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个人理财的认识(6篇)
时间:2024-11-11
时间:2024-11-11
关键词: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知情权;消费者
中图分类号:F830.3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6)02-0108-02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金融市场不断的发展,金融创新不断的加快,银行理财产品也日益增多,同时也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消费者的知情权屡屡遭受侵害,商业银行隐瞒真实信息或者虚假告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的制度不足,以及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消费者基于其弱势地位无法与商业银行在维权层面进行抗衡。
一、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界定
2005年9月中国银监会颁发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是商业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活动。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是商业银行在进行个人理财业务中推出的产品,根据客户的不同特点,推出适合不同人群的资金投资和管理计划。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对投资消费者而言具有一定的高风险性、复杂性。第一,商业银行对资金的完全支配能力。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时能够实际的对资金进行占有、处置,并且根据合同的内容由商业银行对资金如何支配进行设定,以致于银行处于主导地位,消费者处于被动地位。第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涉及状况复杂。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不仅涉及风险状况复杂并且还涉及多方利益关系。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在设计时可将风险收益结构在不同投资者之间进行差别分配,导致它的风险高于储蓄存款,高于股票等投资行为,并且流动性差。涉及多方利益是指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一般是买卖双方即商业银行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但在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设计的过程中,可能有融资对象、担保人等参与,所以导致其状况更加复杂。
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银行信息披露义务
由于理财业务的高速发展,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日趋多样化,同时也导致了矛盾纠纷的增多。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时,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揭示理财产品的风险,不得对消费者隐瞒事实或进行虚假销售。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消费者的知情权体现在金融消费者在进行金融产品交易之前、之中及之后所享有的要求金融机构向其全面、准确、及时、透明地披露有关信息的权利。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消费者的知情权与商业银行信息披露义务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消费者的知情权需要通过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才能得以实现。
由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自身的高风险性、复杂性,使得消费者充分理解理财产品的内容并有效行使知情权,从逻辑上讲必须具备两方面的要素:一是要求消费者能够获知全面、真实、可理解性强的信息;二是商业银行合适的告知方式。然而,事实却是消费者在理财产品消费过程中与经营者商业银行的信息不对称状况难以消除,经营者商业银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行为屡屡发生。其常见的侵权手段主要表现为:一是向个人理财产品的消费者故意隐瞒真实信息或告知虚假信息;二是商业银行告知消费者的即便是真实无误的信息,但鉴于理财产品的复杂性、专业性,而消费者又欠缺理解该信息所需要的较高水平的专业知识,此时商业银行负有更高程度的告知义务,而商业银行往往无视自己信息披露过程中的解释说明义务,构成对消费者知情权实质意义上的侵害。基于此,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的核心问题在于如何规范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和满足消费者的信息需求,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金融消费者与金融经营者之间的信息对称。
信息披露义务则是商家与消费者进行交易时所要履行的基本义务,存在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双方信息不对称,而消费者需要获取充分、准确、及时的信息作出是否进行消费的决定,并且信息披露义务可以从两个方面理解:一是出于审慎监管的目的,监管机构要求银行披露银行的风险状况、公司治理、重大事项等信息;二是出于诚信、公平的目的,银行在与消费者从事交易中应向消费者披露有关产品和服务的信息。明确商业银行所应尽的义务,但在我国的金融法规上体现不充分,致使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消费者的知情权得不到保护,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
三、商业银行个人理财消费者知情权保护制度层面的不足
(一)法规的空洞化
