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城市创建宣传工作总结范例(3篇)
时间:2024-10-23
时间:2024-10-23
今年来,我街道认真贯彻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切实扛起主城区、主阵地、主力军的担当,全力以赴抓重点、攻难点、创亮点,开展了扎实有效的文明创建工作,为创城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并较好地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现将我街道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宣传发动,促进居民文明素养的提高。在辖区主次干道、社区阵地、背街小巷、各类市场广泛刊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文明健康及关爱未成年人等公益宣传,以党建引领小区基层治理及“四联五到位”民情大走访为抓手,充分发动在职党员、志愿者、小区党员、楼栋长等群体,大力宣传文创知识,不断提高人的文明素养。
二、做实志愿服务,促进居民文明行为的提高。招多名募志愿者从1月份开始对辖区内8个主要交通路口持续开展“三大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开展为民办实事党史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各网格干部组织网格内党员群众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三、精抓细管,促进城市文明的提升。持续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加快老旧小区的提质改造。加强对市场检查督促,规范市场秩序。推进背街小巷,无物业小区环境的清理整治,拆除乱搭乱建,新增及规范停车位。
四、下阶段打算。当前是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回头看的重要阶段,我街道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认真抓好工作落实。一是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优化发展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构建和谐文明社会的重大举措,我街道坚决按照上级要求,长抓不懈,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工作重心,对系统创建工作再动员、再部署,确保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责任。二是继续强化宣传发动,确保创建氛围不减。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大创建工作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运用微信、微博、LED屏、网络等新媒体新载体搞好宣传发动,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内容;发动广大党员群众、志愿者、文明劝导员深入企业、社区小巷、小区,通过社区宣传栏、发放宣传单、上门走访等形式加强宣传。并按照人人参与创建,个个都是创建责任人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调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确保创建工作变成大家长期的自觉行动。三是巩固创建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前一阶段创建部级文明城市中好的做法、经验进行认真总结,查漏补缺,认真对照检查标准,逐项再对照,再检查,对好的做法继续巩固,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以提高民政工作素质和城区文明程度为目的,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原则,注重实效,营造高效文明的政务环境和社会环境,积极发挥民政工作优势,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现“梦”做贡献。
二、目标任务
在开展组织宣传和系列创建活动的基础上,确保“三个实现”:一是在全面深入开展城市“三治”工作中,实现在中心城区建设优美的市容环境;二是通过宣传教育活动,实现提升市民素质和社会的文明程度;三是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工作,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任务达到国家测评标准。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和下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区民政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创建工作的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局行政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日常事务,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步骤
创建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2013年5月25日—6月29日)
主要任务是加大动员宣传力度,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
1、开展思想动员。召开由全局机关干部、局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局属各单位制定相应的创建工作方案。
2、丰富学习宣传形式和内容。一是开展学习宣传党的十精神教育活动,领会十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以十精神来不断深化公民道德建设;开展“中国梦”主题学习教育活动,推动城市文明建设向前发展。二是开展学习苏区精神教育活动,传承和弘扬苏区宝贵精神财富,将苏区精神学习教育与创建文明活动结合起来,使之融入文明创建全过程。三是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局机关、局属单位通过板报、墙报、宣传橱窗、标语形式进行宣传,营造浓厚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社会氛围。四是通过学习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群众广泛了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统一思想,形成共识。
第二阶段:推进创建活动(6月—7月底)
对照创建测评体系标准和要求,着力改善城市市容市貌环境,提高公共文明水平,推动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1、深入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壮大志愿者队伍,在全局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为主题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学雷锋,做文明有礼人”活动;进一步做好志愿者注册招募和活动开展工作。
2、开展城市“三治”活动。每周五下午,组织机关干部对官园里路卫生进行整治,做好责任区环境卫生清理和单位庭院卫生打扫。
3、开展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加强社区组织、基础设施、环境卫生、服务功能、文化生活、精神文明等建设。新增4个文明示范精品社区。4个社区正在筹备中。
4、加强民政婚姻登记窗口文明服务建设工作。做到优质服务、秩序优良、环境优美。
5、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大力倡导遵纪守法、乐于助人、诚实守信、邻里和睦、低碳环保、勤俭节约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文明、卫生、环保家庭创建超过20%,家庭美德知晓率大于80%。
第三阶段:迎接检查(7月1日—9月30日)
1、做好文明创建活动的资料收集整理,做到专人负责,收集资料齐全,并确保创建资料高标准和高质量。
2、实行定期督办制度。局创建办将对科室、局属单位的创建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加强单位自查,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创建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阶段:总结工作(10月1日—12月15日)
