功能,实现中央银行刺激投资消费的货币政策的目标。然而,操作效果不尽如人意。利率政策的杠杆效应以及由此带来的债券、股票市场上的财富效应均难以奏效。
影响货币政策传导的不通畅或发生扭曲的因素较多,其他金融机构不受中央银行的约束、贯彻落实货币政策的意识和动力不强是原因之一。由于在我国目前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原则,在金融机构主体呈现多元化发展情况下,中央银行能够直接监督和调控的只有银行、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对证券、保险、投资基金等机构则难以直接调控。这些机构的行为是否与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意图一致,中央银行无力进行直接约束,从而削弱了货币政策的权威性和统一性。
金融创新实践证明,中央银行只控制商业银行的活期存款而忽视非银行金融机构在信用创造方面的作用,其结果是导致了大量的金融和信用失控现象,导致货币政策的失败。为此,中央银行必须扩大货币政策调节和作用的范围,把控制的触角逐步伸展到商业银行体系以外的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调控范围扩大到全部金融资产,并注意政策的均衡性。
保险业对货币政策的作用
金融创新推动了金融业务综合化和金融机构同质化趋势,模糊了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的业务界限,混淆了这两大类金融机构在创造存款货币功能上的本质区别。随着融资证券化程度的提高和金融市场的日益发达、支票帐户电子资金划拨系统、可转让存单、电话存款、证券化贷款等业务的逐渐完善,使得存款货币的创造不再局限于商业银行,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也有创造货币的功能。金融创新以后,在开始混业经营的国家里,货币供给由过去的中央银行提供通货和商业银行提供存款货币二类主体扩展为中央银行、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三类主体。货币供应主体增加,包括保险公司在内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也成为货币供应主体。因此,有些学者认为多层次的货币应包括有些流动性好的金融工具,如短期政府债券、储蓄债券、具有现金价值的人寿保险单、互助基金股份等。由于在金融市场发达的情况下,这些金融工具可以随时转化为现实的货币,即货币化,因此,一些国家也把这些近似货币计算到货币供应量之中。
货币政策制定后广泛地通过信贷市场、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传导。保险业对货币政策的影响表现在:
对利率政策的反应
利率政策是中央银行根据货币政策目标和宏观经济调控的需要,所制定的调整利率水平和利率结构的政策、措施,以此引导各微观经济主体向宏观经济需要的方向从事经济活动。作为重要的经济变量,利率一直是中央银行调节干预经济的工具之一。
在利率政策发生作用的过程中,保险,特别是长期寿险业务,发挥着重要作用。例如,当中央银行采用扩张货币政策,市场利率下调,在其他各因素不变的假设下,保险公司长期险(寿险)资金运用收益预期下降,寿险产品的预定利率下降,寿险产品价格上升,通过价格效应,居民的保险需求下降,实物消费可能增加,最终推动货币政策的预期目标实现。这在金融市场不发达的国家表现得尤其明显,而在发达国家,保险公司可通过多渠道运用资金均衡收益,因此费率可不必依附于利率。
当然在这一过程中可能因为保险运行机制配套问题而发生扭曲。比较典型的例子是,为抑制通货紧缩,我国央行连续8次降息。但在名义储蓄利率大幅变动时,保险监管政策未能及时作出反应,加上寿险公司自身缺乏风险意识,假定的预定投资回报率高估,部分公司甚至渲染这种差价,造成居民对保险商品的抢购,将央行利用货币政策希望从银行“分流”的储蓄,部分重新流入了寿险公司,没能实现扩大实物消费的作用,抵消了央行货币政策效果;而由于投资渠道狭窄、能力受限,寿险公司自身面临严重的“利差损”风险。
保险业通过货币市场对货币政策传导的作用
理论上,市场利率以资金供求为基础,保险公司的同业拆借、债券买卖业务等资产业务表现的逐利性,为中央银行利率杠杆作用的发展提供了微观基础。保险公司通过从事政府债券的买卖和同业拆借活动,可以直接成为央行公开市场操作的交易方,完成央行吞吐货币的重要过程;也可以与其它金融机构交易,间接影响央行的货币政策传导。在这一过程中,保险公司广泛参与了整个市场利率的变动过程,即保险公司的资金供求变化带来的信贷、货币市场的资金流动,成为影响货币市场银根松紧的一个重要因素,也最终影响长期国债收益率、同业拆借利率的形成。
根据西方金融理论,货币政策通过资本市场的财富效应、托宾Q效应传导至实体经济,因此保险资金的直接入市、间接入市,甚至保险公司上市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资本市场的资金量,并通过影响股票债券价格来影响企业居民的行为。
保险业还通过迂回的途径,间接地影响企业和居民的货币需求。由于保险为企业和居民提供了保障,他们缴纳保险费而得到预期财富效应,节省出更多的资金用于投资和消费。
影响货币乘数和货币流通速度
保险公司作为金融中介,其信用扩张不同于银行体系。
与银行贷款不同,保险公司的贷款在其资产负债表上表现为资产一增一减,并未产生派生存款。但在我国,保险公司的银行存款并不像企业存款一样计入货币供应量,因此,保险公司提供贷款时,保险公司存款的减少带来的商业银行负债方企业存款的增加就事实上增加了货币供应量,等同于派生存款。若此时中央银行仍只调控商业银行信贷,忽略了非银行的信用扩张,就可能造成过多的货币供应。如1995年《保险法》出台以前,我国的保险资金可用于流动资金贷款,1984-1989年,累计运用保险资金37亿元,其中投资贷款占97%,1991年才开始有所调整,应该说这对当时的通货膨胀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保险法》规定保险资金运用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等,这又矫枉过正,杜绝了派生存款的同时却在另一方面延长了资金的流转,降低了货币流通速度。
虽然保单质押贷款并非一般意义上的贷款,事实上它是在保单现金价值内预支,并未超出保单现金价值。但这意味着保单权益的支付期限缩短,体现了保单资产的流动性和变现能力。因此,它虽并未非派生存款,但起到提高货币流通速度的作用。
随着保险业的发展,保险公司广泛地支付高比例的佣金通过人、经纪人推销产品,保险公司自身的业务费用及层层机构的收入分流就形成了不容忽视的现金漏损,也即减小了保险公司的信用扩张能力。
将保险业的宏观调控纳入货币政策体系
从中央银行来看,中央银行在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过程中必须有更广阔的视野,而不是只盯住基础货币,应当面对多样化的包括保险资金在内的金融资产。虽然目前,我国保险资金相对于上万亿的银行存款来说,作用较小,但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壮大,保费的增加,保险单作为居民的金融资产的作用也将逐渐增大;且保险公司的风险控制能力增强,保险资金运用规模也将增加,成为不可忽视的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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