1.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直接规定消费者知情权保护问题的主要有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具体言及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保护问题的主要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1年第5号令《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如实告知以及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中适当性原则精神已在《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中有所体现,适当性原则是最早产生于美国大萧条之后旨在提升证券业的商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的金融行销规制手段,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与完善后,已成为证券市场中保护投资者利益的一项重要制度。但适应性原则是在说明义务的基础上提出的更高要求,要求适应消费者的知识、经验及财产状况。但过于原则化,这些原则性的规范在实践中并不能明确解答怎样为“如实告知”、如实告知该到何种程度,具体内容并未明确。
另外,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制度规范将商业银行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认定为“委托关系”,但这一关系的认定并不符合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实际操作状况。随着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兴起,也增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但仅仅是涉及这一方面,模糊不明,这也体现了我国的法律制度不完善。
2.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说明义务的缺失。说明通常是指为弄清事物与事情的形态进行解释。信息披露义务与说明义务相关,笔者认为说明义务是以信息披露义务为基础,是对信息披露义务的继承与发展。不同于信息披露义务,简易地将银行理财产品信息传达给消费者,而是使消费者充分理解产品的信息,说明义务有着更高的要求,如银行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时,将产品的弊端风险全部告知,但也有可能消费者对产品的风险理解错误并进行购买产生相关纠纷。
3.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规范,一般以部门规章和相关法规性文件的形式出现,其立法层级低,法律效力也远远低于法律法规。在法院审理相关诉讼时,这些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在法庭中不能作为直接依据,法官仅仅可能参考相关文件,也证明了在消费者知情权保护层面其保护力度较为薄弱。
(二)监管的缺位
商业银行种类繁多的理财产品交叉融合的趋势导致理财市场的专业化分业监管模式与新形势下市场化需求不相适应。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监管存在监管标准不协调、监管权权属不清等明显问题,最终造成有效监管的目标无法实现。仅仅依赖于某一监管机构的专业化分业监管不能实现金融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我国现有机构中,对理财产品的消费者负有保护职责的,主要是各级金融监管机构和消费者协会。就金融监管机构而言,多数机构中至今未设置由专门部门负责消费者保护的事务;同时,监管机构理财产品消费者的投诉和解决纠纷的处理机制相对缺失。就消费者协会而言,鉴于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知识结构、认识能力、专业技能等多方面的限制,消费者协会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较为薄弱,基本处于缺位状态。
四、商业银行个人理财消费者知情权制度的完善
(一)加强立法和司法裁判标准精确化
由于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快速发展,银行违规销售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纠纷频发。商业银行在对个人理财产品的宣传中基于策略的考量可能会极力夸大自己产品的优势,而在司法认定中,商业银行的夸大其词与理财消费者的知情权本身又难以准确界定。立法规范的空洞化造成司法裁判中的裁判标准不明确,造成了司法实务中对理财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的混乱状态。为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活动,促进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健康有序发展,完善相关立法使之能够给予司法以正确性的指引,我国应尽快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
借鉴国外的相关法律条文与经验,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充实我国有关知情权保护的立法内容。引入说明义务,说明义务要求银行等金融机构披露有关产品的不利事实和有利事实,使消费者全面理解产品的内容。引入适合性规则,使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能够更好地为消费者服务,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双方因为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知情权行使的限制,这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二)改进监管模式
我国金融业实行“一行三会”分业监管模式,针对各自监管领域的理财产品,各个监管机构制定了相应的监管规则,导致其规章制度混乱。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涉及银行、保险、证券等多个领域。金融市场混业趋势越来越明显,为了弥补监管缺位的漏洞,设置维护消费者权利的专门机构,以避免理财消费者知识匮乏所带来的理财风险。同时,向理财消费者提供透明的、可以充分理解的交易信息。该机构除了行使监管等各项金融服务职责及权能之外,同时应当承担推行理财消费者金融知识教育这一职能,以此加强理财消费者对金融体系的认知,确保其知情权能得到正当、有效的保护。