按照文明创建测评标准和区创建要求,认真做好创建工作的总结、检查和考核,组织人员对科室、局属单位创建取得成效、存在的不足进行认真自评,以推动创建工作持续开展。
五、工作要求
1、加强创建工作的领导。为确保民政系统创建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局属各单位要加强领导,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任务,做到专人负责,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创建工作的开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城乡一体,林水相依,生态和谐”的理念,以推进“国家生态县”建设为契机,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大大弘扬生态文明,提高全民的生态意识,提升形象和综合竞争力,形成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实现“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努力把建设成为生态、宜居、文明、和谐的现代森林城市。
二、创建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原则。创建森林城市事关每个城镇居民的身心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必须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部门分工负责制,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单位有序开展创建工作。
2、坚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原则。与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相衔接,制定科学可行的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总体规划,并制定年度实施计划,根据创建的不同阶段,有计划、分步骤制订详尽的工作进度安排表,合理有序安排创建工作,严格检查考核,确保工作落实。
3、坚持生态优先,适地适树原则。以造林绿化为主,栽大树、栽全冠树,在城市建成区多栽胸径15cm以上的大树。在树种选择上以本地乡土树种为主,实行乔灌结合、常绿与落叶结合、林相与季相结合、生态效益与景观效果结合,注重生物多样性。
4、坚持突出重点,协调发展原则。重点加强县城出入口、主干公路和城区空闲地段的造林绿化。加大对县城周边现有森林资源的保护和林相改造,建设森林公园和郊野公园,大力开展营造青年林、结婚林、成长林、“三八”林等义务植树活动,全面调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工作目标
对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标准》,在各项指标达标的基础上,完善各项工程,进一步提高城市绿化、村庄绿化、道路绿化、河道绿化、庭院绿化水平,全面提升森林的质量和效益,加大宣传力度,在2012年达到国家森林城市标准。同时,通过创建森林城市,进一步弘扬我县红色文化、禅宗文化、民俗文化等地方特色文化,建设具有鲜明特色的生态绿化系统,形成独特的绿色景观文化,构筑“城在园中、园在林中、山水环绕、城乡一体、碧水蓝天”的绿化格局,把我县建设成为山青水秀、鸟语花香的国家森林城市和旅游度假天堂。
四、组织领导
成立县委书记为政委、县长为指挥长、各有关部门为成员的高规格的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指挥部(简称“创森”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简称“创森办”),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推进全县创建森林城市工作。“创森办”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和统筹协调全县创建工作,“创森办”下设三个小组:
1、工作督查组:负责编制森林城市建设规划;负责创建任务和目标的分解;负责创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全县指导督查工作。
2、综合服务组:负责创建资料的申报、整理、综合、归档工作;负责日常接待和会务工作。
3、宣传文秘组:负责制定创森宣传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各新闻媒体的日常宣传和宣传片、大型宣传画册、光盘等宣传专题的编辑和制作。
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实行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县直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五、实施步骤
按照《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分为三个阶段:
(一)创建准备阶段
1、成立创建组织机构,按照市“创森”指挥部的统一要求和部署,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创建经费。
2、分解工作任务,按照《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总体规划》中下达的我县创森任务及县“创森”指挥部制定的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层层分解落实。
(二)贯彻落实阶段
各责任单位按照县“创森”指挥部下达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全面推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创森办”全面协调全县的创建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掌握创建工作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对各责任单位工作进度、质量和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并及时通报督查结果。邀请市“创森办”领导及专家来我县指导工作,到2012年6月底,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标准。
(三)创建验收阶段
各责任单位应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创建工作自查活动,认真对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标准》,积极查漏补缺,巩固提高创建成果,县“创森办”将对照标准全面开展核查,迎接国家创建森林城市评审专家组的考核验收。
六、创建资金
按照以政府投入和单位自筹相结合,大力吸纳民间资本的原则,多渠道、全方位筹集创建资金,保障创建工程建设的需要。
(一)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政府和部门的职责,根据工作任务足额筹集创建资金。
(二)县及乡镇财政要保障前期申报、规划设计和必需的工作经费。
(三)根据创森规划,我县在创森过程中要重点抓好林业“四大基地”、城市绿地、绿色长廊、环城林带、城镇和村庄绿化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各地要整合项目资源,拼盘各类项目资金。县财政要加大对重点工程的扶持力度,全力推进我县森林城市建设进程。
七、总体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乡镇、各单位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生态立县”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上来,提高对创建森林城市、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促进城市全面发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按期完成各项创建任务。
(二)明确任务,强化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森林城市的标准制定创建目标,有计划分步骤地安排创建工作,加强目标管理,层层落实创建机构、创建方案、创建指标、创建经费、创建措施和创建进度,做到统一指挥、条块结合、责任明确、管理有序,突出重点、全面提高。
(三)突出重点,提升水平。各乡镇和各单位要把城乡生态环境建设及绿化美化作为重点,建设一批有创意有特色的绿地景观。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