(三)强化维权意识
面对复杂专业的个人理财产品,金融知识缺乏的理财消费者难以根据自身风险认知偏好和财务状况对理财产品运作原理、成本收益和理财风险做出适合自己的理性判断。加之理财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淡薄及相关法律知识的缺乏,导致其自身权益遭受侵害时,难以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身利益。据调查研究表明,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消费者的权利意识淡薄,这也是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消费者合法权利被侵害的原因之一。因此,有必要对理财消费者进行金融知识的普及教育,提高理财消费者的风险认知能力,提高其相关理财知识水平以及对理财产品的理解能力,增强理财消费者维权的法律意识,这对于保护理财消费者的知情权,防范理财纠纷的产生和促进理财市场的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然而,国人理财需求又是一座海底火山,一些因素的诱发经常使其暗涛汹涌。随着2006年股市的红火,在人头攒动的券商营业部、银行柜台、基金公司,我们看到,这股热情是迫不及待地喷发出来了。
同样着急的还有银行、基金、券商、信托、私募……各种各样的资产管里机构。机会不仅来源于股市的“抢钱”行情,更来源于国人潜在的理财需求和巨大的民间资金。
狂热之下别忘保持清醒。理财的根本日的是财产保值增值,或者叫安全前提下的财富最大化。理财是门科学需要研习,投资者教育是项事业需要坚持。在最近全国性的《私人理财形态调查报告》中,我们看到,国人理财需求各异,因素可循,这些因素同时令众多资产管理机构为之欢喜为之忧。
学历收入年龄左右国人理财观
“两个黄鸸呜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由于所处环境的迥异,国人在各白的私人理财道路上留下了不同的轨迹。经过专家的量化分析,也许你能够从中找到自己的影子……
综合来看,国人理财观念因人而异,这种差异性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专家为我们总结了理财观念产生差异的三大因素,按照重要性依次是学历、工资性收入在家庭总收入的比例、年龄。但是…乎很多理财机构的意料,个人月收入和月份必须支出比例对人们理财产生的影响并不大。
国人理财三大偏好
随着理财者理财视角的不断扩大,他们对于投资理财产品的要求也就越来越多,这就给各家理财机构带来了新的目标和动力。据了解,目前周期相财较短、风险小、回报率高的理则产品更容易受到理财者的青睐。
数据显示,1/3的理财者期望理财产品的年限在3年之内。对于风险与收益的选择,理财者更倾向于规避风险,选择风险一般和收益中等的理财者占65.3%。另有38.3%的理财者注重睦期回报,期望每年每月都有固定的现金收入;35.3%的理财者偏向资产增值收益越高越好。
具体看来,对于10年以上的产品,年龄越大选择的人就越多,收入越高的人选择1年以下的理财产品越多。另外,对丁银行推出的一种利率高于储蓄并且承诺保本的理财产品,理财者选择购买的仅为14.2%,大部分人持观望态度,专家认为这说明投资者在投资理财决策中已经趋于理性。
具体来说,没有兴趣和一定购买的人随着收入的增加而成正比也增高,呈两极分化趋势,没有兴趣购买以及有兴趣购买的人随着年龄的增大也逐渐增多,呈现出分化趋势。
调查同时显示,只有31.9%的理财者对类似于承诺保本的产品有过关注。,
谁在影响投资者决策
对于人们而言,他们由“公众”转化为“理财者”的重要标志就在于他们对于某一理财产品的购买及使用。不容忽视的是,在这身份的变更过程中,在理财主客体之间,存在着各种方式的“过招”。
市民松小姐已经决定聘请理财顾问为她家的存款做理财,可是当双方按之前约好的时间地点会面之后,她又产生了一个顾虑“我为什么要把自家最机密的财产收支情况告诉给一个外人呢?如果理财顾问只是为了获利或者销售业绩才向我推荐某个理财产品的话,我的处境岂不是很被动吗?”最终,这个疑虑使松小姐放弃了理财的想法。
数据显示,40.60%的公众同意这说法,36.70%的公众不同意这个观点。而且是收入越高的公众赞同这一观点的就越多。另外,公众还普遍存在这样的顾忌,有58.80%的人同意“我不会完全相信理财顾问将自己的资产状况全盘托出”,而且在这一点上,学历越高的公众所持的态度越谨慎。
对此,专家认为,大部分公众对银行顾问的评价还持有保留态度,银行顾问的素质、服务以及宣传还有待提高。
虽然如此,但是由于公众存在理财的需求,因此他们还是会在有意无意之间通过相关渠道了解理财信息。
截至目前,上网查询、专业理财杂志、与身边人交流这3个渠道占有理财来源信息渠道中的绝对优势,而大众媒体则被认为已经难以成为理财、金融产品的有效营销平台。
有报告显示,相比专业理财人员的建议而言,公众更容易接受身边亲属的建议,因为理财行为更多是一种家庭行为。绝大多数人最重视的社会价值是家庭幸福,这是所有价值观中认同度最高的。专家指出,通过增强其家人的理财认识和理财观念,可以有效地影响到理财者的决策行为。
与此同时,专业的金融理财师对于理财者而言也是不可或缺的。专家指出,国外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制度的完善,理财师对于公众来说很重要。保险、股票最易推广
会计师丁女士的理财梦想终于在退休之后得以实现。最近,她把家里的国债、商业保险都拿出来重新看了一遍,又在电子银行开了个户,准备炒外汇。但是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在这3项理财产品中,她不知道应该先选择哪一个。
根据调查显示,理财者对国债的了解程度最高,其次是商业保险,再次是股票,然后是基金、外汇、期货。可以说,理财者了解最少的是期货和外汇。调查显示,理财者曾经购买以及现在拥有最多的理财产品是商业保险,其次是股票,之后依次是国债、基金、外汇和期货。
据了解,有数据表明,我国理财者对基金的了解还很有限,只有3.7%的理财者非常了解,17.4%的理财者比较了解,有50%以上的投资者不太了解基金。
理财者购买最多的理财产品是商业保险,占总体的64.9%,其次是股票,比例为61.5%。理财者随着年龄的增长,选择股票的比例越来越高,选择商业保险的则是先增加后下降,选择国债的则是越来越多。对于外汇,年龄大的人选择的更多一些。
相关调查还显示,学历越高的人选择股票的就越多,各个产品也呈上升趋势,这就说明知识掌握的多少决定理财方向。
小高最近和他的理财师关系很密切,因为投资理财的需要,他经常向理财师提各个领域的问题,理财师的准确回答给小高的理财决策提供了很大的帮助。但是小高同时产生疑惑,为什么同时理财,他的父亲和理财师的交流就少得多呢?
大多数理财者都希望得到理财师的服务,经过调查发现,理财者对理财师的不满意率只占8.9%。
调查结果显示,年龄在25岁到29岁之间的理财者对理财师的满意度是最好的,正是“接受度最快的,也是要求最高的”,月收入在3000元以上到6000元之间的满意度较高,而7000元到l万元之间满意度较低。
在调查中,理财者认为理财师知识不全面的比例是21.4%。从年龄上看,25岁到34岁年龄阶段的理财者对理财师知识全面性的认可度最高。从学历上看,高中学历的理财者对理财师知识全面性的认可度最低,从收入分析上看,理财者收入越高对理财师的知识全面性的认知就越高。
关键词:供电公司财务管理提升策略
财务管理贯穿了企业经营的各个环节,作为企业管理的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财务管理水平的高低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企业盈利水平。企业经营管理的基本目的是为了获取利润,只有不断的在经营中提升盈利能力,企业才能持续的发展下去,而决定企业盈利能力的关键环节就是财务管理能否与企业的发展相适应。我国电力行业长期以来都属于垄断企业,凭借着垄断优势,供电企业在财务管理方面长期徘徊在一个较低的水平,虽然近些年来供电企业在财务管理的实践探索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是面对电力体制的不断变革依然显得力不从心,越来越多的供电公司在财务管理方面呈现出阻碍供电公司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的趋势,如何破解财务管理水平不高带给供电公司带来的负面影响已经成为电力公司管理者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一、制约电力公司财务管理水平提升的因素
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环节,其对于企业利润水平以及核心竞争力的构建具有重要的影响。财务管理是目前是很多电力公司面临的一个短板,通过调查分析发现,造成电力公司财务管理水平不高的因素很多,虽然也有外部环境方面的因素,但是更多的却是企业自身的因素,目前电力公司制约其财务管理水平提升的主要因素突出的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财务管理意识淡薄
对于供电公司而言,因为不存在所谓的竞争对手,凭借其垄断地位,供电公司基本上是旱涝保收,这导致供电公司的管理者根本就没有财务管理的观念,很多管理者都认为财务管理就是简单的资金收自往来。观念层面的不重视,导致财务管理实施效果不佳。一些供电公司经营意识中依然将营业收入的增长作为财务管理的最主要内容,而对于财务支出却没有一个有效地控制措施,财务管理目标不正确,则必然会导致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不高。目前供电公司管理者普遍缺少风险意识、成本意识等财务管理基本理念,这对于供电公司经营水平的提升极为不利。
(二)财务管理人员素养偏低
财务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需要相关人才来加以推动,很多供电企业财务管理水平之所以不高,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财务管理人员专业素质较低。财务管理对于从业人员的要求较高,需要从业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技能以及良好地职业素养,对于很多供电企业而言,由于用人体制的内部化,缺少专业的财务管理人员或者财务管理人员专业素养差是一个普遍的现象。很多供电企业的管理者认为财务管理就是记账、出纳等简单的工作而已,殊不知伴随着企业的发展,财务管理的范畴绝不仅仅局限于简单的记账,而是囊括了风险管理、投资管理、运营管理等一系列的工作,这些财务管理工作需要相关人才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才能胜任。而目前供电企业在此方面的人才却呈现出极度短缺的局面,尽快改变财务管理相关人才匮乏这一状况,已经成为供电公司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中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三)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
企业在成本管理的实施中必须要依托于一套完整的制度,没有制度的规范与完善,财务管理水平提升也失去了制度层面的保障。目前很多电力公司在财务管理制度的建设方面要远远落后于企业财务管理实践的需要,结构导致面对财务管理中出现的各种新问题,财务管理人员没有一个明确的规章可供遵循,很多时候就是凭借企业管理者的主观判断来处理一些财务管理问题,这大大增加了财务管理的主观性,不利于供电公司财务管理水平的提升。与此同时,一些供电企业领导者将个人权威凌驾于制度之上,导致企业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形同虚设,这也妨碍到了电力公司财务管理水平的提升。
(四)财务管理方法单一
目前大多数的供电企业在财务管理方法层面基本上还a停留在粗放管理以及经验管理的阶段,既有的财务管理方法更本就不能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供电企业既有的财务管理方法基本上就是事后管理,缺少事先控制以及全面预算管理、精益管理等先进的财务管理方法,由此导致财务管理效果不佳。一些供电公司的财务管理方法基本上就是数十年不变,随着财务管理环境以及对象的变化,财务管理所涉及到的对象不断增多,这客观上要求财务管理方法适时而变。供电企业长期以来财务管理方法都是以定型为主,全靠财务管理人员的主观判断来进行,而定性的财务管理方法无没有普及,这也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财务管理水平的较低。
二、供电企业财务管理水平提升策略
财务管理对于一个企业的发展影响重大,我国供电公司在财务管理方面的缺陷正在不断凸显,采取有效措施来解决供电公司财务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已经成为当务之急,本文针对电力公司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来提升电力公司财务管理水平:
(一)加强供电公司财务管理意识
对于目前供电企业管理者对财务管理重视不足以及理念偏差的问题,本文认为应尽快改变公司管理人员忽视财务管理的观念。公司管理者应进一步加强自身对于企业成本管理重要性的认识,通过观念层面的改变,进而反映到财务管理行动中。供电企业可以专门组织相应的培训来对公司的管理人员以及成财务管理人员进行成财务管理方面的培训,借此改变其财务管理意识淡薄的问题。对于供电企业来讲,资金往来虽然简单,但是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并不比别的企业弱,企业财务管理的目的同样是对有限的资金最大限度加以利用,电力公司管理者应进一步深化对财务管理内涵的认识,逐步树立成本意识、投资意识等,这样才能为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提升创造观念层面的良好条件。
香港理财市场:从几个关键点步入成熟
在香港地区,1997年以前老百姓只关心手上的股票和房产每年可升值多少,特别是1997年北京控股在港上市时,股市气氛炒作到高峰,当时如果有人建议香港市民“建立个人理财金字塔,进行长期投资,运用平均成本法”等,一定无人理睬。加上当时香港的银行受利率协议捆绑,存款利率在大、小银行间没有差异,银行对开发创新金融产品意愿也较低,所以一般老百姓均投身在炒股、炒外汇、炒金和炒房子的“四炒生涯”上,理财行业在当时基本没有市场。不过,自1996年开始,香港市场发生的几件大事为理财行业的开花结果播下了种子。
债市发展促进金融产品改良
香港市民之前因嫌回报率低对债券投资兴趣冷漠。1997年前后,香港政府把金融管理局管理的外汇基金票据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并成立了香港按揭证券公司,令香港债市一跃进入亚洲前3名内。而金融机构为了对冲手上购入的债券,开始动脑筋设计更多零售金融产品,通过更广泛的销售渠道销售给投资者,其中部分经过改良的金融产品,带有金融机构希望转移风险和稳定资金来源成本的目的。
亚洲金融风暴催生理财观念
亚洲金融风暴让香港的股市和楼市指数短时间下跌了60%,很多人的账面财富瞬间蒸发,因所持有房产变成负资产而申请破产的个案屡见不鲜。在香港,有关个人破产的法规较完善,被法院宣告为破产人士后,除了不能再有非正常支出,更有可能连持有的专业牌照和资格也不保。对于一个生活在香港的中产人士而言,失去专业资格跟失去一半的谋生能力差不多。于是,“丁克一族”一夜之间由高消费族群变成负资产一族,幸存者因此怵然自警,开始为手上的财富做有效管理。
行业改革再次推动理财发展
香港银行于2000年7月分阶段完成利率市场化,为了避免价格竞争,银行开始在产品开发、服务改善、网点重整、品牌建立等非价格方面花心思,客观上推动了理财市场的发展。香港的银行开始注重细分客户来制造差异化。例如针对存款额在港币25万元以上的准VIP客户,银行会提供较优惠的利率和服务;对存款额达到港币75万以上或更高的VIP客户,银行会另外提供协定利息和财富管理安排;对于普通大众则采取产品套餐等方法来满足不同客户群体的需要。
2000年12月,由私人管理的强制性公积金推出(即香港的社会保险),其独特的由私人管理的界定供款制度、政府对投资风险不保底的性质,都客观地推动了香港老百姓的理财意识。
内地理财市场:亮丽前景依靠多方努力
国内的理财行业发展严格来说仍未开始起步,市场咨询的单极倾斜于金融机构,产品缺乏有效监管,行业人士欠缺系统的理财教育和后续训练,老百姓的理财意识也普遍薄弱。但是,虽有如此诸多瓶颈,国内理财行业在多方共同努力下,可望亮丽将来。
理财规划师资格首推美国
现时国内理财认证资格众多,其中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国民对认证的迷信,在境外地区自行注册认证资格,再以“外来货”的包装去推广自创的理财认证资格,这种行为对于有志从事理财行业的年轻人造成不良影响。
以理财规划师资格而言,美国的认证资格颇受国际认可和重视。一是因为美国为独立国,在认证和教育制度上有其独立性和悠久性;二是美国的经济实力令本土学历颇受其他国家的重视。现时美国理财4大认证机构都已陆续登陆国内,详情可浏览机构网站:美国认可理财策划师(CFP)(WWW.fpcc.cn);北美认证理财顾问师(CFC)(WWW.cfcchina.org);美国注册财务策划师(RFP―US)(www.rfpchina.org);美国认证理财顾问师(RFC)(WWW.iarfc.org)。
合格理财师需要“e-think”
关键词:金融企业财务管理问题对策
近年来,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全球化的经济形式使我国经济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金融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对于金融企业有着重要的意义,在当今的市场经济环境中,金融企业的自身经营受多种因素影响。在市场竞争逐渐白热化的现代,如何做好自身的财务管理工作,如何进行管理,以应对当今的市场经济形势,是保证金融企业自身生存的必要条件。财务管理是一个完整的循环过程,是一个系统的管理体系。在财务管理当中,需要从投资到分配进行全程的管理。财务是企业的命脉,对于金融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对于企业更是重要的基础,也是决定金融企业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重要部分。在金融企业面对如此严峻的挑战的同时,相应的历史机遇也随之而来,金融企业抓住机遇,进行适当的自身调整,可以实现快速的发展,是金融企业保证自身发展动力的重要工作,管理和技术决定了一个金融企业能否在不断变化的经营环境中保证自身的生存与发展。对于金融企业来说,利润最大化是追求的重要目标,做好利益最大化要进行良好的成本控制和财务管理,实现金融企业自身的最大收益。金融企业的财务管理不仅仅是指金融企业自身个历观念的创新和变化,同时也应该包括金融企业整体的经济理论和内部组织的发展,同时依靠技术的和管理的,实现金融企业自身的强化,不断的融入新鲜的力量,保证金融企业持续稳定的发展能力。
1金融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财务管理人员认识不足在金融企业内部的管理团队中,财务管理人员对于金融企业的内控意识不足,没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当前金融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对于内部管理监督的认识上,只停留在传统的监督工作和管理牵制,没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和整体的管理意识。财务管理的工作人员没有意识到财务管理工作的存在意义,不能形成一个有效的完善的财务管理的意识,或者在管理工作当中,不能进行有效的落实与实施,浮于形式。在金融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的工作中,对于财务管理工作的态度较为随意,对于公司的现金流和公私支出管理混乱。在我国一些私人金融企业当中,由于经营者大多是金融企业所有人,在日常管理中进行家庭化管理,难以保证自身财务工作的水平。在资金的周转管理上,管理者不能认清资金的时间价值,难以进行良好的财务管理,为金融企业提供资金支撑。同时,资金利用上难以达到有效利用的目的,整体财务管理工作较为混乱。
1.2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我国金融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着一些漏洞,整体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完善,难以形成一个从计划到实施和监督的整体规范的流程框架。金融企业管理者在管理方式上依然满足传统的管理模式,不能建立良好的自我约束和管理机制,在实际财务管理中造成工作难以开展。金融企业管理制度不完善也造成了在资产控制上不能全方位的发挥财务管理的效果,忽视了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管理控制。在管理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内部监督和考核机制也不够完善,不能对员工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
1.3财务管理人员工作效率不足财务管理工作过于沉重,同时财务管理人员又缺乏足够的科学管理知识,大多数情况下只是凭借传统的财务管理经验进行工作。在金融企业中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来指导内部员工如何办事,在目前中小型金融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中,员工管理办事方式较为陈旧,内部管理不规范。在财务管理上缺乏一个完整的部门,难以覆盖所有的公司部门和人员,不能渗透到金融企业具体的操作环节和业务领域中,整体控制制度局限在会计控制上。金融企业的中层管理人员对于内部控制制度认识有所差异,造成金融企业内控的制度不能充分的执行和认识,造成整体管理混乱。部分金融企业在进行财务管理时,过于注重暂时的利润,不能建立良好的具有持续发展能力的规划。
2如何解决金融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金融企业财务管理是一个系统的工作,涉及各个方面,要实现切实的需要对金融企业的理念、发展战略、制度体系、组织形式等各方面的改革,对金融企业整体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优化。
关键词:大学生;理财教育;理财行为
中图分类号:G46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2589(2014)03-0191-02
美国学者安德森于1982年提出了理财教育的概念,理财教育指的是能够让人们学会如何设立理财目标、认识个人收入基础、制订详尽的达到目标的理财计划、应用理财计划、调整理财计划、评价理财目标和理财过程的一系列环节。理财教育在很多发达国家实施较彻底、发展较成熟,大部分的学校都把理财教育纳入到日常教学之中,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大学生的理财价值观、理财理念和理财心理的形成对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调查研究当今大学生理财教育的现状,分析缘由,才能更好地实行与之相适应的理财教育。
一、理财教育缺乏原因分析
(一)理财教育观念落后
主流传统文化引导人们重在公义而不在利益。对金钱、财富、商业行为一直采取贬抑、鄙视的主观态度。古人以士农工商的次序排列,从商者被置于社会的底层,且常常被贬为奸商。社会生活中人们以做事为人言利为耻,将谈论金钱视为一种不健康的行为。这种根深蒂固的传统思想严重束缚了对正当利益的追求。尤其对学生而言,读书学习被认为是第一要务,对理财教育则重视不够。
(二)学校教育管理引导缺乏
初等教育阶段,学校、学生面临着巨大的升学压力,学校更看重对学生智商的培养,对学生的情商培养和财商培养根本无暇顾及。而高等教育阶段,种种原因导致理财教育缓慢前行。近年来,西南财经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相继在保险、金融等硕士研究生专业设置了与个人理财相关的保险、财务、税务规划等方面的研究方向。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上海财经大学、南京大学金融系等也开设了理财规划方向的在职硕士研究生培训。但是本科生方面的个人理财教育却基本上是一片空白。国内部分高校开设了一定的理财教育的通识选修课,对学生财商的教育引导也是浅尝辄止。
(三)家庭成长环境制约
家庭环境对孩子的成长影响非常大,家庭的理财意识对孩子财商的培养起到示范作用,在显性与隐性中对孩子理财活动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国内很多家长认为,男孩子要穷养,女孩子要富养。内涵就是男孩子在成长阶段要吃一些苦,金钱看管的一定要严格,不能形成一些恶性。而对女孩子来说,养尊处优的生活能够更好地让她在社会上生活,不至误入歧途。这些观念的背后是家长对孩子不放心,把孩子的成长放在自己定制的笼子里。孩子的生活、消费被父母全部承担,避免了孩子成长应该经历的“挫折”。未经历风雨的子女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中,根本没有自己的理财常识,缺乏理财能力。家长的过度操纵,导致理财能力严重滞后。
二、加强大学生理财教育的必要性
(一)加强理财教育是素质教育的内在要求
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几方面全面发展,以达到提高全民素质为目标的教育。培养大学生的理财能力是大学生适应能力和生存能力的重要内容之一,大学生理财能力的培养也就成为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网络杂志Engauge在2003年发表的21世纪数字化时代人们应具备的基本素养中,把理财素养作为21世纪的重要素养之一,其定义经济素养为对经济问题界定、选择对策、消费、从中营利以及分析工作动机的一种能力,又指能通过收集组织经济事件,对经济形势和公共政策变化进行原因分析的一种能力。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科学合理高效地使用自己有限的金钱,力争具备财产性收入成为现代人重要的素养。
(二)加强理财教育有利于培养大学生的财商
我国著名财商教育专家汤小明先生认为:财商是指一个人认识、创造和管理金钱(财富)的能力。财商(FQ)、与智商(IQ)、情商(EQ)一道被称为现代经济人必备的三商。财商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正确认识金钱及金钱规律的能力;二是正确运用金钱及金钱规律的能力。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活中涉及的理财项目也越来越多,意识到理财的重要性,做好合理的分析,是大势所趋。大学生理财教育首先改变的就是财富观念。即对财富和金钱的认识、看法和态度,纠正中国传统教育关于财富的认知误区。大学生理财教育通过引导学生理财实践,养成良好的理财习惯,形成财富的有效积累。
(三)加强理财教育有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
通过理财教育,让学生认识到付出与收获的关系,只有艰辛的付出,才能有合理的回报。父母供养培育子女读书上学,学生对父母要承担起其应该担负的重任,更好地培养学生的担当意识。同时理财教育能够帮助学生对生源地贷款、通讯承诺业务、信用卡等的有效合理利用,进一步强化学生的诚信意识。担当意识、独立意识、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的形成可以让大学生终身受用。
(四)加强理财教育有利于学生更好地成长
大学生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也需要处理各个方面的关系,包括金钱方面的关系,如何合理开支生活费用、如何寻找、判断市场机会合理配置暂时闲置的生活费用、如何利用市场机会创造自己的个人收入等等。招商银行《2011年中国大学生财商调查报告》,该调查在全国25个城市90所高校发放了2000份调查问卷,同时还对100位大学生进行了深度访问。报告发现,当代大学生财商总体正朝着健康、积极的方向成长,但是也存在着不同方面、不同程度的“失衡”情况。《报告》执笔描摹了四类典型“财商失衡态”族群,即“温室族”、“财盲族”、“懒惰族”和“月光族”。“温室族”比较缺乏财商观念、理财意识,以及对于财富未来的紧迫感;“财盲族”则缺乏足够的理财知识;“懒惰族”懒于做出理财实践;“月光族”难有节余,难以进行投资理财实践。调查数据统计显示,5.1%的大学生无法保证收支平衡,7.9%的人表示从来没有想过收支问题。但事实上,由于大学生对通货膨胀等重要的经济环境变化缺乏清醒、充分的认识,即使“收支平衡”也不能保证未来的财富健康。虽然91.8%的受访者承认理财的重要性,但有储蓄意愿的受访者却仅为35.9%,尝试过金融理财的更是低至8.2%。这种反差,恰恰表明大学生受访者的“理财意愿”停留在比较低的水平。在尝试将节余投资金融理财产品的大学生中,有一半以上的人投资了股票。而基金、保险、债券等相对来说更适合非专业投资者的金融产品却乏人问津。由此可见大学没有给学生创造学习的平台,不利于学生的成长成才成功。
三、关于大学生理财教育的建议
(一)学校应加强对大学生的理财教育
学校相关部门可以协调各个部门,通过多渠道、多途径对大学生开展理财教育。第一,邀请理财相关领域的专家(股票、保险等)开设通识选修课程。通过该课程的学习,使广大学生了解必要的理财常识。第二,重视理财实践活动,鼓励大学生积极参加理财知识竞技活动,参与模拟投资活动,到保险金融机构见习。第三,充分发挥大学社团的作用,开展以消费、理财的教育活动,让大学生掌握有效的理财知识,树立科学的消费观念。第四,高校结合社会理财机构的师资力量到学校进行宣讲,召开专门的理财讲座,满足不同类型学生学习的需求。
(二)家庭应加强大学生的理财教育
家庭是大学生生活和学习消费的主要环境,家庭对大学生的理财教育应该着重做好教育和引导。父母对孩子进行理财教育应该注意一定的方式方法,有意识地教会理财的知识。在日常生活中通过细节传递正确的消费和理财观念。应该效仿犹太人关于钱的教育,有基本原则遵循:第一,每个人都要有明确的物权概念,我的就是我的,你的就是你的。要保护自己的财产,同时要尊重别人的财产。损害要赔偿,侵占要付出代价。第二,对于钱或者个人财产要知道珍惜,不可以浪费。第三,让孩子知道,钱是要靠自己的劳动来挣,不可以伸手向别人要。第四,让孩子知道钱财是有限的,智慧却是伴随终生的。理财教育最为重要的就是灌输给孩子们关于钱的最核心的理念,就是责任。因此,家长应该多与孩子沟通,在自身学习提升的基础上,潜移默化中培养孩子的理财能力。
(三)大学生自身应充实理财知识,提高理财能力
大学生应该强化理财知识的学习,切实提高理财能力。开展理财教育的关键是大学生自身要意识到学习的重要性、紧迫性。利用一切有效的资源学习理财方面的知识,为自己实际的理财操作提供强大的储备。在日常生活中善于做好预算和记账,把自己的生活费用合理有效消费作为理财的练兵场。学校、网络上的理财竞赛活动,诸如叩富网的模拟大赛等等,理应有选择地积极参与其中,提高自己的理财能力。
参考文献:
[1]李桃.经济学专业创业教育课程体系的构建[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9(11).
[2]刘立刚,尹艳芬,等.大学生理财教育初探[J].江西理工大学学报,20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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